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者1200字

拾荒者

1200字 高三 叙事

这是一个拾荒的年代。

我是一个拾荒者。准确的说,这是这个城市里一个极为普通的拾荒者。

我忘记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知道自己的名字。我只拥有一个编号:1412。于是,所有的人都叫我1412。因为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失败的试验品。

在我的记忆里……不用怀疑,虽然这是个可以随意删除记忆的时代,但任何先进的工具,都会有它的漏洞。就好象任何城市都会有老鼠和蟑螂一样。我还依稀保留着我的记忆片断。

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一个十分浩大的试验。有无数的人,参与到其中。很抱歉,我只能用“无数”这么一个虚词,因为我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记得在研究我的时候,有身体检查这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个房间都有相同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许多不同面孔的人。而我所看到的面孔,一次,也不曾重复过。

我麻木的听着他们讨论着我身体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

还有几个,大概是实习的姑娘,小声的讨论“呀!真像呢!”

我知道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有名科学家。

而我,是为了保存细胞的原有形态,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繁殖体。更为浅显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

试验的目的,其实十分明确。

人类企图主宰整个宇宙,但有些存在的问题已经不为现代人所能解决。于是,有人提出了一个设想。“不如克隆出人类发展史上,有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利用他们强大的脑力系统来解存在的问题。”

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由于脑细胞死亡后新生所存在的记忆不确定性……造成的后果便是,与我一同拾荒的人当中,有许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面孔。不知道若是母体还存在,看到如此“庞大”的拾荒队伍,该是怎样的讽刺。

我是个失败的试验品,记忆里不存在着爱因斯坦所研究的任何一切,甚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

失败的试验品,就该做试验品的另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变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便是为受伤或者先天不足的纯体人类提供健康器官的人。

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一天还在和我聊天,后一天就被子接去解肢。剩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原。

而我们在被拉去“提供”身体原料之前,拾荒的工作便是寻找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制造“拼合体”。

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我身体打了一个寒颤。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觉得这样的试验是非常骇人听闻的。十分的不纯体人道。只是我没有资格说些什么,因为我也是这种试验的产物。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愿意听一个失败的试验品的话的。

我的脑细胞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有些奇特。这是一个研究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维概念一切都不存在,而自己的记忆概念全部空白。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新生儿一般。只可惜,由于遗传因子的继承性,我并不存在有纯体人基因。我只是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头的克隆体,而且还是失败的。

其实我很佩服纯体人在进行这项研究时的不遗余力,他们想了许多办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还原性。

就我知道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方法居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明人也会想出笨办法。

我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的时候,那股腥臭味。哎!那滋味,不提也罢!

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恐怕今天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得一个面包。而且还得快点,不然,明天,我就成了别的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

呃为什么写完之后,自己读起来怪恶心的?

拾荒者

1200字 初二 散文

文雅地说她是拾荒者,通俗一点就是买破烂的。她整日游走在城市里。破烂的衣衫,杂乱的头发使她看上去与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注定了她要被这里华丽的生活所排斥。

每天早晨,她早早的起床。做了早饭,放在桌上,再出去工作。她的工作很简单,只是沿街地翻动垃圾箱,寻找可以回收的垃圾。

学校的附近垃圾很多,一路上都是学生丢弃的塑料瓶。她背着大大的麻袋在这条街上找寻,偶尔的发现会让她欣喜不已。但更让她快乐的是学校光荣榜上儿子的名字,她顾不上放下背上的麻袋,满头是汗地跑到光荣榜前。她没有注意身边的人一个个走开,他们厌恶地捂住鼻子,嫌弃地皱起眉头,她只是很欣喜地望着儿子的名字,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眼中充满笑意。

一转身,她看到儿子就在不远处,她挥舞着双手,笑嘻嘻的打招呼。儿子的同学惊诧道:“你认识她?”她注意到儿子的脸红了,用一种厌恶的眼神看着自己。她像一个做错事的哈子,搓着一脚,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儿子将他推开,很随便的说:“我怎么会认识这种人,你不是说要去图书馆吗,快走吧。”说着,拉起同学的手,飞快离去。

她站在诺大的校园里,茫然的看着儿子远去的背影。那天太阳很大,她却感到丝丝凉意。她不是一个傻子,她从别人的指指点点中发觉了自己的卑微。她想起了儿子每天出门前擦得干干净净的球鞋,梳理整齐的发丝。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那天,她回家很晚。黄昏的霞光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佝偻的身躯在城市昏暗的灯光下是那样渺小,凄凉。

回到家,母子两人一句话未说。儿子早将晚饭准备好,候在桌边。她没有吃饭,而是走进卧室,“砰”的关上了门,将儿子的沉默关在了门外。劳累一天过后,她不堪重负的躺在了床上,思考着一个问题。儿子这是怎么了?明明就是穷人家的孩子啊。过去的儿子是那么的懂事,孝顺。上街时,会紧紧拉着自己的手,依偎在自己身边。而现在,却不愿与自己一道出门,就算在一起,也要拉开一段距离,像陌生人一般。这道不长不远的距离竟是如此令人心碎。

一瞬间,泪流满面。

晚上临睡前,她走到儿子门前,平静地说:

“儿子,你长大了,妈知道,你们年轻人有自尊心。你放心,妈以后再也不会去你们学校打扰你们了。”

转过身,她感到一阵心痛,仿佛失去了什么。

此后,她果真没有去过学校。即使遇见儿子,也远远避开,让思念将心拉出一道道伤口。她宁愿把儿子那可怜的“虚荣心”称为“自尊心”。其实,她也不是从未去过学校。儿子不跟她说“家长会”,她也打听的、得到。她总是揣着一个暖手筒站在教室外的寒风中等着,偷偷听着,当家长们全部走光后,她再偷偷溜入空荡荡的教室,看讲台上老师还没拿走的成绩单。儿子的成绩从未让她失望,虽说这种参加家长会的方式让人心酸,但她看到成绩单后,一切又释然。

有时,拾荒者像一位可敬的哲人,用自己的哲学同惨淡的生活作斗争。在苦难中也能找出快乐,她用她那博大的心容纳了一切。

拾荒者从未想过要做高尚的人,她只知道捡垃圾供儿子上学。但她心中那份伟大的母爱却又使她与众不同,无意间,她又变得高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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