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假期里,我每天只要一闲下来,就会看几集《名侦探柯南》,我喜欢推理片。终于,几个星期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100多年来,福尔摩斯一直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为之倾倒的英雄。作为私家侦探的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他还拥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呢!在书中,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破解一桩桩离奇的案件,为社会声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阿·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个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每一个故事中的福尔摩斯,都会认真办案、细心观察任何一个细节,一切精妙的推理结束后,他不会在乎其他侦探将他的名利抢走,就带着助手兼好友的华生走了。在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这一案,是他一生中最后的一案,他在留下的信中写道:“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很高兴。请告诉警长帕特森,他所需要的给那个匪帮定罪的证据就放在字首为M的文件架里,里面有一个蓝信封,上面写着‘莫里亚蒂’。”就这样,当代最伟大的侦探就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永远葬身在那漩涡激荡、泡沫沸腾的无底深渊中。我认为,唤作其他的侦探,他们也不会为了把罪犯除掉而与罪犯同归于尽,侦探只需要将案件分析完,指出凶手,其他的,只要交给警方处理,福尔摩斯完全可以不去那个河边与罪犯做斗争,但他却没有。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到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忠于职守,为人民造福的福尔摩斯,让我觉得挺惭愧的,作为班干部的我,每每看见不文明现象,大多数选择视而不见,我决定,从今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虽然做不到拥有智慧的头脑,但可以向他那样,以身作则,做好自己的任务,管好班级的纪律。
这本书,让我真正看到了一位出色的为人民不惜自己性命的侦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事一定要镇定,还有,就是要如福尔摩斯说的那样“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人,常常能从最不起眼的最平凡的形象中,获得最大的乐趣和享受。”这本书,不仅能让我也身临其境过把侦探瘾,同时又让我明白了这么多的道理,真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有空去看看这本书,相信你会获得更多的道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世界著名侦探,惊人的智者------《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福尔摩斯侦探故事对人的启发之大,就连爱因斯坦在写《物理学的进化》一书时,也忍不住用了它来做全书的开头。他从福尔摩斯的侦破过程,说到科学家寻找自然奥秘的一般方法。人们一定很想知道: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独具慧眼,出奇制胜呢?他究竟掌握了一些什么知识呢?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给我们开出了一张怪有意思的简表: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茛蓿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从这张简表你可以发现,福尔摩斯的知识是有着它自己的特定结构的。实际上这就是柯南道尔所主张的侦探人才的知识结构。当然,由于受当时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今天看来,它还远非最佳结构,但是,他给我们的重要启发是:
第一,要实现某种功能,必须有相应的某种结构才行。结构不同,功能也会不同。
第二,单有一门知识是不够的,必须有多门知识。知识面要广,是围绕某种目标的广。
第三,在多门知识中,哪些知识应该充分掌握,哪些知识应该达到精深的程度,哪些知识只要略知则可等等,以实现功能的需要为准。
第四,这些知识不像仓库中堆积起来的混合物,而是按一定结构组织起来的化合物。
第五,与实现这些功能无关的知识甚至可以不要。
第六,这些知识并不全是为了工作,有一部分也用于丰富自己的生活,例如拉提琴。
1,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
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TruthAboutSherlock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PrivateLifeofSherlockHolmes)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Watson)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
另外,垂福尔?豪尔(TrevorHall)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Holmes'sUniversityandCollege”中居然在相应年份的剑桥三一学院学生名单中查到R?马斯各雷夫(R.Musgrave),这很可能就是福尔摩斯大学同学,马斯格雷夫礼典的委托人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ReginaldMusgrave)。
这些似是而非的间接证据,都有不少漏洞。福尔摩斯,华生,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见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华生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照顾到委托人的隐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据实而书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记性。所以,我们若是像原旨主义者一样相信道尔原著的每一句话,很快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也为福尔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乐趣。分辨哪些是华生的笔误(或者故意隐瞒),哪些是可以引导我们探知真相的证据,恰恰是福学最具挑战的部分。
有趣的是,很多福尔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罗伯特爵士(SirSidneyRobert),和全注释版福尔摩斯的作者威廉姆?B?巴瑞格德(WilliamB.Baring-Gould),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Starrett)和我最喜欢的垂佛尔?豪尔(TrevorHall),在作品开篇,能够理智地意识到自己在研究一个公认的虚构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师当成一个存在的历史人物。这大概是所有福学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
2,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2
我的朋友并不认为福尔摩斯真实存在,但是他认为案件是存在的。身为医生的柯南道尔可能经常以法医的身份协助警方办案,对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时,恐怕时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当时警方放弃的疑案攒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谓演绎法进行分析给出自己的结论。为此,他虚构了一个“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助手华生,并把这些换过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给报社发表。这种说法就可以解释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不时流露的对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评之后,他开始连载。在积攒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编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测是因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情节有时候太过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随机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尔借用当时的案件,自己加入情节改造而成。
3,关于福尔摩斯的历史。
福尔摩斯作为一个人格来研究其实是蛮有趣的。(我建议各位去研读W.H.Baring-Gould的《SherlockHolmesofBakerStreet》这是任何一个Sherlockian都会反复阅读的经典。其次,我推荐TrevorHall的《SherlockHolmes:TenLiteraryStudies》。)整个故事中,歇洛克简直如机器一样精确冷酷,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温情使他的个性变的更复杂。这也是我认为他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尔摩斯专家认为他对女性的排斥很可能来自于他幼年和母亲的不愉快(SirSidney,Mr.Hall)。当然这种把心理问题都归罪于年幼时与父母之间的问题,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论调,我并不是很喜欢……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麦可罗夫特也在与人交流和异性关系上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所以这种心理问题可能的确和他们两个所共有的历史有关-也就是幼年时期的家庭问题。
一个很极端又富于戏剧化的解释认为歇洛克的母亲因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亲杀死(Hall),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终生讨厌女性,对警察毫无好感,坚持自己的“正义”标准。他所进行的“咨询侦探”几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凶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对后者进行“正义”的审判。当然……这是有点太过戏剧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这个说法。
4,福尔摩斯的心理问题。
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懒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然而,考虑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同时也是美国大文豪……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
而且我相信福尔摩斯大概有偏执倾向(Obsessive-CompulsiveDisorder),偏执的对象当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谓“高于一切的绝对正义”。然而,我并不认为福尔摩斯患有与他的忧郁症同等程度的OCD。毕竟他并没有怀疑周围所有人都是“非正义”的,也并没有用自己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还的OCD还远没有达到人格障碍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许偏执而已。
然而无论是忧郁症或者偏执都无法解释他对女性的冷淡。这可能的确是来自于他过去发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恋,因为麦可罗夫特也对女性冷淡。
再顺带说说麦可罗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闭症(Schizoidpersonalitydisorder)。就他们两个的心理问题来说,对于“母亲外遇-父亲谋杀母亲-父亲逍遥法外”的推论也并非那么虚无缥缈。
5,福尔摩斯和开膛手杰克。
很多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电影和游戏。一般认为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开膛手杰克活动的一年,不过34岁,也就是四签名之前的事情,当时华生应该还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写到,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如果按照我的解释,福尔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侦破了这个案件,否则开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杀掉5个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详情,甚至可能连柯南道尔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按照我朋友的解释,福尔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尔也拿这个案子没辙,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实上,柯南道尔在开膛手杰克案发之后,的确提出了自己对凶手身份的推断。只不过他和当时警方的推断是一样的,认为是最后一个牺牲品:玛丽?凯丽的丈夫,为了恐吓惩罚自己的老婆而犯案。这个推论不但和当时的目击证词不符,也不符合开膛手杰克的犯案轨迹。
6,大脑与心。
英国一位在舞台上扮演过福尔摩斯的人说:“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他只有大脑没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无法同意这种说法,福尔摩斯对案件的精确推断来自于他的大脑,但是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内心。
7,华生。
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而不是福尔摩斯,真正需要华生。我比较同意这个看法,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却不同意,他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做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
8,JeremyBrett.
他是我认为的最伟大的福尔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尔摩斯连续剧DVD。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在电视里看过,对他的迷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后来我又看过很多福尔摩斯电影,没有一个人超过Jeremy,无论是从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后来被认为因为扮演福尔摩斯太过投入而陷入忧郁症,这种说法太过极端,他的忧郁症是因为妻子去世的缘故。
不过Jeremy对福尔摩斯的诠释的确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为故事中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过去基本上没有提及,所以为了让福尔摩斯变的更丰满,他不得不自己想像福尔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保姆和家庭教师等等……这样福尔摩斯就由一个简单的形象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扮演的福尔摩斯如此维妙维肖的原因。
(有一种说法是莫利亚蒂教授曾经是歇洛克和麦可罗夫特的家庭教师……)
柯南·道尔(1859——1930)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毕业于爱丁堡医科大学,行医10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专写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几经退稿才发表,以《四签名》闻名于世。1891年弃医从文,遂成侦探小说家。代表作有《波斯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等。1894年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不料广大读者对此愤慨,提出抗议。柯南道尔只得在《空屋》中让福尔摩斯死里逃生,又写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归来记》、《恐怖谷》等侦探小说。塑造的福尔摩斯已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任务。福尔摩斯的办公地点也成了旅游点。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现实。对于其艺术成就,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成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这就是家喻户晓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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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5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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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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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有一书,让人感到危机重重,令人身处其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就让我进入了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你看看这封信。”华生医生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不久,福尔摩斯决定去现场考察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现场,我也跟着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居住,3号和另外一幢空着。大家发现,这几幢房子前面都有一个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地面…… 紧接着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随着屋子里的线索,我们与福尔摩斯仔细地探查着,一定要把凶手的狐狸尾巴揪出来!只见地板上僵卧着一具男尸,口袋里有许多物品,但发现尸体上并没有任何血迹,反而这血迹在墙上的,所以明显就是另一个人的。随着福尔摩斯的判断,我们即将深入的进入案件,揪出凶手的狐狸尾巴!福尔摩斯与其他侦探讨论后,就想出了其他办法来解开这个未破之迷。无论这个结果向哪方面发展,我想终究都是会找到蛛丝马迹的;这个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福尔摩斯“导游”为我们制造了一个非常好的路线,引领着我们驶向远方……好奇心也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我们一个个去解答!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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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我读了著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叹为观止,兴奋,激动的心情,久久不得平静……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在推理方面十分感兴趣,什么再难的案件在他手上都能迎刃而解。而且福尔摩斯对其他的方面也略知一二,算是全能侦探了。只要一碰到难以破解的案件就会废寝忘食,像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不停地工作。一但得到了答案,就像个孩子,开心得大吼大叫的。翻开目录,看到那些令人直发抖的题目:带面纱的房客,夜伴哭声,斑点带子案……让我打了个冷颤。福尔摩斯的乐趣就是破案,一天没案子就心痒痒。他破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子。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福尔摩斯比那些笨蛋警方好多了,但他从来都不在意功劳还有报仇,只觉得有案件破自己就十分满足。而那些功劳,常常被那些什么都没做,耍耍嘴皮子的警方抢走了。福尔摩斯也有许多优点,和令我们学习的品格。其实我们如果也像他一样,遇到困难冷静地处理,就会少了许多,因为烦躁,不安的心情带来的许多麻烦。他让我明白了——“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还应当应用;光有愿望是不够的,还要行动。”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侦探的榜样。但他从不骄傲,让我们在心里深深地刻画下这位,象征着希望与智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4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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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观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但每一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和启发,正所谓苏轼说得“百读不厌将其烦”,让我无法自拔这一个又一个的案子中。这本书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于1859年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1930年去世,他和鲁迅先生一样都是弃医从文。他给人们留下了一个鲜为人知的人物——福尔摩斯。1891年7月,柯南道尔先出作《血字的研究》闻名于世,柯南道尔创作了《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分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结核》、《歪唇男人》等。这些故事引起公众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柯南道尔也因此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福尔摩斯探案集》系列包括《冒险史》系列、《新探案》系列、《回忆录》系列、《归来记》系列、《血字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这些系列每一个故事有悲伤的,有喜剧的,还有惊悚的。每一个故事都引人入胜,让人好像在故事中一样。《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也让我认识福尔摩斯这个人,在人们心中他已是勇敢,智慧的化身。在故事中他是一个私人侦探因《血字的研究》一案闻名于世,成为当时英国伦敦名声远扬的侦探。在之前他结交华生医生与他一起破案。福尔摩斯他没有博士一般的头脑,但在地理学,生物学,化学都是他的强项。令我佩服的是他那惊人的推理能力,在每一章中他总会在一点微小的细节中发现许多事。在他的案子中他不会向警察一样只会从一点来判断凶手,他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事物,他以他那聪明的头脑打破一件又一件案子,给予一次又一次坏人沉痛的打击。《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有许多的细节描写,每一个案子里都会有细节描写,让我在读时就像当时我在当中一样,沉迷在其中,无法自拔,那一个又一个悬疑的案子触碰着我的心弦。我从中知道和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了怎样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书中福尔摩斯判案都不放每一个细节,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说过:“事实为根据,永远是我们思考问题出发点。”再看看今天,有许多新闻从事人员为了名利虚假新闻,昧良心说话,对不起人民。让我敬佩不是福尔摩斯案子的社会意义,让我看重的是福尔摩斯那惊人推理能力和对工作的无限热忱。虽然福尔摩斯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但他的名字是没有人忘掉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福尔摩斯那形象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不屈不挠的精神会一直激励我不断地克服困难,走向成功。9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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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福尔摩斯小时候,我特别爱读侦探故事,对书中的大侦探非常羡慕,特别对福尔摩斯,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很想当一名侦探长,戴一顶警察帽,穿一身绿警服,腰间插一把“佐罗二十响”,迈着方步,在门口踱来踱去,等待人们向我报案,好去侦破……唉!我又不是真警察,谁会向我报案?来了,王奶奶告诉我:她家最近两天连续闹黄鼠狼,咬死了两只大母鸡,真叫人心疼。我立即召集了何伟、李明等几位小朋友,组成了“侦破小组”去现场调查。到了现场,我发现鸡窝里里外外都是带血的鸡毛,鸡窝里有两只被咬死的大母鸡。这两只大母鸡使我一阵心酸,因为它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7岁那年,我患阑尾炎住进医院,王奶奶拄着拐杖,用手巾裹着10个热乎乎的鸡蛋送到我的床前。还有一次,我上街帮王奶奶称了两斤韭菜,奶奶硬塞给我两个大鸡蛋。今天这个大母鸡竟被黄鼠狼咬死了,我非抓住它治罪不可。我仔细地向王奶奶问了黄鼠狼偷鸡的经过:原来,黄鼠狼这个鬼东西白天躲在柴垛里、草堆下养精神,晚上出来做案。它的身子很细,有个窟窿就能钻进钻出。它从鸡窝的通气孔进去,猛劲咬住鸡就往外拽,实在拽不出来,就咬断咽喉,拼命喝十几口血,吃上几块好肉,等主人赶来,它已经无影无踪了。根据现场调查,我们拟定了捉拿方案,然后便分头行动了。我们在鸡窝的通气孔上放了两只鼠夹子,夹子用绳拴在树上,夹子上还有鸡腿作诱饵……夜深了,我们侦破小组的成员怀揣手电筒,手握短枪,蹑手蹑脚来到现场潜伏下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李明连打了几个哈欠,我看看闪光的电子表,时间已过零点。我轻轻扯了扯小明的衣襟,叫他打起精神来。这时,猪圈的墙上闪出一个黑影,好似一只大瘦猫。它径直奔向鸡窝。当它刚一钻进鸡窝,就传来一声惨叫……黄鼠狼因为偷鸡被判处死刑,罪有应得。这一下,我们不仅出气了,而且也出名了。大人、小孩都叫我们“小福尔摩斯”。【简评】这则故事情节本来很简单,但小作者善于构思、布局,把逮黄鼠狼的过程,写成一个侦破案,使文章读起来生动,有较强的吸引力。这个侦破案,编得合情合理,先交待“我特别爱读侦探故事,羡慕大侦探,佩服福尔摩斯”,所以,小作者把逮黄鼠狼编成侦破故事,使读者不仅感到自然,听来也生动。在故事进展中,“破案”、“治罪”、“现场调查”、“捉拿归案”等词语,使人感到有浓厚的侦破气氛,从而增加了文章的趣味性。9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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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偷偷告诉大家,我的妈妈这几天迷了侦探书。她一口气买了好几套《福尔摩斯》,而且把书摆得家中随处一个角落都可以瞧见。她看书时两眼放光,还情不自禁地发出大声的赞叹:“这么难的案都能破出来,我真是服了福尔摩斯了,太厉害了!”这几天,妈妈又买了一本文字解谜书,我翻开一看,啊!那些字密密麻麻的,像一堆丑陋的小虫子挤在一块儿,看得我头晕眼花的。我好奇地问妈妈:“您能看清这密密麻麻的字吗?""怎么不能看清?”妈妈疑惑地说。哎,看来妈妈真的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热爱的力量还真是强大。最近,妈妈爱上吃榴莲,虽然她一人吃得津津有味,却把满屋子都“染”上了榴莲的恶臭。在家中,我和爸爸无论立卧坐躺都时不时地嗅到一股榴莲散发的味道。尤其冰箱里所有的食物都沾染着这种味道,让人难以忍受。一天,妈妈去朋友家玩,我抓住这一大好时机,央求正在看报纸的爸爸:“爸爸,我的好爸爸,我们把妈妈的榴莲扔了吧!”“不,我不干,要扔你自己扔。”“切,不敢了事儿!”我嘟着嘴,心想:哼!就算你不帮我,我也照样能做到!可转念我的脑海中浮现昔日妈妈教训我时严厉的模样,不禁心虚起来。于是,我飞速转动脑筋,心生一计,决定当天晚上就付诸行动。晚上,等爸爸妈妈都睡着时,我蹑手蹑脚地迈进他们的房间,穿上爸爸沾着泥土的那双鞋,小心翼翼地从冰箱取出榴莲,踮着脚走到厕所的马桶边把榴莲扔进马桶,瞬时将榴莲用水冲走。收工后,我探了探周围的动静,他们睡得正熟,我长吁了一口气,回到自己的房间。第二天,妈妈把冰箱翻个遍也没找到榴莲。妈妈大喊:“谁把我的榴莲藏起来了?”我假装看见脚印大叫:“是爸爸的脚印,是他干的!”“不是我”爸爸一脸无辜,“我昨晚一直在睡觉。”“是你!”“不是我,是你吧!”“是你,是你……”妈妈对我们的争吵烦了,大喊:“别吵了!”然后,她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拿起“神器”——放大镜来搜索冰箱的每个地方。“快看,我发现了什么!”妈妈兴奋地喊道。我和爸爸急忙跑过去。“这指纹是箕形的。”“我的指纹是斗型的!”爸爸自豪地伸出手,“那这脚印……”我结结巴巴地想抵赖。“这是你穿爸爸鞋踩得,你昨晚把榴莲冲进马桶时爸爸还在睡觉,所以这个案件的‘凶手’是你——于帅腾。”妈妈说完,便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哎!这次又失败了,又让“福尔摩斯”看出了破绽,不行,下次……不好,妈妈来啦……9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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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福尔摩斯谈话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有着巨大影响力的伟大侦探,他拥有着惊人的智慧,能想到别人所想不到的东西。他还会大量的拳术和剑术,不但如此,连在音乐方面的造诣也是非常高的。他会很好地演奏小提琴。他是最具影响力的100位虚构人物之一,排名在第八位。福尔摩斯是一个独一无二并且奇怪的侦探,他只接受一些神秘奇怪而又令他产生兴趣的案子,他还是一位忠实的好友——约翰。H.华生,这是一位经历过阿富汗战争的医学博士。我们所知道的福尔摩斯第一个最著名的案子《血字的研究》当福尔摩斯在侦破《血字的研究》这件案子时,他才20多岁。在这件案子里,福尔摩斯暗中与伦敦厅的两位探长,分别是格雷格森和雷斯垂德斗智斗勇。随着案件的发展,当事情出现两个极端时,华生始终站在福尔摩斯这一边并且一直支持他。在最后破案时,却被格雷格森和雷斯垂德两位探长夺取了成功的光环,但又不与两位肤浅的探长一般见识,显得福尔摩斯无比地大度。华生也为福尔摩斯辩解道:“这些报道完全就是在编造。”福尔摩斯很淡定地说:“我为了这个案子只不过是让我的大脑运作一下。”这更加体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大度。最终华生独自真实地记录下《血字的研究》一案。让这一神奇的案件更披上浪漫神秘的色彩。他也为不少的国家机关和贵族们尽了很多力。在《海军协定》里帮助一个大臣找回了重要的机械设计文件。在《新探案》中帮助国家军事机关阻止了一场阴谋。同时他也在于巨大的犯罪团伙做着斗争。与犯罪团伙的头儿莫亚蒂教授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成功,隐居研究着如何养蜂。百年前。伦敦。贝克街。221号B座,那是一座充满奇迹的地方。福尔摩斯先生不知在那里侦破了多少神奇的案子。还见证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的真挚友谊,每一次福尔摩斯遭遇危险时,华生的左轮手枪不知救了他多少回。福尔摩斯是一个充满智慧重视朋友的人。可福尔摩斯也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可是正因为那靠可卡因来打磨时光的缺点让他也显得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仅仅是只限于一个小说侦探式人物。福尔摩斯看不起任何智力不如他的人,特别是女性。他一生中只敬佩过一个女人,他把她叫做“女士”因为这位女士让他吃了一些不可思议的“苦头”,所以令一直骄傲自己才能的福尔摩斯很是尊重,她叫艾琳。艾德勒。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不仅仅是一个“猎人”而且是一个有血有肉且忠于友谊的人。我敬佩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9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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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福尔摩斯妈妈“黄康祈—你是不是又没刷牙”只听见妈妈一阵怒吼声响起,咳……我的福尔摩斯妈妈又开始审问“罪犯”了,每一次我们都偷偷摸摸的做坏事,妈妈总能把我们抓住并审问清楚,这不你瞧妈妈正在审问小弟弟呢!“说你是不是又没刷牙?”妈妈凶巴巴的瞪着小弟弟大声吼道,“我刷了的”小弟弟着头小声说道,“你还刷了,你的杯子和牙刷怎么是干的呢?”妈妈怒气冲冲从厕所拿出了小弟弟刷牙的杯子和牙刷放到小弟弟面前,小弟弟看了打了个寒战,站着不知所措的,豆大的眼珠从他脸上滑落,“你去刷牙吧,下次不要再这样了,你知道吗?”妈妈也许看见小弟弟的泪水松了一口气说道,之后他转身走进了房间,小弟弟也拿起牙刷和杯子,抹着眼泪走进了厕所,准备刷牙,呼……这场风波终于结束了。还有一次星期五的时候,妈妈要求我完成作文以外的作业,因为我的心思不在写作业上,所以我到8点半都还没写完作业,可没有到睡觉的时间,我早就困死了,眼皮子好像千斤重一样,真的都睁不开,可是我还有一个预习本完成的,没办法只好继续写下去,我写着写着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我骗妈妈说写完了,反正妈妈也不会检查我的作业,明天再补上不就行吗?没错,就这样吧,我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干净的,然后跟妈妈说我写完了,就去洗澡了,也许妈妈发现了有一点异常,再我洗澡的时候突然问我“你是真的写完了吗?”我郁闷,感觉妈妈肯定发现了什么,只好硬着头皮回答说,“当然写完了呀”“这样最好,希望你不要骗我,你要知道什么事情都逃不过我的眼睛,比如说上次你躲在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书,我也知道,还有……待会我要去检查你的作业,你听见没有?”妈妈说道,妈妈说的很多,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只听见妈妈说要检查我的作业,我立马吓傻了,怎么办怎么办?妈妈要检查我作业了,这下死定了,突然有一个想法在我脑子里闪现,对!只能这样办了,我给自己打了打气,准备向妈妈承认错误,没错!我鼓起勇气向妈妈坦白这一切。妈妈叹了口气说“早知道,就是这样了,看你勇于承认错误的份上,就原谅你一次吧,作业明天补好,下次不许再犯这样错误了,不许撒谎,知道吗?”我长舒一口气,回答道“知道了”。这就是我的福尔摩斯妈妈,虽然她总是批评我和小弟弟,但是我还是很爱他!9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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