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缘
我的童年,没有那么多电视中的奇丽影音,没有那么多电脑里的动漫游戏,我的童年玩耍在安静的书中。
或许你不会相信,六岁时,我就领略了《三国演义》的波澜壮阔与《红楼梦》的凄清美好,虽然那只是一页页五颜六色的连环画,而我也并未真正懂得其中的事理,但那曲折而丰富的情节却深深吸引了我,使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爱读书。读每一本书对我来说都是一次全新的体验。看每一段文字都像是一次激动地交流。感悟着作者的独特用心,体会着为文的言外之意。蕾一样,你知道自己正在膨胀。爱迪生说过:“书籍是天才留给人类的遗产,世代相传,更是给予那些尚未出世的人的礼物。”古今中外辉煌在历史长河中的智者们,用透着墨香的书页传递着人类智慧的密码,讲述着一个又一个看似简单却极其深奥的道理。而我,一个无知的孩子,蹒蹒跚跚地走在书中,不觉中下载了一筐筐智慧之果,朗润着我的躯体和精神。
我爱读书,亦爱淘书。淘书不只是买书,淘书重在淘。淘书之淘和淘金之淘应该是同一种用法。这样一想,就有意思了吧?我常常去紫荆山公园旁的一家书店,店面不大,里面却常有打折的书。游走于排排书架之间,每每满足得像一条水草中的鱼。有一次,我在一摞打折书中发现了一套很旧的《古典悲喜剧集》,书页已经泛黄,却溢出一股浓浓的书香,便宜的价格更令我欣喜。书是用来读的,每遇那些包装精美内容却是东拼西凑的“天价书”,常让我感到脸热,像是自己做了错事!淘书有乐,不仅能发现好的“猎物”,更有发现般美妙的享受。
藏书也是我所喜爱的。当将书本一页一页翻过,我都会将它们供上书架,一排一排,整整齐齐,就像是书的公寓,每本书都有自己温馨的房子。暮地,就会有幸福感升起来。你就时不时地想去看它,和它对话,同它交流,重温曾经的感动,期盼崭新的启迪。
读书的最高境界在赏书。不为有用,但求欣喜,犹之以阳光和空气。人生的花朵是慢慢绽放的,但绽放的美丽却是积之于月盈之于日的。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读书对人是十分有益的,然而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种观点,名曰“读书无用论”,顿使我觉得其妙莫名。如果用一种劳累、埋怨的态度去读,或是带有太多的目的性、被动性,而没有任何从中发现些什么、感受些什么,那么就完全没有读书的效果,只能算是在看、在记忆、在做苦工罢了。而真正的读书就像是在吃一味补品,需常年累月,春风化雨,内心才会渐渐秀出气质的华美和品味的高雅。
但是,对于一个学生来说,课本、教辅之类就另当别论了。在书的家族中,课本的任务是最不寻常的,她们或许并未包涵着最高深的思想,或许并未拥有着最让人流连的魅力,甚至,会遭到一些学生的厌恶,但是,她们却是读一切书的基础,或许这通向书山的桥畔没有美丽的风景,或许走在桥上会晃晃悠悠甚至使我们疲惫不堪,但只有穿过他们,才能到达美丽的桃源。于是,德高望重的教科书,也从未被我遗忘。
书是人类文明永恒的纽带。苏格兰著名的散文家卡莱尔曾说过:“书中横卧着整个过去的灵魂”,读那些厚重的史书,我们得以纵观古今,以史为鉴;读那些饱含心血的文学著作,我们得以知人知天,明察事理;读那些充满科学发现的书,我们得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得更远”。于是,在书的滋养中长大的我,亦不能忘记回报社会的责任,虽没有高屋建瓴的见解,也常想记录下来,为人类文明这又长又密的纽带添上细细的一针,为未来一个或是一群共同的心灵带去一些启迪。
爱读书,却没有明确的目的,像风,像月,像赏花听香,只求个自由自在,这就是我的读书观。古云,“淑女必书女”。这便是我的书缘了!
谜语童话
从前,有三个女人变成生长在田间里的鲜花,每天只有一个女人可以回家过夜,但是天亮前,她得赶回田间的同伴那儿去,并变成花朵。一天,一个女人对丈夫说今天下午你能把我摘回来,我就可以获得自由,就可以天天和你在一起了。那天下午丈夫去了,却发现这些花长得一模一样。问丈夫怎么才能认出自己的妻子呢答由于妻子晚上在家中没来田间,所以,其他两朵花上有露珠他却没有,这样丈夫就可以认出妻子来,并把她带回家。
甘肃天水元龙中心小学四年级:李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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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缘我爷爷,奶奶是教师,陶冶出了一个书虫爸爸;而公公,婆婆自幼爱诗,熏陶出了一个书虫妈妈。自然而然地,书便与我有了不可割舍的缘。爸爸妈妈说,为了滋润我的心灵,建造我的精神家园,灿烂我的美好未来,于是,我便有了一个很大的书房和一个很大的书柜。在这个舒适的空间里,无论站着,坐着,还是躺着,我都可以如痴如醉地在书海中尽情遨游,宛如倏然进入一个灿如东篱菊花的世界中。古人惠施“其书五车”,大概我家的书也可以和他的姘美了。不说爸爸妈妈的书,就说我的作文,名人传,历史,科学,名着,还有其他杂书也够多了,虽多却不乱。我们家总喜欢把书整理的条条有理,分类放好,读过的书从不乱摆,一眼望去,就知道哪一层第几本是自己要找的书。在家中,读书是一道不可缺少的风景线。妈妈喜欢拿一本席幕蓉的诗,坐在阳台的椅子里,沐浴着和煦的阳光,任微风把书香吹散;然而,爸爸却总爱捧着历史书往厕所跑,咀嚼着以往的酸甜苦辣;当然,书房中你会常常见到我双手执一本作文选,时而握笔在书中龙飞凤舞,读到欢愉之时,心旷神怡,两眼放光,读到悲切之时,泪水泉涌。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的一生必定与书有关联,你的命运就掌握在你所拥有的知识中。我热爱读书,喜欢在书中寻找亘古不变的真理,搜索历史的踪影,品味优美的文字,重温榜样的力量……它给予了我种种神奇。当我带着空荡的躯体来到人间,灵魂一片空白的时候,书那闪耀的灵光使我的内心深处渐渐炫目。是书,充实了我的灵魂,丰富了我的知识,让我从一只丑小鸭慢慢蜕变成一只天鹅。书,不可不读!我相信,我与书的缘会延伸下去,直到永恒。6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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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缘人缘我性格孤僻不善言,所以我缺少朋友,缺少友情,直至我走进了他,看见了他,这一切就都改变了。(一)与它结缘那天,与爸妈闹翻了,一个人冲了出来,却不知该往何处去,只觉得当时的夜好静好深沉,笼罩着我的思想,我害怕夜,于是极力寻找着夜中的那一点光亮。是的,我看见了!看见了在不远处从夜的束缚中挣脱的那一点微弱的光亮,我迫不及待地奔向它。它是一间平顶小房,走进去里面好安静。奇怪?亮着灯,居然没人。我觉得当时整个人好疲倦,于是就坐了下来,视线在整个小房子里扫了一圈,猛地发现角落里蹲了一个老头,吓得我急往外跑。“孩子,别跑,你是来看书的吧!”微弱的声音听起来像是饱经风霜的老人。书?什么书?我停下了脚步:“书?我没偷你的书?”“我知道,可我想你是一个爱书的人。”我忽然觉得那老头也没那么可怕,转过身又看了看。咦?怎么刚才进来没发现那么多书呢?整整一房子呀!可为了顾全我在老头眼前的面子,便假装满不在乎地拿起旁边的书。可是居然一看就看到了深夜,还舍不得离开这个小书房,就这样,我找到了属于我的那一片天空——小书屋。(二)与他巧遇之后,我每天晚上都会跑到小书房里泡上几个小时,那天,我又去了,那老人依旧坐在同一个地方,对我露出同样的憨笑。可是不一样的是书房里多了一个人,是个跟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咦?他怎么鬼鬼祟祟的,好不对劲?我走过去,他吓得一愣,一本《简爱》从他的袖子里滑了出来。《简爱》?我正想看那本书呢!他见我惊奇的样子,怕我叫出声,便把我拉过去:“嘿,本人姓老名夫子,请问姑娘芳名?”我告诉了他我的名字,他冲我笑了笑:“你不要告诉那老头我偷书,要不会挨骂的,我今天带回家去看,明天再还回来,这也不算偷哦!”我望着他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看他把那本书又往袖子里挪了挪,就像是怕它会长翅膀飞了一样。我也觉得那样蛮好玩,于是也拿了一本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茱丽叶》塞进了袖子里:“我这也不叫偷,呵呵。”两人相视笑了笑,走出了书房。出去时,那老头又露出了同样的微笑,就这样,我认识了他——老夫子(三)共游书海我俩约好第二天去还书。书房里,响起了两人的谈话。“嘿!老夫子,《简爱》的结局怎样?罗切斯特与简爱在一起了吗?”“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那罗密欧跟茱丽叶呢?怎么样啦?”“哎,好惨哦,他们俩都去了阿鼻地狱,受不受苦,就看他们的造化了。”那天,我才真正看清了他的脸,方方的,整个看起来就是一个憨厚的小伙子,还带着几分李白的大度,苏东坡的豪放,以及鲁迅的稳重。他说要送我一样东西,我接受了,是一本他最喜欢的书《呼啸山庄》,不过已经够“古老”的了。里面还夹着他自制的一张书签,上面写着:书——我最真的朋友!我也回送了他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巴金的《家》,我说《春》《秋》等以后再总给他,他拿着那本书简直爱不释手。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总是与他一起出入这个我们俩共同的天地——书房,共同游书海,品名著,共同面对老人的微笑,直到一个月前……(四)无法在延续的春秋几天了,他都没有来书房,我有些担心……我总是安慰自己说他有事去了。三个星期过去了,还不见他的身影,我心急如焚,多么急切地想看见他,我的第一个真心朋友。一个月过去了,我失望地走在去书房的路上,忽然间看见路边上的角落里安静的躺着一本书,上面被红色的液体浸染着。我走过去,颤抖地拿起那本书。是我的《家》!是我送给他的《家》!我的眼睛无法从那红色的液体上移开,那红色的液体如雄雄烈火在燃烧我的心,我的心在流血,我的眼睛在滴泪,滴在了那红色液体上,化了开来,慢慢地散了,散了,散了……我手中还捧着《春》《秋》……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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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不知什么时候我竟然对缘这个字非常的相信,起初只是道听途说从书上得到一些关于缘的信息,他们说这世间存在一种叫缘的东西很神奇,会发生在每个相信缘的人身上。当时我对这句话并没多少研究,也没感觉到有什么值得神奇的,甚至连缘分这回事都不怎么相信。心想生活中并不存在的,而今竟鬼使神差的在我身上演起缘分这场戏来,让我不得不相信这世间确实存在一种叫缘的东西。所有一切还得从她说起。和她相识的确是一种缘分,是缘分让我俩相识,相知,相爱,在这个多姿多彩的生活中我们演绎着一段自认为很传奇的爱情故事。说它传奇一点都不假,假如说不是当时的缘分,说不定至今我还在孤军奋斗呢,古人云: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的确如此呵。我们的相识是一次雨后的邂逅,记得那天下了一整天的小雨,雨后的黄昏很美很美,空气也格外的新鲜,写了一天东西的我很想出去透透气,便走下楼来。心情真可谓豁然开朗啊,街道两旁的梧桐被雨水滋润的发出诱人的光泽,树叶上残留的小水珠被微风吹得一闪一闪的滴落在地上,像一颗颗晶莹的珍珠,美丽极了。我忍不住伸手捧住那将要滑落的水珠,呵,好舒服!便心情愉悦的向附近的雨山湖走去。雨后的湖水更清澈更迷人,那镜子似的湖面上停泊一只只供游人玩的小船被风吹得一伏一伏的,看上去像在荡秋千。拾一块石子仍向湖中,不禁荡起阵阵涟漪,美丽极了。湖边的花草更是鲜艳的让人如痴如醉,我被眼前这迷人的景色惹得眼花缭乱,走到一块石头旁坐下来静静地欣赏这雨后的景象,我陶醉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突然被一种嘤嘤的声音给惊醒了,抬眼望去,一位红衣女孩从我身旁匆匆而过,她似乎在抽泣,神情看上去很焦急,像在寻找什么。已经很晚了,湖边早已没了人,我不知道当时自己怎么了,突然有种想帮她的欲望,遍跟着她找起来。她似乎也发现了我,但并没有感觉到我的意图,我忍不住问她寻找什么,她很吃惊的说 找她的记者证。她是外地某报社的一名记者,因公出差不小心把记者证给丢在了这附近,我一听她是一名记者,便向她投去一种敬佩的目光,跟着她找起来。说真的,凭我的感觉,那种经常和文字打交道的人的确有一种不能言表的气质,我无法形容她给我的感觉,也许因为陌生,还有点君子风度,我问的很少,一心帮她寻找记者证。在湖边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在一块石头旁的草地上看见了那赫然印着某某报社记者证的红色小本子,当时她高兴极了,破涕为笑,连声说谢谢,我不好意思的笑笑和她走出了雨山湖。因为她要赶时间,顺手从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说声再见便匆匆离开了。我紧握着她的名片,望着她远去的背影,不禁有一种怪怪的感觉,那种感觉除有欣赏外还有一种天涯遇知音的味道,我笑了笑,呵,该走了,理了理头发向家走去------如果说缘分这东西很神奇的,那足以让你如痴如醉,或许它会成为一段永久的回忆,又或许还会变成一段美丽的故事。果真如此,在以后的日子中我们竟然因为那次特殊的缘故开始交起朋友来,尽管相隔千里之外,但心的那种感应还是很默契的,时间是最能证明一切的,我们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而今我们已经交往一年多了,真的很庆幸啊,那次偶然的邂逅竟成了我一生最欣慰的事情,那位外乡记者即将成为我的新娘。缘,真的很神奇啊,今生我因你而庆幸自己。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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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半堂课下来,我竟然发现我写下的都是星宇的名。于是,我又改换了一种方式,拿出一本小说来看。这时,他轻轻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无限温柔地回过头来看他,而他仍然是目不斜视。我再回过头来时,便发现无数对目光在我身上聚焦,我脸上马上就能感觉到温度。我还未来得及将“秘笈”转移,一个毁灭般的黑影出现在我身边,他走路像是死神一样,是不知不觉地飘过来的。一揪住我的耳朵,我的人头就被老师拿下。我被老师拎到了讲台旁边。这侮辱性的时刻,我用牙齿和钢骨把它记忆下来。我只注意到星宇的目光一直是跟着我旋转的,温情的,我把它当作冬夜的月亮也记忆下来。当你罚站时,地球自转就会减速。一节课下来,恍若隔世般迷离而漫长。下课后,我回到座位,我的手臂故意和他离得很近,去感应那亲切的电流。他几乎是平静的,像微风,像阳光下的植物园。晚上回家的路上,我开始惴惴不安起来。新衣服承担了我一部分自卑的痛苦,但现在我必须承担起支撑它们的压力。我必须在回家之前重新做回以前的“灰姑娘”。我找了间路旁的公厕,一个抽着烟,坐在蹲位上的男人望着我。我忍住香烟交织的恶臭,当着他的面换衣。他望着我是惊恐的,我记得他的目光,像一声尖叫,惊恐,陌生,害怕别人穿越他的世界。我也是这样与他对望。回家敲门前,我把那个装了新衣服的袋子放在门口的垃圾桶里。父亲开了门后,我等他回到了书房,又偷偷地开门出去取回,藏在我的床底下。我开始习惯在他们眼皮底下玩魔术。我像猫一样去了厨房巡察,看到母亲的神色并没有什么异常。一切正常以后,我回到房间听音乐,写诗。在心情平静如水的时候,音乐和诗歌便是我灵魂的载体。当然,我还有更多需要忧虑的。首先,我不能每天穿着新衣服,我只能隔一天换上它。在学校换会被人笑话,被父母发现这个秘密我就无处遁形。想来想去,最好的办法就是中午在学校搭餐。这样,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我可以公开我的新衣,我可以名正言顺地说买衣物的钱是从伙食费中省下来的。一想到星宇也在学校搭餐,我就心潮澎湃。我已经成长了,不希望整天面对父母,至少我需要一部分独立。我大胆地和母亲说了这个想法。我说每天为了一餐饭在路上浪费一个多小时是很不值的,高一了……母亲叹着气拿钱时,我有些内疚。高一不知已经交了多少资料费学杂费,给本来并不宽裕的家庭雪上添霜。她慎重地递给了我五十元,然后把剩下的钱数了两遍。数完钱,我看见她表情没有什么变化,心中的石头才算落地。“你一定要好好读书,你也知道家里为了你……”,想最后拿到和尚的钱,就要很耐心地听他念完经。第二天上午,我举着钱,心旗摇曳地跑到食堂门口买了十元的餐票。第四节课快下课时,我像其他同学那样,把饭盆握在手里,像战鼓一样敲得“嘭嘭”响,催促老师早点下课。老师不耐烦地看了看表,还差几分钟。他知道这个时候,饿着的鸡蛋是不会有耳朵的。于是,他果断地挥手。同学们像放出的饿狼一样冲了出去。星宇正在做一道题。他是不关心人间烟火的,就像我理想中的那样。于是,我重新收起饭盒,假装清理书包。清理完书包,他还在咬着笔杆。我只好拿出化学作业本,做今天的作业。最后他去食堂时,我才不紧不慢地跟在他后面,保持二十米,一个安全的距离。到了食堂,只有稀稀拉拉的十几个人在买饭了。我眼睁睁地看着最后的几瓢胡萝卜红烧肉被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大菜盆里,另外一个菜盆里只剩下猪食一般的莴苣叶。大家的眼睛都盯在剩下的胡萝卜红烧肉上,心都提到了喉咙。我和星宇各站在一排末尾,他前面还有五六个人,我竟然担心让她吃莴苣叶太残忍。而这时,一个身材很好的女生无所顾忌地插到了星宇那一排的最前面,大家都敢怒不敢言。我也愤怒了,出奇的愤怒。我走出队列拍了拍她的肩膀,她不理我。于是我干脆把她像萝卜一样从队列中拔出来。“你干嘛?”她瞪着眼吹着嘴皮望着我,好厉害的女生!-_-就势一饭盆磕在我脑门上,敲得我的脑壳像一个震荡的鼓,油腻腻的饭菜从我的头上滚落下来。我给了她眼睛重重一记,她揪住我的衣服,让我在空中挥舞了半圈。女生也有力气!然后,我正好踩在一块肥肉上,身子重重地倒下去……在倒地的最后一瞬间,世界变得异常的安静,只有星宇温情而无助的目光跟随着我……我的头重重地磕在存放饭盆的铁架上,然后落地。我的意识即刻沉入一片空白的海洋,但我仍然借助潜意识浮出表面,从地上爬起来。我扯住她的衣领,在对抗中,我觉得我的力气远远不如对方。我歇斯底里地想与她“博命”,但星宇的声音萦绕在耳边,像从遥远的海面飘来。“白彤惠,不要打了——”我松了力气,任劝架的人拉开了我的手……地上都是污水和油垢,我的身上已经污糟不堪。我顾不上头还隐隐作痛,不自然地拍了拍衣服。我知道身上的污迹是拍不干净的,我只是在整理麻乱的心绪,疏通胸中的这口恶气。我很感激劝架的人,不然我会输得更狼狈。我不是自不量力的人。“白彤惠,你没事吧——”听到这句话时,我不敢抬头望星宇的眼睛。我想哭。为了他,我去做了一个与人角斗的小丑。可是,我竟然输了。T_T“没事的。”我茫然的意识中说出这一个简单的词。然后,我匆匆离开现场,逃一般。我在公共水龙头洗干净了弄脏了的衣服,我摸了摸头部隐隐作痛的位置,这才发现竟然在流血,伤口还脱落了一小把头发。从来没有受过这种奇耻大辱,我突然有很多委屈,我想哭,但我忍住了泪水和悲伤……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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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今天是中学时期的最后一个圣诞节,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下一个圣诞节我们各自在哪里。天色是阴冷的,阴霾的天空像一块灰色的毛皮,没有风,好像在酝酿着一场瑞雪。同学们暖暖地聚在教室自习,窗玻璃上被蒙上了厚厚的水汽。我用手指在窗玻璃上划开一朵雪花和圣诞树,然后写上“MerryChristmas!”,这是送给星宇的圣诞卡,他只要望一下,算是寄给他了。于是,我静静地望着窗外,期待着一份温馨的礼物。今天是我们第20天没有说话了。我已经原谅了他,只是他不知道。他的圣诞礼物我在一星期前就准备好了,是一个芭蕾湖的八音盒,这是我从一个月的伙食费中省下钱来买的。到了中午,我看到她和很多同学都交换了礼物,最后我坚定下来,不再做那个自作多情的人,如果他不先送给我礼物,我绝对不能将礼物送给他。到了下午最后一节课,鹅毛般的大雪终于飘了下来,体育活动改为自习。我望着窗外的天空,看到那些睡眠的花粉,梦的冰晶,音乐的六边形从天而降,纷纷扬扬,如同坠入最后华丽的梦境。这些来自天堂的盐,怎么就会如此令人伤心?!我把八音盒上好发条,放在抽屉里,它孤独地旋转着,轻轻奏着《少女的祈祷》,悦耳的乐音在教室里静静地回荡。星宇仍埋头做作业,一声不语。我一会儿等待,一会儿无奈地望着无望的天空。这一节课的时间,我又经历了多少人间的伤心?!放学后,我最后一个人冷冷静静地留在教室,打开北边的窗户任寒风吹。我把八音盒捧在手上,伸出窗户外,直到手上的温度消失。我松开手,看着它自由落体,看我的心是如何被最后击碎。只要打破了这个完美的世界,我才会回到平地,回到我的村庄,安安静静地做一个凡夫俗子……八音盒最后散开的那一刻,我看到我的灵魂彻底释放了……第二天上学,我精神厌倦,像害了一场大病。现在,我厌倦了一切。失去了玫瑰花瓣,我的心里犹如抱着一团刺。他的举止现在看起来是如此的虚伪,而且现在他晨读时也会发出讨厌的声音。我已经越来越无法忍受了。班主任巡查自习时,我举起手。班主任走过来了,我对他报告说,我现在想一个人静心学习,所以想坐最后一个。全班50个同学,刚好多一个人必须排在最后。现在坐这个位置的是周晓铃,她因为与生俱来的狐臭和怪僻的性格使得同学们敬而远之。班主任才迫不得已将她安排坐在最后一个。星宇低下头没看我。班主任用惊异的眼神望了望我,又望了望星宇,没有说一句话就走了。老师的表情永远像神父般那么凝重,永远也不会让别人读懂。我有些失望,但我一定会坚持到底。然后,星宇开始无精打采地温书,我想他一定是在做样子,其实什么也没看进去。他的灵魂现在一定在忏悔了。下课后,我在走廊的栏杆上搜集了一些残雪,搓了一个雪球。我想狠狠地用这个雪球来砸一个人来发泄。可一个女生这样被看到了,那不是很丢脸?这里的天空似乎更加开阔,我喜欢这份开阔和宁静。而周晓梅成为了星宇的新同桌,我幸灾乐祸地望着不语的香雪,我想他现在一定很懊悔以前对我的态度了,这正是我所期望的。我怀里的复仇天使终于可以安静地回到天府上去了。回家的路上,我看见星宇从我身边匆匆走过,神色像傍晚一样凝重。我低下头来,只要在这白皑皑的大地行走,意识就会变得一片空白,就会重新思忖着得与失。我想小鸟也许都会有留恋那个美丽监狱的时候。这时,我听见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回过头来,是周晓梅。我想逃跑,但她已经追了上来。“你忘了东西!”她气喘吁吁地说。我明白是忘了一份沉重的情感,是我故意放下的。“呶,这是我刚才清理抽屉才发现的!”她递给我一张卡片,然后转身走了。我疑惑地看了一下这张卡片,是用一朵虞美人干燥花做成的。卡片的背景是星宇的一幅铅笔涂鸦画,画中一位绝美的少女,伫立在开满虞美人的原野,微风吹拂着她的头发,带来无尽的遐想。男生画女生效果会那么好,我第一次看到。上面用水彩笔写着一排清秀的小字:只要你心里的雪融化,虞美人就会开遍你走过的足迹——祝圣诞快乐,学习进步!你永远快乐的同桌:星宇未完!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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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照镜子,家里只有两面镜子,一面穿衣镜在父母的房间陈旧的衣橱上,一面小镜子像相架一样立在母亲那张老式的梳妆台上。我们家人都没有照镜子的传统。没有人会关心自己的容颜。房间是暗淡的,暗得像那个温饱的年代。父母总是提醒我们这一代的幸福。“只要能够吃饱,不受冻就应该满足了。”每次母亲给我添置大削价的衣服时,就这样教育我。“我们那个年代呀……”她和父亲就会这样一直唠叨下去,一直让我不再怀疑一切为止。我把小镜子偷偷拿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在这张只能看到半边脸的小镜子中,我看到恐怖片在我脸上上演。我只敢在台灯下看,因为那样会朦胧一些。我的小脸看上去就像我今天担心的那样。我怀疑那不是我,但我看了又看,变换不同的角度来看,直到看到我那镶嵌在水银中的绝望。那些密密匝匝,林林立立的红色的小丘像火山要喷发一样,火山口被一个个脓头所封闭,好像随时都会一触即发。怪不得星宇看了会担心我。(T_T没想到,我“一世英明”,竟败给了青春痘而那些没有红色小丘的地方像地衣一样,还会冒出石油,让我富比王侯。我用针挑破了几个火山口,那些恶心的脓液像碾死的小虫挤出来的脑浆和肠肚。(好恶,呕~—~)对着那张脓血淋漓的脸,仿佛已经陌生。我幻想如果我脸上的皮肤好一点,也许看来要美丽一些。我捂住脸,只露出两只眼睛和鼻子。还是失望,扁平的鼻子像飞机光秃秃的机身,淡淡的眉头像荒芜的坟冢。而最失败是我的瞳仁,既不明亮,也不深沉,土褐色的。最拿我小命的就是我的身高,眼看着童年的伙伴像蒜苗一样这几年拔地而起,而我缓缓悠悠,还在155cm之间徘徊。我觉得如果一个女孩不高大美丽,就不叫女孩。即使这世间还有比我更为丑陋的,都不足以安慰我。我必须让上帝按我想象的那样,用艺术的手来创造我。而现在这感觉像是被上帝抛弃了一样,我被掩埋在次品堆里,这让我压倒一切的难过。晚餐时我没有和父母多说一句话。吃完饭,我犹犹豫豫地在电视旁站了一下。我注意了一下一个治痤疮的洗面奶的广告,然后回到书房。我拿起一本书摆着,平衡我的心情。我总是恋恋不忘广告里的说词“××牌洗面奶,留下青春洗去痘。”我佩服商家的文采,就这么几个简单的字,就可以让我坐立不安。我出去和母亲商量,母亲只说了一句,我就觉得从此以后,都不要跟她开口。她说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然后她就煤气费,水电费,工资单的唠叨起来,没完没了。我重新回到房间戴上耳机听音乐。只要戴上耳机我就关闭了一个世界,打开了另一个秘密花园。那个时候我最喜欢BobDylan的《The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我的心在风中飘荡,迷惘地寻找方向,在朦胧中我就能明白我的所在。今夜,大地怀着一颗如此细腻的心聆听我的悲伤和生命的感动。我害怕镜子,害怕光线,害怕目光,害怕一切我需要面对的物体,只有音乐让我陶醉,把我从镜子中拉进梦幻的森林。在茫茫的大海中,音乐像雾气笼罩包容了我。我寂寞的心找到音乐来投靠。小时候,一紧张就有在本子上乱划的习惯。发展到现在,一有什么激荡的情绪,就想写点东西来宣泄。本来想写日记,可是家里一个有锁的地方都没有。于是,我开始写诗。诗是抽象暧昧的语言,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在写什么。我把触觉种植在诗里,写下我的情绪和悲伤。第二天上午上课,时间又开始变得那样难以打发。高一了,教室安安静静的。大家都一心扑在学习上了,不认真的人是孤独的,独个玩弄自己的心情。我有很多美好的情感,它们却让我加倍的不高兴。我注意到他今天穿了一件纯白的很酷的衣裳,不不得不承认,他真的好酷!怪不得称为“学校四大帅哥之一”。呵呵,^_^好庆幸自己得来的“桃花运”,就坐在这一大帅哥的身边。(因为那个‘荷包蛋’徐蔓珠她从来不会欣赏任何一个帅哥,据说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所以她对星宇不感兴趣)他的每一样文具都很别致,跟他那纤长的手指很搭配。他家里应该很富有吧。但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的。我不希望他和我不是一个阶级,像雕塑一般,只能被我瞻仰。但是,从现在起,我必须疏远他。为了永恒的爱,就必须经历短暂的离别。我表现出病态的冷淡,有时候,只要他的身子转动一下,我就会死死盯住书,生怕她会转过来和我说话,望着我的脸。中午放学后,我归心似箭,就像怀抱着一段枕木,我必须铺定它以后,才可以设想下一步。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