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夫人_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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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员外是一个卖珠宝的商人,不过,郝员外丝毫没有卖珠宝的经验,郝员外已经丧偶,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一个女儿嫁给了屠夫,叫阿娇,家里很穷,总是抱怨郝员外没有帮助他,给她钱;另一个女儿还没有嫁人,叫阿凡,在珠宝店里帮助郝员外。郝员外的珠宝店便由阿凡掌管,阿凡因为多年掌管珠宝店,所以珠宝的经验很丰富。
这天,郝员外得了重病,需要在家修养两个多月,郝员外就想:现在女儿在珠宝店帮忙,没能照顾我;要是以后阿凡嫁了,我岂不是要孤单一人了。想来想去,郝员外决定要再纳一个妻子。要纳谁呢?郝员外觉得应该和女儿商量一下。到了晚上,阿凡回来了,郝员外就一五一十地谈吐自己的想法。阿凡觉得这个想法不过分,但是要纳谁呢?这可难倒了他们父女俩。因为很忙,阿娇的家又离这儿很远,郝员外便没有告诉阿娇。第二天,阿凡把店交给伙计打理,然后来到村头的寡妇家,这个寡妇冰雪聪明,还很年轻,比阿凡多8岁而已,是一个奴婢的女儿,叫依冰,因为她娘欠主人太多钱,这个狠心的主人见儿子快死了,就逼着奴婢还钱,不然就要娶依冰进门,女婢被逼无奈,依冰也只好哭着嫁给主人的儿子。刚嫁给他的儿子没几天,那儿子就病逝了,依冰就这样当上名副其实的寡妇了。依冰嫁的人很富有,但是,她过的生活还不如他们家的奴婢。依冰的娘因为觉得愧疚,就上吊死了。依冰现在的生活简直是生不如死。阿凡来到他们家提亲,依冰的婆婆见钱眼开,就说:“我早已把依冰当成自己的女儿,现在,你们来提亲,也得让我看见一点诚意吧!”阿凡早知道这老太婆会这样,就把备好的珠宝拿上来。依冰的婆婆就答应啦。依冰并没有多想,她认为逃出这里就行。
几天后,依冰就被迎进郝员外家了。郝员外见了依冰也很喜欢她。依冰以前干过珠宝这行,经验比阿凡还丰富。郝员外便让她在店里帮忙。果然,还不到半个月,郝员外的珠宝店就大赚了一把。村里人都称依冰“珠宝夫人”。不久后,郝员外的珠宝店突然在一夜之间不见了几十袋。这下子,见谁谁的目光都在瞅着“珠宝夫人”。“那几十袋珠宝不知道是谁偷了?”阿凡在私底下问依冰,“依冰,你知道吗?”“你认为是我么?”“没有。”“你明说嘛!我知道,谁都这么认为。”“你觉得屈吗?只要你说实话,我会帮你的。”“不是我,我没有……我在这里生活得好好的,我为什么要偷呢?”这时有人来了,俩人也就住嘴了。
第二天,又有几十袋珠宝不见了。阿凡只好告诉郝员外,郝员外听了怒气冲天,对依冰说:“我对你哪里不好了,你为什么要偷呢?”依冰见郝员外这么生气,就说:“您先别生气,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会处理这件事的。”说完,依冰跑向珠宝店,找来4个仆人轮流在晚上看着珠宝,还吩咐他们:“你们站在不显眼的地方,不要让小偷看见你们,你们只要看清是谁就好。”依冰还搬来一堆珠宝,摆放在珠宝店门的一旁。到了晚上,依冰就站在楼上观看这静悄悄的大街。不一会,在不远处,走来两个鬼鬼祟祟的人,依冰就知道是小偷,就紧紧地盯着他们。果然,小偷拿出一把钥匙打开店门,依冰大吃一惊,哪来的钥匙?一个小偷看见门旁有珠宝,便搬了起来,另一个小偷,走进放珠宝的仓库,搬了起来。依冰赶忙跟踪他们。只见他们搬到不远的一个小摊,就返回来再搬,依冰一直跟踪他们,只见,他们搬到几十袋后,就在移位置,他们移到山脚下一个小屋里。依冰跟到那里就回家休息。到了早上,那4个仆人就告诉依冰:“夫人,好像是阿娇小姐。”“阿娇是谁?”“哦,是郝员外的大女儿,嫁了一个屠夫,很穷。”一个仆人回答。“住在山脚下么?”“是啊,您怎么知道?”依冰就让他们晚上再那样做,依冰就再搬来一堆珠宝放在门旁。到了晚上,依冰依然在楼上站着。第二天,郝员外就问依冰:“怎么,处理好了吗?找到了替罪羊了吗?”“员外,您别这么说,昨天仆人看到是阿娇小姐偷的。”“哼,阿娇住很远的。”郝员外气愤地走了。依冰并不在意,她和仆人连续观察了6个晚上。一个星期的时间到了,郝员外就问依冰:“事情处理好了么?”“员外,是阿娇小姐和她的丈夫偷的。”仆人不约而同地替依冰解围。“什么,阿娇?你们怎么知道呢?”“不信,可以叫她来询问。”过了半钟头,阿娇和她的丈夫来了,问:“爸,有事么?”“阿娇,店里最近丢了好些珠宝,你知道么?”阿娇脚开始抖了,说:“确实听过人家说,就是不知道是谁。”“有人说是你。”“什……么,谁……是谁说的?”“他们说的。”郝员外指着仆人他们。“爸,你认为是我么?”“没有结果之前,谁都有嫌疑。”“没错,是我。我家没钱,你没有帮我,我做的不过分。”郝员外一巴掌打向阿娇。“难道有错么?你没有帮我?”“你俩就知道赌钱,生意又不做,谁帮你们啊?”阿娇哭了,郝员外立即叫警察来捉他们,阿娇一直求着郝员外:“你饶了我吧,我好歹也是你的女儿啊。”“我不会放纵你的,不然,下次你不偷我的,就会去偷别人的。”
依冰这下子,村民们都称“珠宝夫人”,谁都很尊敬她。每年,依冰和郝员外都会把钱捐给有困难的人。
地都三中初一:郑妍纯
梦缘(说好的,我们会保护你)第三章_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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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的林子里,稀疏的叶子,被风呼呼吹着。中央诡异的光芒,依然若隐若现的闪烁着。
借着再现的月光,艾瞳走近森林细细观察。森林里的树差不多都是同一品种。显然不久前一些杈枝被折断了不少,皮上也留下很多刀痕。生有不匀称、不好看的大胳臂,像一个古老的、严厉的、傲慢的怪物一般站着。
从折断的树枝和刀痕看来,这里一定有人来过,而且……艾瞳俯下身,用手指尖捅捅残留在土地上的脚印,随后望望闪烁着的光芒,勾起嘴角。看来,这里有人来过,那光芒,应该是某户人家的宅灯吧!我应该去找他们问路。
艾瞳站起身,毫不犹豫的踏进里面……
她摸索着树干,一步步向前挪去。一阵冷风吹过,凄凉的感觉深入骨髓。艾瞳不禁打了个寒颤,一种不好的预感!
走了已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她觉得累了,伸出手,试图找到附近可以歇的地方,比如大石。
她好像……摸到了什么毛茸茸的东西。她稍稍张大了眼睛,又眯缝起来。眼前坐着的是一只高大的,瘦瘦的,披着一身脏毛的熊!它肮脏的鼻孔轻轻地在翕动着。嘴半张着,可以看见里面衰老、发黄,但仍然坚固的犬牙。一条细长的浓涎从嘴边挂下来,随风飘晃。
熊看见了她,眼中透出看见猎物的光芒。熊猛扑了过来!按住她的四肢,细长的浓涎滴在衣服上,使艾瞳感觉无比恶心。艾瞳努力挣扎着,她不想被吃掉!不想就这么结束她刚开始的人生!
熊发狂似地吼叫起来!艾瞳的眼睛牢牢地注视着老熊,野兽坐在地上,望着艾瞳浅蓝色的眼珠,困惑不解。一股没有光泽的浓血从它的犬牙中间留出来,滴落在地上,它嘶着沙哑的声音吼叫了几下,吼声中带着恐惧。它想站起来,却又直挺挺得跌倒在地上。
艾瞳的紧张心情开始松弛下来,她又感到四肢火辣辣的灼痛。后来她似乎在她面前看到一张蓝色的四周布满神秘图案的条纹的大门,便也昏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徐一中初一:冯桑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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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夫人郝员外是一个卖珠宝的商人,不过,郝员外丝毫没有卖珠宝的经验,郝员外已经丧偶,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一个女儿嫁给了屠夫,叫阿娇,家里很穷,总是抱怨郝员外没有帮助他,给她钱;另一个女儿还没有嫁人,叫阿凡,在珠宝店里帮助郝员外。郝员外的珠宝店便由阿凡掌管,阿凡因为多年掌管珠宝店,所以珠宝的经验很丰富。这天,郝员外得了重病,需要在家修养两个多月,郝员外就想:现在女儿在珠宝店帮忙,没能照顾我;要是以后阿凡嫁了,我岂不是要孤单一人了。想来想去,郝员外决定要再纳一个妻子。要纳谁呢?郝员外觉得应该和女儿商量一下。到了晚上,阿凡回来了,郝员外就一五一十地谈吐自己的想法。阿凡觉得这个想法不过分,但是要纳谁呢?这可难倒了他们父女俩。因为很忙,阿娇的家又离这儿很远,郝员外便没有告诉阿娇。第二天,阿凡把店交给伙计打理,然后来到村头的寡妇家,这个寡妇冰雪聪明,还很年轻,比阿凡多8岁而已,是一个奴婢的女儿,叫依冰,因为她娘欠主人太多钱,这个狠心的主人见儿子快死了,就逼着奴婢还钱,不然就要娶依冰进门,女婢被逼无奈,依冰也只好哭着嫁给主人的儿子。刚嫁给他的儿子没几天,那儿子就病逝了,依冰就这样当上名副其实的寡妇了。依冰嫁的人很富有,但是,她过的生活还不如他们家的奴婢。依冰的娘因为觉得愧疚,就上吊死了。依冰现在的生活简直是生不如死。阿凡来到他们家提亲,依冰的婆婆见钱眼开,就说:“我早已把依冰当成自己的女儿,现在,你们来提亲,也得让我看见一点诚意吧!”阿凡早知道这老太婆会这样,就把备好的珠宝拿上来。依冰的婆婆就答应啦。依冰并没有多想,她认为逃出这里就行。几天后,依冰就被迎进郝员外家了。郝员外见了依冰也很喜欢她。依冰以前干过珠宝这行,经验比阿凡还丰富。郝员外便让她在店里帮忙。果然,还不到半个月,郝员外的珠宝店就大赚了一把。村里人都称依冰“珠宝夫人”。不久后,郝员外的珠宝店突然在一夜之间不见了几十袋。这下子,见谁谁的目光都在瞅着“珠宝夫人”。“那几十袋珠宝不知道是谁偷了?”阿凡在私底下问依冰,“依冰,你知道吗?”“你认为是我么?”“没有。”“你明说嘛!我知道,谁都这么认为。”“你觉得屈吗?只要你说实话,我会帮你的。”“不是我,我没有……我在这里生活得好好的,我为什么要偷呢?”这时有人来了,俩人也就住嘴了。第二天,又有几十袋珠宝不见了。阿凡只好告诉郝员外,郝员外听了怒气冲天,对依冰说:“我对你哪里不好了,你为什么要偷呢?”依冰见郝员外这么生气,就说:“您先别生气,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会处理这件事的。”说完,依冰跑向珠宝店,找来4个仆人轮流在晚上看着珠宝,还吩咐他们:“你们站在不显眼的地方,不要让小偷看见你们,你们只要看清是谁就好。”依冰还搬来一堆珠宝,摆放在珠宝店门的一旁。到了晚上,依冰就站在楼上观看这静悄悄的大街。不一会,在不远处,走来两个鬼鬼祟祟的人,依冰就知道是小偷,就紧紧地盯着他们。果然,小偷拿出一把钥匙打开店门,依冰大吃一惊,哪来的钥匙?一个小偷看见门旁有珠宝,便搬了起来,另一个小偷,走进放珠宝的仓库,搬了起来。依冰赶忙跟踪他们。只见他们搬到不远的一个小摊,就返回来再搬,依冰一直跟踪他们,只见,他们搬到几十袋后,就在移位置,他们移到山脚下一个小屋里。依冰跟到那里就回家休息。到了早上,那4个仆人就告诉依冰:“夫人,好像是阿娇小姐。”“阿娇是谁?”“哦,是郝员外的大女儿,嫁了一个屠夫,很穷。”一个仆人回答。“住在山脚下么?”“是啊,您怎么知道?”依冰就让他们晚上再那样做,依冰就再搬来一堆珠宝放在门旁。到了晚上,依冰依然在楼上站着。第二天,郝员外就问依冰:“怎么,处理好了吗?找到了替罪羊了吗?”“员外,您别这么说,昨天仆人看到是阿娇小姐偷的。”“哼,阿娇住很远的。”郝员外气愤地走了。依冰并不在意,她和仆人连续观察了6个晚上。一个星期的时间到了,郝员外就问依冰:“事情处理好了么?”“员外,是阿娇小姐和她的丈夫偷的。”仆人不约而同地替依冰解围。“什么,阿娇?你们怎么知道呢?”“不信,可以叫她来询问。”过了半钟头,阿娇和她的丈夫来了,问:“爸,有事么?”“阿娇,店里最近丢了好些珠宝,你知道么?”阿娇脚开始抖了,说:“确实听过人家说,就是不知道是谁。”“有人说是你。”“什……么,谁……是谁说的?”“他们说的。”郝员外指着仆人他们。“爸,你认为是我么?”“没有结果之前,谁都有嫌疑。”“没错,是我。我家没钱,你没有帮我,我做的不过分。”郝员外一巴掌打向阿娇。“难道有错么?你没有帮我?”“你俩就知道赌钱,生意又不做,谁帮你们啊?”阿娇哭了,郝员外立即叫警察来捉他们,阿娇一直求着郝员外:“你饶了我吧,我好歹也是你的女儿啊。”“我不会放纵你的,不然,下次你不偷我的,就会去偷别人的。”依冰这下子,村民们都称“珠宝夫人”,谁都很尊敬她。每年,依冰和郝员外都会把钱捐给有困难的人。1200字以上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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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_2000字晚晴允诺有空一定让浩来小屋,给小姐妹们验证验证爱情。晚晴说如果浩过不了小姐妹们这关,她要好好考虑下月底的订婚一说。晚晴向来相信雨娟的眼光三个朋友中数她眼睛最毒心眼儿最软。雨娟和红头发一直催促着晚晴,晚晴总笑着说你们急个啥劲儿啊比自己订婚还要用心。晚晴答应周未请浩来小屋。这可忙坏了另两个配角儿,雨娟和红头发把小屋从里到外刷得蹦儿亮,然后总结性的发了话,卫生突击至此为止,下面要讨论的话题是——拿什么招待晚晴未来的夫婿呢讨论半天,达成统一口径让浩买单全体开往得月楼。不管婚事成与不成先订了包厢再说。周未事宜安排停当,这晚晚晴穿件宝蓝色套装很是清雅,那身段儿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嫌瘦真是拿捏得恰到好处。雨娟的长发随风飞扬,她那豪爽的个性让她整个人儿动感十足,似乎下一秒她就有可能在马路中跳起踢踏舞。红头发还是那个夸张的发型那副夸张的耳饰,三个女人推搡着挤入出租车直奔得月楼。晚晴说浩会在得月楼大厅等候大家,本来浩说要亲自过来接,但被会议耽误只能在大厅恭候女士们。车上晚晴粉色的脸盈盈的眸子直直望着雨娟和红头发:“你们到时不要为难浩,我和他真心相爱。在海南他非常照顾我。我对他非常有感觉。你们千万不要太为难他。”雨娟和红头发甩给晚晴两双白眼儿:“瞧你那出息劲儿!”说了一小会儿话车便停在了得月楼前厅门外。晚晴抢先下了车小鸟般扑向等候在大厅的男人,远远看见那个高大的男人似乎正微笑着张开双臂给了晚晴一个满怀,随后两人相拥着出来迎接雨娟和红头发。车内两位女士倒是感觉有些害羞迟迟不肯露脸儿。浩和晚晴相视一笑浩说:“两位女士请了,我已在此等候多时。两位,请吧!”雨娟伸出脑袋长发盖住大半的脸儿,红头发跟着跳出车外,雨娟甩甩长发看向那个男人,心想我倒要仔细看看这个男人有怎样的魅力,能够短短数日让晚晴甘心相随半月,而且下月底还要准备订婚。雨娟甩起的长发刚披落到肩突然就呆怔住了。她错鄂的望着红头发,那红头发眼睛盯着浩嘴巴张得老大定格不动。让人无法接受的还有浩,他眼神惊恐的慌乱的躲闪的不知如何是好。雨娟很快回过神她热情的应答:“那我们先去包厢吧,你看这外面风刮得。”红头发马上附和着于是一行人在领班带领下进入包厢,浩礼仪性的走在最后。雨娟有意无意中回头看到浩不停的抹着额头。晚晴那晚始终赖在浩的怀里腻歪,浩些微怯怯笑着拥着晚晴热情招呼着雨娟和红头发:“随便吃些,想吃什么点什么,你们是晚晴的好朋友也是我的朋友。一家人!”雨娟和红头发低头猛吃嘴上连连称谢。平时吃不太多的两个女人,今天真是怪了埋着头猛吃惹得晚晴娇声直笑。饭后浩带着晚晴去散步雨娟和红头发终于相对呆呆立于街中,雨娟鼻子酸涩闷声问红头发:“今天有没有感觉奇怪?”红头发连珠炮的炸开了锅:“浩是丽的老公,天啊,那天我们在丽的别墅看到的,浩是丽的老公!晚晴这个笨女人真是傻瓜,居然跟了一个有老婆的男人。这将如何是好啊?雨娟你最聪明你快想想办法阻止他们!”雨娟说我能有什么办法,我无力回天而且事情都到了这个地步让我如何想办法。晚晴两个最好的姐妹拖拉着在街上晃荡谁也不想回到小屋面对晚晴,恨不得这条街永远走不到尽头。街的尽头就是红头发和晚晴合租的小屋。晚晴的两个好姐妹在街上来回晃了三遍最后雨娟建议说直接告诉晚晴吧,免得纠缠下去等晚晴自己醒来伤害更深了。雨娟和红头发在小屋等着晚晴,直到拂晓也没等回。红头发说别等了估计和浩在一起我们自己睡去吧。无语。次日清晨,晚晴面如桃花晃进小屋大声宣布我爱浩浩也爱我,请姐妹们帮忙在月底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向同事朋友们宣布这个消息。晚晴那两位好姐妹面面相觑同时一个计划浮上雨娟心头。她点头应允然后拉着红头发说快些上班去吧,下班在办公室等我,我有重要的事情和你说。娟一上班就笼络的跑去找丽:“丽,今天第一百货特价,一起去买衣服吧。你老公是老板,上次去你家发现你老公的西服可是有些旧啦。今天要不要一起去给你老公买套西服呢?我顺便买条裙子,约上你老公一起去省得我们逛累了没人请客买单。我可是好久没吃大餐了!”丽当下二话没说给老公拔着电话发着嗲,然后冲着雨娟挤挤眼睛,一切搞定。雨娟和丽约在第一百货进口处不见不散。雨娟急急打电话给红头发让她赶快去找晚晴然后在第一百货进口处等。丽粘在老公身上整个身体都挂在老公胳膊,扭着小腰儿和等在第一百货的雨娟招呼着。浩又一次看见雨娟,这个在外摸打滚爬的男人这次非常镇定,阔气的许诺雨娟今天你陪我老婆逛街,一会儿我带你们去吃大餐。雨娟的眼神越过丽的肩膀远远的看向后面,她如蚂蚁般来回的踱着说等会儿等会儿,那个红头发也说要来的,你看看你看看这个人总是磨蹭。近日最幸福的晚晴姗姗来迟了,雨娟说晚晴今天第一百货特价,所以让红头发约你出来,我们一起逛逛买些衣服。丽,向你介绍这是我朋友晚晴,晚晴这是我同事丽!丽抢着话题接着说:“这是我先生浩,他开公司的,经常去香港台湾出差,生意非常忙!今天难得有空带我出来买衣服。”丽炫耀的故意往浩身上更贴一些,浩倒似触了电扭捏的别过了头。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雨娟不易察觉的挽着晚晴的胳膊。晚晴抽身非常用力的抽出胳膊,然后愣愣的盯着浩。丽投过鄙视的一眼,心想这个丫头听说我老公是老板,羡慕的走不动路了。于是丽依偎着浩说我们进去吧别在门口傻站了,象没见过世面似的让别人笑话。晚晴拒绝雨娟挽着自己,她无声的跟在最后。雨娟和红头发长叹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担子,两个女人相视而笑开心重又回复在她们的脸上。“晚晴你看这件衣服非常……啊,晚晴呢?”红头发惊慌的大叫,雨娟的神经“腾”全部绷了起来。两个女人把第一百货里外搜索一遍无果,拨打晚晴电话……回复……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待续)初一:吴优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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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_2000字“你不必跟着我了。”前面的人停下了脚步。他还想说些什么,却换来一阵咳声。后面衣衫褴褛的少年人没有说什么,默默从衣襟中取出一方素绢。他看了素绢一眼,却没有接过去,只是用衣袖掩面。少年人并不在意,他一手握着素绢,一手轻抚允诺的后背。允诺努力撑直身子,抬起头,面色苍白,“跟着我,还不如回村子去……如果说,回那里是九死一生……跟着我,便是必死无疑。”少年人低下头,像是在思考什么。过了一会,他抬起头,目光明亮,“你是好人。”“好人?”他看了看自己这双沾染过无数人鲜血的双手,有些想笑。“你救了我的命,你是好人。”少年坚定的说。乱世,烽火狼烟,人命如草芥。或许是由于败军的苦楚而升起的一丝同情,他从烧杀抢虐的散兵中救下了这个孩子。他叹了口气,“既然我救了你,为了报恩,你更应该珍惜自己的性命,离我远点。”他挽起袖子,右臂上青筋突起,仿佛轻轻一碰便会爆裂。“我中了荼毒,命不久矣。并且安澜他们也在找我,跟着我没好果子吃。”说完,便拖着绵轻的身子径直向城门走去。“叛逆分子允诺!”还未走近,他便听见守城门士兵的喊声,抬起头,城墙的皇榜上他的画像神情严肃。在死之前,他还想再做一件事。“禀告图安王,叛逆分子允诺已找到。”几案后的男子唇角一勾,“带他上来。”镣铐叮咚夹杂着咳声,一身牙色劲装的男子被带了进来。“义兄,好久不见。”看见他面色如灰,安澜试探着问,“义兄,最近身体欠安?”“还得感谢义弟所赐良药。”他微笑着,话语中却尽是讽刺。“兄弟之间,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安澜微微皱了皱眉头,却依旧维持着表面上的和气。四目相对,眼神中交换着彼此的愤怒、怨恨,暗流涌动,一场无声的厮杀。“久别重逢,难道不应请为兄喝一杯?图安王。“他收回目光,故作轻松道。“当然要请,还要奉好酒。来人,取兰陵酒!”他意味深长的看着允诺,“本以为一个月前便可请义兄一起畅饮,却不知为何拖至今日?”“或许是天公不作美吧!”他淡淡笑道。等酒奉上来,允诺斟了一杯,却径直倒在了地上。“义兄,你这是?”“敬兰陵王在天之灵。兰陵酒取自兰陵王,能饮此酒,难道不应酬谢?”说着这话,目光却直直的盯着安澜。“应当,应当。”他亦直视允诺的目光,仿佛心胸坦荡。“第二杯酒,我要敬引魂花下长眠的三千亡灵,以报他们陪我浴血奋战、出生入死之恩情。”这一杯酒,当着安澜的面,倒在他脚前的空地上,使得他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你……”他有些愤怒,却隐忍着。“对了,最后一杯酒,应当敬你我黄粱一梦霸图空!”允诺目光一凝,将手中的酒盏向他掷去,随即从袖中抽出一把匕首刺向他的心脏。突然,他向右侧身一闪,左手一抬便打落了允诺手中的匕首。被制服在地上,安澜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嗤笑道:“以你以前的身手,我可能已经成了刀下亡魂,可如今的你手无缚鸡之力,凭什么手刃仇人?”“为什么以前我没发现你这张嘴脸长得这么让人唾弃?”他没有回答,反而自顾自的说道,“长了一副狼心狗肺,确实也好看不到哪儿……”一巴掌挥下,脸上赫然五个手指印。“叫你逞一时口舌之快。”安澜坐回几案后,饮了一杯酒,平复心中怒气。像是想到什么,问道:“你这贱命早该丢在一个月前,不知是谁竟舍得以命续命,做这笔不划算的买卖?”允诺脑海中回响起大夫凄凉的话语:“中了荼毒,性命就交给了阎王,要想活命只得以命续命。”以命续命,试过才知彼之一年换吾一日。“秉君一诺,一日胜却十年。”流失的血色中,她只留下这句话。“不懂得珍惜自己性命的愚笨之人。”他淡淡吐出这几个字,双手却倏地攥紧。像是明白什么,安澜露出忧伤的表情,“岚烟一直只肯为你做些什么,怀虚谷时、朝廷派系林立之时、你我针锋相对之时……只有你!”他皱紧眉头,咬牙切齿。“你既得江山,美人为伴,竟还记得一个岚烟?”允诺苦笑道。“菊露岚烟,山长水阔,”说着这话,他的眼眶有些发红,“你能忘,我不能。”看着面前的安澜,竟感觉像是回到了怀虚谷时。“有舍才有得,你舍了一个岚烟,却换得河山万里,不也值了。”“你眼里的江山在我看来不过过眼烟云,从你手中夺得这土地,不过是因为愤恨。”“原来执迷不悟的只我一人。”刚想笑,胸口却传来火烧般的疼痛,血管仿佛在突突跳动。他伏在地上,冷汗淋漓。但面色扭曲的却不只他一人。安澜斜倚在几案上,面色惨白,“允诺,我小看你了。”身侧的匕首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血迹。“反败为胜已是不可能,只能玉石俱焚。”他苦笑道,“你我这些年的争夺拼杀,其实并不是为了王权、为了天下,见不得对方好才是真的。当成王败寇已成定局,与自己较劲的那一方沦陷后,其实自己也会失了方寸。你登上帝位,既得不到你想要的,又苦了黎明百姓。”“什么时候,你也学会了体恤他人?”安澜冷笑道。“人之将死,还是能重新看清些东西的。”话音刚落,一股腥甜便从喉间涌了出来。“现在看来·······我这一生·······逐的竟全是虚妄。”“现在,你不是可以去寻岚烟了么?”安澜说着这话,拿过匕首在手腕处划了一刀,溅落的血迹像是一树红梅。“你?!”“你说过的,我不过是爱和你较劲,那我一人留在此地作甚?”说完,另一只手上又是一刀,“再者,许久不见岚烟,我也有些想她了。”安澜,原来还是怀虚谷里的安澜。双眼迷蒙中,允诺仿佛看见一个少年推开安澜,坐上了王座。他看不清那人的面容,却识得他衣襟中露出的一方素绢。菊露岚烟,山长水阔。它的一角应该绣有这几个字。高三:姚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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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_2000字万匹黑马汹涌而来,骑士端坐在雪白无暇的马背上,静静地看着眼前墨水般的疯狂的大浪,那一点白色瞬息间被黑色所淹没,扬起的沙尘将天幕铺上一层厚纱,阳光瞬时昏暗,骑士缓缓闭上双眼,双手交叉贴于胸前,口中念咒......黑色浪潮忽地幻灭,周围一片死寂,骑士缓缓睁开眼,望着刺眼的阳光,一阵昏眩。......这已是骑士第九次从同样梦中被窗外飘进的亮金色阳光所唤醒。他起身坐在床上,晃了几下昏沉的脑袋,皱眉蹙额,使劲回忆那刚做完的第九次的梦。画面断断续续。画面模模糊糊。画面若隐若现。“你不是一个骑士,你也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骑士。”他想起前一天下午那个棕黄胡子老头撇着眼对他说的这句话。“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我要去寻找圣骑士,让他指引我成为真正的骑士!......”他从床上跳起来,嘴里边嘟囔着一边开始穿他那套厚重的铠甲。小小的房间被轻脆的金属碰撞声吵醒,灰土满身的窗帘被风悄悄揭起,亮金色阳光趁机钻进屋子里,像沉睡的人悄然睁开眼睛。一阵一阵刺眼的光芒在骑士的身上的铠甲上游走,像正午的天幕划过一个烧得发白的火球,一阵刺眼的昏眩。“吱呀--”一声,骑士拉开摇摇欲坠的木门,门框顶上落下一阵灰尘,外面突然的阳光照得骑士睁不开眼,只感觉白花花的一片。好一会,他才缓过眼来,却见到远处村里的农夫们,正散坐在树荫下:有的正光着身子用毛巾擦汗,有的正在理弄自己的农具,有的正在吃儿女送来的饭菜。周围一小群小孩,在草垛间嘻戏。“可怜的人们......”骑士嘴里嘟囔着,从桌上拿起两个馒头塞进腰间的布袋里,然后用皮手套套住自己干瘪的手,顺手操起那把锃亮的剑,走出屋子,“砰--”地关上门,整幢木屋打了一个寒颤。他从马厩牵出那匹雪白的老马,用力跨上马背,轻拉缰绳,朝村外缓缓走去。“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他喉咙里一直回荡着这几句话,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像垂死的海蚌,呆滞的眼睛幽暗得让人恐怖,深遂的让人胆寒。“快看那个疯子!”一个农夫摇着扇子,粗壮的手指向远处缓缓走来的骑着白马的骑士。“哼哼......”“唉......”农夫们无奈地低声哼笑两声,无奈地叹息,无奈地望着烈日下走来的骑士。他们似乎已经看厌了这情景,却又不得不同情这个可怜的骑士。“疯子!疯子!疯子!......”嬉戏的小孩停了下来,有的拾起一把稻草,有的或者是一把泥,朝骑士来的那个方向扔去;有的高兴地狂叫狂跳;有的装作害怕的样子慌乱往后钻,摔倒后却是一阵大声的狂笑......他们早已将骑士看成巨大的无生命的木偶,看作取笑的对象,看作是村里马戏团那搞笑的小丑。骑士的眼神正视前方,像丝毫未看见侧前方哄闹的一切。在离人群不远的十字路口,他拽了拽缰绳朝左边走去。转向的那一小会,骑士的眼神在那嗤他的人群中停顿了一刹,之后便朝着正前方,继续呆滞缓缓前行。孩子的嘻戏声在身后愈飘愈远,直到消逝。“可怜的人们......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你不是一个合格的骑士,你也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又是那个棕黄胡子老头,撇着眼的棕黄胡子老头骑士迅速转过头,幽深的眼中放出一丝微光。“我是骑士,我是一名真正的骑士。我会受圣骑士指引,回来拯救这些可怜的人们的!......不过在去接受指引之前,有人暗示我,必须先杀了你,用你的血祭奠先前死去的骑士。”话音刚落,骑士拔出背上的剑朝棕黄胡子老头劈去,棕黄胡子老头被劈成两半。“奇怪,怎么没有流血。”骑士疑惑地看着他,说着又对着那棕黄胡子老头的身体乱刺。这时,路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提着饭篮子从这经过。她分明看见那个满头大汗的骑士正用他那把锃亮的剑对着路边一个棕黄色草垛乱刺。稻草被挑得四处飞扬,散落一地。“疯子。”老太婆狠狠地说了一句。便紧了紧篮子,加快了脚步,头也不回快步离去。好一会,骑士似乎累了,“没有血,用你的肉!”骑士说道,然后用剑狠狠地向下一插,又高高的扬起。......骑士坐在马背上,高昂着头,像凯旋的将军,缓缓前行,朝着村口那片小树林。他右手提着剑,剑上还刺着一把带泥的棕黄色稻草。太阳渐渐沉下西边的山,阳光铺在骑士的铠甲上,青黑色铠甲变成绝美的金黄色。不远处那片树林愈显幽暗,像蓄势待发的深黑色的恶魔军队,要刹那吞没这朦胧的光明。“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是合格的骑士。......”骑士嘴里依旧嘟囔着。骑士和他白色的老马越行越远,最后渐渐淹没在那片树林的黑暗中,直到消逝。林中忽地飞出一群乌黑色的大鸟,恐怖的叫声在树林上空荡漾,愈来愈细,直到消失,之后便是一片死寂。......第二天清晨,有人在树林中央发现了骑士:他的剑柄深深地插入地下,他仰面张开双臂叉开双腿直躺在地上,剑身从他的心脏穿过,指向苍天。他那原本灰茫的眼睛没有闭上,却在一缕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那匹老马若无其事般地在一旁吃草。周围的树木都有剑划过的痕迹。骑士是在拥抱被树叶遮挡得褴褛的天空,还是在等待一次对圣骑士的朝圣?......无人晓得,或许他正在憧憬着他那未完的骑士梦,在这斑斓浮生的阳光下。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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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唱_2000字一千多年前,浣花溪畔,有人慷慨悲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一千二百多年前,武侯祠中,有人伤怀喟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一千二百三十九年前,夔州江边,有人登高苦吟“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公元二00六年我本是夔州江边一块青石,去年被雕刻家们采回,刻成了一尊石像,放置在城中心的广场上。我恳求人们让我面对着我来的地方,因为那儿有我尘封千年的记忆……寒秋又至,秋风萧瑟。一个老态龙钟的长者拄着手杖,站在凛冽的寒风中,发出声声嗟叹。低沉的叹息声吸引了我,唤醒了我沉睡千年的记忆:大历丁未重九,那是一个感时伤乱的日子。那天,朔风野大,清猿哀号;那天,子规悲啼,骚客苦吟。光阴荏苒,一千二百三十九年转瞬即逝,我却还清楚地记得,曾有一个长者手拄藤杖,惆怅的独立在我肩头,低吟苦歌,让我倍感神伤。我不敢说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天动地,但我确信:子美,你是我第一个令我潸然泪下的人。公元七六七年夔州的秋风独在那年是那么的狂野。萧萧秋风呼啸而业,又呼啸着去了,在我耳畔踌躇徘徊。隔岸的老猿对着这肃杀的秋风,仰天长啸,凭着这秋风向苍穹哭诉自己郁结已久的悲愁!子规听了这悲凄的歌,飞了起来,在瑟瑟寒风中久久盘旋,和着猿的悲歌,将无尽的幽怨诉说。秋风,你恣意地吹吧!清猿,你放声地哭吧!子规,你纵情地啼吧!趁着这秋景,这愁情,吹散你的郁结,哭出你的心声,啼出你的夙愿。枯叶被清猿和子规感动了,抑制不住,抑或是想给这两位悲凄的歌者以慰藉,纷纷从枝头飞了下来,和着悲歌,迎着劲风,在空中飘着,荡着,恣情地飞舞着。江水来了,带着他的激情,浩浩汤汤地奔腾着来了。听了这悲歌,也被这两位悲凄的歌者感动,默默地为两位歌者伴奏。远方寂寞的白沙洲随着江水的起伏时隐时现,如若在江面上飘荡的一叶孤舟。远处传来一阵嘶哑的咳嗽声。有人来了,是你吧?我想应该是的!对,是你!就是你!近了,更近了!可是……可是,为什么你却孤身一人?哦!太白驾着仙鹤为天姥赋诗去了。没有了太白的清逸,空气也变得凝滞。你佝偻着脊背,手里凭空多了条藤杖,蹒跚地向我移来,步子也不如先前稳健——你分明苍老了许多。你听到了清猿的悲啼,听到了子规的悲鸣,听到了先前的一切悲歌,你看到了萧萧的落叶,看到了滚滚的长江,看到了先前的一切凄景。想到长年漂泊,你的双眼噙满了泪花,顺着眼角的皱纹往下流,再往下流,打在了我的脸上——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凉啊!你目光呆滞,脸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拄着藤杖的双手也微微地战栗着,孤独愁苦顿时袭上了你这个外乡人的心头。你没了当年“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壮。却平添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愁苦。子美,你分明苍老了……寒风又起,猿鸣凄惨,你挪了挪步子,颤巍巍地转过身来,画面仿佛定格在这一瞬间。看到了,我清晰地看到了,你苍白的脸色,枯槁的形容,凸起的颧骨,凹陷的眼眶,红肿的眼袋,昏暗的双眼,茫然的像是在找寻着什么——那是怎样的一种触目惊心啊!劲风撩动着你宽大的长袍,撩动着你已浑欲不胜簪的银丝。子美啊我真怕你瘦弱的病体经不起强劲的秋风。糟了!我看见你晃了几晃,退了几步,几欲跌倒。此情此景,恐那刘梦得也会收回“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豪情吧!子美!你到底是老了!人世的沧桑凝成了你忧国忧民的情怀,命运的不公化作了你壮志未酬的喟叹,忧国忧民和壮志未酬揉成了你凄苦悲愁的叹惋。又正是你的凄苦悲愁炼就了“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的千古凄景;炼就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千古悲歌;炼就了“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的千古愁情;炼就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千古绝唱。千古的绝唱唱醒了干涸的山泉,淌出了清凉的甘露,流进了滚滚东逝的长江,那是我干枯了千年的泪泉!清猿依旧哀号,子规依旧悲啼,江水依旧东流。而你,在天地间站成了永恒。你仕途坎坷,潦倒终身,但却与日月同辉,与天地共存。公元二00六年天色渐暗,远方传来悲凄的歌。环宇中,有一颗璀璨的明珠,熠熠生辉。评析:跨越时空的界限,体味“诗圣”的内涵。从蓬门草堂到萧萧江畔,从吹破的茅屋到江边的旧船,在作者的引领下,“诗圣”一路向我们走来!“腹有诗书气自华”。文章的开篇就显示出大的视野、大的气魄:浣花溪畔、武侯祠中、夔州江边,空间跨度大,时间跳跃长,可谓纵横驰骋。接着作者以深沉的基调,细腻的笔触,瑰丽的想象,将目光投入现实和历史的星空,描述现实,触摸历史,真实的再现了古今“诗圣”的形象。文章语言优美,句式灵活多变,笔墨挥洒之处,神采飞扬,极富感染力,表现出作者深厚的阅读和积累功夫、扎实而灵巧的写作功底。总之,磅礴的大气,真挚的情感,深厚的积淀,扎实的功底,流畅的行文,严谨的结构使本文成为佳作一篇。当然这篇文章也存在着一些瑕疵:开篇作者采用的排比句式内容不清晰。一千多年和一千二百多年及一千三十九年,实际上都属于一千多年的范畴,不如全部写为一千多年前。这样读者就不会产生歧义了,同时也使句式变得工整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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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_2000字从前有一棵树,她好爱一个小男孩。每天男孩都会跑来,收集她的叶子,把叶子编成皇冠,扮起森林里的国王。男孩会爬上树干,抓着树枝荡起秋千,吃吃苹果。他们会一起玩抓迷藏,玩累了,男孩就在她的树荫下睡着。男孩好爱这棵树……树好快乐!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男孩长大了,树常常好孤单……有一天男孩来到树下,树说:“来啊,孩子,来,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吃吃苹果,在我的树荫下玩耍,快快乐乐的。”“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不要爬树和玩耍,”男孩说“我要买东西来玩,我要钱。??可以给我一些钱吗?”“真抱歉,”树说,“我没有钱。我只有树叶和频果。孩子,拿我的频果到城里去卖。这样,你就会有钱,你就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爬到树上,摘下她的频果,把频果通通带走了。树好快乐。男孩好久没有再来……树好伤心。有一天,男孩回来了,树高兴地发抖,她说:“来啊,孩子,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快快乐乐的。”“我太忙了,没时间爬树。”男孩说“我想要一间房子保暖,”他说。“我想要妻子和小孩,所以我需要房子,你能给我一间房子吗?”“我没有房子,”树说“森林就是我的房子,不过你可以砍下我的树枝去盖房子,这样你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砍下了她的树枝,把树枝带走去盖房子。树好快乐…。可是男孩好久都没有再来,所以当男孩再回来时,树好快乐……。快乐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来啊,孩子,”她轻轻地说“过来,来玩啊!”“我又老又伤心,玩不动了,”男孩说“我想要一条船,可以带我离开这里,??可以给我一艘船吗?”“砍下我的树干去造船吧!这样你就可以远航……。你就会快乐”树说,于是男孩砍下她的树干,造了条船,坐船走了树好快乐…。。但不是真的过了好久好久那男孩又再回来了。“我很抱歉,孩子,”树说,“我已经没有东西可以给你了……。”“我的频果没了。”我的牙齿也咬不动频果了,”男孩说“我的树枝没了,你不能在上面荡秋千……。。”树说“我太老了,没有办法在树枝上荡秋千,”男孩说“我的树干没了,你不能爬……。。”树说“我太累了,爬不动的。”男孩说“我真希望我能给你什么…。可是我什么也没了。我只剩下一块老树干。我很抱歉……”“我现在要的不多,”男孩说。“只要一个安静可以休息的地方。我好累好累。”“好啊!”树一边说,一边努力挺直身子,“正好啊,老树根是最适合做下来休息的。来啊,孩子,坐下来,坐下来休息。”男孩坐了下来,树好快乐……。后记:这骗文章是在我考试的时候看到的,我想了许久:那棵树……就好像我们的爸爸、妈妈……我们就好像那个小男孩……小时候……我们总是围绕在爸爸、妈的周围玩耍……渐渐地长大后……会离开父母的身边……而且不常回来……而且……每次回来……就是不快乐的时候……不然就是有什么需要的时候……而常常……父母都会……把他们身上最好的……最符合我们需要的东西……交给我们……而这时……我们总是……拿了东西……转身就走留下……渴望我们留在他们身旁的父母……凝视着渐小的背影……虽然如此……他们在心中……却是不断地说着……?希望他会快乐……祝福他一路上顺利、平安?而当我们累了……他们就伸出双手……怀抱着我们……让我们安稳地在他们的怀中休息……不受吵闹……我们对他们?予取予求?……不但如此而且还都?美梦成真?……但是他们却都?无怨无悔?……而且还?不求回报?……他们有这样子的义务对我们吗?没有……!!那又为了什么使他们这样做……只因为爱……我想只有爱的力量才那么大……而我们摸摸自己的心……我们是以什么样的?爱?去回馈给他们呢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动不动发脾气把在外受到的委曲都发泄在他们身上……当他们孤单的时候我们在哪里当他们需要我们时候我们在哪里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附:这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篇文章了,我的点数可能要没了,我干脆放弃,干脆离开。我很喜欢这,很谢谢你们的工作。不过既然点数没了,不如再见。写作只是一种乐趣,这是我最喜欢的,也希望你们喜欢。我发表这篇文章的原因是,我把你们当成了我的树。告别,再见。!!!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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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虚_2000字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正当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坐在房间里,为自己的阴谋得逞,而沾沾自喜时,他隐约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并没有在意,直到第二下,第三下他才起身开门,门口并没有任何人。他成了地球上独一无二的人类,他十年前就预谋了一场空前的阴谋!为了统一地球,他不希望借十年时间花光了自己的历生积蓄来收买各个国家的天文学家科学家,他甚至为了统一地球,让地球易姓。她不惜杀尽家人,终于十年后的今天,地球上所有人都被他那伟大的谎言给吓跑光了。他目光空洞地坐在窗前,突然一阵狂笑,哈哈哈哈,曾经那么多人为了统治地球折兵损将而我却没有伤一兵一卒就轻易轻而易举的统一了地球,哈哈你们这些蠢材。正在他得意忘形之际,那敲门声再次响起,此时他再也控制不住愤怒一脚t开门,发现外面下雨了,雨点十分密集冰雹似的,打在脸上,落在门上咚咚作响,本来就空无一人的街道,经过雨水的冲刷,显得更加凄凉,他关上门,不知怎的没有了刚才的那样的兴奋,忽然他有点儿伤感,不禁回忆起了十年前的一段往事:十年前,那天也是大雨倾盆,不过那时仍就是车水马龙,街道上的路人,各个行色匆匆,忙着在房檐下避雨,他,也是其中之一。那天他刚下班,领着三岁的女儿和他的妻子,准备去吃晚餐,庆祝一下自己今天刚刚涨了工资,在路边下起了大雨,遇到了自己的初中同学,他盛气凌人地站在对面,见到他便走了过来,但有一种嘲讽的语气说道,哎,这不是易桦吗?几年不见,怎么这样寒酸啊,你看我现在都是地球理事会主任了,你怎么还在一个小公司上班啊?你看你这破手机还用,改天,我送你一部好手机。易桦气的火冒三丈但无法发作,只好忍气吞声回到家,他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跪到我面前唱一曲《征服》,从那时起,易桦就从他那所谓的鸿鹄大志不懈努力。有一天,一个小老头找到他,说自己是诸葛亮转世,可以让他飞黄腾达!易桦太过于急功近利,别让老头子,继续说下去,但那小老头,卖关子,说,天机不可泄露,要等到时机成熟,方可说。易桦知道老头子要钱,便掏出自己的所有积蓄买一策。小老头子,缓缓地说道,你不是要统治地球吗?把其他人通通赶走,让地球姓易不就完了吗?,但,目前,你要智取,不可硬攻,更重要的是你必须有钱,只要钱有了,一切事皆可成,你得用钱收买人心,让他们为你所用,最后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其实这招小老头用了十几年了,骗了不少人,不过大多数人都半途而废了,也明白这是个骗局,不过,小老头万万没想到的是,易桦居然认真起来,竟信以为真,他制定了一个可怕的计划,用五年时间制造大量假钱,并利用自己是银行职员的身份把假钱掉包兑换成真钱,外先是用巨额金钱利诱此计不成,再威逼恐吓个大科学家再用四年时间,制造,传播谣言,用一年时间让人们离开地球,打着拯救天下苍生和黎明百姓于水火之中的旗号把人类赶出地球,那么地球就是我易桦的了。于是他为了他所谓的远大理想,开始了他伟大的犯罪活动,为了有起步资金,她开始不择手段欺骗同事,终于经过了五年的拼搏,终于富可敌国。这几个月他开始施行自己的计划绑架了科学家的家人用金钱引诱绑架家人对其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们向地球发生紧急通知,让人类快速制造大批宇宙飞船,并且只供单程燃料。他们到处演讲说什么地球即将面临毁灭妖灵即将出世!,人们会被他们当做玩偶,会被他们残忍的残害,并且吃掉。妖灵是人类的天敌,它们比人类身躯要大五六倍。人类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易桦自称是上帝派来的救世主,他说人类只有逃到其他星球,才有生存的可能,在地球,只有等死,当时地球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听闻十分愤怒,出面制止易桦,当天晚上他们二人被死于非命。第二天易桦向全国人民称这是上帝在惩罚他们,他们死有余辜,经过长达五年的宣讲,人们渐渐对易桦的谎言信以为真,病灶出了大量的宇宙飞船从三个月前,人类开始分批离开地球被运往各个星球。今天是最后一批人了,易桦不禁十分高兴的想,哈哈,地球就是我易某人的啦,从今天起,谁还敢嘲笑我,哈哈哈哈,一阵狂笑,易桦坐在窗前,估摸着最后一批人这半会儿应该已经到达月球了,地球上只有他一个人了,不禁狂笑起来,现在他拥有了地球上的一切,但他拿着大把的人民币时,却不知道怎么用时,突然她有一阵空虚感,他一个人开着法拉利开到极速并狂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我以为我拥有了全世界,可为什么,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而且竟然比以前更加空虚了。以前虽然没有钱,没有车,没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却还有一个家有亲人,朋友,同事,可现在他拥有了整个地球,可到头来还是空空如也,他开始每天用酒来麻痹自己,整天就是一副醉汉的模样,后来他终于明白,其实一个人最大的财富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朋友,而不是地位,金钱。古时候的天子虽高高在上,可他没有朋友,亲人,谁敢与他做朋友,他什么都没有。顿时他大彻大悟可后悔也来不及了,最终一个人在孤独寂寞中死去。突然闹钟响了,易桦看了下钟表是早晨八点,起床时间,他竖起耳朵,听了听这个地球人还在,街道上还是车水马龙,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不,应该是:这幸好是一场梦。初三:牙医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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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读后感【第1篇】这一篇故事看似奇怪的不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但是又让人有很强的真实感。我们不能否认类似故事中郎丹夫妇这样的人在生活里是活生生的真实存在的。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展现给我们的婚姻观和金钱观是值得思考的。这个很有意思的故事的主人翁郎丹是个薪水不高的小职员。他在一个聚会上认识了一个外省的已过世的税务官的女儿,温柔贤淑。婚后,郎丹太太用巧妙的经济手腕治家,让他们生活得很幸福,很阔卓。看戏是太太最爱的事情,首饰总能带给她无限兴奋,但是这些首饰都是假货。太太肺炎过世后,郎丹无比伤心,他的收入仅供己用都捉襟见肘,无奈,他打算卖掉一件太太的项圈。让他无比惊异的是那些首饰是价值不菲的真品,卖掉所有珠宝,他收获了20万金法郎。于是,他辞职,吃大餐,他炫耀,他嫖妓,续弦新妻。郎丹前后有两位太太。前一位太太是个可人儿,安琪儿式的纯洁,人见人夸。郎丹深爱着她,结婚六年,他爱她始终如初。可当郎丹发现了那些珠宝首饰的秘密后,他觉得从前的恩爱和甜蜜是不真实的,这让他痛苦地昏倒在大街上。第二位太太为人正派,但是脾气不好,让他生活地很痛苦。是否婚姻的真谛就痛苦,无论跟什么样的人结婚,步入婚姻,就是踏进苦海。金钱是可以改变人的。人该如何面对金钱?当想到太太是如何获得这些珠宝的时候,郎丹也曾感到羞愧。可面对20万金法郎,他忘记了,他高声地跟珠宝商论价,他还忽略了太太曾给他无微不至的关怀,他忘记了跟太太一起时的甜蜜的日子。他不在意珠宝店员嘲笑的眼神和珠宝商蔑视的口吻。他心里只有如何享受这笔巨款,他想要告诉所有人他有钱了。在他的眼睛里除了钱已经看不到其他东西。对年轻的姑娘来说,婚姻是改变命运的机会,但是郎丹太太选择的郎丹先生是无法给她她希望的生活,不仅如此,郎丹是个生活能力很差的人,在太太去世后,他的日子一团糟。在戏院看戏,那个时候,是有钱人消遣方式,郎丹太太却是极爱看戏的,用她甜美的笑脸和含羞的美换得了一件又一件珠宝,可她不能告诉丈夫,称其像真的一样的假货。她却乐在其中,“俨然是玩味着什么秘密而深刻的享受着”。郎丹太太的背叛是毫无疑问的:她固执地把一个项圈戴在郎丹的脖子上后,郎丹可笑滑稽的样子引她大笑,只有她自己清楚给丈夫戴的是什么,接着她扑在郎丹的怀里,并过度疯狂的亲吻他。是不是因为有了郎丹这样的丈夫,才造就了后来流连于剧院的郎丹太太?只因郎丹太太对“假”珠宝的狂爱和收集,才让郎丹显露出他的本性,对金钱的贪婪和四处炫耀卖弄。【第2篇】男家丁公朗丹是个政府小人员,嫁了一位家道贫热但朴重贤良美貌正经的女子为妻。女子很智慧能干,把家打理得头头是道,使日子过得一应俱全,劣裕阔绰,并且对朗丹也是闭爱谅解进微,浓情深情,所以当然匹配六年,但朗丹对老婆爱恋愈甚当初。老婆甚么都好,就是喜好假珠宝战爱上戏院让朗丹不满,但老婆掉落臂他的阻挡,仍然采办假珠宝佩带,并经常赏玩,仿佛有没有贫的乐趣。一个冬夜,老婆从歌剧院归往受了冻,一个星期后就害肺炎死往了。这场报复打击让郎丹哀思欲绝,少暂没法走出疾苦,一念到亡妻就会忍不住悲叫。另外一个报复打击是,老婆死后,他的日子意外天裕如起往,之前他那面薪水放在爱妻足里,经她一调派,家里的吃脱用皆充沛有余,目下当今他一小我私人过日子反倒不敷用了。终于有天他贫到要变卖面甚么往度日了,他把爱妻留下的假珠宝拿到珠宝店,没料到竟然那些赝品都是实的,他遽然意识到他的爱妻有外逢,那些珠宝都是别人支的礼品。他疾苦得无以伦比,以致晕厥在天。在经过撕心裂肺天痛哭后,朗丹终于在贫困面前屈就,渐渐问心有愧天将全部珠宝变卖,由此继启了年夜笔财富,气势实足天往辞了职,又跟几个***过了一夜。六个月后,朗丹又匹配了,新太太礼貌朴重,忠实可靠,但脾气奇异乖张,不好奉养,给他带往了很多多少的苦终路。弗成认可,故工作节有些新奇,但个中处处凸显的人性却让人以为实实可疑、慨叹唏嘘。这个豪情故事是那么的实实,仿佛就发生发水在目下当今,发生发水在您我的身旁。在《珠宝》中朗丹佳耦本是世人眼中婚姻的圭表,不意看似正经贤淑的老婆竟然瞒着丈妇有婚外情;朗丹本是圭表丈妇的形象,他对老婆的情深似海几乎可以令全部女报酬之动容,但后往却屈就在款子面前,拿着奸妇赠给老婆的带着耻宠印记的珠宝换了钱,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涯,以致借往***了妓。这类比较当然辛辣但却绝对实实。人,实在就有这么复纯,实在不是我们称毁的那么精美!联念到今朝婚姻崇下论面对宽峻磨练,传统的安如盘石的婚姻闭系遽然脆弱得弗成,三角四角恋比比皆是,离婚率也飙降,使人以为人与人之间的闭系越往越乱,豪情也越往越复纯,曾没法简单用对错往权衡。若是换在上个世纪,小说中的家丁公可能会被口水淹死,但事实结果时期不同了,人们曾广年夜了很多,对某些征象也睹怪不怪,可以或许充实给予分明。所以目下当今再看这篇小说(之前也看过),我曾不能说谁好谁坏了。小说人物布满了悲剧色采,家丁公看似那么美满的恋爱在款子面前竟然不堪一击,让我对恋爱越往越没有自困惑.从莫泊桑的说话往看,他对男女家丁公较着透露出不齿,但我以为不论是婚外恋也好,借是屈就于款子也好,他们年夜概都有他们不得已的来由,由于这本就是人性最难降服的弱面,所以我不念追随做者往责备他们,只要不戚检讨本人,尽量做好才是最首要的.借是那句话,责人不如责己呀,若是我们每小我私人能以这对佳耦为鉴,约莫生涯就能更精美一些.最初,我借是没念了然,事实朗丹佳耦之间有没有实爱呢?迷惑甚么才是实爱呢?看看莫泊桑写的《珠宝》吧,一篇千余字的小说,通篇采取平铺直道的编制,给读者娓娓道往一对伉俪的故事。1200字以上 高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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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夫人妫翟,春秋时期陈国人,史称息夫人,世称桃花夫人,嫁到楚国后又称楚夫人。据说春秋时代的诸侯国,见于经传的约有一百七十余国,他们各自为政,互相侵占攻伐之事时有发生。妫翟的母亲狄族女子狄英和父亲公子林的相识就是在子林避难期间。陈佗夺嫡,公子林示弱,自愿放逐山野。以骨笛为媒,与狄英暗结桃李。公子林待时机成熟,和二哥公子跃、弟弟公子杵臼诛杀陈佗,公子跃登宝座,史称陈厉公。陈厉公欲杀陈佗之子陈完,子林求情,触怒陈厉公被监禁。无人照应的狄英雪中诞下一个女婴,取名翟,幸得子林及时感到,把狄英母女接回府中。无奈子林正妻鲁氏容不下母女二人,一场大火把美丽的狄英烧得面目全非。为了不连累子林,狄英忍痛离开,临走前把孩子托付给孩子的祖母陈曹夫人。陈曹夫人对狄英可怜又佩服,从此,妫翟在祖母的关爱下度过了她比较快乐的童年。厉公暴病,子林继位,史称陈庄公。鲁国听闻妫翟美丽,遣使臣来提亲,庄公遵从女儿意愿,婉拒了婚事。公子杵臼觊觎宝座已久,逼死子林,登上宝座,史称陈宣公。陈曹夫人一心保护妫翟,陈宣公觉得他们两人碍眼,把他们赶出内廷,不再过问她们的生活,也不许她们见面。妫翟和侍女星辰自给自足,替人洗衣、绣花,勉强度日。一日在桃林中偶遇来陈国的蔡侯蔡献舞,苍白的岁月里有了一丝明媚。蔡献舞以为娶回家的表妹是桃林中相遇的女子,其实是陈宣公的二女儿妫雉。妫翟终于到了要嫁人的年纪,陈宣公做主把她嫁给了偏远小国息过的国主。远嫁途中遭人追杀,幸得堂兄御寇的奋力相救。妫翟狼狈抵达息国,幸好息侯是温柔善良的人,两人患难真情,息侯用他的柔情抚平了妫翟内心的伤痛,也给了妫翟施展政治才华的舞台。妫翟在息国温和地改革,小小的息国国泰民安。琴瑟和谐的妫翟想念家乡,息侯安排妫翟归宁,妫翟正巧遇见嫁给周惠王的堂姐妫翚,两人嘘唏不已。返程途中路径蔡国,妫翟去看望堂妹妫雉。蔡献舞这蔡发现自己的梦中情人居然是世人眼中有治世之才、貌美如花的息夫人,蔡献舞这么长时间的苦恋终于有了发泄口,他想把妫翟占为己有。妫翟极力反抗,使计逃离了蔡国。这一次的仓皇出逃,让妫翟身心俱疲,途中也流产了她和息侯的孩子。息侯知道此事后非常愤怒,游说楚国佯攻息国,息国向蔡国求援,料蔡侯心有愧疚,必定出手,倒是楚国不费力气就能攻下蔡国。楚文王熊赀一出兵,手到擒来,活捉了蔡献舞。蔡献舞为美人出头,丝毫不觉得冤枉。熊赀放了蔡献舞,但这个美人引起了他的注意。熊赀再次出兵,灭了息国,改称息县,捉了息侯,抢了息夫人。熊赀以息侯和百姓为条件要挟妫翟,妫翟无奈,只得保留自己的性命。妫翟恨熊赀,不与他说话(王维有诗《息夫人》: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日恩。 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不想做楚夫人,但还是怀上了他的孩子。妫翟也恨这个孩子,孩子出生后,妫翟连看都不看这个孩子,熊赀没办法,让人把孩子抱给老夫人邓夫人抚养。没多久,息侯患病去世,这更让妫翟心灰意冷,屡屡被妫翟伤心的熊赀带着妫翟去给息侯上坟,所有的恩爱往事让妫翟愈加伤怀。妫翟一心求死,邓老夫人请来满脸疤痕的贴身侍卫丑嬷来开解她。丑嬷搬来漆树,缓缓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妫翟如醍醐灌顶,让丑嬷留下漆树,从此不再苦了己身,负了众人。熊赀见妫翟不再自戕,更加心疼体贴她,让她像在息国那样参与朝政,把她生的孩子熊艰封为太子。妫翟开始笼络人心,巧妙奠基。屈重下放到息县,妫翟让屈重的儿子屈御寇留在都中给太子陪读,让星辰照顾起居,后来又和熊赀建议准许士卿大夫之子入宫学习。有了妫翟的帮助,熊赀处理政轻松了很多,熊赀知道妫翟恨蔡献舞,为了给妫翟报仇,熊赀挥兵攻打蔡国,活捉蔡献舞,把蔡献舞囚禁起来。尽管如此,妫翟对熊赀的恨仍然无法排遣,熊赀对此郁闷不已。熊赀对妫翟的宠爱惹恼了宠妃丹姬,丹姬怂恿熊赀去南方小住,此时妫翟又有身孕,着人请熊赀回都,但都没能成,丹姬的所为惹怒众臣,众臣因丹姬魅惑熊赀,提议把丹姬逐出郢都。妫翟产下他们的第二个孩子熊恽,熊赀欣喜至极。妫翟终于和熊赀冰释前嫌,推举子文为太傅,开始真正的大权在握。邓夫人年事已高,终于归去。邓夫人的大丧刚过,熊赀大举伐邓,这是他多年的愿望,只是碍于母亲邓夫人。回到巴族的丹姬心生怨恨,生下女儿后入侵楚国,熊赀带兵交战,与丹姬恩断义绝,带回了他们的女儿。熊赀转头又伐黄,终因受伤而客死途中,临死前把国家托付给屈重和子元。熊艰继位,此时的子元不仅觊觎妫翟,更觊觎宝座。妫翟陷入了困顿,失去熊赀以后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自己已经爱上了自己的仇人,国家和母子四人危在旦夕,无人可倾诉的她找到被囚禁的蔡献舞讨教出路。子文送信要妫翟保护好世子,妫翟意识到事态的严重,让丑嬷连夜带着熊恽和丹姬的女儿出都远避曾国,找孩子的姑姑曾侯夫人芈惠。子元屡屡侵犯妫翟,始终遭到妫翟的拒绝,心下一横,终于杀死了熊艰,嫁祸熊恽想多去宝座杀害哥哥。妫翟拆穿子元的阴谋,曾侯夫人送回熊恽,熊恽继位史称楚成王。子元把国库侵吞以空,妫翟装病设计诛杀子元,在厮打过程中,丑嬷中剑,临死前告诉妫翟她就是狄英。肃清佞臣,妫翟辅佐儿子重整朝纲,休养生息。若干年后,楚成王熊恽成为一代霸王。在感情上,妫翟一生经历了三个男人。息侯是个至善至美的人,他给了妫翟最平等的爱和尊重,温柔似水只会流泪的息侯为了妫翟去流血;蔡献舞是倜傥自傲的人,他给了妫翟最初的情感萌动,知耻而后勇的蔡侯成了妫翟唯一可以倾诉衷肠的人;熊赀是个拥有王者之气的男人,他给了妫翟最坚实的感情,最广阔的政治舞台,这个原本只会流血的男人为了妫翟流泪了。在政治上,妫翟主要的作为在两个国家,息国和楚国。在息国,妫翟初露锋芒,把小小的息国治理得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以至于妫翟死后息国人民为她修建桃花庙,敬奉她为桃花娘娘。在楚国,和熊赀的感情起初有很大的隔阂,但并不妨碍他们在政见上的想通,熊赀以一代王者独有的才华慢慢地磨砺她。妫翟在熊赀死后能在楚国有那么大的作为,始终追随自己内心的声音,在生命的轮回里华美地展现自己,与熊赀长远的目光是密不可分的。妫翟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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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夫人(一)_3000字在乌斯克河畔的卡尔雷欧堡的一个大厅中央,有一张灯芯草席子,上面铺着火焰颜色的丝绸,丝绸上面坐着亚瑟王,他把手放在红色的缎子靠垫上。待在他身边的有他手下的骑士欧文、基农和凯,在大厅的另一头,靠近窗子,王后格温娜维尔和宫女们正用奇怪的黄金工具绣着白色的战袍。 “我累了,”亚瑟说,“吃饭前我想睡一会儿。你们彼此讲讲故事吧,凯会到厨房给你们拿一壶酒和一些肉来。” 当他们吃饱喝足之后,最年长的骑士基农开口讲起了故事。 “我是父母亲的独子,很受宠爱,但是我却不愿意一辈子和他们一起待在家里。我以为世上什么事都难不倒我,因此谁都不能把我留下。我在家乡经历了多次冒险后,便辞别双亲,到外面来见见世面。我跋山涉水,横穿沙漠,来到一个漂亮的山谷,那里长满的树木,沿着溪流有一条小径。我沿着小径走了一整天,黄昏时来到一座城堡。城堡前站着两个穿黄衣服的青年,每个手里都有一张象牙弓,箭则是用鲸鱼骨和孔雀羽制作的。他们的腰间挂着黄金匕首,把子由鲸鱼骨制成。 “在这两个年轻人附近,有个衣着华丽的男子,他转过身,和我一起向城堡走去,那里的居民都聚集在大厅里。从一个窗户里,我看见了二十四个姑娘,其中最不漂亮的也比格温娜维尔最漂亮的时候漂亮。她们有的帮我牵马,有的解开我的盔甲,进行清洗,另外还清洗了我的宝剑和长矛,直到像银子一样闪光。然后我梳洗了一下,穿上她们拿来的马甲和紧身上衣。我和那个一同进来的男子坐在一张银餐桌旁,享受我从未吃过的美食。 “在这期间,男子和姑娘们都一言不发,直到酒席都已经吃了一半,我已经不饿了,男子才问我是谁。我把我的名字、我父亲的名字、我为什么来一五一十都告诉了他。的确,我对打遍家乡无敌手已经厌烦,出来想看看是否有人能打败我。听到这些,男子笑了笑,回答说: “‘我要不是担心让你太伤心,我会让你瞧瞧你在找什么。’他的话让我为自己难过、担心。觉察到我神情有异,他又补充说:‘如果你说的是真的,的确想证明你的勇气,而不是胡吹打遍家乡无敌手,我就有办法向你证明。今夜你就睡在城堡里,明天早晨你必须早起,顺着这条路,穿过山谷,来到一片林子。林子里有一条向右拐的岔路,顺着岔路走,一直走到一片草地,中央有一个土丘。土丘顶上有个黑人,个头比两个白人加起来还要大,他的眼睛位于脑门儿中央,而且只有一只脚。他拿着一根铁棒,两个白人几乎都抬不动。他是森林的守护者,周围有一千头形形色色的野兽。他会告诉你到哪里去找你要的冒险。’ “这就是男子说的话。我感到长夜漫漫,天还没亮,就披上盔甲,骑上战马,一直来到他说的那片草地。就像他说的那样,那个黑人就在土丘顶上,实际上无论在哪方面,都比我想的还要强壮。谈到铁棒,凯,我们四个战士抬着都会觉得沉。他等着我开口,我便问他对那些紧紧围在他身边的野兽拥有什么魔力。 “‘我会让你看到的,小家伙。’他回答说。他用铁棒打了一下小公马的头,让小公马长嘶不已。听到马嘶声,动物开始跑起来,多得像天上的星星,我在中央几乎站都站不稳。那里还有蛇、龙和各种奇形怪状的野兽,在那些我从未见过长角的地方都长着角。黑人只是看了看,让它们自己去觅食。它们拜伏在他面前,就好像群臣拜伏在君主面前一样。 “‘你瞧,小家伙,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向你展示了我的魔力,’他说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然后我向他问路,他生起气来,据我观察,很想阻拦我。不过在我告诉他我是谁之后,他终于气消了。 “‘走那条路,’他说道,‘那条路通往草地的尽头,穿过林子,你就会到达顶部。那里有一片空地,中央有棵树。树下有一眼泉,泉旁有一块大理石板,大理石板上有一只银碗,碗上系着一根银链子。用银碗舀点泉水,浇在石板上,你就会听到一声响雷,震得天摇地动。响雷过后会下冰雹,又大又密,几乎能把你砸死。之后又会出太阳,不过每一片树叶都会掉在地上。接下来一队飞鸟会飞过来,栖息在树上。你从未听过像它们唱的那样动听的歌曲。就在它们的歌曲听起来最美妙之时,你会听见山谷方向传来一声喃喃的抱怨声,只见一个黑骑士骑着一匹黑马,手持黑旗长枪,拍马上前,和你比斗。你要想逃跑,他会追上你。你要是进行比斗,他会把你打下马。你要是不想在冒险中找麻烦,你今天就不要去冒险。’ “于是我告别了黑人,向森林尽头跑去,发现果然像他告诉我的那样。我走近那棵树,树下就是那眼泉。我用银碗舀了水,浇在大理石板上。刹那间,惊雷响起,比我预料的还要响亮,响雷过后下起了冰雹,比我预料的还要大。老实告诉你吧,凯,那些冰雹要在砸到身上,一定会皮开肉绽,伤口深深见骨。我让马的侧面朝着冰雹,趴在马脖子上,伸出盾牌,护着马和我自己的头。冰雹过后,我朝树上望了望,叶子全掉了,天空湛蓝,艳阳高照,树上栖息着各种鸟儿,唱着一首非常好听的歌,我之前和之后从没听过那么好听的歌。 “就这样,凯,我站在那里聆听鸟儿唱歌。就在这时,你听,一阵喃喃声传过来,说道:‘喂,骑士,你到这儿来干什么?我究竟有哪点对不起你,让你如此待我?在我的地盘上,遇到这场冰雹,无论人畜都有死无生。’然后山谷方向就出现了骑着黑马的骑士,手持黑旗长枪。我们二话没说就干起来,尽管我用尽了力气,他还是很快就把我打败,把我扔到地上,然后抓住我那匹马的缰绳,带走了我的战马,却把我留在原地,连我的盔甲也不要。 “我伤心地下了山,等到我来到黑人那片草地时,我向你坦白,凯,我是那么羞愧,差点没熔化成一汪水。那一夜我留宿在之前住过的那个城堡,有人带我去洗了澡,给我吃的,不过谁都没有问我的情况如何。第二天早晨起来后,我发现城堡里的人已经为我将一匹枣红马备好鞍,于是我披上盔甲,回到了自己的宫廷。那匹马还在马厩里,无论用不列颠的哪匹马,我都不会交换。 “老实说,凯,从没有人向别人坦白过这么一次丢脸的冒险经历。似乎很奇怪,我遇到过的其他人都没听说过那个黑人、那个骑士和那场冰雹。” “去找到这个地方,怎么样?”欧文建议。 “我的朋友,”凯回答,“你常常嘴上说得好听,却不付诸行动。” “说老实话,凯,”王后格温娜维尔听了故事后,说道,“你真该死,竟然对欧文这样的人说这种话。” “算我没说,王后,”凯回答,“我对欧文的评价和你的一样高。”他说话间,亚瑟醒了,问他是否小睡了一会儿。 “没错,大王,”欧文回答,“您的确睡着了。” “我们吃肉的时间到了吗?” “到了,大王。”欧文答道。 然后响起了梳洗的号角,完了之后,国王和家臣坐下来吃喝。吃完之后,欧文离开了大家,将战马和武器准备好。 当第一丝阳光出现的时候,他出发了。就像基农从前经历的一样,他穿过沙漠,翻过高山,蹚过河流,直到他站在那棵光秃秃的树下,聆听鸟儿唱歌。然后他听到了声音,掉过头,发现那个骑士正拍马向他冲过来。两人经过一场恶斗,长枪都断了,便抽出宝剑。欧文的一击划破了骑士的盔甲,刺穿了他的头颅。 骑士感到自己受了致命伤,开始逃跑,欧文在后面追着,一直追到一座雄伟的城堡。骑士冲过壕沟上的吊桥,进了城堡的大门。他一回到城堡内,便把吊桥拉起,把欧文的战马从中间夹住,一半在里面,一半在外面。欧文下不了马,不知怎么做才好。 就在他处于这种痛苦状态时,城堡的一个小门打开了,他可以看见一条街道,两旁都是高高的房子。一个拥有一头金色鬈发的姑娘从门里向外望,让欧文打开大门。 “我保证!”欧文叫道,“就像你无法放开我一样,我也没有办法打开大门。” “好吧,”她说道,“你要是按照我说的去做,我就想办法把你放开。把这只戒指拿去戴上,把这块石头放在手里,抓紧了。只要你不让别人看见石头,石头就可以让你隐身。等到城堡里的男人们开会时,就会派人来把你带去处死。他们要是找不到你,会很难过的。我就站在那边的踏脚凳上,尽管我看不见你,你却能看见我。慢慢靠近我,把手放在我肩上,跟着我走。” 说完,她就离开了欧文。当男人们从城堡里出来寻找欧文时,却没找到,因此很难过,只得返回城堡。 而后欧文走向姑娘,把手放在她的肩上,她把他带到一个金碧辉煌的大房间。她给了他吃的和喝的,还有盥洗用水和穿的衣裳。他躺在松软的床上,盖上红被子和皮毛,香香甜甜地睡了个觉。 午夜时分,他听到一阵喧嚣声,醒了过来。他从床上跳起来,穿好衣服,走进大厅,姑娘正站在那里。 “怎么回事?”他问。她回答说拥有这座城堡的骑士死了,他们正把他的遗体抬往教堂。欧文从未见过这么多人,跟在已故骑士后面的是世上最漂亮的女子,她的哭声比男人的喊叫或号角的声音还要响亮。欧文望着她,爱上了她。 “她是谁?”他问姑娘。 “她是女主人,泉伯爵夫人,你昨天杀死的那个人的妻子。” “真的,”欧文说,“她是我最爱的女人。” “她也会深爱你。”姑娘说。 然后她离开欧文。片刻之后,她走进了女主人的房间,和她说话,但是伯爵夫人却什么也不说。 “什么让您这么痛苦,主人?”姑娘问。 “我伤心时,你为什么离我远远的,鲁内德?”伯爵夫人问。姑娘答道:“您有必要为死人或者失去的东西这么伤心吗?” “世上没有人能够和他相比,”伯爵夫人回答,脸颊涨得通红,“我不许你说这样的话。” “别生气,夫人,”鲁内德说,“听我劝吧。您很清楚,光凭您一个人,您肯定保不住您的土地。所以,找个人帮帮您吧。” “我该怎么做?”伯爵夫人问。 “我来告诉您,”鲁内德回答,“除非您能守卫住那眼泉,否则一切都会失去。只有亚瑟王宫廷里的骑士才能保卫那眼泉。我将动身去寻找这样的骑士,我回来时,要是找不到一个能够像他的前任那样守卫那眼泉的骑士,就让我倒霉吧。” “那你去吧,”伯爵夫人说,“用事实来证明你的诺言吧。” 于是鲁内德骑着一匹白马,出发了,假装去亚瑟的宫廷,实际上却藏了起来,算算日子够她来回一趟的了,便从藏身的地方出来,去见伯爵夫人。 “你从宫廷里带来了什么消息?”女主人热烈欢迎鲁内德回来,问道。 “最好的消息,”姑娘回答,“我已经实现了这趟行程的目标。我什么时候将跟我一起回来的骑士带过来见您?” “明天中午,”伯爵夫人回答,“我要把城里的所有人召集起来。” 第二天中午,欧文穿上锁子甲,外罩漂亮的斗篷,脚蹬皮靴,皮靴上装饰着黄金搭扣。他跟着鲁内德,走进了女主人的房间。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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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夫人(二)_3000字伯爵夫人很高兴见到他。她仔细打量一下欧文,说道:“鲁内德,这位骑士怎么不风尘仆仆的?” “那又有什么不好,夫人?”鲁内德回答。 “我听说就是此人让我的夫君丧了命。”伯爵夫人说。 “他要是不比您夫君强,”姑娘回答,“能要得了他的命吗?这件事,以及过去的一切,都无法补救。” “你们两个都离开,”伯爵夫人说,“我要听听大家的意见。” 于是他们两个离开。 第二天早晨,伯爵夫人在院子里召集臣民,告诉他们自己的丈夫已经去世,如今没有人来保卫她的土地。 “你们进行选择吧,”她说,“要么让你们当中某个人娶我为妻,要么让我自择新夫君,这样我的土地就不会没有主人。” 听了她的话,城里的大人物们找了个角落,进行商议,过了一会儿,领头的走上前来说已经做出决定:为了大家的和平和安全,最好是她自己挑选丈夫。这样,欧文被叫到她面前,非常高兴得到她的允婚。他们于是结了婚,领地上的人都向他效忠。 从那天起,欧文就像前任伯爵那样,开始守卫那眼泉,每一位路过的骑士都被他打败,得到的赎金被分给手下的众男爵。就这样,一晃三年过去了,欧文成为世上最受爱戴的人。 三年结束时,骑士瓜却美恰巧和亚瑟在一起,发现国王很伤心。 “大王,发生了什么事?”他问道。 “哦,瓜却美呀,我是因为欧文而伤心。我已经三年没见到他了,要是第四年还不回来,我就活不下去了。我敢肯定是克劳尔德洛的儿子基农的故事让我失去了他。要是他死了,我会亲自带着部下去为他报仇,要是他被关了起来,就去把他释放,要是他还活着,就把他带回来。” 于是亚瑟让基农作向导,带着三千名部下去寻找欧文。等亚瑟到了城堡,年轻人还在相同地方射箭,身旁还是站着穿黄衣服的人。此人一看到亚瑟,立刻向亚瑟打招呼,邀请他进城堡。他们一起走进城堡。城堡那么大,国王的三千人进去后,和进入二十人没有多大区别。 日出时,亚瑟离开城堡,让基农作向导,先找到黑人,然后来到森林覆盖的山顶,那里有那眼泉、银碗和树。 “大王,”凯说道,“让我来把泉水浇到石板上,接受可能出现的第一次冒险。” “你浇吧。”亚瑟回答。凯于是浇了水。 立刻,一切就像之前发生的一样:响雷和冰雹把亚瑟的手下杀死了一大批,然后是鸟儿唱歌,黑骑士出现。凯迎上去,打斗起来,最后被打败。然后黑骑士骑马离开,亚瑟和手下在原地宿营。 早晨,凯请求再和黑骑士斗一斗,争取打败他,亚瑟同意了。然而他又一次被打下马来,黑骑士的长枪刺穿了他的头盔,刺破皮肤,甚至伤及骨头。他灰溜溜地回到了营地。 此后,除了亚瑟本人和瓜却美,每一位骑士都战斗过了,谁都没有取胜。 “噢,让我和他打吧。”瓜却美看见亚瑟拿起武器,忙叫道。 “好吧,去和他打吧。”亚瑟回答。瓜却美在自己和战马身上披上罩袍,这样谁都认不出他来。他们打了一整天,谁也不能把对方打下马。第二天也是如此。第三天,战斗更加激烈,两人同时掉下马来,进行步战。最后,黑骑士在对手头上猛击一记,把他的头盔打落下来。 “我不知道是你,瓜却美,”黑骑士说道,“把我的剑和武器拿去吧。” “不,”瓜却美回答,“欧文,是你赢了,把我的剑拿去吧。”欧文不愿意拿。 “把你们的剑都给我,”亚瑟从背后说,“你们谁都没有打败对方。”欧文转过身,搂住亚瑟的脖子。 第二天,亚瑟下令让手下人回到来时的地方,不过欧文却阻止了他。 “大王,”他说道,“在我离开您的这三年期间,我一直在为您准备一场盛宴,因为我知道您一定会来找我的。您和部下就稍稍为我逗留些时间吧。” 于是他们来到泉伯爵夫人的城堡,休整、吃喝了三个月。分手时,亚瑟请求伯爵夫人让欧文跟他一起回不列颠住三个月。尽管很心疼,但是她还是答应了。欧文非常高兴又能和老伙伴们相聚,三年而不是三个月就像梦一般过去了。 一天,欧文正坐在乌斯克河畔的卡尔雷欧堡里吃着肉,这时一位姑娘骑马进了大厅,径直来到他面前,弯下腰,从他的手上取下戒指。 “对待叛徒和无信之人就应该这样。”她说道,拨转马头,跑出了大厅。 听到她的话,欧文想起了忘记了的往事,既伤心,又羞愧。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准备出发。黎明时,他出发了。他心情沉重,因此没有回城堡,而走进了荒山野岭,直到他的身体变得又瘦又弱,头发长得老长。野兽成了他的朋友,他就睡在野兽身边。终于,他想再重回人间,便下山来到一个山谷,在寡居的伯爵夫人土地上的一个湖边睡着了。 这时候恰巧是伯爵夫人带着一群丫鬟散步的时候。当她们看见有个人躺在湖边时,吓得直往回缩,因为此人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她们都以为他死了。等到她们克服恐惧之后,便走近一点,摸了摸,发现他还活着。于是伯爵夫人赶紧回到城堡,拿来一瓶珍贵的药膏,交给一个丫鬟。 “把在远处吃草的那匹马牵过来,”她命令,“再拿一套男装来,放在这个人的身旁,把这种药膏涂在他的心脏旁边。他要是还有命,这样就能把他救回来。他要是能动弹了,你就藏在附近的灌木丛中,看看他做些什么。” 丫鬟拿了瓶子,遵照女主人吩咐的做了。一会儿,这个人的手脚就动弹起来,然后慢慢地站起来。他一步一步往前挪,从马鞍山取下衣服,穿在身上,然后忍着痛苦爬上了马。等他骑上马后,丫鬟走上前来,招呼他。他看见她很高兴,询问眼前是谁的城堡。 “它是一个寡居的伯爵夫人的城堡,”丫鬟回答说,“丈夫给她留下了两块伯爵封地,不过她只剩下这座城堡了。有个年轻的伯爵因为她不肯嫁给他,把土地全都抢走了。” “真可怜。”欧文回答。他身体太虚,不宜多说话,便不再多说。丫鬟把他领进城堡,生了火,给他拿来吃的。他在城堡里待了三个月,受到精心照料,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英俊。 一天中午,欧文听见城堡外传来打斗的声音,便问丫鬟怎么回事。 “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伯爵,”她回答,“他带着一大帮人来抢女主人。” “请她借给我一匹马和一副盔甲。”欧文说。丫鬟告诉了女主人,伯爵夫人苦笑笑,说道:“好的,我会借给他的。尽管我不知道对他有什么用,我会借给他一匹他从未见过的马,还有盔甲和武器。也许他能防止马匹和武器落入我的敌人之手。” 马被牵了出来,欧文骑上马,后面跟着两个侍童。他们看见前面有一大帮子人在扎营。 “伯爵在哪里?”他问。侍童回答:“在队伍中,那里有四面军旗。” “在城堡门口等着我。”欧文说道。他向伯爵挑战,后者冲上前来。两人进行了一场恶斗,欧文打败了敌人,把敌人赶向城堡门,赶进大厅。 “瞧瞧您的药膏带来的报酬。”他一边让年轻的伯爵跪在伯爵夫人面前,发誓把他抢走的都还给她,一边说道。 完了之后,他就离开了,进入了沙漠。他在经过一片林子时,猛听见一声大吼。他拨开灌木丛,看见一个大土堆上,旁边是一块石头,那里有一只狮子。狮子每次想爬上土堆,石头上都会蹿出一条蛇,拦住它。欧文抽出宝剑,砍下了蛇头,继续上路。狮子跟了过来,在他身前身后戏耍,就好像是一只猎犬。狮子可比猎犬有用多了,每天晚上都会衔些木块回来生火,猎杀一头肥鹿做晚餐。 欧文升起火,将鹿剥了皮,烤一点鹿肉,剩下的都给狮子做晚餐。就在他等着把肉烤熟之时,他听见身边传来一声深深的叹息,便问: “你是谁?” “我是鲁内德。”洞里的声音回答说。洞口被灌木和绿色的爬藤挡住了,所以欧文没看见。 “你在这儿干什么?”他叫起来。 “我因为那个娶了伯爵夫人而又离开她的骑士,被关在了这个洞里。侍童们说骑士的坏话,我却说世上活着的人谁都比不上他,于是他们就把我拖到这儿,告诉我除非某一天之前,也就是明天,骑士把我从这里救出来,否则我就得丧命。他的名字叫欧文,是乌里安的儿子。可惜没有人为我送个信,告诉他我的处境,要不然我敢肯定他会来救我的。” 欧文没说话,给了姑娘一些肉,让她别泄气。然后他带着狮子,前往平原另一头的大城堡。用人们过来把他的马牵到马槽,狮子跟在后面,躺在稻草上。城堡里人人都好客而友善,但是却充满忧伤,仿佛死神要降临似的。最后,等到大家吃饱喝足了,欧文请伯爵告诉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昨天,”伯爵回答,“我的两个儿子在打猎时,被那边山上的一个妖怪抓住了。妖怪说我必须把女儿嫁给他,他才肯把我儿子给放了。” “这不会发生的,”欧文说,“那妖怪长得什么样?” “样子像人,个头却是个庞然大物。”伯爵回答,“我宁愿他把我儿子杀了,也不愿把女儿交出去。” 第二天一大早,城堡里的人被一阵吵闹惊醒,发现巨人带着两个小伙子过来。欧文迅速穿上盔甲,前去迎击巨人,狮子则紧跟在他身后。当这只巨兽发现巨人猛揍其主人时,便猛扑其喉咙,妖怪费了好大劲才把它赶开。 “要不是那只狮子,”巨人说道,“我不费力气就会打败你。”听到这话,欧文为不能用自己的剑打败巨人而感到羞愧,便把狮子关在城堡的一座塔里,然后回到战场。听声音,狮子知道战斗对欧文不利,因此它往上爬,一直爬到塔顶,那里有道门通往屋顶。它从塔上跳到墙上,又从墙上跳到地上,然后怒吼一声,扑到巨人身上,巨人在它的爪下丧命。 如今城堡的悲痛变成了欢乐,伯爵请求欧文暂时别离开,要为他举行宴会。欧文说他还有别的事,然后骑马回到鲁内德身边,狮子紧跟在身后。到了之后,他发现那里点着一堆大火,两个小伙子把鲁内德带出来,准备扔到火堆上。 “住手,”他冲过去,喊道,“她犯了什么错?” “她吹嘘说世上谁都比不上欧文,”他们回答,“我们把她关在一个洞里,讲好只有欧文才能救她。要是到了某一天,欧文没来救她,她就得送命。如今期限已经过去了,还不见欧文的影子。” “他的确是个好骑士,要是他晓得这个姑娘有危险,他早就来救她了,”欧文说,“求求你们,就让我来代替欧文吧。” “行啊。”他们回答,于是开始了战斗。 小伙子们打得很不错,给欧文施加了很大压力。狮子看到后,过来帮助主人。小伙子们却示意住手,说道:“老兄,讲好了我们只和您单独打斗。那只野兽比您还要难对付。” 于是欧文把狮子关进曾经关过姑娘的山洞,用石头把洞口给堵住。欧文还没有从和巨人的拼斗中缓过劲来,而伙子们又很善战,拼得比之前更猛。狮子见了,大吼一声,从石头后面冲出来,扑到两个人身上,把他们杀死。于是鲁内德终于得救了。 然后姑娘和欧文一起骑马回到了泉夫人的领地。欧文把夫人带到亚瑟的宫廷,在那里幸福地生活着,一直到老。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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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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