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
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紧随着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了,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很窘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户正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复反反复复反反复复吩咐五年级:qq秀
春夏秋冬
春夏秋冬 每年的季节从未改变过,但每年的风景却是千变万化的。虽然它们的名字很普遍,但它们每个季节的景物却是奇异的。
【春景】
春,代表快乐,因为每到春天,花草树木都重生了。虽然在春刚来临时,都还有些朦胧。无色无彩,待到春雨来了,洒满了整个大地,湿淋淋的就像为花儿小草带来了灵气,让它们的生命显出新鲜……慢慢的小草越来越茂盛,花儿越来越多,引来了成群成群的小鸟。就这样小草为大地增添了皆有灵气的緑色,花儿围大地飘着弥漫花香,鸟儿围着天空飞翔。这就是春天万物复苏的。
【夏景】
夏,代表调皮,因为每到夏天,就是一股火热。乡下种植的庄家都像无精打采的样子,这太阳顽皮的直射着植物,叶子黄了,根枯萎了。或者阳光刺射着人们,吓得他们直冒汗(热的他们直冒汗)。
【秋景】
秋,又代表高兴又代表悲伤,因为秋天到了果子成熟了,孩子们高兴了,一个劲儿的爬到树上摘果子,却从未想过大树在哭泣,它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孩子一个一个的被孩子消灭掉了。树叶渐渐的没了,树根也枯萎了,大树也慢慢的老去了。
【冬景】
冬,代表冷漠,冬到了一切都完蛋了。因为它的冷漠给人们带来心凉。它成天老搭着脸不是生闷气就是哭泣。雪一天比一天厚,就一天比一天冷,人们的心就一天比一天纠结,心都结冰了。
它们各有千秋,我是个快乐的女孩,我最喜欢春了……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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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我是一只狼。在这被雪填充得无以复加的大平原上,我孑然一身,深一脚浅一脚挣扎着走着,没有方向,没有家。我停了下来,低下头舔舔前爪上的伤口,就是这条腿,就是这条被子弹打穿的腿使得我–––––他们未来的狼王,被他们弃于荒原。三天了,已经三天多了,我的狼群,你们过得怎么样?不禁又抬起头来,看着苍茫的天空,心里无端地涌起一阵悲哀。我依稀还记得狼王––––我的父王,在宣布要让我––––这个狼群里以前最强壮的勇士和现在最大的包袱,独自留在雪地里时,沧桑的眼神中那层一闪而过的忧伤和不变的刚毅。没错,这就是我们狼群永恒的法规,大自然中的弱肉强食使得我们不得不采取抛弃弱者这一残忍但是必须的方式来维持我们的实力。一直以来,我都是以此为荣的,这是我们痛到深处的冷酷与坚毅。所以在我目送狼群远去的时候,心里竟俨然氤氲开了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感与烈士的骄傲。可是我看见,一直都沉默着的母后在即将离我远去的时候,轻轻却又凝重地回过头来,哀伤的眼睛中噙满了眼泪。我在心碎的刹那执拗地别过脸去,然后就拖着这条伤腿挣扎着离开了。二辽阔。悠远。沉寂。孤单。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都没有找到食物。现在的我,力已竭尽。晶莹得残忍的雪花仍在肆意坠落,仿佛要将一切吞噬掉。我感到了来自死亡的恐惧……不!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我……我感到自己被一片黑色的浓雾包围,继而便什么也不知道了。三我没想到自己还会再次醒来。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黄昏,雪也停了。太阳已经坠下去了,云彩却依然金碧辉煌如同掩映出的宫殿,美得让人心醉。如果不是来自腿部的剧痛以及被血染红了一大片的雪地,我还以为自己身处天堂。我感到自己像呆在黏液中一样,头像是要炸裂了,每一次的迈步都带给我如处刀山的剧痛。可是我却又开始奔跑。我的狼群,你在哪儿?我知道自己快不行了,让我再看你一眼,好吗?四又一阵撕裂般的剧痛袭来,我“扑通”一下子栽在了雪地里。鲜血从伤口中不断地喷涌出来,把雪地染得一片鲜红。我听到自己沉重、急促的呼吸,我的生命好像正在被一个巨大的球一点一点地吸走。我,就要这样死去吗?不行,不行……我还没有看到我的狼群,那个只属于我的、永恒的家与天下。可是……我就要死了……我要死了……再见了,我的父王、我的母后,我的……我的天下……眼前出现了一片血红色的雾霭,我慢慢地闭上眼睛……五夜幕降临。雪又开始飘了,仿佛要将荒原上一切的善良与罪恶掩埋。在这个世界上,有一只狼正在被悄悄地怀念与遗忘……远处,响起了狼的嗥叫……1000字 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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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一个夜晚, 一只母狼带着一只半大小狼崽,在莽莽丛林中奔来跑去,寻找猎物。忽然,它闻到地上有狗的味道,就低头一看,让它大吃一惊,原来是一只小狗崽,母狼心中大喜,心想,可以让小狗崽差不多长到半大就可以把它吃了,好久都没有吃狗肉了。就把小狗收养了起来。狼妈妈意外的收获有了这只小狗,母狼增加了不少累赘,每天捕的猎物要加倍,因为这只狗已经断奶了。一天晚上,母狼领着小狗和小狼,走到悬崖边上,站稳了身子,发出了一声哀怨的嚎叫,哀怨它怎么会养这个累赘,半大小狼也跟着发出稚嫩的嚎叫。小狗傻了,它大概只听过狗叫,没听过狼嚎吧。正在母狼为狼嚎叫的独门绝技而自豪时,小狗叫了:“汪汪,汪,嗷呜……”母狼和小狼呆了。母狼最先反应过来,又嚎叫了一遍,小狗果然把前面的“汪”给删掉了,变成了“嗷呜……”成了标准的狼嚎了。狗开始慢慢地变为狼,由学习狼的嚎叫开始。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从这以后,母狼就一直把精力灌输于这只会狼嚎的小狗身上,本来它打算把自己生命的一大半时间用在那只半大小狼身上,想把它培养成一头出类拔萃的狼,但是它现在改变主意了,它要把这只狗,培养成一条“狼”王!只见半大狼崽都快成年了,狗崽也变成了半大狗崽,但是狗崽比狼崽长得大多了,半大狼崽“弱狼”的名字由此得来。岁月流逝,母狼渐渐老去,两只不同的动物幼仔都已经成年,身高已经赛过母狼了。一天早上,母狼带着已经成年的狗和弱狼朝狼群走去。母狼对狗说:“听着,你要参加狼王比赛,你现在的名字叫狼之王。你趁狼王不注意,赶快把它杀了,知道吗?"”、“知道了”狼之王答道。它们偷偷靠近狼王,等它们距离狼王三四米的时候,狼之王腾空一跃,扑倒狼王,一下子把狼王的喉咙咬断了。狼群惊讶了一下,随即是欢呼声。“一条狗竟然能当上狼王!”弱狼这样想。一条狗竟然能当上狼王,是进步还是退化?第二天,母狼到狼群里去看狼之王的狼王当的怎么样了。没想到它刚一见到狼之王,就被狼之王扑倒了。“你死前还要对那只破狼说些什么吗?”于是,母狼扭过头来对弱狼大喊:“你一定要改名为复仇之火,杀死狼之王,替我复仇!”话音刚落,狼之王就切断了母狼的喉咙。晚上,复仇之火来到当年它的母亲嚎过的地方,抬起尖吻,发出如泣如诉的嚎叫。正当复仇之火嚎叫的时候,狼之王突然在背后出现了。“六亲不认的家伙!”复仇之火骂道。“六亲不认又怎么啦?这是养母应该做的。”狼之王不以为然地说。“你不知道你的养母为了你当上狼王而放弃了自己儿女当狼王的机会吗?”“那又怎么啦?”复仇之火彻底被激怒了,它以闪电般的速度扑倒狼之王,并咬断其喉咙,然后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悬崖。月光下,悬崖上,躺着一具大白狗的尸体,没有一只动物为它悲伤,只有一只睡不着的四脚蛇,不耐烦地在这只大白狗的身上爬来爬去。结尾含蓄。12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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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成功”是一个耀眼的字眼,无时无刻地闪耀着金光。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有成功也有失败,而必须要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后,才有可能获取成功的喜悦。所以说成功是难得可贵的,成功的滋味也是与众不同的。庆幸的是,我也曾尝到过成功的滋味。回想起小学六年级的一次校运会,我参加了400米。我的体育在班上根本不值一提,别说是400米,就连200米跑下来也是气喘吁吁。但因为参加了比赛,就不能让老师和同学们失望。比赛前的3个星期,我每天都抓紧时间练习。那段日子酷热难耐,别人也许在房间里开着空调吃着雪糕,而我却在宽阔的操场上奔跑着。慢慢地,我已经能把跑下400米了。慢慢地,我的成绩从1′31″,变成了1′25″,再变成了1′19″,不断地向前递减着。有时候我累得趴倒在地上,但仍旧艰难地爬起来继续跑,因为我明白:如果不咬牙继续练习,那先前的努力就全部白费了。终于,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我站在起跑线上,满怀信心地等待着裁判的发令枪声响起。伴着“嘭”的一声,我如野马脱缰般向前冲去。此时在我前面有6个人,我奋力冲刺,忘记了周遭的一切,心中只坚定这一个信念——超过他们。渐渐地,我前面只剩下4个人了。再渐渐地,只剩下2个、1个了。接近终点时,我使劲全身的力气超过了唯一一个在我前边的人。冲过终点线时,我的身子仿佛已经不受我的控制了,向一旁倾斜着摔倒在地,我仰面大喊道:“我成功了!”成功的滋味是如此的甜蜜,但成功的来临只有先苦后甜。你只有经得住失败的磨砺,坚持不懈,才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6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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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在一片森林里,有一只凶狠的狼,经常欺负小动物们。有一天,狼看见一只小兔子,心想:我现在我饿着呢,要不把这只兔子吃了算了,整好能填饱我的肚子。想着想着,狼迫不及待地向小兔子猛扑上去。多亏小兔子机灵,赶紧跑了。这时有一个猎人来了,看见有一只狼,于是猎人赶紧拿着枪,向狼打去,结果猎人把狼的眼睛打瞎了。狼模模糊糊地来到了一棵大树下,心想:如果有一位医生给自己治病就好了,但是它现在什么也看不见了,还怎么找医生呢?这时有一只狐狸从大树下经过,看见狼在大树下躺着,问道:狼兄弟,你是不是受伤了,用不用我来帮帮忙呀?狼听到这时狐狸地声音,心想:狐狸这么狡猾,它怎么能班好事呢?还是让别人来帮我吧。于是狼忍着伤痛对狐狸说:“我没事。”于是狼等着等着,看见了松鼠、小猴、小兔……可是它们只是撇了狼一眼,就走了。就是没有一个小动物来帮狼。这时,狼才明白:坏人是没有好下场的,所以我们要多做好事,不要把别人想到那么的坏。最后狼给死了。40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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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啪----" 一声枪响 在林中回荡一道银白色的光闪过了冰冷的枪口发出的火光狼,以矫健的身手窜入了草丛中。但是,猎人激怒了神秘的狼群。。。狼群的首领---穆萨,是一只勇猛的雪狼,他曾于人类战斗过,他脸上的一道伤疤,就是他荣誉的象征。他的部下都是曾与"人"这个邪恶的生物战斗过的英雄,它们骁勇而毫不畏惧这种恐怖的种族----人。猎人在草丛中寻觅,却找不到狼的踪影,然而,狼就在他的身后。这群狼,是战斗阅历极其丰富的狼群,团结不用说,就算是作战都不用拟定计划,狼群里从没定规纪,却从没发生过过失。猎人小心翼翼地走着,脸上没有表情,只是板着脸,轻悄悄地走着。穆萨在他身后的草丛里望着,那充满仇恨的眼神,让人看了都不觉一惊,那眼中仇恨的怒火--正燃烧着。"在月光的掩映下,树林散发出一种阴森的味道。云慢慢地飘来,遮住了月亮,这片森林更显幽深。猎人有些害怕了,但狼是不会让他离开的。突然,猎人绊了一跤,这对猎人只是一不小心,但,这却让猎人到了死神的手下。穆萨看准时机,双腿用力一登,他在空中张开四肢,他身上矫健的肌肉在朦胧的月色下显得圆滑,也显出它饱经沙场的力量。他张开嘴,露出了他锋利的牙齿,在林中像刀锋一般寒光闪闪。他扑到了猎人的背上,但只咬了猎人的脖子一口,并没有咬住不放,因为它有很丰富的阅历,知道应怎样做。他的部下也冲了上去。。。当然,猎人没有机会翻身了。虽然这次没有太多配合,但他们得到了一顿晚宴。5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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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不少人家里都有养过狗吧,它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你们知道吗?狗的祖先其实是狼。狼比狗厉害得,因为狗是狼在人间慢慢退化而成的,它们的凝聚力、团队精神是它们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它们团结、合作、执着、拼搏、坚强、有耐力,是许多人敬佩的动物。狼过着群体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秘方,不管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狼是犬科中体型最大者,外形与狼狗相似,体长1。50米—2。05米,肩高50—70厘米,体重26—79千克。狼四肢矫健,适于奔跑;唇部略尖,耳廓直竖,尾毛长而蓬松。它们主要以野兔、鹿类、牛、羊、马等食草动物为食。狼可敬可佩,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它们适应大草原的生活,带着保护草原的重任。因为它们是野生的,所以它们有着一颗野心,它们很坚强,从不屈服,他们的耐力更使人赞叹。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匹狼看中了一只膘肥体壮的黄羊,它可知道,黄羊有个保护层——跑步的速度,要是硬去追,没什么可能捉得住。因此,它一直盯着那只黄羊,黄羊吃饱了,正睡着觉,要是狼这样下手,一们捉不住,因为黄羊的耳朵是不睡觉的,稍有动静,它就会撒开四蹄跑掉。所以,狼继续等着,直到黄羊睡醒,憋了一大泡尿,刚准备撒尿时,狼就立即扑上去,黄羊憋着尿跑得较慢,狼一个漂亮的“流星式”扑击,准确地咬断黄羊的喉管,一只黄羊就这样到手了。怎么样?狼聪明吧!现在,因为人类大量地捕杀狼类,所以部分草原已经沙化,失去了美丽。现在,我们要保护狼类,只在这样,草原才会美丽。一起保护狼吧!不要再存对狼的恐惧和仇恨,为了大草原的明天,一起行动吧!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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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大家几乎都见过狼狗,狼和狼狗只是毛色不同。狼狗的毛是黄黑相间的,但狼的毛是像死神的使者那样乌黑、光亮,这也衬托出它那如同冰一样的腹部的毛。狼面容冷酷、凶残。眼睛里闪烁着绿光,一口尖牙如同不化的冰做成。狼共有四十二颗牙齿,其中四颗是犬牙。狼的四肢强壮而有力,每只爪子如同铁铸成,一只前脚上长有五只爪子,一只后脚长有四只爪子。狼在冬天组成一群、一群的狼群,夏天时就会解散。一群狼由一匹身强体壮的大公狼率领,一群大约有20——30匹狼组成,一群狼一顿大约可以吃1——-2头成年野牛。一群狼的狩猎成功率大约是10%,如果1——-2匹狼,狩猎成功率大约是2%——-5%。狼的主要食物有:各种羊、野牛、兔子、各种鹿。有时也会吃昆虫、老鼠、野果等。狼喜欢吃野生和家养的有蹄类动物。狼也是爱吃肉的杂食动物。狼一直被人们偏见,以为只有狡猾、凶狠、这两种性格,但如果你去找一些有关狼的资料来读,你会发现狼还有善良这种性格。狼之所以被称为“地之精灵”是因为它有矫健的身体和聪明的头脑。所以,不一定所有的动物都是坏的。只要我们不对动物产生偏见,其实每个动物都有善良的一面。4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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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是一种犬形哺乳动物,聪明、勇敢、机警、有团队精神。狼的体重一般是32—62公斤,肩高为26—36英寸,和狗体貌相像。仔细辨别,它们还是有很大不同的。狼的胸部较窄,吻部尖长,嘴巴特别阔大,这便于在野外噬咬猎物。狼的眼睛和狗相比,更细长些,瞳仁却比狗的要小的多,狼的眼睛白多黑少,所以民间又有“白眼狼”之说法。狼尾大且蓬松如扫帚,僵硬如棍子,或平举或耷拉,最多能左右笨拙地甩动两下,不像狗那么灵活。狼是肉食动物,主要以兔子、羚羊、小鹿等为食。狼的智能颇高,可以通过气味、叫声沟通。狼是群居动物。一群狼的数量大约5到12只,以家庭为单位的狼群是由一对优势对偶领导,而以兄弟姐妹们为单位的狼群则以最强一头狼为领导。狼在捕食时,不像老虎一样孤军奋战,它们会团体作战,通常训练有素,明显有着战术,齐心协力围捕猎物。就算遇到威胁也撤退得井然有序,就如纪律严明的军队,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狼不会爬树,不能像山豹那样,把窝安到大树上或悬崖上,狼的窝一般都在离地面很近的石洞或树洞里,无论是什么野兽都能轻易的来动狼窝边。这就要求狼比一般动物更加警惕,尤其是母狼诞下狼崽时,公狼一旦外出,母狼就会不吃不睡,死守洞口,如果有入侵者,母狼就会凶猛地冲着入侵者嗥叫,全身狼毛竖立,鼻翼快速翕动,眼睛赤红大有同归于尽的样子,非常可怕。一般来说,不管来的是狗熊还是山豹,见到这阵势也只好讪讪而去。狼的怀孕期是61天左右,通常一胎生三到九只,也有十几只的。狼的家庭观念极强。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狼要在洞穴里过一段时间,父母对它们呵护倍至,疼爱有加。母狼负责看护它们,公狼负责外出猎食。公狼给小狼喂食的方法很是特别,公狼通常将杀死的猎物撕咬成碎片吃入腹内,待回到小狼身边,吐出食物反哺。7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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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没有老虎的尖牙利爪,也没有猎豹的绝对速度,更没有大象的雄壮体魄。是什么让它在千百万年的地球巨变中生存下来。是一种不屈精神,一种团结的力量。在自然界里,狼是一种群居性动物,它们都有自己的团队,在捕食比自己大好几倍的猎物时,它们相互配合,就像古代的喽啰兵与敌方的大将打仗一样,狼尚且知道团结才会获得巨大的力量,而我们是血统高贵的人类,却不能像狼一样真是为什呢?其原因就在于我们只想着自身利益,而忽视集体的利益。有句谚语说得好,“众人拾柴火焰高”所以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们要团结好身边的每一个人。陕西渭南富平县到中五年级:白大傻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2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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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谈起狼,人们总是说狼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喜欢狼。狼的外形酷似狗,却被狗矫健。它们的耳朵直立着,两只眼睛就像绿灯笼,流露出几分冷峻和凶猛,让人毛骨悚然。它们的爪子大约一寸,尖锐如匕首。捕猎时最厉害的武器便是那爪子。一击快如闪电,气势凌厉。一下子就能把猎物击倒在地。狼位居食物链的顶端,是凶猛的食肉动物。它们常吃的动物有驯鹿、山羊和野牛。除了猎物稀少的时候,它们一般情况下,绝不会主动袭击人类饲养的绵羊,对枪弹和大型猛犬会产生恐惧。狼不算是群居的动物,但是它们会在寒冷的冬天聚在一起。到了春天,天气变热,它们便会化整为零,各自活动。冬天到了,它们又会在狼王的召唤下,集结在一起,化零为整。狼被人们称为“机警之师”,食草动物在它们的尖牙下,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从而变得机警灵活。假如世界上没有狼,食草动物便会变得迟钝,久而久之就打破了自然界的平衡,后果不堪设想。我们要保护狼。3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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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情是爱爱本身是无罪的。在中,母狼紫岚出于对丈夫黑桑的爱,不惜一切,生下狼崽。为了丈夫黑桑,紫岚临产也要去养鹿场偷鹿仔给自己,让自己强壮起来,给狼崽一丝温暖。为了丈夫的爱她努力着。生命因此而不同,为了丈夫黑桑,它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含笑合上了双眼。相信它是幸福的,相信它是快慰的。这就是爱,伟大的爱,是出于一个妻子为完成丈夫遗志而奉献的狼爱。爱是每位母亲都会说的话,却不是每位母亲都会做的事,不是每一种爱都能功德圆满。在中,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志,当她站在人生的饭锅前,对着感情和理智的调味剂,不知该以怎样的比例调出最芳香葱郁的爱心汤。对黑仔的偏爱,对蓝魂的溺爱,对双毛的生恨,对媚媚的不理解。于是,这份汤淡了,咸了,烫了,凉了……是恨恨是一种狭隘的情感。紫岚因洛戛抢夺了自己丈夫的狼位,因而对洛戛产生了恨;因在蓝魂的身上看到了黑桑的影子,因而对蓝魂产生了恨;面对软弱无能,自卑心极强的双毛,怨恨之情油然而生,可以说紫岚活在怨恨里,它是痛苦的,它是无耐的,它是惆怅的,它又是悲哀的……当两个人有了嫌隙,却又不能大度地相逢一笑,恨便不怀如意地在你的内心深处滋生,堆积。到你终于无法埋葬抵挡它的诱惑时,它便把你送进一个坟墓------埋葬你的爱!是爱是恨总是情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培养自己的后代,当上狼王,为了自己报仇。紫岚偏爱黑仔,溺爱蓝魂,不惜一切。面对孩子的死,也再所不惜。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血淋淋的,让人感到窒息,感到压抑。但是在这冷漠的空气中我们似乎嗅到了那若有若无的爱。或许母亲的爱是自私的,或许女儿的理解是狭隘的,但是爱是恨也是情。”天若有情天亦老”正因为对彼此还有一脉亲情系于心,于是生出了爱,生出了恨。但总有一天,彼此还是会回到当初的起点,寻找被爱的感觉,寻找因为去爱而有的期盼。因为是爱是恨总是情,当母亲孕育着一个生命的时候,是上帝见证了这份亲情,当女儿依偎在母亲怀里的时候,是这个世界见证了这亘古不变感情……-----狼王梦!指导教师:张勇8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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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行天下一.有多久,没有再闻到这样的风了......略带腥气,以及弥漫在草原上的雾葛,夹杂着湿湿的露气,还有几丝翻卷在其中,挥之不去的奶茶的浓郁馨香。这是典型的,穿掠于呼伦贝尔大草原上的粗犷的风。它是我行走的方向。我疲倦地竖竖尖俏的耳朵,曾有个猎人说我的耳朵的轮廓无以伦比的完美。也许是着大草原上的风,塑成了我“绝美”的耳朵。淡青色的草在飒飒作响,我总是很乐于聆听种声音,它使我找到方向.就在近似草原的尽头,几簇折断了的草中,我看见了她.一个苍老的,矮小的蒙古老在太.我惊异于她对我的视而不见,并且发现夹杂于风中那纯朴的奶茶香味就是绝缘于此.她有些艰难地站起来,歪着身子提起一大筒奶茶,缓缓转过身,微微仄歪了一下,蹒跚地走向另一片草原.我咧了咧嘴,尖利的牙很阴森地泛着光.我听父亲说过,身为王,绝不可让别人背对着你,任何人!这明显是一种挑衅。我慢慢伏下身,我似乎能感到我腿关节突出的声音.风平平地拂过齐刷刷的草。我挪动步子,冲了上去——浮白色的能汁流淌在草根间,像一条条沟壑。我倒吸了一口气。那老太缓缓地再次爬起身来,厚重的蒙古袍使她难以自如地动作。她的头巾落在草丛中,隐没了。银色的僵硬的发丝在风中轻轻地飘起。“宝了怀,宝了怀。”(蒙古语译音:禁止,不行)她望着我竖直的皮毛,喃喃地说。我感到粗犷的风再次掠过我湿润的鼻子,带着潮湿的奶香味。我凝望她许久,然后转身慢慢回到我所熟悉的草原,我感觉,她仍在那儿。因为,浓郁的奶茶香味还是隐隐袭来,那么沁人。二.对于落败的王,唯一的归宿就是死。我蹒跚地步入草丛深处,开始检查伤口。颈上地爪痕已经开始流脓,一股股地鲜血和发黄的脓水时不时流到我脱落的皮毛上。我甚至已忘记了痛。我不敢去看断了的腿和尾巴,也许根本无法看--我的眼已被一层红色蒙上,结了翳,我感觉风像是一把利刃,全身都像裂开似的痛。我慢慢倒下,我翳无力再支起残破的耳朵。冰冷慢慢地包围我的全身,我的眼皮是那么沉重。我就这样,在血色的草原中,静听风掠过的声音,它渐渐微弱,然而我却闻到了,那原始的,熟悉的奶茶香味,揉合在风中......三、我挪动了一下我的腿,怎么.....那么沉重?为什么冰冷消失了?这温暖那么熟悉?我艰难地抬起眼皮,看不见四周的发灰的草,却首先闻到了奶茶香——矮小的老太穿着青布袍,头上包着那块草原中的头巾,她坐在火炉前,跳窜的火光映出了她古铜色的脸。我向我的腿看去——那儿包扎着雪白的纱布。我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我挣扎地爬起来,企图向老太起去,然而我没有成功。“宝了怀,宝了怀。”她带着大草原的沙哑的嗓音,向我走来。我不再 备,并垂下头。她轻轻捧起我的头,凝望着的眼—— 我看见她眼中流露的忧伤。那一刻,我的心很猛烈地抽搐 了一下。四、黄昏的时候,她提着一筒奶茶走出蒙古包,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轻轻地抚摸了我青灰色的渐渐浓密的毛,然后转身离去。熟悉的背影。西下的斜阳。粗犷的北风。内心莫名地涌动着波涛。我望着她矮小的背影消失在草原中,黯然低下了头。风卷着残弱的细草根拂过我的子。我贪婪地吸了一口——好久没有闻到如此原始洁净的风了。脑中忽然闪过一连串断断续续的画面——父亲的血,母亲的血,凶恶的叛狼们,还有,如血的夕阳,狂啸的风.....我绝望地嚎叫,鲜血从迸烈的纱布中涌出,剧烈的疼痛......我重重地倒下,倾斜地的,模糊地,那个青布袍的身影......五、我选择了离开。在这无垠的黑夜。对于我的宿命,也许这就是最好的诠释。我只属于呼伦贝尔大草原。我一生,都跟着风行走。乌尔迅河已开始结着薄薄的冰,我边才发现冬天的来临。那粗犷的风也似乎一夜间变为萧条。我很快感到了恐惧。我看见了草原丛中的,闪着银亮色泽的弹壳。因为它,我失去了母亲。我至今仍不能忘记它呼啸的声音,以及母亲倒地时眼中那哀怨的光,我看着它一点点消散......不知何时风乱了节奏,茫目地迎面扑来,触动我的鼻翼,顷刻我失去了方向,瞬间迷茫,间撞上了一个冰凉的枪口。它像夜晚的乌尔迅河一样黑暗,沉寂。透过它,我看见了一双贪婪的眼睛。六、“是狼王!”惊叹的声音。“多好的毛皮!多健硕的身躯!”感叹的声音。枪口再次对准我的头颅。我昂起头,任凭呼伦贝尔的风在我头顶打着旋,呼啸地将我浓密的皮毛吹起。我与他们僵持着。终于,那只迫不及待的手按下了。风尽了。那个矮小的,青布棉袍的身影晃了晃,倒下了。那沉闷的声响盖过了风呼嚎的声音。从此,我的世界里,不再会有风的声音。七、春来的时候,我依旧行进在呼伦贝尔的大草原上。我的身后,是一大群健硕的狼。我奔跑在最前面。我是狼王。我来到那个破旧的小蒙古包,仰天长啸。身后群狼的长啸,像曾经的,那属于我的,呼伦贝尔粗犷的风。夹杂着丝丝原始的浓郁的奶茶香。在这风中,狼行天下。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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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曾经有过一个世外桃源,虽然没有花朵与绿叶的衬托。在寒冬时,天上飘落下来的雪花会使大地成为最纯洁的天使,真的很美,很美`世外桃源里,住着一个头发发白的猎人,他的祖祖辈辈都寄居在这里,靠打猎生存。老猎人的心地很善良,他很少捕杀猎物。对于他来说,生计不得不成了使他头痛的话题。这年冬天,也是猎人一家最难以忍受的一段日子。他们怕冷,不得不紧缩在一起取暖。世外桃源里的天气变化无常,他们没有准备好过冬的衣服,很快,猎人的儿子病倒了。儿子病了,胃口很不好。他说,他想吃小狼的肉,因为肉质很嫩,老猎人面对自己面容憔悴的家人,再想一想野兔,内心十分矛盾。他从家里的仓库里取出了最好的茶叶,随便地加入了开水。虽说是好茶叶,也只不过是发黄的,碗也未经过冲洗,倒出来的水是发黄的,明显有黄土的痕迹。老猎人一口喝了下去,此时的他觉得,这是世界上最枯涩的茶水。经过内心反复的挣扎与矛盾,他按照家人的意思做了——从他的床底下取出了多年没有使用的猎枪,老猎人觉得,这把猎枪此时是无比的沉重。猎人安装上了子弹,朝门外走去。屋外下着大雪,一些狼群在山坡上怒吼,似乎在向天空示威。老猎人有着娴熟的技巧,他慢慢地走向小狼,只见小狼在嬉戏奔跑,身上蕴涵着浓厚的帝王气概。老猎人颤抖的双手举起猎枪,正要扣中扳机,小狼的母亲回来了,它的嘴里叼着鹿肉,要给饥饿的小狼喂食物,突然,它发现了老猎人,一双绿色的眼睛惊恐地望着猎人。猎人愣住了,手中的猎枪下意识地踌躇了一会儿,他在想:放它一条生路,毕竟,小狼不能没有母亲!可`可是儿子的病该怎么办?于是,急切的爱子之心再一次迫使他举起了猎枪。狼妈妈放下鹿肉,小狼争先恐后地品尝起来,狼妈妈挡在小狼的面前,那神情分明是在哀求猎人,放了它和孩子,只要他不伤害自己的孩子,自己愿意和他走。猎人看到母狼的脸上流着液体,不,这不可能是泪!作为父亲,老猎人明白孩子没有父母疼爱的感受,他挥了挥手,示意让小狼与母狼离去。老猎人向天空开了一枪,枪声划破了天空。不知为什么,下起雨来,莫非,这是上帝的眼泪?老猎人把枪折断了,大笑三声,躺下睡着了,之后,就再也没有醒过来`8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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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狼的回忆我是一匹孤独的狼我是一匹孤独的狼,我的父母、妻儿以及我并肩作战的伙伴都死在了猎人的枪下。我是狼王,王就要有王的自尊自傲,我不能哭,不能绝望,我还要报仇,我要把破坏我们生活的人类统统杀掉,我要让他们后悔!“老陈啊,你确定这里会有狼吗。”“有,一定有的,一定会有的。”来了,那两个杀我同胞的人类来了,就是他们!我的眼里放出仇恨的光芒,冲向前,一口咬断了他们脖子。我报仇了吗,是吗。人类啊,真的是不可战胜的吗。初三:夜陌200字 初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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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不吃羊了要说起这件事,还得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以前草原上有一种动物叫狼,它不像现在的狼一样凶悍,它犹如一个忠诚的卫士一样整天为主人看门,保护主人的安全,所以,在段时期,狼是很受好评,几乎家户喻晓。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一个品德正直的英雄背后必有一个贤惠的妻子。的确,像卫士一样的狼的背后就有一位好妻子——羊。浪和羊恩恩爱爱的过伙着。它们暧昧的爱情真TMD有时让人羡慕。可是这种亲密暧昧的爱情总逃不过时间杀手手中的厉刀。狼的年龄在一年年的变大,它以不像以前那么英勇了,也没有以前那么神气了。主人也也开始嫌弃它了。它觉的自己现在或的好窝囊,好失败,整天以酒消愁,以泪洗面。这些让人悲伤的镜头根本没有逃过羊的慧眼。羊想让狼正作起来,从睡梦中醒来。那一夜,在月光下,羊提起了狼以前的那些英勇。狼听了,真的犹如回到了过去,英勇,善战的自己有出现了,可主人还是嫌弃它。以为它真的老了。它站在高高的崖顶,对天长啸:为什么这个世界这么不善解人意?然后就纵身跳下悬崖~~~~~~~~~~~~一千年以后~~~~~~~~~一个英勇健壮的狼有回到了草原上,可是它以不是一千年以前的那只狼了。现在的它几乎成了一个食肉的恶魔。有人一定回问为什么以为这个世界不善解人意~~~~~45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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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大家好,我是一只来自草原的狼,接下来,就让我带你看看我是怎么捕猎的吧!在夏天,猎物很多,所以我们是单独行动的。我们的猎物只要有兔子、羊、鹿等动物。我经常躲在灌木丛中,等猎物一来,便冲上去咬住它们的喉咙,之后,即使猎物逃跑,它不一会便会流血过多而休克。这样,我就可以饱餐一顿了。可是,到了冬天,捕猎就难多了。因为到了冬天,植物都枯死了,所以食草动物大部分都迁移到别处过冬。而我们又不能离开我们自己的巢穴,因此我们狼群就会聚集在一起,共同度过寒冬。而且我们非常团结,因此我们不大会去惹大型动物,保护大家安全。即使有危险,我们也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伙伴,也不会忘记任何一只狼。不像有些人,说说要同甘共苦,但对方有危险时,却自己逃跑。但是为了整个狼群都不会饿肚子,我们不得不把注意力集中在牛这样还没迁移的大型动物上,牛的力气很大,很可能把我们顶伤,所以我们会上演“车轮战”。我们几只狼赶着牛跑,我们跑累了我的同伴来接替我们。直到牛累了我们一拥而上,把牛咬死,这样,我们狼群就有的吃了。但我们吃也有讲究:狼王先吃,它会把牛的心,肝等味道最好的先吃掉,之后再按我们狼群中的地位先后进食。听了这么多,你一定更了解我了。这就是我,一只生活在草原的狼。浙江杭州上城区时代小学六年级:陈世琮45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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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草原的夜晚,苍月悬在天边。寒冷獠冽的风吹着月光流动,杀戮吞噬的梦开始蔓延。孤傲的身影在草的浪涛中隐现,幽邃的眼带着写的颜色。他,是圣灵堕落的心。——题记夜,无法沉睡;夜,这是我所喜爱的时刻。带来兴奋的快感,唤起嗜血的欲望,死神在远方招唤,指引着方向,死亡的气息吸引着目光。电闪中,美丽诡异的身躯一闪即逝;电闪中,敏锐的目光锁定了血的颜色;电闪中,风与电划过一双深邃充满邪恶的眼。血在心中开始潮涌,开始沸腾。杀戮的欲望充满了每一个细胞,在每一寸肌肤上蔓延。张开嗜血的獠牙冲向死之希望。血,温暖而甜美;红色,浸染了我的世界;血,带着诱惑不断喷发;血,如此妖娆的美丽,好似一朵火红绽放的玫瑰,那般肆意,那般妩媚。温暖了我的生命,带着娇艳与芳香。死亡降临,电闪中,孤寂的身影一闪即逝,离开温暖抛弃的残骸。带着灵魂走到死神身旁。生命中只有死亡,冷漠与灵魂相伴,风中我四处张望。阳光开始重新照耀大地,我躲身于黑暗,期盼天空再次暗淡,期盼永恒的黑暗,重新带来血的温暖与芬芳,带来甜美的死亡。让灵魂的重奏再一次响起,再一次亲热天堂!我,一只饥饿的狼,在黑暗里等待月光重临大地,等待风带来血香,等待着死亡。45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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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说起喜欢的动物,有人会喜欢憨厚的熊猫,也有人偏爱机灵的猴子,而我最喜欢的是为生存不惜一切代价,时刻准备得到自由的狼。狼的身体大约有两米长,毛色半灰半黄,头上的毛微铁青色,像一个面具罩在头上。四爪内侧有白毛;虽然瘦但充满爆发力,尾尖上有一点黑毛,不像狗的尾巴可以立起来,左右摇摆讨好人。似乎狼天生就是自由而孤傲的斗士,在它的行动里绝无讨好和谄媚的意思,只有一个核心理念:战斗!而狼的一双眼睛,是体现这个理念的最大证据。狼的眼睛,不像狗那样呆呆的,除了憨没有别的,他的眼睛里充斥着肃杀之气,诗人望而生畏。狼的吃相,是体现为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的性格的有力证据。由于被圈养在动物园里,狼的伙食自然有保障,可他的吃相仍十分凶狠可怕:一个游人往笼子里扔了一段火腿肠,只见狼后腿一蹬,身子腾空而起,一口吞下空中的火腿肠,优美地落地。我在笼外看呆了,真是“狼以食为天”呀!狼的“时刻准备得到自由”的理念更体现在狼在笼子里跑步的时候。狼跑步时,跑一会儿就会来一个扑咬,露出锋利的大牙,似乎正为了以后获得自由而训练呢!狼真是可敬可畏的动物呀!六年级:148320046145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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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说起喜欢的动物,有人会喜欢憨厚的熊猫,也有人偏爱机灵的猴子,而我最喜欢的是为生存不惜一切代价,时刻准备得到自由的狼。狼的身体大约有两米长,毛色半灰半黄,头上的毛微铁青色,像一个面具罩在头上。四爪内侧有白毛;虽然瘦但充满爆发力,尾尖上有一点黑毛,不像狗的尾巴可以立起来,左右摇摆讨好人。似乎狼天生就是自由而孤傲的斗士,在它的行动里绝无讨好和谄媚的意思,只有一个核心理念:战斗!而狼的一双眼睛,是体现这个理念的最大证据。狼的眼睛,不像狗那样呆呆的,除了憨没有别的,他的眼睛里充斥着肃杀之气,诗人望而生畏。狼的吃相,是体现为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的性格的有力证据。由于被圈养在动物园里,狼的伙食自然有保障,可他的吃相仍十分凶狠可怕:一个游人往笼子里扔了一段火腿肠,只见狼后腿一蹬,身子腾空而起,一口吞下空中的火腿肠,优美地落地。我在笼外看呆了,真是“狼以食为天”呀!狼的“时刻准备得到自由”的理念更体现在狼在笼子里跑步的时候。狼跑步时,跑一会儿就会来一个扑咬,露出锋利的大牙,似乎正为了以后获得自由而训练呢!狼真是可敬可畏的动物呀!四年级:黄镇4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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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在动物园里,我见到了一匹狼。那是一匹老狼,因为他耳朵下,出现了一从银草。但犀利的眼睛,是那么的锐利。就像托尔斯泰一样,一个伟大的领导者。把族人领向辉煌的顶峰,自己却被时光和命运埋没。看他神圣不可侵犯的庄严气势,他应该也是狼族的一位伟大的领导者吧!他魁梧的身姿,刚劲的步伐,庞大的气势,犀利的眼神……无不向我们诉说着他年轻时的英勇,无谓。他在属于他的领地转了一圈,所有的狼都战战兢兢,那种精神上的威摄。也是他光辉的见证。然后,在中央的草地上坐了下来,我拿起相机,留下了那永恒神圣的一刻。不论是人还是是狼,亦或是其他的族群,都有一个神圣的领导者,他们领着自己的族人,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暴风雨。就像眼前的这位,就像“最美坟墓”里的那位……后来,我又来探望那尊敬的领导者,却未发现那个魁梧的身影。我问动物园园长,他说,他昨天去见“腾格里“了。我震惊了,来到了狼的坟墓,很简陋,却很神圣。他,就是狼族的托尔斯泰吧!曾经叱咤风云,最后却无声无息的死去。是啊,他光秃秃的最后的家,确实很美。我把那张照片洗了出来,经过园长同意,贴在了他屋前的小小大理石碑上。他是一位英雄,家自然也是英雄之家。很美的坟墓,很美……初三:晏明450字 初三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