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读后感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右旗一完小五(1)班 马驰
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
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多功能小汽车
寒假到了,这时候我是又高兴又发愁。高兴的是又过新年了,可以开开心心过个年。发愁的是回到乡下都要两、三个小时才能回到家里,坐在车上很无聊。我就想发明一辆多功能小汽车。
多功能小汽车的外表很像普通的小汽车一样,但里面的空间很大,这都靠“空间压缩器”,里面像一辆大型公共汽车的空间那么大。里面有床、沙发、椅子、桌子……真像一间卧室;车上还有6个不同颜色的按扭。
第一个按扭是车上的最大的特点——“屏幕直达器”,按了这个按扭玻璃上面就出现一个屏幕,用手指在上面写你想去的地名,多功能小汽车马上就到了你写的地方名。
第二个按扭是用来吃饭的,是为了开车不方便下车吃饭而设计的,按了这个按扭不到半分钟,机器人端出了香喷喷的米饭。
第三个按扭是“隐性的雨伞”,是下大雨时用的:如果在下大雨时开车就看不见路,你就可以按这个按扭在玻璃面前就有一把隐形的雨伞在前面挡雨了。
第四个按扭是电视购物:你按了这个按扭说你要买的东西,这个东西马上会出现在你的面前,只要你把钱插入“电视传真”,这个东西马上就是你的了。
第五个按扭是把车变成“隐形透明车”的:如果你前面发生交通事故,你可以按这个按扭它就会隐形的开过去,任何车都撞不到这辆车,这辆车只会穿过其它车。
第六个按扭可“威”了:按一次就是把这辆车变成一架飞机,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按两次就是把车变成一艘船,在海中遨游。
我长大如果是个发明家,我一定要发明这种多功能小汽车。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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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读完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1200字以上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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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这正所谓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因此,我就拿了 一本《混血豺王》的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是讲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豹一生的故事。它出生在豺群里,但是因为它是狗和豺的混血而且长得又 高大强壮,因此受到了豺王夏索尔的嫉妒。成了豺群里最可怜的“苦豺”。可是夏索尔还是不停的谋害它,但它却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有一天,它不慎中了夏索尔 的圈套,被逐出了豺群。它饿得没办法的时候,无奈地做了一个酒鬼的狗,被迫去偷鸡。终于,他在偷鸡的时候,被村民们当场抓住。当白眉儿快被处死的时候,村 长出手救了它,并把它当猎狗使用。白眉儿知道这是个求之不易的机会,便尽力表现,终于成了村长的爱犬。可是由于老黑狗的报复,迫使它回到豺群,又做起了 “苦豺”。直到有一天它为豺群立下大功荣升为“王”。但由于前任豺王的怀恨在心,暴露了豺群的行踪,使猎户们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 在豺群面前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最后又被逐出豺群,最终死在猎人的枪下。故事中的主人公白眉儿,虽然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遭遇 的很多的事情,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中,它从不被困难打倒,不言失败,不管它是挨饿还是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从不放弃,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而且它 很善良,对帮助过它的母豺兔嘴能知恩图报。我们应该学习主人公的这种好的精神和品质,这样社会才能更加的美好!5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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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3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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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读完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4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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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湖北黄冈黄州区黄冈实验小学65班六年级:秦志鹏3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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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我终于看完了《混血豺王》这本长篇小说。它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集,讲的是一只叫白眉儿的混血豺是怎么结束它的猎犬生涯,又是怎么当上豺王,最后又是怎么死掉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白眉儿其实是狗爸豺妈的结合物,所以它既像狗,又像豺。最初,白眉儿是主人阿蛮星的猎狗,被老黑狗设计赶出了家门,后来它回到豺群当上了豺王。然后它暴露出了豺的仇敌――狗的习性,又被赶出了豺群,最后被猎枪打死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人类那么痛恨豺,一见到豺群就要赶尽杀绝,难道他们就不知道要保护动物吗?我觉得老黑狗太冤枉白眉儿了,因为白眉儿已经下决心要当只忠心耿耿的猎犬了。在“大屠杀“这一集中,白眉儿虽然暴露了狗的习性,但它也救了所有的“俘虏”――幼豺,想不到豺群竟然恩将仇报、忘恩负义,残忍地将它赶出豺群,虽然后来它也得到了一点点应有的回报,但也太少了。刚看完书,我就认为白眉儿是只好狗、好豺。因为它在当猎狗时,经常让主人阿蛮星高兴,还成功猎杀了猞猁,很少让主人失望过。在它当豺时,在豺狼大战中它是第一个在波涛汹涌的怒江勇敢地反抗的,直接消灭了狼王。在当上豺王之后,它为了不让恩人兔嘴受伤,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兔嘴。之后在“大屠杀”中,它也为了种族的后代而牺牲豺王的地位。最后它宁愿死掉也不愿再当“满手豺血”的猎人的猎狗了。我觉得它虽是豺身,却有一颗像人一样的心。这就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王。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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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混血豺王》有感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一书,里面讲了一个豺一生的事。这个豺的名字叫白眉儿,是狗和豺的混种,本来在猎户寨做猎狗,被老黑狗冤枉后回到了豺群。回到豺群后,白眉儿的豺群遇到了一群狼,经过一番血战,白眉儿终于打败了狼群的首领,成为豺王。后来,白眉儿遇到昔日的主人,于是白眉儿就放走了他,但这时一条大公豺却死了,前豺王夏儿起了疑心。不久,昔日的主人带了好多人来杀豺,白眉儿想了好多办法才逃出去,可是幼崽们却留在了那里。于是,猎人们用了好多计谋来诱骗,全被白眉儿识破了。但最后一个计谋白眉儿无力阻止,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用自己来诱骗猎人,这个计谋成功了,豺群逃离了,白眉儿也死了。我读了这本书,深有体会。我认为白眉儿是个真正的英雄,明明自己可以逃走,却选择牺牲自己来拯救大家,这种精神值得我敬佩和学习。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它向我们介绍了这丰富多彩的世界,介绍了动物的社会生活和制度,使我们更加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大家都认为豺是坏动物,但是它们非常聪明,也懂得感情。豺现在已经濒危,我们要好好保护它们,也要做像白眉儿一样的英雄,舍己为人,帮助大家。4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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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混血豺王》有感这几天我读了这本书。此书的作者是着名文学家——沈石溪先生。书中主要介绍有着混血血统的豺——白眉儿一生传奇、坎坷、波折的生存经历。白眉儿生来是一匹流淌豺、狼、狗三族血液的孤豺,被豺王欺凌,被驱逐出豺群。孤独的白眉儿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下无法生存,迫不得已,只有把自己伪装成猎犬和主人阿蛮星开始打猎生涯。为了营救主人阿蛮星于危难之中,白眉儿挺而走险暴露了豺的特性,失去了主人的信任和当猎犬的资格。白眉儿无奈之下重新回归豺群。凭借着强健的体魄和无畏的精神,正直、善良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在一次人类的围剿中,白眉儿为了保护自己的子民,不慎暴露了狗的特性,在旧豺王的怂恿下,重伤断腿的白眉儿再次被豺群驱逐,最终,善良的白眉儿悲惨的死于人类和豺群之手。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是:当白眉儿还是猎犬时,一次守猎行动中,白眉儿意外遇见的曾有恩于它的母豺“兔嘴”,看着那熟悉的“Y”字型嘴唇,回想起童年时“兔嘴”给予的温暖怀抱,白眉儿迟疑了:是杀死她隐藏自己身份,还是冒着生命威胁放走她?白眉儿必须在这两者间作出选择。当然,答案是肯定的,白眉儿选择了后者,掩护“兔嘴”逃离了危境。后来,老猎犬黑虎发现了白眉儿的秘密。虽然白眉儿巧妙的化解了这场危机,但在老猎犬面前彻底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为日后的猎狗生涯埋下了致命的隐患。从这一段,我深深的被白眉儿的感恩之心和善良之举打动。作者把动物的行为,心理完美的拟人化,优美的语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为我们展现了动物界的奇妙和乐趣。好书伴我行,我以后还会读更多的好书,来增长我的知识,拓宽我的视野,领略好书的风情和美妙。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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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混血豺王》有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浙江台州临海市临海小学五年级:王振宇6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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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说:“书籍是一颗颗耀眼的星星,各具所长,只有你找到属于你的那颗星星,你就会受益匪浅。”这些天我一直在看《混血豺王》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受。里面的剧情更让我感动。讲的是一条猎狗洛戛,在追母豺狼――达维娅。它们都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共进退,最终达维娅怀孕,生下白眉儿……可是与一条猎狗产生关系,是非常耻辱的事。当洛戛给达维娅送肉骨头吃,达维娅假装亲近它,将长长的豺嘴伸进了洛戛柔软的颈窝,只听咔嚓一声,血管爆裂,他的眼珠子鼓了出来,没来得及哼一声,就死了。达维娅虽然说是豺,但也不是十恶不赦的豺狼,它未免有些心疼,就将它给埋了,带着自己的儿子远方到豺狼群……其中有一段时间,达维娅的奶水不够,就想出了一计,将黑蝴蝶的孩子咬死,而黑蝴蝶伤心欲绝了好几天,但它的奶水像柚子一样饱满,正在往树皮上蹭,达维娅将白眉儿推到黑蝴蝶的怀里,黑蝴蝶先是一时的犹豫,又两眼发光,立马将奶水给白眉儿喝。但是达维娅不舍得咬死,尽自己最后的力,在自己的腹部下挖了一个洞,将黑蝴蝶的孩子放在自己的腹部下,让它活活被饿死。可黑蝴蝶仍然不知情的喂着白眉儿,真可谓是用心良苦!母爱真伟大!没过多久,达维娅死了,最后一刻黑蝴蝶将达维娅咬翻,它的头颅咕噜咕噜滚到别的地方,一下子就看到了自己的孩子,黑蝴蝶傻眼了。张口就想咬白眉儿,可是却没有咬下去,将它赶走了,白眉儿开始了流浪……看到最后我想着,也许黑蝴蝶明白做母亲的用心良苦,放过了它……这让我想到,深夜干到12点的母亲,原本还不算太老的她,可现在却有了许多白头发,在阳光下闪着白光……每位父母都不容易,有时要从父母的角度体谅他们,就像达维娅一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7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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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豺”本无辜“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搭配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最有才能的走兽吗?或许多多少少有些牵强,但豺群确确实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谨,等级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级森严,它们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随时准备为族群利益牺牲自己的苦豺,就像一个完美的军事组织。但是,人类显然对嗜血的兽类动物都心怀偏见,比如豺,就很“不得人心”。我们喜欢用“豺狼虎豹”比喻凶残的坏人;我们惯用“豺狼当道”来形容坏人当权;形容那些凶残、狡猾心肠的恶人,我们会用上“豺狐之心”……总之,豺之一物,人人不喜。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诚的,它们尽心尽职,勇往直前。它们无论何时何地,何种逆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所以我们要保护这种动物,不要再把豺当作穷凶极恶的亡命徒。这是一本很值得推荐给大家的书,相信你有和我一样深刻的感悟和启发。4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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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当我在书城随意的翻看一本书时,我不经意的拿到了沈石溪的著作《混血豺王》——《双面猎犬》的续集。这本大致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的豺狗。因为他的父亲是勇敢好战的猎狗洛戛,母亲是聪明伶俐的母豺达维亚,白眉儿的身体中留着狗血,也留着豺血。它犹豫着,不知是做一只忠诚狗,还是一匹自由的豺。开始,白眉儿因为犯了错误被赶出了豺群,之后被主人阿蛮星收养,在村子里,白眉儿是一只无用的“狗”,但由于在各个任务中表现突出,一步步获得了民心,当上了“狗王”。但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上的老母豺兔嘴,被眼红的老黑狗识破、报复。被迫回到了豺群,又意外的当上了“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同伴”围困在树上的是曾经的主人阿蛮星,晚上,不惜咬死了伙伴,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很快找了邻村的猎人,准备歼灭豺群,白眉儿维了豺群的未来,不惜露出了自己的“另一面”,它失去了一条腿和一只尾巴,但换来的却是整个豺群的冷眼相待,最终,生命的路途结束在主人阿蛮星的枪下。白眉儿是那么的无助,它身上有多少值得我们效仿的品质!它是那么的机智勇敢,但立场是那么的不坚定,它到死还分不清自己是豺还是狗,到头来害苦的还是自己。4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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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2]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紧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凭借着它与狗相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立足,扮演着猎狗的角色。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令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最终,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变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惊,为了拯救豺群,英勇与身材和智慧都高出自己的狼搏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经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放弃了,,以豺的身份死去。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于动物的心理描写很多,能形象反应动物的心情,增加文章紧迫感,推荐大家读读这本书。4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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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2)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经验,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这就是白眉儿,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9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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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作文: 混血豺王 读后感9混血豺王 读后感前几天的时候,我想我朋友借了一本书,书名叫 混血财王 ,是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非常好看,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了。我大概是上个星期四借的书了,但现在才看完。因为我大多没有时间看这本书,所以看完的很慢。 当时我一拿到书的时候,就开始看起来。 里面讲的是一只叫白媚儿的公材,被埃蒂斯红财群抛弃的财,后来被一个村的猎人给捡走了。然后,那条财就变成了猎狗,一直帮助那位猎人捕捉动物。那个白媚儿也很受到那个猎人的关爱。有一天,白媚儿逮住了一匹财,本来白媚儿想是出猎狗本性,把这条财给要死的,可到了后来,他想起了这条财是他曾经的救命财,然后,白媚儿想方设法的来就这条财,然后顺利慢过了他的主人阿蛮星,后来,因为阿蛮星家养的来黑狗知道白媚儿是条财,有用个种办法来让阿蛮星来只到白媚儿是一条财。后来,白媚儿用财的方法来保护阿蛮星,第一次,阿蛮星并没有对白媚儿怎么样。可是,后来,那条老黑狗,牺牲自己来让阿蛮星知道白媚儿是一条财,然后,白媚儿就被赶了出去。后来,白媚儿成了财王,来带领财群,后来因为人类对财群的大屠杀,白媚儿又要救幼财,所以,被自己同类发现自己当过狗,就被无情的抛弃了。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当过财当过狗的动物,最后,被两者抛弃了的可怜儿。50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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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王读后感今天我把《狮王》这本书看完了,最后的结果让我非常感动。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一个皇家野生动物园里的总管理家里,有一个叫帕特里夏的小女孩,她是狮王的好朋友,她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还能和动物们交流。但帕特里夏的妈妈,一直想要帕特里夏远离森林,到寄宿学校里去学习,而帕特里夏却不肯离开这里,因为这里有她热爱的大草原,以及这里的所有动物。帕特里夏的爸爸却和帕特里夏的想法一样,愿意留在动物身边。帕特里夏最喜欢和狮王一起玩耍、奔跑、歌唱、呼号,在她眼里,狮王就是她的孩子,就是她唯一的朋友,就是她的亲人。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并没有持续多久。那天的上午,黑人“莫拉纳”来到了帕特里夏和狮王的身边,因为他要猎杀狮王,证明他是勇敢的,按照非洲部落的风俗习惯,莫拉纳只有杀死狮王,才能巩固他做首领的地位,才能够娶帕特里夏为妻。但在狮王正和那个黑人打得正是高潮的时候,在女孩眼里,那个黑人就是她和狮王的敌人,而她的爸爸在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却偏向了人类,为了保护那个黑人,她爸爸开枪打死了狮王,救了奄奄一息的黑人。狮王死了,帕特里夏失去了她的孩子,失去了她唯一的朋友,失去了她的亲人。她对爸爸失望了,她对草原失望了,她对人类失望了。她去了她曾说过一定不去的地方——寄宿学校。5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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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血抹落下的地方没有写字,洁白干净,更衬托出血的鲜红。那红,是任何颜料都无法调染出的红。那红,是纯洁的红,生命之红,那红,似乎有股巨大的力量,能紧紧地吸引住人。那红,高深莫测,神圣无比。我注视着这两颗生命之珠,目光似乎被什么吸引住了,久久不愿离开,竭力想看透里面所有的东西。高深莫测的血啊。我无法摸透大自然的血赋予的含义。有生命在血里涌动,翻腾。是生命,鲜活,无法抗拒。想起战争电影中总有血淋淋的场面。当两个军队互相开枪,当我们看到一个个军人接连倒下时,我们往往仅是注意着主人公的军队或主人公的情况,而忽视了那一个个倒下的生命。有人说:“是电影而已!”可是仅是电影,你为什么如此在意主人公?因为他是故事的中心,是不是?当你看到一位去世的老人被送去火化时,你会不会哭?相信你不会,因为他,(她)与你无关。当电影的主人公浑身是血,就要被抓走或杀死时,我们都会在心中不由自主地默念着:一点血而已!接下来要的是命!走!动起来别光顾着喘气啊!可当你就这样默默地视着一滴血时,你再没有力量对与自己无关的生命蔑视,对与自已无关的鲜血漠视!血的力量!血!鲜血是生命的载体,血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身体里奔涌,可又有多少人曾这样认真地凝神于一滴血——生命之源?5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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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处理好一切,我坐回桌前。在我打算用纸巾抹去血迹的瞬间,我停住了,改变了主意,注视着那两颗轻凝在纸上的血珠。血抹落下的地方没有写字,洁白干净,更衬托出血的鲜红。那红,是任何颜料都无法调染出的红。那红,是纯洁的红,生命之红,那红,似乎有股巨大的力量,能紧紧地吸引住人。那红,高深莫测,神圣无比。我注视着这两颗生命之珠,目光似乎被什么吸引住了,久久不愿离开,竭力想看透里面所有的东西。高深莫测的血啊。我无法摸透大自然的血赋予的含义。有生命在血里涌动,翻腾。是生命,鲜活,无法抗拒。想起战争电影中总有血淋淋的场面。当两个军队互相开枪,当我们看到一个个军人接连倒下时,我们往往仅是注意着主人公的军队或主人公的情况,而忽视了那一个个倒下的生命。有人说:“是电影而已!”可是仅是电影,你为什么如此在意主人公?因为他是故事的中心,是不是?当你看到一位去世的老人被送去火化时,你会不会哭?相信你不会,因为他,(她)与你无关。当电影的主人公浑身是血,就要被抓走或杀死时,我们都会在心中不由自主地默念着:一点血而已!接下来要的是命!走!动起来别光顾着喘气啊!可当你就这样默默地视着一滴血时,你再没有力量对与自己无关的生命蔑视,对与自已无关的鲜血漠视!血的力量!血!鲜血是生命的载体,血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身体里奔涌,可又有多少人曾这样认真地凝神于一滴血——生命之源?5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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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公主复仇记之没有署名的信请于圣诞节午夜时准时到学校废弃的教室(校长办公室旁),有意外惊喜。“就这几句话吗?”克莱恩把信颠过来倒过去,都没有再发现第2行字。“而且连个署名都没有!”卡罗琳整理着自己面前的一小块餐巾说。还是克莉斯汀问出了关键的一句:“我们真的要去吗?”“当然!这么好玩的事情怎么能错过?”艾玛天真地说。“艾玛,这并不好玩,也许这是一件大事。而且还不确定这件事安不安全,因为这个丢了性命也是有可能的。”克莉斯汀严肃地说。“嘿!”邓费尔教授出现在桌子旁,“是谁的信啊?”“我们也不知道啊。”克莉斯汀耸了耸肩,把信递给了校长。看完信,校长的眉头皱了起来,“我觉得直接去是不太明智的,还是会有危险。不过你们3个我还是比较放心的。”这不等于废话吗?克莉斯汀叹了口气,把番茄酱涂到了面包上,克莱恩正试图一口吃掉一个巨大的汉堡。卡罗琳正在努力地清理羊皮纸。“还是我来吧。”克莉斯汀终于忍不住卡罗琳在那里白忙活了半天,“速速翻新!”纸上的果酱不见了,卡罗琳正抱着极为感谢的目光看着克莉斯汀。克莱恩显然是不可能一口吞下去汉堡,她这时正噎得难受。到底该不该去呢?克莉斯汀苦恼极了……“嘿!克莉斯汀,”克莱恩含着汉堡,含糊不清地说:“米(你)各(的)汉堡还一(要)不一(要),则(这)实在是特(太)好吃了。”“你拿去吧。”克莉斯汀把汉堡递给了克莱恩,她现在可没有一点心情吃东西。500字 六年级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