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传说
第一章
月夜。森林。狼嚎。
一听到这三个词,我就忍不住起鸡皮疙瘩。而我的姐姐丽萨就特别爱讲鬼故事吓唬我,反正她才不怕什么鬼魂呢,可我才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
我又躲在被子底下,牙齿格格格地抖着。我在想,丽萨那些故事究竟是不是真的,金字塔和墓地真的有她说的那么恐怖吗?时不时,我的耳边会响起僵尸恐怖的笑声。
我害怕极了。窗帘被风吹开,我都吓得直冒冷汗。
“噢!胆小鬼克里斯又睡不着喽!”丽萨手舞足蹈地说。她可真没劲,成天吓唬一个比她小六岁的孩子。
丽萨下了楼,还顺便给我关了灯。
一声凄惨的猫叫。
“臭猫!”我骂道,往上扯了扯被单。
我做了一个荒唐无比的梦。尽管我尝试着不去相信鬼怪的故事,但它们还是始终缠绕在我脑海里。
我走在山顶的一条鹅卵石小道上,瑟瑟的秋风不停的卷起我身旁的枯叶。前方的路灯朦胧不清,整个天也灰沉沉的。
我清楚的意识到,我的两旁是墓地。
当你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身处何处时,你肯定不会感到害怕,但时间越久,你会对未知的事物产生恐惧。
我头皮发麻,丽萨讲的所有关于吸血鬼的故事一幅幅的呈现在我的眼前。德拉库拉冰冷的微笑啦,棺材里伸出的手指啦什么的。
我该干什么?
我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这招通常是最有效的。最糟糕的,也是可怕的事发生了。
我不是在做梦。
我,克里丝,正深处高山之中,迷了路,还是在一片墓地。
墓地,有阴魂的那一种。空旷的野山中渐渐浮上一轮明月,把不真实的恐怖光辉倾倒在歪歪扭扭的墓碑中。
我哭了。我又累又渴,又冷,还想家。我用手背抹着眼泪。
这要是个梦多好啊,哪怕是噩梦,只要我喊一声“妈”,就会有人来给我送热朱古力,给我讲故事,就算是丽萨,也好……
回答我的只有寂静。
二、
夜色弥漫。
一座城堡的轮廓渐渐地我面前清晰起来。起初,我并没有发现它。
城堡高耸云。借着微弱的月光,我瞥了一眼手表:十一点四十分。午夜快到了,而一个十岁的孩子还在这样的深山老林里,想想都觉得可怕。可是我并不想在外头冻一个晚上,趁早找个落脚地吧。
我扣了扣古老的门,弄了我一手灰,看这样的子是没很长时间没人住了。
“咚咚咚”,我又敲了几下,“有人吗”?
我好好地打量了这个城堡。不起眼的地方挂着一块生了锈的铁牌,上面的字里血红的,写着:
吸血鬼城堡
我念了念这几个字。突然,门吱地一下就开了。我踏进了门槛。
城堡里头是你想像不出来的宽敞。主厅里放着古老的轻音乐,几十盏长明灯“刷”地点亮了整个大堂。这儿有一张桌子,长得直通城堡的另外一头,桌子上摆满了香喷喷的烤鸡和点心。
可却空无一人。
“欢迎”远处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欢迎来到吸血鬼城堡”。
我仔细辨这声音,它应该是从城堡的那头传过来的,这嗓音属于一个很老很老的女人,有几分热情,也有几分惊讶,更多还是不自然。
过了很长时间,老太太才蹒跚地走到我跟前。
三、
这位老太太穿了一身印度袍子。我从来没看见过这么这么老的人,老到已经很难看清她的表情了。她在哭还是笑,我也纳闷。
“我叫伊丽莎白·诺伯”,她一边说一边用她麻花一样的手拉我坐下,“你来了,真是太好了,姑娘,我都在这里等了三百多年了。我今年都三百三十二岁了。”
“您……”
“唔”,老伊丽莎白·诺伯的眼神有几分贪婪地望着我,“姑娘,你听童话故事吗?”
还没等我回答,她就讲了起来。
“从前,在这座山上住着一群快活的仙女”,伊丽莎白·诺伯呷了一小口豆子汤,“那时山上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仙女们安居乐业。”
我入神地听着,比起丽萨的鬼怪,我对仙女更情有独钟。
“直到后来有一天,山上来了个大巫婆,在这里横行霸道,她抢走了仙女们的所有珠宝和水晶球。山上当时混乱极了,许多仙女也死在巫婆的手里。”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在我心中,仙女一向是不会认输的。
“后来,勇士斯宾塞出现了,他把巫婆囚禁在一座城堡里,施了魔咒,巫婆怎么也逃不出去。唯一能破解魔咒的是血!凡人的血!”伊丽莎白眼里突然目露凶光。
“您接着讲吧!”我刚刚吞下一大块苹果派,真是饿死我了。
“你这个蠢姑娘”!伊丽莎白突然瞪大了眼睛,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还不明白吗?我就是被斯宾塞囚禁巫婆!我是伊丽莎白·诺伯!你瞧瞧斯宾塞把我变成了什么样子!我需要你的血,有了你的血我才能变回往日的容颜,逃出这可恶的城堡!”
伊丽莎白·诺伯亮出了她尖锐的毒牙,刺向了我的手腕!
四、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居然还活着!现在还有什么事比这个更好?
我正在一座账蓬里,周围还有一些人,但我看不表他们的脸。一个尖声尖气地声音说:“啊,主人,那个女孩醒过来了。”随后他朝我走来。这个人很矮,很胖,快活地迈着外八字。他的目光和我相遇了,我看见了他大得出奇的一对绿色的眼睛。
小矮人留了一大把白胡子,头上插着一根逗乐的金色羽毛。他笑了:“你这姑娘可真漂亮”。
“走开,坡尔。”另一个声音说。随后我看见了一张戴着头盔的脸,凭感觉我就知道他就是那个斯宾塞。
斯宾塞友好地笑了笑。“欢迎加入凯斯宾王国。”他坐在我的床边说,“你就是昨天被伊丽莎白·诺伯袭击的女孩,现在你已经没事儿了,但你体内仍然残留着她的毒。”
我说出了每句话:“我现在在哪?我是谁?”真蠢,我想,这简直不像我说的话。
斯宾塞也觉得很怪异。“你当然是在一八九零年的凯斯宾国了,你是这儿的一位骑士啊,蒙娜?你怎么啦?”
我说:“我不叫蒙娜!我是克里丝!”
“天啊”,斯宾塞惊叫道,“蒙娜骑士失忆了!坡尔!”
蒙娜一定是一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姑娘,这儿的人把她和我给弄混了,如果我碰见了蒙娜,她一定不会给我好果子吃。
想想这几天真是奇怪,先是鬼使神差地迷了路,又被一个老吸血鬼攻击,最后又来到一个全是矮人的凯斯宾国。
明天总该让我休息一下了吗。后来我开始担心起妈和丽萨来,他们该怎么找我呢?想着想着。我倒在一棵无花果树下睡着了。
五、
第二天,凯斯宾王国举国上下给我举行了隆重的欢迎礼。人们都认为我,“蒙娜骑士”,可以打败卷土重来的女吸血鬼伊丽莎白·诺伯,可事实上,他们连真正的蒙娜都没找到。
我站在高高的城楼上,尽力装出蒙娜高贵的样子。下面的人山人海又是拍手又是跺脚,真是壮观。
仪式结束后,我吃了人生中最饱的一顿饭。
这个金色的下午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我决定逛逛整个城堡,这儿远远没有“吸血鬼城堡”大,但却装饰得很精致。红色的墙壁挂着凯斯宾国历届国王的肖像。大厅里很空旷,突然我听到了什么声响,这声音似乎像一个女人的高跟鞋发出的“嗒嗒”声。这声音跑到东头的一间屋子里,之后摔上了门。
出于好奇,我要去寻找这个女人。但斯宾塞说过,小东屋是禁区。管不了那么多了,说不定我能从那儿逃出去呢,而不是待在这个荒诞的一八九零年。这儿战火纷飞,我可不想死在十九世纪。
门锁上了,我使劲拽,怎么也拽不开。
那个高跟鞋女人跑来给我开门。
当我看见她的时候,她也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用手捂住嘴,她也用手捂住嘴。
她根本不是女人,只是个和我一样大的孩子而已。他和我是如此的相像,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觉得我根本是在对着一面镜子演哑剧。
更神的是,我和她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声:“你是?”
时隔三秒,我们嘴里终于说出了不同的词。
“克里斯。”我说。“蒙娜。”她说。
蒙娜自然地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牙。“来吧,”她说,“我就知道你不是我。”
六、
我问:“你是大名鼎鼎的骑士,为什么不自己干掉伊丽莎白?”
蒙娜啃了一大口苹果,没理我。
我环顾了这整间屋子,除了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别无他物。
“我从来就不是什么骑士,”蒙娜若无其事地说,“这些天他们一直在找我,对吧?可是我压根连最基本的骑术也没学过,怎么打败那么强大的敌人?”
蒙娜的语气听上去是在说谎,显得很不自然。如果斯宾塞不知道真正的蒙娜在哪,他理所当然会把我认成她。
蒙娜依旧望着她手里的苹果。
“你是真正的骑士。凯斯宾王国里只有一个叫蒙娜的,你知道。”我理直气壮地说。见我这样肯定,蒙娜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终于肯说出实话。
“我从小就生活在凯斯宾,我是一个被国王收养的孤儿,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蒙娜放缓语气,“我进入了骑士学校学习,七岁的时候,杀死了第一条喷火龙。”
我瞪大了眼睛,不知道喷火龙怎么会被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杀死。
“不费吹灰之力,”蒙娜接着说,“我轻轻松松的进入了凯斯宾皇家军队。从那以后,凯斯宾的军队和别的国家打仗,就从来没有输过。”
蒙娜的语气平静得出奇。月光把她的脸照得有点吓人。
“直到一天晚上,我才了解到自己的身世,”蒙娜说,“那一天是满月,我的牙齿突然疼了起来,一开始我没有注意,可是后来它就疼得越来越无常了,我疼得连蛋糕也咬不动。我决定去看牙医。路过一条清澈的小溪,借着如水的月光,我竟清楚的看见了那并不是普通的牙病我长出了一副獠牙。”
蒙娜停了一下,看了我一眼。我心里一惊。夜静的出奇,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那是吸血鬼的獠牙,”蒙娜平静地看着我,似乎希望我被吓跑,“还有嗜血的欲望,我会突然向活人扑过去,抓住他们的脖子。不由自主的欲望,那是吸血鬼的本能!我必须得退出皇家部队了。巧合的是,我退出的那一天,正是斯宾塞和坡尔找到你的那一天。”
就在那一刻,我全都明白了。
我的大脑在不停的充血。我紧张地望了望窗外,现在可以看见百分之九十的月亮别在树杈上。
满月,又是一次满月。蒙娜的獠牙开始出现。
她的双眼泛起恶毒的目光,蒙娜企图向我冲过来,她的声音也发生了变化,让我想起来伊丽莎白!她的声音和伊丽莎白的一模一样!
蒙娜控制不住自己,她大叫着:“对不起啦!克里丝。”她伸出尖尖的爪子要抓住我的脖子,我朝右边一歪,她扑了个空。
“克里丝”,蒙娜咝咝地叫着来抓我,“忘了告诉你,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姐姐,你父亲和你妈妈结婚之前,他爱上过伊丽莎白·诺伯,那时我妈妈还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只不过后来……”
我跑着,已经摸到了门把手,蒙娜还在穷追不舍,我一边跑一边劝告她:“不,不,蒙娜,不要这样。”
“我是个恶魔,克里丝,一个罪恶的结晶!我都快恨死我自己了!”
“不,蒙娜,你要控制住自己,相信我,你行的,蒙娜!”
我们追到了城堡外面,此时正值夜半。
“血!血……”蒙娜叫着,基本上克制住了自己的欲望,她倒在地上,不再追我了。
“听着,蒙娜”,我气喘吁吁地说,“我,我们的家人都能够接受你,你不是罪恶,蒙娜,我爱你,你是我的家人……”
满月结束了。
尾声
我和蒙娜疲惫地站在月光下。我看着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蒙娜扶着双膝,头也不抬地说:“克……克里丝,对不起……”
我没有回答她,只是冲她笑了笑。“没事”,我说,“我们家欢迎你,蒙娜。”
蒙娜直起腰来,说:“不行,我是个吸血鬼,不过我知道,只有一个方法可以治伊丽莎白·诺伯于死地。”我听见蒙娜哽咽了,谁也不可能对自己的妈妈说出这种话来,即使她妈妈是个吸血鬼。“
我看着她,好像在问问题。
“我死了,她也就死了。就这么简单。”蒙娜说。
我惊奇地看着她:“不,你不可以的。”
“我必须这么做了。伊丽莎白·诺伯无恶不作。”
我惊叫起来:“但她是你的妈妈”。
蒙娜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不远处的原野。
“你看”,她说。我随她手指的方向望去。“看我妈妈”。
不远处一个女人正追逐那个叫坡尔的小矮人,她拥有狼一样恶毒的目光。终于,伊丽莎白·诺伯抓住了坡尔的领子,露出了尖尖的毒牙……
“妈……”蒙娜歇斯底里地喊道,她的声音大到已经喊破了嗓子。
伊丽莎白·诺伯转过身来,手里拎着可怜的坡尔。她看见了我。
“妈!你不能杀死她!”蒙娜沙哑地喊道,但伊丽莎白·诺伯的牙已经离坡尔近在咫尺了。
我刚跑过去要阻止伊丽莎白·诺伯,蒙娜就拦住了我。
“克里丝,没用的!”她说。接着,蒙娜放开了我,伸手在贴身的衣兜里翻找着什么。
匕首。
“蒙娜”!!我惊叫着,去夺她手里尖着寒光的武器。
可是为时已晚,蒙娜已经用它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匕首落在地上的那一刹那,我哭了。我本想抱住蒙娜的脚,可搂住的却只是一堆泡沫。
蒙娜没有留下尸体。我转过身去,果然,伊丽莎白·诺伯也不见了,只有坡尔小矮人在那儿愣愣地站着。
我耳畔回响着蒙娜空灵的声音:“克里丝,记住,我是吸血鬼,而你是人……”
蒙娜,如果我还能回到现实世界,我会想起你,永远永远。
红山小学六年级:张萌
带着坚持出发
感受过“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体验过“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幽静,寻觅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情景,带着心中的那一份坚持,在书海中畅游。
在海底两万里的一片湛蓝下,我看到的是“鹦鹉螺号”若即若离的身影;在傅雷家书的字里行间,我读出的是一个父亲对儿子不停的劝勉;在《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身上,让我感受到的是苛政的无限残暴。遨游在浩渺无垠的书海中,读到的是满目的“之乎者也”,目睹的是满纸的深奥哲理。
不知不觉中,刚开始阅读时的豪言壮语早已化为灰烬,唯有剩下的枯燥乏味萦绕心迹,挥之不去。我一次又一次地问自己,当初的那份热忱已经哪去?心中的坚持是不是早已深藏“海底”?
直到有一天,重新拾起搁置已久的《红楼梦》,轻轻弹去满百的浮尘,不再抱着看完的心态,而是努力品味书中的场景——看到“粉面含威春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的王熙凤偕手管理荣国府,感叹于她的八面玲珑;品那“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悲痛于封建制度的冷血无情,更为宝黛间的爱情悲剧哭得梨花带雨;犹爱看那“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的黛玉用那芊芊玉手将万千花瓣葬于“花冢”之下,花飞花落,蝶舞蹁跹——此情此景,真美!
不知从何时起,我早已被那书中人物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所深深吸引,身陷在白纸黑字所造就的华丽世界中,抬头侧目是满眼的假山池沼,信步闲游是满目的亭台楦榭。看那一位位才子佳人在那儿吟诗作赋,观宝玉与父亲在庭院中“斗智斗勇”,我时而陷入沉思,时而开怀大笑,感慨于方块字的语言魅力,敬佩于作者的无限奇思,与生花妙笔。
那曾经看似天书般的文字,此时竟是那么和蔼可亲,好像化为了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美得那么澄澈、透明,让人看的是那么激荡、心酸。好像要飞入你的心里,在那儿刻上深深的烙印。那看似遥不可及的结尾,此时竟近在咫尺,那翻过已微微泛黄的书页竟不知从何数起。蓦然回首,才发现,坚持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碰触。最起码,这次,我坚持了下来。
我突然明白,只有握住内心那一份沉甸甸的好奇与热忱,坚守那一丝执着与纯真,不被一味的阅读所左右,就一定会坚持下去。
带着坚持出发,而不是强迫自己去坚持,你会发现,那花开花落,是对自己艰苦阅读历程的最佳诠释;那云卷云舒,是坚持到底后赢得的最绝美的华章。
五年级:我是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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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利希特首先就出了玛利亚,这个孩子虽然幼小,却有着控制动物的神奇能力。为了救出姐姐,玛利亚也自信满满的参加了对德拉克拉的战斗。经过二人的努力,自以为必定会成功的德拉克拉又一次难逃失败的下场。但是和以前很多次一样,他在最后的时刻化成烟雾逃走了,并且继续寻找复仇的机会。在成功的拯救了被绑架的女子之后,利希特一直和安妮特,玛利亚一起生活。四年后的一天,他却神秘的消失了。据说一个叫沙夫特的巫师在暗中预备召唤德拉克拉回到这个世界上。利希特是中了他的咒语才消失的。随着贝尔蒙特末裔的消失,各地的妖魔鬼怪又开始兴风作浪,恶魔城又出现了,吸血鬼之王随时都有可能降临。正邪势力均衡受到了破坏,产生的巨大能量使一个人从长久的睡眠中苏醒过来----他就是在数百年前和拉尔夫.C.贝尔蒙特一起打败德拉克拉的吸血鬼贵公子阿鲁卡多。他意识到自己的父亲即将给世界带来巨大的灾难,必须有人来阻止这一切。在贝尔蒙特家族没有人能够胜任的时候,他就要承担起这个义务。就这样,吸血鬼之王的儿子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作为一个德拉克拉家族的叛逆者,也是拯救这个世界的英雄。说到德拉克拉成为暴虐的吸血鬼的原因,对《恶魔城》的故事熟悉一些的人都知道,德拉克拉和一个名叫莉莎的民间女子结合,并且生下了阿鲁卡多这个孩子,造成了一切悲剧的开始。世俗的政权和民众认为莉莎是一个巫女,所以残酷的执行火刑的方式把她杀害了。德拉克拉因此对人类产生了强烈的憎恨,从而发誓要毁灭所有愚昧无知的人类,以自己的理念建立一个新的世界。如果成功的话,他将是新的创世主,取代上帝的地位。然而这个计划的代价是现在世界上所有人类的毁灭,这对于立志保护人类的贝尔蒙特家族来说是绝对不允许的。其实不仅是贝尔蒙特家族,任何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都不能眼看着德拉克拉一意孤行,以自己的好恶来决定世界的命运。就这样,阿鲁卡多带者一颗人类的心灵,和玛利亚一起在恶魔城中救出了利希特,并消灭了沙夫特,将复活的德拉克拉重新封印,并且净化他的灵魂。但是阿鲁卡多毕竟是吸血鬼的后裔,他明白自己在大义灭亲之后仍然不能见容于这个世俗的社会,所以他唯一的选择就是继续逃避。但是玛利亚在和他接触的过程中对他产生了好感,决定和他在一起。这样一来,阿鲁卡多原本平淡沉闷的生活里多了一丝生机。而利希特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有限,于是决定隐居,将封印吸血鬼的圣鞭交给了自己的亲戚莫里斯家族。在此后近200年的时间里,贝尔蒙特家族的人没有在对抗吸血鬼的历史中出现,恶魔城的传说会延续下去吗?请输入验证码!六年级:王冰言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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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第一个梦:初遇狼少今天咩,私突然想看报纸咧,于是乎,就买了份大河报来看看。哇!新闻啊!!!第六届COSplay大赛已经公布了金奖得主啊!(呵呵,编的)看着,看着,不对啊?!偶不是在槐荫街走着的吗?怎么、怎么到这里啦?好熟悉?这不是《狼之少年》里的米九家吗??我怎么会来到这里?难道说,我穿越了?“哈哈哈哈哈哈!!!”我鼻孔朝上仰天大笑。“那丫头没事吧?”一个迷惑的声音传来。私先扭头,然后转身,修长的手指尖,化成一个优美的弧度……“白唐!!!米九?!金??!”我大叫!“你,认识我们?”米九问。“何止认识?我爱死你们了!”我高兴的眼前一黑,晕了过去。“这里是哪?”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喂!丫头,只会睡觉啊?”白头发的家伙遮掩了我的视线...白头发?!“锥生同学?!”我两眼红心的坐了起来。“锥…生…?”米九一脸?濉6院穑?沂谴┑搅死巧俚氖澜纾?趺椿嵊錾献渡?悖课易猿暗男α诵Α!澳憬惺裁矗俊蹦?÷笠涣程煺娴奈饰摇!笆裳÷螅?愫谩!蔽页逅?πΑ!澳阍趺椿嶂?牢业拿?郑俊毙÷笫掌鹛煺妫?簧狭艘涣辰浔浮!昂呛牵?一怪?溃忻拙牛?飧鍪墙穑?硪桓霭淄贩⒌氖前滋仆?А!蔽业髌さ恼UQ邸!澳闶鞘裁慈耍 苯鹉贸鍪ソ6宰嘉摇!昂呛呛?血族——噬血傀儡。”我转动眼珠,打量着这个长得如梦幻般的男孩,说真的,我不是帅哥控,相反的,我倒是耽美控。“吸血鬼!”金的身体颤了一下,眼睛泛红(不知道什么场景就去看看《吸血鬼骑士》上零发作的样子。)。“但是,我并不是来和你们做对的,交个朋友。”我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嗯!”米九微笑。街上~~~~~~“噬血,你怎么来到这里的?”米九一边咬着一只冰激淋一边问。“我也不知道,可能又是某个时空穿梭机出问题了吧?”我笑道。等等!那是谁?好熟悉,难道是——他?!我手中的东西掉在了地上,眼睛慢慢空洞,一滴红色的东西,从眼眶流下,我知道,那是泪。“噬血?你怎么了?”米九摇摇我。“噬血姐姐?”莫小麦喊了一声。“等我一下!!”我回过神,擦擦眼,朝那人追去。“白唐!金!快追!”米九他们几个也追了上来。难道说,这家伙还没死吗?上次,我可是亲手把他解决了啊,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笨蛋!为什么要跑!为什么你还要活!为什么!还要让我再杀你一次吗!笨蛋!!!”我失声大叫着,任凭旁人投来异样的目光。“噬血!等下我们啊!”米九在后面叫着。“笨蛋!你要死多少次啊!!!给我站住!纯血之君的话你也不听了吗?!”我继续追着。“混蛋!你倒是可以撒手不管,都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笨蛋!”我的眼泪不小心流了出来。“噬血,你……我没有不考虑你的感受,可是,我却只能最后堕落为LEVEE,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类人啊,噬血,对不起,我活了下来。”他说完,消失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地上黯然,任红色的液体从我眼眶流出。未完待续………………下集预告:为什么噬血见到那个人就哭了,那人是噬血的什么人,这些,都给嗜血的身世蒙上了一层层面纱,噬血到底是什么人?下一集,将为你送上一个更甜美的梦PS:有兴趣的话,可以翻译成日语,读起来更有意思10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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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仔细算起来,吸血鬼之王德拉克拉几乎要每隔一百年才能有一次降临世界的机会,这对于他来说不知是不是有点太苛刻了。不过这个老不死的家伙几乎每次出现都会闹个天翻地覆,这一次也不例外。为了完成黑暗的仪式,德拉克拉在复活之后从周围的村子捋走几名少女作为祭品。其中一名女子安妮特.兰尼德正是吸血鬼猎人传人利希特.贝尔蒙特的女朋友。同时被捋走的还有她的妹妹玛利亚.兰尼德。为了拯救恋人,贯彻贝尔蒙特家族的传统,利希特带着祖传的降魔圣鞭和必胜的勇气,向德拉克拉的城堡进发了。 利希特首先就出了玛利亚,这个孩子虽然幼小,却有着控制动物的神奇能力。为了救出姐姐,玛利亚也自信满满的参加了对德拉克拉的战斗。经过二人的努力,自以为必定会成功的德拉克拉又一次难逃失败的下场。但是和以前很多次一样,他在最后的时刻化成烟雾逃走了,并且继续寻找复仇的机会。 在成功的拯救了被绑架的女子之后,利希特一直和安妮特,玛利亚一起生活。四年后的一天,他却神秘的消失了。据说一个叫沙夫特的巫师在暗中预备召唤德拉克拉回到这个世界上。利希特是中了他的咒语才消失的。随着贝尔蒙特末裔的消失,各地的妖魔鬼怪又开始兴风作浪,恶魔城又出现了,吸血鬼之王随时都有可能降临。 正邪势力均衡受到了破坏,产生的巨大能量使一个人从长久的睡眠中苏醒过来----他就是在数百年前和拉尔夫.C.贝尔蒙特一起打败德拉克拉的吸血鬼贵公子阿鲁卡多。他意识到自己的父亲即将给世界带来巨大的灾难,必须有人来阻止这一切。在贝尔蒙特家族没有人能够胜任的时候,他就要承担起这个义务。就这样,吸血鬼之王的儿子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作为一个德拉克拉家族的叛逆者,也是拯救这个世界的英雄。 说到德拉克拉成为暴虐的吸血鬼的原因,对《恶魔城》的故事熟悉一些的人都知道,德拉克拉和一个名叫莉莎的民间女子结合,并且生下了阿鲁卡多这个孩子,造成了一切悲剧的开始。世俗的政权和民众认为莉莎是一个巫女,所以残酷的执行火刑的方式把她杀害了。德拉克拉因此对人类产生了强烈的憎恨,从而发誓要毁灭所有愚昧无知的人类,以自己的理念建立一个新的世界。如果成功的话,他将是新的创世主,取代上帝的地位。然而这个计划的代价是现在世界上所有人类的毁灭,这对于立志保护人类的贝尔蒙特家族来说是绝对不允许的。其实不仅是贝尔蒙特家族,任何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都不能眼看着德拉克拉一意孤行,以自己的好恶来决定世界的命运。就这样,阿鲁卡多带者一颗人类的心灵,和玛利亚一起在恶魔城中救出了利希特,并消灭了沙夫特,将复活的德拉克拉重新封印,并且净化他的灵魂。 但是阿鲁卡多毕竟是吸血鬼的后裔,他明白自己在大义灭亲之后仍然不能见容于这个世俗的社会,所以他唯一的选择就是继续逃避。但是玛利亚在和他接触的过程中对他产生了好感,决定和他在一起。这样一来,阿鲁卡多原本平淡沉闷的生活里多了一丝生机。而利希特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有限,于是决定隐居,将封印吸血鬼的圣鞭交给了自己的亲戚莫里斯家族。在此后近200年的时间里,贝尔蒙特家族的人没有在对抗吸血鬼的历史中出现,恶魔城的传说会延续下去吗?请输入验证码!六年级:王冰言12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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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嗡嗡~嗡嗡~”哎!从左耳飞到右耳,从右耳飞到左耳,没完没了吵个不停。我停下手中的笔,朝那只讨厌的蚊子瞪了一眼,起身就要抓它。它机灵小巧,翻身一越便逃过我的魔掌,然后快速展翅朝高处飞。我站在板凳上,双脚用力抓住板凳,然后朝着蚊子的方向用力蹬去,我腾空一跃,张开五指,抓住蚊子,可惜又扑了一次空。我看看手脚,鼓起密密麻麻的包,再看看额头的“满天星”,真是又痒又气愤。我捏紧拳头,一气之下随手拿起一本书,找准蚊子的位置用力一拍,“啪”,鲜血四溅。不知道吸了多少人的血。哼!这只蚊子还不够我报仇雪恨呢!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250字 小学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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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战吸血鬼一听到“蚊子”,我想每个人都会这种名副其实的吸血鬼恨之入骨,我也不例外。不知为什么,蚊子总喜欢绕着我转,总是趁我不注意时悄悄地溜到我的身上大吸一顿我的鲜血,然后溜之大吉。唉,看来我得和它较量较量了。我经过冥思苦想,创造出了杀蚊大法守株待蚊法。这守株待蚊法一共分为两大关,第一关是“眼”,第二关是“感觉”。想知道这两关如何杀蚊吗?不急,请听我慢慢道来。蚊子叮我们是为了什么?不就为了吸我们的血嘛。想吃饭就必须跟我们接触。当那个“冒失鬼”闯入我的攻击范围时,我的法眼立即启动,没等他趴在腿上,享用晚餐,就会被我的“如来神掌”送上西天;当他们从后面袭击,我就是用“感觉”,感到蚊子痛快吸血时,立即发招,蚊子就会当场毙命,成功率是百分之九十九。经过我的一番苦战,房间里的蚊子已经寥寥无几。剩下两大一小,不清楚公母。久经沙场的它们狡猾无比,不时变换地点,任凭我怎么引诱,它们就是不上当。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我有点不耐烦了。看着蚊子从旁边经过,却打不着,我开始变得急躁起来,谁叫这个阵最重要的是个静呢?时间越来越长,我也越来越累,这段时间我度秒如年,心里不断埋怨这:“这可恶的吸血鬼,平时总缠着我不放,现在怎么不见影子了呢?”难道我的阵法被它们看出了破绽?我心里猜测着,注意力被瓦解了不少。就在这时,狡猾的蚊子偷偷地在我的腿上叮了一个大包,当我发现时,已经为时已晚,它早已逃之夭夭。真是气煞我也!我也不管静不静了,在屋里追着他跑来跑去,结果还是没捉到它。我觉得这样也不是办法,决定心平气和用老办法对付它。我又变成了一根木头。许久,那只蚊子又来了,大概是没喝够,想再来喝点儿。我全神贯注地看着它,它在我身边转来转去,我看准时机一拍,打偏了,只拍掉了一条腿。它连忙往门外飞去,一边飞一边打着转,大概是对我那一巴掌还心有余悸。我看着蚊子离开了房间,心想:欲速则不达呀。就在我总结经验之时,腿上又被叮了一个大包,低头一看,发现贼蚊众多。不知是什么时候溜进来的。既来之,则杀之。我抱着拳,咬牙切齿,心想今晚终于能杀个痛快。看来一场恶战又在所难免了。8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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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吸血鬼”我家有一大波“吸血鬼”,夏秋之际特别猖獗,每天晚上都要在我的卧室里放肆地吸我的血。What?你问“吸血鬼”是谁吗?哎呀,它们不就是人们的死敌——蚊子嘛!“嗡——嗡——嗡——”说曹操,曹操就到。“吸血鬼”们肆意地在我的地盘里出征。好吧,那就让我全力迎战吧!蚊子们,你们乖乖地等死吧,我的武器都已经准备好了!第一关,我派出了迷雾重重的蚊香小兵。敌军左躲右闪,躲过了烟熏火燎。只有一只装备不完善,挂了。第二关,我调出了无形陷阱的蚊香片小将。可惜蚊子们似乎都佩戴了防毒面具,不过还是有那么几只蚊子没跟上,中毒身亡了。不好了,蚊子大Boss——花蚊子出动了!!警报!!一级戒备!!防御系统升级!!第三关,我设下天罗地网的电蚊拍中将。敌军虽然小心翼翼,但还是防不胜防,有些稍有不慎,就被烤焦了。第四关,我动用了大炮轰炸的灭蚊喷雾大将军。敌军被突如其来的毒气弹打得屁滚尿流,死伤不计其数。第五关,我挺身而出,成为这场大战的终极武器。我面对一只漏网之鱼,毫不留情,“啪——啪——”两声,敌军司令一命呜呼,彻底宣告失败!这下终于做到默默无“蚊”了!4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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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学院蓝心小心翼翼地问道:“凌夕,怎么了吗?”凌夕收起荷包,变回平时冷冷的表情说:“没事,走吧。”“好。”蓝心跟在凌夕身后走出夜宿舍门口。这时,上课铃声响起。夜看了众人一眼,冷冷的说:“走吧。”向教室走去。大家回过神,尾随而去。轩拍拍发呆的凤说:“走了。”把凤拖走了。夜渐渐深了,蓝心用浴巾擦洗着头发,和正在喝牛奶的凌夕聊天。“凌夕。”“嗯?”“那个,荷包是你的?”“嗯。”“我怎么没有看过你那个荷包?”“……”“那个荷包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没什么。”“哦。”“铃……”“下课了。”“我知道。走吧!”“恩。”凌夕和蓝心来到屋顶上,看到准备回宿舍的大家。“终于下课了,真无聊。耶?那不是凌夕和蓝心吗?哈喽。”凤伸了个懒腰,对着站在屋顶上的凌夕和蓝心挥手。凌夕和蓝心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看着他们。气氛寂静。夜看了下凌夕,眼前浮起黄昏前的那一幕。勾了勾唇角,什么话也没说。夜不知道在他勾唇角那一刻,有个女孩住进他的心里了。那个女孩叫凌夕。不过这是后话了。那个荷包到底有什么东西?为何凌夕如此珍惜它?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初二:小妖蓝梦3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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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学院第二天,凌夕发现自己的荷包在桌上。心想:我的荷包不是收起来了,怎么会在这!一边想凌夕把荷包收了起来,知道有人拿了她的荷包,为什么又放了回来?昨天夜里。回到宿舍后,连很好奇荷包里的东西,于是决定拿来看看。连拿着荷包回到宿舍,遇到了夜。夜对连说,荷包给我!连摇摇头。夜双眼变成嗜血的颜色说,再不给我就杀了你!连只好把荷包给了夜。夜回房间后打开了荷包,里面有一条银色的链子,链子上一块红色的雨滴,在月光下闪耀着红色的光芒。夜惊讶的看着链子,这、这不是已经失踪的血滴子吗?(血滴子,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权利,由每一代的王保留,代代相传)怎么会在凌夕那,难道她是……夜晚,黑暗笼罩着大地。凌夕站在屋顶上,望着圣灵学院。“吱—”有情况!凌夕看向小树林,从屋顶上跳到女生的面前,挡住她们的去路。女生愣了一下,凌夕立刻冷声说,快离开!女生不屑的说,凭什么!另外一个女生惊呼道,刃大人,给我签个名吧!凌夕迅速转身,看到了站在树下的刃和羽,他们眼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初二:小妖蓝梦3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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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福尔摩斯仔细地读了一封刚收到的来信,然后,漠然无声地一笑——这是他最近乎于要大笑的一种态度——就把信抛给了我。“作为现代与中古、实际与异想的混合物,这封信算是到家了,“他说道。”你觉得怎么样,华生?”我读道:旧裘瑞路46号 一月十九日有关吸血鬼事由径启者:敝店顾客——敏兴大街弗格森-米尔黑德茶叶经销公司的罗伯特·弗格森先生,今日来函询问有关吸血鬼事宜。因敝店专营机械估价业务,此项不属本店经营范围,故特介绍弗格森先生造访台端以解疑难。足下承办马蒂尔达·布里格斯案件曾获成功,故予介绍。莫里森,莫里森-道得公司谨启经手人E。J。C。“马蒂尔达不是少女的名字,“福尔摩斯回忆说,“那是一只船,与苏门答腊的巨型老鼠有关,那个故事是会使公众吃惊的。但是咱们跟吸血鬼有什么相干?那是咱们的业务范围吗?当然喽,不管什么案子也比闲着没事儿强。但这回咱们一下子进入格林童话了。华生,抬抬手,查查字母V看有什么说法。”我回过身去把那本大索引取下来拿给他去翻。福尔摩斯把书摆在腿上,两眼缓慢而高兴地查阅着那些古案记录,其中夹杂着毕生积累的知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的航程,”他念道,“这个案子相当糟糕。我记得你作了些记录,但结局却欠佳。造伪钞者维克多·林奇。毒蜥蜴。这是个了不起的案子。女马戏演员维特利亚。范德比尔特与窃贼。毒蛇。奇异锻工维格尔。哈!我的老索引。真有你的,无所不包。华生,你听这个。匈牙利吸血鬼妖术。还有,特兰西瓦尼亚的吸血鬼案。“他热心地翻阅了半天,然后失望地哼了一声,把本子扔在桌上。“胡扯,华生,这都是胡扯!那种非得用夹板钉在坟墓里才不出来走动的僵尸,跟咱们有什么相干?纯粹是精神失常。”“不过,”我说道,“吸血鬼也许不一定是死人?活人也可以有吸血的习惯。比方我在书上就读到有的老人吸年轻人的血以葆青春。”“你说得很对,这本索引里就提到这种传说了。但是咱们能信这种事吗?这位经纪人是两脚站在地球上的,那就不能离开地球。这个世界对咱们来说是够大的了,用不着介入鬼域。照我看不能太信弗格森的话。下面这封信可能是他写的,也许能稍稍说明使他苦恼的到底是什么问题。”说着他从桌上拿起另一封信,这封信在他专心研究第一封信时没有受到注意。他开始含笑读这封信,读着读着笑容就变成专心紧张的表情了。看完之后他靠在椅子上沉思起来,手指之间还夹着那信纸。后来他一惊,才从深思中醒了过来。“兰伯利,奇斯曼庄园。华生,兰伯利在什么地方?”“在苏塞克斯郡,就在霍尔舍姆南边。”“不算很远吧?那么奇斯曼庄园呢?”“我倒比较熟悉那一带乡间。那里有许多古老的住宅,都是以几个世纪之前的原房主的姓氏来命名的,什么奥德利庄园,哈维庄园,凯立顿庄园等等——那些家族早就被人遗忘了,但他们的姓氏还通过房子保留下来了。”“不错,“福尔摩斯冷冷地说。他那骄傲而富于自制的气质有一个特点,就是尽管他往往不声不响地、准确地把一切新知识都装入头脑,却很少对知识的提供者表示谢意。”我觉得不久我们就会对奇斯曼庄园有更多的了解了。这封信是弗格森本人写来的,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对了,他还自称认识你呢。”“什么,认识我?!”“你自己看信吧。”说着他把信递过来。信首写的就是刚才他念的那个地址。我读道:福尔摩斯先生:我的律师介绍我同你联系,但我的问题实在过于敏感,不知从何谈起才好。我是代表一个朋友来谈他的事儿的。这位绅士在五年前和一位秘鲁小姐结了婚,她是一位秘鲁商业家的女儿,我的朋友在经营进口硝酸的过程中认识了她。她长得很美,但是国籍和宗教的不同总是在夫妇之间造成感情上和实际上的隔膜。结果,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对她的感情可能冷淡下来了,他可能认为这次结婚是一个错误。他感到在她的性格中有某些东西是他永远无法捉摸和理解的。这是特别痛苦的,因为她真是一个少有的温存可爱的妻子——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绝对忠实地爱着丈夫的。现在我来谈主要问题,详情还要与你面谈。这封信只是先谈一个轮廓,以便请你确定是否有意承办此事。不久前这位女士开始表现出某些颇与她的温柔本性不相称的怪毛病。这位绅士结过两次婚,他有一个前平生的儿子。这孩子十五岁了,他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而且重感情的孩子,可惜小时候受过外伤。有两次,有人发现后母无缘无故地痛打这个可怜的男孩子。一次是用手杖打他,在胳臂上留下一大块青痕。这还不算,她对自己亲生的不到一周岁的小儿子的行为就更严重多了。大约一个月之前,有一次保姆离开婴儿几分钟去干别的事。突然婴儿嚎哭起来,保姆赶紧跑回来,一进屋就看见女主人弯着身子好象在咬小儿的脖子。脖子上有一个小伤口,往外淌着血。保姆吓坏了,立刻要去叫男主人,但是女主人求她不要去,还给了她五镑钱要她保密。女主人没有做任何解释,事情就这么搁下了。但是这件事在保姆心里留下了可怕的印象,从此以后她就严密注意女主人的行动,并且更加着意护卫婴儿,因为她是真心爱这个孩子的。可是她觉得,正如她监视母亲一样,母亲也在监视着她,只要她稍一离开婴儿,母亲就抢到小儿面前去。保姆日夜地保卫婴儿,而母亲也日夜地不声不响地象狼等羊一样盯着婴儿。这对你来说必是难以置信的事,但我请求你严肃地对待我的叙述,因为事关一个婴儿的生死,也可能造成一个男子的精神失常。终于有一天事实瞒不过丈夫了。保姆的神经支持不住了,她向男主人坦白了一切。对他来说,这简直是异想天开,就象你现在的感觉一样。他深知他的妻子是爱他的,而且除了那次痛打继子之外也一向是疼爱继子的。她怎么会伤害自己亲生的孩子呢?因此他对保姆说这都是她的幻觉,这种多疑是不正常的,她对女主人的诽谤是令人无法容忍的。正在他们谈话之间,突然听到婴儿痛嚎起来。保姆和男主人一起跑向婴儿室。只见他妻子刚刚从摇篮旁站起身来,婴儿的脖子上流着血,床单也染上了血。请你想象他的心情吧,福尔摩斯先生。当他把妻子的脸转向亮处,发现她嘴唇周围都是鲜血时,他恐怖得叫出声来了。原来是她——这回是没有疑问了——是她吸了可怜的婴儿的血。这就是实际情况。她现在关在屋里不见人。没有作任何解释。丈夫已经处于半疯狂状态。他以及我除了只听说过吸血鬼这个名称以外,对这种事可以说一无所知。我们原本以为那是外国的一种奇谈,谁知就在英国苏塞克斯——罢了,还是明晨与你面谈罢。你能接待我吗?你能不吝帮助一个濒于失常的人吗?如蒙不弃,请电兰伯利,奇斯曼庄园,弗格森。我将于上午十点到你住所。罗伯特·弗格森又及:我记得你的朋友华生曾经是布莱克希斯橄榄球队的队员,而我当时是李奇蒙队的中卫。在私人交往方面,这是我可提出的唯一自我介绍。“不错,我记得这个人,“我一边放下信一边说道。“大个子鲍勃·弗格森,他是李奇蒙队最棒的中卫。他是一个厚道的人。现在他对朋友的事又是如此关怀,这个人的脾气就是这么热心肠。”福尔摩斯深思地看着我,摇了摇头。“华生,我总是摸不透你的想法,”他说。“你总是有些使我惊讶的想法。好吧,请你去拍一封电报,电文是:‘同意承办你的案件'。”“你的案件!”“咱们不能让他认为这是一家缺乏智能的侦探。这当然是他本人的案子。请你把电报发了,到明天早上就自有分晓了。”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弗格森准时地大踏步走进我们的房间。在我记忆中,他是一个身材细长、四肢灵活的人,他行动神速,善于绕过对方后卫的拦截。大概在人生的路途中,没有比这更难过的事了,那就是重见一位在其全盛时期你曾认识的健壮运动员,现在已成了一把骨头。这个弗格森的大骨骼已经坍陷了,两肩低垂,淡黄的头发也稀疏无几了。我恐怕我留给他的印象也是类似的吧。“嗨,华生,你好,“他说道。他的声调倒还是那么深沉热情。”我说,你可不是当初我把你隔着绳子抛到人群里那时节的身子骨儿啦。我大约也有点变了样儿了。就是最近这些天我才见老的。福尔摩斯先生,从你的电报中我可以看出,我是不能再装作别人的代理人了。”“实话实说更好办些,“福尔摩斯说道。“自然是这样。但请你想一想,谈论一个你必须维护的女人的事儿,是多么为难啊。我又能怎么办呢?难道我去找警察说这件事吗?而我又必须顾及孩子们的安全。福尔摩斯先生,请告诉我,那是精神病吗?是血统中遗传的吗?你经历过类似的案子没有?看在上帝的面上,求你帮帮我,我是没了主见了。”“这是很可以理解的,弗格森先生。请你坐下,定一定神,清楚地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并没有对你的案情束手无策,我自信可以找到答案。首先,请你告诉我,你采取了什么步骤,你起子还与孩子们接触吗?”“我和她大吵了一场。福尔摩斯先生,她是一个极其温柔深情的女子。她是真正全心全意地爱着我。见我发现了这个可怖的、难以置信的秘密,她伤心到了极点。她连话也不说了,根本不回答我的责备,只是含着惊狂绝望的神色瞅着我,瞅着我,然后转身跑回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上。从那以后,她再也不肯见我。她有一个陪嫁的侍女,叫做多罗雷思,与其说是一个仆人不如说是一个朋友。由她给我妻子送饭。”“那么说,孩子目前没有危险吗?”“保姆梅森太太发誓日夜不再离开婴儿。我倒是更不放心可怜的小杰克,因为他曾两次被痛打,正如我告诉你的那样。”“没受过伤?”“没有。她打得相当狠。尤其是,他是一个可怜的跛足孩子。”当弗格森谈到他儿子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温柔了。“这个孩子的缺陷谁看了也会心软的。小时候摔坏了脊椎,但是他的心灵是最可爱、最疼人的。”这时候福尔摩斯又从桌上拿起昨天的信,反复读着。“弗格森先生,你宅里还有什么人?”“有两个新来不久的仆人。还有一个马夫,叫迈克尔,也住在宅子里。另外就是我妻子,我自己,我儿子杰克,婴儿,多罗雷思,梅森太太。就是这些。”“我想你在结婚时还对你妻子不甚了解吧?”“那时我认识她才几个星期。”“侍女多罗雷思跟她有多久了?”“有些年了。”“那么她对你妻子的性格应该比你更了解了?”“是的,可以这么说。”福尔摩斯记了下来。“我觉得,”他说道,“我在兰伯利比在这里更有用些。这个案子需要亲身调查。既然女主人不出卧室,我们在庄园也不会打扰她。当然我们是住在旅馆里。”弗格森显出松了一口气的样子。“福尔摩斯先生,这正是我原本希望的。如你能来,恰好两点钟有一次舒适的列车从维多利亚车站出发。”“自然要来的。目前我刚好有空闲。我可以全力办你的案件。华生当然也同我们一起去。不过,在出发之前,有一两个问题我必须弄得十分确切。照我理解,这位不幸的女主人看来对两个孩子都动武了,包括你的小儿子和她亲生的婴儿,对吗?”“对的。”“但是动武的方式不同,是吗?她是殴打你的小儿子。”“一次是用手杖,另一次是用手狠打。”“她一直没有解释为什么打他吗?”“没有,只是说恨他。她一再地这样说。”“这在继母也是常有的。大概可以叫做对死者的妒嫉吧。她天性是爱妒嫉的吗?”“是的,她很妒嫉,她是用她那热带的深情来妒嫉的。”“你的儿子——他十五岁了,既然他的身体活动受健康限制,大概他的智力是较早发展的吧。难道他没有向你解释被殴打的原因吗?”“没有,他坚持说那是毫无缘故的。”“以前他和继母关系好吗?”“他们之间从来没有爱的感情。”“但是你说他是一个会疼人的孩子?”“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象他那样忠心的儿子了。我就是他的生命。他对我的一言一行都是关切的。”福尔摩斯又记了下来。他出了一会儿神。“再婚之前,你肯定和你儿子是感情很深的。你们经常在一起,对吧?”“朝夕相处。”“既然这个孩子很重感情,那当然对已故的母亲是深爱的了?”“十分深爱。”“看来他一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孩子。还有一个关于殴打的问题。对你儿子的殴打和对婴儿的神秘攻击是同时发生的吗?”“第一次是这样。就好象她突然中了什么魔,对两个孩子都发泄。第二次只是杰克挨了打,保姆并没说婴儿出了什么事。”“这倒有点复杂。”“我不大懂你的意思,福尔摩斯先生。”“可能。我是作出了一些假设,有待时间或新的资料去一一驳倒它们。这是一个坏习惯,弗格森先生,但人总是有弱点的。我恐怕你的老朋友华生把我的科学方法描述得有点夸张了。不管怎么说,目前我只能告诉你,我认为你的案件并非难以解决的,今天两点钟我们准时到维多利亚车站。”这是一个阴沉多雾的十一月的黄昏。我们把行李放在兰伯利的切克斯旅馆,就驱车穿过一条弯曲多泥的苏塞克斯马路,来到弗格森那座偏僻而古老的庄园,那是一座庞大连绵的建筑,中心部分非常古老,而两翼又很新,有图德式的高耸烟囱和长了苔藓的高坡度的霍尔舍姆石板瓦。门阶已经凹陷,廊子墙壁的古瓦上刻有圆形的原房主的图像。房内的天花板由沉重的橡木柱子支撑着,不平的地板显出很深的凹线。这座摇摇欲坠的房子散发出一股陈年的腐气。弗格森把我们让进一间很宽敞的中央大厅。有一座很大的、罩着铁皮的旧式壁炉,上面刻有“1670”年的字样,里边用上等木块生着熊熊的壁火。我环顾四周,只见这屋子在时代和地域上都是一个大杂烩。半截镶木墙很可能是十七世纪原农庄主搞的。在墙的下半部挂着一排富有审美趣味的现代水彩画。而上半部却挂着一排南美的器皿和武器,显然是楼上那位秘鲁太太带来的东西。福尔摩斯站起来,以他那无所不观的锐敏的好奇感,仔细研究了这些东西。他看过之后,眼中充满沉思地又坐下了。“嘿!“他突然喊起来,“你看!”一只狮子狗本来在屋角的筐里卧着,这时慢慢朝主人爬过去,行动很吃力。它的后腿拖拉着,尾巴拖在地上。它去舔主人的手。“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这狗。它有什么毛病?”“兽医也搞不清是什么病。是一种麻痹,他说可能是脑脊髓膜炎。但这病症正在消退。它不久就会好了——是不是,我的卡尔罗?”这狗的尾巴轻轻颤了一下以示赞同。它那悲凄的眼睛看看这个人,又看看那个人。它很明白我们在谈论它的病。“这病是突然发生的么?”“一夜之间。”“多久以前?”“可能有四个月了吧。”“很奇怪。很有启发。”“你觉得这病说明什么问题么,福尔摩斯先生?”“它证实了我的一种设想。”“什么,你到底在说什么呀?这对你也许是猜谜游戏,但对我却是生死关头!我妻子可能是杀人犯,我儿子时刻在危险中!福尔摩斯先生,千万不要跟我开玩笑,这一切太可怕了。”这个大个子中卫,从头到脚发起抖来。福尔摩斯把手放在他胳臂上安慰他说:“不管结论是什么,恐怕对你也是难免痛苦的。我一定尽力减轻你的痛苦。目前我还不能多说什么,但在我离开你家之前我可能给你明确的答复。”“但愿如此才好!请二位原谅,我要到楼上去看看我妻子的情况有无变化。”他去了几分钟,福尔摩斯再度去研究墙上挂的器物。主人回来了,从那阴沉的脸色看来,他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他带来一位细高黄脸的侍女。“多罗雷思,茶点已备好了,”弗格森说,“请你照顾女主人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她病很重,“侍女大声说道,两眼怒视着主人,”她不要吃。她病很重。她要医生。没有医生,我一个人和她呆在一起感到害怕。”弗格森眼带疑问地看着我。“如有需要,我愿尽力。”“你女主人愿意见华生医生吗?”“我带他去。我不要征得同意。她需要医生。”“那我马上同你去吧。”侍女激动得微微颤栗着,我随她走上楼梯,走进一条古老的走廊。在尽头有一座很厚实的铁骨门。我瞧着这门心里说,要是弗格森想闯进妻子的房间可不那么容易呢。侍女从口袋里掏出钥匙,那沉重的橡木门板在折叶上吱吱地打开了。我走进去,她立即跟进来,回手把门锁上。床上躺着一个女子,显然在发高烧。她神智半清醒,但我一进来,她立即抬起一双惊恐而柔美的眼睛,害怕地瞪着我。一见是生人,她反而放心地松了一口气躺在枕头上了。我走上前去安慰了两句,她就安静地躺在那里让我诊脉量体温了。脉博很快,体温也很高,但临床印象却是神经性的,而不是感染性的热病。“她这样一天,两天地躺着。我怕她死去,“侍女说。女主人把她那烧红的俊美的脸朝我转过来。“我丈夫在哪儿?”“在楼下,他想见你。”“我不要见他,我不要见他。”后来她似乎神智开始不清了。“恶毒啊,恶毒啊!我对这个恶魔怎么办啊!”“我能以任何方式帮你忙吗?”“不。旁人没办法。完了。全完了。不管我怎么办,也全都完了。”女主人一定是在说胡话。我实在看不出,诚实的弗格森怎么会是恶毒或恶魔式的人物。“弗格森太太,“我说道,“你丈夫是深深爱你的。他对这事儿非常痛苦。”她再一次把她那美丽的眼睛朝我转过来。“他是爱我,不错。但我难道不爱他吗?难道我不是爱他到了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伤他心的地步了吗?我就是这样爱他的呵。而他居然会这样想我——这样说我。”“他极其痛苦,可他不理解。”“他是不能理解。但他应该信任。”“你不愿见一见他吗?”“不,不,我忘不了他说的那些话,也忘不了他那脸上的神色。我不要见他。请你走吧。你帮不了我。请你告诉他一句话,我要我的孩子。我有权利要自己的孩子。这是我要对他说的唯一的话。”她又把脸朝墙转过去,不肯再说话了。我回到楼下,弗格森和福尔摩斯还坐在壁炉边。弗格森忧郁地听我叙述会见的情景。“我怎么能把婴儿交给她呢?“他说道。”我怎么能知道她会不会再有奇怪的冲动呢?我怎么能忘记那次她从婴儿身旁站起来时嘴唇上都是孩子的血的情形呢?“他打了一个冷战。“婴儿在保姆那里是安全的,他必须留在保姆那里。”一个俏皮的女仆端了茶点进来,她是这座庄园内唯一时髦的人物。在她开门的工夫,一个少年走进屋来。他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孩子,肤色白皙,头发浅黄,一双易于激动的浅蓝色眼睛,一看见父亲就闪现出一种意外的激动而喜悦的光芒。他冲过去两手搂着他的脖子象热情的女孩子那样抱住父亲。“爸爸,”他叫道,“我不知道你已经来了,要不我早就在这儿等你了。我真想你!”弗格森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地轻轻拉开儿子的手。“好孩子,“他一边轻抚着浅黄色的头发一边说道,“我回来的早是因为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肯跟我来消磨一个晚上。”“那是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吗?”“是的。”这个孩子用一种很有洞察力、但在我看来是不友好的眼光看着我们。“弗格森先生,你的那个小儿子在哪里?”福尔摩斯说道。“我们能不能看看他?”“叫梅森太太把小孩抱来,“弗格森说。这个孩子以一种奇怪的、蹒跚的步伐走了,照我做医生的眼光看来,他是患有脊椎软骨症的。不大工夫他就回来了,后面跟来一个又高又瘦的女人,怀中抱着一个秀美的婴儿,黑眼睛,金黄色头发,是撒克逊和拉丁血统的绝妙融合。弗格森显然很疼爱他,一见面就把他抱到自己怀里非常亲切地爱抚着。“真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忍心伤害他,”他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一边低头去看那天使般白嫩的脖子上的小红皱痕。就在这一刹那,我的眼光碰巧落在福尔摩斯身上,我发现他的表情特别专心。他的脸象牙雕一般文风不动,他的眼在看了一下父亲和儿子之后又极起好奇地盯在对面的什么东西上。我顺着他的眼光望去,却只能猜想他是在望着窗外那使人抑郁的、湿淋淋的园子。而实际上百叶窗是半关着的,什么也看不见,但他的眼光显然是在盯着窗子。然后微微一笑,他的眼光又回到婴儿身上。婴儿的脖子上有一块小伤痕。福尔摩斯不发一言地仔细观察伤口。最后他握了握婴儿在空中摇晃着的小拳头。“再见,乖乖。你生活的起点是奇特的。保姆,我跟你说一句话。”他和保姆走到一边去认真地谈了几分钟。我只听见最后一句是:“你的顾虑马上就会解除了。“保姆似乎是一个脾气有点倔、不大多说话的人,她抱着婴儿走了。“梅森太太是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表面虽然不使人有什么好感,但是心地非常善良,而且疼爱这个婴儿。”“杰克,你喜欢保姆吗?“福尔摩斯突然对大孩子说。孩子那富于表情的灵活多变的脸庞阴沉起来,他摇了摇头。“杰克这孩子有着强烈的喜欢与不喜欢,”弗格森用手搂着孩子说。“幸亏我是他喜欢的人。”杰克哼哼着把头扎到爸爸怀里。弗格森轻轻拉开他。“去玩去吧,好乖,”他说着,一直用爱抚的眼光看着他出去,然后继续对福尔摩斯说,“福尔摩斯先生,我真觉得让你白跑了一趟,因为你除了表示同情之外又能做些什么呢?从你的角度来看,这一定是一个特别复杂和敏感的案子。”“敏感确乎是敏感的,“福尔摩斯觉得有点好笑地说,“但我倒还没发现有多么复杂。本来是一个推理过程,但当原先的推理一步一步地被客观事实给证实了以后,那主观就变成客观了,我们就可以自信地说达到了目的。其实,在离开贝克街之前我已得出结论,剩下的只是观察和证实而已。”弗格森用大手按住布满皱纹的额头。“看在上帝的面上,福尔摩斯先生,”他急得嗓子都哑了,“如果你看出这事的真相,千万不要再让我挂虑了。我的处境究竟是什么?我应该怎么办?我不管你怎么发现的事实,只要是事实就行。”“当然我应该对你解释,我马上就要把问题说明。但是你总该允许我用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吧?华生,女主人的健康情况可以会见我们吗?”“她病得够重的,但完全清醒。”“那好。我们只有当着她的面才能澄清事实。我们上楼去见她吧。”“但她不肯见我,“弗格森大声说道。“她会的,”福尔摩斯说。他在纸上匆匆写了几行字。“华生,至少你有进门权,就劳驾你把这条子交给女主人吧。”我走上楼去,多罗雷思警惕地把门打开了,我把条子递给她。一分钟以后我听到屋内高呼了一声,那是惊喜的呼声。多罗雷思探出头来。“她愿见他们,她愿意听,”她说。我把弗格森和福尔摩斯叫上楼来。一进门,弗格森就朝着床头抢了两步,但是他妻子半坐起来用手止住了他。他颓然坐在一张沙发椅里。福尔摩斯鞠了一躬坐在他旁边。女主人睁大了惊奇的眼看着福尔摩斯。“我想这里用不着多罗雷思了吧,“福尔摩斯说,”噢,好的,太太,如果您愿她留下我也不反对。好,弗格森先生,我是一个忙人,事务繁多,我的方式必须是简短扼要的。手术越快,痛苦越少。我首先要说那使你放心的事情。你的起子是一个非常善良、非常温存和爱你、但却受了非常大的冤屈的人。”弗格森欢呼一声挺起腰来。“福尔摩斯先生,只要你证实这个,我一辈子都感激你。”“我是要证实,但这么做我将在另一方面使你伤心。”“只要你洗清我妻子,别的我都不在乎。世界上一切别的都是次要的。”“那就让我把我在家里形成的推理假设告诉你。吸血鬼的说法在我看来是荒诞不经的。这种事在英国犯罪史中没有发生过。而你的观察是正确的。你看见女主人在婴儿床边站起来,嘴唇上都是血。”“我看见过。”“但你难道没有想到过,吸吮淌血的伤口除了吸血之外还有别的用处吗?在英国历史上不是有过一位女王用嘴吸吮伤口里的毒吗?”“毒!”“一个南美家族。在我亲眼看见你墙上挂的这些武器之前,我已本能地感到它们的存在了。也可能是别的毒,但我首先想到的是南美毒箭。当我看见了那架小鸟弓旁边的空箭匣时,我一点不觉得奇怪,这正是我期待着看到的东西。如果婴儿被这种蘸了马钱子的毒箭扎伤,要是不立即把毒吸吮出来是会致命的。“还有那条狗!如果一个人决心使用毒药,他不是要先试试以求万无一失吗?本来我倒没有预见到这条狗,但是至少一见之下我就明白了,而这条狗的情况完全符合我的推理。“这回你清楚了吧?你妻子在害怕这种伤害。她亲眼看见它发生了,她救了婴儿的生命,但她却避免告诉你真情实况,因为她知道你是多么爱你那个儿子,她怕伤你的心。”“原来是杰克!”“刚才你抚弄婴儿的时候我观察了杰克。他的脸清楚地映在了窗子的玻璃上,因为外面有百叶窗做底衬。在他脸上我看到了如此强烈的妒嫉和冷酷的仇恨心理,那是很少见的。”“我的杰克!”“你必须面对现实,弗格森先生。这是特别痛苦的,正因为它是出于被歪曲了的爱,一种夸张的病态的对你的爱,还可能有对他死去的母亲的爱,正是这种爱构成了他行动的动机。他的整个心灵充满了对这个婴儿的恨,婴儿的健美恰恰衬出了他的残疾和缺陷。”“我的天!这不可能!”“太太,我说得对吗?”女主人正在哭泣,头埋在枕头里。这时她抬起头来望着她丈夫。“当时我怎么能对你讲呢,鲍勃?我能感受到你可能受到的精神打击。我不如等待,等着由别人来对你讲。当这位先生的条子上说他全知道的时候,我真高兴哟,他仿佛有神奇的力量呢。”“我看远航一年对小杰克来说是有益健康的,这是我的处方,“福尔摩斯说。他站了起来。”只有一件事还不清楚。太太。我们可以理解你为什么打杰克。母亲的容忍也不能是无限度的。但是这两天你怎么敢离开婴儿呢?”“我跟梅森太太说实话了,她全明白。”“原来如此,我猜也是这样。”这时弗格森已经站到床前,伸着颤抖的两手,岂不成声了。“现在,我想,是咱们下场的时刻了,华生,“福尔摩斯在我耳边这样轻声说道。”你搀着忠实的多罗雷思的那只手,我搀这只。好了,"关上门之后他又说,“让他们俩自己解决其余的问题吧。”关于这个案子,我只有一句话要补充了,那就是福尔摩斯给本篇开头的那封来函的回信,全文如下:贝克街 一月二十一日有关吸血鬼事由径启者:接十九日来函后我已调查了贵店顾客——敏兴大街,弗格森·米尔黑德茶业经销公司的罗伯特·弗格森所提的案件,结果圆满。因承贵店介绍,特此致谢。歇洛克·福尔摩斯谨启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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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在一个美丽的初中校园里,有一对相爱的情侣,男孩叫辉,女孩叫小念。女孩很漂亮,也很善解人意学习又好,每次考试都在全校前几名。男孩也很帅气,但老是和同学们一起去打架。女孩也经常劝说男孩不要打架,可男孩总是一笑而过,或者说你不懂。他她们的爱情是从小学六年级开始的,也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天生的一对。有时两人会一起去上网,也都有对方的QQ号。女孩晚上睡不着就会用手机登Q和他聊天,男孩也经常写日志,但谁也不知道他写的内容是什么!因为男孩的空间是加密的。女孩多次问男孩的空间和QQ密码,男孩总是笑着说,要乖,总有一天会让你知道的。在校园里,经常会看到两人牵手,男孩很爱女孩,他喜欢叫女孩乖乖,因为她很听男孩的话,有时女孩会撒娇的嘟着嘴说;傻猪,我想吃东西,我饿。男孩用手轻轻的捏了女孩的鼻子,然后会搂着女孩的腰说,走!想吃什么,女孩说我想吃天下最好吃最贵的东西。男孩看了看女孩,微笑着对女孩说,总会有那么一天的。女孩点了点头,嗯。女孩只是想开一个玩笑,因为在她心里,有男孩陪着就是最好最幸福的了。但是在男孩心里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女孩说的每一句话,男孩都会深深的刻在心里。因为男孩说过会尽全力的满足女孩的每一个愿望,只要女孩高兴,男孩就是死,也会……。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学期开始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心理的变化,女孩越来越漂亮,男孩也越来越帅气。男孩和女孩都上初中三年级了,也还是在同一个班级。女孩的学习成绩优秀,坐位在班级的第一排,而男孩的学习较差,坐位在班级的倒数第一排。男孩上课不是睡觉,就是玩手机,也时不时的去看女孩,当然女孩也会去看后面的男孩,有时会对视笑一笑。男孩很坏,总是被老师批评,女孩却总是被老师夸奖。慢慢的,男孩觉得自己和女孩的距离越来越远了,追求女孩的人也越来越多。有一次男孩和女孩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男孩问女孩说,如果有一天我走了,就是我不辞而别了!你会怎么做,会不会在找男朋友?女孩看了看男孩说,你要是真走了,我会恨你一辈子,但我不会在去找男朋友。男孩又问,那如果那个男孩比我好,也比我爱你呢?女孩又回答说,在我心里你就是最好。男孩笑了笑,又轻轻的吻了一下女孩的额头。男孩的眼角滚出了一颗大大的眼泪,滴在女孩的鼻子上。女孩抬起头望着男孩的眼睛,紧紧的抱住了男孩,说我这一辈子都会跟着你,和你一起走到将来,说着,两人就陷入热吻之中。这时,男孩的头有点晕,其实男孩知道自己……。男孩用手轻轻的擦去女孩的泪水,走;我送你回家吧!,女孩微笑的点了点头……。这天上课,男孩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上课也不玩手机了,也不和旁边的同学聊天了,只是趴在桌子上睡觉。就是睡醒了也只是看看前面的女孩,女孩也看出了他有什么心事。刚下课,女孩就跑到男孩身边问;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啊?男孩说,没事,就是有点累,昨晚睡的有点晚,你不用担心。女孩好像想说什么,却又放弃了!……时间真的跟飞的一样,初中三年级的生活眨一下眼就过去了!女孩因学习成绩优秀,考到了一高,被市里录取。而男孩却分数相差太远,所以只好退学!这天男孩送女孩去学校,在路上男孩问女孩,你如果遇到比我更好,也比我帅,你会怎么选?女孩嘟着小嘴说,你问过多少次了啊,我说过在我心里,你就是最好的。男孩又说,如果你要是遇到好的男生,一定不要错过哦,呵呵,男孩笑了笑。到了学校门口,男孩说,算了,就送到这里吧!,一定要好用功读书,不要瞎混知道吗?女孩撒娇的说,知道了,你的话我干不听吗,。嗯进去吧!。女孩在一次流下了眼泪,女孩走了几步,又跑了回来,紧紧的抱住了男孩说,傻猪,你一定要想我,更要来看我。男孩说;嗯,我会的,我以后会天天来看你的。女孩愣住了,真的吗?男孩点了点头;真的,我决定在这里找一份工作,天天陪着你。女孩说,太好了,那你要天天来接我,也要天天给我做饭吃。男孩笑着说,这个嘛……小意思,呵呵。进去吧!女孩高兴的进入学校里。就这样,两人天天开开心心的在一起,也同居了,男孩每天早上送女孩去学校,然后在去上班,晚上下班后,还要给女孩洗衣服做饭,然后再去学校接女孩回来吃饭。女孩的那些同学们都很羡慕女孩能有这么一个男朋友,真幸福啊。女孩更是骄傲。就这样男孩上班,女孩读书,女孩家寄来的钱男孩也一分钱都没用,。女孩也问过男孩,你挣的钱在哪啊,是不是偷偷花掉了?男孩骗女孩说;我的钱都寄回家了啊,。以后我们结婚还要用呢!呵呵,。但女孩不知道!男孩挣的钱,都给女孩读书了,自己却没花一分。男孩想把女孩家寄来的钱存着,等女孩上大学还要用。就这样两人开开心心的过了三年。高中也读完了,又要上大学,男孩对女孩说,乖乖在坚持三年,一定要把大学读完……。女孩的学习依然是那么优秀,被天津的一所大学录取。这天男孩给女孩打电话,男孩在电话上说,到了那里一定要用功学习,不要想我,也不要贪玩,更不要给我打电话……。说到这里,女孩打断了男孩的话!为什么啊,为什么不要给你打电话啊?我错了吗?。男孩笑着和女孩说,乖乖今天傻了哦,因为我忙着挣钱啊,为了我们的以后,我要努力挣钱,。女孩又接着说,说你傻猪!你还真傻啊,我真要是把大学上完,还用你挣钱啊,嘻嘻。女孩又骄傲的说。男孩泣不成声的说,如果遇到好男生,一定要好好对人家,以后我不在你身边了,我依然希望你幸福,你也要听话,千万不要想我,记住了吗?这时女孩也流泪了,也有点生气了,算了……算了,不跟你说了,我要上课了。嘟~嘟……嘟,女孩把电话挂了。女孩擦干眼泪,走到了教室。女孩始终不知道,这时的男已经在医院了,男孩坐在床上痛哭,让人看到就会心酸!多好的一个男孩啊,为什么老天会这么不公平,非要拆散这对相爱的情侣呢!不久后,男孩就因为这场病而离世。两年的大学生活,女孩也慢慢的习惯了,也更加的想念男孩,眼睛一闭男孩就会出现在眼前,还是那样的帅,那样的爱笑。大学毕业后,被香港的一家公司邀请做经理,女孩也更加漂亮,有很多男同事追求女孩,但都被女孩拒绝了,因为在女孩心里,自己早就是男孩的人了,所以……。工作虽然很轻松,但没有男孩的陪伴,女孩总觉得很累!女孩也总是闭着眼,想着和男孩在一起的那些美好的日子,想着自己在上高中时,男孩接送自己去学校,而且还给自己洗衣做饭,女孩的眼泪一滴一滴的眼泪从眼角划过。女孩时不时的,去登自己的QQ号,想看看男孩最近又写什么日志了没有,但翻来翻去,空间状态却在也没有男孩写的文章。女孩有些急躁,时不时的去看电脑上男孩的头像,但却一直是灰色的,女孩知道男孩喜欢隐身,女孩也总是给男孩发QQ信息,可男孩却从来没有回复过。给男孩打电话,回音却是,“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女孩无数次的拨打,但传出来的声音却还是,对不起……已停机……。女孩有点绝望了,难道他真的不爱我了吗?女孩自己问自己。六年的这种生活让女孩受着万般的煎熬,这次,女孩决定要去男孩的老家。一大早女孩就坐车赶往男孩家,坐在车上女孩有种说不出的激动,心里想,这次终于可以见到男孩了。女孩坐了两天两夜的车到了男孩住的村子里,。经一路的打听,女孩终于到了男孩的叔叔家,男孩的叔叔把女孩带到男孩的家里,这时从屋里走出来一位年龄约五十多岁的大伯,面黄肌瘦的样子,让人看着有点发指,慢挪的走到女孩的面前,看着女孩穿着高贵的衣服,还有一副漂亮的脸蛋。问女孩说;你是……?女孩说,我是阿辉的同学,多年没见,所以今天来看看他。女孩又问;你又是他什么啊?哦~我是阿辉的爸爸。女孩呆住了……他爸爸,哦,那就也是我爸爸咯,呵呵,女孩在心里说。女孩又问,那阿辉呢?……这时的大伯有些难言!女孩望着大伯的眼睛,好像有一丝的眼泪。女孩有些着急了,快说啊……阿辉呢?他去哪了?大伯的眼睛却一直望着女孩的身后。女孩转过身,看到了一座坟!坟前还立着一座石碑!那……那是什么?女孩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女孩颤抖的走到了石碑前,跪在地上,用手去摸这座石碑,女孩看着石碑上面男孩的照片,还是那样的帅,笑的还是那样的开心。女孩抱着石碑失声痛哭,颤抖的哭说着,傻猪;为什么要这样啊,为什么不等我,你就忍心丢下乖乖一个人吗。满脸泪水的女孩用嘴去吻石碑上男孩的脸,女孩看到男孩照片下面有一行数字,“521小念”女孩突然想到了,难道……难道是他的QQ号吗?女孩找到附近的一个网吧!让老板开了一台电脑,女孩又颤抖的输了这个号码,女孩的心跳的更厉害,。登上之后,瞬间就过来了几千条QQ信息,都是女孩发的,女孩才明白男孩一直都没有上网。上面也只有一个好友,那就是女孩,随后女孩又进入到男孩的空间,相册里面也只有女孩男孩的合影,和一些女孩的大头贴,女孩的身体颤抖着,眼泪不停的流,女孩看着相册里男孩的照片,就好像又回到了从前,男孩总是抱着女孩说,你真美,里面还有几百篇日志,差不多都是关于男孩和女孩的!女孩一直翻到了未页,看到了一篇叫《最后一篇》的日志!……写给我亲爱的乖乖:乖乖,傻猪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我真的很开心,记不记得我们在上初中三年级的时候,那段时间,我每天睡觉,你问我怎么了,我骗你说没事,你记不记得有一天晚上我们正在热吻中,而我却说时候不早了,我就送你回家了,其实我接到了一个危病通知书,也就是不治之症,医生说我的生命最多只有三年,但在这三年里,不能抽烟,也不能喝酒,因为这会使我病情更严重!最重要的是不能做剧烈运动和刺激,所以我才不打架的。还有……你总是劝我不要打架,我也老是说你不懂,因为我不想听到有人骂你,我不想让你担心,更不想误了你的将来,我才这样说的,呵呵。有时你会说我不会为你哭,其实你知道吗!虽然我眼泪没就出来,但我的心早就泪流成河了,因为我不想让你看到。虽然我的生命时间只有三年,但是在你上高中的那段时间,我真的很开心很高兴,而且还和你住在了一起,每天接送你上课,真像夫妻,不……不是,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嘻嘻。乖乖你真好骗,呵呵。我常常对你说,在学校要是遇到好男生一定不要错过,我知道会让你伤心的,但我也没办法啊?那次你上大学的时候,我没有去送你,我真的很伤心,你也许不知道,那时我已经在急救室了,我真的好想亲自去送你去学校,但是我却不能。乖乖,当你看到这个时,我恐怕已经去了。不过我说过一定要幸福,不要想我。如果有来世我们再续。但是你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也许我不配拥有你。我真的好想再叫你一声乖乖。辉~亲笔满脸泪水的女孩也发表了一个评论说:傻猪,我要你永远都叫我乖乖,傻猪你知道吗,乖乖需要你,我需要你陪我,没有你的陪伴,我没有勇气活下去,但是你为什么要瞒我那么久呢!为什么,我说过,我这一辈子都是你的人,傻猪,你一个人在那里很寂寞吧,傻猪,你等我,乖乖现在就去陪你。第二天早上,坟前又多了具女尸体,手里拿着一张纸,纸上写着;请把我和他葬在一起,谢谢!从此这里就又多了一座坟。人们也都为这对情侣祈祷!初一:血晴娃娃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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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买加的吸血鬼(一)1719年,现牙买加的一个教堂。乌鸦从空中一闪而过,驮着夕阳,抹掉了最后一丝残存与天际的光明。黑夜,开始用那古老的墨,用属于死亡的黑色,深深浸透了大地的每一角。教堂的大门,年久失修,早已破烂不堪。如同那金发碧眼的老人,残缺着的鹰钩鼻,咧着嘴在风中冷笑。总之,死亡女神在夜的来临时降临,在寒冷的到来时,眷顾了这座教堂。走进这座古老的教堂。大门过后还是一扇小门,是残缺在现实与虚幻之间的门。门,本来就是人的一种自我的慰藉。继续跟着脚步声向前走,那是教堂的大礼堂,最重要的地方,或者说就是它的心脏。流过了血液,留下了脉搏。可一切都是杂乱无章,当年牧师所站的地方,早些年就已斑驳了。十几年前这个平静的村庄,因为一场瘟疫,该逃的人都逃了,该死的人也死了。逃了的是幸运的,但大多数村民并不幸运。灾难过后,教堂后的一小片坟地也就扩大成了一大片墓场。黑夜来了,拖着沉沉的脚步,“挞挞”地来了。是怨灵觅食的时候了。教堂后面是一片凄凉的野玫瑰林,穿过这片花林,便是怨灵的家了。枣红色的土地里是浸满了他们的热血。看到了,一次次绝望的回头眺望。听到了,一次次撕心裂肺的呼喊。到处是血和泪,到处是孤坟座座。有的坟露出一角,破棺材里,反射着凄凉柔软的月光的,那是一具具骸骨,写满了对世界的极端的仇恨,或许还有些别的。反正坟中除了那座之外,就没有别的完整的了。“那个”,离玫瑰林最近,微微突起用石头砌成的墓。完好无损。墓碑旁撒满了红如血的玫瑰花瓣,夜风吹得它们在空中打着旋,跳着舞,仿佛是围着撒旦,倾诉着死亡,那是亡灵之花。只有九瓣花瓣,永远是一个样式,像女人的手,或者尖利的爪子。你弯下身子拾起一片,细细观赏,瞥了一眼,墓碑上刻着几行清晰的字迹,像是昨天晚上用手剜上去的,但又有点模糊——“威拉德•采佩什(VladŢepeş)1500—1538”你怔住了,脑海里一片空白,突然竟在你脑海里出现一张英俊的白人的脸。蓝色的眼珠,金黄的头发,深陷的颅骨,挺挺的鼻尖,尖尖的,那是吸引人的鹰钩鼻。你停住想象,咧嘴笑了。今夜,无人能眠。(二)太阳伸着懒腰,打着呵欠,缓慢地爬上了地平线,同样缓慢地冲洗掉了浸透墨汁的眼球。太阳升起来了。第一丝光线射进着座古典的欧罗巴式建筑后,教堂里飞出了一群乌鸦,这阳光惊动了藏匿与此的魑魅魍魉,他们对这阳光带着一种本性的仇恨远去了。这座建筑是很久以前一位白人牧师酬钱修建的,紧接着一群白种人竟迁徙来到这里,一代代地生活了下去。一场瘟疫的降临,如同恶魔与浮士德的一个赌局,这里瞬间便再无人烟。也正是这场瘟疫,但是教堂自然而然也成了避难所,难民和医生护士都住在了这里,直到教堂里接二连三地发现颈部印有深深的两个小洞的死尸,人们害怕得陆续搬出这里,一时吸血鬼的传闻遍天飞,大蒜,十字架顿时洛阳纸贵。微风带着一股邪恶的味道,警告着人们藏匿在这地狱的恶灵的召唤。这里的夜,成了吸血鬼的舞台。那边是飘飞的舞女,飘飞的玫瑰花瓣,鬼美人。棺材盖带着“咔嚓”一声凉意在月光下被打开。让镜头定格在这一点,一双白皙的手,修长而整齐的指甲还淌着一滴又一滴的乌黑的鲜血,。“啪啪”他僵直地坐了起来,双手一推,棺材盖“砰”的一声掉落地上,惊起一片尘土。他拍拍落在身上的泥土,缓慢地副着棺材边沿站了起来。月光,妩媚地抚摸着他的脸颊,就像你想象中的一样,一张俊俏的脸儿,清风肆无忌惮地挑逗着他的身躯,如同美女蛇,美艳,娇柔。那件燕尾服就像陈年老酒,有点皱又那么有味道。紧接着,他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少不了的,是微笑是露出的两枚尖牙,仿佛还滴着鲜血,乌黑的。今夜,他将觅食。(三)飞翔。他冰冷地展开了自己无形的翅膀,他是属于夜的生物,沉睡是为了几百年来的夙愿,他不仅是为了享受吮吸那沸腾的人类的鲜血的一刹那间的快感,更是为了找寻,找寻那藏匿几百年杳无音讯的人,或许她还在人间羁绊,或许早已化作青烟一去不回。那身燕尾服在风中歌唱,他高大的身躯早已罩上了一层邪恶的阴影,他在前进,背后是一片黑压压的蝙蝠,“叽叽喳喳”里渗透了血腥,他露出一派整齐的牙,两枚尖齿在月光下随着死亡的风的乐曲,跳起了一支探戈。灯光,那边还依稀闪烁着灯光,从容地指引着这夜行动物,他漠然地奔走,朝着亮灯的人家。后面一切聒噪的声音都凝固了。透过不完整的墙,他看到了,看到了一个白人女子。正窗而坐,双目炯炯有神,却又在其中透露出一缕伤怀,金黄的头发,高挺的鼻梁,深陷的眼眶,那仿佛就是雅典娜的雕塑,一切都是那么的圣洁,纯净。纤细的双手庄重地捧着一本黑皮旧书,月光倾泻在她的头发上,成了瀑布,或者一条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小河。她矜持地小声诵读着,生怕惊醒了周围的一花一草。那夜行动物惊诧地抬起了头,仰望星空,那就是他要找的人。他被她的一切所征服,就像几百年以前那样,他还能清晰地嗅到来自她身体的那种淡淡的清香,疯狂地占领了他的心窝。他还能感受到沸腾的鲜血,一种来自本能的诱惑。他蹑手蹑脚地溜进了房内,神不知鬼不觉,他深呼了一口气,那英俊的脸上刻满了苦苦的奢望,刻满了淡淡的忧伤,甚至刻着对诱惑的抵抗。“啪”,一滴晶蓝色的液体从他的眼角淌出,那是他的泪吗?分明是撕心裂肺的呼喊,分明是伤心欲绝的遥望。今夜,他已经很满足了。哪怕不再能用他的唇亲吻那女子的脸颊。飞翔。他拖着一丝留恋走了,没有带走那女子的鲜血。他走了,第一次空手而归,黑色的夜,是华丽残酷的乐章,谱写着他在玫瑰林的哭泣,谱写着生死之间的微妙情感,回去了。哪知,在夜的另一端,另一双眼洞穿了真相。(四)那是一双黑人的眼。在这个本应铺满血腥的夜,无意中窥窃到了这夜行动物的的所作所为,伟大的神灵,当邪恶的阴影笼罩凡夫俗子之时,他一定会在邪恶之下哭泣。那个黑人立即把吸血鬼半夜出没玛丽莲的家的事告诉了村长。刚开始村长并不大相信,可是越讲越悬乎,村长不得不相信,这里不是现在才有吸血鬼的传闻。第二天,玛丽莲竟毫发未伤。难道那哑巴女人是吸血鬼的亲信,甚至情人?村长召集除了玛丽莲的所有村民开会,一场会议下来,大多数的村民同意对玛丽莲施以绞刑。可怜的女人,在被村长派来的人带走之后,对于这莫名其妙的罪行满眼泪水,她想表明自己的无辜,可是伟大的耶和华上帝没有给她与生俱来的说话的权利,他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但是——“这该死的吸血鬼,这由该隐化身的恶棍,那用美貌勾引男人的蛇蝎女,请用神的名义处死她!”可怜的女人,无辜地被送上了绞刑架,下面是嘈杂的声音。“这德拉库拉的同谋,这黑夜长袍下的不可一世的贵妇人,处死她,再用十字架刺穿她的冰冷的心脏!”可怜的女人,就要这样失去自己的生命,甚至不能反抗。正午。绞刑圈套在了她的脖颈。向前走一步,下面是天堂,上面是地狱。前面是恐怖,与生俱来的对死亡的恐怖。她死了。村民来到破旧的教堂,穿过玫瑰林,来到“那个”前。“这可恶的吸血鬼的血巢,这里埋藏着多少的怨灵,让着吸血鬼在烈日下曝晒,让他流着悔恨的眼泪把自己的灵魂交给上帝,让他去阿鼻地狱,用圣水洗掉他身上的血腥。”“咚——”沉闷的响声打开了恐慌,从撬开棺材开始,恐怖如同病毒一样蔓延.棺材里空无所有。(五)夜,再次如期而至。寒风,持着利刀,将他的寒冷,在寂寞中绽放。月光,如水,仿佛最后依次倾泻人间,洗尽了污浊。刹那间,寒风用泪水吟唱了一首赞美诗,响彻云霄。一只蝙蝠,展开了凄美的翅膀,化身绝望的痴狂径直飞向了绞刑架。那里还有她的尸体。纯白色的孤单。她的脸黑一切都是纯白的,纯白得没有生气,毕竟她已经死了。蝙蝠,那只奇特的蝙蝠,灰色的绒毛,蓝色的尖爪,有力地飞行,然后滑行,它并不孤独,后面依然像从前那样,黑压压的一片。它带领其余的蝙蝠温柔地驮起了她。这次不再是孤独的头颅,不再是于连的孤楚,不再是手捧头颅的绝望。它们没有埋葬她。领头的蝙蝠突然扬起一片血色,他们在玫瑰林,那是一片血葩。“轰”……男子,蓝色的眼珠,金黄的头发,深陷的颅骨,挺挺的鼻尖,尖尖的,那是吸引人的鹰钩鼻。蝙蝠开始围绕他旋转,这看上去是一个仪式。复仇就要开始。后:如果换来的是永生,失去太阳又算得了什么呢?(完)注:1.在(一)中所提到的威拉德•采佩什(VladŢepeş)是传说中的有名的吸血鬼。2.在(二)中所提到的“鬼美人”是中国当代悬疑小说新秀蔡骏新书《蝴蝶公墓》中一种半美女半恶魔的稀有蝴蝶。3.在(四)中所写“这由该隐化身的恶棍”这是人们对吸血鬼的诅咒,远古欧洲传说吸血鬼是上帝对伊甸园中亚当,夏娃的儿子该隐的惩罚,所以后人称该隐为吸血鬼始祖。4.在(四)中所写到的“这德库拉的同谋”中,德拉库拉(也称德古拉)是中世纪欧洲有名的吸血鬼,后成了吸血鬼的代称。有名的吸血鬼还有很多,如与法国的德•莱斯(Gillede rais)和Valachie的督军VladIV有关的德考(Dracula),也是吸血鬼的代称。5.在(四)中所写“圣水”是指吸血鬼最怕的东西,吸血鬼据说还怕十字架,大蒜,但最怕的是阳光。6.在(四)中的“阿鼻地狱”为八热地狱之一。阿鼻,梵名Avi^ci。又作阿毗地狱、阿鼻旨地狱。意译无间地狱。‘阿言无,鼻言遮;阿言无,鼻言救;阿言无间,鼻言无动;阿言极热,鼻言极恼;阿言不闲,鼻言不住。不闲不住,名阿鼻地狱。阿言大火,鼻言猛热。猛火入心,名阿鼻地狱。7.在(五)中,类用到了法国作家司汤达的著名小说〈〈红与黑〉〉中的最经典一幕——女主公手捧男主人公于连的头颅,悲伤地将情人埋葬。)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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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恶魔吸血鬼出来了!常玉生死恋!感人啊…觉得好的话一定要加分!-----------------------------“总之…先来我家吧…你的朋友基本没事。就是有点擦伤而已。”珠纪的脚边跑过几只KAMI,它们高高兴兴的追着珠纪。不知走了多久,不过圣夜自己倒觉得还很近,到了一家神社。纯木制的房子让人觉得能够放松。“昵-!”像小猫一样的叫声,一只樱崎狐(珠纪养的宠物?)从珠纪的影子中跳了出来。“啊!小樱!”小樱向御神签(おみくじ)的方向跑,似乎是想让珠纪抽签。“啊…记得今年还没抽过…”珠纪向御神签的方向走去。“你的朋友在里面,我带你去。”拓磨指指拉门(ふすま)那边。“啊…谢谢你啊…”圣夜也跟着拓磨跑了过去。拓磨走到走廊最后的拉门边,ス-的拉开,里面的榻榻米上坐着黎唯她们的三人。圣夜稍稍松了口气。“没事啊…太好了…”“拓磨?如果在的话吱一声!死到哪里去了?”一个些许陌生的声音从觉得很远的地方传来。“那是真弘先辈,鸦取真弘。看这样子。佑一先辈也来了。”“拓磨?你在这里啊…真弘先辈正在找你呢…赶紧过来。”拓磨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珠纪拖走。圣夜被留在原地愣了半天。《对不起…实在对不起。》突然一阵头晕,圣夜向后退了几步,倒在了榻榻米上。在黑暗之中,红色时雨布满了视界。从天空降落的红色时雨和脚边的红色混在一起,看起来十分凄美。在那世界之中,一个少年在哭。他从没有擦从脸颊滚落的泪水,只是在向什么道歉。《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泪水一滴一滴的落在脚下的红里。= 朱い 赤い 红い 世界 =在那红色世界之中的是,曾经是少年的道具的少女。少女全身染上了鲜红,无力地倒在了地上。少女的呼吸很弱,染红少女身体的的鲜血宣告着少女的生命的终结。《我该怎么赔偿你?》少年注视着即将要落入常世的少女。《我该怎么赔偿你啊…》= 悔恨 悲哀 后悔 丧失感 罪恶感 孤独 =各种各样的感情在少年的身体里徘徊。少女用尽全身的力气震动自己的声带来回答少年。《不…可以…》少女纺织着像呼吸一样轻的语言。但是,少女的生命之灯已经要消灭掉。但是少女为了把自己的思念留给少年,还是拼命地纺织那轻轻的语言。《不要作出那样的表情。请不要指责自己。》=没有时间=《你是…没有错的…》带着痛苦的声音安慰着少年。但是那一个字一个字让少年的心更加的痛苦。他为了一时的欲望利用了少女。却不知自己早就已经爱上了她。《希望…》少女用出最后的力气将颤抖的手指缠上少年的手指。《你能够被饶恕。》从纺出最后一句话的少女的瞳孔中,代表生命的光芒迅速的消失。=来到,临终的时候了=少年愣住了,他这才注意这是他和少女的永远的离别。忍不住恐惧,身体急速的颤抖。《不要走。》颤抖的嘴唇念出语言。《求你了,不要走!你不可以离开我!》少年那足够让世界震动的声音在黑暗中回响着。《玉依姬!!!!!!!》鲜血落在少女的眼角,就像血泪一样。少年再度尝到绝望的滋味。不是别人,是因为自己。紧紧地握着少女的手,只是想着能够把少女的生命留在现世。但是少女的命运不会改变,不能够改变。迫近的死之腕拥抱着少女。那一刹那,少年看到少女的唇微微的动了一下。《我爱你。》雪白的,没有血色的唇的确做出了形状。《!!!》从少女的身体里生的气息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永远的沉默。《啊…》少年抱着少女的尸体。这瞬间重重的印在黑暗中。=为什么…留下了这句话?=你不如恨我。你诅咒我好了。(为什么你没有恨我!)到最后原谅少年,爱着少年死去的少女。那罪恶感让少年落进了奈落的深处。《…ぐ…っ…ゥ…がッ…あっ!!》呜咽压迫着喉咙,连呼吸都办不到。但…《…玉…》少年还是喊了出来。《玉依姬ぃぃぃぃぃぃぃぃっっっっ!!!!!!!!!》少年喊出了今生再也见不到的,他深爱着的少女的名字。“啊啊啊!!!”圣夜ガバッ的从榻榻米上翻起来。“刚才的是…梦?”回头一看。泪水已经打湿了榻榻米。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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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吸血鬼晚上、我走在小路上,手里拿着手电筒、骂自己真没用、这么大了还怕鬼、我深呼吸,吐气。定了定神、继续走着,突然听到几声乌鸦叫,这一叫还好,把手电筒吓掉了,我看了看四周,漆黑一片,我慢慢的捡了起来,我咽了咽口水,继续走着,还时不时的看看四周,就在这时身后传来鸟儿的惊叫声和鞋子摩擦草地的声音,我定住了,不敢回头看,脑海的想象着各种恐怖的场景,我低头看见我身后有一团黑影,我害怕极了,腿都发软,不敢跑,就在这时,那团黑影拍拍我的肩膀,我吓得摔到了地上,赶快退后,看见后面有个穿黑色衣服的中年男子毫无生气的看着我,我见不是什么怪物便松了一口气,见他死死的盯着自己的脖子看,以为脖子上有什么东西,我抹了抹,没有啊!他征了征,把我提了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僵尸牙,我立即明白了他是个吸血鬼,我吓哭了,边哭边说:不要、不要、我还年轻,我不想死啊!我还想垂死挣扎,打他却没有反应,我慢慢的向我脖子靠近,伸出舌头碰了碰我的脖子,发出那种阴森的笑,然后一口咬下去,我痛的无法呼吸了,眼泪无声的坠落,那么干脆,他吸到一半,停了下来,我的意识渐渐模糊起来,只看见他那残留着我的血迹的嘴角,便晕了过去。我慢慢的睁开眼,想起身却感觉脖子有股失心肺裂的痛,痛的我眼泪都出来了,我打量了四周,全都是陌生的景象,脑袋一阵眩晕,我使劲的摇了摇脑袋,慢慢清醒过来,“你醒了”一个充满磁音的男身传来,我看了看四周,没人啊!“我在上面”声音又传来,我抬头看见一个中年男子坐咋房梁上,可他是这样上去的,这最少也有2米啊,难道他有轻功,正我在胡思乱想时,声音又传起“别乱想了,我是飞上来的”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真奇怪,“你现在已经不是人了,哦!不,你是半人半鬼,因为我只吸了你一半血你还有着人类的气息,但你又有吸血鬼的超能力”那个中年男子说,“呐尼?吸血鬼?你开什么玩笑,碍、大叔,我又不是小孩子”我不已为然,挥挥手说,“什么?你叫我大叔!你想找死啊~”大叔愤怒的从房梁上跳了下来,露出两颗尖牙向我走了过来,我看到那两颗尖牙呆住了,又摸摸脖子上的伤口便明白了什么,喃喃的说:难道我真的是吸血鬼,那大。。哦。不、哥哥,那我怎么生活?我慌了,抓住他的手大叫道,“怎么办?凉拌呗!放心,虽然你是吸血鬼,但我没有完全吸光你的血,你可以像人类一样生活,还可以拥有吸血鬼的超能力。”大叔说道,“超能力?什么超能力啊!那我吃饭是喝血么?”“超能力嘛~我只能告诉你一个,就是可以飞翔,喝血的话,那就要看你的自制力了。还有,不要叫我大叔,我叫莫颜”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莫颜走到门口扔给我一个手掌般大小的仪器说:这是我们吸血鬼专用联系机,叫做US系统,用它可以知道潜伏在人类中的吸血鬼,有什么事它还可以帮助你”说完便走了出去,我拿着US系统左右翻看,不知道该怎么用,我按了红色的按钮,系统打开了,出现了一个吸血鬼,不!可以说是一个人,把我吓了一跳,那个吸血鬼是个女的,年龄应该和我一般大,长得也不赖,很可爱,对她的恐惧感也减少了很多,这时,在我欣赏之余她说话了,“主人、现在你是我的主人了”那声音很甜美,“主人?你是不是叫错了?”我开了个玩笑,“是的、你就是我的主人,我们使魔是不会认错主人的,不信你就按那个绿色的按钮。“使魔,难道是‘暗夜协奏曲’里面的使魔?哦、我试试!我按了按那个绿色的按钮,一束光射了出来,那个使魔竟然出来了,我吓了一跳,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她,虽然身体冰冷却还有感觉,她单脚跪了下来,叫着主人,我把她扶了起来,披着肩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小巧的鼻子,还有那薄薄而鲜红的嘴唇,白皙的皮肤,真漂亮啊!到我们学校就是校花了,“你叫什么名字?”“回主人,我叫苏萱昕”她微微一笑,笑起来真好看,不带一点杂质。“你真漂亮!”我夸奖道,她还是微笑,算了,这个话题占时不说,应该要问问这样回去,她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微笑的把我带到了屋外,外面是人烟稀少的公路,也不知道这是那里。“苏萱昕,我们怎么回去啊?”她低了低头,“难道那个人没和你说,吸血鬼可以飞?”好像说过,不过我忘记了,我尴尬的笑了笑,“那怎么飞呢?”“你集中精神,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浮起来的时候,用力一蹬,就可以飞了。”怎么简单,好,我来试试,于是我集中精神,真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浮起来了,想到使魔的话,用力一蹬,耳边穿来风呼呼的声音,睁开眼发现我悬浮在空中,当自己可以飞的时候,我高兴极了,这时,苏萱昕也随我飞起来了,我笑着拉起她的手,朝家的方向飞去。未完待续……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