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读后感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闪闪的红星》观后感
“若要盼的呦,红军来,岭上开遍呦,映山红;若要盼的呦,红军来,岭山开遍呦,映山红”。映山红我从未见过,对于红军,革命时的故事也仅仅是从父母口中听到的。前几天观看了《闪闪的红星》,带给我的感受颇深。
主人公潘东子的父亲是位革命军人,在父亲的教导下,东子从小就树立了爱党爱人民的信念。东子小时正处于共产党与国民党抗战时期,土豪官吏到处欺压百姓,十分猖狂,但却又十分惧怕共产党,土豪胡汉三就是这样的人,因为红军的到来,胡汉三不得已逃离了小村庄,可清静的日子没过多久,因为抗战道路的安排不当,红军被迫撤离了小村庄,东子的爸爸也跟随部队撤走了。在离开前,东子的爸爸留给东子一颗红星,告诉他革命的意义和道理,让他学会坚强。红军刚刚离去胡汉三便回到了村子,变得更加凶狠猖狂。东子和妈妈一起相依为命,艰苦的生活。可胡汉三暗地里想尽一切办法加害他们母子。于是小小年纪的东子开始与红军叔叔一起参加了战斗,与敌人斗智斗勇。在村民与红军的支持配合之下终于将胡汉三绳之以法。小小的村庄终于迎来了春天,满山的的映山红开的格外鲜艳。东子妈妈曾对东子说过:“待到满山映山红盛开时便是战争胜利的时候,也是你爸爸回来的时候!”啊,远处那个身影多么熟悉,是爸爸!东子在革命的岁月中渐渐长大,那映山红开的愈发鲜艳。
看完后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是东子的眼神,充满坚定,不屈与智慧的眼神,在与敌人做斗争时,他充分的展现了自己的智慧:敌人为了打败红军开始进行封山,不许山上人下来,也不许山下人带东西上去,决心困死红军,但聪明的东子一边为米店打工----获得敌军敌情,一边偷偷上山为红军叔叔送去珍贵的食品----盐。没有盐就没力气打仗,东子为了躲避敌人的搜擦将盐撒在衣服上,再用水浸湿,聪明的避开了敌人的眼线。还为红军带去了宝贵的敌方消息,大人们不住的夸奖:“真是个聪明的好孩子,祖国有这样的未来战争一定会胜利的!”我不禁暗暗佩服东子的机智,在凶恶的敌人面前不慌不乱,为革命做出了巨大贡献,这种勇于牺牲自我,为祖国利益奉献的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但是,如今的我们还是否能与潘东子一样呢?老一代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幸福生活我们是否珍惜了呢?红军叔叔曾对东子说过一句话:“革命要靠打仗,不能光靠等,等是等不到胜利的。”是呀,只有付出了劳动才会有收获,天下哪会有免费的午餐,守株待兔不过是一时幸运罢了。所以老一辈的人为了我们不惜牺牲自己换来如今的生活,他们没有“等”,而是去行动,那我们不也应该如此,为了自己也为了将来,多付出一点行动,尽自己一份力量,为祖国添彩。
六年级:151649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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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壹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但那又怎样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也要爱的尽随心意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贰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叁情人?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友人?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亲人?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肆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伍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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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悲剧,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爱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通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己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悲剧,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为悲剧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这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伤心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希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可以。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悲剧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因此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达到了高潮。诗人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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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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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初一:匡修江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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鸾凤歌.歌长恨那时,她仍是那宠冠后宫的贵妃。移植至沈香亭前的牡丹开得正盛,她与他均前去观赏。李龟年手捧檀板,立于众乐师之前,刚要唱,又说:“品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词为?”他忙召当时的翰林学士李白进词。太白酒意未消,得旨,大醉之时写下了那三首《清平调》:“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封。“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沈香亭北倚阑干。“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玉环妃子的美貌跃然纸上。她喜吃荔枝,他便命人快马加鞭从南方送来。她并不知,只为自己这破颜一笑,已是惊尘溅血流千载。从她由寿王妃成为他的贵妃那一天起,人们便记住了她。记住了这个天生丽质,为整个家族撑起了门楣的妃子。他爱她的绝色容颜。绝美,惊艳,真让那国色天香的花王也自愧不如!他宠她,顺着她,呼她为“娘子”,她转呼“三郎”。他立下了誓言:“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一如平常夫妇。试问还有哪个妃子有如此待遇?即便是当年恩重如武惠妃,如江采萍,也该叫一声“陛下”!三姊虢国夫人也是美丽天成,且不施脂粉,令他垂涎。她顿生醋意。他也很生气,便把她送回了娘家,经人劝慰,又才接了回来。她跪在殿前,梨花带雨一般,泪珠纷纷滑落下来:“臣妾有罪,陛下还是让臣妾回家吧!臣妾的一切都是陛下恩赐的,只有头发……”她剪下一缕头发,金步摇在头顶微微颤动,“只有头发是受之父母,请陛下留为纪念罢。”看着眼前泪水纵横的丽人,他也不禁潸然泪下:“贵妃请起!”骊宫。华丽的乐曲奏了起来。她迈向殿前,如步步生莲,忽然开始起舞。霓裳羽衣舞。如同仙女凌空而降,仙袂华服,一切都飘渺了,好似仙境。她绝色的容颜也渐渐消融在幻境里……“贵妃!”再次惊醒了罢。身边的人早已不在了。他又想起了那天在马嵬驿发生的一切。宰相杨国忠已被将士诛杀,剑锋便指向了贵妃。无奈,她只有将她赐死。终究还是红颜祸水么?她从容地收拾好自己地妆容,路过他跟前,低吟了一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他不禁泪下,终于感到自己已经衰老,连深爱的妃子也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她香消玉陨。而她的脸上依然是那倾国倾城的笑容,玉指轻滑过白绫:“真是柔软呵……”一滴泪就掉了下来,砸在白绫上,砸在他心里。花钿落下,清脆的响声映衬着无比的寂静。她心里有恨!他知晓。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一切的誓言一如他对她的爱一样,成了那夺命的白绫么?都是如此的柔软呵……车辇忽然停下了,传进高力士的声音:“陛下,皇宫到了。”又从蜀川回来了么?月色朦胧,长安城笼罩在微微的细雨之中。不知从何处传来的铃声缓缓摇着,如同一支断肠的曲子。他在宫中踱步。月华之下,景是旧景,而人非故人。太液池,未央宫。芙蓉御柳,像极她明月般皎洁的脸庞。铃声愈传愈近,竟汇成了一曲哀歌。他回殿记下。《雨霖铃》。翌日,他来到梨园,竟不见一人。他感到一阵莫名的怒火,转身却见到歌女念奴。他这才压住了怒火,请念奴唱一曲。念奴不见她,察觉到一种恐惧,但还是唱了起来。他却心不在焉,仿佛念奴那高亢的歌声中凭空添了几分哀怨与凄厉。“停,停!”他拂袖而去,留下花容失色的念奴。天渐渐地黯淡了,又一个夜晚降临。他辗转反侧,终是睡不着。一星萤火在窗前忽明忽暗,火光中又映出了那倾国的容颜。梦里梦外,都是她的倩影。天刚明,一道士求见,自称因感动于明皇的专情,愿意寻找贵妃的魂灵。他当即应允。谁料到九霄碧落和黄泉都不见她的芳踪。道士忽听闻东海有一座飘渺的仙山,便决意去那里寻找。她果真在此。她仍是绝美,但脸上依旧有浅浅的泪痕。衣袂随风飘起,恰似那霓裳羽衣。道士说明了来意,并奉上一首曲子,正是那首《雨霖铃》。她淡然,默默道了谢,留下一股金钗,一扇金钿后翩然离去。金钗金钿,正是当日定情之物。他从道士手中接过了金钗金钿,明了其意:来世可再做夫妻,但恨不能绝!只有那首《雨霖铃》久久回荡在长生殿内。曲终,人散。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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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_450字chapter序灯火通明,笙歌不止。华丽的紫檀木轿,缓缓行在喧闹的街上。说其是轿子,倒更不如说是游行大队。那抬轿人的动作皆是僵硬无比,而马车两侧,各有一列护卫骑着黑马,着铁盔,头上戴着赤红的缨,面色庄严的举着金戈。细看轿前还有一面目清秀的少年,与护卫不同,他胯下的马则是白色的。来人一袭白袍,身段欣长,肤色如玉,狭长的凤眸轻眯着,唇角勾起一个妖媚的弧度,银色的发散发着光泽,浑身萦绕着空灵的气息。这队伍走到城门前,只见少年挥手示意停下轿子,还特意用稚嫩的声音拉长了声调。开城门……少年说道。守门卫满脸诧异于少年的模样。可碰到如此阵仗,他们也自然能判断出这轿中坐的是何等尊贵人物,出于害怕和某种不为人知的心理,因此城门被打开了。少年邪魅的笑笑,露出两颗白色的小虎牙。轿子行进城门,珠帘被揭开一角。通过帘中人和车夫的低语,于是它停在一家破旧的客栈门前。小姐,到了。少年下马,竟是从轿中抱出一只白狐。初一:lixuerui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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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涓涓的细流熬过了寒冷的严冬正奔向春天的小路太脆弱还以为自己够坚强被高山截去了生命的进程无力的打着回旋难道要等到冬天在这里凝结来年的春天倒流?它恨那座山那座高大的山翠绿的柳条踏过春天的芬芳等待着夏天的洗浴认为经得起风雨一片片又是一片片嫩嫩的叶子受伤了死掉了痛不欲生的祈求终于到倒下的那一刻它恨那场雨那场无情的大雨就像每一个悲惨的故事总是要到了结束才明白原来是个骗局原来天使都是在夜晚偷偷哭泣那清晨的露珠便都是天使的眼泪晨光一直替它们隐埋这个秘密甚至是一百万年却不知道在这一瞬间被我看透在没有恨的日子里至少我的快乐可以尽情绽放至少我的梦想可以大胆飞翔想用力抚平心中的巨浪却掩饰不了一点恐慌恨了就应该大胆的说出来不用害怕纯洁的心再次受伤对着梧桐树诉说自己的向往放弃拖着沉重的脚步因为下一站根本不可能是天堂我决定取消这个愿望太渺小早已被遗忘太残酷的世界太深情的眼光太短浅的生命太幼稚的心灵处处都是危险处处都是欺骗所有的感情都变成了虚伪的名词就算春蚕吐尽了丝就算蜡烛流干了泪没有人会注意到它的存在就像美丽的云一样变成雨消失在这个世界中它同样恨着永远恨着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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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唱当年长恨歌白居易的长恨歌可谓是脍炙人口,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令人叹息。袁牧的《马嵬》却将帝王的悲剧,联想到百姓身上,使文章的主题,显得与众不同,引发我们更多的思考。诗中这样写道,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亦自有银河,石壕村里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袁牧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将笔触转向了平凡的老百姓身上。关心百姓的疾苦是啊,人间亦自有银河。我们怎能不为石壕村中的老夫妻,心生惋惜。一份感情重要的不是轰轰烈烈,而是那份共同患难的决心与勇气。唐玄宗杨玉环的爱情悲剧固然令人叹惋,但是,莫唱当年长恨歌,其实唐玄宗的悲剧完全是咎由自取,她在得知了杨贵妃的美貌后便开始了御宇多年求之。此时的他,完全忘记了曾经励精图治的报复,沦陷见了美色的泥潭之中,当初的决心在美色的诱惑下,化为灰烬。在得到杨贵妃之后他更是深深的不能自拔,于是,从此君王不早朝,他成天沉浸在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之中,也正是从这时开始,国家走向没落,终于有一天,安史之乱爆发了,走投无路的,唐玄宗只好被逼着将杨贵妃赐死,从此,唐玄宗再也没有振作起来,只是成天悲伤过度,沉浸在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幻想中无法自拔。莫唱当年长恨歌,这更是对后人的告诫,唐玄宗的悲惨遭遇仿佛还在昨天。我们后人更应该汲取前人的教训。仔细想来,李唐的爱情也有值得歌颂的地方,那便是忠贞二字。杨贵妃死后多年,唐玄宗仍然活在后悔与自责之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二人情之深可见一般。即使两处茫茫皆不见,也要此恨绵绵无绝期。晚年时,若能回忆起当初的回眸一笑百媚生,也算是在这悲剧中空添了一份美好。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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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_2000字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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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长恨_800字她唤他父皇,在他赏赐的宴会上将酒奉上,这是流传多年的礼·仪。她是他儿媳,亲自将其封为王妃。素未谋面,便知,她,是个倾国倾城的可人儿。她唤他陛下,在他豪华的宫殿中纵情欢唱,逾了礼,覆了仪,展露出最真诚动人的笑颜,陛下,知己者也。刚刚的那番欢唱,刚刚的那个笑颜,注定了他俩的缘,迷乱了他孤独的心。她是他的红颜知己。她不知他刚刚失去了心中最爱的“她”,失去后接踵而来的是孤独与寂寞,还有作为帝王的高冷,那颗亘古不变的多情无情的心,等待着她的填充。她,让他回忆起年少情窦初开时怦然心动的节奏;她,带他回到曾经挚爱的音乐。音乐,是他们最初的邂逅,最美的相遇,他把词填,她把曲编,他们,是最合拍的搭档。她唤他三郎,他是她心中最美的情郎。他给了她荣华,给了她富贵,给了她最忠诚的承诺,给了她一生不变的爱恋,许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千古誓言。得郎若此,此生何求?他从遥远的岭南为他送来最新鲜的荔枝,他把她当国母,在最寒冷的季节带她入浴华清池。得君若此,还有何求?她是他最爱的女人,爱到负了儿子,负了朝堂,负了天下。他为她悲伤为老不尊的骂名,他为他们的爱恋承受乱论的鄙夷。他是“明皇”,却葬了大唐。她是“美人”,却沦为祸水。他便是唐明皇李隆基,而她,就是那四大美人之一的杨玉环。那是一段怆世的爱恋,他成了沉迷女色的昏君,她也成了毁灭大唐的祸水。这段不伦的悲恋能怪谁?他们只是相爱了而已。我想,当他们越过那堵封建禁锢的墙时,他们内心就充满了战胜世俗的勇气和力量,他们无怨无悔!最后的最后,她被乱军勒死在马嵬坡。不是为他而死,却因他而死,绳下的她望着他远去的方向,是笑着离开的吧!“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过他们爱过的痕迹,百千年后,只留这悠扬的《长恨歌》绕耳徘徊,长情,便长恨。初三:宋梦楠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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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自是长恨水长东——读汪曾祺后有感手捧一本《汪曾祺短篇小说全集》,从图书馆借来的,边缘微微皱起,书页也有些发黄,看起来旧旧的,纸质也已经变脆,反倒是很有质感。如果说沈从文的作品清新雅丽,如天边白云,那么汪曾祺怕就是人间最真实的红尘,似乎带了一股子油烟气,却亲切得让人觉得美好。他写的也是人间最美的真情,却和任何人都不一样,一眼便看的出是汪曾祺的作品。《大淖记事》的故事本身就很美,不过,如果是让张爱玲来写,她应该会让男主人公十一子死掉,两个有情人终是在苍茫的时空中错过。不过汪曾祺就不,他让十一子活了下来,让阻碍他的刘号长消失,这便让故事好像欠了点火候,不够震撼,但作为看官,却永远不会觉得这大团圆的结尾有丝毫的俗套。原来,不必生死相隔,感情,也可以美的令人动容,这便是他的高明之处吧。汪曾祺自己说,《晚饭后的故事》是张恨水式的。细细读来,有张恨水的影子,也有李碧华的,甚至还有沈从文的、张爱玲的丝丝味道,但再读,就发现,这仍是一部经典的汪曾祺的小说。不惊天,不动地,有情人擦身而过却并不流下泪水。遗憾,有那么一点点,也是沾染了烟火气的。看多了那些催人泪下的文字,就来看汪曾祺吧。他很诚实,不留情面地剖开市井人们最真的思想,琐琐碎碎,没那么美好,但他也很善良,总会又带来些许人与人之间温暖的情谊。又寂寞,又温暖。也许,真的没有那么多惊天地泣鬼神的东西吧。眼下自以为很重要的人,死死地抵着不肯放手,兴许在很久之后才明白,原来那个人,也不过是生命中平平的过客罢了。水,总是那样滔滔地流着。每一天,都在增添着新的遗憾与后悔,人生似乎就这么地过去了,又怎么总是站在一边,为往昔流泪呢?“哪个为旧人哭,太笨了。”歌词里这么唱着,于是也开始疑惑,曾经的真心,再怎么坚固,也会被新的生产蒙蔽吧。不敢去想大淖中十一子与巧云的后续,我怕我会不由自主地给他们设定一个灰色的后来。活在世上,有哪一颗心不是千疮百孔的呢?7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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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读后感“如果你问我,人真能活500年,1000年,你乐意吗?我确定一定会以极肯定的语气告诉你,我不乐意,为什么?我会用这本书来回答你。”——吴楚(作者)。《长生》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古德的中国人发明了长生不老药“上帝分子”之后,离奇被杀,这神奇的药剂也莫名消失。国家在得知古德被杀后迅速组建了“救赎”计划,一个叫“滤镜"的神秘组织及其背后的阴谋渐渐浮出水面。“上帝分子"也成了各个国战争的导线。人类一直追求长生不老,但它真的来到你面前时,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对于老人,国家要如何赡养;年轻人认为时间多的是,会不思进取,游手好闲;阶级对立更加长久;无法想象一个家庭会有多少成员,怎么排序;最可怕的就是人口只增不减,粮食、淡水、能源……地球的贫瘠将预示着人类的自我毁灭。从本书可以感受到,因“上帝分子”的面世,各国阶层为垄断它,而让世界陷入了万复不劫的黑暗。“滤镜"成员说:“我们扼杀技术,我们谋杀伟人,我们践踏法律,我们是凶手,是屠夫,是自然科学的封印、毁灭者,但我们更是守护者,这颗美丽的星球不应该因为人类而毁灭,这就是我们存在的意义!"可是用扼杀、毁灭、来推迟科学的进程,真的就没有其他好办法吗?合上本书,思绪万千,心中却一直回忆着书中盖伊博士说过的一句话:“技术没有罪,罪恶只在人的心里!”我认为本书最后战争的爆发,是关于死亡带来的警示。生命是平等的,死亡也是平等的。面对权力阶层,死亡从不屈服。如果连这最后的平等都消失的话,那支撑着世界的文明之柱也将轰然倒塌。所以长生不老我会像作者一样说"我不乐意。”科技飞速发展,将带来一个崭新时代。那是一个光明的时代,也是一个黑暗的时代。那是一个科技纵横的时代,也是一个考验人心的时代。就在写完这篇读后感后不久,我看了雷•布拉德伯里的《霜与火》。讲述了一个部落从出生到死亡只有八天。是选择在自己的舒适区享受八天的生命?还是勇敢的去面对死亡创造奇迹?大多数人都选择前者。可是有一天西姆不甘心就这样平凡的死去,他要拯救族人。虽然道路危险重重,但仍然不畏辛苦,创造了奇迹。看完我很震惊,不由自主就想到了《长生》这本书。这两本书描写的生命长度不一样,但不管是长生还是八天,都是思考生命如何过得有意义,有价值。9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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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故里·草木深——泪水和叹息描摹《长恨歌》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四、没有结局的结局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后记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通辽实验中学高一:朱蕾9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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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临潼《长恨歌》今年暑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了陕西,了解许多历史上的典故和陕西悠久的历史文化,吃到数不胜数,琳琅满目的美食。这里有列队工整、雄伟壮观的兵马俑,景色秀美的华清池,壮丽的骊山,人来人往的美食圣地回民街……其中,在陕西临潼的华清池景区我们共同欣赏了震撼无比的演出《长恨歌》,“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唐明皇和杨贵妃凄美的爱情故事又一次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这场演出分为两场,我和妈妈在第二场,第二场的演出时间很晚,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灯光效果更好。演出就要开始的时候,人真是络绎不绝,挤得密密实实,仿佛连根针都插不进去。我们排了好久的队,脚站得像灌了铅一样沉重。终于,演出正式开始了!眼前是高大的骊山和一座金碧辉煌的古代宫殿,再看左面是婀娜多姿的垂柳和两座精致的古风小楼。向四周望去,人们争先恐后地寻找自己的座位,没过一会儿已座无虚席。在优美的背景音乐和白居易笔下《长恨歌》的诗词诵读中,一座桥渐渐升起来,一个美丽的少女坐着荷叶舟来到桥边,一切都静谧美好。少女上了桥开始跳舞,她就是杨贵妃,她的舞姿那么美,我简直看呆了!忽然,她身后的灯光“唰”地一下亮起来,啊!原来是灯火辉煌的宫殿,宫殿里多么雄伟、奢华,文武百官齐刷刷地站着,宫女也排成一排左右两边服侍。我的眼睛顿时变得雪亮,激动不已,恨不得大声叫出来。宫女们给杨贵妃披上了华服,戴上闪亮的头冠,几个士兵用大轿把她抬到皇帝身边。他们手拉着手翩翩起舞,宫殿倚靠的骊山上顿时亮起了星光和一弯明月,梦幻极了!从此,皇帝和杨贵妃深深地爱着对方,不能自拔。杨贵妃的美好生活就这样开始了,然而,噩梦也即将到来。皇帝为了她而疏于朝政,引起文武百官愤怒,在安史之乱中,唐明皇性命即将不保,大臣和士兵们阵前倒戈,逼迫皇帝下令赐死杨贵妃。皇帝苦苦哀求,但是无济于事,最终痛苦地亲眼看着爱妃被白绫吊死。这场演出让人身临其境,空气仿佛凝固了,大家都不忍心发出任何响动而破坏这精彩的表演。音乐声音悲切、低沉。唐明皇看着爱妃的魂魄升了天,伸手去抓贵妃身上的衣带。但是,带子断了,他悲愤地看着爱妃离他而去……杨贵妃死了,唐明皇整天唉声叹气,魂牵梦绕地思念着爱妃。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唐明皇老了,头发和胡子也都变得雪白,在长生殿中他恍惚看到年轻的自己和贵妃跳舞,那时的他们是多幸福,多恩爱!看到这里,我的眼睛被泪水模糊了,多么珍贵而美好的爱情,终究还是毁在纷乱的战火中!不知什么时候,唐明皇看见了一群长着翅膀的喜鹊天使,又看见了对面桥头正站着杨贵妃。他与贵妃站在断开的桥的两边,在喜鹊的帮忙下,桥逐渐合拢了,他们终于紧紧相拥在一起!此刻,骊山上的星光又起,弯月已经变成一轮满月,这一切就像在歌颂他们之间美好的爱情!一个多小时的《长恨歌》表演真正震撼绝伦,我深深感受到一种爱的力量,那就是阴阳两界的距离也阻挡不了相爱两人之间真挚火热的爱情,人世间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正是如此吧!12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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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长恨公元234年初秋,积劳成疾的诸葛孔明带着恨意,带着眷恋,带着遗憾,匆匆奔向另一个世界。恨?他恨的是什么?有人说,孔明他离开这个世界时没有恨,因为他完成了生前所有的愿望。是这样吗?不,他生前对后主的挂牵,对红尘的留恋,对江山的遗憾,都谱成了他逝后的长恨歌,筑成了他生前的悲怨墙。孔明风华正茂之时,那是一个豪杰倍出,奸雄四起的年代,在这些豪杰之中,他无疑是佼佼者。文韬武略,谋江夺海,才华横溢的孔明没有去选择“谋臣如云,武将似雨”的曹操;也没有去选择“雄踞江东,已历三世”的孙权。却把目光投向了初出君道,兵微将广的刘备。为什么?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就因为刘备的仁厚宽宏,因为刘备的政治抱负和孔明完全相符。在隆中的“三顾茅庐”之后,孔明没有选择地投入刘备的行列中来。因为有了孔明这位谋士,刘备如虎添翼,如鱼得水。很快便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情形。刘备的实力也因此可以跃于其他二雄左右。可是就是这时候,孔明,他不知道又要承担多么沉重的负担,这远远不是常人可以忍受的,可是孔明,你挺下来了。为了汉室统一,你没有选择地挺了下来。三国故事中,你总是以胜利者的形象结束了一个个令人费神的难题。旁人只道你谋略滔天,心有乾坤,却不知你的辛酸。就因为你的一举,使得十万曹兵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三气周瑜,你心定如山,面无惧色。七擒孟获,你计如涌潮,应变自如。更别说现今人们还津津乐道、家喻户晓的“草船借箭”、“空城计、“东风挫敌”等故事了。可是,在你的胜利背后,有谁人知道你的辛劳?有谁人知道浮华背后的悲情和痛苦?有谁人知道你所面临的风险和失败?又有谁人知道你对天下苍生的颜何以堪?三气周公谨,人们只把他当做你的谋略之一。却不曾想过你把周公谨当成了劲敌,当成了挚友,当成了……对于你吊唁公谨时那用血泪拜写出的沧桑祭文,人们又何以了解你对公谨的复杂感情?遗憾?你有遗憾吗?曾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后人只把大意失荆州当做你最大的遗憾。可是后人可曾想过,在你成功之时,你失去了战友,你失去了对手,你失去了辅佐之人……是,荆州一役完全可以做为你生前的遗憾。但是,天意人何反?人意由天定。留守荆州的关羽,曾和你出生入死,他的生命却断送在你的手中,你愿意?人们只不过把你让关羽留守荆州做为你的大意疏忽,却不知道这件事后你有多少辛酸泪!人生苦短,在有限的生命里,你却担负着无限的责任。当时的蜀汉又有多少人有这个能力与你分担?你贤明的君主刘备并不了解你。但做为一个拯救苍生的英雄,你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能挥洒泪水,不能述说你的痛苦。你把这份痛苦埋在心里……无力统一汉室才是你生前最大的悲哀最大的遗憾。出于责任心,你还是尽自己绵薄之力扭转了乾坤……在这责任心的驱使之下,你别无选择,尽管你不再是风华正茂的轻狂儒生,不再是那个曾经可以偷天换日的神算子,你的智谋以被对方所熟识。宝刀虽老,风威犹存,面对你真正的对手——司马懿,你还是清谈而过,不留一点一丝的仓促。只是那样轻松而过……其实你一直向往那闲云野鹤的生活,卷入政治中来并不是你本来的意愿。二十七年的荣华,你耗尽毕生的才略扳回汉室的稳固。在你心中,三顾之恩真的那么重要?真的值得你耗尽毕生的精力——还偿还不完?后人没有资格猜测……伴随着绵绵长恨,你匆匆离去,没有一点留恋,也不带走一丝一毫……秋风依旧……1200字 一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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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此身非我有——豪放词》读后感说起这本豪放词选集,我其实已不是第一次读了。这本书是我刚上高三时买的。我本想抓紧学期伊始的空闲时间将它看完,没想到高三根本没有给我留出大块的可以用来看这等“闲书”的时间,而是直接把我抓起,扔进了汪汪题海中。而等我从从海中解脱而出时,虽然有了时间,但伴随着兴奋或者说是浮躁的心境的我,却看不下去这书了。于是,对这本豪放词选集持续而完整的阅读已经是买书后一年半的事了。寒假结束返校时,除了一些历史方面的书籍外,我特地把它放入行囊,希望这本豪放词集能给自己的生活带了几分文学气息与豪放情怀。编注者自言本书沿承邓乔彬先生的《豪放词萃》的轨辙,不断代选词,而是以词体美学特征分类,将各代豪放词以时代、作者序进行编排、注释及评论。本书共收录八十多位词作者的近两百首词作,多为公认的豪放词作,时间跨度从盛唐(如李白的《忆禽娥?箫声咽》)到清末民初(如秋瑾的《满江红?小住京华》)。从所选词作分布上看,唐宋时期因其为词兴起与繁荣之时,名家杰作甚众,而入选者多,而元明词衰,所选较少,整体上尊重词史。这本豪放词选集分作者介绍、原词、注释,辑评四部分。作者介绍只出现于第一首作品中,包括生卒年、字号、籍贯、仕历、创作、词集等内容。原词以通行本子作底本,若有重要异文者,在注释中注出。注释部分多为事典、地名等,也有部分词作创作背景等内容,同时对生僻字酌加汉语拼音。本书的重要亮点是辑评部分。赏玩词令,关键就在于审美品鉴。本书所辑录的豪放风格的名词佳作,倍受前人关注,品鉴文字很多。而编注者搜集风格迥异的前人品鉴文字,并从中筛选出其中有代表性的精髓部分(多为宋人、清人的)飨食读者。不求全而择精,我想,编注者在这本书的辑评部分上是花了大力气的,也正是这些辑评,为我这样对词作略知皮毛的人提供了相对的捷径,起到了一定的指点迷津的作用。初中时我开始喜欢词令,慢慢地也开始试着模仿前人之作,依循词调、格律等进行填词。作为一个阅读者,作为一个男儿,我是喜欢豪放风格的词作的。而作为一个自己试着填词的外行,我却总是完成不了豁达洒脱、粗犷不羁的词作,笔下多是一些哀婉、悲凄之调。阅读这本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了解更多的事典、熟悉词调格律、学习豪放词创作,同时也希望在这个过程中能够放松心情,陶冶情操,尤其是一种乐观、豁达的心态。进入历史文化学院学习,历史是我的专业,我的阅读重点自然是历史类书籍。但我想我同时应该扩大自己的阅读面,既能丰富生活,培养情调,也可以达到促进历史阅读、学习的目的。文学类就是阅读的一个重要方面,既包括古代文学,也包括现代文学。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喜欢的古代文学作品。我认为古代文学作品的文辞中多有着较强美感,有的潜移默化中给人以教育,有的醍醐灌顶般给人以启迪。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有着较高文学素养的历史学者,如我们历史文化学院的王玉华老师一样(王玉华老师喜欢词创作,在西岳论坛中开设有专栏“梅溪响唱”,现其作品已集结出版为《梅溪存稿》)。袅袅炊烟,隔江千里,若能从词作中循烟探得前人英豪的足迹,觅得一种乐观豁达、开朗向上的人生态度,这才是阅读的最大收获吧。“长恨此身非我有”,立时忘却营营!120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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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小学的时候,我很顽皮,总是惹人生气,而且经常和班主任对着干——不光是我,好多其他男同学也是这样。在课下,我们也经常在一起讨论班主任,当然大多都是说班主任的坏话。我非常恨我的班主任,心中总是在被班主任教训后想:靠,看我在领导来检查的的时候,把你打学生的事情张扬出去——可一到领导来我校视察工作的时候,我就会心软——这种想法也就在被老班教训后的一天内昙花一现罢了。上课的时候,我们这些不爱学习的学生时常靠着后面同学的椅子或靠着墙,因为无心听课,所以我们彼此间不免有一些细小的争吵声音。这时,老班说话了:“同学们呐,要是再有人靠你的桌子,你不就踢他一脚,要不就把桌子往后一拉,诓他一下,看他还敢不敢倚桌子。”说完,班内也没有太大的反应,因为这招已在一年级时被我们挖掘出来并用于实践。可是班主任不说,这招不太好意思使,要是同学们因为这招记恨于我,那就得不偿失了。由于班主任说了这招可用,我也就正大光明地把它发扬光大了。因为有了班主任这句话的依仗,有一次上自习的生活,我一脚把前面的女生踹哭,而后又一拳把同桌打哭了(教师点评:这个地方缺少必要的交代,来证明你的无辜或是清白)……于是班里大乱,之后班长就去找老师了。班主任来了,叫我去办公室。我本来就很倔,所以我被老师拉着也不肯出去,死死地抓着桌子……老班拖着我,我拽着桌子缓缓向前,前进了大约有一米吧,我实在是坚持不住了,于是双手便松开了桌子。那时,我心里想:要不是你比我大,我早揍你了。到了班主任的办公室,班主任松开拽着我的手说:“你能不能老实点儿,你是个男孩子,就不能让着女生点吗?”我说:“是她们先惹我的,我已经很让着她了!”老班说:“你是一个男孩子,应该让着她们点……回去吧,以后再做这样的事,看我不收拾你,老实点啊!”我这时低着头,眼中噙着泪水,我忍不住哭,这样低着头走了回来。我心里也明白,我学习不好,很多人肯定会先入为主,认为我是坏学生。而被我弄哭的那两个女同学都是好学生,老师肯定会认为是我调皮把她们惹哭的,肯定不会想是她们先惹我的。我回到教室里,趴在桌子上,心中则是狂骂班主任。长大了,想想这件事,还是觉得很有意思,还是恨班主任。自从那件事后,我就不怎么和老班说话了,开始变得沉静了,每次班主任向我找事,总是一句“对不起”了事。从那件事后,我变得很恨班主任,现在虽然减轻了许多,但还是恨……教师点评:这篇作文,叙事清楚,语言流畅——当然也可以看出,这确实是取材于生活,发自作者内心真情实感的流露。只是读者在读了之后,心里总有那么一丝疙疙瘩瘩的——那就是关于作文主题的确立。故事自然真实,然而我们在写作文的时候,从这个故事中怎样挖掘提炼出一个积极向上的主题呢,然后围绕这个主题去选材取材呢?方下中学九年级六班 李文豪(指导教师:蔺青春恨1200字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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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雨狂,长刀所向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杀声震天,狼烟四起,如柱般直冲五天。我,一个白马红披挂的银甲将军,正驾马飞驰在茫茫大漠上。马蹄扬起的尘土,在我身后飘扬。出征的几十万大军,隆隆地在后面开进。忽而,我一勒马,马儿一声长嘶,我即拔出长剑,直指长天,冲着敌阵下令——“杀”——!……这只是一个梦,一个从小做到大的梦,如今我长大了,它成了我心中的痛。我迷恋大漠,迷恋黄沙,迷恋那扬剑犹如平地一声雷的惊天动地。每每梦醒时分,我心中总有一份情愫在翻滚纠结。可随之,我的心却又照例隐隐作痛起来。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塞北的大漠为天下最美。我纳闷那些赞美江南的人。那江南的柔靡,软弱,动辄即断的小桥柳叶,怎比塞北大漠骨子里的刚烈,那擦着即伤的钢沙?那千里黄漠,怎会只是一堆沙?茫茫大漠,寄托了多少帝王的铿铿夙愿。大漠民族野蛮凶悍,曾一度强占多少北方沃土。收复失地之心,从此铭刻于中原人民心里,铭刻于铁骨帝王心里。可事与愿违。刘邦出击匈奴,却落个白马之围;宋太宗亲征强辽,结局最终只得被困高粱河。虽失意,但英气犹存,毕生不忘收复北疆!滚滚狂沙,蕴含了多少爱国志士的血热之情。望着破国碎山河,谁人心里不生恨?哪个有责匹夫心中不热血沸腾?看那李广卫青霍去病,终己一生,把青春和汗水燃烧在狂沙飞舞的黄天大漠,。冲天的火热,万般的豪情,不为封狼居胥,只求踏破贺兰山缺,保家卫国。卷卷烈风,揉集了多少落寞之心的无限遗憾。若你身为大将军,在面对外敌入侵时,你是否愿请愿领兵,愿战死沙场?可当你难得如愿,率千军万马在战场上厮杀时,皇帝老儿唤你回家,并一日内连下十二道令牌,你心中会使怎样的情感?岳父无奈,那“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激情,只得长留心中。于心底间期盼“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风卷残沙,弥漫于千年草原;金戈铁马,响彻万里中华。那厚重的草土,期间是多少的难言;扬起的飘沙,仿佛带着刺鼻的血腥。但正是那飘洒的血腥,氤氲着凛凛威风,锻造出凶悍的草原民族。狼族!在这片荒凉贫瘠的大漠上从来不少一群狼!可是,那富饶美丽的中原大地上,也从来不少一群羊!狼扰羊,狼吃羊,这个故事世世代代袭传,在历史长河中千千万万年流淌。现在呢?那黄沙漫天的大漠宛若转生为一波蓝海,似乎延续着这个亘古的传说。羊还是那群羊,但狼却摇身一变,成了海狼。它还是一样欺负你,占你的领地,甚至要吃你羊!尽管那些海狼相对曾经的草原狼,是那般瘦弱不堪。羊儿们个个怒火中烧,心中的那股躁动啊,真想来个痛快的宣泄。他们恨不得四蹄踩在瘦狼身上,噬其血喋其肉。谁说羊儿尽吃素!羊儿们还想着去夺回被抢去的领地呢。可领头羊怎么就像异类?纵使瘦狼千万般刁难,都无动于衷。顶多在被逼的实在急了,才会怯怯地表示个所谓的“抗议”。可这有何用?我又想起大漠。大汉的兴荣,北宋的衰亡……茫茫大漠,空留几多感慨;滚滚狂沙,抛洒何人血泪?道道风痕,又是多少人心头抹不去的疤?苍凉的大漠……无疆的蓝海……汉武挥鞭,芎蛮畏退草原;宋徽俯首,北宋终获陨灭。或许谁也不愿僵卧孤村,不愿只在被窝里空喊为国戍轮台。或许更不愿在激荡愤慨时,只能“拔剑四顾心茫然”。于我而言,我愿投身大漠,等着看大漠孤烟。待我圆戎装梦时,狼烟一起,我便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到那时,“胡地,中山”,国人必有之!来吧,角号响起!拔鞘亮剑,宝刀挥舞,凄风寒影中杀那蛮夷甲弃盔丢!12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