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1942》_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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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1942
虽然我只有13岁,但是也好歹看过一些大片。什么《阿凡达》《大魔术师》《马达加斯加3》《1942》《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新少林寺》《疯狂的赛车》……以前,我最追捧的就是喜剧搞笑片。我认为能让人笑得合不拢嘴的电影就是好电影,值得看的电影。可现在看来,它真的没多大的意义,没多大的价值,最多花钱笑上一笑而已。
当我观看完影片《1942》时,却狠狠地在心里扇了自己两个巴掌:这真是太肤浅了,搞笑片对于我个人来说绝对没有任何价值,我敢说《1942》带给我们的震撼和教育意义是那些庸俗的搞笑片永远无法比拟的。
这是一篇对我自己来说不得不写的文章,我只是想让大家知道它的意义,我想冯小刚导演说的很对,《1942》比其他任何带有商业元素的影片更让人有感触有震感。我希望以后能看到更多的这样的影片,而不是只是“一笑而过,没留下任何感想,思考价值”所以,我在这里呼吁,让大家坐进电影院里好好看一看《1942》,享受它带给我们的心酸,跟着剧情的推进一起感受历史的进程。
一段被遗忘的历史一个必须面对的真相
1942,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一个被遗忘或从不了解的年代,但对另一些人来说,却是一段意义非凡的过去。
那天,我有幸在电影院里全面的了解了有关于那个时代的一个故事。
老东家是河南的一个富有的地主。那年正巧碰上了饥荒,日本人也正在一步步的蚕食我国国土。所以,那天,后山的土匪们包围了老东家的大门,举着火把向老东家索要吃的。在土匪头子与老东家当家的对话中土匪头子的身份浮出了水面,原来,土匪头子的母亲原在老东家打杂,后来因当地闹饥荒所以被解雇了。我看到这里,再也吃不下手中刚买的汉堡,心中只是感慨“饥饿磨灭了人最初的尊严,它能迫使人们将自己善良的本性踩在脚底。土匪头子原也是一介良民,却因为饥饿让他拿着铁锹,锄头等农耕器具去勒索老东家的,干了杀人抢劫这种没有人性的事。因为后来老东家喊官兵的事暴露了,所以土匪头子拿起手中的碗砸在了老东家的头上,老东家的腿一软,用手捂着头跌坐在地上。这时,乡亲们与土匪们厮杀开来,老东家的儿子也因此而丧命。家里被洗劫一空,人们死的死,伤的伤,残的残。四处都是尸体,血就像从天而降落地化为水的“血花”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延绵不绝,震动了天。
老东家的侥幸活了下来,他带着自己的妻子,媳妇,女儿一起踏上了逃亡之路。
她的媳妇身怀六甲,女儿则是极不情愿的与父亲一起去逃亡,她骄纵地认为那是穷人该干的事,最后老东家的连哄带骗让他女儿答应了,但她还是偏着头,怀里抱着只猫。
老东家的与自己的长工瞎鹿一家结伴逃亡,让栓住帮忙驾车(马车,简陋)。路上,夜幕降临人人都蜷缩着睡了。却有两人陌生人鬼鬼祟祟的走向瞎鹿家的帐篷(简陋,用布搭的)他们小心翼翼地从帐篷里抱出一个不到6岁的小女孩,这时,瞎鹿又踮着脚朝他们走来。原来他是要卖孩子!这时,瞎鹿的妻子花枝醒了,她大惊失色地大喊大叫地从陌生男子手里夺回女儿,并对瞎鹿辱骂殴打着。终于,瞎鹿吼道“没钱怎么给咱妈买药!我能眼睁睁的看着咱妈病死!你还有没有良心!”老人听后,年迈的脸上的五官都挤在了一起,挥舞着双臂哭着说“要是是我让你卖女儿,我现在就能上吊!!”看着老母亲泪迹斑斑苍老的脸,他堆积了无数烦闷的宇宙终于爆发了“上吊!!现在有房梁吗!”看似一句幽默的话,却让我听得心酸。是啊,他们现在无家可归,正在挣扎着逃荒啊。老东家的知道这是他演给自己看的戏,于是就挖了一碗的小米准备给瞎鹿一家,众人看到老东家满袋的小米都议论纷纷“看,他家还有小米呢。”老东家的看了看那些饥肠辘辘的穷人“咱们有善心也养不起这么多的穷人啊。”嘀咕着,悄悄地用手拨回去一半的小米。
天亮了,太阳出来了却没带来好运气。云层上空盘旋着多架战斗机,他们轮番向挤满难民的路上投掷炸弹。只是看见它所到之处伴随着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不知名物体的碎片漫天飞扬。有的人被神保佑下来了,但有的人却在转瞬间被炸成了“血花”只看见他一下子爆裂开来,血随着肢体的分解而不断地涌出,有的人则忍受着巨痛——他被炸没了胳膊或者大腿。霎时,到处鲜血淋漓,尸横遍野,很少有人能幸免于难,存活下来。从天而降,纷纷扬扬的散落着碎片,地上的尘土翻涌而来。到底有多少人失去了双亲?到底有多少人失去了生命?到底有多少人绝望痛苦?我只知道他们有多痛苦,他们的生命就如蝼蚁一般渺小,是吗?
待轰炸一过,风中携着漫天哭声飘荡着。瞎鹿的母亲死了。老东家的看了眼四周哀怨地说“早知道就给你一升小米了,老母亲咽气了?把她好好埋了吧。”栓柱刚从地上爬起来就喊着老东家女儿的名字找她,终于,女孩听闻赶忙站了起来,找起了自己的猫。
有个国外着名的记者白修德想要了解河南的饥荒有多严重,于是他只身一人来到了这个地狱般的县城。
路上他清晰地眼镜片反射出路边凄惨的一幕幕:尸体,鲜血,碎片,荒凉,面黄肌瘦的难民……让他不敢相信的皱起眉头。因为他在外交会里所见所听的与他所真正看到的完全是两种概念:1价值不菲的红酒,红地毯,餐宴,每人身上的礼服2河南闹饥荒,比较严重。3人民没有吃的,去逃难,被日本兵轰炸,毫无还手之力,没有住的……最后他呆滞的看着最触动他心灵的一幕:成群的野狗巡走在躺在枯草地上已经死去人的尸体上,撕咬着,吞咽着。他哽咽了。
老东家的媳妇终于生下了一个儿子,但却不幸感染了当时盛行的风寒。并不是什么难治的病,就是吃点东西暖和点就好了。但经过那次劫难,老东家的仅有的几代米都被活下来的逃兵独占了,就连马车也没能幸免。那时,就只能把树皮砍下来磨成末泡着开水喝下去。为了治好媳妇的病,老东家的女儿面无表情地顺着猫咪的毛毅然把猫递给了栓柱。一声“喵!!!!”结束了老东家女儿数月来的精心照料。她却只是对着栓柱又喊了一声“记得杀好了,我也要喝猫汤。”其实,即使老东家的女儿对猫是多么不舍,她最后还是选择了自己活下去。相较于一只猫,她心里也不愿饿死吧。但是最后还是没能挽留住这个刚做母亲的女人,老东家的让她合了眼“给咱们家生了个儿子,你也是个好媳妇了,安心去吧。”可老东家的妻子却解开了媳妇的上衣,“趁他身子还没凉透,赶紧给咱的孙子再喂最后一次奶。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再能吃饱”说道。老东家的听了,顿时一愣,随后大发雷霆“她都5天没进食了,你就让它安心去吧!!”听后,老东家的妻子也呆了,默默地帮可怜的媳妇扣好了扣子。每餐都是树皮,所有的人都在挣扎着活下去。
死者已逝,生者还在前进。
他们在向山西逃荒,在一处地方歇了脚。路上老东家的妻子不知不觉的沉沉睡去,老东家的从她的怀里抱出孙子“死了好啊,早死早托生,以后别托这儿来了,生得好一点,不要再像今生。”他一边说,一边哄着手里的孙子。岁月的磨砺让他跟贫民无一丝区别,灰头土脸的,身上的棉袄已经不断地在往外渗着棉花,而且非常的脏。它就像一把刀子,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道又一道的痕迹。几天以后,一群有钱的人来招募年轻漂亮的女子,说白了就是卖人,能得到一升小米,说是给他们一条活路走。老东家的女儿给他的爹带回了一升小米,老东家的盯着他的女儿,接过了小米。在那个时代里,用人换一升米!心里全是哀怨,后悔,不舍,无奈……现在,就剩他和孙子两人了。晚上,老东家的女儿伺候一个有钱人,要帮他洗脚,可是,她怎么弯都弯不下腰去。那人轻蔑的说着“怎么?不想伺候爷?”“不是,吃得太多,太多了。撑的我弯不下腰了。”她一边说一般抹着眼泪。是怎样的饥饿才能让她吃得如此撑?直到连腰都弯不下来?
老东家的带着孙子乘上了驶往陕西的火车,一路上,难民就像地上的蚂蚁一般的密集,向火车奔去。老东家的紧紧地搂着孙子背着大包小包的挤上了火车。一夜,他都是把孙子捂在胸口,坐着打着盹着。可是,当他终于到了陕西,把孙子抱起来一看,却发现自己把孙子给闷死了。他喃喃着“爷爷只有你了,但爷爷却把你闷死了,以前爷爷还有你,现在……”他伤心欲绝,麻木了,朝着家的方向往回走。人流中有一个老人喊:“大哥,怎么往回走哇?往回走就是个死。”老东家一边走:“没想活着,就想死得离家近些。”转过山坡,碰到一个同样失去亲人的小姑娘,正爬在死去的爹的身上哭。老东家上去劝小姑娘:“妮儿,别哭了,身子都凉了。”小姑娘却说,她并不是哭她爹死,而是她认识的人都死了,剩下的人她都不认识了。一句话让老东家百感交集,想起了他的家人。老东家动容的看着小姑娘:“妮儿,叫我一声爷,咱爷俩就算认识了。”小姑娘仰起布满泪痕的脸,喊了一声“爷”。老东家拉起小姑娘的手,往山坡下走去。
漫山遍野,开满了桃花。十五年后,这个小姑娘成了俺娘。(此电影根据小说改编,俺指作者)
他告诉我们那时死就是解脱,能有人能想象到吗?
像《1942》这样的电影就是我们该追求的,看完后能获得思想上的一些价值,知道什么是有价值的,不浪费我们的钱,或是时间;看完后能对世界的观念看法焕然一新,知道更多的历史与知识,让人觉得有什么精神上的收获,或是有什么精神上的追求;看完后能和他人讨论自己的观点看法,知道我们有那些地方需要改进,不是思想上的贫瘠,不是只追求浅薄的一笑。
希望,我在这里真希望《1942》不会亏损,甚至有一些盈利。有更多的人支持冯小刚导演的博大情怀,伟大志向和《1942》。也希望更多人懂得那些影片是真正值得我们去用我们有限的时间去花费的。而不是只看到没营养虚假的爱情片,魔幻的动作片,或是让我个人不屑一顾的搞笑片。当然偶尔去调节下心情也是不错的,但《1942》你们不得不看。
江苏苏州吴江市吴江市莘塔中学初一:顾舒凝
美丽的武夷山
“武夷山水天下奇,三十六峰连逶迤。白云遮眼不知处,人间仙境在武夷”,陡峭的天游峰、蜿蜒的九曲湾、崎岖的虎啸岩,凑成了有着独特丹霞地貌的武夷山风光。我们一家人趁着假期来武夷山领略大自然的神奇。
我们兴致勃勃地来到天游峰下,向上望去,只容得下一个人通过的狭窄小道上密密麻麻地排满了人,像蛇一样缠绕在山间。开始攀登,我们一级一级艰难地爬着,到了半山腰,身边云雾缭绕,群峰耸立,有一种错入仙境的感觉。此时,我再也不敢疏忽大意,生怕踩空。我们慢慢向前挪动,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到达山顶。向下一看,山间树木葱茏,群山环绕,真有“一览纵山小”的感觉。
从天游峰下来,我们都疲惫不堪,于是来到了九曲湾,乘着竹筏沿溪赏景。远处溪水较深的地方,有五种颜色,像一块五光十色的玉,而近处则清澈见底,连溪底的鹅卵石都清晰可见。伴着导游的讲解,许多岩石被她比喻得生动起来:左手边这像一顶帽子的就是赫赫有名的大王峰,那个像三个手指连在一块的三姑娘山。还有一个歌谣:“大姐爱插花,二姐爱打扮,三姐发了福”,你们猜猜谁是大姐、二姐和小妹?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原来,从右往左看,依次是大姐、二姐、小妹,大姐头上有酷似花环的树木,二姐脸上比大姐、小妹都要白,好像姑娘擦了粉一样,那小妹呢?为什么会发福呢?那是因为两个姐姐宠爱她,好吃的都让他吃,自然会长得比较胖啦。我在心中默默感叹大自然的神奇,真是“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啊!
我们恋恋不舍地告别了美丽的九曲湾,来到虎啸岩准备接受下一个挑战。虎啸岩分为好汉坡和懒汉道。我不假思索的选择了好汉坡,可妈妈却踌躇不前,十分犹豫,我不由分说地拉起妈妈就走。我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生怕出了差错。山路越来越难爬,我们累得气喘吁吁,终于到了山顶。虽然累得腿发软,但非常有成就感,向下一望,无数座山形态各异,有的像个茶壶、有的像狮子、有的像乌龟,尽收眼底,真是有趣极了。
啊,武夷山真美啊,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造就了祖国的美丽风光,我爱武夷山,我爱我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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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神_3000字子民岛上有一座天大的城堡。那里有一个善良的国王,整日日里万机。他一心一意为天下苍生着想,所以受尽爱戴。他最小、最善良的王子是11岁的丑丑。丑丑自小便失去母亲,虽然一直都活在无母的阴影里,却无比地快乐。他总是蹲在栀子花旁,对着他们友好的笑,下人一撞见这模样,便暗暗地在心里嘲笑他:居然和花谈话,疯子!每一天,他都会深情地抚摸着他们,陪他们谈笑风生,把他们视为自己的亲眷。一到小雨参观人间时,他就会飞跑在雨中,不顾雨淋地去花园看望他们。若他们安然无恙,丑丑就会爽朗一笑。一日,丑丑照常迫不及待地关顾花园。可是,这一次,惆怅、失落替代了他昔日的笑颜,因为他看见_____好些栀子花都枯萎了,失去了生命的活跃。炙热般的太阳却不屑一顾,枕在白云身上懒洋洋地睡大觉。“哇——”丑丑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这么一哭就惊动了整个皇城。半晌,国王和王子公主们遑遑赶到,那哭声却未减弱。“你们这是干什么,见王子哭成这样,还认为理所当然吗?你们为何不劝?”大公主对下人愤怒地斥责道。下人脸色一变,立即下跪,道:“下人罪该万死,请国王公主王子们息怒,饶了卑职吧!”“那么丑丑为何而哭?”国王问。“饶恕卑职该死的愚昧吧,真不知。”下人们恭敬道。国王再也不言,默默地来到丑丑跟前,伸出一双柔和的手来回拭去丑丑源源不断的泪。“孩子,为什么哭呢?”国王亲切地问道。“父皇,他们枯萎了,快死了,我不要他们死,不要!”丑丑指着命在垂危的栀子花伤心道。“傻子!”不待国王问起,他的兄弟姐妹们异口同声道。“胡闹,除了我和丑丑,其余都走!”“父皇,他是傻子,别跟他说话。”大公主在飞跑中抛下了一句,国王便皱起了眉。“丑丑,别哭了,他们不过是花……”“父皇,他们好比我的亲人!”“好孩子,你的兄弟姐妹会藐视你的。”“为什么,父皇?”“因为无人会为花而哭泣。”“所以,他们就鄙夷我吗?”“是的,孩子。”……“孩子,我有许多事要处理,莫哭了。”国王走后,丑丑忧心惙惙,竟跌次潸然泪下。“丑丑王子。”突然,传来一声微弱、苍老的喊叫。丑丑猛地回头,只见四下无人。那喊声又一次响起,只不过这次是其它声音附和着一起喊。“亲爱的朋友,是你们?”丑丑闪亮的目光投向了栀子花群。“是我们!是我们!”栀子花们微笑着点点头,丑丑黯淡的目光瞬间被划亮。“尊敬的丑丑王子,您那善良而纯洁的心灵感动了我们。自从您泪水下掉的那一刹那,居然启动了花之水晶,这说明您是花子国的神。“尊敬的花神,请受我们一拜吧!”那微弱、苍老的声音再一次在他的耳畔响起。“请受小的一拜!”栀子花群肃然起敬道。他们跪在树上,头垂下,双手抱拳。“请起吧!”丑丑茫然一笑。“谢花神!”栀子花民道。“花神,这个花之水晶既然被您开启,啊,5000年了……我终于找到了您。您的体内拥有着纯净无邪的力量,不信,您瞧瞧,奄奄一息的他们是否已经康复?”那位年老的栀子花前辈道。丑丑喜出望外,那些命在垂危的朋友们已经是青春年华,展现出勃勃生机。“善良的花神啊!现在花之国岌岌可危。由于恶魔花神入侵,恶化了花子民们的心,使他们便成了冷酷无情的恶魔。我们一直在这等待,终于找到了您。快,花子国的子民要抵挡不住了。请您快带着花之水晶去消灭恶魔花神吧,花之国一定会似从前。求您,拯救您的子民吧!拯救您的花之国吧!”丑丑虽然来不及明白,但突如其来的责任感重重地压着他:“我一定会拯救花之国的!”“花神万岁!花神万岁!”整个栀子花民齐声高呼,语气激昂。“这花之水晶就交给您了,用它进入花之国去吧!”栀子花前辈说完,立即拿出花之水晶,它便悬在空中,闪着亮闪闪的强烈光芒。仔细打量,它的外层有着力量波动,外型呈眼泪状,晶莹而剔透。丑丑伸出那双嫩嫩的小手,花之水晶像被磁力吸引了似的,飞奔于他的手里。“请带我进去吧!”丑丑此时像正直的英雄,花之水晶便服从于他。弹指间,他被强烈的光芒带到了花之国。情况比他想象的更糟糕:“他的花之民们与恶魔花民在对抗,恶魔花民们的眸中带着幽黑的光与花子民互相用体的力量来对峙,花子民们就那么一个一个地变成恶魔花民,空气中产生了浓浓的杀戮之气。他正试着催动自己的力量,可是他不知如何启动,便求助于花之水晶:“求你,请唤醒我的力量吧!”花之水晶犹如失了力量的俗物,面对丑丑的哀求,并未回应,他也不知恼怒地一次又一次哀求。一个疑惑突然飞速般地从他脑海中闪过:莫不是花之水晶失灵了?丑丑的哀求一直未得到回应,终于啜泣了。他的腿脚开始不听使唤,软弱无力地跪了下去,头更无力地垂了下去。他张大被泪水搅得很模糊的双眸勉强地望着,他的花民通通被恶化了。那些恶魔花民缓缓地向他走来。我国完了!丑丑绝望的想。不!不!我不会放弃他们的,我一定要振作起来,拯救我的子民!拯救我的王国!!!他纠正了方才彻底的绝望。这一刻,他似乎开始变得成熟起来,帅气可爱的脸庞上的泪痕被他狠狠地拭干,咬紧牙,双手握拳。那一瞬间,他一定不知道自己一个充满稚气的小男孩而散发的俊气。国王取其名为丑丑,是希望他永带着纯洁的心灵去对待每个人。且“丑丑”这名又可爱又滑稽可笑,很自然。若用心去体会,仿佛就看到了丑丑纯洁的心灵永不会被自私无情这些怪物所盘踞。回眸,丑丑非常痛苦。他听见无比痛苦甚至可以吞噬全世界的呻吟声——那失心裂肺的叫声是花子民痛苦的呻吟。丑丑觉得自己的身体被千刀万剐,心如刀绞。泪无声无息地从他眼眶边滚落。他正欲与他们殊死搏斗,却不料一颗与花之水晶差不多大的泪也与之合为一体,整个花世界被正义与善良之光笼罩。在这束强烈的光茫四射下,恶魔花民居然变回来了!此时,他们的双眸变的闪亮而带着柔和之意。丑丑连哭带笑。花民开心一蹦三尺高,把手举得老高,最后拥簇着丑丑高声齐呼:“伟大花神万岁!”“丑丑,你为什么要到这来!这里是我的天下,是我的!”就在所有人像打了兴奋剂的时候,黑暗的角落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影,丑丑的心被一震,他觉得这声音如此熟悉。当那个人影在所有人视线下暴露时,竟造成了花子民极度的惶恐。“啊!恶魔花王来了!”不知谁惊叫了一声。丑丑端详着这被称为恶魔花王的人,个子一米七左右,双眸放射着黑光,邪恶之力占据了他全身。“哥哥!是你,真的是你,哥哥!”丑丑一时间辨认出这是他失踪多年的大哥。“丑丑!”恶魔花王向他瞪着那双邪恶的双眸。“哥哥,你……”“怎么,就你能来这?我恨你!连花之国这个小小地方都跟我抢,为什么?难道你又做国王又当花神吗?!“当国王?”“少装了,父皇那么爱你,而不怎么喜欢我,肯定会将皇位传给你的!”“啊?你知道你失踪后父皇是怎样为寻你而废寝忘食吗?有很多次,父皇都流着泪对我说:“你大哥一身文辞之气,人又讲义气,是皇位的继承人啊!可是……我恨自己为什么不好好关心他,如今人也踏破脚鞋无觅处,我真不该对他那么严格,我罪该万死,我……”只要父皇说到这里,就会昏过去。迄今为止,他还没放弃你,他每次都默默不言地处理国事,无一丝笑容,如今,他老了许多,还生了那么多重病,药也无法医治……哥,你为什么不回去!”“丑丑,这是真的吗?”恶魔花神的脸颊已经湿润了,眸子含着无比的怜悯。“是真的!是真的!世上再无这样的好父皇啊,哥……”丑丑看到的不再是邪恶之力缠身的哥哥,它们瞬间破灭;而看到的是哥哥纯蓝纯蓝的眸子。“我错了!我的欲望太恶毒了,一心只想做王,父皇如今还……我真不配做未来之皇,真不配!”哥哥猛得抽了自己好几巴掌。丑丑竭力拉住他的手说:“哥哥,你没错,你能知错就改,是很多人未具备的高尚品质。上天会给哥哥一次改过的机会,如今我的花民们也无大碍。哥哥,我们带这些哈花民带回皇宫吧,让两个国变成一个国。”“我?哥哥一脸惭愧,丑丑重重地点了点头。他们回到了皇宫,从此子民岛被改为兄弟岛,大家相亲相爱地幸福在一起。初一:冉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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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_3000字“呵呵,小易呀,我就是来看看你睡的怎么样,可没想到小特,小啼,小应,小程也来看你,我以为是什么不好的人,就跟他们打起来,可他们也以为我是坏人也打起来了,就两败俱伤。”外婆说。路易看向4人,他们点头:“呵,是啊,是啊。”“哦,是这样啊,那你们以后就不要来看我了,你们伤的怎么样?”“没事,休息一伙就好了,小易呀,能不说出去吗?”“哎呀,我也没打算要说出去呀。”在场的除路易外,都叹了口气。路易打了个哈欠,说:“要不你们也回去吧,我困了,要睡了……”说完立刻睡下了。其他人走了。“外婆怎么样?”维加特用意念对外婆说。“不对呀,按以前来说应该封印好了的呀,可是我还是感觉的封印在慢慢减弱。”外婆用意念回他。“那怎么办?”柳啼意念说。“走一步算一步吧,对了,明天保护好路易。”“是!”4人叫出了声。“喂,你们小声点啊!”外婆小声说。外婆心想:不对,我的封印能力没有差太多吧,又加上了他们4人的能力。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小易比这里的所有人包括我,更高阶。夜晚“起床了。”路易早早地起了床。当路易打开门要出去时,外婆突然出现。“外婆,你干什么?”路易吓了一跳。“小易呀,这是附身符,带上,有好处的。”外婆递给路易一个类似香包的东西。“噢,好的外婆。”路易收下了,“我去吃早餐了。”外婆点点头,心想:小易呀,附身符可以暂时抑制你体内血的气味。你们在学校住宿,一星期不回来,祝你们好运。通往学院的路上。10位兄弟同行。“五弟,在学校要看着点小易。他和其他吸血鬼不一样,还有不能让他碰到血,更不能让别人吸他的血。”维加特用意念对身旁的齐哲说。齐哲用意念说了和米程一样的话。“小心点总是好的,告诉六弟,七弟和八弟。”“不告诉九弟吗?”“也可以告诉,你也知道,九弟他总会说漏嘴,性格还大大咧咧的。”“的确。”“哎,五哥,大哥,你们怎么没声呀?”大大咧咧的拉莫说。“就这样吧。”维加特用意念对齐哲说的最后的话。“呵呵,九弟呀,”喂加特勾住了拉莫的脖子,为的是不人他看见齐哲和凯伦(六弟)、图交(七弟)、任徵(八弟)的意念通讯。“你要学的还多呢,”说着对路易说:“路易呀,别离开熟人的视线啊,别跟陌生人说话呀……”“扑哧——”拉莫笑出来“大哥,你是闹哪样啊,路易又不是小孩子。”“可他的大脑偏偏停留在小孩子的时候。”大哥用意念开玩笑的告诉拉莫,拉莫也不笑了。到了**高中学院。10人也分开走了,维加斯和米程在3年级1班,柳啼和昹应在3年级2班。齐哲和路易在1年级1班,凯伦和拉莫在1年级2班,图交和任徵在1年级3班。下了第一节课,维加特去看路易,看见一群人和路易在聊天,男男女女都有,而且都是陌生人。维加特惊呆了,他来刚到学校,不,现在也没有这么多朋友呀,几乎是一个班的人。维加特赶紧在人群中拉出来,“不是叫你不要理陌生人吗?有些吸血鬼可不是为了和你做朋友那么简单!”“不是我要和他们聊天的,是他们主动和我聊天的,我看他们挺友好的。”路易看向“陌生人”们。“啧啧,你好好学习吧。”维加特扔下一句话就走了。路易又和朋友们聊天了。白天,10人回宿舍。“哇,这宿舍的区别也太大了吧。”拉莫说着,他看向10人的宿舍,简直就是城堡,不过比外婆的城堡小很多,他再看看另一个学生宿舍,是几个人一房间的那种。”平时就是你四人住吗?““是啊,可寂寞了。”柳啼说。“这…吸血鬼们不得羡慕死啊。”任徵说。拉莫在旁边点点头。“没办法,谁叫我们是纯种吸血鬼呢,校长可会拍马屁了。”米程说。“快进去吧。”维加特说。路易打着哈欠,他只想睡觉,所以没有听哥哥们在谈什么。路易走到城堡客厅,在沙发旁倒身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这路易也太容易睡着了吧,我们纯种吸血鬼不怕白天耶,每天都是他睡的最早。”拉莫说着看向齐哲。“嗯。”齐哲点点头,发现拉莫在看他,“别看我,我什么也不知道。”拉莫坐下来,说:“在路易旁边,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种感觉,就是什么烦恼都忘了,而且现在是7月、8月,天气这么热,在路易身旁却很凉快。”其他人点点头。“五哥,我也不是要怪你什么,只是路易每天睡觉的时间越来越早了,有没有发现。”拉莫说。“哎呀,你也够无聊的。”图交说完,其他人对拉莫摇摇头。“你们…不管了,我去睡觉了。”拉莫刚要走,发现路易腰前挎着一个像香包的东西。“这是什么?”拉莫伸手去拿的同时,维加特想起外婆单独对自己说会给路易一个附身符,压抑住血的气味的。“别动!”维加特急忙说,可是已经晚了。“啊?”拉莫,拿起后看了一下说。突然9人闻到一股血的芳香。“捂着鼻子!”维加特告诉他们。他拿过附身符,一边捂着鼻子,一边把附身符丢给路易,可是附身符不管用。怎么会这样?维加特看着兄弟们,五弟、六弟、七弟、八弟、九弟没经得起血的诱惑,纷纷露出了獠牙,并且眼眸的暗红色变成了鲜红色。维加特心想:不好,等一伙大家都会坚持不住而失控的,还会引来更多的吸血鬼。“坚持住,齐哲,凯伦,图交,任徵,拉莫别吸路易的血!还有柳啼,昹应,米程,我们来设结界!“维加特说着,施起了魔力。其他三人也尽自己的所能设结界。剩下五人正努力的控制自己。结界设好了。“这结界怎么和我们想象的不一样啊。”维加特说。“对呀,我们还能问闻到气味。“柳啼说。“不好,我们在结界里!”四人异口同声说。他们看向五人,拉莫已经控制不住了。“我们来拦住他们。”维加特说。“好!”三人回答。维加特拦住拉莫和任徵,柳啼拦住齐哲,昹应拦住凯伦,米程拦住图交。巨大的说话声朝醒了路易,他打了个哈欠,说:”怎么了,哥哥们在干什么?要我帮忙吗?”“路易不要过来,你拿起附身符!”昹应抽出空隙跟路易说。路易摸着腰上,没有,“我的附身符呢?”他小声说,发现在沙发上,他拿了起来。给昹应看,“怎么了?”附身符没有发挥作用。“看来附身符没有作用了,大家千万别被他们咬到!”维加特用意念说。“我先上楼了。”路易困了。“不行。”维加特说。路易看到了露出獠牙的拉莫他们,”这是什么情况?“路易眼睛里发出淡蓝色的光。终于,米程、昹应、柳啼也受不住诱惑了,纷纷露出獠牙转向路易。结界也越来越弱。“哥哥?你们怎么了?”路易没有明白怎么回事。“路易快逃!”维加特撑不下去了,对路易说。大家手都用上了,指甲也不是一般的长。“哥哥们?”危急时刻,外婆赶到,把手一挥,为路易造了个结界,自己的嘴角却流出了血。外婆捂着胸口心的位置,把血擦干净。其他人都没事了。“外婆你没事吧?”路易关心背过面的外婆。外婆没有说话,用意念对维加特说:“把我用瞬间转移扶到楼上!我有内伤。”维加特明白,扶着外婆瞬间转移到了楼上。“大家都没事吧,怎么没人理我?”路易不管怎么叫,他们都背过身去没理路易。“弟弟们,我们不能让路易看见血。”柳啼用意念说。“二哥,为什么我们什么也没做都会留血呀?”拉莫用意念说。“不知道,我感觉自己的内力少了些,不过瞬间转移还是可以做的。大家一起吧。”柳啼说用意念回答。大家都瞬间转移了。初一:霰玖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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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_3000字听说,影是个坏孩子。 她逃课,打架,抽烟,她狂妄嚣张,做一切坏孩子想做却不敢做的事。 听说,影是个好孩子。 她沉默,专注,细致,她不处一世,得到一切好孩子应该得到的荣誉。 影就是烟巷的小镇上一个矛盾的存在。 ——红:光终不可能成为影的,只是一线之差。 盛夏的烟巷是最为灿烂的。整个烟巷都浸透在嫣红的余晖中,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花香,香得似乎要印入你的骨髓。树梢的叶子被无情地摆弄着,一次又一次地飘起又落下。淡白的炊烟被风散落到烟巷的每个角落,整个烟巷便仿佛被笼罩在一层薄烟之中,美得令人想用一世的幸福来换一霎享受。 所以,影喜欢一个人伫立于山头,花一天的时间沉浸在烟巷的美中,这个亦天堂亦地狱的地方,困住了她的心,即使她的肉体再怎么自由,她也知道,她终是逃不开烟巷的束缚。金色的阳光一下子被乌云挡住了,世界突然暗了。 光找到了影,在那轮暮日还未被山色完全掩埋之前。宽大的白色衬衫包裹着影瘦小的身体,黑色的秀发披散在她的肩头,轻轻地随着风的步伐舞动出最单调的弧线。她的眼中只有一片红色的瑰丽,却又显得几分落寞,什么都无法消除她身上黏稠的忧伤。即使她的是她姐姐,她是她妹妹。 等到光和影回到家中时,天色早已一片墨黑,连平日里甚少出现的繁星也像被打翻的豆子,点缀着夜空。家中只有一个女人,她是光的母亲——晚,烟巷中现在最美的女人。餐桌上的晚饭早已在等待中把最后一抹温度殆尽,但晚的脸显然比这一切要更冷一点。晚没有说一句话,只是示意光和影坐下吃饭。影喜欢看晚脸上隐忍的表情,心中莫名的一阵欣喜。 “这次考试怎么样?”晚用不温不火的语气问道,眼神却灼灼地盯着光。 “第二。”光刚说完这两个字,晚的脸瞬间又黑一度。 第二,全校第二,这个名词任哪个孩子得到都会欣喜若狂,可此时的光只想快点结束这顿晚餐,然后回房。第二对她来说是羞耻,不,是对晚来说这是羞耻。晚是知道的,全校第一的宝座永远被一个人占着,而那个人却是令老师又爱又恨的问题学生,慕影,就是此时在光的身旁,专注于碗中米饭的女孩。 女人不明白,为什么从不上课的影总是能获得如此大的荣誉,不明白的不仅是她,是除光外,烟巷所有的人。只有光看到影半夜奋笔疾书的身影,那时的影是烟巷上从没有人看过的另一个好的影。 影是习惯了这个把自己当做空气的虚假的家,或许对影来说,这根本就不是她的家吧! 最后还是影打破了屋内的沉默,她再一次走出了家门,然后任由自己的身影与夜色融为一体。光的目光也随之一点点涣散。光终不可能成为影的,只是一线之差。 ——橙:既然影只能是影,那就做影吧! 光总是第一个到达教室,只不过今天,当她出现在教室时,影却一反常态地坐在教室里的一个角落里。透过光的折射,光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影的课桌上一层厚实的灰。影原本在窗外游离的目光停留在光的身上。光的嘴唇蠕动了几下,却仍是为把想说的话告诉影。她其实想问影:妹,为什么你明明是好孩子,却要用坏孩子的外表来伪装自己。 教室里每多一个人,窃窃私语变更大一度。即使光的脸色已经变得苍白,对影不利的语言深深刺痛了光的心,光是很在意的。而影的神情却未动摇半分,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淡,如一个不谙处事的少女,走在长满荆棘的花丛中,把一切好的坏的都排除在她的世界之外。 就在这种奇怪的氛围中,半天忙碌地过去了。中午时分,学生们都慵懒地趴在桌子上。过了一会,同学们又陆陆续续地离开了教室,只剩下光,影和几个娇生惯养的女生。当影还处在放空状态时,一本英语字典那么厚的书砸到了她的头上,发出的沉闷的声响引来了邻班的一些学生。杂乱的议论声如潮水汹涌地扑向影,在影的眼中,那些学生就像是在街边嚼舌根的泼妇,而自己竟如同毫无招架之力的囚犯,在等待审判者的死亡命令。但是,他们都低估了,一个坏孩子的力量远不止如此。在那个女生还插着腰笑得死去活来的时候,一块石头已重重地砸在了她的头上,所有的声音一下子被上帝收回,学生们的眼中只有一片红色,属于青春的红色,空气中弥漫着久久无法消散的血腥味。那块不知从何而来的石头上刺眼的红也在嘲笑,嘲笑着这个混乱的世界。 烟巷的码头停靠着几只小船,因为被一根绳束缚着,而无法顺海而流。影在中午就离开了学校,然后来到了烟巷的码头。没有任何理由,她就是想来这,她要在这等两个人,只有那两个人回来了,属于影的家才能回来。影坐在码头,未穿鞋的脚浸在碧澄的海水中,那冰凉的触感,总能使影的心归于沉静。她似乎看到了在遥远的海的那边,出现了一艘轮船,船上就载着那两个她朝朝暮暮想念的人,那艘船叫做希望。 无际的碧海泛起一层又一层的浪花,那么美丽,却仅仅持续了一秒就又要面临破碎的命运。有些时候,无论你多么想改变什么也无济于事,那些早就注定了的我们又能如何去改变? ——黄:影向往的光的世界。 影一直相信他们会回来的。 不过,听说,他们早在海难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影的父母是在十五年前的一天离开的。那时影还没有学会说话,那时影的母亲——临,还是烟巷最美的女人,那时他们还是一个幸福的家。影还清楚地记得,临在离开前笑得那么灿烂,灿烂到影觉得临要把整个夏天的阳光都送给自己。临说,她和爸爸很快就会回来,然后带她到烟巷外面的世界。影很乖,不哭也不闹,安静地看着他们登上了一所叫做希望的轮船。一年,影守着他们。两年,影守着他们。三年,影守着他们……可到现在,影也没有等到他们,但她从没想过放弃。即使光的爸爸也就是影的叔叔一年一年地出去寻找他们,也毫无结果,她依然守着。可现在,叔叔也不见了。影想,他又少了一个亲人,不,他们都会回来,在某一天的清晨他们一定会回来。 影在烟巷一天天地长大,她长得越来越像临了,那个曾经最美的女人。可影从来都不说话,即使是那些在烟巷中见证影一天天成长的百岁老人也没有听过,他们总是叹息,也不知道是在叹息影的悲惨遭遇,还是在叹息影是个坏孩子。 也许他们没有注意到,影每次面对他们的时候,并不是麻木不仁的,她的眼中的色彩又有谁读懂了? ——绿:光会保护影。 光总是想,如果我是在十五年前就遇见影,那现在的影是不是就不会与烟巷格格不入。她明明知道关于影的一切,却仍是看不透影灵魂最深处散发出来的带着沉重岁月所特有的腐烂的惆怅。影的世界从不曾出现春天,她没有看到过萌芽破土而出,纷乱地拥护春天的样子,在影的眼中只是不断重复白色变为黑色,黑色变为白色,影吝啬到不肯把任何一点黑白分给其他颜色。 略带几分疲惫的阳光一泻而下,光像一尊雕像一般,面无表情地站在办公室里,空气似乎停止了流动,让人窒息得喘不过气来。几个小时前,光承认了,于诺是她砸伤的,那个被砸伤的女孩于诺却一口咬定是慕影砸了她,可光只是反复地说一句话:“是我砸伤的!” “慕光,我知道慕影是你妹妹,可你也不能那么偏袒她。” “是我砸的,我说过,是我砸的!”仍然是最初的坚定的语气,光突然抬起头问道,“老师难道你想让影退学吗?影可是烟巷的希望,你应该不会不知道吧!” 老师竟站在那儿哑口无言,光说的一点也没错。烟巷这种小镇能出现像影这样天资极高的学生简直是百世一遇,他们怎么会舍得应退学,影可是将来要替他们考到城市里去的“好学生”。 于诺那么拼命地嘶吼也没有让这件事有任何转机,纵令她是大小姐,可她那听说在城市里经商的父亲已经好几年没回来了,谁又知道他是否已经在城市沦为人人唾弃的乞丐,还是什么呢。这件事草草结束了,那些在场的学生也对此只字不提,好像他们商量好让这件事淹没在大海的哭泣中。谁都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依旧平淡地度过烟巷的每一天。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于诺的母亲还是找上了学校。 女人坐在校长室里,室内立刻充斥着刺鼻的香水味。听说,这香水是于诺的父亲两年前寄回来的,它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香奈儿,可惜的是,烟巷的人并不知道什么是香奈儿。女人足足在烟巷炫耀了好几天,没想到现在都没有用完。 “为什么小诺被砸伤了你们置之不理,你们是在瞧不起我们吗?”极具不满的语言从女人嘴里迸溅而出。 “是于诺同学先出手伤人的。如果你想为她辩解什么,请你离开,顺便把你的女儿也领回家,学校不欢迎没有素质的学生。”校长轻而易举地回击了女人。 “哼,难道慕影就是贵校教出的有素质的学生吗?”女人的脸扭曲到了极点。 “至少她是烟巷的希望。”胜利正在向校长招手。 女人住了口,最后瞪了一眼校长,摔门而出。 影是烟巷的希望,唯一的希望。 ——蓝:光有时候就在影的后面,只是影一直倔强地不肯回头。 天气格外得阴沉,明明雨水快要落下,却被残忍地锁在云层中,只能看着向往的世界。这天本该就这样平静地过去的,可一个本不该出现的人在不该出现的时间,那么突兀地站在这块叫做烟巷的土地上。 黑色的西装西裤,黑色的手提包,黑色的眼镜框,这个男人所带来的只有黑色。他的身旁站着两个人,于诺和于诺的母亲,男人便是于诺多年未归的父亲,现在俗称的有钱人家。他们此刻正站在光家的门口,晚一脸严肃的表情,光刚回家看到这场景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雨突然一下子倾泻下来,湿了衣服,更湿了心。男人很嫌弃地拿出了一张纸巾,把凳子反反复复擦了好几遍,直到他认为凳子不像最初那样脏。晚冷眼看着这一切,最终也只能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关于昨天昨天慕影砸伤小女的事件,我认为很有必要谈一谈。不知道晚小姐怎么看待的?”官方的格式化语言让光有种作呕的感觉。她看向窗外,雨还在下,而且越来越大。影呢?她还没回来。 “对不起,于先生,我想应该有什么误会。” “这些是我从一些学生那里录下的口供,我有足够的证据和能力可以把慕影告到牢房里,不知道晚小姐意下如何?”光突然抬头看向了男人,她有些搞不懂,难道是城市把这个原本憨厚的小伙子变成了这样一个咄咄逼人的恶魔。她想,影去了城市是不是也会这样?她突然很自私地不想让影离开,她希望影孤孤单单地只做烟巷的“坏孩子”就够了。 正当玩哑口无言的时候,屋外的声响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是于诺的声音。“你算老几?你是什么?不就是一个哑巴,是个被人嫌弃的混混,你为什么不去死呢?我告诉你,即使你死了也不会有人在意的!”影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内心的情绪的,或者说她已经无法用理性思考,于诺的话像一条毒蛇把她的心一下子吞了。同样的人,同样的猩红,同样的纷乱。影像一头发狂的母狮,为了捍卫某些东西而发起了最猛烈的攻击。绑在于诺头上的纱布又一次被血染成了藏红,并且在不断地加深变为血红。 女人的尖叫声让所有人都反应了过来,影又砸人了,她是个坏孩子。男人护宝似的用手帕不断擦拭着于诺头上的血迹,但并没有因此让鲜血停止滴落,这是最有力的证据。光想走上去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只知道雨完全没有要停下的形势。老天是在哭吗? “疯子,一群疯女人,你跟你妈一样都是疯女人!”于诺破口大骂,全然不顾头上的伤。 原本走上前作势又要砸上去的影突然被晚的一个巴掌制止了,那巴掌想必是用尽了晚所有的力气,影被打趴在地上,一口鲜血从她口中吐了出来。她的目光那样的呆滞,像是一个被人抛弃的木偶,无人问津。那一巴掌的影想对影来说太大了,晚打断的不仅是影的尊严,更是影对烟巷唯一的不舍。 以前影一直问自己,为什么自己总不能摆脱烟巷的束缚,原来她还是把影和光当作亲人看待的,可现在呢?这一瞬间,该哭泣的不该哭泣的,该存在的不该存在的,该幸福的不该幸福的,都不重要了。影目目地站了起来,跑向了远方。 然而,影并没有看到她的身后为她流泪的光。光有时候就在影的后面,只是影一直倔强地不肯回头。 ——靛:明明只有光才有影,只有影才能证明光。 光不想回忆男人和女人是如何嘲笑着离开的,她只是守在家里,那个傻女孩不会不回来了吧?晚也毕竟不是童话故事里狠毒的皇后,不可能对影的彻夜不归视而不见,毕竟她们是亲人。不吃不喝的一天一夜让两人都累趴了。 光在睡梦中隐约听到了谁在唱歌,尽管从没有听过影说话,可光非常笃信那是影的声音,只有她拥有最厚重的忧伤,光想睁开眼寻找影,可她实在没有一点力气了,影没事吧? “感谢你们一路上对我的照顾,我不想给你们添麻烦了,我想去上海,听说那里是我父母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你们别为我担心了。阿姨,慕光,好好保重!影留。”无言的离开换来的是晚低声的哭泣,这孩子承受的东西太多,这本不是她的错,她从不曾是个坏孩子。 影在轮船上看着大海,大海很美,却在听说中带走了她最亲的人。临和晚是孪生姐妹,光影的父亲也是双胞胎,晚是先认识并爱上影的父亲的,可影的父亲只爱临,那个烟巷最美的女人。可临遗传了家族病,有时会疯言疯语,但这并没有阻止两人相爱,晚不得不放弃,自然也便不喜欢两人爱情的结晶,影。不过现在都真的过去了。 影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知道她这辈子都不会回到烟巷。所以,影用沙哑的声音大喊:“再见!烟巷!”这是第一次这样呐喊,但也是最后一次。 光听到了,她听到影的那声再见,心中感受到了影的难过,她的影再也不会回来了。 明明只有光才有影,只有影才能证明光。 如果晚没有打影,那么影就不会离开。 如果男人不回来,那么影就不会离开。 如果于诺不告状,那么影就不会离开。 如果影没砸于诺,那么影就不会离开。 难道,这才是影一开始的打算?难道这就是命运? ——紫:光和影的结局只有错过吗? 一年不长也不短,却足够让影在烟巷人们中的形象淡化。可影仍是烟巷人们的禁题。每天晚上,光和晚总会在码头眺望,诉说着一遍又一遍的忏悔。她们总是想:也许这样,影就会回来了吧! 直到那一天,光被镇长请到了方圆只有20平米的村委会。简陋的房间里只有一台破旧的黑白电视机,电视机正在循环播放着一则新闻。光看完后出奇地平静,只是一个人缓缓地走到了码头,蹲下身子,无声地哭泣。 听说,上海有个女孩自杀了,那个身影好像你,影,是你吗?初一:曹语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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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_3000字“去死吧”我说。然后她死了。可我什么也没有做,真的,那只是一句气话,像任何一个人的口头禅一样。然而并没有人相信我——录像中一个长得跟我一模一样的人拿着刀杀了她。——那不是我,只要你看看她的眼睛你就会知道,那不是我。任何认识我的人都知道,那不会是我。你们,为什么,不信我?——艾“她这样说么?”我拿着艾的口供,已经和她交谈过的迪尔希点点头:“她在同学师长眼中确实是个好姑娘,性情温和,也足够理智,被害者的男友都不敢相信艾会做这种事来。艾的情绪是真的,我能判断。要知道,连专业演员也不能骗过我的眼睛,更何况…我为了保险,最后用了测谎仪。”迪尔希说最后一句时流露出一点烦躁和羞耻,那是他一直不屑于用的东西,要知道,迪尔希的行为分析与犯罪心理可是警界闻名的。我没有人格分裂,绝对没有。那天晚上我在家睡觉,没有拉小柯去那条巷口。我更不可能特意在路灯的录像前杀了她啊。你们查查指纹就知道了,我是被陷害的!——艾她到底有没有人格分裂?”我皱起眉。迪尔希一脸懊丧地耸了耸肩:“还不知道,马衫正在里面给她检查。大概会催眠,所以得等上一会儿。”说罢,他又用胳膊肘捅了捅我的手臂,像大学时同桌学习一样。“喂。”他说,连语气都一样。“你不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吗?”“是啊。”我叹口气,有谁会在谨慎到不留下任何指纹,清除掉所有自己来过的痕迹时,却在摄像头前留下自己犯罪的铁证?就算是她人格分裂的一部分,那这个人格也太变态了一点,说是陷害显然更加合理。可是,那查不出任何修改痕迹的录像又该如何解释?“就是因为有道理才更麻烦。”我们不再说话,知道的,想到的各种可能性彼此都清楚,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方向谁也不想多说什么。“废话会影响思维,重复已知的废话尤其如此。”这是我当年在一篇作业中曾写过的话,迪尔希和我都深以为然。没有结果是么?我就知道……能听我说一句么?你们的方向错了,围着我查没有用的,你们应该去找真正的凶手。谁和小柯有仇,又熟悉我,还可以扮作我的身形容貌,让人一眼就认为是我……真够惊悚的。——艾过了一会,马衫过来了。马衫大名程逸君。乍一看还真是个翩翩君子,就是内里绒絮败尽,所谓仁、义、善、容四德他一样没有,挑三拣四,睚眦必报,自以为是,倒是占了个尽。唯一说得过去的就是对朋友好歹坦率真实。当然,他工作时,面对病人自然是另一副样子。马衫之所以叫马衫,还得从一年前说起:马衫常穿风衣,为的当然是所谓“装酷”。可一日某同事的俩双胞胎小丫头过来,一眼就看见他,一个指着他说:“他穿的是什么呀?”另一个看了一眼支吾不出,先前那个张张眼睛:“原来姐姐也不知道。”那被叫作姐姐的立马就被“激活”了,眉一横,脸一沉,“谁说我不知道?”那小丫头十分不屑地伸手指着他,看了看妹妹道:“你听好了,这叫马衫!”众人爆笑……于是,在这小丫头的“这叫马衫”的指认下,马衫正式得了名。马衫朝我们点了点头便坐下了,连以往对我们惯用的开场白“希子小姐”都没有说。(那是马衫对迪尔希的专有称呼,这位心理医生偏偏以自己的专业学术认定迪尔希心理偏向女性,弄得迪尔希每次看见他就想扁他。)“这孩子很正常,除了对自己可能被指控杀人这件事仍心存恐惧外,心里没有任何问题了,所幸她和死者不熟,只打过几次照面,不然怕是会留下心理阴影。”马衫推推鼻梁上的眼镜,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她没有杀人,我可以肯定,我不认为她有汉尼拔那样变态的心智与伪装能力。”说到最后,他咧了咧嘴角,轻声嘟囔了一句:“那可是我的偶像。”我有一种想翻白眼的冲动,也许这家伙就是为此才选择当心理医生的也说不定。“喂,别扯远了!”我毫不客气地朝他面前的桌面屈指敲了几下,“她有说到有关案情的线索么?”马衫看向了我:“澄子小姐,别这么急啊,身为女性,要温和,温柔,懂吗?学会静观其变,让其他的人先提出观点,您应该向您身边这位学习。““滚!你再说一句这种话,我可不管什么警局形象了,一定揍得你说不出话。”迪尔希怒目而斥,差点就站了起来,我平静地坐在原处,不去劝阻,选择了“静观其变”。马衫看出我不会帮忙,更不认为他一介医师可以打得过警探,便嘿嘿的干笑两声,说:“开个玩笑而已,男人度量大嘛,就是知道你度量大才敢和你开玩笑嘛!”迪尔希也不可能真生他气,立刻便恢复了冷静模样,“别打岔了,谈正事,橙子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小柯男朋友很花,模样又好,都谈了好几个了,也甩了好几个,毕竟是校草,事情又瞒不住,故而我是知道的,会不会是嫉妒生恨,再起的杀心?我的身形没什么特别,好多人都和我差不多高,只是真的想不到和我长的像的。也许这个问题你不该问我,因为我的容貌毕竟是让别人看的,有时我的感觉反而不准。要不……你让他们把录像再给我看看?我仔细留意一下,应该是我认识的人。我希望能帮到你们,谢谢你相信我。——艾“这是个好姑娘。”马衫最后评价道,“她第一次看录像时害怕得看都没看完,看那人拿刀的样子后就看不下去了,现在竟愿意面对自己的恐惧帮忙找线索,虽然这恐惧因为我们相信了她而减少了不少,即使这样,大概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不会有这份勇气。不过如果是我的话,在一开始我就会选择认真地看完……”我们都习惯了他不分场合地点话题的自我褒奖与吹嘘,自动无视掉了后面的话语。“那你把录像带进去给她看吧。”我和迪尔希交换了一下眼神,对马衫道。“为她情绪考虑,只有你在场她才会感觉放心。”迪尔希起身,从抽屉中拿出一个U盘,递给了马衫。“既然这样……”马衫犹豫了一会儿,,“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我再去一趟好了。”不等马衫的背影消失,我偏回头转向迪尔希,视线是稍向上的角度,“迪尔希,”我微笑着,语气温和,“你现在对案子是怎么看的?”“我说,”迪尔希微皱着眉,眼神有些好笑,“澄子,你不会是被那家伙洗了脑吧?”好吧,我这点小心思你也看得出来。我挫败地叹口气,“我觉得我们的方向确实错了,看到录像时先入为主,以致于连现场勘察也可能遗漏了什么。”“而且,我们对周围其他人的关注不够,不该只对小柯、艾几人的事询问几句了事。”迪尔希接口道。也是这几句话一个眼神的瞬间,我们再次对接下来的行动达成了默契的共识。我不禁轻扬起嘴角(这次是发自内心的),一扶桌子站起身来,直视着迪尔希,“我去现场,你去他们学校,和那些女孩子聊聊天,分头行动,回来再交换信息。”“为什么是你去杀人现场,我去学校?”“因为,帅哥比较能消除女孩子的防范意识,而美女容易引起她们的嫉妒心。”我语气平静地说道,并在迪尔希的眼神由微讶转为鄙视之前再次开口,“你得承认我说的有道理。”“好的,按你说的来就是了,我们的澄子小姐。”迪尔希摆摆手作别,便直接去了。看着迪尔希的背影逐渐隐没在被他无声合上的门缝里,我突然生出一点小小的沮丧。对,对不起。我想不到。她谁都不像…除了…我自己。你说会不会真的是我梦游跑出去干的?连那件衣服…都是我的。不!不对!我那件衣服最近没有穿,在衣柜里。——艾马衫离开了,迪尔希还没有回来,我看了马衫留下的信息,忍不住调了录像来回细看,想映证我的一些想法。我此行是有收获的,恰好赶在现场附近的一个巷口的垃圾被垃圾车清理完毕前找到了一样在一天内制造的可能与此案有关的“垃圾”——那是被包在塑料袋里的像石膏又像粉底的肤色胶凝状物,已经由于明显被撕揉过而不成形状。录像被我前后翻看了七八次,然而我并没有找到脸部拼接涂抹改造的痕迹。就算是像素不够是一部分原因,可这手法的专业程度完全不是学生可以达到的,难道我们的方向又错了?小柯与艾的交叉点除了学校还会有什么?迪尔希进门的时侯,正好是我准备起身去问问艾的时候。他直截地走到我的身边——途中视线始终不离屏幕——按下了暂停键——屏幕上是角度很好的半身像,脸部清晰。“怎么样?”我问他。他从荷包中掏出一叠照片,铺在桌上。“那小子实在能惹,这五个是学校中和他有牵扯且身形符合条件的。这个叫果子的是唯一脸型也相合的,而这个牙则是她们中对艾最为熟悉的人,和她同班,选的课也相似。只是脸形方面…”“不用太考虑脸型。”我摇摇头,将收集袋里的东西递给了他,简单说明了一下我的收获和看法。迪尔希看了一会儿,忽露出一点释然的神色。他弯腰在一旁电脑上摆弄了一番,轻按了按我的肩让我坐在电脑前。“你看看这个。”这是一张艾的照片。“怎么了?”我问题刚出口,倏然发觉了什么,转向另一边的屏幕——好像!不是那种一个人和一个人的照片的相似,而是…接近于cosplay特意按一个设定模仿琢刻的相似。衣服,连衣服都是一样的,“你是说…”“是。这张照片才是真正的原型。”他眼睛微缩,嘴角勾起,“她没有高超的装扮技巧,不代表别人没有。可那人不一定熟悉艾,所以……需要这张照片来解决问题。”我情不自禁的激动起来,“有多少人能接触这张照片?”“七个。”他比了比手势。“这是小组中的认证所需的,只有组员可入。哦,教授应该也看得到。她们七个都说没有发给其他人过也没有保存后洗出来过。”他将另六张照片在那五人下排成一排,又将五人中的一张照片下移到那列之中排出七个来。“牙?会是她么?”“只是可能而已。还有这个小川,”他指了指一个面容清秀漂亮的姑娘,“她紧张得有些过分了,按理这种漂亮姑娘应是习惯了追捧和与人交谈的,不该如此‘羞涩’。”我偏头看向迪尔希,他朝我挑了挑眉毛:“即便是你,也从来不会羞涩。”我横了他一眼,伸手将照片拨拉进掌中,起身便走。“喂!你去哪儿?”身后传来迪尔希的声音。捕捉到他语气里的一丝紧张,我不禁抿了唇微笑,“当然是找艾问一问啊。”我说道。啊!会是她们吗?有外人帮忙,怎么会......那些人为什么要帮她?你问我知道的啊,唔......我......让我再想一想。不,对不起,我不知道。——艾我朝身侧的迪尔希轻眯了眯眼,他平和地点了点头,印证了我的想法。“艾,我希望你不要试图作无济于事的隐瞒,我们不会误判无辜,你无需担心什么,但若是她,一共不过七人,你知道的信息,我们很快便都会得到。”我以冷静而不容置疑的语气叙述道。艾咬了咬嘴唇,仍在犹豫。迪尔希深呼出一口气,伸手从桌上移出小川的照片放在艾手边。“你在想她,对吗?”他直视着艾的眼睛说。“她妈妈是专业化妆师,”艾低着头,似在攒足了劲想要驱逐着什么,“昨天她请了病假,说是发烧。”说罢,她瘫软在椅子上,双颊带泪,“小川其实是很好的人,也很......可怜。”我拿了纸巾温柔地递给她,轻拥着艾的肩头,“还不一定呢,可能不是她。”我说。余光里迪尔希看着我们,神色与情绪都淡得很模糊,他在看我,我想。大学那边已经结束课程了,得到小川回家的消息,我们便径直去她家拜访。我们不打算旁敲侧击,也不害怕打草惊蛇。一个刚上大学不久的女生,是无法在迪尔希的询问和马衫的催眠中隐瞒什么的。在按了多次门铃仍无人应答的时候,我拨通了小川母亲的电话,“喂,请问是林女士吗?”“喂,我是,您是哪位?”林女士的声音很柔和,是能悦耳的。我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身份,然后说:“您的女儿小川可能知道一些对我们有用的线索,我们想找她了解一下情况。”“啊?这样啊。”她显得有些惊慌,却很快平静下来,“她现在不和我在一起,我马上要去赴场晚宴,在车上。”“您知道小川在那里吗?她似乎不在家。”“哦,她说她今天会去同学家过夜。”同学家?昨天还在生病发高烧,今天就往同学家跑?“是哪个同学?”我问。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才发出带着歉意的声音,“抱歉,她没有告诉我,这样吧,明早她回来了,我让她联系您,可以吗?”这对话再进行下去也没有意义,我应了她,礼貌性地道了感谢,便挂了电话。“只好等明天了。”我扬了扬手机,其实,现在距离案发时间也不过一天。迪尔希微笑,“没事,她逃不过的。”林女士的反应好几处连我都听得出是在掩饰,那大概是她与演员待久了的弊病,而逻辑亦有漏洞,小川生病的那天,林女士应是在家为她化妆的,只是不知林女士是何时知道这化妆的真正用途的。“澄子,”迪尔希在我面前晃晃手掌,“别再想案子了,已经基本结束了。今天你下班了。你中午就没吃什么吧,走,我带你去吃饭。”迪尔希的笑容显得温柔起来,再夕晖的光影下恍惚了我的视线,连串起六七年来彼此相伴的时光。我点了点头,并与此同时从心底滋生出一点微妙而奇怪的念头。“我想回家自己做饭吃。”我说,“你也来一起吧。”迪尔希应是愕然了一瞬的,也应是犹豫了一瞬,然而最终他并未答应。“不了......那多麻烦你。”“我送你回家吧。”迪尔希拦了的士,在我家门口与我告别。最后,他伸出手,却只揉了一把我的头发。而此时我刚离开不久的小川的家里,一大一小两个女子正坐在沙发上对视着,难得的沉默。空气中竟有一丝近十年来不曾有过的温度,两人眼中,是相似的紧张与庆幸。“你说怎么办?”“找他呗。”“你为什么要......”“他说过他能让我为所欲为。”“你就那么恨他,你就那么恨我?你好歹......”“别说了,我可没那么说过。”女人的声音岌岌翼翼,女孩的却是燥热之中裹着冷然,直到又是一段沉默使那冷然也裂了一道缝。“妈......我以为我计划得很好的,我想我不到十八岁,不会有大事......我讨厌她,我,我也讨厌他......她会死,他会因为我身败名裂,他要是不管我,你也会恨他,他还是会失去他最看重的东西......多完美。可是,可是,杀人和我想的不一样,小艾被带进去了,他们怀疑我了,我怕。妈,我怕......”女人红着眼睛叹了口气,伸臂把女孩环住,“我们的错,都是我们的错,与你无关,好孩子......”她呓呓地念着,拥着、抚着,又继续念着......初一:骆晓玫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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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烈士致敬_400字读完了《狼牙山五壮士》一文,我深有感触。五位壮士跳崖的部分更让我感受到他们的英雄气概。 马宝玉、葛振林、宋学义、胡德林和胡福才这五位壮士为了掩护群众的抗日部队主力,把三千五百多日寇引上绝路,狠狠打击。最后,子弹用光了,手榴弹也扔完了。五位壮士不愿被敌人俘虏,便昂首挺胸跳下深不可测的悬崖。他们壮烈豪迈的口号惊天动地,气壮山河:“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 五位壮士视死如归、舍生取义的精神让我很佩服。这才是真正的中华儿女!那些贪生怕死、甘愿为日本人做走狗的汉奸与五位壮士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 五位英勇的壮士跳崖之后,马宝玉、胡德林、胡福才三人壮烈牺牲,葛振林、宋学义被山崖上的树枝挂住,幸免于难。他们回到连队后,五位壮士的事迹迅速传遍全国。为了表彰他们不可征服的英雄气概,当地人民在狼牙山棋盘陀建立了“三烈士纪念塔”。1959年5月纪念塔重建,更名为“五勇士纪念塔”。 如今,五位壮士虽然都离我们而去,但他们的事迹与精神却使人们念念不忘。他们值得我们纪念,我要向他们致敬!4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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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雷锋是一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湖南省望城县人。1940年出身于穷苦农民家庭。7岁沦为孤儿。对中国共产党怀有深厚的感情,先后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少年先锋队和青年团。他工作积极,埋头苦干,多次被评为“红旗手”“工作模范”“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雷锋1960年1月应征入伍,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牢固地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远大目标。他不忘阶级苦,懂得“怎样做人,为谁活着”,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以“钉子”精神刻苦学习毛泽东着作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以甘当“螺丝钉”的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连队分配他当汽车兵,他努力钻研驾驶技术,成为一名合格的汽车驾驶员。担任班长后,大胆管理,事事模范带头,带领全班成为部队先进集体。他热爱集体,关心战友,关心群众,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看成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和快乐,并身体力行,认真实践,“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他把自己省吃俭用积存起来的钱,寄给受灾人民,送给家庭困难的战友。他曾担任校外辅导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激励少年一代健康成长。他谦虚谨慎,从不自满自炫,受到赞誉不骄傲,做了好事不留姓名。1962年8月15日,执行运输任务时不幸殉职。他在部队生活2年8个月,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受嘉奖多次,被评为“模范共青团员”“节约标兵”,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雷锋的模范事迹和高尚思想在军内外产生巨大影响。国防部命名他生前所在班为“雷锋班”。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伟大号召。1990年3月5日,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题词,号召全国人民进一步向雷锋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在广泛持久开展学习雷锋活动中,全军各部队和全国各条战线上涌现出大批雷锋式的英雄模范人物。雷锋精神培育着一代又一代新人成长。雷锋于一九四零年十二月十八日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简家塘村的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里。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本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他为了帮助六叔奶奶家,常常去上山砍柴,可是,当地的柴山都被有钱人家霸占了,不许穷人去砍。雷锋有一天到蛇形山砍柴,被徐家地主婆看见了,这个地主婆指着雷锋破口大骂,并抢走了柴刀,雷锋哭喊着要夺回砍柴刀,那地主婆竟举起刀在雷锋的左手背上边连砍三刀,鲜血顺着手指滴落在山路上……一九四九年八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路过雷锋的家乡。雷锋看见宿营的队伍一住下来便向老乡问寒问暖,还帮助老乡挑水,扫地.买柴买菜按价付钱,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就从心底萌生了要参军的愿望。雷锋找到部队的连长,坚决要当兵,当连长得知他苦难的身世后告诉他还小,等长大了才能当兵,并把一支钢笔送给了他,鼓励他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才能保卫和和建设中国。一九五零年,乡里成立了农民协会,进行了土地改革,雷锋积极投入了这场运动,当了儿童团长,站岗,放哨.巡逻,防止敌人破坏,他还学会了说快板,搞宣传。一九五零年夏天,乡政府保送孤儿雷锋免费读书。一九五六年夏天,从荷叶坝小学毕业,几年里,雷锋克服困难,勤奋学习,受到师生的的一致好评。他帮助落后的同学,爱护集体的粮食,并与坏份子做斗争,受到学校老师、同学和乡亲们的一致好评。在毕业典礼上,他上台发言,毅然要求留在农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一九五六年九月,雷锋在乡政府做通信员,十一月,年满十六岁的雷锋被推荐到望成县委做公务员。一九五七年,雷锋光荣地年经被评为机关模范工作者。一九五八年春天,雷锋来到困山湖农场当了一个拖拉机手。一九五八年九月,雷锋来到鞍钢做了一名C-80推土机手。一九五九年八月,雷锋来到弓长岭焦化厂参加基础建设。第二年夏季的一天,他带领伙伴们冒雨奋战,保住了7200袋水泥免受损失,>报道了雷锋抢救水泥的事,赞扬他舍己为人的事迹雷锋在鞍山和焦化厂工作了一年零二个月,曾三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五次被评为标兵,十八次被评为红旗手,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称号”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初,新一年的征兵工作已经开始,雷锋迫切要求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但鉴于焦化厂的征兵名额有限,且雷锋在工地的表现十分突出,领导也舍不得放他走,就不同意他报名。这可急坏了雷锋,他跑了几十里路,来到辽阳市人民武装部向余政委讲起自己的经历,表明他参军的志愿和决心。武装部的余政委和工程兵派来的接兵的领导专门研究了雷锋的入伍问题,认为他是苦孩子出身,经过实际工作的锻炼,政治素质好,入伍动机明确,虽然身高1。54米,体重不足55公斤,身体条件差些,但他在农场开过拖拉机,在工厂开过推土机,多次被评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作者。相信他入伍会成长得更快。最后决定批准雷锋入伍。一九六零年一月八日,雷锋领到了入伍通知书,随新兵一同由辽阳来到驻地营口市。他做为新兵代表在欢迎战友入伍大会上讲话雷锋所在团是有着光荣战争历史的部队,他决心以实际行动发扬优良传统,开饭时,他主动给大伙读报,宣传党的政策:休息时,他教大家唱歌,雷锋在这个大家庭里感受到无此的温暖,由于他身小臂力弱,开始练投手榴弹时不合格,他天不亮就消消地出去练习,十几天后,他终于和其他同志一样,在实弹学习中得到了优秀新兵训练结束后,雷锋被分到运输连当汽车兵,“服从革命需要,革命需要我去烧木炭,我就去做张思德;革命需要我去堵枪眼,我就去做黄继光”。这是雷锋向组织上表明的态度雷锋性格开朗,平时很活跃,教唱歌,办墙报,说快板样样都行,上级领导安排他参加战士演出队,他就起早贪黑地背台词,后来考虑到雷锋的湖南口音与大家的普通话不协调,影响演出效果,他就主动提出换下自己,而集中精力为演出做好后勤工作,大家虽没有看到雷锋的表演,但台上的每一个节目都包含着雷锋的辛勤劳动,和他那处处关心集体,一切服从工作需要的精神。雷锋回到运输连后,便投入到紧张的学习驾驶技术之中去,针对缺少教练车的现状,他带领大家做了一个汽车驾驶台。雷锋废寝忘食地学习技术,被大家一致推举为技术学习小组长。五月份,雷锋成为了一名合格的驾驶员,被分到二排四班,交给一台13号车上了建设工地施工任务中,他整天驾驶汽车东奔西跑,很难抽出时间学习,雷锋就把书装在挎包里,随身带在身边,只要车一停,没有其他工作,就坐在驾驶室里看书。他在日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有些人说工作忙,没时间学习,我认为问题不在工作忙,而在于你愿不愿意学习,会不会挤时间。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由此看来,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钻一九六零年初夏的一个星期天,雷锋肚子疼得很厉害,他来到团部卫生连开了些药回来,见一个建筑工地上正热火朝天地进行施工,原来是给本溪路小学盖大楼,雷锋情不自禁地推起一辆小车,加入到运砖的行列中去,直到中午休息,雷锋被一群工人围住了,面对大家他说:“我们都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我和大家一样,只要尽了自己的一点义务,也算是有一份光发一份光吧!”这天下午,打听到雷锋名字及部队驻地的市二建公司组织工人敲锣打鼓送来感谢信,大家才知道病中的雷锋做了一件好事,过了个特殊的星期天一九六零年八月,驻地抚顺发洪水,运输连接到了抗洪抢险命令。雷锋忍着刚刚参加救火被烧伤的手的疼痛又和战友们在上寺水库大坝连续奋战了七天七夜,被记了一次二等功。望花区召开了大生产号召动员大会,声势很大,雷锋上街办事正好看到这个场面,他取出存折上在工厂和部队攒的200元钱(存折上203元)跑到望花区党委办公室要捐献出来,为建设祖国做点贡献,接侍他的同志实在无法拒绝他的这份情谊,只好收下一半。另100元在辽阳遭受百年不遇洪水的时候捐献给了辽阳人民。在我国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他为国家建设,为灾区捐献出自已的全部积蓄,却舍不得喝一瓶汽水。团党委树立雷锋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标兵后,雷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他出身贫苦,爱憎分明,好学上进,阶级觉悟高,入党动机正确,根据一贯表现,支部大会一致通过了雷锋的入党申请。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八日,雷锋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一九六零年底,雷锋事迹被以<<苦孩子好战士>>为题在报刊发表后引起强烈反响,各地邀请他作报告的单位越来越多,他以一部血泪斑斑的家史,告诉人们不要忘记过去,激励人们在建设祖国中团结一致,更坚定地去战胜困难。应广大人民的要求,连里把雷锋事迹搞了一个展览室,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也来人收集雷锋的事迹……雷锋把自己的藏书拿出来供大家学习,被人们称为“小小的雷锋图书馆“。他帮助同志学习知识,同班战友乔安山文化程度低,雷锋就手把手地教他认字,学算术。同班战友小周父亲得了重病雷锋知道后以小周的名义给家里写了信又寄去10元钱。战友小韩在夜里的出车中棉裤被硫酸水烧了几个洞,雷锋值班回来发现后,把自己的帽子拆下来一针一针地为小韩补好裤了,轻轻地盖在他身上。知道这个情况的乔安山说:“为了给你补裤子,雷锋半宿都没睡!”从一九六一年开始,雷锋经常应邀去外地作报告,他出差机会多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就多了,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五月的一天,雷锋冒雨要去沈阳,他为了赶早车,早晨5点多就起来,带了几个馒头就披上雨衣上路了,路上,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手还领着一个小女孩也正艰难地向车站走去。雷锋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孩陪他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颤,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雷锋估计她早上也没吃饭,就把自己带的馒头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天还在下雨,雷锋又一直把她们送到家里。那位妇女感激地说:“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呀!“过年的时候,战友们愉快地在一起搞些各种文娱活动。雷锋和大家在俱乐部打了一阵乒乓球,就想到每逢年节,服务和运输部门是最忙的时候,这些地方是多么需要人帮忙啊。他放下球拍,叫上同班的几个同志,一起请假后直奔附近的瓢儿屯车站,这个帮着打扫候车室,那个给旅客倒水,雷锋把全班都带动起来了。雷锋就是选择永不停息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做好事,难怪人们一见到为人民做好事的人就想起雷锋。一九六零年十月以后,雷锋先后担任了抚顺市建设街小学(即现在的雷锋小学)和本溪路小学校外辅导员。雷锋平时工作.学习都很忙,他只能利用午休时间或风雨天不能出车的日子请假到学校去找教师,同学谈心,或进行其他辅导活动。他善于团结小朋友,启发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雷锋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辛勤培养下一代茁壮成长。共表团抚顺市委为表彰雷锋的事迹,曾于一九六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颁发奖状,上面写着:“奖给优秀辅导员雷锋同志,保持光荣,继续前进”。一九六一年九月,全团上下一致推举雷锋为抚顺市人大代表。雷锋参加完人代会回到连里就担任了二排四班班长,在他的带领下,四班成了“四好班“,雷锋也成了全连的四好班长。一天傍晚,天下起大雨,雷锋见公路上一位妇女怀里抱着小孩,手里还拉着小孩,身上还背着包袱,在哗哗的大雨中一步一滑地走着,雷锋忙上前一打听,才知道这位大嫂从外地探亲归来,要去十几里外的樟子沟去,她着急地说:“同志啊,今天雨都把我浇迷糊了,这还有孩子,我哭也哭不到家啊!”雷锋把雨衣披在大嫂身上,抱起那个大一点的孩子冒雨朝樟子沟走去,宁可自己淋得透湿,一直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把她们母子送到家。雷锋入伍以来,多次立功受奖,他被选为市人大代表,出席过沈阳军区首届共青团代表会议,他的照片,日记和模范事迹.通过报纸.电台作了广泛的宣传,雷锋陆续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热情赞扬他的来信,他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光荣应该归于党,归于热情帮助我的同志,至于我个人做的工作,那是太少了,我这么一点点贡献,比起对我的要求和期望还是很不够的……”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多钟,细雨霏霏,雷锋和他的助手乔安山驾车从工地回到驻地。他们把车开进连队车场后,发现车身上溅了许多泥水,便不顾长途行车的疲劳,立即让乔安山发动车到空地去洗车。经过营房前一段比较窄的过道,为安全起见,雷锋站在过道边上,扬着手臂指挥小乔倒车转弯;“向左,向左……倒!倒!”汽车突然左后轮滑进了路边水沟,车身猛一摇晃,骤然碰倒了一根平常晒衣服被子用的方木杆子,雷锋不幸被倒下来的方林杆子砸在头部,当场扑倒在地,昏过去……战友们立即用担架把他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各级首长立即赶到了医院,同时以最快速度把沈阳的医疗专家接到雷锋床前。由于颅骨损伤,导致脑机能障碍,雷锋这个劳动人民的好儿子,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年仅22岁,就这样和我们永别了!八月十七日,在抚顺市望花区政府礼堂召开隆重的追悼会。近十万人护送雷锋的灵柩向烈士陵园走去。一九六三年一月,国防部命名雷锋生前所在的班为“雷锋班”,共青团追任雷锋为全国少先队优秀辅导员,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相继发出关于学习雷锋的通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等相继发表社论,评论和介绍雷锋事迹的文章。一九六三年三月五日,首都各大报纸发表了毛泽东主席的光辉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雷锋,这个光辉的名字,在我们的心中闪烁着不灭的光辉。他把自己旺盛的青春全部献给了党,献给了人民,他的高尚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必将在我们青少年一代身上不断发扬光大,他那不可磨灭的美好形象,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伴着春风,我们迎来了美丽的春天,雷锋叔叔的日子也来了。雷锋,多么伟大的名字啊,有人说:“现在都进入九十年代了,人人都想着怎样为自己,谁还会发扬雷锋精神去帮助别人呢?”那么在进入九十年代的今天,我们还要不要学雷锋,雷锋精神就真的过时了吗?!当你在大街道上跌倒,有人在一旁嘲笑你,却没有扶你的时候;当你的钱包被小偷偷走,旁人看见却不敢吱声的时候;当你一个人需要人帮助,却没有人愿意帮助你的时候。在座的各位,您,会是什么心情呢?想必会酸、苦、涩。可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人伸出了自己的手,去扶你,去帮助你,你是喝令他走,并说这种精神过时了,还是心存感激地接受帮助呢!答案是很明显的。当有些人对雷锋不屑一顾的时候,雷锋却悄悄地出国了,我们感到震惊,也感到无比地自豪。雷锋作为我们人民军队的普通一兵,却名高天下,被世人所敬仰,这样的事只有在今天,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土地上,才能养育出雷锋这样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记得小时候,雷锋的故事就深深地印入我的脑海里,我们用一双小手捡废铁,参加义务劳动,悄悄地做了好事不留名,雷锋的精神就象春天绵绵的细雨,以潜在的、巨大的力量滋润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雷锋离我们好远,有时候又好近啊,大家对这样的情景一定不会陌生。两手一摊“拿钱来”。如果没有钱想让他帮忙,门都没有。可是,有时候雷锋却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周围,去年10月29日晚上,在广州市某路口发生了一起重大车祸事故,两位行人拿倒在血泊之中,司机拦了几辆车都不停。遇难者处于生命危急关头。就在这时,一位部队的司机刘某同志经过这里,他毫不犹豫地将两位遇难者扶到自己车上,立即送往某市医院,遇难者得救了,他却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单位,就悄悄地走了。象他这样的好同志在我们的周围真是数不胜数。部队中有许许多多的创业者,在六十年代他们就毅然放弃了大城市优越的生活条件,来到这艰苦边远地区,担负起艰巨的国防科研任务。他们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老黄牛的精神,在他们身上不正闪耀雷锋的思想吗!是的,正是这些象雷锋一样平凡、普通的人们支撑着一个大厦,支撑着我们共和国的大厦!他们从没有奢望过什么,当他们看到这座大厦越发宏伟、越发坚固时,他们笑了,欣慰地笑了。雷锋的精神不正是在这些人中得到发扬与延伸吗!五年级:周景龙1200字以上 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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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殇_3000字读着,读着,读着余秋雨的书籍,聆听字里行间人性的《掩卷沉思》,冥观卷叶微风飞舞,世事顿悟。醉了,醉了,醉了秋雨先生一点一滴,一步一履,一丝一刻,一生一世的由衷思考,醉了余先生对人世间世事行为的阐述。秋雨之殇,殇思悟。踏着书山之路,一条曲折而又蜿蜒,却注定别种滋味多的小径呈在眼眸前,毅然过,柳暗花明又一村。和秋雨,行人生苦旅,秋雨绵绵无绝期。《文化苦旅》—文化的路,依旧长途慢慢。一景一叹,一旅一思,一忆一唏……莫高窟,阳关雪,敦煌此处;佛教徒,王道士,作者悲赋。血迹斑斑,累累罪恶,几只刷子沾上白灰,给诸如《飞天》神画擦上耻辱。箱枚银币,换的走佛教经书,换不走的是皇道乐土,佛徒笃诚,文化宝库。片片残雪,粒粒沙岩,诗佛王维,劝君进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唐人风范,何曾小气,告别经常,步履放达,阳关风雪凄途。柳侯祠,柳宗元的贬谪终处,今生此处,归于尘土,秋雨先生叹服,借托屈原,“屈原自投于汨罗江,而柳宗元则走过汨罗江回来了。幸好回来,柳州,永州总比在长安强。什么也不怕,就怕文化人格的失落。中国,太寂寞。”千古评论任它东流逝去,几箧残卷,作者只便在排排石碑间踽踽独行。白莲洞,别有洞天,秋雨殇,殇触桃花源,作者引张晓风之句,“武陵不是天国,但在武陵的痛苦中,我会想起天国,但在这里,我只会遗忘。忘记了我自己,忘记了身家,忘记了天国,这里的幸福取消了思索的权利。”秋雨拈花一笑,笑拘泥于一洞一隅,而不知,却又是一片豁然开朗,出洞去罢了,又是一个世界。都江堰,作者感慨李冰,满腹敬仰,“没淤泥而蔼然含笑,断颈项而长锸在握。”又有一丝感伤,“他没有料到,他治水的韬略很快被替代成了治人的计谋;他没有料到,他灌溉的沃土将会时时成为战场,沃土上的稻谷将有大半充作军粮。”感伤岷江,悲流成河,横江铁索,二王庙哭。白帝城,三峡一处,李白刘备,截然不同,诗仙与谋略,豪放与雄心,盛景与乱世,长空对苍穹。叹诗仙李白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缅怀刘备,一代霸主,可怜英雄白了头,华发早生壮志未酬,托孤白帝城。再一叹,秋雨过三峡巫山,襄王神女,昭君屈原,好一个不安宁的渊薮,奔泻载土。洞庭湖,八百宇宙,范希文《岳阳楼记》,吕纯阳三过必醉,气蒸云梦,多一个复杂,多一种神秘,多一份难以邂逅,一气呵成,略行君山,一片神话,中华泱泱,作者只叹文化长流。再谓信客,(在初中教科书中的选用文),秋雨只说:信客是最困苦的远行者。信客重信而立,苦差苦中取乐,既生如此,令人寒嘘不已。又道废墟,将至末尾,感慨在此,殇中国历来缺少废墟文化,道什么废墟重建,秋雨只道不如了却古人一番心思,在其旁重建,辉映现代。一切消散,耐人玩味,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英雄末路枯槁,废墟伫立依旧。曲径已过一途,一转弯,便成了千年一叹。《千年一叹》—旅行日记,写不尽的行程路。自序确实明了,开门见山,‘这是一本日记,记录了我亲身越野数万公里考察各大文明遗迹的经历’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秋雨乘凤凰卫视车队,在吉普车的车轮紧贴着地面,在狂沙乱舞,砾石混乱,和着一幕幕恐怖至不胜枚举的血腥浊泪,秋雨先生在路途上,趴在车上,蹲在路旁,携苍劲笔力,如附神韵,纵使歪歪扭扭书写到纸书。荒凉之旅,殇秋雨一路,叹混乱人韵。希腊,永恒的坐标,奥林匹克。“闲散是人健康的结果,但过分闲散则会损害健康。惟独希腊是万万不能失去健康的,因为它是奥林匹克的故乡。”全场一片哭声,没有了昔日的荣耀,褪尽了,换了今日的回归。埃及的金字塔,法老的陵墓。而秋雨先生却说了,元气损耗。“一个人的过度劳累会损耗了元气,一种文明也是。埃及文明曾经不适度地靡费于内,又耗伤于外,最终选择了一种低消耗原则。但与东方审美特征不同的是,埃及文明的现代生态市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它确实已经体力不济,至今还找不到复兴的文化基点。”这是一种哀伤,一种对无奈的埃及文明的哀伤。约旦,以色列,伊朗,伊拉克,中东国家,萧条凄瑟,炮火不断,断壁残垣,战火何休?河流经过,惟有河畔炙鱼,泯茶一笑;战争狂热,秋雨墙壁题字,三个“和平”,和平该多好。印度,尼泊尔,一种佛教的韵律,菩提树下佛主慧音顿悟,阿育王放屠刀“立地成佛”,告别印度,尼泊尔地,故土味道,已尽淡然,紧绷的神经,终于该归土释然,作者看东方银亮,雄鸡昂首。一弯又一弯,已至半山。霜起了,弥散人际。《霜冷长河》—梦乡中记忆。我只读了一点儿,亦是有些思悟。灯下回信,回觅生活;掩卷沉思,思味人生。青春少年,一腔热血,秋雨确有智慧。在他们的“恋爱”上,不是呵责,泼瓢凉水,而是引导,归结于青春期的浮浅躁动,目光只限于小水塘,快走出去就好。对于避世消极,淡淡一笑,笔尖挥动,跃然纸上,我深有此种感触,几分相似,几分追忆。或许真的,又是赤子入世,被社会的一些阴涩一叶障目,你用什么样的目光看世界,那世界便成了那样。秋雨箴言“生活中有阴影,但更有阳光,阴影只是阳关的附属品。”成人世界,扑朔迷离,交友当有准则。‘‘人生中值得怀念的朋友,不一定与学业有关。’’‘‘人生不要只做加法。在人际交往中,经常减肥,经常排毒,才会轻轻松松地走以后的路。’’各种观念,价值取向,秋雨有话欲言。对于压力,“要对一些复杂的问题作出选择时,首先要给自己减压”这一句真好,“在沉重的压力下,连空气都是扭曲的,最容易作出错误的决断。”对于成功,“我们不妨让成功这个概念低调一点,软化一点,泛化一点。”“这种成功并不与失败近距离对峙,而是完全能够与其他成功和睦相处。”对于评论,作者说“破坏而受重视,是因为它声势夺人;评论而受重视,是因为它居高临下。”而又道,“与谬论辩论,很可能获得真理;与无聊辩论,只能无聊。”对于理解,“做一件新事,大家立即理解,那就不是新事;出一个高招,大家又立即理解,那也不是高招。”如果眼巴巴地指望众人的理解,创造的纯粹性必然会大大降低。平庸,正在前面招手。秋雨先生像一剂温和的药,抚慰人脆弱的心灵,使之坚韧;又像一盏柔润的灯,慰藉人错乱的脑海,使之镇定。将至顶峰,次山山居,书卷以记。山居笔记----对历史的思绪,升华了的年代。愚黔首,焚百书。王朝者,千年有。他从关外驰马跃鞭而来,又从关内炮火蹂躏而走。这是一个王朝的背影。作者说,他们是一个朝代,一个没有修长城的朝代。确实,秋雨把避暑山庄比作清廷的长城,人心垒积确比巨石修成的“血汗之墙”要好得多了。但不是只有这些,作者又敢于为他们说话,确实,姓氏正统论,民族正统论,都不是作者肯定。避暑山庄,题字石碑,一天一年,过去了,开启,关闭,开启,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旧朝事,玩弄人。苏东坡突围了,他从苏轼蜕变,成了苏东坡居士,成了那玩弄人于股掌之间,使人只道自己非我的浊界的一朵清荷,那份旷达,自然而来。不仅仅是一个苏东坡,流放者的土地,获罪文字,流放东北,一百五十万,相互叮嘱,醇厚友谊,不论天高地远。他们是一首悠长的史诗。微晋朝,多风流才子;凭心论,少庸俗十分。一片内心世界堆砌雕刻出一番世界,几声山啸绝响叹为观止出一份坦然。我也同秋雨先生,喜那遥远的绝响;我也同秋雨先生,乐那才子游戏官场。即使再残酷,我相信,心灵净土,人间,太阳总会出来的。转眼已至了秋雨书山曲径之末,前临万丈悬崖,后凭曲折山径。行者,不是到此而停下脚步,行者无疆。时间不够,只观两三篇耳。一篇叫《玲珑小国》,一篇是结语。世间聒噪,瞬息万变;世间太平,变幻莫测。然而,自是有桃源此类,取夹缝以存留,纳净土之万象。摩纳哥,圣马力诺,安道尔,当然,还有列支敦士登,皆不足繁华上海之十分之一大,却而有一份主权,一份单纯,一份原始,一门人性的光芒,它们没有受世俗打扰,它们怡己自身,独身异彩。历史永远不会停止,逝者斯夫,不舍昼夜。看窗外,人世间,夜幕临,万家灯火,满天疏星;观屋中,案几上,品茶思,一卷感悟,几分思索。恰如秋雨,——结语不是结论,任何真正的旅行都不会有结论。苦茗品饮,余味犹存;碎声撞钟,袅袅余音。苦笑间,看窗外花开雨落,秋雨之殇,人生之悟。掩书过来,这天间,或余了秋雨七分味,明天大概会下一场雨。高一:石浩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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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_3000字一.司徒王允说起司徒王允我便产生这样一个疑问,他是姓司徒,还是姓王?据我了解在当时司徒是官名,司徒与司空,司马为三公!其中的司徒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但在查阅百家姓后,其中也有司徒这个姓……为表示尊敬,我就暂且称他司徒王允公元184年,全国各地便爆发了声势浩大的黄巾军农民起义,率领重兵讨伐黄巾军。司徒王允初次领兵打仗,便充分展示了他非同一般的文韬武略。计杀董卓可谓功不可没但司徒王允拒绝了董卓余党李傕、郭汜、樊稠等人的投降。唉!唉!结果长安城被董卓残部攻破,李催纵兵屠城,司徒王允以封建士大夫的忠勇,完成他认为应该尽忠的朝廷,临危不逃不惧,被李催等处死长安,尸弃于市,时年56岁。司徒王允可谓一等一的忠臣,但由于封建士大夫的忠勇,思想死板,不知变通,拒绝董卓余党投降。结果……他若接受投降,一番安抚之后,大可借力打力,借其之手剿灭其它逆党。司徒王允不但勤政爱民,更有王佐之才。他的死都是封建惹的祸呀……二.常山赵子龙赵子龙乃五虎上将之三,是三国中少有的几位文武双全的武将之一,是自吕布之后的三国第一猛将,人称“常胜将军”说起赵云最着名的当数“单骑救主”这“单骑救主”其实有两次一次是长坂坡之战,一次是截江救阿斗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刘备兵败,向南逃往江陵,曹操派麾下精骑快马追赶,终于在当阳长阪附近追上了刘备。刘备便丢下妻儿,向南逃逸。人说患难见真情,你说这刘备办的什么事,打了败仗,丢盔弃甲不说,还抛妻弃子。多亏了人家赵云。危机之时,赵云却反而向北进入曹军势力之中,在曹阵中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连斩数将。连杀50员曹将,终于将阿斗交给了刘备。刘备出征西川的时候,孙尚香抱阿斗回吴,赵云察觉后乘小船追赶上来。他不顾大船上射来的箭枝,靠上前去并纵身跳上大船,将阿斗夺回。刘备去世之后,曹魏五路犯蜀,赵云把守阳平关,一将当关,万夫莫开。七十几岁时仍为蜀军前锋,阵前力斩被作者称为“有万夫不当之勇”的西凉大将韩德一门五将。这在古今都极其罕见,实在让我敬佩不已。前面说到赵子龙文武双全,武大家都知道,我再来说一下这“文”赵云于平定益州时引霍去病故事劝谏刘备将田宅归还百姓,又于关羽张飞被害之后劝谏刘备不要伐吴,被后世赞为有大臣局量的儒将。然则云之本末,自有大臣局量也,岂名将云乎哉?三.身在曹营心在汉说起“身在曹营心在汉”,诸位想到的定是关羽关云长,其实在此之前还有一位名曰徐庶,“徐庶进曹营”后与“关羽降曹”事件演化为成语“身在曹营心在汉”说起徐庶在桌游《三国杀》中他的一个技能,可概括它的主要形象---“无言”徐庶通过自荐的方式成为刘备的军师,在诸葛亮之前,徐庶是蜀国最重要的谋臣,什么大破八门金锁阵、直取樊城、大败曹仁、你在蜀国是立功了,把曹操给气的,正准备大展宏图之时,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建安十三年(208年),徐庶在跟随刘备逃亡的过程,母亲被曹操掳获,于是徐庶为了保全母亲前往曹营,从此一言不发,满身才华就此埋没。要说曹操小气,那徐庶活的了吗?,其实曹操也爱才,不但没杀徐庶,还给予高官厚禄,徐庶最后在魏国被任命为右中郎将、御史中丞。赤壁之战时徐庶识破庞统的连环计,但就是不向曹操说。徐庶曹操请命,领三千兵马,离开赤壁。这曹操要知道还不得气死?除此之外,要没徐庶引荐,诸葛亮也得埋没在农田之中,更不用说三分天下了。所以说徐庶可谓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蜀国开国功臣。不过你这样对人家曹操真的好吗?四.乱世之奸雄在读到第78回,一代奸雄曹操逝去之时,多少感慨溢于心头,今日就说一下我眼中的曹操说到曹操大家想到的定是“奸诈”“多疑”不过在我看来,你如果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在当时那乱世之中,做一个儒家所推崇的正人君子,你活得了吗?在乱世之中也许只有曹操这样奸诈的人,才可以成就一番事业。他的奸诈也许是环境所迫。这多疑反映出的是曹操的谨慎曹操可谓治世之才,在统一北方之后,曹操在北方屯田,兴修水利,解决了军粮缺乏的问题,对农业生产的恢复有一定作用;用人唯才,罗致地主阶级中下层人物,抑制豪强,加强集权所统治的地区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在当时的北方,可谓乱世中的桃花源。曹操在诗坛也有很大的造诣。他的诗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这说明曹操也是一个爱民的统治者。曹操爱才。曹操对关羽那是要多好有多好。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曹操要想杀他,他走得了吗?,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曹操还是给予厚遇。赵云长坂单骑救主,连杀50名曹将。要不是曹操爱才,下令不准伤着赵云,你赵云早被乱箭射死了………………。刘备等人称曹操为“曹贼”但曹操一生未称帝,刘备你哪?。其实曹操也是一个坚守道义的人。当时曹操深得董卓器重,曹操敢只身一人前去刺杀董卓,刘备你敢吗?少年曹操不畏权贵,造五色棒…。对于曹操,我称他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才“五..三寸不烂之舌今天就说一下这三寸不烂之舌,不用猜你第一个想到的这舌战群儒的诸葛亮。第四十三回写诸葛亮只身随鲁肃过江、游说东吴群臣。在当时刘备打了败仗,退守夏口,曹操大军压境,情况万分危急,东吴上下主降之风日盛。诸葛亮以其超人的胆识同东吴群儒展开舌战,并以其滔滔辩才使对手一个个皆成“口”下败将,并最终说服了孙权,使孙刘联盟共抗曹操的局面得以形成。在辩论过程中诸葛亮先守后攻。面对诸儒的诘难,诸葛亮神态自若,一一作答,是为守,然而他又不甘于只是作答,每于答后发起攻势。除此之外在气死周瑜之后,前去吊唁,三寸不烂之舌,使得吴蜀联盟得以维护。加上之后的诸葛亮骂王朗,活活把王朗骂死了……。但诸葛亮在他面前,也得“自叹不如”。他就是以三寸不烂之舌,致使蜀国迅速灭亡的谯周。说起谯周,他精研六经,颇晓天文,为蜀地大儒之一一向以反对北伐战略而闻名。见姜维多次北伐而虚耗蜀汉国力,对此不满。在邓艾大军攻到成都之时,刘禅惊慌失措,但人家刘禅没想过投降,刘禅想向南撤,这谯周以三寸不烂之舌,硬是把蜀汉其它官员,包括;刘禅说的“投降了”,于是诸葛亮一心维护的蜀汉政权被谯周给说没了。这就是语言的力量…………。。六.三国在读完三国后,便心生感慨。1。在国家中,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结伴结盟结交,难结同好;想当年诸葛亮多次赴吴,建立的孙刘联盟,在国家利益冲突面前,顷刻间土崩瓦解,刀戈相向。2。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自东汉末年,群雄割据到三足鼎立,到三家归晋,百余年间,验证了此言。3。世间永远没有绝对的公平。才华横溢之人,未必流芳于世。奸诈小人,未必不得好死。竭尽忠智之人,未必功成名就。好逸恶劳之人,未必生活拮据……多少英雄豪杰死于非命,而软弱无能的刘禅却被封为安乐公……。4。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可强求。诸葛亮最后一次北伐,在上方谷内火攻司马懿,司马懿本必死无疑,但多年未下雨的上方谷,却下起了倾盆之雨,司马懿得以解救。诸葛亮七星灯续命,却被魏延打翻……。。正所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高一:荆宗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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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_3000字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文言文的名着《三国演义》。从书中,我读到了三国时期那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形势,我读到了刘备的礼贤下士、三顾茅庐,关羽的义薄云天,张飞的直率、飞扬跋扈,还有奸雄曹操,羽扇纶巾的诸葛亮,刚愎自用的司马懿。顿时使我无聊、乏味的暑假变得“生机勃勃”。在三国那个时代,除了尔虞我诈,就是巧取豪夺。但却是人才辈出,像刘关张三兄弟,温候吕布,常山赵子龙等武者,再比如诸葛亮、郭嘉、周瑜等智者。但自古英雄气短,每当我督导一个英雄人物死后,悲痛就从心底油然而生。令我悲痛不已。战争是残酷的,它使得人们变得自私贪婪、多疑。至今我还记得曹操说过的那句话“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还有那心胸狭窄的周瑜,见不得比他聪明的诸葛亮,临死前说了句“既生瑜何生亮”。其实心胸放开一点,没必要争个谁比谁聪明,谁比谁厉害。三国的结局实在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最终是司马懿之孙司马炎统一了三国。其实谁也没必要发起战争,在那时,最倒霉的还是老百姓。我不由悲叹“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我们要学习三国上人物的优势,避其短处。只要每个人都好好学习,我们的国家才能富强,不会被日本等国家欺凌,发起不必要的战争,要让老百姓免受皮肉之苦。心情平复之余,我又想起了那首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初三:赵江彬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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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1942》这部投资2亿5000万人民币的电影,其实就是为了还原一段被人快遗忘了的历史。主题看来,大家基本认识一致:民如草芥,甚至不如蚂蚁。虽然看似蚂蚁。那些逃荒的人群多象一群群的蚂蚁啊。但蚂蚁至少不会卖儿卖女,至少不会逼良为娼,至少不会尔虞我诈,至少不会为了活着,而不能再当蚂蚁~让现代的人们不要忘记那段悲惨的历史,让领导不要忘记政权怎么消亡的,让现在的孩子们知道一下,还曾有比南京大屠杀更残忍的死亡数字...可是这些主题似乎不全是冯导要告诉我们的唯一主题。我觉得,里面还蕴涵着更深的主题吧。比如,栓柱不吃日本人的包子,也要抢回来孩子的风车。不代表他是一个抗日英雄。老马吃了日本人的芥末,为了活命当了日本人的厨子,不代表他就是一个汉奸。这两个人,所做所为,没有任何政治的背景与意义。他们这样做,仅仅因为,他们自身需要这样做。栓柱代表不了老马,任何人也代表不了栓柱。他们的一言一行,皆出自本性---源于他们的根性~那么,这个片子更深一层的主题就是让我们体会到河南人---黄河流域的代表人物--中华灿烂文化的发源地---他们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如果象有些影评所谓的揭示了中华民族的劣根性----那么,这个劣根性是怎么形成的呢?无疑,人在灾难面前最能体现人最根本的本性。你骂政府,骂国民党,骂老蒋,骂那些发国难财的人----他们的劣根性你觉得河南同胞坚韧地活下去,他们勤劳,朴实得象黄土,他们咆哮,他们沉默,他们哭泣象脚下的黄河....你赞美中国人的活下去的勇气与力量----这也是他们的根性。根。多么奇特的一个字。你生在这儿,扎下来你的根。于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形成了你的根性。你不知道和你一起长大的这群人,有谁具有优根性,有谁具有劣根性。就象这片大地,它容纳了我们的粮食,鲜花还有粪便和死尸。你能说这片土地不好么?就象这条河流,千年流淌着,我们赖以生存着,却淹死过多少生命,你说不热爱这条河吗?我们的人民,你不要再骂他们的根性。他们好也罢,不好也罢,其实,他们只是想好好的活着!无论谁当权执政,无论谁来冒犯侵略,无论谁欺负压榨他们---这群人,就象你脚下的黄土和河流。他们永远不会消失。永远繁衍生息。永远这个样子。带着他们的根性。再有战争,还是如此!赚人眼泪的小情节,小细节,都可圈可点。俺几度流下了泪水~把最美的毁灭给你看,是最深刻的悲剧。冯导显然深记鲁迅先生此言。所以不染一点凡尘的美丽少女星星,一定是在最美好的17岁当了雏妓。而且,第一天晚上伺候赈灾的军需官的时候,那个情节,也只有冯导这种人才能想象得出来好吧,姑娘不能弯腰服侍的原因,楚楚可怜地说是因为吃得太饱撑的,冯氏黑色幽默终于出现...花枝---这名字,只有刘震云这种闷骚性男人才想得出来。花若离枝,才堪怜啊。这女人如果不让徐帆来演就好了。她的鼻音声调太特别了,特别到,你总不能把她从上一部戏里拎出来。但是她的戏份多重啊,情节安排得多好啊。就算我去演---也能感动中国啊~换棉裤那场戏,全景景别,暖色调,一片枯草下的黄昏,构图也美,里面是两个男女,脱各自棉裤,依稀看到光着的大腿。然后草丛外,两个矮小的小儿女,盯着。再远处,买花枝的商人和赶马车的人。回望。此时音乐响起,让你不哭不行----这个女人不用语言学家称之为伟大的母爱,或者坚韧的女性,或者坚强善良温柔的妻子,再或者无私无畏的中国女人---任何这样的词都是无力的,在没人保护她的时候,她只能这样做,这也是她的,本性。片子的艺术手法运用得还是无可挑剔的。毕竟花了大价钱了。选景、服装、道具、特效无不精心打造,无论是地主家的大宅院,还是逃荒大军所到的荒野与城市,还是小村落中的天主教堂,还是陪读重庆那些民国范儿街道房屋,还是军民混杂遭遇日军轰炸的惨状,每一个镜头从整体到细节都能看出创作团队的敬业与用心。尤其是本片虽然并非战争大片,但几场日军轰炸的大场面不亚于任何一部华语战争片,传统烟火特效、模型特效和电脑特效相结合,再加上出色的镜头运动和剪辑,产生出极强的视听震撼效果和身临其境的感觉。这部戏里男人特别多,演技都充分发挥。无论陈道明的忧郁症似的老蒋,还是范伟那个吞下芥末笑着流泪的胖厨子,还是冯远征的死得极有创意的瞎鹿,还是张国立儿子的呆倔能干似驴子的栓柱,甚至李雪健癌症之后的复出....还有N多男星,阿德里安·布洛迪和蒂姆·罗宾斯这两位奥斯卡影帝一个演记者一个演神父,虽然戏份比想象中少,但都演活了面对大灾难那种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当然,东家老范最值得表扬。张国立真是很棒。我心目中的河南男人就是他那个吊熊样儿~个性,心软,责任心强。有点狡黠,有点自私,传统,大男子主义....但,可爱。最后要说的是,是不是当了名人就一定要悲天悯人,心怀天下?非得要拍摄些这种片子以显名人责任心?我多怀念最初的冯小刚,那个甲方乙方时的冯小刚。说实话,这片,真不如它好看!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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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1942》这部投资2亿5000万人民币的电影,其实就是为了还原一段被人快遗忘了的历史。主题看来,大家基本认识一致:民如草芥,甚至不如蚂蚁。虽然看似蚂蚁。那些逃荒的人群多象一群群的蚂蚁啊。但蚂蚁至少不会卖儿卖女,至少不会逼良为娼,至少不会尔虞我诈,至少不会为了活着,而不能再当蚂蚁~让现代的人们不要忘记那段悲惨的历史,让领导不要忘记政权怎么消亡的,让现在的孩子们知道一下,还曾有比南京大屠杀更残忍的死亡数字...可是这些主题似乎不全是冯导要告诉我们的唯一主题。我觉得,里面还蕴涵着更深的主题吧。比如,栓柱不吃日本人的包子,也要抢回来孩子的风车。不代表他是一个抗日英雄。老马吃了日本人的芥末,为了活命当了日本人的厨子,不代表他就是一个汉奸。这两个人,所做所为,没有任何政治的背景与意义。他们这样做,仅仅因为,他们自身需要这样做。栓柱代表不了老马,任何人也代表不了栓柱。他们的一言一行,皆出自本性---源于他们的根性~那么,这个片子更深一层的主题就是让我们体会到河南人---黄河流域的代表人物--中华灿烂文化的发源地---他们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如果象有些影评所谓的揭示了中华民族的劣根性----那么,这个劣根性是怎么形成的呢?无疑,人在灾难面前最能体现人最根本的本性。你骂政府,骂国民党,骂老蒋,骂那些发国难财的人----他们的劣根性你觉得河南同胞坚韧地活下去,他们勤劳,朴实得象黄土,他们咆哮,他们沉默,他们哭泣象脚下的黄河....你赞美中国人的活下去的勇气与力量----这也是他们的根性。根。多么奇特的一个字。你生在这儿,扎下来你的根。于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形成了你的根性。你不知道和你一起长大的这群人,有谁具有优根性,有谁具有劣根性。就象这片大地,它容纳了我们的粮食,鲜花还有粪便和死尸。你能说这片土地不好么?就象这条河流,千年流淌着,我们赖以生存着,却淹死过多少生命,你说不热爱这条河吗?我们的人民,你不要再骂他们的根性。他们好也罢,不好也罢,其实,他们只是想好好的活着!无论谁当权执政,无论谁来冒犯侵略,无论谁欺负压榨他们---这群人,就象你脚下的黄土和河流。他们永远不会消失。永远繁衍生息。永远这个样子。带着他们的根性。再有战争,还是如此!赚人眼泪的小情节,小细节,都可圈可点。俺几度流下了泪水~把最美的毁灭给你看,是最深刻的悲剧。冯导显然深记鲁迅先生此言。所以不染一点凡尘的美丽少女星星,一定是在最美好的17岁当了雏妓。而且,第一天晚上伺候赈灾的军需官的时候,那个情节,也只有冯导这种人才能想象得出来好吧,姑娘不能弯腰服侍的原因,楚楚可怜地说是因为吃得太饱撑的,冯氏黑色幽默终于出现...花枝---这名字,只有刘震云这种闷骚性男人才想得出来。花若离枝,才堪怜啊。这女人如果不让徐帆来演就好了。她的鼻音声调太特别了,特别到,你总不能把她从上一部戏里拎出来。但是她的戏份多重啊,情节安排得多好啊。就算我去演---也能感动中国啊~换棉裤那场戏,全景景别,暖色调,一片枯草下的黄昏,构图也美,里面是两个男女,脱各自棉裤,依稀看到光着的大腿。然后草丛外,两个矮小的小儿女,盯着。再远处,买花枝的商人和赶马车的人。回望。此时音乐响起,让你不哭不行----这个女人不用语言学家称之为伟大的母爱,或者坚韧的女性,或者坚强善良温柔的妻子,再或者无私无畏的中国女人---任何这样的词都是无力的,在没人保护她的时候,她只能这样做,这也是她的,本性。片子的艺术手法运用得还是无可挑剔的。毕竟花了大价钱了。选景、服装、道具、特效无不精心打造,无论是地主家的大宅院,还是逃荒大军所到的荒野与城市,还是小村落中的天主教堂,还是陪读重庆那些民国范儿街道房屋,还是军民混杂遭遇日军轰炸的惨状,每一个镜头从整体到细节都能看出创作团队的敬业与用心。尤其是本片虽然并非战争大片,但几场日军轰炸的大场面不亚于任何一部华语战争片,传统烟火特效、模型特效和电脑特效相结合,再加上出色的镜头运动和剪辑,产生出极强的视听震撼效果和身临其境的感觉。这部戏里男人特别多,演技都充分发挥。无论陈道明的忧郁症似的老蒋,还是范伟那个吞下芥末笑着流泪的胖厨子,还是冯远征的死得极有创意的瞎鹿,还是张国立儿子的呆倔能干似驴子的栓柱,甚至李雪健癌症之后的复出....还有N多男星,阿德里安·布洛迪和蒂姆·罗宾斯这两位奥斯卡影帝一个演记者一个演神父,虽然戏份比想象中少,但都演活了面对大灾难那种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当然,东家老范最值得表扬。张国立真是很棒。我心目中的河南男人就是他那个吊熊样儿~个性,心软,责任心强。有点狡黠,有点自私,传统,大男子主义....但,可爱。最后要说的是,是不是当了名人就一定要悲天悯人,心怀天下?非得要拍摄些这种片子以显名人责任心?我多怀念最初的冯小刚,那个甲方乙方时的冯小刚。说实话,这片,真不如它好看!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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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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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_3000字尊敬的XX:我错了,不该在上课时候说话,我对我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因此,我做以下深刻的检讨,希望能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早在我踏进校们,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着,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老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以上是我1000字的检讨,希望我的诚恳检讨,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的诚恳。此致敬礼检讨人:x年x月x日北京延庆县崇文小学高三:sd2285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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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_3000字医生拿着报告,指了指。示意我看,诊断为某种压迫神经疾病,中间扭曲的全然看不清只见最后为短暂失聪。失聪?短暂?笑了笑,医生拍了拍我肩膀,递给我朋友一个单子,住院,几千大洋。朋友也没多看,我觉得看也看不懂罢。朋友领我到病房,俏皮的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嘴唇微颤两下,应该是说。你真牛B,别忘了还我钱,早些好之类的话。我从未想过无声的世界会怎样的孤寂,住的病室有三张床,一个洗手间。幸好还有一扇窗,我可以无聊时开了窗感受风的抚摸,风的味道,却听不到任何风声带来的一切。住院第二天,又是一些化验,体检,诸如此类,没什么新意,该做的,都做了。主治医生写在纸上一行字,住院静养一个月。后面的,就完全不懂了。可能是我这个病的名字,医生见我一脸茫然,他又接过本子加了一行,不是什么大病,休息调理一下就好,不要想那么多,不要有压力。我对他笑笑,点头意为我懂了。医生也回了一个笑脸,带着护士到另一张病床。医生的嘴唇对着那女孩飞快的蠕动着,女孩频频点头。最后也是一翻老话,叫她静养吧!我没听到,但是我看得见,人们说当你某个部位残疾时,其他部位就特别灵光,估计就是形容这个吧。医生走了,三床是个空缺的位置,朋友向我挥手,他也走了,房间里剩下我与女孩,还有守护在女孩身边的亲人,我开始想,那女孩是什么病才住进的医院?这个病房里应该是耳鼻喉科吧?看她和医生交流应该不是和我一样的,想着想着我读着一本书,好久没翻页,女孩的亲人削了个苹果过来,我连忙说:阿姨,谢谢,我耳朵现在听不到声音。阿姨笑了笑,递给我苹果,她见我旁边有日记本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什么书那么好看?一页看了那么久,我女儿也喜欢看书,匆忙的赶过来没有带,能借你的看一下吗?我犹豫了一下,这几本书我都有些字迹在里面,被她看到会多尴尬。实在是纠结,不过看着手里连核都削出的苹果和面前这个女人这么漂亮的字,盛情难却。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书有点乱,不嫌的话就拿去吧,我把带来的6本拿出了5本。阿姨写上。谢谢。早日康复。我点了点头,随口说句。也希望她幸福。幸福?幸福?我说的什么?我连忙改口,错了,是早日康复。阿姨笑了笑,拿着书过去了。听不到声音,就不愿过多的与别人交谈了,每天都会有水果送到,来自朋友,来自临床女生的母亲。第一周。安详。怎会不安详呢?全世界唯有书本与白昼,黑夜的更替,一切如行云,只是少了风的故事,看见也觉索然无趣。她一直没来与我交谈,有时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安静的可怕。她捧着我的书仔细的看着,那么认真一页不漏,恐怕我那潦草的字迹早已尽收她眼底吧。我唯有手里一本读物。一直在日记本上写下些散文与诗篇。每当我看书,写字,到医院的后园散步,都会戴上耳机,我听不见,不过,别人也不会想来和我这个“听不见”的人交谈。第二周,她穿着病服,缓慢的移步,或许她以为我睡了吧,我回头,四目相视,她作惊恐状,我连忙说句对不起。她的眉头舒展开,这是我第一次从正面看到她的容貌。白皙的皮肤,娇弱的身子,看不清是多长的头发,散乱着,只觉得如果她俯身过来,头发一定会落到我的胸前。我拿起身旁的本子,她会写下点什么吧,她却回绝了,吃力的对我说,谢谢,你的书。我看懂了,她回到床位,愣神过后,我连忙翻开她刚归还的书。每篇我写过的,她都在下面写下她的想法,有些半句的诗也有了下句。还有可爱的在我杂乱的字里写上这个字写错了。我在那里入迷的看着,也不知是否笑出了声。她在那边指着另一本。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遇。“IlikeIt。”我也懂。那本书陪我度过的时光啊!仓央嘉措,你是否在弥留青海湖时也想着再以一个有情郎。一个吟游诗人再次回到拉萨,回到你的爱人身旁。我皱了皱眉头,提醒自己医生嘱咐的话。第三周。她还是轻轻走到我身边还回我三本书,我对她说,你看的好快,她腼腆的笑。拿起我身旁的笔记写下。要不要去散步?我也写上。当然。就这样,两个人,蓝白格子病服。暖暖的阳光两个人走在医院后园的绿荫下。我戴上耳机,她也没问,也不反对,我们两个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她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到前面长椅上休息会儿。我点头说好。我和她说要不要我给她占卜一下情感,事业什么的。她一付吃惊的模样。看着我。我从口袋里拿出今天让朋友带来的塔罗。她微笑着点头。我洗洗牌与她说随便拿出一张。她很慎重的从牌里抽出一张。我接过牌,翻过来。命运之轮。她问这牌什么意思。我回到。生与死,情与怨,时间与光阴,昨天与明天,相识与陌生,一切皆是轮回。我理解的,是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除此外我完全看不出这牌的任何解释。然而我没这么说。她在笔记本上问。那我们是否处于这个轮回之中。我隔行写下。我本也是身处其中,可有天我忽然解道这戏剧的人生而被轮回之景所驱逐,瞧。我这不就失聪了吗?她隔行。经历是必要,相逢却惘然。回去吧。没给我留任何机会反驳。回到病房,她捧着最后一本读物,还回的三本也都是优雅的字迹,我的耳朵还是没好,已经过去了20多天,还是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怀疑我是否还可以听到音乐,如果可以,我想听到她的笑声,她笑起来是那么甜美,声音也一样很动听吧。自从那天,明媚的光亮照进房间,她就在每个下午,陪我到绿茵草地旁的长椅。带来写作的本子,现在满满的都是我们的谈话。从开始聊的书籍,到梦想再到一些杂碎的小事,一篇又一篇,不知不觉就快用光所有的日记本了,我让朋友帮买了三只新的笔芯,三本新的日记。第四周。早上醒来。日出犹如每天的样子,我走进窗发呆的想象。这样也很好,这样也不错。至少有她陪着我,不过能多远呢?叹息。我听到了,自己的叹息,我推开窗,鸟鸣,风吹树叶声,回忆总是突如其来,这是好事,还是与她的分别。至少,让她读完最后一本。至少,再陪她些许天,或许等几天她也好了,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出院。不自觉的,我躺回床上,过了一会,医生过来在纸上潦草的写下几个字。好些没?我摇摇头。听见他对护士说。怪了,不应该啊,回头找出他报告给我。原来听见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医生也没多说,走向她的床位,对她说。“你妈妈近些天都没来,她昨天在电话里嘱咐我让你早些出院。”女孩瞪大眼睛,对着医生说。我不要。为什么我听不到她的声音。?我看到她的嘴唇在动。然而,我听不到她,医生对她说。好好休息,想出院随时和我说。为什么?我听不到她?她明明说了那三个字啊?下午,她依旧笑着走向我,示意我和她去转转。我戴上耳机,没有播放曲目。和她坐在那老长椅上,我确定我的耳朵可以听到声音,连衣袖摩擦的细小声,我都听的到。她问我,如果你的听力一直没恢复怎么办。我回。那就一直在医院等它恢复。她对着我喊。笨蛋。然而。我什么都没听到。我与她说。最后一本书看得怎样。她皱眉,还没看完。她该早都看完了吧。只是某种原因不想现在归还。第二天。趁她还睡着。我跑到医生的办公室。我问。医生,临床女孩是什么病,医生刚要提笔写给我。我阻止他说,我听得见。“你的听力恢复了?”今天早上刚好。先告诉我她是什么病。医生叹口气,“她去年住进的医院,诊断为间歇失言。但不知怎得,过去了半年,她一直没好,期间也做过很多复查,没有好转的迹象,也没失去说话的能力,可能是忘记说,或者是不想说吧。”我楞了一下。医生,我今天我来过,还有我听力已经好了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医生也没多问,我回到房间。她已经醒了,问我去了那里。我说去下面转了转。她无奈的耸耸肩,拿出一本书,可能是她母亲给她带的,我的朋友也许久没来看望,大家都很忙吧,为了生活。她说这本书送给我。我接过来。书名为。我与她说,为何要来世,这辈子有何不可?她有点迷惘。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而后,她又像得知了什么秘密一样拍我肩膀说。没有对与错,对于昨天只有怀念,对于明天,只有明天!我很决绝的笑了笑,我们已经很亲密,在这里,形影不离,要不是都穿病服。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对儿很恩爱的情侣吧,我也并不在意,在意别人的喉,在意别人的眼,在意别人的讽刺。她读懂我的字,我了解她的思想,我们互相支持着,每一天,每一秒。有时无意的触碰都会使两人脸庞泛出一道红晕,而现在,不管走在哪个角落,我们都牵着彼此的手。我们都没说过爱或是怎样,我不栗色一个胸膛,她也舍得一个臂膀。这是如果还需那些所谓的只言片语是否只会徒增无趣。第六周。顶着家人,公司,朋友的压力。我在医院住到第42天。清晨,又是一天,第一眼,我转身,她不在,整整齐齐的床褥,上面摆着一本她未归还的书。打开第一页里面一张我几年前在三亚拍的LOMO照片映入眼帘。背面书写着她的字。谢谢这次重逢,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可以听到花儿的恐惧,却无法呼喊你,再与你看一次已倦的风景,来世。相恋。我觉得自己很傻,我都未曾问过她的名字,照片里,沙滩旁,绿树下,女孩戴着兰花草帽,一袭白裙,眸子向着海的尽头。那是她,我怎会忘记她,跑到医生办公室,医生什么都有不愿说起。是女孩的嘱托,默默的消逝我的世界。出院,上班,回归一个人的日子。上司咒骂,我说听力还没完全恢复,全然当作听不见。直到入冬后。她的消失已停止记忆,像从未远离。北方的冬天是寒冷,今年更是觉得没什么出门的兴致。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完全觉得了无趣味,朋友依旧嘟嚷着说这部片子很好看,叫来世相恋。四个字,深深的触到我心底,整整呆住的5分钟,朋友早已挂断电话。午夜,一个人,电影院门口,售票员问我几张,思考一下,两张。我一个人,为何要买两张票?苦笑。买了两瓶可乐,就着呆劲儿进放映厅。人真多啊,什么日子?各个成双成对。眼看就没几个座位,解锁手机,2月14,情人节。心底爆粗口。WTF!就坐。等电影开播,既然来了,就看完吧,开播五分钟。场内已没有多余座位。午夜,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我呆呆的望着漆黑的银幕,开始前2分钟。先生,你这里有人吗?没有。坐吧。我连眼也懒得抬。光线薄弱的只能在黑暗里看到有些无聊的的手影。我是保安,这个女孩想看这个电影,没座位了,领她走一圈了,她也一直不说话,可算找到你这里有个空位置,你如果没伴就把票转给她吧,我依然不屑的态度,不用,坐吧,电影要开始了。旁边没有说句谢谢,手里两瓶百事可乐,心想自己也喝不掉,做好人做到底吧。我转身把可乐递过去,当我透过黑夜又一次看见她的面容,我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四目相视,她也看到我,她起身又想逃离,我抓住她的手,晃晃头。“一起最美好的一个月,我不想用一辈子去忘记。”摸耳朵,手交叉,放胸前,捧出心去。(这几个动作,是手语我爱你的意思。)她哭了。“我也爱你。”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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