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土
若你抓起一捧土闻一闻,你会闻到重重的金属味,你若把它攥紧了,你会看到紫黑色的血液从里面滴落。
——题记
一场核战之后,最后一个地球人孤独地坐在房间里,这是门外传来的了敲门声。
地球人的脸忽的亮起来:难道我不是最后一个、唯一一个地球人?可这神色并未保持多久。很快他的眉头紧锁,像是在思考些什么。然后又刷得苍白下去,似乎有了答案:不,核弹的威力,他应该是最清楚的才是。
他颤微微地走到门口去。所谓的永不会被摧毁的房门在核弹的摧残下,也是破破烂烂的,像是随时都可能倒下去。他透过猫眼向外看去——什么也没有。
其实也不是什么的都没有,看,还有那一堆堆的房屋废墟,一丛丛的植物灰烬,还有到处散着的人类尸体——内脏被翻了出来,人们的眼睛还在大大地睁着,似乎没想到:生命,原来真的这么脆弱。一阵狂风吹来,漫天飘舞的再也不是纯净的雪花,而是没了生命的一切:动物,植物,废墟。不知刚才狠狠撞在门上的又是什么。
他想起地球过去的样子。
曾经它是那么美:春天春江水暖,夏日百花争艳,秋天硕果累累,冬季冰天雪地。人与自然和谐地相处——什么时候开始变了?什么时候起,人类开始变的贪婪?变得残忍?变得为了目的不顾一切?
他想他这辈子——他这即将结束的一辈子都不会忘了他的上司:X国总统下达发射核弹时那近乎疯狂的眼神了。“快发射核弹啊Z!按一下‘发射’,就那么一下!Y国就灰飞烟灭了!”灰飞烟灭?这就是人类对其他国家人的终极愿望吗?他记得他似乎是有反抗的:“总统先生,若核弹发射,不止Y国,其周边国家都会受到波及的!不管怎么说,人民是没错的啊!总统先生!”可那个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仍发着福的男人怎么听得进去?“你不发,我来!”随着按钮被用力按下,一颗核弹如光般发射出去。核弹爆炸在Y国上空,死去的,却不止Y国人民——而是地球所有的居民。
总统先生想必也没想到核弹的威力竟真有这么大吧?现在,哪位自认高明的的总统先生又到哪里去了呢?那堆尸骸里,哪一个才是总统大人的呢?官,难道就能这样草营人命么?用所谓的高科技,带人类一步步走向灭亡吗?
他忽然有些茫然,自己作为一名科学家存在世上是不是一种错。
他又想起总统先生每天必说的话。“哼,Y国那些小垃圾!看我统一了他们!”他得意洋洋的样子,像是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愚蠢,甚至以为自己像是当年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他口中的雄心壮志,他所做的”替天行道”,他所以为的为了爱与和平,说到底,也不过是为了隐藏自己贪婪的借口。
“对!科学是没有错的!”他在心中叫嚣着,因为他的喉咙已经因为几天的滴水未进而发不出声音。
是的,错的不是科学,是使用科学的人,有一颗错误的、贪婪的心。他几天水米未进的身子已经容不下他这般高速旋转的逻辑,他的生命就这走向尽头。
他的头向一边倒去,眼角一滴浊泪沿着脸颊流下,滴在地上,竟被土地浸成了变成了血红色。
公元XXXX年。人类。灭绝。
初二:戚诗倩
伞,罩住了我们的友谊
我和阿波是好朋友,一天,我们把在手工小组做的飞机模型拿出来玩,阿波一不小心把我的摔坏了。争执中,阿波又把它踩坏了,我非常生气,一把夺过他的飞机模型,朝窗子一扔,飞机模型成了太空飞船,飞机模型在空中划了一道标准的抛物线,接着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重重地砸在地上,甲板脱离了船身,又粗又长的桅杆斜斜地插在船舱上。船身也摔成了五片。
我们两个一边哭一边打。只听他急躁地喊:“你赔我飞机模型,赔我飞机模型。”而我却是一句冷冷的回答:“谁叫你先弄坏我的飞机模型,活该!”闹了好半天,我们打得鼻青脸肿。我甚至还流出了通红的鼻血,最后还丢下了狠话:“你这只毛手毛脚的大猩猩!”
我走出了科技活动室。晴朗的天空中,突然出现一小片乌云。一阵狂风暴雨随之降临。惊得几只小鸟四处乱飞。街上的行人慌乱中散了开去。除了哗啦啦的雨声,偶尔只传来几只小鸟的悲鸣。
“丁铃铃,丁铃铃……”放学的铃声响了。雨一直下着,我摸了摸,瞬间整个身子好像石化了一般,不能动弹。哦,悲剧!雨伞忘带了。我仿佛看到其他同学对我不屑的目光,好像感到冰冷的大雨刺着我的脊背,似乎听到阿波的咒骂声“诅咒你,诅咒你,被大雨淋死算了。”……
等我缓过神来,同学们已走掉了一大半。我好像感觉到阿波的目光正注视着我,就故意扭过头,尽量使自己的目光转移开去。可是,那股怪怪的感觉还在我心里不停地乱撞。我被这种感觉搞得好烦,便对他一声吼:“你小子干嘛这样盯着我?找抽呀!”他却不屑地说:“我看你八成是没带伞吧,不然你早就像耗子一样跑回家了。”我想反驳他,可他却没让我有这个机会,继续说:“那我就可怜可怜你,把我的雨伞借给你吧。”看得出他是出于好心的,可他却故意连正眼都不瞧我一眼,一只眼半睁着,另一只眼不时轻蔑地瞟我一眼,露出一副不可一世的表情。
他低下头,双手伸进书包,摸索着。突然像是抓到了什么东西。拿出来一看,原来是一把大雨伞。然后将雨伞举过头顶,不轻不重地一扔,那雨伞在天空中旋转着,翻滚着,落入我的手心。但出于他之前踩坏了我的飞机模型,我并没有给他道谢,而是径直走下了楼去。我一边走,一边希望这雨能下得小点儿。到了十字路口,一个飞奔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我一眼就认出这是阿波。我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他只有一把雨伞,还这么好心把唯一的雨伞借给我。
我立刻追了上去,一把把他拉住,罩在了伞下。我不好意思地对他说:“刚才谢谢你啊!”“不用谢”。
雨渐渐变小,最后终于停了下来。小草带着露珠迎着微风摇曳;三五成群的小鸟又落在电线杆上快乐地唱起了歌;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一切都变得那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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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土_1200字若你抓起一捧土闻一闻,你会闻到重重的金属味,你若把它攥紧了,你会看到紫黑色的血液从里面滴落。——题记一场核战之后,最后一个地球人孤独地坐在房间里,这是门外传来的了敲门声。地球人的脸忽的亮起来:难道我不是最后一个、唯一一个地球人?可这神色并未保持多久。很快他的眉头紧锁,像是在思考些什么。然后又刷得苍白下去,似乎有了答案:不,核弹的威力,他应该是最清楚的才是。他颤微微地走到门口去。所谓的永不会被摧毁的房门在核弹的摧残下,也是破破烂烂的,像是随时都可能倒下去。他透过猫眼向外看去——什么也没有。其实也不是什么的都没有,看,还有那一堆堆的房屋废墟,一丛丛的植物灰烬,还有到处散着的人类尸体——内脏被翻了出来,人们的眼睛还在大大地睁着,似乎没想到:生命,原来真的这么脆弱。一阵狂风吹来,漫天飘舞的再也不是纯净的雪花,而是没了生命的一切:动物,植物,废墟。不知刚才狠狠撞在门上的又是什么。他想起地球过去的样子。曾经它是那么美:春天春江水暖,夏日百花争艳,秋天硕果累累,冬季冰天雪地。人与自然和谐地相处——什么时候开始变了?什么时候起,人类开始变的贪婪?变得残忍?变得为了目的不顾一切?他想他这辈子——他这即将结束的一辈子都不会忘了他的上司:X国总统下达发射核弹时那近乎疯狂的眼神了。“快发射核弹啊Z!按一下‘发射’,就那么一下!Y国就灰飞烟灭了!”灰飞烟灭?这就是人类对其他国家人的终极愿望吗?他记得他似乎是有反抗的:“总统先生,若核弹发射,不止Y国,其周边国家都会受到波及的!不管怎么说,人民是没错的啊!总统先生!”可那个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仍发着福的男人怎么听得进去?“你不发,我来!”随着按钮被用力按下,一颗核弹如光般发射出去。核弹爆炸在Y国上空,死去的,却不止Y国人民——而是地球所有的居民。总统先生想必也没想到核弹的威力竟真有这么大吧?现在,哪位自认高明的的总统先生又到哪里去了呢?那堆尸骸里,哪一个才是总统大人的呢?官,难道就能这样草营人命么?用所谓的高科技,带人类一步步走向灭亡吗?他忽然有些茫然,自己作为一名科学家存在世上是不是一种错。他又想起总统先生每天必说的话。“哼,Y国那些小垃圾!看我统一了他们!”他得意洋洋的样子,像是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愚蠢,甚至以为自己像是当年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他口中的雄心壮志,他所做的”替天行道”,他所以为的为了爱与和平,说到底,也不过是为了隐藏自己贪婪的借口。“对!科学是没有错的!”他在心中叫嚣着,因为他的喉咙已经因为几天的滴水未进而发不出声音。是的,错的不是科学,是使用科学的人,有一颗错误的、贪婪的心。他几天水米未进的身子已经容不下他这般高速旋转的逻辑,他的生命就这走向尽头。他的头向一边倒去,眼角一滴浊泪沿着脸颊流下,滴在地上,竟被土地浸成了变成了血红色。公元XXXX年。人类。灭绝。初二:戚诗倩12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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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红土这个词老少都知道的词一到下雨天小孩就去有土的地方玩土用红土做一个小坦克、小泥球等等。一到下雨天父亲就担心房子的地基里进水,这不今年七月份连续几天下雨父亲担心地基进水就去北山上刨红土,我两手拿着铁锹和镐头,父亲推着小车就到山上了,刨完一车后我趁着父亲向家里倒土时我来刨土这样父亲来了就不用刨土了虽然我很累但是我快乐!泥土黑黝黝的,从未引起过人们的注意。我们每天都踩着泥土,每寸土地上一天要有多少人踩过,泥土从未有过抱怨,甘愿成为硬硬的地上软绵绵的毯子。泥土遍布世界各地,森林、公园,甚至盆景。无论在哪,泥土都默默地做出自己的一点贡献。它吸收雨露甘霖,却又毫无保留地把营养传送给花草树木。有人赞美青松;有人赞美红梅;有人赞美翠竹;有人赞美小草,请想一想,是谁给予青松挺拔坚强,是谁给予红梅不畏严寒,是谁给予翠竹高尚品格,又是谁给予小草顽强的生命力?是泥土,是朴实无私的泥土。泥土是我们的生存依靠,是我们的生命所在,是我们至亲至爱的母亲。我们可以想象出,假如没有了泥土,我们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去生活。我们不能没有泥土。土你真伟大,你让人们利用、让大自然利用,让世界万物都踩在你黑黝黝的背上而你一声不吭,默默无闻。5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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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商卫城。姜良看着手上的报告,不禁皱起眉头。出于安全的考虑,木字营和雪丝虫卡修团已经接管东商卫城。东商卫城的其他势力在这一点上出奇一致,他们十分主动配合。他们很清楚,这股新来的队伍实力实在太强大,不是他们能够抗衡的。然而,最近东商卫城里忽然出现多起的无卡流伤人事件,这引起了姜良的警惕。在上次突围雪棱谷的那场战斗中,他们就遭遇了许多无卡流,他很怀疑,这些无卡流是不是尾随追过来的。想了想,他决定把这个情报上报。东商卫城外的丛林之中。几道人影以惊人的速度飞奔,他们的速度极快,清一色的布衣赤脚。他们飞奔的速度不逊于普通卡修的飞行,而且甚至比起一些野兽都要灵活。茂密的树枝打在他们身上,他们浑若未觉。片刻之后,他们来到一片空旷之地,这里散落着数百人。这些人亦是布衣赤脚,他们或半躺,或倒挂在树干上,看似随意,但是每人眼中都闪着警惕的光芒。为首之人正是班泽。“做得怎么样?”班泽沉声问道。“已经完成。我们随意杀了十个人,都留下明显的痕迹。”其中一位男子连忙回答,他有些担心地问道:“班,这样真的能把他引出来吗?”班泽胸有成竹:“只要他知道我们在这,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哼,上次的追杀,王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他还活着。这次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放过他。”随即他环顾四周众人,扬声道:“在丛林之中,卡修根本占不到优势。哪怕他再强大,我们集中力量,他必死无疑。只要这次能够杀死他,王一定会重重奖赏!我在这里许下诺言,谁能杀死他,谁的部族将获得不少于三座大山!”此言一出,四周众人眼睛立即一片炙热,之前的那一丝畏惧之色消失不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班泽满意地看着这些人,这样昂扬的斗志才是他需要的。)那个人,实在太可怕了!不许重赏,有些人甚至和他为敌的勇气都没有。里度红带着队伍在丛林中行进,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先生和维阿,他的心情总是不自禁激动起来。在他身后,是现在万俟族最精锐的战士。这些年,在他这位少年族长以身作则之下,劫后余生的族人们也无不愤发向上。在没有遇到陈暮之前,万俟族就世代生活在丛林之中,他们是真正的丛林之王。加上阿方索研制出来的新型武器,这几年,他们的实力越越强。他们每个人的双手,都戴着淡蓝色的手套。这个全金属制作而成的手套,从手指,一直包裹到肘关节处,手套表面散发着淡蓝色的光芒,即使在白天,这种淡淡的色光芒也隐约可见。而在每人的面部,戴着方形的面具,这让他们看上去怪异而呆板。面具上的眼睛也泛着淡蓝色的光芒,远远看去,就像镶嵌了两枚蓝宝石。就是这个看上去呆板的面具,却是和蓝色手套,并列为万俟族两大最重要的装备。突然里度红停下脚步,整支队伍立即肃静下来。每个人面具的蓝色眼睛光芒大涨。“前方五公里,有人。数目五百二十一。”里度红身旁的族人轻声报告数目,整支队伍就好似突然绷紧的弦,随时可能暴起伤人。“这里离东商卫学还有多远?”里度红忽然问道。“根据先生给的地图,大约还有不到三十公里。”里度红眼中凶光一闪,嘴角挂起一抹森冷的笑意:“先生现在控制着东商卫城,哼哼,现在有人潜伏在这附近,肯定是不怀好意。”“会不会弄错?”他身边的一位族人有些犹豫地问道。里度红慢慢侧过脸,方形面具闪烁的蓝光给人强烈的危险之感,这位族人立即噤声。、收回自己的目光,里度红就像丛林中狡诈的野兽,无情而冷漠:“宁可弄错,也不放过。”完他抬起右手,在虚空中轻轻一斩,队伍中所有人都心中一凛。里度红的这个姿势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准备战斗、不留活口!不过众人并没有什么意外,他们就像一群凶猛的野兽,跃跃欲试。下城】在丛林深处,他们很少有机会和其他人类交手,以往对手不过是凶猛的野兽,第一次看到其他人类,而且从对方的移动速度来看,明显实力不弱。而且,他们对族长的话深以为然。一直生活在丛林中的万俟族信奉的本就是丛林法则,而不是人社会那一套。在丛林中,只有强弱生死,没有弄错一说。他们开始悄然向这群人摸去,狩猎并无二样。“他真的会来吗?”有人沉不住气问道。班泽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沉声道:“放心,我们留下的痕迹,他一定可以认出来。)只要他认出来,他绝对会来找我们。他和我们可是有着血海深仇。”他环顾身边的人,淡然道:“那十座大山,现在都被各位的部族瓜分干净,难道各位还能吐出来?即使愿意吐出来的,已经死了的人也能复活?”此话一出,有些人脸上神色变幻,青白交加。“我等并不是心存退缩,只是这么久还不见他来,我们是不是别想办法?或者另挑个时机?”人群之中有人强自辩解。一些人纷纷附议。班泽轻蔑地看着这些人,这些愚蠢的家伙,难道到了这个时候,他们还心存侥幸心理吗?而另一方面,他却为维阿强大的震慑力感到心惊。从上次的追杀到现在,这些年头过去了,没想到只剩下孤身寡人的维阿还能让这些人如此畏惧。想到这,他心神微颤,他忽然想起上次追杀所付出的伤亡。那个令人恐惧的数字,到现在,每一次想到都会让他感到强烈的不舒服。、强自定了定心神,看到有些骚动的人群,他有些恼怒。他声音陡然转寒:“各位可要想清楚。如果得知各位不战而逃,以王的脾气,各位的部族可就难免……”这一下,所有的声音都没有了。忽然班泽心中一跳,惊喜提醒:“小心,他来了。”其他人此时亦有所发现,不过他们却发现,似乎有动静的地方和东商卫城的方向相反。所有人的目光齐集在班泽脸上。“守株待兔!”班泽轻轻吐出四个字。以维阿恐怖的实力,如果一旦陷入运动战,即使自己这一方有这么多人,但是班泽还是没有半点信心。他决定采取阵地战,一旦维阿陷入他们的包围之中,一定可以慢慢磨死他!正在悄然前进的里度红一行人很快发现对方的异样。“这群人果然不对劲。”里度红眯起眼睛,声音中没有一丝波动,他双手微微向两旁挥动。他身后的族人立即划出两道弧线,向两侧横向移动。里度红的想法很简单,包围他们!他对自己的族人充满信心,他们猎杀过无数凶猛的野兽,就连那些如同潮水般的兽群,在他们这支由族中精锐组成的队伍面前,也脆弱不堪。班泽很快发现自己被包围了!这让他的脸色有些难看,对方的人数超乎他的想象。而且,对方就像一名高明的猎手,和他们始终保持着十分微妙的距离。这个距离让他们很难受,既离他们不远,而又在他们的攻击范围之外。不过班泽并不沮丧,维阿能够借助的,只有木字营和雪丝虫卡修团,他们只有卡修。来天攸联邦这么久,他对卡修的弱点了如指掌。像这样复杂的地形,对依靠气流卡飞行的卡修来说,不适合他们的发挥。而他身边的这些人,可全是各个部落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他没有想到,维阿竟然会寻求别人的帮助。这令他感到振奋,那个被叫做无敌的男人,也有感觉力有未逮的时候。班泽决定做出调整。卡修虽然不利于在丛林作战,但是他们强大的火力,还是让他十分忌惮。他十指张开,向外一划!周围的人立即明白,刹那间,如同雪山崩散,刚才聚成一团的众人,立即化作数十股,向外冲去!他们三五成群,在丛林中飞快而敏捷地前进。之前的畏惧和迟不翼而飞,他们是优秀的战士,一旦进入战斗状态,便会专注无比。虽然他们的速度相差仿佛,却给人截然不同的感觉。有人轻灵飘忽,在树干间像猿类般向前跳跃,灵活得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有些人则力重万钧,每一脚踏在地面,踏中的地面都会突然炸开,泥土飞溅,他就像出膛的炮弹向前行!班泽却和其他人完全不同,他负手而行,从容淡定,他不断地消失,出现在前方,再消失,再出现在前方!里度红长方形面具上蓝色眼睛光芒大盛,微微低下头,他手上的蓝色金属手套却仿佛突然间从沉睡中惊醒,活了过来!很快,双手被包裹在一片蓝色的光芒之中!面具下,原始**的杀意纵横!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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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煞终于一个个都睡着了,鼾声四起。平时还从来没有这样刻意等到深夜,神经越来越兴奋了。小飞也在不断的翻身,他也睡不安稳。2点差10分了,外面的树枝在摇摆,今晚的风有点大,感到阵阵寒意。突然想到隔壁的王威,他是不是也跟我们一样在侧耳静听呢?2点了,指针也越来越逼近2点了,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果然脚步声缓缓的从左边走过来,是很清楚的皮鞋的声音,沉闷而拖沓。离我们寝室越来越近,心要跳到嗓子眼。他在我们寝室门口停顿了一下。然后又走了开去,脚步声慢慢飘远。而后他又折了回来,刚刚放松的心又腾的紧张起来。我死死的捂住嘴巴,怕自己吓出声来。就这样,他来回走了几遍,最后在我们寝室门口停顿的当口,他消失了,脚步声没有了。一切归于沉寂。我松了口气,感觉肩膀已经僵硬,死死抓住的被单都被我掌心的汗弄湿了。耳边还有脚步声在回荡,慢慢入眠,今天一天我太累了。清早小飞和我都没有说话,默默的去上课。昨天晚上的事情都不愿意去回忆,但是我发现其他几个人也神色怪怪的。也不愿意多问。一天下来,班上的气氛越来越诡异。男同学聚在一起,没有了往日的喧哗,互相的咬耳朵。女同学则是指指点点,又不敢声张的样子。7点,我被通知要开寝室会议。在3楼中间的那个房间里(17栋只有3层)。我和小飞去的时候,看见老大,他正在激昂的讲着什么。看见我们来了,他马上挤了过来,老大有一副很魁梧的身材,有什么事情他都是一马当先。明也朝我们走了过来,斯文的脸上是很严肃的表情。老大一本正经的讲:“清树,小飞,等一会说的事情你们千万不要害怕,什么事情有我扛着了。”说完,他拍拍自己的胸脯,大义凛然的样子。我和小飞对视一眼,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我说到:“有什么事情会吓到我们,开玩笑。老大放心,我们很勇敢的。”牛皮归牛皮,我还是很感激的看了老大一眼。明正待说话,系里的主席朗声说到:“大家静一静,各归各位。”话音刚落,人群自动的分开了两边,一边是我们文学院,一边是计算机系的。我们文学院住17栋的一边,他们则住另外一边。三层,大一大二的都有。平时和他们没有什么来往,河水不犯井水。没有想到今天汇聚一堂居然是为了那件事情。2点的脚步声。安静下来,我们系的主席说到:“今天大家都来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所为何事,我也开门见山的说吧,最近,明天晚上2点正,都会有脚步声在走廊里走动,从一楼到三楼,搞得人心惶惶。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有没有人碰巧在2点钟出来,看见了什么吗?”没有人吱声。计算机系的主席接着说到:“这件事情,发生得很怪异,我们都是大学生,按道理来说,是不应该相信鬼怪之说的。但是我也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会有现在发生的事情。”他说完,更没有人说话了。因为他提到了“鬼怪”两个字。硕大的寝室只有面面相觑的脸和惊恐的眼。沉默,有人举手,是计算机系的小胖。他住213。大家的眼光都集中到他身上。他们系的主席问:“小胖,有什么事情要说的。”他稍微站出来了一点,本来就红的脸现在更红了,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激动。“我上上个星期天晚上出来上厕所,几点我就不知道了,我看见有一双黑色的皮鞋放在206的门口,我路过的时候还朝它瞟了一眼,然后就去厕所了,回来的时候它就不见了。我以为是206的人发现皮鞋放在外面又收了回去呢。”他一说完,大家马上议论开来。“皮鞋”又是该死的皮鞋。这次,我们几个206的倒成了全场关注的焦点了。我看到老大和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正感诧异,上上个星期天,不是刚好是我们玩碟仙的日子吗?突然浑身打了个激灵。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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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刃序章方寸山上,大雪纷飞,整座山被雪白的世界覆盖。在这雪白的世界里,有几个不安的身影穿梭着。“哼哼,没想到啊……”一个蒙面青年对面前坐在雪地上的老者道,“您也会变得如此……”老者默不作声,只是喘着粗气,见老者右手握着剑刃插在雪地中的巨剑,左手捂着身上的伤口,只见伤口在心脏偏左些,伤上插着一枚毒针,好像伤口就是被毒针扎出来的。“黯派歹人,以毒针为暗器伤吾人,想必你是想置吾人于死地吧?可惜你没成功……”老者喘气中带着一分杀气。“呵呵,其实只要能杀人,怎么样都行啊……”青年话语中有狂妄之色。“是吗……”老者不想在话语上费劲,暗暗运气。“您现在这么狼狈,对得起您『剑尊』的称号吗?”青年人趁热打铁。“或许……”老者拔出毒针,血溅在雪地上。他借剑站起,然后顺势拔出巨剑,那剑散发着阵阵寒气。“连圣剑『北冥』都黯然失色呢……”青年道。“是吗……”老者轻言。“传说只有『剑圣』独孤风云才有资格打败您,现在,我将取代逝去的独孤风云,让您去陪他吧!哈哈哈哈哈哈哈……”青年狂笑,顺势拔出他的沾有毒的刀。“『司空灵刀』……?!这是司空亦的刀吧……”老者怀念旧友。“我会让雷震霆老先生葬身与他的老友司空亦的刀下的,哈哈哈……”青年人更是狂妄。老者叫雷震霆?!!传说几百年前,魔教大乱,有一位名叫雷云枫的青年手持『雷神』之剑斩妖除魔,立下汗马功劳,让白道重见天日。日后,人们都把雷家人称之为『英雄』,雷家人世世代代用着祖传的上古神器『雷神』,苦练『雷·剑法』,这种苦练之人后被世人称之为『真正的英雄』,可这位雷震霆老先生竟未用神器『雷神』,真是怪哉……老者招架,准备与青年决斗。突然,青年动身,横冲冲向老者,老者并不慌忙,而是往旁边一跃,让青年扑空,然后默默道:“雷霆…………万钧!!”只见风驰电掣,大雪纷飞变成乌云闪电,『北冥』已把所有雷电招于一身,给青年一击致命,可青年了解雷家剑法根基,所以脚踝一转,避开了“雷霆”的攻击。青年在闪开的一刹,顺势用刀刃刺向老者,然后道:“破风亦!”只见他顺势把老者招来闪电中带着的风招来,划出一道风圈,刺向老者怀中。老者在扑空后露出的破绽让青年有机可乘,可老者现在才反应过来,只能借力用剑一挡。“嗵”的一声,老者被震出十丈。“看来……”老者迟疑了一会,剑破空而刺,刺向青年,“万寒归一!!”这一击,犹如破鸿蒙,给了青年致命的一击,青年顿时被打飞了出去,青年在呼吸停止的前一刹那,向老者发了一枚毒针,可青年天算地算都算不到,老者竟接住针后抛了回来,刚好刺中自己的天灵盖。“呼呼……想要我的命…………没门!”老者喘粗气。道完,老者走近青年,拾起那把『司空灵刀』,道:“是该纪念纪念……”就在这时,山下又奔上一个人。“神哪……”老者苦笑道,准备迎战。老者看着那人越走越近,只见那人是一位少年,风度翩翩,十二三岁的样子,背后架着一把宝剑。少年在离老者只剩一丈的时候停住了脚步,与老者对视。“想必你也是黯派派来置我死地的吧?”老者先发话。“晚辈的行动被您猜中了。”少年彬彬有礼。“那你有可能像他一样。”老者有剑指指倒在血泊中的青年,之后又看少年的神色。少年非但没有什么恐惧,反而对老者道:“我……可能不会向他这样,”说罢,双手抱拳,“晚辈名上官杰,特受父亲之命来讨教『剑尊』。”“那吾人就不跟你废话了,”老者招架,“开始吧……”“好。”少年取剑。“那是『幻影』吗……”老者暗惊。传言神剑『幻影』是传说中的剑,此剑融合了金、木、水、土四种元素,因为火之种是世上最珍贵的稀世珍宝,世上只有一颗,是当年使用『赤焰』的欧阳焱使用太阳石制造出来的。『幻影』可以让人处于幻瞳术之中,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死亡。“开始吧……”老者动形。话音未落,老者进势攻击,“雷霆一击!!”老者用『北冥』横劈向少年,少年并未慌张,而是纵身一跃,闪开了攻击。少年跃向空中后,踩着一粒雪花,借力用剑刺向老者,道:“幻形决!!”老者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只能用剑一挡,不过这一挡并不是无用,可能是少年没有太过用力,被震飞出去。老者心想:哼哼,看来我有胜算了,『幻影』的剑谱『幻影决』是以柔克刚,可我的『雷霆』剑法与『寒冰』剑法相融,不但可以克柔,还可以强刚,这样看来我赢定了……少年被震出去后,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借力往后面的石块上一蹬,又飞回老者身边,道:“幻影阵!”忽然,老者身边忽隐忽现,浮现出一片花海。“完了,中幻术了……”老者一惊。突然,从远处飞出一枚手里剑,刺向老者。“噌”的一声,老者用剑挡开。“看来……只能同归了……”老者叹息。“金,木,水,火,土,合……璧!!”老者怒道,说罢,老者把『北冥』插在花海中。顿时,方寸山上风雨交加,电闪雷鸣。控制着老者的少年一惊,“难道……”还不容少年想,片刻,便有一阵强光闪过……霎时,雪白的世界已空空无人,化作满地血迹…………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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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岸“夜浅,我去‘天堂’打工了啊。你自己一个人慢点。”与夜边收拾书包边对我说。脸色冷冷的。我抱着墨龙说:“不碍事。”墨龙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表示抗议。我瞪了它一眼,它说:“你明明很想去。”反正只有我一个人听得到。好吧,我很想去。我想看看与夜打工的地方,被人类称为酒吧的地方。应该很有趣吧,说不定可以找到我要找的人,婆婆说那里龙蛇混杂,几率增高。“我不会很晚回来。”他背上书包说。我笑了,“知道,今天晚上会下雨。我去接你。”与夜愣了下,“会下雨么......知道了,我自己回来吧。”“雨很大。”与夜没再说什么,径直走出了教室。我叹了口气。因为这次的死人事件,学校放了七天假,回地狱看看吧。不知道翼有没有想我。我慢慢走出了教室。不出我所料,我刚回到家,惊雷就一个接一个地来了。墨龙当没听到,竟沉沉睡去,我白了它几眼,真是个贪睡的家伙。我套上外套,穿上厚实的牛仔裤,拿上两把雨伞,背个皮质的黑色背包,把墨龙塞了进去。毕竟,出门在外还得有个保镖才行。我搭了辆的士,刚上车。哦,阎王爷啊,真是出师不利。这司机居然早死了,叫一个灵魂来给我开车,会不会出车祸啊?“小姐要去哪里?”他的声音飘渺空洞阴森外加诡异。“‘天堂’。”我淡淡地说。他古怪地笑了一声,“呵,小姐也才死吧?天堂路可难走了,我被赶下来了几次啊,亏我在世的时候做了那么多善事!真是没好报!”我无奈地耸了耸肩,“那去地狱。”帮忙揽个鬼去吧,听墨龙说冥界最近很缺人手。他突然转身扑向我。阎王爷啊,车子还在发动中呢。墨龙猛地冲出来一口咬住他的手将他甩了回去。果然,我的决定是正确的。墨龙是个忠诚的保镖,我在人界不便出手,以免招了刹狱猎人的眼光去。那些专门对付我们地狱使者的家伙可不好惹,在外,不必要的麻烦少惹。咳,翼的至理名言,当然,只针对我。我是出名的地狱麻烦精。忽略忽略。“他的灵魂好脏。”墨龙幻化为一男子踩住刹车说。冷俊的脸上流光异彩。唔,又和与夜一样是个讨厌的冰棍脸。罢了罢了,习惯了都。我抓起背包跳下车,那个灵魂已经被墨龙给Over了。我一抬眼,正看到“天堂”酒吧的大招牌。美丽的蓝色夜灯轻轻的点缀着幻灭的颓废。墨龙变出一身黑色的衣服,上身黑衬衫内点缀着几粒小小的魂石。美丽的少年。和与夜有得一拼。墨龙搂住我的肩膀慢慢走了进去,引起无数人的目光。我指指最角落的座位说:“那里,在那里等与夜。”墨龙应了一声拉着我走了过去,一人要了一杯鸡尾酒。然后,与夜上台了。一身夜魔的黑衣,绝美的脸散发着冰冷。他的手上拿了个话筒,说:“今天,我要向一个女生表白。”底下人叫成一片。我感到墨龙抓紧了我。“浅浅,直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你是我命中注定的新娘。你的冷艳告诉我,你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然后,他穿过人群走到我的面前,墨龙静静退到一边。我惊在一旁。“浅浅,我要定你了。”说完,他轻轻地抱住了我。时间飞速后退。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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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剑一我不是一个杀手,真的不是。十年前,也就是我八岁那年,趼叔从路边把我带到了火枫岛。火枫岛的枫叶很红,像血,所以我叫血剑。十年,枫叶红了十次,也落了十次。我的“天绝剑”练成了,趼叔也一下子老了。你可以离岛了,目标是冼剑心,研叔说。无泪梦魇,也就是冼剑心,一年前以一招“梦魇剑心”击毙剑圣“君玉剑”而名动江湖的少年奇才。每次,红枫飘落时,都会有一个高手来和我过招。这一年是研叔亲自和我比,枫叶在我们的剑下旋转。当一千零一片枫叶落地时,我的泣天剑响了,那历利的剑声划过整个火枫岛。研叔倒了,倒在地上,我收住剑,他胸口的伤不深。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铺我下来。趼叔的伤已经痊愈,他抚了我的头发,像小时候。我背着泣天剑转身离开了火枫岛,身后是一片白茫茫的雪。二“听说江南巨富刘典被人杀了,一剑致命。”“谁干的?”“像冼剑心的招式。”“是击毙剑圣‘君玉剑’的那招么?”“不,冼少侠那招‘‘梦魇剑心’说什么也轮不到刘典那王八吃啊。”“就是,刘典TMD赚的净是昧心钱,冼少侠干得好!”“嘘!小声点,隔墙有耳,是不是冼少侠还说不上呢。”在趼叔的安排下,踏入江湖后我杀了第一个人,而有江湖盛传我的剑式像冼剑心。雪,在我脚下沙沙作响,前面就是天鹰堡了,我的第二站。……鲜血染红了白雪下的天鹰堡,当泣天剑最后划过天鹰堡堡主的胸膛时,我见到他了,无泪梦魇。在我收剑的那一刻,他赶来了,很俊秀的脸,眼前垂下的头发在风雪中飘着,一身玄黑色,还有那翻动的披风。很快,雪在我们身上积起了薄薄的一层,我们出手了,在同一刻,奇怪的是我们的招式竟然一模一样。“你为什么冒充我杀人?”“我有吗?”“你到底是谁?”“你不需要知道!”他收手了,我也停了。我没有把握能赢他,也许我根本不打算赢他,尽管他才是我真正要杀的人。其实没有你我也一样会杀了刘典和天鹰的,只是你早了一步。他笑了,很豪爽。剑风扬起的雪花还在飞扬,他身影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三趼叔对我很失望,派人来问我为什么不杀了冼剑心。我说,时机未到。下一个任务是趼叔对我的处罚:三天内杀20个成名人物,而且是该杀的。西风凛冽,雪花伴随我执行任务的整个过程。我想起了火枫岛的枫叶。就在我泣天剑刺向第二十个刻杀的人时,她出现了,全身素白,像雪一样的颜色。她飞向泣天剑,我收住,却依旧划断了她眼前的一根黑发。你为什么救他?我抱剑而立。我不是救他,而是要亲手杀了他报仇。她展开身形,很轻盈,很美。该杀的终究该杀,一声不吭地栽倒在雪地。我说,我还要去找另一个来完成任务。她说,她还要继续去报仇,四个只杀了一个。我们走在了一起,原来她叫紫靛,很像我在火枫岛反复梦见的那个女孩。雪地里她很动人,我第一次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10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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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岸“我养你多久了?”我问了个毫不关己的问题。“十四年。”墨龙说,“怎么了,主人?”我轻叹了口气,说:“墨龙......今天阎魔下指令了。说是叫我升级为血之魔女。但是你知道吗?血之魔女,是一种极其残忍和法力高深的魔女。但是,”我强调了一下“但是”这两个词,“她们一但得不到‘血岸之心’。就会......慢慢枯竭而死......我才15岁,我还不想那么早死。”“那你拿到血岸之心不就完了吗?”墨龙开始担心起我来。“有那么容易就好了。”我平淡的说,“血岸之心可是爱的圣物。找到它,那可比任何事都还难。”“那怎么办?!”墨龙两眼泪汪汪的趴在我的腿上。好可爱!墨龙是我在一岁时从草丛里救下的一只小狗。后来我才知道,它其实是天堂的圣物。叫玉天狗,是王母与玉帝喜欢的一种狗。怪说不得我救下它时,它全身的毛都是银白色的,有一种圣洁的气味。我托着下巴坐在书架下,随手翻着一本古老的破书。这本书散发着一种黑暗。这是我妈妈在临死时留下的。是关于种种圣物的书,很古老。“啊啊啊!!找到了!”我开心的双手捧书大叫着。“啊!主人,那那上面写什么啊?”墨龙也开心得蹦来跳去。“上面说......只有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得到他的爱。当然必须是两个人都对对方友好感,一定要。最后再去血......血魔池洗澡?!它它它它它要我死吗?!那我岂不是要忘记他,那可好痛苦的!”我大吼。“痛苦?你试过吗?”墨龙好奇的问。“没有啦!只是我看到过。我记得,那年我8岁。妈妈带我出去玩。后来我们到了孽之爱惩罚台。我看到了当时的血之魔女,她虽然得到了爱,但是却死也不肯忘记那个男生。最后,被活生生的夺取灵魂,押入投胎间。”我回忆起往事,眼睛望向窗外漆黑的夜空,“她当时哭得好凄惨!好象是她的爱人被其他人杀了,她一直哭喊着,嗓子都快哭哑了。你不知道,她当时眼中的无助和绝望是多么令人伤感。我一直都忘不了她望向我的眼光,她谁都不看,就只是呆呆的望着......我。”“主人......”墨龙见我流下了眼泪,也泪汪汪的望着我。“呵呵,好啦!我们去找罗婆婆,或许她知道我的另一半是谁。走吧!”我脱下我的纯白薄毛衣只留下里面映骷髅头的T-恤,套上我的纯黑高领外衣,穿上我的宽大的黑裤子,披上黑披风坐在墨龙变身后的白龙上,从人间向地狱出发!地狱的血魔池血红的一片,在我在地狱住的房子下,我种的野蔷薇早已经开出血红的花了。一阵淡淡的香气迎面扑来,有一种脱俗的感觉。吱嘎——我缓缓推开罗婆婆家的小木门。我一进屋就看见了正在给别人做法的婆婆,她手中拿着招魂香,闭着眼,嘴中念念有词。满屋全是彼岸花被法术溶解后散发出来的香味。“嘿!”婆婆轻吼一声。婆婆蓦地睁开眼。一簇紫色的火焰从婆婆摆得‘金是夜’手势的手指中窜出,是神明之火!婆婆一下把火焰点向了她身前的灵位牌。可惜,要使用这种法术是十分费力的。婆婆渐渐的支撑不住了。出!我帮婆婆完成了这一十分困难的法术。婆婆幽幽的眼中是深深的忧郁。屋外依旧是恐怖漆黑的一片,人间是多么的美好呢......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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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薇我很久以前就喜欢花。喜欢花中君子的兰花,富丽堂皇的山茶,十里飘香的桂花……而我最喜欢的却是那血红色的蔷薇。最初注意蔷薇,仅仅是因为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沧月的武侠小说〖血薇〗。但后来,我却真的喜欢上了蔷薇。蔷薇又名白残花,有很多种颜色:乳白、鹅黄、金黄、粉红、血红、紫黑等。其中黄蔷薇可称为上品,但我的最爱仍是血红色的蔷薇。我永远忘不了那次雨中赏薇的感受。那时去年五六月份的一天下午,放学后,下着蒙蒙细雨。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视觉被一道耀眼的光芒刺中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簇探出院墙的血薇花。那血红色的蔷薇在如烟细雨的笼罩下,显得格外妩媚、妖娆。那冷雨中的血薇花,颜色是那么清丽,不含一点杂质,红得那么耀眼、那么灿烂、那么理直气壮。在雨中显露出一种伶俐、高洁的气质。那血薇真的好美,我忍不住想摘一朵带回家。可手还美碰到花瓣就被刺了好几下,我连忙收手。意识,我竟忘记蔷薇也是有刺的。或许是生活的需要,也或许是血薇与生俱来的一种无情、冷漠和孤寂。也正因为如此,血薇的红色中又多了几分残忍。我想她的内心深处也一定是孤寂的,也一定会有一处柔软的地方作为开启心灵的钥匙,也一定需要有人去关心它,照顾它。有时,也竟会傻傻的想: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一朵血薇,在一个角落里默默的开放。雨停了,一切如常。但那次的感触会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也会使我更加不可救药的爱上血薇。我很久以前就喜欢花。喜欢花中君子的兰花,富丽堂皇的山茶,十里飘香的桂花……而我最喜欢的却是那血红色的蔷薇。最初注意蔷薇,仅仅是因为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沧月的武侠小说〖血薇〗。但后来,我却真的喜欢上了蔷薇。蔷薇又名白残花,有很多种颜色:乳白、鹅黄、金黄、粉红、血红、紫黑等。其中黄蔷薇可称为上品,但我的最爱仍是血红色的蔷薇。我永远忘不了那次雨中赏薇的感受。那时去年五六月份的一天下午,放学后,下着蒙蒙细雨。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视觉被一道耀眼的光芒刺中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簇探出院墙的血薇花。那血红色的蔷薇在如烟细雨的笼罩下,显得格外妩媚、妖娆。那冷雨中的血薇花,颜色是那么清丽,不含一点杂质,红得那么耀眼、那么灿烂、那么理直气壮。在雨中显露出一种伶俐、高洁的气质。那血薇真的好美,我忍不住想摘一朵带回家。可手还美碰到花瓣就被刺了好几下,我连忙收手。意识,我竟忘记蔷薇也是有刺的。或许是生活的需要,也或许是血薇与生俱来的一种无情、冷漠和孤寂。也正因为如此,血薇的红色中又多了几分残忍。我想她的内心深处也一定是孤寂的,也一定会有一处柔软的地方作为开启心灵的钥匙,也一定需要有人去关心它,照顾它。有时,也竟会傻傻的想: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一朵血薇,在一个角落里默默的开放。雨停了,一切如常。但那次的感触会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也会使我更加不可救药的爱上血薇。我喜欢破碎的一切,因为它们是破碎的也是永久的。一朵花的美丽在于绽放,而绽放也正是花心的破碎啊!!10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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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狗作文近日经历了一些事,颇有感触,与诸君同享。若干年前,看到过一只小狗,叫好听点,就是中华田园犬,叫实在点,那是“旺财”,再说实际点,就是一土狗。小狗打很小的时候起,就在我住的地方附近讨生活,去沟里喝口水,去门前捡点吃,日子过得很是可怜。但是,就这可怜的日子,都没法过下去。有一日,大概是有人喝醉之类,将小狗打成了残废。人们都说狗有采药疗伤的本事,问题是,在钢筋混凝土的深圳,它要上哪去采药?于是,每天就看到一只自强不息的小狗,有吃,便去吃,哪怕被人嫌,有喝,便去喝,哪怕很脏,没事,便在屋檐下默默的舔自己的伤口,那永远没机会痊愈的伤口,也许它知道,等待它的,是一辈子瘸腿的命运。小狗不懂什么叫生命,什么叫哲学,它也不会去思考它生命的意义,它未来的规划,累了,在寂静的角落睡一觉,渴了,在阴沟里喝两口,饿了,去潲水里饱餐一顿,伤了,自己找个角落默默的舔干净自己的伤口,对它来说,最重要的,永远就是——活下去!回忆起高中的时候,和几个伙伴翻墙出去宵夜,不为别的,就为高三生活真的太苦了,也想放松一下,不曾想,回来时被校长抓住了。当时以为,这下处分逃不掉了,高三,一旦被处分,是没有任何高校会录取的!一个伙伴绝望了,扬言要自杀,被我们给劝慰住了,后来,学校也要考虑升学率,要考虑社会影响,就放过我们了,大难不死啊……现如今,已经学会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规划,自己的职场规划,可是,越是规划,越是迷茫,明天,到底在哪里?前不久,去看了一个朋友,姑且算朋友吧,反正是拍过桌子摔过电话的。大我六岁,而今已经因为老年化的问题而住院了,离开这个团队后,也改了行,从管理而营销。也许是表面的,也许是内心的,感觉他经历这么多,还是那么乐观,挺佩服的,至少比无病呻吟的强多了。不久前,某领导号称要管理专业化,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专业分工调整,结果,调整的结果就是我又分到了某个完全不专业的任务。也曾当面质疑过,某领导也算是正直,虽未能改正,尚且有一丝歉意,遂作罢。心内想,也许,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当我当上领导的时候,当我要指导这个陌生专业的工作的时候,我会感谢今天的一切……一直以来,都会告诫自己,所谓生活的压力,所谓工作的压力,其实都就是那么回事。你觉得完全绝望了吗?请自杀。你觉得还不到自杀那么严重?请放下一切,重新开始。你觉得还不到重新开始那么严重?那就请你珍惜眼前,哪怕你现在觉得千难万难!人到而立之年,未能立之,惭愧。吾辈无能乎?时也,运也,命也。真时、运、命之作祟乎?独怪吾辈之不争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1000字 初中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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