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之谷
山谷很陡,终年被雾气笼罩着,不知深浅,自然也不会有人攀越下去了。
雾气中蒸腾一种霉烂的气味,被阳光照着,居然映射出七彩的光辉。
这就是所谓的瘴气,含有毒的,偶尔迷路的樵夫曾经看见有小鸟飞越其上,一不小心沾着一点雾气,立刻就一头栽落下去。
也有人不知道走到谷边,才吸着了一点雾气,立刻就倒地昏迷不醒。
这是一片死亡之谷。
离谷口还有两里路,已经有人树了木牌,表明了谷中的凶险,告诫行人勿近。
这样一个恐怖的地方,自然有着很多怪异的传说,最怪异的一种就是谷中住着魔神。
魔神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据说有一个樵夫曾经看见她驾着云雾上腾。
这个樵夫第一天下山,还向人夸耀那女子是如何的美貌,但到了第二天,他就全身发肿,变得乌黑而死在床上。仵作检查死尸,认为是中了一种瘴毒。
于是村中故老相传,说谷中住着的是瘴疠之神。
于是更有好事者,在山下搭盖了一间瘴神娘娘庙,庙中塑了一尊女神的像。
由于看见女神的樵夫已经死了,那女神的形相只有据他说的样子大致塑了个轮廓,不过那匠人的手艺也不高明,使这尊女神像看起来有点像个胖墩墩的中年妇人,实在美不到哪里。
只不过庙里的香火倒还不错,有一个老婆婆在管着,凡是中了瘴气的人,到这儿包点香灰回去,一服即愈,比高明的医生还灵。
有人就曾经试过。一个游方的举子中了瘴毒,躺在县城的客栈里,连服了几位名医的药都未能根绝,那举人的小厮不知从哪儿听来的传言,到瘴神娘娘那儿去求了一包仙方,一服就见了效。
所以慢慢地,这座瘴神娘娘庙也就颇有点名气了。因此,这一天来了一辆华丽的车子,大家也不感到惊奇了。这几年常有远地的大户人家前来拜求娘娘的,甚至于不是中的瘴毒,也来求药的。
这辆车子来得突然,也很引人注意,他们一来就包下了镇上最大的一家客栈。
七八个房间都被包下了,房中原来住着的两个客人也被请搬了出去,因为那位侍从的老管家拿出了二十两银子,请他们挪挪地方。
一钱银子一天的店钱,居然有人肯出二十两银子来请他搬地方,那还有不愿意的吗?
店家只恨没叫自己的家人住进了店。
他更恨自己先前财迷了心窍,当那老管家问他有没有空房子的时候,他居然一连声说有,而且还殷勤地把那些空房间一一都带着去看了。
那时是唯恐对方不住下来,举凡是自己所有的,一股脑儿都献了出来。
那个死老头子看一间点一次头,却不置可否,自己还以为是凉了,看样子这次生意要泡汤,哪知到了最后,老管家竟是包了整间的店,而且还亲自去跟两个已住下的客人商量,以每人二十两的代价,请他们挪一步。
二十两银子,乖乖!那是够包下整间的店了,他却用来打发一间屋子。
早知如此,该把老婆、女儿、儿子,还有那个打杂的小癫痢也都带来,把他们塞进一问房去。
一人二十两,这白花花的一百两银子不就到手了?
他的手已经举起来,就差没有打下去。
幸好没有打,否则他又会后悔,因为那个老管家又问下去道:“店家,你自己家里的人是否也住在店里?”
这不是一个机会来了吗?他连忙想摇头,可是老管家才看出他有摇头的意思,就叹了口气道:“那就很糟糕了,否则你大可好好地赚上一笔的。”
店家忙道:“他们就住在店里,我老婆在厨房,儿子帮忙打杂,全家都没闲人,也没再雇人。小本生意嘛,你想哪里还雇得起人?”
老管家一笑道:“这就好,我家夫人就怕人手太杂,这样我们就住下来了。对了,你家里一共有几口人?”
“不多,一共四口,不,五口,我们夫妇俩,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就是这五个人。”
他把小癫痢也称为儿子了,因为他知道对方要以人口计酬,自然是多一个、好一个。
老管家道:“假如有雇的伙计,你可得先说明,我好先行打发掉。”
“没有,我们是家庭生意。”
“好!店家,我们包下这家店,给你五百两银子一天,不过,要包括你们全家五口每人每天五十两在内,你不嫌太多吗?”
“不多!不多!”
银子哪会嫌多的?
老管家笑道:“好,那就说定了,我们住几天还不一定,住一天付一天,这是第一天的二百五十两银票,先付给你。”
店家接下了银票,手都在发抖,不过他倒没有乐糊涂,还晓得算帐,因此道:
“老管家,你说是五百两银子一天的。”
“没错,屋价全部五百两,但是要扣除你们全家五个人,每天每人五十两,共计是二百五十两……”
“怎么要扣除我们的银子呢?”
“是这样的,我家夫人爱干净,不要你们侍候,任何事都由我们自己带来的人做。我们在邻县另外租了个客栈,把你们全家都送去暂住。由于不能让你们家人跟人家碰头,还得请人看着你们,还要给你们吃喝,所以每人要扣除五十两。这个价钱是高了一点,但他们是你的家人,你也应该出的是不是?假如你雇来的伙计放他们两天假,叫他回家去,你也就省了。好在你们一家才只五口,你还是有赚的,是不是?”
店家只差没吐血,他当然不能说不是,事实上这笔生意的利润依然丰厚得使人无法相信。
老管家又伸手招了两辆马车,有五个大汉,每人押着一个,把他自己跟四名家人都赶上车子去了。
店家恰好跟小癫痢同车,看看他那副挨揍相,还在问长问短,店家只差没给他一刀子。
为了这个王八蛋,每天害我少收五十两银子!
所以小癫痢才问到第一句话,就挨了一巴掌。
金狮很恭敬地敲着房门,敲到第二响时,里面已经传出了一个甜美的声音:“
是谁啊?”
“禀少宫主,是老奴。”
“金伯伯啊?您请进,门没拴着。”
金狮推开了门,不由得呆住了。
因为谢小玉在梳头。
梳头并没有什么可吃惊的,几乎每个女人都梳头,哪怕是掉得只剩几根头发的老太婆,也舍不得拔掉它们,每天仍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仔细而慢慢地梳理着,唯恐会再碰掉一根。
看女人梳头是一件雅俗共赏的乐事。
那当然是指年轻的漂亮的美人那样子会产生美感,因为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的轻柔、那么曼妙,而空气中则又散发着刨花的气味,刨花是用一种木料刨成的木片花儿,泡在水里能产生一种滑润光亮的粘液,女人就用来泽润头发。现代的女人由于有了各种香露及润发水,完全不知道她们的老奶奶梳头时的贫乏了,不过现代的男人也少了一种欣赏美人梳头的乐趣。
可是看谢小玉梳头却是另一种情景。
她把头发打散披在肩上时,那张带着点孩子气而充满着诱惑力的脸突然一下子变得庄严起来,使她成为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神。
尤其是她披着一袭白纱,显得那么纯真无瑕的时候,她简直就是一尊神、一尊女神。
神本是不分男女的,虽然神也有男女之别,但不管是男神也好,女神也好,他们在被高高地供在神座上,由着善男信女去膜拜时,与他们性别关系极微。
观世音是女菩萨,但是进寺庙拜观音的人,绝不会在念观世音菩萨时,再加上一个女字的。
但谢小玉给的印象绝对是尊女神。
她在白纱隐约中暴露了所有的女性的特征,只不过那是一种美感、一种神圣而庄严的美感,仿佛她全身都发着一股圣洁的光,使人不敢逼视。
金狮只看了第一眼,心底已经涌上一股虔诚,使他愿意奉献一切,成为神前的牺牲。
谢小玉微微地一笑:“金伯伯,你请坐。”
金狮没有坐下,而是跪下了。
谢小玉没有回头,金狮看见的只是在镜中的影子,然而那无邪的笑容,那无邪的声音,使他的人整个地进入一种空灵无我的状态。
谢小玉不知道他跪下了,笑问道:“金狮伯伯,你已经联络好了?”
“是的,联络了,宫主在明天日出前召见。”
“她肯见我?”
“本来是不肯的,后来听老奴说事态紧急,才又答应了的。”
“娘为什么躲到这个荒山僻野来?”
“是为了清静,要远离人世。”
“这儿并不清静,尤其是她弄出了那些神奇怪诞的事,又怎能清静得了呢?”
“官主托名瘴疠之神,倒是吓住了人,谁也不敢去送死的,那是个人人敬而远之的神。”
“那也不过是吓吓乡下人,若是一个练过武功的人,就不会相信那种传说,反而要来一探究竟。”
“几年来有过不少这种人,可是他们都染上了瘴疠之气,陈尸谷前,就没有人再去送死了。”
谢小玉一笑道:“那只是些凡夫俗子,真正的高人呢,那点瘴疠之气可哄不了人吧?”
“宫主在此与世无争,真正的高人不会前来打扰的。”
“是吗?幸亏她没有遇上丁鹏,那个人的好奇心是很重的。”
金狮不知道如何回答,只有保持缄默。
谢小玉回头过来,这才看见金狮矮了半截,不禁吃惊地道:“金伯伯,你这是做什么?快起来。”
“老奴见到少宫主宝相庄严,不敢冒读。”
“哦?我有那么大的魔力吗?居然能使你这位魔教的长老五体投地?”
“是的,那已经不是魔力,而是一种神力了。少官主那种神圣凛然的宝相,足以使任何人都为之屈膝的。”
“也包括女人吗?”
“据老奴想,不沦老少男女,都会是一样的。”
“这么说来,我是应该用这种姿态出现的了?”
“是的,可惜老奴以前没见过。少宫主如以此等面目出现尘世,天下已在掌握中了。”
谢小玉一笑道:“我倒是在很久之前就知道了。”
“哦?少宫主是怎么发现的?”
“我还是在以玉无瑕的身份做连云十四煞老大的时候,为了一件紧急事故,我在梳头时把人都召进来,结果他们都跪了下来。”
金狮道:“少官主既然发现自己有这种天赋的能力,当善加运用才是。”
谢小玉笑着摇头道:“我是有过那种打算的,但是后来放弃了。”
“为什么呢?”
“自那次之后,连云十四煞的人见了我都十分恭敬,连大气都不敢透一口。”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敬之感,老奴现在也还是不敢透一口大气。”
“但我却不愿意这样。”
“为什么呢?少宫主的目的在征服天下,那是最轻而易举的方法。”
“我要的是掌握天下,不是使天下屈膝。”
“少宫主如有所命,老奴一定万死不辞。”
“哦?如果我要你上来抱抱我呢?”
“这个老奴不敢。”
“有人拿刀子在后面硬逼你呢?”
“老奴愿挨一刀,也不敢冒读少宫主。”
谢小玉一笑道:“这就是我不干的原因。我不要一个人高高在上,像我娘一样。”
金狮不禁一震:“少宫主没见过宫主吧?”
“没有,从三岁开始,你们就把我从娘那儿抱开,我就一直没再见过她。”
“那少官主怎么会知道像宫主一样?”
“那是你们说的,从小我就听见你们说,我长得跟娘一样,还有就是我的父亲。”
“谢大侠也说少宫主像宫主?”
“是的,所以他才不喜欢我、冷淡我,根本没有把我当作他的女儿看。”
“宫主与少宫主都不是凡俗的人,因此才会有非凡的际遇,一切不能要求与常人相同。”
谢小玉以前不知听过多少次这种论调,每次当她有所抱怨的时候,总是有人如此地劝她。
每次都能鼓起她的雄心,使她忘掉一切,而今天金狮长老又说了一遍这样的话,所得的效果却是他意想不到的。
谢小玉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像以前那么好哄了,她自己已经有所爱憎喜怒,而且因为他的生活比别人复杂千百倍,这样感受自然也深上千百倍。
金狮说着这一套老生常谈时,自己都不相信,他也没指望谢小玉会相信。
他只是在必要时说一句该说的话而已。
哪知道谢小玉的眼中忽然流露出异色,就像一个小孩突然得到了一件她向往已久的东西似的。
“我真的是异于常人吗?”
“是的,少宫主天生异禀,实非常人所能及的。”
“天生异禀,哪一种异禀?”
金狮怔住了,他只是随口一句话,倒不是有意敷衍,谢小玉在小的时候就表现得很特别。
不过这种特别却是很难对人说的。
例如,她在七八岁的时候就有女性的蛙力,偶尔嫣然一笑,居然能使一个大男人为之着迷。
这种着迷,硬是男人对女人的那种痴迷。
“你跟你母亲一样,是天生的尤物,迷死男人的妖魔,是天生的狐狸精。”
这番话也只在金狮的肚里思量着,他是不敢说出来的,但是他也必须要回答。
谢小玉问话的时候,是一定要回答的,而且还是必须要令她满意的回答。
这也是他们自己宠成的。他跟银龙,还有许许多多跟他同一出身的人,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被她们母女两代牵着鼻子走,不顾一切,做出一些连自己也不敢想象的事。
为了什么呢?
他也曾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却从来没有得到过答案,他们也曾互相不止一次问过。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是最通常的答案。
谢小玉母女俩如果有什么天生异禀,大概就是一种魔力了,一种令人做莫名其妙的事情的魔力。
“少宫主天生具有一种慑人的气质,使人不敢仰视,心悦诚服,俯首听命。”
这是金狮的回答,自然是经过审慎的思考后一种很技巧的回答。
“我娘从小也具有这种能力。”
“是的!宫主从小也具有令天下臣服归化的能力,只要是见到官主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臣伏在她的脚下。”
“可是她并没有拥有天下呀。”
“那是因她认识了一个不该认识的男人,对自己丧失了信心。”
“那个男人就是我的父亲?”
“是的,谢大侠是一代剑神,也是一个女人征服不了的男人。”
“像丁鹏一样?”
金狮很快地回答道:“是的,他们是同一类的人,因此少宫主最好还是离他远一点。”
“可能吗?我们要做什么的时候,他就会找了来。”
“那就只有毁了他。”
谢小玉叹了口气:“金伯伯,你不是第一个劝我的人,我也不是没有尝试过。我心里一直在动脑筋,我也不会像我娘那样优柔寡断,这个你看得出来的。”
“是的,少宫主比宫主当年有魄力得多了。”
“可是我毁不了丁鹏。不是下不了手,而是真正的毁不了。”
一阵沉默,金狮知道这句话不是推托,而是事实,他见过丁鹏的一刀后,对这个青年人已充满了畏俱。
“娘幽闭深山多年,是在修练武功?”
“是的,她发现自己无法征服谢晓峰时,发誓要在武功上胜过他。”
“有这种可能吗?”
“宫主已多年未接触世事,她是以从前的谢晓峰为标准,或许有越过的可能,但是谢晓峰这些年也在进步中。如果以他跟丁鹏会面时的情形看,则谢大侠已经到了一个新境界中,远非宫主所能及。”
“那你们为什么不去告诉她呢?”
金狮又默然片刻才道:“宫主从来也不肯听人劝告的,她向来只以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
“这种样子能够成事吗?”:、金狮想了一下才道:“不能,所以我们才寄希望在少宫主身上。”
“你们认为我比我娘有希望?”
“少宫主一开始就接触广大的世情,看法自然比宫主深远,而且少宫主又有神剑山庄良好的家世为助,的确是比宫主的机遇要好得多。”
“假如我这个谢家大小姐的身份还有点用,就不能让我娘胡闹去毁了我父亲,是不是?”
“这个……只有少宫主自己去跟宫主说了,老奴实在是不便置喙,不过少宫主也可以放心,谢大侠此刻的成就,已不是任何人能毁掉的了。”
黎明,日未出,东天一片红霞。
这是山中瘴气最厉的时刻,死亡谷中一片黑暗,上面却翻腾着彩色的雾气。
这情景有点像地狱的大门。
大地似乎披上一层魔意。
谢小玉一身盛装,带着拘谨的金狮。
瘴神娘娘庙前,自然而然地围聚着许多好奇的乡民,他们躲在不易被发现的地方,看着这位为久染瘴病沉菏不愈的丈夫来求祷的美丽少妇,是否能获得瘴神娘娘的答应庇佑。
三跪九叩,进香,献牺牲,一切如仪。
司坛为是个脾气有点怪癖的老婆子,她的脸上仍是那样平板,亦没有因为对象的特殊而有所不同。
叩拜完毕,一如往例,神案,飘落一张纸。
一张雪白的纸,上面没有字,要放到火,去烧过后,白纸上才会有字迹。
通常都是药单,告诉来求祷的人要吃些什么药。
可是今天这张纸上的神示,似乎不是药单。
少妇看了神示后,起身向谷边的悬崖走去。
老管家这时才上前看了一下烤过的白纸,然后急急地追上去,口中急叫着:“
少夫人,少夫人!使不得……”
他追到谷边,那少妇已纵身一蹿,向谷中云雾深处跳了下去。
躲在暗中观看的人都“啊”了一声,忍不住现身出来。
老管家追,去伸手拉住一块衣角。
他在谷边呆了一呆,才嘶哑着声音道:“少夫人,你把老奴也带了去吧!这叫老奴回去怎么交代?”
于是他也一头栽下了山谷,换得了另一声惊“啊”,这次不是发生在暗处了,那些人已经现身出来了。
但是这些人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眼看着两个活生生的人跳进了死亡谷。
大家涌向瘴神娘娘的祭台前,看那张纸上的字。
“汝夫获罪瘴神,合当染疾病而死,尸骨如何,唯舍身为本神座下侍儿,始可获免。”
所以她只有跳了下去。
一个虔诚的少妇,为了挽救她丈夫的生命,舍身跳下死亡之谷。
一个忠义的老仆,追随着女主人,也跳下了死亡谷。
这为死亡之谷又添了一桩神话,增加了不少感人的气氛。
那个染疾的丈夫是否真的好了呢?
没有人知道,因为那些同来的仆人都悄俏地走了,走得不知去向,所以无从查问。
不过没有人怀疑,因为那个年头,正是人们对神绝端信赖的时候。
那张烤焦的神示辗转相传,终于神秘地失了踪,被送到一个地方。
一个老人的面前。
老人与一个老妇相对而坐,看着那张字条。老人的嘴角撇了一下,冷笑道:“
原来她躲在那个地方,难怪多年没找着她。”
老妇人却道:“主公,她既然离世远隐,也就算了,何必去理她呢?”
“我怎么能不理?我整个基业败坏在她手上,我绝不能放过她!”
老妇人沉默了片刻才道:“主公,也不能全怪她,我们自己本身也有错处。”
“我最大的错处就是让她活了下来,而且把她收容了下来,我早就知道那是祸水……”
“主公,你忍心吗?你能忘记那句刻在刀上的诗句吗?‘小楼一夜听春雨’。那是她的女儿,说不定也是你的女儿。”
老人目中凌厉的杀气消除了,代之而起的是一阵惆怅,长叹了一声道:“我真难以相信,一个像她那样圣洁的女人,会生下这样的一个女儿。”
老妇轻轻一叹:“圣与魔只有一线之隔,是你辜负了她的母亲。”
“我……哈哈,你不会明白的。”
“主公,我是不明白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你不肯说,知道的人也不肯说,不过我明白那女孩子来的时候,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人见人爱。她之所以变得那样,是我们没有好好教导她。”
老人忽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语气很坚决:“不行,我不能再容她胡闹了!她毁了我已经够了,不能再让她毁了丁鹏。”
“她怎么会毁了丁鹏呢?”
“你知道那投崖的是什么人,就会知道那对丁鹏会有什么影响。”
“是什么人?”
“是金狮跟谢小玉。”
“谢小玉?那不是谢晓峰的女儿吗?怎么会跟金狮拉到一起呢?”
“我不知道,但他们之间必然有密切的关系,丁鹏曾经在神剑山庄附近劈死了银龙。”
老妇人沉默片刻才道:“主公,虽然我并不赞成,但是多少年来我一直都是服从你的每一个指示的,我相信你的每一个指示都是正确的。你要我做什么?”
“夫人、你怎么知道我会要你去做什么的?”
老妇人一笑道:“那还不容易猜?这些年来,你已很少找我商量事情了,但是你却把我叫来看这张字条,那就是有事情要我去办。”
老人顿了一顿才叹道:“是的,夫人,这件事恐怕一定要你跟铜驼去一趟才能办得了。我的功力因为输了一大部分给丁鹏,已经无法办这件事了。”
“要我跟铜驼一起去?”
“是的,不但要你们两个人出马,而且把我们身边的好手都带去。”
“那怎么行呢!你身边不是没人了吗?”
“我身边要人干吗?现在我已经是个没用的老人,没有人会看中我了。”
“主公,这不是在开玩笑。”
“我也不是在开玩笑。银龙铁燕虽死,还有金狮在,铜驼勉强能抵得过。至于那个贱人,只有你才能应付。他们那边还有其他的人,所以必须把好手都带去。”
“我们去拼命吗?”
老人的脸色变得很庄重,“是的,杀无赦,一个都别放过,这也是一次清理门户。”
老妇还要说什么,但老人一挥手道:“你不必说了,我这个决定是经过再三考虑后才下的,绝不是意气用事。魔教即使毁了,也不能在我手中留下一点祸害。”
老妇默然片刻才道:“好吧!如果这是你的决定,那我是一定会遵从的,我知道你不是轻率下决定的人。”
“谢谢你对我的信任。”
老妇看着他,目中流露出爱情的光彩,虽然他们结合已经近六十年了,这份深情从没减退过。
不过,老妇人突然有一股悲哀的感受,她发现她那永远年轻的丈夫忽地有了老态。
“你们放心地去吧,这个地方很偏僻,没有人会找来的。我将亲自下厨,为你们烧两样菜,庆祝你们胜利成功回来。”
老人在谷口欢送着人群离去,挥手说出了这一段豪语,被送行的人都很兴奋。
铜驼高兴地道:“主公这次心情似乎很开朗,三十年来,我没看见他这样高兴过。”
“是的,这是他一生中所下的最大的决定,对天美发出了格杀的命令。”
铜驼道:“主公早就该对那贱人下这个命令了,我已经等候这个命令多年了,终于还是等到了。”
“铜驼,你不知道他的心情。”
“我知道,你们一直都以为天美是主公的女儿,不忍心对付她。”
“难道不是吗,以年龄计算,也差不多。”
铜驼道:“属下知道绝对不会是的。”
“为什么?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知道。每个人都以为弱柳夫人是位贞节的圣女,除了主公之外,没有第二个男人,只有我知道她是个淫妇。”
“铜驼,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我可以这么说,因为我有证据。”
“什么证据?”
“她诱惑过我。”
“你?铜驼?你那时才多大?”
“我才十四岁,根本还不解人事,可是她一天都离不开男人。那天刚好所有的人都不在,她只有找到我,想尽了方法把我引诱上了床,还没有真正沾上她,恰好主公回来了。”
“啊!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这就是主公的仁厚处,他始终隐瞒了别人的缺点。那天我还记得,主公跨进了门,她就从床上跳起来,向主公哭诉,说是我欺侮她,对她施暴。”
“主公怎么样呢?”
“主公只笑了一笑,说我根本是个小孩子,血气方刚,她又生得这么美,自然是情不自禁了,叫我向她道了歉,大家忘了这回事,并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了。”
“哦?主公仍然相信是你主动地要施暴她了?”
铜驼低下头道:“事实上我那天的情景也无以自明,因为弱柳夫人诱惑男人的手段太高明了。她总是在有意无意间撩拨起男人的情火,等男人自动地上钩,就像是飞蛾扑火一般。”
“主公知道她的个性吗?”
铜驼道:“后来我不清楚,但是在当时他是不知情的。”
“那他对你倒是很大方的,居然肯原谅你。”
“是的,所以我才对主公感激终生忠贞不二。”
“金狮他们自然也难免了,他们的年龄比你大。”
铜驼沉思片刻才道:“我想是难免的,所以他们对天美会那样地忠心护持,我想多半也是因为这层关系。”
“你又怎么能肯定天美不是主公的女儿呢?”
“因为天美的右手指有六枚手指。”
“这又算是什么证据呢?”
“枝指是遗传的,主公却没有枝指。”
“宫中的人都没有,这或许是隔上几代遗传下来的。”
铜驼却道:“我知道有一个生有枝指、却不是魔宫中的人,那人是我的叔叔,有天来看我。”
“那又怎么样?”
“以后没多久,弱柳夫人就神秘地失踪了,我们回来追索,也没找到她的踪迹。一直等过了四年,才有人抱了天美了来。”
“那又如何证明呢?天美那时也三岁多了,若弱柳是那时怀了身孕。她正是那么大。”
铜驼摇头道:“我看见天美生有枝指,心下已然怀疑。之后我回去了趟,就是打听消息去了。结果我知道我叔叔带了弱柳私奔到我家乡潜居。”
“你叔叔倒是很有办法。”
“他本来就是个美男子,又善于言词,懂得体贴,弱柳跟他私奔,倒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我打听他们生了个女儿。”
“就是天美?”
“是的,那个女孩子长得比较大,送来的时候说是三岁多,实际上只有两岁多一点。”
“这么说来,天美是你叔叔的女儿了,也是你的堂妹了?要是她来的时候只有两岁多,的确不是主公的骨肉了。”
铜驼默然。老妇人又问道:“他们为什么要把女儿送来给我们收养呢?”
“我叔叔原是个绝顶风流的人,可是他拐带了弱柳私奔之后,居然循规蹈矩,一心一意地在家里守着她。前两年还好,后来我叔叔为了要练一种武功,略为疏淡了她,她又不安于室了。”
“一个像她那样的女人,原是难甘于寂寞的。”
“我叔叔却不像主公那样宽宏大量,他抓到她的奸情,一刀劈了两个人,然后自己也自杀了。”
老妇人默然片刻才轻叹道:“这又是何苦!弱柳也是的,她总以为没有一个男人忍心杀她,结果只要遇上一个就够她受了。”
“主母,你好像早就知道弱柳的为人了?”
老妇人一笑道:“别忘了我是女人,女人对女人,总是容易了解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告诉主公呢?”
老妇人一笑道:“只有最笨的女人,才在丈夫面前攻击另一个女人。多少年来,主公对我一直非常尊敬,就因为我知道如何尽一个女人的本分。”
这次是铜驼沉默了,他对这个主母也非常尊敬,但也只因为她是主公的妻子而已。
她本身实在没有什么引人之处。
她貌相中姿,既不特别聪明,也不很笨,不喜欢说话,从不表示意见,没有突出的地方,似乎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可是主公却一直对她很客气,很尊敬,这使他一直想不透。
有很多时候,他常为主公叫屈,觉得主公英武天纵,实在应该娶个更好的配偶的。
直到今天,他才明白这位主母的可敬之处,乃是在于她的智慧、她的胸襟、她的度量、她的贤慧以及种种的美德,一个女人具有的一切内在美,她都具有了。
男人若能遇上这样一个女人,实在是终生的幸福,只可惜像这样的女人实在太少了。
铜驼不禁对主母又升起一层崇高的敬意。
话题又转回来,老妇问道:“铜驼,那句诗,那句‘小楼一夜听春雨’的诗,是怎么回事?”
“那只是主公第一次见到弱柳夫人时,就是受了这句诗的吸引。那次我们途经江南一个农村,景色如画,在一条小溪畔有一所草舍,里面有一个美妙的声音在吟着这首诗,立刻就吸引住了我们,于是我们循声探望,就见到了弱柳夫人。那时她只是一个教书先生的女儿、一个布衫裙钗的村姑而已,却已是国色天香,而她似乎也为主公的翩翩丰采所吸引,就那么一刻谈话,她就跟着我们走了,抛下了她的老父。”
“以后她就没有再回去过?”
“没有,好像她根本就忘记了她的父亲。倒是主公还记得,叫我去探访过两次。她的老父正值穷途潦倒,我留下了一大笔金银;第二次再去探望,见他已经运用那笔财富置买了田产,营居了新房,更还娶了个续弦的女子,日子过得很好,主公才不叫人去了。”
“为什么呢?”
铜驼道:“以我们那时的环境,正是如日中天,一个寻常的百姓人家跟我们沾上关系,并不是好事情。”
老妇轻轻一叹,道:“主公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处处都为人着想,这样的一个人,并不适合担任教主的。”
铜驼道:“主公在处理教务时,却是一丝不苟的。”
“是的,他必须如此。平心而论,魔教之所以被武林中人视为旁门邪教是有道理的,它本身有许多规条以及许多练功的方法都是邪恶的。主公想要使魔教有所改革,以一正别人对魔教的视听,才订下了许多严厉的规条约束教中的子弟,也因为这,才引致许多人的不满,而导致众叛亲离。”
“也不能那么说。直到现在,主公仍然有许多忠心追随的部属。”
“那已经很少了,这些人都是向往本教神奇的武术,希冀得到传授才投身进来的。”
铜驼默然。老妇人又问道:“主公为什么要把那句诗刻在刀身上呢?”
“这个属下可不知道。弱柳夫人失踪了之后,主公有段时间很暴躁,杀了不少人。”
“那样的一个天生尤物,是很令人难忘的,别说是主公,连我也感到怅然若失。”
铜驼想了想道:“主公虽然因为弱柳夫人之失踪而感到愤怒,大概也想到因此而迁怒是不对的,他把那句诗刻在刀上,就是为了遏制自己的脾气。有好几次我看见他拔出刀来瞥见了上面的诗句后,就把怒气息了下去。”
“大概就是那个原因吧!自此之后,他的刀法也步人了一个新的境界,出手一刀,威猛绝伦,使本教的名声也更为昌大,但是那也害了他。”
“是的,那一段日子魔教的扩展是太快了,已经凌驾于所有的武林宗派之上,引起所有人的不安,更因为发展太快,主公无法每件事一一亲视,才叫金狮他们各负责一方,他们都为本教树下许多强敌。”
老妇人轻轻一叹道:“是的,主公在事后检讨得失,他井没有怪人,认为那是自己的过失。”
“这不能怪主公,他是一心求好……”
“铜驼,你还不了解主公吗?他真是那种诿过于部属的人吗?他是教主,自然应当负起一切失败的责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是一个自视极高的人,一向自认为天下无敌,但是他那天的确是败在谢晓峰的剑下。”
铜驼也不作声了。
“主公限于资质,知道自己此生再无进展了,那一刀虽厉,但是再也无法强过谢晓峰了,这才是他真正灰心世事、不再求东山再起的原因。沉郁多年,他终于找到了丁鹏,这个年轻人的资质是千载难逢的,所以他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
“那人可以算是不错,听说他的进境已经超过昔日的主公了,银龙、铁燕,都只在他一刀之下碎尸断臂。”
老妇人点点头道:“是的,主公也分析过了。银龙碎尸不足为奇,铁燕断臂才是真正的了不起,因为他已经能控制那一刀,随心所欲地收发了,也就是说:他已经使这一刀脱出了魔的范畴,而进入圣的境界了。”
“主公还不能控制它?”
“不能,终其一生,他只有在魔的范围内使那一刀威力至巨,却仍然无法控制它。”
“本教在丁鹏手中可以兴起了。”
“这是主公的希望。”
“那为什么还不把本教的一切都交给他呢?”
“不急。主公就是因为要兼理教中的事务分了心,才限制了自己的发展。本教的武功速成而难进,越到后来越难以进步,必须全力以赴。不能有半点分心,所以主公才让他自由地发展,不要他分半点心。”
“主母,我们这一次进剿天美,也是为了丁鹏?”
老妇人沉思了片刻才道:“主公虽然这么说,但我相信不是的。”不是的?”
“据我所知,丁鹏日前的境界,已经不虞任何的伤害了。主公所以要这么做,目的在于把魔教残留在世上的一点邪恶彻底消除,将来交给丁鹏的是一个干干净净的门户。”
“主公是个很了不起的人。”
“是的,他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
老人回到谷里,忽而有一种落寞之感,他感到从未像此刻这样空虚过。
谷中重要的人都走了,只剩下几个刚入门的弟子操持着杂务,若一旦真要被人摸进来,一点抵抗的力量都没有。虽然他说过,这个地方很隐蔽,没有人能找得到,但他自己也知道这句话的靠不住。
一个很多人的组合,绝对无法藏得非常隐蔽,何况他的敌人都有着比猎狗更灵敏的鼻子。
多少年来,他之所以能够很安全地保护自己,主要还是靠着雄厚的实力。
几千名绝顶的高手把守着重要的门户,小股的敌人绝对无法侵入。
大股的敌人,老远就发觉了,立刻可以躲避,但是现在,那些人都走了。
谷中的防务已经可以说等于完全没有了,现在只要是一个二流的高手,就可以轻易地进入了。
唯一能保护他的,就是他自己了。
为了成全丁鹏,他不得不将自己毕生专修的功力完全灌输给那个年轻人。
虽然在事后,他仗着一些神奇的练功心诀与一些灵丹的辅助,勉强地把功力练到恢复三成。
三成的功力够应付外来的侵害吗?这句话立刻受到了考验,因为他看见了三个人,三个不应该是谷里的人:两个女人,一个男人。
我的弟弟
我的弟弟今年7岁了,叫小明,他头发黑黑的,眼睛大大的,鼻梁高高的,嘴巴旁有两个漂亮的小酒窝,可爱极了。
我的弟弟性格开朗,有一天的上午,我和他一起玩,我一不小心,把他拉到了,他不仅没有怪我,没有哭,还继续和我玩。
他是一个小书迷,有一天,他和爸爸一起去书店买了一本新书。他爱不释手,一到家门,二话不说,立刻翻开看,连吃饭也在看,妈妈叫他吃饭,他应着啊,还是在看,眼睛一直在书上,说起来可笑,他的筷子没有伸到碗里,而是伸到了桌子上,我们大家都笑了起来,他还莫名奇妙地问我们笑什么。
看他那认真的样子,我真羡慕,想我也应该认真看书,向弟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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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之谷听的见的风在飒飒的吹着,吹着女孩儿那柔顺的长发,象海带一样的飘着;吹着她手中的长笛呜呜作响。泪光轻悄悄的顺着她鹅蛋型古典而精致的脸颊坠落下来。她,在思念谁呢?听不见的心伤在复发,听的见那心伤流血的声音吗?一滴、两滴,三滴……她越发变的憔悴,憔悴且单薄的身体,似乎在也承受不了那些打击。“萤,知道吗?就是12班的那个女生,她哥长的好帅呀,而且有点像女生,超漂亮!”在他去世之前,萤心中最大的快乐只有两件事:一是谷风主动给她打电话和她聊天;另一件事就是默默的听着别人赞美自己心中所喜欢的人,可,她为了不被同学在背后说,只好告诉别人谷风是她哥哥。每一天的上学和放学的路上,萤都在心中默默的思念着他。思绪像是一场永远放映不完的电影,播放着萤与谷风初次相遇的场面。那是在N月前的动漫节上,萤被表哥拉去做漫画模特。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拌可爱,萤坐在背景屏是草原与大海交错的台上,倾侧着,静静的吹出那清脆的,另人舒心的笛声。双腿相互支撑着。不一会儿,背景屏上“蹦”出几之可爱的小兔子,有的直立着,有的半蹲着,不由的睁大了眼睛,倾听着她动人的旋律。不久后,画被画好了,不少想要签约的画家将自己认真斟酌的画递交给了动漫节的主管,小K——萤的表哥。而萤在一旁楞楞的看着,不住的叫好,突然一个长像俊美的男生向她走来,萤的心像小鹿一样蹦蹦跳跳,那种“破表心跳”是她以前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小K看了一眼那个男生的画,说道:“本以为你不会再来了,没想到那么远,你竟然自己搭飞机来了,真是不好意思呀,今晚我请客。”那男生嘴角一扬,洁白的牙齿从他薄薄的嘴唇中露出,用手不住的敲打桌子“好呀,没问题!”在那个男生回答的同时,萤也知道自己又可以再次见到他了,等他走后便暗暗的在心里笑。想必然,就那样萤认识了谷风。像韩剧一样浪漫又散发清纯的气息。在暑假的生活里,谷风骑着单车带着萤,顺着那清澈见底的小溪流,从长谷的百合园,到蝴蝶翩翩的油菜花地,再到那开满野花的小山丘,他们并列的坐在上面看着那白色沙滩围绕的碧蓝色的海,那样宁静。时间过的飞快,一眨眼的工夫一天就这样逝去了,谷风推着单车拉着饿的走不动的萤,沿着白色的沙滩走向一个黑压压的小山谷。此时萤不由的尖叫起来。“哇”的一声,哭了,哭着哭着,她觉得有一双温暖的臂膀向自己聚拢,还笑着说:“在走走看,也许会有别的很美好的事物等着我们呢!”萤停止了哭泣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拉着谷风。就这样一直向前走,向前走,终于走到头了,走出谷了。小风静静的吹拂着他们,满天的萤火虫像舞者一样飞舞着拌着鸟儿门笛一般的歌喉,舞动着他们精灵的身影。茂盛的草地上,萤和谷风背靠着背,微笑着,并相互鼓舞着……夏天的早上,太阳总是早早的生起向白色的沙滩给予粉红色的修饰。听的见吗?海鸟在远方的海域上高歌。看的见吗?海豚在前方的海面上跳跃着。恋人在细腻的沙滩上手拉手漫步着,那惬意的景,散发出的亲昵的情。然而,不久前听表哥说,谷风走了,去了那片云雾缭绕的天堂。萤呆了,知道吗?懵懂的爱情发了芽,是多具美好的色彩呀。可,又因为缺少那浓墨重彩的一笔而失魂落魄。但,萤没有放弃,她不决然,毅然向那片幽静的山谷走去。那里,她看见了他,昔日一样俊美的脸庞,清秀的眼眉像云一样,依旧那样淡定,微笑着向萤点点头,萤又哭了,是珍惜吗?是疼爱吗?是渴望再一次得到那样的旅程吗?谷风和她从“萤之谷”漫步呢,知道吗?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是那样的幸福。萤火虫包围着他们,蒲公英在漫天飞舞着,爱像是来自海上的甜蜜的风,诗意一样的美吧?恩,可是美好的事物是短暂的,天亮了,萤火虫散去了,蒲公英也被吹走了。谷风也要走了,去他该去的地方。是呀,谷风走了,萤没有哭,因为她知道,他一定放不下她,因为他在离开时曾微笑着要她加油;她知道,他一定舍不的她,因为他在离开之前曾闭着眼,连头也没有回。她深信,他一定会回来的。每年的夏天,她会骑着单车去“萤之谷”等他,一年又一年。她整整等了他4个年头,在她17岁那一年,她失望了,那里除了满天闪烁着的萤火虫和它们忧伤的舞蹈之外没有别的。那种心情,你能理解吗?泪水沿着她的衣衫流到地上,滋润着那蒲公英幼小的苗儿,当她正要离开的时候,有人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那,是谁呀?恩,后来的后来,萤在她表哥的画室里,又看见了他。那,此后,幸福的海滩上每每充满粉红色的阳光时,必有他们的身影,也许是他们让着本来就甜蜜的海变的更浪漫了吧。结果呀,知道吗?呵呵,小孩子都知道的呢!王子和公主本来就是原配呀!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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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中海死亡之旅2004年10月3日一艘从利比亚海岸出航的船只,历经16天后在意大利兰佩杜萨岛以南50海里处被人发现时,船上仅剩15名幸存者。甲板上和货舱里共发现了13具尸体,另外还有80具在途中被抛入茫茫大海。扎哈拉从昏迷中苏醒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堆已经发臭的尸体中间。再晚一分钟,她就会被当作尸体装入绿色的塑料袋,幸好指挥搬运的意大利兰佩杜萨岛港务局局长米凯莱·尼奥西突然发现,在横陈的尸体当中有一只苍白的手在微微颤抖。扎哈拉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挽救了自己。随后她被直升机送往西西里岛首府巴勒莫的市政医院。此时的她已经陷入深度昏迷中,生死不明。兰佩杜萨岛的老水手们通常把这种情况叫做起死回生。一条死亡之船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这艘10月3日从利比亚海岸出航的船只,10月19日在意大利兰佩杜萨岛以南50海里处被人发现时,船上仅剩15名幸存者。甲板上和货舱里共发现了13具尸体,另外还有80具在航行途中被投入茫茫大海。这些幸存者此时都已严重脱水,他们瘦骨嶙峋,目光呆滞,好似一具具行尸走肉,根本没有力气开口说话和进食。在陆地上安稳地度过了劫后余生的第一个夜晚之后,他们总算有力气吃点东西。也只有在这个时候,这些经历苦难的人才开始告诉人们他们悲惨的经历。看着眼前的景象,听着幸存者们的叙述,港务局局长尼奥西宁愿相信这是一派胡言。但他看得出来,这些幸存者的眼泪是从心底里流淌出来的。不堪回首还挂着生理盐水的巴尔汗·阿希法蒂回忆道:“我们是10月3日出发的,那时我们有100多人。他们告诉我们,顺利的话到达意大利只要两个小时,所以我们上船的时候随身只带了一些最基本的补给品——面包、蜂蜜、一点点水。”船上竟然没有船长也没有水手,蛇头们教这些偷渡者中最机灵的一个如何把舵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方向。船航行在地中海上,就好像汽车行驶在欧洲的高速公路上,而这艘死亡之船上的乘客们当时的心情也如同周末出去游山玩水一样兴高采烈。“头一天大家都很兴奋,不停地打闹嬉笑。我们的未来因为这次航行而改变,我们会带着大把大把的钱回家,大家都这么认为。那天的海也是那么平静,微风那么惬意,温和的阳光照在身上,大家都忘却了恐惧。”饱受摧残的阿希法蒂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就觉得害怕。不料第二天,船的发动机开始不听使唤,而到了第三天的早上则完全停止了运转。于是,在茫茫大海上,孩子们开始抱怨,船上的一些索马里人则聚在一起跑到船头向天空张开双臂,祈祷命运的转折。幸存者们面对摄像机镜头讲述这段噩梦般的经历时毫无表情。面对痛苦,他们在心理上已经麻木。“于是船开始漫无目的地漂流,一直向东漂。”阿希法蒂继续回忆道,“那时我们就想,只有奇迹才能救得了我们。雨下得很大,波涛汹涌,然后船上的人一个接一个倒了下去。”第五天,地中海的海浪肆意地摇晃着船身,有5个人在饥渴中痛苦地死去。船上的其他人相信这是因为他们此前喝了海水,同样也是因为他们没有足够强壮的体格、经受不住通往自由世界道路上的重重考验。这些偷渡客每人向蛇头交纳800到1200欧元才登上这艘前往意大利的船。但是他们当中没有人会想到,利比亚的“旅行社”交给他们的船后来竟成了他们的棺材。另一名幸存者穆罕默德·约瑟夫不情愿地回忆道:“第六天又有六七个人相继死去,其中有孩子。不少人是在寒冷中离开我们的。在寒风刺骨的夜晚,我们不知如何御寒。四周看不到任何船只,大家不说话,也睡不着,只是等待。”越来越多的尸体发出阵阵恶臭,剩下的人不得不将他们抛入大海。一开始,死者的家人希望把亲人的尸体保存在货舱的隔间里,但最后还是屈服于大多数人的意见,屈服于求生的本能。【星火作文网】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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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记忆里唯一一次真正见过死亡的事件,是太姥姥的去世。那时候的我天真而未谙世事,就连死亡,也不过只是老师教过的一个词语而已。太姥姥的面容慈祥,到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我刚会走路的时候,她经常乐呵呵的夸我,因为当大人在太姥姥面前问妈妈好还是爸爸好时,我一定说太姥姥最好。可是太姥姥怎么个好法我根本不清楚也不明白,不过随口敷衍。印象深刻的是每当我在大人午休时,独自坐在灰地毯上看书的时候,总会听到拖拖沓沓的走路声,琐碎而缓慢,我不耐烦地抬头看是谁来打扰我看书,然后就会看见太姥姥捧着热气蒸腾的香茶,倚在门边,静静地看着我,也不说话。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我们大眼对小眼,只不过我眼里写的是不明所以,而太姥姥眼里写的是满满的担心,这样的午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甚至以为我一生的午后都会听着踢踏踢踏的走步声看书。然而在我上小学四年级时,太姥姥重病卧床了。大人们天天在太姥姥的小屋里忙进忙出,端水端饭,端尿端屎。因为忙碌的学业,我只去看过太姥姥几次,太姥姥本来就瘦,重病之后更加的瘦骨嶙峋,就是这样她还是笑呵呵的夸我,鼓励我,心心真懂事,要好好学习,太姥姥看着你考大学。太姥姥的面色蜡黄,说话都已困难,断断续续难成短句。我一直觉得太姥姥肯定会活很久很久,永远不会离开我,我开心地、充满向往地答应了,根本看不见她已是强弩之末。所以根本想不到会有一个周末的早晨,妈妈会急慌慌的叫醒还在睡懒觉的我,告诉我,太姥姥去了。直到在火葬场,要举行遗体火化时,我看着太姥姥安详苍白的沉静面容时,我才慢半拍的反应过来,当太姥姥进了那个金属门后,我就再也看不到她了;再也没有人笑呵呵的夸我乖了;再也没有午后踢踏踢踏的走步声了。我陷入了一种未知的惶恐中,仿佛一个诡异的谜题,就要揭开谜底。我隐约感觉到了残酷的真相,但我下意识的逃避着,尽最大努力从它身边逃开。死亡,这是一个多么残酷诡异的字眼。后来从火葬场回来,我一个人,站在太姥姥的牌位前,手足无措。怔怔的看了牌位半天,最后只得拜了三拜。在我结束第三拜的时候,我那么清晰的感觉到了太姥姥的那瘦弱温暖的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右肩膀。我整个人僵在那里,心底慢慢有一簇火焰开始肆意燃烧,散发出奇迹的味道——太姥姥,还在!可当我回过头看向右肩膀后方,只有一片虚无的空气。那一刻才明白我真的失去她了。再没有人中午准时踏着缓慢的脚步声来看我了,再没有人穿过那杯香气缭绕的茶静静的看着我了,再没有人说“心心有出息,太姥姥要看着你考大学。”了,再也没有,再也没有了……我全身的力气仿佛顷刻间被抽空,腿一软,我跌跪在地上,开始声嘶力竭的放声大哭。妈妈慌忙跑进来看我怎么了,听我抽泣着说完了怎么回事后,连声安慰我说一切都过去了。然后鼓励我坚强起来,人有兴亡事,死者已逝,生者更要连带上死者的份儿,更加坚强的活下去。我抹干眼泪,依偎在妈妈怀里,等抽噎平静下来。我还是不愿意相信那是假的,尽管太姥姥真的已经走了。可那样真实的触感,那样温暖的手,怎么都不可能只是个梦而已。妈妈说我出现幻觉了,缓一缓就好了。于是我带着对老人的留恋,对死亡的不解,进入了初中,其间学习跟不上、心爱的小狗老去、不知道怎么处理人际关系等等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可是我总归坚持了下来,因为太姥姥说君子言而有信,因为太姥姥说要看着懂事的我考大学。因为我相信,您能看见我考上大学。我如约好好生活,连带上您的遗憾,去充实尽兴的感受阳光与风雨,因为我相信,您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在死亡那边,是您用不朽的记忆陪伴我走过阴霾——这个奇迹。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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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之屋远离地下室》我和乔西都很讨厌我们的新房子。这是一座高大的红砖房。从街上看,整座房子笼罩在黑暗之中,仿佛隐藏在那些盘根错节的老树的下面。道斯先生是当地房产经纪人,一个友善的小伙子。“怎么样?”他问,用皱巴巴的蓝眼睛先看了看乔西,然后转向我。“乔西和阿曼达不想搬。”爸爸解释道。“也难为孩子,”妈妈对道斯先生笑着补充道,“朋友都没了,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应该说是怪异,”乔西摇了摇头,“这房子太恶心了。”突然,从停在车道的汽车上传来了皮皮的狂吠吵闹声。皮皮是我们的狗,一只白色的鬈毛小猎犬,长得小巧玲珑,平时很听话。不一会儿,皮皮从草坪那边朝我们奔了过来,让我们不解的是,它冲着道斯先生发出威胁的嚎叫。道斯先生松了松领带,小心翼翼地看着皮皮,并催促我们进去看看房子,我跟在爸爸妈妈后面进了房子。而乔西站在车道上一动不动,“我在外面陪皮皮。”我到了二楼平台,穿过狭窄的过道,来到我的房间。我朝窗口走去,心里想着要把哪些画带过来。这时,我回头看到了一个男孩,他在门口只站了一瞬间,然后转身消失在楼道里。“喂!”我喊了一声,朝楼道外跑去,左右看了看,“谁呀?”天哪,难道我出幻觉了吗?我往外跑,想把所看到的告诉乔西。“喂,乔西,”我边喊边在院子里四处找,乔西和皮皮都不见了。我们开着车沿街去找乔西和皮皮。沿街的房子四周都是枝繁叶茂的大树,院子都在笼罩之下。街道是阳光能照到的惟一地带,宛如穿越阴暗地带的一条狭长的金丝带。我想,也许这就是镇子取名黑瀑布的缘故吧。我们拐到另一个街区,街牌显示“公墓街”,眼前出现一个很大的墓地。那是一座矮山丘,从高到低是一排排花岗岩墓碑。再往上是一大片平地,布满了低矮的墓碑和纪念碑。墓碑之间点缀着几簇灌木丛,树很少。我突然发觉,墓地是整个镇子阳光最灿烂的地方。“你的儿子在那边。”道斯先生把车停了下来,指着窗外说。我们看到乔西沿着一排白色墓碑猛跑,在墓碑之间躲躲藏藏。我朝乔西喊,他气喘吁吁地解释道,“是皮皮,它一声不响就跑了,我没法让它停下来。”皮皮在墓碑间窜,一个一个地嗅着。爸爸说:“不懂这只笨狗到底怎么了,怪里怪气的。”他试了几次,终于抓住皮皮。搬家日,是个阴雨的周六。到达之后,我和乔西带着皮皮上街了,一个人都没见着,我开始想是不是整个镇子都荒无人烟。就在这时,一个男孩走了出来。“嗨,”他腼腆地挥挥手,皮皮朝他咆哮起来。男孩一头金色短发,一对浅蓝色的眼睛。“我叫阿曼达·本森,”我说,“这是我弟弟乔西。”“我叫瑞·谢斯顿。”我突然发觉瑞看上去很面熟。想起来了,瑞就是那个男孩——在我房门口的男孩。突如其来的恐惧使我几乎喘不过气来。“你——”我结结巴巴地说,“你到过我们家。”“我很久没去过你们家那儿了。”瑞说,低头警惕地看着皮皮。“很久?”“对呀。我以前就住在那儿。”瑞说,“想不想到学校后面的运动场去玩?”“好啊。”我说。走到街的拐角,我们看到了一帮与我同龄的小孩,都穿着牛仔裤和黑色T恤。我们三个停住脚步,看着他们走过来。“怎么样,瑞?”一个留着短黑发的女孩笑着问瑞。“还行。嗨,哥们儿。”瑞应道,他转向我和乔西,介绍道,“他们是我的朋友,都住在这一带。”“这是乔治·卡朋特。”瑞指着一个红短发男孩说,“还有杰里·富兰克林、凯伦·萨默塞特、比尔·格列高利……”瑞指着围成一圈的小孩,逐一报上姓名。我们决定一起去运动场打棒球。乔西把皮皮绑在围栏上,然后跑过来加入我们。那个叫杰里·富兰克林的男孩负责分组,我和瑞同在一组,乔西在另一组。第三局开始,我们组上场的时候,太阳出来了。突然,我听到响亮、刺耳的哨声。转过身,发现是杰里·富兰克林在吹一只银哨子。小孩们都朝他跑去。“到此为止。”他一边说一边抬头看渐渐明亮的天空,“别忘了,我们答应家里人回家吃午饭的。”我看了一下手表,才十一点半,早着呢。但是,令我吃惊的是,竟然没有人反对。他们互相挥手道别,拔腿就跑,速度之快,简直难以置信,仿佛是在赛跑似的。几天过去了。我和乔西慢慢适应了新家和新朋友。有一次,我们跟凯伦·萨默塞特、杰里·富兰克林、乔治·卡朋特,还有其他几个一起打球。差不多结束时,我抬头看围栏,发现皮皮不见了。我们一个个街区地跑,嘴里喊着“皮皮”,一连几个钟头,还是没找到。我和乔西决定回家看看皮皮是否已经到家了。我们跑到了家门前的车道,大声叫皮皮。可是皮皮不在。后来爸爸妈妈给警察打了电话,爸爸还不停地安慰我们,说皮皮的方向感很好,随时都会回来的。妈妈说他们晚上要出去,去参加住临街上的邻居一个什么家常便宴。他们走后,乔西认为皮皮会在墓地里。我们拿上手电筒,去找皮皮。我们这个街区没有路灯,过了两条街,听到身后有沙沙的脚步声,一紧张,乔西手里的电筒咔哒一声掉到了地上,我转身一看,心都快蹦了出来。“瑞!你在这儿干什么?”乔西用电筒照他,瑞飞快地闪进黑暗之中。“你们要到哪儿去?”瑞跟在后面喊着,“墓地!”我回答。“嘿,快来看哪。”离我们几米以外传来了乔西的喊声。我在墓碑之间快速穿行,自己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已经穿过了整个墓地。电筒照在墓地尽头一座奇怪的建筑上,有点像是一个剧场。一圈圈固定在地里的椅子,自上而下排列,底部中心是一个类似舞台的平台。“天哪!”我惊叹道。“阿曼达。我们回家吧。”瑞喊道。他伸手想抓住我的胳膊,我急速走开,让他抓了个空。“奇怪!谁竟然会在墓地边上建起这么一座露天剧场来?”我问道。我回过头,想看看乔西和瑞是否跟在我后面。一不留神,脚下碰到了什么,我绊倒在地,膝盖被重重地撞了一下。“哎哟,是什么东西?”我缓慢、艰难地爬起来,乔西举起电筒一照,原来我踢到的是一根硕大的、露出地面的树根。借助电筒闪烁的光亮,顺着多节的树根,我看到了几米之外的一棵巨大的老树,刚好罩住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剧场。大树倾斜得很厉害,仿佛随时都会倒下来。一簇簇粗大的树根露出地面,茂密的树枝低垂得几乎触及地面。我们听到了脚步声,就在我们身后,从墓地的某个角落传过来的。我们转身,乔西的电筒光划过地面。“皮皮!”我和乔西一边喊一边朝它跑去。乔西猛冲上去,一把把它抓了起来。“喂,皮皮,到底是怎么回事,伙计?”我跑过去,只见乔西把皮皮扔回地上,往后退。“皮皮臭死了,像只死老鼠。”乔西捂住鼻子说。“乔西,它见到我们一点都不高兴,”我难过地说,“它好像根本没认出我们来。”皮皮走到另一排墓碑中间,转头瞪着我们。“别动,皮皮。别动!”我发出命令,这是皮皮惟一服从的命令。但是,这次行不通了。它耷拉着脑袋跑开了。“皮皮,停下来!”我大声喊。“天哪!总不会又丢了吧?”我说。我用手电筒照着一排排的墓碑,不停地喊它的名字,没有。这时,光线停在一块大理石墓碑的正面。看了一眼上边的名字,我一刹那间僵住了。“乔西,你看!”我抓住乔西的衣袖,抓得紧紧的。“出什么事了?”他一脸迷惑。“看!墓碑上面的名字。”凯伦·萨默塞特,乔西读了一遍,还是迷惑不解。“那是我的新朋友凯伦,每天在运动场跟我说话的那个。”我们一起看名字下面的日期:1960—1972。“不可能是她妈妈或奶奶。”我说,“这个女孩12岁就死了,跟我一样大。凯伦也是12岁,她亲口告诉我的。”“阿曼达——”乔西沉下了脸,转过头去。我又朝前走了几步,看另一块墓碑,这一块墓碑上的名字是乔治·卡朋特,1975—1988。“乔西——你看!是在运动场上跟我们一起玩的乔治。”我叫道。“阿曼达,我们得去找皮皮。”乔西不愿听我的。我一座墓碑一座墓碑地看,用手电筒照上边的名字。我找到了杰里·富兰克林,还有比尔·格列高利。所有跟我们一起打棒球的小孩,他们的墓碑都在这儿。我沿着蜿蜒的一排墓碑往下走,心怦怦直跳。我好不容易抓稳手中的电筒,照住那一排的最后一座墓碑。瑞·谢斯顿,1977—1988。“啊?”我听到乔西在叫我,但是听不清他说了什么。整个世界似乎消融了。我再看了一眼深深刻在墓碑上的名字:瑞·谢斯顿,1977—1988。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