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海》读后感1200字以上

《老人与海》读后感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

从读完《老人与海》开始,我就感觉有一种隐隐的冲动堵在胸口,却无从辨认它的构成元素,也无法为它找到释放的出口。最终得到的却只是些零散的思想碎片,就让我将它们一一罗列吧。

《老人与海》的故事非常简单,写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上一条大马哈鱼,但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并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到岸上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有人说,《老人与海》的故事是一曲英雄主义的赞歌,作者借它道出了全书的主题---“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

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不赞同这样的观点。诚然,小说中,作者借地亚哥的言行举止体现了对英雄主义的歌颂,比如圣地亚哥不惧挫折,永不言败的精神(undefeated

spirit),比如他与大马哈鱼的殊死搏斗,比如他对伟大的迪马乔(DiMaggio)的狂热崇拜。可是到了小说的结局,老人通过搏斗所得到的结果被鲨鱼抢劫一空,只留给他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从老人的话语中我只能感受到消极,无奈和落寞的凄凉,这样的情节安排,还能说作者仅仅是在歌颂英雄主义的伟大吗?这是否可以看作对英雄主义的某种反思?书中的英雄主义始于惊叹号,却终止于一个大大的问号。

在我看来,《老人与海》的故事是一场老人命运使然的悲剧,而悲剧的根源也许正是所谓的英雄主义。书中写到,圣地亚哥把大海看作自己的家,他对大海怀着原始,朴素而深沉的爱,他不仅仅是一个以打渔为生的渔人,而且是一个把自己的生命与大海相系的老人。他热爱海里的每一条鱼,每一朵浪花,甚至对海上的飞鸟都有一种出于爱的同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海不仅仅是他的家,也是他的精神支柱和灵魂的栖息之所。在没有捕到鱼的八十四天里,他是愉快而不屑认输的,即便生活再困苦窘迫,他也从不绝望,而是满怀信心地去面对。然而,在出海的第八十五天,当那条十八英尺长的大马哈鱼出现点燃老人征服的欲望时,他就开始一步步走进自己导演的悲剧。

在与大马哈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的心态是复杂的。他对大鱼是有感情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怀有同情的恻隐之心。可是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尊心,他又不得不杀死大鱼---“我跟你奉陪到死。因为当渔夫正是我生来该干的行当。”两种彼此矛盾的心态源于圣地亚哥一人---一种出于人的本性,另一方面则是人的社会性。所以,在与大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的内心深处正与自己进行着更加激烈和残酷的心理斗争。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老人战胜大鱼,这在更深层次上暗示着人的社会性最终征服了本性。

此时,虽然老人在体力,精神和心理上都受到极大折磨,但他终究依靠他的力量战胜了大鱼。可以说,作者对英雄主义的渲染在此时到达了一个高点。然而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也是从这时候开始,作者开始了对英雄主义的反思。大鱼的腥味引来成群鲨鱼的攻击,老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战利品,开始了与鲨鱼群的新一轮殊死搏斗,悲剧就此发展到高潮。此时,老人的信心已不像之前与大鱼搏斗时那样坚定,他不断重复着这样一句话“我出海太远了。我把你和我都毁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鲨鱼的不断侵袭,老人最终选择了放弃——“仅仅希望能够平安地回到岸上,回到家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和孩子聊会儿天。”那么,他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战利品而与鲨鱼搏斗吗?恐怕不尽如此,他的目的还在于通过捕到大鱼证明自己的能力,回击人们对于他的种种质疑。公共舆论是每个生活在社会上的人都无法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那么,作者是借此歌颂英雄主义的伟大,还是暗含有某种讽喻的意味呢?我认为是后者。老人以生命为代价,去换取英雄主义的实现,只不过是为了满足得到社会认可的虚荣心。这是英雄主义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

那么,小说究竟涵盖着怎样的主题呢?根据弗洛伊德关于梦的阐释,一个人的梦境反映的往往是他在潜意识里所处的真实心理状态。或许我们可以从老人的梦里寻找一些关于小说主题的线索。小说中,作者关于老人的梦有这样的描述:“Hts

in the dusk and he loved them as he loved the

boy…”人们普遍认为老人梦中的狮子。为什么出现在老人梦里的狮子像小猫一样嬉笑打闹呢?实际上,作者通过老人的梦在暗示读者什么才是真正的英雄主义---英

“毛毛虫”

500字 五年级 写人

是我的同学,她叫毛坤。她长得又矮又瘦,而且喜欢穿绿色的衣服,所以同学们给她起了个绰号叫“毛毛虫”。

她不但看上去像毛毛虫,而且性格也很像。她很老实,也很懒,不过好像没什么烦恼,每天都很高兴的样子。

下课的时候,同学们都在教室里说笑,她却像不知道下课了似的,老老实实地坐在座位上,那样子真像一只趴在树叶上一动不动的毛毛虫。

有一次,看到她一个人坐在那儿,我就去找她跳皮筋,她却连话也懒得说,只是摇了摇头,然后又趴在桌子上。真是只懒惰的“毛毛虫”!

“毛毛虫”的懒可算得上是“懒到家了”,值日时,她经常以上厕所为名逃避干活。唉!真不知道她怎么会喜欢在那样的环境里待这么长的时间。平时她作业都懒得写,几乎想让别人帮她写。

不过,我还是挺喜欢她的,因为在我们班上,她可算得上是多才多艺。画画、唱歌、跳舞,她样样都行。她的画不但能在绘画大赛中获奖,而且深受同学喜爱,有一次,她画了一幅小动物的画,每一个小动物在她的笔下都栩栩如生,像真的一样跃然纸上,同学们都围上去抢,最后她画的小动物一只也没剩。

别看她懒,可她唱歌却不赖,只要她的歌声一响,再吵闹的教室也会立刻安静下来。因为她的歌声好听,所以她还是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呢!

她的舞跳得也好,曾参加过全县的舞蹈比赛,并获过三等奖。她在我班队会上和自己的小伙伴编排了好几个节目呢!看来,她也称得上是我们班的小演员了。

我喜欢这只“毛毛虫”,只是希望她不再那样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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