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 我爱生活 我爱北附
“这个世界,能留住人的不是房屋,能带走人的不是道路。岁月无法伸出一只手,替你抓住过往的云。如果一切还能重新拾捡回来,母亲,我要去拾取你的笑容,脚步和风,用你的爱做灯油,用你的善良做捻儿,我要点燃它,放在心里,一辈子不忘回家的路。”
——《落叶是疲倦的蝴蝶》
那一年我还是穿白色衬衫校服的少年,还会为所谓的梦想不顾一切。
那一年我还是带着空框黑眼镜的范二,还会为所谓的文艺奋不顾身。
那一年我还是对文学泛泛而谈的小辈,还会为所谓的情感一把涕泪。
那一年我还是念及红蓝颜情谊的知音,还会为所谓的真心深深领悟。
那一年我还是深爱北附重情意的学子,还会为所谓的荣誉努力争取。
那一年,那些年。
今年是我在北附生活的第四年,我看着它慢慢地成长,慢慢地走向更广阔的教育领域,而我,依靠着这所学校亦是慢慢地成长,慢慢沉淀出我自己的故事.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那一年,我爱郭敬明的《小时代》里一群年轻气息努力生活纸醉金迷的繁华世界,我爱笛安的《龙城三部曲》里西决东霓南音三兄妹各自的感情结局,我爱李枫《燃烧的男孩》里五个孤独的孩子相互陪伴、彼此支撑,共同面对现实的欺辱与各自家庭的变故,最终却分崩离析悲惨的结局,我爱巴金的《家》里三觉兄弟为各自理想和感情努力坚持的背影,我爱梭罗在瓦尔登湖畔自给自足安静生活两年有余的生活领悟,我爱三毛《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爱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我爱林徽因一树一树的花开,我爱郁达夫《故都的秋》,我亦爱沈从文与张兆和的爱情。
我读书就像躲藏在一个群落,掩埋得越深,就越难找回真实的自我。只有我一个人的世界,才能真正袒露活脱脱的自我。因为我喜欢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生活是一列永不停息的列车,我们都是赶车的人』
那些年,我爱我自己的故事。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句话是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爱情,亦是我想要表达给生活,期待生活回复我的留言.
抖落今日的叹息,我摇摆着我的小船,划开岁月的水面,驶向昔日停靠的岸。在最初的渡口,您站在回忆的粉尘里,用三尺讲台,一截粉笔,为空白的心搭建起一个个流光四溢的梦。那些斑驳的年月里,被风霜侵蚀掉泥皮的老房子,承载过远航的情感与梦想,那些伤痕累累的桌椅,在最初的相依里,曾有过多么的坚实与厚重,都依然鲜活在初2012级4班,刘老大的班,我们的布衣班。
飞鸟过往间,一岁一枯容,光影里的我下笔诗歌来怀念我的生活:
回忆皆是痕,几度梦徜徉。童颜复何在,掩笑向学堂。
似见恩师面,笔疾语铿锵。荷塘月色起,达夫念秋乡。
数列不等式,函数变换忙。门捷列夫表,磁生两极上。
椅缝灭汉帝,桌下将楚王。浮云流水去,弹指已沧桑。
身沐春夏水,心历秋冬凉。旧友隔千里,语沫日渐怅。
事半不由己,情悲独彷徨。人生不满百,旦日亦方长。
2012年6月14日,是我们中考结束的日子。那个午后,我们合影用相片纪念;我们写留言,用文字纪念;我们拥抱,用温度和力度纪念;我们把头埋在对方的头发或胸里,用味道和声音纪念;我们将在一起的某一段画面和时光在彼此的脑子里不断地温习,用回忆纪念。
记忆的痕迹,我用双脚踩出来,我用灵魂拼揍出来。漫长的黑夜,是你们的笑容把它照亮。寒冷的风雪,是你们的大衣让我躲藏。我软弱的时刻,是你们的拥抱给了我坚强。那些伤感的岁月,同样的谢谢你们给了我,全部都是你们的美好。
『母校是什么,母校是自己可以抱怨她千千万万回,却不容他人指指点点半句的母亲』
这是我在北附学习生活的第四年,我有抱怨过食堂的饭菜太简单,我有讨厌过学校的保安太尽职得带草帽,我有抱怨过学校的某主任着装太委婉,我有抱怨过学校的康佳丽和完达山没有蛋白质,我有抱怨过我的奖学金为什么总是太少,我有抱怨过学校年年的春游基地每次都是龙门桃花山,我亦是抱怨过周六的补课亦是对我而言没有太大的化学反应,可是我的抱怨亦总是在我的喜欢上建立的,我爱这学校多元化的教育,我爱这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我爱这学校对我关心的老师,我爱这学校的篝火晚会,我爱这学校给了我圆梦的平台,我亦是爱这学校里陪我玩了学了疯了笑了哭了爱了四年的姑娘和少年们,谢谢你们爱我的每个人,那些年,谢谢你们。
晃晃地,秋千摇荡着春天的歌声和欢笑。溜溜地,滑梯旋转着学童的天真与雀跃。
蓝色的乒乓桌,春意的塑胶道,一抹一抹会心微笑,飞荡在惬意千般,书声朗朗的北附,我爱的北附。
四年北附,你是不倦名师,赋予我知识文化。智慧精华。
四年北附,你是避风海港,给予我坚实胸膛,温暖肩膀。
四年北附,你是启蒙明星,赐予我灿烂星光,大学梦想。
我爱北附,因为我一日身在北附,终是北附人,终怀北附魂。
四川成都青白江区北大附中成都实验学校高一:刘洋
你的眼泪改变了我
生命的镜头,有的或许轻抹淡描,但有时会改变你一生…。。
一次赴英游学的中,我认识了一个与我同年级的男孩。在这次游学之前,我就听他人提到过他。他有一张小巧玲珑的脸,头顶上扣着一个整齐,乌黑的西瓜头。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眯成一条小缝,樱桃似的小嘴时不时咧开,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哎!不知道又有什么坏点子呢。他似乎总是一副天真活泼淘气的样子,没有什么可以阻碍他的乐观的。
这次赴英留学结束的前一天,有一个联欢晚会,我和他分在了一组,我负责画画做背景,他负责弹吉他。他用结结巴巴、不太流畅的英文向管理员借来了一把吉他。准备期间,他在宿舍里给我们展示了他的才艺。只见他一本正经的坐在了椅子上,盘起一条腿,左手拿着把儿,右手轻轻的放在弦上,指尖已钩住了弦,眼睛里流露出了一种亲切,和蔼。他弹起吉他来也特别好听,他自己也经常陶醉在自己所弹奏的美妙的音乐声中。
可是后来,我觉得画画实在是越来越没劲了,正好赶上新认识了一个朋友,她唱歌很好听,于是我想跟她组合唱歌。记得在大厅彩排的那天,我向他说明情况后就看见他失望地走了,大厅里再没看见他,我心里也有些不好受:他是不是太难过了?又一想,没事!反正他这么活分,骗他这一次怎么了?想到这里,我的心似乎得到了一丝安慰。我静静的靠着外面的墙,心里默默地练习着准备的歌曲。就在这时,他出现了,来的那样迅猛。手中经常携带的吉他不见了,他的眼睛红红的,眼睛中不仅有泪水打着转,更包有一丝愤怒和仇恨,令人毛骨悚然,但绝大都数是一种凄凉:“,我再也不会信你了!”他暴跳如雷,怒火中烧的说。这句话猛然间将我的心击碎了,脑海里嗡嗡的响着,脸瞬时间滚烫发热,心脏似乎顿时间停住了跳动,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这时,周围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朝这边望了过来。我赶紧变了脸色,装作不认识这个人似的,我不能让他们笑话!
许久,我站在那里,感觉心里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惭愧、自责。那天晚上,我终于想清楚了,当着所有人的面,走到那个被我伤害了的男孩的面前,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弯下腰,向他深深地鞠了一躬,周围的某个角落里,发出了孤单的掌声,很快,掌声多了起来,连成了片。当我抬起头时,我看见他的眼泪夺眶而出……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一个淘气的孩子是可以批评,可以责备,可他的心是不容伤害的。无论他是个调皮或是亲密相处的孩子,都需要我们同样去尊重。通用给予信任。那一晚给我的成长上了很好的一课,使我在以后的生活中多了一份从容。
初二:马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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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我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女孩,没有什么特殊爱好,更不喜欢什么复杂的东西。可是我真地好喜欢读书,梦想成为一名作家。你也许会问为什么,这事还得从我小学三年级说起。那时,我把读书当作一种任务,不好好读,只要扫一眼就看完了,因此我的作文写的很不好。为此老师已经不止几次的批评我了,可是我却把这些话当作耳旁风,过去就过去了。但是,当我看到同学们笔下的一篇篇作文变成铅字的时候;当我看到作文本上大大的‘中’字的时候一种不甘落后的心态油然而生,从此以后我每天拼了命地写作文,可还是写不好,我向老师请教,老师说我不能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还要多看书多积累。我听了老师的话,半信半疑的翻开了书架上积满灰尘的那一本〈安徒生童话〉,我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了,〈安徒生童话〉之路结束了,我又开始体验,〈三国演义〉,在体验〈三国演义〉的时候,我又做起了〈红楼梦〉,再梦中,我寻觅着快乐而美好的〈童年〉,啊,我找到了〈童年〉的〈背影〉,在〈背影〉中我又梦见自己上了〈我的大学〉,迈进了〈巴黎圣母院〉,找到了我心中的〈聊斋志异〉,在鲁迅的〈祝福〉中,我的文学梦想又〈复活〉了。4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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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的一个最大的特点是酷爱读书,俗话说:“得到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因此,我每得到一本书总是废寝忘食,非得一口气看完才肯罢休。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看画书。别的小朋友见到有画和字的纸就撕烂,而我却小心的收起来,一张一张仔细地看,看完了,再收起来,再看。那时,妈妈就对爸爸说:“这孩子长大一定是个读书的料。”果然,不出父母所料。我现在真的十分喜爱读书,见到一本好书,如见到成千上万的宝珠。有时候我先读原着,再看电视中的改编的故事。这样就更加深了我对故事的印象,对读书的喜爱和兴趣。正因为我喜欢读书,书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伙伴。有时为了能借到一本好书,我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愿意用自己心爱的邮票去换。记得有一次,我听说我的一个同学买了一本高尔基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又听说内容很精彩,我的心又不禁痒了起来,就去跟妈妈要钱买。可妈妈说价钱太贵了,不同意。我只好去向那个同学借。可我费劲了口舌,好说歹说,他也没吐出一个“借”字,还说:“我的书是不随便借人的,除非拿数码宝贝邮票换。”我只好怏怏的回家了。回到家里,我打开了邮册,看看这张舍不得,看看那张也舍不得,这些可都是我的宝贝啊!可是我又好像听见少年高尔基对我说:“快来听我的故事吧!”换,还是不换?我掂量来掂量去,终于下定了决心,挑出了一张迪路兽的邮票。我看了看邮票说:“迪路兽呀迪路兽,如今只得让你委屈一下了,有了机会一定把你给换回来。”我把这张邮票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才朝那个同学家走去。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新华书店看书,我一进门就抓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完了一本,再看一本,看不完也不离开。过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我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站在那里,聚精会神的读着一本又一本书,好像什么也不存在。到了11点半,妈妈、爸爸等着急了,就对我说:“以后每个周末带你来书店看书,快回家吧!”我听了,心里自然高兴,可又想再看一会书,最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店。有一回,我再一次来到书店,我到处看了一下,发现了《西游记》和《三国演义》。爸爸慢条斯理地说:“这几本书要不要?”我急忙说:“要,当然要。”爸爸便对营业员说声:“买了”营业员便把书放进塑料袋里,给了我们。我的情绪顿时高涨起来,拉着爸爸的手说:“爸爸,我还要买书。”爸爸说:“我们买书不吝惜钱,只要你有时间看。”可惜的是,我们把台子上的书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我要买的书。亏得我眼快,看见二楼也有儿童、少年的书,边拉着爸爸、妈妈到了二楼。在二楼,我发现了《少儿百科全书》、《百问百答》、《宇宙之谜》、《三星作文》。起先,爸爸有些犹豫,经营业员一介绍,爸爸还是买了。爸爸又给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这一次出来,真是满载而归。回去的路上,我把所有买出来的书都自己抱着,而且很小心,生怕把书给摔到了地上,给摔破了。到了家里,我感到全身都酸溜溜,麻木无力。但我还是很愉快,因为我又可以多知道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事了。我爱读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类从无知,变为天才;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的海洋。我爱读书,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做新世纪的优秀少年!辽宁鞍山铁西区黎明小学二年级:张爱佳1200字以上 二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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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我最早看的是武侠小说,曾买过古龙的,陆小凤,楚留香传奇。金庸的书(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壁鸳)没买过是借来看的。接着喜爱上了侦探小说,借了福尔摩斯全集,第一案子是巴斯维尔克猎犬,后面的现在已经没什么映象了。阿加沙。克力斯蒂的侦探小说,如尼罗河上的惨案(借的),东方快车谋杀案(借的)等。买过三本旧书,我觉得旧书,特别是人民文学版的翻译的比较好。红与黑,飘,约翰克里斯多夫在上海书城买过莎士比亚全集中的一本,里面有雅典的泰门,麦克白,李尔王,求利斯凯撒,奥赛罗。围城是我想看又不能把他坚持读完的唯一一本书,也许我对这本书有偏见,我也很搞不懂,他的另外一本小册子,写在人生边上我倒是也买了,觉得还可以。听过叶沙主持的相伴到黎明节目,每周六是子夜书舍节目,有一夜她念了迟莉的小说来来往往,当时觉得她的书真的很好,就去新华书店买了迟莉的文集1234。有一夜是小王子,本来这本书就是叶沙一直推荐的,这本书一直到几年后才买到。有一夜是香水,这一本比前两本长多了,不过那晚上我也听完了,好像一直到凌晨4点,第二天我就去买了,只是这本书的意义我至今也没搞懂。几年后买了相伴到黎明这本书,当时非常喜欢它的序言。小妹曾经借来二本书,一本书是李熬的文集,觉得很喜欢他的书,不过后来就被还掉了,当时去书店也没找到他的书。另一本是卡夫卡小说集,看了一篇变形记,那时只从书中看到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当时我想人们说那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不可能只像我看的那么简单吧,我觉得看不懂,还是以后慢慢再来看吧。曾经有一个图书馆开放了一段时间,那里有一套人民文学版的鲁迅全集,我借来几本看过,也借到了鲁宾逊漂流记,我当时觉得那是唯一一本没有一点爱情和性的小说。也借来了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我去还书续借的时候,那位图书管理员在的时间越来越少,原来借书的人太少,我没能看完鲁迅全集,图书馆就关闭了。我也买过挪威的森林,不过至今搞不懂为什么这本书会这么红。有一阵看了好几本席娟的书,当时买了一本席娟小语。在贝塔思曼买了第一次亲密接触,雨衣,后来再也没看过蔡智恒的小说,那也叫小说的话。买过一本苑云的书,感悟。我曾经在这本书里找过人生的方向。有一次小妹买回来一本刘墉的肯定自己,非常喜欢,第二天去书店去找他的书,可惜只买到一本生命中追寻的爱。曾经一直想看忏悔录,去几回书店都买不到,有一次买了本他的自选书信集。买过一本三毛的书:谈心。买过少年维特的烦恼,汤姆大叔的小屋,安娜卡列尼那,远大前程,哈克贝利分历险记,圣经故事,收藏家,惶然录,红楼梦,家,对面的女孩,人生一定要精彩,一本毕淑敏文集,倾城之恋,随想录,宋词三百守。都是在读书过程中瞎买的。在我中专毕业后没几年,我竟然找到一份在新华书店的工作,自今已经呆了三年,这肯定是老天对我今生最大的眷顾。我继续我的读书历程,而且再也用不着买书了。进书店看的第一本书是周国平的人生哲思语编。后来又看了朝圣者之路。接着是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觉得太好了,这就是我一直找得书,当时觉得真是很好。后来书店来了王小波的文集,喜欢看他的杂文,沉默的大多数。也看了,黄金时代,青铜时代,黑铁时代,不过还是没能理解他的小说。在它的杂文里了解了很多好书,通过他的介绍看了卡尔维诺的树上的男爵,分开的子爵。乔治奥威尔的动物庄园。杜拉斯的情人。后来又来了余杰的书,火与冰,香草山,看了很感慨。可惜书店里进不到他写的其他的书。也看了余华的活着,不是很喜欢。觉得人们对他的评价太过了。看过一半的平凡的世界,第二十二条军规也没看完。看过史铁生,我与地坛。接着有两个人的书,让我终于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一个是米兰昆德拉,他写了,玩笑,好笑的爱,告别圆舞曲,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不朽,雅克和他的主人,小说的艺术,被背叛的遗著,慢,生份,无知。最喜欢他的玩笑,不朽,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小说的艺术。另一个是曼德维尔,他写了一本蜜蜂的寓言。这两个人的书是我唯一要推荐的。在小说的艺术里我终于明白了卡夫卡小说的寓意。在米兰昆德拉的推宠下我看了好兵帅克,巨人传。之后我也发现另一个值得推荐的作家安徒生,那是由于我看了他的第二十二夜这本书。与此同时,我有另外的一条学习历程。我中专毕业以后,自己在证券公司开了一个帐户,试着开始炒股。在我的眼里要学习一样东西,找几本书肯定是没错的,听听前辈们的教诲。我买的第一本股票方面的书是股票市场运作,在现在看来已经没什么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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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培根书,是我的精神粮食;读书,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乐趣。记得小时候,我还只是认得几个字时,最喜欢的就是听妈妈讲故事。妈妈不厌其烦地讲,我不厌其烦地听。后来,妈妈的故事几乎都被我给掏空了,她只好给我买故事磁带,听腻了就再去买。至今,我家还保存着当年那十几盒舍不得送人的磁带。再大一点儿,我已是粗识文字。只要是家里能看得懂的书,不管是什么,我几乎都翻过一遍,自然也有许多不认识的生字。就连成语辞典,我都能看得津津有味。上小学后,我看的书也多了起来,知识自然也丰富了许多。那时,妈妈常到少儿图书馆借书给我看。记得妈妈给我借的第一本小说就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接过那本书时,我既惊喜,又激动。还记得那本书是红色的封皮,上面画着汤姆和他的伙伴们。虽然是在图书馆借的,书有点旧,但我依然格外高兴。或许就是因为马克?吐温吧!我才爱上了书,爱上了文字,爱得心潮澎湃。由于我爱看书,喜欢到爱不释手的地步,所以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钻到书堆里。或许我已把书,看成是我心灵的寄托了吧!一切时间都被我利用了起来,我不停地找着理由远离钢琴,远离作业,就是为了我心爱的书。不到3个月的功夫,我已经把图书馆里“小学生借阅室”的书看了一大半。欣喜之于,更多的则是一种收获知识的满足。没有叶文玲的看书之快,但我也算得上是囫囵吞枣。借阅的第二本小说是《茶花女》。这于我的印象是非常之深的。还记得,为了买这本书,我和妈妈泡了一宿的蘑菇,可她仍然没有答应给我买书。我一生气,摔门而去。第二天下午放学回家,我在书桌上发现了一本旧的《茶花女》。后来我才知道,妈妈是打算给我借书的。那时心中的惭愧,恐怕真的无法言表啊!我爱读书,首先因为书中的故事情节丰富,吸引我往下读。其次,就是人物形象。我常常会想,要是真的有那些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会是什么样子呢?我是爱读书的,有时候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为的就是多看点书。每次晚上看书,都会很晚。几乎要让妈妈催四五遍,才肯睡觉。而且常常是我答应了,却一点行动都没有。为此,妈妈总是很生气,当然,我也少不了被骂。有时候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妈妈突然闯了进来,并威胁要收我的书。这时我手无缚鸡之力,也只好任她宰割。不单单是被打一顿的问题,书也会被没收。要是是我自己的书,被撕掉也不是没有过。所以我总是心疼地想,人伤着了到没什么,可书伤着了可就麻烦了!妈妈总爱突袭我的房间,我只好装着乖乖地睡觉,可心里怎么情愿?!所以总等到父母都睡着的时候再偷偷地爬起来看书。不敢开大灯,就自己制了一个小电筒。以前学的知识倒也没白费。毕竟是偷偷地读,所以总是提心吊胆,做贼心虚。稍有响动,我就如同老鼠遇上猫一般惊惶失措地钻进被窝。确定没有危险了,才敢小心翼翼地露出脑袋。不过被妈妈抓到,哎呀!那可就惨啦!不仅书被没收,妈妈还要对我下禁令。书,可就一个星期都看不了啦!上初中后,每个星期都到十四中旁学画画。画完后,我总要独自一人穿过五一路,在从三中向便河广场的方向步行到图书馆。那途中的路程也不算短。我为了早早地借到心怡的书,也会不顾形象地一路飞奔。现如今,初三的生活作业太多,任务繁重,学习压力之大,难以想象。每次为了成绩上的排名,除了竞争,还是竞争。屈指算算,我有多久没有认认真真地看过书了?我多么希望没有考试!那样我就可以尽情地享受书给我带来的乐趣了。读书是快乐的。虽然有时候提心吊胆,但却也满足。是放松,没有笔上的残酷斗争,是我一生的快乐。丰富的内容,华丽的文字,曲折的情节,独特的人物。这是我对于书的简单评价。我不知道书对我是怎样的看法?我只知道,我爱读书。是酷爱,是痴迷,是难以割舍。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或许,我,也是书生命的一部分吧!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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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停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我爱读书在这个世界上,书像天上的繁星,数不胜数!我就爱这“满天的繁星”!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伟大的诗人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时刻激励着我。由于爸爸妈妈小时候读书不如愿,所以,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了,决心好好培养我读书。白天,爸爸妈妈一同出去务农,晚上回来后,不管有多疲劳,都会拿出旧书或旧报纸在灯下夜读。爸爸和妈妈读书的兴趣感染了我。所以,我也不时会拿出一本课外书来阅读,慢慢地我对书产生了兴趣。现在,我已经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书了。妈妈为了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专门给我买了四册少儿百科全书。要知道这买书的钱,还是妈妈从牙缝里挤出的钱买的,如果不买这四册书的话,妈妈还可以买好几件衣服呢。所以,我决心好好品尝这“美味佳肴”。当我大概了解了这四册书的内容后,我感受到:一本好书,蕴涵着许多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要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为了看书,我还闹了一个笑话。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盐,我走的时候还拿了一本书,在路上,我看入迷了,当我正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汽车的喇叭生把我吓了一跳,书都掉到底下,我一看,原来,我已经在过马路了,可是,我却没看左右的车辆,所以,我差点被撞了。司机骂了我,我只当没这一回事儿,我继续看书了。回到家,妈妈问我买的盐哪去了,我才发现,自己看书忘了买盐了。我和妈妈都哭笑不得。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西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读书真美丽一首轻快的乐曲为心情插上翅膀,像蝴蝶一样飞上天空;一幅绚烂的图画为眼睛洗去尘埃,像钻石一样折射出人生的七彩阳光;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使头脑踏上想象的旅程,像乘坐时空穿梭机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畅游……读书是美丽的。“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书能引导我们与最优秀的人物为伍,使我们置身历代伟人巨匠之间,如闻其声,如观其行,如见其人,使我们同他们情感交融,悲喜与共。读书是美丽的。皮日休说:“惟书有色,艳于西子”。读书恰似溪间潺潺的流水,犹如天上散淡的白云,无羁无绊,闲适飘逸。读书不再是漂泊者饥渴时的一杯水,也不是夜行人黑暗中的一盏灯,它是农夫收获后在金色田野中的愉悦,是一家人在斜阳中共进晚餐的温馨。读书是美丽的。古人司马迁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我们更认清自身的渺小与浅薄,从而让自己更发奋更努力。生活中可以缺少功名利禄,但不能没有书,我们可以错过豪华盛典,但不能失去读书的机会。读书是美丽的。美丽不仅在于听书倾诉,与书交流,让书答疑解难,美丽更在于灯光亲吻书页时的脉脉温情,风儿吹拂书页时的沙沙声响,人读书页时心无旁骛的安宁。读书令整个世界一起美丽。生命也因读书而美丽。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读书活动中,徜徉于书的海洋中,让书香陪伴我们度过每一天!让我们从中外名著中懂得人生的意义,做人的道理;从童话寓言中学习做人的智慧;从唐诗宋词中领略祖国壮美的山河,博大精深的文学历史;从散文小说中感受生活的绚丽多彩……最后,让我们再次响起读书口号:与经典同行,打好人生底色。与博览同行,开拓广阔视野。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我爱读书如果有人问我在我得了绝症的时候我想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读书!”是的,我很爱读书。我从小就爱看书。小的时候,我喜欢童话,喜欢童话里那浪漫的爱情;喜欢童话里那赋有正义感的玫瑰花精;喜欢童话里那美丽善良的的白雪公主;喜欢童话里那高大帅气的白马王子;更喜欢童话的粉色梦幻……是的,我很爱书。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开学礼物是一本厚厚的作文书,我不敢接,妈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只好胆怯地接过那本厚厚的作文书。从那时起,我意识到:我长大了,不能再沉迷于童话中的梦幻世界,我要开始看那有着密密麻麻的字的作文、百科书了。翻开妈妈送我的那本厚厚作文书,我很快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里面也有童话故事,不过少了几分童年的稚气。里面的抒情篇、描景篇、写人篇和记事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抒情篇让人感动;描景篇让人身临其境;写人篇让人觉得那个人好像就在自己身旁;而记事篇悲伤的让人感到悲伤,快乐的让人感到快乐……每当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的时候,我会说:“书对人有益,我的生命已经和书溶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是的,我很爱书。印象中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动物园看动物。在路上时,我看见一个书店,里面挤满了人,我一下子把要和妈妈去动物园看动物的事抛在了脑后,挤进书店抽出一本书坐在书店的地上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了。过了很久,我的头发被人拉了一下,我疼得一跃而起,往后一看,竟然是妈妈!我对妈妈说,“干嘛拉我的头发嘛!人家还没看够呢!”“还没看够?不是说好去动物园看动物的吗?怎么坐在这里看书了?我还以为是我走得太快了你跟不上呢!原来你在这儿看书啊!真是吓死我了!”妈妈撅起嘴巴说,“好啦,别看啦,去动物园吧!”说完拉起我就走。“等一下,我要买下这本书!”到了动物园,我觉得动物园里怪没意思的,书瘾又犯了,背着妈妈悄悄的跑到动物园门口,坐在门槛上又看起书来了!又是妈妈拔了一下我的头发,我才从“书海”里醒来!“你看看你,又看书,里面的杂技你都没看到,多可惜啊!”妈妈又开始唠叨了……是的,我很爱读书。书,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朵,有着甘甜的知识花蜜。书,是一个好导游,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书,是一艘小船,承载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湾。我爱书。我爱读书弹琵琶、唱歌、跳舞、画画。。。。。。,人们在业余生活中,各有所好,各得其乐。而我的乐趣大部分是泡在书海里。书是我的好朋友,在我小的时候,爸爸讲过了《小猫钓鱼》的故事,讲的是小猫和妈妈一起去钓鱼,小猫一会儿捉蜻蜓,一会儿捉蝴蝶,结果什么也没得到。第二次,小猫不捉蜻蜓和蝴蝶了,认认真真地钓鱼,最后钓上了一条大鱼。从这个故事里我体会到了,做什么事都不能一心二用,要认真地去做,这样才能完成得很好。我渐渐长大了,会看小人书了,那生动的内容吸引了我,《小红帽》、《卖火柴的小女孩》、《灰姑娘》等,我最喜欢《白雪公主》这篇故事,一位皇后在生女儿前许了两个愿望,希望女儿的皮肤像雪一样白,嘴唇像血一样红。女儿生下来后不久,皇后就死了,于是皇帝又娶了一位新皇后,新皇后看公主那么美,非常嫉妒,就吩咐手下在森林里把公主杀掉,手下人不忍心杀公主,就要公主跑到森林里不要回来,公主遇到了七个小矮人,并且住在小矮人家。新皇后有一面魔镜,她每次都问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的人,魔镜回答是白雪公主。皇后想了几次方法害死公主,都没成功,最后王子和公主结了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能嫉妒他人,别人犯了错我们不能嘲笑他,而是要鼓励他,做什么事都要和平共处。岁月如流水,渐渐地我已经阅读过《科学故事》、《童话故事》、《外国科学家的故事》。。。。。有一位科学家叫爱迪生,他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有电影,有留声机,有电灯里的灯丝等,他刻苦钻研,永不满足,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他在做实验的时候,硫酸烧毁了衣服,硫酸还差点弄瞎了他的眼睛。从这些文章中我体会到了要想取得优异的成绩,就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古人有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许多小事中,都包含着深刻的道理。我要学习他顽强进取的精神,勇于实践,时刻准备为祖国的科学事业奋斗,当一名科学家。书是我的好朋友,我爱你!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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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晚上好!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爱读书。我爱读书,因为书让我增长了知识:让我知道了我们祖国悠久的历史文化;知道了当今社会科学发展的突飞猛进;知道了我们中国的强大。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我正式如此,我没去过多少地方,但对其它地区的人情风俗,名胜古迹,名人伟人等我都了如指掌。在书中,有很多名人的故事都让我们震撼,今天,我就来讲一讲历史上伟人的读书故事东汉时候,有个人名叫孙敬,是着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不停地读书。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劳累了,还不休息。时间久了,疲倦得直打瞌睡。他怕影响自己的读书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古时候,男子的头发很长。他就找一根绳子,一头牢牢的绑在房梁上。当他读书疲劳时打盹了,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了,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觉。他也想出了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再坚持读书。在我们中国的近代,领袖也非常的热爱读书。几十年来,毛主席一直很忙,可他总是挤出时间,哪怕是分分秒秒,也要用来看书学习。他的中南海故居,简直是书天书地,卧室的书架上,办公桌、饭桌、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床上除一个人躺卧的位置外,也全都被书占领了。为了读书,毛主席把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都用上了。在游泳下水之前活动身体的几分钟里,有时还要看上几句名人的诗词。游泳上来后,顾不上休息,就又捧起了书本。连上厕所的几分钟时间,他也从不白白地浪费掉。一部重刻宋代淳熙本《昭明文选》和其他一些书刊,就是利用这时间,今天看一点,明天看一点,断断续续看完的。毛主席外出开会或视察工作,常常带一箱子书。途中列车震荡颠簸,他全然不顾,总是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按着书页,阅读不辍。到了外地,同在北京一样,床上、办公桌上、茶几上、饭桌上都摆放着书,一有空闲就看起来。毛主席晚年虽重病在身,仍不废阅读。他重读了解放前出版的从延安带到北京的一套精装《鲁迅全集》及其他许多书刊。有一次,毛主席发烧到39度多,医生不准他看书。他难过地说,我一辈子爱读书,现在你们不让我看书,叫我躺在这里,整天就是吃饭、睡觉,你们知道我是多么地难受啊!工作人员不得已,只好把拿走的书又放在他身边,他这才高兴地笑了。同学们!在祖国和平的蓝天下,在我们美丽的校园中,我们比先辈拥有了更优越的学习条件,能心无旁骛,日以继夜地遨游学海,向书山攀登。我们成了新一代读书人,志存高远,只争朝夕,我们要在学好课本知识后,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读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们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们心灵的和平,精神的慰籍。朋友可能离去,书却是最忠诚的伙伴,时光不断流逝,阅读却让我们永葆青春!不仅如此,读书使我们逐步建立起和古今中外伟大作家之间的交流,依他们的指引,历史的大门为我们洞开,未来为我们展现理想的蓝图。有人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所以,同学们,让我们热爱读书吧!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那样,热爱读书,阅读撼人心弦的高贵作品,亲灸伟大性灵的教化,吸收超越生老病死的智慧精华,让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时空,让心灵沟通过去和未来,已知和未知。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最后,愿同学们在读书中成才,在读书中成就幸福人生!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1200字以上 初二 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