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养狗1200字

第一次养狗

12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还记得小学二年级的一个暑假,在我很多次请求下,我那开明而开朗的老妈终于答应了我养狗的请求。我非常高兴,当天晚上,我的梦里都是一只只可爱的狗狗。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还不到,我就早早醒来,做好了一切准备,单等老妈带我去挑狗狗,但是我亲爱的老妈那可恶的生理时钟还没有到时间告诉她可以醒来了,我只好边梳洗边等待妈妈醒来。终于在七点钟时老妈准时起床了。

一切准备就绪,妈妈用自行车载着我来到早已联系好的王叔叔家。王叔叔家有两只小狗,全身毛茸茸、胖嘟嘟的,像两个小圆球,王叔叔说它们是姐妹俩,一只是内向的姐姐,一只是活泼的妹妹。我选择了性格和我一样活泼的妹妹作为我的玩伴,我之所以会挑中它,是因为它身上的颜色正好是我喜欢的颜色——白色,而且它一看见我就直扑过来,好像已经认定我是它的主人了。我兴高采烈地把小狗抱回了家。

小狗很快适应了我家的环境,家里人都喜欢它,姐姐和我商量着给小狗起一个好听的名字,多次商议之后,我们决定给小狗起名:诺诺!小狗似乎也很喜欢这个名字,我们一冲它喊这个名字,它就会对我们叫,好像是在答应我们似的。

为让诺诺变得更可爱,我还特地在它的头上扎了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把它打扮成可爱的小“公主”。诺诺不仅可爱还很乖巧,我依然记得它来到我家的第一个新年,就成了我家最受欢迎的“明星”,一有客人来我家拜年,它就会站起来,前爪合起,向客人“拜年”,接着再双手摊开,向客人“讨红包”。来我家拜年的客人都围在它的窝前逗它。

诺诺可聪明了,它还会学我们的动作呢!那天,我起床时,发现自己的拖鞋不见,我以为是诺诺又把拖鞋拿去玩了,因为它最喜欢玩拖鞋了,如果拖鞋被它叨走了,想拿回来,可不是容易的事,那得费一番力气才行,它肯定会跟你来一个拔河比赛,你拖它拉,那牙齿可厉害了,能生生把拖鞋拉烂了,我的拖鞋被它拉坏了好几双。找了一圈之后,才发现拖鞋安然无恙地躺在门口,我暗暗舒了一口气,可再仔细一打量发现拖鞋上竟趴着一只老鼠,吓得我大声尖叫并跳了起来,可老鼠并没有逃跑,再一听门外传来姐姐和妹妹的笑声,我明白了八九成,走过去用手捏着假老鼠的尾巴,气冲冲地跑去跟她们算帐。姐姐和妹妹在客厅笑得前仰后合,捂着肚子趴在椅子上,这时我发现一旁的诺诺居然学着她们的样子,身体腾空翻转一周然后向后一仰,“扑嗵”一声四脚朝天地摔倒在地上,我被它这个动作逗得笑出了声来。满腔的怒火都烟消云散了。

但是,诺诺也有让人很讨厌的地方,那就是随地大小便!我们姐妹几个为了改掉诺诺的这个坏习惯,苦心训练了它好几个星期让它到指定的地方大小便。尽管我们已经为它安排便厕的地方,可它却偏在离它的厕所一米左右的地方,嗅一嗅,绕一圈,抬起左腿,堂而皇之方便起来。这个坏毛病让我们全家人头痛不已,就连最宝贝诺诺的姐姐也学妈妈对诺诺动过粗,但诺诺还是坚决不服从,全家都拿它没办法,只能由着它随地大小便,而帮诺诺善后的工作就落到我的身上。虽然很脏很累,可我干得心甘情愿,因为诺诺实在是太招人喜欢了。

和诺诺在一起的日子过得飞快,转眼间暑假就要结束了,妈妈担心我只顾着和狗玩,耽误了学习,准备把诺诺送到姨妈家寄养,虽然我一再保证不会因为诺诺耽误学习,可妈妈还是把诺诺送走了。之后,诺诺却没再回到我家,我很伤心。但这次的养狗经历却让我体会到了养狗的快乐和辛苦。

第一次写“遗书”

10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生活中有许多令人难忘的第一次,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是我第一次写“遗书”。我的第一次够吓人吧。如果我不说,别人还以为我临死前交代身后事呢。

小时候我是家中的一只小馋猫,家中好吃的东西都会被我“一扫而空”。有时老妈为了不让我吃而把东西藏起来。老妈够笨的,每次把东西藏起来都会被我找到,气得她直在旁边跺脚。

我在家也是出了名的“懒汉”专吃不做。有时睡到日晒屁股还不起来,老妈只好使用武力强行把我拉下床。呜呜,其实做她女儿真不易呀,时不时还对你吼,有时还对你使用武力,一点也不会怜香惜玉。日子真难过呀!

星期天,老妈去批发店买来一箱牛奶。回到家说:“每天只允许喝一瓶,违反者“格杀命纶”。”说完老妈把目光斜向我这边。我不敢正视他,故意把头低下。汗,老妈这不是在针对我吗,“格杀命抡”这个词还真有威力耶。可有着豹子胆的我从未怕过。

一星期过后,我开始对这箱牛奶“下手”了。我利用老妈上街买菜的时间,蹑手蹑脚地钻进老妈的房间,因为这是老妈专门收藏军粮的基地。我钻进老妈的基地后,发现“军粮”并没有收藏在这里,大概老妈已经领悟到她房间是我偷“军粮”的必经之地吧。真没想到,老妈变聪明了。于是我到屋子的每个角落去搜,但始终沒有搜到。就在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到老妈把牛奶藏在哪里时,我发现在一个偏僻而平时又很少人留意的地方看见一瓶牛奶。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居然这样也被我找到。我仔细一看,发现这瓶牛奶的包装纸和老妈买来的牛奶的包装纸不同。怎么回事呀?算了,本小姐现在饿得很,喝了再算吧。我狼吞虎咽地把牛奶喝完。突然,我的肚子疼了起来,还一次比一次疼。啊,我的脑子像被电击了一下。想起老妈昨天说的话:“你们谁也不要动那个角落的那瓶牛奶,我是拿来毒老鼠的。”啊!我完蛋了,我喝了老鼠药了,我做了老鼠的替死鬼了。一想到这里我就哭了起来,想不到我小小年纪就逝世了,真是“红颜薄命”啊。我回想起电视剧节目里的内容:有一个人死了,他就写遗书交代自己的身后事。于是我拿起一张纸,题目大大的写道:遗书,信的内容是:妈,女儿不孝,这么早就离开人世了,我把自己珍藏的薯片、薯条、汽水、饼干哦,还有金银3元全部给你,你自己要保重了。写完我躺在床上,等待死神的降临把我带走。

不一会儿,老妈回来了,手里拿着大袋小袋的菜。她看见桌上有一张纸写着:遗书,拿起来一看,是我写的。就冲进我的房间,问我:“你怎么了,怎么有一张是你写的遗书?”我哭丧着说道:“妈,我喝了你放在那个角落的一瓶老鼠药。”说完我用手指着刚才放“老鼠药”的地方。老妈听后,哭笑不得。我不明白老妈在笑什么,整个人都呆住了。然后老妈说:“笨蛋,那只是一瓶过期的牛奶而已,不是什么老鼠药。喝了不会死人的。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再偷吃。”“啊!什么?只是一瓶过期牛奶。但我的肚子很疼耶,妈。”“真受不了你。走,带你去看医生吧。”然后老妈就背着我去看医生了。

我想,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敢“偷吃”了。难道见过鬼还不怕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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