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二手货只管拿去(第十章)_3000字
这对任何一个金壁王朝的女人来说,都是比死还难受的事情,何况还是堂堂七王爷府的王妃。金佑天他疯了吗?当众休妻这样的事情也做的出来,他这样做让那个女人以后还怎么做人?
如此想着,皇甫云鹤明知道自己此时该识趣的离开,但脚下却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一样,就是挪不开。而那两个对峙的女子,似乎也都忘记了他的存在,或者说,根本不在乎他听见她们之间的谈话。
苏紫瑶如此肆无忌惮,仗着的无非是七王爷对她的喜爱,虽然皇甫云鹤很怀疑这份喜爱里有多少是真心,又有多少是假意。金佑天果然是个聪明人,踢走一个苏家的女人,是因为早已经找好了另一个苏家的女人来接替她的位子。左右他的王妃都还是姓苏,他一点儿也不吃亏。
只是,那个女人呢?她为何语气中听不出一丝难过呢,还是她实在掩饰的太好?
苏承欢!
这才是她真正的名字吧,承欢,承袭欢乐,承欢膝下,很好听的名字!想来当初为她起名的人是花了一番心思的。
只是,这名字与她实际的处境,只怕相去甚远。
再听听苏紫瑶的声音,不用看也知道必定是一副趾高气昂咄咄逼人的样子,皇甫云鹤眉头轻皱。
对于这样的所谓将门虎女,又或者说世家小姐,他素来无甚好感,不过被宠坏了罢了。如不是因为怕被她身边的苏承欢识破自己昨日假装眼盲一事,甚至想要直接走过去将苏紫瑶带走,当然他自有他的办法让她随自己走。
只是,还在犹豫之际,苏承欢的声音却悠悠传入耳中,悦耳而动听,带着些微的嘲讽,却偏偏对了皇甫云鹤的心思。
“妹妹喜欢二手货,只管拿去便是,不是每个人都像妹妹一般有这种特殊的爱好,呵呵!不过,妹妹或许忘记了,在这王府,只要王爷一日未将休书送到苏府,我便一日还是这王府的女主人。妹妹这样对我说话,会不会太心急了些?又或者说,妹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爬上别人夫君的床了。我瞧着妹妹也是个有身份的人,应该不会做出这种辱没门楣的事情吧!”
苏承欢此话一出,几乎已经能够预料苏紫瑶的反应,她要是就是这个效果。看着对面前一刻还气焰甚为嚣张的苏紫瑶顷刻间脸憋成了猪肝色,苏承欢心中暗爽到不行。
跟姐玩儿这种文字游戏,姐不噎得的你内伤就白活了这么多年了,小样儿!
皇甫云鹤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看来自己竟是白替她担心了呢。二手货,呵呵,一想到她居然如此称呼自己的夫君——堂堂金壁王朝的七王爷金佑天,皇甫云鹤便觉得有趣。
一个女子能如此毫不在乎的对外人提起自己的夫君,要么是她故意想要掩饰自己极度的失落与绝望,要么便是她从来都没有在乎过那个人。
而苏承欢,显然属于后者!
不知为何,皇甫云鹤就是笃定这一点。而这个认知让他有种说不出的愉悦,连适才一直紧绷的俊脸也柔和了不少。
可苏紫瑶却是再也狂傲不起来了,先是被苏承欢奚落成捡二手货的,接着又被讽刺没有廉耻,勾引有妇之夫,连“迫不及待想要爬上某某人的床”这样的话都明明白白的被人说出来了。她苏紫瑶自小到大,哪里受过这样的奚落,何况还是被眼前这个自己从小欺负到大的苏家大小姐苏承欢。
当即脸色一变,苏紫瑶也顾不得这是七王爷的府邸了,当下便朝苏承欢喊道:“苏承欢,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敢说七王爷是……是……你真是太放肆了,我倒是没有看出,你表面上看起来一副乖巧的样子,心思却是如此歹毒,当着外人的面对自己的夫君如此的不敬!看来没娘的孩子果然少调失教,白吃了我们苏家这么多年的饭了,哼!”
苏紫瑶终究没有勇气将“二手货”那三个字说出口来,又或者说她没胆说。此刻她毫不客气的专门戳到苏承欢的痛处,就是想让她难受。苏府所有的人都知道苏承欢最在意的便是别人说没娘,每次提起她都要独自哭上老半天,而苏将军也不准大伙在苏承欢面前提起。
可这一次,苏紫瑶偏要说,她就不相信,苏承欢还能一夜之间由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变成了老虎不成。今日若是不将她打压下去,那自己以后还怎么在这王府做下一任的王妃。
想到下一任这几个字不由便想起苏承欢适才闲闲的自口中吐出来的“二手货”那三个字,脸色沉了又沉。
苏承欢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样,依旧带着淡淡的小,不卑不亢的看着她,轻启朱唇:“妹妹若这样说,有几句话姐姐我要送给你,希望你听清楚了。首先,我很清楚我在说什么。王爷原是我的夫君,他若再娶,不管那个人是谁,王爷确实已经是个二手货,话虽不好听,却就是这个理儿。当然,你要是不愿意要二手货,那自然不必这么生气。其次,我的乖巧如果只能让你们对我为所欲为,任意欺侮的话,那实在不好意思,可能以后要让你失望了,因为那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最后,没娘的孩子像根草,确实可怜,可你别忘了,草的生命力是极顽强的。至于说到家教,我是不是有教养,不需要你来提醒。若论起来,我是你的姐姐,你这样对我说话,又算是什么?还有你当着姐姐的面便叫嚣急着要爬上自己姐夫的床,这是一个有教养的姑娘该说的话么,难道说没人告诉你女子要有廉耻之心,或者说你娘也已经早早没了么?”
苏承欢声音不大,却字字敲在苏紫瑶的心上,让她想要反驳都无从说起,她像看着怪物一样望着眼前明明就是自家大姐的苏承欢,心中涌起无数的疑惑。
直到听见她竟然提到了自己的娘,还用了那么讥讽的字眼,苏紫瑶气的脸上颜色尽失,若不是顾及这是七王爷府,她自己还想要在王爷面前留个好印象,她真的忍不住想要一个巴掌甩到苏承欢的脸上了。
“你……你……你真是鬼迷心窍了,你竟然敢这样说我娘,她可是你的三婶!”
愤愤的指着苏承欢,苏紫瑶提醒她别忘记自己的身份。
苏承欢嘴巴一撇,不想再跟她纠缠下去。
“那位公子,你在那边呆了很久,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跟我三妹说呢。瞧你站的怪累的,我们姐妹已经叙完旧了,你有话快说吧。”
对着远处的远处的皇甫云鹤一边说,一边暗自想着不知道这位盲眼公子够不够聪明愿意帮自己这个忙。他听了那么久,也该明白怎么回事了吧。
皇甫云鹤依然未见转身,只是略微顿了一下,便带着笑意道:“七王爷适才好像在找苏三小姐,听说要介绍几位重要人物给苏三小姐认识呢!”
“你说什么?为何不早说?”
苏紫瑶一听有着急了,一边埋怨着皇甫云鹤,一边恨恨的瞪了苏承欢一眼。
“今日先不同你计较,待我见了王爷,定让他早早将你休回苏府,到时候,我看你这个下堂妇还怎么见人。”
说话间她已经一阵风似的离开,朝皇甫云鹤的方向走去。
“快带我去找王爷,你这个人怎地如此不知事礼,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拖到现在才讲。”
皇甫云鹤低头闷闷应了一句:“在下怕打扰了苏三小姐同王妃叙旧的雅兴呢,王爷就在前厅同孙掌门在对弈,苏三小姐直接过去找他便是,在下话已带到,失陪了!”
似乎不想和苏紫瑶碰个照面,说完便慢悠悠的踱着步子,朝另一边走去。他走的很慢,苏承欢想那定是因为他眼盲的缘故吧。
“哎……哎……你这人怎地如此无礼,竟然这样便走了,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王爷怎么会叫你来传话,真是个木头一样的人……”
苏紫瑶又一次被人无视,气的直跳脚,冲着皇甫云鹤的背影喊了好几声。见他丝毫没有理会自己的意思,心里又紧张王爷是不是真的找她有事,索性朝着皇甫云鹤的的背影瞪了一眼才转身朝前厅走去。
无论如何,打发走了苏紫瑶,苏承欢心中还是很感激这位公子的,看着她已经走远,苏承欢低声说了一句:“这人眼虽盲,心却不盲,是个可以交的朋友,可惜本姑娘很快便要离开这里了,也不知日后还能不能再遇见!”
她说完一脸平静,似乎刚才和苏紫瑶的争执根本没有发生过一般。毕竟曾经受过非常专业而残酷的训练,她早已经练就了处变不惊,哪怕心中波涛汹涌脸上却依然能做到风平浪静。
更何况,苏紫瑶那两下子,对她来说,不过小意思而已,她根本没将她放在心上。或许那位盲眼公子为何会成为王府的客人她还更有兴趣些,只是她也不想知道了。
反正,就要离开了!
初二:段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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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雪花_600字
你是否见过开在夏天的花呢?你可能会说荷花或是牡丹花。但是,你是否见过开在夏天的雪花呢?
那年,梅花树下。
冬季大雪纷飞,我与她一起偷跑出来玩雪,看那一片片从天而落的洁白雪花,她突然眸中闪烁,脱下手套,接下一片清凉的雪花,雪花很快就会在她手中融化,她突道:“你知道雪花的故事吗?”“雪花的故事?没听说过。”“传说,雪花只在冬天才有,但是有一片雪花想自己落在夏天,其他雪花得知,全都嘲笑它不可能,这根本就是痴心妄想。然后,它落到一片土地上……”我听了之后,感觉很是好笑,这肯定都是她在胡思乱想了。
那年,山坡之上。
夏季骄阳似火,我与她一起去爬山,累得我们满头大汗,她说站得高看得远,意境好,心情也好。结果等到了山顶才发现,我们的视线全被另一座高山给挡住了。于之洋洋
那年,在她家中。
冬季风雪交加,这丫头又玩得乐不思家,结果感冒了,闷在家里。我去她家去看她,却见她一直看向窗外,窗外还在悠悠的下着雪。我鼓着气,责怪道:“还有心思玩?瞧你,床边都是药!”她笑笑,苍白无血色的唇都干裂了,声音也变了,她用低沉嘶哑的声音说道:“没事,等我病好了,陪你一起去堆雪人,对了,到时候还要叫隔壁小红和我们一起去打雪仗呢!”于之洋洋
那一天,漫步在冰天雪地中,蓦然闻听,你说起雪花的故事;
那一月,我踏遍所有的山头,不为锻炼,只为寻找你的观念;
那一年,心中有不尽的焦虑,不是担心,只是记得你的诺言;
那一世,每个冬天陪与你玩,不为玩耍,只为欣赏你的笑容。
初二:于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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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手镯?”_3000字第七章:“手镯?”我微微放下手,奇迹出现了,我们竟然没有受一点伤。我睁大眼睛,往手上看了看。瞬间明白了,是这只手镯保护了我们,直到现在还散发着幽蓝的光芒。那龙也惊讶看着我们,微微张开了龙嘴。呢喃道:“第一次有人能接下这一掌、呵、再让我玩会儿吧、”玩?我们是玩具吗?我皱着眉头。突然,怀中的孩子,将手按在我眉心:“姐姐你皱眉头不好看哦。听别人说、还会变老,那样我就不能娶姐姐了啊。所以为了我,不要皱眉头哦。”娶?这孩子在想些什么,我噌的一下脸就红了,慎怪道:“你这孩子,整天想些什么。”突然,那龙张嘴,显然是在我们说话的时候,凝聚好了力量。那龙江火球投向我们这边,那火球貌似随时都会爆炸。我举起手,将手镯伸到面前,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手镯有些来历。就在瞬间,那火球化为一滩灰,随风飘走。我仔细端详了这手镯,也没什么特别吧,我数了一下,共有九个珠子,从大到小,颜色越来越浅。最深就像墨色一般,最浅竟然都淡到看不清。而最浅的珠里,貌似有些淡淡的轮廓,貌似看出来了,貌似又没有。我甩了甩头。拿龙突然大吼道:“那边的谁,你过来,把东西给我看看!”看它,激动得连“吾”都没讲。东西?指这个手镯吗?我放下孩子,说道:“孩子,姐姐将这手镯拿去给龙看看,就是那个不明物。”我指了指那头龙。孩子眉一皱,嘴一撅,脸一鼓,说道:“姐姐,又要抛弃我了,以后不娶你啦!”说完头往旁边一扭。我抽着嘴角,无奈抱起他,他瞬间变回小绵羊。我一脸黑线。我抱着这体重堪比幼年小象的他,一步一步艰难的前进着。TM这龙咋不自己过来呢。我来到龙的面前,将颤抖的手伸到龙面前。接着是一阵局促的喘气声。那龙弯着头,看了一会。不一会儿,便面露恐惧之色,接着手足无措的跪在我面前,眼里满是崇敬与愧疚。“君上,赤龙不知您是九颜,冒犯了,请不要计较。”我冒出很多问号?君上?九颜?这些都是些什么东西。我看了看这龙,问道“九颜是谁?”那龙惊讶的看我一眼,便恢复正常声色。【虽然、龙脸一点看不出惊讶】它闭了闭眼,缓缓说道:“你就是九颜,九颜乃统治九圣兽的统领。”啊咧?九圣兽?统领?我?啊,脑中一阵混乱。那龙突然站起身,挥了挥翅膀,一束红光包围了它。炙热得让人不能靠近,我和孩子退到远处。火光渐渐散去,出现的是一位……初二:杨雪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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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转变_3000字(一)微风拂过一种淡然。肃然。“你叫什么。”战魂淡淡的问道,脸上没有一丝情感,除去冷淡,几乎找不到任何形容词形容他此刻的表情。“逆流。”逆流没有任何的考虑,便随口就说了出来。只是名字嘛,没什么可担心说错的。但是他的话音才刚落,就看见狼王战魂的瞳孔立刻急剧收缩了几下,冷峻的脸上也瞬间泛起一片惊讶与惊恐。他的心也紧跟着急剧收缩着,忐忑不安的窥视着战魂。完全在意料之外。没想到刚要加入群体就说错话了。不过,自己的名字怎么会使狼王这样吃惊?难道……“What?!”战魂倒吸了一口冷气:逆流!凝枫的孩子?!她…不是在几个月前就…死了吗?那他是怎样活下来的?而且,听说他的毛色不是水绿色吗?怎么会变成银灰色?或许,我认错狼了?带着这样想法的战魂接着问:“父母?”“不知道父亲的名字,但母亲叫凝枫。不过……”逆流继续忐忑不安的小声说着,还将一段完整过程的话隐了隐。在狼群中,杀死父母的罪孽比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狗行为还严重啊,他可不想往自己身上招惹麻烦。而且看着战魂现在这样吃惊,似乎,他知道他的身世……逆流默默地皱了皱眉。凝枫的名字更让战魂吃了一惊,整个狼群中可就只有一只黑母狼叫这个名字。逆流是她的幼狼没错啊,可是,可是,可是,他是怎么在危险至极的社会中生存下来的?他还只是半岁的幼狼啊,并不具备充足的防范意识,怎么可能呢?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战魂接着想。狼不可貌相,他要是“竴”,能活下来简直是小菜一碟。如果他真的是“竴”,那可必须请他入群。不是他请求加入,而是他狼王拿着面子去请。战魂看了一眼他的额际,并没有“汐”啊,是不是搞错了?“算了算了。”战魂晃了晃带着飘到九霄云外去的思绪的混沌的脑袋“先让他进入吧,也好趁机了解下他的身世。”逆流此刻心里还在忐忑不安的想着他能否入群呢。以他幼稚的思想,竟以为自己说错话而犯了大错,不太可能被接受。“你起来吧。”战魂俯视着逆流,接着说:“你可以加入了。”脸上又一次浮现出了他狼王应有的高傲与冷峻。“真的?!“逆流不太相信这时真的,自己还特意暗暗的咬了自己舌头一下,差点没疼死他(-_-b)。战魂转身走开,带着狼群离开了这片险些让他们葬身的“墓地”。但是,命运是靠自己来改变的吗?太阳的光线穿透云丝。这是一个好的征兆吗?(二)晴朗无云的苍穹将地面都映蓝了,有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逆流刚刚加入狼群就被封为狼王的助手。这时极其罕见的,逆流刚刚到了一岁,按照常理来说,这时的幼狼还要跟随在母亲的身边。貌似除了狼王的孩子,几乎不可能出现这种现象。那是因为幼狼缺乏经验,不懂得如何帮助狼王,所以一般都是狼王来教幼狼,费时费力,因此这样的情况很少见。这时一个群组的巨大转变。云在天空中飘荡着。“逆流。”立在一颗岩石上的战魂轻轻的唤了一下“我和你说点事。”逆流心里一惊,赶紧跑了过去。战魂接着说:“逆流,你知道你自己的身份吗?”“我的身份?”逆流感到很奇怪,狼王怎么会跟他说这个?自己不就是普通的狼吗?还有什么身份吗?他歪着头看了看狼王的脸,没有一丝玩笑的概念,刻在脸上的只有严肃与认真。“没错,你的身份。”战魂朝他笑了笑,看见逆流更加迷惑的眼神,说道:“你果然不知道自己是‘竴’啊。不过,我也不是很确定,你之前用过什么技能吗?”逆流更是迷惑了,抬起一头雾水的脑袋,看着战魂:“我……”逆流还没说出问题,就被战魂打断了:“竴,就是一种称号,没有固定的形态,也没有感情,会使用一些超乎常人的技能,在自然界中算是无敌了。不过万物都会有自己的克星,就连竴也有。你对任何攻击都免疫,却唯独免疫不了幻汐的技能和七星阵。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所谓的竴,就让你来试试。”战魂轻轻的说道:“用意念来控制自己的形态,看看你能否改变自身的形态。其他的,在初的阶段你应该还是不能很好的掌握,对其他事物的免疫,你还要自己去琢磨。”逆流懵了,怔怔的望着战魂。又是一句催促的话语。想着自己几天前的变化,这应该就是了。逆流心想,将意念集中在自身的毛色上。果真发生了变化,银色的绒毛间开始荡漾出青蓝色,慢慢的遍布全身。战魂的嘴角微微上挑,歪着头着看着渐渐变成青蓝色的他,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三)“呵?”战魂的嘴角微微向上挑着,像是欣慰却又像是嘲讽。“现在,你明白了当初为何可以改变自己的毛色了吧,竴?”逆流惊了一下,半响,回过神来,赶快点了点头。最近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总是动不动就愣神。不过这次他是真的因为吃惊才愣神的。狼王在他面前笑着说话,这种之可在极少数,兴奋到了极点时才会浮现在他的脸上。除此之外,战魂总是一副高傲冷峻的样子,很符合他狼王的风范。杂乱的狼毛在空中舞动着。空气仿佛已凝结。残阳挂在天上,霞光万丈。“真美!”逆流不经意间撇了一眼,一不留神又开始走神。琥珀色的瞳孔中少了一份认真。血色。“逆……流?”战魂看见逆流失神,轻轻的唤了唤他的名字。一阵失重感传遍逆流全身,眼前霎那间一片漆黑。……映入眼中的是一片如茵的绿草,他睁开双眼,侧了测身子,似乎想要站起来,可是四条腿却软的像棉花。“咳……咳……”逆流不由自主的咳嗽了几声,透彻的唾液中夹杂着几丝殷红的血……战魂从不远处的草堆上跳了下来,朝着逆流走来。“这是你的‘王者血噬’的副作用,说明你已经是真正的竴了。抓紧时间练习把,你要先学会‘嗜’才能抵挡外来的攻击。”战魂叹了口气,淡淡的望着他。逆流那微微上挑的嘴角浮现了一丝血迹。他张了张嘴:“少说点吧,真正的狼王不会这样唠叨的,沉默,才是王者的风范。技能我会练习的,你不用催。”带着嗜血的红光在逆流的瞳孔中一闪而过,高傲了些。逆流奋力的撑开四肢,勉强的站了起来,离开。就是这么一道微弱的血光,使得狼王战魂惊讶的立在风中不知所措,有些凌乱。“转变已经开始了忙?这么快?你的目光,我都快不认识你了纳。”战魂自言自语到。“不过,王者的品质,你还不具备,哼哼。”下集预告:你是真正准备要转变了吗?要不要这样高冷啊啊?!(-_-b)(PS:王者血嗜在第一阶段开启,通常是使用二次澊的技能时附加开启,以示于王者思想的觉醒。副作用威力强大,叛离世间都是常见的。)(四)“咳咳……”逆流支撑着他那疲惫不堪的身体,勉强走到离金河田和异仅仅是一步之遥的界限,却再也至撑不住,倒在了金河田的,绿茵草场。清脆的草,映入他那极度无神且空虚的,略显发暗的瞳孔。如同春水一般的水绿,逐渐被如雪的银所代替。他放眼望望四周,依旧是,那样翠绿的,草色。“唔……这反噬也有点太厉害了吧……”逆流把头轻轻的抬起来,有气无力的想着。感觉黑暗火速袭来,最后的意识也耐不住,消散。在“异”界的风,吹落了一片略发枯槁的叶片,发出阵阵的响声,但却很细微,蓦然的,散发出,那“沙沙————”的声响。他的踪迹,如水一般,无声,无迹,的,寂静的路过…………“嗯?”逆流被一阵像是萧瑟的秋风刮醒。抬头望望四周,没有一丝秋景的感觉啊,哪儿来的风?“也可能是做梦吧”他这样想着,稍微蓄了蓄力气鲤鱼打挺般的从草地上月骑,身影渐渐消逝在金河田与天的交界处。他在一旁,轻微的笑着,水从四方腾起,他与水,一同消逝,无声。逆流没有发现,自己的尾尖,已经泛起了一撮抹不去的水蓝。像是那海的色彩。(五)黄昏的末尾的橙黄,与晚霞的绯红融在了一起。如果没有云,天空就像晕开的红霞,泛着如殷红般色彩的天。然而,草地却泛着一片如茵耀眼的绿。微风拂面,薄云飘散,草色晕开,却是那样的宁静,都能感觉到风的声音,煞是唯美。残锡站立立在一块不规则形状的岩石上,像是在向远处眺望着,然而他是在想事,刚刚发生的事。过了一会,他把口中已经石化的七角星型的东西放在地上。转身准备离开。他偶尔会离开雷德福,来领略下金河田的风光。银色的七角星在地上迅速扩大,四周还立起黑灰色的结界。残锡愣了一下转着头向四周看着,但什么也看不见。黑暗吞噬了一切……他感觉脸上痒丝丝的,睁眼一看,却什么也没有,记忆一片空白。他并没有在意,邪的东西见多了,都习惯了。他漫不经心的朝着远方的那片开阔地走去。那里,是金河田。而且,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会关于七星阵的技能了。淡淡的符号,浮现在他的脸上。雪色的七星,末端沾染上唯美的银色,这便是冰影的七星。漫步够了,他回到雷德福顶端,体会时光的痛苦。也许,缺氧的不能呼吸的痛,远不及他内心的伤吧?瞳孔中闪过一道冷如冰的光芒。下集预告:残锡是七星中的冰影?!怎么会是传说中的他?经常出没在山顶峰的他,与金河田平原的逆流能否相遇?提防着点吧,逆流。(冰影系七星:主要以暗系为主,冰系体能十分微弱,但还是能会一到二个冰系技能,不过这并不是冰系与暗系的结合,只是暗系技能附带的效果。)——未完待续——敬请期待第四章:偶遇。初二:深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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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转变_3000字(一)微风轻抚淡然。依旧肃然。“你叫什么。”战魂淡淡的问道,脸上没有一丝情感,除去冷淡,几乎找不到任何形容词形容他此刻的表情。“逆流。”逆流没有任何的考虑,便随口就说了出来。只是名字嘛,没什么可担心说错的。但是他的话音才刚落,就看见狼王战魂的瞳孔立刻急剧收缩了几下,冷峻的脸上也瞬间泛起一片惊讶与惊恐。他的心也紧跟着急剧收缩着,忐忑不安的窥视着战魂。完全在意料之外。没想到刚要加入群体就说错话了。不过,自己的名字怎么会使狼王这样吃惊?难道……“What?!”战魂倒吸了一口冷气:逆流!凝枫的孩子?!她…不是在几个月前就…死了吗?那他是怎样活下来的?而且,听说他的毛色不是水绿色吗?怎么会变成银灰色?或许,我认错狼了?带着这样想法的战魂接着问:“父母?”“不知道父亲的名字,但母亲叫凝枫。不过……”逆流继续忐忑不安的小声说着,还将一段完整过程的话隐了隐。在狼群中,杀死父母的罪孽比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狗行为还严重啊,他可不想往自己身上招惹麻烦。而且看着战魂现在这样吃惊,似乎,他知道他的身世……逆流默默地皱了皱眉。凝枫的名字更让战魂吃了一惊,整个狼群中可就只有一只黑母狼叫这个名字。逆流是她的幼狼没错啊,可是,可是,可是,他是怎么在危险至极的社会中生存下来的?他还只是半岁的幼狼啊,并不具备充足的防范意识,怎么可能呢?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战魂接着想。狼不可貌相,他要是“竴”,能活下来简直是小菜一碟。如果他真的是“竴”,那可必须请他入群。不是他请求加入,而是他狼王拿着面子去请。战魂看了一眼他的额际,并没有“汐”啊,是不是搞错了?“算了算了。”战魂晃了晃带着飘到九霄云外去的思绪的混沌的脑袋“先让他进入吧,也好趁机了解下他的身世。”逆流此刻心里还在忐忑不安的想着他能否入群呢。以他幼稚的思想,竟以为自己说错话而犯了大错,不太可能被接受。“你起来吧。”战魂俯视着逆流,接着说:“你可以加入了。”脸上又一次浮现出了他狼王应有的高傲与冷峻。“真的?!“逆流不太相信这时真的,自己还特意暗暗的咬了自己舌头一下。痛感浮上心头,他忍不住微微颤栗。战魂转身走开,带着狼群离开了这片险些让他们葬身的“墓地”。但是,命运是靠自己来改变的吗?太阳的光线穿透云丝。这是一个好的征兆吗?(二)晴朗无云的苍穹将地面都映蓝了,有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逆流刚刚加入狼群就被封为狼王的助手。这时极其罕见的,逆流刚刚到了一岁,按照常理来说,这时的幼狼还要跟随在母亲的身边。貌似除了狼王的孩子,几乎不可能出现这种现象。那是因为幼狼缺乏经验,不懂得如何帮助狼王,所以一般都是狼王来教幼狼,费时费力,因此这样的情况很少见。这时一个群组的巨大转变。云在天空中飘荡着。“逆流。”立在一颗岩石上的战魂轻轻的唤了一下“我和你说点事。”逆流心里一惊,赶紧跑了过去。战魂接着说:“逆流,你知道你自己的身份吗?”“我的身份?”逆流感到很奇怪,狼王怎么会跟他说这个?自己不就是普通的狼吗?还有什么身份吗?他歪着头看了看狼王的脸,没有一丝玩笑的概念,刻在脸上的只有严肃与认真。“没错,你的身份。”战魂朝他笑了笑,看见逆流更加迷惑的眼神,说道:“你果然不知道自己是‘竴’啊。不过,我也不是很确定,你之前用过什么技能吗?”逆流更是迷惑了,抬起一头雾水的脑袋,看着战魂:“我……”逆流还没说出问题,就被战魂打断了:“竴,就是一种称号,没有固定的形态,也没有感情,会使用一些超乎常人的技能,在自然界中算是无敌了。不过万物都会有自己的克星,就连竴也有。你对任何攻击都免疫,却唯独免疫不了幻汐的技能和七星阵。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所谓的竴,就让你来试试。”战魂轻轻的说道:“用意念来控制自己的形态,看看你能否改变自身的形态。其他的,在初的阶段你应该还是不能很好的掌握,对其他事物的免疫,你还要自己去琢磨。”逆流懵了,怔怔的望着战魂。又是一句催促的话语。想着自己几天前的变化,这应该就是了。逆流心想,将意念集中在自身的毛色上。果真发生了变化,银色的绒毛间开始荡漾出青蓝色,慢慢的遍布全身。战魂的嘴角微微上挑,歪着头着看着渐渐变成青蓝色的他,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三)“呵?”战魂的嘴角微微向上挑着,像是欣慰却又像是嘲讽。“现在,你明白了当初为何可以改变自己的毛色了吧,竴?”逆流惊了一下,半响,回过神来,赶快点了点头。最近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总是动不动就愣神。不过这次他是真的因为吃惊才愣神的。狼王在他面前笑着说话,这种之可在极少数,兴奋到了极点时才会浮现在他的脸上。除此之外,战魂总是一副高傲冷峻的样子,很符合他狼王的风范。杂乱的狼毛在空中舞动着。空气仿佛已凝结。残阳挂在天上,霞光万丈。“真美!”逆流不经意间撇了一眼,一不留神又开始走神。琥珀色的瞳孔中少了一份认真。血色。“逆……流?”战魂看见逆流失神,轻轻的唤了唤他的名字。一阵失重感传遍逆流全身,眼前霎那间一片漆黑。……映入眼中的是一片如茵的绿草,他睁开双眼,侧了测身子,似乎想要站起来,可是四条腿却软的像棉花。“咳……咳……”逆流不由自主的咳嗽了几声,透彻的唾液中夹杂着几丝殷红的血……战魂从不远处的草堆上跳了下来,朝着逆流走来。“这是你的‘王者血噬’的副作用,说明你已经是真正的竴了。抓紧时间练习把,你要先学会‘嗜’才能抵挡外来的攻击。”战魂叹了口气,淡淡的望着他。逆流那微微上挑的嘴角浮现了一丝血迹。他张了张嘴:“少说点吧,真正的狼王不会这样唠叨的,沉默,才是王者的风范。技能我会练习的,你不用催。”带着嗜血的红光在逆流的瞳孔中一闪而过,高傲了些。逆流奋力的撑开四肢,勉强的站了起来,离开。就是这么一道微弱的血光,使得狼王战魂惊讶的立在风中不知所措,有些凌乱。“转变已经开始了忙?这么快?你的目光,我都快不认识你了纳。”战魂自言自语到。“不过,王者的品质,你还不具备,哼哼。”(PS:王者血嗜在第一阶段开启,通常是使用二次澊的技能时附加开启,以示于王者思想的觉醒。副作用威力强大,叛离世间都是常见的。)(四)“咳咳……”逆流支撑着他那疲惫不堪的身体,勉强走到离金河田和异仅仅是一步之遥的界限,却再也至撑不住,倒在了金河田的,绿茵草场。清脆的草,映入他那极度无神且空虚的,略显发暗的瞳孔。如同春水一般的水绿,逐渐被如雪的银所代替。他放眼望望四周,依旧是,那样翠绿的,草色。“唔……这反噬也有点太厉害了吧……”逆流把头轻轻的抬起来,有气无力的想着。感觉黑暗火速袭来,最后的意识也耐不住,消散。在“异”界的风,吹落了一片略发枯槁的叶片,发出阵阵的响声,但却很细微,蓦然的,散发出,那“沙沙————”的声响。他的踪迹,如水一般,无声,无迹,的,寂静的路过……......“嗯?”逆流被一阵像是萧瑟的秋风刮醒。抬头望望四周,没有一丝秋景的感觉啊,哪儿来的风?“也可能是做梦吧”他这样想着,稍微蓄了蓄力气鲤鱼打挺般的从草地上月骑,身影渐渐消逝在金河田与天的交界处。他在一旁,轻微的笑着,水从四方腾起,他与水,一同消逝,无声。逆流没有发现,自己的尾尖,已经泛起了一撮抹不去的水蓝。像是那海的色彩。(五)黄昏的末尾的橙黄,与晚霞的绯红融在了一起。如果没有云,天空就像晕开的红霞,泛着如殷红般色彩的天。然而,草地却泛着一片如茵耀眼的绿。微风拂面,薄云飘散,草色晕开,却是那样的宁静,都能感觉到风的声音,煞是唯美。残锡站立立在一块不规则形状的岩石上,像是在向远处眺望着,然而他是在想事,刚刚发生的事。过了一会,他把口中已经石化的七角星型的东西放在地上。转身准备离开。他偶尔会离开雷德福,来领略下金河田的风光。银色的七角星在地上迅速扩大,四周还立起黑灰色的结界。残锡愣了一下转着头向四周看着,但什么也看不见。黑暗吞噬了一切......他感觉脸上痒丝丝的,睁眼一看,却什么也没有,记忆一片空白。他并没有在意,邪的东西见多了,都习惯了。他漫不经心的朝着远方的那片开阔地走去。那里,是金河田。而且,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会关于七星阵的技能了。淡淡的符号,浮现在他的脸上。雪色的七星,末端沾染上唯美的银色,这便是冰影的七星。漫步够了,他回到雷德福顶端,体会时光的痛苦。也许,缺氧的不能呼吸的痛,远不及他内心的伤吧?瞳孔中闪过一道冷如冰的光芒。下集预告:残锡是七星中的冰影?!怎么会是传说中的他?经常出没在山顶峰的他,与金河田平原的逆流能否相遇?提防着点吧,逆流。(冰影系七星:主要以暗系为主,冰系体能十分微弱,但还是能会一到二个冰系技能,不过这并不是冰系与暗系的结合,只是暗系技能附带的效果。)——未完待续——敬请期待第四章:偶遇。初二:深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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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滚滚来(第十八章)_3000字“老爷,适才我不过开个玩笑,你怎么就当了真了。您这么说我可就太委屈了,这孩子自打三岁那年没了娘,可是我一手带大的。莫说这些年我为她操了多少心,便是连笑欢子欢都要吃这个姐姐的味儿了。她的性子您也知道,一向是个不爱说话的,一句话不合适便偷偷的抹眼泪去了,我对她是重不得,轻不得,又总担心人家说我亏待了这孩子,你道我这个后娘是容易当的吗?”一边说,苏夫人一边还假惺惺的抹了一把眼泪,居然真有湿润的液体自她眼中流出。若不是她后来转身瞪了自己一眼的话,苏承欢几乎要一位自己误会了这位后娘了呢。高,果然是高啊,高家庄的高!女人演戏的功夫难道都是天生的吗,苏承欢还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天赋异禀呢,没想到人家苏夫人也是个中高手呢,看来不能轻敌呀。其实苏承欢很想学人家穿越后到了那种痴儿身上,假装傻乎乎的来上一句:娘,您跟爹讲话干嘛瞪我呀?想到这句话一说出可能引起的惊悚后果,苏承欢还是颇有些期待的。但随即她便将这句已经到了口边的话硬是咽了回去。切,姐是什么人,用的着装成傻子来跟这个女人斗吗?那不是直接将自己的智商水平拉低了一大截,不行不行,这种出其不意的战术太辱没智商了,还是省省吧。常规战术,常规战术就好!于是乎,她战战兢兢的被苏夫人牵了手,朝苏将军投去了一个惶恐了又惶恐的目光。苏将军想开口,可惜男人在抢话筒的功夫上,似乎大多不急女人,特别是这个女人急于表现的时候。这一点经常从一些晚会上男主人被女主持人屡屡抢话筒,憋闷的快要发疯还要强颜欢笑面对观众的僵硬表情便可以窥豹一斑了。只见苏夫人这边瞪完苏承欢,又转过头去对着苏将军卖功劳去了,“老爷您这些年在外头征战,大哥和三弟也都在替朝廷做事,家里的事情哪一件不是我在操心。若我真的待承欢不好,她能好好的养到这么大吗?您忘了那一年她得了急症,还是我亲自到香积寺为她求了慧空长老的灵符,才化解了一场恶疾。还有那一年她和笑欢两人打架,都掉进了水中,我让下人第一个救上来的,是她而不是笑欢。另外这些年她的衣食住行,哪一样不是我给她安排好的,她出嫁的时候的嫁妆,不都是我精心准备的……若是我这样做还让老爷觉得我对承欢不好,那老爷您也未免太冤枉我了……”苏夫人一桩一桩的说着自己对苏承欢的好,苏老爷原本僵硬的脸庞渐渐变得柔和起来。苏承欢却只听得不对。特别是苏夫人提到她落水的事情时,苏承欢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觉得很多画面不停在眼前闪过,像过电影一般。一瞬间她忽然意识到,那是苏承欢在金壁王朝的记忆。不知是因为回到了将军府的原因,还是苏夫人的话刺激到了她,总之那些记忆就那样硬生生的撞入了苏承欢此刻的大脑。和笑欢一起落水,好像是有那么回事,但提到打架,却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了。当时明明是笑欢抢了她新做的衣裳,非要自己穿上,承欢虽说平时性子柔弱了,但小孩子那个不新鲜新衣服,当下不乐意了,追着笑欢让她把衣服还给自己。笑欢非但不肯,还一路跑到了水池边,趁着她不注意,便用力推了她一把。当时的苏承欢吓坏了,她不懂水性,害怕的要死,在危险面前人的本能反应总是惊人的相似,她几乎是下意识的反应便想拉住一个东西不让自己跌落水中,结果被她拉住的那个“东西”恰恰是笑欢……于是,笑欢想要害承欢,自己也一起做了落汤鸡,差点被淹死!当时苏夫人赶来时,一眼看到的便是穿着新衣裳的笑欢,当时苏夫人只以为那是承欢,毫不犹豫的命人先救另外一个。于是,变成了现在她向苏将军邀功的筹码!岂不知当时她看到先救上来的是承欢的时候眼中是何等的怨恨,甚至在夜晚无人的时候跑到承欢的房间狠狠的扇了她两个大巴掌。至于那次大病一场的事情,哼,那不过是苏夫人因为一点小事罚她在门外跪了一夜,当时深秋的天气,一个孩子那经得住这样的折腾,当时就病的不省人事。苏将军恰巧在那天打了胜仗回府,为了不让苏将军起疑心,苏夫人便上演了一出去香积寺替承欢求灵符的苦肉计!当这些记忆都渐渐清晰的浮现在眼前的时候,苏承欢看着眼前这个演技高明的女人,真想推荐她直接去竞争奥斯卡小金人儿算了。黑的被她说成白的,假的被她说成真的,原来横看成岭侧成峰这句诗是这样理解的啊。最要命的是,苏将军信了!看看现在苏将军的表情就知道了,男人就是好哄,特别是行伍的男人,就更好哄!这种男人因为常年离家,心中对妻儿始终比常人多了几分愧疚与歉意,加上苏夫人的眼泪攻势这么一来,苏将军原本心中的怒气早就化解了。看着眼前的两个女人,一个是自己最疼爱的女儿,一个是为了自己生儿育女操持家务的夫人。他低声叹了口气,终于还是决定有些事情终归不要闹的大家都不好看。“怎地今日话分外的多,你为苏家劳心是你作为苏家主母的本分!承欢刚回来,又经历了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你多多开解她,不要再说那些个没用的话!”闷声说出这几句话,苏将军算是对刚才的事情不再追究了,视线却始终在女儿的身上,不肯挪开!女儿嫁给七王爷整整三年了,他也三年没有再和女儿见过,这孩子,明明过的不好,为何每次都要捎话回来骗自己呢。若是她早些说出自己在王府所受的委屈,或许可以早些接她回来。七王爷他,终究还是在乎承欢那墨残月的身份么?即便自己这几年暗地里帮了他那么多,皇上上个月差一点就要召他回京城了……也罢,都是他们的命!七王爷的野心太大,而皇上对他的成见更大,这父子二人的事情,自己以后还是少掺和为好。苏将军想着自己的心思,苏夫人此时却是很得意的。苏将军那一句你是苏家的主母算是给她吃了一粒定心丸,她知道不管怎样,自己在这个家的地位还是不可动摇的,老爷心里是有自己的,这让她心情大好之余,对苏承欢的态度也无形中有了一些改变。“好好好,我都听老爷的,以后不在承欢面前说那些个事情便是。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也不是心疼我们承欢吗,老爷您只当就您一个人心里有承欢啊。来,承欢,娘陪你回房,看看给你准备的房间你喜欢吗,若是不有不满意的地方,只管跟娘提,娘马上叫下人们按你的要求重新准备!”笑盈盈的拉着苏承欢的手,也不管苏承欢是否乐意,苏夫人已经迈着小碎步朝里屋走去。苏承欢暗自翻了个白眼,口中却是谦恭的说了一句:“谢谢娘!爹,那我跟娘先去了。”回头又认真的跟苏将军打了招呼,苏将军对她的疼爱是发自内心的,苏承欢也想回报她以女儿的真心,因此眼中虽父亲的依恋表露无遗。苏将军心中微微颤了一下,女儿刚才那一眼,像极了一个人,一个他放在心底许多年从未忘记过的人。他挥挥手,露出一个慈祥而宠溺的笑容,示意承欢跟着苏夫人去吧,自己却依旧站在那里,发了半天的呆。他的承欢,终于回来了!这个认知,让他没有因女儿被夫家休作下堂妇而觉得丢人,反倒有些许的欢喜。承欢那般柔弱,身上又有那样的印记,以后还是留在自己身边吧!或许他不能给承欢一个乘龙快婿,却可保她一世无虞!苏承欢就这样被一路带往自己的住处,走过回廊时,忽然遇上了一个人,那人眼里的错愕让苏承欢一度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大哥,您也在啊!”扬起笑脸,微笑着同他打过招呼,苏承欢决定忽略他刚才一闪而过的几乎让自己误会的表情。苏承乾是苏承欢大伯的长子,亦是苏家孩子们中的老大,如今已经是朝廷武将里颇为被皇上器重的后起之秀。他英武的脸庞上还有着来不及拭去的汗珠,一身劲装也有些汗湿,想来是刚从演武堂练功回来。“哦,二婶好!承欢回来了,怎地都没有听说?你还好吧。”一边同苏夫人打过招呼,一边望着苏承欢问道。苏承欢看着他,心想这倒奇了,苏家的女人们一个个对自己如擦狼虎豹一样,从苏紫瑶到苏夫人,那样子都恨不得把自己拆吃入腹才痛快,可偏偏苏家的男人望着自己的眼神却都是说不出的温和与关切!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异性相吸?自己到了古代反而异性缘一路看涨啊!初二:段方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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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仙山?”_3000字第九章“仙山?”呼哧呼哧,我先收回刚才的话,这骚年好重。可怜了我一双白嫩嫩的手。旁边一个水嫩的正太,手中一位还可以算水嫩的骚年。我真有艳福啊。走着走着,天空中飘起了雪,平时现代我是很期待着下雪,可是现在,我恨啊,我咬咬牙,心里怒吼:老天啊,你选个好的时间下吧。要不然,我直奔你那天宫去,一把火烧了它,顺便把你也杀了。雪依然下,想必那番话对他没有任何作用。我垂着头、丧着气、望了望手中的骚年,脸色微白,沁出细汗,眉头紧锁,羽翼般的睫毛一颤一颤的、很美呢。我心里感叹着。突然下面传来一阵声音:“姐姐、不许看他、他有什么好看的,还没我好看呢。”说完。手一插腰,眉毛一掀,嘴巴一撅,脑袋一扭,不理我了。我轻笑着:“好啦好啦、姐姐不看了,姐姐最喜欢君如了。”说完,君如立马换上笑脸,看着我傻笑着。雪下大了、额、好累,头好疼,感觉要昏了。随着砰地一声,我应声落地,不得不把骚年压在身下,那骚年闷哼一声,旁边的君如见此状,再也支撑不住,三人便一起晕倒在地。【醒来】一双姣好的面容出现在我眼前,一双黑漆如墨的眸子微微眯起,嘴边有一丝不可掩饰的轻笑,我回忆着,想起这人是谁是,噌的一声做起来,冷不防撞到某人的额头。我吃痛捂住额头,想叫又叫不出,瞪着那骚年,咬咬牙。痛渐渐缓了过来、我环顾四周,银灰色墙壁,挂着一幅又一幅水墨画,暗红色的雕木,镌刻着一朵又一朵的祥云。我不由得奇怪,我们不是在雪地里吗?这是哪儿,应该我们有三人,那么,君如呢!那骚年望着我,道出了我所想的:“这儿是仙山,我们被人救了,那个小孩,失踪了、我一愣,失、失踪……初二:杨雪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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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云》 第十章_3000字第十章:【室友】欧阳兰拉着自己的父亲,还对夏侯勇笑了笑,那笑容是那样的美丽,可是却让夏侯勇感觉到有些毛骨悚然的。欧阳兰对着父亲说道:“爸爸,其实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刚才我叫这小子出去,本来是想教训他一下的,没想到这小子挺能打,连我黑道五段的实力,都还打不过他,可是打不过也就罢了,没想到他,他竟然想对女儿动手,后来女儿实在敌不过,就被他压在了地上,然后开始动手动脚的。”听到这里,她父亲一下吼道:“什么?我要杀了你!”他看着夏侯勇。欧阳兰却是说道:“可是后来,在他亲我的时候,我看准了机会,一脚把他踢开了,就跑回了这里,没想到这色狼还跟着来。”说着就要哭了起来。黄虎看着她的样子,又听她说的话,暗自摇着头,心中已经开始替夏侯勇默哀,惹上这样的女人,除了等死之外,好像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夏侯勇听到他她这么说,更是疑惑,大叫道:“冤枉,姑娘,你怎么能冤枉我呢,明明是你拉着我压着你的,现在怎么说是我要非礼你呢?”她父亲如何肯听他的辩护?手上一样,扫帚对着夏侯勇就要打。夏侯勇一慌,转身就跑。见他要跑,她父亲快速的追了上去,医院的走道上,这一老一少就这么追着,看着他们的样子,欧阳兰却掩嘴幸灾乐祸的笑着。可是心里去想着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了?她父亲自然不可能追到夏侯勇,可是夏侯勇却又无可奈何的回来,毕竟这人是他打伤的,责任还是得自己来负。奇怪的是欧家并没有叫他来负什么责任,只是警告他以后小心一些。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在欧阳兰的心中,也留下了一个可恶又可爱的男生。夏侯勇和黄明回到学校之后,夏侯勇屏住呼吸,眼睛紧盯着木门,内心感到既紧张又期待,紧张的是不知道新的舍友是不是好相处,期待的是自己期待已久的象牙塔里的生活将从此刻正式拉开序幕。门刚打开三分之一多一点,房间里面各种各样的声音如同找到一个突破口一般,使劲涌入夏侯勇的耳朵里,随即,一个高大强壮的身影映入夏侯勇的眼帘。这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壮士级男子,年纪约二十出头,却有着奔三的面相,一头短发干净利落,五官刀劈斧砍般粗犷深邃,下巴上布满了细密的胡渣,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因为是在自己宿舍外加天气着实炎热的缘故,壮汉光着上半身,只穿了一条湖人队的紫金色篮球裤,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一身古铜色的皮肤以及结实有力的块状肌肉暴露在空气中,给人一种极端强悍的感觉。好高!这是夏侯勇看见壮汉时心里面闪过的第一个想法,要知道以夏侯勇一米八五的身高已经足够让他在一般人里面鹤立鸡群了,但是眼前这个粗壮的男子却比夏侯勇还要高出半个头,根据夏侯勇的目测,壮汉的身高至少有一米九五,甚至还要更高!夏侯勇推门进来的时候壮汉的右手正拿着一个巨大的哑铃在那边练肌肉,听到“吱呀”的开门声,壮汉举着哑铃的动作不变,眼睛却是向着门口看来。当他看到夏侯勇左右手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站在门口时,男子的表情一愣,随即眉头一皱,不悦道:“我们宿舍不缺东西,你要是想要推销东西的话,请到其他宿舍去吧!”夏侯勇没想到壮汉会把自己当成是推销东西的人,脸上的表情一变,不好意思道:“对不起啊,我不是推销东西的,如果这间宿舍是38宿舍的话,那我想我可能也是住在这间宿舍的!”“哦?”壮汉脸上的表情一滞,随即将手中的大哑铃随手扔到地上。“铛——”巨大的铁质哑铃与地面相撞时发出一声巨大的响声,震得夏侯勇耳朵隐隐作痛。但壮汉却丝毫没有受声音的影响一般,快步走向夏侯勇。正当夏侯勇以为壮汉要对自己动手的时候,壮汉脸上的表情一变,搔搔头,不好意思道:“对不起啊,我把你当成推销的人了,你来得晚不知道,在你之前已经有不少人到咱们宿舍推销东西了,所以我才会那么不耐烦!我就说嘛,你长得这么帅,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搞推销的人啊!”壮汉一边说着,一边快步走到门口,将门彻底打开,然后帮着夏侯勇把他的行李以及刚买的被子、脸盆等东西通通搬到房间里。壮汉说话的声音很大,就像晴天突然降下一个响雷,将房间里其他几个的目光都吸引到这边来。听见声音,一个本来正在书桌前玩电脑的男子歪过头看见站在门口好奇地打量着整个房间的布置格局的夏侯勇,颇为帅气的脸上露出一抹善意的笑容,调侃道:“大朱,你那是什么眼神啊,这样一个帅得惊天动地、帅得惊世骇俗的大帅哥怎么可能是推销东西的人吗?他要是想挣钱的话还用得着那么辛苦到没见宿舍去推销东西?直接在校园里面摆一个摊还怕那些花痴的女生们不去买他的东西吗?我用屁股想都知道答案!”听到男子的调侃,那个叫做“大朱”的壮汉脸色一黑,大嘴一咧,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嘿嘿冷笑道:“小苟子,不错嘛,都知道调侃大朱哥我了,是不是身上的骨头又痒了?要不要大朱哥我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免费给你松松骨啊?”说最后一个“啊”字他特意加重了语气,同时为了配合他的话,他的眼睛阴阴地盯着叫做“小苟子”的男子,双手不停地互相摩擦着,发出沙沙的声响。叫做“小苟子”的男子显然被壮汉的眼神和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动作吓了一跳,脸上的表情一僵,一脸媚笑道:“朱哥,朱哥,我错了,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我对你的敬佩之情犹如滔滔长江之水连绵不绝……”“打住打住,你小子说的不对吧,我记得原版里面应该是‘黄河之水’,你怎么说成是‘长江之水’了呢?”叫做“大朱”的壮汉不解道。“嘿嘿,那个黄河之水不是经常断流嘛,而且里面还含有很多泥沙,怎么能够代表我对你连绵不绝且毫无杂质的敬佩之情呢?你说是吧?”叫做“小苟子”的男子谄笑道。“呵呵,算你小子有眼光,既然你已经看出朱哥我仅有的肚量大这个优点,那朱哥我今天就先饶你一回,不过嘛,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为了赎回你的罪过,今天晚上咱们宿舍第一次聚餐就交给你了,朱哥我要是吃得高兴,说不定就会忘了今天这件事情哦!”叫做“大朱”的壮汉淡淡地说道。“那……那好吧,今天是咱们宿舍第一次全员到齐的日子,今晚的饭我请了,大家都听好了,今晚你们不管是有约会还是有其他什么事情都得给我推了,否则就是不给大朱哥和小苟子我面子啊!”叫做“小苟子”的男子一脸肉疼却故作豪爽道。“好的,既然小苟子你都这么说了,我们一定去!”“对,没错,我们一定会去的!”“嘿嘿,终于可以吃小苟子的大户了!”听到小苟子的话,包括壮汉大朱在内宿舍里面其余几个人齐齐发出兴奋的叫声,似乎大有一种中午留着肚子然后晚上去吃穷小苟子的打算。听到宿友们的欢呼声,叫做“小苟子”的男子眼角挑了挑,随即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歪过头对一脸惊讶的夏侯勇笑道:“呵呵,帅哥,你不用惊讶,你刚来不知道,等再过几天你和他们关系搞熟了之后,你就知道他们吃货的本质了!”也许是吃人嘴软,壮汉大朱这回倒是没有计较小苟子把他称作“吃货”,而是咧着大嘴得意洋洋地笑起来,似乎对能敲诈小苟子一顿饭感到很自豪一样。“对了,帅哥,我差点忘了介绍一下我自己了。我叫苟小儿,草句苟,痴迷电脑和美女,你以后要是有电脑和泡妞方面的问题尽管可以来找我啊!不过我想你泡妞你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你长得这么帅,喜欢你的女生还不是一抓一大把啊?唉,说到最后的时候,小苟子的脸上明显露出郁闷的表情,要说在夏侯勇来之前,自认有点小帅的他还能称得上是38宿舍的第一帅哥,但是在夏侯勇来了之后,他这个第一帅哥马上就褪变为第二帅哥了,而且和夏侯勇这个38新任的第一帅哥比起来,即使自负如他者也不得不承认他这个老牌38第一帅哥明显水分不小。“呵呵,其实你长得也很帅啊!”夏侯勇挠挠头,不好意思道。“呵呵,你别理他,他就是这样的人,在你来之前他非要自封为咱们38宿舍的第一帅哥,说实话,我到现在还没有看出他到底帅在哪里!”壮汉大朱呵呵笑道,一点也不客气地就把小苟子自封为38第一帅哥的糗事给爆料了出来。好不容易止住笑,壮汉大朱这才继续道:“对了,帅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朱天笑,大家都叫我‘大朱’,至于我的爱好,看我的身高和身上的肌肉,你一定已经猜出来了,没错,我的爱好就是篮球和健身!帅哥,看你这身高应该有一米八以上吧,你应该会打篮球吧?”“呃,我不、不打篮、篮球的!”听到壮汉提起篮球,夏侯勇的心里一暗,声音低沉道。“什么?你不打篮球?你怎么能不打篮球呢?要知道篮球可是世界第一运动,是男人都喜欢打篮球的!虽然你长得很帅,但是我敢肯定你要是打篮球的话,喜欢你的女生会的!怎么样,以后跟我去打篮球吧?”听到夏侯勇说他不打篮球,壮汉大朱感到很不思议,竟然还有男生说不打篮球?而且他这身材、这体型分明就不是那种不适合打篮球的类型,恰恰相反,他这身高、体型是很适合打篮球的!至于他有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打篮球,壮汉大朱认为是他专注于泡妞没有时间去打篮球,所以为了把他诱惑到篮球场上,壮汉大朱故意提到很多女生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希望这样子能够让他对篮球提起兴趣。看着壮汉大朱一脸期待表情地看着自己,夏侯勇的心里很混乱,本来他已经决定听妈妈的话不再打篮球了,但是这个理由能告诉大朱吗?大朱他们听了会不会笑自己呢?“这个、这个……”夏侯勇呐呐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能不停地重复着“这个”,因为他实在是不知道该对壮汉大朱说什么。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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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云》 第十一章_3000字第十一章【搞基】“大朱,你这句话我可不爱听了,什么叫‘篮球是世界第一大运动’?足球才是世界第一大运动好不好?”正当夏侯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壮汉大朱的问题急得满脸通红的时候,一个穿着巴塞罗那10号队服的男子从宿舍的阳台上走了进来,脸上带着似有似无的笑容,温声反驳道。看他双手湿湿的,还有泡沫,想来应该是正在阳台上洗衣服,结果听到壮汉大朱说篮球是世界第一大运动,视梅西为偶像的他怎么允许别人将“世界第一运动”的名头从足球张冠李戴到篮球身上,于是他便放下洗了一半的衣服,进来反驳壮汉大朱的错误言论,没想到正好也帮夏侯勇解了围。夏侯勇不由感激地向那个男子看去。只见这男子身高约一米七出头,这身高穿着梅西的衣服刚好合身。男子长相很普通,属于那种扔到人群中就再也找不到的那种。如果非要说他身上有什么亮点的话,那应该就要属他脸上时刻挂着的淡淡的微笑了,即使是在反驳壮汉大朱的观点,他的脸上依然是带着淡淡的微笑,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让他停止微笑一样。看到夏侯勇向他看来,男子礼貌地向他点点头,微笑道:“你好,我叫吴曙,在火车上我们就见过面了,和你一样也不打篮球,就是足球踢得还行,我的偶像是西甲巴塞罗那队的10号前锋梅西!别听大朱的鬼话,篮球根本不是世界第一运动,足球才是公认的世界第一运动,以后你要是不想打篮球的话,可以和我一起去踢球啊!”夏侯勇赶紧回以阳光的微笑。听到吴曙说“篮球不是世界第一运动”,壮汉大朱的嘴角撇了撇,却没有反驳,因为他也知道自己刚才之所以说篮球是世界第一运动,不过是为了夸大篮球的魅力以将夏侯勇诱惑到篮球场上去,现在既然有足球方面的专业人士指出自己的错误,他也不会傻到去反驳他,因为那样纯粹是自取其辱。当然,并不反驳并代表他会同意吴曙将他看上的篮球苗子拐带到足球场上去,为了挽回夏侯勇的心,他故意一脸不屑打压足球道:“哼,真不知道足球有什么好玩的,二十几个人在场上傻乎乎地在足球场上跑来跑去的,一场比赛两队进的球加起来还达不到两位数,甚至有的时候九十分钟下来连个进球的毛也看不着,真是无聊透顶!”接着,他的脸色一变,脸上涌现出难以抑制的兴奋表情,兴奋地说道:“篮球就不一样,场上只有十名队员,每一分钟几乎都有进球,运球、突破、抢断、扣篮、篮板,精彩的场面能从比赛开始一直持续到比赛结束,球员们在场上挥洒汗水,观众们在场边肆意呼喊,多么带劲,多么热血,这才是男人应该应该玩的运动!怎么样?帅哥,心动了吗?”说完,壮汉大朱眼睛挑了挑,暧昧地看着夏侯勇,眼睛里面闪动了火热的光芒。想象一下吧,一个长相粗犷、身高体壮的大汉用一种“挑逗”的眼神看着一个帅气逼人的大帅哥,旁边的人会是什么样一种感觉呢?38宿舍里除了“当事人”壮汉大朱以及“受害者”夏侯勇外的四个人齐齐感到身子一震,汗毛都倒竖起来,这时候他们要是抖一抖的话,相信可以轻松抖落一地的鸡皮疙瘩。。见到壮汉大朱脸上的“暧昧”表情,一旁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他和吴曙“论战”的小苟子苟小儿浑身一震,赶紧将椅子向远离他的方向搬,同时身子转向电脑屏幕,嘴里不断默念着“珍爱生命,远离大朱”,眼睛却是再也不敢看向壮汉大朱了,否则他不敢保证自己不会把早上吃的东西都吐出来。而即使在壮汉大朱极力狠批着自己最喜欢的足球的时候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笑容的吴曙,脸上的笑容却是第一次僵硬了一下,随即他再也顾不上和壮汉大朱辩论“足球到底无不无聊”这个话题,一边嘴里面说着“你们聊,你们聊,我先去把衣服洗完”,一边急匆匆地掉头向阳台上走去,看他离去时的背影,竟是有点狼狈的感觉。旁观者的反应都已经这么激烈了,身为“受害者”的夏侯勇心里面的不舒服用一句小苟子的话来形容那就是“用屁股想也知道”了。夏侯勇慌乱地向后退了一步,躲开壮汉大朱极具“侵略性”的目光。身体倚靠在门上的夏侯勇,此时俊脸苍白,心里面乱糟糟一片,竟是找不到一个词来形容他此时的心情。“恶心的搞基!”这边夏侯勇正在挖心搜胆想要找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他这时候的心情,那边原本坐在床上拨弄着一把木吉他的长发帅哥已经帮他给出了答案。听到长发帅哥的言简意赅的点评,夏侯勇下意识地点点头,这确实是说出他此刻的心里话。夏侯勇不由得将好奇的目光投向那边坐在床上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一不小心就说出了众人的心声还在一脸平静地拨弄着手中吉他的长发帅哥。其实夏侯勇一进来的时候就注意到这个长发帅哥了,原因有两个,一是他留着男生中并不常见的披肩长发,一般男生留长发给人的感觉是很娘娘腔,但是他给人的感觉确实飘逸且带着一点点艺术家的气息,很吸引人眼球;二是他手中拿着的那个木吉他,木吉他很旧,但是看长发帅哥小心翼翼的样子却能够知道他一定很喜爱这把木吉他。说实话,如果要夏侯勇来评选38宿舍除他之外最帅的一个人的话,他倒比较赞同是长发帅哥,而不是极度自恋的小苟子苟小儿。虽然长发帅哥一直盘坐在床上,头微微低着,前额的头发将他大半张脸遮住,但是从夏侯勇进屋时长发帅哥抬起头看他那一瞬间所展露出来的丰姿来看,长发帅哥应该是一个不差自己太多的帅哥。如果没有自己存在的话,长发帅哥要想荣膺215宿舍第一帅哥基本上悬念不大,当然前提是小苟子苟小儿突然良心发现改掉自恋的毛病。似乎感受到夏侯勇投注在自己身上的目光,长发帅哥微微抬头,一双朗目犹如夜空中的皓星一样从头发中露出来,嘴巴微张,轻吐出三个字--“章积极”,声音虽小,却也是如歌般悦耳动听,很有磁性。壮汉大朱本来是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夏侯勇,希望他能够答应自己和自己学篮球,突然听到章积极嘴里面吐出的“恶心的搞基”几个字,他转过头很震惊地看着章积极,没想到平日里一天都说不出十个字的“蟑螂(章郎)”竟然破天荒地开口说话了,难道帅哥的魅力真的已经大到让冰山开口说话吗?随即,壮汉大朱想到章积极的评语是给自己的,再联想到夏侯勇、小苟子以及吴曙怪异的举动,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不由脸色一黑,本来就不白的脸顿时黑得像包青天一样。不过人家包青天是听别人喊冤叫屈的,而他确实向别人喊冤叫屈的,这其中的差距不可以以道里记。只听他面色发苦地叫屈道:“你们这群****的人,你们的思想能不能阳光一点?什么搞基?我不喜欢男人,我的性取向很有问题,哎呀,错了,你看你们都把我气糊涂了,我想说的是我的性取向很正常,我喜欢的是女人,而且我都是有女朋友的人了,我的女朋友叫萧惠,是水木大学金融专业大一的新生,她的电话号码是137……”壮汉大朱明显也是急了,为了扫清自己身上“搞基”的污名,他竟然准备把自己女朋友的手机号码报出来好让他们去验证他的性取向确实没问题。“好了,大朱,别说了,我们相信你不是‘基友’还不行吗?但是你能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这么热心想要让这位新来的帅哥跟你去学打篮球吗?”见壮汉大朱要慌得不像样子,原本躺在上铺床上拿着一本《读者》在津津有味地观看的眼镜男从床上坐起来,开口巧妙地把话题从“搞基”这个并不怎么文雅的话题转移到别的地方去。夏侯勇不由诧异地看着这个突然开口说话的眼镜男。由于眼镜男原本是躺在床上看书的,所以夏侯勇进来的时候,虽然知道那张床上有人,但是那人具体长得怎么样他却没有看清,直到他为开口替壮汉大朱解围而从床上爬起来之后,夏侯勇这才得以见到眼镜男的庐山真面目。眼镜男长得还算清秀,俊挺的鼻梁上架着一个黑框眼镜,眼镜片很厚,眼镜片后面一双眼镜灵动有神,配合着他一头梳得整整齐齐的乌黑的半长短发,整个人显得很有知识分子的矜持和恬淡,身上洋溢着浓浓的文艺气息。夏侯勇温和地看着他,脸上洋溢着阳光的笑容,他对这个身上文艺范儿十足的眼镜男很有好感。同样对眼镜男很有好感的还有壮汉大朱!见眼镜男一出手就化解了自己的尴尬,壮汉大朱不由向他投去感激的目光,但是对于眼镜男后半句话问他的他极力邀请夏侯勇去打篮球的真正目的,他却有点不好意思说实话,撇撇嘴,眼神飘道:“我能有什么目的,我不就是看他的身高体型很适合从事篮球这项运动嘛,人才难得,所以我才希望他能够和我一起打球,为中国篮球事业的崛起作出自己的贡献,就像我的偶像夏侯勇一样!”听到“夏侯勇”三个字,夏侯勇的心里一咯噔,不会吧,竟然会在这里碰见自己曾经的粉丝,等下他要是认出自己的话,我该怎么办?应该不会吧,这几年我的长相变化很大,他们顶多认为我和那个夏侯勇只是同名同姓吧!夏侯勇的心里不由变得忐忑不安起来。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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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云》 第十二章_3000字第十二章【海报】眼镜男没有察觉到夏侯勇心里的忐忑不安,但壮汉大朱心里的忐忑不安眼镜男却是知道地清清楚楚。看着壮汉大朱四处乱瞟的眼睛,眼镜男不由莞尔道:“是吗?你真是只是因为觉得他适合打篮球,所以想要带他去篮球场打球?”“是,当、当然是、是了!”壮汉大朱的语气有点虚。“呵呵,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眼镜男笑眯眯地看着壮汉大朱,嘴里面吐出来的话却是让他背部有点发寒的感觉。眼镜男的眼睛一转,笑眯眯地看着夏侯勇,自我介绍道:“呵呵,帅哥,他们都介绍完了,现在就剩下我了,认识一下吧,我叫马文博,和《梁祝》里面的大反派马文才只差了一个字,你可以叫我‘脖子’最大的爱好是看书,杂志、小说等等我都看,你要是喜欢看书的话,我可以帮你介绍几本好看的哦!”“对了,你知道大朱为什么那么热心要把你拉到篮球场上去吗?”眼镜男的话风一转,看着夏侯勇,眼睛里面闪动着狡黠的光芒,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道。夏侯勇茫然地摇了摇头。“呵呵,你想啊,你长得这么帅,你要是出现在篮球场上的话,是不是会有很多女生跑到篮球场去看你打球?然后身为你的舍友和球友,大朱是不是会沾你的光,虽然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不至于再找一个,但是打球的时候有女生在旁边看,而且累的时候还有女生送水送毛巾啥的,那不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吗?呵呵,所以说大朱可是准备把你当成诱惑女生到篮球场上去的诱饵,居心端得是不良啊!”说道最后,马文博摇摇头,一脸沉重加鄙视地看着被他说出内心真实想法而面红耳热的壮汉大朱。原来大朱是打的这个主意啊!夏侯勇不由摇头苦笑。壮汉大朱被马文博鄙视的眼神看着浑身冒汗,眼神躲闪,心虚道:“这……这只是附带的,我的真实想法还是不忍心看这样一个打篮球的好苗子给浪费……”说道最后,大朱的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消失,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话,更不用提说让其他人相信了。“呵呵,对了,帅哥,你还没介绍一下你自己呢!”听到马文博的话,包括尴尬的壮汉大朱在内宿舍里面的四个人都将眼睛望向站在门口的夏侯勇,连正在阳台上洗衣服的吴曙也从宿舍通往阳台的门上探出头,好奇地打量着夏侯勇,显然他们都想知道这个有着惊世骇俗的帅气的帅哥到底是何方妖孽,不对,应该是何方高人。见众人的眼睛都看着自己,夏侯勇有点紧张地挠挠头,开口道:“大家好,我叫夏侯勇”“什么?你说你叫什么?”一旁的壮汉大朱突然虎目圆瞪,语气里面充满了不可思议。夏侯勇的心里一咯噔,难道他认出自己了?“大朱,你干什么,干嘛一惊一乍的,你不知道随意打断别人的自我介绍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吗?”坐在床上的马文博眉头一皱,很不悦地说道。“可、可是,难道你们没听他说他叫什么吗?他说他叫‘夏侯勇’……”壮汉大朱涨红了脸,指着夏侯勇,声音因为过度激动而变得有点失真。“嗯,我们都听到了,他说他叫‘夏侯勇’,和你的偶像同名同姓,但是这值得你这样大惊小怪的吗?这个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名字叫做‘夏侯勇’的人也不在少数,难道只有你的偶像可以叫这个名字,其他人就不行?”马文博觉得壮汉大朱现在的表现有点奇怪,同名同姓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吗?就他知道的,在中国,和他一样也叫“马文博”这个名字的至少有一千多人。壮汉大朱激动得满脸通红,道:“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他一进来的时候我就觉得他很面熟,我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他,但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见过他。等他说出他叫‘夏侯勇’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长得和我的偶像夏侯勇很像,再加上他正好也叫夏侯勇。“所以你就以为这个夏侯勇就是你的偶像夏侯勇?”小苟子苟小儿说出了壮汉大朱还没有说出的话。“嗯,嗯。”壮汉大朱使劲点头,眼神火热地看着夏侯勇。夏侯勇的表情有点僵硬了,心里面暗暗叫苦,难道今天真的要被识破身份不成?“大朱,我说你该不会是太想你的偶像然后随便见到一个稍微和你偶像长得像一点的人你都会把人家当成是你的偶像吧?”吴曙从门外把头探进来,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怀疑道。“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认错人?……你们等一下,我拿出证据给你们看!”壮汉大朱见大家都不相信自己,不由着急道,同时他还急步跑到自己的窗前,从床的内侧拿过一个黑色运动包,拉开拉链,从包里面掏出一张叠成四方形的纸张,展开来才发现原来那是一张海报。海报已经很旧了,海报背面的纸张甚至有点泛黄。海报上是一群穿着红色篮球服的篮球运动员。在这群高大的篮球运动中间站着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中年男子。而在中年男子身边则站着一个同样穿着篮球服、身高却很矮小、长相也非常稚嫩的少年,少年帅气的脸上洋溢着阳光般的笑容,怀里面抱着一个橘黄色的篮球。在一群身高普遍超过一米八的大个子中间,身高比他们差上一个头的少年显得很独特。而在海报的最上端,用黑色楷体字写着几个字----中国男篮出征世青赛前全队合影!看着那张海报,夏侯勇的心里再次咯噔了一下,没想到大朱竟然还有这个东西,看来自己今天真是凶多吉少了,难道自己想平静地度过大学四年真的是不可能的吗?夏侯勇心里很郁闷。看到大朱拿出的海报,小苟子苟小儿突然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跑过来一把将海报抢到手里面,兴奋道:“我靠,大朱哥,篮球世青赛中国队合影海报,这样有纪念意义的海报你竟然藏到现在才拿出来给我们看,你到底有没有把我们当成兄弟啊?”“不是,我以为你们并不喜欢篮球,所以我就没有拿出来给你们看!”壮汉大朱急忙解释道。“虽然我不怎么会打篮球,但是和你一样,我也是新人王‘夏侯勇’的忠实比赛,那一届世青赛中国队的比赛每一场我都有看!新人王的表现真是太牛逼了,几乎是以一人之力将中国队生生带入了最后的决赛啊!”小苟子苟小儿将海报紧紧搂在怀里,就像搂着自己最心爱的宝贝一样,眼睛里面还闪动着小星星,接着道:“不行,这张海报你一定要转让给我,这是唯一一张有新人王出现的海报,当时的发行量极其少,我找了好久也没有买到,没想到你竟然有,真是太好了!”“不行,我也是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一张,我自己还要收藏呢,怎么可以转让给你呢?”壮汉大朱见自己的宝贝要被人抢走了,赶紧一脸凶悍地冲上去掰小苟子苟小儿的手,试图将海报抢回来。“别,别,你就把海报转给我吧,我请你吃饭还不成吗?一顿?……五顿?……要不十顿也成啊?……”小苟子苟小儿就像老母鸡护雏一样紧紧地把海报搂在怀里,嘴里面不停地开口诱惑着,希望壮汉大朱能够看在美食的份上把海报转让给自己。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一向喜欢美食的壮汉大朱却罕见地显示出了一把“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概,直接拒绝道:“不行,吃饭事小,海报事大,其他事情可以商量,想要这张海报,没门!”最终,小苟子的小胳膊还是没能拧过壮汉大朱的大胳膊,海报脱离小苟子的怀抱,回归到壮汉大朱的手中。小苟子一脸哀怨地看着壮汉手中的海报,却是不敢再去与他争抢,感受着手臂上传来的阵阵麻痹与生疼,他知道自己和他不是一个重量级的选手,海报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啊!“嘿嘿!”看着苟小儿脸上怨妇一般的表情,壮汉大朱咧着嘴,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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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云》 第十三章_3000字第十三章【女宿舍】渐渐地,目光转向了女宿舍,在那里又会发生什么呢?阳光将斑驳的树影投照在白净的地面上,天花板上的吊扇呼呼地转动着,带来一阵清凉的微风。但是,此时在这间宿舍里面的欧阳兰却一点也没有凉爽的感觉,看着恶魔一般向她伸出爪子的大美女,她不禁额头冒汗,急道:“不要啊,陈洋洋,你可是咱们医学院的一枝花,是众多‘狼人’眼中的天使、圣母玛利亚、紫霞仙子、天山童姥、灭绝师太……”“啊?你说我是什么?天山童姥?灭绝师太?本来我看你可怜,还想放你一马来着,既然你这样说我,那可就被怪我了,谁让我是杀人不眨眼的天山童姥和灭绝师太呢!”听到欧阳兰的胡言乱语,我们的“美女色狼小姐”陈洋洋先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冷笑道,声音很低沉,似乎蕴藏着无尽的冷意和嘲讽。“不不不,我这不是一着急就满嘴跑火车嘛,你认识我这么久,难道你还不了解我?再说了,你要是天山童姥,那乔峰、段誉以及虚竹还不得为你打得不开交吗?如果你要是灭绝师太的话,那哪里还有赵敏和周芷若的事,张无忌也得被你迷得三魂不见了七窍,不是吗?”欧阳兰一脸谄媚地看着那双离她胸前的大白兔仅有一毫米之隔的禄山之爪,眼睛瞪得老大,身体却是动也不敢动一下,生怕自己娇躯一动又引得“美女色狼小姐”陈洋洋狼性大发,那样的话自己的大白兔难保,所以即使她额上的汗珠即将流进眼睛里面,她也不敢用手去擦拭,只是不停地眨着眼睛,希望将汗珠抖落干净。听到欧阳兰的解释,陈洋洋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随即,在欧阳兰兴奋的眼神中,她慢慢将自己威压得欧阳兰的大白兔不敢动弹的“狼爪”收回来。欧阳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刚准备用手去擦额头上的汗珠,却突然看见那双刚刚收回去的玉手又闪电般地重新出现,不过这回玉手不再是离她的大白兔有一毫米的距离,还是在一毫米的前面加了一个负号,距离变成负的了。“你的意思是说,我是个红颜祸水了?”随即,一个阴沉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欧阳兰的身子一僵,抬起头看着陈洋洋隐隐散发着寒气的俏脸,缩了缩脖子,讪讪笑道:“怎、怎么会呢?我哪里会、会是这个意思呢?”“怎么不会?你不是说因为我乔峰、虚竹以及段誉三兄弟反目成仇,因为我张无忌更是将赵敏周芷若始乱终弃吗?”陈洋洋眼睛微眯,一股寒气从眼睛里面射出来,射到欧阳兰身上,令后者不由浑身一震,仿佛在冬天的时候一口气将一根冰棍吞进肚子里一般。“嘿嘿,没有,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是你想太多了,我的意思是……是……”欧阳兰的眼睛滴溜溜转个不停,大白兔上面传来的痛感告诉她,她要是在不想出一个完美的解释的话,那一对颇令她感到骄傲的大白兔就将要香消玉殒了。陈洋洋也不着急,耐心地看着欧阳兰,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笑意,可惜正在脑袋里面绞尽脑汁想理由的欧阳兰却没有看见她嘴角的这一丝极淡的笑容,否则的话欧阳兰应该就不会这么紧张着急了吧。不过欧阳兰已经被陈洋洋逼到墙上了,这个理由可不是那么好想的,即使她绞尽了脑汁也没有想出一个完美的理由,所以她只能投降了,希望后者能够“缴枪不杀”。“好了,我投降了,你要杀要剐就给我个痛快吧,头掉了碗大个疤,再过二十年,不,再过十八年,姐我又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你动手吧,姐我要是眨一下眼睛的话,我就是小狗!”说着,欧阳兰赶紧闭上眼睛。陈洋洋哭笑不得地看着欧阳兰赖皮的样子,良久,她摇摇头,无奈道:“好了,好了,你睁开眼睛吧,今天姐我心情好,决定大赦天下,所以这次就饶了你了!”说完,她收回了抓住欧阳兰胸前一对大白兔的“狼爪”,解除了危险警报。听到陈洋洋赦免她的话,又感受到自己的大白兔重获自由,欧阳兰这才敢尝试着睁开一只眼睛,待确认没有危险之后,她才敢把另一只眼睛睁开。不过,一恢复自由的她马上就忘记了刚才的教训,指着自己大白兔上一双红色的手印,不爽道:“我说洋洋啊,你怎么现在变得这么坏了,记得当初我刚见到你的时候你是一个多么文静善良的女生啊!要是让你的那些追求者看到你现在这副样子,不知道他们该有多伤心啊?”说到最后,欧阳兰脸上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似乎在为陈洋洋的追求们感到伤心难过。“哼,谁管他们啊,一个个像苍蝇一样,整天围着我嗡嗡嗡地叫,烦都烦死了,我还巴不得他们见到我现在这个样子,然后伤心难过之下就放过我,那样的话,我的世界就彻底清静了,这样子多好!”陈洋洋脸上露出愤愤不平的表情。作为首都大学十大校花之一兼医学院院花的她有着一班数量庞大的爱慕者,这些爱慕者每天都围着她向她献殷勤,即使她已经明确表示自己在大学期间是不会谈恋爱的,但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锲而不舍,弄得她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太有魅力了,否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苍蝇围着她嗡嗡嗡乱叫呢?“哼,别生在福中不知福,我要是有你那么多的爱慕者的话,我晚上睡觉都会笑醒的!”欧阳兰双手合拢放在下巴下作花痴状。其实作为陈洋洋的死党兼舍友,她也知道她的这个闺蜜和那些表面上表示对男生的死缠烂打感到很厌烦但是心里面却很骄傲自豪的女生不同,她是确实不耐男生的疯狂追求,因为她是个相信极其缘分的人。就拿她和自己来说吧,要说她性格安静内敛,而自己则外向热情,这样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却能相处地比一般的死党闺蜜还要融洽,实在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不但是其他人感到很不可思议,就是她自己也感到有点难以置信。她曾经有一次问过她这个问题,她笑了笑说是缘分,因为她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心里就觉得自己以后会和她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后来的事实也恰好证明了她的感觉是对的。至于爱情方面,欧阳兰知道陈洋洋同样是个缘分至上的人,她相信眼缘,也相信一见钟情,可惜的是首都大学的男生那么多,她却一个都没有看上,即使是那些排在校草榜上的俊男帅哥她也完全没有感觉,所以她每次对她的追求者说“对不起,我大学期间不准备谈恋爱”的时候,欧阳兰知道其实她还藏了半句话没有说,那就是“除非是碰到和我有眼缘的人!”对于陈洋洋对缘分和感觉的坚持,欧阳兰是很佩服,但是一想到刚才自己在她的手下瑟瑟发抖,一向自诩为女中豪杰的她怎么能感到舒服,所以她明知道陈洋洋说的完全是她的心里话,她还是忍不住故意恶心她一下,用花痴般的语气说出了那一段充斥了羡慕嫉妒恨等复杂感情成分的话。很显然,她成功了,陈洋洋果然被她恶心到了。“哼,不知道到底是谁生在福中不知福,我堂哥林隆那么喜欢你,要不你就接受他吧?”陈洋洋俏脸一变,反驳欧阳兰道,至于她的话里面有没有夹杂试探的成分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恶心人者必被人恶心之!欧阳兰现在算是深刻体会到这句话的深刻哲理性,没想到自己刚才用来恶心陈洋洋的话,竟然反过来被后者拿过来恶心自己,还再一次引出了“林隆”这个让她五味杂陈的名字。要说欧阳兰其实长得也不错,要不然她也不会被安排在“校花楼”中居住,还和校花同处一室,再加上她性格外向热情,和任何人都能谈得来,所以在她身后自然也有一般追随者,其中就包括这个林隆。林隆是陈洋洋的堂哥,俗话说的好,有其妹必有其哥,意思是妹妹是校花,哥哥长得自然也不会太差,有陈洋洋这样一个校花堂妹的林隆长相确实在欧阳兰的众人追求者中可以稳稳排上头把交椅。再加上他们之间有陈洋洋这个桥梁的存在,林隆在追求欧阳兰的漫漫长路中有了“近水楼台”的先天优势。要说欧阳兰对林隆也很满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性格外向活泼的欧阳兰大小姐在碰到感情这种事情态度却和她的性格截然相反,害羞、逃避、鸵鸟政策,所以即使对林隆颇有好感,但是她还是下意识地做出逃避躲闪的举动,弄得林隆一点办法都没有。陈洋洋自然是知道好友的这个“爱情恐惧症”心理,再加上她确实觉得自己的堂哥不错,出生名门却毫无一点纨绔之气,如果欧阳兰能和他成就好事的话确实也不失为一桩美事,所以她总是不失时机地帮自己的堂哥试探欧阳兰的意思。看着陈洋洋的目光火热中带着点期待地看着自己,欧阳兰的心里一慌,下意识地偏过头,转移话题道:“哦,对了,今天我在校园里面乱逛……视察工作的时候,认了一个新的小弟呢!”唉,还是这样!陈洋洋的心里暗叹一声,随即她的注意力便被欧阳兰嘴里面的“小弟”两个字吸引了,她可是知道自己这个死党的“大姐头情结”的,要知道她当初就是被她稀里糊涂地忽悠成她的第一个“小弟”的,后来她历经了千辛万苦的努力才把这个并不好听的职位从头上摘了下去。她也知道在自己之后,欧阳兰又出手了很多次,想要再忽悠几个“小弟”,以过一把“大姐头”的瘾,不过却是没有一次成功过,没想到她今天随便在学校里面乱走看新生就能被她给逮住一个,难道今天的黄历竟是“宜出行,出门遇傻子”?陈洋洋不由好奇道:“小弟?你又从哪里骗来一个无知少男了?”“哼,不要小看我好不好?姐我一出手,谁能逃得过我的毒……手掌心?哼,有机会带你认识一下我的新小弟,我可先提前告诉你哦,我的这个小弟可是长得很帅的,你可千万不要看花眼了哦!”想到夏侯勇“此帅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的酷帅面容,欧阳兰不由得意洋洋道,她还期待看到自己这个眼高于顶的死党看到夏侯勇会是怎样一副惊讶的表情呢!“哦,是吗?那我倒是很期待!”陈洋洋淡淡道,帅哥她已经看过很多了,即使是帅气如中国十大财团之首君王集团的太子爷、首都大学第一校草也不能使得她的心里有一丝一毫的波动,难不成这个欧阳兰口中的“小弟”会比校草还要帅吗?欧阳兰也知道陈洋洋的心理,所以她格外期待看到她见到夏侯勇时会露出怎样一种表情,于是也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一边起床拿衣服,一边道:“快中午了,等我穿完衣服,我们去食堂吃饭吧!”……“我们去食堂吃饭吧!”夏侯勇看看了表,发现已经快十二点了,不由对宿舍里面的其余五人提议道。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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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云》 第十四章_3000字第十四章【打菜】学校食堂共分三层。第一层是大众化的大型食堂,营业面积约有1000平方米,四周是售卖各个不同地方特色食物的窗口,每个窗口分别贴着各个地方的地名,以及该窗口所售卖的菜品名称,学生们可以根据这些来挑选自己喜欢的食物。一楼中间的空地上则是摆着众多的餐桌餐椅,学生们买完饭后可以端到这边来直接解决掉。相比于第一层的平民化,学校食堂第二层显得要高档许多。它分为一个个独立的大包厢,点完菜之后过一会儿服务员会把菜送到你的包厢,这样你就可以不必在一个相对隐私的空间内就餐,不用忍受一层食堂大排档一般喧哗吵闹的氛围。当然,因为二层的环境比一层要好,所以相对于一层它的消费水平也要高出不少,每个人一顿饭下来至少要吃掉五十元。因此,除非必要,否则的话,像夏侯勇这样家境比较一般的学生很少到二楼吃饭,他们一般都是直接在一楼解决温饱问题。经常到二楼吃饭的是那些家境较富裕的某二代以及高富帅、高富美之类的人。第三层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西餐厅,一部分是咖啡馆,前来消费的学生一般是追求烂漫的学生情侣或者讨论工作的学生干部。当然,它的消费水平也是三个之中最高的一个。听了小苟子对学校食堂的介绍,夏侯勇自然是选择在第一层吃饭,其余几个人也表示同意。除了照顾夏侯勇的选择之外,从他们内心来讲,相对于二楼的清幽静雅以及三楼半生不熟的牛排沙拉,他们还是比较倾向于在一楼品尝各个地方的特色美味,虽然环境是闹了一点,但是他们本来就不是“食不言,寝不语”的主儿,这种就餐环境正好适合他们。夏侯勇他们到学校食堂的时候正好是学生们吃饭的高峰期,学校食堂一楼每个售菜的窗口前都排起了长队。夏侯勇口味偏淡一点,所以他选择在闽菜馆前面排队。大朱想吃猪肉酸菜炖粉条,于是他便到东北菜馆那边去排队了。而马文博、章积极以及吴曙都想尝试一下四川辣菜的味道,于是他们三个人结队到川菜馆前面等候。剩下的小苟子,他选择与夏侯勇一道去闽菜馆前面排队打菜,至于原因嘛——“小苟子你的口味不是一向很重的吗?今天怎么想到要去吃口味较清淡的闽菜呢?”“嘿嘿,这不是为了照顾一下夏侯勇嘛!”“照顾夏侯勇?”“嗯嗯,你想啊,夏侯勇这是第一次到学校食堂来吃饭,虽然我也只是比他早来两天而已,但是起码我身上菜鸟的成色要比夏侯勇深一点吧,所以一些买饭打菜时候需要注意的事情我还是能够提醒夏侯勇一下的嘛!”“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嗯嗯……怎么,看大朱你的意思,是不相信我的一番好意了?”“哼哼,谁知道你是不是为了想站在夏侯勇身边方便沾他的光让打菜的阿姨在打菜的时候帮你多打一点呢?”“呃……脖子你怎么可以那么想我呢?我怎么可能是那种人呢?……吴曙,你说句公道话,我是不是像那种人?”“不像!”“嘿嘿,还是吴曙有眼光,知道我不像那……”“你是不像那种人,因为你就是那种人!”“……”……“夏侯勇,你相信我吧,我真的不是那种人!”站在长长的排队等待买饭的队伍当中,小苟子在对大朱他们怀疑自己的居心感到不忿之余,又怕夏侯勇也怀疑他的动机不纯,所以乘着排队的空当,他赶紧向排在他前面的夏侯勇解释道。“呵呵,我相信你不是那种人,你之所以陪我来这边排队,完全是为了照顾我这个新手中的新手,绝对没有想沾我光的不良企图,我的心里很很感激你呢!真的!”夏侯勇好笑地看着焦急不安的小苟子,心里面已经相信了他确实是抱着照顾自己的念头来陪自己排队的,他确实是发自真的地感激对方。“呵呵,这样我就放心了!对了,等下买饭打菜的时候,你千万要注意……”见夏侯勇果断地选择相信自己,小苟子心里松了一口气,随即滔滔不绝地为夏侯勇介绍起买饭打菜时候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比如斤两不够啊、菜的品种打错了、钱数算错了等等之类需要注意的问题。对此,夏侯勇自然是点头不滞了。……因为是午餐高峰时间,前来就餐的学生人数很多,为了减少学生们排队等待的时间,打菜的阿姨在给学生们打菜的时候尽量加快了速度,所以排队等待买饭的队伍虽然很长,但是十分钟之后还是顺利地轮到了夏侯勇。“阿姨,麻烦给我打半份土豆炖鸡、半份炒青菜,再给我来六两米饭,谢谢!”夏侯勇一边看着贴在玻璃上的菜谱,一点选择自己所要的食物。给夏侯勇打菜的阿姨年约四十,但是可能是工作太辛苦外加没有保养的缘故,脸上的皮肤干涩松弛,眼角还挂着长长的鱼尾纹,外表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十岁不止。好俊的后生仔啊!阿姨怔怔地看着夏侯勇,她在学校食堂里面工作的时间已经超过十年了,平常除了打扫一下为生之外,就是负责给学生们打饭打菜了,十多年下来,她见过的学生无数,其中不乏俊男美女,但是像夏侯勇这种级数的大帅哥却是她生平仅见,所以饶是阿姨早已经过了追求美的年纪,她还是有点看呆了眼,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在夏侯勇的脸上。“阿姨,麻烦您快点吧,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夏侯勇的脸有点红,一方面是因为阿姨那“火辣辣”的眼光让他有点不习惯,另一方面是他的肚子很不合时宜地“咕咕”叫了一声,虽然食堂很吵闹所以不虞有被人听见,夏侯勇还是感到有点尴尬。“啊?……对不起啊,阿姨刚才走神了,你能不能再说一下你要什么?”夏侯勇的话将阿姨从痴呆的状态中惊醒过来,想到自己的年纪都这么大了,竟然还会看着一个后生仔发呆,阿姨的脸就红了起来。“没关系!我刚才点的是半份土豆炖鸡、半份炒青菜,以及六两的米饭!”夏侯勇虽然对阿姨的脸为什么会突然红起来感到有点奇怪,但是他还是很耐心地将自己所要的菜名再重复了一遍。“好嘞,半份土豆炖鸡……半份炒青菜……六两米饭……”阿姨一边报着菜名,一边左手端着一个不锈钢餐盘,右手拿着一根打菜的铁勺将夏侯勇所要的菜打到餐盘的凹槽里面。“阿姨,错了错了,我只是要半份土豆炖鸡还有半份炒青菜,您怎么都给我打成了一份的量?一份的量太多了,我吃不完就浪费了!”夏侯勇惊讶地看着那堆满整个凹槽并形成一座小山的土豆炖鸡和炒青菜,自己点的明明是半份,可是看这份量,似乎连一份都不止啊。“呵呵,这就是半份啊……年轻人就得多吃点,吃饱了才有力气……好了,半份土豆炖鸡、半份炒青菜还有六两米饭一共是六块钱,你把你的学生卡在这个刷卡机上刷一下就行了!”阿姨笑着把餐盘递给夏侯勇,然后在一台嵌在玻璃上的刷卡机上输入钱数。“哎……那就谢谢阿姨您了……六块钱是吧?行,我这就刷!”夏侯勇接过餐盘,然后从口袋中自己的掏出学生卡在刷卡机刷了一下,“叮”,刷卡机上的金额变成了0,同时显示夏侯勇这张卡上的余额还剩下114元。一顿中午饭就吃掉6块钱,再加上晚饭和早饭,一天光是吃饭就得花15块钱,一个月就是450块钱,排除掉学校每个人补助的120块钱,缺口还有330块钱。330块钱啊,爸爸在家里辛辛苦苦地给人盖房子搬石头一个星期下来也才挣个350块钱!爸爸妈妈挣钱不容易,现在我已经考上大学了,怎么还能够向他们伸手要钱呢?不行,我得尽快找一个打工挣钱的工作了,不说把自己的学费挣出来,至少也要把自己的生活费解决掉才行!看着刷卡机上那鲜红的“114”的字样,夏侯勇的眼睛里面闪过一丝坚定的神色。“呵呵,别说什么谢不谢的,我听你的口音就知道你是闽省人,阿姨我也是闽省人,以后欢迎你常来我们这里买饭,阿姨我一定给你多打点!”打菜的阿姨微笑着看着夏侯勇,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眼角的鱼尾纹几乎绕成了一朵花。“嗯,我一定会常来的,谢谢阿姨!”夏侯勇再次感谢道。“呵呵,行了,别再说谢谢的,快去吃饭吧,你的肚子又在咕咕叫了!”阿姨指着夏侯勇的肚子揶揄道。“嘿嘿……阿姨再见!”夏侯勇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赶紧向后面走,把位置让给后面的人。“嗯,再见……这位同学,请问你要点什么?”阿姨微笑地看着夏侯勇的背影,待他消失在队伍后面,阿姨才恋恋不舍地将视线收了回来。“呃,我要的和刚才那帅哥一样,也是半份土豆炖鸡、半份炒青菜还有六两米饭!”夏侯勇打完菜之后就轮到了小苟子,之前他一直在后面看着夏侯勇,见他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小苟子这才放下心来。不过放心之余,看到夏侯勇盘子里面那堆成小山的菜,小苟子又有点奇怪,半份的量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难道学校食堂今天开学大酬宾吗?“哦。”打菜的阿姨淡淡地看了小苟子一眼,和刚才那个后生仔相比,眼前这个差远了,长得很一般,气质也差强人意,就是皮肤稍好一点,但是也比不上刚才的后生仔,所以阿姨只是看了一眼小苟子便把目光收回来,低头给他打菜。“阿姨,不对吧,我打的可是半份啊!”小苟子看着那勉强装满四分之三个凹槽的菜,眼睛瞪得老大,感到很不可思议。“哪里不对了?这就是按你的要求打的啊,半份!”打菜的阿姨瞥了小苟子一眼,淡淡道。“可是为什么刚才那个帅哥打的也是半份,但是你给他打的却比我多那么多?”小苟子不忿道。“呵呵,你也不看看你的小身板,我给你打那么多你吃得完吗?你要是吃不完的话,那我给你打那么多不久浪费了吗?”阿姨的嘴角挂着一丝莫名的笑意,道。“谁说我吃不完的?”小苟子觉得自己都快要气炸了,自己雄壮的身体在别人眼里怎么就成了小身膀了?“呃,那我再给你加一点吧!”阿姨很不情愿地又给小苟子的餐盘里面舀了一点,勉强将凹槽填满。“呃……其实我和刚才那个帅哥是住在同一个宿舍的舍友兼兄弟。”“啊,你怎么不早说?你要是早点说你是刚才那个后生仔的舍友的话,我不就直接给你多打一点了吗?”阿姨又往小苟子的餐盘里面舀了一点菜,虽然没有像夏侯勇的小山那么夸张,但是也勉强成了一个小坟头。“呃……多少钱?”小苟子无语地看着自己的餐盘。“呵呵,七块,不对,六块钱!”“……”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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