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咒-绣花鞋
入夜,妹妹已经睡着了,我躺在床上半闭着眼睛,这时正是11点20分,屋子里阴森森的,没有一点声音。隐隐约约,我听见有人向我走来,而那人的脚上,赫然穿着妹妹那双粉红色的绣花鞋!我感到迎面有微风随着一句阴森森的“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吹来,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直到我醒来,已经是两周以后的事了。我看到满眼的白色和妹妹冷漠的面孔,看到我醒来,妹妹冷冷得飘来一句:“你醒了”,就要转身离去。我清楚的看到,妹妹竟没有穿腿,整个人就那样悬空着!手臂也是两袖清风!我被吓蒙了,一个护士进来了。我忙喊:“快,帮我叫一下刚才出去的小女孩!”谁知护士奇怪的看着我,摸了摸我的头:“没发烧呀?你是不是看错了?没有人来探望你呀?”我百思不得其解,刚才我明明看到妹妹走出去的!护士见我疑惑得盯着她,便无奈地说:“唉,我怎么没想到呢,你已经昏迷了两周了,大脑肯定不清楚。”说完给我掖好被角便出去了。
我匆匆办理了出院手续,奇怪的是我在医院所有费用都已经有人交了。可我顾不得那么多,赶快一路跑回家,妹妹却不在家。我找遍了小区里,可妹妹仿佛从人世间蒸发了一般,邻居都说已经两周没有见到她了!
奇怪,难道妹妹凭空消失了?我仔细检查了家里,桌上、柜子上全是灰尘,食物也都发霉了。我忙去报厅翻阅两周内的报纸,是的,血案仍在继续,却没有妹妹的任何消息。
我又跑回家里翻箱倒柜,几乎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妹妹的那双绣花鞋。
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12点了,我等待着警铃的人声响起,却久久了无声息。我起来想去开灯,却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我还以为是妹妹的玩具,站起来却差点滑倒。地上怎么会有水?疑惑中,我打开灯,感到背后有一双阴森鬼魅的眼睛盯着我,我被盯得背后发凉。我慢慢转过身,却被一摊血水吓得瘫在地上!血是从床底下流出来的,漫遍整个屋子。窗外的猫头鹰在“挖坑挖坑”得叫着,别人说“挖坑”是埋死人。
我战战兢兢得走过去,掀开床单,竟看到妹妹双眼睁地大大的、面无血色地躺在床下面!她的脚上,是那双绣花鞋,却已不是粉红色,而是像血一样的红!我“啊”得一声瘫坐在地上,血溅到了天花板上!我抬起头,看到血印隐隐约约像个残缺的人形!却觉得这人形有点眼熟。我听到妹妹的呻吟声,吓得跳了起来!妹妹像个布偶一样慢慢地爬起来,冷冷地盯着我。
我被吓得浑身发抖,结结巴巴地说:“妹……妹妹?”她不说话,就那样目不转睛得盯着我看。我的脑子一片空白,背后湿了一大片:“你……你不是妹妹……你……你到底是谁!”她突然邪恶地笑了起来,许久才咬牙切齿地说:“哼哼,你不认识我了吗?你们一家都不是好东西!”说完她一闪便站在我面前,用惨白的手死死地掐住我的脖子,梦呓一般:“还我命来……还我命来……!”天哪!这情景竟和我梦见的一模一样!我感到呼吸困难,用仅有的力气艰难地问“为……为什么……要杀我!你……到底谁?”
她的表情突然变得无比愤怒,脸上青筋暴露,满屋子的血瞬间凝固!“我是谁?你问我是谁?哈哈!”她狂妄地朝天大笑,那声音没有一丝底气,轻飘飘的,在这寂静的夜里甚是可怕,令人毛骨悚然。“当年你妹妹喜欢我母亲邻死前送给我的红色绣花鞋,便叫人把我的脚砍掉,叫我再也穿不了鞋!夺去了我的红色绣花鞋后,你那忍无人性的妹妹又叫人把我的眼睛挖出来,砍掉四肢,用布活活把我闷死!一切只用了7分钟!哈哈,一条人命只值7分钟!把我杀了也就算了,还把我扔到荒山野岭上叫狼把我的尸体啃得不像样子!”言罢,她用惨白的手指了指天花板上那个血印“看到了没有!这就是当年我的尸体被狼咬后的形状!血把整个山都染红了,你的良心没有感到不安吗!死后我就选择做了厉鬼,虽然不能再转世成人,我也要报仇!”
刚说完,她的眼睛就掉了出来,四肢全部脱落了!血淋淋的,令人胆战心惊“你们一家轮回了几世我才找到你们,今生你一定很奇怪你的亲人都到哪去了吧?哈哈,全是被我挖去眼睛,砍去四肢让狗吃了!我用自己的灵魂封印了他们,让他们永远不得超生!因为我做了厉鬼,鞋的色彩和花纹都被清除掉,只有用善良的人的心脏和血才能让它变回原样!你妹妹看到那双绣花鞋都是我一手安排的,那些血案也是你妹妹干的,确切的说,是我叫她干的。”她轻蔑地瞥了我一眼,最后冷笑着向我飘来:“你不是没有见到过你的亲人吗?那就去冥界和他们重逢吧!哈哈哈哈……!”我感到一阵眩晕,慢慢靠着墙滑下。原来一切都是我们自作自受,我死不瞑目,不是因为没有见亲人一面的遗憾,也不是为她惨痛的经历,而是残忍的人性……
一切仿佛都是一场梦,报复,是一个多么可怕的词,为了一件事物而不择手段的人,永远不会有好下场。就像哥哥与妹妹一家,最终却为了一双绣花鞋家破人亡,值吗?而那些被人欺压过便施行报复的人,也好不到哪去。绣花鞋的主人费劲心机报复以后,得到什么好处了吗?永远只能做孤独的鬼魂,永世不得超升,值不值?有时适当的忍让也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悲剧这个词也许会就此消失。
阳光
白色的天空,淡淡的浮云。
我漫步在田野里。小麦透着深绿,一派生机勃勃的模样。看着这喜庆的景色,心情被自然所感染,逐渐变得好了起来。
阳光刚刚好。照射在身上,暖意盈满于心。
闭上眼睛,听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
很少有这样的时光。可以放松自己,远离尘世喧嚣,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做。
那边风起云涌,暗潮涌动,而我即使力挽狂澜,也终是无用。
既然无用,又何必再多费力气呢?
人言可畏。那不是我所能改变的。所有的所有,一切的一切,我自问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已足够。至于那些反对的人,他们的阻力,就当是必不可少的挫折和磨难吧。
毕竟这一路上,谁都走的很艰辛。
或许看得开了,自己就幸福了。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就像阳光,轻轻的,淡淡的,散落在我身上。我心情也淡淡的,轻轻的,和阳光融为一体。
相关推荐
-
钉咒这故事发生在我刚参加工作不久。由于刚从学校出来,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自己也格外珍惜,不仅工作的比较卖力,同时也认识了不少新的同事,其中的一个便是成。我也记不起来如何和成熟悉起来的了,他留给我的印象就是话不多,整个人十分的多愁善感,可能是觉得他有些地方和S有些类似吧!再加上成也是比我早一年毕业的校友,对于我这个刚进入社会的新丁来说,一个学校出来的,自然比较容易沟通。成虽然也是几个月前才来到这个公司的,可他毕竟比我多了一年的社会经历,他经常会跟我说,还是羡慕大学时候的生活整天只需要好好学习就行了,无拘无束,也很自由。我当时并不太清楚工作以后和上大学时到底有什么区别,加上自己对目前的工作还比较满意,便对他说道:“在学校是比较空闲,可是学校的生活也往往会让人感到很空虚,想找点事做,却总不知道自己能够去做什么,我觉得还是有了份稳定的工作后比较好,起码每天自己过的很充实。”听完我的话,成并没有流露出任何情绪,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要是能如意,自然会很好。”我一直没有弄懂他说这句话的意思,直到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我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要是能如意,自然会很好,可偏偏成就一直没有如意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人为的失误,还是冥冥中的注定,成的工作总是不尽人意,不是辛苦整理了半个月的报告突然不见了,就是电脑莫名其妙的中毒了。于是,公司里的事一面很同情成的遭遇,一面又把他当成了扫把星,唯恐自己会沾染上成的霉运。我自然不会相信这样的说法,并且努力安慰成,希望他能够及早振作起来。可是,成依然同平常一样的郁郁寡欢,我的安慰似乎毫无作用,周围的同事也开始对成避之不及了。有一次下班后,我约成去吃饭,想通过出去散散心的方式来缓解他心中的郁闷。“成,还是不要太在意这些事情了,我相信,就算是走霉运,也总会有结束的那一天的,所有的这一切都不能把你击倒,能够把你击倒的,只能是你自己啊!你可千万要支撑住,挺过这个难关就好了!”听到我再次说起同样的话,成还是和往常一样,并没有表达任何的意思,我也知道他的心里很难受,可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啊!彼此沉默了一阵后,成开了口:“谢谢你,Y,我心底一直很感谢你的安慰和鼓励,自从两年前,我成为了孤儿后,所有的这一切就只能靠自己来支撑了。可是,自从几个月前,当我辞职来到这家公司时,情况就一直是这样了,所有的工作,我都无法顺利的进行,每次都会出差错,无论我怎么努力,还是经常会遇到一些类似电脑中毒而导致资料丢失的麻烦,碰到这样的事情,我越是想避免,越是害怕它发生,可它却越是频繁的发生。这半年来,我整天都生活在上司的责备以及同事的鄙夷中,我是真的觉得累了。”“成,不好意思,我之前一直不知道伯父伯母都不在了。”“不用介意,已经过去两年了,也许这样也好,如果父母还在世,看到我现在的情况,必定会担心的不得了。”“会不会是这家公司不适合你呢?成,如果在这里做的不顺利的话,还是换家公司试试吧!兴许换个环境后,情况也会有所改善的。”“没用的,这半年来,我已经换了不下五家公司了,如今的大学生也多的如同鹅毛一般,随手一抓,就是一堆。像我们这样从学校毕业出来不久的,一没显赫的家庭背景,二没足够的工作经验,想找到一家能够崭露头角的公司也是十分困难的。这半年来,我频繁的更换工作,可无论在哪一家公司,情况都是一样,而且,现在的工作已经越来越难找了,我也很担心,一旦辞去现在的这份工作,又能到哪里去寻找适合自己的舞台?”“对了,成,听你说,这半年来,你一直在更换工作,冒昧的问一句,之前那半年,你有工作吗?该不会是自从你工作的第一天起,身边的情况就一直是这样了吧?”“哦,那倒没有,之前,我一直在‘金色大地’工作。”“你是说‘金色地’房地产公司吗?”“恩,是的,我在那里工作的半年。”“那半年是不是和你现在的情况一样?”“这倒没有,虽然每天只是按部就班的工作,可是并没有像现在这样不如意。”“成,这我可真是搞不懂你了,要知道‘金色大地’可是我们K市数一数二的知名企业,你之前就能在那里工作,又没有像现在这样不如意,那你干嘛要跳槽?”“Y,正如你所说,我也知道‘金色大地’是家大公司,起初能在一毕业就进入这样的公司工作,我也觉得十分自豪,就连身边的同学也都对我羡慕不已。可是,在我工作的这半年中,我慢慢的发现,这家公司的工作氛围十分压抑,所有的公司员工,只需要竖起耳朵听清楚上司是如何发号施令的就足够了,每个员工都惟命是从。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公司的所有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可我却觉得这是非常反常的!因为,我在这里完全看不到创新和讨论!所有的员工都只是像机器人一样的工作,上司给你编好了工作的程序后,你就一直埋头把工作干完。我不喜欢这样的工作,因为我不想让自己丧失掉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我才选择了辞职。”我能理解的成的意思,如果换作是我,想必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吧!也许是天降大任吧,希望成能熬过这段黑暗的时期,之后,我便劝成不要再多想了,权且当作一次磨砺,也许并不是坏事。可是,事情远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就在第二天,成负责的工作又出现了严重的差错,事后,经理找成进办公室谈了很久。好不容易等到成从办公室里出来,我急忙问他出了什么事,可他什么话也没说,一个人独自走了出去。事后,我听有人说经理十分恼火,说自从成进入公司以来,就没办成过一件事,训斥了半天后,经理便直接劝成另谋高就了。没想到这次居然出了这么大的差错,想想现在的工作又非常难找,以成现在的状态,如何是好?下班后,我赶紧拨通了成的手机,可是不管怎么拨,就是无人应答,我又不知道他家的住址,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晚上刚回到家,突然接到了S打来的电话,“Y,出事了,刚才我看新闻说,有名男子在世纪花园小区的一栋18层住宅楼上跳楼自杀,死者已经血肉模糊,无法辨认,警方在他的口袋里找了相关证,好像是跟你同一个公司的,你们公司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你说的可当真?等我下,我赶紧看下新闻!”我慌慌张张的打开了电脑,看到那则新闻后,才知道自己之前不经意的担忧竟然变成了现实!成跳楼自杀了!也许是迫于当今社会的压力,也许是出于对自己的无奈,总之,这半年来的遭遇已经完全击溃了他的自信心,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最终让成选择了放弃。“Y,怎么了?找到那则新闻没?”“啊,哦,不好意思,我看到了,他是我的同事,下午刚被辞退。”“唉,真是可惜了,既然是你认识的人,我想我们还是去现场看看吧。”“恩,好,等下我就去你家找你。”不久,和S碰头后,他还是不由的叹息道:“看新闻上说,他和我们岁数也差不多,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就这样选择了轻生,的确太可惜了!想想他的父母,又有多么心痛啊!”“不,S,成跟我说过,两年前,他的双亲便去世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了无牵挂也促使他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吧。”“可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对,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两年了,这样的打击对一个像我们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自然是不小。可这两年里,他都一直挺了过来,怎么现在因为被公司辞退了,就突然想不开了呢?”“也不光是单纯被辞退了吧,他一直过的很压抑。”随后,我便把成在公司里的情况告诉了S。听完我的介绍后,S便一直皱着眉头,我知道他又发现了奇怪的地方了,便不由的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也觉得一个人能在半年内持续倒霉很奇怪?”“恩,按道理来说,每个人都会有倒霉的时候,可是像成这样半年来一直背运的,还的确是少见。我还是觉得,这里面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一时又想不起来。”“照你这么说起来的话,我好像也有感。唉,算了,我们还是赶紧去现场看看吧!”我们很快便赶到了世纪花园小区,这里的住户大多是因为没有买房,而选择长期租住的,其中更是以像我和成这样刚工作不久的学校毕业生居多。我们到达时,警方已经撤走了,现场也刚刚撤销了封锁,成的尸体也已经被运走了,周围围观的居民也渐渐散开了。看到地上用粉笔画着一个人形的轮廓,附近还有许多血迹,我知道这里就是成从楼顶摔下来的位置了。S见状,小心翼翼的趴在地上,十分仔细的观察着这个人形的轮廓,并不时的在地上摸了摸。我看他的样子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东西,可又不知道他准备找什么,便忍不住向他问道:“S,你在找什么呢?”可他并没有回答我的话,依然沿着地上的轮廓慢慢的观察着。我知道这是S开始高度认真的时候,也许真如他所说的样,成的那些倒霉事中间隐藏着某些东西也说不定,我不愿再打搅S了,便跟在他旁边,看有什么能帮上忙的。过了一会,S似乎找到了什么,因为,我看见他的嘴角微微向上弯了一下。“Y,我总算发现,之前一直觉得不对劲的原因了,看来,还真跟我想的一样,这里面果然有蹊跷!”“那这么说,成的死是另有原因了?”“不,成的自杀,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那你说是什么地方有问题?”“来,Y,你仔细的看这里!”说完,S便用手指向了地上那个人形轮廓的颈部,我顺着看过去,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S,你是说在脖子这里吗?好像没有什么啊!”“恩,现在天色暗了,不容易看清楚,你用手摸摸看,就在这里!”我朝着S指的地方伸手一摸,发现在颈部的位置似乎有一个很小的坑,难道S说的就是这个?“好像是有个小坑,可是这里本来地面就不好,出现这样的坑坑洼洼也不足为奇啊!”“你说的没错,可是这个小坑出现在了颈部的位置那就对了,你也可以看看周围有没有其他的小坑,都摸摸,看有什么区别。”我赶紧在周围找了找,很快便发现了几个其他的小坑,用手摸了摸,才发现,这些其他的小坑都比颈部的这个小坑要略微浅一点点,并且也没有这个小坑摸起来光滑。“S,摸起来是有区别,颈部的这个小坑要稍微深一些,也要光滑一些。”“正是这样,我们已经找到想要找的东西了。”“好了,S,我求你别再卖关子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这是有人动的手脚,有人对成下了咒!这种咒比较少见,我也是以前听一个朋友讲起过,这种咒叫做‘钉咒’,施咒者必须要同希望下咒的对象接触时间达到一小时以上,才能达到施咒的条件,之后施咒者通过对类似人偶之类的载体进行下咒,导致中咒者的后颈部长出一颗螺丝钉,中咒者此后大部分时间内便会如同机器人一样,按照施咒者的意愿来进行日常的生活。”“这不对啊!我跟成在一起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他的后颈部什么都没有啊!如果真的是后颈部长出了螺丝钉的话,那很多人都会注意到吧?”“这正是‘钉咒’厉害的地方!只要下咒成功后,后颈部的螺丝钉很快便会融入中咒者的体内,不光其他人看不出来,就连中咒者本人也不会有任何异常的感觉。但是,‘钉咒’的控制能力并不是很强,它只能够部分抑制中咒者的立思维能力,一旦遇上极其有主见的人,‘钉咒’的控制能力便会失效。而当中咒者背离施咒者的意愿时,‘钉咒’便会随之产生强烈的诅咒,不光导致中咒者诸事不顺,还可能使其心里觉得异常的压抑,除非中咒者重新按照施咒者的意愿来进行活动,否则‘钉咒’所带来的诅咒效果是不会消散的。很多中咒者都会承受不了这样遥遥无期的苦闷,最后选择了自杀,而只要中咒者死亡,后颈部的螺丝钉便会从其体内脱离出来,最后被地面吸收掉,只留下一个螺丝钉大小的小坑,‘钉咒’的效果也会随着中咒者的死亡而自动消除。如此的手段,几乎天衣无缝,我想,成肯定就是中了‘钉咒’才不得不选择自杀的!“没想到居然有人对成了如此狠毒的咒!原本以为成只是这段时间比较倒霉,可万万没想到是‘钉咒’的缘故!”“现在看来,施咒者肯定是想控制住成,好让成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图来做事,可是他没想到成的独立观念很强,‘钉咒’并不能完全控制住他,于是,这半年来,成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到处碰钉子。”“对了,我想起来了,成说自从他离开了‘金色大地’房地产公司后,这半年来一直过的很不顺利,看来,成肯定是在‘金土地’上班的时候,被人施了‘钉咒’的!”“恩,如此一来,所有的倒霉事也就合情合理了,我想,施咒者应该就是成在‘金色大地’的上司。”“我想也是这样,既然锁定了目标,接下来,我们要想办法把这个施咒者给找出来。因为我之前听成说,‘金色大地’里面其他的员工都是在埋头干上司交待下来的工作,照这么来看的话,很可能那些员工也都被施了‘钉咒’了!”“如果真的如成所说,那应该是不会错了,可惜的是,目前还没有办法能够破除‘钉咒’的效果。”“那这么说的话,一旦中了‘钉咒’要么成为机器人,要么就只能永远活在诅咒中了?只有像成这样选择了自杀,才能破除‘钉咒’的效果吗?”“Y,我很理解你此时的心情,可是目前的情况的确就是这样。不过,我想试试,因为大部分诅咒都是和施咒者有着密切联系的,施咒者也许会知道破解的方法,我们想办法从这里入手。”虽然我觉得S的做法无异于与虎谋皮,可是眼下也找不到其他的办法,看着成就这样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要让我就此沉默下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哪怕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和S也都要去试试!我本想第二天就去‘金色大地’的,可是S执意要推迟两天再去,我看到他那么坚持,知道这是有原因的,便答应了S。到了约定好的那天,我同S见面后,便来到了‘金色大地’房地产公司。走近一看,整座‘金色大地’的大厦显得气派非凡,果然是全市闻名的大企业!可是,我和S全然顾不得欣赏‘金色大地’的装修格调,直接来到了接待处。当我们到达接待处时,一位身着旗袍的迎宾小姐对我们微笑道:“两位先生可是为了昨天发生在世纪花园小区的事情而来?”我和S顿时一愣,没想到我们今天的来访竟然都已经被这个幕后的施咒者提前知道了!不过,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其他选择的余地了,姑且看看这家伙到底在打什么算盘!“两位贵客请跟我来,我们经理正在恭候二位的大驾。”到我们点头示意后,迎宾小姐便把我们带到了一间会议室,推开门进去后,发现里面已经坐着一个五短身材的胖子了,他的身边站着两个保镖模样的壮汉,想必这个胖子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了。“哈哈,二位请坐,不要客气,来来,晓红,赶紧给他们沏茶。”领我们进来的那位旗袍小姐听到胖子的话,很快就退了出去,不一会功夫便端上来两杯冒着热气的茶。我和S还是搞不懂这个胖子到底想干嘛,自然也不会蠢到喝他送上来的茶。“两位不用拘束了,放心吧!茶水里是没有毒的,我们现在可是在法制社会里,毒死人可是要被枪毙的,所以你们尽管放心的喝吧!哈哈!”看到眼前这个胖子得意的神情,真是让人怒火中烧,可是眼下这种情况,还是要冷静的观察周围的情况才行。S端起了茶杯,了一口,然后向这个胖子问道:“想必您应该就是成以前在‘金色大地’的上司了?”“恩,没错,年轻人果然好眼力,不愧是能看穿‘钉咒’的人啊!哈哈!你们就叫我庄总吧!”想不到这家伙完全不加掩饰,一下就挑明了‘钉咒’,看来,我们也只好开门见山了。“庄总,你应该知道我们今天来的用意,成昨天已经因为‘钉咒’的原因而跳楼自杀了,我们不想让更多人受到这种恶毒的诅咒,请您还是赶紧把所施的‘钉咒’给解除掉吧!”“哈哈哈哈!年轻人果然血气方刚,好!我就喜欢这种直爽!不过,我想问问你们,为什么要解除‘钉咒’呢?”“这当然是为了这里的员工能够更好的工作,更好的生活啊!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不是没有大脑的机器人,他们是需要独立思考的!”“恩,好好,说的好!小伙子,你先不要急,这样,你们先跟着我去看看这里的工作情况吧!”说完,胖子便起身朝门外走去,他身旁的两个保镖也走到我们跟前,作了个手势,说了声“请”。看样子,现在是由不得我们了,我和S只好跟在胖子身后,一起走出了会议室。我们一边来回走着,一边观察着四周的情况,公司里的员工看见领导来访,也都纷纷对我们点头表示敬意。“你们看看,整个公司的工作情况怎么样?是不是井井有条啊?”我们转了一圈,发现也的确如同胖子所说,整个‘金色大地’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工作,每个员工都在紧张的处理着自己手上的工作,这样看起来,的确比我现在的公司有秩序的多,开小差混点的现象在这里完全看不到。“庄总,这里的员工都被您施了‘钉咒’的吗?”“没错,我相信你们都已经看到这里的工作情况了,整个公司现在就像一部机器一样,每个环节都在正常的运行着。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对他们施‘钉咒’吗?想必你们一定听过一句话,那就是说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上都是一颗螺丝钉,我只要所有的员工全部成为螺丝钉,完全按照我的计划来开展工作,那就能把每个员工的能量发挥到最大!在这里,我只需要他们是机器人,所有的计划都由我来制订,这样会少走很多弯路,也不会再有争论和分歧!这几年来,公司的业绩已经越做越好,这些难道不都是螺丝钉的功劳吗?”“庄总!虽然我承认你的公司做的很有起色,在K市也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可是,我无法赞成你这样强行控制员工的做法!他们也是需要独立思考的!现在的‘金色大地’虽然工作的井井有条,是这样下去,整个公司将会失去创新思维的能力!”“不,不,只需要我有创新思维的能力就足够了,每个员工就只应该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我会把每颗螺丝钉放到最适合的地方就可以了。年轻人,我十分欣赏你们,因为一般人是无法查出‘钉咒’的存在的,而你们却能一直追查到我这里,现在懂得这方面的人已经不多了,我看你们是可塑之才,才希望把‘钉咒’传给你们,好让你们继承下去。这样,用不了几年以后,你们也将会拥有一家像‘金色大地’一样成功的公司,你们也将成为这个社会的人上人!”没想到这个胖子居然还想策反我和S,此时,我不由想起了刚才我看到那些和机器人一样在工作的员工,想起了成在地上留下的斑斑血迹,我断然拒绝了他:“谢谢庄总的好意,我们并没有这样的打算,因为这样的公司就算再成功,那也不是依靠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奋斗所取得的,所有人的独立意识全部被你扼杀了,而当你控制不了他们时,你就会像害死成一样害死他们!”“哎呀,哎呀,不要激动啊,我想这里还是有些误会的,我一直都希望成在离开‘金色大地’后,遭遇种种的不如意后还是能够重新回到我的公司,继续为我所用,可是,没想到,他承受不了那样的压力,居然选择了自杀,唉!实在是太可惜了啊!”“住口!成之所以会这样,全是因为你对施了‘钉咒’的缘故!你永远都体会不到,当一个人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成为被人操控的机器人的感受!成正是因为害怕变成这样,才毅然离开了‘金色大地’!”“,你们这两个不识好歹的家伙,亏我还一直想抬举你们,看来之前所说的全是废话了,你们难道就不怕变成我的机器人吗?”糟了!一时激动,居然忘了这一点,没想到这一下把胖子给激怒了,要是他对我和S施‘钉咒’的话,那可如何是好?可是S似乎没有一点担心的样子,他依然保持着平静的语气,对胖子说道:“庄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一次‘钉咒’的效果被破除后的第三天可是施咒者最虚弱的时候,如果想在这天施咒的话,施咒者自己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想必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吧另外,我们也不是你公司的员工,想在其他的日子施咒,你也没有这个机会,因为其他的时候,我们根本不可能再同你有一小时以上的接触时间。”我一想,今天正好是成自杀后,即是成身上的‘钉咒’自动破除后的第三天,原来S特意挑在今天来‘金色大地’的原因正在于此!“唔,没想到连这些都被你知道了,不过,虽然我治不了你们,可你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啊!难道你们能去法院告我吗?哈哈哈哈!你们就等着看吧,整个‘金色大地’在我的操控下将会发展的越来越好,现在是全国50强,以后将会是全球前5强!到了那一天,我也不会再是区区的公司总经理了,董事长的位置也迟早是我的!其实,现在整个公司也都已经是由我在负责的了,董事长不过是名义上的挂牌罢了!不过,我是不会只满足于做多尔衮的,总有一天,全球前5强之一的‘金色大地’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将会是我庄某人!保镖!送客!”话音刚落,他身旁的两个壮汉立马朝我们走来,容不得我们分说,便强行把我和S拖出了公司。就这样被赶了出来,我十分不甘心,S看到我仍然十分激动,便对我劝道:“Y,没有办法,我们以后也不可能再来‘金色大地’了,因为只有在今天,他才无法对我们施‘钉咒’。我知道你的心里难受,可是遇到这样的事情,法律也无法制裁他。还是想开点吧,至少我们已经尽力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此时此刻,只能深深的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无助。我抬起头,看了看天,很希望能在天上寻找到一双眼睛,可遗憾的是,我找不到。之后的几天,我一直很消沉,每天故意工作到很晚,希望用疲惫来麻痹自己。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一个星期,我接到了S发来的一条短信,上面要我赶紧去他家。我不知道是不是又出什么事了,急忙赶到了S家。“S,你搞什么啊?慌慌张张的就叫我过来,也不说清楚是什么事!”“我知道这几天一直很难受,整天跟行尸走肉一样,要是让你自己看,估计你也会忘记,所以就只能叫你过来看了。”“到底是什么啊?我还要回去睡觉呢!”“就是这个,你来看,是今天网上的新闻。”我走了过去,低下头一看,网页上方赫然写着几个大字“‘金色大地’公司总经理跳楼自杀”!不会吧?难道是那个姓庄的胖子?我赶紧仔细阅读起下面的正文部分。看完后,才知道果然是那个胖子,这我还真是搞不明白了,“S,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施‘钉咒’的胖子也会自杀?”“别急,你再看看这个。”说完,S点开了一张图片,我一看,是尸体的现场图片。随后,S用绘图工具把尸体颈部放大,我再一看,突然发现由于尸体的头部是朝右边侧歪着的,后颈部附近的地面上,隐约可以看到一个螺丝钉大小的小坑!“不会吧?这里怎么会有和成当时一样的小坑呢”“恩,这的确是‘钉咒’留下的痕迹,我刚开始看到这张图片,也是觉得似乎地面上有坑坑洼洼的,当时我也没多想,可当我把图片放大后,便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个小坑和当时成留在地面上的一模一样。”“这么说,原来那个胖子也是被人施了‘钉咒’了?”“现在看来,应该没错,没想到他原来也是一直被人所操纵了,真是可悲啊!本来自己做为一个被别人所操纵的机器人时,他很好的完成了所有的工作。可是,当‘金色大地’的名气越来越响时,他内心的对权利的欲望之火也被点燃了,他甚至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将董事长取而代之,这可就超出了施咒者的控制范围了。于是,施在他身上的‘钉咒’就开始产生了诅咒,像他这样的人,之前应该是一直顺风顺水的,一旦周围的情况开始变得不利,他便根本无法在这样的逆境中生存,所以他选择自杀就要比成快多了。”“唉,这也真是个绝妙的讽刺啊,本来一心想控制公司员工的,却不知道其实自己已经被人给控制了,之前他一直把‘金色大地’打理的很好,可他完全不知道,这只不过是按照别人给他写好的剧本来演罢了。”“对了,Y,另外我还听说,原来‘金色大地’的大部分股份都是掌握在国外一家公司的手里的。”没想到,‘金色大地’原来是被国外的一家公司所把控的。可这样一来,给成施‘钉咒’的是那个胖子,但是,给胖子施‘钉咒’的又会是谁呢?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
花咒花影落,花倚梦,花语轻声与谁问,心绪牵绊,缘字怎生论,一曲花咒探情深。畅夕暮醉清风天边月如弓,湖心谁泛舟轻弄,隔窗棂看灯影烛火摇曳跳动,看不清你的笑容,幽夜风鸣,闪烁流萤,暮色凝,奏晚钟,隔岸望你清浊饮梦,於此心愿,莫能扑空,我下花咒织梦三千,只为换你的情动,点点落英缤纷看遍梦几重,烛影摇红清月如旧,心弦颤动与谁同,看你把酒对月邀歌,我敬一盅,烟雨季远山悠然独醉朦胧,层林尽染你墨中,遥望你飞白架桥似雨后的虹,松墨淡晕盘青龙,风雨浩然飘落纸中,弄蒹葭,心意重,去年食寒,纵蓉花一梦,心相待,孰能相逢,我下花咒降雨连绵,只为换你的凝眸,浅浅薄雨收寒探兰心懵懂,雨打入梦溅起涟漪,心潮藏千重万种,看你挥墨幻雨成画,我袖舞长虹。我下花咒降雨连绵,只为换你的凝眸,浅浅薄雨收寒探兰心懵懂,雨打入梦溅起涟漪,心潮藏千重万种,看你挥墨幻雨成画,我袖舞长虹。我下花咒风系相思,只为换与你相守,飒飒风声千里烟波越苍穹,长空响奏一曲歌罢,心意萌动谁猜中,看你风中浅笑,我愿与你相拥,我下花咒风系相思,只为换与你相守,飒飒风声千里烟波越苍穹,长空响奏一曲歌罢,心意萌动谁猜中,看你风中浅笑,我愿与你相拥。六年级:黎明450字 六年级 散文
-
摆脱魔咒暑假终于来了,又可以像一只欢脱的野马一样玩耍了,心中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激动。可是“每逢佳节胖三斤”魔咒肯定又要缠上我了。不行,我要运动!先给自己定个小目标——5:45起床。大清早,我的闹铃准时叫了起来,我本能地抬手把它关掉,继续倒头大睡。十分钟后,它又响起干巴巴的调子,平常悠扬动听的乐曲,现在仿佛能刺穿耳膜。可我又不想和那个可恶的魔咒纠缠。终于,它把我从床的怀抱中拽了出来。闭着眼,拖着步子挪到洗手间,洗脸、刷牙。这时我才慢慢地清醒起来。抬头一看,老天,都六点一刻啦。赶忙抱起足球,撒腿跑下楼,蹬上上车子,往体育公园赶。在路上,微风徐徐吹来,一清早的睡意一吹即散,一身轻松。原来,早上起来运动也是无比惬意的一件事。远远望去,球场上已经有了几个跑动的身影。停下车,奔向球场。叫上几个不相识的人来场球赛,配合却十分默契。传球、停球、带球过人、打门动作一气呵成,守门员的扑救也让我们鼓掌叫好。对面也不甘示弱,守门员开大脚,传给前锋,我回头一看,我方因为踢的太兴奋了,都跑到对方的半场了,让对方钻了空子,我急忙回防,可我逼毕竟跑不过一个大人,眼看着球要进了,我方守门员也睁大了眼,紧盯着来势汹汹的对方前锋,我惊叫一声,感觉肯定要进了,就在我以为要丢一球时,对方前锋竟因为没停好球,足球自己滚出了底线。看着他失落的表情,我心中自是紧张又欣喜。原来,在清早运动运动是多畅快的一件事。回到家中,冲个澡,一身轻松,让整个一天都充满着活力。我也不会再被那个魔咒缠身了吧。600字 六年级
-
千年恶咒“你好啊,迈克!”,骑士发话了,“欢迎来到幻影魔幻世界!”迈克惊得说不出话来。这时,骑士转过身来,迈克看清了他的脸,他的神情是那么的从容,可以看出他拥有着非凡的勇气和惊人的力量。迈克被他的气势震撼了,胆子也大了起来。“你是说我来到了你所说的幻影魔幻世界?”迈克问。“是的,这里就是幻影魔幻世界,与你们的世界是完全的两个世界,在这里所有的人都会使用魔法,你们世界里所有的事,我们都可以用魔法作到。”“那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因为尼古拉斯伯爵就要卷土重来了!”“尼古拉斯伯爵是谁?”“两千年前幻影魔幻世界最邪恶的巫师,他懂得所有恶咒和黑魔法,他曾经企图统治幻影魔幻世界和你们的世界。“但是他由于作恶多端,遭到了诅咒,被封印在一个紫黑色水晶球内。咒语的内容是这样的:每过一千年,尼古拉斯伯爵就将突破诅咒,卷土重来。那时,紫黑色水晶球被一个人打破,而那个打破水晶球的人就是拯救幻影魔幻世界的圣光骑士,将由他来击败尼古拉斯伯爵。”“难道我就是圣光骑士?”“不错,而且我一千年前也是一个圣光骑士,那时我击败了尼古拉斯伯爵。但是尼古拉斯伯爵已经今非夕比,他不再孤军奋战,他多了他的追随者——屠斯黑武士。”迈克说:“可是我不想当英雄,也不想去面对什么屠斯黑武士和尼古拉斯伯爵,我只想回到我的世界去!”不料那骑士拿长矛对准了迈克,吼道:“如果你不能战胜尼古拉斯伯爵,你的世界也会完蛋,你也在为全人类而战!你的亲人,你的朋友都在等待你去拯救!!!你听懂了吗!!!”迈克吓得大气也不敢出,骑士放下长矛。迈克说:“好吧,我答应你。可是我如何去战胜尼古拉斯伯爵呢?”“你跟我来。”迈克跟着骑士来到了大殿里的一口井旁,突然,骑士把迈克猛地把迈克推下井去。迈克大叫大喊,就这样,迈克“扑嗵”一声掉进了刺骨的水中,一直下沉,下沉……6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
血火瑰丽的颜色,绚烂带着楚歌,望眼万年沧桑,看尽繁星闪烁,海枯石烂,一览江山,目睹了万里江河,寂静的夜,孤独的你,兀自吟唱什么?冷血的心是否倾唱着祷歌,默默燃烧的烽火,开启杀杀缪的时刻,热血溅如你的心窝,浑浑的灼热,点燃了你眸中熊熊烈火,嘶吼的吟泣,你坚如馨石的心,是否摇动过?被泪侵湿的血裳,勾勒你跳动的脉搏,生死离歌,牵肠挂肚,你可曾懂过?血火,残忍的你,究竟撰写了什么?孤寂的世界又带给了你什么?没有悲伤的你,可否在乎过?血火,你是否悔过?六年级:张雨晴200字 六年级 诗歌
-
魔咒魔咒晚上,凉风习习吹动窗外树叶沙沙的响。我飞快地拱如被窝儿,慢慢的进入梦乡……。仿佛是一个晴朗的早晨,背起书包乐呵呵地走在上学的路上。走着走着感觉越走越轻快。慢慢飞起来了,越飞越远,越飞越高。迎面走来一个弯驼背的老爷爷,手上杵着一根破竹竿的拐杖。“小妹妹,帮帮我把。我走不动了,送我回家吧”老爷爷恳求地对我说。我点点头毫不犹豫地扶起他一起飞向他指使的方向。一瞬间老爷爷又说:“到了,谢谢你!”。“不用谢!”我一边回答同时落在地上。老爷爷微笑着把拐杖交给我,当我接过来时,老爷爷却不见了,我把拐杖仔细的看了看,上面隐隐约约刻着:“嘟啦希哩!”这几个字。看着看着我自言自语道:难道这是个魔杖,上面刻的是魔仗咒语。那我不就成了梦寐以求的小魔女了吗。就在这时,几个大孩子正围着一个小弟弟要钱,我心里默默念道;“我有魔杖不怕他们”于是,我挥了挥魔杖,念起了咒语:“嘟啦希哩!请惩罚他们吧”。话音刚落几个大孩子一下散开,小弟弟得救了。几个大孩子回到家里还被妈妈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他们再也不欺负小同学了。我拿着魔杖边走边想,它还能做什么呢?我要妈妈给买世界上最漂亮的芭比娃娃,奶奶给我买大桶的鸡块。边吃鸡快边玩芭比,至于作业也请它代劳了。正想得开心时老爷爷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用严肃的目光看着说:“魔法是用来帮助勤劳、勇敢、刻苦学习和需要帮助的人。它不会为贪吃、好玩、想偷懒的孩子做任何事。要想得到真正的魔法就必须努力学习,处处想到如何帮助别人”。说完后老爷爷一转眼又不见了,手上的破竹竿变成一个圆筒形的蛋卷。我一口气把它吃了,又点苦但更多的是甜。直到第二天早晨奶奶叫我起床上学时,嘴里还留有一点儿甜丝丝的味道。从此我记下了一句新的咒语:“勤劳、勇敢、刻苦学习、帮助别人”。650字 五年级 叙事
-
咒文(序幕)静,ILOVE YOU!静,你是无价的!静,你是我的!静,我选择你!静,你就是我的心!她叫田静,是个拥有着世上最娇的声音的女生,喜欢她的男生可以排一个加强营,所有人都说她的声音虚伪,她不在意,她---并不快乐!"明天我就要回贵港了,回来时我给你带条紫色围巾,我会想你。”在上火车前,他跟一个泪眼朦胧的女生交代了一些话,去贵港了……女孩哭了:"你真的记得带紫色围巾回来么,我会等你.”这所有的场景全让后面一个黑影看在了眼里。.啪啦啪啦,星期一来了,女孩在门口等待着男孩的到来。来了!他来了!井边然来了,他回来了,女孩之前还在担心男孩会不会回来,可是他手上空空如也,女孩哭了;明明说好的,紫色围巾呢,过分,真的好过分!她为什么又哭了?男孩不知所措,他作错了什么?男孩似乎知道了原因,急忙解释;"贵港连个菜市厂都没有,要我去哪买围巾?”女孩点点头井边然手里摆弄着一个娃娃,一个可爱的女晴天娃娃,好幼稚…静在这边不住的笑了起来,他无奈;"川雅,帮我把这个娃娃给静。”川雅答应了:"田静,这娃娃可不可爱啊?”田静笑着说:"丑死了,够幼稚的。”"这可是井边然送给你的哦。”川雅故作神秘,"啊,是边然?哇,好可爱的娃娃哦。”无语ING…。上面有一行字;你为什么那么爱哭?送给你个晴天娃娃,希望你多笑点,这是我在火车上买的。”女孩很喜欢井边然从她的娃娃,一直不肯让娃娃离开手……。女孩,你确定你喜欢的是井边然么?500字 高三 叙事
-
血处理好一切,我坐回桌前。在我打算用纸巾抹去血迹的瞬间,我停住了,改变了主意,注视着那两颗轻凝在纸上的血珠。血抹落下的地方没有写字,洁白干净,更衬托出血的鲜红。那红,是任何颜料都无法调染出的红。那红,是纯洁的红,生命之红,那红,似乎有股巨大的力量,能紧紧地吸引住人。那红,高深莫测,神圣无比。我注视着这两颗生命之珠,目光似乎被什么吸引住了,久久不愿离开,竭力想看透里面所有的东西。高深莫测的血啊。我无法摸透大自然的血赋予的含义。有生命在血里涌动,翻腾。是生命,鲜活,无法抗拒。想起战争电影中总有血淋淋的场面。当两个军队互相开枪,当我们看到一个个军人接连倒下时,我们往往仅是注意着主人公的军队或主人公的情况,而忽视了那一个个倒下的生命。有人说:“是电影而已!”可是仅是电影,你为什么如此在意主人公?因为他是故事的中心,是不是?当你看到一位去世的老人被送去火化时,你会不会哭?相信你不会,因为他,(她)与你无关。当电影的主人公浑身是血,就要被抓走或杀死时,我们都会在心中不由自主地默念着:一点血而已!接下来要的是命!走!动起来别光顾着喘气啊!可当你就这样默默地视着一滴血时,你再没有力量对与自己无关的生命蔑视,对与自已无关的鲜血漠视!血的力量!血!鲜血是生命的载体,血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身体里奔涌,可又有多少人曾这样认真地凝神于一滴血——生命之源?500字 五年级 叙事
-
千年恶咒“祝你生日快乐,迈克!”今天是迈克的12岁生日,许多朋友都赶来参加他的生日派对。“谢谢。”迈克有气无力地说。本来过生日应该高高兴兴的,为何迈克闷闷不乐呢?这就是迈克一直想不通的事:自己的生日竟会在这样一个糟糕的日子——4月1日愚人节。以至于每次生日派对上,他那些朋友们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捉弄他。这一次也不例外。当他迫不及待地打开他的朋友史蒂芬送他的生日礼物时,他发现礼物竟然是一个带弹簧的拳击手套!已经来不及躲了,迈克的脸被拳击手套暴揍了一顿!史蒂芬幸灾乐祸地尖叫道:“看,迈克的脸像一个糟糕透顶的烂桃子!!!”其他人都爆笑不止。迈克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脸气得通红……令迈克心情沮丧的生日派对结束后,便一个一个打开刚才没来得及打开的礼物:杰克·威廉姆斯送的是一个恶心的鼻涕虫玩具,大卫送的是一个血淋淋的仿真头颅……“这些东西可吓不着我。”迈克想。至于那个让他受了一肚子气的拳击手套,已经被他一脚踢到垃圾桶里去了。这时迈克注意到了最后一个礼物。迈克十分疑惑:一共只有8个朋友来参加,除去史蒂芬的礼物,他已经打开了7个,照说已经全部打开完了,怎么会还有呢?迈克想:“也许是某个粗心的邮递员送错了包裹吧,不管怎么说,先打开看看。”迈克打开了包裹。“哦!!!”包裹里装的竟然是——一个闪烁着暗黑色光芒的水晶球!!!从此,迈克的噩梦开始了……未完待续500字 五年级 叙事
-
血奶当年唐山大地震,有一位年轻的母亲正在一边织毛衣,一边用脚踩着摇篮逗她仅五个月的宝贝女儿。 天崩地裂的一刹那,母女一起坠入黑暗无边的废墟,所幸的是母女俩都完好无损,惊吓后的孩子在母亲怀里睡着了,醒来后啼哭不止。母亲知道她是饿了,忙开怀喂奶。一天一夜后滴水未进的母亲奶水枯竭,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弱,绝望的母亲这是触摸到毛衣针,心里猛地一动,用贸易真刺破手指,塞进孩子嘴里。一周之后,人们发现了母女,孩子一息尚存,小嘴仍吮着母亲的手指头,母亲气绝。人们惊奇的发现,母亲的个个手指头都有一个小破洞,脸色像雪一样洁白。250字 二年级 叙事
-
玫瑰咒这个国家有一个特别爱花的皇后,皇宫的花园里到处郁郁葱葱,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儿。有郁金香、夜来香、迷迭香、百合花、菊花、蔷薇………宫庭里光是负责栽花、爱管、浇水的花仆就有十来个。国王和皇后膝有一个膝下有一个样貌英俊,气度潇洒的王子名叫非尔德,因为只有这么一个王子,所以国王和皇后格外地疼爱他。这天皇后坐在花园的凉亭中欣赏花,陶醉于它们带来的芬芳。这时非尔德王子殿下也来到了花园,见到了凉亭中的皇后“母亲,您又在此赏花了。”“是啊,非尔德,你看这园中的花儿美不美?我想全国所有美丽的品种我这花园中都有,而且还是最美的,是不是?”“对,皇宫里的花儿是最美丽的。特别是这几株刚才从外地呈贡的品种更是美艳无比。皇后听了非常高兴“你可真会逗母后开心呀”。这时皇后才注意到儿子一身外出的装扮,一身白色镶嵌着宝石的衣裤,肩上系着一件红色的披风一直拖到腰间“你这是要去打猎吗?孩子”“是的,母后,我特地来给您道别的。”“记得早些回来,多带几个侍丛”“知道了,母后,我的箭法可是一流的,我走了!”说完带着几名侍丛离开了皇宫。非尔德王子殿下带着弓箭、捕兽器和六名侍丛骑着马出发了。他们走过了一个个村庄越过一条条小河来到了一片森林,这片森林他是第一次来。这时,非尔德突然发现了猎物便策鞭追去,受惊吓的动物四处逃窜。非尔德很久没有见过如此多的猎物了,它们显得十分灵敏,他兴奋地回过头对其中一名紧跟在旁的侍卫说“我从这边追,诺姆你带几个人绕到林子的那边堵截,今天我一定要满载而归!”“可是殿下,您一个人行吗?要不要我跟您一起?”“别髁耍∫换嵩诹肿幽峭放雒妗!彼底潘布湎?г诹掷铩非尔德一路追赶,终于用箭射中了那只猎物,他下马拾起“看你还跑,这回可被捉住了吧”他高兴地将猎物放进马背后的口袋中。一阵微风吹过,空气中弥漫着幽幽的清香“咦?那儿来的花香,好像从来没有闻过!”他闭上双眼再次深深地呼吸着空气里的香味“我敢肯定,这种花香就连皇宫里也没有!”非尔德王子殿下深深地被这缕花香吸引着,想要去探一探究竟是什么花有着这样浸人心脾的幽香!他将坐骑拴在一根树上,顺着香气飘散的方向一路找去。渐渐地这种花香越来越清晰,让人闻了觉得心情舒畅,有种莫名的渴望,这时非尔德发现了前面不远处的小石屋。石屋周围种满了一朵朵娇艳的花,每一朵都含苞待放,每一片花瓣都好似一个个美丽舞者的衣裙上的花边,不!比那还美。红的、黄的、白的、粉红的。那红的好似燃烧的火焰、黄的好似纯净的黄金、白的好似冬天刚落下的雪花,粉红的侧像天边醉人的晚霞。每一朵都让人心动,每一刻都散发出阵阵迷人的花香。“太美了!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花儿,比皇宫中的任何花都美!而且满园都是,这是谁种的呢?”非尔德对着石屋大声问“有人吗?这间房子的主人在吗?”可是他问了好几声也没人出来回应。此时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他心想“不如明天再来拜访吧,说不定屋子的主人还有可能是一位美丽的姑娘呢?”可是看着这些美丽的花儿,他真的有些舍不得离去“你们到底是什么花呢?让我都不甘心这样离去!对了!母亲那么爱花,不如我摘下一朵带给母亲瞧瞧,她定会像我这般喜爱它的。”心想着,非尔德伸手去触摸花朵,却不曾想被花茎上的尖刺刺到。他疼得急忙缩回手来,生气地说“没想到这花会有刺!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毒?”这时王子殿下的几位随从也赶来了“殿下,你在这儿呀,我们找了您很久了。”诺姆看到王子安然无恙这才放下心来。“可恶的东西!”他愤愤地用口试图将扎入的刺吸也来。“您怎么了殿下?您的手受伤了吗?”“我被这花上的刺扎到了,怎么也吸不出来。不过,你来看看这些花是不是很美?我刚才正打算摘几朵回去给母后瞧瞧。可恶…….”他生气地跺了下脚。“没关系,我用剑给砍下来不就成了吗?”诺姆说着正要拔出腰间的配剑。“请住手!”远处传来一声急促的请求声。这声音清脆悦耳,好像银铃一般。他们一行人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远处跑来一位披着长发,手提水壶的年青姑娘。她的装扮很朴素,奇怪的是脸上还戴着一层薄纱,只露出一双黑色清澈的双眼。姑娘越跑越近,最后来到非尔德跟前“先生,请您别让您的手下这样做,我会万分感激您的。”王子见姑娘如此着急便命令诺姆停下手中的剑。姑娘向王子行了个礼“谢谢您先生,我代表这些花儿感谢您的仁慈。请您进来坐坐吧,我是这间石屋和花园的主人,为了感谢您的恩情,请进来喝杯水吧。”姑娘望着眼前这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诚心地发出邀请。姑娘的房子很整洁,摆设简单,虽没有什么昂贵的装饰但却很清新、古朴。非尔德和诺姆在房里坐了下来,其实随从则守护在屋外。姑娘从里屋端出茶和水果并来到非尔德的跟前“先生,你的手被刺扎到了吗?刚才那样用嘴吸不出来的,必须用缝衣针才能把刺挑出来。“谢谢你”他感激地回答。姑娘握起他的手轻轻地用针尖慢慢地挑拨着。非尔德看了看窗外那美丽的花忍不住问道“姑娘,你种的这些花叫什么名字啊?真是太美丽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花,而且居然还长着刺。”“先生,这种花叫玫瑰。是我父亲生前从很远的一个国家带来品种。它的颜色很多,香气清新不俗,花朵艳而不娇,带刺就更让它美中更有一股坚强气质。就像一个美丽而性格坚强不屈的人,为了保护自己才长了刺,它是那样高傲然,那样的美丽。”非尔德听了她的这些话后好像了解了许多,也不再为被刺扎到而生气。“还有,它的花瓣和果实还可以用来入药和泡茶和食用,桌上的这些茶就是用它的花瓣来冲泡的,有降曙清肺和美容的功效。”“真的吗?”王子和他的随从都绕有兴趣地品尝起杯中的甘甜“真是好喝啊!”众人发出由衷的赞叹。“好了,刺已经拔出来了。”“谢谢!姑娘你的父亲呢?”“他…….他在一场意外中去世了。”说到这儿姑娘有些伤心,下意识地扶摸了一下面纱下的脸庞,眼中隐隐闪着泪花。“真是遗憾,对不起提起姑娘的伤心事了。”“没关系,我想父亲在天堂过得很快乐。”非尔德换了个话题“我们谈了这么久,还没请教姑娘芳名?”“我,我叫凯思琳”“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非尔德看着她清澈美丽的双眼,听着她银铃般的声音,再看看她脸上遮挂着的白纱,好奇心驱使他想要探知她的秘密。非尔德来到她面前“这儿山青水秀,姑娘一个人不会觉得孤独吗?”“我一个习惯了”她低着头,不敢看他那张英俊的脸。“姑娘为什么带着面纱呢?害怕被人看见自己迷人的面容吗?”她努力地摇摇头“不,不是的,我是因为……..”“我想你一定跟这美丽的玫瑰一样娇艳动人吧。”凯思琳低着头不说话,好像很难过,她抬起头刚想解释什么时,这时非尔德好奇地不能自制,一下子揭去了她的面纱“我想这一定是一张倾国倾城的容貌。——啊!太可怕了!”他的随从诺姆也发出了同样的惊呼。非尔德万万没有想到,这样一双迷人眼睛下居然有着这样可怕的脸庞。她的右脸被火烧过留下了可怕的疤痕,深红色的痕迹一直延伸到下巴。面部的肌肉因为这些疤痕而纠结在一起形成了这张可怕的脸孔。虽然她有着一口洁白的牙齿,但这第一眼的惊吓却让他无法接受。“天哪,太可怕了!真倒人胃口!”她神色惊慌地将面纱重新戴了回去,连声说道“对不起,先生,我在一场意外的火灾中脸部受了伤,才变成这样的。我知道自己很丑,所以才远离城镇,戴着面纱住在这森林之中,陪伴我的只有这些玫瑰花………”“够了!够了!多待一秒我都无法忍受,对着这张脸史会让我做恶梦!你根本不配拥有这些美丽高贵的花,它们应该生长在更美丽的地方!”“诺姆!给我把这些玫瑰全部拔起,我要带走!”“是!”随从遵命回答。“等等!你有什么权利带走我的花?”凯思琳大声问道。非尔德抬高他那傲慢的头大声地说“诺姆,告诉她我有没有这个权利!”“他是——非尔德王子殿下,这个国家的主人!这个国家的所有东西都是他的!你必须遵从。”诺姆站到凯思琳的面前,大声地说。“你是…王子殿下?”她不敢相信地摇着头“求求你,不要这么做!”他咆哮着“你们动作快点!把它们通通带走!我可不想再待在这里。”命令一下,屋外的随从开始拔掉花园里那些美丽的玫瑰。“不要,求求你们仁慈一点,不要碰这些可怜的花。”凯思琳哭喊着乞求他们停止这场残酷的掠夺。可是他们并不理会她的乞求,粗鲁地用匕首挑动土壤,用身上的衣袍包裹着根茎一株株地将花儿拔起。许多花瓣因为他们用力太猛而散落下来,园子里到处都留下他们践踏的痕迹。她再次跑进屋里跪在他的脚下“求求你殿下,请你叫他们停止吧,这些花离开我会死掉的,我发誓!”他用脚推开她“胡说!让它们待在你这个丑女人身边,那才是浪费!我要把它们全部移植到皇宫里去!它们会长得更好更美。你们动作快一点!”“天啊,难道因为我丑,就不配拥有它们吗?我只有它们了,求您发发慈悲吧,殿下!”。看着窗外那些被摧残的花儿,她痛哭流泪。可惜她无力阻止这场残酷的浩劫。“殿下,我们已经全部收集好了,可以回去了!”“好的,我们马上回皇宫!但愿我这辈子也不会再见到你。”说完他们一行人跨上马准备离开石屋。凯思琳站了起来拭干眼泪朝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大声地喊道“我诅咒你非尔德王子殿下:哪怕你拥有高贵的身份和至高无尚的权力!我以这些倔强美丽的玫瑰发誓,我要诅咒你!你会每夜梦见我的哭泣,不得安宁!我要你跪在我面前,为今天的所做所为向我忏悔!”非尔德轻视地回头瞟了她一眼“是吗?那我等着。不过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再遇见你,不会到这该死的树林来。”说完挥动马鞭带着随从消失在林里,只留下扬起的尘土和身后哭泣的柔弱身影。“母后,母后!您瞧我给您带回来什么。”“亲爱的非尔德,你带回来什么呀”他接着母亲来到皇宫的花园“您来看看就知道了。”这时,花仆们正忙着将一株株的玫瑰移种在花圃里。“孩子,这是什么花啊,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呢?真是太美了”皇后拿着一株火红色的玫瑰爱不释手“真香真美,它有名字吗?”“它叫玫瑰,是我去打猎的途中找到的,一个容貌丑陋的女子的屋外种满了这些玫瑰。”他大声地说道,像是在宣示自己不会对刚才所做的事情愧疚半分。“丑陋的女人?这些花是她送给你的?”“不,当然不是,是我叫诺姆他们拔掉移植到皇宫来的。这样美丽的花儿应该长在豪华的宫殿里得让人们的赞美、欣赏,而不是待在那偏僻的树林深处,和那个看了让人心生厌恶的丑女人在一起。”“孩子,你这样做是不对的,快把这花送回去。”“母后,我不可再去那个树林了,也不用怜悯她,她应该感激我们将这些玫瑰带给更多的世人欣赏。”他的语意很坚决。“唉,将来有一天会后悔的。”“母亲,您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反正也弄来了,高兴一点嘛。”再说那个伤心的凯思琳吧。她望着那些散落一地的玫瑰花瓣不停地掉着眼泪,并小心地四处寻找可能幸存的几株玫瑰。令她欣慰的是,后园的几株玫瑰逃过了那场浩劫。她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收拢起来重新种好。这天夜里她久久不能入睡,她想起了非尔德王子殿下,她忘不了他,可更恨他独断霸道的行为,忍不住再次哭泣起来。这时她仿佛听见屋外传来一声声动听温柔的呼唤声,有人在叫着她的名字。她赶紧戴上面纱披着衣裳来到花园,只见眼前站着一位仙子,她浑身散发着玫瑰般的香味,连衣裙边缀着美丽的玫瑰花,连迷人的发髻上也有玫瑰花朵,看上去很美很美。迷人的仙子温柔地对她笑笑“凯思琳,你摘下你的面纱吧。”“啊!你是…..”“我是玫瑰仙子,很感激你这么久以来对我的照料,摘下你的面纱吧。”“可是,我的样子很丑陋。”“那场大火虽然让你变得丑陋,但你的心却仍然是美丽动人的,甚过任何美貌的女子。”玫瑰仙子温柔地鼓励她“相信我,别害怕!”凯思琳勇敢地揭开了遮盖在眼睛下的面纱“对不起,玫瑰仙子,因为我的丑陋使我没能保护好你们,花儿都被别人抢夺去了。”“别说了,我都知道,可以让我吻一下你吗?我真的很感激你凯思琳,可以吗?”仙子走近凯思琳亲切地问道。“真的吗?你愿意亲吻我?”“当然啦,你在我心目中是最美的天使。”说完在凯思琳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顿时,一道金色的光芒掠过凯思琳的脸庞,原先被火毁坏而遗留下来的疤痕宛然全都不见了,变回了凯思琳原来的容貌。这张脸就象粉红色的玫瑰那样美丽动人,又大又清澈的双眸看上去更有生机,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密密地影子;她乌黑飘逸的头发长长的披在肩上,整个人变得迷人极了。玫瑰仙子温柔地笑着说“凯思琳你变了,因为你温柔善良的心灵而变得美丽。你不再是以前那丑陋的脸孔,你有和你纯洁心灵一样美丽的面容。快去看看吧。”凯思琳惊喜地用双手抚摸着自己光滑细腻的皮肤,跑回屋里在镜里子看到了全新的自己“这镜中美丽动人的女子真的是我吗?真不敢相信!”“对,是你凯思琳,镜子里的真的就是你自己。”“谢谢你,仙子,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在你身上下了一个咒语,就像你白天对非尔德的诅咒一样。你美丽的容貌只有别人和你自己才能看见,非尔德则看不见,你要去向他证明,他错了。只有他真心地爱上你美丽的心灵不再介意你丑陋的容貌时,你才会看得见现在的容貌,才能释放心中的愧疚,得到心灵的安宁。”说着,玫瑰仙子拿出一朵金色的玫瑰花蕾,还有一件镶有玫瑰花瓣的衣裙、一条玫瑰做的项链、手链和头饰,然后对凯思琳说“这些是给你的,这朵金色玫瑰花蕾只有配戴在你身上才会开放,它会带给你神奇的力量!当王子殿下真心爱上你时,这个咒语才会消失,你才能永远拥有这副美丽的容貌。祝你好运!凯思琳。”说完这些话,玫瑰仙子便消失了。第二天凯思琳便带上玫瑰仙子送给她的礼物,戴上面纱只身来到首都。再说那个非尔德殿下,他正如凯思琳所预言的那样,每晚都会在梦中见到伤心欲绝的她,心灵受着道德的折磨。这天非尔德在皇宫举办的舞会里认识了邻国的公主爱米莉,她的容貌也算出众,只是非尔德对她没有一点爱慕之意。爱米莉很早以前就想认识非尔德,为了能嫁给英俊的王子当上王妃,将两国紧密地联合起来,国王和王后特地为爱米莉做了许多华丽的衣裳,好在宫廷上吸引王子殿下的注意力。舞会结束后,国王安排非尔德带公主到各处去走走。爱米莉就缠着非尔德带她去观赏花园中新添的玫瑰花。他们来到花圃,却发现这些玫瑰都只是毫无生气地低着头,没有一朵展开花蕾。非尔德生气地质问仆人“怎么会这样?”“殿下,我们尽力了,无论我们怎么照料施肥,这些玫瑰就是不开花。而且我们也不懂它的习性,无法找到正确的栽培方法。”仆人恭敬地回答。“”爱米莉怀疑地问道“殿下,会不会是这些花太丑陋了,不敢在这百花争艳的皇宫中开放呢?”“胡说!你根本没有真正见过这些玫瑰花,我敢打赌,这花是世界上最美的。莫非真如她所预言?这些玫瑰不能离开她?”“她是谁呀,王子殿下,你口里说的那个她是谁?她很美?”“不,她一点也不美,相反她很丑陋,甚至让我看了有些厌恶。不过她的花园里种满了各色各样的玫瑰,真的美极了。”他看了看眼前这些逼近凋零的玫瑰,不由想起她在他离去时说的那些话。“为什么,这些花都不开放呢?非尔德殿下!能告诉我原因吗?”非尔德唉了口气将发生的一切告诉了爱米莉。“原来如此!”“你说我是不是太过份了一点?”“殿下,这也不能怪你,谁叫她太丑陋了呢?”她边说边暗自欢喜,自己的容貌可是称得上是美艳动人了,没有人能更她相比“不如,在全国招募一个懂得栽培玫瑰的花将如何?我想信总有人会知道一些这种花的习性喜好什么的。”爱米莉觉得自己不仅美丽而且聪明,她相信没有能比她更适合做非尔德的王妃的人选了。次日,宫廷颁布了一条全国告示,凡是有能者让皇宫里的玫瑰重新开放的人,将会获得无尽的财富。另外,凯思琳来到首都,她穿戴上玫瑰仙子送给她的衣裙和首饰频频地参加了贵族们举办的舞会。人们完全被凯思琳惊世的容貌吸引着,她抢走了舞会上的所有风采,许多贵族们的年青公子被争先与她共舞,赞美她的容貌。那胸前闪闪发光的金色玫瑰不知羡慕和嫉妒死多少夫人和小姐。一位全城有名的画者也恰好参加了这个舞会,他从未见过这样美丽的女子,于是找来纸笔即刻画下了这位绝代佳人。凯思琳离开舞会后又换回原来的装扮,戴上面纱没有人能认得出她。画师被邀请到皇宫替国王一家人作画,非尔德一眼就看到了画师画板里收藏这一张画像。画像上的女子如此的美丽脱俗,看上一眼就无法忘记。他随即将这位画者打听有关这位神秘女子的消息,非常遗憾没能亲眼见到她本人。但他细心地观察到,这位女子的所穿所戴都跟玫瑰有着密切的联系。画师见王子殿下非常喜爱这幅画像就恭敬地双手奉上,而他自己也换来了许多的财宝。非尔德将画像挂在自己的寝宫,每日每夜地望着她。那晚他再次梦见了凯思琳,他发现他越对画中的佳人着迷,越不能抹去凯思琳印在他脑海的身影。他决心一定要让花圃里的玫瑰重新绽放,于是又一次地发出全国告示,表明全国上下不论男女老幼,只要有人能有办法让玫瑰开花,他会答应这个人所有的条件!城里许多人为了得到这次难得的机会,都纷纷前往宫殿,可是没有一个能成功。“孩子,你有没有想过,去找一找那个女子?”皇后建议道,她也非常心痛这些美丽的花儿就这样日渐枯萎下去。“您说那位凯思琳,我有想过,可是我……”正当他犹豫着要不要去见见那个曾经被他痛斥的凯思琳时,她却被一名护卫领进了皇宫。她揭下了皇宫的告示,表明她能让玫瑰重新绽放。凯思琳戴着面纱万千感慨地望着非尔德,心里不知是高兴还是难过。“太好了!凯思琳你来了,我正犹豫要不要派人去树林找你。这下我可以放心了……”他的心中忽然掠过一丝愧疚,不敢相信她会这样不记前嫌地前来。“你能在下个月皇宫举办王子殿下二十三岁生辰宴会之前,让它们开花吗?”“放心吧,尊敬的皇后、王子殿下,我会尽力地照料玫瑰花的,毕竟我跟它们生活了这么多年,我非常了解它们的喜好。”她恭敬有礼地回答着,看不出一丝埋怨和憎恨。她内行的打理着花圃里的一株株玫瑰,为它们浇水、修枝、施肥。调整它们被阳光照射的位置。奇怪的事情出现了,花圃里的许多玫瑰经她这般细心的照料后似乎慢慢变得有朝气起来。这天非尔德也来到花圃,查看她的进度。“凯思琳,离下个月举办我庆生宴会的日子很近了,你有把握让它们开出美丽的花吗?”凯思琳低着头继续料理着花枝,毫不在意地回答他的话“殿下请放心,我既然能来,就有十足的把握,可是能不能请您不要打扰我的工作。”原来他该非常生气她这样无礼的言语,可是他却没有发怒,反倒安静下来,静静在一旁看着她持弄着这些花草。“嗯,你还没走吗?”她转身意外地发现了他。“你不用管我,我只想在这里看看你是如何打理它们的。”他思考了很久从嘴里挤出一句话“凯思琳,谢谢你肯来,我对我过去对你做的一切我表示遗憾,现在发生的事虽然如你的预言,不过只说对了一半,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好像也跟玫瑰很有缘似的。”凯思琳惊奇地看着他。“哦,我没说清楚,其实我也没有见过她本人,我只见过她的画像。”凯思琳微笑着说“想不到殿下居然会喜欢一个从未见过的人。”她这句话,让他难堪万分“对不起殿下,请恕我的无理!我只是直截了当地说出了心里的想法。”非尔德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好了,我不妨碍你工作。过几天我会再来看看。”他的语气十分温和,不像从前那般厌恶凯思琳,还和她交谈了好一会儿,居然还告诉她他的心事。他回过头看了眼面戴白纱的凯思琳,那双清澈迷人的眼睛和银铃般动听的声音差一点就让他以为她是画中的女子。可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看过她这张有着可怕疤痕的脸。隔日,非尔德王子殿下再次来到花圃查看玫瑰花的修理情况。“您好,殿下!”凯思琳恭敬地行了个礼,继续手中的工作。“它们今天看上去比昨天更有活力对吗?”“是的,殿下。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在你的生辰来临时,它们一定会开出美丽的花朵。”“是真的吗?这都是你的功劳凯思琳。是你用你的勤奋和善良浇灌着它们,它们才能重新复活。”她低着头,用面纱尽量遮住他投来的目光“谢谢,殿下!我只是尽我的职责罢了。”不知从何时起,他不再讨厌跟她说话,甚至期待每天跟她谈心。在他眼中,她是平凡的、甚至是丑陋的。但她却是最真实的,没有丝毫的掩饰和惺惺作态。他认识的所有年青女子当中,许多都是抱着讨好他、一直想做王妃的心态,她们说的尽是动听的话。不能像凯思琳这样平实真切。“能告诉我,你脸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吗?”“在我十六岁那年,一次意外的大火。父亲将正在熟睡中的我抱出来后,准备再去求母亲时。房屋的顶梁掉了下来,他们…….”原来是这样,如果没有被大火留下这难以抹平的疤痕,或许她也会是一个美丽动人的模样。“真遗憾……..”“没什么,我已经习惯了。我一个人过得很快乐,因为有父亲留下的那些玫瑰一直陪伴着我。可是……….”他此时才觉得自己是多么地自私和霸道,心里充满了愧疚“请原谅我,凯思琳!我不该夺走你父亲留下来的玫瑰。”“算了,现在我不也天天看到它们吗?或许,我真的不应该将这些美丽的花隐藏在森林之中,而应该让更多的人欣赏到它!”每当非尔德对着画像中的女子时,令他想到的却是凯思琳那双清澈的眼睛和善良的心灵。他甚至不再觉得她是丑陋的,反而觉得她是高尚坚强而纯洁。他们已经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了。“凯思琳!凯思琳!你在哪儿?”“我在这儿,殿下,玫瑰园这边。”她放下手中的水罐,回头应答。他跑到凯思琳身前,惊喜地发现花圃的玫瑰都打起了花骨朵,很快就会开放。“殿下,您看这园里的玫瑰很快就会开放了,我相信它们绝对会美过这里所有的花儿。”“是啊,和你从前那个石屋前种的一样美丽,凯思琳是你,是你用你那颗纯洁、善良的心去浇灌这些枯萎的玫瑰,是你让它们又重新拥有了新生!谢谢你凯思琳”“这是我应该做的,您忘记了我来这里的职责吗?”“后天就是我二十三岁的生日了,父王和母后将为我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到时你也来参加了吗?”“我!”凯思琳惊奇地望着非尔德眼睛,不敢相信他为何会邀请她“可是,我只是一个下人啊!?”“这有什么关系,我会替你准备一些漂亮的衣裳。”“可是我的脸,恐怕会吓倒宾客。”“这有什么,我允许你戴着面纱出席!没有人会看到你的容貌。”“可是殿下……..就这么说定了!我走了!”非尔德二十三岁生日当天,皇宫的花圃里所有的玫瑰都盛开了,芳香四溢。邻国的王室贵族及这个国家所有有名望的人物都应邀来参加这个生日宴会。他们在经过皇宫花园时,被这些美丽迷人的玫瑰所征服,纷纷称赞着这从未见过的花。“真是太美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迷人芳香的花儿,它的色彩如此的丰富、香气如此的幽雅,真是太令人着迷了。”皇后非常地自豪“是啊,我也非常喜欢它,打算在全国广泛传播玫瑰品种,让更多的人都能种植它。”凯思琳一早就剪了一篮子的新鲜红玫瑰放在非尔德寝宫门外。打算默默离去。不料却在走廊外碰见了他。“凯思琳,你这是要走去哪里?”他发现了凯思琳收拾好了自己的行囊。“殿下,祝您二十三岁生日快乐!这些红玫瑰是送给你做礼物的。我的职责已完成,我想我该离开皇宫回到我自己的天地里去了。”“为什么?!你完成了让玫瑰重新绽放的职责,我可以让父王赏赐你无尽的财富并满足你所有的愿望。这一切还没有开始,你为会么要走呢?”“殿下,我来这里并不是要得到什么,我只是要想让那些玫瑰绽放出娇艳的花朵,让它们获得新生。财富和愿望我不想要,我也用不着。”“可是你答应要参加今晚我的生日宴会。”“我想我这副让人看了害怕和厌恶的面容是不适合参加那么隆重的舞会的。我………”她低下了头,将自己更好地隐藏在白纱下面。“谁说的!”他一下子走到她面前,用手反起她的下鄂“你虽然没有完美的容貌,但我知道你善良纯洁的心已胜过你的外表,它就像钻石那样的闪闪发光。”“非尔德殿下,你…….”王子殿下居然对她说出这些不可思异的话。难道他一点也不介意自己丑陋的脸了吗?”非尔德坚决地说“没有人会厌恶你,我也不允许任何人嫌弃你。凯思琳,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生日宴会!这是我的命令!一会儿我会叫人把参加宴会的礼服送到你的房间,你可不要妄想逃跑。”当晚,随着皇宫大厅灯光通明和欢快音乐的奏响,非尔德王子殿下的二十三岁生日宴会正式开始了。各国的皇室和贵族都带上了自己美丽的女儿一道出席宴会,除了炫耀自己的富有和美丽外,还希望能将自家的女儿嫁给英俊的非尔德做上王妃。那些年青美貌的女子都将自己好好地打扮发一番,希望能更多的吸引住非尔德的目光,这当中也包括了上次来访的爱米莉公主。今晚非尔德一身黑色的礼服让他更显英俊潇洒,风度偏偏的他果然不愧为众多女性心目中最理想的伴侣。“让我们为年青的非尔德二十三岁的生辰共同举杯!祝他万事如意,生日快乐!”“好………”殿内一片欢呼。“奏起最欢快的音乐吧!”伺仪大声地说着。非尔德一直不能开心起来,因为他邀请的凯思琳还没有到来,为他恭贺生日。“孩子,你不高兴么?为什么不去找一位年青漂亮的女子做你的舞伴?”“母亲,我还在等人,等我邀请的一位嘉宾。”非尔德说不出心里的焦急,他害怕凯思琳不来参加他的生日宴会,不知何故,他已经对凯思琳念念不忘了。“嘉宾?是一位女子吗?”皇后好奇地问道,她从来没见过儿子这般在意一个人。或许这位嘉宾是他的意中人吧,她也好奇地好想快一点看到此人。殿堂下面,许多贵族女子都在切切私语,议论着非尔德会邀请她们当中的谁跳舞。因为旦他去邀请了谁,那就表明这个人会是他的意中人,也将会是花国将来的王妃。每一个女子都在忐忑不安地等待着,期望自己是这位幸运的女人。爱米莉满心期待地等待着非尔德的邀请,毕竟他们已经很熟悉了,上次他还陪同她到花园一起观赏过园中的玫瑰。可是今晚的非尔德王子殿下似乎没有打算要邀请什么人。难道这么多的美女当中没有一个是他的所爱?正在大家议纷时,大门外出现了一个身着红色衣裙面戴白纱的妙龄女子。她的面容被白纱摭住了,但那双清澈动人的双眸却如此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她的身姿曼妙,乌黑的秀发被盘暨起来,配搭红色的拖地长裙简直是迷人极了、胸前还别着一朵含苞待放的金色玫瑰。看上去神秘极了、动人极了。只见她缓缓走入殿堂,来到非尔德王子殿下跟前轻轻地行了礼“非尔德王子殿下,祝您生日快乐!”她双手递上了一支火红的玫瑰。“她是谁啊,怎么从来都没见过?居然还带着面纱,会不会是样子丑得见不得人?”“不会吧,就用这个当作生日礼物!”“你懂什么?这才叫做出人意料,出奇制胜啊!”非尔德急忙上着扶起眼前的女子,他知道他要等的人来了,这个人就是凯思琳!“谢谢你能参加我的生日宴会,我还有点担心你不来了呢。”“答应过你,我一定会来。”“这位是?怎么好面熟?”皇后也觉得这个年青女子好熟悉,只是一时又想不起来。“母亲,您也认识的,她是凯思琳,这园中的玫瑰就是她一手培植出来的。”“啊!天哪!”非尔德的这个回答简直让人大跌眼镜!堂堂一国的王子殿下,居然邀请一个女佣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还这么隆重地向自己的母亲介绍。“非尔德,你是怎么了?她不过是我们园中的一个默默无名的花仆。”“不,母亲,请不要这么说她,她不是什么仆人,她只是接旨来帮助我们的种植玫瑰的善良女子。”非尔德第一次这么无礼地顶撞自己的母亲。“你们在说些什么?她是谁?”国王也摸不清头脑,不知道眼前上演的是那一出戏。“亲爱的国王和皇后,我只是一个没有地位没有名望的平民女子,喜得王子殿下的诚意邀请,才特来庆祝殿下生日的。”“是的,母亲,我非常真切地想要邀请凯思琳和我跳这第一支舞!”堂下的许多人都意外地发出议论着“殿下居然邀请一个平民女子来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这可是一大新闻啊?!”“他居然还要邀请她跳舞!还是第一支舞!”“是啊,她有什么好的,长什么模样都看不到,居然受到非尔德如此的礼遇!?”愤愤不平的众女子发出怨气。这下,人们更为她隐藏在白纱后面的真面容感到无比的好奇了。“能揭下你的面纱吗?凯思琳!”皇后直截了当地说道。她真的想看看到底这位平民女子有什么值得自己儿子喜爱的。凯思琳受惊地用手捂住面纱,她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显露出她难看的面容。她知道,虽然玫瑰仙子将她变回了她被大火烧伤前的面容,一张美丽的面容。可是,玫瑰仙子也对她落下了咒语,只要非尔德在场,人们看到的就还是那张令人厌恶的可怕面容,只有当非尔德真心诚决地爱上她,她才有可能永远拥有那张美丽的容貌。她害怕地向后连连退了好几步“这个,我不能……..”非尔德看出了她的惊慌,立即站到她面前“母亲,请允许她戴着面纱吧,我答应过要尊重她的。”“看吧,我猜得没错吧,她一定是丑陋极了才想到要找一片白纱来遮丑的。她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就是最好的证据!”国王似乎听出了些端倪“她为什么不能揭下自己的面俱!她要你尊重她,可她为什么不能尊重尊重我们?难道戴着面纱示人也是对我们的尊重吗?”“这个……..”非尔德无话可说,他遗憾地看着凯思琳,想要征求她的同意。凯思琳害怕得连连摇着头,眼里装满了恐惧和惊慌。她不应该出席这个生日宴会的。她丑陋的模样会吓坏在场的宾客,会让非尔德难堪。会让他对她建立起来的一点点好感消失怠尽。她不能揭开这个面纱!不能!“凯思琳!你愿意吗?”他眼里充满了温柔和关爱,还有一丝丝的心疼。早知道父王和母后还有在场的这么多宾客会给凯思琳带来如此的恐惧,他早就会执意要她参加他的生日宴会了。现在,她一定害怕极了,不过他可以为她向在座的人解释,她的脸是因为一场意外而毁容的,并不是天生的丑陋。她的心灵是纯洁、善良、美丽的。不!我不要!求求您非尔德王子殿下!请您仁慈一点,我不能揭开我的面纱!”“好好好,我不勉强你!我们走!?”堂下一片哗然,非尔德王子居然违抗自己父亲的命令,要带着这位神秘的女子离开这个为自己举办的庆生宴会!“非尔德!非尔德!你怎么了!你给我站住!”皇后试图阻止儿子这个冲动又愚蠢的举动。他牵着凯思琳的手,正欲走步离开大殿时,站在一旁嫉妒得快发狂的爱米莉在他们转身的瞬间,一把扯下了凯思琳的白色面纱!“天啊!”“天哪!太可怕了!”许多在场的人发出了惊天的尖叫,甚至有女人假装地晕倒!凯思琳丑陋的面容一下子清晰地展露在众人的面前。引来一阵哗然!非尔德是怎么了,居然会喜欢这们一个丑陋得令人做恶梦的女人?那张被火毁坏了的脸,让人不敢也不想多看一眼。当然,这张脸也吓坏了皇后跟国王“非尔德!她真的是你邀请来的吗?你居然让这样一个女子参加你的生日宴会?”皇后把脸撇开一边,不想多看一眼那张可怕的脸。凯思琳惊慌地用手蒙住自己受伤的脸,众人的可怕又厌恶的目光仿佛将她剌伤一般“对不起,对不起,!”她急急地弯下身想要去拾掉在地上的面纱。“不!凯思琳,你不必那样,既然他们要看就让他们看个够吧!”“请原谅我,非尔德。我无意让你难堪的,真对不起!”凯思琳伤心的落下泪来。非尔德一把抱住了凯思琳,用手轻轻抬起她的下巴,目光全神贯住地落在她的脸上,没有害怕和厌恶,有的只是疼惜和温柔。“凯思琳不要哭泣!不要害怕。”他用手指轻扶摸着她受伤的脸颊“你的脸还是原来那张脸,可是在我心中,它永远是最美丽的!”他要向在场所有人证明,他对凯思琳这张容颜受损的脸并不感到害怕和厌恶,因为他早又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她。他用情地吻住了她的双唇,那样的投入和陶醉!天哪!非尔德居然亲吻那个丑陋的女人!众人再次哗然!三两个女子再次晕倒。“非尔德!你……”凯思琳万万没想到他会亲吻她,难道他一点也不厌恶害怕她这张可怕难看的脸吗?她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曾有的强烈反应!为什么呢?她无力地被他拥抱着、亲吻着,无法思考。长长的拥吻过后,非尔德抬起她的脸,温柔地说道“虽然你的容貌比不上在场的人,但是你的心灵、你的品德却是这里最高贵的。因为有你,园里的玫瑰花才开得如此动人,因为有你,才让我懂得了善良和谦虚才是最值得追求和赞赏的。你的勤劳、勇敢、善良还有宽爱的心,让我明白了世间什么是最珍贵的。”他眼里充满的悔意“请宽恕我从前对你犯下的错误,我诚心诚意地向你忏悔,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你,希望你能原谅我,原谅我用俗世的眼光看待心灵如此纯洁、善良的你。你能原谅我并嫁给我吗?”凯思琳没有想到非尔德居然会爱上这样丑陋的自己“我愿意,我当然愿意!我还能说什么呢?从爱你,从很久很久以前,我就爱上了你。只是我觉得自己如此的丑陋配不上你………”“什么都别说了!”他动情地亲吻着她受伤的脸颊,为凯思琳落下了珍爱的泪水。就在此时,凯思琳胸上配戴的金色玫瑰竟然开放了,散发出闪闪的金光和迷人的芳香。众人的目光再次聚集在她的身上。突然间,凯思琳脸上的疤痕全都消失不见了,焕然一新的是一张倾国倾城的美丽容颜。“哇!太不可思异了!这个丑八怪居然变成得如此美丽!这是我从未眼见过的奇事!”非尔德也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一切,眼前的凯思琳脸上没有了那团被火毁坏的疤痕,变换的是雪白一样的肌肤、动人的眼眸、柔亮的秀发、洁白的贝齿。她胸前的金色玫瑰刚才还是含苞待放,现在却盛开得如此娇艳。眼前的她居然和那幅画像中的神秘女子一模一样。“你是?”他不确定地问道。“我是凯思琳啊,殿下。”凯思琳心喜地抚摸着自己的脸。她知道玫瑰仙子对他施下的这个咒语已经被非尔德动情的吻和真诚的爱所解除了。“这是怎么回事?凯思琳”“魔咒!玫瑰仙子在我身上落下的咒语,只有当你真正爱上我时,这个咒语才会被解除。而我也才会变成现在的样子。”凯思琳见他们一脸的迷惑,就将事情的原由详细地说了一遍。国王和皇后也感动不已,甚至还有些惭愧。非尔德激动地说“亲爱的凯思琳,我不得不承认是你的心赢得了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爱你”凯思琳同样激动地回答“亲爱的非尔德,是你的心和你的真挚的亲吻解除了这个玫瑰咒。我也爱你!”殿堂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在听完他们之间的故事后,众人都报以祝福的掌声。他们同样被凯思琳纯洁、善良的心所感动、征服。这个故事到这里就即将结束了,男女主人翁就像通常的童话故事那样从此以后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故事中的玫瑰随着这个故事的流传来到了许多国家和城镇。它使我们懂得这样一个道理,拥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比拥有一张美丽的容貌来得珍贵。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
言咒师“改变它的长短,并不会影响它最终的流向”-----信仰,是一种人们以其为规,为矩而生活的精神准则;同时也是一种“界线”,人们凭着它从人群中区分出自己的“同族”或者“异类”。世界各地的人信仰的事物也是千奇百怪。有的人信奉真主、基督,有人的却崇拜妖魔鬼怪:有些地方为牛马等动物摆案供奉,而在另一些地方,人们却将虎豹豺狼敬若神明……而在这里,我们要说到的这群人,信奉着你绝对想像不到的东西——那就是“语言”。这群人,或者说是这一族——信仰通过这群人的血脉传承——的族人相信,“语言”有着属于自己的力量:无论是人们说出的“话语”,还是写在纸上的“文字”,它们都拥有着比传递信息更强大的力量,只是旁人无法发现而已。这一族的族人认为,“语言”是一种可以与人的“生命”本身相关联的“力量”,他们甚至认为如果有人能够真正的操控“言”之力,此人将超越生死之限,纵横于阴阳之间。只可惜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一族的族人往往短寿,最长寿者也很难安享天命之年,他们留下的血脉也就越来越少。因此,他们的信仰也就更少能为人所知。不过,只要是认识或了解这一族的人,都敬畏的将这些信仰“言”之力的人称为:言咒师。知道有关这个族群传言的人少之又少,更别提知道这个族群真相的人了。事实上,在这一族人人丁逐渐稀落之前,他们已经参透了生死的玄机。他们认为每个人在出生之前,他们的死期也已经被预定,就好像是每个人的头顶都悬挂着一个倒计时的计时器,当所有数位归零时,就是名为死亡的炸弹在他们头顶“爆炸”的时候。普通人对于这个时限也有他们的称呼,那就是“阳寿”。“言咒师”一族中的一些人拥有“更改”他人“阳寿”的能力。他们能够看到对方的“阳寿”,只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他们就可以悄无声息地将那些人的计时器向前拨动,快进掉其中的一部分,又或者将其回调,让倒计时多出了一小时甚至一年而不为人知。生命的流向很奇怪,更改其中一段并不会影响它去向的终点。如果一个人十年后将会因为癌症而死,那么如果将他的阳寿“拿”走五年,他的癌症就会由早期忽然恶化到中期;相反地如果将多出的十年“塞”入他的“阳寿”,他的癌症就会突然好转或痊愈,不过最终那些病态细胞还是会复发,并最终完成它们的使命。这就像是在河流里丢入了一块巨石,你可能会让河流变道或是分流,不过它们最终还是会到达同一片海洋。“阳寿”控制着人们因身体器官的衰竭等所造成的正常死亡。那些各种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诸如车祸,坠楼或者其他非正常死亡)、谋杀与自杀并不在其控制范围内,“言咒师”一族管它们叫“阴劫”,也就是普通人所谓的“劫数”。人们有时能躲过“阴劫”,有时则不能。遭遇“阴劫”而死之人的灵魂会停留在世间,直到他们的“阳寿”终结,他们也就是被世人常称为的“孤魂野鬼”了,但这些都是题外话,我们暂且压下不提。“言咒师”一族总共有四个古老的家族,每一个家族都有他们对于“生死”方面的专精,他们所擅长的“言”之力也各有不同。但在他们之中只有一个家族的人能够自由地操纵他人的“阳寿”,这也是所有家族中最古老,最有话语权的家族。拥有了这样的能力,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就可以“长生不死”,但最终他们却也和其他三个家族一样,衰落并最终灭族,其原因就不得而知了。这个家族的姓氏是“言”,“言先生”的“言”。虽说言先生很讨厌每次做事都要重复一遍这么繁琐的解释,不过他却很享受他说这些时,听故事的人的表情变化。姜华很有自制力,他的表情变化并不多,不过他的肢体语言却说明了很多事。他双脚开始颤动,说明他的基础信任开始动摇,他的右手时而握拳,时而松开,表明他正试图去接受言先生所说的一切,不过他的理智却本能地反抗,所以他的思想正在不停地自我挣扎。而姜夜莺的反应就有趣上许多了。这个女孩时而张大了嘴巴,时而又眼露迷茫,而她多年从父亲那里接受的教育又让她偶尔会想起要喜怒不形于色,然后便是刻意地收回所有的表情,这种急停急转的表情变化让言先生十分玩味。“我说完了,现在我猜你们应该需要一些时间来讨论一下,我可以出去等。”说完,言先生便站起了身,转身向房外走去。姜华却出声叫住了他道:“你方才说的是你想要的,还有来获得的方法。假定这些都是真的,那你要如何才能帮助我来解决我的问题呢?”听到这话,言先生笑了:“你其实并没有认真听我说的话呢!在我提到‘阳寿’的部分之前,我先提到的是什么?”“你们是信仰语言的一族,你们相信一言一语都有多大的力量……诸如此类的吧!”姜夜莺不自觉地接茬道。“不只是信仰或是相信,漂亮的公主。你的男巫可以用那些你常见的方块字,变出你永远也想象不出的东西来——这其中也包括你们想要的生活。好好考虑吧!”说完,言先生作了一个揖,转身走了出去,优雅地带上了门。其实不用隔着一个门,姜华也能猜出他们讨论的流程:首先其中一个人会抱着头说“怎么找上了这么一个神棍”,然后两个人会一起愤怒地抱怨言先生所说的一切是多么疯狂;几分钟后,当他们的牢骚发完了,他们会冷静下来思考这一切,接着另一个人会说“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如果那个人只是一个疯子,那对于我们也没有什么损失”,然后,他们便会冷静地坐在一起,开始权衡言先生的提议是否值得。先是否认,然后是愤怒,之后就该是讨价还价了。其实悲伤五阶段套用在这里也挺恰如其分的。言先生现在只是在等他们进行完前面两个步骤,然后开门和自己进行真正的交涉。没过多久,门果然被推开了。开门的是姜夜莺,她的神情看上去相当无奈:“我父亲有决定了,不过还是想先和你谈谈。”说完这话,少女甚至还要转过头深吸一口气,才勉强能止住快要掉下的眼泪,不过红润的眼眶已经出卖了她真实的心境。言先生不得不承认的是,姜夜莺确实是一个美人胚子。即使因为近段时间都在为了父亲而奔走,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很憔悴,她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指甲油已经掉了颜色,这对于一个以外貌作为武器的社交名媛来说,这可是不能容忍的错误。不过即使没有那些妆扮,也丝毫没有影响“夜莺”的美丽,那份精神上的憔悴让她看上去更像一个需要人保护的搪瓷娃娃。而当这样一个女子眼眶红润,那珍珠似的眼泪随时可能夺眶而出时,所有男人的第一反应都会是用自己的双手去拭去她的泪痕,并向自己发誓,倾尽自己所能不再让那么令人心碎的眼泪流下。言先生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顾仲对于自己是那么恐惧,却还会来帮助姜华父女。现在她还只是噙着眼泪,如果她当真在自己面前哭得梨花带雨的,说不定言先生也会动摇。只不过姜夜莺在这种时候却顾不及使用她最大的武器,而言先生……言先生是那种看女人时注意力都在头以下部位的人,所以姜夜莺对于他的杀伤力也没有那么大就是了。总之看上去姜夜莺是两人中比较不相信自己的一个,这对于言先生倒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女人的决定最终还是无法影响男人,甚至多数时候还起到反效果。进了门,言先生就看到姜华点着了一根烟正坐在那儿猛抽。看来姜华正在做一个让自己十分痛苦的决定,这也难怪,无论信任与否,要让谁开口说自己自愿少活十多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现在有很多问题想问你,只是需要一点时间来理顺自己思路,因为……我虽然相信你,不过你知道……”姜华说了两句,忽然又有些说不下去,他又狠狠地吸了两口,苦笑道:“言先生你不是什么都知道么?不如你告诉我你想问什么吧!”“好吧,就当是我的优惠政策吧!”言先生一屁股坐到了姜华的身旁,缓缓道:“首先,你想问的是‘我如何才能肯定你会遵守承诺’,我的回答是你不能,我会遵守我许下的承诺,但你没有任何依据来相信我,我也不需要你相信我;你第二个想问的问题是‘如果给了你十五年,我还能活几年’,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不会告诉你,我也有我的‘规矩’,而且相信我,没有人真的想知道自己的死期的;你最后的问题是‘为什么当初你帮顾恩晋时只要了十年,现在却问我要十五年’……你花了三个问题才问到重点,这也是我唯一能回答的问题。”看着自问自答玩得不亦乐乎的言先生,姜华很想发火,但他又无话可说,因为言先生真的好似看透了姜华一般,他的每一个问题都正是姜华想问的,但他每次的回答都像是在嘲弄姜华,在提醒他“你在这件事上根本没有任何的选择权利,你只能相信我”。“那到底是为什么呢?经济危机也影响你的经济效益么?”姜华开着不咸不淡的玩笑,实际上他只是想缓和一下自己的心情。言先生看着姜华,又看了看姜夜莺,道:“姜小姐,你还记得我们走进这间旅馆的时候,在前台看到了什么人么?”“嗯?”还在平复心情的姜夜莺被言先生突如其来的一问搞得有些迷茫,不过她还是本能地开始回忆:“在我们进门的时候……没有什么人哪。有前门的接待,保安,还有几个中年人摆了张台子在打牌还是做什么的。”“啪啪”言先生忽然鼓起了掌来,“姜先生你实在应该为你的女儿感到骄傲,她的记忆力实在是太好了!”“你到底想说什么?”姜华尽量压制着心中快要喷射出的怒火道。言先生好像完全没注意到姜华的愤怒一般,继续向姜夜莺问道:“你还记得那些人谁说了哪些话么?”姜夜莺皱了皱眉,实在不明白言先生的用意,不过姜夜莺的记忆力倒确实是不错:“我记得我们进门的时候,牌桌上正对我们的那个……那个胖一些的男人喊了一句‘这把我要了’之类的,然后言先生你还凑上去看了看他的牌,然后说了一句‘哥们你这牌都叫,凶啊’……我就记得这些。”言先生没说话,只是转头看着姜华,像是在等着姜华发作似的。不过姜华却并没有发作,他也只是冷冷地看着言先生。这么快就又冷静下来了?言先生越来越觉得这对父女非常有趣:“他们在玩斗地主,但那声‘这把我要了’并不是在‘叫地主’,而是……”“暗号么?”姜华立刻明白了过来,然后他的神情也变得紧张了起来:“你确定?我们这么快已经被找到了?”言先生点头道:“嗯,一开始我还不确定,所以我还特意去看了看他是什么‘型’。”“型?”姜夜莺显然不懂言先生的意思。“是赌徒的行话。那些在赌场里混的‘老千’们,可以根据你身前放的筹码,来判断你是哪一种类型的赌徒——是那种赢一把小钱就撤的‘怂人’,还是会赌到倾家荡产的‘爷们’。”姜华向自己的女儿解释道。言先生笑道:“哦?我倒没想到姜先生也是同道中人呢!”姜华苦笑道:“实际上做一个投机商,在很多程度上和赌徒没有什么区别。像我现在不就全部赌输了么?继续你的话题吧,那个人是什么‘型’的?”“他的面前摆了一堆的零钱,所有的钱都堆在一起,只有几个零散的子儿无序地放在一旁。而不是像‘常地主’一样会不经意地三个一组摆放。”言先生伸出双手在身前摆动,像是在摆放筹码一般,“这个人应该是一个典型的‘老农’,赢的也是小钱,输的也是小钱。像这样的人,绝不会在手上只有两张2,三张A,没有任何一副‘炸弹’和一张‘鬼牌’的情况下,拉下这把牌——除非他根本不在乎这把牌的输赢,或者根本就不是在打牌。”“所以,我是真的被盯上了,这也就是你忽然‘抬价’的原因么?”姜华算是得出了最后的结论。“没错,如果你的仇家们真的如你说的那么如狼似虎,那你只能接受我的提议:要么少活十五年,然后好好享受你剩下的人生;要么你就这么走出去,被他们逮到,接着的事情你就比我还要清楚了……顺便提一句,被谋杀可不在‘阳寿’的有效范围内哦!”言先生笑得异常灿烂,因为他知道,“讨价还价”的步骤已经结束了。接下来就该是“抑郁”,然后就是“接受”了。气氛沉重的沉默,姜夜莺蹲在他父亲的面前,没说一个字,只是一个劲地摇头,眼泪不停地在她眼眶中打转。姜华爱怜地抚摸着姜夜莺的头,笑着也朝她摇了摇头,然后用双手托起姜夜莺的头,用拇指逝去了女儿即将从眼眶中溢出的泪水。这就是所谓爱侣一般相依为命的父女关系么?言先生冷眼旁观着这对父女的“抑郁”,并没有催促的意思——言先生或许不拥有普通人的感情,但这并不表示他就不理解,偶尔他也是会作出一些人性化的举动的,只是当局者们当时并没有那个心情去发现罢了。“好吧,我同意。”半晌后,姜华才艰难地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几个字。他拍了拍姜夜莺的肩膀,女儿会意地将父亲的手架到自己肩膀上,手扶着姜华的腰,似乎用了很大的力气才让姜华站起了身。姜华另一只手扶着自己的后腰,艰难地笑道:“抱歉,这两年腰椎的风湿病犯的比较厉害,有的时候没人帮忙一下子真站不起来。”腰椎?可你扶的地方是尾巴骨才对吧?那里八成是因为外力作用才会落下病根的。虽然言先生心里这么想,但他却很难得地并没有开口讥讽。毕竟看到一个本来事业有成的成熟男子,在自己眼前变成一个连独力起身都困难的落魄者,言先生心里也难免会有一些感慨——虽说各种情绪波动在言先生的心里比常人都要小很多,而言先生会表示的“同情”的极限,也就是少说两句。姜华也能算是一个阅人无数的人了,所以他也看得出言先生在以他自己的方式表达着他的怜悯。姜华不喜欢被怜悯,所以他正了正声道:“那你要如何从我的‘时间表’里,挖走你要的十五年呢——因为看着你也不像是会不收‘钱’就先办事的类型。”言先生伸出了一只手道:“伸出你的手,握上我的手,当我问你‘是否承诺定契’时,你只要回答一个‘诺’字就可以了。”姜华愣了一愣:“就这么简单?”言先生笑道:“没错,就这么简单。你不会还指望我画个五芒星在地上,召唤一个黄眼恶魔之类东西的出来吧?”姜华叹了口气,伸出了手握上了言先生的手,道:“在此之前,我还想提一个要求——我知道你会说我没权利提要求,不过我想这个要求并不会怎么为难你,我希望你能答应。”言先生用另一只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道:“请你快些说完就是,两个大男人手老握在一起我会觉得怪恶心的。”“我知道你有很多方法能绕过堵在门口的家伙,带我们离开这个地方。不过我希望你能展示一下你的‘能力’——就是你说的,那些操纵语言还是文字什么的,或者其他什么的力量——正面带我们离开这里。”姜华看着言先生的眼睛,眼神中透出无比的坚定。“一石二鸟么?”言先生一下就看穿了姜华的想法:“让我展示一下,既能让自己和女儿放心说没找上一个神棍;同时也是给外面那些家伙的‘头’演一出好戏,让他们知道你现在已经找上了一个靠山,这样他们也就至少会有一些忌惮了是么?”姜华点了点头,露出了带着些许诡异的微笑。言先生皱了皱眉,总觉得这个男人的微笑让自己有些狐疑,但又说不上来是为什么。狐疑的情绪一闪而过,言先生一脸无所谓道:“也罢,反正我也还没想出什么好的方法,正面冲出去或许也不错……就当是买一送一吧!”说完这话,言先生的表情忽然沉了下来。他闭上了眼睛,嘴里念念有词。虽然并没有什么红光乍现之类的奇效,但姜华和姜夜莺都感觉到了周身的氛围在产生着什么变化,就好像是空气的味道都变了一般,让人的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压抑。姜华在感觉到自己的尾椎不再疼痛后,便拍了拍姜夜莺,示意她离远一些。姜夜莺肯定是不愿意离开自己父亲的,但那种毫无来由的压抑,以及从心底升腾上来的莫名恐惧,却使得自己在接到父亲的暗示后,便立即朝后退出好几步。在退出几步后,姜夜莺心里的压抑感忽然就消失了,她非常纳闷,刚再往前踏一步,各种负面情绪立刻涌入她的脑海,这种恶心的感觉甚至能让人的呼吸停顿。姜夜莺一个步子不稳,朝后跌坐到了地上。忽然间,那些无形的压力又消失了,姜夜莺像是屏息许久才窜出水面一般,大口地呼吸着。这感觉就好像是言先生划下了一个圈,在圈外只是普通的世界,而进到了圈内,就好像是立刻走入了地狱一般。“小公主老老实实坐在那里就可以了,就你的阅历,我不能担保你再靠近会不会有危险。”言先生开口道,他的声音变得比之前更加低沉阴森,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不过当姜夜莺抬起头,看到言先生重新张开的双眼后,她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不寒而栗”。言先生的双眼不再是东方人的常见的那种棕底黑瞳,他的左眼从眸子的深处发射出一种绿光,一种翡翠一般剔透的绿光。但那也是种让人心底发冷的惨绿,就如同是丛林中的野狼,在看到猎物时眼中会放射出的妖异之绿。传说中狼的凝视可以让猎物失去双脚发软,失去逃跑的勇气,而现在姜夜莺的心境,就如同是被座狼凝视的小白兔一般,有种死之将近的压迫感。而且,姜夜莺看到的还不止这些。极端的恐惧并没有让她移开视线,反而让她的精神前所未有的集中。现在的她甚至能看到,在言先生左眼的瞳孔身处,似乎有一个……一个字。当姜夜莺本能地想看清楚那是一个什么字时,言先生却转过了脸不再看她,而是看着握着他手的姜华,沉声说出了之前他之前提过的六个字。“是否承诺定契?”“诺”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
血商卫城。姜良看着手上的报告,不禁皱起眉头。出于安全的考虑,木字营和雪丝虫卡修团已经接管东商卫城。东商卫城的其他势力在这一点上出奇一致,他们十分主动配合。他们很清楚,这股新来的队伍实力实在太强大,不是他们能够抗衡的。然而,最近东商卫城里忽然出现多起的无卡流伤人事件,这引起了姜良的警惕。在上次突围雪棱谷的那场战斗中,他们就遭遇了许多无卡流,他很怀疑,这些无卡流是不是尾随追过来的。想了想,他决定把这个情报上报。东商卫城外的丛林之中。几道人影以惊人的速度飞奔,他们的速度极快,清一色的布衣赤脚。他们飞奔的速度不逊于普通卡修的飞行,而且甚至比起一些野兽都要灵活。茂密的树枝打在他们身上,他们浑若未觉。片刻之后,他们来到一片空旷之地,这里散落着数百人。这些人亦是布衣赤脚,他们或半躺,或倒挂在树干上,看似随意,但是每人眼中都闪着警惕的光芒。为首之人正是班泽。“做得怎么样?”班泽沉声问道。“已经完成。我们随意杀了十个人,都留下明显的痕迹。”其中一位男子连忙回答,他有些担心地问道:“班,这样真的能把他引出来吗?”班泽胸有成竹:“只要他知道我们在这,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哼,上次的追杀,王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他还活着。这次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放过他。”随即他环顾四周众人,扬声道:“在丛林之中,卡修根本占不到优势。哪怕他再强大,我们集中力量,他必死无疑。只要这次能够杀死他,王一定会重重奖赏!我在这里许下诺言,谁能杀死他,谁的部族将获得不少于三座大山!”此言一出,四周众人眼睛立即一片炙热,之前的那一丝畏惧之色消失不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班泽满意地看着这些人,这样昂扬的斗志才是他需要的。)那个人,实在太可怕了!不许重赏,有些人甚至和他为敌的勇气都没有。里度红带着队伍在丛林中行进,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先生和维阿,他的心情总是不自禁激动起来。在他身后,是现在万俟族最精锐的战士。这些年,在他这位少年族长以身作则之下,劫后余生的族人们也无不愤发向上。在没有遇到陈暮之前,万俟族就世代生活在丛林之中,他们是真正的丛林之王。加上阿方索研制出来的新型武器,这几年,他们的实力越越强。他们每个人的双手,都戴着淡蓝色的手套。这个全金属制作而成的手套,从手指,一直包裹到肘关节处,手套表面散发着淡蓝色的光芒,即使在白天,这种淡淡的色光芒也隐约可见。而在每人的面部,戴着方形的面具,这让他们看上去怪异而呆板。面具上的眼睛也泛着淡蓝色的光芒,远远看去,就像镶嵌了两枚蓝宝石。就是这个看上去呆板的面具,却是和蓝色手套,并列为万俟族两大最重要的装备。突然里度红停下脚步,整支队伍立即肃静下来。每个人面具的蓝色眼睛光芒大涨。“前方五公里,有人。数目五百二十一。”里度红身旁的族人轻声报告数目,整支队伍就好似突然绷紧的弦,随时可能暴起伤人。“这里离东商卫学还有多远?”里度红忽然问道。“根据先生给的地图,大约还有不到三十公里。”里度红眼中凶光一闪,嘴角挂起一抹森冷的笑意:“先生现在控制着东商卫城,哼哼,现在有人潜伏在这附近,肯定是不怀好意。”“会不会弄错?”他身边的一位族人有些犹豫地问道。里度红慢慢侧过脸,方形面具闪烁的蓝光给人强烈的危险之感,这位族人立即噤声。、收回自己的目光,里度红就像丛林中狡诈的野兽,无情而冷漠:“宁可弄错,也不放过。”完他抬起右手,在虚空中轻轻一斩,队伍中所有人都心中一凛。里度红的这个姿势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准备战斗、不留活口!不过众人并没有什么意外,他们就像一群凶猛的野兽,跃跃欲试。下城】在丛林深处,他们很少有机会和其他人类交手,以往对手不过是凶猛的野兽,第一次看到其他人类,而且从对方的移动速度来看,明显实力不弱。而且,他们对族长的话深以为然。一直生活在丛林中的万俟族信奉的本就是丛林法则,而不是人社会那一套。在丛林中,只有强弱生死,没有弄错一说。他们开始悄然向这群人摸去,狩猎并无二样。“他真的会来吗?”有人沉不住气问道。班泽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沉声道:“放心,我们留下的痕迹,他一定可以认出来。)只要他认出来,他绝对会来找我们。他和我们可是有着血海深仇。”他环顾身边的人,淡然道:“那十座大山,现在都被各位的部族瓜分干净,难道各位还能吐出来?即使愿意吐出来的,已经死了的人也能复活?”此话一出,有些人脸上神色变幻,青白交加。“我等并不是心存退缩,只是这么久还不见他来,我们是不是别想办法?或者另挑个时机?”人群之中有人强自辩解。一些人纷纷附议。班泽轻蔑地看着这些人,这些愚蠢的家伙,难道到了这个时候,他们还心存侥幸心理吗?而另一方面,他却为维阿强大的震慑力感到心惊。从上次的追杀到现在,这些年头过去了,没想到只剩下孤身寡人的维阿还能让这些人如此畏惧。想到这,他心神微颤,他忽然想起上次追杀所付出的伤亡。那个令人恐惧的数字,到现在,每一次想到都会让他感到强烈的不舒服。、强自定了定心神,看到有些骚动的人群,他有些恼怒。他声音陡然转寒:“各位可要想清楚。如果得知各位不战而逃,以王的脾气,各位的部族可就难免……”这一下,所有的声音都没有了。忽然班泽心中一跳,惊喜提醒:“小心,他来了。”其他人此时亦有所发现,不过他们却发现,似乎有动静的地方和东商卫城的方向相反。所有人的目光齐集在班泽脸上。“守株待兔!”班泽轻轻吐出四个字。以维阿恐怖的实力,如果一旦陷入运动战,即使自己这一方有这么多人,但是班泽还是没有半点信心。他决定采取阵地战,一旦维阿陷入他们的包围之中,一定可以慢慢磨死他!正在悄然前进的里度红一行人很快发现对方的异样。“这群人果然不对劲。”里度红眯起眼睛,声音中没有一丝波动,他双手微微向两旁挥动。他身后的族人立即划出两道弧线,向两侧横向移动。里度红的想法很简单,包围他们!他对自己的族人充满信心,他们猎杀过无数凶猛的野兽,就连那些如同潮水般的兽群,在他们这支由族中精锐组成的队伍面前,也脆弱不堪。班泽很快发现自己被包围了!这让他的脸色有些难看,对方的人数超乎他的想象。而且,对方就像一名高明的猎手,和他们始终保持着十分微妙的距离。这个距离让他们很难受,既离他们不远,而又在他们的攻击范围之外。不过班泽并不沮丧,维阿能够借助的,只有木字营和雪丝虫卡修团,他们只有卡修。来天攸联邦这么久,他对卡修的弱点了如指掌。像这样复杂的地形,对依靠气流卡飞行的卡修来说,不适合他们的发挥。而他身边的这些人,可全是各个部落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他没有想到,维阿竟然会寻求别人的帮助。这令他感到振奋,那个被叫做无敌的男人,也有感觉力有未逮的时候。班泽决定做出调整。卡修虽然不利于在丛林作战,但是他们强大的火力,还是让他十分忌惮。他十指张开,向外一划!周围的人立即明白,刹那间,如同雪山崩散,刚才聚成一团的众人,立即化作数十股,向外冲去!他们三五成群,在丛林中飞快而敏捷地前进。之前的畏惧和迟不翼而飞,他们是优秀的战士,一旦进入战斗状态,便会专注无比。虽然他们的速度相差仿佛,却给人截然不同的感觉。有人轻灵飘忽,在树干间像猿类般向前跳跃,灵活得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有些人则力重万钧,每一脚踏在地面,踏中的地面都会突然炸开,泥土飞溅,他就像出膛的炮弹向前行!班泽却和其他人完全不同,他负手而行,从容淡定,他不断地消失,出现在前方,再消失,再出现在前方!里度红长方形面具上蓝色眼睛光芒大盛,微微低下头,他手上的蓝色金属手套却仿佛突然间从沉睡中惊醒,活了过来!很快,双手被包裹在一片蓝色的光芒之中!面具下,原始**的杀意纵横!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
鬼城咒怨1、会说话的骷髅头地处潘帕斯草原内陆的小镇埃佩昆,曾被誉为阿根廷的亚特兰蒂斯——南面是碧波荡漾的埃佩昆湖,北侧是绵延的绿色牧场,头顶蓝天白云,脚下绿草如织,如画美景引得游人络绎而来。但在30年前的一天,这个古老小镇突然遭到了一股灵异力量的诅咒,一时间魅影迭现,直闹得人心惶惶。最先撞鬼的,是镇上的酒鬼哈维尔。那天下午,因为口袋里没多少钱,哈维尔不仅没喝尽兴,还挨了老板的冷嘲热讽。正闷闷不乐地往家走,突然,一声尖利的喊叫撞入了耳鼓:“酒鬼,滚开,离我远点!”是谁在骂我?哈维尔收住脚,四下张望,可周围连个人影都没有。哈维尔以为自己的听觉出了问题,晃晃脑袋再次迈开了步子。可只跨出一步,怪动静又响起来:“可恶的家伙,你要敢踩我的头,我让你去见上帝!”警告非常严厉,清晰,绝非幻听。哈维尔禁不住心头一颤,瞪大眼睛四下寻找。很快,他看到了,前方七八米远处,立着一颗皮肉无存、白森森的头颅!没有身躯,没有手臂,只是一颗骷髅头。头颅来回扭动,黑洞洞的眼窝里闪射着骇人的凶光。看那模样,如果哈维尔胆敢再跨前一步,它就会飞起来,咬断他的脖子。结果不用说,仅仅对视了两三秒,哈维尔便吓得屁滚尿流,慌不择路逃过一条街,一头撞进了治安官费尔南多的怀里。听他哆哆嗦嗦、语无伦次地描述完诡异遭遇,费尔南多哈哈大笑,紧接着板起脸训斥他故弄玄虚。要知道,埃佩昆小镇的经济支柱是旅游产业,一旦出现闹鬼传闻,后果不堪设想。见费尔南多斥责他装神弄鬼,哈维尔大声辩解道:“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我没有撒谎,我真看到了会说话的骷髅头,它还让我滚开!”“哈维尔,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我能猜个大概。”费尔南多冷声打断了他,“酒馆的生意很红火,而老板又没给你面子,对吧?”哈维尔一听,恨恨地叫起来:“你是说我想故意制造恐慌,让他没生意可做?好,你要有胆量,就顺着这条路走下去,去迎接死神的拥抱吧!”费尔南多耸耸肩做了个不可理喻的动作,还真就奔着哈维尔跑来的方向一路查探下去。可他一直走到尽头,几乎没放过任何一个隐秘角落,却没发现丝毫异常。这个酒鬼,定是喝昏了头。费尔南多暗想。可两日后的清晨,住在小镇东郊的萨蒂跌跌撞撞冲进治安所,满脸惊恐地声称祖父回来了,就在她家的房顶上!2、百年前的恶毒咒怨萨蒂的说法,简直比酒鬼哈维尔的所见还荒诞不经:萨蒂的祖父早去世数十年,怎会回来?费尔南多顿觉不可思议,急忙赶往东郊。路上,萨蒂心有余悸地说,一早起床,她正给家养的奶牛添加饲料,忽然听到一声重重的叹息。起初,她以为是丈夫,还开玩笑问他为什么叹气?是不是想邀请哪个性感女孩遭到了拒绝?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对方竟然说埃佩昆的末日就要到了,还劝他们赶紧离开。萨蒂听出来了,回答她的不是丈夫,而且,声音是从三层木屋的顶层发出的。萨蒂禁不住打了个冷颤,抬起了头。“天哪,你永远都不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萨蒂颤声说,“是我祖父!他的身体全部镶嵌进了墙壁,只露出一颗头,胡子很长,头发花白,样子和去世前一模一样。我吓坏了,呆站着一动不动。他说,他是来救我们的,三个月后,埃佩昆要发生一场大灾难。这时,我丈夫也醒了,探出窗问我在和谁谈论可笑的世界末日?我想告诉他是祖父,可一个字都说不出。丈夫感觉不对劲,也走了出来。一看是祖父,他当场就吓晕过去!”对于萨蒂家的情况,费尔南多多少了解一些。当年,她的祖父经商,因心脏病死在了异地他乡。萨蒂夫妇把他的骨灰接回埃佩昆,始终安放在家里。骨灰能变成人形,也太匪夷所思了。心下想着,费尔南多率先闯进了萨蒂家的栅栏木门。那一刻,萨蒂的丈夫还瘫卧在地,尚未从昏厥中苏醒。请来附近诊所的医生,一通折腾,萨蒂的丈夫总算醒了。“米托先生,你看到了什么?”费尔南多问。萨蒂丈夫目光呆滞,喃喃自:“祖父,灾难。祖父说,埃佩昆要天降大灾。萨蒂,快,快收拾东西,赶紧离开这个被恶灵诅咒的鬼地方吧!”萨蒂夫妇一向热情诚实,是埃佩昆居民公认的好人,他们的话远比酒鬼哈维尔可信。可是,埃佩昆小镇已有数百年历史,自建镇起就平安祥和,几乎连盗案都很少发生,又怎会魅影迭现?不等梳理出头绪,围观人群中有个叫塞尔吉奥的家伙突然惊讶大叫:“不会是乌尔基萨残余部下的恶灵复活,要报复我们吧?”塞尔吉奥好吃懒做,平素热衷传播各类稀奇古怪的小道消息。但他的猜测,顿令埃佩昆小镇的居民神色大变——大约在150年前,军人出身的乌尔基萨被选为阿根廷邦联总统,不久即迁都巴拉那。可以巴托洛梅·米特雷为首领的布宜诺斯艾利斯集权派坚决不承认巴拉那政权,于是阿根廷出现了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此后,米特雷将军亲率大军,气势汹汹地杀向巴拉那。这次正面交锋打得很惨,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最终,乌尔基萨一败涂地,几乎全军覆没。据说,他的一支亲信部队浴血杀出重围,借着潘帕斯草原的掩护逃到了埃佩昆。抵达时,只剩下十几个人。就是这十几个残兵败将,也没能逃过新政府的追杀,因为在重金悬赏之下,当地居民禁不住诱惑,出卖了他们。被抓后全判处叛国罪,枪杀在小镇外的河谷里。听老人传言,其中有个将军死前发下恶毒咒怨,誓要让埃佩昆变成死地,鬼城!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初三
-
《风语咒》观后感《风语咒》是一部国漫电影,一部电影它要表达什么?它承载着什么?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不同的个体,走过不同经历的个体,在不同的感触点上共振,有其不同的哭笑点,所谓的感同身受。在我看来,这个电影大概包括以下几处:分别是大家认同的父母之爱,男女爱情,这是比较显性的。我个人非常有共鸣的是英雄主义,扎个英雄主义,会是我接下来全篇要说的重点,另外还有两个我的视角:包括男女责任问题和道德与情感的悖论问题。当主人公的妈为了他献出生命让他重见光明的时候,我的心理建设起来了,个人觉得有点为了让我们流泪而流泪,亲情是一大方向,另一个男女情也让我觉得一般,伟大的爱情确实虏获了不少人类的眼泪,真情总是让人动容,可是这个男女之间的单薄相处,倒让我觉得牵强附会,咋就这么爱得死去活来了?好,在我理智的批判和强大的心理建设下,到最后一刻,还是有点崩了,这是我最共鸣的点——英雄主义。我这个英雄主义,是我个人定义的主义,电影里的主人公,为了心中的正义和坚信爸爸的话,面对失去至亲至爱的痛苦后的重生!这是坚守信念,穿越苦难的英雄主义!你还记得你的理想吗,你还在为你心中的信仰而砥砺前行吗?理想和信仰包括但不限于一份好的好的工作或达到某个成功,它们指你无论如何都要坚守的东西,都要到达的地方,都要完成的目标,这是你一直排除万难都要前进的理由!你为此吃了多少苦,你为此熬过了多少痛苦的日子,你经历了多少难以为外人所道,鲜为人知的为难,有些日子没法别人明了,没法别人代你去经历,这难道不是英雄吗?也许这个英雄不是你真的完成了什么,而是你克服了什么,承受了什么,才能让生活以他的常态如湖面上的平静继续下去,而其下的波涛汹涌,又或是成为湖的来路的艰难险阻,只有你知道,要用多大的力气才能维持表面的安和。人生总有那一些特殊的时刻和经历。我们又有多少人,有多大的志向和信仰,不过为了生存!所以这些努力生存的人,生活的人,克服多少困难和承受多少为难,这不就是人间的平凡英雄吗?这不就是生命的赞歌吗?为了活下去!我记得当小孩尸体躺在海滩上画面的触目惊心,也记得当视角拉大,这不过是世间的毫不起眼的一个事件。我记得当装满水的气球爆裂,给我们眼前的震惊,也记得爆裂后,街头巷尾熙熙攘攘声音带来的拉回现实的轻蔑。当你的世界崩塌的时候,世界太平静,一如嘲笑你的为难,而你自己当坚信,你真的真的经历了世上最残忍的酷刑,你感受到你撕心裂肺的痛,你知道,世界没有因为你停止,和告诉着这个的不值一提,而你痛彻心扉的哭和承受着,活下去,和承受着,你真的是你世界的英雄,和所有为了生存努力活着的人一样,多么伟大的和让人倾佩的英雄!每一个认真努力活着的人,每一个体尝人间为难的人,这是我觉得的英雄主义!第二处:男女责任问题!这个我不知道会不会言者无心听者有意。但我觉得有这种体会。早就在说如果男人怀孕生子该有多好,真不该让女性去独自承受怀孕的艰难和分娩的痛苦!女性生理特征的这一个不公平和社会责任的孕育担当,委实让人愤愤不平,不但男人不能承担这个为难,还不能有感同身受的体会,让很多新任的母亲独自面对很大压力!女性不是生育的工具!而影片里男主为了排出吞入肚内的铃铛,硬是吃得肚子大了,整个过程如怀孕一样,而女主则担当起男性丈夫的角色,给他喂食和照顾。这不是男女角色责任的互换吗?如果只是为了搞笑也可,不过如果编剧有这个意思,可以说更有深度了。当然好像美国已经有了男性孕育的实例。国内也有男性在准妈妈分娩前体会模拟阵痛。这是进步!男女生理结果不同,责任不同,互相理解感同身受很有必要,如今女性越来越女强人,职场化,养家糊口原来是男性的责任,那么男性呢,是不是也该有些去体会女性生存的为难呢?第三点:道德与情感的悖论问题。当侠岚们(这里可以理解为权威们,道德们,正义的一方,对的一方)站出来说女主是坏人,让男男主手刃女主的时候,当然发展到这里,观众觉得这个女的是女主不明显,感情线在后面,但是在男主心中呢?这就是道德和情感的对立,对和情,站在哪边,当然剧情里说的是有利可图,女子要带他去找他妈的,但是怎么无情?这种悖论问题,我们常遇到,李晨和范冰冰的事闹的有点热搜,有人说范冰冰这人不好,但对李晨没话说,当人们挤兑范冰冰的时候,哪怕她站在对的对面,道德法律的对面,正义的对面,人们的讨伐声讨声中,也没有你李晨不帮她的份!如那些混混,古惑仔,黑帮,大哥对你好你心里清楚,大哥做的事不好,你也心里清楚,你如何选择?孩子犯了错,你是包庇还是送他去坐牢,助纣为虐亦或大义灭亲?立场不同,角色不同。情感和道德的悖论,你又如何选择?1200字以上 观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