请记住我的声音
我不知道往哪儿走去,只是漫无目的地在漆黑的夜空里走着,披一件缀满星光的大衣。地上放风筝的孩子来年春天又少了很多,我用绿草做成的望远镜往他们的心口上看,一朵灰色的小花逐渐生长起来,把彩色的梦一点点吞噬。
我依稀记得这里是一片农田,至少曾经是。地上的孩子们赤着脚,跑过山岗,绕过农田,摘下柳树梢头刚萌发的柳叶,做成柳哨,放在嘴边吹出百灵鸟的歌声。他们“呵呵”地笑,小溪流“叮咚”地唱,漂浮在天空上的云朵拥抱着孩子们的风筝,那儿的风筝多美呀!是由奶油香调成的白,还是由苹果调成的红,葡萄调成的绿?或是干脆什么都不涂,在溪水尽头借来彩虹的颜色,描绘着五彩斑斓的梦。又把碗放在阳光底下一晒,收集到了慢慢的金丝线,做成风筝的线,便能随着春风飞得很高很高,与云朵一起玩耍,把他们也带上天去,等到太阳打着呵欠回家时,便又成了大地的孩子,映照着月光,采着花蕊里的故事。
孩子们最怕失去笑声与歌曲,所以听他们每天都坐在一颗大树下,和萤火虫做游戏,让笑声与歌曲像糖豆似的一个个蹦跳出来。那时候的孩子们哪,都有一朵自己的花,是用笑声与歌曲编织出来的彩色梦想花,小巧玲珑的一朵,藏在自己的心里。
泥土已经失去了原有的青草香,也不湿润,只是干巴巴的勉强维持着几根瘦得可怜的草的生命,眼前的城不是城,阴霾笼罩着整个世界,一栋栋高楼水泥拔地而起,地上来来往往的“甲壳虫”泛着冷冷的银光。我异常悲凉地靠在一颗身躯被当作晾衣架的树身上,一声声惊叫划过夜空,是来自生命的怒吼,它的眼泪落了下来,不是碧绿色,而是浑浊的黄色。我离开了它,继续在漆黑的夜色中漫步,耳膜却仍旧微微颤抖着,手也在颤抖着,全身都颤抖着。
我从一家人的门缝中溜了进去,狭小的空间里充满着一股皮革与烟火与香水的混合味儿,一个房间里亮着一盏小灯,是一个孩子在那里睡着,眉头紧紧锁着。我叹了口气,用绿草做成的望远镜往他心口上看,一朵灰色的小花生长起来,逐渐吞噬着彩色的梦。
以前的孩子,是不需要点灯的,他们捉来星星,放在一个透明的罐子里,摆在床头,便能做一个相当好的梦。我曾经进入到一个孩子的梦中,是一大片一大片炫烂的夜空,嬉戏着一群闪闪发光的星星。还有一个孩子的梦中,是茂盛的森林,一群小矮人种植着永生的树木,树叶在阳光下泛着点点晶亮。我念出咒语,快速地进入了这个孩子的梦里。
漆黑,是永无止境的漆黑,延伸到梦的尽头。一条乌黑的小路旁,没有树木,没有花草,隐隐约约还能听到狼的嗥鸣。是彻彻底底的噩梦啊!我倒吸一口凉气,想起孩子紧皱起的眉头,那朵灰色的小花逐渐生长,回头看见凌乱不堪的课桌上摆满了乱七八糟的作业本,堆成高高的一摞,让人有种不可及的感觉。昔日热爱的篮球被整整齐齐放在了一个箱子里,却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在箱子的后面,摆放着一个未画完的风筝,却被撕扯成了两半,浸透着孩子的泪水。
我走到街上,开始大声地呐喊:“救救我们的孩子,救救我们的孩子!”我跑着喊着,一条街一条街,一条小巷一条小巷,房子摇了起来,树木摇了起来,花草摇了起来,孩子们的心颤抖了起来。风儿把我的声音带到了各地,嘶哑的,无助的,泣不成声的。阴霾却未散去,大人们的心却未撼动,我坐在地上,头发凌乱了,大衣被扯破了,可我还在喊着,孩子们的心灵跟我一起喊着:“救救我们的孩子,救救我们的孩子!”
我累了,坐在灰蒙蒙的大地上,但我会一直喊,永远喊,如果你听到了我的声音,就请你记住我的声音,然后跟我一起喊。因为我们需要孩子,世界需要孩子,我们不能没有梦想,孩子们更不能失去梦想,哪怕只有一天,仅有一天,把地球交给孩子们,让柳树重新发芽,花朵重新绽放。
请记住我的声音。
请记住我的爱
“亲爱的小宝贝,如果你还活着,请记住我的爱。”这是一位母亲留给孩子的一句话,在这简短的话语里,饱含了多少母亲对孩子的爱。也许你小时侯,妈妈经常对你说这一句话。可我在报纸上看到这句话时,不禁流下了眼泪,因为,这是一个母亲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留给孩子的最后一句话!
简单的语言,伟大的母爱!再这一次的汶川大地震中,这一位平凡的母亲,用血肉之躯保护了自己的孩子。当搜救人员把瓦砾搬开时,不由得惊呆了:一位年轻的女子,两腿张开,双手撑地,脊背弓起,房屋的碎片把她的后脑勺砸得凹了进去,但她的眼睛死死盯在下面。人们感到很奇怪:怎么有这么奇怪的尸体,出于好奇,搜救人员搬开了周围的石块,顺着她的眼神看,竟然在身体的下面有一个襁褓中的女婴,这名女婴正惬意地吸吮着妈妈的乳头,女婴白嫩的皮肤与妈妈沾满灰尘的双乳形成鲜明的对比。原来这名女子把脊背弓起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让她在灾难中不受伤害。
这一位母亲,用身体撑开了一把保护伞,而自己,却作为代价,永远六在灾难中……
搜救人员将孩子抱起来,幸好,她一点事也没有,随行的护士解开了裹在孩子身上的被子,发现里面有一个手机,上面写着:“亲爱的小宝贝,如果你还活着,请记住我的爱。”当时,在场的人都类如雨下。
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伟大的母爱!在世界轰然倒塌那一瞬间保护了自己的孩子。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小时,我曾天真地问过妈妈:“妈妈,你为什么爱我,对我这么好呢?”妈妈俯下身,亲切地对我说:“不为什么,因为你是我的心肝宝贝。”
对!就是这名女婴是她的孩子,所以才要不顾一切地去就她。“请记住我的爱!”是因为妈妈想告诉自己的小宝贝:你不会孤独,你要记住我的爱,妈妈无论在哪都会爱着你,看着你,关心着你……
是啊,我的妈妈,我也要对您说:“请你无论到哪里,都要记住我对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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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朋友”记得曾经,我们都经历过那些死党一堆的初中。这个世界,这样一个人真的很难找到。也记得曾经,我们快乐的在一起。纯真的初中时代,象白纸一样的天真。就因为晚自习看电影,我们一起笑。就因为自习课没老师,我们一起闹。就因为多了场考试,我们一起愁。就以为周末又没休息,我们一起怨。我知道你的简单,你的纯洁。你知道我的期待,我的苦楚。你可以看透我,但你依旧喜欢我。我不能把握你,但我不能寻找不到你。直到因为有一天,所谓的死党一个个散去。直到有一天,我们再也不能这么简单地看问题。直到有一天,友谊被各种界限分隔。如果在这一天,是你依旧守护在我身边,告诉我你对我的眷恋,你对我的热情。如果这一天,是你依旧没有忘记我们的约定,告诉我你的忧虑,你的无奈。如果这一天,是你依旧会期待我的出现,回忆我给你的快乐,你给我的时光。那么你或许就是我在找的那个朋友。或许你和我很相似,或许你和我很投机,但最重要的是,在时间的洗刷下,你没有变质,你依旧给我最初的美好。在那一天我发现身边太多的人已经失去了曾经的样子。当那一天我发现曾经给自己安慰的人竟然会如此漠然。却发现你的微笑,你的热度始终没有变。那么你真的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因为在时间的沙漏里,纵使你踩碎了春霄,却没忘记我和你牵过的手。当这一天,我们不能相信这个世界。当这一天,我们还拥有着幸福的潜力。当这一天,我们突然发现过去的纯真根本回不去。当这一天,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后悔过一些事。那么我想珍惜这个永远的你。是不是,你可以对我说,不管时间过了多久,我依旧会这样喜欢你。是不是,我可以对你说,哪怕我们已经满头白发,我也不会忘了你拉住我的手的感觉。不会忘记你给我的每一个笑容;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不要忘了我们的友谊好吗?哪怕你拥有了幸福的爱情,也不要忘记。或许你幸福的时候,不会想到我的挂念,或者我承认,我曾经快乐的时候,也忽略了你,所以我把心情告诉你,所以我把笑容告诉你,不在身边不代表不爱。有些人在记忆里是快乐的,但他却注定要最后消失。而如果有些人能在你身边呆很久,那最后留下来的那一个,便是最好的.也许到最后,到最终孤独的时候,我们依旧可以回到过去的美好。曾经的友谊,如今依旧怀念、依旧不能释怀!我好想你们,真的好想好想你…希望会有缘再次相聚在一起!朋友!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山东临沂平邑县山东省平邑县赛博中学初二:桑德菲杰9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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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阳光曾来过阳光真的很美妙。虽然,不可能永远都有阳光。但是,阳光曾是属于你的,它就永远属于你。请记住,阳光曾来过。——题记#暑假。刺耳的闹铃响了起来。嘉暮只是任凭那闹铃发疯似的尖叫,她想让脑袋瓜里一片混沌,一清醒,烦恼便会随之而来。于是,嘉暮把枕头盖在脑袋瓜上,企图将那闹铃挡在耳外。可是,闹铃的穿透力实在是太强了,那讨厌的闹铃依旧在嘉暮耳旁坚持不懈地响着。嘉暮真是莫名其妙,明明不想让闹铃打扰她的睡眠,为什么每天晚上睡觉时还总要弄闹铃?可能嘉暮想早起,奋发图强吧!但是,在暑假里,这对嘉暮这种懒虫来说是不可能的,闹铃叫醒的绝不是她,最多也就是她的手指。就这样。每天都这样。庸庸碌碌地过下去。真的搞不懂。搞不懂。昨晚,嘉暮她们的哎~~暑假过得好无聊请忘记我13:58:31Me too 简单13:59:03我也和你们彼此彼此请忘记我14:02:12暑假已经过去百分之五四,感觉整个7月,我都没干些什么有意义的事。我好像是在虚度光阴哎~~简单14:02:45别聊这种无聊的话题,OK水中望月14:03:21我想,等我们上高中后,这个:03:27Why 简单14:06:45这个道理很简单,高中,我们会认识新同学,会有新朋友。大家都有新朋友后,就很难会记得以前的朋友。也许,玩得很好的那几个死党你会记得,他们之前在你的心目中或许占着第一的位置,但高中的时候,第一位置很快就会被他人取代水中望月14:07:24我也是这么想的。也是的。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这句话久久地在嘉暮的耳畔回响。回响。回响。嘉暮打开查找好友,精确查找。然后输入嘉昕留给她的嗯。你和我一样,很直接的,就是暮暮17:33:25我是今天才改的昕17:33:59我也是今天才改的。就是刚刚才。咱们俩怎么干啥都一样。看来我们实在是有缘到登峰造极暮17:34:36好夸张。反正明天我也没什么事,你有没有空,我们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昕17:34:49好的。明天早晨八时三刻见暮明天见17:34:58#星期一。嘉暮不知为什么,发起了高烧。九时整。嘉暮的手机响了,是嘉昕:“嘉暮,你怎么没来有意思咖啡屋啊?”“我发烧。”嘉暮的声音有气无力。“发烧?你别急,你把你家的地址发一个短信给我,我立刻来你家。”嘉昕有些为嘉暮担心。15分钟后,嘉昕来到了嘉暮的家里。嘉昕的手里拿着999感冒灵颗粒和阿莫西林胶囊,是退烧的。“嘉暮,你没事吧?”嘉昕边为嘉暮冲999感冒灵颗粒一边问。“没事。”“喏,你把这个999感冒灵颗粒吃了,待会儿再用温开水服用阿莫西林胶囊。”“谢谢。”“不客气。你正在发高烧,你不让你爸爸妈妈从爷爷奶奶家回来吗?”“嗯。我就算发再高的烧,我也不会让她们早回来。她们一回来,我就不会有一点自由。什么事情都要管,我又不是三岁半小孩!”“我理解。因为我们都彼此彼此。”“嘉昕,你和我一样,是刚刚初中毕业,你上哪所高中?”“第一中学。”“我也是。到时考试分班,我尽量考好一点,和你分同一个班。”“我也会考好一点的。尽量和你分一个班。”“我们不是说去有意思咖啡店的吗?我觉得我的烧已经退了,现在比刚才好多了,我们现在就走吧!”嘉暮的确是好多了,说话也不是像之前那样有气无力的。“怎么可能这么快就退烧?又不是神医华佗的药。就算是神医华佗的药,他的药也未必是神药。”嘉昕不相信,摸摸嘉暮的额头,嘉昕大吃一惊,“真的。嘉暮,你的烧退得好快哦!”“那我们走吧!好想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哦!”嘉暮素来都视喝咖啡为人生第二重要的事情。“Letus go!”喝完咖啡,走出有意思咖啡屋,嘉昕和嘉昕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嘉暮突然想起点什么,说:“嘉昕,你还知道我家的地址了。我可还不知道你家住哪儿,你也把你家的地址发一个短信给我。”“好的。”嘉暮一拍牛仔裤的口袋,发现不对劲:“糟糕!我的手机——肯定是来有意思咖啡屋的时候掉的。咋办?找不到,我肯定要被我爸妈K的。”嘉昕也为嘉暮着急:“要不我晚点回家,和你一起去找找。”嘉暮似乎看得很开,笑着说:“不用。属于我的东西永远属于我;不属于的东西永远也不会属于我。至于会不会被我爸妈K,那得看我的运气“先不管你的运气。嘉暮,我只想知道,你的手机是属于你的,还是不属于你的?”“不知道。我先回家。嘉昕,拜拜。”“拜拜。”嘉昕转身的时候,口袋里掉出一个发卡,嘉暮看见后,走上前去拾起它,正准备把它还给嘉昕。可嘉暮突然发现,这个发卡是它之前丢的那个发卡。“嘉昕,你这个发卡哪来的?这是我的。”“我在你家楼底拾到的。”“我家楼底?”“嗯。反正是你的,正好还给你。”#回家的路上,嘉暮一直摆弄着那个失而复得的发卡,突然想起另一个城市的她。她们之间的友谊还会依旧吗?发卡上面那个很艺术的“友”字不知道掉到哪儿去了,这是否宣告嘉暮与另一个城市的她的友谊也会即将结束?嘉暮真的很怕。怕再失去任何一个朋友。嘉暮寄出去的那封信已有很长时间,可还没收到回信,嘉暮每天都会打开信箱,可里面却总是空空如也。嘉暮到家楼底的时候,又充满希望地打开信箱。另一个城市的她真的没让嘉暮失望,嘉暮看见里面有一封回信。回信?真的会是回信吗?嘉暮高兴地拿出那封信。而此时,嘉暮疑惑的心情却大大高于高兴。因为那还是嘉暮寄出去给她的那封信。难道是由于邮差的疏忽,这封信并没有寄出去。可嘉暮看到,这封信明明被别人拆开过,但是又被重新用胶水封起来了。留下的痕迹很明显。继而,嘉暮又看到,信封的正面多了一行字: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字字句句,就像肆虐的暴风雪在一步步侵蚀嘉暮的心灵。嘉暮真的没想到,仅仅只是100天而已,另一个城市的她早已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或许,就像王某说的,另一个城市的她不愿意活在过去。但是,也不需要这么绝情。或许,也是命中注定。这个发卡就掉在嘉暮家的楼底,嘉暮每天上上下下,理应很容易发现。而她却没有发现,倒是嘉昕拾到的。这是否也宣告嘉暮与另一个的她的友谊的结束?命中注定,这份友谊不属于嘉暮。嘉暮看看自己手中的那个发卡,笑了笑,笑得很苦。嘉暮把那封信重新放回信箱,走上楼回家。发卡对嘉暮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现在嘉暮只想知道,上面那个很艺术的“友”字在什么地方。或许,现在拥有那个“友”字的人,才是嘉暮真正应该拥有的朋友。家里真的很没意思。嘉暮不知道干什么才好。嘉暮在家里游荡好几圈后,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嘉暮翻开它,书的扉页写着:愿童话能给你带来快乐至最爱的女儿这本书是嘉暮的爸爸在嘉暮儿时送给嘉暮的。扉页上的字也是爸爸写的。但是,嘉暮的爸爸再也不会称嘉暮是最爱的女儿。至少现在不会。嘉暮恍然大悟:人不能总是活在过去。这句话并不完全对,人是不能总是活在过去,可人未必可以活在过去。过去就这样过去,过去似乎是不能改变的。NO。过去也是会改变的。不是未来因过去而改变,而是过去因未来而改变。可以这么说,过去和未来是两种相关联的东东,过去因未来的转变而转变。时间不是静止的,它永远也不会停止,它永远也不会冻结。时间是可以改变一切的。明白后,嘉暮浅浅一笑。这笑是甜,还是苦。只有嘉暮自己才知道。再翻,嘉暮的发现里面的书页还夹着钱。有两张十元钞票,八个硬币和六个一角。嘉暮已经忘记这些钱是哪儿来的,什么时候夹在里面的。再一想,嘉暮想起这是那次去寄那封信剩下的钱。也就是瑞雪偷她钱的那次。看到这些钱,嘉暮有些伤感。里面不应该只有八个硬币,原本是九个的。嘉暮重新把钱夹好,再把那本《格林童话》重新放回书架。嘉暮来到阳台上,走到窗户前,把身体倚在窗户上,看着大街来来往往的车人。静静地看着。偶然,嘉暮看到正对窗户的那条大街有一对老人在乞讨。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坐在马路旁边乞讨的老人显得特别显眼。不知道为什么,嘉暮又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把里面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揣在兜里,然后,奔下楼去。她来到大街上,远远地看着那两位老人。那对老人的衣服不知道打了多少个补丁,满脸都是皱纹,眼窝深深地陷了进去,那浑浊的双眼十分暗淡,一点生气也没有,白花花的头发更显得毫无光泽。再看看周围人来人往的路人,对这一幕似乎都视而不见。两位老人看着那些从她们面前走走过过的人,眼里本充满着期待,期待着能有一位好心人停下他们那匆匆是脚步施舍一点。可是没有。她们那双充满期待的双眼一点点暗淡下来。她们肯定会深深地体会到人情冷暖。嘉暮的怜悯之情顿生。更是气愤那些人的冰冷无情。嘉暮走上前去。那两位老人抬起头来看着嘉暮,充满着期待,嗫嚅着嘴,想说什么却没说。嘉暮看着她们的那双眼睛,黯淡无光,却显得特别深邃。嘉暮想知道,通过这双眼睛,她们看到的又是什么样的自己。嘉暮从兜里掏出钱来,放在其中一位老人的手上,什么也没说。此时,无言胜有言。“谢······谢谢。谢谢。谢谢。”两位老人连声道谢,那声音十分沙哑,说谢谢的时候感觉十分不顺口,想必是她们已经很久没再对别人说过谢谢。为什么别人看到这一幕却不肯伸出援助之手,难道她们的腰包还不富足吗?嘉暮再看她们的双眼,似乎多了一种意味。但嘉暮又说不上到底是什么。嘉暮朝她们嫣然一笑,然后,转身走回家。嘉暮觉得很轻松,在帮助两位老人的同时,嘉暮觉得自己也扔掉了一个包袱。包袱里装的是对瑞雪那件事。嘉暮想忘记瑞雪。忘记自己与瑞雪的过去。忘记自己与瑞雪之间发生的那些不痛快的事。忘记自己与瑞雪一切的一切。#星期日。又是星期日。今天是雨天。雨敲打着窗户,发出沙沙的声音,嘉暮觉得这种声音声音蛮好听的。十点整。嘉暮家的固定电话响了起来,嘉暮猜猜都知道一定是嘉昕打来的。因为到现在为止,只有嘉昕一人知道嘉暮的手机掉啦!“嘉暮,快点,我们在鑫鑫公园见。”“嘉昕,你疯啦!今天下雨,OK?”“我有事。很重要的事。拜托啦~~”“那好吧!什么时候?”“立刻。”“OK。我立刻来。”挂电话后,嘉暮匆匆忙忙地拿起雨伞,去鑫鑫公园。当嘉暮到鑫鑫公园的时候,嘉昕已经在那儿的凉亭,嘉暮撑起伞,迎上来:“我们到那个凉亭那儿去吧!”“好的。我可不想这么干巴巴地站在雨中。”当嘉暮和嘉昕都坐在凉亭里的石凳上时,嘉暮好奇地问:“嘉昕,这么着急,你喊我来干什么?还说有什么很重要的事。什么重要的事,说吧!”“其实没什么重要的事。嘉暮,我想约你来这儿游荡。”“嘉昕,你真的疯啦!大雨天的,说有什么重要的事,原来就是游荡?嘉昕小姐,你搞清楚,现在在下雨?剑』褂蔚矗俊“开玩笑而已。我约你来这儿,只想告诉你,我要去巴黎了。”说起这件事,嘉昕的神色黯淡下来。这应该不是她自己的决定。“去巴黎?嘉昕,你不会是和我开玩笑吧?”“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嘉昕加以肯定,双眼迷茫望着雨帘。“怎么会这么突然呢?”“就是这么突然。对不起,我当时跟你说要和分在同一个班,现在看来,已经没有机会了。对不起。”“你要去巴黎留学吗?”“嗯。其实,我很不想去巴黎。可这一切都由不得我。”“那祝你在巴黎一帆风顺。你回国后,记得来找我。我还会和你一起来鑫鑫公园游荡的。”嘉暮勉强地笑着说。“谢谢。我十分高兴能有你这个朋友。”“我也是。”“你什么时候走?”“明天。”嘉暮没再继续说什么。嘉昕也没再继续说什么。两人就这样保持着沉默。这种沉默似乎有些让人感觉恐怖。嘉暮和嘉昕都茫然地看着朦胧的雨帘,那雨不仅是拍打在地上,也拍打在她们俩的心扉。或许,朦胧的不是雨帘,而是她们的双眼。嘉暮实在受不了这种沉默,这种沉默让人喘不过气来,让人窒息。于是,她首先开口:“嘉昕,既然你明天就要走,那你还是先回家,把该带走的东西都拿好。但愿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再见。”说完,嘉暮扭过头去,她不想让嘉昕看到她眼中快控制不住的泪水。嘉暮很想多和嘉昕待一会儿,为什么会说让嘉昕快点回家,连嘉暮也搞不懂自己。“再见。”嘉昕朝嘉暮看了一眼,没拿她的伞,直接冲到雨中,跑回家去。嘉暮扭过头来,看着嘉昕愈来愈远的身影,任凭那泪水静静地留过面颊。她真的不想哭,可嘉暮真的克制不住自己。那一刻,嘉暮真的觉得自己很脆弱。嘉昕,或许此时此刻也是在静静地哭。所谓的友谊。嘉暮走出凉亭,来到那棵柳树旁,倚在柳树的树干上,静静地看着雨点让湖面泛起层层涟漪。就像和嘉昕初次见面,来到鑫鑫公园,看着那微风吹动那纤细的柳枝,柳枝拂过水面,泛起层层的涟漪,碎碎的阳光洒在微波荡漾的湖面上。而此时,嘉暮的心境已不同当日。嘉暮真是搞不懂,同样是星期日,同样的鑫鑫公园,为什么会变这么多。雨使倚在柳树上的嘉暮全身湿透透的。而这些,嘉暮却毫不在意。嘉暮只想再回到那天,再体会那天阳光般的心境。那天,是美好的一天。阳光,是那么地美妙。今天,是痛苦的一天。雨水,是这么地无情。#突然,有一女生出现在嘉暮的身旁。她举着伞为嘉暮遮挡雨水。当然,同时也为她自己。嘉暮转过头来,很吃惊地说:“请问,你是谁?为什么为我撑伞?”那位女士并没有回答嘉暮的问题:“你为什么站在这里?现在在下雨,好不好?别人会把你当神经病的。”“谢谢你。”“不客气。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新怡。崭新的新,心旷神怡的怡。你呢?”“嘉暮。”“嘉暮?”新怡吃惊得差点跳起来。嘉暮故意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新怡说:“新——新怡。拜托~~我又不是什么定时炸弹,你大惊小怪的干什么?这样别人也会把你当神经病看的哦!”“这部步步高音乐手机是不是你的?”新怡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部手机问。“我的手机?想不到它还会回来。新怡,你是怎么得到它的?”嘉暮特别兴奋。至少,手机找回来,肯定会少掉她爸妈的一顿臭骂的。“那天,我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在我坐的那张靠背椅上发现的。而且,我发现,在里面的备忘录,还写有机主的个人资料。姓名电话之类的都有。我曾打电话给你,可没人接。你为什么把那些东西都写在手机里,是早知道你的手机会丢吗?”新怡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怎么可能。我没事的时候弄在里面的。”嘉暮从新怡的手中抢劫般地夺过自己的手机,狠狠地亲了一口。那些东西都是嘉暮实在无聊的时候弄在里面的,当时,嘉暮的同桌还说嘉暮简直就是典型的神经病,他就不相信嘉暮还能忘记自己的姓名之类的。嘉暮当时反驳道,万一我的手机丢了,拾到的人正好可以借助这些资料找到我,把手机还给我。何乐而不为呢?当时,嘉暮只是为自己找借口。没想到真的有这么一天。“现在,我们算是朋友吧?那把这个送给你。”新怡又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饰品。“啊?!”嘉暮惊叫起来,“新怡,我发现你的东西好像都是我的?剑∮眩?阒沼诨乩蠢玻嘉暮真的没有想到,那个发卡上的友还会找到。兴奋过后,失落又不禁涌上心头,“友”回来又怎样,“友”字所代表的嘉暮和另一个城市的她的友谊已经不再存在。“我想,现在,我们都应该回家去。”“好。拜拜~~新怡,谢谢你。”说完,嘉暮回凉亭去拿她和嘉昕的伞。嘉昕没把伞拿走,反正嘉昕明天才走,嘉暮决定把伞送到嘉昕家去。可嘉暮突然想起,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嘉昕家的地址。当嘉暮去拿伞的时候,在嘉昕坐的石凳上发现了一个包装得很漂亮的纸盒。纸盒的上面写着TO暮。是给嘉暮的。嘉暮打开它,发现里面是一部步步高音乐手机,和嘉暮的那部完全相同。手机上贴着两张便条,其中一张上面写着:暮。我想,这样你应该会少掉你爸妈的一顿臭骂吧!昕把她最美的笑送给你另一张上面写着:暮。手机的备忘录里有我在巴黎的住址。随时联系我。昕把她最纯的泪送给你嘉暮的泪水又模糊了双眼。嘉暮不经意地把那部手机反过来,看到手机的背面还被嘉昕用刀刻着几个字:暮。在那太阳冉冉升起的时候,你是否会想起我,想起我们之间那纯真的友谊。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永远。永远。永远记得你的昕#嘉暮突然想起点什么,拿起伞和那部手机,冲回家去。嘉暮回到家后,也用小刀在自己的那部手机上刻上几个字:昕。在那太阳徐徐落下的时候,你是否会想起我,想起我们之间那纯真的友谊。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永远。永远。永远记得你的暮然后,嘉暮也把那部手机放在纸盒里,也包装得很漂亮。写上自己家的地址和嘉暮在巴黎的地址。在纸盒的右下角用荧光笔写上大大的TO昕。她要去邮局寄往巴黎给嘉昕。相信嘉昕收到后一定很开心。走到楼底的时候,嘉暮朝邮箱看了一眼,里面还装着那封信。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嘉暮竟然打开了那个邮箱。她想抱着最后的希望看看里面有没有谁写给她的信。你肯定知道,谁指的就的另一个城市的她。里面真的有一封信。真是的另一个城市的她写来的。嘉暮迫不及待地拆开它,信里面写着:嘉暮:我不知道那封信你收到没有。那封信上面你把我家的门牌号错写成了609,实际上是906。所以,收到那封信就不是我。正巧住在六楼的那户人家原本也是在你那个城市的,所以,就造成了这个误会。幸好,住在六楼的那户人家她的女儿和我是朋友,无意中和我说起这件事。所以,我就立刻给你回信······嘉暮摸摸口袋里那个“友”字。还在。“友”字的归来,也使本属于她的友谊归来。不知道为什么,嘉暮突然想起新怡,新怡,是否可以解释为重新获得的友谊。或许,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嘉暮摸摸口袋,里面有一个创可贴。嘉暮用创可贴把那个“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是谁。”贴得严严实实。因为,她知道,如果另一个城市的她收到这封信,绝对不会写这句话的。创可贴,不仅是贴在信封上,也是贴在嘉暮受伤的心灵上。嘉暮还要把这封信再寄给另一个城市的她。#信也寄给了另一个城市的她,那个纸盒也寄往巴黎给嘉昕。嘉暮又来到鑫鑫公园。现在,是下午三点整。已经雨过天晴。就像那个星期日一样。嘉暮又倚在那棵柳树上,独自一人。静静地倚在那儿。静静看着微风吹动着那纤细的柳枝,柳枝拂过水面,泛起层层涟漪,碎碎地阳光洒在微波荡漾的湖面上。嘉暮摸摸自己头上的友love的发卡,看看自己手上嘉昕给她的手链,再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友”以及那部也是嘉昕给她的步步高音乐手机。一切都是那么地美好。嘉暮想起她曾对嘉昕所说的,属于自己的东西永远都属于自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永远都不属于自己。她知道,纯真的友谊的永远都是属于她的。嘉暮折下四根柳枝,插在地上。那四根柳枝,就是嘉暮嘉昕新怡和另一个城市的她。嘉暮和她们永远是朋友。永远。永远。嘉暮相信,她们之间友谊,会像这即将成为柳树的柳枝一样,深深的扎根,根深固蒂。#嘉暮回到家里后,不知道为什么,又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里面什么都没有。嘉暮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一角钱,夹在里面。那一角钱是买那对友love的发卡找的钱。一角钱,可以说什么都买不到。但对嘉暮来说,她是无价之宝。因为,她是美好的。嘉暮只想留住最真的,留住最美好的。或许,这样最好。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到嘉暮的身上。好美。现在,嘉暮不再怕,不再怕失去,不再怕失去友谊,不再怕失去任何东西。因为,嘉暮已经明白,失去,就代表你曾经拥有,曾经拥有的东西看似已经失去,但她是永远属于你的。就像风雨来临,可这并不代表你不拥有阳光。风雨过后,有阳光。即使这还不属于你,但阳光曾是属于你的。曾经属于你,永远属于你。阳光,曾是来过的。的确。阳光曾是来过的。请记住,阳光曾来过。嘉暮望望天空。天空,依旧明朗。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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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自己“滴答,滴答。”听起来颇有规律,脑海浮现出一个个跳跃的音符。正在和我手牵手地舞蹈。睁开眼,凝望窗外,雨珠连成线,仿佛要给大地织一张厚厚的被子。“线”落下来,是稀疏的。落在叶上,也只能让叶子稍微点下头,不足以让它弯下腰。原来,这只是小雨。我闭上眼镜。骤然间,“哗啦啦,哗啦啦……”,如奔腾的骏马,如波涛汹涌的海水撞击大石班撞击着我的心灵。我的思绪飞到了天空,仿佛与云融合在一起,洞悉大地万物的轮回。突然,我好像流进了大海,这个大家庭。鱼儿亲吻着我,累了的时候,静静地依靠在珊瑚旁,安然入睡。然后,我消失了。雨渐小,把我的思绪从千里之外拉了回来。我睁开眼,双耳几乎听不到雨声,只见雨依旧在下。我夺门而出,吮吸大地的雨露。绵绵的细雨从我头上滑过,从我身上飞过,与我檫肩而过。走在幽静的道路上,没有车鸣,没有人喧。只有树依旧,“被子”厚厚地覆盖在大地上,绵绵的细雨就好比“被子”上的装饰品,不时地点缀。绵绵的细雨,万籁俱寂。我的心如止水般平静。让人感觉到静还有它美丽的一面。也许这正应合了一个短语:此时无声胜有声……相反,三国时期,刘备的儿子阿斗在国破之后被晋给软禁了。虽说是软禁,但对君王也是VIP级待遇,金樽清酒,玉盘珍馐。一天,晋国的人试探问他还想蜀国吗,这倒霉的败家子居然回答根本忘了蜀国。(这可不是装的!)本来还有的复国希望就这样破灭了,因为扶不起的阿斗记不住自己的失败。记住自己的失败,才能不再犯错误,并为成功努力。往事虽不堪回首,但该回首时还得回!纯洁的心灵纯洁的心灵,一个真诚的心灵,一个乐千助人的心灵,一个博爱的心灵,它的存在让世界更加美好。镜头一:马路边,一颗真诚的心。大雨刚过,天空中乌云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世界显得灰蒙蒙的。我走在路上,路上坑坑洼洼。这时,一辆车驶来,我意识到它将溅起水花打湿我的裤子,但我来不及避开,只能静静地等待厄运的降临。突然,车子减速了,从我身边缓缓驶过。没有溅起一点水。我呆了,往车窗望去,司机也正看着我,露出了真诚的微笑。在这瞬间,一缕阳光冲破了乌云的封锁,世界亮起来了,变得更加美好。我也笑了,天空不再灰暗。纯洁的心灵,一颗真诚的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镜头二:小桥上,几颗乐于助人的心。天气闷热。在桥的一端,一个人力车夫正吃力地蹬着板车。他汗流浃背,一件背心早巳湿透。他努力着,但车却停滞不前。忽然,他感觉背后一轻,一使力便过了桥。他回头看了看,原来是几个小伙子在后面帮忙。他笑了,真诚地笑,那几个小伙子也笑了。这时一阵风吹过,带走了大地的闷热……纯洁的心灵,一颗乐于助人的心,让世界更加美好。镜头三:草地上,一颗博爱的心。漫步在春天的草地上,春雨斜织着,轻轻抚摸着我,洗涤着我禁锢了一个冬天的心灵。一只美丽的蝴蝶在草地上飞舞。忽然它落进了蜘蛛网中。它奋力挣扎,却没有丝毫效果。蜘蛛盯着它的猎物,我似乎听到了它的笑声。这时一种奇怪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走上前弄破了网。蝴蝶得救了,它停了下来,张开翅膀,仿佛一朵在春雨中绽放的花朵,生机勃勃,草地也因它而美丽……纯洁的心灵,一颗博爱的心,一颗真诚的心,一颗乐于助人的心,它们的存在,让世界更加美好。身边的一位好友迅速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几枚硬币,咣当咣当地掷进了那口瓷碗,我的心也随之释然欣悦起来。同行的另一位好友这时竟拍起刚才那位施舍钱财的好友的肩,打趣道:“哟,挺有善心的嘛!”此时,我正欲掏出钱来,不料竟听到那位施舍的好友回答道:“那么可怜的人,我们又不缺这几块钱,还不如丢给他们。”我愣住了,放在口袋里的那只手久久没有掏出来,那已摸得暖热的硬币又被我重新放回口袋。阳光依旧灿灿地照着,我很想看到叶片上闪闪的亮光,但我又不得不注意叶子下方那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在这依然萦绕耳旁的竽声中,在这瓷碗里的一堆纸币或硬币下,我充分发现这是一个多么“高贵”的给予。一种仅限于物质条件的给予,但同时却给予了他人精神上的虐杀。建立在如此自我意识形态上的给与,已成为多少人夸夸其谈的高尚呢?他们已忘却了真正给予的瞬间,忘却了我们隐匿灵魂深处真正给予的出发点。忘却自己给予的时候,我们太可悲。记住自己“给予”的时候,我们太可耻。记住自己失败的时候儿子脸上受伤,回家后母亲却马上用相机拍下他难看的样子。母亲不是借机讽刺儿子,而是让他明白,世上并不是一切都美好,什么事都一帆风顺。人都会失败,要记住自己失败的时候,以后才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并且拥有前进的动力。春秋时期的吴国和越国,糊成一团,打个不停。一次大战后,越国惨败,险些要彻底从地图上被抹去,还好国王勾践愿去吴国当奴隶,换取国家的存在,吴王也同意了。勾践在吴国过着类似于囚犯的生活,睡草堆,干重活。为了让自己永远不忘记战败的耻辱,他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块苦胆,悬在屋里,每天舔一下。时光飞逝,一转眼过了几年,吴王放松了警惕。勾践又抓住吴王生病的机会,装作关心,去尝了吴王的屎。吴王见他这般服从,就放他走了。勾践一回国,大力发展国力。昊王见势不妙,又去打越国,可惜战败了。吴王也想学勾践,保全吴国。勾践岂能放过他,于是昊国从地图上被抹去了。下课前,老师说:“下一节课,我们写字。”我们都很高兴,原因是我们可能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字写的确实是差到和我们作为五年级的学生水平不符合。也许是同学们是不想或不愿去多思考多动脑筋,动脑筋多累啊。可是当老师再一次站在讲台上时,他让我们拿出笔记本来,总结这一课的好词好句,并说明喜爱的理由。唉,又得动脑筋了。同学们都说。老师不是说这节课练字吗?老师笑着说,“写字和练字可不一样。写字是在笔记本上写。练字可是在练字本上练。只一字之差,任务可就差远了。功用和目的也不同啊。我们恍然大悟。全班的同学们都“啊”的一声。有的同学还说,老师你骗人。我们只好乖乖的拿出了笔记本,在笔记上又开始抄写好词好句来,还要说好的原因。老师也帮我们,他故意说的快,我有好几处没有抄记下来。我想老师是为了让我们自己去读书,因为我们手里都有一本叫做字词句的参考书。最后老师留完作业,就让我们回家了。学完了这一课后,我体会很深。一个人的成功不在于家庭的情况和背景,关键的是自己的刻苦努力。但你要记住“月是故乡明”。自己的东西,家乡的东西才是最好的。一个人要永远记住家乡,记住自己的亲人,记住自己妈妈的话。我就非常自豪我有一个好妈妈。别人的妈妈都是在家里只做些家务活就罢了,而我的妈妈却是在纸箱厂打工的人。因为我家很穷,别人家的孩子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我不是。我们班的同学在学校里经常的“给我来根冰糕;给我来个鸡排”的,而我不能。我时常的羡慕她们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虽然我的家庭条件差,可我有一个好妈妈。她每天早晨五点多就起床,给我作饭,可那时我还在睡梦中。她经常的大声的和我喊一句:“等一会你起床的时候,记住饭在锅里约!”说完就赶紧骑着一辆非常破旧的自行车去上班了。每天六点半旧走了中午十二点多回来我们有时可以“碰头”有时我从学校回家后,妈妈又走了。可饭已经给我准备好了。再回来就是晚上七点半以后了。妈妈这么辛苦,我就得回报她,我比以前懂事多了,替妈妈做点家务活,给筋疲力尽的妈妈捶捶背,给她端一杯热热的茶。平时我更注意给妈妈省点钱。这些都是我能为妈妈做的。这几天,我又发现妈妈的脸上多了几道皱纹。如果有人问到我,我会不加思索的对他们说:“我有一个非常伟大的妈妈!”今天,语文老师给我们讲了《桂花雨》一课。我的感受很多。老师首先介绍的作者。琦君的出生地是浙江。后来去了台湾。她一岁死了父亲,四岁死了母亲。跟她的叔父长大。我觉得她是可怜的。可我更加佩服她,因为她在那样的生活下,竟成为台湾的女作家,大作家。接下来老师和我们一起学习了课文的内容。老师让我齐读这篇课文。我们读的却很不整齐,可老师说“你们读的虽然不齐,但是最后一段你们读的很有劲,非常好,说明你们读出了感情。要是课文没有感情,你们学起来也没劲。”我心里想,老师说的很对,但如果你不用心的去学,再有感情的课文,读出来也就变味了。本来是财宝的,也会变成废纸一张。老师又把课文的构思用一幅图一步一步的画了出来。图虽然潦草,字却很少很简单。很容易看明白看懂。最后老师突然提出了一个让我们全班同学都目瞪口呆的问题。--作者为什么在文章的最后一段中把“摇花乐”这个词语加了引号呢?全班没有一个同学举手。这说明没四十二名同学没有一人会回答这个问题。老师有点不高兴了。对我们说“请同学们把笔记拿出来,我们记一首诗。作者加引号是引用,引用的就是这首诗。诗就是当时也在场的父亲,看着她们母女们摇桂花时急性吟出的。细细香风淡淡烟,竟收桂子庆丰年,儿童解得摇花乐,花雨缤纷入梦甜。作者是在纪念自己的养父,也是在怀念自己的亲人啊。母亲的话让她难忘,父亲的诗也是让她难忘的,写摇桂花不写“摇花乐”,不用“摇花乐”行吗。我们又一次被感动了,明白了作者的心比考一百分还重要。读了一百遍都不能成为作者的知音,那能算是真正的读者,虽然我们还小,还是一个小学生,难道我们的学习不应该向真正的学习靠近一步吗!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高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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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我们要幸福<一>_2000字1蓝月住在A城,一座临海的南方城市,有着整齐的街道葱绿的树,它们常年累月的生长在这里,不见起伏没有变动,就如一潭千年不变的池水,池面一直是平静的。蓝月喜欢这里,所以一直在此驻足,深蓝的海水,厚厚的沙滩和上面奔跑着的各式的人,有着阳光,有着灿烂,她喜欢这些,至少这些让她知道,她还是可以用笑来面对的。蓝月在一家港资企业做文案,老板四十来岁,平时不大说话,是个存着温情又略显凌厉的男子,工作场所有十余个人,每日的电话、传真不断,人人都在各自的范围里忙碌着,彼此守候着各自坚固的外壳。蓝月在工作台上放着一盆小小的植物,翠碧的叶子,花开时有着阳光的颜色和清香的味道,长年累月的生长的,但似乎永远只及文件架高,它是菊花,花开时带着耀眼的黄,一度的有人议论它和她,她知道他们的话题,她不想回驳什么。蓝月每日下班后步行20分钟到家,途中会经过一个不大的人工池塘,里面养得许多七彩的金鱼,夕阳落下前照在它们身上,很是耀眼、漂亮,这些可爱的小生物生长在水里,没有欢喜没有悲哀,不会歌唱也不会流泪,它们如此坚强的游来游去,不为任何人或事驻足。有时候蓝月会想,或许在前世自己做过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所以今世必须轮为人身来历尽前世所欠下的劫,如果可以选择,她希望在下一世能变成一条鱼,没有伤害,不会流泪。家在一个并不繁华的小区里,有长得高高的不知名的树,长年累月的绿的叶子,就如同这座城市一般,不见冬天的影子。蓝月住在三楼,不大的屋子,但有很好的阳台,可以直接看到远处起伏的山脉和屋子周围各类的树,一个人的生活里,无论起舞或是哭泣,永远不会有人来打扰,或许这些也是一种幸福,属于自己的,平淡的。2她一直想抛掉那些往事,于是远远的,独自的躲起来,独自一人去欣赏周围的太阳和雨水,她以为她可以忘掉的,可以一个人过得很好。可事实却并非是如此,在静寂的夜里,她总是会想起她,她没有自己想象中般坚强。那个唯一一个在黑暗里给予她阳光的女孩子,她记得,她一个人走在寒冷的大街上时,她握着她的手告诉她我还在你身边。她记得在深夜里啜泣的时她会紧紧的握着她的手,她记得她告诉她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她记得,她一直记着。一日一日的迟疑,她最终向思念投降,她写E-mail给她。苏雪,我们是朋友对吗?我在想你。很快就有新邮件过来。涵,你决定一直这样一个人躲下去吗,过了这么久了,碰到问题时,你总是会在第一时间内避起来,为什么不试着去面对这些问题呢?我一直在等着你的消息,这么久了,有时候我真害怕自己当初的决定是错的。但是,我不后悔,我希望你能面对这些,给我们彼此一些机会和时间,你知道,我们曾经那样患难与共,那样彼此相依,我知道你是在乎我的。告诉我,你在哪,你说你想我了是吗,那么你会愿意为了我而回来吗?苏雪,我真怀念我们以前在一起的日子,那样纯洁那样美好,但为什么要让它变成这样,你我是最好的朋友,但为何要在我们之间筑起一道如此高的墙来,它让我看不清你,不能接近你。暂时我不打算回去,我真希望你告诉我你还是原来的你。涵,为什么你就不能放下心中的偏见呢,想想你的父亲,想想你周围的男人,他们是如何来对我们的,为什么还要把幻想放在他们身上,我如此爱你,为什么你总不能用以前的爱来对我呢,我们还是可以同以前一样,而且我们会比以前更好,这样不好吗,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在乎别人的眼光和想法呢?涵涵,你是最勇敢的,告诉我你会回来。3五岁的时候,牵着妈妈的手,一路兴高采烈的去上学,看路旁那些生在草丛里如繁星般盛开的花朵。妈妈告诉她,那是菊花,有灿烂的颜色和顽强的生命,花瓣在晒干后可用来泡茶,还能降热清肺。似懂非懂的看着妈妈的眼睛,然后跑去摘几朵来插在头发上,仰起头讨好般的看着妈妈,看着从她眼角散开的美丽的笑容。她喜欢爸爸将她放在脖子上大叫着马来了马来了的时候,那样居高临上那样温暖高兴,她一直咯咯笑着,混着爸爸的声音飘到很远,很远,一直存到心灵最深处的灵魂处。上小学的时候,爸爸离家,背很大的袋子出门,妈妈说,爸爸要出去工作,挣钱回来给涵涵读书。她一直嚷着,我不读书我不读书,然后她看到妈妈眼里的泪水和爸爸转过去的身影,于是不再吭声,只是用两只手紧紧的拽着爸爸的衣角。可他还是走了,她一直看着他的身影走到村头的拐角处,然后消失不见,她听到自己模糊的声音从喉咙里响起。她知道,爸爸离开了,那样深切而无助的感觉紧紧的掘住她,像一张无头绪的网,如何挣扎只是徒劳。二年级的时候,她一个人背着书包走很远的路去上学,小小的心灵里开始知道,自己不能让母亲花许多的时间来照顾自己,虽然心里始终有着小小的惧意。4爸爸回来的时候章涵上六年级,五年的时间已渐渐将父亲高大的影子变是模糊,在见到他的一瞬间突然间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初一:吴优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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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我们要幸福<三>_2000字他第一次约她,在一个黄昏的下午,在夕阳里他向她走来,拘谨的问她是否可以请她吃晚饭。她轻笑着告诉他,你的影子是金色的,那里没有灰色和阴暗,但是如果你坚持要走向我,那么,那些原本灿烂的金色就会褪去,所以,你应该继续保持他的本色。他那样看着她不说话,眼睛里透露的光芒有着坚持和不妥协。她轻叹,她向来不会拒绝坚持的灵魂。他对她讲很多话,絮絮叨叨的,有着回忆往事的快乐,他真的是一个活动在阳光里的人,从小就是如此,她想,他们真的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他有欢声,有笑语,可她,除去沉默,她不懂还会有其它的任何什么。9圣诞节了,在这个靠近海的南方城市,处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息,她看着那些漂亮的七彩的气球飘浮在半空中,街道上随处都可见到的圣诞树,各个超市里服务中戴着的红色的圣诞帽。同春节相比,传统的春节似乎较之冷清出许多,或许这个世界的确是变了。超市门口摆着各式各样的巧克力,一对一对的情侣穿插其中,很和谐的画面,她看着他们,微笑,继续前行。晚上回家,她写E-mail给苏雪,她告诉她今天是个节日,她看到许多的情侣坐在一起嚼着巧克力,她希望当她回去的时候,看到她同她的男友在一起,有着这样一个和谐的场面。屋子里的空气很清冷,窗外有着一弘弯月,很皎洁的脸孔,她拔电话对他说,这样的节日里,或许我们该出去聚聚。他们选择的地址在公园,微弱的灯光,稀稀落落的人影。这里没有圣诞。为什么选择这里?他看着周围的夜色问她。她轻笑。因为这里安全。他觉得她的思维真的是他所不能理解的,从一开始,他就未能真正的了解过她。同周围的人相比,她更像一阵风,她吹动着他的思绪,让他存在许许多多的想象,但他却总抓不牢她,只能眼看着她悄悄的从指缝中飘出。能叫我涵涵吗,她看着他。请你叫我涵涵。10生活继续着,它像头发一样的疯长,没人知道它会有多长,或是该在哪一刻突然截断。她容忍着她新来的弟弟,容忍他付诸在她身上的一切,当他扯断她脖子上的红绳时,她最终反手挥向了他。她看着他哭,声音越来越响亮,然后是新来妈妈的叫骂。很长时间后她听到门响的声音,她扭头时看到爸爸,那个在她小时候将她放在脖子上大叫马来了马来了的爸爸,或许他并没远离她,他已经回来了。她笑着看他走近,她喃喃的叫他爸爸。迎接她的是重重的一巴掌,没有语言,没有笑容,只是怒视,只是冰冷。她从此缄默了她一切的语言,在深夜里,她会捏着戒指低低的说,妈妈,妈妈。她填写申请表将自己的名字改为蓝月,她选择用妈妈的姓和妈妈喜欢的月亮来作为自己的名字。在家中的大厅里她看到爸爸愤怒的脸和那个女人莫测的笑,她告诉他们,我只是改了名字,其他的任何什么也没变。11她决定离开,在这个男孩越来越接近她的时候。她拖着行李箱一个人到车站去买票,而后坐在候车室里等着上车的时间,空荡荡的大厅里一片静谧和阴冷,偶尔会有人经过,在她身边掀起一阵冷风。不喜欢离别,自小就是,那种看着亲人远走却无力挽回的感觉,在她很小就已尝过,痛及心肺,却只能旁观。她想,或许这一辈子,永远也不会适应。所以,她一直希望走的前面的人是她,虽然有不舍,但至少是自己。列车上的人不多,各自安静的坐在自己的位上,或是看书或是闭目。她很快找到自己的座位,57号,恰好靠着窗。她费力的想将行李放到货架上去,可总是力不从心,在搬弄良久后,对面的男子站起身,很快箱子就进入她想放的位置。她微笑着朝他点头,然后坐下。整个行程都很平静,偶尔她会同对面的男子说话,大部分时间,是进入在自己的思维。16个小时之后,她回到她成长的那片土地。街道上稀稀落落的人,树上的叶子都已掉光,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在风在的侵袭无力的摇着自己的躯干,在这里,已真正进入冬天。12有时候,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在一起时总是希望早些离开,在离开之后,又不断回首着一些相聚的往事。在安静的课堂上,苏雪一动不动的扯着一个男生的书包带子,全班同学都在注视着她,她只是盯着面前的男孩,静静的,不做反应。其实她的理由很简单,她只是想要他的一句道歉。她们都是固执的孩子,一个有着坚硬的外壳和敏感的心,一个有存着坚硬的外壳的同时,更有着顽强的心脏。在课间的时候,这个男孩子当着所有同学的面说,章涵有个后妈,她妈妈因为这个女人被她爸赶走了。所有的议论像潮水一样,涨后退去,退后又涨。章涵一直都是置外的那个人,在苏雪固执的要求那个男孩道歉的时候,也是如此。她那样迫切的想要被别人理解,想要被别人接受,但她却始终都是人群中的异类,一个走到哪都会有议论声的人。只有苏雪,她的生命中只剩下了她。初一:吴优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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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我们要幸福<二>_2000字她看着妈妈紧紧抓着爸爸的手,看着她脸上那种因快乐而掉出的眼泪,突然间想起小时候这个男子将自己放在脖子上大叫着马来了马来了的情景,眼里有种温热的液体似乎就要落出来。一个月后她转校到市里的学校里,家也随之而迁到市中心,周围的人告诉她爸爸在外地挣了钱,以后就是好日子了。她总是莫名的想起那些菊花来,她再也不能在放学时收集那些小花了,也不会见到自己将亲手泡的菊花茶端到妈妈面前时所看到的漂亮的笑。她看着妈妈日渐红润起来的脸,她告诉自己,这些都是幸福的。爸爸越来越频繁的早出晚归了,妈妈说爸爸准备做生意了,所以有许多事情要筹备。半大的孩子,似懂非懂的看着她。或许在那时,她就已了解妈妈的悲哀,已知道妈妈在无意中所流露出来的落寞。父母在第一次大声争执的时候,她的惊慌如一只健壮小鹿,她看着妈妈流泪的眼泪,看着她脸上红红的指印,她不明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当初和睦温馨的家庭为什么在五年后变成今天的样子,是时间改变了人吗,或者他们原本就已变了。当争吵开始变为常事,她不闻不问的坐在自己的小屋里,长时间的不和睦不只改变了父母,也令她的变得漠然起来,她开始知道,自己原本就是冷酷的。她曾偷偷的跟过父亲,她知道有个女人住在一幢漂亮的房子里,她知道父亲会把从不在她和妈妈面前露出的笑容毫不吝啬的呈现给她,她妒忌她,甚至她会恨她,是的,她恨她,她开始慢慢觉得自己变得无情,变得冷硬,或者,她终于展现出了她的本性。5学校里章涵是个沉默的孩子,不笑不说话,总是一个人到校,然后离去,没有人愿意与她做朋友,在这样的年龄,一个沉默的孩子,似乎是不为周围人所接受的。我能吃你的冰琪琳吗?有一天,一个女孩子,一脸坦然的指着她手中的冰琪琳问她,似乎那原本就该属于她。于是,她将手中快溶化的冰琪琳递给她。她成为她的朋友,她的名字叫苏雪。她告诉她,她的父母很早就离异,她母亲一个人带着她,很是坚苦的维持着生活,所以自小,她就知道她是贫穷的,她必须维持自己的坦然来告诉人们她并不比别人低一等。她看着她的眼睛告诉她,是的,我们并不比别人低。6妈妈走的那天,早早的似乎就有预感,她匆匆回家跟在妈妈身边,看着她脸上露出的许久不曾见的笑容,看着她的身影在厨房里忙碌,那一瞬间她突然感觉许久不曾见的温暖又回到她身上来了。妈妈微笑着看着她吃饭,她告诉她,涵涵长大后会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涵涵会一直很乖。她拿出一枚戒指给她,抚着她的头说对她说,妈妈提前送你个礼物。她对着妈妈绽开了很大的笑容,她突然间明白或许妈妈在向她告别,她紧紧的握着那枚戒指。在妈妈告诉她要出去买东西的时候,她没有说出一句话,她对自己说,妈妈将会是自由的,妈妈不会再每天同爸爸吵,妈妈不会再受任何委屈。她躲在门后看妈妈的身影穿过门前的香樟树,走过境喧哗的马路上,然后慢慢的一点一点消失。眼泪无声的滑过脸颊,在空气中迅速干涸,在那一瞬间,她强迫自己长大。深夜时她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在电话那端她告诉苏雪,她好冷,她终于还是走了,她没有出声留她,她看着她的影子一点一点的消失在视线。两个女孩子,有着同样残缺的心灵,同样有着希望与绝望,她们并肩走在寒冬的大街,她们彼此用手温暖着对方,她告诉她,在这个世界上,你还有我,我们会永远在一起。7秋日的雨水在众人的期盼声中,终究还是来了,那些细细的连续的水珠子一滴一滴的落下来,滋润着地上的一切生物,路旁,那些不知名小树上,叶子愈发显得碧绿起来。街上的行人寥寥而过,一场突如其来的雨将平日里那些喧哗与嘈杂全都笼罩起来,整个世界似乎就此变得空旷而静谧,蓝月看着周围的一切,徒身迈入雨中。那些来自天际的纯洁的水珠子欢快的跳到她的头发上、衣服上,片刻已散布全身,这样的天气,这样的雨,又有谁能说它是坏事呢?你喜欢这些水珠吗?温和的男音在耳边响起,一把伞隔去了所水雨水的洗礼。她抬起头,明亮的眼睛直视着他。你在哭吗?她看着他微笑,今天的雨下得很好。他点头,而后沉默的将伞偏向她。一场雨,一把伞下,两个人慢慢走着,她低声的说这场雨来得如此及时,它拯救着这里的所有生灵,它如此纯洁如此美好,就像一张墨迹未沾的白纸。他低着头听她喃喃的声音,握着伞不发一言。他送她到她楼下,看着她上楼,然后离开。雨继续下着,平静得仿佛一切都未曾存在,它不留恋任何的事,它冲刷着世上的一切痕迹,罪恶的、幸福的。8蓝月依旧平静的写着她的文案,有时会看着窗外的天空发呆,在这些无聊的闲暇的时候里,她会想着那个男人,那个有着好听声音的男人。她会偶尔在电梯口碰到他,他笑着向她点头,然后急急的去追电梯,那样温暖的笑容,在许久之前曾有一个人有过,但她早已离去,久远的连影子都变得模糊了。初一:吴优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