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路飞狂
大概是在一年以前吧,开始看海贼王。一开始的时候觉得里面的人画的都太丑,实在是让人没法看下去。但因太过无聊,也就坚持看了几十集,后来发现,自己已不知不觉离不开这部看似很幼稚的动漫了。慢慢地被里面的人物所感染,感动于他们对梦想的执着。似乎,自己在看的过程中也成了他们海贼团里的一员,陪着他们从不更事的少年长成坚毅的男人。
路飞,他是草帽海贼团的船长,他为人大大咧咧,做事完全不考虑后果。在自我介绍的时候,他总是会认真加上一句“我可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啊”,为此,得到的嘲讽数不胜数。但就是这样一个少年,一路披荆斩棘,和伙伴们从东海一直闯入伟大航线,悬赏金从三千万贝利一直涨到三亿贝利,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海贼慢慢成为连海军总部都为之头疼的大麻烦。
这样为梦想而执着着的男人,路飞,你让我如何不为你疯狂。
一顶标志性的草帽,不管在多么激烈的战斗中,你总是小心翼翼的守护着它,不让它受一丝丝损害。在别人的眼里,它只是一顶普通的草帽,但于你,确实一个承诺。你承诺给你草帽的那个男人,总有一天,会前往他所在的那片大海,亲手把草帽交给他。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你走出了东海的小渔村,开始寻找你的伙伴。剑士卓洛,航海士娜美,狙击手乌索普,厨师山治,船医乔巴,历史学家罗宾,修船工弗兰奇,音乐家布鲁克。在冒险的途中结识了一个又一个的伙伴。伙伴,是的,他们都是你的伙伴,而非部下。对你而言,他们是最重要的存在。为了救出伙伴,可以去以一切险恶的地方,为了救出伙伴,可以和任何厉害的高手决斗,哪怕为此而丧命也可以。
第六个伙伴罗宾,她原本是王下七武海克洛克达尔的帮手,为了拿到真正的历史正文而与克洛克达尔一起来对付你们,在最后的决战中,你打败了克洛克达尔,却救下了因没找到历史正文而想轻生的罗宾,在后来的旅程中,你发现罗宾自己上了你的船,问及原因时,罗宾只说“我无家可回,也无处可去,谁让你多管闲事救了不想活的我,那么,就让我呆在你的船上吧”,听了这般无赖的话,你也只是挠着头傻傻的笑,然后就很爽快的答应下了,完全没有考虑罗宾那黑暗的过去。
在水之都,罗宾不说一句话就消失了,你焦急万分四处寻找,但再见罗宾时,她像变了一个人,只说“我从未说过我是你的伙伴,如果你那样认为的话也只是你自己的一厢情愿!在水之都,我要和你们分开,请不要来找我,也不要妨碍我以后的道路,从此,就当是陌生人吧,当然,以后我们也绝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就是这般绝情的话,也未打消你对罗宾的信任,你说:“除非我亲耳听见罗宾告诉我真正的原因,否则我是绝不会这样轻易放弃她的!”
如果是对一个有着深厚感情,十分了解的伙伴,或许无论哪个船长都能做到这一份坚持,但是,你面对的可是罗宾啊,是你根本就不了解的罗宾啊,她的过去,你当然也略有耳闻,她是恶魔的女儿,她从八岁起就遭海军总部的追杀,她跟过无数的海贼团,但无论哪一个她呆过的海贼团,到了最后,除了她,都逃不过全军覆灭的结局,她的过去就是在不断背叛中过来的。这样的她,任谁听了这番话也会立刻反放弃吧!但是你没有!单凭着平时生活相处出来的感觉,你就给了她这样无条件的信任。我想这是因为你从未怀疑过罗宾,从未因为她的过去而有所芥蒂吧,这是因为从一开始,从她上船的那一刻起,你就把她当成了你的伙伴了吧!
在你和其他伙伴的共同努力下,终于,你们从水之都的市长口中得知了全部的真相,原来,罗宾的冷酷,罗宾的无情,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啊 路飞!都是为了你们这一个草帽海贼团啊!
海军总部的CP9已经找上了罗宾,威胁她和海军总部合作一起找出历史正文,否则,就对草帽海贼团发动海军最高战斗力屠魔令!罗宾知道,屠魔令是一种毁灭性的力量,你们一定无法逃脱全灭的结局,而她,不想让你们遭遇这样的结局,因为你们是她在海上漂泊数年,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真心对她的伙伴啊,为了你们的安全,罗宾选择了和海军合作,这个选择就意味这一辈子都将在海军的海底大监狱中度过!她用这一个选择来换取你们的安全出航!
看啊,路飞!你的真心对待有了回报了吧!就是这样傻傻的你,就是这样真诚的性格,才打动了罗宾冰封的心啊!
我为青春画上一个句号
这首《赠伊人》一直都是装着不一样的感情,是哪个女孩我不知道。其实,我也是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爱过就是爱过,这是否认不了的。时间都已经过去这么长了,再怎么刻骨铭心,也无需多么的在那么意外了。
这么久过去,不知你是否还会记得有个人一直都在,从未离开过?我们也没想过会是这样的一个结局吧?在过来的路上,你一直以完整的样子活在我的记忆里。等你又忘记的时候,还是可以问我,我们再重新过一次完整的连续剧。
张小娴说过:“没有写过一封情书便收获的爱情,总不可靠。”所以我觉得现在的我是,站在时间的末梢上,来填补这么一段过去的空陷。纪伯伦在情书中说:“我们彼此接近,故而对生命的孤独,我们从不急躁,从不恐惧。你是我世界里的花朵,你是我世界里的欢乐,你是我世界里的祥和与美丽。我想与我那永不采摘的花朵一道升腾。因此,我现在就要外出走一走,对我的爱道声欢迎。”所以欢迎来到我爱的世界和我在这个世界的爱。
黑色是繁华的最奢侈,夜色如墨。偶尔会有那么一种情绪萦绕在心头,你知道嘛?我可能对我自己失去了信念,丢失了爱情的宝石我也已经失去了再去爱你的资格。这种想法时不时的窜改着我的感情,弥漫在我夜色下的苍白中,霭霭沉云,只有红着眼说我不想再见你。想起当年青涩的自己,感觉到的只有不忍。
无厘头的藤蔓已经攀上了残墙,留下的只有痕痕白斑,像是一种绝望的孤独,时刻守候在芸芸人群中。有人会懂得的我这份悲愁嘛?至少你还是不懂。虽然说自己的苦痛自己背负,然,有人搀扶也是一次难得的回忆!多年以后我们还会记得:当年,一句简单的话语,两个陌生的背影,意外的邂逅,显得多么纯粹。我一直不认为白色最纯洁,我最喜欢浓浓的墨色,让我有种安心温馨的感觉。小时候害怕黑夜,站在现在的角度想想,人总是对于未知的事物感到恐慌,但人是有一种命中注定。而我,命中注定属于这片荒凉的夜色。
追忆已久的日子,就像是花蝴蝶的绚丽舞姿,蹁跹婀娜,我梦中的那只花蝴蝶,有着七彩色的翅膀,翅膀上面布满了赏心的花纹,两只微卷的触须,是你那三千青丝幻化而成,完美的曲线,灵巧的肢躯,柔软的细腰,在月光下,你这只花蝴蝶,在云空中缠绵。玲珑的身躯,像极了夜色下迷人的暗精灵,一声叹息,就连幽怨的湘女也黯然不已。我深深的沉醉于夜色下,就是为了等待你,等待你那夜色下的蝴蝶身影。静静的夜,只剩下了我兀自的心跳声和灼热的目光。
我说,你会喜欢满天星,因为你是那么的安静,不论什么时候。你就像是海妖一样的让我着迷,你的所有就像一把火烧透了我的心脏。你的完美甚至会让我感到逃避,只有躲在暗暗的角落偷看着。但是遇见你就是太阳的升起,无数次的冲刷着我的黑暗,而且每次都是那么让人迫不及防,也不是我不堪一击,是那种力量如此强大。
苍茂的绿树下,我宁愿做一桔攀附着你的藤蔓,缠绕你,护着你,永远。这种感觉来得如此顺乎自然,我的心已经开始了沸腾,慢慢地溢出。多少次拿起手机想拨起那个号码,但仿佛是缺少了某种勇气,始终不得。这时我发现,想你的同时最是一种折磨,对我自己的深深的折磨,但这是我自找的不是!无数次的千疮百孔,在心上留下了许多的属于你的痕迹,我不是飞鸟,你也不是鱼儿,相信这还是我们的最深刻的回忆。
佛说:前生500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也有百年修得同船渡,虽然我不相信前世论,但我相信缘分。如果这次不能紧紧抓牢你,我会后悔,估计不是一辈子就是半辈子。我祈求你给我这次机会,不要再让我在茫茫人海里兀自地只看你的背影,留下我单薄的身影。再文艺的话也比不上“我需要你,”再浪漫的话也不如“我爱你。”不要只留下你的发梢,我只要轻轻抚摸你的额头;不要只剩下你的雨伞,我还想陪你漫步在蒙蒙的细雨中。没有了你的雨巷,再也找不到丁香一样的你。
我不要众里寻她千百度,请不要漠视我等你的态度,不希望你会站在云空,那么的让人触之不及。不要在拨动了我的心弦后再次让我漂浮不定,乱过后的思绪无法整理,缠绵成了棉花球,末了终始。我见山盟,只愿记住你的好。木樨—桂花的别称,金黄碎花一簇簇排满了枝头,光影流转时像散发出光芒,呼吸中,空气里充斥着微甜的沉静,香气纯粹沁人。桂花香气只飘向你离开的方向,一路向东,我要打破我的泡泡,去触摸你光滑的脸颊。
思念成灰,思念固然不是故乡,也不是艺术,思念是一种陌生的力量;这陌生的力量缠缠绵绵,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馥郁甜甜,射中了我的心坎。昨年,我没能牵上你的手;昨年,我没能吻上你的唇;昨年,我没能说出我爱你。而今,我的心却折磨得我痛苦不堪,日不得食,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只为想你。你又怎能忍心我哭泣了三天三夜,在三更半夜,暗自神伤自从离开后,我开始自己一个人躲在角落里舔伤口,有人说我是犯神经,也有人说我是自装深沉。为什么我会喜欢黑暗的角落?
我的爱情太矜持,所以错过的太多太多,我也知道在这个时候说爱你是不是很迟了。但是,我必须让你知道我的心时刻为你跳动,那永远为你流动的血液里满载着的都是你最喜欢的满天星,那随时都可以为你绽放。从相遇你,到相识,再到相别,我是一直都不敢和你问好,和你说再见。我清楚,我的懦弱曾经伤害了你,我也清楚,是我的幼稚在我们之间画上了一个句号,虽然我一直认为是省略号;你知道嘛?对于一条失去方向的船来说,所有的风向都是逆风的,而你,恰恰就是我苦苦寻找的方向针。没有了你之后,我就一直在无际的漂泊,在这样的漂泊下,注定是孤独的,是一种无尽的、近乎绝望的孤独。我想,在这片已经不再蔚蓝、纯洁的天空下,如果还有你与我一同哭泣,那么就值得我为之受苦。
好久也没有见到你了,我也一直没勇气给你打个电话,或者发条短信,我害怕,甚至恐惧。但是思念真是一种病,每当拿起手机,翻着通讯录,看到你的名字,手会不自觉的颤抖,不知是紧张还是害怕。回到了大学,我学会了抽烟,我知道,这会是一个不好的习惯,但是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慢慢的学会忍受孤独,有句话说“烟比女人好,伤肺不伤心。”
一砚笔墨为谁候,画一生情入颜容。朱砂秀,钗头钩,蓦然回首。你知道嘛?在我还没有遇上你之前,我还从来没有知道爱和情其实是不一样的。我发现爱是一种人能主动的,在思想上是一种自我的付出,不管结果是不会有收获;而情,我想是一种对对方的依赖,人能被动的。我不想错过你,时间慢慢的滴下的时刻,我在梦中为你写下一首诗。只有唯美的可人儿,才有着造出如此若瓷器颜皓的梦。
小时候总是期盼着长大成人,长大了之后才知道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这种代价,往往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的。现在的我们是两条平行的直线,失去了相交的代价,但是你就像是一个黑洞一样改变着我的轨迹。我相信,有一天,我会很意外的在某个时间,某座城市再次遇上你。
爱你不敢随便说出口,相思我也缄口沉默,不会在你笑靥如花的时候送你红豆,只想在你哽咽难过的时候吻去你眼角的泪水。如果不会浪漫,那么我的诗歌可以给你一切你想要的;如果我是魔鬼,那么你就是我诗歌中的安琪儿;如果我还是幼稚,那么我的诗歌会超越我的防线。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是谁将那烟焚散,散了纵横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只为你。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人一生中无法否认的三样事物就是咳嗽、爱情和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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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书狂我喜欢的事情有许多,例如:上网,打球,看书……但在其中,我最喜欢看书。虽然近几年的学习负担越来越重,我还是尽量挤出一点时间来看书。我认为,在书的王国里,我就是国王,每次看书我总是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时间,认真地去品味,时不时地还会模仿书中写的动作来比划一下。 我看到书,就忘了我,整个的全身毛孔都张开,整个人有种轻飘地感觉。有一次,我放学回家,趁着吃饭之前这个休息的时间看书,这一下可不得了,一看上书,我便好似化为了空气,看着书中的人在探险,追逐,就好像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心情时高时低,完全沉浸在书中。 这时,爸爸叫了几声“吃饭了!”我一句也没听见。 最后,爸爸走过来把我的肩膀一拍,我吓了一跳,抬起头来迷茫地望着他。 爸爸还以为我在和他开玩笑,笑着说:“走啊。” 我不明白地问:“去哪儿?” 爸爸一笑:“吃饭啊!” 我如梦初醒,应了一声:“哦。” 从书中,我学到了许多有益的知识。现在我的阅读量,为全班之冠。尽管我喜欢读书,可我的家长从来不鼓励去我死读书,成为书呆子,只教我自己去领悟书中的精神,去学习作者们的写作手法等等,从此,我得到的知识如满天繁星数也数不尽。4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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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诗歌狂物换星移,世事变迁,历史一去不复返。时间销蚀着一切,盛唐的遗迹渐渐地消亡了,留下的只有华美的诗句。在静谧的夜晚,窗外月色如霜,屋内柔光似水,我手捧一杯清茗,翻开一卷诗集,在清茗的氤氲烟气和书香之中,倾听那自远古而来却清晰的声音,让心随它飞越大川深谷。我看见唐诗在浔阳江头琵琶女伤感的眼睛里停留,在霓裳羽衣舞的奢华中掠过,在哀鸿遍野的战场上空徘徊,在妙绝天下的名山大川中漫步……最令我难忘的是唐诗中那一轮不朽的明月。那轮明月在唐诗里升起:月光装满了李白的酒觞;月色涂亮了杜甫的书房;长月梳顺了孟浩然的散发;皓月洒满了王昌龄笔下的大漠;弯月铺满了岑参出塞的征途。我有感于飘洒在唐诗里的雨:“孤灯照寒雨,深竹暗浮烟。”这雨承载的是几缕凄清。“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这雨夹杂的是几许无奈。“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雨满溢的是欣喜。如果没有了“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意境,今天的寒山寺钟声将索然无味。如果没有了“烟笼寒水月笼纱,夜泊秦淮近酒家”那心力交瘁的忧郁,今日的秦淮河可能就少了一份醉人的韵味。如果没有了“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的豪放,今朝的美酒就显得寡然无味。如果没有了“我愿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的柔情,今夜的星空将黯然失色。茶凉,夜深。合上书卷,推窗而视,草木凋零,落叶归根,好景不再。逝者如斯,排遣不成,凄凉顿生。明月复明月,明月何其多。谁会知晓,今夜我心跌宕,只为诗歌狂?5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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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足球狂别看我是个小女孩,我可是个响当当的足球迷。妈妈为此成天说我像个男孩子,一点都不淑女。我想,做男孩子有什么不好的,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无忧无虑的,不必装什么淑女。我加入了学校的足球队,在一次和同班男生比赛时,班里男生不小心踢到我的胸口,顿时喘不上气来,心里难受极了,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同学们都过来拍我的背,给我顺气。同学陪我回到家里,妈妈得知我在学校踢球受伤后,坚决让我退队,我为了不退队和妈妈大吵一架,两三天没说话。最后妈妈坳不过我,才答应让我继续参加足球赛,但不能受伤,一旦受伤就必须退队。2005年的一个星期六24点钟直播阿森纳——德尔斯堡的比赛。我很想看这场比赛,但是妈妈不让看。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思来想去,还是决定看。于是,我轻轻地下了床,蹑手蹑脚地走到客厅,控制住自己的手劲打开电视机,生怕用力过大会让爸妈听到开电视机的声音。我把音量调到最小,转到CCTV5频道,比赛已经开始了。上半场阿森纳连进3球,我高兴极了,但又不敢出声,只好使劲挥动着拳头来宣泄我心中的狂喜。在上半场很快就要结束时,亨利一脚外围远射,球在空中画了一个漂亮的弧线后,落在对方的网内,我情不自禁地从沙发上跳起,大叫一声“耶”。得,就这一声,把我爸我妈给叫醒了,于是,我在妈妈的责怪声中灰溜溜地钻进了被窝。后来不知道看了多少球赛,自己喜欢的球队有成有败,“胜败乃兵家常事”与足球相关联时是那么一语中的。时常羡慕球王贝利脚法的华丽,马拉多纳的灵巧与霸气,罗纳尔多的三次重伤三次复出的勇气。踢球是要有一种精神的,不骄不躁,沉着冷静,当然,还有不可或缺的激情。每当持球奔走在绿茵场时,我都在告诉自己没有巨星的球技,但必须有巨星的球品于是我很少恶意犯规,很少在球场吵架,踢着最纯粹的足球,享受球场的乐趣。我时常想,足球万万不能染指暴力或是纷争,不然,人世间又少了片净土。那黑白相间、径长不足几分米的足球让世界魂牵梦绕,一场球赛即是一次没有硝烟的战争,足球影响世界,我和足球共成长,我为足球狂!8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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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狂,为食狂“番茄酱加麦香小面包,煎饼包米饭青菜。。。。。。”我在干什么?你一定要问!告诉你,我在调新食品。我很狂,为食狂。自我介绍一下,咳咳!我很瘦,但我很爱吃零食,但我不满足,本美食家开始自主研发美食!食品一:麦香番茄小面包法式麦香小面包,好香!番茄酱,好甜!涂里面是关键!先撕一小块,再用筷子“打”一个洞。当然,如果你有能力,也可以多“打”几个洞,涂上番茄酱,等番茄酱“攻”进洞(加速工具:筷子),再把撕下的面包“粘”在其他块上。当然,到时候舍不得吃可别怪我!食品二:中式汉堡(或中式卷菜)妈妈从大连归来,买了10袋煎饼,好吃是好吃,可是干吃不好呀!有了,中式KFC!放点饭,垫在底下,放点菜在上面,两边一包,哈哈哈哈!我又如法炮制,一片饼一层饭,一片饼一层菜,嘻嘻嘻嘻!小心,不要加汤水,不然饼饭两空!^_^!食品三:西式糕点加咖啡小姨送了一包欧式蛋糕。哈哈哈哈,我打开包装袋,我拿一个!再泡一杯咖啡!好把咖啡浇一小勺在蛋糕上!要均匀呦!好了,要咬一大口,好香,一股香咖啡味!快来买呦!原材料自备呦!再见!4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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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已狂我觉得能够让我狂的只有我自己了,因为我是一个自恋狂。我是一个敢爱敢恨的,我喜欢雨,大家都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我也不清楚为什么,只是莫名的,执着着喜欢雨,只有当下雨的时候大家才看不出我在哭泣。雨水远比泪水来得容易。记得以前总是选择在下雨天放声大哭,回家时母亲也看不出,我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哭了。有时让老天帮你哭出来,比你自己哭出来更痛快。我只需要在旁边分享罢了。雨水在脸上冰凉冰凉的感觉,远比你的心情要暖和。阳光照出我的寒冷,雨水方觉身暖。无论世界怎样风雨凄凄,你都不会去在意了,因为还会有比现在更糟的处境吗?雨声淅淅沥沥的,听不清是谁在呜咽,但至少不是我,因为如果心不静就听不清了。这一刻,你可以去恨世界,恨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他们抛弃了你吗?没有,只是当我转身离去的那一刻,就让世界背上了所有的罪名。不存在背叛,雨声没有斥责这一切。只是我个人将“爱所有人,相信一部分人,不去伤害任何人”变成了“恨所有你不爱的人,以及不爱你的人”。没有谁会去斥责这一切,因为你所承受的不仅是雨滴的“啪嗒”声。当我离这个世界渐行渐远时,我就靠近了阳光,雨便消失在了我的身后。游走在世界的边缘,不是为了寻一丝光线,只是想看清这个世界,当你的脱离这个世界时,才能将自己与世界看清楚。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习以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我看清了自已,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做,中国现在缺乏国学大师,我就试着努力去做,我想我可以成为一代国学大师的。也许不少人笑我年少轻狂,但是人不轻狂枉少年,为了成为国学大师,我天天写作,看完《孟子》后看《孔子》,读完《史记》后读《资治通鉴》,这些都不足以使我成为一代国学大师。“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为悦者也”,国学大师必以兴天下为笔任,例如鲁迅;“达可行于天下而后行之者也”,国学大师必躬身于行,例如陶行知;“天下无道以身殉道”,国学大师必以已之力于国,例如朱自清。“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我觉得我在这方面做的很好,但一些人往往“所求于人者重而所以自任者轻”。90后知道他们自己的职责,前辈们只要“修其身”就行了,“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孟子这句话不就是在批判我们社会上的一些学者吗?我并不想去批判任何人,我只想做好我自己,“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想我是孟子所说的“狂者”。我们志向很远大,言语很夸张,嘴巴总是说“古人呀,古人呀”。而你们也不过为狷者,洁身自好的人就是孔子所说的“狷者”,却是我们所说的古之人。我想我以后不会成为国学大师,因为“90后”人才众多,但至少做一个你们所说的学者又有什么难呢。谢灵云说“天下才为一石,曹子建分其中八斗,我得其中一斗,天下人分余下的一斗”。而我却不以为然,如果他只道我们“90后”的存在,又怎会如此去说。狂需要资本,我们可以狂,但不能过于狂。为己狂,为世人所狂,李白不就是一个恃才放旷的人吗?我们又有何不可?1200字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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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书狂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七彩的童年,时间的流逝。十年来,我为书痴迷,我为书狂;我认为书是我的朋友,是我梦想中的天堂。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因为太忙所以没有太多时间管我。就给我订了很多漫画和杂志,从那时起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时光飞逝,现在我已经是个四年级的学生了,读过的书更是数不胜数。像曹雪芹的《红楼梦》,周锐的《兔子的名片》……书给我带来了无数的欢乐与悲伤。读了老人与海》我仿佛也来到老人的身边,和他一起对抗那凶恶的鲨鱼;读了《背影》我发现了我应该对我的父母再多进一份孝心;读了《蓝熊船长的十三条半命》我似乎也走进了那个神奇而多姿多彩的世界。我就在书的陪伴下一天天成长,是书使我那稚气未脱的文笔变的成熟了;是书使我原本狭小的心胸变的开阔了;是书让我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见多识广”的少年。在我最伤心的时候,书让我忘记了烦恼;在我最高兴的时候,书陪我一同分享。我爱书,爱书中那一句句优美动人的语句;我爱书,爱书中那一篇篇妙笔生花的文章;我爱书,爱书中那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我爱书,爱书中那一条条使人明悟的道理;我爱书,爱书中那一章章似凝似散的散文。我爱书,书就如同我的第二生命,我的良师益友。假如书是大海我就愿做一支小船在浩瀚的书海漫游。书,我为你痴我为你狂,是你陪伴我走过童年,走向少年。书我为之狂。四年级:张彤55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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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路飞疯狂大概是在一年以前吧,开始看海贼王。一开始的时候觉得里面的人画的都太丑,实在是让人没法看下去。但因太过无聊,也就坚持看了几十集,后来发现,自己已不知不觉离不开这部看似很幼稚的动漫了。慢慢地被里面的人物所感染,感动于他们对梦想的执着。似乎,自己在看的过程中也成了他们海贼团里的一员,陪着他们从不更事的少年长成坚毅的男人。路飞,他是草帽海贼团的船长,他为人大大咧咧,做事完全不考虑后果。在自我介绍的时候,他总是会认真加上一句“我可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啊”,为此,得到的嘲讽数不胜数。但就是这样一个少年,一路披荆斩棘,和伙伴们从东海一直闯入伟大航线,悬赏金从三千万贝利一直涨到三亿贝利,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海贼慢慢成为连海军总部都为之头疼的大麻烦。这样为梦想而执着着的男人,路飞,你让我如何不为你疯狂。一顶标志性的草帽,不管在多么激烈的战斗中,你总是小心翼翼的守护着它,不让它受一丝丝损害。在别人的眼里,它只是一顶普通的草帽,但于你,确实一个承诺。你承诺给你草帽的那个男人,总有一天,会前往他所在的那片大海,亲手把草帽交给他。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你走出了东海的小渔村,开始寻找你的伙伴。剑士卓洛,航海士娜美,狙击手乌索普,厨师山治,船医乔巴,历史学家罗宾,修船工弗兰奇,音乐家布鲁克。在冒险的途中结识了一个又一个的伙伴。伙伴,是的,他们都是你的伙伴,而非部下。对你而言,他们是最重要的存在。为了救出伙伴,可以去以一切险恶的地方,为了救出伙伴,可以和任何厉害的高手决斗,哪怕为此而丧命也可以。第六个伙伴罗宾,她原本是王下七武海克洛克达尔的帮手,为了拿到真正的历史正文而与克洛克达尔一起来对付你们,在最后的决战中,你打败了克洛克达尔,却救下了因没找到历史正文而想轻生的罗宾,在后来的旅程中,你发现罗宾自己上了你的船,问及原因时,罗宾只说“我无家可回,也无处可去,谁让你多管闲事救了不想活的我,那么,就让我呆在你的船上吧”,听了这般无赖的话,你也只是挠着头傻傻的笑,然后就很爽快的答应下了,完全没有考虑罗宾那黑暗的过去。在水之都,罗宾不说一句话就消失了,你焦急万分四处寻找,但再见罗宾时,她像变了一个人,只说“我从未说过我是你的伙伴,如果你那样认为的话也只是你自己的一厢情愿!在水之都,我要和你们分开,请不要来找我,也不要妨碍我以后的道路,从此,就当是陌生人吧,当然,以后我们也绝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就是这般绝情的话,也未打消你对罗宾的信任,你说:“除非我亲耳听见罗宾告诉我真正的原因,否则我是绝不会这样轻易放弃她的!”如果是对一个有着深厚感情,十分了解的伙伴,或许无论哪个船长都能做到这一份坚持,但是,你面对的可是罗宾啊,是你根本就不了解的罗宾啊,她的过去,你当然也略有耳闻,她是恶魔的女儿,她从八岁起就遭海军总部的追杀,她跟过无数的海贼团,但无论哪一个她呆过的海贼团,到了最后,除了她,都逃不过全军覆灭的结局,她的过去就是在不断背叛中过来的。这样的她,任谁听了这番话也会立刻反放弃吧!但是你没有!单凭着平时生活相处出来的感觉,你就给了她这样无条件的信任。我想这是因为你从未怀疑过罗宾,从未因为她的过去而有所芥蒂吧,这是因为从一开始,从她上船的那一刻起,你就把她当成了你的伙伴了吧!在你和其他伙伴的共同努力下,终于,你们从水之都的市长口中得知了全部的真相,原来,罗宾的冷酷,罗宾的无情,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啊路飞!都是为了你们这一个草帽海贼团啊!海军总部的cp9已经找上了罗宾,威胁她和海军总部合作一起找出历史正文,否则,就对草帽海贼团发动海军最高战斗力屠魔令!罗宾知道,屠魔令是一种毁灭性的力量,你们一定无法逃脱全灭的结局,而她,不想让你们遭遇这样的结局,因为你们是她在海上漂泊数年,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真心对她的伙伴啊,为了你们的安全,罗宾选择了和海军合作,这个选择就意味这一辈子都将在海军的海底大监狱中度过!她用这一个选择来换取你们的安全出航!看啊,路飞!你的真心对待有了回报了吧!就是这样傻傻的你,就是这样真诚的性格,才打动了罗宾冰封的心啊!在得知了这样的真相后,你全身的斗志全都被激发了起来。罗宾,你的伙伴,为了你们的安全,作出了这样大的牺牲,你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伙伴为你送死呢,你是船长啊,是要保护伙伴的那个人啊!罗宾已被带到了司法之岛,那里集中的都是海军总部的海军们,高手数不胜数,还有更多的cp9的精英们汇聚在那个岛上,无论是多么厉害的海贼,都没有勇气去闯那个岛,但是你做到了!为了他的伙伴罗宾,路飞做到了!带领着他的伙伴们,草帽一伙人冲进了司法之岛,前赴后继的海军挡不住你前进的步伐,罗宾,罗宾!你高吼着“还我罗宾!”一路向前。所面临的巨大危险什么的,你完全不去考虑,你的脑海里只有罗宾,你的伙伴!终于,在最后,你见到了被海楼石手铐拷住的罗宾,那时的她,即将被送入海底大监狱,罗宾见到你后,是满脸的惊恐,她死也想不到你居然为了她冲进了这铜墙铁壁的司法之岛啊!cp9的长官放肆的笑着:“草帽小子,你居然冲进了司法之岛,看看这楼上的旗帜!你知道它代表了什么吗,它代表的是世界!为了这个不停背叛的坏女人,你想和世界作对吗!”你只轻轻地对着乌索普说“射穿那面旗帜!”cp9的长官呆住了,罗宾也呆住了,泪水再也控制不住的往下流,你对着罗宾大喊“罗宾,告诉我,你想活下去,只要你想,我就一定做到!”你真的做到了,司法之岛算什么,世界算什么。为了自己的伙伴,什么也挡不住你的步伐,就算和世界作对也无所谓!路飞,你是那样强大的存在,但那样的强大的你,却懂得伙伴的重要性,你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强大而像试图控制指挥伙伴,对你而言,没有手下。这样谦逊的你,这样视伙伴如生命的你,这样不屈服在力量之下的你,怎能不让我为之疯狂呢!路飞,你是那样的无畏,为了伙伴可以和世界作对,为了救出自己的哥哥,可以一个人独闯深海大监狱,为了一个刚刚结识的好朋友可以怒击世界贵族……多少次,在你做出了这般那般的决定后,身旁不了解你的人会惊呼“你疯啦”,你只是坚定地戴上你的草帽,拳头握紧,轻吐“我已经决定好了,不管多危险我也要去,因为,我不想让自己后悔!”率性而为的你啊,活的这般的坦率。生命什么的当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自己活的自在,危险什么的,越多越好,不然冒险的乐趣何在!绝不会轻易地倒下,因为还没有成为海贼王呢,做出的承诺还没有实现,你怎么会让自己在不应该的地方死去呢。勇敢自信的你啊,从不会在乎什么权威的存在,哪有那么多的不可能,只要努力,只要奋斗,你就是那缔造奇迹之人啊。执着坚定的你啊,确定好了目标便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为了梦想,一直向前。遇到什么阻碍也不能阻挡,梦想啊,一直是你前进的动力啊。所谓男人,是不屈服于力量之下,路飞,你将这句话诠释到了极致,你是一个真真正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这样的你,路飞,你让我如何不为你疯狂。我爱你无畏的勇气,我爱你坚韧的毅力,我爱你对梦想的执着,我爱你对伙伴的信任……我为你疯狂,路飞!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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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风狂梦持续一段时间做着同一个梦。梦境中这个世界是一个巨大的密封的容器。凋零的花瓣被风卷起,夹带着细小的灰尘,掠过水面,掠过树梢,掠过云层,漫无边际地延伸。声某天里重新翻开以前笔记本,不期然地看见里面写着满满的全都是那时候喜欢的歌曲的名字。刘若英的《后来》,朴树的《那些花儿》,老狼的《同桌的你》……都很旧很抒情的歌。其实更喜欢Beyond的《光辉岁月》,只是歌词和曲调都过于亢奋,总是很难找到合适的场合去听。那时候每个周末的中午都会被妈妈赶去做练习题。我歪着头咬着笔杆坐在椅子上,一只耳朵里塞着耳麦,听刘若英唱:“栀子花,白花瓣,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尽管那时候半只脚已经踏入了花季,却还不知道百褶裙是什么样子的,只是因为这名字听上去实在很华丽,所以那时的我对于百褶裙的向往是可以和灰姑娘的玻璃鞋画上等号的。彼时窗外的阳光正好,窗户正开着,金色的阳光如水般流淌,泻落在贴着白色瓷砖的地板上。我托着腮子望向窗外,天空依旧蔚蓝如拭,那一瞬间,飞鸟在窗前掠过。这时,我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连忙把耳麦摘了塞到衣服里,然后低下头眯着眼睛去分辨练习本上的符号是加号还是乘号。再回过头,已经看不见飞鸟的影子。初中毕业后不会,和同学去聚会。那天我穿上百褶裙,只是忘记了那裙子是什么颜色。KTV房里,几个男生抓着麦克风声情并茂地唱着Beyond的《光辉岁月》,因为严重的走音而遭到集体女生的花生攻击。最后只听见震耳欲聋的音响声和惊颤人心的狼嚎鬼叫。我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怎么也笑不出来。花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喜欢上种花。我只知道我的奶奶是世界上最好的花匠。那时奶奶还和我们住在一起。四楼的阳台上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那些花,有些是奶奶从离家里很远的郊外挖回来种在花盆里的。有些是奶奶央求她的朋友送上一根枝,然后自己种上的。还有的是我们新年从花市里买回来,没有打理过,却被奶奶照料得很好。那时候我屁颠屁颠地跟在奶奶身后,看着奶奶细心地给花上肥、淋水,还用竹子将花枝固定,避免大风的时候会把花吹倒。有时候我趁她不在意时淋多了几杯水,却未料到会把花淹死了。奶奶却从来未骂过我,只是轻叹着摇头,第二天又不知从哪里弄来了新的种子,又添在花盆里。小学以后每次回家我就跑去给花淋水,因为那时候奶奶开始有些糊涂了,有时候她会忘记了那天是浇了一次水还是两次,那些花需要浇一次水,那些花需要浇两次水。奶奶跟在我的身后说自己老了,以前明明是比我高很多的现在怎么矮了这么多。初中的时候我考上了市里的寄宿学校,一个星期只回家一次。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会去料理花,可后来因为对网络游戏的热忱盖过了对花的喜爱,于是完全放弃了。我时常认为自己失去了那段在寄宿学校的记忆,或许因为那样的生活太乏善可陈。印象中全奶奶蹒跚的身影和花儿摇曳的影子重叠在一起,美丽得灼眼。后来,叔叔盖了新屋,奶奶就搬到了叔叔那里住。我的堂弟很贪玩,总是把奶奶辛辛苦苦种上去的花连根拔了藏在奶奶找不到的角落。我斥过他几次,后来奶奶放弃了种花,改而在家附近的空地上开了空地,种上了菜。于是我每个星期回家,总见奶奶带了自己种的菜到我们家,殷勤地让妈妈煮给我吃。我却很怀念那些花,尤其看着空落落的阳台和里面空无一物的花盆的时候。后来,奶奶因为身体里长了肿瘤而进了外地的医院,电话里,她说她在那里看到了一些可爱的玩具娃娃,问我要不要,她想给我买两个。最近流行复旧,一次语文考试的题目竟然是“我的梦乡”。我想,我的梦乡大概就是要建一个花园,平日栽花锄草,闲来赠人几枝,休心养性。字平日在学校总是某某谈论XX(知名衣服牌子)的衣服很潮,XX(知名手表牌子)的手表很炫,XX(知名手袋牌子)的袋子很酷。我时常庆幸,幸好无论这个社会怎么变,贫富怎么悬殊,文字总是平等的。可我想我最初并不是真正喜欢文字的。只是看了几本有些名气的书,随口说出几句听似头头是道的评论便沾沾自喜。沉溺在华丽的字句之间,写着似是而非的文章,这时再翻看回来只有莞尔。我想我知道得最迟的大概就是好的文字是用心去写的。那时候看张爱玲的“岁月静好”,只是认为这句写得美,却无法认清其含义。后来看她写的散文,她说:“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觉得这看似风花学月的女子实是遗世独立。人生是苦难的,她用冷静甚至冷漠的眼神去梦持续一段时间做着同一个梦。梦境中这个世界是一个巨大的密封的容器。凋零的花瓣被风卷起,夹带着细小的灰尘,掠过水面,掠过树梢,掠过云层,漫无边际地延伸。声某天里重新翻开以前笔记本,不期然地看见里面写着满满的全都是那时候喜欢的歌曲的名字。刘若英的《后来》,朴树的《那些花儿》,老狼的《同桌的你》……都很旧很抒情的歌。其实更喜欢Beyond的《光辉岁月》,只是歌词和曲调都过于亢奋,总是很难找到合适的场合去听。那时候每个周末的中午都会被妈妈赶去做练习题。我歪着头咬着笔杆坐在椅子上,一只耳朵里塞着耳麦,听刘若英唱:“栀子花,白花瓣,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尽管那时候半只脚已经踏入了花季,却还不知道百褶裙是什么样子的,只是因为这名字听上去实在很华丽,所以那时的我对于百褶裙的向往是可以和灰姑娘的玻璃鞋画上等号的。彼时窗外的阳光正好,窗户正开着,金色的阳光如水般流淌,泻落在贴着白色瓷砖的地板上。我托着腮子望向窗外,天空依旧蔚蓝如拭,那一瞬间,飞鸟在窗前掠过。这时,我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连忙把耳麦摘了塞到衣服里,然后低下头眯着眼睛去分辨练习本上的符号是加号还是乘号。再回过头,已经看不见飞鸟的影子。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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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景狂春,柳絮摇曳,草色荡漾,看蝶舞莺飞,数百花竞相争放;夏,荷花接天,百花争艳,听知了忙里偷闲声声鸣唱,闻花草不甘寂寞释放芬芳;秋,落霞满天,秋高气爽,看“草木摇落露为霜”,感受“无边落木萧萧下”的悲凉;冬,雪色满地,独立傲梅,感叹“凌寒独自开”的傲气,却又为“北风吹雁雪纷纷”而感伤。这无穷无尽,四季变化的独特风景,是大自然送给我们的最好的宝藏,而我们这一代人,集天地之精华,更是懂得欣赏身边的闪亮。我总是抵抗不了身边美好的景物的诱惑,换句话说,我对这些令人心醉的景没有任何抵抗力。他们似乎天生于我就有一种魔力。我阻挡不了却也不想改变他,就让我为景而狂!寒冰消融,远处吹来一阵风,带走了寒冷,吹来了温和。于是春天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来了。一开始,只是那树枝上的一抹绿,泄露了“春”的天机,于是,就像是感受到呼唤似地,万物复苏,争先恐后的涌起。事物总是发展的如此迅速,以至于那一点点若有似无的绿转瞬间笼罩了整个大地,他们好似无穷无尽,绵延不绝,春天的气息是他们最大的支撑动力,以至于他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其他的景物也按耐不住,娇羞的杏花,也撇开了淑女的形象,再也不想关注自己的满园春色,她向墙外伸出了一条手臂......“春色恼人眠不得,月移花影上栏杆”,面对着令人心醉的风景,我又怎睡的着?深呼吸,满腔都是春天花草芬芳的清新却不浓郁的气息,让人心醉,让我激狂!逐渐上升的气温推动着春天的离开。池塘里那“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荷花宣告着夏天的来临,这个茂盛、绚丽的季节。有了太多的点缀。那些在春天里还未绽放自己的植物们。此时紧紧地抓住了这个机会,尽情的展放自己,绿叶红花,密叶碧荫,天蓝草碧......此时堆积在一起,构成了这个色彩斑斓的季节。“六月荷花香满湖,红衣绿扇映清波”将夏荷的风韵描绘的淋漓尽致。炎热的气温并没有挽留住夏天离开的脚步,于是秋天如期而至。带来一树落叶,带来了一片金黄,弄明们最喜爱这样的秋季的。看着天夜里金黄的、沉甸甸的果实,他们的心里乐开了花,即使汗水流淌在脸上,也没能阻止他们嘴角的上扬。然而这个秋天,万物趋于枯萎,一片荒败的景象,也就在这个秋天,那些菊花争相开放,婀娜多姿,千姿百态,惹人怜爱,让我痴狂。待到茂密的树叉,变为光秃的树枝,落叶也堆积枯萎时,秋天也就带着他沉甸甸的收获离开了,一场雪,染白了整个大地,也迎来了冬天。干枯光秃的树丫给冬天染上了悲凉的气氛。然而那雪中矗立的奥美却打破了这一气象。风雪浸染天下,梅花却愈发旺盛,有一股王者之气折射出来,闪了我的眼,让我为之震撼。也游历过不少地方,也欣赏过不少美景,顺流直下倾泻而出的瀑布气势磅礴,但却少了一丝纤细与灵活。巍峨矗立直上云霄的山体雄伟壮阔,却少了一点清幽、淡雅......总来,都觉得缺了点什么。然而当我回到家乡,我才记起我想要的那种最纯真的感觉,家乡的景美丽却不浮华,清幽却不俗气,看到那柳枝上抽出的新芽,翠绿青嫩,让人忍不住想尝一口,品一下他的清新,看到那田地里冒出的小花,轻小却不俗,粉嫩的花瓣包裹着娇嫩的花蕊,俨然是一位娇羞的少女,亭亭玉立。看到长得十分茂盛的小草,内心也会欣喜不已,有一种将他们全部占为己有的冲动。家乡的景或许真的平凡无奇,或许真的没有与众不同。但在我眼里却真真实实的占了一块地方,我赋予它一种特殊的情感,我管他叫做“留恋”或者“爱”。这一代的我们更懂得欣赏美丽,天蓝草碧,月白风清,都是最美的风景,我们能从细微的事物中把握美丽,从平凡的景物中抓住美丽,于是一个个美丽在我们身边演绎,一个个为景而狂,不能自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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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诗狂诗是我找回那看世界的第一瞥。——题记一颗不安的心,牵动着一身热血,想要引翅高飞,极力想抛掉身后的世界。但当我飞上云端,发现仍有千万朵云彩与我同行。每一片云彩间都镶嵌着诗句,是它们把我的狂躁暂时冷却,把我心中的棱角暂时抚平。是诗人在低声的告诉我:“不要飞得太高,停一停歇,看一看身后的世界。”于是我轻身地回眸,吟唱着那一行行的诗篇。花.初绽.等待青春悄无声息地来到我的房前,轻轻敲击我的窗棂。我小心翼翼的打开窗,窥探着外面的世界。青春始来,花期刚至,和许多花季少年一样,我也满心好奇地想要追寻一段美好的恋情。席慕容告诉我说:“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的对待他……长大了以后,你才都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岗上那轮静静的满月。”于是我也学着去触碰还未成熟的那颗青果,谁知未成熟的爱是苦涩的,我羸弱的的心难以承受旅途中的颠簸、同舟泛浪时的曲折。我再次在诗中寻找坚实的土壤,当读到“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坚贞就在这里:爱——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时才明白,真正的爱需要脚踏厚重的土地,需要用肩膀但其责任,用坚贞和勇气去捍卫永生的承诺。还是读着诗,我将十六岁的花季封存入我的记忆,“你的爱是春天,我的爱是秋季,秋季正和我相似,春天却像是你。你的红红的脸,是春天的玫瑰,我的疲倦的眼光,是秋天太阳的光辉。”面对爱,我们要保持距离,每个人的世界都有美丽的风景,就像画中的景色可远观而不可触碰。我们只需站在自己世界的角落,静静的欣赏那边的一花一木。等待春风将那边的花香拂来时,我们用心灵去体会那里的草长莺飞;期待着秋风将我这边天空中的明波荡去,让对方感受我内心的红叶飘零。诗人让我正视了爱情,让我那粒种子囚禁在我心中,不去播撒在无果的土壤里,也不让这里种子的芒刺去伤害另一颗纯净的心。“如果忘不掉春雨,那就暂时把记忆叠起。”等待完全的绽放,花期已慢慢临近。星.闪亮.追寻理想的翅膀驾驭着我们的方向,年轻的心不受羁绊的尘网。我们时常仰望星空,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颗明星。夜空下,我也时常捧着诗,让他为我的理想在黑暗中指航。“是一场风暴、一盏灯,把我们联系在一起。是一场风暴,另一盏灯,使我们再分东西。不怕天涯海角,岂在朝朝夕夕。你在我的航程上,我在你的视线里。”理想在远航,我们害怕迷失方向,浩淼的洋面上,需要一座灯塔照亮前方;心志在遨游,我们害怕跌落翅膀,无垠的天空中,需要一颗明星指明飞翔。都说我们这一代轻狂,没有理想,其实我们有我们自己奋斗的方向。“我们可以欺瞒别人,却无法欺瞒自己,当我们走向枝繁叶茂的五月,青春就不再是一个谜。向上的路,总是坎坷又崎岖,要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真是不容易。”一颗向上的心,站在十字路口等待明天,当理想与现实碰撞,我们定会放下当初轻狂的誓言,搭乘上疾驶的巴士,去投放我们理想的信件。诗人让我懂得去奋斗,让心中的那只雄鹰挣脱怯懦的牢笼。一次次的折翼,才能感受一次次的疼痛;一次次的斩破荆棘,才能让心灵浴火重生。“如果摸不到黎明,那就在一点早起;如果遇不到爱情,那就走向更广阔的天地;不必去呼唤未来,未来就在你的手里。”钟.滴答.匆急我们想用有形的手去捉摸时间,以至在纸上以一横轴记录了时间的坐标,让指针滴答拟出了时间匆匆的脚步让无数青春的容颜在他的手中被褶皱。我,听着指针疾走,听见了远方急切的呼喊,更听见了时代喷涌的脉搏。时间堪比大海,在雪莱眼里“时间的大海,充满深沉的辛酸,人类眼泪的诗是我找回那看世界的第一瞥。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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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金属狂“锂(lithium)是银白色的金属。属于作用尚未确定的元素,但Li+存在于人体组织的体液中,主要影响中枢神经系统。锂既轻又软,纯锂的比重跟干燥的木材差不多,只能漂浮在水中。化学性质活泼,元素符号定为Li。该词来自希腊文lithos(石头)……”当然,就算化学是人类美妙智慧的结晶,我却不是碱金属元素的偏执狂。Nirvana的成名曲lithium,却不是活泼二字可以概括的。是涅槃。Nirvana的中文译名。上世纪伟大的垃圾金属(Grange metal)乐队。不,不,你猜错了,一点也不轻柔,lithium不是如锂一般轻柔的音乐。它甚至被叫做重金属,如暗夜中困在牢笼中狂躁的野兽,叫嚣要扑向你致命的弱点,沉重到叫人不能呼吸。如此,你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责备nirvana欠缺的化学知识。lithium,最轻的金属,沉浮在水中,不能逃离也不容许堕落到底,是的,不容许。像是被惩罚的幼子,这位最轻的女神注定永远要沉浮在茫茫的人海,垃圾与汽油味甚至热烈眼神背后冷淡的心之中,还有年轻的灵魂与身体,易燃的皮肤,充满荷尔蒙味道的尖叫……在上世纪80年代充斥着无聊、困倦、疯狂的美国街角,难以挣脱的命运和没有颜色的未来,可是这些尖锐与痛苦有时却不是真实的,甚至像16岁少年的臆想,就像lithium,不知身在何处,不知道时间,没有过去和明天,只有绝望的现在,黑色的,却漂移不定像风一样易逝。然后一次又一次撕裂颤抖地尖叫,尖叫,中枢神经撕裂了表皮,让电吉他被躁动的手指染红,散发弥漫整个街区的金属味道。“歌词充满酸楚,有时又很可怖和晦涩。在演唱时,时而狂暴、时而疲惫地低吼、时而抽搐,时而烦躁地弹吉他、击出高亢的鼓声、一切都传出愤怒、厌恶,确凿的激情……”Nirvana的灵魂人物科本,远不是这些形容词可以概括的。“谢谢你们喜欢我的歌,谢谢你们给我的来信。我是个性情多变的流浪者,我已经不再有创作热情了。所以请你们记住,赖活不如好死……我爱你们,我爱你们。”科本用一把手枪让自己永远漂浮在水面上了,永远,留下上面的话,带走了nirvana。像锂一般,金属味道的身体,金属味道的信仰,金属味道的躁动,颓废还有绝望。冰冷的尸体,是所有这些不安与痛苦,狂躁与压抑的死亡献祭,却同时像病毒一样,带给那些仍在漂浮的年轻灵魂新一轮的冰冷气息,轻柔地却像lithium,像死神大人虚化的吻。用死亡带来涅槃。我毕竟不是一个文艺青年,也不会有科本那样寻求新生的勇气,而有些真正让我疯狂而不但是迷茫的东西,是重金属的硬汉本色,所有金属音乐的基石——鞭挞金属。我总是在思索和询问着metallica到底什么意思。鞭挞金属灵魂乐队,metallica,将不会有文字可以注解和分析,就像我正在干的一件事——“写”下金属,多么徒劳而没有意义的事。我只是疯狂,疯狂。是的,就像铁棍,给你日渐光鲜、完整、苍白的身体,却储藏着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它不会是枷锁,它也不是刑具,它只是不间断震悚你的耳膜,拷问你的心灵,有力的节奏与鼓点,像在警示,又像在陈述现实。你被鞭挞着,没有喘息。低头注视着胸腔,咽下铁锈味的唾液。我不是一个硬汉,在现实与理想中都不是,我只是穿着凌乱睡衣倒头在肥皂味床单上听metallica、邻居口中不修边幅的少女……不,不再是。我会逃避到嘈杂的街中心,我流着泪扯下耳机,强调着我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为什么要这样赤裸裸地提醒着我。疯狂的背后是脆弱。我多么希望映入眼帘的事连绵不绝的,和我一样找不到出口的年轻而疯狂的的心,看他们和我一起占领这个街区,这个城市,这样我可以毫无顾忌,我将加入这支涌动的队伍,走向看不见的疯狂,直到忘记脆弱的意义。手臂不知何时脱落了外皮,有一股铁锈的味道。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