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专属
“妈妈!我要一样专属我的东西,我们学校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专属,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她们总是嘲笑我我也要有自己的专属!”小兔子约瑟回到家中向妈妈诉说着自己的委屈。这时妈妈的话从厨房里悠悠的传到约瑟的耳中。“那你就自己去寻找你的专属吧。”约瑟听了妈妈的话决定吃完饭后就出发去寻找自己的专属。 晚饭过后,约瑟回到自己的小屋里,来到衣柜前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因为她决定要出趟远门——在这一天将这个小镇走一边。行李收拾好了,约瑟向妈妈告别后就踏上了自己的“专属之旅”。可是去哪呢?小兔子约瑟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突然她发现了一个漂亮的钱包正躺在繁华的马路上。它有着闪闪发光的外壳、分工明确的分层栏和为数不多的兔兔币。约瑟十分喜欢这个钱包。她走到钱包跟前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一个人来捡走这个“不明物体”。约瑟心想:这应该是上帝特意赏赐给我的专属。约瑟正这样想着,一个欣喜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考。“太好啦,你在这里!”约瑟闻声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长相清秀的松鼠小姐。还没等她开口松鼠小姐对她说道:“你好。小朋友这是我的钱包,谢谢你帮我看守着它,现在我要把它拿回去了。”看着已经走远的松鼠小姐约瑟心里一阵失落,但随即又恢复了信心,她继续向前走着。此时已经是中午了,毒辣的阳光都要将约瑟体内的水分蒸发掉了。约瑟从行李包里拿出一顶太阳帽,顶着烈日继续前进。不远处一家冰激凌店正在向约瑟招手,口干舌燥的约瑟快步走进冰激凌店要了一大份冰激凌。那香甜萦绕在舌尖上,刺激着约瑟敏感的味蕾,一丝丝清凉窜入约瑟的内心。约瑟心想:这味道应该就是专属我的了吧。就在这时,不远处的一位女士手里也同样拿着一大份的冰激凌,在品尝过后也是和约瑟一样的享受,所以这也不是约瑟的专属。因为炎热,约瑟在这家冰激凌店里坐了一下午,直到夜幕降临。 看天色也不早了约瑟才起身回家。正在回家的路上约瑟借着月光隐隐的看见一抹身影正在着急地寻找着什么。约瑟眼睛一酸大喊着”妈妈!“扑进这抹身影的怀中。”宝贝,你找到你的专属了吗?“听着头顶传来的声音,约瑟用力点了点她的小脑袋,但并没有回答妈妈的问题。因为她的专属是——妈妈独一无二的爱!
“妈妈!我要一样专属我的东西,我们学校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专属,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她们总是嘲笑我我也要有自己的专属!”小兔子约瑟回到家中向妈妈诉说着自己的委屈。这时妈妈的话从厨房里悠悠的传到约瑟的耳中。“那你就自己去寻找你的专属吧。”约瑟听了妈妈的话决定吃完饭后就出发去寻找自己的专属。
晚饭过后,约瑟回到自己的小屋里,来到衣柜前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因为她决定要出趟远门——在这一天将这个小镇走一边。行李收拾好了,约瑟向妈妈告别后就踏上了自己的“专属之旅”。可是去哪呢?小兔子约瑟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突然她发现了一个漂亮的钱包正躺在繁华的马路上。它有着闪闪发光的外壳、分工明确的分层栏和为数不多的兔兔币。约瑟十分喜欢这个钱包。她走到钱包跟前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一个人来捡走这个“不明物体”。约瑟心想:这应该是上帝特意赏赐给我的专属。约瑟正这样想着,一个欣喜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考。“太好啦,你在这里!”约瑟闻声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长相清秀的松鼠小姐。还没等她开口松鼠小姐对她说道:“你好。小朋友这是我的钱包,谢谢你帮我看守着它,现在我要把它拿回去了。”看着已经走远的松鼠小姐约瑟心里一阵失落,但随即又恢复了信心,她继续向前走着。此时已经是中午了,毒辣的阳光都要将约瑟体内的水分蒸发掉了。约瑟从行李包里拿出一顶太阳帽,顶着烈日继续前进。不远处一家冰激凌店正在向约瑟招手,口干舌燥的约瑟快步走进冰激凌店要了一大份冰激凌。那香甜萦绕在舌尖上,刺激着约瑟敏感的味蕾,一丝丝清凉窜入约瑟的内心。约瑟心想:这味道应该就是专属我的了吧。就在这时,不远处的一位女士手里也同样拿着一大份的冰激凌,在品尝过后也是和约瑟一样的享受,所以这也不是约瑟的专属。因为炎热,约瑟在这家冰激凌店里坐了一下午,直到夜幕降临。
看天色也不早了约瑟才起身回家。正在回家的路上约瑟借着月光隐隐的看见一抹身影正在着急地寻找着什么。约瑟眼睛一酸大喊着”妈妈!“扑进这抹身影的怀中。”宝贝,你找到你的专属了吗?“听着头顶传来的声音,约瑟用力点了点她的小脑袋,但并没有回答妈妈的问题。因为她的专属是——妈妈独一无二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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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的专属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在四季的更替中,在鸟语花香、树木荫荫、秋菊遍地、寒梅傲骨的陪伴下,我已与宇宙结识了11年又3个月零23天,走过了11年的春秋冬夏。11年,说快吧,快的如同光速;说慢吧,又慢的离谱。在时间的眼里,11年,算不了什么,可谓是微不足道,毕竟,时间与宇宙同在,它从宇宙诞生的那一刻起,一直延续至今,所以它是无情的。——题记在神话传说中,心灵手巧的织女和人间的牛郎相爱,违反了天条,织女被王母娘娘抓回天上后,牛郎和一双儿女留在人间。后来,牛郎带着孩子去追寻,在快要追上时,王母娘娘拔下头上的金簪往后一划,立刻出现一条波浪翻滚的天河。从此,牛郎和织女只能隔河相望,望河兴叹,终日以泪洗面。日久天长,天帝终于被他们的痴情感动了,同意他们每年七月初七踏鹊桥相会。据说,农历七月初七这一天,人间看不到一只喜鹊,它们都飞往天河为牛郎织女搭桥去了。在城市,因为牛郎织女的典故,“七夕节”也被称为“东方情人节”,不过于我而言,“情人节”是名存实亡的,但仍然即兴作了一首诗,曰:“七月初七鹊桥会,牛郎织女来相会。有情人儿相约会,离别情人相思会。”在乡间,“七夕节”又名“女儿节”、“乞巧节”。当奶奶要我像她一样按照家乡的习俗做时,我并不能理解,学习女工和“乞巧”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把绣花针放在隔了夜的,而且暴晒了一个上午的水里。在我的死缠烂打下,奶奶给我讲了另一个版本的故事,这时仍然和织女有关:相传,织女是为王母娘娘织布、缝衣、绣花的仙女,自然是心灵手巧无人能比,天上的五彩仙云也是她织的。人间的女子都想学她的手艺,于是在头天,女子用碗各装一半井水、河水,露天一夜,初七再在烈日下暴晒半天,中午,众女子各将绣花针轻放水面,针浮不沉。接着,就查看绣花针水中之影,如针影,像花,云,鸟,兽之类,那就乞到了巧,那女孩就能绣花织锦。否则,就没乞到巧而不能干了。听了故事,我的心也开始蠢蠢欲动,迫不及待想试上一试,于是,我重新拿了一根绣花针,想让她,想让它浮在水面,不料却不成功,奶奶见此,笑了笑,摇了摇头,复而告诉我,放绣花针也是讲技巧的,要贴着水面平放,才能“浮”。我依言而行,又试了几次后才行。在太阳的照射下,光影投于碗底,与针影交错,竞真的似一朵小巧的花。奶奶也很高兴,便教了我她的一些手艺,基本的刺绣手法,我虽学的津津有味,不亦“说”乎,却也不得精髓。“七月初七乞巧节,老少妇女来讨招。织女传授好技巧,老少妇女手艺好。”借着我未泯灭的兴致,我又编了几首打油诗,这个七夕,不再是情人的专属节日,亦是天下绣女的“乞巧”日。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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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中国节日是一个让中国人非常骄傲的节日,我们家也不例外。我们家一过年首先就是贴春联。这可把我乐坏了,因为我可以跟着大人后面捣蛋。爸爸每次都心平气和的教育我不要捣蛋,可我总不听,他也拿我没办法,使得我们家多了一份热闹,多了一份快乐。中午的时候就开始包最具中国味的饺子了。我也吵着来试一试,我首先拿起一片薄薄的面皮,包上了一点馅。我在手上涂了点水,在饺子的周围摩了水,用力的按,可是饺子好像在跟我较劲似的,就是包不上去。这也让我不得不向饺子投降。夜幕降临,在吃完了香喷喷的年夜饭后,我最最喜欢的烟花上场了。在街道上张灯结彩,好不有中国味的气息。我拿一个“彩色世界”,它其实是一个20发的大烟花。我点燃了导火索,双手蒙住耳朵,“逃离”了现场过了一分钟。“啪”“啪”一个个烟花直入云霄,带着中国人的美好飞向天空。接下来是“红蜻蜓”“大熊猫”……到了我最喜欢的“小海鸥”了。我拿起一个摆在地上,点燃后握在手上,“嘟”“嘟”“嘟”一个接一个的飞人天空亮了一下,又掉了下来继续转,还不时喷射着美丽的火花,红、黄、绿、青、蓝、紫。多漂亮啊!旁边的街坊邻居都被吸引了,不管陌生人,还是熟人,都拍起掌来。望着川流不息的车辆,拥挤的人群,我的心中不禁流过一阵暖流……这就是我要寻找的年味——大家在一起的热闹气氛!5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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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专属PART 6最近这几天似乎经常下雨,大小不一、断断续续、不干不脆。好几天没太阳,怎么充电啊,看来以后得整一个阴雨天也能充电的充电器了,多贵啊!心疼男人的钱,看他现在公司还没运作起来,天天愁眉苦脸的样儿,唉,还是看看打工挣了多少支出一些吧,希望够得吧!她不喜欢也不懂得逛街,只好上网查了查,才知道她要求的充电器其实品种很多,甚至还有更多功能的,只需几千而已。看来她多虑了,以为至少要花完她目前挣完的钱呢。最后,她决定买下那个黑色蒲公英图样样式的,似乎,她对蒲公英有些许情愫。充完电自然是精神的,该上班了。公交车驶来,她缓缓踏入,找了个靠窗的的位子坐下。车子空空的,大概是因为雨的阴沉有种让人窒息的感觉吧?进行全身烘干,大脑没事儿做,翻了翻男人输给她的资料:也是一个雨天,薄荷在门口张望着,似乎在等人。不一会儿,她笑了起来,抱怨道:“真是的,你收拾东西部会快点哦!喝西北风很痛苦的!”瑜的身影晃了过来,把伞往她那边推了推:“没办法啊。我也是要等人的啊!下次尽量,尽量。”“别介啊!别再下次了!你看这学校,没剩多少人你知道么?”她嚷道。瑜笑了笑,不再说什么,因为她知道再说下去输的肯定是自己。拉上朋友,出了校门口,回家去喽!带伞是无比麻烦的事儿,正是因为知道这个,所以薄荷从不带伞。雨小,跑回家;雨大,就淋回家,反正又不会咋地。瑜是薄荷的同学,小学的,但她们俩挺投缘,就天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尽管她们不在一个班。自从认识瑜后,薄荷从未再淋湿过,因为瑜会带伞,会来叫她,会陪她一起回家。慢慢地,薄荷对瑜便有了依赖感,可没想到,瑜要搬家了。临走那天是圣诞,薄荷从外祖母那儿偷了一大把薄荷糖,塞给瑜,告诉她:“你是上帝赐予我最好的礼物,可他现在又要回收,让你从我身边离开,我不舍。却无奈这不能决定未来,只好把最美的祝福藏在薄荷糖内,想我的时候就吃一颗罢。瑜,希望你快乐!记得写信给我。”瑜打趣地说道:“怎么啦?不就分开吗?有什么好哭的,别弄的跟生死离别一样!我们又不是不会再见面了,真是。”却发现,自己的脸上也布满了泪水,转身上了车,只愿薄荷不要看见自己的泪水。薄荷追着车跑着,最终还是跑不过车,望着已寻不见的瑜的背影,说了句:“谢谢!再见。”便头也不回地走了。从那以后,薄荷更是没有打过伞,却买了许多伞放在柜子里,她说:“瑜,我买了很多伞哦,已经不需要你那把破伞来躲了!可是,我想你了。”这就是薄荷不打伞的主要原因。她的身体终于烘干了,可是,还在下雨,等下又会湿了,唉。终于到站了,下了车,准备冲进雨中时,却有把伞递了过来,看了看主人,好像瑜!她还未开口说话,就已经被瑜抢话了:“靠,你这妮子。不是买了很多伞么?怎么不show一下,老是淋雨对身体不好,你不知道啊?”她只回了句:“麻烦。”果然,此因还是这个。瑜问她:“咦,薄荷你不是在北方么?怎么来这儿啦?是不是想我想得啊?”她不回答,沉默地走着。突然,瑜突然扳过她冰冷的身体,欲使她正眼看自己:“看着我,我知道你不是薄荷。”她略带震惊地看着瑜,瑜继续说:“不必惊讶,因为我上次去看薄荷的时候,就看到她被车撞了。当时受伤并不重,可是没有人理。我冲过去要把她送往医院时,却发现只我一人背不动她,我只能在那儿哭,希望路人能帮我。可我没等到,她就去见马克思了。她……呜呜,她手里还握着要寄给我的薄荷糖,可是也被血染了……。”擦了擦泪水,又说:“我不管你为什么要冒充她,但我得告诉你:沉默的最大悲哀就是金钱买不到语言的快乐以填补心灵的空缺。薄荷她一直都信奉这句话,你,你都没有遵守!你算什么薄荷啊?”她看到瑜的眼角泛着泪光,是内疚?还是伤心?与她无关,又与她有关,她只好妥协:“It’svery easy!But only you 。”的,只有她一人而已,因为瑜是薄荷死前还念念不忘的人,是很重要的人。原来她不是个秘密,纸终究还是包不住火,真相终将大白,可她还是希望,能瞒多久瞒多久,因为,她对这世界有情。她开始干活,复制昨天的生活……PART 7然后,瑜会时不时出现在她面前,好像约好了一般,自然的,她的话也多了起来。打工的那家咖啡店老板用暧昧的眼神看着她:“小子,长性了?什么时候给介绍下你女朋友啊?”她无语,沉默地干着活;学校与她同班的人好像在看外星人一般看着她,猜测着瑜的身份,却因当事人的无动于衷而熄灭了这股热情,却还是觉得无比诧异——居然有那么一个人,让她这个说话不多过3句的人说那么多,还是笑得很开心那种!太不可思议了!刘希泽对比也有些奇怪,叫私人侦探调查完瑜的资料后他终于确定了,她就是三年前那个她,他念念不忘的人。一个大早,她早早睡在靠窗的地方享受难得的阳光,嘴角因什么而微微勾起,阳光再洒下来,仿佛,她就是一个不小心落在地上的天使一般,整个人都笼罩在金黄的光辉中。刘希泽呆愣了几秒,终还是不愿将她弄醒。只说了句:“现在我和你是朋友了呢。”她的嘴角又上扬了一些,似乎在回答少年:“当然了。”就几天时间,男人的公司就要开始运作的,这几天自然也忙了许多,饭也不回来吃。她也不煮,往嘴里塞了一颗薄荷糖,看着本来崭新的桌子变旧了许多,不禁感叹道:“新的事物终将消失在我们记忆末梢,不复存在。”她是不是也会变得破旧不堪,被男人抛弃呢?唉,毕竟是没有心的机器人,怎么可能不生锈呢?可时间不容她悲哀叹息,虽然男人公司已经运转,但她还是必须打工以消耗无聊的时间,消耗她的生命。今天店里来了三位小姐,与她年纪相仿,老板便把她从厨房拽了出来,给她们服务。不过前提是一人一百。“请问,三位需要些什么?”其中一位全身粉红色的女生害羞地低下了头,转而又抬头看着她,两眼冒红心问道:“帅哥你贵姓啊?贵庚多少?哪?……”一连串问题攻击,她无语并惊愕地看着那个女生,张了张口,却终没有讲出一个字。旁边一位橙色羽绒服的女生轻咳了两声,粉色身着的女生立马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擦了擦嘴,迅速整理了下衣服,淑女地问道:“请问你贵姓?”她对女生如此大的反差还未反应过来,旁边那位时髦的女生便开口道:“我叫糖果哦,穿橙色衣服的是豆丁,粉红色衣服的是小羞。请多多指教。”她达道:“凌。”那个粉红色衣着的也就是小羞便嚷道:“好酷啊。我要把你加到我的私家珍藏里!”说着就拿出手机对着她拍来拍去,还别说,技术还不错,把她眉宇间的那股冷毅照得是活灵活现却不霸气。最终,她们各自要了一杯凉暖。她把薄荷脑提炼出的薄荷油滴加进了咖啡,使得咖啡的醇香中又多了丝清凉,又不乏温暖,令人愉快。她们走之前,她还给了她们几颗薄荷糖,算是茫茫人海中相遇的一种缘罢!老板叫惜水,很女性化的名字。他说:“是我妈给取的,母亲的‘惜’字和父亲的‘水’字。他们说要是我改名了就不认我这个儿子了。你说我容易吗我?他们倒好,出去哪潇洒都不知道,留我一个人在这里照店。”其实这人是活该,老丈着自己比父亲高不听话,他们一气之下才决定走的。这会儿惜水就嚷上了:“啊!赔本了,赔本了!”她走了过去,惜水依旧嚷嚷:“一杯一百,三杯三百;一人一百,三人就三百哪!再加上这东西是你研制的,要给你三百五。呜呜,我咋就这么倒霉呢?不行不行,凌你不要那一百五好不?那样就顶多没赚钱而已,好不?”她不说话,惜水见她这般便说:“沉默就代表默认喽?!哈哈,太好了!我就知道凌你最好了!”反正她现在不急用钱,也就算了,免得和惜水讲话受内伤,多划不来啊!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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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武艺我是午饭,但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不像其它fans那样,给你送礼物,在舞台上为你呐喊,为你护航。所以,只能写一篇单薄的文字送给你。希望每一次在电视屏幕上看到的你都可以是开开心心的。艺宝,这个夏天很感谢你的陪伴。因为有你,让这个夏天不在乏味。其实,一开始的自己并不喜欢艺宝,因为只钟情于杰宝。还一度以为你只是一个帅气的但不会唱歌的男生。但后来经同学的口中得知,你是这届的人气王,网上还有许多关于你与杰宝的评论,那时才对你有些兴趣。(与杰宝媲美的人当然要瞧瞧)很偶然的一次,听到快男有一场比赛,百分之八十的听众是为你而来,便对你的兴趣更加浓厚了。起初就是想看看你到底有没有实力与杰宝比试。不过到了后来,在关注你的每一场比赛之后,我发现你的腼腆是那么的可爱。虽然你没有杰宝那样的舞台魅力,但是你那木木的样子,让人不由自主的发出会心的笑容。那次,看着你站在终极pk上,我竟然会有心痛的感觉。从那以后,我知道,我已经是午饭的一员了。成为了真正的午饭后,当然少不了对艺宝的了解了。相继加了艺宝的QQ,(虽不知这是真是假,但我相信),在他的空间里留言。在贴吧中看完一条条贴,那都是咱午饭团对艺宝最后的鼓励。记得在艺宝的空间里看到这样一篇日志:我知道最近的表现让午饭们失望了,但是我会加油的。而且也知道这段时间有很多午饭都离开了。其实很舍不得,但是还是要谢谢他/她们,谢谢他/她们一直以来的支持与鼓励。这段文字,没有华丽的词藻,每一个字眼都是那么的平凡,但是所表现出来的并不平庸。很真诚的一段话。我哭了,他是第二个。(因为杰宝是第一个。)一个十八岁的花季少年,在此段文字中却显得那么的平稳,那么的坦然,接受这一切的好与坏。我想午饭们也都知道,艺宝所说的即是在总决赛时的次次pk,但我想说的是:“艺宝,我们不失望,你的进步即是对午饭们最后的安慰。”我想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艺宝是这十二强里个最矮的那个,不过我觉得艺宝其实也不错,有一米七呃……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的踢馆夜。那场比赛,我想我对艺宝有了更深的认识。从小到大,他没有受到什么大的挫折。这点其实蛮令人羡慕的,但是也正因如此,他唱的伤感歌曲似乎少了灵魂。形似但神不似。完全是用技巧来完成的,没有使人心动的那一股劲。说实在的,在总决赛以来,真的很担心艺宝。因为他的唱歌确实没有其它快男棒。但是咱艺宝坚持,努力。每一场评委对他的建议他都会采纳,去付诸实践。就像那次高晓松老师提的,让他每次唱歌前都把歌词大声朗读五遍,是自己融入到歌词的那个情景中。他也在时间。虽然那次听他朗读可米小子的《青春纪念册》很搞笑,但是艺宝真的好用心,每一次都是那么的全力以赴。而昨晚,你与IME组合的合唱,让我很开心,我想应该是令午饭们都很开心才是。第一次看到你有那么多舞蹈动作,很可爱而且很棒。但第二首你选择了《你是我的眼》,这首歌我真的大吃一惊。不免为你提心吊胆。副歌部分对你而已无疑是有难度的。当旋律响起的那一秒,我的耳朵早已贴在了电视机旁,试着用心去聆听。因为这首歌一直是听林宥嘉唱的,而他的声音很有磁性,每一句的最后一次都是那么的有层次,但听你唱的真的没有那种感觉。原本紧张的心变得忐忑了。“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化……”那个音,好有味道,放宽了心,去倾听。虽然有一点点的瑕疵,不过我知道,你用你的腼腆重新演绎了一首《你是我的眼》,哇,此时的心已无法用语言来描绘了,我心理的那个激动啊!回想着艺宝每一场的比赛,那时的青涩,在歌声中夹杂着的腼腆。如今,他长大了不少,歌声中明显可以感受到,他放开了,那种压抑也已消失了不少。艺宝,虽然你的唱歌不好,舞台的表现力也不强,但是你每一次的努力,每一次的进步,我想午饭们都看在眼里。艺宝,加油噢!午饭挺你到底……我想这是我第一次写这样的文,因为武艺真的真的打动了我。每一次挑战自己,每一次战胜自己,所以才让我冲动写下这文。(冲动一次貌似不合适)最后唠叨一句,武艺的原创,期待一下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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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天使专属天使(我的七三班之数学课后记)你永远是我的专属天使!永远!——至我初一的数学老师他是我初一的数学老师,他很幽默,他总能令我们开怀大笑。刚认识他的时候只觉得他很孩子气,平易近人和我们没有一点隔阂。接触久了,才发现他认真的一面。说实话,一年前的我们确实很不争气,去做题,常常做五个错四个。他一遍遍的纠正,一遍遍的讲,可是却总不见我们进步。他真的生气了,他语重心长的给我们算了一笔账:“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加一块十二年,一生减去这十二年,起码有五、六十年,用十二年的努力,换来五、六十年的幸福,值不值你们心里清楚。”短短几句话,教室里鸦雀无声,这些话或许除了父母,也就只有老师会对我们说。谁心里都清楚,他和我们一点关系没有,教我们一年不管我们成绩怎样他都会再有新的学生,但是他了解这是我们命运的轨迹,不能重来。这会决定我们的一辈子。之所以称他为专属天使,不只是因为他在平常生活中的小事,还是因为他带给了我永恒的感动,刻骨铭心的感动!这种感动值得我用一生去体味。那次期中考试,我的数学成绩很不理想,连90分都没有拿到,公布成绩时,他把我叫到讲台前,他的生气不是没有道理 ,看着自己的卷子我才发现自己有多过分,都是因为马虎,他曾经多次强调的我竟然还错了。他一改往日的笑容,指着卷子说了我几句,用手打了我几下。我哭了,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并不是因为疼,我比谁都清楚他没有用力,只是觉得好对不起他,还有一小方面是因为他的变化让我一时无法接受。以前和他像朋友一样,关系比同班同学还好得多。突然的改变让我措手不及。回到座位上,周围的人开始安慰我,很快我擦干了眼泪,埋着头不敢抬头看他。这时,他给我们讲了一件事:“我曾将教过一个学生,在初中总是第一、第二,后来考上了一中(重点高中),结果在高一第一次考试中,一下子到了一百名之后,他就开始疯狂学,醒了就学,困了就睡,结果成绩还是没有起色,他就开始破罐破摔,上网吧、旷课、逃学、打架,结果现在什么都不是。”他停了一会儿,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我说了一段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话:“老毛,初中升入高中,成绩会有很大浮动,这是正常的!即使你考到几百名以后,你也不能自甘堕落,只要使劲、掌握方法,就能赶上去。”听着他的话,眼泪有止不住的流了下来,我把头埋得更低了,心里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他是真心为了我好。”在那时候我心里坚信,不管以后我遇到再大的困难,成绩再差我也不会丧失信心,因为有他的鼓励。他只教了我一年,但是在这一年里,他给我的鼓励是别人从未给过的,他经常和我逗,让我请他吃饭,我答应他说等我考上一中时一定会请他,后来他对我说:“只要你不让外星人带走,这顿饭我一定能吃上。”话很搞笑,但是我心中明白,那是他对我的相信、肯定。他还曾说认我做干女儿,和他说话,我总会很放松,我说:“那压岁钱呢?”,和他从没有师生之间的代沟。他还曾说想在我们这届学生里认一个干儿子,可是,没有达标的。老师,老毛想在这儿真心地对你说一句谢谢,你那几句话,我一直铭记在心。虽然没再让他教,但是校园中仍会碰见,见面时我总会笑着叫他一声:“老师。”而他总会亲切的喊我一声:“老毛。”有时候遇到不认识的老师时,他还会用幽默地语气介绍:“这是老毛!”开始他叫我老毛时实在很不适应,好像我有多老似的,但是,叫了一年半,当听到“老毛”这两个字会觉得很亲切,很幸福的感觉。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很可爱的老小孩(他不老,还很年轻),后来我才明白,他的幽默、风趣,甚至是别人眼中的不正经,都是为了让我们能集中精力学习。那次是学校广播站录节目,他正好看到了我为他写的文章《我的七三班之数学课》(听他现在的学生说,他看到那篇作文高兴了好几天。)他对我说:“其实你们不知道,理科本来就挺枯燥、乏味,上课说说笑话省的分心。”老师,你真的是用心良苦,可是却没几个学生能懂。老师,你说认我做干女儿,因放假我并没有答复你,其实,你不知道,在我心中你早已成了我爸爸,朋友一样的爸爸。但是,老毛想告诉你,等老毛学成归来,一定会叫你一声:“爸爸。”或许那时候,老毛才有资格做你的女儿。老师,你的苦心老毛一直懂,你的鼓励,老毛永远铭记在心!一辈子……(这篇文章是即兴创作,望大家见谅啊)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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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在不断地丢失,然后不停地寻找……----------------题记二十岁,他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刚从学校毕业,就告别年迈的老母,踏上了漫漫打工路。这年头,打工谈何容易,到处伸手就要文凭,更何况是对于他这样一个两手空空,没有任何社会裙带的小子。在找了两个月的工作后,终于沦落到了夜宿街头的下场……这期间,他见到了行行色色的人:有专门在街上抢包的,有跪在地上用自尊心换取同情的,还有欺骗老人,拐弄小孩的……这一切,他看在眼里,都记在了心里。他也曾想过一些用诚信去换钱的办法,但最终都一一被他自己否决了。因为他始终忘不了来时老母的那双眼:那是个黄昏,血红的夕阳斜挂在树梢上,母亲的眼睛布满血丝,颤抖的双手摸着他稚气未脱的脸,嘴里缓缓的吐出几句:儿呀,记着,现在…世道黑,出门要…小心…但千万不能丢了做人的良心,不能丢了诚心…”几滴滚烫的泪水落到了他脸上……渐渐地,他口袋里已拿不出整张的钱了……终于,他连个馒头也买不起了……就在这时,同乡的几个年轻人找到了身无分文,饥寒交迫的他,给了他几百块钱,让他跟着他们干。他一听,来了精神,忙问是干什么事。当得知是窝在公交上,见准机会扒个钱包时,他当即摇了摇头,毅然将钱还给了他们。来时母亲的一席话,依然清晰地映在脑海中,他已经牢牢记住了“诚信”两个字……没钱,他干起了收破烂的活儿。每天清晨,他推着手拉车出门,一路吆喊,汗水撒遍了城里乡下;晚上,他坐在简陋的床铺上,借着昏暗的灯光,欢快地数着一个个铜板,然后将这些钱装进一个小铁罐里,等到铁罐变沉的时候,他就拿着铁罐到邮局,给母亲寄钱,而他自己过的生活却是那么苦,有一次,他捡到了一个黑色的鳄鱼牌皮包,一看这包,他就觉得价值不菲,肯定是有钱人家的包,他就一路找包的主人,后来。主人找到了,可那个满脸流油的人,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好象包是他偷的,最后连声谢谢也没说声,就走了,他看着这个人的背影,摇了摇头,他知道有钱人家都这样,他们都是有了钱,就扔掉了对别人的信任,扔掉了做人的基本原则,换句话说,就是他们很穷,穷得只剩下了钱。小小年纪的他,才刚刚踏入社会,就看惯了世态炎凉……三十岁的时候,经过十年的打拼和磨练,他已经从当初的流浪汉摇身成为了大老板。十年期间,他始终把母亲跟他说过的话挂在嘴边:做人要有良心,做人要诚信!他诚信地办公司,诚信地待人,诚信地做生意,终于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的名下,已经有了4个实业公司;在城郊,他拥有一座?e墅;来来往往,他开的是法拉利跑车;家中,等待他的是温柔的妻子和一双活泼的儿女。他有钱了,可他的思想一直没有被金钱所腐蚀,他捐钱给家乡修路,资助希望小学,帮助贫困学子……回首往事,他常常感慨:我离家打工的那天,母亲给了我诚信,打工路上,我也从未丢弃过他。当我露宿街头,身无分文的时候,当我在臭哄哄的垃圾堆里奋斗的时候,我从未放弃过,因为诚信给了我坚持下去的理由。四十岁的时候,他名下的一家房地产公司购置了一块地皮,建起了一个住宅小区,他的公司有着诚信的口碑,在加上建筑风格别具一格,不到半年,房屋被抢购一空。就在他为这笔生意高兴的时候,,一个消息让他恍如遇到了晴天霹雳霹雳一般,房屋总工程师突然告诉他由于当初设计不够紧密,全部楼房的楼梯有着倒塌的危险,他听完消息后晕了过去,这么多的房产,这么大的投资,还有这么多人已经购了房,要是消息传出去,不仅回闹出许多麻烦,而且这足以让他破产。他陷入了茫然:自己这么多年,辛辛苦苦地在商海里打拼,而仅仅这一个失误,就可以让自己重新身无分文,让自己前功尽弃,这时多么残酷呀!可以不宣布这件事吗?不,这不等于抛弃诚信吗?说出去呢?也不行,自己肯定会破产!怎么办?怎么办?两个大问号挂在他的脑海之中,他辗转反侧……终于,他决定将这个消息封锁。当天晚上,他梦见了死去的老母,梦中的老母满脸皱纹,深情地看着他,干瘪的嘴唇吐出一句话:千万不能丢了做人的良心,千万不能丢了诚信……”醒后,他哭了,一个六尺男儿竟然号啕大哭,他哽咽着“母亲给了我诚信,我却为了自己的利益抛弃了它……”一部分房子在两年后塌了,随之,这批房子的危险也被逐一挖掘了出来。他崩溃了。购房者纷纷状告他,他顿时官司缠身,公司也应赔各种款项而赔得破产了。后来,他卖掉了别墅,买掉了车子,甚至还因欺骗购房者的罪名进了监狱。在看守所的铁窗里,他微笑地对哭得泣不成声的妻子说:“公司我没有了,车子房子我没有了,重要的是在这扇铁窗里我可以安心的生活了,虽然这里没有荣华富贵,但我很满足,因为诚信又回来了,我重新把它找回来了……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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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80后的歌曲我,是一个切切实实的90后,但我却想为80后写一次文章。歌颂80后的传奇,歌颂他们的优秀品质,颂扬他们自强不息的精神。许多人都说90后的个性,张扬,但那些能持久吗?似乎90后所流行的一切都在不断更新,生在判逆之中的90后大多是吃不了苦的,没有持之以恒的耐力。90后是否真的要把祖国的未来荒废了呢?在所有的叛逆激流中,我具备了所有90后的性格,但今天,在眸然的回首中,我才发现,周围闪闪发光的竟大多是80后的人,光芒持续不断。为何他们的光芒能持久,而我们90后的却只能光彩一时呢?我想,应该是80与90的本质决定了两代人的不同人生。80后的本质是“实”的,当然能长时间经历风雨的磨砺,而90后的本质大多是“空”的,当然只是涂有虚表罢了。但每当有谁批评90后的人时,大多是一种玩世不恭的样子我似乎觉得自己挺幸运的,周围认识的大多是80后的,我和他们似乎很谈的来,他们能容忍我的90后脾气,能领导我的意识走向正确。和他们在一起,似乎没有所谓的年龄代沟,就像知己一样,坦诚相待,互相理解,宽容。而每当和90后的同龄人在一起,最多的就是讽刺,争吵,嫉妒。翻翻日记,在篇章中最多的还是关于80后的,似乎90后给我留下的唯一,就只有伤痛呵!我的朋友,他是一个80后的,听他的人生故事,最多的是辛酸,但他却依然乐观面对,从容不迫。看他的坦然笑容,似乎觉察不出他有半点伤痛,认为他一定是属于幸福那一类的人,但他却不是。他的内心伤痛是无法平复的。又是一个失眠的夜,我反复碾转,但却无法入梦。心里太多繁琐的事,在心头积压太久,好想随时发泄一下,内心的浮躁不听充斥。无聊掏出手机,“咦?没人在线啊”!手机微弱的光点亮了黑暗的房间,荧光屏有些刺眼。点开一个个分组,似乎全是不在线的“灰色头像”,点开最后一个朋友分组时,一个红色,鲜亮的企鹅还在线。80后的朋友咋还没休息哦?“你还在忙吗?”我发了一个qq信息。“是啊!在加班呢,准备开发一个软件。”80朋友回答到。“你怎么也还没睡啊?”朋友问到。“哦,我失眠了。”我答。“你每天都加班吗?”我问他。“几乎每天都是吧!”他答。“已经适应了。”已经适应了?熬夜?天哪!熬夜很伤身的好不好,竟然能适应?他竟然能hold住?为事业拼命,为了孩子拼命,他何时能够给自己放一次假啊?在这个年代,像他这样年纪轻轻就有事业的实在是少,例如:为自己代言的陈鸥,万人瞩目的韩庚,等。那些名人,都是闪耀着灿烂光辉的80后。两代的人,两种的评价,作为一个90后的孩子,我身边的80后起到了标新立异的作用。自己的优秀并不是从自己的介绍中流露出的,而是自己个人的行为感染了别人,别人给出的评价才能真正的反映一个人的实力。这个80后的朋友其实是我的老板,一个能和自己的员工做朋友的老板必定是一个成功的老板,即使他现在领导的仅仅四五个人,公司只有住房那么大,公司的资产少的可怜,门面也只是租来的,公司还得分划为家,和餐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老板有一颗成功的心,我相信今后公司的员工不只有4,5个,而是400,500。,甚至更多,公司不再是一个住房大小一般,而是一栋大厦,耸立在这个山城的中心,门面一定是自己的,员工和老板之间的关系不会只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而是能谈心的朋友,知己。80后的事,90后的人,这些似乎是不相交的平行线,但今天,我作为一个90后,却愿意为80后谱写一首曲,他们的事迹让我心服口服。我记得我曾问过老板,你一句话:“10年后,我事业有成了会来,公司应该会发展的规模很宏大吧!”你却只说:“如果10年后你回来了,公司还在,一定就发展的很好了,走上了正轨,如没有见到公司,那就一定倒闭了。呵呵呵呵……”我当时只觉得喉咙被堵住了,我已不知该如何回答,我希望10年后的公司规模一定很宏大,而不是倒闭……我刚上初中2年级,我有许多的不懂,他作为一个80后的老板,他耐心的指导我,我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本以为会触及自己工作的范围,没想到,老板却给我展示自我思想的空间。如果这个社会能多一些像这位80后的老板一样的上司,那么员工的信心会倍增,对工作也会更加认真,公司也就会发展的更好。他作为80后的老板,值得我尊敬,作为一个80后的朋友,值得我珍惜。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