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惑夕阳
那一刻,大厦露出了他那直直方方,无比单调的背影;那一刻,植物失去了引以为傲的光泽;那一刻,街头收拢了一天的喧嚣;那一刻,楼下小区闲聊的大叔大妈们各自回家了;那一刻,小宝宝们哭闹着要找妈妈;那一刻,大地陷入了沉寂,人们放松了身心……
那一刻,就是夕阳西下。
滚滚的江水正汹涌地泛着大浪与落日的逆流。划着道道波河的江面上荡漾着落日的光辉,霞光羞涩地笼罩在山头的那边,发出无光十色的黯淡,留存在温柔里的一点静谧,也显得不动声色,霞光依然美丽动人,隔着险峻的山丘,仿佛听到有点悦耳的音乐震撼着寂静的丛林,光朦胧着夕阳的余辉,迷惑着一幅神奇的面纱,滔滔的江水追逐着落日,越近越浓,在遥远的水与天交接的地方消失了,霞光伴着温存,却还顽强地汇合在天际的某个诱人的角落.朵朵自由飘逸的云彩却还唱起欢快的睡眠曲,动荡着心底的一丝甜蜜,娇柔多情的月亮仙子早已躲进波澜不惊的云层,发出灿烂的浅笑,围绕在大山的怀抱,那是何等的徜徉……
落日里,那团燃烧着的火球正悠闲地趴在大山的肩膀上。那灿烂的让人眼花缭乱的火红色把我的心狠狠地揪了过去,眼前仿佛徐徐降落下了一场玫瑰花瓣雨,粉粉的稚嫩,淡淡的清香,弥漫着山峦,诱惑着夕阳,沁人心脾,令人痴醉。心头涌起一股莫名的悲伤越来越多,心越来越沉,头越来越痛,涨的要溢出胸腔,似乎有久违的压抑需要释怀,似乎有沉浮的心态需要调节,刹那间,感觉人生真的好疲惫,长久以来,我们是否真的是要歇息了,我们的身心,仿佛此刻的一道残阳,强忍着睡意和疲惫,稀疏着杂乱和忧伤,却还争当英雄,若干年后,当我们倦怠了一抹夕阳,迷失了方位,理理思绪,清清大脑,再回首自己当年的一方阵地,那毕竟是一段悠久的历史,充满诗情画意的诗卷,很值得欣赏,耐人寻味。绕回原位,我的思绪飘飞了吗,炊烟袅袅,徐徐上升,四处飞扬,弥漫全球,我不愿意,好留恋这份美丽,眼神依然牵引着夕阳的余辉,甚至不肯眨一下眼,唯恐疏漏了它瞬间的燃烧。
低空,团团白云被夕阳的火焰沾染了,玷污了,修饰了,武装了,暗红色的,在浅薄的云层由内到外逐渐稀薄,好似钢琴键很优雅地循序有高音降落到低音,找不出丝毫的不协调。那层次不齐的云朵好像一匹飘荡在粉色天空的柔软的东方丝绸,质感柔美的让你舒心,好像袈裟一样披在肩上,闭目养神,独坐大海的边缘,欣赏浩瀚的海寂,领悟大海宽广,博大的胸怀,静听海风的吹箫,遥望海鸥的翩翩起舞,那是一种释然的感觉,那是一种可望不可即的守候,然后,静静地聆听,默默地等待,芳龄年华,你曾经给我的那个许诺和永垂不朽的纷纷誓言,刹那间,双眼流漏出一种滚烫的液体,还伴着淡淡的咸味,湿润了粉红的脸颊,勾起了淡淡的忧伤,那时候情绪低落,思维消沉,内心仿徨,想面对大海呐喊,狂笑,可又真的不想失态,毕竟尊严好重要,于是,继续观望夕阳西下的美丽,那种云际的勾勒,飘飞,又好像暖暖春风中飘扬的一丛火色的奇异芦苇,又好比古代女子闺房中那悬挂着对爱情的憧憬的珠帘,丝丝的美丽,楚楚的动人,惋惜着,怜悯着,迷惑着,夕阳西下几时回,可惜黄昏不留名……
落日渐渐失去了光泽,越来越沉,那片曾经通红的云朵消瘦了几许,那曾经让我迷醉的红晕也被逐渐清晰的淡蓝所取代。山的轮廓又开始沉默,渐渐远行千里,万里,唯独剩下一抹淡蓝,仿佛温柔女子怀揣着的一丝含羞和阡陌,丝毫动荡不了的一份情怀,独守那种傲慢,坚守那份虔诚。
眼前闪着几点微弱的亮光。在大山的后面,仿佛一道微弱的彩虹艰难地跨越时空隧道,落日,是你在挣扎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再美的事物总有它生命历程的终点站。美人再美也会迟暮,时光再长也会流逝,鲜花再美也会凋谢,树叶在绿也会泛黄,这是一种推敲和逻辑,然而掌握在你手中的也只有短暂的一小部分。停留在你芳菲记忆的或许只是一个瞬间。
落日似乎读懂了“现实”这个词,无奈地转身,留下了说不出的隐隐作痛——战败了。
巍峨的高山恢复了沉寂,恐怖的森林签收着夜幕的降临,歌喉轻扬的麻雀,百灵鸟,早已速归到了休憩的港湾,或许还在摆弄明日的扫,啦,西,刀,天际弥漫起一件墨黑般的外套,顿然徐徐展开一片夜幕的帐幔,隐身于水与天所相连的地方,只有万家灯火在闪耀,在舞蹈。玫瑰花凋落了……
但是太阳每天都会从东方升起,西边降落,犹如希望一样,虽然会被现实给击破了,仍然可以再次建立。
转身,等待明天的落日。可我久久不肯离去,是因迷惑夕阳……
迷惘
雨还在下着,
乌云如同阴霾,
笼罩在我的心头,
梦魇般缠着,
挥释不去。
远处的山头,
蒙着一层细雾,
依稀的几个身影,
如同鬼魅般闪过,
缈无踪影。
稀疏的雨点,
拍打的不是地面,
是我心头的窗纸。
阴冷的风,
带来的不是寒冷,
是我心头的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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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命运真是个说不清楚的东西,就象今天,它又开了个很大的玩笑,让阳出现在小夕的酒吧里。当阳从吧台走过的时候,小夕又闻到了那久违的熟悉的味道,淡淡的烟草味里裹着暖暖的香甜。这让她想起以前,总是喜欢赖在阳的怀里,在这种味道的包围下,听着他说等老了以后要手牵手一起去看夕阳。然后她就会沉沉的睡去。一觉醒来,就会看到阳笑着看着她,眼里满是温柔和宠溺。“小夕,你睡觉的姿势真的很可爱,让人不忍心吵醒你。”“那是因为睡在你的怀里呀!”小夕坏坏地笑着,又把头枕在他的肩上。“你个小马屁精。”阳搂紧她,“你过生日的时候,我送你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怎么样?你穿着一定会漂亮的象个公主。”“我才不要穿裙子呢。牛仔裤就挺好的。”“你就为我穿一次吧!”“那好吧,我只为你一个人穿。”“那还有一件小小的事。”“怎么还有啊?”“这绝对是最后一个,我想看你长头发的样子。”可是,阳并没有等到小夕过生日,也没有等到看小夕把头发留起来的样子,他就提出了分手,那么突然,却又不肯告诉小夕原因。之后不久,小夕就看到了阳的身边有多了一个女孩。那段时间,小夕走到那里都会看到他们,即使面对面的走过,阳也不会看小夕,依然温柔地对旁边的女孩说着什么,女孩一脸的幸福。终于,小夕离开了那个城市,没有告诉任何人。在这个小城里,在阳一直想来的小城里,她开了一家酒吧。没事的时候,她就去逛商场,买各式各样白色的连衣裙。现在,她的头发已经好长好长,被她在脑后很随意的绑着。“酒,我还要酒。”是阳。他坐在酒吧的那个角落里,已经喝醉了。小夕的心象被什么撞了一下,很疼很疼。“你喝醉了。”“小夕!”阳猛得抬起头。“你认错人了。”小夕强忍住泪水,小声的说。她还爱着阳,却又不想让阳认出她,她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对不起。可能你和她的声音很象吧。你知道吗,她虽然平时很疯,总喜欢跑来跑去,可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她会在我旁边,握着我的手,靠在我怀里,很乖很乖。可每次她都会睡着,她睡觉的样子就象个需要人保护的孩子,看着看着我的心情就好起来。”阳说着笑了一下,和小夕每次睁开眼看到的笑一样。“你不是小夕。小夕是不留长头发,也不穿裙子的。她的门牙还少那么一点点,是一次玩的时候,不小心磕掉的。她却笑着说这样很可爱,而且要是走丢了,也很好找。可是,现在我却怎么也找不到她。”“小夕是你的女朋友吗?看样子,你很爱她,为什么会分开呢?”“是我要分开的,我当时真的很傻。看到她对她的朋友特别特别好,我竟有点嫉妒那个男生。于是我就提出了分手,看她是不是爱我。可是她同意了。她怎么会不同意呢?一直以来,她都很听我的。只要能让我快乐,能让我幸福,其余的事她都无所谓。后来,我遇见了一个女孩,很象小夕,我就开始和她在一起。一次聚会,我喝醉以后,喊着小夕的名字。醒来后,那个女孩提出要和我分手,我也就同意了。这时我才发现,我依旧放不下小夕。可小夕象从这个世界蒸发了一样,我给她的朋友打电话,去所有她喜欢去的地方,都找不到她。”“那你来这里,是想找她吗?”“不。太晚了,我伤害了她那么多,她不会原谅我的。我是要去她一直想去的地方,刚好路过这个小城,我就停下来看看,因为这曾经有我的梦。我要在她最喜欢的地方,一个人静静的想着她。我曾经对她说,我们要不离不弃,相伴到老。等我们都变成老头老太太了,还要手牵着手,一起去看夕阳。可是,这辈子看来是不行了。我只希望如果有下辈子的话,她不要改名字,这样我就容易找到她,去偿还我这辈子欠她的债。”“真的对不起,跟你说了这么多。我要走了,谢谢你愿意听这些。”小夕这才意识到自己早已满脸的泪水,她赶忙去擦。等她再次抬起头的时候,阳已经不在了。“这就是宿命。”小夕轻声的说。是的,阳没有看到这个酒吧的名字叫“夕阳”,阳也没有看到,就在他坐的那个角落的墙上,有这么一行字:我会等着你,和你一起去看夕阳,这辈子不可以,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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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迷惑_15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野迷惑了,他不知如何去处理这份自己的感情。只到三年后他才明白了这结果……“她,一个我爱得最真的人,一个我伤得最深的人……”这是小野日记里最显眼的字句。见她最后一面是三年前的一个中午。她手提一个时髦手袋,除了一些衣服和是用品外没有任何东西,仅有的这些就是当时她在这全城市的全部家当,这是小野所看到的,也许……够了,这是她离开的最后信息。以往的分分合合只是一次又一次的过渡,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那天,小野从一个朋友口中得知她要离开的消息,他懵了,他在抱怨,自己一次一次的伤害她,他心痛了,为什么?只到她真要走了,才发现自己的心更痛……小野疯了似的跑到她租住的地方,……没有人,门关着,上面却贴了一张纸条,随着淡淡的风轻轻的飘落:我喜欢默默地被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好心的房东告诉小野,她昨晚哭了很久,一大早起来就收拾东西,刚刚才退了钥匙,走了没多久。小野用最快的时间赶到车站,是直觉也是最后的机会,要不一生都不会原谅自己,即使是最后一面,因为……结果已不重要。她,还在。小野深深吸了口气。她独自一人站口,面对进进出出的客车,售票员的哟喝,全然不理,车一辆辆驶出可她没有一丝离去的意思,好像在等待什么……?看着她孤独的背影,小野能感觉到她眼里的落寞,小野心更痛了,眼前的情境是如此的凄凉。他踌躇了会儿,终于喊出了她的名字,她,没有回头。“留下来好吗别走”小野在恳求。她慢慢的回过了头,深情地看着小野,不,不是深情,是什么?是怨恨?是不舍?是……小野感觉不出,这眼神曾几何时感到熟悉却又如此陌生……“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你面前,你没有珍惜”她说:“好比一道伤疤,当初被人划破的时候,很疼,锥心的疼,如今,伤口愈合了,再去摸它已不会疼痛,可是……已经麻木了。最好谁都别去碰它”。她还说:如果有缘,不管多久,多少年,什么地点……就会再见。小野无语。因为有一种东西开始从眼底涌出,慢慢地滑落,模糊了他的视线,她的身影。就这样她走了。走了,一走就是三年,不,也许是……三年来,没有她一丝音讯。小野托人打听过,却没有消息。三年时间,小野没离开过这个城市。一直以为她会回来,一定会的,对自己的信念充满了信心的小野就这样等着,等着……可什么都没等到。于是直觉作怪,开绐怀疑世间变化,造物弄人,自己是不是上天安排的一颗棋子,在棋盘内周旋,一直等到兵临城下才发现原来就站在悬崖边缘。很多时间,小野都会去她们以前常去的地方,小山坡、酒吧、还有一个离城很远的小溪,对小野来说,那是寄托。每次去都会想起曾经和她一起走过的日子,思绪此起彼伏。每一外的风景都成为小野刻骨的记忆,地方没变,风景还在,只是身边少了一个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有会随风而去吗?偶尔来到车站,便会想起临别的一幕:那刻骨的话语,莫名的眼神,“莫名的眼神”?细思那其中意境,一种渴望而又充满和善的眼光。“啊”小野蓦然惊醒,仿佛那眼神再望着他,充满惊喜又如此茫然,没有一丝超乎友谊的情感界线,明白了,小野终于还是明白了,大脑神经突然把一切思绪冲淡:原来,她的眼神早在三年前就说得很明白。她走有她的理由,既然决定离开,就不会再回头,至于最后一句话,只是不想伤了小野的心,也让他有了一个期盼却又无法重逢的梦。而小野的爱情,早在三年前就被她判了死刑……广东深圳深圳市滨河中学高三:bj128bj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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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恋》新生的迷惑在那次惊险的袭击后,徐枫和依梦蝶变得紧张兮兮的,但一连过了几天,那些黑衣人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徐枫的视线中,他们稍稍将紧绷的神经松弛,71天只剩下62天了,爱心数也已经有十颗了,一切都按照着计划进行着,虽然现在的情况良好,但徐枫那天生以来的告诉他,事情绝没那么简单,那些黑衣人不肯能就此罢休,他们一定在策划着新的阴谋。一阵闹心的铃声直穿徐枫的耳朵,将他从幻想中拉了回来。上课了,大家都安静了下来,50多双眼睛直视着走进来的老师。只见我们亲爱的白雪老师领着一个……“哇塞!”当大家看到那个新的插班生时,不再仅仅眼睛来描述自己的惊讶,这赞叹声中夹杂着男生的口哨声。徐枫也被走进来的插班生的面貌给震撼了。简直就是七仙女下凡。这位女生棕色的头发带着大波浪,一双只有在日本动画片中才能看到的颇大的眼睛,脸上带着能迷倒各路神仙的灿烂微笑。宏光中学普通的运动服在她身上也穿出了一种高贵的气质,典雅又不失活力,倒是把她的高贵气质给完美衬托出来了。老师领着那位漂亮女生站在讲台上,等着大家安静,随后,老师开始介绍:“同学们,这是我们这学期的第一个插班生,菲梦同学,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她的到来!”不等老师说完,有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响起,那气势甚至比上次依梦蝶的更加宏伟,男生们个个拍红了脸(巴掌也是),老师示意让我们安静下来,便请菲梦自己来介绍,菲梦会意了老师的举动,她优雅的在讲台中间站定,一声煞是悦耳的声音从她微张的小嘴中传出:“大家好,我是菲梦,来到这个班级我很高兴,希望大家能和我多交朋友,谢谢!”徐枫诧异为什么这位淑女也跟依梦蝶的介绍很是雷同,大概出众的女生总是这样的吧。又是一阵排山倒海之势的掌声在菲梦最后一个音结束后立马响起。大家都十分兴奋,大概男生们都在盘算着以后怎样去靠近菲梦吧。徐枫不知怎么的,对这个菲梦有一种特殊的好感,这种好感连初次见到依梦蝶时都没这么强烈过。他的手,也不自主的大声鼓起了掌,看菲梦的眼神也带着一股眷恋,这一切,都被注视着他的依梦蝶看在了眼里……下课的时候,男生们“呼啦”一下全簇拥上去,一句句问题和邀请在菲梦耳边响起:“你以前小学在哪啊”“要不要我带你去学校熟悉一下环境啊?”“家住哪啊?”……(一看就知道是预先不知道练过几次的……--)但菲梦谁都没回答,只是向他们展露了她迷死众人的甜蜜微笑,正当男生们陶醉在其中无法自拔时,菲梦推开了挡在她前面的痴迷男生,径直朝徐枫的座位走来,徐枫眼睁睁的看着她来到他座位旁边,还没来的及想原因,就被仿佛菲梦声音中的一股神秘力量给牵制住了一样,无法自己想事情,只能对着她,回答她的问题。“你叫徐枫?”菲梦一声似带矫情的说话声穿过了徐枫的内心,他的头不由自主的往下点了。“我不熟悉这里的环境,放学能陪我逛逛吗?”又一声话语传来,徐枫的嘴巴好像已经不听他使唤了,他的嘴巴一口答应下来:“好的。”菲梦带着得胜的表情甜甜的朝徐枫笑了一下,徐枫的心里完全被她的微笑给迷惑住了,再也容不下其他东西。他一时间竟忘了自己对依梦蝶的承诺,他一心只想着菲梦。依梦蝶在座位上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她彻底瘫软掉了,现在的徐枫已经被菲梦给控制住了,他可能已经忘了帮助她的事,从徐枫的眼里,依梦蝶只看出了两个字:菲梦。然而,她也突然意识到,这个菲梦,绝对不自是一个普通的插班生,她也不是随便来到这儿的,她可能是专门来……至徐枫于死地的!想到这,依梦蝶的内心冒着凉气,要是这样,徐枫现在是很危险的,不早告诉他的话,怕那个菲梦会做出可怕的什么事情来。依梦蝶看着痴呆的徐枫,心里苦苦思索着让徐枫回到正常的办法。下午的课,徐枫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他只想着放学后和菲梦一起去逛学校的事情。依梦蝶看着徐枫的样子,心里泛起一丝担忧,她决定,放学后悄悄跟着他们俩。终于放学了,当听到放学的铃声时,徐枫整个人立马清醒了过来,他以最快速度整理好书包,跟着菲梦一起走出了教室,依梦蝶悄悄地走在他们后面。菲梦一边和徐枫逛着楼,一边和徐枫开玩笑,徐枫的心灵越来越被菲梦的思想占有,菲梦见徐枫的思想已经晕晕乎乎了,再也不予防备时,她似笑非笑的说:“徐枫,我累了,我们去校外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这地方我不熟,能陪我去吗?”徐枫不假思索的答应了下来,菲梦脸色挂着得意的微笑,他拉着徐枫,走出了校门,依梦蝶意识到,菲梦已经要对徐枫采取行动了!她没有多想,急忙跟随着他们,走出了校门。菲梦拉着徐枫左拐右拐,依梦蝶气喘吁吁的跟着,不让他们离开自己的视线。有好几次菲梦有意无意的转过头来,警惕地防备有人跟踪,依梦蝶每次都吓个半死,不过幸好菲梦没有注意到她的行踪。终于,菲梦搀着徐枫在一个死胡同里停了下来。这里是两座破旧的平房的中间,人烟稀少,只有一些猫猫狗狗,这里离学校已经很远了,菲梦轻轻的将徐枫倚靠在潮湿的墙壁上,她放下书包,脱下了运动服,出现了一身黑色的紧身衣,刚追到的依梦蝶看到了这一切。她不由得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惊讶。菲梦放下书包,从书包里拿出一把亮闪闪的匕首!寒光反射在墙壁上,似乎上面还涂着一层烈性的毒药!菲梦缓缓地向徐枫走了过去,不知怎的,菲梦的手在颤抖,她的眼里也闪现着泪光。菲梦自出生以来,身上就溅着他人的鲜血。父母为了保护她被这个组织给杀害,因为头目看到她的眼里充满着仇恨,天生是一块杀手的料,他把她带回家培养了起来,菲梦学的很快,小小年纪就已经十分成熟,杀人技巧也日益熟练起来。但从她懂事起,她就知道要为父母报仇,虽然那个人一直培养着她,但亲生父母的死让她丧失了理智,就在一天的黄昏,她拿着一把刀,冲进了那人的房间,对正在观赏夕阳的他狠狠地刺了下去,那把刀深深地扎进了他的心脏。他平静着看着菲梦急促又因为杀人而颤抖的脸,他用剩下的一点力气说:“我知道你总有一天会来杀我,但我想不到有这么快,你真的是一位天生的杀手,”他的口气好像是一位慈爱父亲在夸奖自己的女儿一样,他抬起无力的手,抚摸着菲梦满含泪水的脸,“以后你是这个组织的一员了,要好好的活下去啊……”他凭着最后一丝力气朝痛苦的依梦蝶笑了一笑,他猛地拔出了那把插在他心脏上的刀,悄声无息的离开了人世。菲梦瞬间崩溃了,她后悔自己做的事,然而,关爱自己的人被自己杀死,她的命运,注定成为人家的傀儡。在他死去的那段日子,菲梦几次都想那把刀自杀,但她想到他对自己说的话:“你要好好活下去。”她自杀的念头就会马上消失,取代的是无尽的泪水和忏悔。现在,她都有勇气去杀培养他的人,但她却没有勇气去杀面前这个被命令铲除的人,为什么?这是为什么?菲梦自己问自己。自从一见到徐枫,菲梦就有一种念头,如果我能跟他做朋友该多好。可服从命令的本能使她去残害徐枫,但最终她还是下不了手。就在菲梦准备刺下的那一刻,她终究把手垂了下来,刀掉在了地上,发出响亮的撞击声,菲梦自己喃喃道:“为什么,我没有勇气杀你,如果,我是普通学生那该多好……”在一旁的依梦蝶的脚无力的软了下去,随后,她猛地冲了上来,摇着徐枫,发出来自心灵的呐喊:“徐枫,你给我醒醒!徐枫,醒一醒!”因为菲梦的思想混乱,对徐枫的控制就消失了,徐枫缓缓回过神来,就看到面前一直在摇晃他的满脸泪水和焦急的依梦蝶。依梦蝶见徐枫醒了过来,脸上马上堆上了欣喜和愤怒,虽然她知道徐枫是被控制了才会这样,但她依旧发泄似的在他肩上狠狠地锤了一下,这一锤让徐枫彻底清醒了过来。他疑惑的看了看跪在地上一身黑衣的菲梦和这个陌生的地方,不禁喃喃道:“发生了什么事?这儿是哪?”依梦蝶平息了下来,向他讲述了这半天来发生的所有事……知道了来龙去脉的徐枫显得十分不安和严肃。他不知道这个菲梦是来杀他的,但为什么她没有下手呢?他蹲下来,看着瘫在地上一脸疲惫的菲梦。“你没有完成杀我的任务,你本来是肯定能将我置于死地的,但,你为什么没有呢?”菲梦颤抖的说:“因为……我下不了手……没杀死你,我回去就是一个死字……”徐枫毫不犹豫的说:“那你就别回去了,留下来吧。”菲梦一听到徐枫说出如此的话语,她的脸上显得尤其复杂:“我是来杀你的,你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不把我送到警察局?”徐枫淡淡的说:“你也没有杀我啊,而且,你的心里,还有忏悔和善良,所以,你要留下来,做一个普通人。依梦蝶会照顾你的。”徐枫转过头来,看着依梦蝶,依梦蝶回答他的是个坚定的同意。菲梦满是泪水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欣喜,但她的脸马上又暗淡下去:“但,不出几天,他们就会来找我的。”徐枫带着笑意说:“不用担心,反正,他们也是要来找我的,只不过是多一个目的而已。而且,你或许能帮助我们。这些事,以后再跟你解释。”突然,依梦蝶感到书包里有一丝颤动,她连忙打开书包,却发现,那个计时器上,又多了三个爱心,这是依梦蝶解救徐枫的友谊力量。徐枫看到这个惊喜,脸上露出了微笑,他望着天空,喃喃道:“61天,58个爱心,快了,要尽快完成啊……”PS:呼呼呼。弄完这一篇了。出了新的人物,剧情也开始连我都惊讶了,这难道就是意想不到的效果?呵呵……。。这部小说还没这么早结束呢!我的目标是七万五千字!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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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阳光快黄昏了,残阳奋力地咬破天空的皮肤,猛兽似的嘶叫着,点点殷红的残血溅到天空身上,映成夕阳。我静静的躺在夕阳的怀里,将一天的嘈杂向他倾诉,无奈地享受着他今天对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触摸。过了一会儿,他走了,只留下一串金色的笑容给我琢磨。他总是这样,转瞬即逝,比起正面,我更熟悉的,是他的背影。背影?不错,他的背影充满对红尘的眷恋与惆怅,他灵动的身躯让我感到心灵的空虚。正如马德先生所说的:“人在喧嚣尘世,心必隐居山林。”在于他的无声交谈中,他话语间的阳光流进我的心间,直至照亮周边的一切。每当他走后,我的心就不得以再次嘈杂起来。一滩墨色挂在天空中,这正是我所害怕的,天地混为一色,我仿佛要被扼杀在这无边际的落寞和黑暗中。此时,唯一能静下心来的就只有那棵大树了。刚刚还空灵剔透的心立即蒙上了一团云雾。我喜欢夕阳,我爱他的凄美,通晓哲理。黄昏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我总是在自己喜爱的景物面前,拿掉心中那层薄如蝉翼却比金坚的防护罩,给他一把“放大镜”,让他看透我的心,打开大门,让他把阳光放进来。这看似简单的观景图,却也成为我心弦上不逝的风景。人的生命是如此短暂,昼夜,是一天的两极,而他恰被夹在中间,我曾在他面前抱怨过上天的不公,而他却笑了,那是一个绅士般优雅的微笑,我原本以为他会把沉默当作最好的回答,没想到,他转瞬即逝的笑却也成了我记忆的永恒。有人说:“痛苦是生命中最本质的甜蜜。”这句话启发了我,我想:也许上天就是这样安排的,越是短暂的东西越值得人们去珍惜,而我们生活中,往往越是短暂的东西越美,就我所眷恋的夕阳一样,给人们一种凄凉之美。他不是地上的人,却将人少有的哲学美表现得淋漓尽致。有时会有比我大三、四岁的人,那些未曾年经,就已衰老的人去求他,让他将阳光融入他们的身体,成为他们身体的一部分。他只是笑笑不答,如此反复几次,他们都无收益,第几次出来是,被爸爸妈妈紧锁深院。一旁的我,看出了其中的奥妙。门,其实开着,只要你需要阳光,不论昼夜,阳光随时会照进你我的心,生命的钥匙,只掌握在自己手中。什么梧桐深院,落寞傲然全都只是些摆设,恰如余秋雨先生所说:“世界上最恐怖的监狱并没有铁窗和围墙。”我很高兴,我释放了自己,我不再害怕那一滩墨色。因为我保存了一块金色。当阳光流进心中的那一刻,尘世间所有的约束,虚伪,“本能”被一股清泉冲走,留下来的除了金灿灿的阳光还有天地间残存的一脉清香。有人说:“心中有阳光,就能化身为天使。”当一个人心中冲满阳光,无一瑕疵时,便是那个人化茧成蝶的时刻。白衣天使希勒说:“做天使去拥抱别人比被天使拥抱要幸福。”我相信,在夕阳的帮助下,我也有化茧成蝶的一天。不论在任何时候,记得保留一块金色,它足以照亮你周围的一切,空灵而充实。当它正式融入你的身体时,你会感到从春花到秋月,春秋交替中,岁月空寂地运行中,从你生命中溢出来的芳香是如此醉人心脾。以前在睡梦中浑浑噩噩,是活着,现在在现实中清清爽爽,也是活着。不如放自己的身心,活得轻松点儿,省得被头上约束、虚伪,“本能”压得喘不过气儿,人吗,不要活地太累,人生是不需要太多行李的,就像我依恋的夕阳一样,基本是同一个颜色,照进人心里,却能改变诸多事物。现在,我已经不去看夕阳了,因为我早已将那金色烙在心中。珍惜那块金色,让人与人之间和谐永存;使用那块金色,让世间万物和睦相处;保存那块金色,让你的生命芳香四溢。夕阳,阳光,我生命中的瑰宝,我将永远收藏你们。今天的叶子落地很重,有了风的咆哮,叶子的生命得以流光溢彩,哪怕是青萍之末,蝶舞翩翩中一个小小的回旋。让阳光流进心灵。夕阳,阳光,伴我在蹉跎的风,磅礴的雨中茁壮成长。1200字以上 高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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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阳光快黄昏了,残阳奋力地咬破天空的皮肤,猛兽似的嘶叫着,点点殷红的残血溅到天空身上,映成夕阳。我静静的躺在夕阳的怀里,将一天的嘈杂向他倾诉,无奈地享受着他今天对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触摸。过了一会儿,他走了,只留下一串金色的笑容给我琢磨。他总是这样,转瞬即逝,比起正面,我更熟悉的,是他的背影。背影?不错,他的背影充满对红尘的眷恋与惆怅,他灵动的身躯让我感到心灵的空虚。正如马德先生所说的:“人在喧嚣尘世,心必隐居山林。”在于他的无声交谈中,他话语间的阳光流进我的心间,直至照亮周边的一切。每当他走后,我的心就不得以再次嘈杂起来。一滩墨色挂在天空中,这正是我所害怕的,天地混为一色,我仿佛要被扼杀在这无边际的落寞和黑暗中。此时,唯一能静下心来的就只有那棵大树了。刚刚还空灵剔透的心立即蒙上了一团云雾。我喜欢夕阳,我爱他的凄美,通晓哲理。黄昏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我总是在自己喜爱的景物面前,拿掉心中那层薄如蝉翼却比金坚的防护罩,给他一把“放大镜”,让他看透我的心,打开大门,让他把阳光放进来。这看似简单的观景图,却也成为我心弦上不逝的风景。人的生命是如此短暂,昼夜,是一天的两极,而他恰被夹在中间,我曾在他面前抱怨过上天的不公,而他却笑了,那是一个绅士般优雅的微笑,我原本以为他会把沉默当作最好的回答,没想到,他转瞬即逝的笑却也成了我记忆的永恒。有人说:“痛苦是生命中最本质的甜蜜。”这句话启发了我,我想:也许上天就是这样安排的,越是短暂的东西越值得人们去珍惜,而我们生活中,往往越是短暂的东西越美,就我所眷恋的夕阳一样,给人们一种凄凉之美。他不是地上的人,却将人少有的哲学美表现得淋漓尽致。有时会有比我大三、四岁的人,那些未曾年经,就已衰老的人去求他,让他将阳光融入他们的身体,成为他们身体的一部分。他只是笑笑不答,如此反复几次,他们都无收益,第几次出来是,被爸爸妈妈紧锁深院。一旁的我,看出了其中的奥妙。门,其实开着,只要你需要阳光,不论昼夜,阳光随时会照进你我的心,生命的钥匙,只掌握在自己手中。什么梧桐深院,落寞傲然全都只是些摆设,恰如余秋雨先生所说:“世界上最恐怖的监狱并没有铁窗和围墙。”我很高兴,我释放了自己,我不再害怕那一滩墨色。因为我保存了一块金色。当阳光流进心中的那一刻,尘世间所有的约束,虚伪,“本能”被一股清泉冲走,留下来的除了金灿灿的阳光还有天地间残存的一脉清香。有人说:“心中有阳光,就能化身为天使。”当一个人心中冲满阳光,无一瑕疵时,便是那个人化茧成蝶的时刻。白衣天使希勒说:“做天使去拥抱别人比被天使拥抱要幸福。”我相信,在夕阳的帮助下,我也有化茧成蝶的一天。不论在任何时候,记得保留一块金色,它足以照亮你周围的一切,空灵而充实。当它正式融入你的身体时,你会感到从春花到秋月,春秋交替中,岁月空寂地运行中,从你生命中溢出来的芳香是如此醉人心脾。以前在睡梦中浑浑噩噩,是活着,现在在现实中清清爽爽,也是活着。不如放自己的身心,活得轻松点儿,省得被头上约束、虚伪,“本能”压得喘不过气儿,人吗,不要活地太累,人生是不需要太多行李的,就像我依恋的夕阳一样,基本是同一个颜色,照进人心里,却能改变诸多事物。现在,我已经不去看夕阳了,因为我早已将那金色烙在心中。珍惜那块金色,让人与人之间和谐永存;使用那块金色,让世间万物和睦相处;保存那块金色,让你的生命芳香四溢。夕阳,阳光,我生命中的瑰宝,我将永远收藏你们。今天的叶子落地很重,有了风的咆哮,叶子的生命得以流光溢彩,哪怕是青萍之末,蝶舞翩翩中一个小小的回旋。让阳光流进心灵。夕阳,阳光,伴我在蹉跎的风,磅礴的雨中茁壮成长。1200字以上 初二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