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乌丢丢的奇遇》有感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好书《乌丢丢的奇遇》。手捧着这本散发书香的书,我不禁掩卷沉思。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乌丢丢从木偶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并在珍儿与吟老的感召下变成了有思想有感情的真人,从而展开了优美而忧伤的奇遇。
全书以十四行诗的形式向我们展现了真,善,美。布袋爷爷对乌丢丢的爱,珍儿对乌丢丢的爱。以及吟老对乌丢丢的爱,蝴蝶对玫瑰的爱……都表现的淋漓尽致,感人肺腑。为什么乌丢丢要和珍儿不辞而别呢?哦,原来是这样。乌丢丢无法忘记布袋爷爷,是呀!谁也不应该忘记赋予自己最初生命的人,但也不应该忘记曾经给予自己关爱的人哪!他这种不辞额别是错误的,何况珍儿对他那么好,把他当亲弟弟一样照顾,而且明天就是珍儿的生日呀!,一意孤行,太自私了。
接着向下阅读,吟痴老人为何见了多宝阁中的玩具会热泪盈眶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反复阅读起来,第六章 重返童年的晚会。原来,吟老见了这些玩具就想到了父母,晚会,开始由玩具变成了亲人,由快乐变成了郁沉。无论是谁,只要进入童年的回忆,自然会想起自己的母亲。况且,吟痴老人的母亲是一位多么的善解人意,体贴细心,有文化的好母亲,她为儿子的童年留下了一份多么宝贵的画画呀!正是因为这幅画,这樟木老头儿,这每一件童年的见证,才勾起了吟老的幻想。晚会结束了,吟老与乌丢丢的奇特旅程也开始了。
这不,在旅程中,乌丢丢结识了一只蝴蝶。那蝴蝶正迎风而飞,这是为什么呢?继续向下阅读,是这样的,去年的今天,那玫瑰为蝴蝶遮风避雨,从而它们定下来一种生死之约---蝴蝶若不如约赶去,玫瑰将会凋谢!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李白的长干行以及 庄子 一书中的抱柱信。正是因为青梅竹马,才凝结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信用,信誉,信义!才有了本书中的 孩子的情话。我的名字叫可人 等章节。更有了第九章中的诗句——我真想回返到你那时的年龄,用青春换回永远的青梅竹马。不久,乌丢丢还结识了一位种鸡蛋的小女孩。为了完成她这一心愿,乌丢丢和吟老也花费了不少心思。是呀,鸡蛋当然不会开花,但在芸儿幼小的心中,她将鸡蛋当作种子。但这其实也是一种追求,追求的本身也是想象力和创造力的种子,只要有信念,天真与无知也会发芽,长叶,开花,结果,是呀,在孩子的心中,梦幻与现实是可以相互照应的,而长大了,这无邪的天真将会如烟消云散的消失再也不回来了。。。
乌丢丢的旅程还有许多,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想知道结局吗?那我就告诉你吧!乌丢丢回家了,他去看布袋爷爷了,可布袋老人却走了,他永远离开了乌丢丢,这对丢丢好似晴天霹雳。这也意味着乌丢丢少了第一个家,他要去珍儿姐姐那,吟老很不情愿,乌丢丢也不情愿。是呀,正是吟老,乌丢丢才成了有感情的人,吟老与乌丢丢的这段难忘的父子情也该断了。
可就在乌丢丢去见珍儿时,学校发生了火灾。乌丢丢为了救珍儿,为了实现以爱回报回归生命的家园,而身体烧成了灰烬,只剩下一只小脚丫,但唯一幸免的是小脚丫还活着,这是因为小脚丫的存活是因为爱被爱包围着,这就是生命的价值!不久,小脚丫觉得珍儿跛的厉害,便将脚丫溶入了珍儿的腿中,珍儿获得了健康,可乌丢丢再也没了……
乌丢丢的奇遇是部美丽纯净的童话,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哲理之书,命运之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美在一瞬间
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我抓了抓略显凌乱的头发,脸上还有一道淡淡的泪痕,刚刚又和妈妈吵了一架。我真是想不明白,每天都这样日复一日地坐在书桌前学习有什么用,学得再好也改变不了这个世界,顶多是获得一份好工作、平凡地过完一生而已,地球也不会因为少了我而停止动,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长椅旁,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上,稀稀落落地挂着几片金灿灿的树叶。一阵风吹过,树叶哗哗颤动,一片树叶经不住风吹,飘落下来,如同蝴蝶一般,挥动着金色的双翼,在我眼前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树叶落在了地上,随风在地面划过,发出嗞嗞喇喇的声音,刺进我的心中。不一会儿,那片金色的树叶已被磨去了锐气,金叶中泛出淡淡的土黄色,叶边也出现了裂痕。“嚓”的一声从我耳边划过,如“雷鸣”般响亮。那片树叶最终碎裂成几瓣。风停了,树叶归于了死寂,静静地躺在树根旁,收敛了金色的光芒。
我知道它一定会如落红般“化作春泥更护花”,将自己体内最后一点生的力量送给大树。春去秋来,又不知还有多少树叶和它一样,生长时沐浴着阳光雨露制造养料供给大树,凋落后仍将自己的生命还给大树。即便它们平凡到没人注意,即便它们看上去毫无任何绚美之处,它们依旧周而复始地生长着……
它们是那么普通,却依然义无反顾地执着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们不也一样吗?虽然每一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但我们都为这个世界贡献着自己微薄的力量,正是因为千千万万这样的力量才汇聚成这个世界,这不就是我们努力的意义吗?在生命长河中,每个人的一生都只是短暂的一瞬间而已,但每一个人生的一瞬间都是美丽的。人无法决定生命的长度,却可以改变生命的宽度。是选择浑浑噩噩无所事事,还是兢兢业业有所作为;是选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还是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是选择愁眉苦脸逃避困难,还是展露笑容迎接挑战,这一刻,我的心中有了答案。我要让我生命的一瞬间成为最美的一瞬间,让努力充满整个生命!让美照亮整个世界!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
努力,让美,在一瞬间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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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乌丢丢的奇遇》有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假期我读了一本儿童文学家金波写的《乌丢丢的奇遇》。《乌丢丢的奇遇》是一个优美而忧伤的童话故事,乌丢丢因为能给孩子们带来快乐而获得了生命。他珍惜生命的可贵,并懂得用爱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爱,让乌丢丢的生命变得更加鲜活、有趣;爱,也让乌丢丢和老诗人的友谊变得神圣。这本书里有让我懂得人生哲理的句子,如:“我们每天在接受着别人的爱,我们更不该忘记用爱来回报,就像走上人生之路,你必须迈开左右脚。”这句话,让我深有体会。是啊,在人生道路上,如果只知道接受别人的爱,而不知道回报爱,就等于只迈开了左脚,那样是没法走路的;相反,如果只知道付出爱,而不知道接受爱,只等于迈开了右脚,当然也没法走路;但如果我们既接受别人的爱,也付出自己的爱,就是诗中的“迈开左右脚”,那样人生才会丰富多彩,才会一路走好。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实验小学四年级:宋雨辰3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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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乌丢丢的奇遇》有感寒假期间,我读了《乌丢丢的奇遇》,本书主要介绍了独脚大侠乌丢丢一生的经历。乌丢丢来自演木偶戏的老爷爷那里,有一天,乌丢丢的一只脚不幸掉了下来,万幸的是,好心的珍儿收留了他,到了珍儿十岁生日那天,珍儿要求妈妈给乌丢丢接上被弄断的那只脚,妈妈愉快同意了珍儿的要求。自此,乌丢丢成了一个真正的“人”,就在珍儿过生日的前一个晚上,乌丢丢就去找演木偶戏的老爷爷,他跳上了一辆卡车,第二天清晨,乌丢丢才下卡车,他从窗户跳到了呤痴先生的家。呤痴先生起床后,发现地板上有一排脚印一直延伸到窗前。正当乌丢丢疑惑不解时,乌丢丢很快出现在他前面,呤痴先生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接下来,呤痴先生给乌丢丢介绍了几位好朋友,有诗篓子、可可七姐妹、可人……在呤痴先生家里,乌丢丢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爷爷和珍儿。在路上,他又认识了几位朋友,有蘑菇人、有逆风的蝴蝶、有“草上飞”、有蜥蜴、有雕塑家。经过重重磨练,他终于找到了演木偶戏的爷爷家里,遗憾的是,他来晚了,演木偶戏的爷爷已经走了,他只好又回去在去找珍儿。当他到达珍儿所在村庄那天晚上,珍儿所在学校刚好失火了。人们都参加了救活,这时乌丢丢奋不顾身毅然参加了救火,珍儿被乌丢丢救了出来,遗憾的是自己确被火大火吞灭了。在临终时,他把自己的仅剩的那只脚送给了珍儿后,自己很快就被大火吞灭了。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乌丢丢可爱、勇敢。更让我明白了人生最大的财富是什么?而生命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是爱。我想用故事中呤痴老诗人和乌丢丢的故事告诉大家: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的、美丽的和不朽的生命。6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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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乌丢丢的奇遇》有感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非常好看,里边的故事写得丰富多彩,主要内容是发生在一个名叫乌丢丢的小脚丫身上。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有一个老爷爷是耍木偶戏的,他的身边有个小脚丫,会说话,还会跳来跳去的,可爱极了。有一天,老爷爷把小脚丫弄丢了,小脚丫自己跳到了一个小女孩的家里,后来他们俩成为了好朋友。小女孩给了小脚丫一个身体——就是一个布娃娃的上半身,并给他取名叫乌丢丢。因为乌丢丢非常想念老爷爷,就不辞而别去寻找老爷爷,这才让乌丢丢有了一系列的奇遇。最后,乌丢丢把自己给了那个小女孩,也就是和小女孩合体了,因为小女孩的一只脚不能走路。读了这本书,我有感而发,觉得小脚丫——乌丢丢能够知恩图报,心地善良地对待别人,为了成全别人而牺牲自己,这种精神、品格值得我们学习。3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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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乌丢丢的奇遇》有感《乌丢丢的奇遇》真是个美丽而忧伤的童话故事。故事中的乌丢丢是个布娃娃,因为他能给孩子们带快乐而获得了生命。他珍惜生命的可贵,并懂得用爱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爱,让乌丢丢的生命变得更加鲜活、有趣;爱,也让乌丢丢和老诗人的友情变得神圣。看了这个故事,我陷入了沉思。是啊,生活中处处有爱,生活中不可缺少爱。我们只有懂得去爱,才会更加珍惜所拥有的一切,才会更加感恩生命。对于父母给我们的爱、老师给我们的爱、同学或朋友给我们的爱,甚至是陌生人给我们的关爱,我们都要倍感珍惜,并且对他们给予的爱做出自己的回报。写这本书的金波爷爷说:“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爱。”2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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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乌丢丢的奇遇》有感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这是文豪金波在《乌丢丢的奇遇》中的一句名言。《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读完了它,我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因为他让我知道了人间的真善美。“乌丢丢”想必大家已经猜到了,他就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乌丢丢是一位皮影老人创作出来的“独脚大侠”。是的,他只有一只脚。一次,乌丢丢又把唯一一只脚弄丢了,被一个叫珍儿的小女孩拾回了家。她给乌丢丢按了一个布娃娃的身子,这个“布娃娃”也称自己叫“独角大侠乌丢丢”!不过,这个独脚大侠没有了最美好的事物——心。因为好奇的促使,他飞身跳到了一辆运棉花的货车上,独自开始了旅行。那时,乌丢丢还是一个幼小无力的木偶孩子,不知道这个世界,更不了解这个世界。对于这个不懂事理的乌丢丢,我一开始是一种鄙夷·厌恶的心理。人家珍儿好心好意的帮助了你,你却对他的好心不与回报还不辞而别。我觉得他是一个坏心眼的小家伙。可后来,我才发觉是自己太过苛刻:他那时也还是一个孩子啊!我小的时候又是否做过这些违背道理,傻气天真的事呢??刷,我的脸一下子像涂了红漆一样,洗也洗不掉。我对于自己的陋习与不良品质不闻不问,而对待年龄更小的乌丢丢时,又鸡蛋里挑骨头。后来,乌丢丢遇到了一位吟老——一位与诗为伴,与笔为友的老诗人,他却被这位双鬓斑白的老人打动了。老人在乌丢丢困难的时候帮助过他,教他写诗,教他礼仪。乌丢丢会笑了,他真心真意的笑了。他有心了!他和吟老无拘无束的生活在一起。一天,乌丢丢的心痒痒的,他想珍儿了,于是吟老和他便踏上了寻找珍儿的路途。乌丢丢的奇遇又开始了!这一路上,没有阴霾,充满了爱与欢笑。他们遇到了逆风飞行的蝴蝶,种鸡蛋的小姑娘,奋发挺进的蛇,无私奉献的蘑菇人……这一路上他们见识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懂得了许多。坚强,是逆风的力量·天真,是儿时的快乐·努力,是成功的基础·奉献是爱的表达。《乌丢丢的奇遇》大略的看,这只是一本简简单单的童话小说,而细看,你还可以看出人生的真谛,生命的意义和人间的大爱。没有邪恶,只有善良,没有愤怒,有的只是快乐的气息。它简简单单的想象让人深思,就像爱给童年镀上的一层鹅黄色的金边,绚烂多姿。《乌丢丢的奇遇》充满了想象,就像每个人金色的童年,不是吗??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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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丢丢的奇遇最近,我正在读《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是一个美丽而令人感到悲感的童话故事:乌丢丢是耍木偶戏的“布袋爷爷”的一个小木偶,他只有一只脚,人们都叫他“独脚大侠”。有一次,布袋爷爷在一个古老的小镇演完木偶戏以后,不小心把乌丢丢那只唯一的脚遗失在火神庙前的广场上。珍儿是个很有爱心的残疾小女孩。在布袋爷爷演木偶戏的时候,其他小朋友只图自己看得开心,看完了就自顾自地回家了,根本没有留意被布袋老爷爷不小心遗失在广场上的小脚丫。是珍儿发现了他,并在帮助他寻找布袋老爷爷没找到的情况下,收留了那只可怜的小脚丫,并给了他一个身体。乌丢丢从珍儿家溜出来以后,来到了诗人吟痴先生的家里。在吟老家的那段时间他懂得了不少道理,长了不少智慧,会做了不少诗,成了一个受大家欢迎的小诗人。并在吟老的教育帮助下,唤起了他重新回到布袋爷爷和珍儿姐姐身边的决心。最后乌丢丢为了让珍儿重获健康,把自己唯一的一只脚给了珍儿。多么感人的故事啊!平时,别人帮了我,我只是说一声“谢谢!”就算了事了。当别人需要帮助时,我大多时候都不会主动去帮助,心里总是想:有这么多人,反正别人会去帮助,我不用去帮助也没关系。珍儿帮了乌丢丢一把,乌丢丢为了感谢珍儿,他不惜牺牲自己!相比较之下,我是多么惭愧!如果大家也都像我这么想的,那谁还会去主动地帮助别人呢?那怎么可能有《乌丢丢的奇遇》这样优美的童话故事呢?我们要向乌丢丢学习,要做个有恩就抱的好孩子,不能忘恩负义!爱,是温暖的。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爱。我想用童话中吟痴诗人和乌丢丢的故事告诉你: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爱,会使人的生命变得更加鲜活、有趣!爱,会使人的友情变得神圣。我们要懂得用爱来滋养生命,用爱来回报生命,并且珍惜自己的生命。6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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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生命才有意义——《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长篇童话《乌丢丢的奇遇》是金波儿童文学精品系列中的一颗明珠,内容感人至深,吸引着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阅读都感动得热泪盈眶。《乌丢丢的奇遇》主要讲了残疾小女孩珍儿在木偶戏表演家布袋爷爷那里捡到了一只会跳的小脚丫。珍儿把他安在了一个没有腿的布娃娃的身体上,变成了一个有生命的人,珍儿给他取名叫乌丢丢。乌丢丢很快乐,同时也很想念布袋爷爷,于是乌丢丢不辞而别地离开了珍儿的家。他无意中遇到了诗人吟痴老先生,吟老与乌丢丢一起寻找布袋爷爷和珍儿。在寻找布袋爷爷和珍儿的过程中,乌丢丢从吟老先生那里学会了写诗,懂得了爱和感恩,知道了快乐和忧伤。布袋爷爷给了乌丢丢生命,珍儿给了乌丢丢血肉,吟老先生给了乌丢丢智慧,让他知道了作为一个人是多么的辛福呀!后来,乌丢丢听说布袋爷爷去世了,伤心极了。于是,他又去找珍儿,那一天,珍儿的学校刚好着火了,乌丢丢赶忙去救火,并且把珍儿救了出来。可是,乌丢丢却被火烧的只剩一个小脚丫了,这个小脚丫仍然有生命。小脚丫把自己融进了珍儿的身体,于是,珍儿有了健康的脚,乌丢丢却永远消失了。这是个优美而又忧伤的故事。乌丢丢珍惜生命的可贵,懂得用爱去滋养生命、回报生命。乌丢丢也很有爱心,懂得知恩图报。乌丢丢为了报答珍儿对他的帮助,使珍儿变得健康,他把自己的体温、力量都给了珍儿。而给我生命的爸爸妈妈,他们也用爱抚育着我,照顾着我的生活,关心着我的学习,我一定会像乌丢丢一样,用爱来回报爸爸妈妈。现在我要好好学习,生活上自强自立,让爸爸妈妈少为我担忧;将来长大了我要孝敬长辈,工作上努力上进,让爸爸妈妈能为我自豪。爱需要回报,更需要付出,就像走上人生之路,我们必须迈开双脚。如果只接受别人的爱,而不懂得回报爱,就等于只迈出了左脚﹔相反,如果只付出爱,而不知道接受爱,就等于只迈出了右脚;但如果我们既付出了爱,也接受了别人的爱,就是迈开了左右脚,这样,在人生的道路上,才能走得舒服顺畅。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作家金波告诉我们:是爱!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六年级:汪婧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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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读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这是一个美丽而又忧伤的童话故事,它告诉我们要懂得珍惜生命,用爱回报爱。故事主要讲的是口袋村的布袋爷爷在演出时不小心弄丢了木偶的小脚丫——乌丢丢,想要寻找时却病倒了。跛脚的珍儿捡到了小脚丫,妈妈把他缝在丑娃的身上,给予了他新的身躯和相貌。但不久,乌丢丢不辞而别并闯入了吟痴先生家,在这里,他认识了很多朋友,在他们的感染下,乌丢丢有了一颗心,想要去回报亲人。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好心的人和物,当他们到达口袋村时,布袋爷爷已经过世了,乌丢丢心里十分难过。他又继续寻找珍儿,珍儿的学校着火了,乌丢丢义无反顾的冲进火场,救出了珍儿和她的同学们。大家获救了,乌丢丢却被大火吞噬,又只剩下他的小脚丫。乌丢丢为了感谢珍儿对自己的给予,就把自己变成了珍儿的另一只脚。珍儿的脚不再跛了,可乌丢丢却再也不见了……乌丢丢是一个淘气、善良,并最终懂得用爱回报生命的人。在他的心间生长了一朵花,花的名字叫“爱”,它是滋养生命的沃土,它让生命美丽不朽。从他身上,我懂得了爱让生命变得完整,让生活更加有趣、鲜活、美好;懂得了我们在接受别人的爱的同时,更不应该忘记用爱去回报,就像走上人生之路,你必须迈开左右脚努力前行。乌丢丢是一个知恩图报的孩子,让我们像乌丢丢一样用爱帮助他人、回报生命,让我们的人生更有意义,让我们的世界因此变得更加美好、温暖!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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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这个寒假我看了许多书,令我最有感想的还是金波的《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乌丢丢原本是木偶剧里的“独脚大侠”,一直和布袋爷爷在一起为镇上的人们表演木偶戏,带给镇上的孩子们和大人们无数的欢乐。但有一次演出,布袋爷爷不慎将“独脚大侠”唯一的小脚丫弄丢了,善良的跛足女孩珍儿企图把小脚丫归还给布袋爷爷,但没有找到他,便把小脚丫带回了家。珍儿的妈妈也给了小脚丫一个身体,但却没来得及给他缝上另一只脚,他就不辞而别了。接着,他就来到了吟痴先生的家,也开始了他新的路程。《乌丢丢的奇遇》虽然只是一篇童话,但也隐藏了许多道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爱的力量让乌丢丢的生命变得鲜活,爱的力量也让乌丢丢和老诗人的友情变得神圣……爱,可以让许多,许多的事得到改变。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章节是《蘑菇人》。吟老和乌丢丢在赶路的早晨经过了一片树林,他们意外地遇到了一条腿的人,而且不止一个,是一群,这也令乌丢丢很兴奋,他终于找到一只脚的人了!接着,他们谈起了心和心跳,可蘑菇人们没有心,更没有心跳,他们难过极了。后来,林子里下起了大雨,蘑菇人们变成了蘑菇伞、蘑菇亭,保护着林子里的小动物们、吟老和乌丢丢,即使自己被吹得东倒西歪,也有放弃,仍坚持着,因为他们的身下还有许多生命。可后来暴雨过后,蘑菇人们牺牲了!大家都伤心极了。看到这儿我也不禁流下了眼泪,蘑菇人是为了大家才牺牲的呀!但是,奇迹发生了,天空放晴后,土地上又长起了新的蘑菇人,他们比原先更壮实、更健美、更挺拔,而且,更令人兴奋的是他们也有了心跳!大家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吟老和乌丢丢该继续赶路了,蘑菇人们则守护着这片树林。蘑菇人们在危难时刻只想着要保护大家,却舍弃了自己,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赞美和学习。蘑菇人们跌倒了,还想着自己身下的许多生命,爬起来继续坚持,这种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崇高品质更是值得我们去传承。令人伤心的是,这本书的最后,当吟老和乌丢丢到达布袋爷爷家里时,得知布袋爷爷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们。珍儿的脚也因为大火跛得更厉害了,乌丢丢为了报答她,将自己变成了珍儿的那只跛脚,珍儿成了一个正常的女孩,而乌丢丢却永远的走了。这真是一个又喜又悲的结局。我感叹生命的可贵,因为生命就是爱。有爱滋养着生命,生命才变得丰富多彩、有意义,甚至不朽。《乌丢丢的奇遇》是一个优美的童话故事,优美之中透着些许忧伤。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爱,只是还要等着你自己去发现,并用爱去对待别人,让世界都充满爱。10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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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晚上,我读完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心中颇有感触,里面的内容更是吸引着我。这本书的作者是大诗人金波先生,故事的内容是一只小脚丫被丢在了角落里,被丁儿捡到,并给小脚丫一个完整的身体,取名叫乌丢丢,丁儿收养了它。可恶,丢丢还是想念布袋爷爷,于是在晚上悄悄地走了。又遇到了吟老,便在吟老家住了几晚,便和吟老一起踏上寻找布袋爷爷和珍儿之路,一路上遇到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事,最后成功找到了珍儿与布袋爷爷。乌丢丢又和珍儿融为了一体,成为了珍儿的一只脚,他们快乐的生活着,而吟老则和他的童年回忆住在一起。其中吟老和乌丢丢一起寻找珍儿与布袋爷爷的内容十分吸引我,里面的一篇篇故事都很有趣,告诉我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人人都有爱,世界就会充满爱,就不会有杀掠和战争,一切都很和平。黄皮肤,白皮肤,黑皮肤,人人都能成为好朋友,大家同在一片蓝天下手拉手,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啊!大家就和我一起向乌丢丢与吟老学习吧,和平不一直都是大家的愿望吗?4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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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丢丢》观后感_1200字很就没有写过观后感了,记得以前小时候去看电影后都要写一篇观后感。那时候都是作业,也通常不太愿意写,因为都是看一些很深奥的电影,什么历史战争伟人传记改革开放春风吹遍神州大地等等等等。在我的印象中我从小到大应该是没有看过儿童剧的,我的童年基本上没有接触很多关于儿童的文艺作品。记忆最深就是在表哥哪里拿回来的一部优秀儿童文学集。其他就基本上没什么了。 古丢丢,老实说这剧名也起得太怪了点吧。开始老板很叫我们不要看到一半就睡着了。我也担心不好看。但是,整场看下来。的确是一部很不错的舞台剧。剧情灯光背景音效演员都很好。古丢丢是一个小女孩的名字,她还有一个双胞胎的妹妹叫古嫣嫣。古嫣嫣学习成绩很好,老师同学妈妈都很喜欢她。丢丢只是一个考试刚刚及格的,脑袋有点慢的,同学老师也没注意她的很平常很平常的小女孩。她做很多事情希望得到其他人的注意。喜欢把小布鞋放在路上,让同学看她的布鞋,使同学关注她。刻意在下雨的时候不打伞,生病让妈妈老师关心。而剧情的主线是她刻意折断老师的彩色粉笔,让老师同学注意到她。但是,无论丢丢怎么说,老师同学都认为绝对不是丢丢这么“笨”的小朋友做的。还有学习脚底按摩帮妈妈洗脚,穿妹妹的衣服。等等。但是无论丢丢做了很多的事情,还是没有人会注意到她,因为这只是平凡的古丢丢。只是到剧情的最后,编剧通过妹妹刻意让姐姐上台代替自己弹钢琴获得第一名。最后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丢丢了。当然,这只是编剧善意的安排罢了。 的确,我看了之后比较有感触。这虽然说是儿童剧。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古丢丢。每一个人都希望得到人家的注意,都希望得到身边的人的关心。都希望得到重视。这让我想起戴尔卡耐基的名着《人性的弱点》。真的,哪个小孩子小时候没有担心过妈妈不爱自己了?这就是人性的本质。人都希望其他人关注自己,都会以自己为中心。同样,作为儿童剧。这目的很明显就是让家长多关注小孩子。每一个小孩子都是一样的。教育也是一样,教育需要公平。但是作为中国的教育来说就比较难做到了。扯远了。说回来,现实社会我们都很羡慕古嫣嫣这样的人,我们称这样的人叫偶像。当然不是呕吐的对象咯。。又或者我们叫这些人叫做成功人士。我们心里或多或少都有想过成为偶像这样的人。就像古丢丢做梦梦见和古嫣嫣一样成绩。可是,现实中大部分的人都是平凡的古丢丢。愿望是美好的,就像编剧给剧情埋下的结局一样。最后古丢丢能够在众人面前表现出出众的才能。当然,编剧也需要让古丢丢得到一个很好的机会和百乐,她的妹妹古嫣嫣一直知道她钢琴弹的比自己好。现实的我们也一样,默默工作生活,等待着“古嫣嫣”给机会。当然,纵使是有机会也要钢琴弹得好才行。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表现了我们要善于发掘每一个人的才能和闪光点,每一个人该做什么和能做什么不是我们想怎么就是怎么的。想古丢丢善于弹钢琴,而妹妹古嫣嫣喜欢画画。强行让妹妹去弹钢琴也没办法像丢丢弹得好。所以这是一个哲学,百乐的哲学。1200字 高三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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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狗丢丢作文曾养过一条小狗,是巴儿狗与大柴狗的混血儿。其母怀孕后,其父就不见了踪影,因巴儿狗特有的乖一巧可爱,所以老人和小孩常常喂她些吃剩的食物,她得以生存并顺利产子。一胎四子,两白一黄一黑,两白如母,是巴儿狗,黑黄似父,短一毛一凸脸,却有其母身一子娇一小的特点。人们的善心,使狗妈妈和狗宝宝都长得圆一滚滚胖嘟嘟的,很是可爱。同事的孩子们瞄上了两条小白狗,守门的大爷看上了皮一毛一象缎子一样亮的小黑狗,小黄狗太皮,没人说要,我便认了。当然,我们谁也不敢去把小狗抱回家,因为狗妈妈看得太紧,平时对我们摇尾示好,只要谁一靠近她的宝贝,她就叱牙裂嘴,狂吠不己。 不幸的是,在一个清晨 ,狗妈妈被一辆大客车轧死了,于是,小黄狗被我抱回了家,是条小母狗,我给她取名叫丢丢。 此时的我,孩子读高中住了校,老公调离了本镇,正是孤单寂寞的时候,丢丢就成了我的伴。只是她太小,不足四十天,刚离开母亲,所以每天叫过不停。叫了两三天,不叫了,乖乖的一舔一食起碟中的牛奶来。 随着时间的过去,她慢慢的依赖于我,成天跟在我的屁一股后活蹦乱跳摇头摆尾。早上晨跑,她追着我撒欢,我上课,她前面带路。到了教室门前,她懂得在我进教室后乖乖的跑进我的办公室,一声不吭的蹲在我的办公桌前等候我,同事逗她,也不叫,也不跑,也不吃你的东西,只是睁着大眼看着你;下课铃一响,就会冲到我跟前使劲地摇着尾巴撒娇,扑我的腿,咬我的裤角,绊得我路都走不动。同事大跌眼睛,说她太神了。 其实,她神的地方太多了。晚上看电视,先是坐在我脚旁,后是要躺在脚背上,一次无聊,将她抱放在沙发上身旁,她便恋上了这位子,每晚雷打不动的要坐这。周末老公回家坐在了我身旁,她冲他大叫不已,深为不满,直到将她抱放沙发扶手上,抚一摩她的身一子安慰她,才不在狂吠,但呜呜不断,似受了委屈的孩子。晚上睡觉,把她关在客厅,她不甘,在卧室门口呜呜的假哭,抓得门一片响,只得打开卧室门,她撒着欢儿跑进来,在房一中跳跃,咬你,缠你,象十年没见一般亲一热。上了床,躺下,她会两一腿趴在枕头边,睁着两眼看着你,伸手摸了摸它的头,便试着要往床上爬,怎奈床沿太高,尝试了十几遍也没成功,我笑着拍拍她的小头,说,丢丢,睡吧,别吵了。关了灯,背过身去,它不情愿地呜呜两声,便蜷起小身一子躺进给她的纸箱里不在做声。 接下来几天,发现床沿边的床单上抓痕累累,只道是她顽皮,也没太在意,这天刚进门,她便扑过来,咬着我裤腿往卧室拖,正要骂她顽皮,只见她一个纵步,跳上了床,站在我那枕头上,摇着尾巴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我,那样的得意,是在等着我的夸奖呢,我哭笑不得,才明白床单上的抓痕是怎么回事,这家伙,背着我练习了好几天,今天在我面前摆功来了。丢丢就这样给我的寂寞生活带来了欢乐,带来了惊喜。一年后,我进了城,与丢丢的缘分也结束了,走之前,我将她送给了如我一样爱她的一个学生,看着她的远去,只觉得空空的难受。我心想,我是否不该给她取名叫丢丢?否则,我们的缘分是否会更长?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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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石子的我高三新课即将结束,系统复习马上就要展开了。抽出压在书架上的复习资料,沉甸甸的,有4公分厚吧?捧着它,就像是捧着责任、义务与希望。放书于桌,轻轻的摸着它,我一片茫然。“我还真了不起!”这话也只能对自己说说了。中师毕业的我,属于我的三尺讲台该是在小学,生活却推我于这风头浪尖,背的压力就可想而知了。别说是来自外界的、客观的,就自己给自己的甩也甩不掉。每每和同学谈起工作,总会有人问:你是怎样上高三的讲台的?怎样上?一小步一小步走进教室,一大步跨上去的呗,不然还能怎样,总不能是爬上去呀?我的同学,大部分呆在属于他们的三尺讲台,对于我这个尤物,还是挺好奇加挺关心:高中课程你能拿的下来吗?能!你说拿不下来,人家就不给你了吗?既然带上了,怎样都的拿着。烫手的山芋不能丢时还得攥紧了。总感觉上课就像是在丢石子,有时丢的太远,有时又丢的太近,恰好的时候好像不多,我喜答。引得他们一阵嘻笑。我却只能是苦笑。此时,我就好后悔读书时的“聪明”与浮躁。初中那会儿,凭着个好脑袋瓜,我总能考个好成绩。初三毕业,考试连连,考小中专,考技校,接着考高中。为了不被一中录取,为了不继续吃苦受罪,“聪明”的我竟然在考化学时只做了选择题,以9分之差落榜了。没考上一中,哥哥让我上技校,父亲让我上师范,理由是干部比工人好。虽说是上了师范,却不知道出来干什么。所以当我开开心心的玩了三年,被告知是做一名小学老师时,我哭了,并冲着父亲问“你不是说干部吗?咋就成了小学老师了?”“老师也是干部啊!”哭没有用,我只能当起了小学老师,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了造化弄人,还往死里弄。刚上班,父亲让我自考,我赌气不参加。但两年后我还是走上了自考的路,别无它法啊!自考的路,谁走过谁知道。而我最难的是97年8月——99年7月这两年,孩子小,工作忙,老公又离职进修,看书时间基本都在晚九点以后,有时爬在床上睡着了,连门都会开一个晚上。不过挺自豪的,当时一起参加自考的,我是第一个拿上毕业证的,有的甚至半途而废了。99年8月,我进了中学,接的是初二一个班。刚开始上课,我脸绿了:就好像自己从没进过学校的大门,白丁一个。其实,说实话,我的强科不是语文(汉语言文学自考最好考)而是数学和化学,考试下95 分的次数还真不多,尤其是化学,满分那是常常有。现在说什么都迟了,只有硬着头皮边学边教了。糊里糊涂,初三会考,竟然碰了个全县教师排名第四。之后,在老公的鼓励下,我又开始了本科的自考。这次较顺利,有家人的支持,孩子也大了,工作也没小学那么重,2003年12月,我顺利地拿到了本科文凭。文凭上去了,能力是不是也上去了?只有自己知道,什么唐诗,什么宋词;什么阿Q,什么高老头;什么老舍,什么莎士比亚;什么现代文史,什么古代文史。。。。。。到我这儿,一出考场,又都还给书本了,有的只是那薄薄的一张盖有“兰州大学”红色大印的纸。。。。。。如今,有些话,说给谁呢?说了谁又会信呢?只有头顶火炉,怀抱冰块的上阵了。可是,看着厚厚的资料,我不敢去翻,因为不知道翻开后将怎样把它翻完,同时也在想,翻完了它,也可能就玩完了我。1200字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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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木偶奇遇记》有感在书店中,我到处寻找着书,终于,我找到了一本用黑色大字在上面写着的——《木偶奇遇记》。我很感兴趣地翻开,看到简介,我情不自禁的读了起来。《木偶奇遇记》是意大利的儿童文学家卡洛。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与1880年。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纯洁朴实、正直勇敢,他任性、淘气、搞乱、不守规矩,有时候还喜欢撒点慌。他既没坏到无可救药,也没好到无可挑剔,而是和现实生活中的许多孩子一样,心地善良,聪明伶俐,但又缺点多多。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正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很多事情。在课外书上,我也看到一些诚信的故事:从前,有一位国王,年纪大了,没有子女。他想从全国的孩子中挑选一个做继承人。他吩咐大臣给每个孩子发一些花种,并宣布:谁能用这些种子培育出最美的花,谁就是国王的继承人。有个叫雄日的男孩儿,十分用心地培育花种。十天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可是花盆里的种子连芽都没冒出来。雄日又给种子施了些肥,浇了点儿水。他天天看哪,看哪,种子还是不发芽。国王规定的日子到了。许许多多的孩子捧着一盆盆盛开的鲜花拥上街头。国王从孩子们的面前走过,看着一盆盆鲜花,脸上没有一丝高兴的表情。突然,国王看见了手捧空花盆的雄日。他停下来问:“你怎么捧着空花盆呢?”雄日把花种不发芽的经过告诉了国王。国王听了,高兴地拉着他手,说:“你就是我要找的继承人!孩子们问国王:“为什么您让他做继承人呢?”国王说:“我发给你们的花种都是煮熟了的。这样的种子,能长出美丽的鲜花吗?”聪明的国王,把诚实作为国王的唯一条件,可以想象,如果一个弄虚作假的人成为了一国之君后,他还能够诚实的面对人民吗?能够让这个国家的人民诚实守信吗?能过给这个国家的人民带来幸福吗?雄阳诚实地接受住了考验,种出了人间最美丽的花朵,他当之无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同样太需要诚实了。例如:每当老师问起是谁乱丢了垃圾时,我们一定会异口同声地否决,还有,每当老师问谁回家没有帮助父母做卫生时,大家又会异口同声的说:“我做了!”其实,其中一定会有人不诚实,但这样不诚实,又如何改正自己的缺点呢?然而,我们不诚实就是怕遭到批评,但避免了别人的批评,自己又怎能进步呢?乔治·华盛顿小的时候,他的父亲给了他一把斧子。这把新斧子闪闪发亮,乔治非常喜欢带着它四处走动,用它砍东西。他跑进花园,看见一棵树,这棵上好象在对他说:“来吧,来砍倒我吧!”。乔治经常看见他父亲的工人们在森林里把大树砍倒。他想,看着这棵树轰隆一声倒在地上,一定是一种很有趣的游戏。于是乔治用他的小斧子砍了起来。因为这棵树很小,所以他没用多长时间就把它砍倒了。过了不久,他的父亲回家了。“谁砍了我那棵可爱的小樱桃树?”他喊道,“这是本地唯一的一棵这种树,是我花了很多钱买来的。”他进屋时非常生气。“如果一发现是谁砍了那棵樱桃树,我就要——,是的,我就要——。”“父亲!”小乔治喊道,“我告诉您是怎么回事儿。是我用我的那把斧子把树砍倒了。”他父亲的气消了。“乔治,”他说,把这个小家伙搂在怀里,“乔治,你把事情对我说了,我很高兴。我宁愿失去一棵樱桃树,也不愿意你说一句谎话。”我觉得诚实比撒谎更容易做到,我们还不如做诚实的好孩子。做人要诚实,不诚实会让朋友、亲人离开自己。那为什么有些孩子不诚实呢?其实,做一个诚实的孩子是受人喜欢的,诚实更是成功的一把钥匙,有了这把钥匙,就能打开这扇门,通向成功的道路。五年级:温楚怡12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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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丢下童话很多花季的少男少女,逐渐走上成熟的道路,越来越热爱黑白、时尚、冷酷之类的玩意儿,从而永远失去了一颗童心,取而代之的则只是黑的“深邃”。金波说过,要学习安徒生的创新和用心灵写作的精神,我认为他是极度赞扬了安徒生,还有孟翔勇老师,也说童话是真善美的化身。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热爱呢?最近,又重新翻了翻早被别人弄掉了封底的《格林童话》,再品一遍,更觉得妙不可言,不只有公主王子的故事,也有或平凡或神奇的角色的故事。终于明白为什么《格林童话》能名响世界,《安徒生童话》更不用说了。我对顾城的诗一见钟情,有人评价说他以纯洁的童心感知世界,追求纯净美、新生美,并注重感觉性的描写,造成迷宫的诗境。的确,他的那些童话诗每个字都再合适不过了,所以他才会被称为“童话诗人”吧?他生活在“垮掉的一代”,却和北岛、舒婷一起为代表创造的“朦胧诗”崛起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很经典:“当我打开安徒生的童话,浅浅的脑海里就充满光辉。我向它走去,我渐渐透明,抛掉了身后的暗影。只有路,自由的路。”最近真的是彻底迷上了童话,很后悔一本厚厚的《童话辞典》丢失了,虽然没有好看的插图,但内容都很丰富,思想都很深刻。虽然丢了好几年了,但由于我的“特异功能”,就是只要自己喜欢或是有很深的感觉的东西,都清清楚楚印在脑海里,好久好久都不会忘掉。我记得某一天,突然想起了里面的一篇之前怎么也读不懂的童话,于是在脑海里把每个细节都回忆了一遍,很自然的,一会儿就想通了。然后呢?就马上提笔写了一篇《顿悟》。那篇童话的确难懂,虽然现在小学课本上都有,但课本上的不知是把一些情节删掉了、改了,还是怎么的,绝不一样,而且很浅显易懂,比如那些孩子莫名其妙的失踪,孩子又莫名其妙的回来,还带着不知道怎么弄的所谓“爱的钉痕”,巨人最终莫名其妙的安详地死去等,(我觉得有点像小说。)这些情节都没有在教材上出现啊。可能你猜到了是什么童话了吧,对,是《自私的巨人》。(现在只觉得那本童话集好神秘,因为是很小从陌生人手中买来的。)呵呵,很小的时候,大概七八九岁的样子,和小朋友们聚在一起,给她们讲一个又一个的童话。连我现在也不敢相信,但确实是真的:那么小就可以把只看几遍的童话复述出来,而且大致是像背的一样。依然记得那些小朋友们入神的样子,但早已忘了她们是谁,叫什么名字,长的什么模样。看来,我真的很热爱童话,所以无论我多老,永远也不会丢下童话。(但时光太久远,我现在应该讲不出那么样的童话了。)就这么说吧,我热爱童话,无论是《六只天鹅》还是《柳树下的梦》,我都一遍一遍在脑海中回味与思索,思索着其中与人生有关的道理,思索着作者唯美的思想感情。虽然童话中也有错误,比如其实世界上最美的人并不一定是善良的,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巫婆都丑陋又邪恶……但总的来说,童话仍是我们的朋友,如果丢下它,那就是愚昧之至。因为,还能有什么会比童话更纯净呢?1200字 高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