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买血记》有感
这本书是由余华写的。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主要讲了主人公许三观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但他还是照样疼孩子们,不偏心谁,一乐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得了肝炎,他愿意用自己的血来换取一乐的生命。看了着本书之后,最令我疑问的是:为什么人们说宁愿赎了身也不愿意去卖血。我觉得按照书中说的并不是不光彩呀,这样说明了许三观爱自己家里的每一个人。
余华的书让我受教育最深刻的就是友情和亲情。我和石星月都是好胜的学生,上次“人生的大挑战”结果出来后,我两门都不怎么理想,但她考得都还可以,可她总是对自己不满足,总是嘀嘀咕咕说宋英子能考一百分,她就不能还说她是最倒霉的一个。我听了之后,就觉得她说得一点道理都没有,就和她贫嘴说:“每个人的好成绩都是靠自己不懈得努力的来的,宋英子虽然是你的天敌,你也不必要这样去对付她吧!”说完,我们俩的小姐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让寝室里的人怎么也劝不了。这样就可以体现出我们同学之间多少还是有一点缺少友情的力量。
亲情更是不能破坏。说句勉强的老实话,我大舅妈和外婆就有不好的婆媳关系。那是为了小舅妈生了双胞胎表弟,大舅妈就觉得外婆重男轻女,然后又冒出种种莫名其妙的事情来,弄成了现在这样的纠缠不清。到现在,全家人都没办法解决,我小孩子的辈分,家丑不可外洋,我也不得不少说几句。
我想,当时中国搞“集体化”时,人们都这么注重友情、亲情,我们现在是纯真的新中国,也不要总是想着自己,毕竟奶奶只有一个,我外婆又不是神仙,那有分身术,有了该有多好!
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叫李童。她瘦高的个子,短短的桃心形头发。
李童虽然不是非常漂亮,却很可爱。她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猫咪,她也像小猫咪一样温顺。每次我提出倡议,她都会“喵”的一声表示赞同。我非常喜欢她这种性格。
她还是个小才女。跳舞、弹琴、游泳她样样都会。她心灵手巧,做了许多小制作。我非常佩服她。
我和她是最好的朋友。我相信我们的友谊会地久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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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窃读记》有感用宝珠打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读《窃读记》有感新学期到了,埋藏在我心坎深处的那个促使我努力学习的“天使”站了出来。她用那美丽的衣袖替我赶走烦恼,让我好好地读书。今天,我被“天使”带进了教室,学了一篇好课文,名叫《窃读记》。窃读不就是偷别人的书来读的意思吗?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于是,我好奇地读了下去。原来,作者林海音家里非常穷,连买一本书的闲钱都没有,没法子,热爱读书的她只好窃读。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作者林海音窃读时的心情,她为能看到书而高兴,为会被人发现而惧怕。这种矛盾的心理,驱使她要千方百计地把自己隐藏起来。从她描写最开心的是下雨天这一段文字,我深深感受到她热爱读书的喜悦之情,她非常爱读书,爱到如醉如痴的地步。相比之下,如今我能在这么好的环境下读书,远比林海音那时的读书条件要好,也用不着窃读,所以,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读书。记得还未上小学时,我经常会缠着父母发问:这是什么?那是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那是怎么回事?于是,父母便给我买了一套《中国孩子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丛书,并且选择我特别好奇的问题进行讲解,涉及的问题有宇宙、地理、动物、植物、交通建筑、生活常识和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这本书让我不断开阔视野,积累知识,增长智力,成了我最喜爱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的海洋,学海无涯,为勤是岸。想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最要紧的是要多读书。诗人杜甫曾经讲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这样就能认真地、好好地读书。“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决心要好好地读书,它会指引我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路!6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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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血染的皇冠》有感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皇冠》这本书。整本书紧紧围绕动物来写了几个故事,告诉我们动物也是有人性、有感情的。书中,《血染的皇冠》这个故事很令我感动。黑披风为了抢夺王位,与众猴把麻子猴王驱杀到葬王滩,“我”却救了麻子猴王。然而,导致了猴群发生混战。褐尾巴雌猴向麻子猴王通报猴群的情况。麻子猴王为了猴群,毅然跳下葬王滩,褐尾巴雌猴也跳下江,与麻子猴王搂抱在一起,沉下江底……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和他与褐尾巴猴子之间的爱深深感动了我。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了牺牲,“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也跳了下去,岸上的黑披风空出一块地方,表达愿意让它上岸时,它却……《棕熊的故事》也吸引了我。在熊窝里,“我”救了一只小熊,取名丽丽。抚养了小丽丽许久后,母熊来到观察站,带走了小丽丽。但小丽丽总是偷偷跑回观察站找“我”。母熊再次带走了小丽丽后,便疯狂地袭击“我”。又一次袭击中,当“我”在生死关头时,小丽丽救了“我”。然而有一天,母熊找到了“我”,把小丽丽托付给了我。此时,它已穿肠破肚……为什么母熊要疯狂地追杀、袭击“我”呢?又为什么要把小丽丽托付给“我”呢?这都是因为母爱呀!这个故事使我感受到了:母爱和亲情是伟大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有爱。爱在生活中处处都有,只要我们细心体会。这本书中,作者不仅讲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还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和动物和平共处。6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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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混血豺王》有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浙江台州临海市临海小学五年级:王振宇6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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