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之殇,人之悟
我们习惯把春天称为姑娘,那是因为春天里百花盛开,草木葱绿,象极了婀娜多姿的姑娘,还因为春天的温柔与矜持,给人们留下了美好的印象,“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你看那春天的雨,细细的,绵绵的,象姑娘头上的青丝那般飘逸,春天的风软软的,柔柔的,象姑娘那纤嫩的玉手轻抚着脸颊。
同样的烟花三月,这几日的春风,春雨就不知泼辣了多少倍。狂风呼呼的吹,吹得门窗咣咣的响,漫天的纸屑,塑料袋,还夹杂着沙尘在空中肆无忌惮的冲撞。雨,一阵大过一阵,叮叮当当地打在玻璃窗户上,你看,那假山下的莲池里,满是雨滴落下溅起的水花。
又是一夜的风雨,我真有点担心办公室外的那片油菜花了。今天早晨,天放晴了,小区满地都是被风雨摧残的落花,我不仅加快了上班的步伐,我要去看看,那片让我魂牵梦萦的油菜花可否安好?
说起那片油菜花,得先说说我工作的那所学校。学校位于县城里,周围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就在学校和高楼的中间有一块尚未开发的空地,不知被谁开垦出来种上了油菜,那菜地和我们的办公室就一墙之隔。
自从来到了城里,远离了那生我养我的土地,见惯了城里的奇花异草,厌倦了城市的花红酒绿,憎恶了城里的尔虞我诈,那充满乡土气息的这片油菜是多么的令人神往。
我们见证了那片油菜的生根,发芽,我们目睹了那片油菜变得葱绿,我们欣赏了那片耀眼的金黄。每当下课的时候,我们办公室的几人都会站在阳台上,面对那片黄得刺眼的油菜花或谈笑风生,或默默地欣赏。
打开办公室的门,迫不及待的来到阳台上,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油绿,周五还盛开的菜花没有了,菜花上忙碌的蜂儿不见了,满地的油菜被风吹得东倒西歪的。
一地的残黄,一脸的茫然,满腔的失落与忧伤。此时,我终于懂得了黛玉葬花时的心情。“花落亦如人飘零。”看到我难过的样子,同事笑话我:“你怎么如此多愁善感呢?!那花不是今年谢了明年还会再开吗?”
虽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可谁不知“岁岁年年人不同”呀?除了对时光易逝,岁月易老的感慨外,我对油菜花的凋谢确实有些伤感,这源于我对油菜的深厚感情。
我生在农村,小时候家里很穷,晚上如果能够吃上一顿面条,那便是我们兄妹几个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只有在吃面的时候才能沾到一点久违的油分,也只有在吃面的时候才能吃到新鲜的蔬菜。妈妈才舍得从熏干的猪大肠上切下一截,用水洗净,剁得细细的,然后放到锅里煎出油来,那满屋的香味令我们兄妹垂涎欲滴。没有蔬菜怎么办?妈妈就叫我们从葱郁的油菜上拧下一些叶子来,拧叶的时候可要小心,一定要把叶柄留在油菜上,那样才不会伤到油菜。油菜的叶特别的细嫩,滑腻,吃到嘴里有入口即化的感觉。
油菜开花的时候,也给我们留下了很多难忘的回忆。油菜花,我们是心存敬畏的。有一次,油菜花开了,我们几个小伙伴捉了些采花的蜜蜂放在玻璃瓶中,然后从油菜上折下一些花来放进瓶里,就算给蜜蜂建了一座漂亮的房子。后来妈妈知道了,很严厉地批评了我们,并且严肃的说:“菜花黄,疯狗狂!”从那以后,我们经过油菜地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从菜地里钻出疯狗来,更别说去摘花了。现在想来,那只不过是骗人的伎俩罢了。
花谢的时候,那油菜地里总能留下我们的欢声笑语。有空的时候,我们是要背上背篓,去采摘猪草的,油菜地里那些鲜嫩的草儿是猪的最爱。于是,油菜地便成了小伙伴最好的去处,钻进菜地,呼吸着带有油菜味的空气,天空被密密麻麻的油菜枝条割成了一绺一绺的蓝绸缎,斑斑驳驳的光点散射下来,那里便成了我们最好的游戏场所。躲在油菜丛中,拿出扑克牌,玩上一阵子“升级,戴帽子,”那是必不可少的。快回家的时候,菜地里茂密的小草总会帮上我们的大忙,实在不行,那油菜杆上没有枯干的叶子也是我们很好的选择。每次背着满满的一背篓回家,家长们都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而今,在这春暖花开的三月,眼前的这片油菜花却走完了它那短暂的花季,人生不也如此吗?在我们花季,雨季的时候,总是爱去幻想那人生的美丽,爱去憧憬那美好的未来,爱去等待上天的恩赐,甚至停滞不前,恣意贱踏自己的青春,却没有好好的把握这似水的年华,时间就从我们的指尖不经意地溜走了。人生的三月就如同这凋谢的菜花,“零落成泥碾作尘”。
最美人间四月天,不负春光和时行。
林徽因写得好:“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那轻,那娉婷,你是,鲜妍。百花的冠冕你戴着,你是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新鲜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中期待的白莲。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忘却曾经的过往,展望美好的明天,背起行囊,整理好心情,让我们阔步迈向人生最美的四月天!
花之花语
荼糜,终结
荼靡,一种蔷薇科的草本植物,春天之后,往往直到盛夏才会开花。因此人们常常认为荼靡花开是一年花季的终结。苏轼诗:“荼靡不争春,寂寞开最晚。”任拙斋诗:“一年春事到荼靡。”王琪诗:一从梅粉褪残妆,涂抹新红上海棠。开到荼靡花事了,丝丝天棘出莓墙。”这每一字句,都是这夏天最后一抹花语的诠释。《红楼梦》中也有关于荼蘼的一段。《红楼梦》中《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曹雪芹用以花喻人的手法暗示几个人物的命运,其中就有荼蘼。女仆麝月抽到一张花签,是“荼蘼—韶华胜极”。“韶华胜极”意指花事到了尽头,之后自然是群芳凋谢了,有完结的意思;荼蘼花在春季末夏季初开花,凋谢后即表示花季结束,所以有完结的意思。而“开到荼蘼”的意思就是花已凋谢,一切结束。
“开到荼蘼花事了,尘烟过,知多少?”荼蘼是夏天的最后一种花,开到荼蘼了,便没有退路,也不能继续美丽了。多么绝望与颓废的两个文字。
荼靡花开,花事荼靡,一株佛家经典里孤独寂寞的彼岸花,居然,是花中十友排行第十的韵友。想来谁也不信,荼靡的寂寞,是所有花中最持久,最深厚,也是最独特的。茶蘼是花季最后盛放的鲜花,茶蘼花开过之后,人间再无芬芳。只剩下开在遗忘前生的彼岸的花。如此之类,一朵荼靡,一支彼岸花,都是分离的表征,没有了那份无与伦比的超脱,即使自命忘情,也不免会为她流泪。尽管愿望的最深处,并不希望你我荼靡,不希望看到悲伤的彼岸花,却依旧祈祷籍着你的手,让她发芽、绽放。
小连翘,魔法
这种花隐藏着一股不可思议的神奇力量,听说睡觉时在枕头下压着小连翘,会可以梦见未来丈夫的容貌。因此它的花语就是-魔法。不过这并不是邪恶的巫术,而是善意的魔法。
从小就希望得到《我是小甜甜》里的那根魔法棒,这样我就可以变成一个美女,一个很有才的美女。站在万众瞩目的舞台。自从听到小连翘的传说,我就没日没夜的开始寻找,寻找魔发。一路出发,一路寻找。
凤尾,热情
很久很久以前,铁角凤尾草就被当做迷恋药来使用。换句话说,只要把根茎的汁液让意中人喝下,就可以抓住对方的心。铁角凤尾草是一种具备特殊迷惑力的植物,因此它的花语是-热情。
是什么让你饱含深情,对我不离不弃,是什么让你死心塌地,对我好一生一事。原谅我当初犯的傻,为了抓住你的心而受了爱情的蛊。今生犯的错,就要我用一生来偿你。罚我爱你一生一事,永不分离。为了爱你,我很努力,很努力的侍弄我们相爱的见证。一尾凤尾,灿动着我灼灼的热情。为我,为他,为着我们的爱情。
葶苈,勇气
葶苈是被献给四世纪的殉道者-圣沙拉哥沙的威肯帝斯的花朵。他即使受到严刑烤问,仍然鼓励同伴,一直到殉教身亡。因此葶苈的花语就是-勇气。
在我们平淡又精彩的生活里,当风雨突然来袭,当困难不期而遇,当信念没有了坚持下去的支撑,我们会选者微笑着继续还是痛苦的放弃。如果你选择了后者,那么我到要问你何为生活。前人这样告诉我们,“什么是生活,生活简言之就是生下来就要活。”是啊,风风光光是一生,贫困潦倒亦是一生,你又该怎样选择。我相信没有人愿意选择后者,那么在生活里为何又会出现那么多后者的典型。是他们没有能力吗?不是把,久其根源我认为他们缺少勇气,面对生活的勇气,正视生活各种冲突与选择的勇气。送一株葶苈,祝你勇敢无畏
鸢尾,宿命的游离
曾写下过关于鸢的只言片语,却是如今才恍然明白什么是前世今生牵扯不清的东西。
等爱,前世我若名鸢,连今生也注定与等待纠纠缠缠?从开始到现在,一直,一直,在等。
蝴蝶终究飞不过沧海,注定无法到达彼岸。而我,不是蝴蝶,带着沧海蝴蝶的执意,我要像鸢,等爱,孤寂的游弋,终会等到结局,等到幸福,等到爱。
在孤寂中品味孤独是种怎样的无奈?我似已麻木,默默的难以再抱怨,无病呻吟般又有何意义可言?有人说,被留下的终究是被伤害的,我和你,谁是被留下的?我们都在等,分别时已是互相伤害。
孤独,就是需要别人的时候,发现遍寻不着,只是感觉中孤独是可耻的,接近本能的一种辱没,带来强制性的破坏。如同一棵野草,不服水土地扎根在绿茵中。所以我只说想念,决口不提孤独。也曾思考,何以需要的时候,总只向你出现?或许调转视线,孤独便不再。只是,分隔两地,我不能一寂寞为名背叛你,背叛是永远无申辩机会的最,我爱你,便不可以伤害你。像朝圣者一样在心里默念,迷信心诚则灵,迷信生生世世的纠缠。吾、爱,我要告诉你,你是我高贵而盲目的爱。你是我信仰而悔恨的神。你是我穷尽全部力量纵身跃入的海。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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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之悟冬天是一个漫长的季节!我像一只没有准备食物的蝉儿一样,漫无边际的迷茫。只有在白色那象征死亡的天际中熬过,才能在新的一年中开始幸福的路程,但这个冬季却是异常寒冷,十月就飘起了大雪,大雪之后的天比雪前还冷,或许这便是物理上融化吸热吧!冬是异界法师撒下的结界,把一切的生物都禁锢了起来,加上雪能吸音,让世界又安静了不少!我在雪的观景下成长了许多;懂得了重信义,懂得了重情义,懂得了重友谊,这些懂得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十倍对别人的情谊,才会获得二十倍的情谊。就向吕不韦与异人的奇货可居!只有先付出才可获得。就像雪,只有付出自己的生命才可换来世界的短暂安静。 大自然几十年的哺育才创造出今天的光景,我却独爱雨雪风霜露。 我爱冬的雨,喜欢它那短暂的安静。每当夏日时,我会想它,想它时我会静坐在树下,享受那不安静的中午的那短暂的安静。。。。。。。我爱冬的风,喜欢它那透骨的凉爽,一刹那我有被侵略的错觉。每当夏日,我会想它,想它时,我会坐在空调边,开到最大档,来享受那一刹那间被侵略的快感,我会想它。。。。。。。 我爱冬的霜,喜欢它那天然的凝华美,冰水混合物的最高境界,大概这洋的天然美,我要用我全部的时间去怀念它了!夏日,我想它时,我会把脸贴在冰箱上享受那冰水混合物的凝华美。。。。。。。我爱冬晨的露,冬的露是很清凉的,用水沾一滴,滴在唇上,享受那墨菊带来的清涩的苦味。夏日,我想我会思念它的。夏日,时想它时,我会打开一瓶百乐事,享受那墨菊带来的清涩的香甜的苦味。。。。。。。 冬的美在于凝华与升华,冬天的生活,好象一把紧勒的弓。。。。。。。6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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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悟天高云淡,一片落叶不经意间落到了我的手中,我拿起来仔细端详,枯黄得几乎要粉碎的叶子,叶脉却清晰可见。秋,真的来了。秋,是一位美丽的少女。“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看那片枫林,一簇簇被秋风染成红色的枫叶,如火一般不停地燃烧,那时她美丽的头发。园子里,田野里,远远望去,满是大片大片的金黄金黄、沉甸甸的果实,将树枝压弯了腰,风吹过,香甜的味道飘满大地。看那颗颗发紫,如珍珠一般的葡萄,是她水灵灵的大眼睛,那红得发亮的苹果是她红扑扑的脸——秋,是个丰收的季节。秋风吹过,一阵菊花的清香又飘起。闻香望去,多彩的菊花正在迎风怒放。白色的花淡雅,青色的花高洁,紫色的花热烈而深沉,这是秋的漂亮花裙。秋,舞动起她那漂亮的花裙,以秋风为节拍,以飘飘洒洒的秋雨为伴奏,以纷纷扬扬随风飞舞的落叶为舞伴,跳起欢快的舞蹈。她的婀娜多姿,令所有的观赏者都为之倾倒。秋是成熟与淡泊的象征,它不似春的蓬勃,夏的热烈和冬的寒冷,却同样富有韵味。我愿经过冬的孕育,春的萌发,夏的洗礼,迎来秋的成熟与收获。人生如四季。若把春比做童年,把夏比做青年,把冬比做老年,则秋就是创造事业、取得成功的中年。只有经过在春天勤劳地耕种,夏天辛勤地劳作,才能在秋天收获累累硕果。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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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之悟远处明灯亮着,树上的鸟儿回到了自己的家中,思念情缘,我伏在春风流水之中,品析人生感悟。每当流星划破天际时,岁月的长河也将与之承接递进。路漫漫,吾心与其共俱?人世间多愁善感,何事不可坐其谈和?若有人可解其疑虑,则世间清平无在!善哉,若得其意,则天下兴安。踏一条万里长城,游一条千里长江,永寻不到世间真情。问世间愁为何物?直教人心无安宁。古人云:前有远愁,必有近忧。人生何不为如此?人心难测,百姓又何尝知否?望天门之山,品析其奥妙,其为乐之所地,其乐无穷,吾与何人共俱此地,则心中之愁迎刃而解。愁之悟,天无绝人之路!天苍苍,路漫漫,世间万物皆乐之,何乐而不为?2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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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悟在家也有些许天了,许多想做之事却没有付之行动,感觉自己像是在青春的岁月里装蒜。出门之人大都有思家之念。在山沟里没有城市的灯红酒绿;也没有城市的车水马龙,有的只是铁凝在《哦,香雪》里的那份宁静与祥和。我不曾有香雪的那份为了与外界相连铤而走险的期盼,也不曾有陈焕生上城归来后心里故作的得意,有的只是对与家人在一起时和和美美的向往。从山里走出的孩子自小对山水有着一份特殊的眷恋之情。连绵起伏而又高大陡峭的山峰,给自然披了一层威严的面纱,也为我柔软的心里注入了一份坚强与执着;而秀丽清凉的河水,洗去了我身上与面上的灰尘,给了我重新奋斗的勇气。每年的寒假不愧是养精蓄锐的最佳时期,给奋斗了一年的心提供了近乎奢侈的保养。身边的玩伴一个个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能说说笑笑的人越来越少,这不得不给了我一个警醒——珍惜眼前人。可昔日情深似海且有患难与共的感情却经不起岁月的腐蚀,吵吵闹闹的日子让那仅存的一点点同情都消磨殆尽。这也让我对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一度产生过怀疑与恐惧,小心翼翼却还是不敢触碰。也许这就是女人的悲哀,旧时的女人如衣物,抗拒不了喜新厌旧的心;新时期的女性在取得了基本的生存平等权之后,却被社会以“女人可以像男人一样工作”的舆论而挤压的近乎已无立锥之地。二姑好似张洁《诺亚方舟》里的一位女主角,家与工作犹如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兼得,只希望不要以悲剧告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似乎是在家的生活之道。每个人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也有自己追求的利益,可就是这点倔强却成了他人眼中的不近人情,好强之人狭道相逢好似磁铁的同性相斥。唯有做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方可减少不必要的争执,营造出社会推崇的家庭和谐。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再次归家,望着已被拆了的老屋,那青色的大门上挂着的锁都已生锈,三位老人相继离我而去。自爷爷去逝之后,我没有再踏进老屋,尽管过年会回去,可是父亲和伯父都各自有了自己的家,老屋成了一个堆放弃物的仓库。只有每次去大伯家的时候经过老屋门前,眼睛再也管不住地投向那已经没有了玻璃的窗户,总是踮起脚尖想去看清里面的一切,当看到那张破旧不堪的老床还放在原来的位置,鼻子总会酸酸的,曾经的我总是跟爷爷奶奶挤在那张床上,记忆中的它是那么的温暖,而今……尽管眼前如电影般浮现了昔日在老屋几世同堂的欢乐,可如今的残垣逼迫着我不禁感慨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社会的进步,生活的改善也许必有一方做出牺牲,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有舍才有得吧!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当我们向着目标奋力挺进时,却发现我们忽视了最亲近的东西。为了求学,我们行万里路,离开生养我们的故乡;为了成长,我们历尽艰辛,离开疼爱我们的父母。人们常说:“当你不需要父母的时候,他们却最需要你。”然而为了梦想,我们都一一将它忽视。可是,当我们在外面闯荡时,当我们忘乎一切的为了梦想拼搏时,有一个东西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丢的,那便是我们的家,是我们的心里最软的一处。也许,只有当周围只剩下了安静,忙碌的心才会找到它的栖息之地。为了生活,新的一年家中的人又各奔东西,也为了追梦,我甘愿一如既往地做那位追风筝的人。也许我这颗米粒是世界上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颗粒,也时常为人所忽视。可是,在我的眼中,世界是美好的,周围时时飘来米的清香,因而眼中满是洁白。即使倦了、累了,也一个人静静地躺着,用沉默代替一切。捏在手里的火车票,告知着属于我的那方净土,仍需辛勤耕耘。那辆唯一的大巴装载着许多山里人与山里人的梦,正蹒跚的犹如岁暮将至的老人前行着;也好似慈母送儿,因不舍而迈不开步子。然而,家,你可知道?我的人生之路只因有你而不再孤单、胆怯和退缩。昨夜你对我一笑,酒涡里掀起狂涛,我愿化作一片落花在涡里左右打绕,昨夜,你对我一笑,我开始有了骄傲,打开记忆的盒子,守财奴似的又数了一遍财宝!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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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山之悟海翻滚着掠过天际,树间“沙沙”声连绵不绝。我仿佛进入了一种奇妙的状态,耳边的喧闹刹那间消失殆尽。只见远方云雾袅袅升起,如梦似幻。好像三清山的三千银丝垂至腰际,飘飘洒洒,令人忍不住想要一睹三清山的风采。 视角向上延伸,山顶被云雾层层遮掩。好像少女扯了一片云彩,对陌生的人娇羞无限。而她那云雾缭绕的瞳孔,却散发出一股清秀圣洁的气息,令人欲罢不能,禁不住登顶朝拜三清山那浑然天成的迷人魅力。 然而三清山也十分险峻,它是一片山脉。群山连绵,壁立千仞,怪石嶙峋,奇峰兀立,不少巨石都摇摇欲坠:什么老道望月、葛老献丹、企鹅献桃,犀牛石……都是突兀的立在山顶。在云雾遮掩之下,颇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 正准备动身爬山,自山脚忽然升起一股云雾。它先是化为大手,仿佛遮天蔽日地盖了上来,那架势,好像要将所有登山者都笼罩其中,卷走这些“不速之客”。不过可惜,那虚无缥缈的力量还是太过轻柔,无奈之下,只得化为一只骏马,腾向山顶。但是后续而来的白茫茫的大雾,还是将整座山都吞噬了。云雾流动之间,青翠的山坡,洁白的杜鹃若隐若现。而山之间的缝隙,则流满了白雾,时而化作神龙,呼啸而过;时而又似瀑布,匹练地穿梭其中。当不一会儿雾散之后,眼前又豁然开朗,仿佛刚才只是梦一场罢了。 沿途继续走下去,空中的一缕缕雾似乎源源不断,涛涛不绝,也不知道是从何而来。当大雾扑上来时,一切都被淹没了。在让人感到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同时,也不禁感慨人类较之自然的渺小。那云雾宛若是三清山上的仙人随手释放而出的,让人总也望不见三清山的顶端,造就“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神秘感觉。这云雾给人一种紫气东来的浩瀚。也许,在这里静修,真的能悟天道轮回吧。 途经一座平台,我看见了一位身穿袍服的老僧入定在松树下。他的眼睛盯着三清山的顶端。那里满是云雾,不可视物。却弥漫着一股神秘的魅力,好像山顶真的有一位东方女神俯视着芸芸众生,大千世界。她那充满智慧的圣洁瞳孔,不带一丝负面的观看着世间的生老病死,轮回天道。我相信,任何参透这些的人,都可以成为像她一样的存在,看破红尘,立地成佛。因为这自然世界,本身就蕴含着万物的法则。命运轮回,万物生生灭灭,只在其一念之间。 三清山拥有亚洲最长的栈道。我在云雾飘渺之中走上了这海拔1800多米的悬空木路。突然,“刷拉拉---”一阵风吹过林海,溅起“波涛”阵阵。只见云海之下,隐约可以看见山崖兀立。那一株株树木,汇在一起,聚成了一片海洋。于是,在这雨后的自然世界里,我深深迷醉了。这林海,这云海,是足以荡涤心灵的存在!凡人若是经过了这样的自然洗礼,心必然会变的澄澈透明!机缘足够,便会顿悟,体会到那不属于人间的空灵之气,达到三清山那样的脱俗境界。那不正是道教佛教所追求的“空”吗?证入涅槃,体证“露地而坐”的清凉,不就是感悟天道吗? 一步步,一阶阶走向山顶,空气变的更加清鲜,云雾也愈加厚实,山峰也越加险峻:有孤伶伶的立在山顶的“仙人一指”;有被云雾缭绕的青松红杉;有悬空的栈道、陡峭的石阶;有两山之间狭窄的“一线天”;还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的松杉……随着高度增加,我们也离云海越加靠近;回头望去,一览众山小!若是到达山巅俯瞰脚下,该是怎么一副霸气绝伦的景象!“手握日月摘星辰”,那般豪气,也将最近距离地感受! 之后的路,便不出所料地深入云海之中。那云雾,使得10米之外不可视物。望不见头的栈道,左右都是绿树白花。不同的是,左边是直插云端的山峰,右边是云雾弥漫的万丈悬崖。当前方传来人语时,我们方才会放心一些。虽然“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但还是比两人在这看不清前后左右的高空上沿着唯一的一条仿佛没有尽头的路走下去,要好得多。毕竟,谁知道,一个不留神,我们是会掉下万丈深渊,还是会不小心踏进隐居道士的领地?视觉被限制,这种不清楚自己身处何方的感觉,令我十分恐慌。四周是那么单调,除了雾,就是云,偶尔还传来雷声阵阵,预示着即将到来的暴雨——我巴不得赶快离开这里下山! 果不其然,接下来的路上一直下雷暴雨,因而身形狼狈不堪,未能一睹那种豪气。而那仙山琼阁、玉楼琼宇,也全被掩在那片伸手不见五指的茫茫雾海和雨幕之中,只能依稀看见轮廓而已。唉,这道教圣地,也只见得最开始的冰山一角啊!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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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之殇我是一头小公象,也是一头地位特殊的小公象,因为我的母亲是整个象群中地位最高的象。当然,我拥有着最美好的童年。母亲很爱我,虽然她领导着整个象群,但仍然会抽出时间陪我玩耍,我每天都很快乐。危险时,有公象保护着我们这些幼象,有好吃的,总有我的一份。在这样的关爱中,我的象牙也是同龄的象中最洁白最纯净的,在阳光的照耀下,竟有些微微透明。一天,我追逐着一只蝴蝶越跑越远,远离了能保护我的象群,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迷失在幽静的密林中了。我发现自己迷路了,焦急地四处寻找出路,却没有发现背后的危险:有两名偷猎者看上了我剔透雪白的象牙,已经尾随了我很久,就等我离开象群。他们见时机已到,便在我背后放了一枪“呯”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声冲上云霄,惊飞了回巢的鸟儿,我下意识地躲避,但依旧被子弹打中了后腿,我皮糙肉厚,自然不会穿透皮肤,可子弹觖然嵌入了皮肤,更加痛苦,我疼得直向前奔去。可不跑还好,一跑牵动了伤口,使伤口扩大,竟有几滴血珠流了下来,我也疼得不得不停住脚步,这才看清打伤我的两个可恶的人类。他们身材魁梧,眼神里充满了贪婪和欲望。我冷静下来,心想这么大动静,母亲应该会找到我吧,我要拖延时间。我盯着面前的两个人,一面思考着对策,一面大声地叫着,希望能向象群提供更多的信息。但那两个人似乎并不着急继续攻击,只是静静地站着,好像有等着什么,其中一个还不时看一眼戴在手腕上的闪闪发光的东西。人与象就这样在我的叫声中对峙着。晚霞满天,夕阳西下,淡淡的黄晖落在我和人的身上,仿佛静止一般,因为我已经喊不动了。面前的人隐隐有些不耐烦的神色。毫无征兆的,我感到一阵眩晕,受伤的脚不听话地跪倒在地,我还听到,远处有嘈杂的声响,是母亲吗?偷猎者面露欣喜,其中一个似乎想冲上来做些什么,却被同伴拦住。我是怎么了?剩下三条腿再也无法支撑身体的重量,我摔倒了,眼皮沉重,好困啊。偷猎者兴奋地冲上来,拿出工具准备做些什么。一阵象鸣响起,偷猎者仓皇收好物品准备逃走,可太晚了,母亲已经到了。象群迅速围住两个人,我望着母亲努力微笑,最后看了一眼美丽的晚霞,我知道我快死了,象牙让我更加美丽,也给我带来了灾难,我缓缓闭上眼睛,带着不舍,死去了。【篇二:灯作文500字】灯是人的指南针。也许灯光不是那么明亮,但在朦胧中,人们仍能找到回家的路。记得有一次我们小区停电了,那时正是晚上,各家各户都用上了之前准备好的蜡烛。但因为停电太突然了,所有居民家中蜡烛都比较少。这时,门外响起了清脆的敲门声,我还在疑惑是谁时,门已经被我打开了。而那时,我看到的竟然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人——一个小孩。那个小孩,每天嘻嘻哈哈地,经常去别人家串门,向别人要这要那,现在他来我们家,就自认倒霉吧!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小男孩就开口了:“请问您家有蜡烛吗?”还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我便随口说了一句:“没有!”不过说实话,我家蜡烛真的剩下不多了。正当我想打发他走时,他竟从袋里拿出两根蜡烛,塞到我手中,说了声:“给!”便转过身跑了。我木讷的立在门口,竟然口吃的没有对他说声“谢谢!”此时我的内心羞愧不已,但是心却热乎乎的。现在想起这件事,我的心依旧是那么温暖。他把蜡烛塞到我手中的动作仍旧浮现在我面前。灯是什么?灯是一杯水,能让沙漠中的人解渴;灯是一个取暖器,暖到人们心里;灯是一个指南针,引领人的方向。灯是……如果也界上多几个像这样的“灯”,世界将更加美好。【篇三:爸爸,我想对您说作文800字】爸爸,你在妈妈眼里是位好丈夫,在我眼里是位好爸爸。您对我们母女无微不至地关心,对家庭十分的负责。再好的人也有缺点,您也是。喝酒“喝酒”。你们肯定会说,男人嘛,当然要喝酒了。可您喝起来,慢吞吞的。等我把两碗饭吃完了,您却还在喝酒。一边说说话,一边喝酒。还不时地吃吃小菜。您最多可以喝四瓶酒呀!我可没有夸张,这完全是真实的。比如,六点吃饭,您可以喝到八点钟,足足两个小时。您一天不喝酒,就难受。所以,我在私下给你取了外号叫“大酒鬼”。有一次,您花了五十元钱,买来了一大瓶劲酒,晚上,您说只喝半茶杯的。可是,才半小时,您就喝了半瓶。还有一次,去外婆家里。因为要开车,所以您强忍住没喝酒。我和妈妈以为您不喝了。结果,回到家里,您就拿来酒杯,一瓶劲酒、一袋花生米,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一边美美地喝酒、吃花生米,一边看篮球赛。唉,爸爸呀爸爸,让我怎么说您呢?抽烟爸爸,从我记事起,您几乎天天抽烟。您一手拿着打火机,一手拿着一根香烟,便开始抽了起来。门关着,原本,香喷喷的饭菜,却搞得全是香烟味,满个屋子都是污烟障气。楼上楼下,几乎闻不到有第二种味道。这下好了,妈妈决定再也不让您抽烟。这可苦了您。可是,老婆大人的话,怎么敢不听呢?一次,我和妈妈还有妹妹上楼去了。您趁没有人在。便在门外抽了一根烟,正好被我歹着了。可我不想让妈妈生气。至今,妈妈都还不知道。开车特快爸爸,您开车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吧!坐过你车子的人都不敢再第二次上您的车。在一条拥挤的马路上,你挖空心思地找空隙,您开过的痕迹像一条弯弯曲曲的蛇。我们去外婆家的路上,前面刚好有个大坑。您根本就没看清情况就飞快地朝着大坑开过去。我们就像坐了一回蹦蹦床。不仅我的屁股遭殃,而且轮胎也爆了两个。您只好叫人来修,我们就打车走。结果一查,里面的钢圈也坏了,修了1700元,心疼呀!车子三天两头这里蹭破了一点皮,那里撞歪。您每天在外,您知道我和妈妈又多担心您吗?爸爸,我的好爸爸,女儿恳切地希望您把这三个坏习惯改掉吧!【篇四:游长沙动物园作文800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们乘车来到了长沙动物园。长沙动物园于2010年10月建成开放,园区面积1500亩,共分为车行放养区,步行圈养区、科普教育区等6个区域。有动物笼舍表演场37个,有动物300多个种类、5000多只。走进动物园,绕过一些场馆,我们来到了车行放养区。这里生活着26种野生大型动物,主要的食肉类动物有凶猛的孟加拉虎、外表可爱实则凶暴的黑背胡狼、形态憨厚的熊,还有王者风范的非洲狮等。特别那两只白虎,身披黑白相间的外衣,摆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当我们的观光车开过来的时候,它猛的扑过来使劲的敲打我们的车门,吓得我们直哆嗦。这里的食草动物有罕见的金毛羚牛,它一身金色的毛发还长着一对雪白的牛角,可漂亮呢。有被称为“四不像”的麋鹿,样子怪怪的。有长在雪域高原的牦牛,在悬崖峭壁生活的岩羊,还有骆驼、野马等多种大型食草动物。从车行区下来就是天鹅湖,洁白的天鹅,在悠闲地游荡,像朵朵白絮在随风漂流。还有成群的鸭子在湖面上嬉戏……走出天鹅湖,我们来到了有名的大象表演场,这里可是长沙生态动物园的名片。大象表演开始了,五只大象都身怀绝技。首先出场的是一只象哥哥,他表演的是走平衡木,大象给我们的印象是体型笨重,可这只重达两吨的大象走在只有约20厘米宽的平衡木上却来去自如,不愧有“体操王子”的美誉。表演完成后,一只象妹妹用鼻子卷着一束玫瑰花送给表演出色的象哥哥,可把现场的人逗乐了。然后表演的是小象踢球,它主罚点球,裁判一声哨响,小象用它的前脚用力一射,球偏得离谱,差点踢到裁判。然后裁判要求重罚,小象耍起赖皮,它把球带到离球门不到5米的地方,用力把球踢进了球门。另一只象哥哥看到小弟这么不争气,把小弟赶下场自己表演起打篮球来。这个哥哥还真有两下子,一下来两分扣篮,一下来个三分远投,可有趣了。最后我们来到了大熊猫馆,一睹我们国宝的风采。要是不看大熊猫,就枉来动物园一趟了。游玩结束,我们念念不舍的离开了长沙动物园。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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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之殇第一次看见四四是在昏暗的走廊上,当时我正勾着脑袋上最后一级楼梯。我在新鲜的地方总是兴奋异常。四四从楼梯连着走廊的拐角冲过来,挟着一阵浓烈的香。他冲我潦草地一笑,说,阿七。停顿。我看见自己和他同时停顿。他摸摸鼻子抬起手来说,不好意思,我是想问你买不买花。我想我应该摇头的。他手里拿的全是玫瑰。浓烈异常的香,暗红色的花瓣湿漉漉的——是被水淋过的样子。玻璃纸里暗绿色的茎被攥得再也直不起来。可是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好。而后我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把准备用来买水卡和草稿纸的钱全交给了他,又乖乖地接过那一捧数量不详的玫瑰。他开始数那一大把花花绿绿的零钱,数到最后,他用食指和中指夹起一个一元的硬币,递给我,说:“你的钱只够买7支,那一捧一共17支,10支还我。”我抬起头看他,他棕色的瞳仁里有飘忽不定的神情,像是一缕风路过的时候迷了路,于是就在他心里住了下来,从此漂泊也住下来。我想我是心疼这样的男孩子了。我乖乖地数出十支水淋淋的玫瑰还给他,在递过玫瑰去的时候我又看了一下他的手,白皙修长,却很瘦,能看见皮肤下面一条条淡绿色的血管。阿七。他突然又低下头去,全然不管我脸上的错愕。径自转身要走,却又回过头来,顿了顿,冲我说:噢,我叫四四。我定定地站在那里看着这个男孩子消失在走廊的尽头,手里攥着七支失水的玫瑰。外头的天阴得很厉害,他手里玫瑰的颜色越来越模糊。可是他的那双把玫瑰攥到失水的白皙漂亮的手,一直在我的眼前晃动着。新学期的第一天下午,我在走廊上遇见了一个卖劣质玫瑰的男孩子,他有好看的修长的手,眼睛里住着让我心疼的漂泊。最最要命的是,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他叫,阿七。然后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第一次,我没有像从前那样去给花花草草们问好,而是拿着玫瑰直接回了宿舍。我找出带来的暗红色咖啡杯子,装满清水。把玫瑰小心地剪上斜口,插进里面。杯子小小的,玫瑰挤挤挨挨,散发出浓郁的香。我站在自己的床边向新舍友们打招呼,说,大家好我是柒七。我看见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站到我插满玫瑰的杯子旁边,冲我淡淡地笑着,轻轻地说,你好,柒七。我喜欢你刚拿来的这些萎靡的玫瑰,我也喜欢你,我叫林饶。我看着林饶站在挤挤挨挨的玫瑰旁边,觉得她似乎就要融化在那一阵浓郁的香气里。可是我已经来不及想别的了,我想着那个卖玫瑰的奇怪男生,他叫四四,他站在阴郁的秋天里叫我,阿七。他挟着浓烈的玫瑰香,撞进了我的世界。我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和飘忽不定的眼神,一下子就心疼起来。我在阴郁的秋天买下了他的玫瑰,虽然我并不知道我能不能一并带走他眼里的漂泊。“柒七,你哪来的这些玫瑰?”林饶突然问。“嗯?唔。一个男生,刚刚我去实验楼闲逛的时候一个男生卖给我的。”“卖给你的?唔。”“……”对话很快就被别的话题取代了,在这所省重点中学里,每个人的过去都可以一直讲到这些原本就失水的玫瑰凋零最后一片花瓣。可是林饶似乎对这些玫瑰特别的喜欢。“七,我非常地喜欢失水的玫瑰,它们的颜色浓烈深沉可是却寒冷,我是说,我从来没觉得红色是暖色,特别是暗红,从心里汩汩地涌出来,像青蛙冰凉的血液,浓烈甜腥可是冰凉绝望。“七,我以为除了我,再也没人会喜欢这样的植物。花店里的玫瑰永远新鲜娇妍,饱满得像是要溢出爱来。“七,我不是个明媚的孩子,我时时刻刻都恐惧像萎靡的植物一样失水而死。我常常在夜里失眠。爸爸妈妈在隔壁争吵或者沉默。而我只希望自己能够沉入黑暗里什么都不要知道。”饶饶在我耳边小声嗫嚅,她呼出的热气在我的头顶酝酿成一团冰冷的云彩。远处有火车汽笛的声音,我迷迷糊糊地听着饶饶的声音越来越小。饶饶你知道吗?我其实不喜欢衰败的玫瑰的,我喜欢的是葵花,在太阳底下蔓延成一片黄澄澄的温暖。那才是盛大的爱啊。盛开在太阳底下的,华丽而昂贵的爱。可是我没说。我只是安静地听着饶饶的诉说,她是个疼痛的孩子,喜欢暗色的玫瑰。我在她的讲述里沉默,想,如果这样能让她好受一点,那么我愿意暂时安静。我抱抱她,说饶饶睡吧。然后在由近及远的隆隆火车声里翻一个身,想,四四是不是也是这样一个疼痛的孩子。想着想着,就沉沉睡去。我竟然在开课的第一天上午就遇到了四四。再次相遇,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上完语文课的时候我和饶饶去吃午饭。我收拾得很慢饶饶站在门口等我。那天的阳光温暖异常,走廊里铺满了变化的线条。走廊外面那棵粗粗的芙蓉树开始噼噼啪啪地掉叶子。云淡风轻。饶饶站在门口等我。然后我看到四四。他随着人流涌过来,在写着我们班号的铁牌下面停下来,手里抱着一本墨绿色的书,书脊在秋后的阳光里异常明亮。他的好看得要命的手,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的声音,我听见他摩挲纸页的声音,以及我心中的爱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我背着书包走出去,仰起头看他,他看看我,笑笑说,你好原来你在这儿。阳光落满了他瓷白的牙齿。我的鼻子上沁出细小的汗珠。我对着他拼命点头。低下头再抬起头,时间在我点头的时候就永远静止。饶饶是那个拨动我时钟的人。她不准我停留。我还在看着四四的时候饶饶拽过我的手,她低下头说,柒七我们走。然后她拉着我离开,她用力拽着我的手臂,我觉得她的指甲都快要陷进我的肉里。她在我最欢喜的时候拨动了我的弦,并且它开始飞快地旋转飞快远离。四四,我们先走了。林饶低下头说,把我拽得越发疼痛。阳光的线条全部开始凌乱,一晃一晃弄疼我的眼。我被林饶拽着走到走廊的尽头,恍惚听到四四说,饶饶再见。再见再见我亲爱的四四。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再见。我害怕我们每一次的分开因为你是个漂泊的孩子。我害怕你就此离开不再回来。可是你跟我的朋友道别,只要道别就一定还会相见。四四,你知道我是多么欢喜当我看见阳光下你干净的脸。乖乖的像刚开始长大的男孩子,眼睛里住着迷路的风。四四说,饶饶再见。他一定也跟我说再见了,说,阿七阿七再见。写着班号的铁牌在秋日的午间哗啦哗啦地响着,芙蓉树开始优雅地掉叶子。我再次遇见四四,在爱的花朵盛开的声音里在阳光落落的走廊里在一切都沉稳缓慢的秋天,四四生长成我心里那只奢靡的暗红玫瑰。我的时间的钟在秋天的潮湿里开始生锈。时间渐渐模糊起来。影影绰绰。林饶午饭吃得很少。她用筷子挑着盘子里软塌塌的油菜,看过来看过去,自言自语着什么。油菜的汤溅到林饶干净的米色裤子上,留下一个一个斑点。我看着林饶,她失神地守着那些软塌塌的油菜,看着裤子上的斑点对我说,七,它们是我哭脏的脸。我低下头拨拉盘子里的饭粒,一颗一颗一团一团是这么地粘。秋日的阳光开始明亮起来,林饶的大眼睛却忽明忽暗,是什么呢?那么熟悉的感觉。可是是什么呢?是什么呢。我拨着饭粒,拼命想那些忽明忽暗的眼神,是什么呢?我在昏暗的阴天里剪那些玫瑰的时候看见过,我在四四从楼梯拐角冲出来的时候看见过,我在黑夜耳边的嗫嚅里听见过。我不想说,可是又必须说,林饶眼睛里的忽明忽灭,是盛开在那些暗红色玫瑰花瓣上的,和四四一样的,漂泊。没有住所,于是流浪,所有的行李,只是绝望的爱。四四在秋天的走廊里对飞快逃离的林饶说,饶饶再见。我想,我想我一定是听错了。那一定是时钟停摆时的幻觉,一定是的。宿舍里的玫瑰早已枯萎,林饶小心翼翼地捡起那些花瓣,夹在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里,花瓣们疲惫地睡在黑白的交错里,再也无心念起它们所承载的往事。那是一本厚重的书,分上中下三册的,英文原版的《飘》。我很奇怪饶饶为什么只有下这一册。饶饶从不解释,她只是一页一页地翻着,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和那些沉睡的花瓣。《飘》,林饶的英文原版的飘,墨绿色的书脊在我的眼睛里异常明亮。我不想再听见那些纸页摩挲着的声音,缓慢沉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斯佳丽再大雾弥漫的街道上迷失了方向。如我,我新鲜的爱,它在玫瑰的暗色里找不到出口了。常常会遇见四四。有时是在阳光落落的球场,他冲我们挥手微笑;有时是在课间的走廊,他抱着一大摞物理作业本,还会记得腾出手来点一下我的脑门;有时是在喧闹的食堂,他冲出来的时候看间我们,会再折回去买两盒酸奶。可是每次他都说,饶饶你好。可是每次他都只说,饶饶再见。林饶每次都会拽起我的手臂,低下头说句谢谢,然后是柒七我们走。迅速离开。林饶如同走廊外面落着叶子的芙蓉树,一句话就风一般吹落所有的叶子,留下一地凌乱不堪的线条。留下绝望的我,迷恋着四四眼睛里的漂泊和修长的手指,希冀着告别之前的“阿七,再见。”四四,我亲爱的四四,我只要你再叫一声我的名字,叫我阿七,只要一句再见,四四我就笃定我不会把你弄丢,只要道别就会再次相见的对吗,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天一下子就冷起来,芙蓉树落尽了所有的叶子,光秃秃的枝桠分割支离破碎的天空,一切突然像丢失了的拼图,再也寻不回来。四四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夜晚找我,楼下的那个女生敲开宿舍的门,说柒七,楼下有人找。我散着辫子穿着肥大的运动衣就下楼了,一定是借教室钥匙的男生,我想。顺便带上了钥匙。楼下很安静。落尽叶子的柳树蜷着身子沉默。柒七。我听见一个声音在我准备转身上楼的时候响起。喑哑可是温暖的声音,如同花朵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从冬日柳树的沉默里轻轻响起。他叫我,柒七。我一下子回过头去,手中的钥匙发出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的响声,像是圣诞节时挂在雪松树顶端的银色铃铛。叮叮当当。唔。四四,你好。恩,你有空出去转转吗。就一小会儿。唔。好。亲爱的四四,你听出我心中的欢喜了吗,一瞬间所有的花朵都在冷风里盛开出大片大片的明媚春光,我以为我新鲜的玫瑰能在今晚饱满如我心中的爱。我们去了那棵芙蓉树的下面。光秃的枝桠分割破裂的天幕如同破碎的拼图,一切都美妙如那个玫瑰色的下午。“柒七,也许这么把你叫出来会很突兀,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了,因为也许只有你能了解,柒七,只有你能了解我现在的感觉。“我每次看见你的时候你都明亮得像一个孩子,一个干净快乐的孩子。你的眼睛总是熠熠生辉,你的快乐满得都快要溢出来。“所以我总是想,和你一起是会很快乐的。你心里的明媚如盛开的花朵。四四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安静的白气一圈一圈荡漾开来,星星在枝桠间闪光。哦,亲爱的四四,原来你看见了这个期待着爱的孩子对吗,你看见了她微微扬起来的脸上盛开着的爱的花朵,你想要浇灌它们了对吗。芙蓉树光秃了枝桠,可是我心中满树繁花。“柒七,”四四把头转向我,对面办公室里的灯光落在他瓷白的牙齿上,“所以我一直,一直都很放心饶饶,因为她是个不会爱自己的孩子,她太漂泊太疼痛,她总是在拼命躲避那些她以为的伤害。”“所以我一直都没再单独找过她,自从上高中以后,我只是会在偶尔遇到你们的时候看一下她,临走时说再见,因为饶饶说过,说了再见就一定会再次相见。“饶饶和我时初中同学,柒七。我们说好要考上同一所高中再去同一所大学,在夕阳里看青色的砖琉璃的瓦和纯白的鸽子,买很多很多的玫瑰,看着它们在生命中只有一次的盛开里耗尽最后一丝力气去爱。“柒七,你知道吗,饶饶的父母最近分开了,饶饶谁都不想跟,我怕她会难过可是又不想打扰,所以,所以请把这本书给她,她会明白的。”四四递过来一本厚厚的书,我没有看封面,只是摩挲着,有熟悉的声响。对面办公室的灯光依然明亮,没有夜鸟在芙蓉树上扇动翅膀,可是我分明看见漫天的星光全都迷离而且模糊起来,破碎的天幕如同碎裂的冰封湖面漏出尖锐的伤口。我的头发在干燥的风里纠缠起来,宽大的运动服从四处渗进冬天的寒冷。我慢慢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在声里听见水结成冰的清脆。我看见一个孩子迅速地低下头去,又抬起头来,静止的时间里塔留下一滴眼泪给冬天。然后抬起头来,赶快微笑。“四四,嗯,我想,我会给她的,嗯,好的。”“那么,谢谢。对了,刚开学的时候你买过我的玫瑰吧,呵呵,它们都快要凋零了。那时候不认识你,还冲你不停地打喷嚏,真是抱歉,这个送给你。”四四递过来一个玫瑰标本,暗色的花瓣在塑料片的后面瑟瑟发抖。可是,四四,你知道吗,我是不喜欢暗色的玫瑰的,我真的不喜欢可是一直在接受,接受你萎靡的玫瑰眼睛里的漂泊干净的脸庞上扬的嘴角瓷白的牙齿修长的手指。它们在我心里早就生长成一株暗色的玫瑰,带着坚硬的刺,狠狠地扎到了我。可是我只是接过来,冲着四四说,谢谢。四四站起来,说不早了该回去了,说天太冷了把你叫出来真不好意思,说,柒七,再见。往事在四四转身的那一瞬间纠结起来,撕打时的喧闹吵地我心里疼。很疼。办公室的灯终于灭了,我抱着那本书没有看清封面的颜色。??的声音里芙蓉树又开始优雅地掉叶子,爱的花朵盛开时,花瓣裂得太深,暗红的汁液流出来,像是饶饶说的新鲜的青蛙血液,冰凉可是绝望。阴暗的走廊里湿漉漉的玫瑰,爱上漂泊的那个孩子从此不再明媚,她听见大片的明黄色阳光被埋葬的声音,她听见他说,阿七。只是一个喷嚏,阿七。我抱着那本沉重的书穿过球场,柳树干枯的枝条依然沉寂。宿舍搂越来越进的时候我看清了那本书的封面,浓重的墨绿,GoneWithTheWind。委靡的玫瑰一瞬间全部凋零。我指间冰冷,在楼梯上快步行走。灯光落在脸上,潮湿而且疼痛。大雾弥漫。我在楼梯上快步行走,我知道饶饶在尽头等我。我要把书交给她,而把玫瑰标本永远留下。大雾弥漫。斯佳丽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家,可是瑞特却离开了。我手里握着暗色玫瑰干枯的花瓣,看着饶饶那双住着漂泊的让人心疼的眼睛,轻轻呢喃,再见,再见。四四说,再见。柒七,再见。冬天。大雾弥漫。初一:羽翼纷飞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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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之殇是真正的敬仰之情,促使我坐上开往法门寺的汽车。自小以来就对佛教都有一种敬仰感,那些神秘的经文,似乎向世人传达出很多未知的信息,或许是通向一个无忧无虑世界的符号。就这样来到法门寺景区,心情自然很不错。进入景区有两道大门——佛光门、般若门,都修建得极其豪华端庄,分别用数十根立柱支撑,金碧辉煌。两门间有一静心池,在静心池的东西两侧设有圣兽,分别为青狮与白象。阳光普照,金光闪闪。门内是佛光大道,长1230米,宽108米,而大部分游客必须坐电瓶车游览,路两旁每隔百米,都有十多米高的佛像,仍金光闪闪。终于进了寺,而眼前的一切寺院竟是80年代末仿建的,原来建于明代万历七年的“真身宝塔”,于1981年在大雨中崩塌年陕西省政府决定重修法门寺“真身宝塔”。于1987年在法门寺塔基地宫发现了佛指骨舍利和大批唐代的稀世珍宝,震动了国内外。今天,真身舍利是不可能看到了。而寺庙内也可简单一览。拜佛时,导游一再强调心要笃诚一点,要对佛祖尊敬。我们也确实这么做的。拜完佛,导游引导我们来到一排僧人面前,说是可以向僧人咨询,为自己指点迷津。确实是怀着对佛的诚意去的,但聊了两句,却发现原来是推销产品,顿时就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觉得自己的诚意被玷污了。我望了望这一排僧衣披身的僧人,奇怪他们为什么不念佛,而在这里做“商人”,这可是佛教所不容的。我甚至怀疑他们就是假扮僧人的工作人员。法门寺博物馆确实值得一看,可惜里面展出的全是赝品。实在很扫兴。从博物馆出来,回到规模宏大的佛光大道上,内心百感交集。天天游人如织,商旅如麻,还哪有一块清静之地?僧人在这种环境下,哪还有心念佛?僧袍僧衣虽穿在身,而内心难道和佛教思想背道而驰?在现在如此多元化的社会里,上学读书似乎已成为个人发展的唯一出路,在青年一代中,还有谁考虑过出家为僧呢?旅游业的兴起与繁荣,对法门寺是多么大的破坏呀!在我的印象里,寺庙应是建在僻静之地,远离尘世的喧哗,这样僧人心无杂念,万虑皆空,专心念佛。而在法门寺,僧人也彻底地参与到这个喧闹繁华的尘世当中来了。血社区正如导游所说:“法门寺景区中,一部分是寺庙,一部分属开发商,另一部分是博物馆。”法门寺文化景区一期工程斥巨资25亿元打造,占地约1300亩,而二期,三期工程又准备开工建设。如此巨大的财政输出,绝不可能凭空掷出,政府借着法门寺的佛光,欲打造一个大型旅游项目,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但120元另加30元的电瓶车费的高额门票,是普通百姓所难以负担的,若把那些真正的信士挡在门外,难以回到自己家园去呼吸,那么寺庙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而大多有钱人来到寺庙,只是为旅游观景,而并非发自内心去瞻礼佛陀,若这里成为有钱人消费的场所,那么信仰的真实意义就何在呢?这样大力的建设真的好吗?法门寺经过上千年的历史积淀,已经与寺院内外的地域、自然、民俗融为一体,景区开发必须照顾到历史与现实的“和谐统一”,而就在法门寺文化景区围墙的另一侧,还是大片的庄稼地。所以法门寺文化景区等于是一个硬生生加进去的全新的人造景观,把原始文化风貌严重破坏。远处,是供奉着舍利的合十舍利塔。虽然这里的建筑庄严肃穆﹑气势恢宏,象征着佛教之圣地,但想起这一切都在劳民伤财﹑征用田地﹑破坏古风的基础上建造的,我想这也违背了佛教宗旨。塔前是一片可容纳十万人的广场,而现在,只有寥寥几人在拍照留念。如果有那么多人去瞻礼佛像,那么他们是否从内心去依照佛的教导去做呢?当他们步入社会之中,也经常乐善好施﹑救济穷人吗?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思考。相比之下,良卿法师是真正笃诚的高僧。他令我们后辈肃然起敬。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红卫兵”来到了法门寺,砸佛像,烧佛经,法门寺被搞得狼藉一片。身为法门寺主持的良卿法师,显出平静与宽容的神态,只是默默地诵着佛经,但愿佛祖保佑。面对着“小将”们越来越凶狠的劲头,良卿法师再也忍耐不住了。他把身旁所有的被褥、草垫、柴禾浇上煤油,自己又不慌不忙地坐在其中,用他那饱经风霜的手划着了火柴,点燃了自己……在烈火中,良卿法师双手合十,巍然端坐……“红卫兵”们吓得纷纷扛着镢头﹑铁锨溜之大吉。法门寺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法门寺地宫终于免遭了一次劫难。而今,法门寺又将遭到一场人为的浩劫,那是佛之殇,我心里沉甸甸的。只见那二期﹑三期建设示意图后面,是一望无际的良田与房舍……但愿佛祖的在天之灵,能够宽恕我们这些后生的无知与愚昧。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