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者生存【7】_2000字
“师傅.我这是在哪儿?”当伊文云鹊醒来时,就发现自己在一个满是白色的屋子里。
地是白的,墙是白的,盆栽是白的,窗户是白的,再看看自己的衣服,虽然还是原来的款式,但是怎么会也是白色的?
“苏苏,为什么我在你的视野中看到的物体全都是白色的?”在伊文云鹊灵魂空间白狐也很汗颜。
“不、不知道啊,这是怎么回事?师傅——?诶?师傅呢?”伊文云鹊发现自己才认识了师傅一天就完完全全的依赖他了。
“嗨!不知小麻雀找为师是要干什么?”裴衫倚靠在伊文云鹊房间的门上,语气是痞痞地,但是伊文云鹊看到的师傅很冷,非常冷。感觉冻的他就快要不能呼吸了。
“嘶——师傅,你气场也太大了吧,好冷啊!”伊文云鹊说完还有些责怪的看着师傅。
“师傅,这周围为什么都是白色的——咦?”伊文云鹊正想把现在起疑问说出来,却又突然发现刚才的一切仿佛是梦一样,地板是碧绿绿的,墙虽然是白的但是和刚才那诡异的白不同,再看看自己的衣服,嗯。。还是那种小清新的天蓝色。
“徒儿,你是睡糊涂了吗?走吧,为师去带你做训练!”裴衫瞬间到了伊文云鹊床边又把他给扛了起来,然后他们就。。到了昨天伊文云鹊要爬的那座悬崖顶部!
“师傅!我不要再来了!”
“什么叫不要再来了?你来过这儿吗?”裴衫打算把昨天刺激伊文云鹊的事情给掩饰过去,所以他只能这么说。
小麻雀,我怕你承受不了。。
“啊?难道昨天的那些事情都是梦吗?”伊文云鹊脑子也真是睡糊涂了,他已经分不清梦境与现实了。
“嗯,小麻雀,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收你为徒还有另一个原因。”裴衫试图挑起伊文云鹊的兴趣。
“什么秘密呀?”伊文云鹊在裴衫肩膀上歪着小脑袋问他。
…。
一个时辰后,正午。
“师傅,这个符文好难画啊,还有诶,我觉得我玩不了这个召唤师的职业,有可能我连灵兽都没召唤出来,自己就已经失血过多死翘翘了。”伊文云鹊一边用着自己的血,一边在手上划着星星,中间还写着:唤。
“你这个徒弟还不庆幸自己有个我这么厉害的师傅,居然还嫌弃我教给你的符文。召唤师可是最简单的一门职业了,只要你的灵力足够,你就能画个符文然后召唤灵兽帮你战斗了,你居然还敢嫌弃!”裴衫在伊文云鹊旁边气的直跺脚。
“为师教给你的这个召唤术,别人想用还用不了呢。你应该庆幸你有一个精通百术的师傅!”
伊文云鹊撇了撇嘴,直接干脆地坐在了地上。
“小麻雀,你把符文画在那个手上了?”
“嗯?左手啊,怎么了?”
“那你的左手现在干什么呢?”
“嗯?当然是撑着地啊!。。师傅,我是不是搞砸了?”在伊文云鹊左手的地面上发出了白光,师傅在演示召唤的时候,也是把手放在地面上,然后发出白光。
“你说呢?孺子不可教也!我为什么要收你这个徒弟自徒烦恼。。”
白光消散后,出现了两个生物,很小的,很小的两只。
“师傅,这是什么灵兽啊”
“这应该是两只雪豹,只是这一只雪豹有些不太一样”裴衫指着那只左耳是黑色的小雪豹说道。
“雪豹诶,也算是陆地上的速度之最了,我觉得我的召唤能力还是不错的!”伊文云鹊说完,还很满意的拍了拍手。
“看着两只雪豹的样子,应该是刚出生不久的样子,我怎么没看出来你召唤出来的灵兽好了?”裴衫一直盯着伊文云鹊看,看的伊文云鹊只好低着头掩饰自己变红了的脸。
伊文云鹊似乎想起了什么,猛然抬起了自己的头,发现师傅还在盯着自己,只好转过头去把两只小雪豹抱起来,然后对师傅说:“师傅,你不是说,只要灵力不够支持灵兽在这里的话,它就会回到原来的地方吗?其实我在召唤的时候也不知道用了多少灵力,不过我想它们很快就会回去了吧!”
“我也说过,如果和召唤兽进行契约,那么召唤兽就会进入你的灵魂空间,当然,那只老狐狸除外。”
“师傅你的意思是说我和它们契约了?不可能吧!我的感觉不到灵魂空间里面有它们的气息啊!”
“那是因为它们该死了,它们死了的话,你也要受到反噬,这下就真的要半年都下不来床咯!”
“师傅你骗人!你是骗我的对不对?!我如果半年都会在床上的话,那我还当什么强者啊,我还去复什么仇啊,半年的时光就这么没了???”伊文云鹊情绪很激动,当又想起了父亲、母亲和哥哥,又想起了自己的无能为力!
裴衫见伊文云鹊这么激动,连忙抱住他,细声细语的说道:“小麻雀,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身上肩负着责任和痛苦,你要记住,在这个世界上,你不是最痛苦的人,你要知道,至少你的痛苦可以由我来一起承担。”
裴衫抱着伊文云鹊哄了半天,伊文云鹊终于渐渐平静了起来。
“师傅,谢谢你。但是,怎么样才能救它们?”伊文云鹊对师傅笑了笑。对呀,虽然他没有全世界,但是他有师傅!只要有师傅关心他就足够了!
“额。。咳咳,徒儿,其实为师刚才开了个小玩笑,没想到你居然这么不禁逗。虽然我不知道这两只小雪豹为何和你契约了,但是我知道它们其实并没有死,你在灵魂空间里面感觉不到它们的气息也实属正常,因为它们连一品一阶灵兽都算不上。”裴衫也觉得刚才的玩笑开的太过了,也不禁老脸一红。
“师傅,你居然骗我!”
“那个,徒儿啊,为师还有急事就先走了,你一个人走回客栈吧”裴衫还没说完,人就不见了,只剩下伊文云鹊一个人听着这山谷里的回声。
伊文云鹊看看身后,再看看身前,尼玛,这怎么回去啊!身后是森林,身前是深渊!
“师傅,不带你这么坑徒弟的啊!”
最后伊文云鹊只好抱着两只可爱的小雪豹走进了森林。
在走进森林的那一刻,他回头对悬崖上的太阳微笑:师傅谢谢你让我懂得了坚强。如果我一再的懦弱下去,恐怕我这辈子也成不了强者。这个世界就像森林的原则一样: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你不踩踏别人,别人就会踩踏你!
师傅,你就那个我无法触及的太阳,但是总有一天我会追上你的!
(未完待续。。)
初二:吉双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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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者生存【6】_2000字
在伊文云鹊走后的第二天。
伊文云鹊同学‘被绑’的消息传遍了这整个学院。
“诶,你们听说了吗?昨天伊文云鹊好像就被人给绑架了。”
“什么呀,听说那个绑架伊文云鹊的人是女的,好像是附近山寨的老大!”
“不对不对,你们都说错了,听说那个伊文云鹊是自己一个人走的!”
“你说的也不对!我听说伊文同学是被国王陛下招去做了太子殿下的书童,你们没看见前几天太子还和他见面这吗?”
反正关于伊文云鹊消失的版本是各有各的。
唯一没有讨论这件事情的只有两个人——小橘和莫戈。
小橘坐在离窗户的不远处默默的叹息。
而莫戈虽然知道这件事情,却并没有向大家解释什么。只是默默的看着小橘.。
而现在正在被大家讨论的当事人,正在受着非人的折磨。
“唉,小麻雀,你看着点儿,别从悬崖上掉下来”
现在裴衫正在悬崖顶部对着伊文云鹊说风凉话。
“……..。。”
现在伊文云鹊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已经用完了,哪里还有力气反驳。
这小悬崖看起来差不多也就三四十米,现在他却连十米都爬不到。伊文云鹊的内心那叫一个挣扎啊。
让我们回到前一天的晚上。
在裴衫扛着伊文云鹊迈出门口走了几步的时候,就在前方不远处,他们看到了一大波拿着各种武器的人往这边跑来。
“哇塞,师傅大人,您老人家的‘粉丝’可还真是多啊。”呵呵,他这个徒弟真是无时无刻不在闹腾啊!(静静:你们看!主人公还在闹腾吧!读者们==)
既然她想演,那自己就陪她演下去。(注:这里是裴衫的心里,所以用的是‘她’,毕竟人家裴衫知道伊文云鹊是女孩纸)
“唉,看来你师傅我真是无时无刻都在受欢迎啊!”切!裴衫说完伊文云鹊就立刻翻了个白眼。
“师傅,快说你到底是怎么躲过这些‘粉丝’的?”
“嗯?看来我的徒儿还是有点儿脑子的,算了,给你开开眼吧。你看好我们现在在哪儿了吗?”
“这还用看吗?当然是在学院门口喽,我闭着眼睛都能猜到”伊文云鹊又被裴衫的话给气到了。
“哦?那么,你再看看?”
“切,有什么好看的啊,师傅你在耍我吧,我才不会…….。诶?这,这是哪儿啊?”伊文云鹊正懒得搭理师傅呢,你以为我傻吗?我又不是路痴!但是……..看到眼前的情景,伊文云鹊是真的被吓傻了。
“这是,这是关于时空的为数不多的瞬移术啊”在伊文云鹊灵魂空间里的白狐激动不已的说道。
“呦,徒儿啊,你这灵魂空间里年岁太老的小白狐,懂得也挺多啊”
“老?我活了几百年,换了几代主人了,我也没你老!”
“呵呵,那倒是!”裴衫还在一直扛着伊文云鹊走……..
而此时的伊文云鹊震惊了。
“你,你们都活了几百年了吗?诶?师傅。你能听到白狐说话?不对!这不是重点!”伊文云鹊在裴衫的肩上挣扎着想要下去。
于是,裴衫就把他扔了下来。
“诶呦,师傅,我要告你谋杀!”丫丫的,还不能得罪师傅,自己还得受罪,这还能不能好好的玩耍了???
“你这不是还没死呢吗?等你死了再去告吧。说,你想干什么?”
裴衫从伊文云鹊身边坐了下来,他有预感,自己的小徒弟一定不是想要下来那么简单,于是他就坐了下来。
伊文云鹊在裴衫说完话后,就一直盯着他看。
“咦?师傅你虽然一副大叔的模样,但是我怎么看你也不老啊?”
“……..。”裴衫狠狠的盯着伊文云鹊的双瞳看,黑白双瞳居然都变成了黑瞳!
“师傅、师傅。师傅!”伊文云鹊连着叫了好几声,裴衫才回过神来。
“我说师傅啊,虽然我长得很帅,很吸引人,但是你也不用这样看着我吧?”伊文云鹊又眨着他那水灵灵的大眼睛。
“………。女孩子家家的说什么自己帅。。嗯。。如果我说我比你看起来的还年轻,你会怎么样?”裴衫很恶趣味地看着伊文云鹊。
“哦?是吗?那我会.”伊文云鹊说着,就摆出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噗,好了不谈这个了,我就不把面具撕开了,省得你又得夸我帅。”裴衫说完后又把伊文云鹊给扛了起来,接着嘛,伊文云鹊又华丽丽的撞到了脸。
“师傅!你!唉…..算了,这都没被撞几百次,也被撞几十次了,我已经被撞习惯了。”伊文云鹊很无奈的在裴衫的肩膀上叹息着…..
“哦?这么说,我的徒儿已经不习惯不被撞了,放心吧为师会扛你一路的!”
“……。。”
凌晨到了悬崖后。
“呜呜,师傅我求你再扛着我吧!”伊文云鹊现在正在抱着裴衫的大腿。非说什么要锻炼体能。不行啊,要自己一个人爬着一整个悬崖?要是掉下来摔死肿么办?绝对不能让师傅上去!
“徒儿,为师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啊?哦,我叫伊文云鹊。”伊文云鹊现在很得意,他以为他终于转移了师傅的注意力,却没想到是师傅算计了他。
“云雀?这个名字很可爱!”
“嗯,是吧是吧,我也是这么觉得”伊文云鹊像小鸡啄米一样点了点头。
“那为师还是保持点神秘感,不告诉你我的名字了。但是你的名字太长了,嗯。叫什么比较好呢?有了!以后就叫你小麻雀吧!”
“啊?师傅你搞错了我的‘鹊’是喜鹊的‘鹊’,不是麻雀的‘雀’”正如裴衫所料,伊文云鹊开始手忙脚乱的解释,抱着他大腿的手早就放开了。哼哼,小样,跟我斗,你还太嫩了点儿。
裴衫一个瞬移就到了悬崖的顶部,伊文云鹊一看身边的师傅不见了,就知道自己中计了。心情那是一个不是滋味。
“徒儿,快点锻炼你的体能吧!你的资质实在是太差了!”
伊文云鹊最恨别人看不起自己了,幸好师傅把自己放的里悬崖比较近,不然的话,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过去了。
然而,就这么几步的距离,伊文云鹊就折腾了半天。
不是他弱不禁风,实在是师傅下手,哦,不对,是下脚下的太狠了。
伊文云鹊够到了悬崖,并且正在一点一点的往上爬。(静静:诶,好像唱蜗牛的那首歌啊,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呀,一步一步的往上爬。读者们集体翻白眼。)
回到现在。(其实现在伊文云鹊已经爬了将近一个时辰了)
“唉,小麻雀,你还记得吗?你还记得你的家人吗?你母亲怎么死的?你哥哥怎么失踪的?还有你爸爸现在也下落不明,你难道不恨吗?那些扰乱你家庭幸福的人,你难道不恨吗?你难道就任由他们逍遥法外吗?”悬崖上的裴衫一直在用激将法。
而此时怕悬崖的伊文云鹊内心是复杂的。是啊,他现在是一个算作是孤儿的伊文云鹊。他很想为家人复仇,但是他没有力量,没有地位,也没有权利可疑复仇。他恨啊,他怎么能不恨!他恨他自己的无能,恨自己的懦弱,恨自己的掩饰。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为什么只有我要糟这种罪!
“啊啊啊!为什么只有我要承担这种责任!”伊文云鹊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么沉重过,心好痛,好累。
伊文云鹊因体力透支而掉下了悬崖,裴衫瞬移把他接住了。
裴衫没有忘记在伊文云鹊将要昏倒时的那对黑白瞳。
“果然是这样么?”裴衫捋了捋伊文云鹊头上的碎刘海,喃喃自语道。
(未完待续…..。)
初二:吉双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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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者生存【5】_2000字小屋外。“嗯?就是这里了,那个老头也太欺负小孩子了,直接把门锁上不就得了,怎么还设上了结界?”裴衫在伊文云鹊呆的小屋外喃喃自语道。接着看看天色也不早了,就直接把灵力凝聚在脚底,一把就把门上的结界连带着门都给踹碎了。小屋内。“你?就你?你哪个也配不上啊,虽然你有前世的记忆又有点功夫底子,但是你哪一个职业你资质都没有,就好像一张空白的纸一样!”我去,虽然人家没有什么资质,但是人家才十二岁诶,可以慢慢磨练嘛,有这么打击人的吗!当伊文云鹊这想反驳的时候,便听到大门碎成渣渣的声音。“诶呦,好像用力过猛了,里面的小孩有没有吓到啊?”“呸呸呸,你才小孩呢!你全家都是小孩!”伊文云鹊一听到别人叫他小孩,心里就很气急。“哦?你看上去还不到及笄的年龄(女孩到十五岁时的称呼),怎么就不算是小孩子了?”裴衫从门口进来,笑眯眯的对伊文云鹊说道。“不不不,你只是看到了外表,其实我的内心已经是个十五以上的大人了!等等,这不是重点,你怎么知道我是女孩的?”伊文云鹊警惕的看着裴衫。“呵呵,我不仅知道你是个小女孩,还知道你的灵魂空间里面有只可爱的小狐狸哦。”裴衫走到一伊文云雀身前对他揶揄道。“嗯……。。那个,大叔,你是怎么进来的?”伊文云鹊假装没听到刚才裴衫的话,冲着裴衫眨着无辜的黑白瞳。“我啊,被一个怪老头给催过来的,他说要让我去教你去偷东西,你说他坏不坏?”裴衫也不追究,直接问伊文云鹊另一个话题。“嗯,这几天我领悟出来了一个人生道理:只要是老头子就都很坏,你说他吧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在外边瞎转悠,小心哪天就病危在大街上。阎王是,那个老郎中也是。。==唉,现在的老头子也忒不让我省心了,这还让不让我尊老了。”伊文云鹊听了裴衫的话后,颇有感悟。裴衫听到了伊文云鹊低估的声音就实在是忍不住的笑了起来“噗,我终于知道那老头为什么用结界关住你了。”“什么?原来你是被那个老郎中赶过来的啊?”裴衫听到伊文云鹊说‘赶’这个字的时候也是忍不住汗了一下。“咳咳,回归正题,你不能在这里呆着了,如果你想要足够的力量的话,就跟我走吧”裴衫对视着伊文云鹊的双瞳,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为什么要走啊?”虽然伊文云鹊听到有人可以让他拥有力量,其实还是蛮期待的。但是为什么要走呢?“额,因为你师傅我实在是太有名了,现在有大批的粉丝正在衫济这个小国家里追我,所以说,我们要赶紧走。”因为伊文云鹊并没有拒绝跟着他走,所以他就开始自傲的称起了师傅。“嗯哼,我看大叔你应该是得罪了很多人吧,不过这种玩世不恭的性格我喜欢,本来我看大叔你实在是太老了,并不想拜你为师。不过现在我拜您为师了。”伊文云鹊说完,还大义凌然地拍了拍裴衫的肩膀。额……为什么裴衫觉得自己被嫌弃了呢?这小孩还以为会有哪个人会收他为徒啊?怎么觉得自己像是菜市场的那些大白菜呢?裴衫的脸部不禁抽搐了几下。“嗯,既然你承认我是你师傅了,那你是不是应该有点徒弟的样子啊?还有,你的拜师礼呢?你的三拜九叩呢?”其实裴衫也对自己刚刚收的这个小徒弟很是喜爱,但是这个小徒弟太调皮捣蛋了,(伊文云鹊:你从哪看见我调皮捣蛋了!)所以自己很想看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裴衫有预感:也许他这个小徒弟一辈子也正经不起来,虽然是女孩。“啊呀,师傅大人,我现在腿真的特别特别痛,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在心里拜过您了。”说完,伊文云鹊还装作一瘸一拐的样子,看的裴衫实在是很无语。“行了,别装了。我们走吧。”裴衫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直接拉着伊文云鹊往外走。“诶诶,师傅大人,我是真的腿疼啊!你怎么能忍心让你亲爱的徒弟受苦呢?”“哦?真的腿疼吗?那你不建议在痛一点儿吧?”话音刚落,裴衫直接用腿把伊文云鹊给踢的趴下了。“啊!臭师傅你居然来真的!”这真真不是一般的痛啊,伊文云鹊眼圈都红了,唉,估计着他这一个月腿都动不了了。“嗯?反正你腿都痛了?难道不应该痛的彻底一点儿吗?”裴衫还在伊文云鹊面前说着风凉话。“虽然你这不及三拜九叩,但是好歹也是给为师趴下了,为师还是很感动的。”裴衫一脸感动的要哭的表情看的伊文云鹊也是要哭了。“好,很好,臭师傅我算你狠!那么,现在我的腿很痛,现在你说我们要怎么走?”伊文云鹊一脸气愤地瞪着裴衫。“呵呵,这还不好说?”裴衫直接无视了伊文云鹊的眼神,直接在伊文云鹊前面蹲了以来,在伊文云鹊还搞不清状况时,一把就把伊文云鹊给扛了起来,扛起来后就往外走。而伊文云鹊只感觉自己好像和天地一起在旋转,在他回神的时候,裴衫已经就要走出学院了。现在伊文云鹊不只觉得腿痛,连他的脸也痛了,因为裴衫身后背着一柄大刀啊,在裴衫扛起他的时候,他的脸就华丽丽的被撞了。“啊呀,师傅我错了,师傅我真的错了,你就原谅我吧,能不能别扛着我了?这柄大刀一直在和我的脸撞啊!”伊文云鹊生怕它被这柄大刀给他撞毁容了,诚恳的对裴衫道歉。“啧啧,这可不行啊,你腿还痛着呢,也走不了路啊,要不然我抱着你?不行啊,虽然我们是师徒,但是男女授受不亲,好徒儿啊,你还是忍忍吧。”裴衫听起来好像特别关心伊文云鹊,但是他其实脸上是一脸算计的笑容。“不不不,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父亲抱着女儿是没什么的,所以说师傅你还是抱着我比较好。”此时伊文云鹊已经不知道节操是什么鬼东西了(伊文云鹊:反正也不能吃!),现在他只在意的是自己的脸啊。然而,现在裴衫并没有理他,他得意地在心里阴阴地笑着:果然还是得让这丫头削削锐气比较好啊。但是他们都没有感觉到,在伊文云鹊被关的小屋门口有一个人——莫戈!(读者们:不是说这个裴衫很厉害吗?为什么他没有注意到这里有人呢?静静:笨啊!他当然是为自己的徒弟处理后事了!哦,不对,反正就是让他的同学知道他要走了,不要让同学们担心啊!看!多么暖心的师傅。读者们:汗。只会适得其反吧!他们只会认为伊文云鹊被绑架了吧!)(未完待续…..)初二:吉双婧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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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者生存【6】_2000字在伊文云鹊走后的第二天。伊文云鹊同学‘被绑’的消息传遍了这整个学院。“诶,你们听说了吗?昨天伊文云鹊好像就被人给绑架了。”“什么呀,听说那个绑架伊文云鹊的人是女的,好像是附近山寨的老大!”“不对不对,你们都说错了,听说那个伊文云鹊是自己一个人走的!”“你说的也不对!我听说伊文同学是被国王陛下招去做了太子殿下的书童,你们没看见前几天太子还和他见面这吗?”反正关于伊文云鹊消失的版本是各有各的。唯一没有讨论这件事情的只有两个人——小橘和莫戈。小橘坐在离窗户的不远处默默的叹息。而莫戈虽然知道这件事情,却并没有向大家解释什么。只是默默的看着小橘.。而现在正在被大家讨论的当事人,正在受着非人的折磨。“唉,小麻雀,你看着点儿,别从悬崖上掉下来”现在裴衫正在悬崖顶部对着伊文云鹊说风凉话。“……..。。”现在伊文云鹊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已经用完了,哪里还有力气反驳。这小悬崖看起来差不多也就三四十米,现在他却连十米都爬不到。伊文云鹊的内心那叫一个挣扎啊。让我们回到前一天的晚上。在裴衫扛着伊文云鹊迈出门口走了几步的时候,就在前方不远处,他们看到了一大波拿着各种武器的人往这边跑来。“哇塞,师傅大人,您老人家的‘粉丝’可还真是多啊。”呵呵,他这个徒弟真是无时无刻不在闹腾啊!(静静:你们看!主人公还在闹腾吧!读者们==)既然她想演,那自己就陪她演下去。(注:这里是裴衫的心里,所以用的是‘她’,毕竟人家裴衫知道伊文云鹊是女孩纸)“唉,看来你师傅我真是无时无刻都在受欢迎啊!”切!裴衫说完伊文云鹊就立刻翻了个白眼。“师傅,快说你到底是怎么躲过这些‘粉丝’的?”“嗯?看来我的徒儿还是有点儿脑子的,算了,给你开开眼吧。你看好我们现在在哪儿了吗?”“这还用看吗?当然是在学院门口喽,我闭着眼睛都能猜到”伊文云鹊又被裴衫的话给气到了。“哦?那么,你再看看?”“切,有什么好看的啊,师傅你在耍我吧,我才不会…….。诶?这,这是哪儿啊?”伊文云鹊正懒得搭理师傅呢,你以为我傻吗?我又不是路痴!但是……..看到眼前的情景,伊文云鹊是真的被吓傻了。“这是,这是关于时空的为数不多的瞬移术啊”在伊文云鹊灵魂空间里的白狐激动不已的说道。“呦,徒儿啊,你这灵魂空间里年岁太老的小白狐,懂得也挺多啊”“老?我活了几百年,换了几代主人了,我也没你老!”“呵呵,那倒是!”裴衫还在一直扛着伊文云鹊走……..而此时的伊文云鹊震惊了。“你,你们都活了几百年了吗?诶?师傅。你能听到白狐说话?不对!这不是重点!”伊文云鹊在裴衫的肩上挣扎着想要下去。于是,裴衫就把他扔了下来。“诶呦,师傅,我要告你谋杀!”丫丫的,还不能得罪师傅,自己还得受罪,这还能不能好好的玩耍了???“你这不是还没死呢吗?等你死了再去告吧。说,你想干什么?”裴衫从伊文云鹊身边坐了下来,他有预感,自己的小徒弟一定不是想要下来那么简单,于是他就坐了下来。伊文云鹊在裴衫说完话后,就一直盯着他看。“咦?师傅你虽然一副大叔的模样,但是我怎么看你也不老啊?”“……..。”裴衫狠狠的盯着伊文云鹊的双瞳看,黑白双瞳居然都变成了黑瞳!“师傅、师傅。师傅!”伊文云鹊连着叫了好几声,裴衫才回过神来。“我说师傅啊,虽然我长得很帅,很吸引人,但是你也不用这样看着我吧?”伊文云鹊又眨着他那水灵灵的大眼睛。“………。女孩子家家的说什么自己帅。。嗯。。如果我说我比你看起来的还年轻,你会怎么样?”裴衫很恶趣味地看着伊文云鹊。“哦?是吗?那我会.”伊文云鹊说着,就摆出一副‘见了鬼’的表情。“噗,好了不谈这个了,我就不把面具撕开了,省得你又得夸我帅。”裴衫说完后又把伊文云鹊给扛了起来,接着嘛,伊文云鹊又华丽丽的撞到了脸。“师傅!你!唉…..算了,这都没被撞几百次,也被撞几十次了,我已经被撞习惯了。”伊文云鹊很无奈的在裴衫的肩膀上叹息着…..“哦?这么说,我的徒儿已经不习惯不被撞了,放心吧为师会扛你一路的!”“……。。”凌晨到了悬崖后。“呜呜,师傅我求你再扛着我吧!”伊文云鹊现在正在抱着裴衫的大腿。非说什么要锻炼体能。不行啊,要自己一个人爬着一整个悬崖?要是掉下来摔死肿么办?绝对不能让师傅上去!“徒儿,为师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啊?哦,我叫伊文云鹊。”伊文云鹊现在很得意,他以为他终于转移了师傅的注意力,却没想到是师傅算计了他。“云雀?这个名字很可爱!”“嗯,是吧是吧,我也是这么觉得”伊文云鹊像小鸡啄米一样点了点头。“那为师还是保持点神秘感,不告诉你我的名字了。但是你的名字太长了,嗯。叫什么比较好呢?有了!以后就叫你小麻雀吧!”“啊?师傅你搞错了我的‘鹊’是喜鹊的‘鹊’,不是麻雀的‘雀’”正如裴衫所料,伊文云鹊开始手忙脚乱的解释,抱着他大腿的手早就放开了。哼哼,小样,跟我斗,你还太嫩了点儿。裴衫一个瞬移就到了悬崖的顶部,伊文云鹊一看身边的师傅不见了,就知道自己中计了。心情那是一个不是滋味。“徒儿,快点锻炼你的体能吧!你的资质实在是太差了!”伊文云鹊最恨别人看不起自己了,幸好师傅把自己放的里悬崖比较近,不然的话,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过去了。然而,就这么几步的距离,伊文云鹊就折腾了半天。不是他弱不禁风,实在是师傅下手,哦,不对,是下脚下的太狠了。伊文云鹊够到了悬崖,并且正在一点一点的往上爬。(静静:诶,好像唱蜗牛的那首歌啊,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呀,一步一步的往上爬。读者们集体翻白眼。)回到现在。(其实现在伊文云鹊已经爬了将近一个时辰了)“唉,小麻雀,你还记得吗?你还记得你的家人吗?你母亲怎么死的?你哥哥怎么失踪的?还有你爸爸现在也下落不明,你难道不恨吗?那些扰乱你家庭幸福的人,你难道不恨吗?你难道就任由他们逍遥法外吗?”悬崖上的裴衫一直在用激将法。而此时怕悬崖的伊文云鹊内心是复杂的。是啊,他现在是一个算作是孤儿的伊文云鹊。他很想为家人复仇,但是他没有力量,没有地位,也没有权利可疑复仇。他恨啊,他怎么能不恨!他恨他自己的无能,恨自己的懦弱,恨自己的掩饰。为什么?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为什么只有我要糟这种罪!“啊啊啊!为什么只有我要承担这种责任!”伊文云鹊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么沉重过,心好痛,好累。伊文云鹊因体力透支而掉下了悬崖,裴衫瞬移把他接住了。裴衫没有忘记在伊文云鹊将要昏倒时的那对黑白瞳。“果然是这样么?”裴衫捋了捋伊文云鹊头上的碎刘海,喃喃自语道。(未完待续…..。)初二:吉双婧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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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训练【7】_2000字轰隆隆。。轰隆隆。“是下雨了吗?”伊文云鹊抬起头看着天空。果然打雷没一会儿,如丝的小雨就从空中降落。雨丝很细,很绵。“以前,从来都没注意到过,原来雨也可以下的这么美”伊文云鹊喃喃自语道。伸出手接住飘飘落下的雨点,”以前只顾得注意他,心思从来没有放在这些跟自己擦肩而过的东西身上。”嘀嘀嗒嗒..。。嘀嘀嗒嗒..。。雨越下越大。遭了,乐言怎么还没有过来,不会是遇到了什么危险吧?(看这一对好姐妹TAT)伊文云鹊站起身来向远处看了看,怎么还是没来啊。伊文云鹊握紧了手。天际边滚来的乌云越来越多。。“不行,我要去找她。”树上深绿色眼瞳的少年眯了眯眼,修长的身影瞬间不见了。“小花,在这儿等我哦”伊文云鹊把小花放在树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紧接着就跑了出去。雨从空中洒向各个角落,占满了伊文云鹊的眼中。哒….。哒…。哒…..“乐言!你在哪儿!乐言!”伊文云鹊只有不断的往前跑。怎么办、怎么办!自己来到这个异世的第一个好朋友就要在自己的冒失中消失了吗?都怪我!为什么不等等她呢?为什么这么胆小呢?雨下的越来越大,伊文云鹊越来越自责。“乐言!你在哪儿!”森林很深很幽暗,而且下着大雨,伴随着电闪雷鸣。换做是普通人的话一定会躲在家里不出门。但是偏偏就有这么一个特殊的人:他不畏风雨、一直向前跑、向前跑。似乎永远跑不到尽头。森林里只有被浇淋的树木还有一个奔跑的人影。。伊文云鹊在弥漫的雨里已经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了,他只知道他要不停的往前跑、不停的一直往前跑。“乐。言,你…..在…..哪儿。”伊文云鹊的体力近乎耗尽了,但是他仍然坚持着往前跑。他知道,即使失去了朋友也是因为他,怪不得别人。“呆子,我在这儿呢!”这句话让伊文云鹊一惊,转过身去看见一名穿着大破棉袄的女子正微笑的看着他。“看到……。你,我就……放心了。”伊文云鹊莞尔一笑,华丽丽的晕倒在了地上。在伊文云鹊晕倒前只听到一声惊呼。“云鹊!”尉迟乐言眼睁睁看着伊文云鹊倒在了泥沟里。(静静:噗!写到这特别想笑!伊文云鹊:丫丫的,还不是你写的!静静:好吧好吧,我不说了。)“这要怎么回去啊?算了,先把他扶起来再说吧。”尉迟乐言把小雪豹放在地上,然后把伊文云鹊扶了起来,并用手帕擦了擦伊文云鹊的脸。虽然衣服脏了但是脸不能脏啊,至少以后还可以当小白脸呢。(伊文云鹊:你才小白脸呢!你全家都是小白脸!)当然,尉迟乐言也就是想想,她还不乐意自己的朋友是个小白脸呢。(静静:呦吼,你还有理了?伊文云鹊和尉迟乐言:还不是你写的!静静:额,我下次不会了。)“这女子背着的是个乞丐吗?”“不知道,你看见他们身后的两只灵兽了吗?虽然还是幼年时期,但是我们普通人还是别招惹的好。”尉迟乐言对这些流言蜚语充耳不闻。..。。尉迟乐言背着伊文云鹊已经从森林里出来了,再出来的过程中遇到了小花(它自己走出来的)于是就有了女子背着乞丐,后面外加两只幼年小灵兽护航的尴尬场景。福来客栈。“就是这儿了。”尉迟乐言喃喃自语道。终于登上了二楼,敲了敲左边数的第二上门。“有人在吗?”“诶!来了来了!”房间里面传来了裴衫的声音。“谁呀?”裴衫推开门说。“我和你徒弟!这不是废话吗?”尉迟乐言翻了翻白眼,直接推开裴衫往房间里走去。“小丫头,你说话要留口德!”裴衫关上门往房间里走去。正好看见尉迟乐言要把伊文云鹊放在自己的床上。“诶、等等!”尉迟乐言疑惑地看着他。“嗯….。那个,你能不能帮我徒弟换衣服啊”裴衫清了清嗓子,虽然他有洁癖,但是也不能直接说不让自己的可怜的小徒弟躺床啊。“我是女的,他是男的,我要怎么换?我先把他放这儿,一会儿叫几个下人来帮他换就行了。”说着,尉迟乐言就把伊文云鹊放在了床上,接着摸了摸伊文云鹊的脑门。“诶!…..。。算了,我的徒儿不喜欢别人碰他的衣服,还是等他醒来让他自己换吧。”“不行,他已经染上了风寒,而且衣服都是湿的,你是想让他的脑袋坏掉吗?”“那、那我来安排下人帮他换吧”裴衫摸了摸下巴说道。“等我徒弟病好了后,你们要一起修炼。”“哦?您愿意收我为徒了”尉迟乐言翘了翘眉头。“没有,我只有伊文云鹊这一个徒弟,你可以出去了,明天再来看他来吧。”“哦….”就这样,尉迟乐言抱着她的小东西(小雪豹)出去了,并在隔壁租了一间房。“嗯?你怎么不走?”裴衫看着床前的小花。在小花随着尉迟乐言进来的时候就一直盯着伊文云鹊。小花对裴衫叫了几声,便在伊文云鹊的床前趴着睡觉了。(静静:唉,可怜、懂事的小花摊上这么一个主人。伊文云鹊,你可别把小花给压死啊!!!伊文云鹊:……(注:伊文云鹊还在昏迷中))呵,有意思…裴衫勾了勾嘴角,出去叫了女仆。。初二:吉双婧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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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者生存大自然好比一个角斗场,各种各样的物种在这里上演着你死我活的争斗,大自然也常给予这些角斗士们难以承受的打击与压力。所以,不断有旧的物种退出历史舞台,新的物种登上这你死我活的角斗场。最后能够生存下来的,无不是适应了大自然严酷的环境与优胜劣汰的规则的。 往太古看,恐龙曾经统治地球长达两亿多年,这与它们的生活环境是分不开的。它们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不断锤炼着自己,使自己能够适应这严酷的环境,能够生活下去,死亡的危机永远伴随在它们左右,敦促着它们为生命而战。所以,恐龙越来越强大,成为了地球上首屈一指的霸主。但它们终没有适应严酷的自然环境,从而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中。 再近一些,是人类始祖森林古猿的进化史。在大自然神速的变迁中,适合古猿生存的地域越来越少,所以大部分古猿被迫顺应历史的潮流,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性,开始下地直立行走,使用双手工作,创造工具,发展文明,最终进化为了现在的人。而不愿改变习性、适应环境的那些“顽固分子”,现在只进化为了类人猿一族,只会使用天然工具。 在大自然近乎残忍的筛选中,能够通过考验成功存活的物种无一不是具备了能够令人叹为观止的神奇本领。鸟飞鱼游鼠钻地,狮凶虎猛狼凶残。 今天,人类的智慧虽然能使自己在面对疾病、灾荒、天灾等各种来自大自然的挑战中具有更强的能力,但是,人类开始出现人口增长过快,人口素质降低等诸多严峻的考验。人类在这些不属于大自然的挑战中开始了新一轮的“适者生存” 人类开始追求高素质,高品位的生活。因为庸人再多也只是庸人,精英再少也是精英,我们用人类不同于他人的本领——智慧与文明,开始了竞争。这种斗争远非野兽争斗可比的,是能够改变人类乃至自然界的未来的竞争。这其中胜利的意义远非大自然中原始斗争的胜利可比的。 我们前赴后继,奔跑在这漫长而艰辛的跑道上,但我们不放弃,不退缩,也不后悔,因为我们找到了生存的目标与意义,并在这充满乐趣的竞争中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从来都是适者生存。8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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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者生存“ 什么是路?就是从荒芜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的一条道路!”的确,在原本没路的地方,你要自己踏出一条新的路来。海底世界的章鱼,在遇到敌人攻击时,便会从身体里分泌出沫液来抵御敌人,当敌人依旧穷追不舍时,它为了脱身,只能忍痛割爱,舍掉自己的一只触角,血淋淋地逃脱……金鱼原本生活在浩瀚的大海,可是它不幸被人们掠去,“囚禁”在狭小的鱼缸里。开始,它连转身的权利也没有,因为它的身体太大,为了生存,它被迫缩身,经过多年的努力,它的身子变小了,能在狭小的鱼缸自由地游动……你一定会惊讶,现在这样活泼、自由的金鱼过去竟经历了那么多。刚才我说到了章鱼和金鱼,我希望你也能想到人类。人生活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挫折无处不在,无法避免,但你可以去征服周边的一切,而这主要取决于你是愿意做被沸水煮熟后软弱的胡萝卜,还是变得坚硬的鸡蛋,或者是改变水的咖啡豆!桑兰,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她曾在第八届全运会上获得跳马冠军。她在一次国际比赛中意外受伤致残,但她身残志坚,在接受治疗的同时,继续参加各种体育运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以微笑面对一切困难。一次与北京大学生座谈时,作为优秀残疾青年的桑兰坐在轮椅上激动地说:“我参加了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演出,我找到了比拿世界冠军更美好的梦……”残疾后的桑兰积极调整心态,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霍金被称为“轮椅上的科学巨人”,他在21岁时,被诊断出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这是医学史上罕见的病,医生们也束手无策,并推测这种病只能活3至5年。然而霍金并没有被击垮,他用仅有能活动的三根手指在键盘上打字,长期致力于理论物理学的研究,经过几十年的艰辛,一部科普著作《时间简史》赫然出世,在全球发行。别人在赞美,在惊叹,他却一头扎进浩瀚的宇宙,对它进行美妙地思考。他的不屈在改变着他的命运和处境,他的执着对抗着人生对他的挑战。霍金与疾病搏斗,在没被挫折打倒的情况下,他征服了挫折,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一个人处在逆境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敢直面困难。不知,你是选择做沸水煮熟后软弱的胡萝卜,还是选择做变得坚硬的鸡蛋,或者是做改变水的咖啡豆?8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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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公主之恋【7】_2000字夜,顽皮的月亮爬了上来,星星眨着可爱的眼睛,树上的鸟儿开始入睡。隐暮酒吧……两个绝美少女在酒吧门前被一群草痴围攻,“美女,和我去玩吧。”“美女,我爱你。”“美女,你知道吗?如果今晚你不陪我,我会切腹自尽的。”汗!-_-。那你就快去切腹自尽吧。“走开,走开!”刺耳的声音从远处传到雪汐耳中,雪汐转身,迎面而来的是一个打扮成杀马特的小混混,身后还有一群小跟班,他一来,那些草痴全散开了,周围只剩下雪汐和芷悦,还有那帮男子。“哟!美女,今天有没有人陪你啊,要不,让本帅哥陪你,我保证你在这里享受全套免费待遇,还有保证你玩的开心。”小混混色咪咪的望着雪汐。雪汐望了望他,走到他身边,“好啊,那我就陪你一下咯。”雪汐故意把“陪”字说的很重,芷悦见状,以为雪汐重色轻友,要叛变了,着急道:“雪,你真的要跟这个这么猥琐的男人去玩吗?”小混混叫莫宇辰,莫宇辰听到芷悦说出这样的话,一点都不觉得尴尬,“小妞,你吃醋啦,要不?一起玩。”“呸!我才不要呢!”芷悦道。“好啦,好啦,时候不早了进去吧。”雪汐说完给芷悦打了个眼色,示意她:你就等着看好戏吧。芷悦也完全明白了,真不愧是死党。这时,莫宇辰已经等不及了,直接搂着雪汐走进了酒吧内侧的VIP包厢,里面全是把头发染的五颜六色的男人,每个人还搂着一个妖艳的女人,这场面让人看了情不自禁起了一身疙瘩。“宇辰,又要换女人了?”一个男人开口问。“宇少有财有色,想要什么女人没有啊。倒是我们,只能在这儿喝闷酒了。”另一个小混混说道。雪汐给他丢了个卫生眼。“美女怎么称呼啊?”莫宇辰问道。“冷雪汐。”雪汐望了他一眼,冷冷的丢下一句话。“宇少,正妹哦,”“声音好可爱呢。”两个男人色迷迷地望着雪汐。“闭上你们的嘴啦。”宇辰对他们翻了个白眼,转头对雪汐说道:“小汐,要喝什么?”雪汐想了想:“额,威士忌好了。”这丫头还挺猛的嘛,莫宇辰心想。“好吧,服务员,一打威士忌。”莫宇辰认真的对服务员说,还玩味地望了望雪汐。呵呵,莫宇辰是吧,你就等着瞧吧。包厢里震耳欲聋的歌声让雪汐感到有点头痛,服务员打开门,手里拿着一打威士忌,对莫宇辰说:“先生,你要的酒。”“好了,出去吧。”“小汐,今晚,我们不醉不归。”莫宇辰邪笑道。“好。”想不到雪汐爽快的答应了。莫宇辰倒了两杯酒,把其中一杯递给冷雪汐,雪汐接过酒杯,故意在宇辰的手上碰了一下,酒洒在莫宇辰身上了,雪汐见状,开口道:“哎呀,我怎么这么不小心,对不起啊。”雪汐边道歉边拿来纸巾帮莫宇辰清理衣服。“没关系,我自己来,我先去一下洗手间,你们慢慢玩。”莫宇辰尴尬的走了出去。“莫宇辰离开后,雪汐开始了自己的行动,她把长期戴着的粉色美瞳从眼睛里摘了下来,双眸立刻恢复了原来的血红色,妖艳的穿着加上血红色的双眸,在灯光的映衬下,,雪汐不再是可爱了,而看起来更加嗜血,很好,很有王者风范。雪汐转过身对那两个男人莞尔一笑:“帅哥,来,我们继续喝。”“你……你的眼睛怎么变成红色的啦?”一个男人不可置疑的问道。难道她是妖女???“对啊,你怎么了?你这个样子好吓人啊。”另一个男人害怕的说。“想知道为什么吗?”雪汐冷冷的盯着他们。“为什么啊?”两个男人洗耳恭听。“那你们现在盯着我的眼睛,不要眨眼,答案就在里面。”说完,两个男人紧紧盯着雪汐的眼睛,“因为我讨厌你们。”雪汐继续冷冷地说道。突然,那两个男人不知怎么的,听完雪汐的话就立刻倒了下去,虽然没断气,但一直昏睡不醒,这就是雪汐特有的异能力,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件事还得从她五岁那年说起,那一年,她去了英国,刚到机场,她就遇见了一个头发全白的老婆婆,那老太太见到了雪汐拥有一双血红色的眼睛,有注意到了雪汐脖子上戴着一条蓝琉璃球项链,惶恐的说:“祸害啊,蓝色琉璃又跟血眸混在一起了,太危险了,唉,这世界真是造孽啊。”雪汐听了老婆婆说的话,不解的问:“老婆婆,怎么了,你说什么啊?”白发老婆婆抚摸着雪汐的头,说道:“孩子,乖,从现在起,你的心中不可以有恨,更不能对别人说‘我讨厌你’这四个字,这是一句咒语,说出来会伤害到别人的,懂了吗?”老婆婆说着给了雪汐一根棒棒糖。“嗯,老婆婆,我记住了。”雪汐甜甜的说道,“这个棒棒糖还是还给你吧,我爸爸说过不可以随便吃别人东西的。”“额,那好吧,孩子,一定要记住我说的话哦。”老婆婆说完,接过棒棒糖离开了机场。在雪汐八岁的时候,有一个人抢了她心爱的玩具,她无意中说了一句“我讨厌你”,结果那个人心脏衰竭,最后得到了很好的治疗,但还是变成了植物人,在雪汐十岁的时候她在街上看到一个男生欺负他的女朋友,雪汐实在看不过眼,于是说了句“你为什么欺负她,我讨厌你”,几天后,那个男生莫名其妙的死了,还上了新闻。从此,雪汐就很少再说那句话了。回忆完毕……雪汐确认两人已经昏睡过去后,从包包里拿出一包粉末,是安眠药跟泻药混在一起的粉末,这写要是吃下去会有什么后果,我想大家知道的,没错,就是边睡边拉,雪汐把这些粉末都倒进了酒里,“OK,大功告成。”雪汐把一切布置好,满意一笑,就等莫宇辰回来了。门被推开了,莫宇辰走了进来,“我回来了。”接着是一笑,然后他很快发现那两个男人已经躺在那边了,“他们这么快就醉了?”“嗯。”在他进来之前,雪汐已经戴上了美瞳。“别理他们,我们继续喝。”莫宇辰高兴道,他们两个醉了,不争如他所愿吗。雪汐跟莫宇辰同时拿起酒杯,莫宇辰痛快的喝了起来,雪汐却一口没碰,“那个,我去一下洗手间。”雪汐忽然开口道。“现在?怎么这么扫兴啊?”莫宇辰不满。委屈的望着雪汐。“人有三急嘛,等我一下,我尽快回来。”雪汐假装哄道。雪汐赶紧离开了,包厢里只剩下两个昏睡过去的男人跟莫宇辰,不久后,莫宇辰感到肚子一阵疼痛,刚想打电话却晕过去了,雪汐走到酒吧的总服务台,对那个服务员笑了笑,说:“小姐,那边第二间包厢需要帮忙。”说完,雪汐去找上了芷悦,一起离开了隐暮酒吧。时间还在不停的走动,某男正在急救当中。高三:恋之伪天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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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一则适者生存本文获2008年度江西省传统节日征文优秀奖重阳赏菊诵诗词江西省景德镇市景航学校初二班(333039)叶胜男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今又重阳,战地黄花分外香。一年一度秋风劲,不似春光。胜似春光,寥廓江天万里霜。毛泽东《采桑子.重阳》金秋十月,天高云淡,菊花盛开,窗前篱下,片片金黄,时逢佳节,共赏秋菊,吟咏诗词,真是别有情味。重九日正值仲秋,金风送爽,菊蕊飘香。就像人们把艾、菖蒲和端午联系一样,菊花也和重九密不可分,所以重九也称作“菊节”、“菊花节”,在人们心目中,简直是无菊非重阳了。“一从陶令评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做过彭泽令的陶渊明写过咏菊诗:“芳菊开林间,青松冠岩列。怀此贞秀心,卓为霜下杰。”又如《饮酒》:“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是诗人对菊花所作的较早的赞赏。唐代赏菊风盛,咏菊之作更是比比皆是:如王绩“香气徒盈把,无人送酒来”;崔善为“霜叶疑涵玉,风花似散金”;皇甫冉“不见白衣送酒来,但令黄菊花自开”;王勃的《九日》:“九日重阳节,门门有菊花。不知来送酒,若个是陶家”;范成大“世情儿女无高韵,只看重阳一日花”等。九九重阳,门门菊花,可谓独占重阳。孟浩然咏菊更见其悠闲自在:“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中唐诗人元稹的赏菊诗却别有新意,与众不同:“秋丛绕舍似陶家,遍绕篱边日渐斜。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由于此诗新颖自然、不落俗套,当作者的好友白居易读到之后,即写下了:“赐酒盈杯谁共持,宫花满把独相思。相思只傍花边立,尽日吟君咏菊诗。”晚唐才子李商隐大有怜香惜菊之意:“暗暗淡淡紫,融融冶冶黄。陶令篱边色,罗含宅里香。几时禁重露,实是怯残阳。愿泛金鹦鹉,升君白玉堂。”郑谷则写出独具风韵的一道咏《菊》诗:“王孙莫把比蓬蒿,九日枝枝近鬓毛。露湿秋香满池岸,由来不羡瓦松高。”诗中首句即告诫王孙公子莫把菊与蓬蒿相提并论,直截了当,有高屋建瓴之势,并透露出对王孙的鄙夷。诗篇把菊花人格化,突出它的高尚气节。通篇不着一菊字,却句句有菊,清香四溢,爽人心脾。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黄巢,更是对菊花爱赞有加:“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飒飒西风满院裁,蕊寒香冷蝶难来。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到了宋代,重阳节完全堪称菊花节、赏菊节。赏菊风盛,吟咏必多,可谓数不胜数,俯拾皆是。佳作有如宋•史铸《咏翻集句》:“东篱黄菊为谁香,不学群葩附艳阳。直待索秋霜色裹,自甘孤处作孤芳。”女才子李清照填的词《醉花阴》,更是刊称一绝:“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元代以后人们依然重视重阳赏菊。元代散曲作家张可久有一首咏重九的《风入松.九日》:“琅琅新雨洗湖天,小景六桥边。西风泼眼山如画,有黄花休恨无钱,细看茱萸一笑,诗翁建似常年。”在作者看来,重阳之日,只要有黄花,即可赏心悦目,实为一大快事,不要叹恨无钱。明代开国文臣高启诗作《晚香轩》:“不畏风霜向晚秋,独开众卉已凋时。地荒老圃苔三径,节过重阳雨一篱。秋色苍茫人欲醉,寒香冷落蝶先知。山翁独念同衰晚,坐对幽轩每赋诗。”才子文征明留有咏菊诗:“菊裳茬苒紫罗衷,秋日融融小院东。零落万红炎是尽,独垂舞袖向西风。”历久弥新,菊文化已深深扎根于文人才子的生活中。而花市赛菊、插菊花枝、挂菊花灯、饮菊花酒等重阳习俗,也一直延续到明清。清朝乾隆皇帝游开封禹王台赏菊时就流下“枫叶梧青落,霜花菊白堆”的佳句。古城开封等地,早已形成“家家菊尽黄,梁园独如霜”、“菊山花海彩云飞,古城巨韵动九州”的热闹局面。近现代的文学家和革命家们,也爱菊如斯。臧克家《菊畔香》云:“北国风光,无风无雨过重阳。不去西山相红叶,来对丛黄。人倚疏篱,华傍宫墙,邑英红幛,门楼仰天望。 借芬芳,只独赏,念天涯分飞雁行。不须持鳌把酒,默诵佳句分外香。人影瘦,精神畅,昂首向东天一方。”沈钧儒有赏菊诗:“一丛寒菊比琼华,,掩映晴窗动绿纱。乍觉微香生暖室,真拟奇艳出谁家。”陈毅的《秋菊》诗更是老少能言:“秋菊能傲霜,风霜恶重重。本性能耐寒,风霜其奈何?”朱德爱菊,也曾赏菊抒心怀:“奇花独立树枝头,玉骨冰肌眼底收。且聆和平共处日,,愿将菊酒解前仇。”董必武则赏菊养生诵太平:“名种菊逾百,花开丽且妍。秋容圃外淡,春意眼前旋。造化功谁与?勤劳智自专。赏心邀客共,歌咏乐延年。”如今,民间养菊、赏菊、咏菊之风仍很浓郁。重阳时节,人们在暗香浮动中赏菊、品菊,吟诵着绘菊诗词之种种,尽情享受菊花凌霜不凋、高洁韵淡的“君子”之风,不亦乐乎。◇◇(指导教师:王晓春)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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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残酷,适者生存.柳州市湾塘路中学,那是我的母校,我爱那里,胜过爱自己的命.在那里,我犯下了无数的过错,只有我最爱的人吕老师她肯包容我,我喜欢她.我知道,我的犯傻给我最爱的老师您带来了许多的烦恼,您为我留的泪,没有浪费,它滴在了我的心里,多次下决心去改正,却仍一遍遍重犯,看着老师家长同学们失望的眼神,我的心也在颤抖,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我改不了吗,?一次次问自己,却没有任何效果...终于,在不舍的告别与悔恨的泪水中,我,离开了我的母校——湾塘路小学,“你怎么还是长不大?”老师的话又回响在我的脑海里,我心痛,我暗自下定决心要变得成熟起来,带着这种想法,我走进了柳州市第八中学,这所全市最好的中学,在那里,实行着分班的制度,那里有16个班,1~5班分为数奥班,是教学质量最高的班别种类,6~8班分为英特班,是次点的班级,9~12班是民族数奥班,在那里有我们的同胞,他们都很聪明.13~16班则叫做普通班,那的人并不笨,只是他们不喜欢学习,成绩比较差.我小学闹归闹,但我成绩从来都在前几名,很自然的,我作为天之骄子在众人羡煞的目光下自豪的走进了数奥_2班.在那里,我认识了很多同学,甚至跟他们成为了很好很好的朋友.但是除他们几个外,我仍如小学一样,人气不高.我仍是不停的犯着各种各样的错误,爸妈很爱我,却经常站在办公室里接受着老师的教育,回到家,我常要受到皮肉之苦,我早已习惯了,我不怕被打,但我爱我的父母,他们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我心疼他们,一天忙到晚,却还要为我操心,父亲40出头就已经白发满头,我想哭.真的,那天我问爸爸为什么要染黑他的头发,他告诉我,他是做保安的,如果满头白发就要退休了,就赚不到钱了,我震惊了,眼泪一下子涌上眼眶.我冲去厕所急忙擦干眼泪,不让爸爸发现.我想改,可是没办法,我...我真的有心无力.我改不过来,在老师的眼里,这叫:屡教不改.就在这样的行为下,我在分班制度的调整下在初2时被学校分到了英特_6班.我伤心,那时我的眼泪都快哭干了.老师说适者生存,这社会就是这样子.我后悔,我恨自己.可是我仍得每天背着书包来这我不愿来的英特班学习,刚来这里,我不和任何人说话,于是,我一如既往的没了人气,在这里,我有很努力的去改,但一些错误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就这样,我被这个英特班的老师向上级领导反映,初2下册的时候我又被调整到了普通班_16班.我心碎.我想死.那时我把各种自杀方法都试尽了,却没有那个勇气.最后是在我们学校最高的楼的楼顶,我,放弃了.我麻木的,面无表情的,依旧是每天忍气吞声的去上学.同学笑我,骂我不要脸,老师笑我,说我是悲剧,父母伤心,说我是废物,我心痛,我开始放弃了学习,我开始——混.我打架,顶老师,不写作业,不守纪律,干尽一切坏事,我死心了,只有有势力才不会受到欺负.是的,我混起来了,没人敢用眼睛撇我,没人敢笑我.但是,我颓废了,这是事实.我难过,我恨自己没用.今年刚好碰上两考和一,就是说初2的期考成绩,将作为你的毕业评价的一项,我呆了,考完试,我拿着成绩单的手开始不住颤抖.在这2年的生活中,也有很多其他的问题给我带来了很大的触动,也有过感情问题让我纠绕不已.我伤心.没人能理解我,了解我,希望能有些人能了解我,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下学期我就是初3的学生了,就是个大哥哥了,我应该真正变得成熟了,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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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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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_2000字社会?!本就无公平可言。别人已经替你走过的歪路,请你不要再走。——题记我还是想把这种感觉记录下来。我时常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像小我两岁的弟弟说教,瞬间的内容无非就是好好学习。我总是有一种颇为自豪的情愫,毕竟我是以过来人自居,仿佛自己很成熟。而今天,我是作为一个听者,听一个过来人讲诉他的经历,劝告我莫要重滔覆辙。他是高三下来的一名学生。在他高二的时候,在社会上闯荡了一年。十六七岁的年纪社会也并不放过。就是这一年让他从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一个理性的大人。他说:别太天真,社会远比你想象中复杂。他说他是做销售的,用他的话来讲就是给公司擦屁股,通俗的说就是做一些运送安装维修之类的技术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总是被安排去做各种各样的杂活。不能不做,因为你刚开始;没有报酬,因为你是一个学徒工。没有选择只能做下去。这项工作十分不容易,无论风雨雪晴,都必须一直不停的奔波,再不愿意也要硬着头皮去做,因为这条路是他自己选择的。许是刚开始的时候对新环境还抱着些许的好奇,所以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挺下来了。直到那一次——他说,那是个下雨天。早上六点就被老板喊起来去送货。十多件货物都挺贵的。因为下雨不得不用篷布遮盖,自己的手机也淋雨坏了,但他无暇顾及,因为一件货物的价格远比他的手机贵的多。他忙活了一天都没吃饭,知道是一天完工是老板请了顿饭。第二天早上,老板结算工资时,他一天的体力劳动仅得到50块钱。而什么重活都没做只是十分轻松开了一天车的司机的报酬却是他的四倍。他心有不甘。可也只能好声好气的问老板:“这给的确实有点少了吧?”他等到的答案却是:“你会做什么?你什么都不会做有什么资格讲价钱?!”他沉默了。他无言以对。夜里回到家像父亲谈及此事满是委屈,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孩子这就是社会一个你将来将要生活的社会。”他说,那天他想了好久。他想起那次跟人一起出去接单跑活“修空调”。其实不过是被耗子咬断了电线这样的小事却硬是被他哪位同事说成了电板坏了需要换新的这样的大问题。就这样本来五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最后用300元解决。他说起初他的想法和在座的我们一样,“十分坑啊!”可是后来所有经历的一切使他渐渐的懂得了“内幕”。那个同事有妻子儿女有一大家人需要他养。如果他最后只收5块钱,那他可能连跑一趟的邮费都不够。若他对任意一单生意都如此“仁慈”那他又凭什么维持生计呢?!这本就是生活本色。他说他工作的环境中大多都是未完成学业就出来混社会的人,也有一些是从技校毕业的人。他说他刚辍学时也偶尔会后悔。他问:“你们不上学后悔么?”他说,他们的答案大同小异,但有一个人的回答让他印象深刻。那个人说:“我曾做了十五年的大学梦。现在每当回想起来曾经的这个梦时。我自己都有点惊诧!不敢相信我曾经也是一个有这样一个梦想的人。”但是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他说,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认为出人头地,有出息的含义就是考上一个好一本上一个重点大学。而当再次回到学校时,一年的社会经历使他的想法有所感官。并非只有考上好大学才能有好出路。只要是奋斗的人生便是精彩的,那是最有价值的!学校能够原谅的事,社会不一定原谅;老师能够原谅的事,老板不一定原谅。你将生活在现实社会,而不是网络虚拟世界和童话空间。是的,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存在。有人先你一步走了歪路,迷途而反,请不要再误入“歧途”了。学校亦是一个小型社会。身为学生,也相同于是社会上的公民。我们被学校上的各种各样的校规烧制着。一旦违纪,便会受到惩罚。慢慢的,我们开始抱怨这个“社会”以至于我们选择逃避——辍学。可当进入一个真正的社会时,我们又该如何逃避呢?努力学习一直是一个学生所面对的一个较之为永恒的话题。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想答案已经十分明显,如同龙应台所说,获得选择的权利。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只为了青春的梦想只为了诗和远方。当你拥有足够的成绩时,便意味着你多了选择的权利。但上学一定不会是白上的,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丰富了你的人生经历。大家都曾听说过清华北大毕业生放弃高薪工作而卖猪肉的事,同是卖猪肉,一个是十分平凡的屠户,一个是高材毕业生。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高材毕业生会利用所学,经营生意直到最后开公司。而屠户却永远只能是一个平凡的屠户,因为他没有梦想,没有追求。梦想和追求是人人都有的么?答案很显然。是的。但是不同的见识经历决定了不同的梦想与追求。老班说,他的朋友中有混得不错的,也有混的很不好的。老班说,村里的朋友大多是未完成学业的,现在大多数已经娶妻生子,过着打工仔的生活。打工累的时候,就不想干了。当积蓄挥霍的差不多的时候,便只能再次背起行囊外出打工。周末时也会聚上一聚,几瓶啤酒,一桌麻将便足矣。师范大学的那些同学如今在全国各地当老师,混的也还算是将就吧。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混的还不错。一个在北京有自己的公司,一个有自己的画廊,收入可观。老班说他们的生活不同是因为见识不同,见识不同是因为学历不同。其实说到底还是学习。迄今为止,我们也都已经走了十多年的学龄了。学习的重要性自然不必我多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每个人都做过梦,不过做梦和追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做梦很容易人人都会,而追梦这件事却是十分艰苦的,苦到可能你执着了十多年的梦也全会被偷去,然而只有吃尽这苦,才能尝到甜头。从小到大,我们也都听过无数感人至深的发人肺腑的演讲。那些演讲在当时也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我们一定的震撼。在当时,我们也一定都想着报恩孝顺,想着发奋努力。但是事后往往便又是似如无事人一般。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一时的热血。当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咬咬牙忍一忍,问问自己:“凭什么我不可以?”当你真正熬过最煎熬的那段岁月时,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你一定会感激当初咬牙坚持的自己。1200字以上 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