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墨
给时间铺上宣纸,以心血为墨,记录自己为这段感情付出的点点滴滴,回首来时路泪水止不住打湿宣纸。我终于熬到了冬天让世界达到冰点的温度,将泪水凝结成心结,让泪水不再滑下,给我时间让我能够去把宣纸晾干。你的离线让我的世界悄无声息,任凭心墨静静地流淌永远不停歇。
等待无限期地延长,延长,未来不可期;思念疯狂地泛滥,泛滥,迷失了来时路;热情被无情地冷藏,冷藏,却总也降不到不曾相遇时的温度;心动无法停止地跳动,跳动,许你一生不变的誓言。你离去,或隐身,抑或是在调整自己,我等你,我接受,心墨才能变成永不枯竭的源泉。
慢慢地我学会了顺其自然,我没有试探你,只是真情不由自主地流露,我的率真你不懂,你曾经为我而放下的防卫不知何时再次拾起,让你的自我保护意识再次萌发。其实我很简单,没有想象的那样复杂。没有华丽的辞藻,是心血的流淌你知道吗?心血为墨字字都是厚重的真情流露。
岁末,心情越来越紧张,回归,还会不会产生奇迹。一不小心,是不是就要错过这一年,分开的太久,越来越生疏。可是爱与思念从来都没有停止,从来没有减少,且更加深厚更加难舍,更加不想失去。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有这样的缺憾,我该如何去弥补,我愿为你将心墨流干。
我开始讨厌我自己了,我已经变得唠唠叨叨,你已经变成了我的毒药,该怎样把你戒掉。我还在不断地表白,让心墨泉涌般流淌,直到流干的那一刻,我便不在了。我不在了的时候,你要照顾好你自己,让我了无牵挂,来世再也不做人了,活着好累。难道爱一个人有错吗?全心全意有错吗?
越是在意,越容易失去,我无法走出这样的魔咒,又无法做到不去在意。既然选择了把心交给你毫不保留,无论你是否能够学会去珍惜,无论命运是否将我善待,我都会勇往直前不去退缩。不去在意付出多少,不去在意结果会是怎样,只求心墨的浓度不要改变,只求这份执着不要改变。
用心剪下一页心情便条,用心墨书写对你的丝丝爱恋,将自己丝丝缠绕作茧自缚越来越紧。我用尽全力去支撑这份伤痛,留下一份微弱而卑微的呼吸去坚持爱你,我看不到你的在意,我学会了安慰我自己。我还在期待明天,因为我相信你不是真的没心没肺,因为我相信你会回到我们的约定。
我找不到一处心灵的空白,去为你贴上这页心情便条,因为这份爱恋早已贴满,我只能将这些便条重叠。便条越来越重,心事也越来越重,我一直在承载和坚持,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去放弃。我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相信你也一样离不开我,我相信你是需要我的,我相信你不会骗我。
所有的表白,我不断地重复,是不是连你都听腻了,我承认连我自己都听腻了。可是当生命只剩下你,你变成我的全部,我唯有守候和等待,我没有勇气去争,也没有勇气去抢,也没有顺其自然的洒脱,除了等待还是等待。一定是我做错了什么,不会没有原因,不然不会从热到冷,狠狠跌落。
只为去还前世欠下的一个承诺,再多苦难我都勇往直前,只为谱写这份绝世的痴恋,我将心墨细细地去研。前世我一定说过:下辈子也要照顾你,下辈子也要和你在一起,这依然是我今生的承诺。心墨是永不磨灭的痕迹,我把誓言写在三生石上,无论经历多少轮回,你都是我的唯一。
我在用心疼你,你不小心留在手指上的伤口,痛在我的心上,在我的心上是最痛的痕迹。在我的眼里,你的事没有小事,就算是小事,也是我要去认真的圣旨。这是一种崇拜,这是一种膜拜,这是一种信仰,这是一种信念。你是我的崇拜,你是我的膜拜,你是我的信仰,你是我的信念。
我用心墨誊写这些经文,字字为你句句爱你,我不停地吟诵,让这份爱得到净化的升华。你是我要誊写的生命中最浓重的色彩,是我要记录的生命中最坚定的信仰,我笃信不移,我痴心不改。我相信天会荒,我相信地会老,唯一不变的是这心墨书写的爱恋,是这至真至诚的信仰。
心灵
周国平曾说:“每个人都注定是灵魂的独行者,无论多么崇高的感情,也不过是一颗独行的灵魂对另一颗独行的灵魂最最深切的呼唤与回应罢了。”
是啊!知音难逢啊!且看古今中外多少颗灵魂正在苦苦地呐喊!以为能够高山流水遇知音,最后却发现不过是一场对牛弹琴的闹剧罢了——这样的例子难道还少吗?
天才注定孤独。
享利?罗梭,一颗伟大的独行的灵魂,那个轰轰作响的工业革命时代不属于他,那些叫嚣着资本主义的怪物不是他的同类。而他的纯净、优雅,又与那个社会格格不久。正如艺术家吴履所说:“我见不得人,人亦见不得我!”于是这高傲的灵魂独自飘荡到那湖边,飘荡到那与世隔绝的仙境去。他亲自伐木,造屋,农作,酿葡萄酒——当然还有写作。物质的缺乏,同类交流的缺乏并没有折磨他的心灵,相反,净化了他那本就透明,清亮的水晶般的心。
知音难逢啊!可当我拿起《瓦尔登湖》,拿起那片幽静的土地,我总要暗自庆幸——幸好罗梭没有知音,否则何来这本世界里最静谧的一声呼唤?
文森特?凡高,另一颗为世人误解的伟大的灵魂。艺术的强烈情感与世人的嘲笑唾弃双重地煎熬着他那敏感而脆弱的心,至到他在那片麦田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也没能找到知音。浓郁饱满的色泽下,是他那千疮百孔的心。他疯狂地爱恋着一个怀孕了的妓女,可她却说:“我看不起你,你不过是个穷画家罢了。”听到这句话,他的世界倒塌了。
知音难逢啊!可每当我看着那幅《向日葵》,感受着那鲜亮的黄色下隐含着的生命的张力,我也要暗自庆幸——幸好那妓女没有爱上凡高,不然恐怕他早已沦为家庭忙碌奔波的丈夫,又何来那些精神与痛苦在上面颤抖着的画作呢?
天才注定孤独。
因为只有独行的灵魂才能找到自己的上帝。没有另一颗灵魂同你在人生之路上一唱一和,有时反倒能让你更加专注地思考的来路与去向。知音固然重要,心灵的交流、思想的对话也必不可少。然而若实在寻不得知音,何不沉静下来,独自品味一段孑然一人的旅途?
尝试在沉默中同心灵对话,也许你会发现,自己已然是最好的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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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水墨丹青,画色入韵。朦胧春月,樱花盛开。——题记墨,悄然而落,放慢时间的脚步,阳光闪耀,映照滴墨之上,熠熠生辉,晶若琉璃,耀如钻石,散发着一股严肃之气。“啪嗒”,来不及多想,墨泪已入一池清水,如找到广袤原野般,狂野地向四周侵染,与此同时,一颗清灵透亮的水晶跃出水面,连接着一串晶莹的泪花,是不愿与母亲相别罢?而墨已悄然拔出一座向下的小山,又如一把锃亮的钢刀,直插池心,若有何许怨意罢?却也与这反跃起的晶泪相映衬。墨色在水面向四周侵袭,伴随着一阵阵如少女衣褶般的涟漪,打破了水面的平静。墨,晕了开来,依稀中仿佛能瞧见那盘综错杂的条条黑丝,如网般,将仅有的梦幻紧锁其中。此刻,如墨般,脑海中点滴飘散的音符,凝成了一首曲子——《青花瓷》。忽而变幻,浮现眼前的是一幅水墨画。细雨如丝,柔软绵长,转而入眼的,是聚之山峰,青松迎细雨,云雾缭绕,似梦似幻,虚无缥缈,幻有幻无,心中顿生“多少楼台烟雨中”之感,似世外之桃源,人间之奇境,颇得坠入童话仙境之感,却也为万物相谐罢?若深居其中,迎着晨光,望屋檐落雨,抚丝竹而坐楼阁间,确有“林下幽居露作餐”之感,也实属凄凉罢……轻拨一曲,如纹水清波,悠传远扬,却又如高山流水,流荡山峦细谷中,也罢也罢,是与墨雨相映罢?墨泪淅淅,青峦树影,黑白相映,生生不息。是如青花瓷般,自顾其丽罢?却也为一传佳话。墨,散了开来,朦胧,深邃,似望底无尽。于此刻,黑暗,在脑海中,平静而淡然,响起了《胧月》。夜,空寂无云,黑如墨,深不见底。红月踮树梢,向前望去,目光融入这深邃的黑洞,没有群星拱月,有的,只是那一轮圆圆的红月,孤独地凝望着世界,你的心也在流血吗?眼睛也早已被此染红罢。月下,群山连绵,满山樱花寄于其中,而坐于古堡城墙之上,此景却也入心来。微风拂过,树挺立而不颤,而满树樱花随风而摆,随风而升,随风而舞,点缀这混沌月夜的,便是这片片血樱罢。而行于樱花血舞中,翩翩起舞,不受羁绊,于异国他乡,望同一轮赤月,作飞花之舞者,飞袖舞带,踏于樱海之上,或有许孤寂,却也闲然罢。这盈血的月啊,与君相视,总觉似曾相识,是谁在哪远方呼唤着我,心痛如雪般飘降沉淀,也罢,或许,这便是人生的真谛……墨,已然无之初的磅礴,若隐若现,似夜行之人,于夜中时隐时沉,仿若与混沌之夜融为一体。于此刻,乌云消散罢,阳光冲破那屏障,突入水中,将水池照了个通透,再黑暗的角落也公诸于世,那墨的黑丝,飞舞着,飘扬着,似断不断,这,也便是墨一生中最后的乐章罢……墨,在强光的照耀下,连仅存的墨丝也断于清水中,了无踪迹,水面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只是看似如此罢。乌云卷土重来,遮蔽了天空,将阳光挡于此境此景之外。世界,转而如漆般的黑暗,而那一池清水,转而似一池墨水,深不可测……脑海中,黑,充盈了各个角落,冥冥之中,远方,传来一曲《幻音宝盒》。流传回荡,久久不散。地面上,燃起了一圈圈蜡烛,绵延着铺向那梦的远方。琴声飞扬,于此刻,似一少女,着一席西洋舞裙,又似一人偶,正坐于蜡烛之中。弥漫的,是丝丝幽香,沁人心脾。那会是一双怎样的手,在琴键上舞蹈,与音符携手,而少女也已起身而舞。那飞舞的衣裙,蜻蜓点水般,不经意间扫灭了周围的蜡烛。远处的光,昏暗,模糊。朦胧中,少女的面貌,若隐若现,静谧中,仿若能听到那清脆而又富有节奏的脚步声,随着音乐的起起伏伏,那洁白似玉的衣角也时隐时现,似乎正牵着一串唯美的音符,而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神秘中,却也美轮美奂,也着实为一席唯美的画卷……再厚的乌云也无法永远阻遏阳光的侵袭。乌云散去,温暖重回大地,一切又复而轮回。还是那幅景色,还是那双晶亮的眼睛,多的,只是那朵朵泪花,盈耀眼眶,只是那一丝淡淡的哀伤,弥绕心头……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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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香“沙沙沙沙”,手指摩挲纸张,墨香袭来,在指尖缭绕;墨香袭去,任思绪飞扬。幻墨香正是入夏时分,太阳十分耀眼。正准备写作业,觉得什么闪闪发光好生刺眼。定睛一看:哎!这不是那本我寻觅已久亮皮包装的书吗?好家伙,原来“逃”到这儿来了。我眯着眼,踮着脚把它给取了下来,小心翼翼,如获至宝。轻轻把它翻开,手指摩挲着纸张,墨香在指尖缠绕。它缓缓映入我的眼,我仿佛看见了人间天堂;它轻轻钻入我的鼻,我仿佛闻到了袅袅清香;它快快跳入我的耳,我仿佛听到了世间最动听的呢喃。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在汲取着墨香,享受着这一场精神盛宴。渐渐觉得视线变得模糊,书页翻到了最后一页。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捕捉最后的一缕墨香。向窗外望去:天空被染成火红,大地被映得彤红,一切事物都像被盖上一层薄薄的红纱。一种飘飘欲仙的快意漫上心头。一个下午竟过得这么快,就似一个小时一样短暂。“等等,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没干?糟糕了!作业还没有写一个字,作业总不做,明早是要挨骂的”。没法,只得奋战到深夜。这种墨香定然是幻墨香,不然,我怎么会有一种一个下午就像一个小时的幻觉呢,还把写作业给忘了!灼墨香那日,弄坏了妈妈的心爱之物。怎么办?怎么办?我一时慌了神,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要不嫁祸给别人,拒不承认。这一想法一出来,便把自己吓了一跳。但马上又极力使自己镇静下来,但是额角上在涔涔往外冒汗,“别怕,没什么好怕的”,我安慰自己。为了使自己镇定下来,我捧起了一本杂志,手指摩挲着纸张,墨香在指尖缭绕。翻阅到了一个关于列宁打碎花瓶并勇于承认错误的故事。墨香是那样的炙热,如烈火在灼烧我的皮肤。我不敢再看下去,每一个字眼都像一根针,刺痛我良心的针。好似有无数双冒火的眼睛在嗔视着我。这种感觉太难受了,我扭捏着向妈妈承认了错误,认完错后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如同千百斤重铁块忽然落地。这般令人难受的灼墨香,我并不喜欢,可它又是我做错事情时多么宝贵的良方呀,人生中多么宝贵的一笔财富!痴墨香那日上完体育课,我便在讲台上发现了”宝藏”,嘿,最新版《小溪流》。嘻嘻,先让我过把瘾。我已经顾不上满身的臭汗,手捧着《小溪流》,倚靠在讲台边。手指摩挲着纸张,墨香在指间缭绕。这种墨香十分特别,闻一闻,便让我忘乎,欢乐或痛苦,荣誉或耻辱,开心或忧心;闻一闻,让我为之癫狂,里面的每一个故事,每一篇文章,我都是那么的喜欢。那些世俗、欲望、情感……一并丢弃。仿佛整个世界只剩我和这缕墨香,我努力的追着它的脚步。这该是一种多么让人痴迷的“毒药”呢?周围突然静了下来,可我浑然不知依旧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忽觉得有些不自在,抬头一看,老师正嗔视着我。后果就不用我说了,都怪这让人痴迷的墨香。我不能说我是一个散发着墨香的人。毕竟,我还太小,读过的书只不过是凤毛麟角。但墨香已融入我的灵魂。没了书,也可以活不下去,但活着也比只不过是行尸走肉。书海如此浩瀚,我又读到多少,能得到多少呢?但我知道我与它已经密不可分了,就如多年的挚友,就如生死相随的伴侣。不论多么艰难,不论多么辛苦,我定然会坚持下去,因为它已经融入了我的灵魂,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墨香,爱你终生不悔!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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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兰墨兰生于林下、灌木林中或溪谷旁湿润但排水良好的荫蔽处,海拔300-2000米。分布于中国、印度、缅甸、越南、泰国、日本琉球群岛等。墨兰状物作文一:兰,在别人手里是珍贵的“花”,在我手里却成了“草”。我养花草一直简单粗放,买回来、带回来,放到阳台处,有阳光便晒着,偶尔得空浇浇水。工作很忙,有时一出差十天半月。很多花草受不了我的冷落,纷纷“自绝于人世”,剩下的只有兰草、绿萝寥寥存活。而最惨不忍睹就是兰草了。一丛窄长的叶子新旧不一,七长八短的垂着,灰头土脸,和杂草无异,并无半分传说中的“神仙气质”。自己也没有拿它当回事,觉得如此活着也是很不错了。谁知初夏的时候,从这丛杂草里竟然伸展出几枝纤长碧绿的花枝,顶上鼓鼓的一串花苞。很是让我惊喜了一番。耐心等了几日,开花了。花不大,寥寥几个花瓣苍白细长,不香也不艳,颇有点对不起观众。兰花,现在可以称之为兰花了,却不管我的失落,次第的开着。一朵,又一朵。这天休息,在家打扫。开窗通风,拖地洗衣,好容易坐下来看看劳动成果。清风吹拂,衣角翻飞。这时,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只蝴蝶,飞进屋来。看到兰花,这只蝴蝶很是在意的,围绕着上下翻飞,又停在花枝上,静静留恋半晌。看着这只脆弱的生灵,看着那盆从没有被关爱过的兰花,我突然心酸不已。多么不容易的兰花啊,这么卑微的活着,灰头土脸,无人关心,还奋力的在尘埃里开出花来。这么美好的事情,而匆忙的人儿却不懂欣赏,不懂珍惜。因为匆忙的.人儿也是灰头土脸,无人关心,一心一意想着奋力的在尘埃中开出自己的花来。多悲哀。好吧,兰花,你的美好已经被肯定了,祝福你。疲惫的人儿还要努力着,你也要祝福我。在这嘈杂的世间,我们相依相守。墨兰状物作文二:过年了,我们家买了很多花,有香气扑鼻的丁香花,有欣然怒放的仙客来,有含苞待放的郁金花,还有翠绿欲滴的墨兰,个个都争奇斗艳。我最喜欢墨兰了,它是墨绿色的叶子,又窄又长,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宝剑,指向天空。从根部长出的一根根花茎,又细又长,上面挂着一窜花骨朵,是黄色带斑点的,就像一盏盏彩灯。墨兰是兰花的一种,在墨池公园里有个兰花馆,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兰花,给游人参观。我家的墨兰虽然没有鲜艳的花朵,但是它生机勃勃,含蓄而高雅,就像一位彬彬有礼的君子,我喜欢墨兰。墨兰状物作文三:静吹幽兰香,轻垂罗纱绿。远处,一株墨兰在微微润湿的草地上舒展娇躯。浸满兰香的空气灌进鼻内,心便被幽香装得满满的。我轻轻掐断一支墨兰,欢快地跑进书房。也许是我的笑声来得突然吧,父亲快要完成的兰花图上,被染上了一迹墨隐。我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爸爸,今天画墨兰吧!”爸爸无奈地看看我,执起毛笔。线条似行云流水般地从笔尖滑到心尖,我仿佛闻到沁人心脾的墨兰香。“怡怡,知道为什么画兰吗?”爸爸虽然在问,却似乎没想让我回答。“兰花,花中隐君子。像兰花生在幽谷里,才是我想要的平凡、安宁。”作品完成了,爸爸看着画中的墨兰,笑了。“哎,或者,你母亲织布,我种田,也该很不错吧!”我这么大了,还真没看见过书生气十足的父亲种过地呢,只知道他平时写写字,画画画,跑跑生意什么的。我和父亲都沉浸在自己的的想象中……“永平,出事了,有几个城里人要拆王婆婆的房子了!”突然,隔壁的李阿姨喊着跑了进来。父亲一惊,急忙放下笔,冲出门,朝王婆婆家跑去。我也跟着李阿姨跑了出去。王婆婆家围着很多人,只见一个倒三角眼的中年男子和一个跟班模样的人站在屋中间。这时,“三角眼”阴阳怪气地说:“哟,又来了几个 .我不怕你们乡巴佬人多,你们领导答应了的,这块地我要定了,赶紧搬出去!”说完,还鄙视地瞥了父亲一眼。“你们有合法手续吗?”父亲厉声问道。“什么手续不手续的,我们有的是钱,几间破房子,拆就拆了吧!”“三角眼”不屑地说。“没有手续,不谈好,坚决不准拆!”父亲愤怒的目光直逼“三角眼”,说,“你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别狗眼看人低,我们不稀罕!”“三角眼”恼羞成怒,气势汹汹地扑到父亲面前,一拳打在脸上。那个跟班也大打出手。乡亲们围上来,要和他们拼了,父亲拦住大家说:“赶快报警……”说完就昏倒在地。我哭喊着扑向父亲。“三角眼”慌了,意识到自己把事情闹大了,趁机溜走了。在医院里,父亲醒过来,苦笑着对我说:“女儿啊,人穷被人欺呀,不要忘了这耻辱,好好读书,要强大起来!”看着父亲的故作笑容,我心里涩涩地说:“爸爸你笑得好难看哟!”父亲深情地看了我一眼,摇摇头,又昏过去了……从那时起,父亲很少说话,时不时总是发呆地盯着母亲放在窗台上的一盆兰花,眼神流露出好像将要离别的不舍与留恋。“我们进城吧!”一天,爸爸对妈妈说。“进城?你脑子有问题呀!你不是很想呆在农村里吗?”妈妈不解地望着爸爸,见他没再说话,只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就这样,我们一家人进了城。想不到的是,爸爸很快就找到了一份搞推销的工作,他带着一脸笑容回家。我知道,父亲已不再去奢望幽兰般地生活,他要为家而改变,但是,这个改变对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父亲来说是十分困难的。爸爸才推销了一天,脚底下就磨起了几个水泡。我看着看着,眼泪止不住往下流。他不以为然的笑道:“没什么,女儿,爸爸还挺得住。”我憋住那口气,没有哭出声,身子不住的颤抖,一头扑进爸爸的怀里……这时,一股熟悉的兰花香扑鼻而来,心渐渐地静下来。窗台上那盆墨兰开得煞是撩人。阳光泻下万般温柔,荡漾在兰花怀中,顺着花瓣缺口,缓缓流淌下来,碎了一地的兰花心……诗云:幽谷出幽兰,秋来花畹畹。与我共幽期,空山欲归远。点评:语言平滑晓畅,刻画细致,描写生动;句意含蓄委婉,暗含深意读毕如酒后余香,不绝于口。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语言清新活泼,描写能抓住事物的主要特征,篇幅短小精悍,值得一读。1200字以上 初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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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祭为什么不能让时间停留枫叶的灿烂留在了辉煌的秋天那一闪而逝的幸福能不能停下来我要细细品味忘却自己不去做傀儡……——题记又是寂落的一天。夕阳下,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小男孩独自一人,在草地上,仰望蓝天。空洞的眼神,无奈的神情,似乎在想什么……小墨,你到底去了哪里,释找不到你,怎么都找不到你。释好担心,好担心……小墨,是不是你也不要释哥哥了?小墨,释好想你,想了好久,也找了好久……从很早开始,落墨就住在沐释家隔壁了。她比沐释小了3岁,总喜欢穿着干净的公主裙,手里抱着洋娃娃,嘴中含着棒棒糖,含糊不清的喊:“小释哥哥。”沐释听了,总会去摸摸落墨的脑袋,将她整齐的公主头弄乱,宠溺的对着落墨笑。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在落墨十岁的那年,突然犯了先天性的心脏病,国内的技术毕竟有限,于是落墨的爸爸妈妈把小落墨带到了美国,接受更好的治疗。因为走得匆忙,没有和邻居打声招呼就走了。就出现了沐释到处找落墨,却怎么都没找到。没有了落墨,沐释活的很压抑。只能把大把的时间放在学习上,弥补自己的伤痛。再加上本来就是天资聪颖,成绩更是超出众人。16岁就考进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升学率高的吓人的广楠学院。因为成绩优异,个性温柔,加上俊朗的外貌,所以连任三年的学生会会长。从高一到高三,一直备受瞩目。代表着离愁的夏天已经走到了尽头,秋天已经不知不觉的来了呢...9月1日总算到来了,刚从美国回来的落墨经过一个月的恶补硬是以全年级段第一,超出第二名三十几分的令人咂舌的好成绩考进了广楠学院,激动得要命。再加上作为新生代表发言,要背稿子。所以一直折腾到凌晨三四点才睡着。晚睡果然不好。落墨不住的在心底嘀咕。也顾不得自己良久以来保持的淑女形象了,在校园里狂奔。全年级段第一名第一天上学,并且是要发言的情况下迟到,传出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那样的话她的老脸往哪里摆啊。于是她跑啊跑,跑啊跑。哪知跑得太快,“嘭”的一声竟撞上了一个人。落墨摸了摸被撞痛的额头,瞪着眼睛望着对方。咦?好熟悉的脸啊,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落墨心里不住的想着。沐释好笑的望着这个女孩子,只觉得很像一个在心底很深很深处的人。高智商的人反应就是快啊,落墨和沐释马上就回过神来。期限是落墨一看手表,“啊”的一声尖叫。老天,还有五分钟就迟到了!十万火急之下,落墨撒腿就跑,抛下一句“对不起”就不见了人影。沐释笑了,好有趣的女孩呢,好像小时候紧张时的小墨呢。一想起落寞,沐释的眼里有着藏不住的担忧。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可好……紧张过度的落墨终于在最后一刻赶上了开学仪式。先是自我介绍,这种东西从幼儿园就开始了,练到现在,早已练到很高的境界。“大家好,我叫落墨,今年15岁,来自美国纽约。会韩语,法语和英语。今年以广楠学院新生第一名的成绩考入,真是不甚荣幸……”台下的沐释一听见“落墨”这个名字,脑子便轰的一响。她是小墨,她是小墨,他的小墨妹妹总算回来了!原来刚才的冒失鬼就是小墨啊。没想到相隔五年以后,他们会以这样的地点重逢。沐释开心的扬起了微笑。马上就是学生会会长发言了,相信他,一定会给她带来不晓得吃惊。只见落寞下台之后,沐释就微笑着上了台。台下立即响起了欢呼声,不过大多是女生的声音。就像落墨上台的时候大多是男生的欢呼声一样。有一句话不是叫“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吗,就是这个理。“大家好,我叫沐释,是广楠学院的学生会会长……”就如同刚才吃惊的沐释一样,落墨瞪大了眼睛,他是小释哥哥?哦,糟糕。落墨一想起刚才差劲的见面方式就懊恼的捶了捶自己的脑袋。好丢脸,五年没见小释哥哥了,重逢的第一幕竟是这样。台上的沐释眼尖的捕捉到这个画面。几年没见,小女孩变得更可爱了。到可以好好的逗逗她。待会儿,好好和他吃个饭吧。未完待续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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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香我爱写作,自然也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是我的追求,回忆过去,有多少本书伴着我一起成长,而我,又从中挑选了多少本我爱的好书……阳光格外的刺眼,天气很热。这样的天气,像我这样的宅女是不可能出门了。一起床便呆在空调房里,对着空调看书。把看了很多遍的《童年》又翻出来一遍又一遍地看。这部书虽不像朱自清笔下的文字那般华丽,也没有言情小说种浪漫、梦幻的场景,更没有玄幻小说里男女主角的特意技能,有的只是朴实的文字,和最真实的经历。我生活在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里,在这个家里,没有《童年》里的外祖父;却常常少不了外祖母的温柔体贴。周五一回家,我就空着手大摇大摆的走进家门,留下爸爸一个人在后面慢慢地帮我提书包,然后慢悠慢悠地跟在我屁股后面。待他回到家,我早已换号了鞋躺在沙发上,摊开双手,接受妈妈剥了很久的枇杷。“吃完水果去写会儿作业吧?”爸爸带着试探地语气问了问我。“不!”我把脑袋偏到一边去。我那不容置疑的语气无疑证明了这件事没得商量。老爸只是默默地叹了口气,便转身去了厨房:“今晚吃你最喜欢的水煮牛肉。”爸爸地脸上带着一丝微笑,准确地说是讨好地笑。或许,我就是喜欢糟蹋别人的好意,我从沙发上跳起来:“我要吃韩国料理,不吃水煮牛肉!”爸爸愣了愣:“快煮好了啊!明天去吃,好吗?”“我不…”我嘟着嘴,看了爸爸一眼。我转过身去房间看书了,再次阅读《童年》,我突然觉得这本书其实写的不仅仅是高尔基的童年生活,更是一种残忍的家庭生活。而我…我生在这样幸福的家庭里,却还贪婪地想得到更多。总是觉得这个家里的每一位成员都不够宠我、不够爱我。仔细地对比我和高尔基的童年,是不是我的童年要比他好很多呢?我们家的每一位成员是不是都非常宠我爱我呢?我慢慢地走出房间,看到爸爸妈妈正在换鞋,我拦住他们:“你们干嘛?”“出去吃韩国料理啊!”爸爸走到我跟前,摸了摸我的头。我低下头:爸,你们难道从来都没有想过拒绝我吗?难道我说的话就是圣旨吗?就算我说的话是圣旨,但那种不合理的要求你们也都照做了,不是吗?我扬起头,深深地笑了笑:“不是说水煮牛肉快好了吗?今天先吃水煮牛肉吧!改天再吃韩国料理好了。”爸爸妈妈都用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我,然后笑了,是发自内心的笑容。原谅我曾经的不懂事吧,谢谢你们曾经没有条件的宠我,谢谢你们给我的像公主般的生活。你们就如同《童年》中的外祖母,无条件地为阿廖沙付出,而最终阿廖沙也懂事地回报了外祖母。谢谢你们,我的“外祖母”。我也喜欢梦幻的东西,譬如童话。我喜欢安徒生笔下的《海的女儿》。小时候,我总觉得小美人鱼很傻,为了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丢失了自己的性命。后来,我便知道了这是爱情的力量。于是,我幻想我的爱情。常常看一些不切实际的偶像剧,并因此而疯狂,我爱上了言情小说,爱上了言情小说里浪漫的场景。可是当我再一次地阅读《海的女儿》时,我真的认为自己好傻。所谓的爱情,是像小美人鱼一样,不惜牺牲生命的,而我,做不到。自然也没有所谓的爱情,现在的爱情才是最虚幻的。我挥了挥手,告别了曾经让我疯狂的青春偶像剧和言情小说。偶尔和爸爸妈妈看一起看偶像剧,都觉得好不现实,于是瞟了一眼就去书房看书去了。真正地好书是可以令我受益匪浅地,而且好书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而不像玄幻、言情,带给我们的只是一瞬间的快乐。亲爱的,谢谢你们用无声的方式告诉我一切,一切人世间的道理。我们的情谊,将一直一直持续下去…初二:陈雨曦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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