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玫瑰血之祭奠
伯爵踩过那个他认为贪婪的人的干尸,但他也同样不怕,似乎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是理所当然似的,那一群花妖在吸完了那个倒霉的人后一个个都变成了长脚的红玫瑰,把那具干尸抬到了前庭从刚才的门出去,又都变成了只有花朵的红玫瑰,没有了刺人的枝条个绿叶,也没有了令人毛骨悚然的那双脚。
“走,我们进去吧!”血玫瑰还是那么笑着,但他的笑容让乐俊感到了一丝不安,但奇怪的是他此刻担心的并不是自己可能与那具干尸一样的下场,而是自己所看到的血玫瑰是人还是魔,还是,一个想法冒出了他的脑,还是神:没有对死的恐惧,没有对生的眷恋,没有对人生的牵挂,还有明明是女性才拥有的美丽的面孔,温柔的性格,这一切似乎都提示这那令人向往的字眼——神。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这是乐俊听到的第一次关于血玫瑰对他的个人资料的探听。
“我叫乐俊,不过你还是叫我黑森林好一些,我已经习惯了别人这么叫我了。”乐俊说,但他平时是不常把自己的外号将给别人听的,可他对血玫瑰,这位美丽的男伯爵,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感,更不可思议的是这种信任建立在两个才认识不过几分钟的人身上,双方对对方的了解几乎是零。
“是吗,不,你不是黑森林,你很喜欢红玫瑰对吗?”血玫瑰说,这使乐俊更觉得他是一个神了(前面提到过乐俊的这一喜好)。
“我说的对吗?”血玫瑰说,他虽然问了,但他似乎已经知道自己绝对是正确的。
“恩!”乐俊点点头。
“那我们进去吧!”血玫瑰又说,他彻底打消了乐俊的疑虑,门漫漫的合上了┉
最后一点门缝中射出一道耀眼的白光。乐俊的知觉消失了┉
迷迷糊糊的乐俊睁开了眼,一个兰色的房间,是自己的房间,乐俊意识到,自己明明还在血玫瑰的宠物店,怎么?
他穿好衣服,惯例的折好了自己的被褥。
“乐俊,吃早餐了!”后母的声音在房间里回绕,这可是旷世奇闻,后母竟然为自己做好了早餐?可是平时她总是最恨乐俊的呀?怎么今天?
“这是你的可可,这是你的器司,这是你的刀叉和盘子!”后母把一切准备的周周到到的。
乐俊生怕是自己的后母在梦游,等她从迷糊中苏醒的时候,会把自己痛贬一顿,所以他急急忙忙的吃完了所有的饭。
“来这是你的便当!”后母说,这又是一个旷世奇闻,连平常早饭都不做的后母,怎么这么勤快了,显然他还没有发现这一切都因为他对血玫瑰说的愿望,幻妖还在对他施着法术。
“早点回来!”听过后母的一段罕见的告别后,乐俊踏上了上学的路,幻妖房中的血玫瑰冷冷一瞥,“看来他的心还不是很贪婪,继续和他玩玩吧!”笑容有挂上了他的脸┉
如此玲珑别致之境
龙麒源,是一处圣地。或许它是上帝的爱子罢,上帝竟给他如此玲珑别致的面容!
一座铁索桥是唯一的入口,但这入口很有一番风味。桥面既是一滩溪水,柔柔的溪水顺着岩石之边悄然流下。却不能安抚我怀着恐怖的心。我慢吞吞地向前挪动着步子。却被前方的美景的吸引。青山环绕着绿水,绿水依偎着青山。前方望也望不到头,似乎有一堆的美景在召唤着我。我心动了,也可能是太期待,疑虑很快就消除。前方果真有更秀美的景色。
不知道为何,龙麒源像是一个山寨。据说它是畲族的领地。它名字的由来也是因为纪念他们的祖先。入了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畲族的纪念馆,畲族的渊源历史让我惊叹。畲族也是一个文化发源地。农业文化在几千年前就已十分发达,让我大开眼界。
接下来的十二生肖门,则让我开怀不已,边玩边学。
可我却不知我只是管中窥豹。最使人惊讶的非金碧滩莫属。金碧滩水蜿蜒盘旋,清澈不已。绿蓝相间,溪水漩涡涟漪。岩石色呈金色,在阳光下闪亮亮的,格外有一番味道。这真可谓是“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呵!
山山水水养育了一方土地。曲曲折折的小路通往一方净土。龙麒源的美,是超凡脱俗的美。不同于任何的玲珑小岛或是傲骨群峰。龙麒源,保留了二分的傲气,三分的柔美,五分的气质。这玲玲珑珑并傲气十足的美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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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蔷薇老师布置的小作文。那是一株平凡的蔷薇花。娇艳的粉色攀附在我家的防盗栏上,纠缠着。碧绿的藤蔓有些错乱,深粉色的花瓣开着,香气时不时引来几只蜜蜂,更让我惊喜的是,居然还有蝴蝶,蝶舞蹁跹。蔷薇只是常开不败,就算凋零,碧绿的藤蔓同样让人赏心悦目。我的书桌在阳台边,看书累了就停几分钟再继续,那几分钟的时间我会去看看窗外花开正繁的蔷薇花,以便让自己再以轻松的状态继续拼搏。有时恍惚地看着窗外,会思绪万千,因为恍惚得错乱。或欢乐或伤感,我总是写在本子上。久而久之,那个本子已写了过半,那些黑色小字如群蚁排衙的在每一页,可能只是灾梨祸枣,但是一笔一划全是心情。然而我偶然间发现了美中不足。那时正是雨后清晨,焕然一新的花瓣还滴着晶莹的露水,竟有一种落泪的错觉。只是在下一秒,就滑落了,消逝在虚空了。防盗栏像个囚笼,围着它,禁锢它。那年夏天它的藤蔓已经伸了出去。伸出去的花朵被打得七零八落,而被炽热的阳光照射得焦灼。夏季总是无节奏的,从不循规蹈矩按常理出牌。一天总是阴晴难定,或许刚刚还是晴空万里下一秒就下起了太阳雨。只是很难看到雨过天晴的彩虹了。大自然已经被我们伤害得遍体鳞伤,无法弥补了,或者说,社会的进步才是致命的暗伤。两两相遇,终有一伤。夏天是个淘气的孩子,因为受伤害的孩子必须坚强。其实坚强往往才是最让人心疼的。别无他法,所以是叛逆的。青春,大概就是这样吧,我常常看着窗外凋落的蔷薇花,苦笑。看来我的思绪万千,不是很好呢。太悲观了,书上说这是不属于这段时光的刻痕,事实上却深深的,深得刻骨了。错了才怅然若失,才知道不可挽回了,明明知道叛逆是错的,可还是放任它一错再错了。那株蔷薇花是我们才对吧。却被为了保护我们的防盗栏所束缚。拼命挣脱的时候却受伤了。当那株蔷薇花攀满整个防盗栏时,我决定让它回到本应该的依靠。蔷薇虽美,尚需依赖。依靠也就是我家楼下的那片草地,那有一面很大的石墙,至少比我家的护栏大,足够了。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入事先挖好的坑里,填土,生怕有一点差池就成活不了。像是呵护一只势单力薄的雏鹰,我那么想着。可我的指腹却被尖锐的刺扎伤了。这只即将展翅高飞的“雏鹰”真是不乖呢。但若失去了武装,岂不是容人辣手摧花。温热的血液顺着指尖流着,我却蓦地笑了。花开依旧。9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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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之血》观后感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去看了最新的一部科幻动作片,片名叫《机器之血》,由国际知名动作巨星成龙领衔主演,我已经很久没有看成龙的电影了,所以这部片子我还是很期待的。 这部影片的片名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一部科幻类的电影,里面肯定有超现代的机器元素出现,而且这个元素应该是这部电影的核心元素之一,但看完这部电影,机器这个元素只能算是故事情节,影片围绕这个情节,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亲人之间生离死别时的那种感动,让我热泪盈眶。 影片一开始讲林长官的女儿西西已经身患绝症,生命垂危,医生打电话给林长官,叫他务必以最快速度赶过去见见他女儿,这也是西西的愿望,当林长官以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驾驶场面赶去医院的时候,突然接到总部打来的电话,大致说是恐怖的生化人要袭击博士的消息,让他赶快过去转移博士去安全的地方,否则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危险,这时我看到电影给到的镜头是林长官抬头看医院的招牌,他已经在医院门口了,而医院里他的女儿西西正在做心脏复苏的抢救,这时候,一边是自己唯一的女儿可能快死了,而且年纪还那么小,一边是关系社会安全的大事,在私事与公事之间如何选择的时候,这时候电影镜头给了林长官一个眼睛的特写,从他痛苦流泪的神情我已经知道,林长官选择了后者,他为了不让更多的人失去亲人,只能不顾女儿的生死,直奔保护博士的地方而去。我能感受到他此时的痛苦之情。 在保护博士并与生化人火拼的时候,林长官所带领的队伍损失惨重,大部分已经牺牲了,林长官也身受重伤。他不顾一切开车向生化人撞去,但生化人的力量实大是太强大了,汽车都撞不死他,还把林长官的汽车头抬了起来,林长官只能开枪引爆了生化人身后的油罐,林长官也差点死掉,此时镜头中手机传来的消息是西西也已经不行了,最后还是靠博士帮西西安装了他最新研发的机器心脏,并帮她输入自己的基因再生血才得以重生,但付出的代价是西西失去了她之前所有的记忆。为了躲避生化人的追杀,林长官只能托同事把她女儿送到了一个孤儿院,自己隐姓埋名一直在暗中保护着女儿,就这样一过就是十三年。这么长时间,天天见面却不能相认,可想而知是多么的痛苦。 好在最后西西也找回了她失去的记忆,父女十三年后重新相认,场面再次让我泪流满面。总之,这部电影很多场景让人感动的流泪,林长官为了自己的女儿可以不顾一切去保护和营救,林长官于公是一个好警察,于私也是一个好极好的父亲。900字 三年级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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