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下的热土地
去年冬天,雪漫天飞舞,仿佛幸运女神在将她那白色的幸运花瓣撒向人间。
小河被冻住了,厚厚的冰,反着光,就像铺上了一块水晶。玉树琼枝,披戴着无数的珍珠玛瑙。山也白了,但白中有绿,那斑斑绿影,是松树和翠竹在释放它们“坚强的力量”。
放目远眺,好一个银色世界,天与地合为一体,白茫茫一遍。平时看到的朝霞彩虹、花海林涛,只能在梦中才能见到了!整个宇宙似乎已变得很寂寥。不知那些失去家园的小鸟身在何方,也不知可爱的小野兔被冻坏没有,我真担心它们熬不过这个冬天,还有那些外出务工的亲人们,被滞留在返乡的途中……如果我是一个画家,我要画一轮火红的太阳,熔化这无情的冰雪,赐给世界温暖和平安。
我走进雪地,脚下“嗤嗤”地响。
这已是冰冻的第十天了,一起床,我便跑出去看冰景,很多树已成了残肢断臂。公路被埋在雪底,大山似乎全成了冰山。我想我的亲人们恐怕是回不来了!
我拿了一根木棍,撬着檐下长长的冰凌。它们掉在地上,就像刀剑似的发出“咣当”的响声。正在此时,一辆车缓缓地从白茫茫的雪地上开了过来,车身结满厚厚的冰块。我正惊讶,车门打开了,几个熟悉的人走了出来。啊!那是我的舅舅他们从广州回来了!
舅舅一见我就搂住我,哈哈地笑个不停,并且在我的脸上一阵狂亲。
灿烂
悠扬雄浑的号角声中,战马嘶风狂啸,兵器撞击之声慑人心魄……让我们深入当年的三国古战场,探寻斯时刀光剑影,鼓角声鸣的惨烈与悲壮,感受忠义仁孝之士,顶天立地的赤胆豪情,他们灿烂的生命之光,照耀史册,流传万世。
忠
头戴纶巾,身披鹤氅,手执羽扇,隐居竹林幽烟深处之草庐,却不可阻隔他对天下形势的关心与筹划。如此仙风道骨的隐士,随着先主的召唤,这条伏地游龙,正要冲出山林,翻腾乱世。他,便是诸葛亮。从草庐出山,甘愿舍弃闲云野鹤的逍遥生活,为刘备戎马倥偬。到白帝城托孤,竭力辅佐幼主刘禅,夙夜忧心。后至挥师北伐,为复兴汉室,呕心沥血。在微弱烛光下,他奋笔疾书,写成了感人肺腑的《出师表》,留下“千载谁堪伯仲间”的经典。可惜最后他壮志未酬,因身心交瘁而逝,但他却以他的一生来实践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铿锵誓言!谱就历史上最雄壮的悲剧。“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道出了千百年来多少志士仁人无尽的谓叹与痛惜!看,锦官城外丞相祠堂的森森松柏,莫非依附了那一缕千古不灭的忠魂。诸葛武侯祠内的栩栩如生的塑像,那双穿越千年的慧眼依然无悔无尤,他的胸襟依然博大宽广。人人都为他的凛然正气所感召,为他的忠心耿耿而震憾,为他的坦然无私所净化。诸葛亮的忠心所闪现的人格魅力之光千载不灭。
忠的生命之光,从千百年前闪烁而今。
义
那重枣般面孔的威武,那丹凤眼中的杀气,那二尺美髯的潇洒,演绎着千里单骑与过关斩将,挂印封金与约法三章的千古佳话。这是武圣关羽的凛然大义。在那年桃花绽放的时节,他义无反顾地作出了毅然决然的选择——为大哥刘备成就大业。从此,关羽始终追随刘备,“随其周旋,不避艰险”(《三国志·蜀书·关羽传》)。因他的义气,在汜水关中温酒斩华雄,为壮大哥之名;因他的义气,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为报点滴之恩;因他的义气,长江边怒杀蔡阳,为酬桃园之义……由关羽义杀恶霸投身江湖至孙权刀下英勇就义。他的一生,是对义的诠释。他手中的《春秋》告诉我们,义是理性中的感性;他身旁的青龙偃月刀告诉我们,义是英勇无悔;他胯下的赤兔马告诉我们,义是一生的奉献效劳。
义的生命之光,千百年后璀璨如初。
孝
儒雅书生,飘零困顿,关心天下。一心想一展雄才,平定乱世。他怀王佐之才,兴邦之能,他就是徐庶。刘备对之委以重任,甚为器重,倚之心腹。徐庶在大好形势下,上有明君知遇之恩,下有良朋相伴之利,大丈夫立功当世有益于天下苍生的人生之帆,即将起航,他也将在历史上写上光辉的一笔,就在此时。他听到母亲身处曹营,并非不知曹操之计,但孝心促使他甘愿背弃明投暗之名,离开刚能让他大展拳脚的刘备。他明知忠孝不能两全,却毅然选择放弃光辉仕途,在曹营一言不发。徐庶过早地退出了历史舞台,走进寂寞无所用武的后台,悄然消失,真可谓催人泪下。他就此写下千古“孝”的壮歌。留下“孝,贤士之基也。”的慨叹。从他辞别刘备的一滴滴浊泪中,我们看见了他的痛苦与无奈,但更多的却是无悔无怨,因他心中恪守着“孝”。
孝的生命之光,穿越千百年熠熠生辉。
后记
忠、义、孝,这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融注进志士的生命里。那生命的灿烂之光,从千百年前的英魂中光辉毕现,那璀璨的光华,恒久不灭。像星星之火,在历史的原野中,越燃越烈,越烈越光……
相关推荐
-
山顶山下教师气氛的沉静,烘托的那片天地。一场一场冷战还得继续……浅浅的灯光流进了教师,挤进那一本薄薄的纸片。书本还在不停动摇,风轻轻梳理着窗外略显单薄的树枝,欢笑声很低,却让我听得很清楚……教室外的走廊,清楚的倒映着我们曾经的友谊,那白色的墙面,依然牢记着我的心事,月夜下的灯光,依然是曾经一起诉说心事的彼此。“月光光,心慌慌”。当初我们共同的心理,都哪儿去了。只是那尽显孤独的书本,偶尔的话语仅能代表。一句话的时间也短了……听见的背的话语,闲言碎语洒落一地。那些不知道的只会认为是笑话,可你们呢?只是认为那是错的。回到寝室内,静寂的气氛更是让人心寒,那浅浅的微笑是早已并良心被狗吃了吧!时不时给我的一个眼神,都患有点滴仇恨,双眼扬起的眼线也同妖怪似一般……倘若只有物质能衡量友谊,那么我们不是一路人,我们也不曾是朋友。那么我“滚”当你需要真正的友谊时,你会明白,我走远了……再见……350字 初三 日记
-
土地已经很久没有亲近过真正的土地了。还记得小时侯,在老家的稻田里,微湿的土地上,光着脚和表哥表弟一起玩耍,湿润的土从脚趾间钻出,就已注定了我的脚永远依恋土地。正是这样,我不会游泳,脚底的空荡会让我产生一种虚无的恐慌。在水里,我甚至不能感到自己身体的存在。就像是离开地面的希腊之神,失去了神奇巨大的力量。于是,我对土地的崇敬日益加深。我想起了驰骋在草原上的纵横决荡的蒙古骑兵,是什么给了他们力量?是坦荡的草原,一望无垠的土地吧。我相信,土地能够带给人的是最强悍的气魄,最坚强的力量和最原始的血脉膨胀。但是,残酷的现实却让我不得不远离土地的芳香,我所能感觉到的没有“土,只有“地,水泥做的,没有一丝味道的地。它带给人的只有圆滑的世故,浮华的喧嚣,人的精神没有了真正的归宿,只能在水泥森林里游走。这样看来,“足蒸暑土气的农人无疑是幸福的。禾下土里的一滴滴汗珠,是对自己辛勤劳作最好的赞誉,全部与永恒的土地融为一体。这样看来,从田坎上走过的采诗官也是快乐的。苍苍的蒹葭旁留下的一串脚印,是对平凡生活中美的最不懈最真切的追求,烙在土地的时间表上。我也是幸运的,因为我把自己最美好的童年留给了田间的湿土,金黄的稻杆,和一路上永远回旋的欢声笑语。只是,我希望还能如此亲近土地,找回自己灵魂的真正居所。因为它早已暗自膜拜了曾经拥有的那一片土地。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600字 初三 记叙文
-
土地在亚洲的原野上,虽然拥有着美丽的草原与绿油油的植物,但也拥有着荒野的一带,那里的土地已经沙漠化了,没有一片生机,整片土地呈现出一种荒凉的气氛。小草们不愿意前往那儿,大树也不愿意长期居住在那儿,鸟儿们更不愿意在那荒凉的土地上高歌,因为那里太悲凉了,没有一点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火辣,秋天的繁忙,冬天的美丽。动物们排着队伍向远方走去,谁也没有理睬这片土地,谁也没有安慰这片土地,没有人同情它,也没有人关心它,更没有人去保护它。在它那小小的身体上,留下了道道疤痕,全天下的土地本是一家人,本应一起快乐的生活,但是因为人类的分割与人类的自私心,逐渐将中原大地分为许多小土地。没有植物与动物的土地上只有人类留下的一行行脚印,那些小小的脚印,在土地那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创伤,砍树捕杀动物,没有一个是人类做不出来的。为什么当初还是人类的母亲,而如今却要变成被人类踩踏的对象,但竟然土地的命运本是如此,那就必须遵守自己上一辈子上天注定的命运。偶尔有一只乌鸦飞在上空,但多愁善感的乌鸦却流下了一滴眼泪,一滴真诚的眼泪,它代表了乌鸦对土地的同情,对以前一切的思念,那种情感是伐木者感觉不到的,因为它们的绝情以决定了这一切,连乌鸦都懂得思念家乡,而人类却做不到。全世界的人们请你们在这个时候站起来并伸出双手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吧!不要在让土地心痛了!550字 初三
-
土地黄土黑土从不变,你种我种无欺骗。 播下一粒收百粒,喜为耕耘做奉献。50字 初三 诗歌
-
土地土地,这广大的土地你孕育着收获,你哺育着人民千百年来,多少人为你挥洒过汗水——就在这土地上不停的是时间,不变的是守望土地,这广大的土地你遭受过战火,你饱受过蹂躏百余年来,多少人为你浇注过鲜血——就在这土地上不停的是时间,不绝的是希望土地,这广大的土地你那深深地裹着我的浸透着汗和血的你使我痛苦,使我深思,使我奋进我要用我这短暂的一生在这喷薄着朝气与活力的土地里创造新的奇迹终有一天我会与这我所深爱的土地融为一体土地,这广大的土地!200字 初三 诗歌
-
家乡的土地又一次踏上家乡的土地,松松软软,空气中飘着丝丝泥土的气息,雨后的江南小村,如诗如画,沉浸在雨中的我,经过几番挣扎,终没有找到落笔的方向。回到故乡,重睹故乡风景,一切是那么熟悉,但又含着几分陌生。我们的山,我们的水,美丽的景色都出自可爱的土地母亲。她孕育着,她雕刻着。用美丽的脸庞细柔的身躯,跳着婀娜的舞蹈,迎接我这个久别故乡的赤子。小桥,流水,农舍,炊烟。无一不在你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我回忆着炊烟中那家的味道,土地——母亲,你用甘甜的泉水浇出我金铃般的歌喉,你用青山般的怀抱拥着我,而如今我已不是当年娇气的娃娃,你已不是当年那健壮的有巨大力量的抱我的母亲。我跳入您那苍老的怀中,丝丝银发让我明白时间的漫长。母亲,我流泪拥着你,抱着你。又象儿时为你唱着稚嫩的歌谣,那叮咚的泉水为你伴唱,那凄凄的小河在为你默默流泪。时间不在短暂,短暂的地久天长。你生养我,哺育我。我挚爱的大地母亲,你用青山绿水告诉我世界的美好。我还是那个幼稚的我,而你——母亲,健壮的身体,巨大的臂力。我,你永远的孩子,不论生与死,不论老与少,都会紧紧拥着你,为你唱那不变的赞歌!400字 初三 书信
-
冰冰,一个不很美丽的女生,一个有些许叛逆的女生,一个与我相知的女生,一个用青春书写灵魂的女生……冰,一直不是一个听话的女生。这个,我知道,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她一直以为我们是初中才认识的,但,只有我知道,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只是,那时只有我认识她,她不认识我罢了。那时的她,总是穿着一些美丽的衣裳,走在斑驳的阳光下,微风刮起她的几缕发丝在阳光下舞蹈。然后,就有一种冰冷的气息扑上身来,使我动弹不得……于是,那时我便知晓她?是叛逆的。真的有一点不明白,这样叛逆的她怎么会和我这个乖乖女成为朋友呢?后来我和冰说这个时,她说,或许,这就叫缘。我想,这也许就是答案。灵魂是飘忽的,心情是沉重的。我们生活在一个的充满竞争的年代,我们不得不去接受一些我们讨厌的事。我们,面临着分班。冰没有像别人一样每天拼命的学,她表现的很不在乎,似乎天塌下来也不怕。但,我知道她的心是紧张的。我常常想,冰,或许是一条鱼,一条游不动的鱼。其实我们都是鱼,只是我游的方式不同。分班考试来了……又走了……我和冰都很幸运,留在了这个班级,继续似幽灵一般游荡着,开着白开水一样的文学。我们都在习惯着朋友的离开,我们都学习着麻木,但,心还是会微微的疼。每次看到我和冰、大家的合照时,胃里就有一些东西翻滚着,使我痛出眼泪。有人说,我们这一代都是早熟的一代。我想,是的。我们都太习惯用微笑掩饰自己的内心,太喜欢用谎言来欺骗自己,以至于我们常常忘了,我们都还只是孩子,只是一群需要保护的孩子而已。升初三时,冰留级了。冰没有告诉我原因,可,我知道,冰,她只是累了。我们没有因此断了友谊,她仍然来给我看她的文章,仍然和我开一些没营养的玩笑,仍然和我打打闹闹的。但,我还是感到一些东西的改变,我们之间似乎变的陌生了。可,她不说,我也不说。因为友谊来的很难,我们都不想打破。冰,我不会忘记我们之间的一切的,我怎么可以忘记你递给我你的文章时的笑容,我怎么可以忘记你为我和别人争吵的样子,我又怎么可以忘记你花光身上所有的钱,只是为了给我一件礼物。我,保证我不会忘,即使你已经忘了我。青春真的好短,我们终究会沦落成大人的。但,冰,我们不怕。对吗?800字 初三 书信
-
土地的粼片假如我是一只五彩的蝴蝶,我也必须用深沉的翅膀,尽量去挽救没有生机的土地,这被人类污染的土地,永远流淌着我无助、悲愤的溪水,无休止的狂风刮掉了许多枯萎的枫叶,来自黎明的第一缕阳光出现了,----然后我死了,连蝴蝶的鳞片也被腐烂在这污染的大地上,为何我死去的时候眼中含泪?因为,我热爱和谐、无污染、公平、平等的一片天地!希望我的坟墓处有这么一片这样的地方该有多好呀!150字 初三 书信
-
冰儿晚上六点半,冰儿推门走了进来。“我怕你忘记今晚的约会,所以来接你了。”他看冰儿,真想吹声口哨,她很细心的妆扮过,一身桃红和白色的搭配,桃红上衣、桃红长裤,腰上系着条白皮带,披了件纯白色狐皮外套。漂亮!他心想,懂得妆饰自己的漂亮女孩!他对中国文字中“漂亮”两字,又有了一层新的注解:“漂,净也。亮,醒目也。”李氏慕唐辞海上如是说。想着想着,他就不由自主的笑起来。“你这一点很像我。”冰儿说:“常常一个人自己发笑。”才怪!他想,一个人发笑是“冰儿后遗症”,从那个“冰儿夜访”后才开始的。他跟着冰儿走进了“白云大厦”,上了四楼,置身在冰儿和阿紫那间客厅里了。一走进客厅,他就整个人都呆住了。从没看过这么大胆的室内设计,整间房间都是桃红色的,桃红色的墙,桃红色的地毯,桃红色的桌子,桃红色的沙发,桃红色的窗帘,桃红色的冰儿,他抬头看看天花板,哈,总算天花板是白色的了!“请坐请坐!”阿紫迎了过来,一把拉住他的手,把他拖到沙发边,按进了沙发里。他抬头看阿紫,哈!桃红色的阿紫!和冰儿不同的,是她用白配桃红,白上衣,桃红裙子,桃红色外套。他用手拂了拂眼睛,这种艳丽,给人很不真实的感觉,他认为自己走进一间“幻想屋”里面来了。“是这样的,”阿紫说:“有一天我们租了一卷录影带回家看,那是一部日本片子,电影中有个疯女孩,她把自己的家完全漆成粉红色,连她的脚踏车、被单、毛衣,甚至她家的猫,都漆成了粉红色。冰儿看了,大为高兴。第二天冰儿休假,我去上班,回到家里,发现她和世楚两个人合作,把家已经弄成了这副德行。李医生,”她递给他一杯茶:“你别以为,住在这屋子里的都是疯子,只有她是,我可不是。”冰儿笑容可掬。“李医生,你知道我们在那儿工作吗?”李慕唐摇摇头。“我们在电脑公司打卡。”冰儿说:“一天八小时,我们就在打卡,世界上没有比这种工作更枯燥的工作,如果我们面对的是很枯燥的工作。我们就必须有一点不枯燥的人生。‘幻想’和‘奇想’都是很可爱的东西,它会使我们的生活不那么乏味。只是,一般人不会把‘奇想’付诸实行,因为那太‘疯狂’了。其实,人,如果肯偶尔‘疯狂’一下,才不会真‘疯狂’呢!”听来确实有理。李慕唐深呼吸了一下,空气里有肉香。他四面看看,没见到另一个疯子徐世楚。“你在找世楚吗?”冰儿看看手表。“他说七点钟准时到,还差十分钟。他在电视公司做事,编剧、副导、摄影助理……他都干。最近,老总看中了他,要他去当演员。我不许,所以他仍然在玩ENG机器。你知道演员是什么吗?世界上最可怜的一种行业,因为他永远在饰演别人,而不能当自己。所以,我警告他,如果他去当演员,我就和他一刀两断!”李慕唐点点头。怎的?这女孩说的句句话,都很有哲理,颇耐人寻味。阿紫拉开了一扇桃红色的屏风,李慕唐才觉得眼前豁亮了,原来,屏风后面是餐厅,一张简单的方桌,四张椅子,四壁的墙都是白色,地上也是桧木地板,墙上,挂了幅烟雨苍茫的风景画,此外,什么装饰品都没有。这单纯的白色餐厅,和那艳丽的桃红客厅相对比,才觉得彼此都搭配得恰到好处!谁说客厅的“桃红”是一种疯狂的举动,这根本是奇妙的“设计”呢!“别以为这是设计,”阿紫笑吟吟的说:“这餐厅是被我抢救下来的!如果不是我及时回家,他们大概把电锅碗筷都漆成桃红色了。”冰儿大笑。“你相信吗?”冰儿问:“阿紫最会夸张!其实,我当然也有我的分寸。”她走到窗前去,拉开窗帘,看看窗外的雨雾,“这灰蒙蒙的天空,如果能漆成桃红色才好。”她低头看手表:“七点正了。”李慕唐侧耳听听,没有门铃声。阿紫从厨房里拎出一个热腾腾的紫铜火锅,原来肉香就从这儿飘散出来的。李慕唐慌忙跑过去帮忙,把紫铜火锅放在桌上,他问:“还有什么要帮忙的吗?”“有呵!”阿紫毫不客气。“摆碗筷好吗?碗筷在厨房的烘碗机里。”他找到了碗筷,摆了四副碗筷。阿紫拿出几盘切得薄薄的肉,又忙着把生菜、鱼饺、牛肚、粉丝等一一搬到餐桌上。火锅的火烧得很旺,锅里的汤咕噜咕噜响,李慕唐肚子里也咕噜咕噜响,中午吃的是朱珠帮他买的便当,淡而无味,现在才知道饿了。冰儿站在窗前,动也不动。“我忘了问你,是不是牛羊肉都吃?”阿紫问。“都吃。”“好极了,我准备了牛肉,也准备羊肉,还有猪肉!这汤是用牛骨头炖的,香不香?”“香极了。”“再稍等片刻,就开饭了。”阿紫抬头看看冰儿。“冰儿!你不过来帮帮忙吗?”冰儿注视着窗外,充耳不闻。“我们还是先到客厅去坐吧,”阿紫看看表:“七点一刻了,那疯子再晚来五分钟就惨了!”李慕唐咽了一下口水。他们折回到客厅里坐下。他端起茶,啜了一口,茶已经快凉了。七点二十分。室内忽然变得很安静。咭咭呱呱的阿紫和冰儿都沉默了,空气里弥漫着肉香,还弥漫着一种无形的紧张。李慕唐拚命喝着茶,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找一些话题来说。七点二十五分。七点半。冰儿忽然从窗前掉转身子来:“李医生,你饿了吗?”她问。“不,不。”李慕唐慌忙说。“你饿了。”冰儿肯定的点点头,正色说:“在我们家,你实在不需要虚伪。”“好,我承认我饿了。”李慕唐盯着她:“但是,我并不在乎再等个十分二十分钟。”“你不在乎,我在乎。”她说:“我们吃饭吧,不等了!”就在这时,门铃响了。阿紫立刻冲过去把门打开,徐世楚那高大的身子出现了。他大踏步的跨进门来,手里高举着一束桃红色的玫瑰花,他把玫瑰直送到冰儿眼前去,笑嘻嘻的说:“可把我跑惨了!你知道,全台北市都没有桃红色的玫瑰。黄色、白色、红色、粉红……什么颜色都有,独独缺少桃红色!不行呀!我必须买到你最爱的颜色,你知道我在街上转了多久吗?一个半小时!”冰儿瞅着他,一朵笑容漾上她的嘴角。她伸手接过玫瑰,好温柔好温柔的说:“世楚,你真不应该这样宠我,你会把我宠得不知天高地厚。”徐世楚伸手揉着她的短发,搂着她的肩,怜惜的说:“宠你,就是我的生活。”哇!李慕唐心里暗诵着这个句子:宠你,就是我的生活。这种句子必须记下来,将来万一自己改行写小说,一定用得着。冰儿拉着徐世楚的手,双双走进屋子里来了。“快点来吃火锅,”冰儿说:“瞧,你的手冻得冰冰冷,我先弄碗热汤给你喝喝。”“嗯,哼,”阿紫重重的咳了一声:“冰儿,我们家还有客人呢!”“没关系呀!”冰儿抬起眼睛,对李慕唐嫣然一笑。“李医生,你自己烫肉吃,火锅就要自己弄着吃,反正,到了我家,就不是客,对吗?”“噢,李医生。”徐世楚总算看到李慕唐了,他伸出手来,和李慕唐热情的握了握。“谢谢你那天救了冰儿的命,她常常做这种吓人举动,我已经狠狠的教训过她了。下次,她再做这种事,我就先掐死她!”“好了!”阿紫说:“过去的事不要提,大家快来吃饭,都饿了!”冰儿已经盛了一大碗热汤,低着头,在那儿不知道弄什么。李慕唐定睛看去,才惊愕的发现,冰儿正把那束“桃红色的玫瑰”一瓣一瓣的花瓣扯下来,丢进那碗热汤里。她连扯了三四朵花,最后,连花心也用手搓了搓,像撒胡椒粉似的撒进汤里。她就端着这碗汤,笑吟吟的走到徐世楚面前,说:“我给你弄了一碗‘花言巧语’汤,里面还撒了一些‘谎话连篇’粉,你就趁热给我喝了吧!”徐世楚勃然变色,他瞪大了眼睛,怒冲冲的说:“你认为我在骗你吗?”冰儿仍然巧笑嫣然,她摇摇头。“我没有‘认为’你在骗我。”她说:“我‘知道’你在骗我。这种玫瑰花,巷口的花店里卖一百元一打,我今天早上才看到。”她把他一推,他站不住,又要躲那碗热汤,就一屁股坐进了沙发里。冰儿蹲下身子,殷勤的把那碗汤送到他的唇边去,更加温柔的说:“来,你那么宠我,我不能不回报,把这碗汤喝了吧!”阿紫忍无可忍,一个箭步走上前去,大声说:“冰儿,徐世楚,你们两个可不可以不要再闹了?你们不饿,我们可饿了!”“我说过,火锅就要自己弄着吃!你们尽管去吃你们的。”冰儿头也不回的说,眼光死死的盯着徐世楚。“世楚,”她又说:“你不想喝吗?你瞧,这是我亲手为你做的汤呢!还有我最爱的颜色!”“冰儿!”徐世楚的眼睛开始冒火。“让我告诉你,我今天为什么迟到!”他大声说:“理由非常简单,整个忠孝东路都在塞车,我被卡在车队里整整一小时,我知道,如果告诉你你也不会相信……”“对!”冰儿安安静静的打断他。“这根本不是理由!如果你真在乎和我的约会,你可以早两小时动身。”“你简直不可理喻!”徐世楚大叫。“对!”冰儿依旧安安静静的。“因为你仍然在撒谎!你明知道,我最讨厌撒谎!”“是事实!”徐世楚大叫。“是撒谎。”冰儿冷静的说。“是事实!”“是撒谎!”“是事实!”“是撒谎!”看样子,情况是僵住了。阿紫拉了拉李慕唐的衣袖。“别理他们了。”阿紫说:“李医生,我们去吃吧,他们这一吵,不知道要吵到什么时候去呢!”李慕唐站着,他无法走开,这种惊人的“场面”,他实在“舍不得”走开,他要看着这场戏如何落幕。他甚至忘了去“劝架”。“好!”徐世楚忽然话锋一转,下定决心的说:“你安心想屈打成招是不是?好,我就告诉你,我和女朋友约会去了,你满意了吗?我跟别人去喝咖啡,忘了时间了,你满意了吗?”“和谁?”她继续问。“你还要姓名地址呀?”徐世楚脸色发青。“她的名字叫蓝白黑。”“什么蓝白黑?”“我跟你说,你要我编故事,我还可以编,你要我编名字,我可编不出来。”“她叫什么名字?”“根本没有一个她,那儿来的名字?”徐世楚大吼。“那么,”冰儿定定的看着他。“我告诉你她的名字,她叫陆枫,枫树的枫,今年十九岁,是你们电视训练班的新人!”徐世楚吃了一惊,他迅速的抬头,恶狠狠的盯着她。“你打听我!你监视我!你调查我!”他咬着牙说。“不错!”“可是,”他深抽了一口气。“我今天并没有跟她在一起!我今天是存心来赴你的约会的!你也知道我无论交多少女朋友,我只有和你一个人是玩真的!”“是吗?”“你不相信我?”“不相信。”他侧着头想了两秒钟。“好,”他说:“世界上多的是屈死鬼,不在乎再多我一个!”说完,他端起那碗玫瑰花瓣汤,就张大了嘴,飞快的、大口大口的、咕嘟咕嘟的咽了下去。李慕唐目瞪口呆,惊愕得忘了抢救。阿紫在一边跌脚大叹:“完了!完了!好好的一个周末,又被你们两个破坏了!我怎么这么倒楣,碰到你们两个神经病!”冰儿怔怔的看着徐世楚。后者已把汤喝光,嘴里还衔着两片花瓣。他睨视着冰儿,口齿不清的说:“花瓣可不可以不吃?”冰儿的大眼睛眨着,眼珠逐渐濡湿,她的嘴撇了撇,想说什么,没说出口。突然间,她“哇”的一声,放声痛哭。徐世楚慌忙把汤碗放在桌上,用胳膊把她紧紧拥住,一迭连声的说:“我发誓,我和陆枫只是玩玩的!我发誓!我发誓!我发誓!”冰儿把脸埋在他的胸前,啜泣着喊:“谁教你喝那碗汤?谁教你喝?毒死了怎么办?”“没关系。”徐世楚紧拥着她,吻着她短短的头发,微笑着说:“喝玫瑰花瓣汤而死,死也死得浪漫,你不是最喜欢浪漫的事吗?不过,我死了,你一定要在我墓碑上注明,徐世楚,他被玫瑰花毒死。同时,把我的资料寄到世界之最去,因为,这种死法,我一定是第一个!”“哇!”冰儿大哭,用双手缠着他的脖子。“怎么办?怎么办?”她喊着。突然跳了起来。“别急着死,我再去弄一碗玫瑰花瓣汤,陪你喝一碗!”李慕唐一把抓住了冰儿。“我现在才知道,”他注视着冰儿说:“你请我来吃饭的意义了,原来,你们生活里,是离不开医生的。别急别急,我那儿多的是洗胃剂。只是,我学医时,学过各种中毒,就是没有学过玫瑰花毒的治疗法。不过,我想,这种毒并不会十分严重,我先去准备洗胃剂,你们等下再过来吧!”阿紫拉住了他,一脸的歉然。“李医生,你还没吃火锅呢!”“如果我的嗅觉没错的话,”李慕唐吸吸鼻子说:“你的火锅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火锅’了,瞧,烟都冒出来了!”“哎呀!”阿紫放开李慕唐,冲进餐厅“救火”去了。客厅里,战火已息。那两个年轻人依偎着,一副“生死相许”的样子。李慕唐摇摇头,怎样的爱情,怎样的人生呢?他觉得,自己已跟不上“潮流”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书信
-
冰痕我和其他的冰一起在时光的河水中悠然地游着,直到那一刻,我看见了河岸上未化的碎凌。孤寂,当仍然坚硬,有形、纯净。我停不住脚步,只努力回头望着,我知道,那是林和靖,是梵·高,是鲁迅,是萨特……我也知道,他门和我有着相同的过去——大快冷峻的冰。他们傲然的看着我,因为我除了那道由冰化水的痕,什么也没留下……没有人屑于来撞击我的棱角。他们只是漠然地等待,因为他们知道,那迟早会融去,成一掬温润的水。当我失去了自己固定的形态,当我学会随遇而安,我不能忘记,我身上曾有冰的精魂,让我执着于我的清灵、我的纯洁、我的冷静。我一遍遍的抚着那到冰痕,那一头,是冰。这一头,是水我想重走回去,但我不能,我被众多的河水推流着,止不住脚步。当我游过几尊未化的冰,我仰头看着他们,羡慕他们,哪怕我知道他们的寂寞;但我更清楚,他们欣慰于自己的执着,哪怕是最终只成一片碎凌,因为——我也曾经是冰。时空中,总会有不化的冰.我默默地游远了……350字 初三 书信
-
土地我对土地最深的印象来自于小时候四五岁时。那时候,常光着脚丫子,在泥地里摸爬滚打。泥巴在我手中翻,想什么,做什么。做什么,便有什么。一会儿是长了四条腿,两支长长的胳膊的小狗;一会儿是头上长着犄角的小泥人;一会儿是只有两条腿,却多生了一只脑袋的小马,一会儿是没有尾巴也没有脑袋的大公鸡。一直到夕阳西坠,我才在大人的责骂声中一头扎进屋子,并准备迎接爸爸的一顿打。当我不再玩泥巴的时候就已经背着书包上学去了,那个时候除了老师布置作文说要写泥土,否则我看也不会看一眼土地,不仅我不想看而且也看不到,因为我住的地方全是水泥地和混凝土建筑。那个时候我已经九岁了。现在我14岁了,正坐在写字桌前写着一篇作文,以土地为话题。我想起了童年的玩泥巴。又想是不是应该和小学时一样把松滋描绘一番,结尾抒发感情:“啊我爱家乡我爱这土地。”这会让我想到文革时期红卫兵们在天安门前举着红宝书高喊“毛主席万岁”。可惜我不是文革时的红卫兵。我无法让自己像喊“毛主席万岁”那样喊出“我爱这土地”。我可以很欣赏艾青和刘湛秋的那两首诗――《我爱这土地》和《中国的土地》,却不会在心底里认同。“可能是我们这一代缺少磨炼吧。”我这样写着,合上了周记本。一粒土落在了我的身上。我起身把它掸掉了。450字 初二 记叙文
-
山下的玫瑰从前有一个盛产玫瑰的王国。那个王国的玫瑰都非常美丽,销往世界各地。不过,那个王国最美丽的却是一种天蓝色白色相间的玫瑰,可是,那种玫瑰却不是以美丽著称,它的独特之处是能让第一位得到它的人实现一个心愿,在花的中心有一个美丽的花仙子,她就是能让人实现心愿的东西,可是一旦实现了心愿花就会谢去。这种花极难得,它不是人工可以栽培出来的,它只是在在野外。有一个年轻人,他非常想发大财,在听说了这件事以后,他便非常想得到一朵这种花。第一天,一大早年轻人就从家里出发,心想:我一定要得到这种名贵的花……他在山上找了很久,从天明一直找到天快黑了,他只好先回家,他想:这种名贵的花一定是长在山顶上,不会长在其他地方,我一定要找到它,今天找不到,一定是因为我找的不仔细。第二天那个年轻人又来到山上,他一心想着那种花会长在山顶,他急匆匆的从山下跑到山顶上,山下的那些花花草草全都被他压弯了腰。又一天过去了,年轻人仍然没有找到玫瑰,但是他还是没有放弃。就这样,一天又一天,年轻人依旧没有找到玫瑰花,年轻人终于放弃了。正当他低着头往山下走去的时候,他终于发现了那种玫瑰花,可惜,玫瑰花却因为他每天上山下山给踩烂了!45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
廉价土地廉价?土地?听了我的题目,你也许有些不解吧?听我讲下去,你一定会豁然开朗,茅塞顿开的!“翁晨星,老师叫你去!”“干嘛去呀?”“不清楚,可能是与作业有关吧!”与作业有关?不会吧,我作业写的很认真啊!还检查了一遍,不会还错吧?我心存疑惑,向办公室走去……“翁晨星,你家的房地很便宜嘛!”“没有啊!”老师的这个问题问得我一头雾水,我爸又不是土地开发商,老师为什么会这么问呢?“你家的土地真的是很便宜的嘛!我想买啊!”老师笑着说,“你回去跟你父母商量一下,就说你的数学老师想卖土地。”被老师这么一说,我越发搞不清楚状况了。“老师,我家真的没有土地啊!”“肯定有,别的开发商没有卖这么便宜的,你自己都写着了!”老师说着,把我昨天的回家作业拿出来了……“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老师指着我的错题说,“你家的土地3。4元就买的到一平方了呀!还不便宜?”“呀!我怎么把单位给弄错了呢?”我呆呆地看着我的回家作业,简直无地自容了。“翁晨星啊翁晨星,你就是这点不好,总是那么马虎,要是遇到考试,这一道运用题,你不白白扣掉了5、6分了吗?……”听了老师的话,我既羞愧,又后悔。我下定决心,以后一定不卖“廉价土地”了!450字 三年级 叙事
-
冰魔族群龙无首,已经是一盘散沙,同时三巨龙的兄弟知道了是魔族沙的他们的兄弟,发誓要报仇雪恨,血洗魔族的主城,魔族死的死伤的伤,内政大臣想要恢复魔族以前的势力,可是找不到魔龙令了(注:魔龙令是魔族的统治令牌,相当于中国古代国王的玉玺,以次,没有此令,就算是魔王也无法调配军马),所以内政大臣也无能为力,只得任凭各大部族侵略魔程。次日,一个披着白色披风,一身白色的着装的人出现在内政大臣的面前,手里拿着魔龙令,内政大臣正在纳闷他怎么会有魔龙令的,可是没办法,所有的人只能听从魔龙令的,所以这个男人--疾电,成为了魔族新一任的统帅。一个月内,电率领着军队将所有的侵略军一一瓦解,各大部落元气大伤,只有人族,这个爱好和平的国家没有损失一兵一卒,因为人族没有去攻击魔军。接下来的一年里魔军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进攻,将云之大陆占为己有,可是没多久,魔族就放弃了这个不毛之地,在这个偏僻的荒漠戈壁中,只有也只有兽人存在于此,魔王使用了所有的迫击炮将云之大陆移为平地,从此世界上只剩下了3个大陆--风之大陆、光之大陆、魔之大陆。后面就是人族和魔族的对峙了哦,拭目以待吧。未完.待续450字 初二 议论文
-
冰上些天,我冻了一瓶冰。农夫山泉的瓶子。待到冰化到只有这瓶子的三分之一时,好美。因之前砸了几下子这瓶子,冰变得极富有层次感。恍若一块水晶,那样的晶莹剔透。这冰明明是人故意砸出来的,却是绽放出了如此绚烂的美感。透过冰,看夕阳,冰似乎亦染上了夕阳的光辉,变得绚烂多彩。哪怕它不是真正的水晶,并迟早会有一天消失,但它依然可以绽放出并不逊色于水晶的光彩。不知大家有没有看过一块玻璃里面被人刻意雕出一幅近似于立体画的装饰品?虽说好看,却是少了那么一份的自然的灵气。这块冰,比那多出了一份自然之气。 冰,它的生命注定会很短暂。 人,又何尝不是如此相似呢? 我们,不就像这冰么?乞求被关注,乞求在短暂的生命中绽放出绚烂的光彩。每一个人都不会与他人一模一样。我们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事,这些事情引领着我们渐渐的走向我们的未来。如这冰,如果它不遭受到猛烈地撞击,也许它现在就已经被挖出来,倒入某杯饮料里头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放在这里让人静静的观赏这美丽的一刻。活着,就要有价值的活着。生命很短暂的。每个人都会遭受到被冷落、被辱骂,但我们要学会面对,学会去从中改正。不是每个人的人生都只有正确,也不是每个人的人生都只有错误。只要尽力将自己的才华展现出来,就算是一种成功。450字 五年级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