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夕阳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如此美妙的夕阳在平原上,如一幅天然的油画。夕阳欲坠,它挂在每一个地区的天边,连大漠也一样。
茫茫沙漠,热气蒸腾,枯枝败叶,凌乱不堪。看!一轮夕阳,红如炭,如血,如朱砂,鲜艳而又刺眼。闷热的空气,无一丝一毫的声响,寂静中却又着闷热。这是沙海,这是曾经的沙场。忆从前,多少热血在这儿挥洒,多少次余晖下血光四溅,多少次夕阳被它渲染,多少次,多少次……“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是啊,战场上无外乎就是拼得你死我活。残破的景象其实早已消失殆尽,曾经早已灰飞烟灭,时代的交替早已将它们忘记。但,唯有你——夕阳,仍铭记着这些,你铭记着那年杀喊震天阙,铭记着那天鲜血肆意,铭记着那年一切的一切。现在,还有谁记得,只有你在这里,每日傍晚都擎着血阳,映于天空,血一样的夕阳!你道尽了不为人知的故事,你在默默地诉说当年的残痛,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大漠的夕阳,你永远都是那么孤寂,大漠无声,你则絮语。你饱满的样子,可能平轻视倾诉不完你的故事,可你自己知晓。
夕阳。夕阳,红尘的战场你容纳,你就是历史的缩影,你让我明白:“以史为镜,可知兴替。”愿这世间不要再有战争了!
后记:
红尘难尽世间情战争残酷为了谁
滔滔历史河金戈铁马前阔天阙又何以焉
泪洒沙场恩怨几时了平息之久悔及也殇
七十二行体验活动
那天我激动不已,因为那天是学校开展七十二行体验活动的日子。我早早地带上笔记本电脑,来到了学校三年级二班的教室,因为我们班的魅力数码店就设在这里。
经过盛大的开幕仪式后,七十二行体验活动正式开始。同学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开始工作了,我们游戏区非常热闹,游戏种类很多,有:愤怒的小鸟、植物大战僵尸、侠盗飞车等等。我们区的主管是苗乐扬,他工作很认真,负起了管理的责任,在我们休息的时候,帮我们完成管理摊位的工作。
虽然这次活动时间很短,但是让我感受到大人们工作的乐趣和辛苦,看着其他班上有趣的游戏和好吃的食物,很想马上去吃和玩,但是因为有自己的工作要做,所以我只能在中半段休息的时候才能去,当看到自己收到的游戏币时,心里有说不出的满足和开心。
四川成都武侯区四川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四年级:108523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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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的那抹血色一双恐惧。幽怨而又无望的眼睛在我心中眨啊眨,直伴我九年。铁路上那一抹艳丽。恐怖的血色,在我心中一直漾啊漾,漾的童年绚丽的七彩杂乱不堪。四五岁时,我总喜欢到铁路上玩。白天层层叠叠的崇山峻岭间,火车如同一条矫健的蛟龙,狂窜于高地平原,狭长的车躯在炽热的阳光下泛出阵阵银光,远去的汽笛留给人无限遐思。夜晚漆黑的轨道上耀眼的车灯让幽静的原野变得好漂亮,金色的车窗从眼前悠然划过,激起阵阵冷风,吹的心儿摇摇晃晃,如同童话般美的不可思议。就这样铁路轻而易举的虏获了我那颗幼小懵懂的心,促使我简单真诚的向往着铁路。那时,我家在洛门的紫荆巷,巷子的第三个拐弯口便是一条东西无限延伸的铁路。小小的我和小小的她常常在铁轨上张开手臂,一颠一颤的行走,比谁走得快。她比较胖,常常掉下去,我便笑她是个跟屁虫,永远都在我后边。这时她就会不开心的撅撅嘴,拍拍屁股上的土,向我吐吐舌头,然后又乐此不疲的跟在我身后走。原以为我铁路上的童年会这样一直延续下去,但一切都在那天改变了。那天夕阳很美,山边的那一抹残红夹杂着若有若无的青灰,昭示着事物的终极。远方的汽笛划破了天空的寂静,惊起电线杆上的一群飞鸟。我与她的默契中多了一丝不祥的躁动。火车带着一阵巨大的轰隆声风驰电掣般地冲过来,机车喷出的一团白雾,罩住了小树丛,接着是震耳欲聋的机器摩擦声。从车底卷出的疾风,吹得树丛直旋转,像要被拔起来似的。自身的条件反射让我飞快的三步并成两步奔出车轨,而她依然在我后边。瞬间—机车的呼啸挟裹着一声稚嫩的哭嚎撞击着我的耳膜,血溅满了我白色的衣裤。哭声消逝时,火车早已远去,红色温热的液体从她身体中不断涌出,一阵接着一阵,冒着粉色的泡沫,随即破灭。她眼中一滴还未来得及滴落的眼泪再无力的眼眶中若隐若现,眼神惊恐无助,微妙的牵动着内心最柔弱的神经。血滴滴哒哒的渗过了石子,从轨沿上缓缓蔓延,继而匿迹。阵阵血腥压得人胸口很沉闷。她的样子真的好可怕,我脑中一片空白,胃里的东西都有些往上泛。那时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懂得她以后再也不可能和我玩了,心里很难过,坐在地上哭了起来。从那以后,我便不再去铁路上玩,但那白衣上的斑斑血迹与那双蕴意复杂的眼睛,一直深深的影响着我,挥之不去。不过现在我搬到了武山,每条铁路周围都有着坚固的栅栏,很少再有小朋友的生命葬送在车轮之下。但好多青年为了显示自己敏捷勇敢,常常攀越栅栏,翻出翻进,还有一些想不开的人直接坐或躺在铁路上等死。每当看到这样的情景,夕阳下的那抹血色又会在我眼前晃动。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不要把自己的生命拿去与死神下注,最后落得家散人亡,让更多深爱你的人伤心终生。爱惜生命吧!不要让车轮成为千千万万灵魂的终结点,不要让更多的人失去生命。珍爱自己也珍爱他人的生命,让铁路悲剧彻底与我们拜拜!让夕阳下的那抹血色永不再现。武山渭北初中七(四)班张方圆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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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山林中。很快,彭虎追了上来:“我也去!”我不语,只是加快了脚步。拨开丛草,看着前方不远处便是国军的驻扎地,我让彭虎在山下等候,独自一人上了山。深秋的松针铺满一地,脚踩上去“沙沙”作响。他们立即发觉了我的到来,坐在木箱上的一个士兵立马站起来向问候:“团长好!”我来到作战临时指挥所,正碰到我的上级,我立即立正道:“师长好!”“嗯。”他吸了口烟,慢条斯理地哼了一声,然后轻蔑地说道:“你失踪了这么久,老子还以为你‘光荣’了呢?”“属下该死,没有如期地完成任务。”“哦,是吗?可我听说你已经投降了红军,不是来做间谍的吧?”我的心里微微一震。“去把对面的红军队伍带过来见我,戴罪立功,不然……”“拉出来!”师长一挥手大声吼道。被五花大绑的遥遥被拉了出来,一见我,他如见了救星一般,“嗡嗡”的大叫。他的嘴被堵住了,不知说些什么。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出了他的不安与恐惧。我犹豫不绝,师长冷笑道:“你可得快点啊,不然就叫他们来领这孩子的尸体!”我听后心里咯噔一下,这帮禽兽,还是这个样!没有时间了,我只好下山。再见到彭虎,他见我空手而归,蔑笑了几声说:“是来抓我的吧!我就知道,国民党没一个好东西!”“不是为了国民党,而是为了救遥遥。看来你确实需要跟我走一趟,你见机行事吧!”我举起枪走向了彭虎。“你要的人我给你带来了,请你放了遥遥。”我带着假装晕厥的彭虎再次回到山上把他交给师长。“没问题!”师长冷冷笑道,允诺了我的要求。我立刻给遥遥松了绑,帮他擦去眼角的泪光。但遥遥不买帐,用力地打我,哭道:“叔叔坏,叔叔打死了彭虎哥哥……”我不语。“真是感人啊!”接着,师长从枪套中取出手枪,递给了我。并踢了踢蜷成一团的彭虎,“杀了他!”接过手枪,我久久地凝视着彭虎,缓缓地拉开保险栓。“砰!”我突然枪锋一转,只听一声枪响,师长睁着不敢相信的眼睛,倒了下去,我手中的枪弹在他的脑门中心炸开了几朵漂亮的弹花……卫兵们听到枪声,纷纷用枪瞄准了我,地上装死的彭虎此时不等众人回过神来,将我和遥遥扑倒在地,操起一把冲锋枪,向四周猛烈扫射,周围国军纷纷倒地,彭虎立刻拖着我,拉着遥遥一起向山下奔去。身后传来一阵阵的枪炮声……在这莽莽的山林里,孤军奋战是绝不可取的。局势对我们非常不利,我们被逼到崖边,已无退路。后面的敌人已经追上来了!忽然之间,我记起外套中有一颗小型炸弹,一个念头涌上心头,我准备做出最后一搏。彭虎似乎看出我的想法,于是抢先一步,夺过了炸弹,向我坚定地点点头。“不!”我极力阻止他!彭虎笑道:“照顾好遥遥!”说毅然决然地向敌群冲去……我清晰地听见彭虎的最后一句话:“姓高的,记着打日寇时替我多杀几个鬼子!”我只好带遥遥继续飞奔,为了不让国军抓着活口,在彭虎拉响炸弹的一刹那,我抱着遥遥从悬崖跳了下去,从悬崖跳下去,无疑是寻死。但我要尽我所能让遥遥活下去,在临跳前,我抱着遥遥从悬崖跳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苏醒过来后,发现我和遥遥都挂在同一棵大树上。我竭力想过去抓住他的手。当我一点点靠近挂着他的那枝树桠时,“喀嚓”一声,枝桠泡脆,折了下去,遥遥也掉了下去,我赶紧去抓,只是一个空。“不!”我绝望地无助地注视着我最亲爱的孩子重重地摔在了山下的岩石上,鲜血染红了一地……对不起,彭虎,我没有照顾好遥遥;对不起,遥遥,叔叔没能带你去外面的世界……红军牺牲了团长,悲愤交加,为了给团长报仇,再度与国军交上了火。战斗进行得更加激烈,再次打到黄昏,增援的红军小分队也赶到了,经过艰苦的鏖战,国军终于被全部消灭。夕阳的余辉照耀在这被鲜血浇灌的松林上,群山显得分外精神、格外美丽。又饥又渴的我,已经浑身无力。我顽强地撑起身体艰难地前进。突然几声微弱地叫喊:“水,水……”让我停住了脚步,我转过头,警惕地走过去一看,这不是红军通讯员小张吗?烧焦的头发下是一张黑黑的小脸,右肩胛上、双腿上均已中弹,鲜血浸红了他的衣裤,我把他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后用树叶舀了几瓢山沟的血水,一点儿一点儿地喂他,慢慢地他苏醒过来了。稍作休息后,我双手托着小张,一步步慢慢儿踏上了寻找红军队伍的征途……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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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玫瑰血色玫瑰〖一〗安安死了,没有留下一句话就静静的走了安安死的很离奇,右手食指上有个小口外,体表没有任何创伤。我和室友小语没有同意尸检,因为我和小语都不想让安安再受伤害。安安是个孤儿,其实,我们三个都是孤儿。我们对父母没有一点印象,似乎生命里第一个记忆就是孤儿院里雪白的墙壁和其他孩子的喧哗我们总是最安静的。因为对于我们来说,世界的一切都毫无意义。所以,在我15岁时,我们离开了孤儿院。拿了最后一笔救济金,安顿下后,我们在一所餐厅当起了服务生,而且,一干就是四年现在,一切都没了。安安的离开,似乎带走了我们生命里的全部,别人都说,我们三个就像连体婴儿,谁也离不开谁可如今,还是有人离开了,而且,什么也没有说就匆匆的走了我和小语都不知道,我们以后应该怎么办〖二〗在整理安安遗物的时候,我偶然发现了她的日记。我不知道安安有记日记的习惯,所以好奇的翻开。其实,我也想在日记里发现与安安死亡有关的蛛丝马迹日记大多记录了我们一起生活的烦琐小事,直至最后一篇,才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大致浏览了一下日记的内容,日记很长,意思大概是她在某天突然收到了一个精致的盒子,里面有一封信和一朵玫瑰花。信上要求安安做某事。安安做了没有,信上说了什么,安安都没有记录。我意识到安安的死一定与这些有关,于是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找到了安安日记里说的那个盒子。然而,打开盒子后看到的却让我失望---玫瑰花和信都不见了我气急败坏的把盒子扔在地上,一张发黄的纸飘了出来。我捡了起来,上面只有用毛笔写下的三个名字---安安,陆语,蓝凌〖三〗我几乎是发疯般的冲进了小语的房间,但找到小语时,却不知道怎么开口“小语…你有没有收到什么东西?”我好不容易挤出了一句话“什么东西?”小语没有看我,低头翻着我们三个在一起时拍的照片。但是不用她回答,我看见了她桌子上那个和安安一模一样的盒子“那是什么?”我指着盒子,假装随便的问道小语没有回答,抬头望着我,大眼睛里充满了泪水。良久之后,她缓缓开口“我不想死,蓝凌”小语的声音不住的颤抖,眼睛睁得大大的,里面充满了恐惧“怎么回事?你慢慢说”我坐在小语身边,心中的不安愈加强烈起来“我…我收到了一个盒子…”小语断断续续的讲了起来“盒子里面有…一封信和…一朵玫瑰。蓝凌,那朵玫瑰很红很红,像是…像是用血染成的”小语说着紧紧抓住了我的手“没关系,你多心了。那封信上说了什么?”我没有注意玫瑰,而是迫切的想知道信的内容“信上…信上说收到这盒子的人,会…会死…”小语说着,泪水顺着她的面颊落了下来。我的大脑顿时麻木了,难道,小语也要离开?我无法接受“小语”我拍了拍她的肩膀“从现在起,我们一步也不能分开”〖四〗我知道事情的发展会非常迅速,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一切来的这么快我没有守护好小语。仅仅一个夜晚,距离小语收到盒子仅仅一个夜晚的时间里,小语就走了。走的时候,她是那么安详。双眼自然的闭上,嘴角微微扬起,乌黑的长发散在肩上,似乎她只是沉浸在睡梦中,沉浸在了一个很长很长,永远不会醒来的梦中我情不自禁的抓起了小语的右手。食指上多了一处创伤,血液流淌过的痕迹清晰可见。当我再去寻找信的时候,桌子上只剩下一个精致的包装盒我等待着。既然纸上写了我们三个的名字,那么我一定也会收到这样的信和玫瑰花。当我收到之后会发生什么?死亡吗?我笑笑,事到如今,死亡已经不再可怕〖五〗我漫无目的的在街道上游走着,一串串的问号在我脑海中涌出:我什么时候会收到盒子,为什么收到盒子的人会死,盒子为什么要寄给我们,盒子里的信上究竟写了些什么,那朵玫瑰花又是什么意思…忽然一股浓郁的香气笼罩了我,我猛的抬头,一个眉目清秀的女孩站在我面前,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白色的衣裙在风中摆动,浑身都透着一股神秘的气息。她抬头语我对视,大眼睛里却丝毫没有灵秀的感觉,反之,那乌黑的瞳孔是冷漠的,甚至是麻木的。她的嘴角微微扬起,眼里却没有丝毫的笑意“你…你是?”我不解的忘着面前这个女孩她没有回答,鬼魅的冲我一笑。许久,缓缓抬起右手,搭在我的肩上.“回去吧,你会找到你盼望的东西”我惊讶的睁大了眼睛,嘴张了张,又闭了起来。低下头,轻轻拨开了她的右手。那一刹那,我清楚的看见,一朵玫瑰,应该是一个形态逼真的玫瑰纹身在她的右手上,那么鲜红,鲜红的有些可怕。我不仅心里一惊,转身,抬腿,大脑里只有一个念头---回家〖六〗我打开了门前那个精致的盒子那是一种熟悉的味道,浓郁的玫瑰花香从玫瑰花上散出,甜甜的香气中带着一丝诡异,与刚才的女孩身上所发出的香气一模一样我伸手拿起了玫瑰花下的信,几乎是颤抖着打开。信的格式很特殊,是竖排的。而且用很请清秀的繁体字写成,每一个字都散发着淡淡的墨香这是一个诅咒,你的生命将在不久后完结。你需要将盒子里的玫瑰花传给你最亲近的一个人,以避免死亡。但是,你所传给玫瑰的那个人将带你承受死亡---除非他将玫瑰传给了其他人。如果你将玫瑰留下,你就会离开这个世界。你的考虑时间是5个小时。我缓缓的将信纸折起来。安安和小语都是因为收到一个来路不明的盒子后就死去了吗?她们一定没有想过将玫瑰传给什么人---传给我们三个中的另外两个。她们所想的,只有保证其他人的生命吧。然而,她们都没有看到安安盒子里写着我们三个名字的盒子,她们都没有想过,即使留下玫瑰,其他人也无法避免厄运。对于她们来说,死神的脚步是不是太过匆忙?也许她们根本没有时间考虑太多。我将信抛向夜空,冲进了茫茫的黑夜。我必须找到那女孩,现在是5点30分,只有不到五个小时了〖七〗手表上指针的运动速度似乎加快了许多,旋转出的,是生命的轨迹。我的心脏伴随着秒针的滴答声跳动。时针移动了四格,我几乎失去了信心“找我吗?”同样的玫瑰花香,同样朦胧的声音。“为什么”我直视她的眼睛,直言不讳的说“什么?”她显出一副饶有兴趣的样子“盒子…是你寄给我们的吧”我的声音里多了几分愤怒“没错”她倒是毫不在乎“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做!”我大声叫道,惊得路人都回头望向这边“你会明白的,跟我来”她又是鬼魅的一笑,带头走向黑暗我犹豫了一下,跟随她来到了一座鲜为人知的古典别墅〖八〗一把老式的金色大钥匙插进了锁眼,轻轻转动了一下,“啪嗒”一声,门向外弹开“进来吧”我跟着她走进了房子,客厅里看不到一朵玫瑰花,却四处撒发着优雅的玫瑰香对面墙上挂着一座古钟,金色的钟摆“哒哒”的摆动,闪烁着金灿灿的光芒。我眯起眼睛看了看时间,在这么黑暗的屋子里看清表针真不容易。10点20分,只剩下10分钟了“我说”那女孩点燃了几只蜡烛,微弱的烛光在黑夜中摇曳着。这使我微微有些不满“这里没有电灯吗?”“用电灯会破坏气氛的”女孩把蜡烛摆在我们中间,我似乎感觉到,这蜡烛也散发着玫瑰香气“好了,回答我的问题吧!没有时间了!”我开始厌恶她脸上安详的表情“这么急做什么?坐下吧”她看着随时会爆发的我,脸上带着一些笑意“好吧…”我忍着怒火坐在她对面“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是指你朋友的死吗?”她站起身,走进了黑暗处“没错。是你杀了她们吧!还有…还有…”“不,没有你”她递给我一朵玫瑰花。这朵玫瑰,比我见过的任何一朵都要鲜红,而且撒发着一股血腥味,似乎用鲜血染过“这…”“你仔细看看”我将玫瑰花凑近了烛火,花瓣上竟然用红色的墨水密密麻麻的写着人的名字,墨水的颜色稍微比花瓣的颜色浅一些,很难分辨。我将玫瑰花翻过来,在最后一片花瓣的背面下方,我看见了两个熟悉的名字:安安,陆语。而最后面似乎还留着一个位置“这些人,都是被你杀死的?”我声音颤抖的说“不,是诅咒。这朵玫瑰本身就是一个古老的诅咒,我只不过是来传播罢了”“那么,这个位置”我指了指玫瑰花瓣上最后一个空位“其实,这上面将要写上的名字,不是蓝凌”女孩的声音突然有些恍惚“不是?”我看了看手表。已经10点三十五分了“我想,你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吧”女孩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滑稽,似乎带着淡淡的嘲讽“这样吗?当然没有”我很干脆的回答“只不过,我没有想到会这么快”我站了起来,走到女孩身边。我的身份,我当然清楚。我右手背上的玫瑰纹身就是证明〖九〗“你为什么要杀安安和小语,为什么不是别人?”我终于说出一句话来。窗外的喧哗声已经散去,只剩下一轮明月躲藏在云雾之中。桌上的蜡烛已经燃了一半,白色的蜡油淌在桌子上,黄色的烛火微微发着蓝光“这个诅咒所需要的是最纯洁的灵魂。”女孩的声音越来越低“安安没有把玫瑰给我或小语,为什么小语还是…”“你还不明白吗?”女孩冷笑一声“谁收到信,完全是我说的算。陆语是否收到信,与安安的行为完全没有关系”“那信上说的…..”“那只不过是一个测试他们灵魂是否纯洁的幌子罢了”“你,你怎么能这样”我不敢相信她的回答她没有说话。又是可怕的沉默“时间快到了吧”分针又移动了几格,她看了看古钟:11:55分“我该告诉你了”女孩站了起来“其实玫瑰上最后一个名字是…”“你”我轻轻答道。女孩的脸上居然露出了笑容。我伸出右手,卡住了她的脖子。女孩的脸渐渐变得惨白,发青。眼睛慢慢的闭上,对她来说,那是似乎一种超脱的感受,一种解脱玫瑰花瓣上浮现出了三个字:终结者〖十〗零点的那一刻,女孩消失在了空气中,玫瑰重新变得雪白。从我搬进了这座古屋的这一刻,我的身体停止了生长我需要最纯洁的灵魂来完成诅咒,他们的血,将染红这朵玫瑰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无法逃脱的命运。五百年后,将有另一位族人来为我接班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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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记忆我生活的地方,没有战火与硝烟,只有烟花和礼炮在节日里绽开笑颜;我生活的地方,没有敌人的侵略,只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我生活的地方,黑暗的夜里有明亮的灯光,有着温暖和希望……此时此刻,在全国上下喜迎国庆的节日里,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我,不禁用颤抖的手,翻开我国的近代历史,尝试着去了解祖国那苦难的昨天,想看看中国是经历了怎样的艰难岁月,才迎来如今的和平生活。当我翻开1937年12月13日那一天的历史记录时,我的心又一次被震撼了。我看见了什么?又听见了什么?耳朵里充满了敌人轰炸机的叫嚣和炮弹爆炸的轰鸣,一声接着一声,一波叠着一波,敲击着我的耳膜,挤压着我的血管,心,开始变得沉重。只见炮弹一头扎在厚实的黄土地上,便又是一阵巨响,掀起的尘土遮天蔽日,伴随着轰炸机喷出的黑烟,我看不见太阳。胸腔里充斥着愤怒和悲哀,我的心又向下沉了几分------同我肤色一样的黄土地呀,怎么能容忍这样的践踏!在侵略者炮火的轰炸下,无数房屋脆弱地被火光捏成碎片,无辜的人们在爆炸声中尸骨无存。在显示了炮火的淫威后,侵略者象是扫平了一切障碍,光明正大地开着成排的坦克,带着整队的士兵,冲进南京,像一把雪亮的刺刀,刺进了中国最敏感的神经里。我仿佛置身于那个失去了理智的时代。街道两旁的房屋早已失去了昔日的生机,暗黄的短砖破瓦和残破的屋架胡乱地堆砌在一起,很多房屋已经被火烧成黑灰的焦碳,只要用手一推,就会倒塌,但人们却不得不在这样的房屋中躲藏。焦黑与昏黄像是纸上的颜料,因为被洒上了水而一层层地散开,笼罩了整个城市,就连被火光所映亮的天空都是死气沉沉的。我看见周围陷入一片火海,长长的火舌宛如锁链,将城市中的房屋串在一起,伴随着火光的还有掠夺和残杀。我看见尸骨成山,血流成河,而侵略者还在不断杀害原本应该灿烂的生命。于是血色成了城市最浓烈最刺眼的色彩,侵略者用它涂抹着城墙,染遍了街道,还有太多太多的血液聚集到一处,已浓稠得化不开了------就像对侵略者的憎恨,对国家的叹息与悲哀,我的胸口如窒息般的疼痛------和我有着相同血脉的人们啊,怎能让别人这样迫害!然而侵略者像咆哮的洪水,洗劫着城市里的一切,他们狰狞着一张如野兽般的脸,做着比野兽更残忍的事。绝大部分的妇女、小孩、老人的生命都被机枪和刺刀吞噬。整整六周的屠杀,40万军民遇害,侵略者以杀人为乐,以抢劫为荣,制造了这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而隔着半个多世纪的门槛,我去读它,就象在触摸一个历史的伤疤。它还在流血,像是在纪念这个耻辱的印记;它还在流泪,那些死去人们的灵魂,哭诉着那荒谬却又真实的历史。而我,经历过这历史片断的洗礼,懂得了什么叫耻辱,和为什么要自强的原因。我听见祖国那千疮百孔的领土在喊:“站起来吧,中国人,要努力奋斗,让中国矗立于东方,巍然不动,这就是对侵略者最好的还击!”。国庆的庆贺活动仍在继续,我在心中默念道:“我们会做到的------,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我们将目睹她的变化”。那段耻辱的岁月击不垮她,在今后的日子里,有我们新一代年青人的努力构建,她将以顽强的生命力,发展得更加枝繁叶茂!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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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夕阳_2000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如此美妙的夕阳在平原上,如一幅天然的油画。夕阳欲坠,它挂在每一个地区的天边,连大漠也一样。茫茫沙漠,热气蒸腾,枯枝败叶,凌乱不堪。看!一轮夕阳,红如炭,如血,如朱砂,鲜艳而又刺眼。闷热的空气,无一丝一毫的声响,寂静中却又着闷热。这是沙海,这是曾经的沙场。忆从前,多少热血在这儿挥洒,多少次余晖下血光四溅,多少次夕阳被它渲染,多少次,多少次……“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是啊,战场上无外乎就是拼得你死我活。残破的景象其实早已消失殆尽,曾经早已灰飞烟灭,时代的交替早已将它们忘记。但,唯有你——夕阳,仍铭记着这些,你铭记着那年杀喊震天阙,铭记着那天鲜血肆意,铭记着那年一切的一切。现在,还有谁记得,只有你在这里,每日傍晚都擎着血阳,映于天空,血一样的夕阳!你道尽了不为人知的故事,你在默默地诉说当年的残痛,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大漠的夕阳,你永远都是那么孤寂,大漠无声,你则絮语。你饱满的样子,可能平轻视倾诉不完你的故事,可你自己知晓。夕阳。夕阳,红尘的战场你容纳,你就是历史的缩影,你让我明白:“以史为镜,可知兴替。”愿这世间不要再有战争了!后记:红尘难尽世间情战争残酷为了谁滔滔历史河金戈铁马前阔天阙又何以焉泪洒沙场恩怨几时了平息之久悔及也殇合肥实验学校九珑湾校区八四班许乐乐初二:许乐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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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血色—读《红色之旅“过雪山”》有感“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这首百年不朽,洪亮高昂的国歌再度响起,我的心中不禁看到那漫漫冰封的雪山,还有一个个在冰雪风中倒下的战士,透明中,染下的血色,在雪中弥漫开来……流泪,思念……这是一个血肉之躯背井离乡的人而抒发感慨的,他说“泪很咸,念很苦,心很痛”。革命战士,也是肉体所筑,何常没有这些痛楚。寒冷刺骨的山风卷着雪花,漫天飞舞。我看见了战士们穿着单薄的军衣,挡不住风雪的吹打,浑身在不停地打罗嗦,在一抽一抽地发抖。在这种环境下,战士们仍然靠着自己的顽强的毅力,与雪山、冷风还有冰雹奋战,多么令人可歌可泣的精神啊!虽然,我没有这分体验,但我却感受得到那种没有母亲,没有家的日子,也许,在长征路上,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和抗日战争的胜利,是战士们唯一的支撑,灌注的热血。我的心中,再次流过那发酸,发冷的感觉,热浪在心中澎湃汹涌起来,陷入沉思……当我读到“红军面对空气稀疏,呼吸越困难的时候。他们是一步一停,一步一喘,但谁也不敢停步坐下,因为一坐下,就会永远站不起来。”的时候,仿佛看到一张张虚弱的脸庞,虚弱的身体,不但为他们心疼,也为自己惭愧,想到了在我遇到挫折时,在每一张叹息的脸上,我在不断地日渐消沉,不断发泄自己的不悦,每次,都是懒洋洋地坐在地上,却不知时间飞流,从不知道每一秒中,红军是如何度过的,而自己,只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我们的幸福生活不能与战争时期相提并论,对于现在,对于我们而言,这真的不能做比较。在一片千里冰雪,银峰环绕的琼玉世界里,一条灰色的长龙无非就如万里长城,真有“天空飞鸟绝,群山兽迹灭,红色英雄汉,飞步碎冰雪!”波澜壮阔的景象。红军克服重重困苦,终于,用自己的意志和双脚,翻过大雪山了!这是历史里最光辉的一页……“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随着歌声,无与伦比的长征的英雄业绩,惊天地!泣鬼神!这,是用数百人年轻的生命和鲜血谱写而成的,这,是一部史无前例,可歌可泣的万名册!80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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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蔷薇“你在干什么,发什么呆?”一眨眼,羽翼又跳到我的面前。我细细打量了一下羽翼,他被我弄得措手不及:“你干什么!”“你到底是谁?怎么会知道那么多的事?还有墙上的血蔷薇是怎么回事?洛金和洛斯是什么关系?他们和络塞又是怎样的?还有,火龙果在哪里?”我一下子问了这么多问题,有些喘不过气。羽翼被我一下子吓到了。过了一会,他反应过来,若有所思的说:“哦,原来你一直想知道我是什么人,并向从我身上了解你这么多年一直迷惑的事。呵,真相,我告诉你吧,不过,要一桶食人花露,我要用它来养育食人花。”老天,这食人花居然是他养的。真是的,只家伙竟然跟我提条件。哎,没办法,为了了解这些事,只好给他了。“好,我把食人花露给你。”我伸出手,召唤尊贵家族的露水仙子,运送来一桶食人花露,送到羽翼手中。“好了,告诉我事情的经过吧!”我有些不耐烦。羽翼清了清喉咙:“先说络塞的事。神秘宇宙中,本有十大行星家族,分别是尊贵、文曲、紫金、宇翰、司文、驿马、追风、黄金、孤傲和精灵。络塞和洛金本是一对双胞胎,后来,洛金成了宇翰家族的王者,而络塞投靠了驿马家族。络塞对驿马家族的国王尽忠尽孝,可是谁知道这个家族的奸将戈尔不断挑拨洛金与络塞的关系,终于,掌管着驿马家族全部兵力的络塞向宇翰家族发起了进攻。在这场战乱中,宇翰家族灭亡,而洛金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他投奔了尊贵,成为尊贵家族的一名武将。其间,精灵在背后消灭了驿马大部分的兵力,将战士的灵魂压在了神秘谷。孤傲家族可不管这些,于是,我便到了这里,以养育食人花为由,每五年向孤傲家族索要返老还童药。至于火龙果,就在你的房间,也就是那朵蔷薇,它里面包含着火龙果,这是驿马战士的灵魂铸成的,他在精灵家族的圣地里长大后,便以仇恨的名义控制精灵家族所有人的行动,与思想。它跑到你的房间,是因为他感觉到精灵家族的人要来,他出现在你的梦中,正是暗示着他曾经经历过的沧桑。”我有些吃惊,没想到九大行星家族竟有这么离奇的故事。我突然想起我此次前来的目的,赶紧向羽翼告别,前往我的房间。房间里,那朵蔷薇仿佛知道我知道他的故事,花瓣一开一和,露出里面的火龙果。我轻轻走到她身边,对他说:“我需要你的火龙果,来制服精灵家族,让他们重演当年宇翰的历史。”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大吃一惊。蔷薇说话了。“我虽然是以仇恨的名义生长的,但是,我觉得任何家族的消失对于宇宙来说,都是一场悲剧。宇翰家族消失了,跟我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其实,圣神创造了我们的好与坏,不就是为了宇宙苍生?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一定的道理,不管他是好与坏;同样,任何事物的消失也有一定的道理。而我们为何不把精灵家族的存在看成是一个家族生存的自由权。我们没有任何势力去剥夺他。”我被打动了,或许,精灵家族的人与生俱来的诡异是有道理的,我们尊贵家族的强盛也是有道理的,宇翰家族的灭亡也是有道理的,否则,哪里来的今天的故事。仇恨固然可怕,但是化解仇恨又何乐而不为呢?后记:其实对待人生也同样,人又好又坏,而我们为何不以一颗包容的心来容纳他?世间的一切不定都能满足你的心愿,而世间的一切也不是让你失心落魄。一个梦,一个血色蔷薇的梦,真的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我很难用文字来把它表达出来,只希望读这篇文章的人能够明白我所表达的意义。12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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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蔷薇夕阳西下、余晖染穹,在橘黄色阳光的照射下,在带有柔弱色调天空的映衬下,一朵血色蔷薇突兀的立在墙角边。在被人冷落的角落里,它的姿色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血色的朵儿已蒙上了一层灰尘,带刺的径也略显沧桑。没人去注目它。尽管它本色艳丽。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孤寂地走着,昏暗的路灯投下一片橘黄色的阴影,一切略显单调。这次的考试一定又是不理想,尽管下一星期才公布成绩。我感到了一丝的不安。不用说,我又是最末的一个。我徒劳地想着,也许有人比我还差吧。呵,我竟悲悯自己了。我的内心波涛汹涌,说不出的难受滋味。四周寂静。我紧咬着下唇,手也不由得攥紧了。蓦地,一声石破天惊的咆哮出自我口,这激荡的声音回响在四周,我的眼珠暴起,瞳仁放大,青筋裸露,大张着口,呼出一阵阵炽热。命中坎坷,心中起伏,胸中烦闷,何人能懂?可就在这如猛兽、如洪水般的吼叫之声中,我释然了。我双手放在膝上,大口大口呼出炽热,解脱了。我有些疲倦,头倚在墙边,心中平静。夜色茫茫,唯有皓月当空。我望着明月,回想起记忆的岁月。曾经,多么单纯,多么无忧,难懂活着的艰辛。可大了,就会明白,生活是那么复杂多样。我想起爷爷死的那天,我想起我被人欺辱的那次,我想起无数次考试的失利,我想起总是受人嘲笑的我,我想起懦弱的我……在记忆的银河,我苦思着,唯有皓月陪伴,我,是那么孤寂。够了,我疲倦地说。我的眼朦胧着,一声刺耳的大笑发自我心,苦笑。然后又是情不自禁的泪如雨下。命运给了我太多,都是那苦难。永无止境。大起大悲之后,我更疲倦了,倚在冰冷的墙边,欲将睡去。就在眼中朦胧、似闭非闭的瞬间,一团血色的火在我的眼中闪耀,我费劲的睁开了眼,是一株血色蔷薇。孤零零的,落满了灰尘。哦,命运,你这是在嘲讽我吗?不错。我似乎听见了命运的回答。我更加落魄,绝望的闭上了眼。不知何时,夜的冷风使我打颤,我被惊醒了。天色灰暗。嗯?那团血色的火竟愈加显耀,在迷茫夜色中,与四周的黑暗形成鲜明对比,我惊讶着,更加细致的观察着。血色的朵儿似乎透出点什么,那是什么?这朵蔷薇是不起眼的,可它却透彻着一种东西,那到底是什么?竟让我如此的震惊。我感到我的心中说不出的汹涌。哦,是它那顽强的生命力让我震惊。是它那永不言弃的执着震惊着我。我倏然大悟。我想到了我,想到了曾经懦弱的我。是的,是曾经。现在,我就是在这朵血色蔷薇,是的,我落满了灰尘,是的,我不经人注目,但是,我是血色的火,我有顽强的生命,我有不屈的灵魂,我有倔强的呐喊,我有淬炼过的意志,我有洗涤过的激荡。我,是血色蔷薇!命运,由我来打破!血色的火!淬炼的火!血色的蔷薇,淬炼的蔷薇!我感到我的血脉在涨涌,我感到我的毛孔在涨涌,全新的我!我欣慰的看那株蔷薇,愈加的血色!不知何时,朵上已有了露珠。我拭去露水,握住着那带刺的茎,就像握住命运。上面,是那血色蔷薇。天,刚刚蒙蒙亮。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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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战马身上的铁甲闪烁着可怖的寒光。它们整齐的站成一排,一个严整的方阵。没有主人的允许,有谁敢提起它们的蹄子。打了个响亮的鼻响,双眼中射出的那两道阴冷的目光,直直的望向前方。肃杀,是这里唯一的气氛。将军左手持着缰绳,右手举着长剑。这是战争的序曲。马是无畏的,面对那逼人的气势,它仍坦荡的直视前方。不是它们多么的勇敢,而是那个虚无飘渺的称号——战马。因为这个称号,它们背负得太多了。不记得大秦铁骑是如何扫灭六过,不记得西凉铁骑是如何踏下洛阳。因为这些,它们的祖先给它们背负了它们太多不能背负的东西。但也不否认,它们也有英勇的族人。例如那腐朽的清王朝最后的精锐——蒙古铁骑。它们没有锋利的利刃,但它们确是战场上的凶兵。它们的祖先不一定是光荣的,但它们的祖先一定是英勇的。就像大秦铁骑般,千军万马不动如山。高高飘扬的旗帜上有印古篆体的秦字。它们是战马!它们的祖先留下了神话,述说着它们的英勇。拿破仑的战马横扫了欧洲,留下的不止是马蹄印,还有英勇的骑兵。拿破仑喜爱的战马,把他托得无比高大。它们是忠实的宠物,也是对自由的无限渴望者。它们背上的马鞍,不一定会驼载重物。还有那嗜血的长剑。日本的太刀,中国的长枪长剑,欧洲的骑士剑都曾在它们的背上辉煌过。随着冷兵器的落寞,身为战场上最重要的它们亦曾消失。现在只能看见,它们威武的样貌,却不见它们主人的英勇。它们的铁血,它们的无畏,以及——它们的骄傲。被马鞍套上的它们,骄傲不再是草原上的自由,被战甲覆盖的它们,目标也不是那一日三餐的温饱。而是战场上漠视一切生死,乃至生命的勇气。只因为它们是战马。它们的骄傲,就是它们是战马。它们的辉煌,是它们见过很多人没见过的血腥。它们是战马,所以它们有战士的冷酷。而再无马的温厚。冰冷的长风飒然而至,卷起颈上的鬃毛。骄傲的战马啊,见证过王朝兴衰的利刃。剥开历史的迷雾,洒下冰冷的眼泪。血的腥味消散在空中,鲜红的冷风赶走了战场上的乌鸦,残败的兵器,破烂的盔甲。无主的战马啊,孤零零的呆在树下。低着头,刨着蹄子。历史深处的记忆。埋没在尘埃中的战马……盔甲的一侧,还挂着未曾拔出的长剑。它们的骄傲,也是它们的悲哀。血色的天空,血红的云,苍凉的古道啊,埋藏了多少战马的话语,纷纷飘落的枯叶,还是无谓的昏鸦。它们的悲哀,战场上的漠爱。它们的勇气,直视死亡的话语,也显得苍白。它们祖先的神话,仍由它们传承。那漠视生死的勇气啊,那毫无情爱的悲哀啊。仰视它们祖先的战旗,留下一路马蹄的印记。战马漠视生死的勇气,残缺不全的爱,还是人类那杀伐不停的心。总之,它们的冷漠,不会停。因为——它们是战马啊。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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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野蔷薇在竹林里,木清璇和那个青年在谈话。那个青年战战兢兢的问:“呃……姑娘,你杀了他?”“对啊,难道,你不信?”木清璇没有任何表情的回答。“可是,他这么高大,而你……”“我怎么了?”木清璇来劲了,“你嫌我瘦是不是,你是说,瘦就不能杀死他?我既然能杀他,那杀你也应该没有问题。要不,来试试!”一向冷酷的木清璇在此竟然显得如此顽皮。“呃……我相信你杀得了他。不试了。”他胆怯的说。“哼,想不到你如此怕死。”木清璇眼里有一丝淡淡的杀气,“我很讨厌怕死的人,我现在就杀了你。”青年闭上眼睛,直直的站着,木清璇的剑光划过,从剑上掉落的,不是鲜血,而是发丝。青年睁开眼睛,一会之后,他说话了。“姑娘为什么不取我的性命,而要削我的头发呢?”“呵,我只是试试你到底是不是怕死的人。”她淡淡道。她说完后,转身走了。脚步依然是那么的稳重。赤色的衣袂在林中飘扬。青年追了上去,问她:“敢问姑娘芳名?”“我的名字,你不必知道。”这样冷冷的一句,把他给吓呆了。“……”他叹了一口气。一个斯文的青年碰上这么美若天仙而又冷酷的姑娘,实在是令人惊呼,何况是她救了他的性命。转眼间,林中没有了木清璇的踪影,显然,她的脚程很快。在跌荡起伏的江湖中,又将发生一个巨大的风暴,然而,这个风暴为何而起,又有谁知道呢?4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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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爱【三】王殿——“王,雒天瑞公子已经杀死了五十个木偶人,我将他领来了。”公公说完,便退了出去。“雒天瑞公子,坐。”敏婷心指了指一把椅子,说。雒天瑞听到这话,心头不由得一紧:心怎么不叫我瑞了,而叫我雒天瑞公子了呢?难道她真的已经对我俩的爱情放弃了?还是我和天璨的事令她误会了?“你还是来见我了,雒天瑞公子。”敏婷心接着说,“怎么,来解释?”“是的,王。”雒天瑞说,“但是,我想知道,您为什么……”“你管得着吗?别忘了,我可是王!”敏婷心突然打断雒天瑞的话,继而转过身去。皮筋?!雒天瑞忽然看见在敏婷心将近足的长发上,有着一个漂亮的皮筋,而那皮筋,正是雒天瑞送给敏婷心的那个皮筋!“皮筋……”雒天瑞喃喃自语。“嗯?你说什么?”敏婷心转过身来,盯着他问。“心,你一定还爱着我,是吧?!那个皮筋,你曾许下诺言,只要爱着我就系着它,而那皮筋还在你的头发上!”雒天瑞早已把“不能对王直呼其名”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现在的雒天瑞,那就是“声嘶力竭”了。“哦,你说这个皮筋啊。扎习惯了,你要就拿去吧,给。”敏婷心依旧平淡地说,边说边把皮筋从长发上拿下来。“我不要!”雒天瑞此时几乎在吼,“难道,只有我死了你才能相信我吗?!好,我答应你!”雒天瑞从腰间拔起了方才杀死五十个木偶人的剑,朝自己刺去。血,铺满了整个地板……(某玲:有点夸张呵)45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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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玫瑰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公主和王子在玫瑰森林相恋了.公主貌若天仙,亭亭玉立,王子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可以说是郎才女貌.但是他们的父母非常不同意,而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王子和公主有了婚约.王子和公主每天瞒着父母跟对方见面,终于有一天她们的婚约提前在今天晚上举行.王子和公主知道个,公主便飞鸽传书给王子,信里写到:今晚我们逃婚,我们在玫瑰森里见.一定要守约~王子收到飞鸽传书立刻准备行装,准备逃婚.他们逃婚被他们的父母发现了,千军万马都在追他们.玫瑰森林一片蓝色的玫瑰,像世外桃源,人间仙境一样.王子和公主终于遵守约定来到了玫瑰森林,追兵也到了.王子和公主早已决定今生不能同生却能同死,他们已经很满足了.随后便拔剑自尽了,他们倒在了美丽的蓝色的玫瑰海里.过了两天,王子和公主的父母来祭拜他们发现公主与王子的尸首已不知去向,只见一棵巨大的树,四周已不是蓝色的玫瑰海,而是用鲜血覆盖的血色玫瑰海.从此以后,只要是一对真心相爱的情侣只要到血色玫瑰海正中央的那棵大树下许愿,他们就能有情人终成眷属.所以这棵树就被人称为:许愿树,也被人称为爱情树.血色代表爱情,只要是真心相爱的情侣爱情就会长久.450字 五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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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母爱罗莎琳是一个13岁女孩,很聪明,很乖巧,但是,她却不爱跟陌生人,甚至跟家人也不爱说话,为了罗莎琳快乐起来,她的母亲索菲亚决定到公司请假去阿尔卑斯山滑冰。2010年2月下旬的一天,索菲亚便去公司向领导请假,领导同意了,索菲亚兴匆匆的带着自己的女儿罗莎琳去阿尔卑斯山上滑冰,到了滑雪俱乐部,老板佐勒先生看见她们母女俩都穿着银色的羽绒服,担心万一发生了事故,救援人员很难发现她们的身影,就劝她们换服装,但由于换服装要交纳一笔费用,索菲亚谢绝佐勒先生的好意。滑雪者只能在固定的区域里自由活动,不能擅自偏离路线,否则容易迷路或遭遇雪崩,棕熊等意外危险。母女俩的滑雪技术并不好,单她们依然很快乐的在雪地里滑行,打滚,歌唱,不知不觉偏离了安全雪道当她们准备返回时才惊恐的发现,她们迷路了!索菲亚开始心慌了起来,她和罗莎琳大声呼喊救助,却不知较大的声响,能引起可怕的雪崩。突然,罗莎琳感觉雪地在轻微的颤抖,同时一种汽车引擎般的轰隆的声音从雪坡的某个地方越来越地穿来索菲亚马上冲女儿大叫:“糟糕!我们碰上该死的雪崩了!”几分钟侯,狂暴的雪崩将躲在岩石后的母女两盖住了。4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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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我是那么喜欢,静静地在夕阳下独坐。吃罢晚饭,静静的一个人坐在夕阳血染的天空下,映红面颊的大树旁的石凳上,用一种莫名的心情来欣赏夕阳。金色的汁液缓缓而泻,沐浴着我的周身,任凭夕阳一丝一丝地抽掉它血红的光辉,而我,却感到了无比的惬意,无比的甜蜜与幸福。“夕阳无限好”,黄昏的晚照一直为人们所留恋。那一轮夕阳,如一个金黄色的梦,在文人笔下,能绘出千姿百态的景象。那绚丽的光彩,令你神思飞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是流浪者在凄凉的心境和殷殷思乡之情下的叹息;“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是诗人壮志不以豪迈心情的折射;而“落日熔金,暮云合璧”则使多愁善感的女词人发出了“人在何处”的慨叹。面对同一事物,各人心境不同,所发感慨自然也不同,“情随境生”也许就是这个道理。夕阳的那一道诡异的绚丽,竟是那么短暂,如昙花一现,但又比昙花一现还快,有时,会让人如梦似幻,让人疑心自己是否在梦里,可再睁眼时,那余晖却还在眼前晃动。我独自一人凝目远眺,看着那火热的太阳,心中那颗火热的心也快被那血色夕阳给勾了出来,心中的甜蜜与幸福却早已弥漫于天地间了。在这样的心境下,你会发现夕阳燃烧得更美丽了。45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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