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写手之非常写法1200字以上

网络写手之非常写法

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有些事情,还是非常一些好,比如说艺术,比如说写作。“智子疑邻”是昨天广东高考作文的话题,各路考生的大作,现在我们还无缘拜读,但这么一个题目,到底会写成什么样呢?从以下这些曾经的高考干将,如今的网络写手手里,也许可窥一斑

广东高考作文题:给材料写话题作文

宋国有个富人,一天大雨,把他家的墙淋坏了。他儿子说,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邻居家的一位老人也这样说。晚上,富人家里果然丢失了很多东西。富人觉得他儿子很聪明,而怀疑是邻居家老人偷的。

以上是《韩非子》中的一个寓言。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听到类似的故事。但是,也常见到许多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情况。我们在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时候,感情上的亲疏远近和对事物认知的正误深浅有没有关系呢?是什么样的关系呢?请就“感情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这个话题,写一篇文章。

注意:1、所写内容必须在话题范围之内,试题引用的寓言材料,考生在文章中可用也可不用;2、立意自定;3、文体自选;4、题目自拟;5、不少于800字;6、不得抄袭。

蜉蝣国

◇ 童 月

泰瓦讲过一个伤心的故事,失乐园的故事。他曾经身处伊甸园,但在他30岁的生命中,仅只3小时。那里,全部的美丽只在她身上,一个身披蓝色纱衣的女郎,滑行一般从河坡上掠过,停在他面前。他知道,一生的爱来了,当他握住她的手,那种感觉,仿佛两人共享一个心脏。

泰瓦讲故事的时候,我们就在一条河边,正是夏天,柳枝轻垂在水面上,鱼儿唼喋,很美,但不是伊甸园的美。泰瓦赌咒发誓,十年前的这一天,河边就是伊甸园,他爱上了她,因承受不了甜蜜而晕眩,等他醒来,一切消失,如果不是手中有她纱衣的残片,他会当一切是幻觉。晕眩中,他好像听她说过:十年再见。

现在十年已过,当年泰瓦20,现在他看上去不止30,拜10年的思念煎熬所赐。我们在河边等待,我不信他的鬼话,但作为朋友,我有义务安慰失意的他。太阳接近水面时,一种细细密密的声音忽然响起,就像……就像草芽破土的声音,几千几万声,一起压了过来。转瞬间,西班牙舞裙子似的黄花四下旋开,蓝色蜻蜓和白色鸥鸟凭空而现。“她要来了!”泰瓦泪流满面。

我听到了不和谐音:呼哧……呼哧……一条足有一米长的褐色毛虫向河坡上爬去。我没敢仔细看它你愿不愿意观察一个十几条腿,浑身长满看上去有毒的短毛的家伙?泰瓦像着了魔一般,折下一根柳枝冲了过去。我捂住眼睛没敢看,几分钟后,泰瓦已经把那丑陋的尸体藏到树丛中。“这样就不会吓倒她了。”他说。

我们继续等,足足两个小时。那种黄色小花只开半小时便谢,但一批谢了,另一批又开;那白色鸥鸟不是蓝“蜻蜓”的点缀,而是它们的死敌:它在吃它们。不吃的话,一两小时之后,那“蜻蜓”也会力竭死去。此时,花和蜻蜓都已开到尽头飞到尽头,数量减少。伊甸园要消失了。

忽然间,一个可怕的预感在脑中浮现,“别等了。”我对泰瓦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蜉蝣国!这些‘蜻蜓’其实不是蜻蜓,而是蜉蝣。传闻蜉蝣朝生暮死,其实不是。它们像蝉一样,在地下度过漫长十年岁月,才从蛹中脱壳而出。我曾在一本唐代笔记小说中看到过‘蜉蝣国’这个说法,每隔十年出现一次,里面各种生命皆朝生暮死。那种黄花名叫‘回照花’,回光反照。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蜉蝣人’,同样是十年出现一次,几小时生命,同样需要从丑陋的毛虫中……”

“别说了!”泰瓦的表情几乎要发疯。蜉蝣国已在此地消失,地上只残存凌乱的花瓣和蓝色精灵一般的尸体。我偷偷向树丛中看了一眼,刚刚他打死的那个毛虫,为了她许下的“十年”诺言,用尽残存的生命将自己孵化出一半。头和身子已经出来了,裹在蓝色纱衣中,面目安详,宛若象牙雕塑。一双腿依然是毛虫的躯体。谁能想到呢,如此美丽和如此丑陋,竟然是同一种生命。

戴着眼镜看谁呢?   ◇ 李拜天

宋国有个富人。一天大雨,把他家的墙淋坏了。他儿子说,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邻居家的一位老人也这样说。晚上,富人家里果然丢失了很多东西,富人觉得他儿子很聪明,而怀疑是邻居家老人偷的。

当然了,依一般群众看来,这富人的良心真是大大地坏了,你说他为富不仁也好,该千刀万剐也好,我一点都没有意见,我一个哥们就说过这样一句话:把儒家的著作我都看遍了,我就发现这孔老先生一辈子是说了很多金玉良言,可是有一句话我觉得他算说错了,女子可有什么难养的呢?唯富人与小人与热带鱼才为真难养也。尤其随着闹哄哄的查税风波、老板外逃、富翁落马的频频曝光,这兄弟的仇富心理也是愈演愈烈了。在对待这个故事的态度上,他认为富人在不负责任地下这结论之前,应该先拿消毒液漱漱自己的口洗洗自己的手。

而我的意思是我向来严守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至少在对待老人的态度上我是万分尊重的。虽然你可以说我这样的武断结论也是感情用事,但我宁可相信老人随着体力衰竭,是完全没有偷盗能力的,所以我相信坏蛋绝大多数都是青中壮年堆儿里冒出来的。何况从一般常识来看:说的不做,做的不说,就像性无能的人最喜欢吹他性有能性亢奋一样,你也没有看见哪个小偷偷盗之前先预告一下主人:“晚上您老兄把墙修好,把门锁好,哥们我可要进屋了啊!”

然后说到那黄发小儿,富人的儿子,虽然说了同样的话,却因为与这老财有血缘关系不仅不被怀疑还被认为聪明,这就让人觉得老财的眼睛要不就是斜视,要不就确实是有些散光的。固然那儿子也不会有什么偷盗嫌疑,但足可以看出老财看问题是戴着变色眼镜的。看来真的是爱亲人比爱邻居容易,恨邻居比恨亲人实际。就是说感情是什么?感情不是你看我我看你,而是你我一起看他用的是防御的眼神。

所以说什么叫心底无私天地宽啊,你以为是个人就能舍身取义铁面无私两袖清风公正廉洁吗?人的私心私情是根深蒂固的,但是既然人是社会的就不能一味光靠感情办事了,法官检察官如此,地主老财如此,你小子虽然一介草民储蓄为零一样如此!

就像你不能等有了热情才救人、你不能等有了灵感才作文。这不仅是职业操守问题,也是一个做人的基本准则。我不是传教士,但是我还是憋不住想说一句:爱眼前的人,也爱全人类,爱你的邻居如爱你的儿子。

都戴着眼镜看谁呢?嗨!说你呢!

帮亲不帮理   ◇

麦小麦

在这个阴沉沉的夏日午后,我真的晕了。一个熟睡的人被电话铃吵醒,晕一下是很正常的;一个脱离万恶的高考制度若干年的人,突然被要求写篇高考作文,晕一整天也是很正常的吧?

说起高考想起我的高三时代,我更晕了,那是人过的日子吗?我恨死高考了,考上了还恨。可我没像我准备约的另一位朋友那样,话还没说完她就大叫:“不写不写,我痛恨高考,不写与高考有任何关系的文章!”

其实,我在听到这个题目的时候也有一瞬间这样的想法,可真的只是一瞬间,因为,约我的是个可爱的MM,我们一起聊过天,吃过饭,用最苛刻的标准也算是认识的人了,感情上不同,对高考作文这事的认知也就由此改变,便半推半就地应了。可见,感情亲疏与对事物的认知大有关系。

哈哈,很高兴终于套着题目了,回头看看,离题才几百里而已。

有位女友有两句名言经常挂在嘴上,一是“谁和我好谁就永远正确”,一是“帮亲不帮理”,世界被她迅速划为我方与敌方,两秒钟内是非立现,简单明了。

有这样的理论做支持,她的护短是出了名的。两个人打文仗,只要有一个是她的朋友,她马上跳起来帮着骂,管它是非黑白,自己骂,还发动大帮朋友骂,直骂得对方再不敢冒头,或是被对方骂得再不敢冒头为止。骂痛快了,这才换上温柔口气问朋友:“啥事吵起来的?”现实生活中尚且如此,网络上更不必说,谁敢说她坏话,说她朋友的坏话,删无赦,你提抗议?封无赦!人家要找管理员理论,出面的还是她老人家:“管理员?我就是,这论坛就是我开的,不爱来别来!”能活活把人家郁闷死。

朋友的生活很简单,她人聪明,写点小文章出点小名,做点小生意挣点小钱,丈夫宠着儿子腻着朋友围着,整一个幸福生活完全版。在这样的前提下,她的简单理论对付她生活中那些小儿科的是非就颇有点可爱了。

可事实上,有太多人不像她这样大张旗鼓地打出“帮亲不帮理”的旗号,却干着比她厉害千倍百倍的事。有时真的会怀疑,你说,事物果真是在你我之外的客观存在吗?真有一个超乎你我的客观标准存在吗?那么,为什么我严格按这个标准行事,最后错的只有我呢?也许,那些人也像我一样,原本也想客观来着,屡屡受挫,谁都会学乖。

所以,如果是我,学乖了的我,墙倒了,东西被偷了,除了夸儿子聪明,怀疑邻居不安好心,我会做的,也就是拨110了。

这样的世道,谁要说认知事物要超越感情亲疏,我准和他急。

谁知道我喝了什么?

张 霖

我妈妈一直坚信她是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就在她眼皮底下,我学会了一种魔法,而她对此却一无所知。当然,一切还要从那杯神奇的温开水说起。

因为我的胃病,在整整一年里,我几乎没有喝过任何碳酸饮料。这不是因为我自觉,而是因为妈妈的敏锐。她似乎对二氧化碳有种特殊的敏感。如果我喝了,她肯定会知道,而且从来不听我狡辩。我不得不承认,她是最了解我的人,因为她总是可以找到惩罚我的最有效的办法。如果我喝了可乐,她就会把我的恶行告诉所有认识我的人,特别是我的班主任和我的小组长她可是我们班上最漂亮的女生。第二天,班主任就会语重心长地在课堂上点我的名,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我馋嘴。而漂亮的小组长就会在收作业的时候强迫我张开嘴,因为她听我妈说我有一口被可乐泡烂的牙。

啊!我的妈妈,这个掌握着我所有秘密的女人,利用我的隐私成功地控制着我的生活。我必须逃跑。至少在精神上背叛她,才能够维护我的尊严。于是,在那个中午,12点59分,我像往常一样,挥舞着一根塑料吸管,对一杯温开水说:“阿巴里洪巴萨,变成一杯可乐吧!”然后,像往常一样,我端起杯子,在吞下第一口水的时候,告诉自己,我喝的绝对是一杯冰镇可口可乐。

就在我咽下第一口水的时候,突然,一股又辣又甜的味道滑过我的舌头,强烈的气流震荡着我的食道,劲爆的二氧化碳差点把我从椅子上顶起来。美梦成真?!怎么可能?我小心翼翼地喝第二口,天啊,真的是可乐味道,那甜蜜的充满力量的味道!

就在那天中午,我掌握了一个把水变成可乐的魔法。这个魔法的秘诀其实很简单,只要你学会利用你的感情,你就可以控制你的认知。就像妈妈利用我的隐私来控制我一样,我成功地利用她的自信欺骗了她。她不知道我的秘密,所以,当她看见我喝完一杯水之后,马上命令我:“再喝一杯。”

从那天开始,我像爱可乐一样,爱上了温开水。

然而,妈妈毕竟是妈妈。她的认知可并没有那么容易左右。凭借对我多年的了解,妈妈很快就认定我的行为有些蹊跷。有一天,我正在喝水,她就坐在一旁观察我,看着看着,冷不防问我一句:“甜吗?”

“甜!”话一出口,我和妈妈同时都呆住了。

她缓缓将杯子从我手中拿开,迟疑地看看我,又看看杯中的水,然后低下头去。完了,我想。或者,并没有完,因为那杯子里的液体怎么看都还是纯净的水啊!

“你喝的是什么?”妈妈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我无法判断她的感情,我的魔法看来起不了任何作用。我只好含糊地回答:“你看见我喝的是什么,就是什么。”

妈妈沉默了一会儿,将水杯再次递到我面前。她仍旧板着脸,对我说:“你喝的是什么,我就看见什么。”

我突然发了火:“你看见什么?你什么也看不见!你永远只能看见你想看见的东西。”

我和妈妈各执一词,僵在屋子中央。在我们的冰冷的注视下,杯子里的水渐渐沸腾起来,噗嘟噗嘟的,发出了几声轻微的笑。

倾斜之城

每 每

我每次坐火车路过武汉,乘务员都要我们抬头看黄鹤楼,低头看长江。武汉在我的印象里,就像一列轰隆隆的火车,吵闹而火热地滚动在轨道上,凌乱、烦恼、单调。尽管武汉的朋友每次向我介绍他们的地方,总是标志性地列举诸如武大满园的樱花梅花、东湖徜徉的浩淼、甚至热干面里搅拌出香香的芝麻酱、黄鹤楼上远眺到的烟花三月……更甚至我还特意到过武汉玩了一趟,这些都没有办法改变武汉给我的印象。

我之所以对武汉有这样的印象,完全是因为我的一个好朋友曾经受到过武汉的伤害。至今我还可以在武汉地区的聊天室里找到这个伤心的女孩。她一会儿叫“失意”,一会儿叫“古墓幽灵”,反正她变着名字赖在聊天室里,祥林嫂一般地对武汉人说着她那个通俗的情殇故事。我曾经在聊天室里把她领回来,就像那一次我陪她到武汉,专门拣那个抛弃她的男孩子描述给她听过的一条必经的线路从武昌坐渡轮到汉口,那些单车头上挂着几棵青菜几块肉的下班的男人,让她对着浪花痛哭。那个男孩子毕业后在这个城市生活,在这个城市买青菜买肉片。

女孩专门去武汉地区的聊天室,开场白总是这样的:我不是武汉人,但我喜欢上了一个武汉人。于是就有武汉人来问她觉得武汉人怎么样。于是女孩就回答说武汉人很好,可是武汉人爱骗人,骗人的感情。于是有愤怒的,有好奇的,有共鸣的,都围上来了,于是女孩讲她被武汉人抛弃的经过。听着听着陆续有人离开她,那么老套的失恋故事在生活中跟青菜肉片一样普遍。最后有人塞她一句,既然武汉男人那么伤害你,你为什么还说武汉人好?女孩总是回答,因为他在一个雨夜到教室找到她送伞给她,所以他一直就很好。

记得我和她在武汉找吉庆街,找池莉小说里写的那个来双阳的鸭下巴,当我们满怀希望在夜晚到达那里的时候,一片荒凉,正赶上街道修建。我们于是觉得这个城市充满了欺骗。现在回想起来,这样的判断实在没有根据,又不是说吉庆街就真的令人失望,或者说压根就没有吉庆街,压根就没有鸭下巴,只不过刚刚碰上那里的修建而已。

一个人因为一次送伞的举动而永远好了,一座城市因为一个人的感情而永远倾斜了这是常犯的低级错误。

我错怪了她   ◇

钟 钟

蜜儿是我大学时代的同窗,她聪明美丽又温柔大方,身边有许多男性追求者。因为家境不好,有时极度自卑,又因为学习成绩好,有时极度自负。她常常在自卑,自信与自负间不太从容地转换,古怪的性格使得别人对她敬而远之。

她开始恋爱了,这是她的初恋,对方是比她大两届的学生会干部,也是校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他不仅会拉小提琴,还弹得一手好吉它。

有一次她对我说他的男友在上海古典吉他比赛上荣获二等奖,他的男友要带她一起去参加颁奖典礼,并且在典礼结束还要参加一个庆祝性质的冷餐会,叫她打扮得漂亮一些。她从起初的眉飞色舞,说到后来的愁眉苦脸,最后是欲言又止。我不知道她是想跟我借衣服呢,还是想跟我借钱买衣服。

有一天中午休息,下午上课前,同班的男友叫我到操场上去打排球。我脱了外套放在椅子上,我想把外套口袋里的钱拿出来放到身上的贴身口袋,但是男友催我快点快点,我就跑出去了,等我浑身冒汗回到教室,重新穿上那件玫红色的短大衣时,发现放在口袋里的50元钱不见了,同座蜜儿正跟另外三个同学打桥牌,我猜测一定是她一念之差拿了我的钱,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样一个聪明漂亮的人会做出这样糊涂的事。上课铃响时,她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到座位上,她像平常一样对我很冷淡的样子,但我察觉了她的局促不安,我肯定了心中的怀疑,怎么办呢?

第二天中午休息时,我对她说我们一起去操场散步好吗?她犹豫了一下,找不到理由拒绝我,我们在一个单杠前说了一些功课上的琐琐碎碎的事,我说我要去一会儿厕所,让她稍微等我一会儿,厕所可以看见操场上她的那个角落发生的事,我见到我的高中朋友倩儿如约来到操场上,向我指定的场所走去,按照我教给她的话与蜜儿谈心,不久她们就分手了。回到教室里后,我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与她正常地交流功课,谈各自喜欢的书籍。

等放了学,我约了倩儿出来喝茶:蜜儿红了老半天的脸,说她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说我大概找错了人。听了女友的话,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向蜜儿讨回我的钱了,我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不喜欢当面给人难堪,更何况还是怀疑。

晚上男友打电话给我,说前一天白天在打完排球后,我去了厕所洗手,他先回到了教室,看见我挂着大衣的椅子下有50元钱,他帮我捡了起来,这两天忙于勤工俭学的事给忘了,今天发工资才想起来,所以打个电话告诉我,我气得大骂了他一通,他却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懒得解释。

菩提花落

800字 六年级 叙事

我知道他将作为凤凰一族甚至整个世界的劫难长到九岁,我知道他必须承受的是他要亲手毁灭这个世界的命运。

我以为一切也就如此了,他会长到九岁,然后有足够的力量去往人世,找到寂灭峰和寂灭石,按照神主的谕示用峰顶的寂灭石毁灭这个世界。

可是我没想到他会遇见蝶舞,那个美丽纯真寂寞的小小的蝶妖。于是他们相爱。于是当命运来临时,一切就都偏了既定的轨迹,无落没有选择灭世,因为那样就是让他亲手毁灭自己的族人,朋友,和蝶舞。

他选择了和寂灭石一起毁灭,于是他站在寂灭石上发动了凤凰一族千百年来唯一的一次用于毁灭而不是重生的涅磐。

我没有阻止,我只是在涅磐后将无落的精魂收起,我知道还会有事情要在接下来的万世里发生。我只是想看看这场竟然让天命的轨迹偏移的爱恋,最后有多大的力量。

我将无落的精魂幻化成一朵淡蓝色的花,我在他上面施了法,让它总是要以这一身的淡蓝出现,而且,再不会幻化。

然后我就开始等着蝶舞的到来。

蝶舞来了,求我告诉她无落的下落。我只是微笑,日复一日的给她说法。但她一直不理,只是闭目垂首,面容平静若水。

这五百年里我看着无落所化的相思花一点一点的变紫,我的惊讶也日复一日的堆积开来,我知道他想告诉蝶舞他是谁。那份爱恋的力量,竟然超越了我的佛法!

蝶舞请求再入轮回那天我有泪滴落,我微笑着,落了平生第一滴泪。那天从来没有开过花的菩提树竟然落了一地紫色的菩提花。而天空中也布满了无落幻化的黑色的莲,他要借着他曾和蝶舞提起的墨莲来提醒蝶舞他在哪里。我终于明白,这所谓的俗世的爱恋若真的坚持如一,万世不舍,也真的就如我的佛法一般,不破不灭,永世长存。

于是我授蝶舞与愿印,我决定遂其心愿,我总要让他们知道,若要求得自心圆满,不是要求无挂碍,而是要先求挂碍,坚执如一。

境界之上,爱恋便是佛法。

我对无落说,去吧,始于寂灭,便要终于寂灭,圆满于寂灭。

我看着寂灭峰顶的无落和蝶舞,有清越的箫声骤然漫起,有一场随意而华丽的绝世之舞便那么悠然的在天地间浮动起来,遮了那万世轮回之中苦苦相寻的所有的凄苦零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五年级
叙事
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