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末代君主——纣王_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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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记》记载,子受“知足以拒谏,言足以饰非”,“好酒淫乐,嬖于妇人”,“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看起来子受实非贤君。
现今大多数人认为子受为人凶残成性,杀害忠臣义士,如其叔父子干;囚禁异己,如姬昌被幽禁羑里七年之久。还有为了观察胎儿,竟残忍地让人剖开孕妇的肚子,想知道冬天光脚过河的农夫为什么不怕冷,竟叫人砍掉他的双脚。此等暴行岂可谓之王哉?
最让人怒指的便是袒护妖妃妲己,为了妲己子受彻彻底底成为了历史上暴君的典范。据说妲己“杏眼桃腮,冰肌玉肤”,加上自制的“燕脂”,真乃仙女也。纣王曾为了讨妲己的欢心命工匠做象牙筷子,工匠在牙柄上琢满游龙戏凤的图镂纹,很是精巧玲咙。那天,工匠进殿献纳这双筷子,纣王见后大喜,当即传给群臣观赏,无不喷喷称奇,唯独子胥余沉默无言。《韩非子·喻老》中载:“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司马太史也认为这是亡国的前兆。
自此之后,王朝开始进入衰退时期。
纣王开始享受生活,花耗巨资用来建鹿台,造酒池,悬肉为林,修建豪华园林,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使国库空虚,财务方面几近崩溃。
加之其刚愎自用,听不进正确意见,在上层形成反对派,杀比干,囚箕子,年年征战让他失去人心,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激化。
年年征战,失去人心。他在讨伐东夷之时,没有注意对西方族的防范,连年用兵,国力衰竭,又需面对其因长年征战而日积月累有增无减的大批俘虏如何处理等问题而造成负担。
对内不得不使用酷刑,来镇压人民,阻止暴乱发生,王朝内部出现危机。
于是在内忧外患之中,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联合西方11个小国会师孟津,乘机对商朝发起进攻。
牧野之战,大批俘虏倒戈,周兵攻至朝歌。帝辛登上鹿台,“蒙衣其珠玉,自焚于火而死”,商亡。
帝辛死后,葬于淇水之滨,今墓尚存。
高三:玉章落滦
母亲_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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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起题为妈妈,而是母亲。那是因为妈妈这个称谓对于她来说分量太轻了,只有“母亲”这个词才能配得上我内心对她的尊重和爱……
我的母亲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没有华丽端庄的外表,也没有流利清晰的口才,在她身上打眼一瞧,最先映入脑海的,就是朴实,憨厚。这可能是大部分农村家庭妇女所共有的品质,因为在这片天地,穿着稍显气质,说话略能表达自己的看法,就会被那些“同僚”们拿来当家常般耻笑。母亲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平常也就只穿那几件洗得掉色的衣服,有时候凑堆儿也不喜欢表达出自己真实的看法,她更喜欢倾听和附和。久而久之,我原本漂亮的母亲就这样被同化为地地道道的农村女人,那么的不起眼,却又那么的让我疼爱。
母亲对于我的影响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表述的清的,在乡亲们看来她也就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人,唯一能让外人对母亲有所关注的,就是母亲那不平凡的悲惨命运……而对于我来讲,她就是我的精神支柱,是我思想上的引路人,在她那陀螺式的微胖的身躯下蕴藏着一股暗涌的力量,这力量是如此的强大,使我不得不在她的潜移默化中感受到某种威严的力量——坚强。
十年之前的那些日子是母亲这一生最难熬的一段岁月,父亲生病,我和姐姐还要上学,家里就只有母亲一个人,所有的重担都压在她一个人身上,经济上的,精神上的,还有来自那片小天地的舆论压力。记忆中,那时候的母亲脸上一直都是带着疲倦的,黄黄的小脸,踏下去的眼眸,还有那瘦的让人心疼的双腿,这么消瘦的她,却依然背负如此大的压力支撑着这个几乎精神崩溃的家。有一次,母亲因为太劳累,在工作的过程中不小心从高处跌下来,她被跌的没知觉了,毕竟母亲早已不再是年轻人,她的骨骼已经不能经受这种残酷的碰撞。那一次,我和姐姐都以为母亲也要倒下了,我们因为没了母亲这个主心骨而感到内心恐慌。但是母亲以她超人般的恢复能力很快就重新站出来,为我们撑起了庇护伞,也许是她太想这个家重新活过来了,也许是她内心那种强大的力量催促她不能再病下去,再一次重新回归家庭的母亲,更加坚定的直面命运的挑战,用它坚硬的肩膀,扛起我们一家人的命运,垫起一个沉甸甸的小世界。
可能母亲自己都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坚强,一直被命运折磨却一直勇敢的跟命运作斗争,坚强的不退缩,坚定地征服自己,征服苦难……母亲这种无形的力量早已融化在我的心底,使我的思想不再流浪,冲着未来的目标,坚强,勇敢,坚定,执着的走下去。
我的母亲,她就是我们的希望,没有她就没有作为生命体存在的我,没有她就没有今天肯为未来勇敢拼搏的我!
高三:王俊花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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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中国的君主中国,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四大文明古国:古印度、中国、古巴比伦、古埃及),从公元前2070年到1912年,已经历了上下三千多年,中国历史文化经久不衰,仍旧保存完好无损,这是值得庆祝的,但今天的话题是要谈的是中国的君主。中国的君主有数十位,而每位君主都各有各异,夏商周的君主崇尚神明,爱好占卜,秦代的君主崇尚法家,依法治国,汉代以后的君主几乎都尊奉儒学为正统地位,什么汉武帝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康熙皇帝尊孔子为万世师表等。那么首先来说说,哪朝哪代的皇帝最有才能呢?这个是不能够确认的,凡事都有两面性,中国的皇帝,无论是昏君、明君、甚至是被人们所唾弃的君主,都有他一定的能力。这个怎么解释呢?不需要,举几个例子便是,先说第一个——秦代的君主,即秦始皇嬴政和其子秦二世胡亥。秦始皇是大家印象最深的昏君之一吧,焚书坑儒,杀害了千名儒生,动用了百万的劳动力来修建秦长城,在我看来,秦后君主之暴政莫过于嬴政,但是大家想想,秦始皇设立的这些制度是否有利于当时的发展?当然有,比如说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这个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让自己的统治万事永存,这不也是他自己的愿望吗?修筑长城索然是有点过,动用几乎全国十分之一的人民(壮丁、劳动力),这个长城却成为了后世人们抵御外敌的有力屏障,真是不得不承认和感到敬畏的。秦二世胡亥呢?后人都知道,在赵高这位实力强大的大臣的威胁下,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说真话(说真话的人都被赵高的人所杀,赵高指鹿为马,找来一头真的鹿,要陛下和大臣们辨认,坚持说这是头鹿的人最后死在赵高的刀下),赵高糊弄了小皇帝胡亥,糊弄了整个秦朝,导致秦朝衰落,最终把秦朝推往死亡的边缘。但是我们不能说胡亥没有才能,毕竟他是个孩子(有什么功绩我就不知道了-_-||)是个皇太子,这就像是东汉末年的末帝刘禅(shàn汉昭烈帝刘备之子),很多人认为他是无能的,丢下了都城,丢了蜀国,归顺司马氏,归顺晋朝,乐不思蜀,但是却不知道这里面的意义重大,他就像傅作义“丢”北平一样,让城内的人民免遭战火。最近我很喜欢看十年前的百家讲坛,主要是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做客讲的关于先秦诸子百家的课。他提到的君主最多也是在讲解法家的时候,毕竟法家的成就就是设计法制,而这是为君主设置的。所以君主多在讲商鞅、韩非子等人的时候讲到。老师讲课的时候,我听到老师讲这么一句:“法家认为,世袭的君主肯定是一代不如一代,要向国家长治久安,就把君主当做一个蠢货来设计一套制度……越傻瓜越好,像傻瓜照相机一样,最后帝王之天下,只要按一下。”当时听到这个我就觉得有点疑惑,如果这样的话,哪来的什么贞观之治(唐太宗李世民在位)、开元盛世(武则天在位)和什么康乾盛世(从康熙、雍正到乾隆末年),但又想到那个时候是先秦,是法家盛行的世道,所以法家才敢这么说吧,而且不同时期的人,思想观念是有所不同的。想想,如果把法家的这种思想传承下来,一直到清末,辛亥革命时期,那成立吗?答案是否定的,之前我已经提到了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这些都是在秦朝之后,唐朝和清朝都有的国家的鼎盛时代,但是这几位皇帝都不是开国皇帝啊,唐朝的开国皇帝是高祖李渊,只是当时国家没有统一(详情请看《特别内容:中国政府的成立》),而李世民是李渊的儿子,在李世民继位后国家才获得统一,武则天就不用说了吧,中国历史上的唯一女皇帝,唐代中前期废掉两个儿子后即位(注意,不是篡位)。再来,清朝的康熙就已经是第三位皇帝了,为了治理国家,保住大清的江山,他执政清廉,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段盛世,并持续了三代帝王(1664—1839)。由此,把先秦的思想照搬过来是行不通的最后来谈谈皇位的继承,大家都知道,古代的君王有许多在未成年的时候就即位或继位的,比如秦朝的胡亥,东汉的刘禅,清代初期的康熙和清朝末年的溥仪。这些皇帝即位时年纪还不到十岁,最小的属溥仪,三岁就当了皇帝。当然,皇帝即位年龄问题是没有办法解决的,就拿康熙和胡亥来说,这两位皇帝是正式继位,什么意思呢?就是按照宗法制,胡亥为秦始皇的大儿子,也是唯一一位,所以位子传给了胡亥,与胡亥不同的是,康熙是福临,也就是顺治皇帝的第三子,并不是大儿子,但是在顺治的所有儿子中,康熙最具有才能,文武双全,因此康熙成为了清朝的皇帝,但由于福临走得早(做和尚),死得早(圆寂),康熙不得不年幼继位。1661年,年仅7岁的玄烨登基。东汉末年的刘禅和溥仪差不多,都是在战乱时代登基的苦命皇帝,刘禅在时,江山就已经被魏蜀吴三国瓜分(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董卓李郭造乱,魏吴趁机闹事,蜀国是汉朝后代汉昭烈帝为名以恢复汉朝建立的),溥仪做皇帝时,大清的江山也早已被是一个国家瓜分(八国联军侵华后,在《辛丑条约》的签订现场还有三个没有参与侵华的国家,这十一个国家分别是英国,法国,美国,意大利,德国,日本,奥匈帝国,俄罗斯,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对于继承,溥仪也不是前一代皇帝爱新觉罗﹒载湉﹒清德宗﹒光绪帝的亲生孩子,而是被迫让慈禧太后兼祧出来的(兼祧一词的解释我不会,详情请见《晚清政商笔记1》),宫中的人老大不小的,没有一位的年龄能够达到做皇帝的资格,且溥仪的父亲载沣身为王爷(醇亲王),不可能做皇帝,没办法,左后只好找最年轻的溥仪做皇帝,1909年,三岁的溥仪登基(登基时不停地哭闹着要回家,载沣一直在安慰,但是却说完了,完了,马上就完了啊,大臣皆惊,认为这话为不祥之兆,没想到三年后,清朝真的灭亡了),当时慈禧太后早已死去,于是其父载沣成为了清朝的实际统治者,掌管军政大权,并成为溥仪的摄政大臣。由此,载沣由醇亲王变为了摄政王。当然,我写这些是为了让各位读者了解,但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支持我的文章。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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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笔_7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从回收站出来,赵小云摸出兜里的一摞旧毛票,捋了捋又数了数,卷成一卷攥在手里朝小卖铺跑去。赵小云来到小卖铺门口,往里瞅了瞅,又捏了捏拳头,抬脚走了进去。又来了?老板从里屋出来。…嗯,买东西,那支铅笔。赵小云指了指货架上的一支铅笔。五块五,你买?赵小云嗯了一声,老板有些诧异,还是把铅笔给了他。赵小云小心翼翼的接过来,这是一支漂亮的铅笔,金属的外壳锃亮锃亮的,上面还印着白色的花纹。赵小云翻来覆去看了又看,老板有点不耐烦,你有没有钱啊,没钱别在这儿瞎捣乱,我还得做生意呢。赵小云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笔,摇摇头把笔递给老板,老板哼了一声把笔放在货架上进里屋了。赵小云哭着往家走,他是多么喜欢那支笔!他看了看手里那攥得皱巴巴的一摞钱,把钱揣进了兜里。这钱是赵小云拾易拉罐、瓶子挣的。他早就看上那支笔了,可家里穷,娘一听五块五就骂赵小云败家子,不干正事儿。零花钱不用提,赵小云平时一星期的伙食费才五块钱呐。赵小云没法子了,这才去捡易拉罐、瓶子挣了这些钱。要是把这钱给娘,娘一定很高兴。赵小云想。想到这儿,赵小云心情好了点。到家门口了,赵小云看见娘正在往屋里提水,他走过去接过水壶,娘,你进来我跟你说个事儿。赵小云把水灌进暖瓶里,从兜里掏出那摞钱给娘,娘,这是我拾易拉罐换的,本来是去买铅笔的,我没舍得,娘,咱家穷,你收着吧。娘的眼睛红红的,点了点头,接过钱去干活了。晚上赵小云梦见他买了那支铅笔,同学们都羡慕他,可那支铅笔一下就没了,赵小云急的找啊找…第二天上课,赵小云打开书包愣了愣,里面有一只新铅笔!和他喜欢的那只一模一样。这一定是娘买给我的。赵小云想。握着这支铅笔,赵小云哭了。山东淄博沂源县第一中学高一:赵小云7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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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_700字小四说过的:那些我们念念不忘的事物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题记在初三的毕业班会上,一向对我们亲切不足,严厉有余的班头念大姐,居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流出两行热泪--完全情不自禁的!女生极其煽情的泪流满面,许多男生也眼睛和脸一起红。如此俗不可耐的情景居然也会出现在我们班!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没人性,那个被称为泪的东西在那么需要它的情况下,竟然怎么挤也挤不下来。可是,待晚上夜深人静之时,一份强烈的孤独感缠住了我,让我第一次迷失在黑暗的恐惧中。眼前浮现出曾经对手的不服,死党的一脸坏笑甚至念大姐的八股教导!终于天亮了,但我感受不到它的意义。“你也会忧郁?“哥哥幸灾乐祸的看着我,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去死!““我劝你还是学会忘记,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都只是你人生的匆匆过客,况且今日一别,谁知你们再见面都猴年马月拉。“哥哥居然是很认真的跟我说。但丝毫没有被感动,还是很没淑女风范的大喊:“我不会忘,也不想忘,你以为你是谁,也在这儿跟我讲什么哲理,在我没发威之前,赶紧逃出我的视线!““老妹,你会忘了的,相信我。“他居然以一副不置可否的表情走出房门。真的只留下一个呆呆的我。''''''不知不觉,一个多月过去了,我确实平静了好多。我每天都在对我的初三生活恋恋不舍,似乎每天继续着相同的思念,可不得不承认,每天的感情都有不小的变动。或许真的是我太没人性,才一个多月时间,在我念念不忘的过程中,那种内心中对离别的激情澎湃已杳无音信。什么叫遗忘,或许那真的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是上天赐予我们一种保护自己的利器,也许有时稍有运用不当之处,就会伤害自己,伤害身边的人。但无论怎样,它依然抚平了很多我们的伤痕。即使不能痊愈,也会把那份痛封进记忆的冰洞,麻醉,不再痛苦。等到一切消弭之后,再取出回味一番。这就是生长的规律吧?谁也不可违背!75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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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言_700字靠近我一些好久不见的夜我用所有的时间换你狂泄的埋怨靠近我一点就算没有明天你爱我靠你的直觉我却用心联系每个夜害怕它的预言会实现害怕他的沉默无情的蔓延纠缠的情节就随时间的漩涡慢慢沉淀害怕他的预言会实现害怕他的誓约变成了考验模糊的容颜在梦里乎隐乎现渐渐消失不见听着歌声,冻僵的双手敲打着键盘,已不知疼痛。看着雪白的天花扳,我的脑子顿时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我到底要什么……“我们不是好朋友!不是,永远都不是!”用最后的力量喊出了这句话,看着她捂着耳朵向远处跑去,我的心好痛,好痛。眼泪不争气的落下,迷遮我的视线……一年的友谊就在此划下了句号。“你好,我叫梦心,今后多多指教!”她甜甜的酒窝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不由自主的伸出了手。她的笑更美了。于是,她就这样走进了我的世界。很戏剧性的,她成了我的同桌也很自然的,她成了我唯一的好友那一天,她拉着我的手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她显得很神秘,我显得很疑惑。很不情愿的被扯到了那个地方,因为这一路来是她用黑布蒙着我的眼走来的。“好了,你瞧!”我连忙拿下黑布,眼前的景色令我大吃一惊:扑眼而来的一片绿,五颜六色的花儿点缀着大地,随风飘动的绿叶……我回过头看见了一张笑脸,她笑的好灿烂!我们在那里随风奔跑,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吸吻着花的芬香,那一刻,我真的好幸福。跑累了,躺在草地上,诉说着天文地理。突然,她哭了,我不解地问她怎么了,她不回答,只是哭,直到最后,她才停住了抽泣:“我怕这种时光会消失……”哎。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因为她,孤独的我有了朋友因为她,我不再那么冷因为她,我不再独自一人在雨中飘荡因为她,我不再偷偷独自捂着被子哭因为她,我……然而,她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我们为了一件小事吵架了,我,还打了她……于是我们在那个幸福的地方分手了……“叮铃……”电话声拉回了我的思索,听着急促的电话铃,我仿佛看见了什么。于是,鼓起了勇气,拿起了电话……7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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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_700字中考,人生的第一个站转点,我们都怀着读高中的美好向往步入了初三的殿堂,笔紧握于手中,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书写。进入初三,才知道自己以前的生活是多么的舒适惬意,每天的作业很少,只需分分钟便可以完成,之后的时光便是由我们自由发挥,进行各种娱乐活动,追逐的身影随处可见,好不自在!如今,教室里已少了许多活跃的身影,多了几分淡淡的书香气,还有几双专注的眼睛,新课程的加入,不仅没让我们觉得压抑,反倒让好奇心极强的我们充满了对新知识的渴望和探索,笔尖划过纸张的‘吱吱’声,激烈的讨论声,无不透露着我们的热情。初三,最后的机会,是时候行动了。如果说初一是适应生活,初二是计划生活,那么,初三便是付出行动的时候了,即使说的再天花乱坠,如果没有行动将它实现,也只是在做无用功罢了,一味地夸夸其谈,也只嫩能够说明无能,而我们不是无能。必然不会这样。老师们对高中生活的精彩讲述,也无非是锦上添花话罢了,把我们的激情发挥到极致。初三,是忙碌的,也是快乐的。我们在忙碌中成长,在忙碌中寻找自己。每天,在各个学科中来回游走,与作业打着交道,看似单调的生活并不显得枯燥,对未来的追求和如火的热情早已让我们忘却了一切烦忧和苦闷,甚至贪婪的想要更多,疯狂的求知欲及经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唯有更加卖力的学才能满足。初三的点点滴滴,记录着我们对未来的追求,初三的分分秒秒,诉说着我们如歌的同窗岁月。快乐的初三,忙碌的初三,伤感的初三,离别的初三……面对一张张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如花面孔,想到明年栀子花开的时节,我们分离的场面,不禁伤感起来。‘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的确说的很对,尽管我已不止一次面对过这样的场面,却还是无法平静地说出“朋友,走好!”如今,我们又将面对这样的情景,鼻子酸酸的,太多的不舍,有太多的话语,却不知如何诉说,唯有把这份情感投入到学习中,才能冲淡这份伤怀……初三,如歌的初三,执着的初三,我们将永远铭记的初三……750字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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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调_700字当我第一次看到格调这两个字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认为这个词语是描写妈妈的衣裙花边的。可后来我被告知这个词语是用来指事物的风格的时候,我开始深刻理解起它的含义了……我开始喜欢用这个词语了。当春天的枝头点缀着迎春花的时候,我踮起脚尖,努力地凑上枝头吮吸花香,然后心满意足地说香味是春天的格调。当夏天的太阳把大地都弄得热闹起来的时候,我坐在树阴底下,愉快地看着书,听着蝉鸣,这氛围热闹而不喧嚣,我想舒服是夏天的格调。当秋天的枫叶一片片从树上飘落下来的时候,我轻快地走在红色的小路上,感受着秋天凉爽的风,我总会抬头去看那些南飞的大雁,也许离别就是秋天的格调。当冬天的雪花轻轻落在掌心融化的时候,我已站在这个雪白的世界里了,白茫茫的一片,似乎是那些没有用黑线来勾勒的铅笔稿,线条不清晰却很柔和,我若是在雪中打个滚儿,那么自己也会染上那可爱的雪白,诗人说纯洁是冬天的格调。自然的格调是如此鲜明,如此丰富而有诗意,那么人类的格调又是什么呢?陶渊明了解自己的格调是闲适淡泊,所以辞官隐居过“带月荷锄归”的生活。刘禹锡了解自己的格调是豪放,所以自己即使受压制而被贬,也能“便引诗情到碧霄”。李清照了解自己的格调是清雅,所以“人比黄花瘦”也不失一点风度。鲁讯了解自己的格调是追求真理,所以不顾当时所处政局高喊“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巴金了解自己的格调是真实,所以文革结束后带头说“我要说真话”。马克•吐温了解自己的格调是乐观,所以他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微笑着说“雨总会停的”。……体验着他们的格调,我常常想,我的格调是和他们当中的谁一样呢?其实没有格调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吧?只要我的格调像冬日里的暖阳一样给人带来温暖和快乐就好了吧!正如他们的格调一样永远影响着人们,激励着人们。呵呵,我还属于格调飘忽不定的青春时期呢,是不是等哪天格调确定了,那么就长大了吧,期待着我的格调的形成,如同一朵花儿的成长一般……7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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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之若素_700字多少风花雪月在一瞬间湮灭,留下磨灭不去的灰烬,和纷飞的碎屑。所谓的快乐在盛夏结束,那一刻幻成回忆,我无法留住什么,带走什么,抓住什么,我能做什么?!我憎恨的一切,曾经都被我喜爱,无论多么虚伪,我也一如既往。物是人非事事休。五年级那段最纯洁的时光。可能气场散发的最多,以至于记得的最多。五年级的教室,五年级的教师,五年级的一切一切。那时大家都还在一起,五一班。那个时候的骄傲。那时班上喜欢的歌手都是同一个。那时还在深圳。电台最受我们欢迎的是华娱和星空,一个个都无比喜欢。记得曾经放《终极一班》的时候,大家都喜欢飞轮海。飞轮海四个性格迥异的男生,我们讨论得无比激烈,无以复加。飞轮海的歌也广泛被我们传唱。后来星空和华娱依旧放着偶像剧,却没有哪一个偶像可以取代飞轮海。唯一抗衡的,就是棒棒堂了吧。《黑糖玛奇朵》里面的六位少爷占据了我们课余好多的时间。津津乐道的感觉似曾相识。后来就一直关注着他们。六年级分班。曾经熟悉的一切霎那间变得陌生。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才熟识那几十个同学。半个年后,彼此亲密无间。六月底的毕业考打乱了我们生活的秩序。然后。就是分离。毕业考那天,归程的巴士上。和陈莉欢坐在倒数第二排,最后面是那帮男生。他们肆无忌惮地朝窗外呼喊,放肆着自己的心情,也引得我和陈莉欢开怀大笑。考试完的紧张心情消失不见。暑假的时候天天趴在电脑桌前,反反复复听着那些熟悉的弦律。那些曾经的旋律,那么熟悉,在大巴上,在课间。最熟悉的应该是Jay和棒棒堂。那时的流行,现在仍流行,熟烂于心的歌词,听到弦律便会不自觉跟着哼。You make me a fool我假装你看不见我的答复对我来说都不算数幸福早已迷路我们之间 不会有改变相同的起点 一瞬间变成了乐园断了的弦 再怎么连我的感觉你已听不见……包含着好多回忆,有开心,也有悲寂。我或许可以更安之若素一点,用波澜不惊的话语,掩饰我破败不堪的心。750字 初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