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黑夜(三)_1200字
岚约了几个女孩到酒吧里见面,因为好些日子不聚了,要好的女孩间总有不吐不快的毛病,所以今天无论如何要诉诉苦。安化了淡淡的妆,颇有几分动人。蓓撇撇嘴说,又不是去约会,干嘛这么磨蹭?安说聊斋的那只鬼姑且会认真去画一张人皮,为什么我就不能认真地化个妆?那我岂不是比不上那东西了?!
不是周未,酒吧里的人不多。灯光被调到了最暗的限度,有一种日光无法表达的暧昧,仿佛要猝然吞没这些宇宙中最脆弱的灵魂。
四个女孩子找了挺显眼的一张桌子坐下。女孩天生虚荣,就算是自个儿代消遣,也非得要在众人面前露个面不可,再说她们也的确长得不赖。岚从小学古筝,她的身上渐渐凝聚了一种古典美,一股揉情主义的气韵由她白晰的皮肤中绽放开来,像一朵待放的莲花,她那长相一般气质一般的双亲对这个精心打造出来的女儿可谓用心良苦;颖子的美有点另类,小小的眼睛小小的鼻子薄薄的嘴唇,长得有点像一个名模,刚从巴黎拿了大奖回来的那个,听说那不定期是第一个从世界级比赛中拿了那么大一个奖的亚洲模特,所以染了一头棕红色的颖子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蓓嘛,养尊处优着,被人宠惯的小公主不免有点大大咧咧,很单纯,眸子里还泛着稚嫩的淡蓝。
四个人要了些饮料啤酒,边喝边聊。安兴致勃勃地,但不知道这种激情打哪儿来,因为她的生活着产平淡,而她的骨子里却是不甘平淡的人。
动如脱兔,又静若处子。
——就这样的一个安。
安上TOILET的时候发现吧台边坐着一个打算把自己灌醉的男人。
安固执地想,他一定失恋了,而他一定是个用情专一的男人。
因为专情的男人失恋时喜欢借酒消愁。安一直这样认为。
安再返回时发现,原来他们认识。
“张路?”安走过去,颇为意外。
“安?”
“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安说着眼前便不由自主地浮现了一个女孩的脸。张路的女友她见过,一个长得很纯情的女孩,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还有卷卷的睫毛,很让人心动的一个女孩,安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叹了一句:要我是男的,还真不忍心去爱她——真是纯情得过分。
但在这里安一味强调的只是她“长得纯情”而已。
“晓桐呢?”安小心翼翼地问。
“她……”张路没继续说下去,突然换了个口气说:“今晚陪我喝几杯!”
张路的语气虽然不重,但如果用书面表达的话,安想他的意思结束后一定是用感叹号,不容人说不的那种。
安想起白天和李钢一起吃饭,李钢一直小心翼翼地问她,怎么样?你觉得味道如何?安不得不放下碗说,挺好的挺好的。说着说着连味觉都没了,她只好停下来,托着下巴发呆。而耳边又反复地响起李钢的话:“怎么了?”
“没什么,我吃饱了。“安说。然后低下头去玩弄桌面上的勺子,李钢笑她像个孩子,安淡淡地笑着,那种让李钢迷恋的淡淡的笑。
张路仍然低头不语,默默地喝着。突然他像想到了什么,似问非问了一句:“女人都爱宝马?”
安还听到张路低低骂了一句:“烂!”
“不不,是她瞎了眼了。”
安在对他的同情之余还有另一种道不清的欣喜,她本以为这是酒精的作用让她有轻度的兴奋,直到她不禁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幸好她瞎了眼”,然后听到自己渐渐夸张的心跳,才惊得不知所措起来。
初二:林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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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吧!少女!(2)什么鬼地方?!_1500字
叶梦酱因为上一章的那件事儿整整两天没有理夏末和吴娅,而娅末也因为身负重伤一直不敢招惹叶梦(并不是)。回家时,可可(真名罗洁月,叶梦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可可)看叶梦最近一直不高兴,就和她搭话,让她散散心,“梦,你最近都不太高兴啊,怎么了?”提起最近的事儿,叶梦心中的怒火一下子窜了上来:“气死我了,这两货真是气死银了!吴娅3那个不正经的校长竟然耍我,夏末也背叛我!再也不理她们了,哼!”转过头又扑向可可:“小可可还是你好!虽然你长得很像男生还超没存在感,作者大人都把你忘了!(是真的…)”“先走了,拜!”可可酱终于还是扛不住了,叶梦还没来得及阻止就溜的无影无踪了。“呜呜…小可可都不理我了吗…”叶梦就这样伤心的回家了。(这件事说明做人还是低调一点的好——作者)
刚进门就看见母上贴在冰箱上的纸条:梦,我出去一趟,回来让我看见你在画画就别进家门了!
果然是老妈,霸气侧漏啊。叶梦叹了口气。不过马上又兴奋起来,这对她来说是个好机会。她走到课桌前,拿出图画薄和绘画工具,开始画漫画。
刚拿起笔,电话铃就响了。“谁呀?”在这样重要的时刻来电话,叶梦还真有点不高兴:“喂,打错了么,喂!”
“素我啦小梦梦,你把我给忘了?”吴娅的声音传来。
“找我干嘛,又发神经?”听到是吴娅,叶梦更不高兴了。
“没什么,只是问个问题而已。”“什么问题快问!”叶梦越来越不耐烦了,时间正在流逝。
“你想成为漫画家吗?”吴娅貌似早已知道结果。
过了五秒。
“特想超想神想疯想碉堡想啊!”叶梦瞬间将时间的问题抛到脑后了。
“不用那么大声啦,”吴娅的耳朵快被震聋了,不过愣了一会,她又说:“那明天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地方?”叶梦天马行空模式开启,“难道要去垃圾场,去雪山?还是在涨潮时去海边潜水?我不要被鲨鱼吃!”“我有那么坏吗……”听到一个初中生说这种话,校长大人也不想继续了,“反正会带你去一个地方啦,明天咖啡厅见。”叶梦应了一声便挂了电话。
“继续画漫画!”
只是叶梦刚说完这句话,门外就传来母亲大人的声音:“梦,在做作业吗?“于是手忙脚乱地,总算是没有引起老妈的怀疑。叶梦拿着中性笔,在作业上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而她看着作业一阵心烦,终于将笔甩了出去。此时的叶梦一心只想着画漫画,想着没有吴娅,自己说不定已经画了点什么。“可恶的吴娅…”“看·我·怎·么·收·拾·你!!”
至于和吴娅的约定嘛,某人第二天就忘了。
早上九点,叶梦还没睡醒,正在吃早饭。这时候门铃响了,老妈开门一看:“唉,您怎么来了?”只见吴娅淡淡地笑了笑:“我来带梦梦出去逛逛…”“她在最近犯了什么错误吗?告诉我,我跟她讲讲。”“没,最近梦梦表现挺好,我是来表扬她的(谎扯太远)。”吴娅冷笑一声,便走进饭厅。
叶梦刚吃完早餐,准备去做作业,谁知居然撞到了吴娅。她看见了吴娅,就像看见鬼似的,连退了好几步,还在地上不停地摸索。
吴娅正奇怪,叶梦突然拿起冰箱边的一个篮球向她扔去。躲是躲过去了,可吴娅被吓得不轻,于是就轮到叶梦倒霉了。
“看我怎么收拾你…”吴娅的声音现在在叶梦听来就像恶魔的怒吼。
“啊啊啊!“一声悲鸣传来。正准备找叶梦玩的夏末被吓了一跳:“谁在大叫啊?“然而没等她反应过来,一盆蝴蝶兰从楼上坠下,奄奄一息。
这…好像是梦梦家的花?
夏末感到不对劲,马上向楼上奔去,而当她看到叶梦时……
初二:南宫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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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黑夜(四)_1200字白天上班时,云没了往日的活泼,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安走过去拍拍她的肩膀,她抖了抖,好像再加点力气的话她铁定会散架似的。“怎么?失恋了?”安开玩笑地说,谁不知道云和她男友是台风也刮不掉了。但这次云却吸吸鼻子,双眼盈泪,果真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穷凶极恶地骂着,那个死家伙那个不要脸的家伙,于是安明白,云这次真的失恋了。失恋的云梨花带雨,纤弱得不禁吹碰的样子,颇让人心疼。看来,正如安所想的,世界上连爱情也无法保质啊。怎么这段时间人净是失恋?安突然说了一句,此时她想到了张路。-云抬起眼睛,问:“你失恋了?”“不。”安摊摊手“我哪来的恋可失?”云便把头埋进自己的臂弯里。云说失恋是一种深刻的体验,那种天地皆尽的痛苦深刻到了无与伦比,她说,千疮百孔是什么样子的安你知道吧,失恋就是这样的过程,血流尽流干了只剩下了一副躯壳,被风蚀得千疮百孔。安惊讶于云竟然能这样描述失恋,诗一般。她反而觉得凄美至极。安想,如果有一天我也失恋了,那么我也会千疮百孔了,想着想着,她就很沧桑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她仿佛看着自己的眼泪碎钻般乱飞——她一闲下来就会胡思乱想,因此,她对于闲情原来是颇有恐慌的。-今天安要干的事情不多,她很快就做完了,整个白天就趴在桌子上听云唠唠叨叨地说她的感情体验。“别想太多,善待自己啊”安只懂得这样安慰别人。“就这样完了吗?”云问自己。“什么?你还想继续?重新开始吗?”安不知道云原来哭了半天,还是放不下那份感情,甚至于傻得想作挽救,那可是无法挽救的感情了啊,他要走,这样义无反顾,还拉得回来么?安一直很相信缘份,那种“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的缘份,说是顺应天意,也由此,她对于感情暗地里持有一种不积极的态度。“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啊”云感性地说,“毕竟这么久的感情了。”原来骂是骂,打是打,爱还是爱,舍不得的。安又想起张路,晓桐离开了,张路也是舍不得的,否则他不会去卖醉。如果她回来了,会怎么样?怎么样?牵着手向你道喜,告诉你他们旧情复炽了?安一想到晓桐那张纯情得一塌糊涂的脸胃就有点酸酸的。“且慢,怎么样也与你无关吧,你倒是杞人忧天了”安拍拍自己的脑袋,这会儿她一直心绪不宁的,到底怎么了。安于是清了清嗓子,头靠椅背哼起歌来:……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愿意等待,当懂得珍惜以后回来,却不知那份爱会不会还在,……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值得等待,当爱情已经桑田沧海,是否还有勇气去爱。……初二:何卓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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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黑夜区别其实黑白这两种颜色我都很喜欢的,在实际生活当中,我还是偏爱黑色,可是,我更喜欢白天.白天就像希望的精灵,而黑夜,一向是邪恶的代名词.所以,我喜欢白天.在白天,能发生好多,快乐,与悲哀,与无奈的事.黑夜,我却想不到什么.黑夜,大概适合反省.在晚上,是我们都能安静下来的时候,躺在床上,想想现在,过去,将来,我们该怎么办,然后怀着期待,急躁,担忧,沉沉睡去.我觉得,在白天,更适合听那种安静的歌,坐在有着大玻璃的店里,嘴角扬起一弯角度,一抹顽皮,像是嘲笑,嘲讽这个喧闹的世界,其实什么都没有.而在晚上,听摇滚是很适合的.张持有度的摇滚和夜晚很贴合,这种兴奋只有夜晚才配拥有.黑夜适合放纵.白天适合努力.就是这样.2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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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黑夜(八)_1500字全世界的中国人都气势如虹了。啤酒花生爆米花被喷洒得到处都是,有人甚至砸碎了酒瓶,啤酒便化成了一滩激情的血冒着泡流淌成河,于疯狂的人们脚下溅舞。他们终于守得云开了,安想。然而她却失恋了——她一厢情愿的这样认为。眼前不觉浮现出一幅久远的画面,当生命中的那个很重要的男人摔门面去,她的心就灰了,乌烟瘴气的房子也冷了,只留下一室从此再也无处寻的和不可寻的无情的记忆。于是这些痛苦渐渐被固化成砖,筑起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让安学会了不留空隙地保护自己。安想到了李钢,想到好人始终会遇上好人的,虽然从前李钢总好像在安的心里可有可无,但现在他不在了,安又觉得失落了什么,然而,正如安一直坚持的,既然天定如此,便用不着去挽回,何况,李钢一定恨死她了吧。安喘了一口气,没有哭,拍拍自己的脸,僵的。她想起读书时参加一出话剧的演出被安排到最后一幕伤心欲绝心地死去,她怎么也演不好。老师一再指责她的表情过于僵硬,她开着玩笑说,老师,这是死前的百感交集啊。如今,她想那老师定是不甚了解何谓伤心欲绝何谓心灰意冷,因为,当心死的时候整个人都僵了。安转了转身,发现邻桌一个男人正朝她招着手。她把头一拧,让那家伙自讨没趣去。而当她的名字从身旁传来时,她一惊,抬起头看到原来是伦,才问,伦你怎么在这儿?伦活脱脱一个美人,惊鸿一瞥,就是这种感觉。她和安是同学,身边最不缺乏的资源就是男友,因为被万千宠爱骄纵惯了,便很趾高气扬,说起话来爱带上浓浓的港味。伦手舞足蹈地说今晚可是特别日子哦,来这儿凑热闹嘛。哦……安说我也是。静她们都来了呢。在那边跳舞,不如一起去玩?安嗯了一声,顺着伦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几个女孩子在跳着舞。她摇摇头说,不了。安你心情不好?安愣了愣,回答说没有啊。安你不会是一个人吧?伦的声音越来越大了。伦朝四周望了望,没发现谁和安是一起的,因为桌面上只放了一小瓶喜力。你以为我会一个人跑到这里来吧?只是刚才的球打得太懒,觉得无聊而已。你去玩吧,我坐一会儿。安说着便硬是把伦推到了跳动的人群里。射灯警报似的来回探照着,刺得安的眼隐隐作痛。在白天,泪都已经掉光了,眼睛像一亩干涸的荒田再挤不出半滴泪。安仍然无法感受到云所说的千疮百孔,连想像力也变得斑驳。她想,自己又进一步铁石心肠了。于是猛地喝光了瓶子里最后一口酒,却感到一股力量正以不可抵挡之势直线上升,脑袋便像脱掉了脖子似的在孤零零地晃荡着,各色的脸和各色的灯掠过她的眼前并划出一道道痕迹,留在脑子里,白光光一道,好一会儿才消失。她难受得很,心想不是醉了吧?怎么会醉得这么轻易?再一想,醉了也罢!安再看看伦她们,人头攒动里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再转头——看到的竟然是张路。他正向这边走过来,打了声招呼:安!他们相识于黄山之旅。那时安还是刚毕业的小姑娘,很倔强,这给张路的印象很深。安愉快着,张路以为。直到渐渐熟识起来才觉得她的话里总蕴藏着一种类似春愁的东西。正如那句诗的形容——再眉尖,一半儿微舒一半儿敛。其实安和岚都是站在古典主义门坎上的人,只是岚的气韵发乎于举手投足间,而安的则零零碎碎被夹杂在只字片言中。安。你没事吧?张路问。在安的前面坐了下来。没事!安你这样喝会醉的。……那送我回家吧。安说,抬起下巴,用一种认真又玩味的眼神直视张路。这种眼神,容易让人联想到狩猎者,挑衅者,叫张路始料不及,愣了愣才说好。走出酒吧,安习惯性地又看看天空,她对黑夜有一种天生的偏执和沉沦,更无法抛弃黑夜给矛她的叛逆的灵魂。因此,当她突然转身说出那句话后,她的脑海里马上掠过一个词——妖精……初二:林师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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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白天黑夜的人们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这是千百年来人们根深蒂固的思想认识,但是气象人却可以扭转乾坤,把“不可测”变为“可测”;可以知“阴晴”晓“冷暖”。无论春夏秋冬,严寒酷暑;无论晴天雨天,风霜雨露他们,永远都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他们是没有“白天”和“黑夜”的人们,我们或许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但是我们知道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气象人。生命是短暂的,青春是美妙的。有的已是白发掺间的不惑之年,有的还是青丝拂面、风华正茂的年代。短暂的生命和美丽的青春,如同一枝点燃了就不灭的烛香,慢慢燃烧,散发的是一生的香和热。隆阳区的气象工作者们把他们短暂的生命和美妙的青春都奉献在了气象上。阳光明媚的一天开始了。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面带红润,夹杂着诱人的温暖升起来了。一天的工作开始了,就在那方狭小的天地里,在那个熟悉得会陌生的地方,气象人开始了一天的启程,值班室里,观测、记录、发报、校对、巡视,争取着可贵的每一分每一秒,每个动作都是那么小心翼翼,每个程序都是那么的有条不紊,每次发报校对都是那么的耐心仔细,每个身影看上去都是那么的忙碌与辛苦,每张面孔都微露出憔悴与疲倦。。。。。。但那一双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到的却是洋溢着对工作的热情与热爱。一秒,一分,一小时,在光与影的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的移动中,在日落日升、清晨与黄昏、白昼的交替中,他们如同奥运赛场上的接力运动员一样,把赋予神圣使命的棒子从你的手中移交给我,又从我的手中传递给你,在多少个春夏秋冬中,我想问,不知道你们这样奔跑了多久了?也不知道还要奔跑多久,才会到达终点?他们说,不在乎奔跑了多久,气象事业发展是没有终点的,是无止境的。美丽的姑娘怀孕了,要当妈妈了,在寒冷的冬夜,在值班室冰冷坚硬的床上趟着都痛苦的她却坚持上班;孩子刚出世不久,她的身子还很虚弱,却带着孩子来上班了,到了观测发报时间,下着暴雨,她把孩子放在摇篮里顾不上他竭力嘶底的哭喊,等一切工作做完了,才发现孩子的嗓子早已经哭哑了;人人都称“炮长”老王的他,为了庄稼不被冰雹袭击,常年累月的驻守在防雹阵地上,吃的是方便面,睡的是简易房;搞农气观测的李师傅,下着暴雨也要下田观测稻谷,因为稻谷正在抽穗阶段;刚毕业的年轻小伙子,为了工作,和异地的女友不能想见,承受着相思的煎熬。。。。。。他们就是这样的一群人,不分白天黑夜,风雨无阻。在气象这个行业,一干就是十几年,几十年,数不清多少个春暖冬寒,默默无闻,艰苦奋斗。他们勤学不怠,有的学历不高,但他们好学善学,勤于思考,刻苦钻研,坚持学中干、干中学,不断实践,养成了科学严谨、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他们联系实际认真学习理论,学习气象科学、农业科学和相关知识,并学以致用,学有所成,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把心思用在气象事业上,把为当地经济的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富裕多做事,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气象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用实际行动树立了气象人的鲜明形象。他们对气象事业的忠心耿耿,体现了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本色;以忘我的敬业奉献精神,把这一生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了伟大的气象事业上。没有白天黑夜的人们,他们的漫漫长路,何其远兮?120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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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三篇_1200字雨果说:“书籍是改造灵魂的工具,它对于人类之所以必须,在于它是滋补光明的饮料。”确实一部好作品就如同是一本好的生活教科书。它能够陶冶人的情操和气质,教人怎样做一个正直的人。在湖塘桥中心小学举办的“读书节”活动中,孩子们纷纷与好书交友,也写下了一篇篇读书心得,愿与大家分享。珍惜如巧克力味的每一天——读《巧克力味的暑假》有感武进区湖塘桥中心小学北校区四(1) 顾文俊花了两天半的时间,我看完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书中讲了两个故事,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巧克力味的暑假。我在学着长大——读《妈妈不是我佣人》有感武进区湖塘桥中心小学北校区四(1) 徐朕卓看了《妈妈不是我佣人》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书里的阿章就是我的翻版,看了这本书我突然之间讨厌自己,原来我也是这么可恶。我以前从没有认识自己的错,看了这本书之后,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一直还以为自己还小,妈妈应该照顾我,打点我的一切,不知道当我离开妈妈的时候,我肯定也会跟书里的阿章一样,丢三落四。我跟阿章一样也想看书,但是书的内容就是没有办法好好消化,就进到脑子里,不懂为什么要看书。看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读书就是到世界各地去旅行。“读书不是肉体的旅行,是心灵的旅行。人类通过读书可以拥有多元化得体验,相反的,不读书的人,好像一辈子都过着被关在洞穴里的生活。”这是书里老师的讲解,我若有所悟。我跟书里的阿章一样,会慢慢长大。虽然有调皮的地方,但是我们一样有可爱的一面,我要慢慢改掉我的坏习惯,变成崭新的自己。其实科学就在身边——《世界上最脏的科学书》读后感武进区湖塘桥中心小学北校区四(1) 王馨悦从小对科学充满热爱的我,随着年龄的增长,求知欲也随之膨胀,科学是无所不在的,其强大的魅力吸引了我。其实,平常生活中也存在着科学,这个秘密是我从一本《世界上最脏的科学书》里看到的。夏天到了。哼!我最讨厌蚊子了,嗡嗡地到处乱飞,一不小心身上又多了几个蚊子块,好痒啊!讨厌的蚊子非想办法制住它不可。转念中我想起了《世界上最脏的科学书》。有了,妈妈的房间里有薰衣草,听说它有驱蚊功效,怪不得妈妈很少被蚊子光顾。蚊子很可怕,它们会传染病毒给人们带来疾病。我们要提早做出保护工作,注意卫生,保持干净、整洁,这样也能预防蚊子。夏日,旅游是个不错的选择,女孩子都要多带点防晒霜。为什么呢?因为,夏天我们大部分皮肤会露在外面,容易让紫外线灼伤,那每隔两三个小时就要涂抹一下防晒霜。特别注意!夏天上午10点到下午4点是紫外线最强烈的,一旦皮肤有刺痛,应该用冰水或冰块擦拭。这些解决方案都是平时常见问题。《世界上最脏的科学书》以实践出发,帮助我解答了许多以前我不懂的问题。现在我可是认为己用,大胆对你说,如有什么日常小问题可以来问我。读完这本书后,我可以解释一些日常小问题。例如我们为什么会有眼屎和鼻屎,有多少虫子生活在我们的脸上,又有多少虫子住在我们肚子里,那些所谓的脏东西里居然隐藏着那么多神奇的科学知识啊!生活中充满了科学,我们要敢于求知,奉于求知,科学充满了魅力,我爱科学!12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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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我独尊(三)结仇_1200字林天站起来,向山洞出口走去。“哎,谁能知道在这桃园仙境里,却处处隐藏杀机,哼哼,也不能怪我心狠手辣,强者生,弱者亡,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林天感叹道,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杀机。说完,林天动身下山了,一路奔驰着。“嘿,兄弟,你要去哪?何必劳累呢,把命留在这吧。”突然,从树上跳下来一个黑衣男子,手提一把沾满鲜血的刀,脸上有这一道明显的伤疤,凶狠的道。林天止住了脚步,心里暗自道:“此人并不简单,连斗气压力都这么大,恐怕是接近武者下段了吧。”(这里的等级级别为武学徒,武者,武师,大武师,武灵者,武灵师,武王,武皇,武圣,武尊。每个等级分上中下三个等级)“这位兄弟,你说停下就停下啊,我偏要走。”林天的表情也开始变得阴沉沉的,低下头道。“你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啊,血灵刀法。”随即一股血腥的气息包住了黑衣男子,手中的刀也渐渐变红来。想林天奔来。林天突然站稳,一股强大的斗气随即从身体里出来,那火红的斗气,烧得许多大树都留下烧痕。“火灵拳法。”火焰渐渐布满了林天手中,此时的林天犹如一尊杀神,眼里的凶光顿时放射而出,血红的眼睛望着黑衣男子,直接瓦解了他的斗技。此时黑衣男子虎视眈眈的望着他,手里的汗渐渐流了出来,心中暗道:“怎么可能,他的杀气怎么会这么强大,连我这个刽子手都会望而生畏,这个祸害不能留下来,既然自己送上门来,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黑衣男子往后退了一步,突然暴射而出,身影这接到了林天面前,可是,他怎么能想到,此时的林天已经蓄力很久,就等他上钩。突然,林天手中的斗气聚集在一起,渐渐的开始幻化成型,一只全身有着灼热火焰的猛虎从林天背后化成实体状,强大的斗气喷涌而出,惊天动地的响声布满整个树林。“呵呵,弄虚作假,这点可对我没用。”黑衣男子冷笑道。“那你就来试试。”“喝啊,”林天突然暴喝一声,犹如猛虎咆哮般似的,向黑衣男子一拳打去,赤红的斗气也在这时爆发了出来,直接将黑衣男子给包围住,红色的烈焰跳动着,犹如虎跃。黑衣男子见势不妙,急忙启动禁忌斗技,“黑月剑域,”突然一把把黑色锋利的剑从地下冒出。同样也是实体状斗技,但威力却相差极远,“黑月剑域虽然把熊熊烈焰灭了,但剑身却十分暗淡,此时的黑衣男子表情十分惊恐,犹如惊弓之鸟一般瘫倒在地,手中的刀早已一分为二了。“求求你别杀我,你想要什么都可以,求求你了,别杀我。”黑衣男子恐惧,而又乞求的说道,眼神里早已布满了恐惧。“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是排行榜上第9名,人称黑月霸刀的陈云吧,”林天道。“恩,恩,我,,就是。”黑衣男子吞吞吐吐的道。“那对不起,我还是要杀你,因为把你杀了,我就登榜了,一些暗地里的强者就会来找我,也省的我奔波去找他们,呵呵,”林天冷笑道。“你,,太自大了,你敢杀我,那我的大哥陈天定会来找你报仇,”“喔?是排行榜上的第6名,的黑月冰剑的陈天,恩,那我就更要杀你,哈哈哈。”林天狂笑道。随即一拳打在陈云的胸口处,赤焰施虐着他的身体,陈云身上到处遍体鳞伤,吐出了一口鲜血。“你,,放心,我要和你同归,啊”陈云身体里的斗气突然聚集在一起。“砰”的一声,一大股斗气将林天弹开,随即便是以口鲜吐出。初一:张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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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三国_1200字三国,很多人都看过。不过,有没有人真正的去理解,品味三国呢?今天,我来跟大家侃一下。首先,《三国演义》和《三国志》是完全不同的。《三国演义》又名《三国志通俗演义》,从题目上来看,是把《三国志》这本历史书变成了小说,就连一些文盲都可以看得懂了。但是《三国演义》拥有一些《三国志》完全没有的内容: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温酒斩华雄、杀文丑……这些都是在《三国演义》中耳熟能详的经典故事,但其实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但是试想一下,假若罗贯中还原历史,不编这些故事,难道《三国演义》还能够这么精彩吗?这些故事,虽没有还原历史,但也别有一番风趣。《三国演义》中有许多人物形象,我今天就说这几种:曹操、吕布、关羽、诸葛亮。那么,首先从首位曹操说起。曹操,字孟德,是个着名的军事家,统一了中国北方,为后来中国统一打下基础。《三国演义》中的曹操是个奸雄形象,那我也不说他历史的本来面目,就说《三国演义》中的形象吧。曹操从小就很聪明,但是很不老实。他的叔父经常向曹操父亲曹嵩告状。曹操不满,想了个办法。一天,他路过叔父,装出一副中风的样子。曹操的叔父大惊,连忙告诉了曹嵩。曹嵩也急了,马上来看。但是曹操又马上恢复原来的样子,对父亲说:“是叔父不喜欢我,故意这么说的。”从此曹嵩再也不听曹操叔父告状的话了。这个故事说明曹操从小就很聪明,在乱世里可以打下一片天地。但是后头,曹操成为了奸雄。最残忍的估计也就是借了粮官的头吧。再后来,曹操又很好色,导致典韦惨死在宛城。再说猛将吕布。吕布,字奉先。虽勇猛过人却还是败在了曹操手上。为啥呢?勇而无计、唯利是图啊!他认丁原为养父,董卓送几件东西,吕布杀了丁原。丁原尸骨还未寒,王允送他貂蝉,再来个计,又把董卓杀了。杀就杀吧,遇上了陈宫这样的人才,居然不听劝阻!他被包围在下邳时,陈宫几次劝他小心,吕布不管,和貂蝉、严氏喝酒。侯成把马夺回来,想喝点酒,却被吕布打了。吕布不听劝阻,打骂手下人,造成了败局。最后要刘备劝劝曹操,刘备也是心太软,想着:吕布总是背叛主人,丁原和董卓都这样了,我一定要让曹操远离危险。然后让曹操杀了吕布(题外话:吕布想活在乞求刘备,但是死了;张辽想死骂曹操,却被刘备挡住了)。说起关二爷,恐怕妇孺皆知啊。关羽,字长生,后改成云长。他的忠义让百姓佩服,后来历代加封,到了盖天古佛最高级别。他的忠义我是认可的,过五关斩六将找刘备是他忠的表现;华容道义释曹操也是他义的表现。可是,关羽还是有个缺点的:轻视敌人。当初只带500校刀手去夺长沙。若不是黄忠也是忠义之人,恐怕关羽也夺不下长沙。后来,轻视了吕蒙的计谋,以为东吴不会找麻烦,去打樊城去了,结果败走麦城,最后父子惨死。诸葛亮,字孔明。这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吧,三出茅庐、火烧新野、三气周瑜、八卦困陆逊……他的故事,可算是多得很呢!最后魏延大意熄灭了七星灯,诸葛亮也只得“星落秋风五丈原”。孔明在刘备死后,尽力辅佐刘禅。可惜,刘禅是个庸主,还听黄皓的话,最终亡了蜀。今天也就讲那么多吧,各位看官,明天再聊。六年级:黄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六年级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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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执政_1200字“穆娘,快把孩子交出来,这样我饶你不死”一个黑衣人冷漠地说道。“你这个不要脸的死男人,我家女王的心都被你给伤了,你还好意思在这要孩子!”女人大骂道。“哼,不自量力,想跟我斗,滚你的吧!”说罢,便向那位女子过去,女子不由得哆嗦了一下,连忙向后退,可是,一不小心,便跌倒下来,从悬崖下摔去了。当黑衣人过去时,已经不在了。黑衣人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你还没死?”一位身着白衣的女子有兴趣的问,“不,我快要死了,求你救救她”说完,便指指她手里的孩子“不,我不能办到,我上一世本是美人鱼,我爱上了一个男人,可那男人却辜负了我,我有所感悟,发誓自己不要这么傻—不要这么折磨自己。如果我又爱上了一个人,那就绝对要在之前看清他,渐渐地,我从一个善良、无所拘束的美人鱼变成了谨慎、不信世人的狐狸精。但是改变我命运的是她。那年,是2953年寒风刺骨的冬天。你以前在一家富人里生存,之前我还对他们心存感激,心里暗暗地想:等我修成千年狐妖的时候,我一定会称霸天下,让世人对我俯首听命,而这一家人,对我有恩,我称霸天下后,要把权位让给他们一家,自己在雪山找个洞隐居,改名换姓,就叫飘汝玥,字汝女,昵称茉莉珠仙花,让后再创立瑚璃婧派,只收一对男女,男的就赐给他银破刀,女的就赐她淑诺扇。到时候男女相合,若是他们互相爱恋,就练个阴阳之法,要是有人不按门规必将严惩不带!那家人有什么困难我都会变成人帮他们,可是他们知道我是狐狸精时便说我是妖女,想把我火烧,可是这时候,有一个身着蓝衣的女子飘了过来救了我,后来我问她她都不说,为了感恩,无奈下,我只好当她徒弟,我问她她是谁时,她竟然跟我说了些字:伊静,你叫刘菲菲,是艳舟公主,你父母是被谋杀。听到这,我激动起来:我不信,坐下,我是天瑶壳清,你的姑姑,你从小对幻术有特技,说,花的汇集,滴滴答,落'忽然有许多颗海水聚集了起来,形成了一幅画,艳舟女王!“孩子,报仇!”“啊!怎,怎么会!”“现在相信了。”“'嗯,姑姑!我父皇是怎么死的?”听到这里,伊静的眼不由得露出红光,好像要把人吃掉了一般,向黑影冲去,立马摔死,“啊!姑姑”记住!女人的狠是被逼出来的“哦”“趴下,我去去就来,别过去”但我不听劝,过了去。那夜——是我最不想回忆起的,姑姑死了,最后说了11个字—远离世俗,快走,报仇,亚丸孜,我便想尽办法报仇,可是等我把10年计划算好后,他却死了,他有三个儿子是-亚岚-亚运芸-亚梓轩,我却与亚岚有了孽缘,无奈下,只好把她赠予佐大人家,不料,我的孩子不知道是佐星还是佐星莲,为了她安全,我只好与世隔绝,归隐此山”“可她不一样,她是佐星莲,你难道是暮鼓娜莎”“嗯”“我是穆娘啊!”“穆娘,那孩子呢?”“佐星公主被利用,幽氏更狠,想制公主死地,最后她隐名换姓,叫辰珊妙”“好吧!既然是同根,我就收她为徒弟”“谢谢,老朽走了,以免招来祸患”“嗯,再见”六年级:武宜静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六年级 想像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