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的自传
这篇传记采用第一人称比拟视角,新人第一次写,诸多纰漏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我是韩。我是颜,我也不知道,这些也都不重要。我只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我生在狼窝,长在羊圈。自幼,我喝绵羊的乳汁,披着厚重的羊皮,一身的羊膻味掩盖了与生俱来的狼腥。但是我还保有着我的狼性。七岁那年,我的羊“父亲”受了欺负,我终于还是忍不住愤怒,趁着夜色,咬破了一只绵羊的喉管。这狼性的爆发使得远处少室山上的几双眼睛就此一直盯着我,他们知道,要压制我的狼性,还得他们出手。
于是,我来到少林寺拜师学艺。与山下的市井不同,在这里生活的不是羊群,而是一群犬。他们比我强壮的多,甚至在这群犬中还夹杂了几只“獒”–慈悲苦难四位高僧,还有数不清的武林名家。他们教会了我如何保护羊群,如何与狼搏斗,也就是和自己的同胞拼杀;却没教我如何去享受在草原上浪荡的快意,如何像一匹野狼一样在旷野中嚎叫,甚至,他们没告诉我是狼。
过惯了犬类的生活,我已摒弃了狼嗥,摒弃了血腥,和我的“兄弟”们打成一片。但是那时的我还不知道,每当看到我隐隐带着血光的獠牙,每当看到我根根直立如钢针的狼毛,每当看到我深夜不寐瞪着鬼魅般阴狠的狼眼,我的恩师–那些獒犬,都会不寒而栗:“太像了,真是太像了……”
还记得恩师汪剑通临终时,我守在他身前,他呆滞地望着我,浑浊的老眼依稀透着一丝惊恐,一丝悲哀,似乎我不再是他的徒儿。我看着这只奄奄一息的老犬,心中不知为何升起一丝令我感到羞耻的不屑。他最终还是没有嘱托我一句话,只是叹息两声“报应!报应!”旋即撒手人寰。不久后,我这匹狼,成了犬的首领。
接任帮主,那些知交旧友反而离我渐行渐远。甚至马大元兄弟身为副帮主也对我有了隐隐的恨意,诸位长老也有意无意的开始疏远我,他们早已嗅到了我身上的狼味。我倒是不以为然,直到马大元的离奇死亡。
那时,大家都认为是姑苏慕容干的。听说,他是一只“幽灵犬”,身上有着狼的血统。听到这个来头,兄弟们都开始颤抖起来。但是我莫名其妙的出奇的坦然。幽灵犬毕竟是犬,永远没有狼的血性。
风云突变。所有人的矛头不再指向南慕容。我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犬吠,还好碍于我首领的面子,否则他们早已扑上前去和我决一死战。想起昔年情谊,我再没有迎战的勇气。一声长啸,大步迈出这里,这个狗窝再不值得我留恋。
我决定回家。但是那羊圈早已破败,我那温和的养父母早已身膏狼吻。这里不再是我的家,我不再是绵羊的儿子,而是他们的罪人。是我的气息招来了我的族人。
上山去看看,昔年的师兄弟在追杀我,瘦骨嶙峋的师傅业已多了一道狼牙的伤痕。百口莫辩的我忍受身后的狂吠在流浪。
流浪的路上,我看到一只受伤的绵羊。她是被犬咬伤,我看着她无助的眼睛,粗犷的心陡然变得细腻。我此生情愿为她背负一身羊皮。
聚贤庄里的英豪已经等我许久,只等我这野狼送入虎口。
为了那受伤的绵羊,以命换命,我愿意。没有家,伴侣是我唯一的寄托。
于是一幕奇观上演了:一匹狼拖着一只气息奄奄的绵羊,来请求一群犬类救治,并自愿接受他们的宰割。
那群犬彘沉默了。
接过受伤的羊,血战开始。
我没有用狼的本能去攻击他们,只是见招拆招,把他们教的一式一式地都还回去。作为曾经的同门,我已经做到仁至义尽。
对于狼而言,用犬的招式,真是一种悲哀。
身上的伤口开始麻木,这时失血过多的征兆。管不了那么多了!什么师傅、兄弟、前辈!在我手底下通通是狗,死狗!
你们就好好喂饱我的狼牙吧!
然而意志再坚忍的狼,终究还是有绝望的时候。
“我萧峰也有今天!”
这狼嗥晚来了三十年啊!
我绝望的呼啸还是引来了同伴。山崖那头的一只白尾老狼想起三十年前的尸横遍野,再也按捺不住,亮出了自己老到的爪牙。
三十年前,那老狼也曾年轻过。他只是这江湖斗争的牺牲品。战争,比物竞天择更残酷。他成为了心死的独狼,那颗不死的心灵,他留给了他的独子。
同样的情景,让老狼死去的意志再次复活。
他相信这是他的儿子,是野狼的后人,只要身不死,心就不会死的野狼!
所以我还是活着离开了,留下满地的犬尸,和一段段永诀的友谊。
我虚弱地卧在地上,听着老狼暴烈的训斥,听着老狼悲切的低吟,听着老狼沉默的脚步声。或许这才是一匹公狼应该受到的教育吧:坚忍不拔、尊严至上、团结一致、百死无悔。只要身不死,心就不能死。
虽然我一时不肯接受,但是我还是很欣慰。我,终于看到了家的影子
那只绵羊最终来到了我身边,而且我再也不必在她面前披着羊皮。
只要问清家的方向,就再也不回头。出发!
那个桥畔的雨夜,我停下脚步,听了那放荡母狗的鬼话,凭着狼的直觉寻找我最终的仇人。我还是错了。
错,是有代价的。我变成了独狼。我的心就此了无生机。
不!我是一匹狼,只要身不死,心就不能死。
但是,无论身旁是有形神兼似的另一只绵羊,还是有我的结义兄弟,我永远都是一只独狼了。
是的,我有很多朋友。他们高贵善良,抑或是雄才大略,所以他们不懂得我这低贱孤单的独狼的悲哀。
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孤独的流浪到达了终点。命运没让我在中原扎根,也没让我在长白山落脚,我还是跟随着一匹与众不同的“俘虏”狼回到了陌生的故乡。
这里没有柔弱的绵羊,没有温驯的犬,只有基因记忆里熟悉的狼的狂野气息。
我惊讶地看着成千上万的野狼朝拜我身旁的“俘虏”。
那是狼王!
从此我就成了唯一可以和他并肩登上月圆之巅齐声咆哮的狼。
我积蓄已久的力量与愤怒在狼的世界迸然爆发。我成了平叛英雄,狼头领的生活让我饱食终日不亦乐乎。
但是我永远都是那只在天地之间流浪的独狼。
少室山上群魔乱舞。
无论从前如何,我一定会回来的,不是么?
即使我孤身一人,也比你们这群妖魔小丑强百倍!
死则死耳,又何惧哉!
更何况,这里站着十九匹恶狼!
十九匹恶狼的凶狠长嗥盖过了鸡鸣狗吠。
即使再强的对手,在狼的眼里也只是猎物;只是那幽灵犬–慕容复,今天他要挑战我的尊严!
来吧,就算你是天王老子,我也得拔你几根胡子!
一个狼突窜上前去,只要我一加劲,他立刻身首异处。
“萧某大好男儿,竟然与你这等人齐名!”
传说中的南慕容四仰八叉地摔了出去,“幽灵”两个字可以不要了。
藏经阁内,白尾老狼终于屈服了,他已经认定了自己的归宿。
两匹狼,一老一少尾随猎物追击到了这里,没想到竟要在这里永诀。
父亲,好好的活下去;你的路,儿子替您走。
这匹老狼的仇恨之心终于“死”了。
不对,只要身不死,心就不会死。
走下少室山,再次踏上归途。事情都已处理完毕,少林寺解除了威胁,受伤的朋友也安排妥善照顾,这一天的风言风语就交给“饶舌子”去聒噪吧。一匹狼,只会在乎自己的猎物和亲友。抑或者,去在乎做一只在天地之间流浪的独狼。
我的心,好像也死了。
总说“狼子野心”,狼王的膨胀也是必然的。他开始憧憬南边美丽的亭台楼阁,想着去广阔的中原称王。
狼,要那些干什么?我们追求的是凛冽的劲风,忧郁的月亮,和肥美的羔羊。如果不行,宁愿找一个能让自己心死的地方。
我的父亲选择后者,我也希望这样。
于是,我离开了,去一个足以心死的地方,然后又失去了自由。
在皇家的囚笼里,我想起来我的犬类兄弟。至少,我能像他们一样。
说曹操,曹操到。
我穿梭在乱军之中,我手上早已沾满鲜血,双方都是我的兄弟,于是,我在雁门关前留下来。
我逼迫狼王放弃了奢侈的想法,他调转方向。
至少他不再想念南边无辜的羔羊。
可是……
我又做了那只在天地之间流浪的独狼。但我不愿流浪。
我选择心死。
身死要流血,但心死不用。
心碎的那一刻,耳畔后悔地响起悲切的叹息:
只要身不死,心就不会死……
狼虎之战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一只幼虎无缘无故的咬死了一只狼崽,狼族长老狼狼啸天实在忍不住虎族的欺压了,便和虎族下下挑战书,书内容如下:虎族长老,你这几年老是平白无故的滥杀我们狼族,你既然那么喜欢打架,我们就每族派一只动物后天在桃竹林对战。当虎族长老虎旋风接到这封挑战书时,大笑道:“哈哈哈哈,这几年我一直想除掉你们狼族,这次你自己提出挑战书,不用我再想办法,实在是太好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到了决战那天,狼族派了“狼霹雳”,虎族派了“虎嗜血”,一开始,虎族就使用了“虎扑”“狂咬”“虎尾鞭”,可是狼霹雳早就把“凌波微步”练到了极点,虎嗜血攻击对狼霹雳根本无效。轮到狼霹雳攻击了,它使用了狼族常技“神户十八爪”,虎嗜血就使用虎族特技“铁虎衫”,挡住了狼霹雳的攻击,就在虎嗜血得意时,狼霹雳使用了“八卦游龙掌”把虎嗜血打倒在地,虎嗜血不服输,站起来使用了“无极玄功拳”重伤了狼霹雳,虎嗜血又用了它的独门绝技“虎爪绝命手”狼霹雳及时用了“凌波微步”逃出了虎嗜血的“虎爪绝命手”,这时,狼霹雳使用它自创专门降虎的“伏虎灭豹神魔掌”把虎嗜血打的吐血不止,然后就死在地上。
虎族长老见此情形,立马落荒而逃。
此战之后,虎族再也不敢欺负狼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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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仰望八年级教师办公室,灯光依旧。有两个人立于办公室中,一教师,一学生。教师苦口婆心,喋喋不休;学生颔首低眉,沉默不语。所为何事?上课不听讲埋头苦做作业。教师者,八年九班班主任——唐老师也;学生者,不详也。只知该学生目前就读于福州十一中,幼时好读书,“不求甚解”,今则无所事事,“沉迷”于作业之中。生性热情,同学抄作业必借之,此之谓“江湖道义”。“能言善辩”,上课常多语,因而多得教师之训斥。“平易近人”,坏事皆有其份。但论其成绩,又处中上游。回家后未曾读书,亦无作业做也,乃沉迷于电脑与电视二者之间也,亦可谓之“神童”也!?常与同学游玩于双休日,游遍宝龙、鼓山等福州之名胜。无心于学习,而又因其成绩也不过差,教师亦无可奈何。“放荡不羁”、“不服管教”。在校之表现如此,而回家之表现翻天覆地。常助父母干活,但不知“致力”于学习,父母喜亦忧。此学生之表现如上,令人喜?亦令人忧?好学生?坏学生?抑或兼二者之“长”否?!35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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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齐帅自传】齐帅,字帅呆,号酷毙,生于大名鼎鼎的北戴河。个子不高,蛮瘦,脸白里透黄,跟黑人漂泊似的不自然。眼睛不大,明察秋毫(希望),长方脸,长年含笑(更希望)。个性随和、容易相处。也真诚,假话全不说,爱热闹,甚喜去人多的地方。也常常马马虎虎,粗线条,男人嘛,不能太精致,所以,小亏常吃,亦不后悔。三四岁时,学会上网玩儿游戏,后来玩儿大型网络游戏,从最初每天两三个小时到后来每天六七个小时的挂在网上,含情脉脉地望着屏幕,情意绵绵的握着鼠标,至今没瞎,可谓挺有造化。用一个成语形容我那时的状态,那就是——废寝忘食。五年级时有幸遇到叶小沫、王吟默两位恩师,遂与之学国学,无暇顾及游戏,最终总算没有变成问题少年。真是差点被恶习推下楼去摔死。六岁入小学,开始了苦乐参半的小学生活。我的笑痕与泪影仿佛历历在目。十一岁,成了一名可以跟邻居玩伴儿炫耀的初中生,有点虚荣的我,想有一辆新的自行车,骑着上学才有范儿。如是而已。【傅天吉自传】吾名曰傅天吉,年方十四,乃黄河之北人士,黄河之北有一秦皇求仙处,此处有一名曰“北戴河”的地界,便是吾家陋舍之所在。本人年纪尚轻,况且未来路甚长,又不知后事如何,只好继续前行,探索未来,也便无法罗列生平。吾生性似顽猴,又甚是极端,非狂笑则大怒,虽有非笑非怒之时,但一日不过两三次耳。幸吾笑时甚多,又绝不会杞人忧天,乃半个乐天派哉!若古时之“文武”为今之“书籍”与令之“体育”,则吾甚是爱今之“文武”,且吾可谓文武双全。吾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乐,若读小说散文之类,则近乎废寝忘食;然诗集之类,则无心读下。每当享小说之乐时,若唤吾,吾便曰“啊”,再唤,便再曰“啊”,如此反复,使得失礼之事常有之。运动乃吾生命之源。享书乐之余,便享运动之乐。每当运动,定激情四射。然独体操之类外乎,若谈体操之类,定黯然失色。可见吾甚重对其之兴趣,若有,便可废寝忘食,若无,则定黯然失色。人既在世,不为乐而活,可有活之理?吾常拿己之思比之于人,常感怪异于世人,他人喜被人尊敬,即喜之地位,且喜己前途远大,而吾,只为自以为大有所乐之事奔波,欣然则好,与众无关,即便搭上己之具物。故,其性定其乐,其乐定其志,其志定其人。吾性情甚极端,来日终如何不得知。然,只求旧事后日不悔便罢。【魏小凡自传】门前老树冒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时间斗转十四载,昔日稚童已成少年。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儿,坐在阳台上,仰望天空掠过的一只只自由的小鸟,羡慕得咿咿呀呀地叫。心想着什么时候也会像小鸟一样飞翔。女孩儿就这样长大,明白自己永远不会是碧空中的鸟儿。可她永远忘不了幼儿园时的美好。那时候她很活泼,乖巧,和小伙伴们一起玩儿过家家。也经常演些节目,好像也耍无赖。进入了小学的学堂,她认真上课,按时作业。却不知怎的内向了许多。上课很少发言。她像生活在百草园中,艳丽多姿的花,亭亭玉立的花,随风摆动的花,绚烂美丽的花,将这个百草园装扮的像城府,像蓬莱仙境。而她,却偏偏是一颗最平凡,最渺小的小草。默默无闻的衬托着繁花。甚至认为世界忘记了自己。但她依然会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妄想有朝一日会绽放成玫瑰和牡丹。不嫉妒别人的成就有多高,因为他是他,我是我,不比较,也不期待。她也同样相信有朝一日。可以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进入初中,冬去春来。她开始了新的自我。勇于发言,勇于表达。可成绩的一次次败退,使她太惆怅而伤感。卷子上的红叉叉像她心中的伤疤。也许,成长还需磨砺,还需积极的向上。而在业余时间,这女孩还会坐在阳台上。独自一人仰望天空,憧憬未来,回忆往昔。唯愿保持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齐帅小传】魏莹莹齐帅,生于2004年×月×日,现年十三岁,相貌平平,生得白净净,水灵灵。身材并不胖,可圆圆的脸蛋,总想让人“捏一捏”。不做题时,脸上总是挂笑的,或是标准的“齐氏微笑”,或是可爱的“齐氏狂笑”,一般人是学不来的。初中第一年的暑假里,同桌配了副眼镜,红底黑边儿的,起初还不适应,如今,便觉得戴上了这副眼镜,更有了学霸样。同桌总是随性的。开心了便笑,一直笑……笑到“缺氧”,笑到迷失自己,总是停不下来。平日里白里透红的脸蛋,也被憋的泪光闪闪。记得九月的一天。早晨同桌刚落座,我便与他分享我去看“荧光海”的奇妙经历。呵,说的我俩激动的不得了。他问“荧光海还有吗?”“额……不知道,快了没了吧……”我便草草的答了。没想到他也去了,在我之后。可不巧,他说——没看到。于是,我就成了“罪人”,骗小孩的那一种。为此事,我俩“辩论”了半天,之后的一两天,他基本属于“失联”状态。后来的后来,他还写了一篇文章,名为“有一种散步叫被友人骗去看荧光海”后改为“有一种散步叫去看荧光海”。身为一枚“学霸”,他的“学霸光环”,总是那么耀眼。每天午自习,总摸不见他的影子。若是赶上收作业,就要上演“找同桌”大戏,数学办公室绕一圈,历史办公室绕一圈……每次找到他时,右手握着笔,左手举着书一副“没事别打扰”的模样,口中也念念有词的复述着什么,只好等他忙完。有一次,我问他数学题,凝眉看了一会,就开始笑,“齐氏狂笑”。笑得我一头雾水,心发慌。我正准备抢回卷子时,他憋笑说:“这是我当年问你的题……我就知道你会忘……”虽然长相平平,却总能靠才华,让人在茫茫人海中发现他,这就是他罢——齐帅。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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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冬天刚刚过去,小杨他踏雪的痕迹还未完全散去,在边旁湿湿泥上还有一个拧了拧的脚印。“细雨润苍穹,微风吹小楼。”小杨眼睛斜撇天空,拄着头发出一声轻叹。这初春时刻,大多数人都未褪去身上厚重的外衣,只是每每当太阳开开眼,他们会伸个懒腰,弃下衣物,屁颠屁颠儿地玩去了。2011,兔年,小杨的一个不长不短的寒假迎来了它,也迎来了一个繁重的学习生活。小杨着着实实玩了一个暑假,作业什么的也只是耳旁风,浮云……浮云……临近开学,似乎这份闲心不得不回来了,这样子也是称得上有模有样了,可是,这凳子还没坐热,人却已是无影无踪了。没事的时候,他总是喜欢闷在电脑上,但是比起这个网络呢,朋友在他的心目中又是高上了一截。朋友间说定了事儿,保准,他会拼死拼活的做到。他做事,时而有理时而无理,循规蹈矩他喜欢做,标新立异的事儿,也做了不少。小杨十分不喜一个人的东西,不是怕孤独。只是他和朋友们呆一块久了,突兀的分开,必然会油然升起那种莫名的情感。现在,他却开始憧憬了,打打球什么的。机会少了,人也少了。这段时间,小杨心里总是不好受,朋友是走的走,离的离,在身旁的也往往因为有琐事儿而未来。在学校,原来熙熙攘攘的人声,都幻化都虚无了,他只能和乐和涛小小的侃上俩句,这便没了,一点都没了。周末,假期,小杨似乎已经和球场离开了眼睛和鼻尖的距离,看得见却是不会去怎么把玩。所以,他转战了,他把战场移向了一个令他深陷的地方——溜吧。小杨他可没在溜冰上有什么造诣的,只是摔倒的次数快数不清了,一次次如同海浪般绵绵不绝的重叠重叠。所以,他现在似乎对这身伤的可以叫声--中手了吧。至少比那些个不常来玩的,厉害多了吧。至今为止,无一列外,他的每次去,后身总是尾随一个人便是——富。自从,很多朋友从小杨身边走了之后,小杨身边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常能聚一起玩的朋友了。英,健,贼等等一些人,都去工作了,来年小杨可能还会受他们照顾哩。现在,一些朋友和小杨隔得老远老远,或许有时候可以通个电话什么的,但是在学校之外剩下的小杨的影像里貌似只有平和富了。说起富,小杨可是能进行一番长吁短叹,不仅因为他俩常在一起玩,还是那好久以前的见面,促进这友谊的发展。只是这点,他倒是死活不认,还说是根本没的事,可是小杨就是这么固执地清晰得记着。那个是,2006年的暑假,记得那时候,小杨和晖偶尔会一起去小溪游泳,虽然是狗扒式有点不雅,但是那时候能晃荡几下就不错了。够自己在某某什么心仪人还是好朋友什么的面前,炫耀炫耀了。在那个暑假以前包括阔别那个暑假很久的现在,小杨都是一个十足的旱鸭子。那天,不知是吃了什么药儿,一身是白白的,学着模样,噗通便是下了只有半人高的水……这天,小溪是好不热闹。水流潺潺,人声鼎沸,下水之前,约莫水中还有四五个人——都是一个装束——小裤衩儿。明显是双手交叉一提,俩手勾着一推留下的模样。他们那黑不溜秋的皮肤,倒真是不是和小杨一个境界的。那几人倒也没别人,小杨也都清楚,富、健、英。可是呢,现在和富道起来,却只能是耸耸肩了。富每次总是从嘴里愣生生蹦几个重复了几多遍的话:“现实么?我以前根本就没和你一起玩过,我去都和平小弟一起滴。”那天湍湍的溪水或许还有平和贼,只是记忆只有没有这俩人和谐的微笑,选择性遗忘了吧。但是,如今他俩的身影没少烙印在小杨心里,甚至平这烙印可能都是再也磨灭不去的了。平,今年17了吧,没啥多说的,小杨的最好朋友之一吧。他和在一起的时光不算最多,但是可以算是最快乐的了。小杨还记得,初一那年,老师是草草地安排了座位,不知道这安排的有什么深意,总之对那时候的小杨来说也是无关紧要的了。他对自己的那第一任同桌到也提不起什么映像的了。但是他的前头这位“神算子”——平——可忘不了嘞。“嘿嘿,那个我说戴眼镜的人都会当班干部的你别不信,要到你了。”平转过头,笑嘻嘻地对着小杨说道。“额……看吧。真的假的。”小杨话音刚刚落下,讲台上对着名字簿研究的老师也出了声:“嗯……行……宣传委员吧;杨,体育委员吧。”老师刚刚说完,行和小杨从站起到坐下短短二十来秒时间,俩戴眼镜的杯具孩子已经傻愣了。倒不是因为,这“神算子”的随意一说而成事实而惊讶,而是为自己摊上了这么一个烂干部而感到后悔。小杨心里也只是漫漫低骂:这乌鸦嘴。小杨骂完了,对着平不可置否的耸了耸肩,苦笑一下,感叹一下,又翻了个白眼,忿忿而又无奈着。“不对不对,那个戴眼镜的女的不是没分配到什么职务吗?你这个“神算”怎么回事儿啊。”小杨四处张望了一下,眼睛一亮,不由带点喜色得说道。“例外例外,而且,那个人读数肯定太高,不合适不合适。”平磨砂了一下下巴,旋即正色说道。这开学第一天的交谈,小杨和平很合得来,也正是一个陌生人与友人的一个转折点,似乎绕过这个点,便能与其“勾肩搭背”了。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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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冬天刚刚过去,小杨他踏雪的痕迹还未完全散去,在边旁湿湿泥上还有一个拧了拧的脚印。“细雨润苍穹,微风吹小楼。”小杨眼睛斜撇天空,拄着头发出一声轻叹。这初春时刻,大多数人都未褪去身上厚重的外衣,只是每每当太阳开开眼,他们会伸个懒腰,弃下衣物,屁颠屁颠儿地玩去了。2011,兔年,小杨的一个不长不短的寒假迎来了它,也迎来了一个繁重的学习生活。小杨着着实实玩了一个暑假,作业什么的也只是耳旁风,浮云……浮云……临近开学,似乎这份闲心不得不回来了,这样子也是称得上有模有样了,可是,这凳子还没坐热,人却已是无影无踪了。没事的时候,他总是喜欢闷在电脑上,但是比起这个网络呢,朋友在他的心目中又是高上了一截。朋友间说定了事儿,保准,他会拼死拼活的做到。他做事,时而有理时而无理,循规蹈矩他喜欢做,标新立异的事儿,也做了不少。小杨十分不喜一个人的东西,不是怕孤独。只是他和朋友们呆一块久了,突兀的分开,必然会油然升起那种莫名的情感。现在,他却开始憧憬了,打打球什么的。机会少了,人也少了。这段时间,小杨心里总是不好受,朋友是走的走,离的离,在身旁的也往往因为有琐事儿而未来。在学校,原来熙熙攘攘的人声,都幻化都虚无了,他只能和乐和涛小小的侃上俩句,这便没了,一点都没了。周末,假期,小杨似乎已经和球场离开了眼睛和鼻尖的距离,看得见却是不会去怎么把玩。所以,他转战了,他把战场移向了一个令他深陷的地方——溜吧。小杨他可没在溜冰上有什么造诣的,只是摔倒的次数快数不清了,一次次如同海浪般绵绵不绝的重叠重叠。所以,他现在似乎对这身伤的可以叫声--中手了吧。至少比那些个不常来玩的,厉害多了吧。至今为止,无一列外,他的每次去,后身总是尾随一个人便是——富。自从,很多朋友从小杨身边走了之后,小杨身边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常能聚一起玩的朋友了。英,健,贼等等一些人,都去工作了,来年小杨可能还会受他们照顾哩。现在,一些朋友和小杨隔得老远老远,或许有时候可以通个电话什么的,但是在学校之外剩下的小杨的影像里貌似只有平和富了。说起富,小杨可是能进行一番长吁短叹,不仅因为他俩常在一起玩,还是那好久以前的见面,促进这友谊的发展。只是这点,他倒是死活不认,还说是根本没的事,可是小杨就是这么固执地清晰得记着。那个是,2006年的暑假,记得那时候,小杨和晖偶尔会一起去小溪游泳,虽然是狗扒式有点不雅,但是那时候能晃荡几下就不错了。够自己在某某什么心仪人还是好朋友什么的面前,炫耀炫耀了。在那个暑假以前包括阔别那个暑假很久的现在,小杨都是一个十足的旱鸭子。那天,不知是吃了什么药儿,一身是白白的,学着模样,噗通便是下了只有半人高的水……这天,小溪是好不热闹。水流潺潺,人声鼎沸,下水之前,约莫水中还有四五个人——都是一个装束——小裤衩儿。明显是双手交叉一提,俩手勾着一推留下的模样。他们那黑不溜秋的皮肤,倒真是不是和小杨一个境界的。那几人倒也没别人,小杨也都清楚,富、健、英。可是呢,现在和富道起来,却只能是耸耸肩了。富每次总是从嘴里愣生生蹦几个重复了几多遍的话:“现实么?我以前根本就没和你一起玩过,我去都和平小弟一起滴。”那天湍湍的溪水或许还有平和贼,只是记忆只有没有这俩人和谐的微笑,选择性遗忘了吧。但是,如今他俩的身影没少烙印在小杨心里,甚至平这烙印可能都是再也磨灭不去的了。平,今年17了吧,没啥多说的,小杨的最好朋友之一吧。他和在一起的时光不算最多,但是可以算是最快乐的了。小杨还记得,初一那年,老师是草草地安排了座位,不知道这安排的有什么深意,总之对那时候的小杨来说也是无关紧要的了。他对自己的那第一任同桌到也提不起什么映像的了。但是他的前头这位“神算子”——平——可忘不了嘞。“嘿嘿,那个我说戴眼镜的人都会当班干部的你别不信,要到你了。”平转过头,笑嘻嘻地对着小杨说道。“额……看吧。真的假的。”小杨话音刚刚落下,讲台上对着名字簿研究的老师也出了声:“嗯……行……宣传委员吧;杨,体育委员吧。”老师刚刚说完,行和小杨从站起到坐下短短二十来秒时间,俩戴眼镜的杯具孩子已经傻愣了。倒不是因为,这“神算子”的随意一说而成事实而惊讶,而是为自己摊上了这么一个烂干部而感到后悔。小杨心里也只是漫漫低骂:这乌鸦嘴。小杨骂完了,对着平不可置否的耸了耸肩,苦笑一下,感叹一下,又翻了个白眼,忿忿而又无奈着。“不对不对,那个戴眼镜的女的不是没分配到什么职务吗?你这个“神算”怎么回事儿啊。”小杨四处张望了一下,眼睛一亮,不由带点喜色得说道。“例外例外,而且,那个人读数肯定太高,不合适不合适。”平磨砂了一下下巴,旋即正色说道。这开学第一天的交谈,小杨和平很合得来,也正是一个陌生人与友人的一个转折点,似乎绕过这个点,便能与其“勾肩搭背”了。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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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唐卓蓉自传材料唐卓蓉c166学前:1。“噗通”一声撞击声,引得“她”哇哇大哭,房间里十分凌乱,玩具乱丢得一地,而她最心爱的玩具却被扔得远远的,奶奶正准备帮她整理玩具,一个女人厉呵道:“不许捡,她自己犯的错就应该自己承担”。吃饭了,我吃完饭,刚准备走,妈妈就说:“再吃一点”。她说得那么干脆,是那么的不容拒绝,那眼神是那样的深邃,我不由的打了一个寒颤,然后马上再去添了一碗饭,妈妈刚见到我就质问我说:“你吃饱了为什么还要吃”。我便回了句:“你叫我吃的啊!”她便骂道:“你是猪啊!叫你吃就吃啊!”2。天色渐渐地昏黑了,她正蹑手蹑脚的走进家门,不料一个女人拦在门前,呵道:“为什么回来这么晚?”整天被她打骂的小孩早已害怕她,眼泪突然就流出来了,不敢说话,女人就发了疯似的把小孩拉进房间,扯着小孩的头发,猛地往墙上撞去,然而这个小孩也倔强得可怕,继而又站起来,可能是想表达“她”的恨意吧。那女人更加气愤,对着小孩的肚子又踢了一脚,疼痛已经使“她”全身都麻痹了,可“她”依旧站得好好的,仿佛在说:“你打死我啊!”3。一个小孩正在房间里,背乘法口诀表、背唐诗,背不出就是一阵殴打,她总是认为“她”不努力,做得再好也不满意。4。爸爸在路口的一家牌馆打牌,妈妈去叫他吃饭,谁知爸爸一时怒火大起,当着所有人的面打妈妈,一双皮鞋对着这女人乱脚踢去,拳头也硬生生的朝向她。5。家中的电器、杯子等东西全被砸烂,妈妈举起菜刀往床上砍去,床上顿时被砍了一个大口子,爸爸便吼道:“你疯了吗?妈妈正拿着菜刀乱处飞舞,爱子心切的爷爷奶奶看到这一幕便抓住了妈妈,迫使她手中的刀掉在地上,只见爷爷拿着根大棒朝妈妈打去。不久警察来了………。。6。“爷爷,这个字怎么读”孩子问道,“她”正在背唐诗,爷爷慈祥的爱抚着“她”,语重心长的教“她”,那时的“她”凭借才识和非比常人的记忆力顿时龄人中脱颖而出。7。爸爸说:“幺儿,爸爸给你找个后妈好不好”,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过了一段时间,爸爸真的带了一个阿姨回家,她还带了一个小孩。阿姨对我很好,但是那个小男孩很讨厌我……………这时的我眼中只有倔强和恨,还有无可言喻的孤独上小学:1。我并不合群,见到外面的花花世界真的很美,刚开始的时候我的成绩都是名列前茅,但是看着别的小孩每天有爸爸妈妈接送,心中难免会一痛,但又想起妈妈小时候在我身边时发生的那些场面,无疑是给我摆上了一道阴影。2。慢慢的,毫不察觉的,我变得越来越自闭,从以前那个活泼到调皮的小女孩变成那个不说话、不微笑、不合群,只会躲在角落里看着她们玩的女生。渐渐地越来越害怕,什么都放在心里面,不想与外人说话,只想完全把自己封闭起来,想把自己保护起来,到最后干脆不让别人碰我的东西,也有不怕死的,硬要碰我的东西,可能是想证明他们很厉害吧,胆小的人被逼急了也会有大胆的行为,我就学会了打架。最后总是被责怪、打骂,明明是他们的错还要陪他们钱,逼得我快疯了的时候我又学会了翻墙逃学。墙后就有一个荒废的院子,每天我就躲在这个黑黑的房子里静静的哭。3。后来,偶尔看到一本书《卡耐基给青少年的十二个忠告》,从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的东西。从此,我便一直看他的书了。4。买了一辆自行车,我当然是不会骑的,可是又没人教我,只好自己学,可幸的是我很快就学会了。因为摔倒了也不许哭,站起来一切都好。我知道了当年自己那些行为是多么懦弱的表现,我不应该选择逃避的,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我学会了承担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独立,学会了自己一个人。初中:1。慢慢的,可能是长大了,我不再那么反抗与同学交流,可以和同学们一起打闹。由于那一段时间没怎么上课,但又由于底子好,我的成绩马上就上来了,也算中等偏上吧!2。一个女孩走在无人的小路上,边走边踢石子,夕阳映红了”她”的脸颊。到了家中,”她”静静的坐在树下的秋千上,任凭风拂过脸颊,那一刻她知道了这世界的美好。3。暑假,我来到长沙,没想到这一次我便留在了这里上学,我的性格开始逐渐变得开朗起来了,第一次来这所学校我就认识了许多朋友。对于同学的热情我感到非常开心,我意识到这是个好的开始。4。这里的环境我适应的那么快,快得惊人。有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在做梦,害怕醒来梦就碎了。不可否认的是,我爱这所学校,我爱这个班级,爱的那么彻底。5。“叮!叮!叮!”,突然电话铃声想起,“幺儿”电话那头传来了爸爸的声音,爸爸十分激动,他说:“要带我离开长沙。”也就是说爸爸和妈妈其中一定要选一个。我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眼泪不争气的掉,见到爸爸的时候,他显然苍老了许多。不由得心疼,爸爸说:“他想要接我走”。我并没说话,他和妈妈商量了很久,让我回避了一下,爸爸牵着我的手想走的时候,我突然说了句:“等一下”,没有任何准备的,就这样脱口而出,就这样我留了下来,我不确定我是否太自私,但我自己知道,我实在太舍不得这个班级。6。冯老师匆忙走进教室,召集所有人去集合。冯老师说:“要体育考试了,这关系到你们的中考成绩。”到了那一天,我发挥得还算好,打排球的时候,只听老师说“停”。好开心啊!是满分。跑步的时候,大概在600米的时候,我想到了些什么,脑子里一片空白,仿佛时间变慢了,周围的人都看得很清楚,连表情都凝聚了。我就这样跑到了终点,即使还是满分,可是我知道,我可以做到更好的。我到这个时候还在迷惘什么?这就大概是我的人生历程了,我现在依旧对那个我不满,我一定加快改正缺点,如今的我跟以前的我已经截然不同了,我有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我有自己的观点,我学会了独立,学会了创新,学会了坚持。我想要中国更富强,人民更幸福。我看见过许多不公的事实,只恨自己无法改变,为什么我们的天空都被乌云笼罩了,我要铲除这片乌云,还这片天空那片蓝。为什么我们的世界都被黑暗统治着,我要发光,我要发光照亮这世界。我庆幸:我生活在这个还算和平的年代不用每一天都面临着死亡的厄运不用整天活在担忧和哀愁中我可怜:那些无辜死亡的孩童们他们美丽的梦就那样被扼杀在摇篮里风吹过那一片坟地谁也不会知道,他们是死于他们犯下的错我想要:这个世界和平无限不会再有人死亡全世界都幸福初三:唐卓蓉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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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我来到这个美好的世界已经有11个春秋了,当2000年,我被迫离开妈妈的肚子,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开始了我平凡的生活。这些年来的点点滴滴就像调味剂,“酸”“甜”“苦”“辣”样样俱全。打开我专属的“童年之门”,让我感到一阵悲伤,高兴。小时候,因为一句话,让友谊灰飞烟灭;小时候,因为一句话,让自己失落;小时候,因为一句话……2003年,我跨进了幼儿园的大门。因为怕生,所以每到幼儿园的大门时,我总是拉着妈妈的衣角大哭,老师总是安慰说:“乖,这里好多小朋友和你玩,你会玩的很好的。”可我还是哭,而且越来越哭的厉害。妈妈和老师们可没有办法了,于是老师只好不顾我的感受,硬把我抱到班上。慢慢的,我熟悉幼儿园里的生活。中班的时候,我跟着英语老师向老师学英语,学英语的时候,我很调皮,动不动就惹老师生气,老师常常气的眉头不展。大班,我们那里来了个残疾儿童,她的双手残疾了。她常常孤独的在一个角落伤心地哭,于是老师便把给她喂饭的任务交给了我,我很不满,每次给她喂饭的时候,我总是心不在焉。老师见了,便在班上表扬我说:“韩湘昀小朋友很有爱心哦!总是帮助这位残疾儿童喂饭,大家一定要向她学习哦!”我听了,害羞的笑了。这个时候,我会想:原来帮助别人会得到老师的表扬啊!在幼儿园我学会了与人交往。四岁,是我最调皮最任性最不懂事的时候。那时,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大人们处处疼我,我是“放在手里怕掉,含在嘴里怕化”的心肝宝贝,在加上奶奶特疼我,我在家里的位置就一步登天,而表哥表姐则是在一旁既羡慕,又嫉妒。这个时候,我最为得意,走起路来威风凛凛的,好不痛快。那年,太阳火辣辣的,好像马上就要把大地给烤熟了似得。“奶奶,奶奶,我要吃冰激淋,”我撒娇的说“太阳那个好大的,我马上就要着火了!我要吃冰激凌把它给压下去!”奶奶死活都不肯给我买,我灵机一动,只好使出的的独门绝技——哭。我顿时哇哇大哭起来,晶莹的金豆豆从我的眼睛里跑出来,奶奶看着就揪心,便答应了。我开心的笑了,急忙拉着奶奶的手跑着去买冰激凌了。进入三完小8岁的我,已经会帮妈妈做家务了。记得有一次,我起的很早,于是便穿着睡衣轻手轻脚走出房间,发现妈妈还没有起来,于是便想:妈妈还没有起床,我能帮妈妈做什么事吗?我眼珠子到处乱转。突然,我发现了妈妈的皮鞋,心想:哈哈,这下我可有事做了!我拿着妈妈的皮鞋跑到洗手间,认认真真的用刷子刷起妈妈的皮鞋来,不到半个小时我就刷完了。皮鞋怎么还是那么没有亮呢?肯定是我还没有刷干净,再刷刷。可是我刷了老半天就是刷不干净,这下我可困惑了,怎么回事呢?这时,妈妈起来了。我马上跑到妈妈身旁说:“老妈啊!为什么这双皮鞋刷不干净啊!肯定是你买了冒牌货!”妈妈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个傻丫头,皮鞋是不能刷的,是用皮油擦的,你个傻丫头!帮忙总是帮倒忙。”“啊!”我惊讶起来,不过还是傻傻的笑了笑。现在,屈原学校已经建成,我来到了这所美丽的学校,开始了我新的生活,交上了新的朋友。我慢慢的变成熟,再也不会顽皮任性,再也不会埋怨作业多,再也不会让爸妈老师操心。现在,我还喜欢写作文,喜欢在网上发表作文,到现在,已经发表了六十多篇作文了哩!这时,我心中有一个目标,那就是:长大后当一名作家。在我“传奇”经历中,还有许许多多的新鲜事,而我就是里面的“主人公”。我想要是世界上有后悔药就好了,我一定要多买几包,因为我有好多好多的令我后悔的事情呢!湖南溆浦屈原学校六年级五班六年级:韩湘昀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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