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在街角的爱
我常常会想,其实,星星的坠落和月亮有关系吗?因为星星是月亮的孩子,妈妈就应该疼爱自己的孩子,那她为什么会看着自己的孩子陨落呢?后来我才知道,她让孩子陨落,是想让“不学无术”的孩子给人们留下最后的美丽。是吗?
我的妈妈,说实话,我很讨厌,因为她在我回家的那一秒就催我写作业了,我真的很闹心,但她毕竟是我的母亲,我也不能怎么样。我只是板着一张脸,没有好气的说:知道了啦,不用你催了啦,我已经是大孩子了,你怎么还是这样啊……?”说着,我便重重的摔了门,回到暂时宁静的小屋里、深深喘一口气,开始埋头苦学。妈妈也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煮好饭,叫我吃,在刺眼的灯光下,我才看见那渐渐弯了的背、渐渐凹下去的眼、还有岁月刻在她额头上的痕迹,我只是静静地吃着那香喷喷的饭,一扫这岁月。每每学到很晚的我准备去睡觉时,听着伴我进梦乡的电视机声,我鼻子有一点发酸。进入梦乡的我,总感觉有一只又熟悉,又陌生的手,在温柔的抚摸着我,那磨起的茧,让我又一阵心酸,不知为何,突然睡不着了,可又很好奇那是谁?就悄悄眯着眼,透过睫毛,看到那个一次又一次是我厌烦的脸,可能是强烈的灯光,使我的眼不自觉地“流汗了”?我还好像还看见有几丝银发垂在我的脸上,有一点痒。她看见了?轻轻地抽走那只手,我的心里顿时像打翻了五花醋一样,一点也不是滋味儿。一早醒来的我,就已经看到妈妈在煮饭,看着那丝丝银发,我笑了,笑得那么释然。这不就是昨晚的那个人吗?
“今晚说不定有流星雨哦”我笑着对妈妈说。“快去写作业了啦~”嘿嘿,我灰溜溜地跑进房间。期待着流行语的到来。
初二:785119901
看《长征》观后感
昨天下午,我上网看了《长征》这部电影,我聚精会神、全神贯注,深深地被影片中红军战士那种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不怕艰难困苦,勇于牺牲的忘我精神而感动。
雪皑皑,夜茫茫。高原寒,炊断粮……多么艰苦的生活啊!可红军战士们野菜充饥志越坚,革命理想高于天。是啊,红军长征的丰功伟绩是千古唯独,万世无双的,红军长征的壮烈和坚韧是惊天地、泣鬼神、是人神共仰的,红军长征的艰难困苦是凡人难以想象、难以理解的,红军长征的精神是举世齐颂、万国同歌、亿民共赞的。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展示了中国工农红军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无坚不摧的伟大天兵神威,翻开了中国共产党从艰苦走向胜利,从幼年走向成熟的新一页,宣告了赶走日本帝国主义、推翻蒋家王朝,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而是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东方之子。
在看《长征》影片时,我高兴、我悲戚、我感动、我流泪。看到那湘江激战、那四渡赤水、那抢渡乌江、那飞夺泸定、那爬雪山、过草地、攻克腊子口,以及马蹄声急,见到那一个个倒下去的革命先烈,使我一次次流下了热泪,那十盼红军的旋律在我耳边不时回环,那千万红军的身影不时在我脑中呈现,那前赴后继、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无时不在我心中回荡着。记得毛泽东曾说过:“长征是历史记录上的第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足见长征意义的重大,足见长征人的坚韧与顽强。 忘不了长征中的成功的笑声,忘不了长征中失败后的志气;忘不了在成功与失败背后的一滴滴鲜血。
通过观看长征影片,使我受了一次深刻地革命传统教育,我一定要学习红军战士不怕艰难困苦、坚韧不拔的精神,用长征的精神激励我努力学习,长大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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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在街角的旋律月朗星稀的晚上,若雅很自然地挽着恩志的胳膊在别墅外的小径上散步。只是今晚有一些特别,因为像跟屁虫一样的索丫妮这次并没有紧随在他们左右。偶然的瞬间,月光自然的反在裙身上,这样看起来更加能够突显出若雅身姿优美的S线条,还有她偶尔间不经意的一颦一笑,这些细微的表现恩志都看在眼里并尽可能的将之深深地刻印在脑海。若雅柔顺的长发跟丝质长裙在月光下面将她衬托的愈加妩媚动人。一缕缕笑声时不时的从恩志跟若雅那边传过来,尽管若雅的笑声里没有太多的动荡起伏,但还是能感觉得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愉悦。笑声中藏着一点点大方的拘谨跟收敛,毕竟,在若雅的心灵深处应该还有一些残存的不为人知的记忆吧。(一)两人齐肩走在弯曲的小道上,轻轻地在彼此耳边呢喃着,他们不仅仅遗落路边行人投来的诧异目光,反而还停在荷花池边静静地享受此刻月牙映在水面的妩媚光影。从恩志的眼中仿佛能看到他对若雅道不尽的怜惜跟疼爱,这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只是这些清晰的爱意都只能久久地掩藏在彼此心里。若雅并不是一个粗心的女人,她能留意到恩志眼中瞬间的无奈跟淡定。两人愣愣的呆在池边,恩志看着池里的荷花,若雅却盯着恩志看似坚定的眼眸,各有所思,各有所想。“恩杰,帮我拿铁锹过来,我要把我们最纯的童年梦想亲手埋葬在这方净土下面,等老了以后再来刨开它。”恩志想起过去,过去跟弟弟一起打闹嬉笑的场面。“什么啊,虽然你比我早出生几分钟,不过思想可比我幼稚太多了。连小女生玩的游戏你都拿来玩?要不要再著本书,书名就叫作……《把`现在`埋在今世的土里,留给来世的黄昏暮年》”?恩杰得意的诡笑引来恩志拼命的追赶。“好了好了,停——”恩杰做出一个stop的手势向恩志示意。恩杰从小就讨厌跑,被恩志连续追赶了一阵儿已经是气喘吁吁,但还是忘不了他那“贫”的本性。“恩志大哥,小弟算是怕了你了,没命的追我,跟小孩儿似的。我是跑不过你,不过君子动口不动手啊,我能讲得过你。”恩杰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心里面好似已经盘算好什么。“好,你倒是给我讲讲看,我怎么就跟女生一样了?你最好是能讲清楚,要不然……哼哼…。”恩杰心里早已窃笑不止,`哥哥,你又要栽喽,你的歪理永远都不如我多呢。哈哈哈…(二)黄家有两个儿子,便是恩志跟恩杰。恩志跟恩杰虽然是双胞胎,可是性格却截然不同。恩志属于老实憨厚、稳重塌实的年轻帅小伙;而恩杰则是嘻皮笑脸,长着一副贫嘴模样,给人感觉总是没一点正经的样子。不过,好在恩杰很机灵,很小的时候便懂得察言观色的处事,十足属于贼贼的鼠类。成长的岁月中,恩志总会很憨厚的让着贫嘴的弟弟,量出哥哥应有的风度,而恩杰虽然比哥哥小几分钟,但在哥哥面前也总想表现出大男人的一面,总想保护哥哥,害怕哥哥的善良会遭遇别人恶意的袭击。两兄弟虽然因为年龄相同也会经常发生一些打闹跟争执,但从不中伤彼此。每次恩志跟恩杰之间起了冲突,他们总会不谋而合的萌生一个想法,就是请若雅来做法官,或者调节他们兄弟间的矛盾,或者就判定谁是谁非。对于若雅做出的“判决”,他们两兄弟从不会露出一点点疑问的神情。若雅性格很温柔,是黄府管家的女儿。可能由于爸爸是管家的缘故,若雅从小就跟别的女孩不一样,总是很懂得把握分寸的对待身边每一个人,哪怕一个很放肆的哈哈大笑在若雅身上都是偶尔才会见到一次。但这些绝不是说明她的做作,只是恰如其分的能给人一种很有教养的大家闺秀的模样。若雅虽然是管家的女儿,但在黄府里过着跟小姐差不多的日子。先生跟太太从小看着若雅乖巧伶俐,一早就将她收为干女儿,多年来一起用餐,一起生活。(三)恩志、恩杰、若雅三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同住在A市的黄府大宅里面,可谓是青梅竹马。一起上小学,一起上中学,直到后来三个人私下约定想要上同一所大学。很幸运的,若雅跟恩杰考入A市同一所学院,而恩志则被B市某学院提前录取。A市跟B市相隔并不远,开车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08年9月初,他们顺利地进入各自的学院,三个人便开始经常地往返于A市与B市之间。四年的大学时光很快过去,转眼间三个人已经变成大孩子,满载而归的重聚在别墅后面的小花园,分享着彼此毕业后的愉悦心情。恩志跟若雅表示都想在工作后继续读研,而恩杰在这方面则将他放荡不羁的性格体现无疑。“好不容易熬到毕业,还要继续上学?你们的脑袋没烧坏吧?我能带上学士帽就已经很满足了,可真是……该怎么说你们呢?——”恩杰欲言又止,一脸不解的表情看着恩志跟若雅。“噢,对,就是那句古话,真是足以形容你们现在这种扭曲的求学欲望。‘人心不足蛇吞象’听过吧?”听到恩杰引用这句古话来扼杀他们求学的欲望,两人都经不住无奈的笑起来。若雅终于忍不住,意图去纠正恩杰这种错误的逻辑思想,“唉,恩杰,我跟恩志这是在不断地求学上进,你懂不懂啊?我真对你无语了,在学校看你还一副认真的样子,现在刚毕业几天就变得这么厌恶学习啊?”恩志只是仍然在一旁摇头恶笑着。接下来的时间里,考研的事情大家先搁下了,毕竟现在面临的最直接的问题还是找工作。虽然可以在家里过衣食无忧潇洒自在的生活,不过毕竟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还是不想再继续过以往那种养尊处忧的少爷小姐生活。谈到工作,两兄弟都不想到家族企业里面做事,总感觉体现不出自己的价值似的。若雅也不想去干爹公司工作。在若雅心里,一直都想靠自己的能力独立生存,更不想让自己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蒙上被任何人照顾的面纱。三个人都各自倔强着奔走在城市的每个角落找寻人生第一份有薪水的等值工作。待大家可以再次悠闲的相聚在一起时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三个人都找到各自比较满意的一份起步工作。晚上回到家,一起在花园里面嬉笑着小叙这一个多月来从找工作到开始工作的点点滴滴,毕竟从小衣食无忧的他们从未体会到社会中种种不为人知的事态冷暖。大家都为庆祝找到人生第一份工作兴奋的一起举杯,预祝彼此今后在工作中能够顺利,业绩能够蒸蒸日上。这个晚上,不光他们三个在高兴的喝酒庆祝,家里面也在开party,来参加的都是公司一些部门主管,大概是公司又一个重要的项目已经取得成功,所以先在家里搞个小型的庆工宴。恩杰一直都不喜欢这种场面上的应酬,所以干脆三个人一起躲到花园里面尽情享受月下、伊人、音乐、君与酒的美景。他们有说有笑的聊着,不时的还会有些小小的打闹出现,不过都只当插曲而已。有此般美景的作陪,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的在夜的舞台上演绎着,就像昼夜轮回一样再自然不过……先前一直有一些星光点点的小东西在头顶上闪烁着,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竟飘起绵绵细雨。换细雨做伴,此夜更是浪漫无比。若雅似有所感的哼起小调,月下小酌,再有良君相随左右,真是美妙无奇,人生也不过如此而已吧。恩杰大概是酒水喝多了,说要去洗手间,淋着细雨起身往别墅走去。只剩若雅跟恩志两个人,恩志提议去雨中跳华尔兹,感觉一下浪漫的氛围。若雅很痛快地点头答应了。当一曲高雅端庄的华尔兹还未来得及结束,恩志便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包装很精致的盒子。“若雅,打开看看,送给你的礼物”“礼物?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吧?为什么要送我礼物呢?”若雅一脸疑惑的表情。拆开精美的包装纸,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很漂亮的项链,还配有一个很特殊的掉坠。“来,我帮你带上”恩志开心的来不及看若雅脸上露出的表情就拿过手里的项链帮若雅带在脖子上,待恩志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若雅脸上并没有他预想的兴奋跟开心,反而是多了一份愁绪跟不解的疑惑。此刻,恩志当然能够读懂若雅露出的表情。在某一似乎被定格的瞬间,恩志脸上也悄悄地露出一点点狰狞的神色。“若雅,其实……其实我喜欢你”恩志跟若雅明亮的双眸开始跟彼此的眼睛对视着。空气仿若都被冻结,沉寂了片刻,若雅的眼睛从恩志身上移开,转而看向远方,恩志顺着若雅望去的方向转身看过去,是恩杰。“看来我错过精彩序幕喽?”恩杰一脸挑逗的顽皮模样盯着若雅。“好啦恩杰,时间很晚了,我们去休息吧!若雅,你也早点休息”恩志推着恩杰冲冲地向别墅走去,害怕恩杰的继续追问会使得若雅更加尴尬,难以对答。夜色即将落幕,细雨绵绵的华尔兹一夜就这样在沉寂后慢慢消逝,直到第二天早晨。睁开惺忪的眼睛洗涑完准备去用餐,在餐桌前三个人的眼神却着实的撞在一起,礼貌性的问了早安然后各自开始用餐。整个早餐时间都出乎寻常的安静,只有阿姨跟伯父偶尔的聊上几句公司的事情。(三)两兄弟一早就约定好每天要轮流接送若雅下班,而这一天正好是恩杰去接若雅。忙了一整天,晚上下班的时候恩杰开车去接若雅回家。在车上两人还跟平常一样聊着天,讲着一天在公司里遇见的人、发生的事,聊着聊着恩杰的表情突然变的有些严肃:“若雅,昨晚哥哥跟你表白了吗?”若雅没有回头看恩杰的脸,只是轻轻地应了一声。“噢,那条项链很特别吧,是哥哥亲自画图设计然后送去店里订做的”恩杰的声音仿佛一失往日的调皮,还平添了一些深沉。稍稍迟疑了片刻,恩杰接着刚才的话题继续跟若雅讲话。“他跟我说过,说那条项链是为他心爱的女人设计的”若雅只是静静地听着,或许在思考些什么。两人回家的路上很默契地再没有开口讲话。“到家了,你下车吧”“你不回去吗”“我要去参加一个party,争取跟你和哥哥一起步入婚礼的殿堂”恩杰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若雅下车后漫不经心的往家里走着,恩杰早已开车绝尘而去。参加party的人中间有很多美女帅哥,都是一些有名望的家族子弟,这样的聚会经常有,能促进家族间的接触,或许还能在偶然的情况下促成家族间的强强联姻,只是恩杰之前一直不屑去参加这样的聚会,不过这次却例外了。轻音乐围绕的空间里面穿梭着各界名媛子弟,彼此间随意的问候着。他们看到恩杰出现,都纷纷前来打招呼,客套的问候几句。只有睿琪跟恩杰像是老朋友一样坐在一起说笑着聊天。整个舞会都在热闹中进行,大家提议一起K歌,轮到恩杰了,音响里面响起KOne的《发现爱》,“走进不属于自己的空间/找寻一段幸福的画面/WO…笑声环绕着屋檐/穿过花园/我无意之间碰触你视线/花变的鲜艳灯光更耀眼/我知道一切都已不同/心中燃烧着熊熊烈火/爱的电波四处穿梭在这禁忌夜/为什么不能早一点…”三分五十八秒很快过去,之后迎来大家的齐声的喝彩跟掌声。恩杰一直都呆在沙发的角落里,静静地喝着酒。不知道在party上喝了多少酒水,舞会终于在凌晨将近3点钟的时候落下帷幕,此时恩杰看起来已经有些醉意,再跟众人告别后车向睿琪家急速的驶去。(四)若雅在迷迷糊糊中接起一通电话,一下子从睡眼惺忪的状态瞬间清醒起来。掀开被子疯狂的像恩志的房间跑去。当镜头再回过头来切换到若雅跟恩志的脸上时,他们已经在医院的走廊里。若雅不停地哭喊着恩杰的名字,这也许是若雅有生以来第一次没有顾及尊严跟礼教,第一次抛开身边所有的人放肆的哭,放肆的发泄,放肆的让自己的悲伤泛滥在走廊的每一个角落……仿佛这一刻在医院的走廊里只有她一个人,大千世界中也只有她一个。恩志欲哭无泪的抱着若雅,呆呆的,傻傻的……两人就这样在医院的走廊里不知道呆了多久,只听到医生说从恩杰身上找到一枚戒指。当医生把这枚戒指递到恩志面前的时候,包装盒上面已经沾满血渍。泪水滴溅在盒子上,恩志却一直用力的将盒子攥在手心,久久都没有松开。(五)不知道是什么时间,恩志跟若雅两人安静地回到家里。诺大的屋子里面空荡荡的,恩志的爸妈还在巴黎商讨公司进一步的合作项目。这个时候若雅已经不哭了,只是眼神变得有些恍惚不定。若雅回到自己的卧室,房间里一直回荡着那首熟悉的歌曲——《发现爱》,只是现在听起来原本优美的旋律却变的满是忧伤。眼泪开始不自觉地滑落,从眼眶到脸颊,再到下巴到脖颈,直至跟衣领相接……(六)想起跟恩杰在一起的每一幕画面,若雅跟恩志都沉默了。他们似乎能读懂彼此的心理,模糊中知道此刻对方心里都被满满的忧伤所占据。尽管这个城市四季如春,但有些事情还是会在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被狠狠地遗忘在任意的角落。不需要更多的语言来解释现在这份无言的静寂,各自都缓缓地迈着步子往别墅的方向走去,天空中又飘起绵绵细雨。回到屋子里,索丫妮安静的呆望着主人,眼中仿佛也蒙上一层哀伤的纱。是啊,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又怎能将过去的主人这么快的遗忘?夏日的清晨,阳光明媚。若雅习惯性地带着索丫妮出去散步,行走在熟悉的街角巷尾。散步的人并不是很多,周围也还算是安静,只有索丫妮在不停地叫喊着,似乎是听懂人类些什么?可惜它只是一条狗,不曾有跟人类交流的语言能力,索丫妮,说呀你,这是恩杰给它取的名字。若雅似乎又记起些什么。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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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被角中小时候的我,总是爱做噩梦,常常被吓得在半夜便踢翻了被子。却浑然不知,那半夜被我踢翻的被子,是如何在第二天早晨安然无恙盖在我身上的。终于有一天,我知道了真相。那一夜,我又一次做了噩梦,将被子踢翻后的我感觉浑身凉飕飕的。在夜色的朦胧中,我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为我轻悄悄地捏了捏被角——是姥姥!从那以后,每当我做噩梦踢翻被子时,姥姥都会因为怕我着凉而为我捏捏被角,十几年如一日。天有不测风云。谁又能想到姥姥得了半身不遂呢?又一个晚上,我又踢翻了被子,原以为会因为没有人帮我捏被角而感冒着凉的我,却在夜色中,看见一个矮小的身影,颤颤巍巍的缓缓走来,艰难地为我往上捏了捏被角。第二天,不出所料的,姥姥发了高烧,而我却似乎是想起了什么,眼泪夺眶而出。不知是姥姥过于善良,还是连老天都同情姥姥的悲惨遭遇,不愿看她被无情的病魔痛苦的折磨着。姥姥,去世了。出殡那天,恰好是清明,纷纷扬扬的雨不住的下着,恰好应了那句话“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不过是凄凉些罢了,连那些打落在窗户上的雨点,都替姥姥的死感到悲哀,看见那些人抱着姥姥的棺材嚎啕大哭。我,却呆呆的望着他们,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雨愈下愈大,我却仍如尊雕塑般一动不动的析在那里。不知那划过我脸颊的,是无情雨水,还是悲凄泪水。到了该盖棺的时候,我却突然嘶歇瓦底的大叫一声,一把抱住了姥姥的棺材,旁边的人不知所措,认为我是被姥姥的逝去而冲昏了头脑,便走上前来安慰道:“节哀吧,人死不能复生。”谁知,我缓缓地站了起来,为姥姥往上捏了捏被角,嘴里还喃喃的说道:“姥姥,天冷了,别着凉……”我的声音越来越哽咽,一直到最后一刻,我那句内心深处的话,也悄悄地夹杂在风雨中了。多年后,许多人问我,当年的那句话是什么?我总是微微一笑,不厌其烦的一遍遍诉说着:“姥姥,我爱您!”7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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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被角的爱我的妈妈长得可漂亮了: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一头清爽的短发,个子不高,但打扮讲究,可以说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俏妈妈。可是最近我却发现妈妈有了重重的黑眼圈。一天早上,我醒来以后发现,在北风呼号的大冬天里,我仍过着夏天——身上光溜溜的,再看那棉被,已经被我踹到“九霄云外”了!我被冻得瑟瑟发抖,为了不迟到,我赶忙起床去洗漱。吃早饭时,我把这件事说了出来,爸爸满不在乎地说:“都多大了,自己得会照顾自己了!”妈妈虽然没说话,可我从她那深褐色的眼眸中,读出了一丝心疼。某一天深夜,我被一阵阵的凉意惊醒了。突然,我听到了几声轻微的脚步声,怎么办,不会是小偷吧?我心里不由得一惊,双手直冒冷汗,想喊又不敢喊,我顺手拿起一个枕头,小心地从门缝上看,出现了一个我熟悉的身影——妈妈!妈妈来干什么?我赶忙蹦上床闭上眼睛装睡,只见她轻轻地推开门,走进我的屋子,在她给我盖被子的一刹那,一股暖流涌上我心头。妈妈走后,我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什么也说不出来……妈妈从来都没说过她有多爱我,但那被掖过无数次的被角里却写满了真爱!啊!妈妈,您的爱是温暖的,在这温暖的爱的包围中我渐渐长大;妈妈,您的爱是无私的,在这无私的爱里我懂得了很多。谢谢您,我亲爱的妈妈!5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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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爱爸爸的爱或许有些人会淡忘,我就是这种人。认为爸爸的爱没有妈妈的爱无私、伟大。在心海中,他的爱并不是十分善于表达的。仔细回想,又是那么的难以忘怀。爸爸的爱是的爱是天空,我飞翔在父爱的关怀中。爸爸的爱是海洋,我游弋在父爱的温馨中。爸爸的爱是广阔的草原,我驰骋在父亲的爱抚中。小时候,我体弱多病。不是头疼,就是肚子疼经常和医院在一起。一天夜里,我发高烧吐了一床。爸爸发现了我的不适,变叫醒妈妈,急匆匆的带着我跑向医院。趴在爸爸坚实的背上,似乎能听见他那急促的呼吸声和沉重的脚步声。一直的跑、一直的跳,没有停下来休息一下。知道跑到医院,那可是三、四千米啊,对于有点胖也不经常锻炼的爸爸来说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字,更何况还拖着一个大活人。爸爸是从小保护我最多的人,他不希望受到伤害,一点儿也不行。如果有人欺负我,他会第一个用坚实的背挡在我的面前。记得有一次晚自习下学时,天忽然下起大雨,而我没带雨具,心里想:“这会玩儿完了,等变落汤刚冒着雨出校门,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站在那里。是爸爸!心中有一股暖流升起,寒冷的雨夜不冷了,因为雨中有爱,心中有情。在我成功之时,爸爸也总会对我说:“不要满足,把这一次的成功当作是以一种侥幸。永远想着这一次成功了,或许是因为侥幸,并不代表下一次的成功。也许下一次不会侥幸成功,而是没有侥幸的失败。”有了这一种侥幸,是我对自己更加的严格,不断的提高自己,生怕下一次没有侥幸的失败会到来。办错事时,他也会第一个教训我。网络,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是一个十分新颖的东西。我曾痴迷于它,导致我记忆力下降,上课打瞌睡,成绩一直下降,曾经的辉煌变成泡影,我也变的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成了一个坏学生。他批了我一顿,又叫我自我检讨。在他的帮助下,终于解开心结。想要重新振作,努力拼搏,用自己的汗水换回昔日辉煌。爸爸的爱是一座灯塔,即使在漆黑的海夜,也不会迷失方向。爸爸的爱是一座港湾,即使有狂风暴雨也会感到安全。我有一个好爸爸,他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爱。我在爱中成长,心中亮着一盏导航灯,照亮我的人生路!(鼓励老师:袁守良)8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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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又是一个红灯。坐在回家途中的车上,我略些无聊地将目光望向窗外,旁边的车里有一个小家庭。母亲在副驾上回过头和后面的孩子似乎说些什么,可能很有意思罢。他们的脸上也不自禁地挂着几丝笑容。可我的眼,为什么更钟情于父亲呢?他似乎被遗忘,一个人倚着方向盘,直勾勾地看着红灯,好像在忧伤着什么。心中一股酸楚缓缓地升起,事情竟是这样的吗:父亲为了甜美的家庭四处奔波,生活的艰辛在他们脸上刻下了难以融化的冰霜,但他们依旧坚持,可每每归家,孩子是只愿一头钻进慈母的怀抱的。也是,有哪个孩子喜欢严父呢?孩子什么时候能够懂得他的心呢?忧伤的父亲想着,同时也更加寂寞了。内心中慢慢地浮现出了父亲的身影。记忆中的父亲似乎只存在于童年,上了初中后,他便失了踪迹。每次询问,得到的答案都是出差,偶尔回来马上又要走,临行前只淡淡说一句:“我走了”。也许自觉是父亲,不是母亲,不习惯说些曲曲折折伤感的话。可那是的我哪会注意到呢?我是宁愿把自己锁在狭小的房中,也不愿与父亲多说几句话的。当时真是错了罢。当我从思绪中挣脱出来时,已经到家了。车窗外,一片漆黑,唯有月光洒落一地。轻轻开了房门,发现父亲已经在床上熟睡了,那个蜷缩的老男孩,像极了我,笑笑,给他盖上了被子,像极了那个老男孩。在这一刻之前,那个小小的男孩都在你眼前用着非常缓慢的速度来生长和成熟。每天晚上,他都会在这个房间里看书,听音乐,做功课。或者和第二天就会见面的同学打一通长的令生气的电话,早上要出门的时候,将所有衣服拿出来一一挑选,拿着梳子,一会儿梳向左边,一会儿又梳向右边。每次经过我的门前,让你不得不为我着急。现在,我长大了,虽然以前我会和你吵架,但不会说分手;会故意气你,但我是想看你吃醋;我会粘着你但不会死缠你;我会管着你不想有机会失去你;我会口是心非,但希望你能猜透我的心;我生气也好、冷淡也好、发疯也好、你都不要以为我变了不在乎了,这些反应正是在表达我对你说的那句:我爱你!初三:王瑞泷8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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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的艺人凄风,苦雨。天昏,地暗。 初春的凉意袭向人们的心头,萧瑟的风呼呼地掠过。我拉了拉衣领,疾步行走在喧闹的大街上。却弥漫了整座城市,但仍掩盖不住这五光十色的繁华。商店的售货员大声叫卖,来往的人们轻快的穿梭其中。啊!热闹的夜啊!然而,倘若细心一些,不难听出从街角传出断断续续的二胡声。我循着声望去,只见一位老人蜷缩在街角拉着二胡,面前是一个盛钱的小碗。我从没见过这么邋遢的人。他的头发大半已花白,稀稀疏疏的发丝乱蓬蓬的散乱着。瞧他六十岁上下,满脸皱纹像打褶的纸,唯有那双眼睛炯炯有神,尖锐而明亮。 我的心微微颤抖。哀怨的乐声还在奏着,仿佛一个怨妇哭述着一个悲戚的故事。在这初春之夜如一袭藕话色的蝉翼,轻轻拨动着人们的心弦。 雨更大了,来来往往的行人渐渐少了,我的心头忽的一颤,拿出10元钱放在老人的碗里。他猛的一抬头,干瘦的脸上挤出生硬的笑容。我的心又是一揪,只见他浑身全被淋透了,像落汤鸡一般,但二胡声仍没有停止。。。。。人们似乎对这种街头艺人“司空见惯”了吧,虽然有些人停下来轻蔑地看着,但更多的是熟视无语。 , 老人依然拉着二胡,那凄惨的乐声如尖锐的手指,拨动着千万人良知的心弦。雨夹着风,笼罩着整座城市。50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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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被遗忘”欢迎大家来到我们的被遗忘大会,邮筒先生清清嗓子说,我们是一些被人们遗忘的东西,我们的目的是不被遗忘。请喂饱我好吗我是一个垃圾桶,众所周知,我经常忍饿挨饥,人类都无视我的存在。那天,我看到对面大树下有一对父女在野餐,于是我就想,我终于可以饱餐一顿了,可谁想,他们宁可用垃圾来挤压小草,也不用来喂饱我,那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有多难受,是可想而知的。我要展现价值我是一个坐落在一所学校的乒乓球台,在哪里,我真真正正的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寂寞,没有人陪我玩,老师严厉禁止学生携带乒乓球拍进校园,短小的体育课有人陪伴我,只是体育老师总是生病,我搞不懂这是为什么。我想要实现我的价值!不要无视我的存在我有一个强势的名字叫做信号灯,强势的外表却缺少威慑力,总是被人们遗忘。那天,一辆汽车飞驰而过,对我赤红的脸理都不理,这不但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我的侮辱,请不要无视我好吗?各位代表的发言都非常精彩,希望人类可以听到我们的讲演,不在忽视我们,遗忘我们。4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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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父爱父爱是沉默的,如果你感觉到了那就不是父爱了。——题记父亲总是不善言语,不爱表达,因此父爱被我们遗忘了……回望往事爸爸是个细心的人,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每天都买好早餐,帮我和妹妹收拾好书包然后送我们去上学。爸爸每天七点就要上班,我们七点多要上课,爸爸每天的起来的很早,天还灰蒙蒙的我们就被送到了校门口。在我们看来这是应该的所以从来都没有跟爸爸说过谢谢。爸爸是个勤劳的人,因为妈妈腿不好的原因爸爸总是包了家里的所有家务活。每天晚上九点钟下班后还要洗衣服,检查我和妹妹的作业。爸爸是个坚强的人,在妈妈手术后住院的一段时间,爸爸即要照顾我,妹妹和妈妈还要上班。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就自己扛下了这一切。……爸爸真是了不起!从小爸爸就对我们不严格,反而妈妈十分严格我们还挨了不少妈妈的打骂,爸爸从来没有打过我,他善劝爱跟我们讲道理。每次妈妈打我们她还帮我们,爸爸明天检查我们的作业也十分的认真,他老说妹妹写的字像跳舞,妹妹还反驳道他写的字像唱歌。爸爸不像别人的爸爸动不动就发脾气,要打人反而他很好讲话。他要求我们不但要读书还要多做家务,因此我9岁左右就得到了他的“真传”学会了做饭。爸爸真是了不起!爸爸,对不起一天,妹妹在和爸爸QQ聊天,爸爸问她知道星期二是什么日子。妹妹翻了翻日历:好像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吧。后来妹妹感到奇怪便问我,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日子,还说:“没准是爸爸给你开玩笑的你还当正呀?”妹妹说:“下次我也要骗骗他,叫他骗我。”晚上奶奶说:“星期二是你爸爸的生日了,你们给他打个电话撒。”我和妹妹瞪大眼睛:“爸爸的生日”我不知道妹妹在想什么,反正我一晚上心里都过意不去。我想打电话给爸爸说:祝你生日快乐!可是……唉,爸爸,对不起!每个父亲都是如此,他们并不是不爱,他们这是不善表达自己的爱,因此爸爸的爱就成了我们隐形的翅膀。重庆奉节县奉节县实验中学初一:龚静7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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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街角的艺人凄风,苦雨。天昏,地暗。初春的凉意袭向人们的心头,萧瑟的风呼呼地掠过。我拉了拉衣领,疾步行走在喧闹的大街上。却弥漫了整座城市,但仍掩盖不住这五光十色的繁华。商店的售货员大声叫卖,来往的人们轻快的穿梭其中。啊!热闹的夜啊!然而,倘若细心一些,不难听出从街角传出断断续续的二胡声。我循着声望去,只见一位老人蜷缩在街角拉着二胡,面前是一个盛钱的小碗。我从没见过这么邋遢的人。他的头发大半已花白,稀稀疏疏的发丝乱蓬蓬的散乱着。瞧他六十岁上下,满脸皱纹像打褶的纸,唯有那双眼睛炯炯有神,尖锐而明亮。我的心微微颤抖。哀怨的乐声还在奏着,仿佛一个怨妇哭述着一个悲戚的故事。在这初春之夜如一袭藕话色的蝉翼,轻轻拨动着人们的心弦。雨更大了,来来往往的行人渐渐少了,我的心头忽的一颤,拿出10元钱放在老人的碗里。他猛的一抬头,干瘦的脸上挤出生硬的笑容。我的心又是一揪,只见他浑身全被淋透了,像落汤鸡一般,但二胡声仍没有停止。。。。。人们似乎对这种街头艺人“司空见惯”了吧,虽然有些人停下来轻蔑地看着,但更多的是熟视无语。,老人依然拉着二胡,那凄惨的乐声如尖锐的手指,拨动着千万人良知的心弦。雨夹着风,笼罩着整座城市。45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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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被角的爱我又听到了那熟悉的脚步声,“嚓嚓”,那么轻盈,那么柔和,仿佛怕惊扰了谁的梦......我知道是妈妈又来给我盖被子了,多希望窗外的明月让妈妈甜甜的入睡,妈妈已经很累了,该好好休息了......这事还得从去年冬季的一天说起。那天早晨,我发现在北风呼号的夜里我仍然是在过夏天——身上光溜溜的,再一看那厚厚的棉被已经被我踹到“九霄云外”了。吃早饭时,我把这一切讲给爸爸妈妈听,爸爸”没心没肺“地说:“都这么大的人了,自己该注意了。”妈妈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从她的棕黑的眼眸里,我看得出有自责还有愧疚。睡梦中,我感觉有丝丝凉意,渐渐从睡梦中醒来。突然我听到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心里不由得一惊,不会是小偷吧!我明显感到心跳在加速,想喊却不敢出声,浑身冒出了冷汗,我顺手抄起了一个枕头,瞪大眼睛从门缝向外望,只见一稍胖的身影,长长的头发——是妈妈!我十分惊讶:妈妈来干什么?只见妈妈轻轻推开了门。我赶紧闭上了眼睛,这时我感觉,妈妈轻轻地把被子盖在我的身上,刹那间,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早上的情景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妈妈那时肯定为她的“失职”而深深地自责,孩子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她都看在眼里,而我却从来没有想过为妈妈做些什么。此后每当午夜时,我常会听到那熟悉的而轻柔的脚步声,每当它一响起,一股暖流就会情不自禁的涌上我的心头,那藏在被角的爱让我温暖地度过了一个个寒冬。妈妈从来都没说过她有多爱我,但是那被她掖过无数个夜晚的被角却写满了真爱。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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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爱“滴答、滴答”床前的小闹钟不紧不慢地走着。我在床上翻来覆去,躺了很久时间,还是睡不着……今天,学校组织春游,但我们不去,因为今天是我弟弟的生日,要有许多人来,我以为今天可以happy了!不过,吃过早饭,妈妈居然对我说:“今天要有许多客人来,恐怕蛋糕不够吃,你就勉为其难,去春游吧!”说着就把20块钱塞给我,作为饭钱。靠,一阵委屈涌上了心头。平时,能从妈妈手里得到一两块钱就是非常不容易的事了,可今天,我看着手里的20元钱,我使劲地攥它,手心捏得通红,把它捏得邹巴巴的,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我刚准备走,妈妈又不放心地加一句:"下午要晚一些回来哦!"当时我真想哭,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但我强忍住了。我知道自己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在家里不太受欢迎,可也不至于不能参加弟弟的生日吧。夜黑了,非常地黑,按道理,夜是宁静的,风是轻柔的,可我很不屑。我远远地站在院子外面,左徘徊,右徘徊,忽然觉得眼前的家变得陌生起来,有一种害怕回家的感觉。客人陆陆续续走了,我默默地感受着家慢慢静下来。我悄悄推开门,厨房里居然还灯火通明,妈妈正忙碌着,有点儿出乎我的预料。妈妈看见我,叫我吃饭。我哪有心情吃饭,勉强回了句:“在外面吃了。”便径直走进了自己的房间。打开台灯,书桌上的一块蛋糕映入我的眼帘,压着一张纸条:“姐姐,这是我特意留给你的!”我不禁湊上去,一闻,真香!我用勺子挑了一小块放进嘴里,甜甜的,软软的,可就是怎么也咽不下去。瞬间,一道热流淌过心头,直窜脑门,两行热泪无声地滑落了下来……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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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人生的第一次有太多太多……第一次被父母放手,独自乘做飞机奔向异国;第一次当幼稚园的老师,教他们念“a`o`e”;第一次与老外交谈……人生的第一次颇多,我也并不逊色。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我那“第一次被遗弃”。众人所知,被遗弃,很不是滋味,它如被人冤枉,游泳溺水,哑巴吃黄连那样,有苦说不出,是孤立无援的,是无助寂寞的。被遗忘的时间非常痛苦,简直是度日如年。我也曾经体验过那种感觉。那是一次郊游,当我从洗手间出来时,门外的一群人不见了,我只好静静等候。时间一分一秒的走过,我觉得好不妥。便走出去看看,复杂的路段一下子分出了4`5条岔道。极目望去,一切的一切都好陌生。无奈的我只好回原地静静等候。心想:他们发现我不见了吗?是在焦急的找我,还是玩的不亦乐乎?不行!我不能傻等啊!于是,我找了一位好心人,借了手机,拨通了爸爸的电话,首先传来的竟是翻天覆地的笑声,我听了恼羞成怒,破口骂道:“走丢了你女儿还不知道把,还玩的不亦乐乎啊!还真没良心!……”“你在哪里?”老爸还真会奔向主题啊!“在洗手间这啊!”我答到。“什么?还在那?”“当然了!若我知道你们在哪就不用打电话叫你过来接我了!”“好!你在那等者,我马上就来!”原本想教训一下那些一点不懂得查看的人,但找到他们后,被“玩”的诱惑下,全忘了。天啊!“玩”的诱惑力真大!被遗忘的滋味太不好受了,我要记住这一次,是它告诉了我:别太把自己当回事!我不会让遗忘有第二次,因为有些东西有了第一次就没有第二次了!我会永远记住这“第一次被遗忘”!6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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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消失在街角篮球社——竞选经理“伊可儿进来”篮球社传出我那可恶老弟的声音。“你敢直叫你姐我的名字,你是不是想死啊?”“哦,姐我不敢了!你总得顾顾淑女形象吧!!!”“哪些是评委?”我朝弟指的那个方向一看,圣轩四剑客都在那。“笨蛋快开始吧!”那个冰山发话了。要不是我要竞选经理我早打他几下了。“嗯哼”我清了清嗓子,“我叫伊可儿,我当乐篮球社经理后我会让你们每天吃大餐,有休息时间,我会帮你们准备水等……”“经评委决定:伊可儿当经理,程子涵当副经理。好,就这样吧!”回家路上“可儿姐,你不是不去竞选经理吗?怎麽又去了?”恒可爱的问可。“还不是我那倒霉弟弟,硬要我去喽!不过去了也好,我可以趁机整整他们,特别是那做大冰山。我恨透了他!”可气愤加诡异的笑。“你为啥那麽恨冰王子呢?”涵望着可问。回忆就在初三那年暑假,可在麦当劳碰见了冰山。可的朋友也看见了冰山,便叫可拍下他来做屏保,可开始不愿意,后来朋友不停要求可,可便拍了。谁知冰山看见了,过去就抢了可的手机,“你,你还我手机。不然小心本小姐的跆拳道!”可气愤的说。说着就去抢手机,就差打起来了。后来真是拳脚相对,可怎麽和冰山打都是平手。一不小心,手机被打掉了,摔在了地上,摔了个粉碎。可见手机碎了便哭了起来,那座冰山一句道歉的话也不说就走了,还留了一句:“这就是你拍我的后果,你的手机碎了和你拍我打平了,谁也不欠谁了!!!!!”可便发誓:有一天,她要为她的手机报仇,让冰山得到报应!现实“哦,原来是这样。也难怪你平时和他势不两立,这下你好报仇了!我们预先祝你成功哦!”恒和涵异口同声的说。“谢谢你们哦!我伊可儿有你们两个朋友真好!”可高兴的说。冰山会咋样被可恶搞呢?敬请关注哦!多给点分吧,可别扣分哦!请各位多多支持我!!未完待续……6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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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书店一切的一切,都从我与街角书店的邂逅开始。那书店装修的很简约,几个米白色书架,上面分门别类地摆着中外文学经典和一些报刊杂志。还有一张长长的木头桌子,和几个高脚木头凳。店里摆放了吊兰,绿萝之类的绿植。灯光有些泛黄,给人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我喜欢在周末去那家书店里看书,一个下午泡在书店里的感觉能让我忘却学业的繁重。喜欢看《追风筝的人》中阿米尔与哈桑之间深重的友谊,却也为阿富汗黑暗的社会现实感到悲哀。沉浸在余秋雨先生的《千年一叹》中,感受到了文明的美好,也生发了要传承中国文化,保护她,弘扬她的浪漫想法……。一个细雨迷蒙的周日,我遇到了这家店的主人—一位年过半百的慈祥老奶奶。我一直以为所谓“共享书店”应该是政府设立的,没想到这家共享书店是私人的。我诧异,却又有点不好意思地问:“奶奶,您为什么要开一个共享书店?这样不但不盈利,还会亏损啊。”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拄着拐杖,慢悠悠地说:“孩子,我年轻时是个教师,现在老了,做不了什么有意义的事了,就和老伴把家里这么多年的藏书给拿出来,开了这么一家共享书店。对于我们来说啊,盈利不盈利不重要,有意义才是最重要的。你看这些年轻人,多么热爱书啊!……。”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这些哥哥姐姐们没有插耳机,手里的也终于不再是手机,而是一本本沉重的书。我转身,看见她笑了,笑得那么灿烂。那一瞬间,我懂了,我明白了。老人不顾亏损仍坚持开着的共享书店,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感受到阅读的乐趣,是为了将文化传承下去,让文化历久弥新……600字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