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5》10_800字
第十章:
爱德华迈着沉重的步伐,朝家的方向走去。
一棵树,一头鹿。这两个场景总是出现在爱丽丝的脑海中。“找到了,找到了”。卡莱尔从阁楼里出来。手里捧着一本书,书皮布满尘土,还有裂痕。此时贾斯帕,埃斯梅他们都在客厅里。“找到什么了”?埃斯梅问道。“呵呵,是一本古书,上面记载了好多远古时代的事,我找到了爱丽丝捡的石头的信息了”。“啊,是什么,说说”。“对,快说说”。大家追问道。“关于这方面的介绍也不多,只是说这块石头叫心雨,是一块神奇的宝石,是很久以前一位吸血鬼创造出来的,拥有巨大魔力”。卡莱尔道。“不会吧,巨大魔力”。贾斯帕道。“心雨,名字不错”。埃美特笑道。“吸血鬼创造的,远古?”爱丽丝道。“对,书上是这么说的”。卡莱尔道。
此次此刻的树林里,“呃,隐匿气息没想到关键时刻还能救命,唉,老婆,对不起,都是我没用,琳娜,爸爸对不起你呀”。吸血鬼猎人慢慢爬了起来,自责不已。“你没有完成任务,你知道后果”。一个神秘人站在他身后,冷冷道。“我就差一点,求你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一定会成功的”。吸血鬼猎人央求道。“哼,你当时怎么说的,难道忘了我们的约定了”?神秘人意味深长的笑道。“不要,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一定成功”。吸血鬼猎人跪倒在地上,哭道。接着,神秘人拿出一水瓶的鲜血。“这是他们的血,如果你下次不能成功,我会吸出她们十倍的血,让她们变成干尸。”说着,神秘人喝掉了这瓶血。吸血鬼猎人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他的心都碎了。
吸血鬼猎人跌跌撞撞爬了起来,天上隆隆的雷声,乌云密布,倾盆大雨。吸血鬼猎人走在雨中,他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不停的往前走。
此时的爱德华,在雨中前行,怀中贝拉早已淋湿了,爱德华脱下衣服给贝拉盖在身上,不停地用手去理贝拉凌乱的头发,让贝拉的头紧靠在自己的肩膀上。这一刻,看到贝拉双目紧闭,他的心在流血。他的今后要如何去面对,他不清楚,他从未想过没有贝拉他该怎么活。
泥泞的路途,他平稳的走着,一步一步,贝拉在他怀里安详的躺着。
北京顺义区大孙各庄中学初三:王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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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凛遥同人 耽美文】_2000字
遥泡在浴缸里,透过浴室的窗看着天空。
此时正是盛夏的早晨,暖暖的阳光透过窗口照在水上,把它变成一片银色。水是温的,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阳光的温度。遥稍稍侧头向上看,昨晚刚下了一场雨,天空像是因为被风吹了一整夜,只有残留的几缕像丝绸般薄的云,剩下的只有纯粹的湛蓝色。
“和那天一模一样的天空。”遥想着,思绪又飘到几天前的下午。
那天下午的阳光比其他寻常夏天里的阳光还要好,或者更加好。不知道是不是炎热让他们失去了说话的欲望,遥和凛都只是静静地站在高大的香樟树下,沉默不语了许久,仿佛都在等对方先开口,即使是凛先约遥出来。
“凛,”最后还是遥先开口。“你找我出来有什么事吗?”语气没有一丝因为等待了许
久而产生的不耐烦,一如既往的淡然。凛像是才回过了神,愣了一下之后说:“啊,有,当然有啊!”随后迈开郑重的步子走到遥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肩膀。看着眼前有点微微吃惊的少年,凛做了个深呼吸:“七濑遥,我喜欢你!你愿意和我交往吗?”
“叮咚。”门铃声打断了遥的回忆。遥回过神,才发觉水已经变凉了。门外的人像是不耐烦,又按了几遍门铃,“叮咚叮咚”的声音在房子里响彻,传到了浴室。“来了。”遥拿起浴巾一边擦拭着身体,一边走向门口打开门。
看着眼前带着柔雅笑容的人,遥并不介意自己只穿着一条泳裤:“真琴,你来了啊。”“嗯,刚刚不知道你在不在家就多按了几遍门铃。”真琴说完又有点无奈地看着遥的泳裤说:“遥,你还是穿着泳裤泡澡啊。”
遥泡好了茶,摆在真琴面前。“抱歉,你刚上完家政课就叫你过来。”“没关系,我也刚好想知道,”真琴喝了一口茶,待冰凉的茶除去了口中的干燥:“后来,怎么样了?上次你也才和我说了一半。”
出来赴约时遥就想过种种可能,什么“我们一起游泳吧”“我一定会超过你”“和我比一次自由泳吧”之类的。唯独没有想过,也没有想到会是:表白。遥吓了一跳,愣了很久,并且是保持在被凛抓着肩膀的情况下。
遥回过神第一件事就是挣开凛的手,然后就在纠结着。“我愿意?”“开什么玩笑,我们都是男生。”“而且,我不喜欢他?”遥纠结了多久,他们就沉默了多久。
就在遥要直接走为上策,回去慢慢纠结的时候,凛笑出了声。清爽的笑容和笑声让遥感觉好像回到了小学,凛给解释他“ForTheTeam”的意思时,对他说“我会让你见识从未见过的景色”时。
“我刚刚和我们游泳部的部员玩真心话大冒险,我输了。大冒险是和手机通讯录里的第一个人当面表白。”凛一边笑着一边解释。“结果遥你竟然那么认真还真是好玩。”仿佛是怕遥不相信似的,凛又指向远处好像是刚好路过的御子柴说:“喏,我们的部长是见证人。”
“我还要回去训练,先走了。”说完凛就拉着一脸莫名其妙的“见证人”走了,留下遥一个人在后面看着他们因高温而扭曲的身影越来越小,直到消失不见。
总觉得他的背影有点落荒而逃?
“然后,遥你很生气地一个人回来了?”遥点点头。“凛也真是有点过了,虽然他也是受害者。”真琴喝了口茶:“不过,遥。如果,我是说如果,凛说的话都是真的,你,愿意吗?”这句话戳中了遥这几天困扰的问题,握着茶杯的手震了一下,茶面涟漪。
是啊,愿意吗?如果凛真的问你愿不愿意和他交往,你愿意吗?
愿不愿意,倒不如直接问:你喜欢他吗?
明明答案好像就在眼前,可是又好像隔着层雾,看不见,也找不到,可是你知道它就在那里。
时间水一样的消失。
“我愿不愿意吗。这个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遥低声说着。真琴理解地笑了,“感情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一下能清楚的。”说完,把杯子中的茶喝完,“遥,今天我要早点回去照顾我小表妹了,我走了。”看见遥又在发呆,真琴也没有打扰他。“希望遥能赶快认清自己的感情。感情是折磨人的,而且不单是一方。”静静地关上门后,真琴念唠着。
遥从发呆中醒来后,发现已经黄昏了。
“晚饭,青花鱼。”遥翻着冰箱,寻找青花鱼,可是却这么也找不着。“果然是因为前几天一直在吃青花鱼所以吃完了吗。要出去买了。”遥拿过放在洗衣篮上的衣服,直接把裤子套在泳裤外面。
遥抬头,犹如绸缎的丝云布满天空,一条一条,看似柔弱无力却分割了夕阳。昨夜下了的雨让黄昏在一片凉爽之中降临。悠长的巷子里此时突然给人一种安静下来的错觉。错觉而已,毕竟还能听到小孩玩耍和大人看新闻的声音。黄昏是个奇妙的时刻,把平庸的生活变成舞台剧的场景。
就在遥安静的享受着黄昏剧场的时候,一个困扰了他许多天的人的声音出现了:“遥?”遥看向声音来源。
“凛,好巧。”
“嗯,好巧,你是要去市场吗?我也顺便要去那买些东西,一起吧。”凛想平常那样撇撇嘴角,好像什么都没发生,好像凛没有对遥说过“我喜欢你”一样。
“嗯。”遥点点头,走在他身边。即将消逝的夕阳就仿佛要将所有景色都融为一体,将金红涂抹于道路房屋之上。遥微微撇头看着凛,天地云霞连成一片,那色彩也渗入了少年的皮肤,把他变得光明透亮,像是随时可能燃烧起来。遥忽然那么强烈地想要抓紧他的手,和他在这高温的季节一起蒸发掉。
突然,凛一横身,站在遥面前:“遥,我喜欢你。”语气和眼神竟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遥皱了皱眉,“不要老是把我当成你大冒险的对象。”说完就要越过凛走开。
凛手一翻,抓住遥的手腕,用力把他的身体掰向自己:“上次根本就没有什么大冒险,部长他也是半路被我拉出来救场的。我只是想知道你的心意,没想到你犹豫了那么久。”凛微微红了脸,不好意思地用手指刮刮脸,“但是如果这次也是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的话,我想这应该是真心话。”
“遥,你愿意和我交往吗?”凛苦笑,“没关系,你不用勉强,不喜欢我就拒绝我吧,我只是想把我的心意告诉你。毕竟两个男人。很奇怪吧,明明一开始只是不想输给你,结果就不小心喜欢上你了。”
刚刚遥不单在发呆,他想了很多。很多两个人的事。
他和凛在旧游泳俱乐部相遇时的争锋相对;在鲛柄学园比赛游泳;在泳具店碰见凛一把把他推到铁网上要求遥好好和他再比一次,为他而游泳的时候。
“也许两个人在一起久了,会上瘾。”遥想着。“虽然听起来很狗血,不过好像就是这样。”
“果然还是不行吗,虽然早就做好了准备,不过还是有点伤心。”凛再次苦笑道。“遥,即使这样,我们还可以继续做朋友。”凛的话没有说完,因为遥抱住了他。轻轻地,遥将手穿过凛胳膊之间的空隙,怀住了他的腰。
“遥。”“我愿意,凛。”遥闭上眼睛,嘴角轻轻弯成一个开心的弧度,“我愿意,我们交往。”
凛在短暂的震惊后,用力的,紧紧的抱住了遥,仿佛要把他融进他的身体。他们拥抱了许久,“遥,我喜欢你。”“凛,我也喜欢你,我愿意,一直陪着你。”凛温柔地捧起遥的脸,郑重的吻下去。
夏季的白天很长,现在还是黄昏。夕阳的余晖好像变得自私,只停留在他们身上,把他们依偎的身影拉的长长的。
不同于白天,夕阳照在身上一点也不热,暖暖的,暖到了心田。
正是遐想美好未来的时刻。
初三:黄昏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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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震暮夜却金》改写_800字杨震四次担任荆州的刺史、东莱的太守。在上任的路上途经许多县城都是住在路边的小店里。不认识的,人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普普通通的老大爷竟然会是朝廷重臣。这一天,杨震一行路过昌邑,傍晚就找了个小店住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忽听店里人声嘈杂。店主慌忙来报:“县太爷要接您到县衙去住,您赶快收拾一下吧!” 店主的话还没有说完,只见一个身穿官服的人走了进来,倒地就拜。口中说道:“学生王密,不知恩师驾到,有失远迎。刚才有个荆州老乡告诉我您已住进小店,我才赶忙来接。您就搬过去住吧!” 杨震推辞不过,只得坐上王密带来的官轿,被抬到了县衙。在县衙里,王密亲自端茶端饭,对杨震照顾得细心周到、无微不至。 夜已经深了,王密还在诉说着别后离情。他说:“当年如果不是恩师举荐,我王密至今还是个白丁布衣,哪里会有今天呢?我会感激您一辈子。” 杨震听了,很平淡地说:“你不要感激我。为朝廷举荐贤才,是我的本分职责。只要你能忠于职守,为国效力,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就心满意足了。” 王密说:“一定,一定!”说着,他走出门外四处看了看,返回后将房门关上,从怀中掏出一个口袋,低声说:“为了感谢恩师的知遇之恩,学生本当送上重礼。但仓促之间来不及准备,只备下这十斤碎金,不成敬意,请您收下,在路上使用吧!” 杨震见状,忙说:“不可,不可!作为老朋友,我了解你,可你为什么就不了解我呢?再者说,朝廷已经三令五申,不准大臣外出收礼。难道你不知道这个规定吗?” 王密还是不肯作罢,又说:“这个规定我是知道的,可礼有不同。我送礼给您,并非贿赂您,而是为了感谢您的知遇之恩,这又有什么不可的呢?再者说,现在是黑夜,外面又没有一个人,谁也不知道。所以还请您一定收下!” 杨震见王密如此说,真的有些生气了。他很严肃地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送金子给我,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明明有这‘四知’,怎么能说谁也不知道呢?!再者说,以为别人不知道就宽容自己,这可是不行得的。你怎么能这样做呢?” 王密见恩师动了气,只得连连认错,赶忙收起了金子,惭愧地出门走了。800字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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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_3000字南疆自古即为蛮夷之地,风俗民情与原大不相同。其境内多生毒虫毒草,猛禽走兽,百姓尚武民风彪悍,原人多对其避之唯恐不及。千年前南疆与原本是一体,古称夔州。前朝晚年,南诏王室兴起建立南诏国。之后太祖建立大楚,南征北战戎马一生。等到太宗时候腾出手来南诏立国早已超过百年,根基已稳,而原经过几十年征战也急需休养生息。南疆从此正式独立于大楚的版图之外。碎雪关地处南疆与大楚永州边境,虽然两国之间时战时和,边境上的百姓却依然时有往来互通贸易。碎雪关后的三十里的永林小城更是时有见到装扮奇特的南疆人出入。永林城并不大,因为靠近边关于永州的州府永州城也相距有两百里之遥所以看上去并不繁华。除了人群掺杂的明显就是异族衣饰的人,这里就像一个普通的小城镇一样。叶璃站在不怎么宽阔的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神态安详的人们心淡淡微笑。在这样的时代,居住在这样的边关小城能有这样的安乐祥和确实十分难得。或者应该说普通百姓的适应生活和环境的能力永远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暗三抱着剑站在叶璃身边,有些奇怪的看着自家主子站在客栈门口不进去反而笑得一脸奇怪的模样,“公子,这永林城里似乎没有几家客栈,这一家已经是最好的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摇了摇头笑道:“进去吧。我不是嫌弃客栈不好。”说完当先一步踏进了看起来有些简陋的客栈。暗三扬了扬剑眉,他也觉得王妃应该不会嫌弃环境太差。毕竟这一路行来有时候没能即使感到下一个城镇他们有时候也是露宿荒野的。何况,在京城的时候那黑云峰下的训练有的地方连他们几个暗卫都不想踏足王妃可是眼睛眨也不眨的就进去了。进了客栈,比起楚京和广陵城那些装饰的富丽堂皇的客栈,这件小客栈连三流的都算不上。但是这也确实是永林城里最好的客栈了。大堂里只摆着七八张桌子,此时有三张桌子已经坐了人,一个老掌柜正低着头在柜台里算账。叶璃虽然是一身简单的布衣,但是她的年龄容貌和气质,还有跟在她身后抱着剑身形挺拔看着就气势不凡的暗三还是已经客栈就引起了众人的侧目。此时无论是游览还是做生意都不是好时候,所以客栈里显得有些清冷。叶璃走到柜台前抬手轻轻叩了两下,老掌柜颤颤巍巍的抬起头看看了看叶璃二人半天才问道:“小公子住店么?”叶璃莞尔一笑,“不住店我们来喝茶么?”老掌柜陪笑道:“公子贵姓,要几间房?”“楚,两间上房。”老掌柜招来小二带两人去楼上的房间,遣走了小二,暗三熟练的将整个厢房检查了一遍。这种小客栈的厢房,即使是上房也不会有多宽大华丽。也不过就是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屏风隔开外面的桌椅罢了。暗三站在门边看着叶璃手脚伶俐的摆好自己的东西,皱眉问道:“公子,咱们什么时候去南疆?”叶璃放好了行礼,从屏风后面转出来指了指一边的椅子示意暗三坐下,笑道:“这种事情急不来。我想…我们需要一个向导。”对于第一次进入南疆那块地方的人来说,功课没做足就自己瞎闯简直是玩命。而叶璃不是非必要的时候一向都不爱冒险。“向导?”暗三不解。叶璃笑道:“南疆对于咱们土来说太过神秘,咱们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好走。找一个南疆本地人或者熟悉南疆的大楚人带路是个不错的选择。”暗三皱眉道:“但是…带着一个外人可能会拖我们的后腿。”叶璃握着折扇漫不经心的敲着桌边,道:“所以我们还要等,我已经让人找好了向导了。可惜人似乎比我们晚了两天。”看着暗三疑惑的眼神,叶璃但笑不语。示意暗三可以回房休息了,暗三深知自家主子的脾气,她如果不想说的话他就是绞尽脑汁也别想得到答案。只好一脸郁闷的起身回房去了。含笑看着暗三出去,叶璃取出行李里包裹的天一阁送来的卷宗继续阅读。拿到好处以后,韩明晰的做事还是十分靠谱的,这一路南来几乎每隔几天她就会收到天一阁传来的大批南疆的资料。叶璃已经习惯了在收到东西的第一时间将他们全部看完记在脑海里然后毁尸灭迹。现在手里的应该是进入南疆前的最后一份了。这一路上,南疆的形势和大概情况也渐渐在她的脑海里有了个印象,但是到底有几分真实还要进入南疆之后再行求证。一目十行的将手里厚厚的卷宗看完,叶璃神色淡然的将这些写满了字迹的卷宗付之一炬。清晨,叶璃和平时一样早早的起身下楼。楼下大堂里已经做了两桌人了,其一桌正是坐在靠墙的位置的暗三。暗三看到叶璃下来,连忙起身,“公子。”叶璃点头笑道:“这么早?”暗三沉默不语。平常有其他几个在一起自然不用这么早,但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跟着虽然知道公子并不是没有自保之力,但还是忍不住担心。叶璃哪里会不明白他的心思,无奈的笑道:“不用这么紧张,你若是一直这样,只怕咱们还没进南疆你自己就先累垮了。让你跟着我给你很大的压力么?”暗三摇头,“没有,属下多谢公子信任。”只是他和其他几人从小一起长大,他的年龄只比暗四一点儿,性子却还不如暗四稳重。所以平时一般都习惯听暗一暗二的意见。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了难免有点不习惯。叶璃含笑点点头,坐下来招来小二叫了早点。“两位公子,你们也是打算往南疆去么?”叶璃正招呼暗三吃早餐,对面一桌的一个男子起身过来问道。闻言,叶璃放下手里的筷子抬头打量了一眼来人。身材魁梧挺拔,长相平平,虽然极力向两人透露出和善,但是眉宇间那顾煞气却是难易遮掩的。暗三伸手握住了放在桌上的剑,叶璃抬手按住剑身,不经意的拍了拍。暗三皱着眉看了那人一眼才回收了手低头继续吃饭。两人的动作来人自然看得一清二楚,也不以为意笑道:“这位兄弟不必紧张。我们几个也是要去南疆的,所以才想问问公子要不要结伴而行。”男人指了指对面桌上的三个人笑道。叶璃往那边瞥了一眼,一个五六十岁富商大半的老者,那一身华丽名贵的衣料,还有手指上的碧玉扳指,手里还握着一个金算盘。就差没写着我很有钱来抢我了。旁边跟着一个管家模样的年男子和一个一身病态的青年书生。这样的组合绝对称得上惹人眼。开始叶璃还有些担心自己和暗三会不会太惹人注意了,看了这几个人才发现自己太丢掉了。说来也是,有胆子往南疆腹地去的,没几个是废材。叶璃看了看暗三,笑道:“只怕我们会给几位添麻烦。”男子笑道:“怎么会?我看这位兄弟的身手不错,南疆那地方我也去过几次,邪行的很。咱们多几个人互相也有个照顾不是?”男人看了看暗三,又将目光调回叶璃身上。很明显叶璃才是才是能下决定的那个人,但是他却看不出眼前这个少年的深浅。只能暗猜测是不是哪家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少爷带着护卫跑出来玩儿了。“我们打算去南诏都城,一路上应该没什么危险。不知几位是?”叶璃眯眼微笑道,笑容无辜又和善。男子朗声笑道:“咱们几个也是去南诏都城的。原本王南诏都城的路倒还算太平,过不从去年开始倒是有些玄乎了。我们老爷到南诏做一些药材生意,公子不嫌弃的话不如一起上路?”坐在对面的富商老爷神态倨傲的斜了叶璃一眼,倒是那个满脸病态的青年男子对着两人含笑点了点头。叶璃低眉一笑,婉拒道:“我只是听说南诏风光独特,才打算前往游历一番也算长点见识。因此事先也找好了一位向导,只是他要晚两日才到。就不耽误几位的行程了。”见叶璃拒绝,男子也不勉强,只是笑道:“既然如此,打扰公子了。咱们不妨南诏都城再见。”叶璃微微点头,目送男子回到对面的座位。对面隐隐传来那富商老爷责怪男子多事以及对叶璃二人不屑的话语,叶璃也不在意淡淡一笑低头吃早膳。等到那一桌客人离开,暗三才抬起头来道:“公子,小心那几个人。”叶璃挑眉问道:“你认识他们?”暗三点了下头又摇了摇头,道:“那个病书生我认识。”“?”叶璃看着暗三,有些好奇他几乎从没离开过京城怎么会认识这样一个病书生,“看起来,那个病书生的身份不简单?”暗三点头道:“他就的外号就叫病书生,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包括天一阁。”叶璃低头想了想刚才看到的那个一脸病态的书生,看起来也不像是绝顶高手也没有什么特意之处,暗三又是从何处看出他的身份的?暗三道:“他是西陵国阎王阁的三阁主。前些年几乎所有的杀手组织都接过刺杀王爷的任务,也包括阎王爷。咱们有不少暗卫就是死在他的手里。不过他也被王爷打了一掌震损了心脉,原本的假病变成真病了。公子刚才有没有注意到他的右手?病书生善毒,他的左手指甲颜色跟寻常人不同,别人只当他身体有病才那样的。事实上早在他被王爷打伤之前就已经如此了,那只手是因为他常年练毒所致,奇毒无比。”叶璃低头回想,果然想起那书生的藏在衣袖的左手在他起身的手稍微露出来一些,似乎确实是暗红色的,“把自己的手炼成毒?他就不怕把自己毒死么?”叶璃不解,觉得这个做法实在没什么意义。百毒不侵的身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存在的,只能说有的身体因为某种原因对大多数的毒药有抗性而已。如果一个浑身带毒的人能够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沈扬也就不用费那么多心力为墨修尧治疗了。用过早膳,叶璃出门在永林城里逛了一圈,顺便也了解了一些南疆和碎雪关的情形。傍晚回来的时候却又看到那一行四人依然坐在原来的位置吃着晚膳,显然他们今天并没有启程离开。病书生依然友好的对着叶璃二人点了点头,叶璃含笑点点头就准备上楼去了。“哟?永林城什么时候来了个这么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叶璃还没踏上楼梯,身后的一角传来一个满是猥琐下流味道的声音,叶璃微微侧身就看到一个南疆打扮,长得枯瘦如柴的青年男子正盯着自己,目光放肆的充满了淫邪的味道,就连那将如老鼠一般的小眼睛也充满了浑浊的邪气。不由得皱了皱眉,前世今生包括她面对的那些黑道毒枭恐怖分子在内她也没见过长得这么考验人审美底线的人了。暗三猛地回头,神色冰冷的盯着那青年男子。带着警告的目光杀意纵横,只要这个混账敢再说一句他就会让他变成剑下亡魂。定国王府的王妃岂是这种鼠辈可以亵渎的?那青年男子却显然将暗三的警告当成了挑衅,越发得意起来。昏暗猥琐的目光在叶璃身上流连不去,同时还不忘嚣张的对暗三笑道:“看什么看?爷说的不对么?这小子粉头粉面的,你们原的男人就是长得跟娘们似的,这小子比娘们还想娘们呢。”凭良心说,叶璃的装扮绝对是非常成功的,即使她看起来比大多数女人还要漂亮,但是因为她的年纪和还有行动姿态气度绝对不会有人怀疑她是个女人。所以,暗三自然也不会费口舌去跟那个猥琐男子多说什么。他直接拔剑——长剑嚯的一声出鞘,飞快的直奔那猥琐男子而去。对方显然没有想到暗三一声招呼都不打就直接动手了,那猥琐男子愣了一下眼看着就要被刺出一个窟窿来了。跟在他旁边的人连忙一把拉开他,手一挥一个细长的东西直扑暗三而去。暗三冷哼一声,手长剑挽出一个剑花。刷刷两声那东西碎成了三截落在地上。众人放眼看去竟然是一条毒蛇,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但是光看那斑斓的花色就知道绝对是一条带着剧毒的毒蛇。暗三不屑的扬眉,既然要到南疆,他们怎么可能不事先了解南疆的人惯用的一些伎俩。那几个南疆人却变了脸色,只有那猥琐男子还叫嚣着,“你好大的胆子!你们知不知道爷是谁?”暗三撇嘴,冷笑道:“在大楚还敢这么嚣张,不会是南诏王子吧。爷记得南诏王只有两个女儿吧?”那男子还想说什么,却被暗三手里扬起的长剑吓得只能硬吞了回去,一脸憋着气的模样,连连退了几步直推到随行的几个人间去才叫嚣道:“给我杀了这小子!”他身边的几个人显然有些为难,叽叽咕咕的对那男子说些什么。叶璃站在楼梯口上,垂眸听着,听起来似乎像是前世云贵地区某少数民族的语言,而叶璃因为长年活动于云贵地区,对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语言基本上都略同。那几个随从显然在劝自己主子现在他们站在大楚的土地上不宜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而那猥琐男子明显的不肯听劝,坚持要杀了暗三并且抓走叶璃。一番沟通无效之后,几个南疆人无奈的对视一眼朝着暗三和叶璃围了过来。大堂里的人一看要打起来了,顿时都作鸟兽散,就连病书生那一桌也只剩下他和那个年男子了。那老掌柜早已吓得躲进了柜台里不敢出来,叶璃皱了皱眉道:“把他们扔出去,别弄坏了人家的东西。”暗三愉快的应道:“是,公子!”“谁啊那么大胆子,惹我们的君唯公子生气啊。”暗三正要动手,一个慵懒的带着丝丝滑腻的声音在楼上响起。叶璃一抬头就看到楼上的栏杆边上靠着一身宽松的暗红罗衣举手投足间尽是风情的俊美男子。妖孽!扫了一眼旁边目瞪口呆直流口水的猥琐男子,叶璃头痛的看着对自己勾魂笑的风月公子,“韩兄,你怎么会在这里?”韩明晰在栏杆上轻巧的往后翻身,轻飘飘的落在了楼梯上笑道:“这个么…为兄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让君唯兄弟一个人去南疆那么危险的地方,正好君唯也需要向导不是么?为兄就毛遂自荐了。”叶璃一个没忍住给了他一个白眼,“韩兄,你认识去南诏的路么?”“看不起人。”韩明晰哀怨的望着叶璃道:“为兄来往南诏少说也有七八次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的。何况,为兄跟着还可以保护君唯,你看看只带着一个人出门这还没踏出大楚呢就遇到了登徒子。”叶璃咬牙,“韩兄,我是男人!”韩明晰惊讶的挑眉,拿折扇掩唇呵呵笑道:“君唯年纪小不懂事,谁说男人就不会遇到登徒子了?那边那个傻子,你说是不是?”那边那个又傻又猥琐的青年早就一边流着口水一般猛点头,叶璃看得一阵恶心偏过了去恨恨的瞪了韩明晰一眼。她以为这家伙只是喜欢采花,原来是男女通吃啊。“君唯别误会哟,为兄就算是男女通吃也看不上这种货色。怎么样…也要像君唯这样的俊俏公子才对。”韩明晰冲着叶璃眨了下眼睛,就想要伸手过来捏叶璃的小脸。叶璃岂会让他得逞,手里的折扇一合啪的一声敲在他手腕上。韩明晰顿时垮下了脸。韩明晰慢悠悠的走下楼梯,凤眼懒懒的撇着那几个南疆人,“你们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本公子请你们走?”那猥琐男子上前涎笑道:“这位公子也要去南疆么?本公子是络依部的少族长,不如由本公子为公子领路如何?”他学着原人绉绉的说话,不过配上那浑浊的眯眯眼,和消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一样的身形还有那自以为潇洒的笑容实在是让人有些毛骨悚然。叶璃唇角抽了抽为韩明晰的桃花运哀叹,顺手把暗三拉到自己旁边来。既然有人要出头他们又何必自己动手呢?韩明晰桃花眼抽搐了一下,面部表情的吐出一个字,“滚!”他是风流没错,但是真的没到男女不拘的地步。就算真的男女通吃他也挑食好不好?这位自称络依部少族长的猥琐青年感觉自己被伤害了,原本的惊艳啊怜香惜玉啊瞬间变成了愤怒,“给我杀了这两个小子,把他抓回去!”叶璃惊愕,刚才要杀暗三把她抓回去,现在韩明晰这个妖孽出现了,就要连她一起杀把韩明晰抓回去么?这叫什么事儿啊。韩明晰勾起一抹冷笑,“立刻给本公子滚出去!还是你们想要慕容将军亲自来送你们出关?”这话一出,那猥琐青年眼终于多了几分犹豫。在身边跟随的人的劝说下哼了一声丢下一句狠话狂奔了出去。大堂里一片宁静,见没有打起来老掌柜才小心翼翼的从柜台里站起来,小心的向唯一还剩下的一桌客人赔礼。叶璃往楼上走去,一边低声吩咐暗三结账的时候多给掌柜一些钱当是赔偿。韩明晰跟在后面听着叶璃的话,呵呵笑道:“君唯就是心软啊,那老掌柜在永林开了几十年的客栈,什么事儿没遇到过。你以为他真的吓到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因为我们的事赶走了他的客人总是事实。跟他吓没吓到没关系。还有…韩兄,这是我的房间。”韩明晰笑道:“君唯不请我进去喝杯茶么?”“要喝茶刚才在大堂不喝?”韩明晰嫌弃的撇嘴道:“那种地方喝茶不合本公子高贵的品味。而且…我可不想喝到一半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下了什么毒。君唯运气不错哦,刚出门就遇到江湖人见人怕的病书生。”叶璃挑眉,让开门门口让他进来,问道:“你知道病书生?他现在来南疆做什么?”韩明晰耸肩,悠闲的靠着椅子双手枕着头笑看着叶璃道:“谁知道呢,他前几年差点被定王给整死了。还是阎王阁的大阁主亲自出面才抱住他一条命。好几年不出来了,如今突然出现在南疆…呵呵,那家伙每次出现都是哀鸿遍野血流成河,君唯你可别被他骗了。还是离他远一点好。”叶璃漫不经心的点点头,心思已经转到别处去了,“我又不认识他自然不会去招惹他了,倒是韩兄不用坐镇清风明月楼了么竟然有空跑到南疆来?”韩明晰嗤笑道:“清风明月楼哪里需要我坐镇啊,还是来看着君唯比较放心一点。毕竟…君唯的薰雅阁可是唯一只属于我自己的产业啊。要是君唯出了什么事本公子的损失就大了。”一边一本正经的说着,一边勾人的凤眼却露出好玩的意味。叶璃脸色平静的看着他,“我去南疆有事要办,不方便带着韩兄一起。”“没关系不用带,我跟着君唯就可以了。君唯要上刀山我绝不下火海,怎么样?”韩明晰笑容璀璨,“我可是很有用的哦,君唯不是想用天一阁的情报么?只要我在身边随时随地可以取用天一阁的任何情报,可比君唯等着消息送上门方便多了。”叶璃默默看了他半晌,才道:“我就怕明月公子知道我带着他弟弟入险境,回头一个不小心阴死我。”一提起兄长,韩明晰的好心情顿时阴沉了许多,冷哼一声道:“别跟本公子替他,他现在哪里还记得有我这个弟弟。早晚有一天死在…哼哼!到时候本公子再去给他收尸就是了。”叶璃心一动,虽然上次算计了韩明月并从他手里脱险,但是叶璃对他就是有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戒备。而对于跟他长得极其相似的韩明晰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或许是因为韩明月以一人之力建立清风明月楼和天一阁的手段能力,或许是因为他跟墨修尧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恩怨,也许或是因为他是真正第一个能威胁到自己的人。不动声色的看着犹自生气的韩明晰,叶璃淡淡道:“既然担心,就去看看便是了。韩兄何必跟着在下到处跑,危险不说,万一明月公子出了什么事岂不是让韩兄抱憾。”韩明晰一怔,很快有笑了起来,“他能出什么事,这世上能动得了他的人还没有几个。而且他也不要我帮什么忙,在他眼里我只会添乱罢了。”叶璃支着下巴笑看着他,“我以为韩兄和明月公子兄弟关系很好呢?”韩明晰轻哼一声道:“总之,本公子就要跟你去南疆。就算你不让跟本公子自己也会跟着去的。至于我大哥,用不着你操心,他短时间回不来清风明月楼也倒不了。”叶璃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说得太多反而容易引起他的怀疑。既然要相处这么一段不短的时间她总有办法知道韩明月具体去了哪里?她可没忘记韩明月为了某个和墨修尧有关系的女人差点毁了她的名声。谁说赔礼道歉之后她就不能记仇了?只不过不用急着报仇罢了。至于利用韩明晰的事…叶璃看了一眼笑得无比风骚的男人一眼,谁让他是韩明月的弟弟还非要自己撞上来呢?见叶璃不再反对,韩明晰大乐。满心愉悦的计划起他们的行程来了,“君唯,南疆我来过好几次,咱们可以先去苍山逛逛,然后沿着清明河往西走,正好可以去看看凤凰花和南疆的灯会,然后再去南诏都城你觉得怎么样?”叶璃神色冷淡的看着他,“我以为,韩兄知道我们急着赶路。按你的行程五月底咱们能感到南诏都城么?”韩明晰顿时萎了,闷闷不乐的道:“既然如此,咱们先敢去南诏都城,等君唯办完了事咱们再去看灯会好了。”看着可怜兮兮的韩明晰,叶璃觉得自己额头上的青筋跳的格外欢快。没好气的将人赶了出去,暗三站在一边一脸担忧的望着叶璃,叶璃挑眉道:“有什么想说的?”暗三皱眉道:“公子,韩公子……”韩明晰这个人他们都不了解,但是韩明月这个人作为暗卫可能成为王爷或王妃的他们都曾经了解过。非常不好对付的人,而韩明晰既然是韩明月的弟弟只怕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更重要的是…韩明晰的名声实在是不太好,王妃跟他长时间相处下去…想了想某种后果,暗三不由自主的抖了抖。叶璃无奈的道:“带着韩明晰有好处也有坏处,但是他既然已经跟来了我们想要甩到他只怕也不容易。”天一阁的情报遍布天下,更重要的是有一种人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越是想要甩开他他越是兴致勃勃的要缠着你。韩明晰很明显就是这种无聊人士。挥挥手,叶璃道:“不用担心,现在先不考虑其他的。先到了南疆找到大哥再说。暗二现在应该已经找到大哥了吧?”暗三点头道:“暗二很擅长找人,他走的比我们快应该已经找到徐公子了。”叶璃点头道:“那么就带着韩明晰吧,进入南疆之后你注意一下暗二留下的线索。我们先去和大哥汇合。”“是。”初三:加里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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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暮之花会开放(五)_1200字他们正在追啻血乌鸦,看样子追得很幸苦。“等等我,银碎聚。”“别废话了,快跟上。实在不行的话我先去,你后跟上。”“好吧,我先休息一下,等等再去。”她已经精疲力竭了。正在喘一口气,突然想起了襄魂珠是可以实现愿望的,银碎聚会去抢襄魂珠,也是为了实现愿望,要是被他实现了,自己也就回不去了。“银碎聚,你慢点,我跟上来了,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去的。”“怎么这么快就跟上来了,只喘一口气,全身就充满了动力,变化真快啊。”速度快就是好,没过多久就追上了,阿融真努力啊。“啻血乌鸦的巢穴,竟然在山洞了,这,这不可能的吧。又窄又黑,怎么进去。”“那你就在外面等吧,我先走一步了。”“他都进去了,我也不能落后,拿出勇气来,阿融。”阿融提着胆子,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她的眼眶中闪烁着还没留下了的泪珠。“终于到了,你这只死乌鸦,让我追得好辛苦,等着,我会活剥你的。”“这里乌漆麻黑的,你怎么还看到那么清楚?”“我的眼睛会发光,在黑暗的地方我也可以来去自如。”“你难道是狗吗?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了。”“也不是全对,算了,不说了,不然襄魂珠就没了。”“我看不见,我,我能扶着你吗?”阿融紧张地说。“好吧。我要全速前进,你抓紧来,别丢了。”来到山洞最深处后,却让阿融大吃一惊。“山洞的尽头竟然别有一番天地。”奇怪的是这里没有阳光,树却还这么茂盛,空气也是经过很多次的过滤,不知是谁的功劳。“这里的树好像永远不会落叶。”不好!啻血乌鸦向襄魂珠许愿了。完了没机会了。搜的一下,无数的光芒接连不断的飞出了山洞。那就是襄魂珠的碎片。襄魂珠在大部分的力量用完之前就会破碎,变成上百片,飞到不同的地方。有一碎片穿过了阿融的身体,鲜血染红了碎片,光芒变得格外暗淡,如果这块碎片结出了襄魂珠,那么这颗襄魂珠不仅会吞噬其它的襄魂珠,还会吞噬光明,成为真正的“阴灵旋肆”——在将世界完全吞噬之前,让所以生灵自相残杀,直到了无生息。当然,有意把血滴上去,襄魂珠的碎片是不会有一丝变化的。难道,阿融就这样离开了吗?不会的,她会活过来的。银碎聚会救她的,为什么呢,可能是缘分吧。“难道我就这么死了,怎么可以,但我没有知觉了,没有力气了,再见了,明天。这真是些没有的话。”“我会救你的,我会有两个理由,一个是为了自己,另一个我还不知道。”说完银碎聚飞奔了出去,他知道只要抓住了那块带着鲜血飞着走的碎片,阿融就有救了。追着追着,银碎聚离山洞越来越远了。山洞里的阿融用最后的力气许了一个愿望“我不能就这样死了,只有活下来才有希望。穿过我身体的那块襄魂珠的碎片,请你听听我的愿望吧,让我活下来吧!”这时,银碎聚也抓到了那块碎片,正要往回赶,碎片仿佛听到了阿融的愿望,就挣脱了银碎聚,以光的速度,飞回来山洞。又是一束耀眼的光芒,碎片融入了阿融的身体,救活了她,阿融流泪了。(真是有惊无险,阿融回来了,接下来还会有更多精彩的内容,喜欢的朋友,一起来看吧。)待续……初二:刘佳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二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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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光_800字地球上最初的生命是类似于病毒之类的单细胞生物,但随着环境的变化它们体内的细胞核与染色体渐渐发展的复杂起来。继单细胞生物之后无脊椎动物(水母、章鱼、乌贼诸如此类)开始繁衍。然后出现鱼类,早期的鱼类多以体型巨大,表皮带有刺或菱角状的棘为主的。鱼类开始进化,它们首先适应了在水源附近觅食,然后慢慢地进化出四肢。这时,恐龙出现了。它们用自身的强大与凶猛统治地球整整1。5亿年之久!然而再强大的生物也有灭亡的时候。大约在6500万年以前,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断送了‘恐龙王朝’。宣告了爬行动物统治地球的时期结束。地球从此进入了哺乳动物时代。而我们人类只是数千种哺乳动物中的一个分支。如果把地球40亿年的历史比作1天的话。人类的出现只是30秒钟。所以知道了吧!人类在大自然的面前显得十分渺小。而人类作为地球上的高等生物本应起着维护各个物种之间的平衡,而人类似乎不愿做‘和平使者’反而更想去成为‘侩子手’一类的反派。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似乎‘杀红了眼’濒危动(植)物,平均每小时灭绝一种生物,而大多数生物都是人类为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不管对于食物。医药还是生态环境的损失都是不可估量的。还记得初中政治教材里提到的:人的生命之所以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是因为人的生命最具智慧性。而每个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与方式的不同。于是,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成才之路,才能使我们自己的人生有着与他人不一样的精彩。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才能体现出每个人的价值。所以我并不需要某个一定的标准来用死板的定律框架住人都美恶善丑的理解,可能正是因为现在中国的应试教育太过‘根深蒂固’了。仿佛思维都被一把巨大的枷锁捆绑起来一样。如果当初哥伦布也人云亦云的话,他就不会发现那条通往美洲的‘新航线’。但是往往独具创意的想法会遭到他人的质疑。如,高斯早在年仅十七岁是就发现了二次函数定律,但他没有发表,为什么?因为怕别人不信。初一:史港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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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_800字当天空划过一道曙光,当它明亮的照燿在脸庞,那金黄的光綫在眼前恍惚而明亮。彷佛,我看到了17岁的阳光,它正闪燿着光芒,承载着我金色的梦想。我痴迷的爱着金色,或许是因为光的颜色,才让我为它如此痴狂。孩童时,只是单纯的把光看作是很平凡的文字,也许正是因为它千篇一律的被人埋填在名字,才会让我感觉不到新鲜,遮掩了它本身散发着的光点。长大后,开始懂得了人情世故,于是对光的理解也有了或深的思考,光并非单纯的只是一个文字,它散发着的是一种魅力,一片希望,一股奋进的力量。忽然间,心已被光所征服,痴迷于它的色彩,爱上了它的平淡无奇,光鲜亮丽。这一刻,似乎也明白了天下父母为何把光定格在名字里,正是把这片希望和光芒,寄托在孩子们的生命里,永远发亮。于是,我想起了王栎鑫的>,它所畱给我的震撼和温煖。那个放肆充满自信的孩子,那个微笑的向日葵大男孩,那个心思缜密的绅士,那个感动我们的“明日之鑫,金色王子”,他在梦想的召唤下,歌声不会停止:“我要唱到远方,唱到触动心坎,唱到宇宙浩瀚,唱到地覆山翻。”他,在金色璀璨的年华里,勇敢的追逐那一道光。在属于我们青春的日子里,在一半忧伤,一半明媚的时光中,我们的心情或喜或悲,容易受伤,容易迷茫。不管心中沉淀着的忧伤,睁开双眼,努力地仰起头,天空一片湛蓝,在鲜活地阳光下,我地眼中不再有泪滴,灿烂的火光照亮心底地忧伤,一路上,继续寻找重现地万丈光芒,我头顶着着光,肩负着光,聆听着>,在心中的那一束光中坚强成长!那一束光,那瞬间,给我力量,让我去闯。面对希望,顺着光“是信念创造希望,是愿望绽放辉煌。”我顺着光,却看见“是倔强闪烁泪光,是梦想让生命发光。”希望,在我们的心中永远散发着温煖充满梦想的燿眼光芒,坚持最初的梦想,相信,明天的我们一定会万丈光芒。仰头,看天,强烈的阳光,让我有些目眩,闪烁的光綫里,我看到了17甘甜的微笑。于是,嘴角上扬,细看将来,未来的笑靥如夏花绚烂。8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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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_800字黑,包裹了天,显得格外张狂;人们漫步在“混乱的时代”,坠落在这无边的夜。街灯下的我被孤独的光拉长了影,但却格外清晰的伫立在这似吞噬万物般的暮色。或是因了这一束光,也许又是因了深墨色的天幕上的星。我竟无比相信的迎着漫天的黑走向恐惧深处。星光引导着我,街灯引导着我,远方的汽车车灯引导着我,静谧的、柔和的月光引导着我……我被万光所导,心也变得澎湃,我走向光,跑向光,扑向光,想抓住光……那光,温柔的似一个永恒的梦,那光,在无比的黑中,是希望,是方向,照亮了迷途,融化了心灵……那一刻,我在无比的黑中活在永恒的光里……什么是光?光是彼时的我以为的神秘,以为的捉摸不透。却是此时的我笃定的好似开在黑暗的花,温柔清雅却又是铿锵有力;笃定的好似绽放的火焰,会柔和一切的冷酷会安抚一颗颗不知所措的心。光会使我逃离未知的迷茫,会使我跳出那诅咒的令人惶恐的阴影……生活在一个不算太大的城市的我,也许会有学习的忙碌,也许会有生活的烦恼,我却并不为此感到心慌和困惑。因为这城市被无所不在的光所包裹,因而变得明亮和充满魅力。我欣赏着,触摸着这满城的流光溢彩;生活在,奔跑在这充满无限遐想的光里,我没有丝毫的疲倦,因为我没有任何的理由去拒绝这让人充满活力与生机的光!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于是,在一片茂密的林,目光所及之处,便是一束束温柔的光。它不废吹灰之力穿透繁枝茂叶所笼罩的世界,温柔的落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透过密密疏疏的林叶,阳光调皮的一忽一闪,林子突然变得诗意起来,我,也变得恭敬,面对如此美丽的大自然,我怀揣着一颗敬畏之心,跟随光的脚步自由地走向远方……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于是,在一汪泉里,我找到了光的踪影。泉,微微冒着点热气,在光的滋润下,泉里的小鱼活泼快乐,无拘无束。水下的世界,迷人而惹人羡慕,或许,是光那无边无际的魔力让我们这般如痴如狂吧。这一缕光,恍若灵魂的召唤,清幽绵长;这一缕光,坚定了心之所向,冲破那无情的束缚,冲破那凄凉的沧桑……初二:薛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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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之城_800字我在家中卧室里画画,题目是天空之城,画着画着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我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我被一个人用狗尾巴草把我叫醒了。我睁开了眼睛,眼前出现了一个女孩。她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樱桃红一般的嘴唇,高挺的鼻子和一张瓜子脸。我小心翼翼地对那个和我相仿年龄的那个小女孩说:“你是谁呀?你怎么会在我的房间里呢?”那个女孩回答我说:“你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我不会伤害你的,我是天空之城的守护天使我是带你去参观天空之城的,你愿意去吗?”“当然我十分开心,我们走吧,对了怎么样走啊?”守护天使说:“不用这么麻烦。”说完后便用手里的魔杖一挥,我们便到了天空之城。天使带我去了一座十分美丽的宫殿。在我环视周围的时候,从宫殿中走出来一个身穿着好像云彩做的华丽衣裳的人。天使对我说:“这就是天空之城的国王,凯迪。”凯迪对我说:“尊敬的客人,欢迎你来到了美丽的天空之城,让我带你去参观一下吧!”我高兴地点点头。凯迪带我来到了天空之城广场,那里周围有很多好像用彩色的棉花糖和巧克力棒组成的树木,让人想吃一大口的冲动。广场有一个彩色泡泡建设成的大舞台。广场中间有一座喷泉,我跑步过去喝了口水那水竟然是甜甜的。我还发现了天空之城上的居民穿着的衣服像云彩做的一样,这个时候天使告诉我:“天空之城上居民穿着的衣服都是云彩做的。”当我低头想看看我踩的地面为什么这么软的时候我被吓坏了‘原来天空之城的地面是用洁白如雪的云彩做的,天使又说:“不用怕,不会掉下去的。”我一听这话,就马上踩踩地面笑了。看了一会儿我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国王凯迪笑眯眯地对我说:你一定饿了吧~我已经叫人准备了美食,我们回去吧!“凯迪国王一拍手便冒出了三朵云朵:“这三朵云会送我们回去,请上云。”不一会儿我们就回到了宫殿宴会厅中。刚刚坐下便从门外进来了十几个捧着美食的机器人,美食可丰富了,我吃得津津有味。“喂!吃饭了做什么梦呢?口水都出来了,吃饭了。”原来这是一场梦!广西梧州岑溪市岑溪市第五中学初一:莫雨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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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星辰(2欧阳茜来到人间,并没有像孤血千山一样大吼大叫,而是非常冷静,仿佛她早就来过这里。(孤血千山,是和欧阳茜一起出来的闯荡的。介绍一下他的容貌:长得极帅。漂亮的五官犹如刀刻一般,长眉如剑,双眸明亮纯洁,鼻子微微上挺。)“喂,能不能冷静点。我们出来是历练的,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孤血千山的薄唇微微上扬,似笑非笑:“是,听从小茜茜的安排!”(嗐,这个孤血千山其实和欧阳茜是发小,第一眼看到欧阳茜,就宣称:“茜茜是我的!”长老们都拿他没办法。不过后来,确实是他们俩在一起。)孤血千山本来是想逗欧阳茜笑的,没想到,她还是冷若冰霜的。无奈,孤血千山只好跟着欧阳茜屁颠屁颠地赶路了。晚上,“茜茜,要不然我们找一家旅店洗洗睡吧。”正在孤血千山说话时,一团雾气将他们包围,伴随雾气的还有一股异香,令人着迷。“茜茜,你有没有听说过,当这种奇香出现时,会有一个异常美丽的女子出现在不远处,领着你到她家中做客。”孤血千山眼神迷离的说。“完了,这股异香有毒!这个呆子肯定中计了!不管了,先杀出去再说。”正当欧阳茜放松戒备之际,孤血千山突然向她奔来,一剑刺入欧阳茜的胸口,便倒了下去。好在魔是没有心脏的,要不然欧阳茜难逃死劫。欧阳茜看他还没醒,就将自己上衣脱去,开始疗伤。半晌,她刚刚好穿好衣服,孤血千山就醒了。欧阳茜将整件事告诉他,孤血千山立马紧张起来:“对不起,你有没有事啊?”“没事,此地不宜久留,快走!”说完,就拉着孤血千山跑了,可是他们发现,这个森林就像一个迷宫,无论他们怎么走都走不出去。欧阳茜心里一紧,回忆到了儿时的事。(当她签下那份合约,她就不会记得以前的事。)立马带着孤血千山走出了森林。“茜茜,你好厉害呀!你是怎么知道走这条路就可以走出来的呀?”“别废话,赶紧走。”好奇怪,刚刚是怎么回事?“救救,救救我!……”“怎么了?”“有人求救!”求救的声音貌似是从森林深处传来的,可是他们刚刚才逃出森林,要去救那个女孩吗?神秘的女孩柳婵诗身上到底有怎样的秘密?遇见她到底是巧合还是阴谋?这些问题在欧阳茜的脑子里飞快的扫过。最后还是决定:救人!四年级:伍叶盼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四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