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者
这是一个拾荒的年代。
我是一个拾荒者。准确的说,这是这个城市里一个极为普通的拾荒者。
我忘记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知道自己的名字。我只拥有一个编号:1412。于是,所有的人都叫我1412。因为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失败的试验品。
在我的记忆里……不用怀疑,虽然这是个可以随意删除记忆的时代,但任何先进的工具,都会有它的漏洞。就好象任何城市都会有老鼠和蟑螂一样。我还依稀保留着我的记忆片断。
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一个十分浩大的试验。有无数的人,参与到其中。很抱歉,我只能用“无数”这么一个虚词,因为我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记得在研究我的时候,有身体检查这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个房间都有相同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许多不同面孔的人。而我所看到的面孔,一次,也不曾重复过。
我麻木的听着他们讨论着我身体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
还有几个,大概是实习的姑娘,小声的讨论“呀!真像呢!”
我知道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有名科学家。
而我,是为了保存细胞的原有形态,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繁殖体。更为浅显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
试验的目的,其实十分明确。
人类企图主宰整个宇宙,但有些存在的问题已经不为现代人所能解决。于是,有人提出了一个设想。“不如克隆出人类发展史上,有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利用他们强大的脑力系统来解存在的问题。”
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由于脑细胞死亡后新生所存在的记忆不确定性……造成的后果便是,与我一同拾荒的人当中,有许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面孔。不知道若是母体还存在,看到如此“庞大”的拾荒队伍,该是怎样的讽刺。
我是个失败的试验品,记忆里不存在着爱因斯坦所研究的任何一切,甚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
失败的试验品,就该做试验品的另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变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便是为受伤或者先天不足的纯体人类提供健康器官的人。
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一天还在和我聊天,后一天就被子接去解肢。剩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原。
而我们在被拉去“提供”身体原料之前,拾荒的工作便是寻找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制造“拼合体”。
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我身体打了一个寒颤。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觉得这样的试验是非常骇人听闻的。十分的不纯体人道。只是我没有资格说些什么,因为我也是这种试验的产物。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愿意听一个失败的试验品的话的。
我的脑细胞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有些奇特。这是一个研究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维概念一切都不存在,而自己的记忆概念全部空白。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新生儿一般。只可惜,由于遗传因子的继承性,我并不存在有纯体人基因。我只是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头的克隆体,而且还是失败的。
其实我很佩服纯体人在进行这项研究时的不遗余力,他们想了许多办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还原性。
就我知道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方法居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明人也会想出笨办法。
我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的时候,那股腥臭味。哎!那滋味,不提也罢!
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恐怕今天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得一个面包。而且还得快点,不然,明天,我就成了别的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
呃为什么写完之后,自己读起来怪恶心的?
拾荒者
文雅地说她是拾荒者,通俗一点就是买破烂的。她整日游走在城市里。破烂的衣衫,杂乱的头发使她看上去与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注定了她要被这里华丽的生活所排斥。
每天早晨,她早早的起床。做了早饭,放在桌上,再出去工作。她的工作很简单,只是沿街地翻动垃圾箱,寻找可以回收的垃圾。
学校的附近垃圾很多,一路上都是学生丢弃的塑料瓶。她背着大大的麻袋在这条街上找寻,偶尔的发现会让她欣喜不已。但更让她快乐的是学校光荣榜上儿子的名字,她顾不上放下背上的麻袋,满头是汗地跑到光荣榜前。她没有注意身边的人一个个走开,他们厌恶地捂住鼻子,嫌弃地皱起眉头,她只是很欣喜地望着儿子的名字,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眼中充满笑意。
一转身,她看到儿子就在不远处,她挥舞着双手,笑嘻嘻的打招呼。儿子的同学惊诧道:“你认识她?”她注意到儿子的脸红了,用一种厌恶的眼神看着自己。她像一个做错事的哈子,搓着一脚,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儿子将他推开,很随便的说:“我怎么会认识这种人,你不是说要去图书馆吗,快走吧。”说着,拉起同学的手,飞快离去。
她站在诺大的校园里,茫然的看着儿子远去的背影。那天太阳很大,她却感到丝丝凉意。她不是一个傻子,她从别人的指指点点中发觉了自己的卑微。她想起了儿子每天出门前擦得干干净净的球鞋,梳理整齐的发丝。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那天,她回家很晚。黄昏的霞光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佝偻的身躯在城市昏暗的灯光下是那样渺小,凄凉。
回到家,母子两人一句话未说。儿子早将晚饭准备好,候在桌边。她没有吃饭,而是走进卧室,“砰”的关上了门,将儿子的沉默关在了门外。劳累一天过后,她不堪重负的躺在了床上,思考着一个问题。儿子这是怎么了?明明就是穷人家的孩子啊。过去的儿子是那么的懂事,孝顺。上街时,会紧紧拉着自己的手,依偎在自己身边。而现在,却不愿与自己一道出门,就算在一起,也要拉开一段距离,像陌生人一般。这道不长不远的距离竟是如此令人心碎。
一瞬间,泪流满面。
晚上临睡前,她走到儿子门前,平静地说:
“儿子,你长大了,妈知道,你们年轻人有自尊心。你放心,妈以后再也不会去你们学校打扰你们了。”
转过身,她感到一阵心痛,仿佛失去了什么。
此后,她果真没有去过学校。即使遇见儿子,也远远避开,让思念将心拉出一道道伤口。她宁愿把儿子那可怜的“虚荣心”称为“自尊心”。其实,她也不是从未去过学校。儿子不跟她说“家长会”,她也打听的、得到。她总是揣着一个暖手筒站在教室外的寒风中等着,偷偷听着,当家长们全部走光后,她再偷偷溜入空荡荡的教室,看讲台上老师还没拿走的成绩单。儿子的成绩从未让她失望,虽说这种参加家长会的方式让人心酸,但她看到成绩单后,一切又释然。
有时,拾荒者像一位可敬的哲人,用自己的哲学同惨淡的生活作斗争。在苦难中也能找出快乐,她用她那博大的心容纳了一切。
拾荒者从未想过要做高尚的人,她只知道捡垃圾供儿子上学。但她心中那份伟大的母爱却又使她与众不同,无意间,她又变得高尚了。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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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攥着破旧的袋子佝偻着身一步一步徘徊在城市的大门金黄的落叶是我生命的颜色走过我身旁匆匆的人们你丢弃的最宝贵的童年的纯真最宝贵的母亲的亲吻最宝贵的家人的团聚走过我身旁碌碌的人们你丢弃的最美好的落叶的深沉最美好的自然的怀抱最美好的慢速度的人生都被我一个个地捡起爱抚,回顾,装裱,收藏。最贫穷的人拥有最大的幸福捧着破旧的袋子佝偻着身一步一步走尽这城市走向路的尽头那一盏温暖的灯15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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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破帽子,左手提着一个大大的纤维袋子,右手拿着一根半米多高的木棍在垃圾池里翻找着什么东西的人。原本我以为他和其它拣垃圾的人一样,都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谋生。但不久,他的一个细微的动作却让我对他改变了看法。他拣到了一根铅笔和一张很脏的纸,我还以为他要往纤维袋里放,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坐在地上认真的写起了字。看到这种举动,我彻底惊了,一下子便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和写字,不免对自己有些失望。在学习中,我总是没有一点儿主动性,仅仅凭着自己聪明的脑瓜去赢得分数的信赖。在写作业时,如果时间紧迫,便会应付了事,不想一下这样做的果。但在想想这位拾荒者,心中便油然而生的一种羞愧,他和我的处境是完全不同的。放学回到家,我便把今天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说她听别人说过这个人。他原本是位优秀的大学生,由于一些感情上的事情,大脑受到刺激,从此便精神恍惚,整天疯疯癫癫。不去理会任何人。以整天在外拣废品卖钱为生。妈妈还告诉我说,他的字写的很好。我想,这也许是别人告诉妈妈的吧!如果他现在是个正常的人,那么他的一生将会是多么灿烂。虽然我和他只有一面之交,但他却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我也在努力让自己练好字,学好知识,能够像他那样,在逆境中也不忘学习,练字。也许,他会猛然的想起从前的他,一个了不起的大学生,而今,却如此的落魄。很多人可能会说:一个拣垃圾的,在垃圾池里练字,多可笑。但正是这种可笑,才让我对他产生了敬意。我要时刻拿这副令人心动的画面来激励自我,长大了作一名文人,会舞文弄墨的人。指导老师:李春花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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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天高云淡,暖风习习,八街九芗,车水马龙,一条主干路,汇聚城市中的精华,百花争妍穿插其间,绚丽无暇…喧哗主街后,萧瑟冷寂居民住宅区,停靠着几辆桑塔那,其中下车的中年人,偕同妻儿,走向A栋居民楼,他们恰逢与一个人撞了满怀,衣衫褴褛,蓬头囚面,浑身上下脏兮兮的,手中的编织袋,已沾染褐色斑点污垢,一看便知,必是以拾荒为生的流浪者…三人后退半步,小女孩因他落魄而脏乱的形象,而惊异啼哭不止,在她的世界观看来,他就如,癫疯的精神病人,想要威胁她的生命…母亲连忙将女女儿搂在怀里,以手安抚她的头,轻声道“我的乖女儿,不要怕,妈妈,这就带你回家”拾荒者微微低下头,快步离开,让中年大汉频临爆发的怒气,终于冲破颅腔,原本他会赔礼道歉,可曾想,却一走了知,毕竟惊吓自己的宝贝女儿在先,但此刻,置身事外的淡然,似对方才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毫无瓜葛,这怎能轻易饶恕于他…三楼窗口中,具具以锐利的双眼,直直追逐这一幕:中年大汉粗暴地夺过他手中的编织袋,力道之大,使那人着实木然,亲眼看见,编织袋中的瓶瓶罐罐倾倒一地,散发的阵阵恶臭,在炙热的阳光下,频频充斥鼻腔,那是他披星戴月,辛苦积存的收获…中年大汉那里肯罢休,更加做出了惊鄂的举动,以矫健地右脚,将四散地瓶瓶罐罐,踢向八方各处,磁磁的摩擦音,划过地面,在垃圾箱外,残羹剩饭上终止,因为瓶罐已落入其上…见她毫无阻止之意,中年大汉由一开始的怒气,逐渐烟消云散后,变为公然的挑衅,双手叉腰,姿态趾高气扬,端倪着拾荒者将瓶瓶罐罐一一拾起…手机铃音,中年大汉一接,随即快步上楼…收回视线,具具不忍看下去,因为,就在他脚步坚定,未曾有丝毫迟疑地,接近垃圾箱的旁边,备感的酸楚,悉数涌上心头,难以想象,当他以手,从残羹剩饭中,拾起瓶子的那一幕,是如何的震撼人心…不难想象,也不敢想象,只任由脑中的空白,一点一点的维持下去,当时间无痕消逝,垃圾箱重新光洁如初,再度地凝眸望向,他曾望去的地方,拾荒者却已不见…夜,星如灯火,月,皎洁无华…美丽的夜色中,再度出现的拾荒者,在街灯若梦的映照中,五彩缤纷的光芒,耀眼夺目…无人察觉,更无人经过,只有一人静静地凝望,仍然是三楼窗口,双眸锐利追寻,他踏过的每一存痕迹,角落里、接灯下、绿荫中、还有,那无人涉足的,即将拆毁的公厕旁,因为,那里有他可望的东西-易拉罐…具具难以入睡,他决定,将他带入家中…两人进入了房间,拾荒者拾终低着头,不敢正视任何人,她视如宝贝的将编织袋,紧抱于怀,看于眼中的具,为之深深叹息,无奈之下,让它先暂存与卫生间中…自浴室传来的哗哗水声,一阵接着一阵,一小时后停止,看来他洗的差不多了…衣物已经准备好,虽旧,却很干净,穿在她身上应该很适合…缓缓开启的浴室玻璃门,走出了他…从此,两人成为朋友…1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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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这是一个拾荒的年代。我是一个拾荒者。准确的说,这是这个城市里一个极为普通的拾荒者。我忘记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知道自己的名字。我只拥有一个编号:1412。于是,所有的人都叫我1412。因为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失败的试验品。在我的记忆里……不用怀疑,虽然这是个可以随意删除记忆的时代,但任何先进的工具,都会有它的漏洞。就好象任何城市都会有老鼠和蟑螂一样。我还依稀保留着我的记忆片断。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一个十分浩大的试验。有无数的人,参与到其中。很抱歉,我只能用“无数”这么一个虚词,因为我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记得在研究我的时候,有身体检查这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个房间都有相同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许多不同面孔的人。而我所看到的面孔,一次,也不曾重复过。我麻木的听着他们讨论着我身体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还有几个,大概是实习的姑娘,小声的讨论“呀!真像呢!”我知道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有名科学家。而我,是为了保存细胞的原有形态,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繁殖体。更为浅显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试验的目的,其实十分明确。人类企图主宰整个宇宙,但有些存在的问题已经不为现代人所能解决。于是,有人提出了一个设想。“不如克隆出人类发展史上,有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利用他们强大的脑力系统来解存在的问题。”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由于脑细胞死亡后新生所存在的记忆不确定性……造成的后果便是,与我一同拾荒的人当中,有许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面孔。不知道若是母体还存在,看到如此“庞大”的拾荒队伍,该是怎样的讽刺。我是个失败的试验品,记忆里不存在着爱因斯坦所研究的任何一切,甚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失败的试验品,就该做试验品的另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变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便是为受伤或者先天不足的纯体人类提供健康器官的人。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一天还在和我聊天,后一天就被子接去解肢。剩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原。而我们在被拉去“提供”身体原料之前,拾荒的工作便是寻找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制造“拼合体”。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我身体打了一个寒颤。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觉得这样的试验是非常骇人听闻的。十分的不纯体人道。只是我没有资格说些什么,因为我也是这种试验的产物。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愿意听一个失败的试验品的话的。我的脑细胞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有些奇特。这是一个研究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维概念一切都不存在,而自己的记忆概念全部空白。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新生儿一般。只可惜,由于遗传因子的继承性,我并不存在有纯体人基因。我只是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头的克隆体,而且还是失败的。其实我很佩服纯体人在进行这项研究时的不遗余力,他们想了许多办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还原性。就我知道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方法居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明人也会想出笨办法。我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的时候,那股腥臭味。哎!那滋味,不提也罢!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恐怕今天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得一个面包。而且还得快点,不然,明天,我就成了别的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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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只见一个拾荒者,正蹲在一个垃圾桶里捡垃圾。他刚伸出手,我就发现,他的指甲全是男黑东西,手上全是一道道血痕。他的头发乱糟糟,头上全是头皮。他那面黄肌瘦的脸上有一道道皱纹,看上去最起码有五六十岁的那样。我一看时间,啊呀,马上要迟到了,我就向风一样飞快地跑到了学校。放学了,我心想那个拾荒者应该回家了吧。我往路边一看,他竟然没有走,而是披着一个塑料袋,在垃圾堆里捡东西,他现在的样子比上午还要难看,他的鞋子已经坏了,脚指头都露了出来。忽然他笑了,而且笑得非常开心,原业,他找到了一袋废铁呀!可对于我们来讲,这些废铁根本一分不值。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辜负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250字 三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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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不知道哪根筋让我想起这个词,总之,觉得于我贴切至极。我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追寻,又时时刻刻都在抛弃,抛弃我得到的,寻求我抛弃的,周而复始,长此以往……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最懂珍惜的人,却从未好好扞卫过拥有的任何东西。谷子说我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我毫不觉得有何愧疚,人总是会在不同时段,不同场合,需要不同的东西,喜欢不同的东西,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妈妈玩笑说:那哪日将我们也换了得了!这个我们当然是她和爸爸,而我也爽快地应到:没问题!只是我们都清楚,这个哪日是永远也不会到来的,我更知道我的父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弃了我!一直自以为身边的人事也会如父母般宽容,执着,永远呆在原地关注我,等待我……而现在才明白,好多东西在你向它招手的时候,它来到了你的身边,却也在你向另一些东西招手的时候离你而去。它们的离开,不是它们的背弃,而是我的不知好歹,曾经有那么多的爱将我温暖,无论它们以何种名义。而我却像摆脱麻烦一样将之抛至十里开外,自己又如一块冰一样奔赴于一场火的盛宴,说是飞蛾扑火也好,无私奉献也罢,再崇高的冠冕也扭转不了自己此时此刻的惨淡,以前也爱找些理由为自己开脱,什么年少无知,什么很傻很天真……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人欺骗我,只是自己太相信自己!看到雪、芳芳还有同同三口子样的甜蜜,我就知道自己错过了太多,这种差距不免有时间和空间的因素,但永远的破灭往往原于心的不坚定,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份友谊算不算执着,也许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我还算真诚。芳说: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友谊永远会像橡皮筋一样无论伸或缩都不会变质不会断,可如今我们却仿佛越来越远……我也常常在想,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或者说我到底是怎么了,以前隔得那么远也是无话不说,如胶似漆,而今彼此只是咫尺之间却好似千里之外。我不愿把物是人非这样的字眼强加在我们身上,是我不好,我实在太任性,我总是以为你们永远会包容我,纵容我,却没顾及你们的情感,和你的敏感,我无法不承认自己的改变,这些年来自己经历了一些你们看不到的东西,让自己变得过于理智又过于疯狂,我可以在伤害你之后的一秒落泪,却再不会像以前一样给你一颗糖说对不起,尽管自己心里早已自责得没办法。我常对你说我好嫉妒同同,嫉妒你们一起寻找四叶草,一起淋雨,一起吹风……但我比你更清楚,我是不可能和你们成为四口子的,对那样的浪漫,我是越来越受不起……芳芳,我知道现在写的这一切你都不会看到,之所以写下来,或许是对自己的一份检讨吧,提醒自己多么应该学会珍惜……我是一个可怜的拾荒者,我在为当初所做的一切背负,好的,坏的,能够挽留的,无法挽回的……当初那些对我说爱的孩子,请你们不要恨我,不要对我漠然,对你们说不,是我唯一的正确,祝你们幸福……我,一个无奈的拾荒者。10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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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我所居住的县城有为数不少的拾荒者,用当地话说是:“捡破烂儿的。”他们整天都在县城里游荡,但却有着自己固定的地盘。自然的,他们是被瞧不起的一群人,毕竟小学时老师常教我们:“不好好学习长大就捡破烂儿去。”我们为此极为畏惧,于是都不舍日夜,茶饭不思地对着教材猛啃,愤然扛上了一幅幅几百度的镜片。每当中午放学时,我总能在回家路上看到那位被人戏称为“蝙蝠侠”的捡荒者,他似乎没有一件衣服,每天都会把一个又脏又破的麻袋披在身上,而遮不住的皮肤裸露在外面,上结着一层因长时间没有不少而结起的甲子。每次从他面前经过时他都会冲着我傻笑,露出那一排并不整齐的黄牙。但其他同学看见他总是绕道而行,这时他就会像蝙蝠侠一样撑开他的麻袋,对阳光而健康的同学们露出他那瘦小而不净的身躯。而“驻守”在老十字街的一位较年长的拾荒者,他总是留着一脸密密麻麻的络肋胡,穿着一件因缝满补丁而显得花花绿绿的布袄子。我经常看到他收集一把别人没吃完的烟头,用零售店老板送他的火柴点燃一根一根地口味;有时他会撑着一把“瓜子王”(一家瓜子的名字)送给他的瓜子,一颗一颗地嗑掉,把瓜子皮拾在手心里我,然后扔进身边的垃圾筒中。县城的卫生意识是很不多的,随地大小便的生物不仅有野猫家犬,还有大人小孩儿。曾经以路上遇一水柱从天而降,以为是哪里才修的水利系统,抬头一望,呵呵!果然不得!原来不知谁小的小弟弟在排泄废水呢!在小路上,荫道里,沿河走廊,时不时也会看到狗屎人粪。所以我一直以为那是拾荒者的杰作,以为随地小便还算普遍,随地大便也只有他们吧。直至一日放学路上,突然内急,急匆匆走进一间公共茅厕,却发现一个人有,竟是我们的络腮胡大叔,心里不觉想了很多。电视上报道过,有一名拾荒者捡了五千元交给了公安,我想起心里就觉得不平:明明拾荒者们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还拾金不昧;而没有一点卫生意识,捡几块钱还嫌少的我们却有资格瞧不起他们呢?我又想起电视上的那位拾荒者原是一贵家子弟,只是在外被传销团体欺骗而落得个流落街头的命运。而县城的拾荒者们,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生世,年龄和故事,却鄙视他们,躲着他们,仅仅是因为我们穿得比他们好,得比他们好,住得比他们好吗?还是因为那句“不好好学习长大就拾破烂儿去”?9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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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作文一经春分,行将至清明。冷雨便轻轻地,不带留恋的落下。风将这仙女的泪吹散,散成雾一般的雨滴,急又轻的扑打在身上,我懒洋洋的将头发往脑后一捋,靠在车站的站牌上,这又不得不使我想起故乡来。故乡的初春也是这样,我也曾懒懒的不愿撑伞,就这样走在雨中。雨中,冷雨虽常使我清醒,但有一回我吐了。是一个拾荒者,衣服上散发着浓重的臭味且乌黑一片。他着实将我的心搅得泥浆翻滚,说不出的难受。那年我尚只是八岁,在故乡桌椅不稳的学校上小学。恰值学校重建,新校建在山脚下,大概偏远山区无人过问,学校大胆地放假半年。我便天天坐在牛背上,无所事事。这样的日子我过了一周。一周后,一隔再隔的双亲传来讯息叫我收拾行李到城里读书,虽说只能当插班生,我依然高兴得一阵风似的跑遍村子。外婆默默地给我擦净脸,着我换上干净衣服,将我送出村子。在村口她终于哽咽着说:“要常回来玩啊……”我看着奶奶那欲语还休得样子,我心中忽的被勾动了什么,“这里是我的家,我若不回来就是乞丐了。”我静静地说道。雨开始下了,春雨最是勾人心弦。上车了,窗外的雨像奶奶在哭,我之前不容易忍住的泪终于涌上心头,涌出眼眶,滴落在湿漉的地板上。正是伤心该停时,车到了。停在城西的一个汽车总站。雨依然下着,我的伤心略断,雨却不曾断,麻风细雨,我下车立在雨中,也不撑伞。同样立在雨中的有两个人。一个城管,一个捡垃圾的老者。。老人双手并作一处抖动哀求道:“大爷,我昨天刚从乡下捡垃圾捡过来的,明天就离开,今天不小心碰到你您,您就放过我吧!我真的很对不起您,但没有什么可赔给您的,您就饶了我这一……”那城管大手一挥,不耐烦的怒道:“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屁话,你家垃圾的夹子碰到我了,就想一了了之,走,跟我牢房里走一趟。”老人见势不好,想转身就走,却被城管的大手一把抓住。那只大手就那样抓在那乌黑、破烂不堪的衣服上。那老人的手乱挥着,被拖着走,在马路上,他终于站稳了,死死挣扎着,但那城管终还是年轻气壮,老者还是被拖动了。忽然,一束白光射来,那老者一下子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一把将城管的手扯开,用力将城管撞开。“笛—”喇叭声打破了一切,打破了老者的痛苦,打破了雨的宁静,又打破了我那不谙世事的心灵,它将一切都打破了,雨珠、泪珠洒了一地。我被吓得张大了嘴巴,捂住眼睛慢慢蹲下去。“混账,今天怎么这么晦气!”那城管大吼一声便走开了。我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吐出来,吐得一地杂酱。这时,一只大手轻轻拍着我的背,然后用纸巾拭去了我嘴边的赃物。我转头一看是父亲,扑进他怀里哭起来。微雨依旧,不知是我的泪还是那拾荒者的血,雨终于没有停止。现在走在这无休的雨中,如何叫我能不想起那次的微雨,抬起头看看天空,让飘飞的雨珠滴在脸上以稍安乱腾的心绪。我不知道当初为何会吐,怎么去评论这个拾荒者,也不敢妄加评论。但我要以一颗最简单的心灵去深深的赞美他,以一种最简单的方式追捧他,以一汪最简单的文字来崇敬他,这个拾荒者。1200字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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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漫步在秋风戏落叶的路上,裹紧衣服,半眯起眼,环顾四周,似一位初来乍到的新人在寻觅些什么。找到了,那条被树木、杂草掩埋的幽径。有点激动地跑过去,撞上的却是满目的荒凉。昔日那条可爱的小径呢?——绿草茵茵,凌乱地长着,别有一番风味;不时能发现零零星星的野花,淡淡的粉红色,如同少女悸动的心灵。那娇嫩的花瓣,轻轻摸一下,都要叫人心生怜惜。几棵树在小径一旁,不大不厚的树荫,正好让细细碎碎的阳光从介乎于翠绿与苍绿的叶中洒下来,暖暖的。没有铺好的路,只有泥土,那泥土软软的,带着一点潮湿。时常走得小心翼翼,不敢踩到了花草,像一只小猫似的在小径玩耍。我不可思议地迈进一步,没有错的,这泥土,熟悉到一触碰就血肉相连,哪怕隔着一层鞋底。放眼,都可以看见那暴露在空气中的苍老了许多的树干。我没来由地有点心痛,却无能为力。已经见不到哪怕一朵花。这路,遍地的杂草已过了脚腕,那年,还不曾见。我向前走了一段,觉得举步难艰,杂草阻了我前进的路。但我还是决定要走下去——为了找回当初那份心动的感觉。走一段,拾一段平淡的记忆,那是儿时的随意和不拘束,没有太多欢笑,也没有太多哭泣。只是追随着自己的心,在这条路上,走来又走去。那时的风,吹起了彩色的衣裳,宛若一只七彩的蝶儿。越是走着,越是觉得悲凉。无端地,就从心中升起。仿佛心灵的某个角落终于被拂去尘埃,终于被唤醒。那是一种紧紧勒住我呼吸的疼痛,那是一种新生所带来的疼痛。是平淡的,这条小径,这段记忆。开不了花,长不了草,注定要荒芜的记忆。没有芬芳,也没有心酸,平淡得就像天上的云,随风去。今日也是无聊,才来当一回拾荒者吧。毕竟,这小路上的花,曾绽放着我的过去。6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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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拾荒者一经春分,行将至清明。冷雨便轻轻地,不带留恋的落下。风将这仙女的泪吹散,散成雾一般的雨滴,急又轻的扑打在身上,我懒洋洋的将头发往脑后一捋,靠在车站的站牌上,这又不得不使我想起故乡来。故乡的初春也是这样,我也曾懒懒的不愿撑伞,就这样走在雨中。雨中,冷雨虽常使我清醒,但有一回我吐了。是一个拾荒者,衣服上散发着浓重的臭味且乌黑一片。他着实将我的心搅得泥浆翻滚,说不出的难受。那年我尚只是八岁,在故乡桌椅不稳的学校上小学。恰值学校重建,新校建在山脚下,大概偏远山区无人过问,学校大胆地放假半年。我便天天坐在牛背上,无所事事。这样的日子我过了一周。一周后,一隔再隔的双亲传来讯息叫我收拾行李到城里读书,虽说只能当插班生,我依然高兴得一阵风似的跑遍村子。外婆默默地给我擦净脸,着我换上干净衣服,将我送出村子。在村口她终于哽咽着说:“要常回来玩啊……”我看着奶奶那欲语还休得样子,我心中忽的被勾动了什么,“这里是我的家,我若不回来就是乞丐了。”我静静地说道。雨开始下了,春雨最是勾人心弦。上车了,窗外的雨像奶奶在哭,我之前不容易忍住的泪终于涌上心头,涌出眼眶,滴落在湿漉的地板上。正是伤心该停时,车到了。停在城西的一个汽车总站。雨依然下着,我的伤心略断,雨却不曾断,麻风细雨,我下车立在雨中,也不撑伞。同样立在雨中的有两个人。一个城管,一个捡垃圾的老者。。老人双手并作一处抖动哀求道:“大爷,我昨天刚从乡下捡垃圾捡过来的,明天就离开,今天不小心碰到你您,您就放过我吧!我真的很对不起您,但没有什么可赔给您的,您就饶了我这一……”那城管大手一挥,不耐烦的怒道:“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屁话,你家垃圾的夹子碰到我了,就想一了了之,走,跟我牢房里走一趟。”老人见势不好,想转身就走,却被城管的大手一把抓住。那只大手就那样抓在那乌黑、破烂不堪的衣服上。那老人的手乱挥着,被拖着走,在马路上,他终于站稳了,死死挣扎着,但那城管终还是年轻气壮,老者还是被拖动了。忽然,一束白光射来,那老者一下子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一把将城管的手扯开,用力将城管撞开。“笛—”喇叭声打破了一切,打破了老者的痛苦,打破了雨的宁静,又打破了我那不谙世事的心灵,它将一切都打破了,雨珠、泪珠洒了一地。我被吓得张大了嘴巴,捂住眼睛慢慢蹲下去。“混账,今天怎么这么晦气!”那城管大吼一声便走开了。我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吐出来,吐得一地杂酱。这时,一只大手轻轻拍着我的背,然后用纸巾拭去了我嘴边的赃物。我转头一看是父亲,扑进他怀里哭起来。微雨依旧,不知是我的泪还是那拾荒者的血,雨终于没有停止。现在走在这无休的雨中,如何叫我能不想起那次的微雨,抬起头看看天空,让飘飞的雨珠滴在脸上以稍安乱腾的心绪。我不知道当初为何会吐,怎么去评论这个拾荒者,也不敢妄加评论。但我要以一颗最简单的心灵去深深的赞美他,以一种最简单的方式追捧他,以一汪最简单的文字来崇敬他,这个拾荒者。10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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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拾荒者星期一,雨过天晴,我高高兴兴地去学校上学。只见一个拾荒者,正蹲在一个垃圾桶里捡垃圾。他刚伸出手,我就发现,他的指甲全是男黑东西,手上全是一道道血痕。他的头发乱糟糟,头上全是头皮。他那面黄肌瘦的脸上有一道道皱纹,看上去最起码有五六十岁的那样。我一看时间,啊呀,马上要迟到了,我就向风一样飞快地跑到了学校。放学了,我心想那个拾荒者应该回家了吧。我往路边一看,他竟然没有走,而是披着一个塑料袋,在垃圾堆里捡东西,他现在的样子比上午还要难看,他的鞋子已经坏了,脚指头都露了出来。忽然他笑了,而且笑得非常开心,原业,他找到了一袋废铁呀!可对于我们来讲,这些废铁根本一分不值。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辜负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三年级:唐菁鸿3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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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与拾荒者一双双呆滞的眼,一双双粗糙的手,凌乱的头发,是他们共同的特征。在同样一片蓝天下,同一块大地上,生活着这样一群人,他们有的游手好闲,明明有能力自己养活自己却靠欺骗别人的善心度日;他们有的因为肢体残障,失去了劳动能力而被逼无奈地去乞讨;他们有的贫病交加、没有生活依靠只得靠人施舍赖以为生......他们就是乞丐。在今天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就见到了一个乞丐。这个乞丐看起来有50多岁了,背很驼,脸黑黑的,穿着破破烂烂,暗淡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悲伤,好像是经受不住贫困的折磨,他蜷缩在墙角里,粗糙的手中着一个乌黑的铁碗。喃喃自语,似乎有些日子没吃饭了。我在他身旁走过时,他突然碰了一下我的衣角,并用一种乞求的眼神看着我,可能是因为学生心肠更软吧,我想给他钱,可是我没带钱。我不敢与他对视,只好说了句我没钱就匆匆走了过去。我回头看时,乞丐的眼神中充满了无助。其他人看到他,也像见到鬼似的急忙躲开。这时,一个拾荒者走到了他身旁,这个拾荒者背上背着一个大布包。充满皱纹的脸上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悲哀,身上穿的衣服不比乞丐的好。他看了乞丐一眼,从打满补丁的衣服的口袋中掏出皱皱巴巴的几元钱,这些钱有纸钞,有硬币,有五角的,有一元的,但面值都不超过一元。拾荒者没有把钱放到乞丐碗里,而是把钱直接塞到乞丐手中,乞丐点点头,拾荒者也点点头。虽然没有交流,但这两次点头胜过千言万语。我希望那个乞丐是真心无法自己营生才乞讨的,我也希望那拾荒者事后没有后悔把自己的爱心献了出去。六年级:enlove5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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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口中的尊严正值酷夏,汶口街上只有稀稀松松的几个正在上补习班的苦学生而已,而我就是其中之一,不经意间向四周瞄了一眼,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引得路人频频注目。那是怎样的一个人啊,他的精神极为颓唐,枯瘦的身体,好几处的骨节明显地空丰收,似乎只有一层皮贴在骨头上,骸麟一般。一道道沟壑交错的皱纹填满了脸,深深陷人了皮肤里,这不是乞丐啊,我不知道该怎样称呼他,但他绝不是乞丐,因为在我的字典里,乞丐分两类,一是老弱病残,这类人大多生活上无法无法自理,需要社会上的一些好心人的资助,而另一类则是生活中常见的骗子,他们靠出卖尊严过日子。而我遇上的这个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翁,他在翻垃圾箱,垃圾箱啊,这是酷夏哪的食物恐怕早已发了霉,他似乎找到了什么东西,枯黄的脸上露出一丝久违的笑容,我一位Moderm女郎挽着一位高大的先生走了过来,飘来的浓浓的香气使我近乎窒息,女郎扬扬手,“潇洒”地把手中剩下的大半块蛋糕扔在离老乞丐不远的地上,老乞丐精神一振,迫不急待地爬过去捡起了蛋糕,这时街上传来几声冷笑,声源处是一群鄙夷的目光。过了一会一个打扮得很怪的“潮流哥”走了过去,好像他刚刚看到了那一幕,随手朝老乞丐扔了五元钱,在我们都以为老乞丐会很感激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一目发生了。那位老乞丐默默地将钱拾起来,一摇一晃的走到那位“潮流哥”的面前,说了我认为人间最动听的话:“我不是乞丐,我只是个靠捡东西生活的人,我吃的是你们不要的,但绝不是施舍的。我现在是为生活所迫,可是我觉得我还能靠自己捡东西活下去,你的钱,自己留着好好吃饭吧!”“啪啪”不只是谁带头鼓起了掌,顿时掌声雷动,那个老乞丐愣了一下,一摇一晃的走出人们的视线。他骄傲的抬起头,似乎在宣布他应有的尊严,他还想挺直他的腰,却发现怎么也直不起了,他只能驼着背昂着头渐渐走远。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曾说过:“一个人能够有成就,只看他是否具备自尊心与自信心这两个条件。”是啊!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自尊,别人又会怎样看待他呢?尊严会使人不再丑陋,尊严让美丽成为永恒,尊严更是让人活下去的理由。尊严是人与人之间需要一种平衡,就像大自然一样。不尊重别人的人,最终只会引起别人的厌烦。不知道这位老乞丐现在如何?哦,我忘了他不是乞丐,他是一个有尊严的人。山东泰安岱岳区泰安市英雄山中学初中部初一:焦方婷9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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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中的拾荒者在记忆的海滩上,我踩了许多脚印,可突如袭来的海浪却把它们打湿了,可在更远的地方,另一个脚印却在快乐的“玩耍”,每个脚印,都是我宝贵的回忆......星期天晚上,天灰蒙蒙,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只有在空中嬉戏的小雨。我刚奉爸爸的“圣旨”买完牙签,催促正在挑圆珠笔的姐姐:“快点,不然灯要熄了!”“急什么呢!”姐姐悠闲的说。我无可奈何,只好连拖带扛的将姐姐拉出商店,怒气冲冲的回家。半路上,我又看见她沧桑的背影——驼着背,左手拿着畚斗右手拧着麻袋。你猜的没错,她是一个老奶奶,每天上学放学,我都会看到她,甚至是雨天。我走上前一看,透过灯光,我发现她的头发上长满了一根根白发,皱纹也“侵略”了她的脸,我也曾问过她:“为什么您怎么老了,不在家安享晚年,要天天来拾垃圾呢?”她答道:“我必须来,拾这些东西去‘再生工厂’就可以换些钱给我孙子买书包了!”她貌似挺高兴的说道:“再几天就够了!”我听了之后,泪水淘气的往眼眶外钻,我十分想给予这位无助的老人帮助,可我却有心无力。雨夜中的拾荒者,让我铭记在心。六年级:林雨晴4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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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文雅地说她是拾荒者,通俗一点就是买破烂的。她整日游走在城市里。破烂的衣衫,杂乱的头发使她看上去与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注定了她要被这里华丽的生活所排斥。每天早晨,她早早的起床。做了早饭,放在桌上,再出去工作。她的工作很简单,只是沿街地翻动垃圾箱,寻找可以回收的垃圾。学校的附近垃圾很多,一路上都是学生丢弃的塑料瓶。她背着大大的麻袋在这条街上找寻,偶尔的发现会让她欣喜不已。但更让她快乐的是学校光荣榜上儿子的名字,她顾不上放下背上的麻袋,满头是汗地跑到光荣榜前。她没有注意身边的人一个个走开,他们厌恶地捂住鼻子,嫌弃地皱起眉头,她只是很欣喜地望着儿子的名字,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眼中充满笑意。一转身,她看到儿子就在不远处,她挥舞着双手,笑嘻嘻的打招呼。儿子的同学惊诧道:“你认识她?”她注意到儿子的脸红了,用一种厌恶的眼神看着自己。她像一个做错事的哈子,搓着一脚,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儿子将他推开,很随便的说:“我怎么会认识这种人,你不是说要去图书馆吗,快走吧。”说着,拉起同学的手,飞快离去。她站在诺大的校园里,茫然的看着儿子远去的背影。那天太阳很大,她却感到丝丝凉意。她不是一个傻子,她从别人的指指点点中发觉了自己的卑微。她想起了儿子每天出门前擦得干干净净的球鞋,梳理整齐的发丝。他似乎明白了什么。那天,她回家很晚。黄昏的霞光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佝偻的身躯在城市昏暗的灯光下是那样渺小,凄凉。回到家,母子两人一句话未说。儿子早将晚饭准备好,候在桌边。她没有吃饭,而是走进卧室,“砰”的关上了门,将儿子的沉默关在了门外。劳累一天过后,她不堪重负的躺在了床上,思考着一个问题。儿子这是怎么了?明明就是穷人家的孩子啊。过去的儿子是那么的懂事,孝顺。上街时,会紧紧拉着自己的手,依偎在自己身边。而现在,却不愿与自己一道出门,就算在一起,也要拉开一段距离,像陌生人一般。这道不长不远的距离竟是如此令人心碎。一瞬间,泪流满面。晚上临睡前,她走到儿子门前,平静地说:“儿子,你长大了,妈知道,你们年轻人有自尊心。你放心,妈以后再也不会去你们学校打扰你们了。”转过身,她感到一阵心痛,仿佛失去了什么。此后,她果真没有去过学校。即使遇见儿子,也远远避开,让思念将心拉出一道道伤口。她宁愿把儿子那可怜的“虚荣心”称为“自尊心”。其实,她也不是从未去过学校。儿子不跟她说“家长会”,她也打听的、得到。她总是揣着一个暖手筒站在教室外的寒风中等着,偷偷听着,当家长们全部走光后,她再偷偷溜入空荡荡的教室,看讲台上老师还没拿走的成绩单。儿子的成绩从未让她失望,虽说这种参加家长会的方式让人心酸,但她看到成绩单后,一切又释然。有时,拾荒者像一位可敬的哲人,用自己的哲学同惨淡的生活作斗争。在苦难中也能找出快乐,她用她那博大的心容纳了一切。拾荒者从未想过要做高尚的人,她只知道捡垃圾供儿子上学。但她心中那份伟大的母爱却又使她与众不同,无意间,她又变得高尚了。12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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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初二作文似乎他天生就是一个拾荒者,自记事以来,他就开始在我家的楼底拾着别人丢弃的不要的瓶子,用这个来维持生计。他相貌平平,却已年过花甲,似乎是命运的捉弄,他的左眼总是微眯着的,却是他年轻时不懂事,经常爱冒险,一次登山时,被一块小石头砸到了眼睛,从此便看什么事情都看不清。母亲告诉我要多多关照他,她说这种人生活不容易,每天背负着骂名却只能忍受着活下去。依稀记得那个冬天,他在街上拾着瓶子,突然在地上捡到一个钱包,他粗略的看了一眼,便坐了下来,等待着失主来认领。不知等了多久,只知道第二天经过那时,他依旧坐着,失主终于到来了,看了看他手上的钱包,立马抢了过来,数了数,发现没有少钱,于是又笑吟吟的看着他,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说道:“小兄弟,谢谢你啊,大冬天的也不容易,给你,够你吃几天饭了。”他摇了摇头,表示只要一些零钱,于是那位正人君子又掏出一把零钱,连一句谢谢也没有了,扬长而去,依稀听见那位正人君子喃喃道:“真是个傻子,给他多点钱都不要。”我似乎看见他眼里闪烁着泪光。忘不了那个秋天,他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行走在大街上,一位衣着华丽的夫妻走了过来,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还吐了口痰在他面前,说道:“真晦气,出门就碰到这种人。”他没理这对夫妻,只是自顾自的走着,这对夫妻便得寸进尺了,继续说道:“真是影响市容,这种人就应该被打入监狱。”他还是自顾自的走着,这下轮到夫妻俩生气了:“真是狗眼看人低,瞧瞧你那破衣服,跟你说话还不理我们,你以为你是谁?你信不信我一句话就可以让你在这个城市生存不下去。”“先生小姐,请注意你们的言辞!“饶是如此,他也没有生气。“我们言辞怎么了?看看你身上的衣服,你有资格活着吗?你有脸活着吗?”说罢,还抖了抖身上的衣服,我看不下去了,上前指责道:“他的衣着确实不好,但是他至少没有去侮辱他人。而你们呢,所谓的衣着华丽,内心何其阴暗?你们有他万分之一的好吗?”夫妻俩被我说的哑口无言,眼见围观者越来越多,灰溜溜的逃走了。我搀扶着这个破破烂烂的人,离开了人群。路上,我似乎看到了一抹泪痕,不知为何,心中一阵抽搐,是乎,我问他:“你没有子女吗?怎么这么大岁数还出来捡瓶子呢?”“子女不孝啊,抛弃我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为了生存,我只得捡瓶子,每天看着那些人不屑的目光,我感觉丢脸极了,可是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就不能养活我的孙女啊,她才7岁呀!”这是我和他第一次接触,也是第一次得知他的名字叫王溪,第一次知道他还有个孙女,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他。再见到他时,已是在殡仪馆了,据说他是为了救一个被抢劫的妇女而死的,而那妇女却嫌麻烦,不但没有打120甚至也没有报警,消失在社会中。天似乎还是那么蓝,草似乎还是那么绿,看那社会却似乎变得冷漠无情,他虽然死了,但他的一生都是辉煌的,他每天都在帮助人,却没有人记住过他,也许在人们看来,这只是他应该做的。愿他在天堂安好。拾荒者初二作文1200字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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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荒者与拾荒者老者说,在小道蜿蜒的尽头,有一片无垠的荒地,那里有充足的阳光和水源,独独缺乏一位拓荒者。年轻的我还有着蓬勃的朝气,我梦想有一天能成为拓荒者,在丰收的季节里,枕着一地麦香入梦。于是在清晨,我阔别年迈的父母,牵着不羁的猎狗,嗅着无名的野花香,面向着喷薄的朝阳,出发了。这是一段因斗志而昂扬的征程。小道蜿蜒入森林,参天的树影遮挡住日月,唯有几缕破的光线,透过叶间缝隙斜射进来,似碎汞,隐隐照亮前方的轮廓,我以果为食,以露为饮,鸟鸣声阵阵,如乐贯耳,这样的生活竟也觉得自在,直到突如其来的光线使我觉得刺眼,直到身旁没有浓浓的绿荫使我觉得陌生。我睁眼审视,及肩的灌木丛便赫然跃入眼帘。丢掉恐惧,我扬起唇角,胶布声依旧。这是一段因多??而辛酸的历程。荆棘突刺,嶙峋遍地,小道便隐藏在其中。我将猎狗拥在怀中,抽出腰间的佩刀,刀锋森冷,回收斩去一切阻碍。然而仍有刺尖在不经意间划破我的脸颊,割破我的衣衫。直到刀锋不再锋利。直到神曲遍布伤痕,我熬了过来,脚步声依旧。这是一段因疲惫而无奈的旅程。潜伏着巨大危机的沼泽地,像我输张开血口的魔鬼,紧捉着我的脚踝,等待将我撕裂埋没的瞬间。我拼命挣扎,然而越陷越深,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看见我的猎狗,那么努力,那么坚持地拽住我,想要将我解救出来。我猛然顿醒,我的麦田还在前方,我的走下去。尽管我是这般无奈,至少最初的信念从未被舍弃,脚步声依旧。这是一段因孤独而茫然的路程。黄沙漫漫中,我单薄的身影在这片戈壁中尤县突兀,衍生出无限的悲凉,天地间再也看不到多余的景象,除了混沌还是混沌。粗粗的踹息声萦绕在我耳旁,呼呼的风声迷乱了我心跳的律动。我的猎狗倒在了扶起我的地方,还有那么漫长的路,还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逼迫自己走下去,因为虚弱,一个细微的踉跄,我便摔倒在地,只记得小道依旧在蜿蜒,蜿蜒进草野,蜿蜒进云峰,我却仍未看到尽头,鼻翼间忽然窜进一缕麦香,我不克置信地睁大眼睛,瞳孔中映出一片金黄的麦田。我使劲眨着眼,生怕这是幻觉。我像疯子一般跑在那里,明知道偏离了原本的轨线,却义无反顾,口中呢喃:只放纵这一次就好,一次就好……眼皮沉重地垂下,我放纵堕落,匍匐在那片欲望的麦田里。脚步声在这里止住了,风声依旧。我仰躺在一片金黄中,果腹后的充足感,使我迷醉在这一刻的安逸中。于是,我在麦田附近筑起了小屋。知道最后一刻麦粒的消失,我才想起:我还要去开拓。我重拾信念,穿过草原,攀过云峰我才发现,原来小道的尽头只有那么短的距离而已。然而更加讽刺的是,在我面前的是我想象不到的辽阔无边麦的海洋。夕阳下,麦穗沉浸在一片金黄中,那闪烁的光芒刺痛我的眼,痛得撕心裂肺。这片荒地,已经被人开拓了。有冰凉的液体从我的眼角滑落,浸湿了衣襟,寒意蔓延。我想要回去,回到原来追梦的地方。可岁月悠悠,成刀刻霜,我才恍然发觉,我已老去。最终我成了一名拾荒者。埋头走在昨日的阴影里,无奈的我,只能拾起一地的荒芜,还有一地的碎梦。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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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拾荒皓月千里,华灯初上,在耳旁滚热了一天的喧嚣在晚风徐徐下,终慢慢冷却、消散。行人间的熙熙攘攘,车水马龙,流彩霓灯,也淡淡地匿身于夜幕,若隐若现。随后,被拉长,溶释在这片清隽如水墨的无边无尽、浩浩汤汤。点点稀疏的星芒,幽暗中忽明忽灭,想必是:一棵多情照水花孤芳自赏,暗香浮动,无意里流露的笑意盈盈,一瞬间的风华绝代却被毛躁的夜风不小心一口气吹上了夜空,芬芳了夜晚的梦。寻梦!我忍不住撑一支长蒿,在夜晚更深处漫溯:月色微凉,矮墙角处,朵朵野蔷薇正枕着绿床酣然入睡,芬芳甜美的呼吸声曾否惊扰过你的美梦?亦或,是你披衣而出,刚要屏神凝视时,尽量放轻的脚步声还是荡落了它们一身的幽梦,一株株漫不经心地打着哈欠,瞥你一眼,伸伸懒腰,侧过身发出几声呓语继续着还没完成的美梦…葡萄架下,停留着白日的清香,揉进了月色,清凉如水,仿佛一只只冰蝴蝶翩翩盘旋在你的四周,薄如蝉翼般扇动着馨香,细细地沁入口鼻,甜润着每一个细胞;叶儿婆娑,藤枝曼妙,沐浴着月光,伸展着均匀有致的香体,轻灵脱俗,似舞非舞,眼波流转,似娇嗔,又似纯稚,将你陶醉在一片潋滟柔光中…底下,草丛间传来些窸窸窣窣,一个个蹿溜出来的音符藏在一片月色里,随着倾泻的流光,如皎皎水花溅地般打落在清河里,缱绻绵绵绿叶上,恋恋长转茅檐下,似轻叩柴扉,问:夜色可撷,君来耶非耶?远处,烟山云树,影绰交叠,泛漾起凌波月浪,滟滟盈目,怕是那天宫的仙子见了,也要为这风情心折不已。桨划开了梦的涟漪阵阵,我满载了一船月朗风清。然,如此良辰,如此美景,如此情韵,怕赏景者,唯吾罢了,不知多少人在睡梦中或在玩乐中辜负了这一场明媚如春的夜色。一弹指顷,人的一生已是悄然逝了大半。没有完成的是充满未知的,已经完成的却是不如意之事之八九,还得继续在顺与不顺的夹缝中艰难前行着。经过的一路的翻滚摸爬,也许终沾染些气候,等功成名遂之后。蓦然回首,只觉恍若隔世。在这片浩淼无边名为时间的流沙中,早已风干了属于自己的岁月,湮没于茫茫惨淡之中,不再昔日光鲜。纵其半生,为家庭,事业,名声所累,对得起所有,却唯独辜负了自己。也何曾听见风华在一旁黯然神伤,青春在怀里里捶胸顿足,流年在指间恸哭流涕。悠悠岁月,经年陌路。长夜漫漫,顾影自怜,却奈韶光不等待,误了浮生,只能苦涩穿肚成煎,负了相思终是憾。纵是斑驳不堪回首,也只能独饮苦酒,待万般滋味回肠绕肚。席卷心头,才发现泪沾衣襟,无言哽咽,自己留住的都是些镜花水月,看似繁华,终是抵不住时间的磨蚀,一转眼已成泡影。而那些错过的,美好的,弥足珍贵的,虽如昨日般清晰,终是过去,再不重来,才真正领悟到万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却不知,青葱岁月,纯真情意,又岂是单凭那些无生命的物什可以承载的了得?喟然对月,不知有谁还停伫在自己年少的春光里?时间的车轮辘辘前行,从黎明驶进沉沉暮色,再从黄昏到皑皑晨曦,周而复始。蹉跎的,是一路花开正靡的季节;转空后,徒留戚戚然一片萧瑟。一切,淡如风,都随昨日远走,依稀中留下的,只是那个淡然而固执地继续着前方的路的赶车人的背影。隐约的,几声喑哑、亢长的压轴声还在耳畔沉重地叹息着…吾遥闻彼岸笙歌满径,芳草玲琅,且时不与我。来吧,来!趁我这一船风月,乘千里烟浪,纵情随和,莫负风华,暂把过往浮华化一程温柔的的浅酌低唱。此刻,花好月圆,如诗如画,谁与我相约,一同拾荒了这一晚如春夜色?12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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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诚者前几天是农历的五月初五,即端午节。一大早起床,老妈就叫我去烧香。妈说,快去给神仙上香,神仙就会保佑你的。我听了,从老妈的手中接过来香烛,然后爬到高凳子去。睡眼迷蒙的我,先是在凳子上晃几下子,差点儿就把心给晃出来了。当我想点燃酒精灯的时候,才发现没有火柴或打火器诸如此类的东西。于是又优哉尤哉的从凳子上爬下来去找火柴,瞎找了一阵,竟也找着了。待我爬回凳子,划亮火柴的时候,却怎么也点不燃酒精灯,气得火柴激动的闪烁着火星,但是却没有东西让它点燃起来。无奈,我只好把火柴狠狠地弄熄。我轻轻的把酒精灯拿起来,仔细的瞧瞧,哦,原来是没酒精。我又嘎噔嘎噔的爬下来,好不容易找到了那罐隐居已久的酒精,罐子都布满了一层灰尘。等我拿着酒精爬回凳子,把酒精灯灌满酒精,重新点燃火柴,想把灯点着,却还是点不着。这下子,我真的是要蒙了。我一想,这可邪了。我再次把酒精灯拿起来,仔仔细细的瞧了一便。终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原来是灯芯头太短了,所以就点不燃。我转动那酒精灯的圈,想把灯芯头放长一点。我转啊转啊,转啊转啊,还是转不出来。这时,我背上的汗已经在愤怒的流淌下来了,像是在怨恨我,你这个笨蛋,会不会啊你,不会就快下来。我偏不信邪,我又爬下来,去把镊子找来。找来镊子后,再爬上去,然后用镊子夹住灯芯,狠很的毫不留情往外拽 。一番努力后,灯芯头终于给拔长了,只是那灯芯头变得不成样子了。我管得着它,点燃再算了。这下子,可把它给点燃了,还别说,这会儿真的有点成就感呢!我小心的把香点着后,虔诚的对着“神仙像”拜几下,才把香插进香炉里。我把蜡烛点燃后,想把它插进香炉里,想不到又出问题了,插不进去。我瞧一下,哦,原来是上次的蜡水把孔给堵住了。于是,我用力的将蜡烛往里捅,经过一轮拼搏,插进了一根。但是人倒霉起来啊,真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在插另一根的时候,插是插进了,但是用力过猛了,使得香炉晃了一下,香灰落在了手上,把无辜的手臂烫了,现在哪,这手起了一个大大的水泡,圆鼓鼓的,红红的。哎,这就是做一个虔诚者的报答了。这时,我想起了中国解放初期,“破四旧”那会儿,要把香炉给砸了。最近,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张照片,大伙们在广场围着自家的香炉,依依不舍的看着香炉,那情景真的好笑。那时候,虔诚者的对象由神仙转向了我们的开国元首“老毛”主席。这些虔诚者在那时是非常的狂热的,把“毛老”的语录每天都放在身上,开会的要先念语录,平时有空的时候就背语录,喊口号时要把语录高高举起......总之,无人不语录,无时不语录,无处不语录。语录至高无上,语录就是圣旨。时过境迁。当年的语录风云,已随着星转月移而淡去,个人崇拜已成为历史长河的一段特殊的记忆。现在,是科学发达的21世纪了。我经常对老妈说,世上是没有神仙鬼怪的,哪有那么多光怪陆离的东西啊。但她说,这其实只是一种心里的寄托,你照我说的去做就行了。大千世界,虔诚者无处不在。红尘俗世,虔诚者无时不在。1200字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