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岸自传_2000字
我是一个很优秀的将军,这我知道,你也知道。可是到你死后我才知道,我是一个很狠绝的丈夫,这我从不知道,而你一直都知道,七年,你一直都知道。我小时候就被爹娘当作未来家里的顶梁柱培养,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我生来就是要做将军的。你我初见那年,我风华正茂,是位很英勇的将军,而作为女子,你是一个优秀的料子,可是,你终归是个女子。我只是略略侧身就躲过了你看似杀机重重实则外强中干的一枪,在你收枪时,我把握好时机在你转身一刻刺伤你,夕阳下你的血显的格外妖媚,眼里闪烁着一种光芒——比你身后的夕阳刺眼得多。我那时不知道怎么会把这件小事记得这样清楚,后来才明白那时我的心便为你跳动。
那一战我中了计,哪位将军在我跌下马之后嘲讽的看着我,吐出让我耻辱一生的四个字:兵不厌诈。我知道我受了很重的伤,他们丢下我,我觉得自己是要死了,很冷,很冷,仿佛来自九幽的冷。模糊间感觉到一个瘦弱而又坚强的身体抱起了我,是个女子,只是那时我不知道是你,慢慢的,你很吃力的把我带走,还在我耳边嗡嗡的说着些什么,很好听又带些沙哑的声音,我那时就感到莫名的似曾相识,我还是很冷,那个身体,也就是你,慢慢的贴了过来,紧紧的,有些颤抖,好像在害怕,在怕些什么呢?我不知道。在你死后我才知道,那时你一定是在害怕我死。第二日你继续带着我,我已经有了些意识,能听到树林里的鸟叫声了,只是不能见物。我问:敢问姑娘是那户人家?你不说话,那是我便下意识地以为你是个哑巴,可你不是,你是宋凝。那天很不幸的,我们跌落了悬崖,我听到荆棘划破你衣服、刺入你的血肉的声音,可我什么也做不了——我被你紧紧搂在怀里。晚上的时候,我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姑娘,待我伤好,必然上门提亲。你还是没有说话,我愈发肯定了,你不会说话,可是,这几天的沉默,只是因为你是宋凝,敌国的宋凝。后来你把我带进了客栈吧,那天你匆忙走了,很快却又回来,我费力的睁开眼,看见的,是萋萋。后来你就被联姻,嫁了过来,我待你很不好,因为你,我只能把萋萋纳做小妾,觉得亏待她——我以为我的命是她救的,因为她是个哑女,手里还有我的玉佩。那次你们见面,你语气很不善,看向萋萋的目光充满恨意,我皱皱眉头,下意识把她护在怀里,你问我“为什么是她?救你的人明明是我?”我当时觉得你在骗我,我很生气,我不知道,为何是前所未有的生气。后来萋萋怀了我的孩子,是,是我的孩子,是我同她,行了夫妻之事后的孩子。我当时想,即使萋萋是个妾,也是我最爱的人——即使我心里很清楚,这份爱仅仅是因为她救过我一命,我那时很奇怪,萋萋不像救我时那样坚强了,那时你可以为我做那么多,可现在很娇气,现在想来这事在简单不过了,不过是因为救我的是你,而我宠的,是萋萋。只是那时没有多想,现在便很后悔,很后悔。可我那时真的以为这就是萋萋该拥有的,那天我一回来,就看见萋萋哭得梨花带雨,询问了管家,说是你害死了萋萋的孩子。去你房里见你时,本是想罚你去佛堂抄几个月的经书,吃吃苦头罢了,可是你的眼神平淡,仿佛那个孩子本就不该来这世上走一遭。我不知怎的,突然便扑上去,等我清醒时已经压在了你的身上,我很想要了你,这是和萋萋在一起补偿般的爱情所带不来的,想着你是我的妻子,便这样做了,可是你哭着反抗,说:沈岸,你不能这样对我,你不是人。现在想来,我真不是人。我听了这话很生气,便废了你的手,你眼神很空洞,幽深的有些吓人。可我并未在意。那次不知是天意还是如何,一次,你就有了,我听到这个消息莫名的有些开心,却装作毫不在乎,她分娩时我也没有去看哪怕一眼。孩子与我第一次见面时,才三四岁,已经很机灵的模样,见了我,叫我叔叔,我看着他,仿佛丢掉了一些东西,又仿佛还在。过了一段时间,传来了这孩子的死讯,是被萋萋的孩子推下了水,发高烧死的。我突然想哭,终究没有掉下眼泪,我以为这是女子才会有的。你那天拿枪指着我,是之前你在战场上用的那把,问我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孩子死了,你和萋萋却还能活着?我想这是我一声听过最犀利的问话,我想解释,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只是看着你哭,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那时很想把你拥到怀里安慰。
后来便很少见到你,五年也不过几次了,只是去战场之前,你给了我护心镜,告诉我,你最好死在战场上。我说,没有女子会希望自己的丈夫死在战场上。你扭过头,很吃惊的样子:哦?是么?
那时你背影萧条,满眼望去,尽是孤独。
我没想过那次是永别,再次归来时便看见冲天的火光——是你的院子。我踉跄着走进你的院子,只见一名白衣男子,一名蓝衣男子和一位戴面具的小姑娘在看着火光,小姑娘竟然说,要替你收尸,我不信,你这样的人,怎么会死?怎么也不等我呢?不是等着看到我死么?见我来了,背后响起一声优雅的男声:替她收尸的人来了。
我只能看见白骨了,那是宋凝的,是,真的是你的,还是冰冷的眉眼,只是更加孤独了,我把头贴上你冰冷的头骨,也感到了彻骨的冰冷,却偏偏在这冰冷里想要找出一丝温暖,然而没有,一丝也没有。
那小姑娘说你喜欢我,我一点也不信,她说多年未见,我可还记得你,我想,多年未见是真的,可我记得你,甚至每一次我都记得。那小姑娘开始弹琴,曲调是无尽的悲凉,我知道,那是你的一生。
你救了我,不是萋萋。你很辛苦的救了我,不是萋萋。
你的恨意我终于懂了,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他们说,你为了我的一个幻影,丢了命,哪怕幻影消失,也害怕这里的孤独,不愿回来。
你真傻,宋凝,真傻,你要是回来了,我一定好好对你。
我会休了萋萋的,我们还可以生孩子,很多孩子。
那个幻影不是我,只是温柔了些,阿凝啊,我在这里。
可是你呢?你又在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又在说些什么,我小心的收好骨灰,放进一个青花瓶里。
几月过后,我又上了战场,先机是被我抢到了,可是你我没有抢到,怎么办呢?没有抢到,因为你不原谅我了,七年你爱累了,怎么办呢?我笑了笑,眼底有泪水,一闪即逝。
我半夜闯进敌营,孤军,在自杀,是,就是自杀。
倒下前又想到了你,艰难的摸了摸胸口的你的骨灰,想着,世上总有奈何桥,你一定还在,还在彼岸等我,又觉得不可能,你在幻境中的啊,该怎么办呢?
那我等你好了,像你等我七年那样,等你在幻境中也死去,阿凝,我绝不喝孟婆汤。
初二: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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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凝自传_1500字
我自小习武,体质优于其他女子,爹娘把我当男孩子养,可终归还是要我嫁人。我想,阿凝要嫁就嫁给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是阿爹找来的都是些文弱书生,我看不上,一个也看不上。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年,两国交战,黄昏夕阳下,他轻易胜了我,我惊讶之余是惊喜,这样的一个男人,才配得上我。
不久他又带兵打仗,那一仗他算错了,我揪心的很,顾不上别的就往战场跑了,还好,再苦再难,我找到了,我就知道,我应该来的,我抱着他,仿佛一切苦难都会过去,我不敢说话,他问我我也不敢,我怕他知道我是宋凝,敌国的宋凝。那天,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一天,他那天醒了,可我没有留下,阿爹叫我回去,立刻回去,我只好把他交给了医馆的柳萋萋,给了她玉佩做信物,她是个哑女。
后来我求阿爹,让他把我嫁给沈岸,那个英俊的男人,敌国的将军,联姻,被赐旨,不久,我便要迎来我一生中最痛苦的那段时光了。
那天我很开心,很开心,那样一个人啊,成了我的丈夫,我兴奋的涨红了脸——我以前只有比武胜了别人才会这样。可是他只是揭开我的盖头,冷漠的看着我,把我想好的好听话逼回了肚子里。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要这样,他还说,我抢了不该属于我的东西。
直到我见到他搂着萋萋,眼底的温柔仿佛带着光,我很惊讶,为什么呢?明明我救了他。想这也便问了出来。他却说,若是没有萋萋,他不过一缕亡魂,我该感谢她,那玉佩是萋萋的,救他的是个哑女,会医术的哑女,不是我,他让我别妄想得到什么。我看向柳萋萋,我此刻眼底一定满是恨意吧!她只是把头埋在他的肩窝,我离开,没有人看到我眼底的泪光。
不久传来柳萋萋怀孕的消息,那日游山,我只是想让她吃苦,她却流了产。他很生气,当晚冲进我的房内,蛮横的要了我,他问我:这就是你想要的么?嗯?我只是流着眼泪,我终归是个女子,怎么会不在乎呢?他还废了我的手,我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的手。
后来我怀孕了,孩子生下来了,我当做这是我在将军府唯一的、唯一的依靠了。可是柳萋萋的孩子,毁了他。我安慰自己,孩子是睡着了,只是在水里泡了会儿,累了些,睡着了……很可笑吧?我现在又一无所有了。
我去找了沈岸:为什么我的孩子死了,你却还能活着?你和萋萋的孩子,为什么还能活着?他不说话,只是看着我。我像找不到家的孩子,只晓得保护自己了,我不再去找他了,只是他每次上战场之前,总要对他说:你最好死在战场上,永远不要回来。我心里很别扭,却还要淡然,因为我没有办法再看着他和柳萋萋在一起了,眼不见为净不是么?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宠着柳萋萋,一如既往的冷落着我。我变得爱看书,爱做女红了,因为我也没有什么事可做了,战场不需要我了,沈岸也不需要我了,我简直没用的可以。
直到有人告诉我,幻术的存在,我于是耐心的等着,还准备好在进入幻境后的火,安心等着见到梦里的沈岸。我甚至奢求再见我的孩子一面,她应许了。
我自小习武,体质优于其他女子,爹娘把我当男孩子养,可终归还是要我嫁人。我想,阿凝要嫁就嫁给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是阿爹找来的都是些文弱书生,我看不上,一个也看不上。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年,两国交战,黄昏夕阳下,他轻易胜了我,我惊讶之余是惊喜,这样的一个男人,才配得上我。
不久他又带兵打仗,那一仗他算错了,我揪心的很,顾不上别的就往战场跑了,还好,再苦再难,我找到了,我就知道,我应该来的,我抱着他,仿佛一切苦难都会过去,我不敢说话,他问我我也不敢,我怕他知道我是宋凝,敌国的宋凝。那天,他醒了,我呆呆的看着他,他问我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是宋凝,我说因为我是敌国的宋凝,他吻了我,那感觉很奇妙,让我异常沉醉,近处的他更显英俊,他娶了我,待我很好很好,我们还有个孩子,我感觉我是最幸福的女人。我却总是做一个梦,梦里他和别人恩恩爱爱,对我不屑一顾,我的孩子也死了,我什么也没有,只有彷徨与迷茫。每次做噩梦,都会出一身汗,醒来后我紧紧地抱着沈岸,害怕,是,害怕。
后来沈岸死了,我哭得要断气,我想,我要为他守一辈子寡,我多么爱他,他多么爱我啊。可是这天,来了位姑娘,告诉我,这都是假的,梦中的那些,都是真的。我颤抖着告诉她,如果幻境之外的我那样可怜,我宁愿在这里守一辈子寡,她很吃惊,终归是走了,我会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的,会的。
后来时常想起,觉得害怕,便抱紧了孩子,去看看沈岸,觉得这样就很好,很幸福,至少他爱过,不像梦里那般残忍。
我把这现实当做梦魇,把这幻境当做现实,尽力活好。
初二: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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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月自传_1200字我从不知童年为何物,那时每日为温饱而忙碌,浑浑噩噩的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那年初遇对他一见倾心,却不知自己只是为他所利用,把自己放得太低,把他放得太高。每天学习杀人,学习哪里是一刀毙命,哪里是杀而无痕,麻木到自己都嫌弃,却贪恋他任务后一时施舍的温暖,后来,他甚至不再愿意给我拥抱,可我不会拒绝他给出的任务,哪怕可能使我被挫骨扬灰。再后来,我的妹妹锦雀来了,一模一样的眉眼,只是妹妹很讨人喜欢,不像我,只有一身的戾气。他对她那么好,我很难过,可我很没用,只能继续完成他给的任务,我终究讨不来他的欢心。可那场刺杀让我心灰意冷,他把她看得那样重,我比她痛的多啊,可他没有再看我一眼,我其实,其实真的很讨厌杀人。后来的后来,他让我代妹妹锦雀入宫,呵!杀手怎么会没有心呢?可是被他丢了呀!那天我去找他,还是没有杀了他,我告诉他,假如有一天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她不像我,是个杀手。换皮很疼,却终究没有人心疼。我当做自己从未软弱,但没有想到这却是我幸福的开始,是的,我爱上了你这个温柔的国君,温柔的让我心软,你心疼我,除了已过世奶奶和锦雀,你花了三天时间爱上我,着实是第一个。至于我,我留下来了,我可以走,却没有走,这便叫移情别恋罢。于妹妹大婚他才那日明了,我的妹妹只是我的替身,这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移情别恋,连他自己都相信的一场疯狂爱恋,比我的要彻底得多。他说“是我负了你”,我说“是,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我终究没有回头:“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我不能丢下这份温柔,三年相守也不够长久,最后再温柔的你也终于辜负了我,三年后我闯出山,却得知一代明君在我被锁后竟被成功逼宫,随后不知所踪,百姓都认为你已经死去,我不信,我誓死也要为当年之事追回一个结局。在一女子的帮助下,我知晓了全部——锁我三年是变相的保护,那个对我说着“我和他们不一样”的深爱我的你中了雪豹的毒,冬惑草。医圣百里越告诉你,命不久矣——只剩一年了,一年后你不能看着我为你难过而自刎陪葬。所以他啊,在知道我被锁后,再加上些野心,是要逼宫的,这件事,依我的性子,便不会再嫁给他了。为了不让我丧命,也不让我嫁给他,只有按欺君之罪锁我十年,方可如了你的愿,可这样,便只有痛苦和孤独随你入土,我很心疼你呀!这女子表示愿意为我织一幅与你白头偕老的幻境,可我看得太清楚,这样挺累,但我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稀里糊涂幸福。亲爱的你,算了那么多,还是没有算到,看守我的嬷嬷第三年就离开了呀,我还想告诉你,即使你锁够了十年,我也不会把你忘记,我还会如现在这般陪你,生死,相依。我哭了,泪水模糊了双眼,鲜血自我手腕流出,我仿佛又看见了你,一袭白衣,绝代风华,我笑着扑上去,抢出你手中的骰子,如那天你刚醒一样再次问你:知道我为什么送你骰子么?你说: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莺歌,我早知。初二:心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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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凝自传_1500字我自小习武,体质优于其他女子,爹娘把我当男孩子养,可终归还是要我嫁人。我想,阿凝要嫁就嫁给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是阿爹找来的都是些文弱书生,我看不上,一个也看不上。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年,两国交战,黄昏夕阳下,他轻易胜了我,我惊讶之余是惊喜,这样的一个男人,才配得上我。不久他又带兵打仗,那一仗他算错了,我揪心的很,顾不上别的就往战场跑了,还好,再苦再难,我找到了,我就知道,我应该来的,我抱着他,仿佛一切苦难都会过去,我不敢说话,他问我我也不敢,我怕他知道我是宋凝,敌国的宋凝。那天,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一天,他那天醒了,可我没有留下,阿爹叫我回去,立刻回去,我只好把他交给了医馆的柳萋萋,给了她玉佩做信物,她是个哑女。后来我求阿爹,让他把我嫁给沈岸,那个英俊的男人,敌国的将军,联姻,被赐旨,不久,我便要迎来我一生中最痛苦的那段时光了。那天我很开心,很开心,那样一个人啊,成了我的丈夫,我兴奋的涨红了脸——我以前只有比武胜了别人才会这样。可是他只是揭开我的盖头,冷漠的看着我,把我想好的好听话逼回了肚子里。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要这样,他还说,我抢了不该属于我的东西。直到我见到他搂着萋萋,眼底的温柔仿佛带着光,我很惊讶,为什么呢?明明我救了他。想这也便问了出来。他却说,若是没有萋萋,他不过一缕亡魂,我该感谢她,那玉佩是萋萋的,救他的是个哑女,会医术的哑女,不是我,他让我别妄想得到什么。我看向柳萋萋,我此刻眼底一定满是恨意吧!她只是把头埋在他的肩窝,我离开,没有人看到我眼底的泪光。不久传来柳萋萋怀孕的消息,那日游山,我只是想让她吃苦,她却流了产。他很生气,当晚冲进我的房内,蛮横的要了我,他问我:这就是你想要的么?嗯?我只是流着眼泪,我终归是个女子,怎么会不在乎呢?他还废了我的手,我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的手。后来我怀孕了,孩子生下来了,我当做这是我在将军府唯一的、唯一的依靠了。可是柳萋萋的孩子,毁了他。我安慰自己,孩子是睡着了,只是在水里泡了会儿,累了些,睡着了……很可笑吧?我现在又一无所有了。我去找了沈岸:为什么我的孩子死了,你却还能活着?你和萋萋的孩子,为什么还能活着?他不说话,只是看着我。我像找不到家的孩子,只晓得保护自己了,我不再去找他了,只是他每次上战场之前,总要对他说:你最好死在战场上,永远不要回来。我心里很别扭,却还要淡然,因为我没有办法再看着他和柳萋萋在一起了,眼不见为净不是么?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宠着柳萋萋,一如既往的冷落着我。我变得爱看书,爱做女红了,因为我也没有什么事可做了,战场不需要我了,沈岸也不需要我了,我简直没用的可以。直到有人告诉我,幻术的存在,我于是耐心的等着,还准备好在进入幻境后的火,安心等着见到梦里的沈岸。我甚至奢求再见我的孩子一面,她应许了。我自小习武,体质优于其他女子,爹娘把我当男孩子养,可终归还是要我嫁人。我想,阿凝要嫁就嫁给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是阿爹找来的都是些文弱书生,我看不上,一个也看不上。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年,两国交战,黄昏夕阳下,他轻易胜了我,我惊讶之余是惊喜,这样的一个男人,才配得上我。不久他又带兵打仗,那一仗他算错了,我揪心的很,顾不上别的就往战场跑了,还好,再苦再难,我找到了,我就知道,我应该来的,我抱着他,仿佛一切苦难都会过去,我不敢说话,他问我我也不敢,我怕他知道我是宋凝,敌国的宋凝。那天,他醒了,我呆呆的看着他,他问我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是宋凝,我说因为我是敌国的宋凝,他吻了我,那感觉很奇妙,让我异常沉醉,近处的他更显英俊,他娶了我,待我很好很好,我们还有个孩子,我感觉我是最幸福的女人。我却总是做一个梦,梦里他和别人恩恩爱爱,对我不屑一顾,我的孩子也死了,我什么也没有,只有彷徨与迷茫。每次做噩梦,都会出一身汗,醒来后我紧紧地抱着沈岸,害怕,是,害怕。后来沈岸死了,我哭得要断气,我想,我要为他守一辈子寡,我多么爱他,他多么爱我啊。可是这天,来了位姑娘,告诉我,这都是假的,梦中的那些,都是真的。我颤抖着告诉她,如果幻境之外的我那样可怜,我宁愿在这里守一辈子寡,她很吃惊,终归是走了,我会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的,会的。后来时常想起,觉得害怕,便抱紧了孩子,去看看沈岸,觉得这样就很好,很幸福,至少他爱过,不像梦里那般残忍。我把这现实当做梦魇,把这幻境当做现实,尽力活好。初二:心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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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_2000字望着在前方奋力厮杀的战士们,我不由得扯起一个嘲讽的笑容。此时正是小寒,天气微微含了些凉意,倒不算彻骨,却令我的身形微不可见的一颤。快要结束了呢,我撇嘴。刀光已无,血气冲天。我漫不经心的望着这一切,唔,大约是我带领的那一方胜了。毫无任何喜悦,侧身淡淡道一句‘回去’便转身离开了。将军府前。千无秋含笑望着归来的我,我看到站在府前的他,加快了脚步。近了,他向前几步将我拥入怀中,浅浅呵气,笑得愈发深沉:“染儿,你回来了。”我点点头,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应道:“是啊,没死在那里,倒是让你觉得无趣。”我后退几步挣开他的怀抱,对上他噙笑的眸子,阖阖唇:无秋,我,不会再信你了。“无秋,你不必这般委屈自己,整个将军府都晓得这个府的女主人,从未是我。”我眯着眼睛径直走进了将军府,侧眸,“可惜呢,帝君认可的将军府的女主人,是我。”是了,我,墨卿染,是将军府的挂名女主人,千无秋的挂名夫人。说来亦可笑,看千无秋对我的态度,一般人都能想起‘郎有意妾无情’这句话,但真相恰好相反。我喜欢千无秋,他却厌极我。嫁入将军府被冷落的这段时间,我时常在想,我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又喜欢他的哪一点呢,结果总是不一的。我为何会喜欢他,大概是我落水时是他把我救起的那一刻罢,虽说这件事于他而言不过是顺手,但对我来讲却是在我情窦初开的年纪里的一束光芒,就这样,喜欢上他了。而慢慢的经过我的了解,我开始喜欢他从容淡定的笑容,喜欢他温软淡雅的面具,喜欢他精湛至极的演技。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子,让我迫切的、不顾一切的想要嫁给他。我跪在帝君的殿前请求帝君准婚,却是被闯入大殿的他一巴掌扇倒在地上,我第一次见他这样不冷静,我捂着脸轻笑:“怎了?”他气急:“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好姑娘,没想到你竟然……”话未说完就被士兵拖了下去。我勾唇,继续跪在地上:“父皇请准婚,女儿是真的喜欢他。”当时的我不信以自己公主的身份与天生的姿色无法让千无秋喜欢。直到我嫁入千无秋家的那一天。大红的喜服,大红的喜烛,大红的床铺。我坐在榻上等待着千无秋。他来了,掀开了盖在我头上的纱,冷声道:“既然你的愿望已经达成,以后休要缠我。你明知我不喜欢你。”他转身想要离开,我急忙拉住他,“那你喜欢谁?”他侧身,勾唇:“你想去害她?不可能。”我强笑,眯着眼睛,“呵,原来我在你眼中,我就是这样一个不堪的女人。”他眸色深沉,“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你不要去害她,她与你不同。”我笑了,不要去害她么,我将千无秋拉倒在榻上,他亦由着我把他拉倒在榻上。我轻轻开口:“我想要什么么?自然是你。”他点点头,衣衫一件件褪下,压在我身上。我抬眸,推开他,蹙眉:“我要的是你心甘情愿。”他不屑的冷哼一声,坐起身来把刚刚脱下的衣服穿好,笑,“永远没有那一天。”他走了,我独自一人坐在榻上,只觉大红床铺灼灼刺眼。后来我才知,他喜欢的姑娘,唤作宿墨。他早已与宿墨私定终身。而我出嫁的那天,亦是她嫁过来的那天,不过我才是千无秋明媒正娶的妻子。千无秋不喜我,故在成亲那天离开后,就再也没有来过。千无秋称病让我带兵替他打仗,我说好,我晓得他希望我带兵打仗死在战场上,所以我很努力的想要自己死在战场上。却是,从未。连上天都想叫我继续活下去,折磨千无秋。因为只要我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天,宿墨就一天坐不上千无秋名正言顺的夫人。在某一日,我发现宿墨竟是敌国派来迷惑千无秋的。且宿墨武功高强,而那些武功根本不是平常人家的女子所习的防身术,是极其毒辣近乎一招致命的那种。我很怕,很怕她会去害千无秋。我破了所有冷淡的伪装,哭着去劝千无秋去求他不要喜欢宿墨,宿墨迟早会杀了他。千无秋却是恼怒的将我一把推到在地,厉声道;“疯女人!真没见过如你这般不要脸的女子,不受宠就靠无赖他人引起我的注意!”我无力的扯着他的衣袖一遍遍重复着不是的不是的,他却觉得是我精神上出了问题,让管家将我软禁起来。大约因为是冬天,我浑身都在颤抖,冷得却只有心。我想在我最好的年纪里喜欢上了千无秋,是不悔的,嫁给他,亦是不悔的。可是,我累了。千无秋将我锁在房中,安排丫头给我送饭照顾我吃药,每每我将苦涩的药物含着清水服下,都会掉一滴泪。儿时我对行医有着很大兴趣,父皇便派御医教我学医。我不才,但还是学了好多,例如千无秋现在所喂我吃的药,若是一直吃下去,不疯的人都能吃疯。原来千无秋他,就这样恨我啊。但我却心甘情愿的将每一次他送来的药物都吃下,毫无遗漏。苦涩的药汁,苦涩的泪水,我却十分想笑。呐,墨卿染,你给我醒醒吧,他不喜欢你,他想要你生不如死啊。可这既然是他想要的,我做到便是。我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千无秋。我的意识一天比一天模糊,神智开始变得不清醒,每天睡醒就喝口药,喝完就倒在榻上睡,就这样日日夜夜的重复着,昏昏沉沉的过着日子。我变成了千无秋想要我变成的样子。那日我疯疯癫癫在花园里跑跳,正巧看到千无秋拉着宿墨散步。我伸手比划着,流着口水跑到千无秋的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袖。千无秋厌恶的甩开我,我后退几步,胡乱擦擦口水,朝着千无秋再次伸出手扑过去,“千千,抱抱。”不经意间瞧见从宿墨袖中露出的匕首。我朝着千无秋飞奔过去,就在那一刻宿墨从袖中抽出匕首欲要将匕首刺入千无秋的胸口。说时迟那时快,我抱住千无秋,只感觉胸口处凉凉的,问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气。千无秋一把抱住我,急切道:“你没事吧?!”我嘶嘶地倒吸着凉气,“疼……”插在胸口处的匕首被千无秋拔下,血液汩汩流出。“千千,别抱着我,”我轻声说,“你不喜欢我,我不强求你抱我。”闻声,千无秋抱住我的那根胳膊更加用力了。“千千,我从前同你说过的,宿墨她不是好人,她一直都想杀你。”我望着千无秋苍白的脸颊,想要伸出手抚平他紧蹙着的眉,却是一点力气也没有。手直直的垂下去。我感觉自己浑身没有一点力气,阖阖唇可就是说不出话来。“染儿,你从前不唤我为千千。”千无秋小心翼翼的抱着我,就像捧着易碎的瓷器。我努力扯扯嘴角,是么,我感觉千千挺好听。千千,千千,这样唤起来亲昵,朗朗上口且不显得遥不可及。千无秋,你可知你是我一直所追逐最美好的事物?可是,就如天上的星辰,明明望着好像并不遥远,却是无法抵达触碰。一滴凉凉的东西顺着我的脸颊滑下,是泪么?我抬眸冲着千无秋粲然的笑着,“千千,有我在,那个女人伤不了你。”可是千千,我可能活不了了啊,以后,你的身边就不会有我了。“染儿,活下来!听话,活下来!你不是喜欢我么,那就不要死,你只要可以活下来,我这个人,就完完整整是你的了。”千无秋惊慌失措的样子像一个孩子,好看的眉眼中带着抹不去的悲怆。我在他怀中动动身子,找了一个勉强舒服点儿的位置。我仔细的听着千无秋的这番话,看他的表情很是严肃。是我的么?呵呵,你是晓得我根本活不下来罢。疯掉的意识奇迹般的一点点恢复,我冷笑,千无秋,走到这一地步,是你逼我的。疯掉的墨卿染看到千无秋有危险可以不顾一切跑过去救下千无秋,可醒着的墨卿染不会。我已对千无秋别无所求。可我依旧对千无秋笑着,千无秋,今生爱上你,我心甘情愿,你我大约注定是无缘,我不怪你不怨你,但愿来世莫要再相见。聚散莫怨,一切缘浅。今生孽尽,来世不见。初二:颜唯嫣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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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逐日_2000字是夜,降临。月光柔柔的洒下,星光闪烁,似明亮的灯笼挂在天边。即便如此这些还是不能与日光相提并论。夸父望着愈渐愈沉的天色,心中无比惆怅。又是一个漫长的黑夜,这讨厌的黑夜令人心烦,他还是更喜欢让人感到温暖的白日。这世间为什么要有黑夜?太阳为什么只有在白天出现,这一切的问题使夸父大为困恼。夸父,是一个身高两丈的巨人,力大无穷。他一发怒,大地都要抖上三抖。夸父想让人们一直沐浴在阳关下,活在温暖中。他想让这世间永远不被黑夜笼罩,于是,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把太阳追回来,让它永远挂在天上!夸父也真的这样做了。在第二天的下午,看着太阳西沉,夸父着急了,他赶紧拿起一旁的手杖,向西方追去。心底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一定要追上太阳!不要让它离开!千万不要!夸父奋力的向前奔跑,汗水从他身体的各个部位流出。但他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这顽皮的太阳,每次感觉要追上他了,却发现还有很远的路程。夸父心急如焚,更加卖力的跑着。就这么一直跑着。终于,快赶上了,太阳就在前方了。马上就可以抓到它了!兴奋与激动在夸父的血脉里叫嚣涌动。可是——夸父现在感到很热,很渴,他不知道他跑了多远,他只知道他跑了很久,他一直在跑,嗓子像要冒烟似的,口渴难耐。他去喝黄河、渭水的水,他实在是渴急了,黄河、渭水的水马上被他喝光却只是杯水车薪,夸父仍然感觉很渴。他想要喝大湖的水,他又奔着大湖而去,身心俱疲,他又渴又累,虽是巨人,也不能承受如此超过身体的重荷力。他还是撑不住了,他就那样直直的倒了下去,他没有到达大湖,他没有追上太阳,他没能让人们脱离黑暗。他不甘心啊!可是,一切都无能为力了。他的权杖化为一大片桃林,他也永远地闭上了眼。是夜,降临。初一:蓝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初一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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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齐帅自传】齐帅,字帅呆,号酷毙,生于大名鼎鼎的北戴河。个子不高,蛮瘦,脸白里透黄,跟黑人漂泊似的不自然。眼睛不大,明察秋毫(希望),长方脸,长年含笑(更希望)。个性随和、容易相处。也真诚,假话全不说,爱热闹,甚喜去人多的地方。也常常马马虎虎,粗线条,男人嘛,不能太精致,所以,小亏常吃,亦不后悔。三四岁时,学会上网玩儿游戏,后来玩儿大型网络游戏,从最初每天两三个小时到后来每天六七个小时的挂在网上,含情脉脉地望着屏幕,情意绵绵的握着鼠标,至今没瞎,可谓挺有造化。用一个成语形容我那时的状态,那就是——废寝忘食。五年级时有幸遇到叶小沫、王吟默两位恩师,遂与之学国学,无暇顾及游戏,最终总算没有变成问题少年。真是差点被恶习推下楼去摔死。六岁入小学,开始了苦乐参半的小学生活。我的笑痕与泪影仿佛历历在目。十一岁,成了一名可以跟邻居玩伴儿炫耀的初中生,有点虚荣的我,想有一辆新的自行车,骑着上学才有范儿。如是而已。【傅天吉自传】吾名曰傅天吉,年方十四,乃黄河之北人士,黄河之北有一秦皇求仙处,此处有一名曰“北戴河”的地界,便是吾家陋舍之所在。本人年纪尚轻,况且未来路甚长,又不知后事如何,只好继续前行,探索未来,也便无法罗列生平。吾生性似顽猴,又甚是极端,非狂笑则大怒,虽有非笑非怒之时,但一日不过两三次耳。幸吾笑时甚多,又绝不会杞人忧天,乃半个乐天派哉!若古时之“文武”为今之“书籍”与令之“体育”,则吾甚是爱今之“文武”,且吾可谓文武双全。吾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乐,若读小说散文之类,则近乎废寝忘食;然诗集之类,则无心读下。每当享小说之乐时,若唤吾,吾便曰“啊”,再唤,便再曰“啊”,如此反复,使得失礼之事常有之。运动乃吾生命之源。享书乐之余,便享运动之乐。每当运动,定激情四射。然独体操之类外乎,若谈体操之类,定黯然失色。可见吾甚重对其之兴趣,若有,便可废寝忘食,若无,则定黯然失色。人既在世,不为乐而活,可有活之理?吾常拿己之思比之于人,常感怪异于世人,他人喜被人尊敬,即喜之地位,且喜己前途远大,而吾,只为自以为大有所乐之事奔波,欣然则好,与众无关,即便搭上己之具物。故,其性定其乐,其乐定其志,其志定其人。吾性情甚极端,来日终如何不得知。然,只求旧事后日不悔便罢。【魏小凡自传】门前老树冒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时间斗转十四载,昔日稚童已成少年。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儿,坐在阳台上,仰望天空掠过的一只只自由的小鸟,羡慕得咿咿呀呀地叫。心想着什么时候也会像小鸟一样飞翔。女孩儿就这样长大,明白自己永远不会是碧空中的鸟儿。可她永远忘不了幼儿园时的美好。那时候她很活泼,乖巧,和小伙伴们一起玩儿过家家。也经常演些节目,好像也耍无赖。进入了小学的学堂,她认真上课,按时作业。却不知怎的内向了许多。上课很少发言。她像生活在百草园中,艳丽多姿的花,亭亭玉立的花,随风摆动的花,绚烂美丽的花,将这个百草园装扮的像城府,像蓬莱仙境。而她,却偏偏是一颗最平凡,最渺小的小草。默默无闻的衬托着繁花。甚至认为世界忘记了自己。但她依然会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妄想有朝一日会绽放成玫瑰和牡丹。不嫉妒别人的成就有多高,因为他是他,我是我,不比较,也不期待。她也同样相信有朝一日。可以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进入初中,冬去春来。她开始了新的自我。勇于发言,勇于表达。可成绩的一次次败退,使她太惆怅而伤感。卷子上的红叉叉像她心中的伤疤。也许,成长还需磨砺,还需积极的向上。而在业余时间,这女孩还会坐在阳台上。独自一人仰望天空,憧憬未来,回忆往昔。唯愿保持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齐帅小传】魏莹莹齐帅,生于2004年×月×日,现年十三岁,相貌平平,生得白净净,水灵灵。身材并不胖,可圆圆的脸蛋,总想让人“捏一捏”。不做题时,脸上总是挂笑的,或是标准的“齐氏微笑”,或是可爱的“齐氏狂笑”,一般人是学不来的。初中第一年的暑假里,同桌配了副眼镜,红底黑边儿的,起初还不适应,如今,便觉得戴上了这副眼镜,更有了学霸样。同桌总是随性的。开心了便笑,一直笑……笑到“缺氧”,笑到迷失自己,总是停不下来。平日里白里透红的脸蛋,也被憋的泪光闪闪。记得九月的一天。早晨同桌刚落座,我便与他分享我去看“荧光海”的奇妙经历。呵,说的我俩激动的不得了。他问“荧光海还有吗?”“额……不知道,快了没了吧……”我便草草的答了。没想到他也去了,在我之后。可不巧,他说——没看到。于是,我就成了“罪人”,骗小孩的那一种。为此事,我俩“辩论”了半天,之后的一两天,他基本属于“失联”状态。后来的后来,他还写了一篇文章,名为“有一种散步叫被友人骗去看荧光海”后改为“有一种散步叫去看荧光海”。身为一枚“学霸”,他的“学霸光环”,总是那么耀眼。每天午自习,总摸不见他的影子。若是赶上收作业,就要上演“找同桌”大戏,数学办公室绕一圈,历史办公室绕一圈……每次找到他时,右手握着笔,左手举着书一副“没事别打扰”的模样,口中也念念有词的复述着什么,只好等他忙完。有一次,我问他数学题,凝眉看了一会,就开始笑,“齐氏狂笑”。笑得我一头雾水,心发慌。我正准备抢回卷子时,他憋笑说:“这是我当年问你的题……我就知道你会忘……”虽然长相平平,却总能靠才华,让人在茫茫人海中发现他,这就是他罢——齐帅。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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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冬天刚刚过去,小杨他踏雪的痕迹还未完全散去,在边旁湿湿泥上还有一个拧了拧的脚印。“细雨润苍穹,微风吹小楼。”小杨眼睛斜撇天空,拄着头发出一声轻叹。这初春时刻,大多数人都未褪去身上厚重的外衣,只是每每当太阳开开眼,他们会伸个懒腰,弃下衣物,屁颠屁颠儿地玩去了。2011,兔年,小杨的一个不长不短的寒假迎来了它,也迎来了一个繁重的学习生活。小杨着着实实玩了一个暑假,作业什么的也只是耳旁风,浮云……浮云……临近开学,似乎这份闲心不得不回来了,这样子也是称得上有模有样了,可是,这凳子还没坐热,人却已是无影无踪了。没事的时候,他总是喜欢闷在电脑上,但是比起这个网络呢,朋友在他的心目中又是高上了一截。朋友间说定了事儿,保准,他会拼死拼活的做到。他做事,时而有理时而无理,循规蹈矩他喜欢做,标新立异的事儿,也做了不少。小杨十分不喜一个人的东西,不是怕孤独。只是他和朋友们呆一块久了,突兀的分开,必然会油然升起那种莫名的情感。现在,他却开始憧憬了,打打球什么的。机会少了,人也少了。这段时间,小杨心里总是不好受,朋友是走的走,离的离,在身旁的也往往因为有琐事儿而未来。在学校,原来熙熙攘攘的人声,都幻化都虚无了,他只能和乐和涛小小的侃上俩句,这便没了,一点都没了。周末,假期,小杨似乎已经和球场离开了眼睛和鼻尖的距离,看得见却是不会去怎么把玩。所以,他转战了,他把战场移向了一个令他深陷的地方——溜吧。小杨他可没在溜冰上有什么造诣的,只是摔倒的次数快数不清了,一次次如同海浪般绵绵不绝的重叠重叠。所以,他现在似乎对这身伤的可以叫声--中手了吧。至少比那些个不常来玩的,厉害多了吧。至今为止,无一列外,他的每次去,后身总是尾随一个人便是——富。自从,很多朋友从小杨身边走了之后,小杨身边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常能聚一起玩的朋友了。英,健,贼等等一些人,都去工作了,来年小杨可能还会受他们照顾哩。现在,一些朋友和小杨隔得老远老远,或许有时候可以通个电话什么的,但是在学校之外剩下的小杨的影像里貌似只有平和富了。说起富,小杨可是能进行一番长吁短叹,不仅因为他俩常在一起玩,还是那好久以前的见面,促进这友谊的发展。只是这点,他倒是死活不认,还说是根本没的事,可是小杨就是这么固执地清晰得记着。那个是,2006年的暑假,记得那时候,小杨和晖偶尔会一起去小溪游泳,虽然是狗扒式有点不雅,但是那时候能晃荡几下就不错了。够自己在某某什么心仪人还是好朋友什么的面前,炫耀炫耀了。在那个暑假以前包括阔别那个暑假很久的现在,小杨都是一个十足的旱鸭子。那天,不知是吃了什么药儿,一身是白白的,学着模样,噗通便是下了只有半人高的水……这天,小溪是好不热闹。水流潺潺,人声鼎沸,下水之前,约莫水中还有四五个人——都是一个装束——小裤衩儿。明显是双手交叉一提,俩手勾着一推留下的模样。他们那黑不溜秋的皮肤,倒真是不是和小杨一个境界的。那几人倒也没别人,小杨也都清楚,富、健、英。可是呢,现在和富道起来,却只能是耸耸肩了。富每次总是从嘴里愣生生蹦几个重复了几多遍的话:“现实么?我以前根本就没和你一起玩过,我去都和平小弟一起滴。”那天湍湍的溪水或许还有平和贼,只是记忆只有没有这俩人和谐的微笑,选择性遗忘了吧。但是,如今他俩的身影没少烙印在小杨心里,甚至平这烙印可能都是再也磨灭不去的了。平,今年17了吧,没啥多说的,小杨的最好朋友之一吧。他和在一起的时光不算最多,但是可以算是最快乐的了。小杨还记得,初一那年,老师是草草地安排了座位,不知道这安排的有什么深意,总之对那时候的小杨来说也是无关紧要的了。他对自己的那第一任同桌到也提不起什么映像的了。但是他的前头这位“神算子”——平——可忘不了嘞。“嘿嘿,那个我说戴眼镜的人都会当班干部的你别不信,要到你了。”平转过头,笑嘻嘻地对着小杨说道。“额……看吧。真的假的。”小杨话音刚刚落下,讲台上对着名字簿研究的老师也出了声:“嗯……行……宣传委员吧;杨,体育委员吧。”老师刚刚说完,行和小杨从站起到坐下短短二十来秒时间,俩戴眼镜的杯具孩子已经傻愣了。倒不是因为,这“神算子”的随意一说而成事实而惊讶,而是为自己摊上了这么一个烂干部而感到后悔。小杨心里也只是漫漫低骂:这乌鸦嘴。小杨骂完了,对着平不可置否的耸了耸肩,苦笑一下,感叹一下,又翻了个白眼,忿忿而又无奈着。“不对不对,那个戴眼镜的女的不是没分配到什么职务吗?你这个“神算”怎么回事儿啊。”小杨四处张望了一下,眼睛一亮,不由带点喜色得说道。“例外例外,而且,那个人读数肯定太高,不合适不合适。”平磨砂了一下下巴,旋即正色说道。这开学第一天的交谈,小杨和平很合得来,也正是一个陌生人与友人的一个转折点,似乎绕过这个点,便能与其“勾肩搭背”了。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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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冬天刚刚过去,小杨他踏雪的痕迹还未完全散去,在边旁湿湿泥上还有一个拧了拧的脚印。“细雨润苍穹,微风吹小楼。”小杨眼睛斜撇天空,拄着头发出一声轻叹。这初春时刻,大多数人都未褪去身上厚重的外衣,只是每每当太阳开开眼,他们会伸个懒腰,弃下衣物,屁颠屁颠儿地玩去了。2011,兔年,小杨的一个不长不短的寒假迎来了它,也迎来了一个繁重的学习生活。小杨着着实实玩了一个暑假,作业什么的也只是耳旁风,浮云……浮云……临近开学,似乎这份闲心不得不回来了,这样子也是称得上有模有样了,可是,这凳子还没坐热,人却已是无影无踪了。没事的时候,他总是喜欢闷在电脑上,但是比起这个网络呢,朋友在他的心目中又是高上了一截。朋友间说定了事儿,保准,他会拼死拼活的做到。他做事,时而有理时而无理,循规蹈矩他喜欢做,标新立异的事儿,也做了不少。小杨十分不喜一个人的东西,不是怕孤独。只是他和朋友们呆一块久了,突兀的分开,必然会油然升起那种莫名的情感。现在,他却开始憧憬了,打打球什么的。机会少了,人也少了。这段时间,小杨心里总是不好受,朋友是走的走,离的离,在身旁的也往往因为有琐事儿而未来。在学校,原来熙熙攘攘的人声,都幻化都虚无了,他只能和乐和涛小小的侃上俩句,这便没了,一点都没了。周末,假期,小杨似乎已经和球场离开了眼睛和鼻尖的距离,看得见却是不会去怎么把玩。所以,他转战了,他把战场移向了一个令他深陷的地方——溜吧。小杨他可没在溜冰上有什么造诣的,只是摔倒的次数快数不清了,一次次如同海浪般绵绵不绝的重叠重叠。所以,他现在似乎对这身伤的可以叫声--中手了吧。至少比那些个不常来玩的,厉害多了吧。至今为止,无一列外,他的每次去,后身总是尾随一个人便是——富。自从,很多朋友从小杨身边走了之后,小杨身边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常能聚一起玩的朋友了。英,健,贼等等一些人,都去工作了,来年小杨可能还会受他们照顾哩。现在,一些朋友和小杨隔得老远老远,或许有时候可以通个电话什么的,但是在学校之外剩下的小杨的影像里貌似只有平和富了。说起富,小杨可是能进行一番长吁短叹,不仅因为他俩常在一起玩,还是那好久以前的见面,促进这友谊的发展。只是这点,他倒是死活不认,还说是根本没的事,可是小杨就是这么固执地清晰得记着。那个是,2006年的暑假,记得那时候,小杨和晖偶尔会一起去小溪游泳,虽然是狗扒式有点不雅,但是那时候能晃荡几下就不错了。够自己在某某什么心仪人还是好朋友什么的面前,炫耀炫耀了。在那个暑假以前包括阔别那个暑假很久的现在,小杨都是一个十足的旱鸭子。那天,不知是吃了什么药儿,一身是白白的,学着模样,噗通便是下了只有半人高的水……这天,小溪是好不热闹。水流潺潺,人声鼎沸,下水之前,约莫水中还有四五个人——都是一个装束——小裤衩儿。明显是双手交叉一提,俩手勾着一推留下的模样。他们那黑不溜秋的皮肤,倒真是不是和小杨一个境界的。那几人倒也没别人,小杨也都清楚,富、健、英。可是呢,现在和富道起来,却只能是耸耸肩了。富每次总是从嘴里愣生生蹦几个重复了几多遍的话:“现实么?我以前根本就没和你一起玩过,我去都和平小弟一起滴。”那天湍湍的溪水或许还有平和贼,只是记忆只有没有这俩人和谐的微笑,选择性遗忘了吧。但是,如今他俩的身影没少烙印在小杨心里,甚至平这烙印可能都是再也磨灭不去的了。平,今年17了吧,没啥多说的,小杨的最好朋友之一吧。他和在一起的时光不算最多,但是可以算是最快乐的了。小杨还记得,初一那年,老师是草草地安排了座位,不知道这安排的有什么深意,总之对那时候的小杨来说也是无关紧要的了。他对自己的那第一任同桌到也提不起什么映像的了。但是他的前头这位“神算子”——平——可忘不了嘞。“嘿嘿,那个我说戴眼镜的人都会当班干部的你别不信,要到你了。”平转过头,笑嘻嘻地对着小杨说道。“额……看吧。真的假的。”小杨话音刚刚落下,讲台上对着名字簿研究的老师也出了声:“嗯……行……宣传委员吧;杨,体育委员吧。”老师刚刚说完,行和小杨从站起到坐下短短二十来秒时间,俩戴眼镜的杯具孩子已经傻愣了。倒不是因为,这“神算子”的随意一说而成事实而惊讶,而是为自己摊上了这么一个烂干部而感到后悔。小杨心里也只是漫漫低骂:这乌鸦嘴。小杨骂完了,对着平不可置否的耸了耸肩,苦笑一下,感叹一下,又翻了个白眼,忿忿而又无奈着。“不对不对,那个戴眼镜的女的不是没分配到什么职务吗?你这个“神算”怎么回事儿啊。”小杨四处张望了一下,眼睛一亮,不由带点喜色得说道。“例外例外,而且,那个人读数肯定太高,不合适不合适。”平磨砂了一下下巴,旋即正色说道。这开学第一天的交谈,小杨和平很合得来,也正是一个陌生人与友人的一个转折点,似乎绕过这个点,便能与其“勾肩搭背”了。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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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唐卓蓉自传材料唐卓蓉c166学前:1。“噗通”一声撞击声,引得“她”哇哇大哭,房间里十分凌乱,玩具乱丢得一地,而她最心爱的玩具却被扔得远远的,奶奶正准备帮她整理玩具,一个女人厉呵道:“不许捡,她自己犯的错就应该自己承担”。吃饭了,我吃完饭,刚准备走,妈妈就说:“再吃一点”。她说得那么干脆,是那么的不容拒绝,那眼神是那样的深邃,我不由的打了一个寒颤,然后马上再去添了一碗饭,妈妈刚见到我就质问我说:“你吃饱了为什么还要吃”。我便回了句:“你叫我吃的啊!”她便骂道:“你是猪啊!叫你吃就吃啊!”2。天色渐渐地昏黑了,她正蹑手蹑脚的走进家门,不料一个女人拦在门前,呵道:“为什么回来这么晚?”整天被她打骂的小孩早已害怕她,眼泪突然就流出来了,不敢说话,女人就发了疯似的把小孩拉进房间,扯着小孩的头发,猛地往墙上撞去,然而这个小孩也倔强得可怕,继而又站起来,可能是想表达“她”的恨意吧。那女人更加气愤,对着小孩的肚子又踢了一脚,疼痛已经使“她”全身都麻痹了,可“她”依旧站得好好的,仿佛在说:“你打死我啊!”3。一个小孩正在房间里,背乘法口诀表、背唐诗,背不出就是一阵殴打,她总是认为“她”不努力,做得再好也不满意。4。爸爸在路口的一家牌馆打牌,妈妈去叫他吃饭,谁知爸爸一时怒火大起,当着所有人的面打妈妈,一双皮鞋对着这女人乱脚踢去,拳头也硬生生的朝向她。5。家中的电器、杯子等东西全被砸烂,妈妈举起菜刀往床上砍去,床上顿时被砍了一个大口子,爸爸便吼道:“你疯了吗?妈妈正拿着菜刀乱处飞舞,爱子心切的爷爷奶奶看到这一幕便抓住了妈妈,迫使她手中的刀掉在地上,只见爷爷拿着根大棒朝妈妈打去。不久警察来了………。。6。“爷爷,这个字怎么读”孩子问道,“她”正在背唐诗,爷爷慈祥的爱抚着“她”,语重心长的教“她”,那时的“她”凭借才识和非比常人的记忆力顿时龄人中脱颖而出。7。爸爸说:“幺儿,爸爸给你找个后妈好不好”,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过了一段时间,爸爸真的带了一个阿姨回家,她还带了一个小孩。阿姨对我很好,但是那个小男孩很讨厌我……………这时的我眼中只有倔强和恨,还有无可言喻的孤独上小学:1。我并不合群,见到外面的花花世界真的很美,刚开始的时候我的成绩都是名列前茅,但是看着别的小孩每天有爸爸妈妈接送,心中难免会一痛,但又想起妈妈小时候在我身边时发生的那些场面,无疑是给我摆上了一道阴影。2。慢慢的,毫不察觉的,我变得越来越自闭,从以前那个活泼到调皮的小女孩变成那个不说话、不微笑、不合群,只会躲在角落里看着她们玩的女生。渐渐地越来越害怕,什么都放在心里面,不想与外人说话,只想完全把自己封闭起来,想把自己保护起来,到最后干脆不让别人碰我的东西,也有不怕死的,硬要碰我的东西,可能是想证明他们很厉害吧,胆小的人被逼急了也会有大胆的行为,我就学会了打架。最后总是被责怪、打骂,明明是他们的错还要陪他们钱,逼得我快疯了的时候我又学会了翻墙逃学。墙后就有一个荒废的院子,每天我就躲在这个黑黑的房子里静静的哭。3。后来,偶尔看到一本书《卡耐基给青少年的十二个忠告》,从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的东西。从此,我便一直看他的书了。4。买了一辆自行车,我当然是不会骑的,可是又没人教我,只好自己学,可幸的是我很快就学会了。因为摔倒了也不许哭,站起来一切都好。我知道了当年自己那些行为是多么懦弱的表现,我不应该选择逃避的,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我学会了承担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独立,学会了自己一个人。初中:1。慢慢的,可能是长大了,我不再那么反抗与同学交流,可以和同学们一起打闹。由于那一段时间没怎么上课,但又由于底子好,我的成绩马上就上来了,也算中等偏上吧!2。一个女孩走在无人的小路上,边走边踢石子,夕阳映红了”她”的脸颊。到了家中,”她”静静的坐在树下的秋千上,任凭风拂过脸颊,那一刻她知道了这世界的美好。3。暑假,我来到长沙,没想到这一次我便留在了这里上学,我的性格开始逐渐变得开朗起来了,第一次来这所学校我就认识了许多朋友。对于同学的热情我感到非常开心,我意识到这是个好的开始。4。这里的环境我适应的那么快,快得惊人。有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在做梦,害怕醒来梦就碎了。不可否认的是,我爱这所学校,我爱这个班级,爱的那么彻底。5。“叮!叮!叮!”,突然电话铃声想起,“幺儿”电话那头传来了爸爸的声音,爸爸十分激动,他说:“要带我离开长沙。”也就是说爸爸和妈妈其中一定要选一个。我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眼泪不争气的掉,见到爸爸的时候,他显然苍老了许多。不由得心疼,爸爸说:“他想要接我走”。我并没说话,他和妈妈商量了很久,让我回避了一下,爸爸牵着我的手想走的时候,我突然说了句:“等一下”,没有任何准备的,就这样脱口而出,就这样我留了下来,我不确定我是否太自私,但我自己知道,我实在太舍不得这个班级。6。冯老师匆忙走进教室,召集所有人去集合。冯老师说:“要体育考试了,这关系到你们的中考成绩。”到了那一天,我发挥得还算好,打排球的时候,只听老师说“停”。好开心啊!是满分。跑步的时候,大概在600米的时候,我想到了些什么,脑子里一片空白,仿佛时间变慢了,周围的人都看得很清楚,连表情都凝聚了。我就这样跑到了终点,即使还是满分,可是我知道,我可以做到更好的。我到这个时候还在迷惘什么?这就大概是我的人生历程了,我现在依旧对那个我不满,我一定加快改正缺点,如今的我跟以前的我已经截然不同了,我有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我有自己的观点,我学会了独立,学会了创新,学会了坚持。我想要中国更富强,人民更幸福。我看见过许多不公的事实,只恨自己无法改变,为什么我们的天空都被乌云笼罩了,我要铲除这片乌云,还这片天空那片蓝。为什么我们的世界都被黑暗统治着,我要发光,我要发光照亮这世界。我庆幸:我生活在这个还算和平的年代不用每一天都面临着死亡的厄运不用整天活在担忧和哀愁中我可怜:那些无辜死亡的孩童们他们美丽的梦就那样被扼杀在摇篮里风吹过那一片坟地谁也不会知道,他们是死于他们犯下的错我想要:这个世界和平无限不会再有人死亡全世界都幸福初三:唐卓蓉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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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