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玛奇迹_3000字
《拉玛奇迹》第一部:《梦想成真》
第一章:梦想从这里起航
许多年后,当拉玛一号星舰飞船的指令长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在距离地球10光年的托瑟迪恒星周围的一颗生机勃勃的海洋行星上回顾他的一生时,他总是会回想起2060年6月22日他从地球出发的那一刻。在2060年6月22日,那一天,印度仍是地球上的一个国家,马杜赖仍是印度半岛最南端的一座城。
2060年6月22日,新德里时间当天上午10时整。拉玛一号星舰飞船的指令长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那坚定的话语在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马杜赖市航天飞控中心的指挥控制大厅里长久地回荡着:“也许我们就连近在咫尺的小行星带都出不去,但是也许我们将会人类历史上第一批星际旅行者。但是如果我们就连试都不去试,那么我们终将一事无成。”话音刚落,零号指挥员艾伦·克莱施特大元帅就发出了一连串指令:“30分钟准备……10分钟准备……一分钟准备……10、9、8、7、6、5、4、3、2、1、0、点火、起飞!”。那一刻,大屏幕上,从位于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马杜赖市航天飞控中心正南方印度洋上空的诺德一号地球同步轨道载人空间站传回来的实时监控画面开始剧烈抖动起来。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在无工质核聚变火箭发动机发出的强大推力的推动下缓缓地飞离了诺德一号地球同步轨道载人空间站,以越来越快的速度飞向了太阳。按照预定计划,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将执行一次近日点加速和一次长达47分钟的轨道调整。它将两次飞越水星、两次飞越金星、一次飞越地球、一次飞越火星、一次飞越木星、一次飞越土星。每次飞越天体时它都将实现一次引力加速,最终它将以每小时290万公里的惊人速度飞离太阳系。人类第一次飞向了银河!
第二章:拉玛探源
自从2049年10月1日发射成功新克莎5号太阳帆船和2054年5月26日发射成功核爆助推的阶梯飞行器之后,世界人民共和国最高科学院的院士们就一直在为是否应该发射载人恒星际飞船而展开激烈争论。有人主张不应该征服银河而是应该将主要经费用于向月球和火星进行大规模星际移民,但是世界人民共和国总统鲁道夫·萨特勒、世界人民共和国三军武装部队总司令艾伦·克莱施特大元帅和世界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长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坚决主张人类应该征服银河。最后,世界人民共和国总统鲁道夫·萨特勒一锤定音:“排除万难去征服银河!”。
在设计载人恒星际飞船的过程中,世界人民共和国最高科学院面临了如何设计飞船结构的困难。这时,世界人民共和国最高科学院院长伊凡·伊里奇诺夫博士灵机一动:“对,就直接仿造阿瑟·克拉克《拉玛》系列科幻小说中的拉玛一号得了!”。于是,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就这样诞生了。
拉玛一号星舰飞船使用无工质核聚变火箭发动机、巴萨德冲压火箭喷气发动机和曲率驱动引擎这三种动力,它还装有一副太阳帆。它可以满载2300人,最大飞行速度达到光速的一半,额定加速度每秒0。015G,最大航程可达1000光年。世界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长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自告奋勇担任了拉玛一号星舰飞船的指令长,副指令长是戴维·克里尔沃特上校。世界人民共和国最优秀的女记者曹梦婷女士成为了拉玛一号星舰飞船的随行记者。飞船上还有2300多名自愿移民到银河去的地球人。
第三章:在拉玛上
在拉玛一号星舰飞船上,六条功率超过1百万千瓦的激光太阳灯按照地球上的作息时间有规律地开关着。除了姿态微调时和轨道修整时开动发动机造成地面晃动之外,其他时候拉玛上的地面都很平稳。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和戴维·克里尔沃特上校每天在拉玛上圆柱海里的“纽约”岛上的地下控制中心里通过中心控制计算机驾驶拉玛。这台中心控制计算机通过一个无线传感器网络实时接收拉玛的数百万个自动传感器测量到的数据并且以此为依据对拉玛进行自动驾驶。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和戴维·克里尔沃特上校他们每天的任务只是例行查看这些数据并且通过太空无线网将这些数据在每天的例行汇报中发回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马杜赖市航天飞控中心而已。拉玛一号星舰飞船的随行女记者曹梦婷女士每天也是通过这个太空无线网向地面发回她在拉玛上拍摄的直播画面的。
2060年9月30日,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开始进行每秒百万分之一弧度的近日点转向,共需轴线方位角使其改变百万分之五弧度。这是在为之后将要进行的近日点加速做准备。2060年10月16日,拉玛一号到达近日点。此时它距离太阳表面只有370万公里。2060年10月16日格林尼治时间0时35分,近日点加速开始。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开启了它的巴萨德冲压火箭喷气发动机。拉玛强劲地吸入了近日点处炽热的太阳风,长长的火焰从拉玛的后面冒出来了。1600秒后巴萨德冲压火箭喷气发动机关机,此时拉玛已经完成了它的华丽转身并且越过了近日点。在过近日点后第二次前往水星的路上,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张开了它那一圈巨大的环形太阳帆。在太阳光压的加速下,它的速度越来越快并且飞向水星。2060年11月25日拉玛一号飞越水星,然后它飞向了金星。
2060年12月29日拉玛飞越金星,长达47分钟的轨道调整即将开始。格林尼治时间凌晨1时35分,拉玛一号开启了它的曲率驱动引擎。格林尼治时间2060年12月29日凌晨2时03分,拉玛一号星舰飞船飞越金星。曹梦婷女士在直播中是这样描述的:“大家好,现在拉玛刚刚飞过金星。在变轨继续进行19分钟后拉玛将进入飞向地球的轨道。”。19分钟后,拉玛的地面平静了下来,轨道调整获得了圆满成功。现在拉玛将回到地球附近了。
2061年1月24日,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又进行了一次轻微的轨道调整。之后,拉玛从朝向地球前面变成了朝向地球后面。这样做是为了利用地球引力进行引力加速。2061年1月29日马杜赖时间的黄昏,拉玛一号星舰飞船从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马杜赖市航天飞控中心的正上空距离地球仅108万公里处飞越地球。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和戴维·克里尔沃特上校趁机将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对水星、太阳和金星的探测数据集中起来通过太空无线网发回了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马杜赖市航天飞控中心的370米巨型射电望远镜。作为随行记者的曹梦婷女士也顺便使用拉玛上的无线传感器网络拍摄了从拉玛上回望地球的高清晰度画面并且通过太空无线网传回了地球。
2061年3月20日,拉玛一号飞越了火星。2061年4月至5月,拉玛一号飞越了小行星带。2061年7月28日,拉玛一号星舰飞船飞越了木星。拉玛上的圆柱海在木星强大引力的潮汐作用下掀起了巨大的浪头。在一阵警报声响过后,拉玛上的所有人都躲进了地下防空洞里。几个小时后警报解除,但是拉玛上的南北两个大陆和“纽约”岛都已经彻底湿透了。2061年12月25日圣诞节,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在距离土星1500万公里处飞越了土星和哈雷彗星。飞越土星时拉玛一号达到了每小时250万公里的惊人速度,潮汐警报再次响起。此后几个月,哈雷彗星一直是拉玛一号星舰飞船上最大的新闻。
2062年上半年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先后穿过了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的轨道并且先后会合了科依博环带和黄道离散盘。2062年6月22日,拉玛一号星舰飞船发射升空两周年纪念日,拉玛一号星舰飞船脱离了日球层顶和日磁层顶从而脱离了太阳系。它终于成为了一艘真正的载人恒星际飞船。它将带着安德烈·波格丹诺夫上将、戴维·克里尔沃特上校、随行女记者曹梦婷女士和2300多位勇敢的星际移民们一起飞向永远无法预知的将来!永远再见了,我们的老家太阳系!
高三:曹宇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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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小说《代孕风波(大结局下部)》_600字
周蕤律师将起诉书递至法院。法院已经立案。
一个星期后,医院冰冻胚胎的DNA样本已经与陈香藢二字的DNA样本送去公安局,没有几天,报告出来了。两种DNA一致!这是最有力的证据了。但是陈香藢负隅顽抗,我与周蕤也是做出行动,没想到,僵持了整整一年。
这一年,我是心力交瘁。身体素质急剧下降。终于,在五月十六日,法院开庭。开庭这天,我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了。周蕤与妹去的法院。我与父亲在村里的家等候佳音。下午,艳丽的晚霞堆在天空,红得像美人的手指,破了一个小口,滴出的鲜血,抹开一道。夕阳西下,我轻轻地扇动羽扇,等候妹妹与周蕤的佳音。夕阳照着我,我身穿一袭粉色长裙,我左手抚着长发,父亲说;"婉云,周蕤他定能成功!我也知道,你为这件事忙了一年,一年啊!周蕤一定能打赢这场官司!云儿,你也不要伤心。等吧。”说着,他拉起我的手,说:“婉云,你看你,手原本白白细细得,还很滑腻,现在,都有点粗糙了。云儿,静静等吧!“我吻了父亲一下,说:”女儿和你一起等。“说着,我把他揽到怀里,慢慢的等。终于我们听的了开门声,还有周蕤的喊声:“婉云,我们胜利了!”我一听,终于松了口气,胜利了!周蕤到了院子里,妹妹也进来了。父亲搀扶着我,我起身,轻轻摇着羽扇,说:“周蕤,我林婉云果然没看错你。你帮了我的大忙了。”“婉云,我们谁和谁呀”周蕤说。
我斜眼望望斜阳,泪水漫出眼眶,我感觉身体轻飘飘的,我的眼睛慢慢闭上了,泪水滴了出来,我的手一松,随着羽扇坠地的声音,去了。
高三:李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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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_3000字尊敬的XX:我错了,不该在上课时候说话,我对我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因此,我做以下深刻的检讨,希望能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早在我踏进校们,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着,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老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以上是我1000字的检讨,希望我的诚恳检讨,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的诚恳。此致敬礼检讨人:x年x月x日北京延庆县崇文小学高三:sd2285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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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_3000字医生拿着报告,指了指。示意我看,诊断为某种压迫神经疾病,中间扭曲的全然看不清只见最后为短暂失聪。失聪?短暂?笑了笑,医生拍了拍我肩膀,递给我朋友一个单子,住院,几千大洋。朋友也没多看,我觉得看也看不懂罢。朋友领我到病房,俏皮的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嘴唇微颤两下,应该是说。你真牛B,别忘了还我钱,早些好之类的话。我从未想过无声的世界会怎样的孤寂,住的病室有三张床,一个洗手间。幸好还有一扇窗,我可以无聊时开了窗感受风的抚摸,风的味道,却听不到任何风声带来的一切。住院第二天,又是一些化验,体检,诸如此类,没什么新意,该做的,都做了。主治医生写在纸上一行字,住院静养一个月。后面的,就完全不懂了。可能是我这个病的名字,医生见我一脸茫然,他又接过本子加了一行,不是什么大病,休息调理一下就好,不要想那么多,不要有压力。我对他笑笑,点头意为我懂了。医生也回了一个笑脸,带着护士到另一张病床。医生的嘴唇对着那女孩飞快的蠕动着,女孩频频点头。最后也是一翻老话,叫她静养吧!我没听到,但是我看得见,人们说当你某个部位残疾时,其他部位就特别灵光,估计就是形容这个吧。医生走了,三床是个空缺的位置,朋友向我挥手,他也走了,房间里剩下我与女孩,还有守护在女孩身边的亲人,我开始想,那女孩是什么病才住进的医院?这个病房里应该是耳鼻喉科吧?看她和医生交流应该不是和我一样的,想着想着我读着一本书,好久没翻页,女孩的亲人削了个苹果过来,我连忙说:阿姨,谢谢,我耳朵现在听不到声音。阿姨笑了笑,递给我苹果,她见我旁边有日记本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什么书那么好看?一页看了那么久,我女儿也喜欢看书,匆忙的赶过来没有带,能借你的看一下吗?我犹豫了一下,这几本书我都有些字迹在里面,被她看到会多尴尬。实在是纠结,不过看着手里连核都削出的苹果和面前这个女人这么漂亮的字,盛情难却。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书有点乱,不嫌的话就拿去吧,我把带来的6本拿出了5本。阿姨写上。谢谢。早日康复。我点了点头,随口说句。也希望她幸福。幸福?幸福?我说的什么?我连忙改口,错了,是早日康复。阿姨笑了笑,拿着书过去了。听不到声音,就不愿过多的与别人交谈了,每天都会有水果送到,来自朋友,来自临床女生的母亲。第一周。安详。怎会不安详呢?全世界唯有书本与白昼,黑夜的更替,一切如行云,只是少了风的故事,看见也觉索然无趣。她一直没来与我交谈,有时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安静的可怕。她捧着我的书仔细的看着,那么认真一页不漏,恐怕我那潦草的字迹早已尽收她眼底吧。我唯有手里一本读物。一直在日记本上写下些散文与诗篇。每当我看书,写字,到医院的后园散步,都会戴上耳机,我听不见,不过,别人也不会想来和我这个“听不见”的人交谈。第二周,她穿着病服,缓慢的移步,或许她以为我睡了吧,我回头,四目相视,她作惊恐状,我连忙说句对不起。她的眉头舒展开,这是我第一次从正面看到她的容貌。白皙的皮肤,娇弱的身子,看不清是多长的头发,散乱着,只觉得如果她俯身过来,头发一定会落到我的胸前。我拿起身旁的本子,她会写下点什么吧,她却回绝了,吃力的对我说,谢谢,你的书。我看懂了,她回到床位,愣神过后,我连忙翻开她刚归还的书。每篇我写过的,她都在下面写下她的想法,有些半句的诗也有了下句。还有可爱的在我杂乱的字里写上这个字写错了。我在那里入迷的看着,也不知是否笑出了声。她在那边指着另一本。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遇。“IlikeIt。”我也懂。那本书陪我度过的时光啊!仓央嘉措,你是否在弥留青海湖时也想着再以一个有情郎。一个吟游诗人再次回到拉萨,回到你的爱人身旁。我皱了皱眉头,提醒自己医生嘱咐的话。第三周。她还是轻轻走到我身边还回我三本书,我对她说,你看的好快,她腼腆的笑。拿起我身旁的笔记写下。要不要去散步?我也写上。当然。就这样,两个人,蓝白格子病服。暖暖的阳光两个人走在医院后园的绿荫下。我戴上耳机,她也没问,也不反对,我们两个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她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到前面长椅上休息会儿。我点头说好。我和她说要不要我给她占卜一下情感,事业什么的。她一付吃惊的模样。看着我。我从口袋里拿出今天让朋友带来的塔罗。她微笑着点头。我洗洗牌与她说随便拿出一张。她很慎重的从牌里抽出一张。我接过牌,翻过来。命运之轮。她问这牌什么意思。我回到。生与死,情与怨,时间与光阴,昨天与明天,相识与陌生,一切皆是轮回。我理解的,是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除此外我完全看不出这牌的任何解释。然而我没这么说。她在笔记本上问。那我们是否处于这个轮回之中。我隔行写下。我本也是身处其中,可有天我忽然解道这戏剧的人生而被轮回之景所驱逐,瞧。我这不就失聪了吗?她隔行。经历是必要,相逢却惘然。回去吧。没给我留任何机会反驳。回到病房,她捧着最后一本读物,还回的三本也都是优雅的字迹,我的耳朵还是没好,已经过去了20多天,还是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怀疑我是否还可以听到音乐,如果可以,我想听到她的笑声,她笑起来是那么甜美,声音也一样很动听吧。自从那天,明媚的光亮照进房间,她就在每个下午,陪我到绿茵草地旁的长椅。带来写作的本子,现在满满的都是我们的谈话。从开始聊的书籍,到梦想再到一些杂碎的小事,一篇又一篇,不知不觉就快用光所有的日记本了,我让朋友帮买了三只新的笔芯,三本新的日记。第四周。早上醒来。日出犹如每天的样子,我走进窗发呆的想象。这样也很好,这样也不错。至少有她陪着我,不过能多远呢?叹息。我听到了,自己的叹息,我推开窗,鸟鸣,风吹树叶声,回忆总是突如其来,这是好事,还是与她的分别。至少,让她读完最后一本。至少,再陪她些许天,或许等几天她也好了,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出院。不自觉的,我躺回床上,过了一会,医生过来在纸上潦草的写下几个字。好些没?我摇摇头。听见他对护士说。怪了,不应该啊,回头找出他报告给我。原来听见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医生也没多说,走向她的床位,对她说。“你妈妈近些天都没来,她昨天在电话里嘱咐我让你早些出院。”女孩瞪大眼睛,对着医生说。我不要。为什么我听不到她的声音。?我看到她的嘴唇在动。然而,我听不到她,医生对她说。好好休息,想出院随时和我说。为什么?我听不到她?她明明说了那三个字啊?下午,她依旧笑着走向我,示意我和她去转转。我戴上耳机,没有播放曲目。和她坐在那老长椅上,我确定我的耳朵可以听到声音,连衣袖摩擦的细小声,我都听的到。她问我,如果你的听力一直没恢复怎么办。我回。那就一直在医院等它恢复。她对着我喊。笨蛋。然而。我什么都没听到。我与她说。最后一本书看得怎样。她皱眉,还没看完。她该早都看完了吧。只是某种原因不想现在归还。第二天。趁她还睡着。我跑到医生的办公室。我问。医生,临床女孩是什么病,医生刚要提笔写给我。我阻止他说,我听得见。“你的听力恢复了?”今天早上刚好。先告诉我她是什么病。医生叹口气,“她去年住进的医院,诊断为间歇失言。但不知怎得,过去了半年,她一直没好,期间也做过很多复查,没有好转的迹象,也没失去说话的能力,可能是忘记说,或者是不想说吧。”我楞了一下。医生,我今天我来过,还有我听力已经好了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医生也没多问,我回到房间。她已经醒了,问我去了那里。我说去下面转了转。她无奈的耸耸肩,拿出一本书,可能是她母亲给她带的,我的朋友也许久没来看望,大家都很忙吧,为了生活。她说这本书送给我。我接过来。书名为。我与她说,为何要来世,这辈子有何不可?她有点迷惘。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而后,她又像得知了什么秘密一样拍我肩膀说。没有对与错,对于昨天只有怀念,对于明天,只有明天!我很决绝的笑了笑,我们已经很亲密,在这里,形影不离,要不是都穿病服。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对儿很恩爱的情侣吧,我也并不在意,在意别人的喉,在意别人的眼,在意别人的讽刺。她读懂我的字,我了解她的思想,我们互相支持着,每一天,每一秒。有时无意的触碰都会使两人脸庞泛出一道红晕,而现在,不管走在哪个角落,我们都牵着彼此的手。我们都没说过爱或是怎样,我不栗色一个胸膛,她也舍得一个臂膀。这是如果还需那些所谓的只言片语是否只会徒增无趣。第六周。顶着家人,公司,朋友的压力。我在医院住到第42天。清晨,又是一天,第一眼,我转身,她不在,整整齐齐的床褥,上面摆着一本她未归还的书。打开第一页里面一张我几年前在三亚拍的LOMO照片映入眼帘。背面书写着她的字。谢谢这次重逢,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可以听到花儿的恐惧,却无法呼喊你,再与你看一次已倦的风景,来世。相恋。我觉得自己很傻,我都未曾问过她的名字,照片里,沙滩旁,绿树下,女孩戴着兰花草帽,一袭白裙,眸子向着海的尽头。那是她,我怎会忘记她,跑到医生办公室,医生什么都有不愿说起。是女孩的嘱托,默默的消逝我的世界。出院,上班,回归一个人的日子。上司咒骂,我说听力还没完全恢复,全然当作听不见。直到入冬后。她的消失已停止记忆,像从未远离。北方的冬天是寒冷,今年更是觉得没什么出门的兴致。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完全觉得了无趣味,朋友依旧嘟嚷着说这部片子很好看,叫来世相恋。四个字,深深的触到我心底,整整呆住的5分钟,朋友早已挂断电话。午夜,一个人,电影院门口,售票员问我几张,思考一下,两张。我一个人,为何要买两张票?苦笑。买了两瓶可乐,就着呆劲儿进放映厅。人真多啊,什么日子?各个成双成对。眼看就没几个座位,解锁手机,2月14,情人节。心底爆粗口。WTF!就坐。等电影开播,既然来了,就看完吧,开播五分钟。场内已没有多余座位。午夜,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我呆呆的望着漆黑的银幕,开始前2分钟。先生,你这里有人吗?没有。坐吧。我连眼也懒得抬。光线薄弱的只能在黑暗里看到有些无聊的的手影。我是保安,这个女孩想看这个电影,没座位了,领她走一圈了,她也一直不说话,可算找到你这里有个空位置,你如果没伴就把票转给她吧,我依然不屑的态度,不用,坐吧,电影要开始了。旁边没有说句谢谢,手里两瓶百事可乐,心想自己也喝不掉,做好人做到底吧。我转身把可乐递过去,当我透过黑夜又一次看见她的面容,我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四目相视,她也看到我,她起身又想逃离,我抓住她的手,晃晃头。“一起最美好的一个月,我不想用一辈子去忘记。”摸耳朵,手交叉,放胸前,捧出心去。(这几个动作,是手语我爱你的意思。)她哭了。“我也爱你。”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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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_3000字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小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茜回到北京后,准备四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打开日记,第一页:年X月X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象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起,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声音觉得很急,好象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高三:我是12332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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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奇迹的母亲_3000字每一个母亲都能创造奇迹 她是那种能躺不坐、能坐不站、能站不走、能慢走不快走的人。为此,小时候父母经常打骂她。她却说打死我吧,打死我连吃饭的力也省了。婚后,丈夫劝她,说你这样下去六十岁就会躺病床了。她说谢谢你的祝福,我正想着那样呢。再后来,儿子甚至刺激她,说等你躺病床的时候,我看都不看你一眼。她说更好,我的眼睛就可以多歇一会儿了。 倔强,使身高一米六的她体重达到八十公斤。 五十五岁那年,噩运降临了她:她的独生子患了肝病,必须换肝。可是要找到配型一致的肝源,实在太难。她提出自己给儿子捐肝。主治医生说:“捐肝可能有危险。”她叫道:“不捐,我儿子一定危险。”然而医生给她检查时却发现她患有脂肪肝,不能移植。她问医生:“脂肪肝好治吗?”医生的话几乎令她绝望:“脂肪肝的治疗不仅难而且非常漫长,即使治好了,你儿子也绝对等不到那一天。” 她求医生想办法,医生说:“有一个办法可能行——锻炼,譬如跑步,每天二十千米,一天不间断,一年后脂肪肝有可能消失。”她定定地坐着,然后淡淡地笑了,说:“这是老天在折磨我啊!” 她决定长跑。 正是隆冬,马路边厚厚的冰雪让她无法跑,她就在小区里跑。第一天早晨,她四点钟起床,从南门到北门,五百米。可是还没跑上五十米,她的呼吸就急促了,她只得大口大口地呼吸。她的心脏仿佛要炸了,她就轻轻地拍打胸口,直到紧紧地捂着。到了北门,她只有呼吸的力气了,身上更是出满了汗。她不由得走到石椅边,刚有坐下去的想法,就立即否定了。她脱去了外套。 等她又跑到南门的时候,二十分钟过去了。她倚着栏杆,脱去毛衣毛裤,圆睁双眼,踉踉跄跄向北跑去。她摔倒了,“哇”一声,吐了。她抹抹嘴,双手撑地,站起来,再跑。又摔倒了,就双肘撑地,爬起来,接着跑。再摔,就双肘、双膝和额头同时顶地,起来,还跑……她终于爬不起来了,伏在冰冻的水泥路上,黄疸都要吐出来了。 很多人跑过来,抱起她,说:“大妈,您也是一条命啊!”她断断续续地说:“我儿子……更……更是……一条命!” 这天早晨,从南门到北门,从北门到南门……十个来回,她花了四个多小时。下午两点钟,她又从南门跑起,依然十个来回。 春天来了,她不再摔倒了,也不用捂着胸口跑了。夏天去了,她成了小区里流动的风景,独特而迷人的风景。 八个月过去了,医生给她做检查,奇迹真的发生了——她的脂肪肝痊愈了。 儿子得救了。 不久,在市里举行的长跑运动会上,她轻松地获得了冠军。现场报道的记者在介绍完她的事迹后,哽咽着说:“毫无疑问,是母爱造就了这个冠军,是母爱创造了人间奇迹。” 舌尖上的密码 我这个人的厨艺实在是不值一提,连一个拿手菜也没有。家里一来客人,我就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好歹张罗完一桌饭菜,我躲在一边悄悄看客人的表现,大家的筷子好像更喜欢落到那几个从外面买来的熟食上。这让我很受打击。 朋友对我说:“你呀,真该好好学学做菜!不然将来你闺女上了大学,出嫁了,连老妈的拿手菜都想不起来,她还能喜欢回家吗?” 说来惭愧,我做的菜女儿没有一样很爱吃的,只是对我做的一种炒饭情有独钟。我不喜欢花大把时间去做菜,所以习惯做一些省时省力的饭菜。一次在饭店里吃过扬州炒饭,我觉得味道还不错,便从中得到启发,自创了一种炒饭。 我做的这种炒饭超级简单,把豆角、火腿肠、黄瓜切成细丁备用。然后煎两只鸡蛋,再把熟鸡蛋盛出来,用筷子捣碎。接下来开始炒饭,豆角不容易熟,我先把豆角放进油锅里炒熟,再把火腿肠、黄瓜丁、鸡蛋放进去翻炒几下,最后加入剩米饭翻炒几下,一道炒饭就算完成了。 女儿特别喜欢吃我做的炒饭,还给炒饭起了个名字。既然不是扬州的炒饭,她就用我们小区的名字命名为“兰汀炒饭”。每次吃兰汀炒饭,女儿都会吃得精光,还大赞我说:“妈妈,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炒饭!”我大受鼓舞,以为自己突然开窍,厨艺精进了。 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我做菜不行,但也想秀一把厨艺。于是,主食我做了兰汀炒饭。而且还特意隆重推介:“这炒饭是我家闺女最爱吃的,她说从来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炒饭。”客人们象征性地尝了几口说:“不错,不错!”但说完“不错”,再也没有下文了,个个的碗里剩了多半碗炒饭。 尽管如此,女儿对我的兰汀炒饭依旧热爱有加。我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吃。有时,我也把炒饭的配料换一换,换成胡萝卜、茄子什么的,女儿依旧喜欢吃。她问:“妈妈,你做的兰汀炒饭里加了什么东西吗,我每次吃都觉得好吃极了。”我笑了笑,很“聪明”地回答说:“加入了母爱的味道呗!” 前一段时间放假,女儿去她姑姑家住了一阵。她姑姑打电话问她爱吃什么,我说:“多给她做炒米饭就行了。”过了几天,女儿偷偷打电话对我说:“妈妈,姑姑炒的米饭一点都不好吃,放的油太多,切的黄瓜丁也太大。”又过了几天,女儿的姑姑打电话说:“妞儿真挑食,这也不爱吃,那也不爱吃。” 女儿回家了,我先给她做了一份兰汀炒饭,她吃了一口就大呼:“妈妈,我好想这个味道,真好吃!”我笑了,儿不嫌母丑,在女儿眼里,妈妈的厨艺再差,也是天下最顶尖的大厨。 女儿吃完一碗米饭,抹了抹嘴巴说:“妈妈,我知道了,我的舌尖上,一定有一个密码,只有你才能破译这个密码,做出我喜欢的美味!”我听了这话,眼泪几乎都要下来了。是啊,天下的妈妈,都掌握着儿女舌尖上的密码! 第一颗牙和最后一颗牙 晓枫生完孩子后,感到自己照顾孩子的经验不足又力不从心,于是就把母亲从乡下接了来。这一年,她的老母亲已经63岁了。 一天,晓枫发现儿子红红嫩嫩的牙床中冒出一颗牙齿来,激动极了,马上喊道:“妈,快来看!宝宝长牙了!”但是晓枫喊叫了半天,母亲却没有任何动静,她一扭头,见母亲正盯着手里的馒头发呆。 晓枫冲母亲嚷道:“你在看什么?” 母亲低声说:“掉了一颗牙。” 晓枫探过头去,果然看见母亲咬过的馒头上扎着一颗牙齿。她突然感到有点恶心,就一把夺过馒头,丢在垃圾篓里,又拿起一个馒头递给母亲说:“换个馒头吧。” 母亲取下其他假牙,叹了口气说:“这是我最后一颗牙了!”然后转过头来看看宝宝的小牙,笑着对晓枫说,“比你长牙早了一个多月。你长第一颗牙是在11个月的时候,第一次掉牙是在7岁半的时候。你的第一颗小牙至今还存放在我的梳妆盒里。” 母亲陶醉地回忆着,晓枫也注意到,母亲咧开的嘴里露出了光光的牙床。她的心忽然痛了一下,埋怨自己竟然不知道母亲的牙齿已经全掉光了。 晓枫端起垃圾篓走进了卫生间,捡出母亲的牙齿,放在水管上仔细地清洗擦拭干净,然后放进了首饰盒里。她知道,终究会有她对儿子讲第一颗牙齿的那一天,到那时,她会同时讲她母亲的最后一颗牙齿的故事。 好人的心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一把遮风挡雨的伞 一 母亲是个好人,她见不得别人的痛苦与苦难。见人有难处,不管认得不认得,都要伸出援手。有好多次,母亲因帮助别人而上当受骗。我们做儿女的,经常劝导母亲,要“吃一堑,长一智”,别再在做好事这件事上“摔跟头”。而母亲呢,仍我行我素,并没有因做好事吃亏而接受“经验教训”,对人仍是一副热心肠。 “一朵花,会因别人一两次有意无意的踩踏,就不再散发出香味吗?”每当我们劝导母亲时,母亲就会对我们这些做儿女的说这样一句话。 母亲的话,也让我们这些做儿女的,最终明白了,好人的心,就是一朵花,一朵芬芳的花,哪怕是受到了别人的伤害,那伤口处,溢出的,依然是那纯正的芳香。 二 一天夜晚,我掉进了路边的一个坑里,不知谁,把我从坑里拉了上来。 第二天,我经过这里,发现坑不见了。不知谁,把坑填平了。 这时,我心中有一种冲动,一种想做点什么的冲动。于是,我在路边栽下一枝花,让路过的人,看到花的美,闻到花的香。 让看到花的美、闻到花的香的人,也有一种感觉,一种“不知谁,在路边栽下了一枝花”的感觉;也有一种冲动,一种想填平一个坑、栽下一枝花的冲动。 原来,好人的心,也如同一朵花,它的美丽,它的芬芳,总是在默默中传播,并在默默传播中感染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 三 在一堂德育课上,我问学生:“如果天下雨,是好人淋雨多还是坏人淋雨多呢?”“好人!”学生们异口同声回答。“为什么呢?”我问。 学生们列举了以下理由: 因为好人的伞总是让给别人,他们宁可自己淋雨,也不让别人淋雨;因为小偷总是偷走好人的伞;因为强盗总是抢走好人的伞…… “但你们是想做好人,还是做坏人呢?”我问学生。一时,课堂里沉默着。 “我愿做好人!”一个学生站了起来,打破了这一沉默。“为什么呢?”我问。“因为好人的心就是一把伞!”那位学生回答说。 “好人的心就是一把伞”,多么精彩的回答。也许,好人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做好人,甚至在被人欺骗被人偷盗后为什么仍要坚持做好人。我想,原因就像那位学生所说的那样:好人的心就是一把伞,一把为人遮风挡雨的伞! 割不死的韭菜 小时候,跟母亲到菜地里割韭菜,母亲手持镰刀,从韭菜的根部,齐刷刷地把韭菜割掉。 “这样割,韭菜不会割死吗?”我担心地问。 “韭菜是割不死的。”母亲说。 “为什么韭菜割不死呢?” “不但割不死,反而越割,长得越好,长得越快。” “为什么呢?” “也许,正是我们一次次去割它。”母亲说。 当时,我并没有明白韭菜为什么越割反而长得越好长得越快的道理。后来,随着渐渐地长大,随着在成长过程中不断经受坎坷和挫折的磨砺,我慢慢懂得了:有时,激发我们生命活力的,恰恰是那些我们经历的苦难。 爱是一朵无声花 23年前,我在乡里的邮局工作。 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邮局外,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下了一天一夜,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风,更是一刀一刀地呼啸而过,寒意侵入每个人的骨子里。而邮局里,我和几个同事也被冻得脚不停地跺着地。 雪太大,来办业务的人寥寥无几。只有我一个人待在办业务的窗口,其他几个同事一边围着火炉搓着手,一边聊着天。而我,因为最后一个办业务的人也离开了,索性就伏在桌上看起了报纸。 近4点的时候,外面突然挟风裹雪地刮进来一个“雪人”,一进门便噼里啪啦地拍打着身上的雪。我被响声惊动,抬眼一看,原来是一个年龄在60岁上下的老大娘。如此冷的天气,老大娘的衣着却颇显单薄,她脸色铁青,一边不断搓着双手,一边哈着气。 她走近窗口,轻声问:“拍电报是在这里吗?” 我点点头。 “多少钱?”她弱弱地问。 “一毛五一个字。”我说。然后看她一身颇为寒酸的衣服,又追问了一句:“你要发电报?”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若非太紧急太重要的事情,一般老百姓是舍不得花钱拍电报的。 “嗯。”老大娘点点头,听了我报的价格,短暂地一愣。接着,她一边摩挲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纸包,慢慢打开包了一层又一层的纸,才露出里面躺着的平整的毛票子,一边说:“我儿子在东北当兵,好久没联系了哩。现在我们这里都这么冷,东北怕是更冷了。我想发个电报,给他提个醒儿。” 我心里一暖,放下了报纸。听着外面呼啸的风声,我细细端详起眼前的这个老妇人。她满脸的皱褶,像是被岁月的犁铧耕耘过无数次,有的地方因为皮肤干,都裂开了大口子。我突然想起家中的老母亲,和眼前的她竟是如此相像。 “大娘,您要发什么内容?”我问她,“字数越少,越省钱。”我提醒了她一句。 她低下头,思索了一阵子才说:“您就告诉他,天气变冷了,要记得多穿衣服。并且告诉他,妈妈很想他。”她说完,自己又在心里核算了一下,补充说,“十七八个字,是吧?” 我按照她要表达的意思,默算一下,还真是。但是觉得语言不够简洁,便对她说:“大娘,您看‘天冷,多加衣’这几个字可以不?简洁,意思又表达了出来,而且省钱。” 老大娘一听,显得很高兴,正准备点头之际,突然又想起了什么,说:“您得告诉他,我这个当妈的很想他。例如,在后面加四个字——妈妈想你。” 我笑了:“看您说的,这世上哪有母亲不想儿女的呢。您哪,不说这四个字,您儿子也知道您想他,何必浪费这四个字的钱呢,六毛呢。”我特意在“六毛”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老大娘稍微犹豫了一下,显然她似乎被我说的“六毛”给打动了。但转瞬间,她又改变了主意。 “不!”她坚持要加上这四个字,还说,“我就怕他不知道我想他呢。”她一边说,一边把钱数好,颤巍巍地从窗口递给了我。在我接钱的那一瞬间,老太太忽然轻轻握住我的手,说:“同志,我真的好想我儿子呢。” 我猛然感觉到,整个冬天的寒意好像蓦然就没了踪迹。1200字以上 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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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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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格拉斯堡(一)_3000字佩罗尼克是个可怜的傻子,要不是村里人好心,只要他愿意讨要时,就送给他吃的,他早就饿死了。说到床,到了晚上瞌睡时,他就会找个草堆,像蜥蜴一样掏个洞,钻进去。他尽管傻,却成天乐呵呵的,不论谁给点吃的给他,他都会千恩万谢,有时候他还会暂时驻足,给他们唱歌。佩罗尼克将云雀模仿得惟妙惟肖,人们根本分不清哪个是他的声音,哪个是鸟儿的声音。 一天,他在森林里转悠了好几个小时,等到黄昏临近时,他突然感到饿了。碰巧,那里的树木比较稀疏,他可以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小农舍。佩罗尼克径直朝农舍走去,发现农夫的妻子正站在门口,手里捧着只大碗,孩子们正在吃碗里的晚饭。 “我饿了,你能给我点吃的吗?”男孩问。 “你要是能找到什么,随便你吃。”她回答说。的确,每个人的勺子舀过之后,碗里已经没剩多少了。佩罗尼克把剩饭吃了,吃得很香,觉得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饭。 “可怜的小傻瓜,”农妇低声说,“他根本不晓得自己在说些什么。我来给他切一块新面包。”她切了一块面包,佩罗尼克吃得干干净净,称只有牧师的面包师才能烤出这样的面包。这话让农夫的妻子听了很高兴,她又给了些黄油涂在面包上。就在佩罗尼克坐在门槛上吃面包时,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骑马走上前来。 “你能告诉我到科格拉斯堡怎么走吗?”骑士问道。 “到科格拉斯堡?您真的想到科格拉斯堡去?”农妇的脸变得刷白,惊叫道。 “没错,我从很远的地方来,骑了三个月的马,才来到这里。” “您为什么要到科格拉斯堡去啊?”她问。 “我正在寻找堡里的金碗和钻石长矛。”他回答说。这时佩罗尼克抬眼望了望。 “金碗和钻石长矛都是很贵重的东西。”佩罗尼克突然插嘴说。 “比这世上的所有王冠还要珍贵,”陌生人回答,“金碗不仅会给你提供你做梦也想不到的食物,而且如果用金碗喝水的话,再危险的病也能治好,如果金碗碰到死人的嘴,可以让死人复活。说到钻石长矛,它可以刺穿任何石头或金属。” “这些宝贝都是谁的?”佩罗尼克吃惊地问。 “都是城堡里一个名叫罗杰尔的魔法师的,”农妇答道,“每天他会骑马从这里经过,后边跟着一匹13个月大的小马。他总是带着长矛,谁都不敢攻击他。” “的确如此,”骑士说道,“不过他被施了魔法,在科格拉斯堡不能使用这两件宝贝。他一进入城堡,金碗和长矛就会被送进一个黑暗的地窖里,地窖只有一把钥匙可以打开。我想到那里去斗一斗那个魔法师。” “您永远也打不过他的,骑士大人。”农妇摇摇头说,“一百多个骑士曾从这所房子前经过,都抱着同样的目的,但是却没有一个能回头。” “我晓得,好心的女士,”骑士回答,“他们都不像我这样得到了隐士布拉维特的指教。” “隐士怎么对你说的?”佩罗尼克问。 “他说必须穿过一座林子,里面怪事连连,为的是吓唬我,让我迷路。之前的人都迷了路,不知身处何地,从而因为寒冷、饥饿或者疲劳而丧命。” “是吗?假如你穿过树林呢?”傻瓜问道。 “要是穿过森林,”骑士说,“我会遇到一种精灵。精灵有一根火针,碰到什么都会把它烧成灰。这个小矮人守护着一棵苹果树,我得从树上摘一个苹果。” “然后呢?”佩罗尼克问。 “我得找到会笑的花,这朵花受到一只狮子的保护,狮子的鬣全是毒蛇。我必须采到那朵花,然后找到龙湖,和手持铁球的黑人打斗。黑人的铁球百发百中,击中目标后又飞回主人手中。再后我将进入欢乐之谷,这里是克服了其他障碍之人的埋骨之地。要是能通过这个山谷,就会来到一条河边。这条河只有一个渡口,那里坐着一个黑衣女人。她将坐在我身后,与我合乘一匹马,告诉我接下来做什么。” 他停了下来,农妇摇摇头。“您永远也做不到这一切。”她说道。他却让她别忘了这些都是男人要做的事,然后顺着她指明的道路拍马而去。 农夫的妻子叹了口气,又给了佩罗尼克些吃的,然后和他道晚安。小傻瓜站起身,正要打开通往林子的大门,这时候农夫走上前来。“我需要个男孩给我放牛,”他突然说道,“原来那个逃跑了。你愿意留下来放牛吗?”佩罗尼克同意留下来。日出时,他把牛群小心地聚拢起来,把它们赶到森林边上丰茂的草地上,自己则砍了一根榛树棍,用来管束牛群。 他的任务不像看上去的那么容易,牛群老是想往森林里跑,他刚把一头赶回来,另一头又跑了。有一头淘气的黑牛给他惹的麻烦尤其多,为了追它,佩罗尼克跑进了森林。就在这时,他听到了马蹄声,透过树叶,他看见了巨人罗杰尔正骑在马上,小马驹在后面跑着。巨人用链子把金碗挂在脖子上,手里紧握着钻石长矛,长矛像火一样闪耀。然而罗杰尔刚刚从视线里消失,小傻瓜再也找不到来时的路。 同样的事发生了很多次,后来佩罗尼克已经习惯了,根本不再躲避。每一次看到魔法师,佩罗尼克想拥有金碗和长矛的欲望就强上一分。 一天傍晚,佩罗尼克正独自坐在森林的边上,这时一个白胡子的人来到他的身旁。“你想打听到科格拉斯堡的路?”小傻瓜问,这个人却回答:“我熟悉得很。” “你到过那里而魔法师却没把你杀死?”佩罗尼克叫了起来。 “噢!他不用怕我,”白胡子回答,“我是罗杰尔的哥哥,布里亚克巫师。每次我想见他时,我总是走这条路,甚至连我在穿过魔幻森林时,也会迷路,所以我就把这匹小马召唤出来带路。”他一边说,一边弯下腰,在地上踩出三个圆圈,用很低的声音念了佩罗尼克听不见的咒语。然后他又大声地说: 小马,自由自在地奔跑觅食。 小马,飞快地奔跑,直到我们相遇。 刹那间,小马出现了,跑着,跳着奔向巫师。巫师将笼头系在小马脖子上,然后跳上马背。 回到农舍后,佩罗尼克对这件事什么也没说,不过他却很清楚,要想到科格拉斯堡去,他首先必须抓住这匹识途小马。不幸的是他没听见巫师念的咒语,另外他也画不了三个圆圈,因此他要想把小马召唤出来,就必须想出别的办法来。 一整天,他一边放牧,一边使劲想如何才能把小马召唤出来。于是等到夜深人静,大家都睡熟后,他开始进行准备。想起巫师的所作所为,他修好挂在马厩一个角落里的旧笼头,搓了一根麻绳用来拴住马腿,织了一张用来捕鸟的网。然后他用一些布头粗粗地缝成一个口袋,里面装上胶水和云雀的羽毛,一串珠子,一只接骨木哨子,一片抹上咸猪油的面包。然后他来到罗杰尔、母马和小马常走的道路,把面包揉成屑,撒在路的一边。 罗杰尔一行准时出现了,佩罗尼克藏在附近的灌木丛中,焦急地观察着。母马和骑手都安全通过,拐过弯就不见了,而低着头小跑的小马却闻到了面包味,开始贪婪地舔食起来。小家伙专心致志地四下嗅着,想再吃几粒面包屑,压根就没听到佩罗尼克爬过来,直到脖子上系上了笼头,腿被绳子拴住,然后有个人骑到了自己的背上。 小马飞快地跑进森林里最荒野的一块地方,骑在马背上的人看见眼前奇怪的景色,浑身发抖。有时候前面的大地仿佛裂开一般,他看到了一个无底的深坑;有时候树木喷发出火焰,他发现自己身处火焰之中;过河的时候,河水常常涌起,要把他冲走;到了一座山脚下,巨大的石块冲着他滚过来,好像要把他和小马压碎似的。他把针织的帽子往下拉,盖住眼睛,听凭小马带他走上那条正确的路线。 终于,森林被留在了后面,他们来到了一片广袤的平原,这里的风清新而又强烈。小傻瓜大着胆子向外张望,发现除了骷髅人及其身旁的骷髅马让他直打寒战外,魔法似乎已经结束了。啊,远处那些灰不溜秋的东西又是什么?难道是狼群? 平原尽管看上去很大,不过他们没多久就穿过了平原,很快小马跑进了一座阴凉的公园,园里只有一棵苹果树,果实压弯了枝条。小精灵考利干手持让一切化成灰的火焰剑,正守卫在苹果树前面。看到佩罗尼克,他发出一声尖叫,举起了剑,男孩面不改色,只是把帽子向上推一推,不过他也小心地保持着距离。 “别吃惊,我的王子,”佩罗尼克说道,“我只是路过这里到科格拉斯堡去,伟大的罗杰尔请我去商量事情。” “请你去!”小矮人重复道,“那么您是谁?” “你知道的,我是他雇佣的新仆人。”佩罗尼克回答。 “我压根就不知道,”考利干气鼓鼓地说,“我认为你可能是个强盗。” “我真遗憾,”佩罗尼克回答,“不过我自称用人也许错了。我本是个捕鸟的人。魔法师阁下正等着我呢,他把小马都借给了我,就是让我能快点到达城堡。” 听到这些话,考利干第一次把目光投向了小马,他晓得小马是魔法师的,便开始想男孩说的是真话。打量了马匹后,他又打量起骑手来。骑手的神态是那么无辜,实际上是那么空洞,看上去根本不可能编造故事。尽管如此,小矮人仍然不敢确定,便问魔法师要捕鸟人干什么。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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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格拉斯堡(二)_3000字“从他说的看,他急需个捕鸟人,”佩罗尼克回答,“他说科格拉斯堡院子里的粮食和水果全被鸟吃了。” “你怎么去阻止这发生呢,我的好小伙子?”考利干询问。佩罗尼克让他看了准备好的罗网,说什么鸟都逃不掉。 “这正是我想弄清楚的,”考利干回答说,“我的苹果都被乌鸫和画眉吃光了。把你的网张开,你要是能抓住它们,我就放你走。” “公平。”佩罗尼克一边说,一边跳下马,把小马拴在一棵树上。然后他把网的一端系在苹果树干上,叫考利干抓住另一端,好让他把橛子拿出来。小矮人听从了佩罗尼克的吩咐,这时佩罗尼克却突然把套索套在小矮人的脖子上,就像他想捕捉的鸟儿一样被牢牢地抓住了。 小矮人非常愤怒,大声尖叫,想解开绳索,却越缠越紧。火焰剑已经被他放在地上,佩罗尼克也很小心,把网系在苹果树的另一边,这样他很容易采摘到苹果,爬上马,而不会受到小矮人的阻拦。至于小矮人,他就让他听天由命去了。 离开平原后,佩罗尼克和马来到了一条狭窄的山谷,山谷里长着各种香甜鲜艳的植物,在这些花的上面,有一株漂亮的鲜红色的三色堇,流露出奇怪的表情。这就是会笑的花,凡是看上它一眼的,都会忍不住笑。佩罗尼克想到已经安全来到第二个考验地,心不禁怦怦乱跳。他平静地望着那头在林子前来回走动的狮子,望着那由不断扭曲蠕动的毒蛇构成的狮鬣。 年轻人脱掉帽子,尽管他是个傻瓜,他却也知道遇到更伟大的人时,手里抓着的帽子比头上戴着的更有用。然后他在问候了狮子及其全家后,询问自己到科格拉斯堡有没有走错路。 “你到科格拉斯堡去干什么?”狮子吼了一声,露出利齿,问道。 “尊敬的大王,”佩雷尼克假装着很害怕,回答道,“我是一位女士的仆人,她是伟大的罗杰尔的朋友,派我来送些云雀,让他做饼子。” “云雀?”狮子舔着长长的胡子,叫了起来,“哎呀,我肯定有一个世纪没吃过云雀了!你有很多云雀吗?” “这只袋子里全都是。”佩罗尼克一边回答,一边打开装着羽毛和胶水的袋子,开始学云雀叫。 “太好了,”狮子流着口水,高喊道,“让我看看那些鸟!我想看看鸟儿肥不肥,配不配给我的主人享用。” “我很乐意这么做,”傻子回答,“不过我一旦打开袋子,鸟就会全飞走了。” “好吧,那就打开个缝,能让我往里看一看就行。”狮子又走近了一点,说道。 这正是佩罗尼克所希望的,他举起袋子,狮子小心地打开袋子,把头伸进去,想吃一口云雀。羽毛和胶水把它粘住了,在它挣脱之前,佩罗尼克把袋子口用绳子系紧,打上一个谁也解不开的结。然后他飞快地采下会笑的花,骑马飞速离开。 他很快就到了龙湖边,他必须从湖里游过去。小马已经习惯了这一切,毫不犹豫地跳进水里,不过龙一看到佩罗尼克,就从四面八方游过来,想把他给吃掉。 这一次,佩罗尼克把身上带着的珠子扔进水里,就像用黑麦喂鸭子一般。龙一旦吞下珠子,就会肚皮朝天,死了,这样傻子就顺利到达了湖对岸。 如今出现在眼前的是黑人守卫的那个山谷,佩罗尼克从很远就看见了那个黑人,一只脚用链子拴在入口的一块岩石上,手里拿着百发百中、击中目标后又返回其主人手中的铁球。他的脑袋上有六只眼睛,从不一齐闭上,而是轮流进行监视。此刻,六只眼睛全都睁着,这个黑人一旦瞧见了他,就会扔出铁球。佩罗尼克把小马藏在灌木丛后面,沿着一条沟往前爬,潜伏在黑人被拴住的那块岩石旁。 天很热,不一会儿,黑人就开始瞌睡起来。他的两只眼睛闭了,佩罗尼克轻声唱着歌。一刻儿工夫,第三只眼又闭上了,佩罗尼克继续唱着。第四只的眼皮沉重地垂下,然后是第五只和第六只。黑人完全睡着了。 然后傻子踮着脚,溜回小马身旁,牵着小马走在柔软的青苔上,从黑人旁边溜进了欢乐之谷。这是一个美妙的园子,你的嘴前面坠满了果实,酒泉淙淙,鲜花轻轻歌唱。再往前,桌子上摆满了食品,草地上跳舞的美女招呼他一起跳舞。 佩罗尼克听见了召唤声,不知不觉地让小马放慢了脚步。他贪婪地闻着美食的香味,抬起头,想把舞女看得更清楚些。不一会儿,他就会像其他人一样,停下脚步,迷失在这里,然而就在这时,他的头脑里却突然闪过金碗和钻石长矛。他于是从口袋里拿出哨子,大声吹起来,想淹没周围那些甜美的声音,然后又把剩下的面包和咸肉吃了,压制住对那些奇果的渴望。他双眼紧紧盯着小马的耳朵,这样他就不会看见那些舞女。 就这样,他来到了园子的尽头,科格拉斯堡已经在望,中间只隔着那条只有一个渡口的河。那位女士会像老人说的那样在渡口吗?没错,她就在那儿,穿着黑色绸缎裙子,坐在一块石头上,一张脸和摩尔妇女的颜色相同。小傻子骑马上前,更加彬彬有礼地脱下帽子,问她是否愿意过河。 “我正在等你帮助我过河,”她回答说,“走近点,我好坐在你后面。” 佩罗尼克听从了她的吩咐,伸出手帮她一把,于是她灵巧地跳到马背上。 “你知道怎么杀死魔法师吗?”他们渡河时,女士问。 “我想作为一个魔法师,他是永生的,谁都杀不死他。”佩罗尼克回答。 “劝他吃下那只苹果,他就会死。这要是还不行,我就用手触摸他,因为我是瘟神。”她回答说。 “我要是杀了他,没有钥匙,我怎么能够得到藏在地窖里的金碗和钻石长矛?”佩罗尼克反问道。 “那朵会笑的花会打开所有的门,驱散一切黑暗。”女士说道。说话期间,他们来到了对岸,朝城堡走去。 城堡的门口有个帐篷,用柱子支撑着,帐篷下面坐着一个巨人,正在晒太阳。他一看见小马驹驮着佩罗尼克和那位女士,便抬起头,叫了起来,声音像打雷一样: “啊呀,骑着我那匹十三个月大小马驹的,肯定是那个小傻瓜。” “最伟大的魔法师,您说得对。”佩罗尼克回答说。 “你是怎么抓住它的?”巨人问。 “我学了您哥哥在森林边上念过的咒语,”傻子回答,“我念道—— 小马,自由自在地奔跑觅食。 小马,飞快地奔跑,直到我们相遇。 然后它就出现了。” “那么说你认识我哥哥了?”巨人问,“告诉我他派你来干吗?” “给您带来他刚刚从摩尔人那里得到的两件礼物,”佩罗尼克回答,“快乐之果和顺从之女。您吃了这苹果,您就不会再想要别的东西,您要是让这个女人做用人,就不会想要别的女佣。” “好吧,把苹果给我,让这个女人下马来。”罗杰尔答道。傻子听从了命令,巨人刚刚咬了一口苹果,就踉跄起来,当瘟神那长长的黄手指碰到他时,他便倒地死去。 佩罗尼克把魔法师留在原地,拿着那朵会笑的花,走进了宫殿。他打开了五十道门,最后他来到一段长长的台阶前,似乎要通往地心似的。下了台阶,他来到一道既没有门闩也没有锁的门前。他举起会笑的花,门慢慢地开了,露出一个深深的洞穴,被金碗和钻石长矛映照得有如白昼。傻子冲上前,用碗上的链子把金碗挂在脖子上,再用手抓住长矛。他刚这样做,脚下的地面就晃动起来,在一阵可怕的隆隆声中,宫殿消失了,佩罗尼克发现自己正站在放牧的森林边上。 夜幕就要降临了,佩罗尼克却并没有想到要回到农舍去,而是踏上通往布列塔尼公爵的宫殿的路。当他经过云拿斯镇时,他走进了一家裁缝店,用他在科格拉斯堡的走廊里捡到的一把金币,买了一件漂亮的棕色天鹅绒服装和一匹白马。就这样,他朝着南特城走去,走向当时正受到法国人围攻的那座城市。 离城不远,佩罗尼克停下了脚步,四下张望,只见周围数英里内,到处都光秃秃的,原来敌人把每一棵树、每一棵庄稼都砍倒了。佩罗尼克尽管是傻子,但是却也明白城里的人正在挨饿。正在他惊恐地张望时,城墙上出现了一个号兵,在吹了一通号后,宣布:任何人要是能够把法国人赶走,公爵就让他做自己的继承人。 号兵在四面城墙上都吹响了号,等到他吹最后一次时,佩罗尼克骑马尽量靠近,做出了回应。 “你不用再吹了,”他说道,“我将打败敌人,解放这座城市。”他转向一个正在挥舞着刀冲过来的士兵,用那支拥有魔力的钻石长矛一刺,士兵当场倒地而亡。跟在后面的士兵大惊失色,一动也不敢动。他们的战士的盔甲从前无人能够刺穿,这一点他们敢肯定,但是他却死了,好似被一枪穿心似的。他们还没从震惊中醒过来,只听佩罗尼克大吼一声: “你们都看到了我的敌人的下场,现在再看看我能为朋友做些什么。”他弯下腰,把金碗碰到那个士兵的嘴,只见士兵又像往常一样,生机勃勃地坐了起来。然后他打马跃过壕沟,发现门已打开,放他进城,于是他便进了城门。 这样的奇迹很快就传遍了全城,让卫戍军精神为之一振,宣称愿意在这个陌生的年轻人的指挥下战斗。金碗让布列塔尼人死而复生,于是佩罗尼克就组织起一支大军,将法国人赶跑,实现了他解放这座城市的诺言。 说到金碗和钻石长矛,谁都不知道哪里去了,有人说布里亚克巫师又把它们偷走了,任何人要想拥有它们,就必须像佩罗尼克那样去寻找。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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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嘟嘟与拉德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夜幕笼罩了这个天空,月亮出来值夜班了,星星在它旁边陪伴它,眨呀眨的。小熊嘟嘟早早洗了澡,披上宽松的睡衣,坐在电视机前,悠闲地按着遥控器。时钟老人不辞劳苦地滴答滴答地走着。好一段时间后,嘟嘟打了个哈欠,望了一下时钟,已经晚上10点了,时针和分针正好夹成了60°角。它站了起来,走到窗前,将目光投到楼下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左右扫视,似乎想在人群中寻找什么,过了一会儿,又走到电视机前,坐在沙发上,继续按着遥控器。哎,时间不留人呀,11点整了,小熊嘟嘟的眼皮已在打架了,而且越来越厉害。它再次站起来,走到窗前,又望了望街道上的人群,可似乎没有它要找的东西,它显得有点失望,又坐到了沙发上。电视节目虽然很精彩,但它实在是困了,困“魔”正缠着它,它眼巴巴地望着房间里那张暖呼呼的、正在诱惑着它的那张舒适的小床,却不知由于什么原因,它抵住了床的诱惑,拖着那重如大鼎的眼皮,继续无精打采地看着电视。虽然眼皮一次又一次地掉下来,但小熊仍是一次又一次地将它顶上去。直到后来,再也没力气与困魔作斗争了,只好盖上了眼皮。原来啊,小熊正在等它正在公司加夜班的主人,等得筋疲力尽。突然大钟敲响,小熊被惊醒了。它模模糊糊地望了一下时钟,哎呀!都12点啦,小熊拖着疲惫的身子到每个房间都看了一下,哎呀,主人怎么还没回来?它走到窗前,揉了揉眼睛,仔细地在街道上搜索着,希望看见主人的身影。极其失望,街上除了几辆车,几个陌生的人影,店几乎都关了,五彩霓虹的路灯似乎也沉睡了。天上的星星眨着眼儿,似乎在好奇地望着小熊,望着这个寂静的城市。小熊回头深情地望着那孤单的小床,又看了一眼大街,决定先去睡觉,困魔的力量实在让它受不了,它认输了,闭上眼睛走回房间,一倒就到床上了,呼呼大睡起来,睡得好沉……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小熊的主人拉德打车回来了。他拿着公文包下了车,朝着大楼门口走,可刚走几步却发现,鞋带掉了。“真是麻烦!”他抱怨着,走到前面停靠着的一辆小轿车旁,将公文包放在那辆小轿车的后车厢上,蹲下去系鞋带。鞋带很快就系好了,拉德站起来,继续往前走。他进了大楼,乘了电梯,很快就到了家门口。“叮咚”拉德按响了门铃,可小熊嘟嘟睡了一觉似乎就忘了主人还没回来,沉浸在美梦中的它听见了“叮咚”声,立刻用被子捂住了耳朵,不让这声音打搅了自己的睡眠。在门外的主人拉德当然等得不耐烦了,毕竟加班到那么晚,也很困啊。他又连续按了几下门铃,“叮咚叮咚……”的声音吵得小熊嘟嘟睡不着,如同一个魔鬼把小熊从睡梦中拉了出来。小熊嘟嘟顿时火冒三丈,然后不耐烦地走去开门。这时身在门外的拉德却发现自己两手空空,“啊,公文包呢?我的公文包呢?……呀!忘在别人车上了!丢了可不得了!文件和资料全都在里面,丢了晚上的工作可都就白费了!!”他立刻冲下楼,找那辆车,却发现那辆车缓缓地开动了,他的眼睛立刻大了起来,用火箭般的速度追了上去,似乎忘记了刚才的疲惫,不顾一切,奋力地往前冲,并一边跑一边喊着:“我的包!我的包!……”由于车子刚启动不久,车速不是很快,拉德与车子的距离很近,他尝试用手去拿公文包,但是拿不到。车上的人也似乎没有听见拉德的叫喊声,而且车速也快了许多。拉德累了,跑的速度慢了下来,离车子的距离越来越远了。他停了下来,俯下身来,将双手放在双膝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无奈地抬起头看着越走越远的车子,他心中的希望已经彻底破灭了。他刚要转身往回走,突然,车子在前面的拐弯处来了个快速的、大幅度的转弯,公文包神奇地被甩了下来。他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心里激动得无以言说,似乎全身充满了劲儿,就像一只离弦的箭冲了上去,捡起那拼死拼活要追回的公文包,搂在怀里,像到地狱走了一趟似的,脸色苍白,嘘了一口气,在那苍白加疲惫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由于眼睛不争气,他半睡半醒半睁半闭的双眼无力地看着往回的路,拖着千斤重的双脚蹒跚地走着。旁边一片寂静,街上除了他,再也没有其他人了,路灯静静地望着他,看着他汗流浃背的样子,有一丝的悲哀。许久,他拖着疲惫的身子,一步挨着一步,似乎走过了一个春夏秋冬,才走到家。乘着电梯回到家门口,也没想着按门铃,就靠在墙上,闭着眼,一手无力地捧着公文包,一手将公文包的拉链拉开,在里边胡乱掏着,要找钥匙。可这串钥匙这时也跟他玩起了“躲猫猫”,好一会儿才摸到。他无力地睁开一只眼找门钥匙,将钥匙在墙上乱碰,好几下才插进钥匙孔。门开了,并没有惊动小熊,他睡得很沉,正遨游在睡梦中。拉德进来后顺手将门锁上,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换掉鞋后就迷迷糊糊走进了房间,将公文包随手扔在桌上,脱掉外衣就倒在了床上,他确实非常困了。谁知,他刚倒下,“啊哦——!”一个声音就尖叫了起来,“…拉德吓了一跳,瞬间跳了起来,只见一道火光渐渐亮了起来(嘟嘟冒火了),把一个脸庞照的恐怖恐怖的,那个脸庞上挂着一张愤怒的表情,那两排牙齿使劲的咬着,犬牙尖尖的……“啊……鬼啊,不要啊”他用手捂住自己的双眼,不敢再看眼前的这个“怪物”。“喔,是主人呀。你啥时回来啲?”房间里的日光灯亮了。唔,这声音咋“扎马”熟悉呢?他渐渐松开了手,咦!火光没了咿!日光灯倒开了。定睛一看,小熊嘟嘟就站在自己的面前,眼睛一眨一眨地好奇地看着他。“啊哦!!你咋突然间就冒在哦啲面前!!??我会被你吓死的!!”他满脸苍白,嘟嘟在旁边低下头,装可爱。“哎呦,主人,是你一回来就把我压下来啲,人家……你打扰了人家啲好梦嘛,人家还没睡醒,况且又不知道是你嘛,所以……所以……难免有些生气嘛……所以就……”(╰_╯)#“不打自招,你居然装鬼吓我!!!活的不耐烦了是么?!!!”轮到拉德火冒三丈了。“噢噢噢!主人,不好,你冒火啦!小心把整个房子给烧啦!!”“哦,也对,”他头上的火一下子又灭了,“嗯?还有,你干么在我的房间?”哈哈,看你还顶嘴,没话说了吧!!嘻嘻嘻(他暗自发喜。)“咦?这是我的房间啊!!主人,你晚上咋嘞?好奇怪哦!!”“什么??_?”他张大眼睛望着这间不太有亲切感的房间,呀!这真的是嘟嘟的房间!!他眼珠子快掉出来了。喔狂晕“哈哦!”嘟嘟打了一个哈欠,抬头看看时钟,“OhmyGod!!主人!都快凌晨2:00了!!你要睡了没?你不睡我可睡了!”“哈哦!”拉德也打了一个哈欠,“睡觉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怎么能不睡呢!!”“哦,那晚安,Goodbye!!”“什么Goodbye,我今天晚上就在你这间睡,我和你睡!”他突然用手用力地撮另外一只手,“哎——啊欠,(他撮了撮鼻子)呦,刚刚只顾跟你说话,却忘了我已经把外衣脱了!啊欠——!”他说完,就躺了下去。“呦呦呦!主人,你把我的手给压着了!!”“哦,哎呀,你睡进去一点嘛。”“呜呜呜~主人,你有所不知呀,人家的小床小的不行,只够人家翻个身,如今你这么胖的身材又挤了下来……”“啥?刚刚说啥?你再说一遍!!”“噢噢噢,不不不,没没没,我是说您又挤了下来,我们就别提翻身了,还摩肩接踵的,很不好受啊!……【哼,小气鬼,当初也不舍得给人家买个大点儿的小床,鄙视你!(叽里呱啦中。)】”“什么,居然说我是小气鬼!哼,这几年白养你了!!呜呜呜,白养啦……(由雨转阴)好啦,改天等我领薪水我再给你买一个新的,行了吧!”“咦啊,真的吗?不过呢,我现在不要了,哎,日久生情嘛,人家的小床那么可爱,我怎么能遗弃它呢?嘻嘻,小床,你说是吧!!嘻嘻嘻!”“哎,受不了你,只要你以后不再吵我就行了。啊哦(打哈欠)——我的眼皮已经打入决战了,嗨呦,我要回我房间睡啦,省得你在那叽叽咕咕,好啦,晚安。”“嘻嘻,那我就不送了,晚安!”拉德拎起外套,拿着公文包回房间了。窗外的星星一眨一眨的,它们凝望着拉德与嘟嘟,望着这个寂静的世界,也进入了梦乡——安溪金火中学初一:久违的一抹笑1200字以上 初一 想像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