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心情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么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下的承诺
承诺对于我们来说并不是那么陌生,它时时刻刻都伴随在我们周围,它不是什么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总之,是无形的。曾经许下承诺的人,你们有没有认真地去实现过那些话呢?
每一个女孩都喜欢听到承诺,也都愿意相信承诺!“只是在等待承诺实现
喜欢沉浸在薰衣草的牧场中尽情的呼吸,让全身的每一寸肌肤都在这份天然的氧吧中得到最舒爽的放松。也喜欢摘一个薰衣草作为自己信仰爱情的承诺,因为它的天真纯洁、持久留香仿佛在处处召唤一种超越心灵的美感!
爱情,是一种幸福的崇拜,一种活的精彩的自由,更是一种不畏艰难险阻的勇气!可是尘世间,追求物欲情感的人太多,以致于把这份美好的情感变成了一种空中的楼阁,一种浓郁无比却瞬间飘散的迷香。而薰衣草的性格却恰恰相反,因为它既不像牡丹般的妖艳,也不像夜来香那样的浓郁,更不想百合般的孤傲,而始终保持着淡远温和的清香!把承诺变成了一种追求、一种现实,一种不被任何诱惑所动容的信仰。依旧,清冷的夜,拈开记忆!想回到那天去看看自己的心迹,和你浸泡在欢乐里,感受心的相融。跨世的长吻不再长,百米的距离不再远,你是那如饥似渴、狂野温顺的一匹马,我给你一片柔软辽阔的草原,让你尽情奔放,一泄而发、不可遏止,带你穿越群山群海,荡涤红尘凡事,自此,请你将我珍藏如贝、细心呵护!熟悉而陌生的情景倾注了我真实的心绪,在我的心里渐渐深刻!
从此,有了你,我多了一份牵挂。有了你,我的世界就因你而浪漫,因你而多彩,有了你,我就有了诗,有了你,我就有了画,有了你,我就有了更多的墨香。
人生苦短,惟有爱情天长地久。在经历了几番痛苦的考验后,虽然爱情的梦在现实中被肆虐得寸心欲碎,几番受伤后我依然坚信:爱情是世上最美好的情感,只要曾经爱过、付出过,就是一种经典、一种传奇。我相信时间是一种记忆,但无论如何无法稀释一往情深。尽管梁祝化蝶的故事一去不返,尽管千年等待的人未必能够永远相守,但是只要拥有一份真爱,便足以让天地为之动容。守望爱情,是一种承诺,真正的爱情,可以一生一世彼此忠诚,但未必一生一世永远相守。
相似题目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750字 初一 读后感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特别是小说最后部分时,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小说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小说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让人心痛不已。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5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450字 小学 读后感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1200字以上 读后感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的第一部余华的作品。两年前我走进书店,随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齐齐排在书架上纯黑书皮的书所吸引,什么样的书会用纯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径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许三观卖血记》。书的开头直接写许三观年老痴呆的爷爷对许三观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卖血,他便好奇走入医院,这是他人生首次卖血。许三观一生共卖出了十二次血,由好奇到最后的无奈,由卖血治病到卖血救命,由血到泪,事情都是被现实给逼出来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成为一种庄重的仪式。纵使在那个温饱都保证不了的年代,纵使许三观为生计为生存艰难奋斗,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余华所写:“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那个时代,人们感情纯粹,人心淳朴善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大饥荒时,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着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黄肌瘦,他便用“嘴”做菜:“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放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一本正经的“做菜”把三个孩子馋的流口水,让凄苦的日子有了温情。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许三观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为了平等,为了尊严,为了爱。故事的发展就像慢慢展开的卷轴,不张扬,只是细微地表达诉说着。让人体会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乐,又在苦乐中带着绵长的温情,仿佛经历了他的生活,会觉得心酸却无奈。许三观哭了,那是希望撕裂的声音。血头嫌他年老不再接受他的血,他担心家中再出变故,无法靠卖血摆平,他觉得自己没能再为家中创造价值,于是他嚎啕,无知、无奈……我小心翼翼地读到了末尾,长舒一口气。幸好,结局不是那么悲惨,但一种怅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涩悲凉,若细细回味,又透着许多温暖。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雪地狂奔,还是许三观挥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之人,卖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让人感到艰难时代人性的温度。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日子安稳,一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许三观便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温情有感动有释怀,你转角不经意一瞥,便成为你生命里沉甸甸的回忆。我读完了书,仿佛喝了一杯温水,没有大苦大悲大起大落,却也不甜不淡,波澜不惊。但我读懂了黑色封面的含义,那是厚重的孤独……1000字 初中 读后感
相关推荐
-
晕血记熟识我的人可能都见过我晕血的样子。脸色苍白,双唇无色。呵~挺没出息的模样。结果今天更是“壮观”。拿刀切苹果,早在回来的两天老爹就警告过我,刀子很快,要小心。我今天是亲身体验了一下怎样的快。左手苹果,右手刀,怎么就一刀下去小拇指就冒血了呢?还有一种刀切到骨头的感觉。开始还清醒,大叫,纸!老爹忙去拿云南白药,和创可贴。后来我就觉得头晕,好晕~~眼泪也止不住了。再后来,就听到老娘急切的呼声,心想:怎么了,我没事,就是个小口子,疼而已。怎么声音好近就在耳边,还有个手在我嘴边,老娘不停的叫我,我迷迷糊糊的应着。反应过来了,我晕了,虽然不到两分钟,可我真真切切的晕过去了。好没出息啊~~~一个小口子而已,两滴血而已,至于吗?就这样晕倒,真不值!伤口疼的我指头都木了,怎么使这么大劲儿啊?吓的老娘心跳加速,老爹一身冷汗。愧疚……晕血,什么烂毛病!!300字 初二 记叙文
-
卖花记今天是星期日,妈妈带着我一起出去玩,结果妈妈被她的同事拉去喝茶了,我只好自己在楼下玩。走着走着,只听一个脆弱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卖花了,卖花了。”闻声而去发现四一个大约八九岁的女孩,背后还背着一个一会儿哭一会儿闹的小弟弟,看起来差不多两三岁。姐弟两一个身体瘦弱,一个哭闹不停,让人看得不心痛才怪呢!我看着看着,心里那股酸啊,直往上冒。我多次询问妈妈,我是多么想帮助那个小女孩啊,就让我帮帮她吧!妈妈也十分同情那个小女孩,点点头,答应了。我来到那个小女孩身边,小女孩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只是用她那双带着忧伤的双眼看着身前那些含苞待放,沾满晶莹水珠的花儿,又抬头望着路上一个个与她擦身而过的行人,她那忧伤的神情更浓了。忽然来了一位买花的人,问:“这花新不新鲜?”我俯视了一下花束,回答道:“没问题,够新鲜,您呀,就买个放心吧!”小女孩这才注意到我,她回过头来,用她那忧伤的眼神全身上下的打量我,满脸疑惑。可霎时她又回过头,顾不上理我,把客人送走后,她才转过身来凝视我,好一会儿没说话,嘴里好不容易挤出一句话:“你——你是——,请问,你是谁?”与她先前不理我一样,我没搭理,随口说道:“来,我们卖花吧!”说着,拿起台子上的小喷壶,把每一朵花都交了一遍。我起劲的帮着大声叫卖,卖花期间,为什么不在家过幸福生活,非要来忍受这种痛苦出来卖花呢?小女孩抽泣了一下,小声对我说:“我母亲生下弟弟就走了,前几天父亲出了车祸,现在就剩下我和弟弟寄养在亲戚家里。”我的眼睛湿润润的,我摸索了一下衣袋,发现有50元零花钱,忙拿出来递给她,她缓缓接过,眼里闪烁着感激的泪光,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双手有点儿不知所措地搓动着,看她这么激动,我也很难过,留下一句:“快带弟弟回家休息吧!”便走了。夕阳西下,我没再要妈妈给我买任何东西,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不停的思考:我们生活在父母双全的家庭里,享受着父爱母爱,但我们回报了父母什么呢?700字 初二 记叙文
-
作文三观历史课上讲中国百年近代史。中国屈辱的百年近代史。讲到九一八事变。讲到七七事变。讲到南京大屠杀。投影仪上一张张南京大屠杀的照片被放出来,日本人对着中国人举着刀枪,目对镜头,面带微笑。“哇——好刺激!”周围响起一阵欢呼。我却是一头雾水。讲到杀人比赛。向井敏明斩杀106人,野田毅斩杀105人。因为无法知道是谁先杀满了100人,于是二人决定以杀250人为目标,看谁先杀到这个数字,谁就算赢。“哈哈——”哄堂大笑。我却完全找不到笑点在哪。为什么这样子,用自己同胞的鲜血写成的历史,在初中同学们的眼中却是这样的好笑刺激?我想起鲁迅先生在《藤野先生》中写的一段话“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呜呼,无法可想!”呜呼,无法可想!呜呼,无法可想!我的初中同学们,在看到那些照片时发出的声响,又何尝不是酒醉似的喝彩?为什么,这些初中同学们,却是这样的呢?500字 初二 叙事
-
我是“许三多”还记得《士兵突击》中的许三多吗?他那股“不抛弃,不放弃”的坚强信念,激励了他,使他有了惊人的突破,有了辉煌的战绩。在“5。12”特大地震中,许多同胞就是用这种顽强的意志,勇敢地面对地震的袭击,用坚强的信念战胜了这巨大的“敌人”。正是这股坚强的力量深深地震撼了我,激励我做一个“不抛弃,不放弃”的“许三多”。9月29日,我们全班同学去临安进行“擂王拓训”,做一名小战士,打一场野外战役,学会坚强,学会团结。打这场大战要背上电脑包,戴上有着一定重量的钢盔,手持一把大型的卡兵枪在战场上奔来赴去,时间一长自然会累了。这对于我来说是第一次经历,难度十分的大,我甚至想不进战场就放弃了。夺旗大战的战斗开始了,我们蓝队要冲到红队的领地取夺他们的红旗。于是,我便和战友一起冲向前方,时而匍匐前进,时而勇往直前,一路上举枪击毙了不少的敌人。可是,红、蓝两队的阵地相差很远,一路进攻防守,躲躲闪闪,使我这种没接受过此等训练的“大小姐”哪会吃得消啊?我的双肩时不时地有些酸痛了,举枪的右手也有些发麻了,进攻的速度一点点慢了下来。趁我不留神,我一下子被敌人打中了2枪,“受伤”了。我觉得自己可能支撑不下去了,便有了强烈的感觉——我要放弃!就在我有了放弃的念头时,一旁的战友看起来也承受不住这种磨练,脸上也有痛楚的表情,但是依然在奋战。此时,我想到了在“5。12”中,在沉重的石板下被困一百多小时仍然坚持,顽强等待的四川同胞们,他们受的是比我们大好多倍的痛苦、困难。相比之下,我们面对的困难是多么渺小啊!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士兵突击》中的许三多为了证明自己,从做了十几个引体向上到三百多个引体向上,就是因为他“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钢铁连战士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取得了成功……想着想着,我好像浑身充满了力量,我要学习“五、一二”同胞们的顽强,不抛弃,不放弃,我咬咬牙,挺起胸膛,和站友们一起更加勇猛、更加顽强地攻击敌人,有时坚持不住了,我就想想四川地震的同胞,马上就充满了斗志。就这样,靠着坚定的信念,我和战友们终于坚持到了最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五、一二”特大地震,让我学会了坚强,我要像“许三多”那样,不抛弃,不放弃,坚强地面对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坚强到最后!900字 初二 写人
-
观海记八(3)班张星伟在暑假中,我看到了盼望已久的大海。在去青岛的途中,我虽然坐了6,7小时的车,但我并不觉得累。因为我就要见到梦想中的大海了。但是结局却没有我想象的那般美好。俗话说,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而我在这次旅行中就深刻的体会到了。望着越来越短的路程,我的心也在身体里“咚咚”的跳个不停,终于我们来到了一个名叫“金沙滩”的地方。停好车,早已按耐不住的我和表弟欢呼着赤脚来到了沙滩上。“哇!”好软好细的沙土啊!地上零零碎碎的贝壳静静地躺着,我一脚踏进了海水中,凉凉的滑滑的,很舒服。我刚开始就呢么痴痴的望着,怎么看也看不够。可是当我再仔细看的时候,我发现有些怪怪的。以往在电视中看到的大海青蓝青蓝的,有时甚至会有一条小鱼跃出海面,溅起水珠。再看这里差远了!电视里的都是假的!这个现实太残酷了,我闷闷不乐的退了出来。可是不一会儿,我看着别人玩得兴高采烈的,我的心再一次蠢蠢欲动起来,最后还是忍不住又淌起了水玩,心又被初见大海的喜悦平复了。玩了一会,看着越来越黑的天,我们才依依不舍的从海水里退出来,开着车去找旅店。由于舅舅家来过一次,我们又人生地不熟的所以就由舅舅这个半向导给我们指路。我在车中兴奋的看着这座城市,心中飘飘然:我的旅途一定很愉快!然而天要亡我啊!诺大的城市所有的旅馆竟然都人满为患!我们走走停停,折腾到了半夜终于找到了一家,但是这家旅店一个房间就要700元,这明显是在坑人啊,我的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我看了眼表,11:00,唉。又过了半个小时,还是找不到,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回到那家旅店住了下来。喜悦已经被巨大的疲惫和肚里的苦水给冲刷得干干净净。我倒头就睡。玩了一个星期后,我们就踏上了回家的路。我不禁发出了感慨:世事总是不如意,可是只有这样,你的回忆才会更值得回忆,值得纪念。河南新乡长垣县河南宏力学校初二:张星伟750字 初二 叙事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文:黄浩宇;这是一本让人读起来简单顺口,全文对话占了百分之七十,讲述了民间一个苦难的普通人家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是平凡的,但是余华先生却用他的笔赋予了书中人物灵物,给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仿佛身同感受,实在令人着迷。生活本来就是百味陈杂,书中令我们感触深刻的地方也有许许多多,但我更想讲的是许三观对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浓浓感情,从发现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到后面拿菜刀割自己放狠话让大家承认一乐是自己亲生儿子,再到后来许三观一路卖血救治病重的一乐,故事情节一波三折,紧扣心弦,实在令人回味无穷。一开始是人间在流传一乐跟许三观长的不像,然后许三观为了验证让三个儿子一起学动作,再到许玉兰漏话,后面许三观对一乐冷谈了,就像他们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让一乐自己去买红薯,一乐的那句“谁给我一碗面,谁就是我亲爹”,读到这里时,令人揪心,感受到了那个年代对于人性的考验。后面许三观背起一乐去吃了那碗迟到的面时,正如许三观所说的“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你就是我最疼爱的”,再寒冷的夜晚也难寒温暖的父爱。一乐喊魂这章节,环环相扣,读起来到章尾了,但是却感觉还没读过,或者是本来就该如此,如此细腻的写法,对话当中反复出现何小勇女人求人的话语,但是却没有重复啰嗦的感觉,反而更加衬托出一乐对许三观那种依赖,同时也反映了许三观对一乐那种承认,以至于到后面许三观从屋顶接一乐下来,到何小勇家拿出菜刀划自己脸流出鲜血的那一刻,“从今往后,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这就是一个血誓,用鲜血来验证的诺言,让我感受到了原来许三观也是一个霸气之人。一乐病重,许三观去上海看望一乐,沿途卖血,十来天卖了四次,差点要了许三观的命。大爱无言啊,没有血缘的关系,却是藕断丝连,就像许三观那次血誓一样,读后感.他在坚守自己的诺言,用行动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情,就像余华先生用了上万的字来描写,感情及其细腻,章节紧抓人心,让人忍不住担心,细节描写令人感同身受,章尾许三观哭的两次,一次是以为一乐死了悲伤的哭,二次是看到一乐还活着高兴的哭,这都是许三观浓浓的父爱,大爱无言啊!故事的一波三折,文字描写很多,读起来却朗朗上口,就是那么直白的体现了许三观的那种感情,就像一幅幅画面在脑海中闪过,让我看到了当时的生活,那是一种在苦难生活之中,依然难以磨灭的人性,那是一种亲情,一种不是亲情胜似亲情,这就是一种爱,一种父爱。1000字 初中 读后感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用一颗真心去读《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文革批斗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1200字 初中 读后感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在座的很多同学都读过余华的作品《活着》,而我今天所讲的是他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许三观卖血记》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富贵面对一次又一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生命的拯救。《活着》的经典是因为它的极端性,而《许三观卖血记》的好,却来自它的生命力。前者是将生命做实验般地不断摧折,后者却宛若河水般静静流淌。余华用温情的笔墨,读后感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
《许三观卖血记》在那个年代,卖血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但是它来钱快而且比较“轻松”,所以很盛行。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其实是出于好奇,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卖血前要喝很多很多的水来稀释血液。但那之后他爱上了卖完血就去喝温黄酒、吃猪肝的习惯。然而,卖血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从此急需用钱的时候他都会去卖血。他用卖血的钱娶了老婆、赔钱给大儿子打伤的同学、让家人饥荒年代吃上了肉、招待儿子的领导……成为卖血”老手“之后的许三观不知道从哪次开始,每次卖血前都会喝水很多很多的水。而卖完血后,他就会去胜利饭店点“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许三观也曾因为大儿子的身世问题弄出了一系列引人深思的故事。但后来大儿子病重,急需用钱,许三观为了救儿子卖了一次又一次的血。因为卖血过于频繁,所以这一次几乎要了他的性命。300字 初三 读后感
-
读《许三观卖血记》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900字 高一 应用文
-
卖梦记这几天可把我给愁坏了,因为班级正在流行美梦风,从早到晚同学们都在谈论着自己稀奇古怪的美梦。可我根本没有插嘴的份儿,因为我就像小猪一般,头一挨枕头就一觉到天亮,连一个梦的影子也没有,更别提什么美梦了。看来再这样下去,我这“班级代言人”的身份恐怕就要保不住了。这可把我愁坏了,咋办?到哪儿去找我的美梦呀?对了,大人们不都说“一网在手,一切搞定”吗?咱也上网搜搜去。功夫不负有心人,掘网三尺,终于被我逮到了。我定睛一瞧,只见上面写着:“春节优惠大酬宾,各式美梦250元一斤。”呵,这梦还有论斤卖的呀,真是头一回听说。我赶紧数了下自己的银子,不多不少,正好够一斤的。下单、付款、提交,我选择了店家的特色服务—极速快递。我这头刚提交完订单,只听“嘭”的一声,一个快递包便从屏幕里蹦了出来,差点儿没把我吓个半死。这不正是我买的一斤美梦吗?可真是极速呀!我三下五除二打开了它,清蒸美梦、红烧美梦、美梦叉烧包、美梦飞行汤……而且包包还印有QS美梦王国食品标志。可一看说明书才知道,原来这些美梦不能直接吃下,只有经过烹饪后食用才能发挥特效。唉,真馋人,眼瞧着到嘴的肥肉却不能马上吃,急死人了。看来只好发挥一下我天下第一大厨的手艺,来它一顿煎炒烹炸。美食刚一出锅,我便迫不及待地喝下了美梦飞行汤。说时迟,那时快,我已经坐在了玉兔月球车上,驾驶着我的嫦娥三号奔向月球,开始了我的飞行梦。糟了!正当我驾驶着玉兔月球车全速绕月时,嫦娥三号突然偏离了预定轨道,径直向Z星球撞去。眼瞧着就要车毁人亡了,这可咋办?我急得直冒冷汗。忽然想起随身携带的美梦包,我迅速吞下了清蒸美梦定心丸。还好,还好,就在我要撞上Z星球的一刹那,嫦娥三号掉转方向,回到了预定轨道。真的是好险啊!落月后,我轻盈地迈出了月球车,开始了我的科学实验之旅。不好,日本安倍首相驾驶着陆器不友善地靠过来,向我发起了进攻。坏了,我可没携带武器呀!呜呜呜呜!这回可死定了。不得已,我一口吞下了美梦叉烧包。顿时我拥有了世界上顶尖的武器,“轰隆隆”,一阵巨响过后,安倍的“坐骑”变成了一堆破铜烂铁,安倍只得落荒而逃。该返航了。“警报,警报,能量不足。”只听月球车发出了刺耳的警报声。坏了,连人带车都向宇宙深处坠去。没有时间思考了,我不假思索地吃下了美梦动力糕,顿时月球车又能量十足,把我顺利地带回了地球。这场飞行梦真是太刺激、太过瘾了。再来场作家梦又会如何?可我再次打开美梦包的时候,里面已经空空如也了。看来,只好再奋战一年,攒足银子,来购买我的美梦啦!900字 初一 记叙文
-
卖”书“记从识字开始,我就是一个“胃口很大“的”书虫“,隔三岔五的,妈妈就会买一摞书来充实我的书库。我也很争气,在课余时间里铆足了劲“啃”书。六年下来,我的书架上堆满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书籍。上了初中以后,虽然读书的时间少了,但是已“读书上瘾”的我仍迫切地需要“海洛书”。买来的新书该如何放置却又让我犯了难。再说,以前买的旧书都被我翻来覆去地“吸收”了好几遍了,背都背得出来了,摆在这儿着实成了一种装饰。灵光一闪,我毅然决定“卖掉旧书买新书!”先整理下“货源” 。好个家伙,书还真多,五个麻袋都装不完。选出几本有纪念意义的,抽出几摞故事情节我比较钟爱的,扒出几堆“进货价”较高的……几经精简,余下要卖的还是装鼓了两个书包。望着这一大堆“精神食粮”,我的心里不禁升腾起一丝小小的骄傲--读了那么多书,我也算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了吧。当晚七点,我和姐姐--姐姐来做我的帮手,大包小包地出现在桂林市最繁华的地段,选了一个人流量大,绝不妨碍交通的角落--开始摆摊。好不容易在众目睽睽下红着脸摆好了书,坐在书摊旁干等真是一件要拉下面子的活儿。我跟姐姐都不愿意看路人的眼睛,我更是在祈祷:”千万不要碰见熟人啊!“终于,一个带着小孩的少妇在我的书摊前驻足。小孩直接扑向了漫画,少妇则在一旁挑选故事书。在经过一番痛苦的心理挣扎后,我总算开了口:”阿姨您好!这些可都是当年班主任推荐的好书呢。虽然被我看得有些旧了,但都便宜卖了,半价吧。“好,你给我推荐几本书吧。 “嗯,这一本《笨狼的故事》就不错。“随着交谈进一步深入,我的话匣子慢慢打开了,举止也不那么拘谨了。少妇一下子买了五本书,赚了五十块钱!不是每一名客户都是这么好招待的。有一个老奶奶吭嗬吭嗬 地挑了三本书,半价算起来三十三块。但在付款时却念叨“唉,你这本书都这么旧了,内容又不一定好,就三本十块钱吧!”。我讪笑:“奶奶,这三本都是前年买的,这又没泛黄又没磨损的,都是班主任推荐的书呢。”“我不管,十块!你卖还是不卖?”老奶奶脸一沉,音也高了八度,“刷”的抽出了十块钱。姐姐被这种打勃式的购买吓了一跳,准备妥协。但我岂是吓大的!当时我的倔脾气就上来了,“腾”的站起来:”不卖!两分钟内请你离开!“我开始整理被她翻乱的书了,哼,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老奶奶突然投降了:”好好好,小祖宗,就算三十三块吧!“临走还丢下一句:”你这孩子真是犟!“我不忘回敬她一个鬼脸。因为书摊书的价格便宜,质量又好,不一会儿就引来了许多路人。收摊时一清算,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呢。望着被卖掉些许的书堆,我的心里又升腾起一丝小小的自豪,我淘到人生中的第一桶金了哦!900字 初一 记叙文
-
三年级读后感:《昆虫记我从小最爱好的就是昆虫了。假期中,我认真地读了一本课外书,书名是《昆虫记》。主要内容是讲各种各样昆虫的习性、制作巢的方法、产卵的时间、地点、方法和捕食的过程,真让我着迷!原来,与虫子打交道还有如此高深的学问。让我真正地认识到,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夏天到了,天气又闷又热。蝉在这个时候还最喜欢瞎叫,它给人们带来了让人心烦的噪音。不同的昆虫种类中,要数最傻最笨的就是蝉了。蝉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虫子,也会在那一堆里产上卵,而这种小虫子发育要比蝉快好几个月,这种小虫子的幼虫便拿蝉的卵作美餐。其实,当时那些小虫子就在蝉的脚边,蝉也看到了,如果蝉会一脚把那些小虫子踩扁,它的孩子也不会被这些小虫子吃了。其次,我觉得蜣螂是最聪明的昆虫了,它们俗称“屎壳郎”。因为它们是靠吃粪便长大的,所以它的小宝宝一出生就得吃粪。但是刚出生的小宝宝不能找到新鲜的粪,那怎么办呢?因此,蜣螂夫妇就想了一个好办法:它们用身体和脚把粪便滚成一个粪球推回家里,然后让雌蜣螂把卵产在粪球里。这样一来,小宝宝一出生就能吃到美味可口的粪便,就不用挨饿啦!昆虫中最残忍无情的就是螳螂了。当螳螂夫妇交配的第一个新婚之夜,雌螳螂就会吃了雄螳螂。而且,它在一个地方产了卵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也不管自己的亲生儿女能否健康生长。真是一只缺少爱心的雌螳螂!在作者法布尔的笔下,除了这些有趣的昆虫外,还有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一样,身上永远穿着一件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还有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捕食。啊真有趣的昆虫!如果没有勤劳的蜜蜂,我们就不能吃到蜂蜜;如果没有蚂蚁,我们就很难体会到团结的魅力;如果没有蝴蝶,大自然哪有那么多美丽的花------昆虫也像人一样,有丰富的感情,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善良的一面。我打心眼里佩服法布尔,因为他不怕困难,无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每次出门的他,都会满载而归,而且还会加倍地保护它们。我怎么每次带回家的昆虫都养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死呢?开始的时候,我还会精心侍侯这些小家伙,时间稍微有点久,我就会缺少耐心。可想而之,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他却耗尽了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真是奇迹呀!最终,他成为了法国著名的作家和生物学家。他那种对科学向往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为能成为动物学家而努力!9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
观荷记世间芳草数不胜数,千姿百态,各具灵性。世人赞梅傲骨不折,颂竹高风亮节,但更为我钟意的另有其物。由古至今,多少文人墨客为此执笔,或吟,或诵,或描,或绘,每一笔都无不蕴含着作者的情感点滴。于是,中国文学史上有她浓墨重彩的一笔,处处都能找寻她清丽的身影。提笔的瞬间,便不知不觉回到了佛山三水荷花世界。带着“若脱笼之鹄”的心情,我们在大自然中寻找乐趣。一阵幽香调皮地钻入我的鼻子,丝丝润润,夹杂着淡淡的薄荷香味。恍惚间,我竟化身李清照,荡舟于那荷花丛中,借着少许的酒劲划船回家,吟诗作乐,悠闲自得。远远望去,九宝莲廊是条没有尽头的长廊,灰瓦黑柱,亭顶四角翘起,有高有低,有直有曲,它们屹立于池水之上,俨然成为了满池荷花的“守护者”。荷花只露出一点小尖尖,像婴儿的乳牙,圆润细嫩。是我近视的缘故,其余朦胧一片,似有一面轻纱相隔,迷离得看不分明。漫步着,竟已穿梭于九宝莲廊中。这时,一切都清晰可见。现在虽不是“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时节,也似乎错过了“风过荷举,莲障千重”的最佳时机,但年轻的怒放,衰老的枯萎,有盛有衰,却给人更真实的感受。这才得以窥见生命的痕迹,探求生命的脉络。谁说惊艳必定浓妆艳抹,眼前这一池荷花就足以令人惊艳:一个个翩翩女子,素颜白净,及肩长的秀发挽髻,果真是娟然如拭,芙蓉出水。再看那身巧夺天工的粉墨色旗袍,衬得她们天生丽质,冰肌玉骨。真是美若天仙,气质非凡,毫无沾染一丝杂质。她们这会儿微微细语,粉嫩的脸蛋泛着红晕;那会儿又撑起绣着莲蓬花样的翠绿色油纸伞,从容优雅地漫步,轻盈的身姿让人害怕她们下一秒就要飞向云端。难怪周敦颐在《爱莲说》中盛赞:“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再四处观望游客,他们显然被这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所深深吸引,他们惊异于她们的一尘不染,迷恋于她们的高贵脱俗。这才是生命,最最本真,最最纯粹的生命。能在一池淤泥中不蔓不枝,洁身自好的生命,难道不值得众人敬佩吗?她们固然没有人类高等,但始终保留着某些人类已经丢失的本质。生命,不本该就是这样干净,美好的吗?朋友,与我一道吧。去幽静的九宝莲廊那儿,洗净身上的尘埃,毫无保留地把自己交给一池荷花。细嗅花香,轻抚花瓣,看她们素雅夺目,听她们喃喃细语。也许在某个瞬间,你会找回从前那个,和她们一样美丽的自己。900字 高一 散文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