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堡里的小公主(下)_3000字
小公主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夜很冷,她的身上盖着一层脏脏的破布。风吹过来,非常冷,小公主将这破布裹紧。面前一堆火堆,红色跳跃的火焰,在这深蓝色的夜幕下,显得无力。小公主尽量靠近火堆,却又怕靠的太近会烫伤自己。就算是火焰的热流,都是能将人烫伤的程度。
“你真是可怜兮兮的啊……”
一个声音响起,吓了小公主一跳。小公主想站起来防御,但是她的脚都是软的,站不起来。
“你是谁……!”她的声音都发着无力的颤抖。
“我就是我啊。”那边的声音调皮而有趣。
小公主惊讶会有这样的回答,追问,追问,再追问,甚至凶巴巴地拽着他的衣服问他的名字,那个人依然说他自己就是“我”。被他整得无语,小公主坐开不去理他,肚子里却不识趣地响起了声音,这让她脸上扉红,极度没面子。
“哈哈,给你这个……”
说着,一个东西被扔了过来。小公主不想去接,于是被重重地砸到了脑袋,脑袋上出现了一个大大的红包。
“你怎么……!!”她又羞又气,拿起扔过来的东西想扔回去,这时,老实的肚子又叫了一声,气氛僵了下来,她突然觉得浑身无力……
“啪”一声,漂亮地打开罐头,小公主发现里面竟然装的是她最讨厌的腌鱼……嘛,吃就吃吧!
已经不可能像以前一样那么娇贵了……
“味道怎么样?”那个自称“我”的少年开心地看着小公主尝下第一口,自豪的说,“这腌鱼可是我自己做的!”
“唔……咳咳!”小公主刚进嘴里嚼第一口,立刻不用说的就把他的答案告诉了他。
乐观派少年很郁闷地拍她后背,想帮助她把鱼吐出来。他实在搞不懂,自己的腌鱼技术可是家族里最好的,大家都很喜欢吃他做的腌鱼,可是,这个人却……
小公主打掉他的手,闭上眼很痛苦地将鱼咽下,然后还长长出了一口气,一种快要憋死的样子。
“对不起……”小公主缓过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向他道歉,对她而言,这是一种很失礼的状态。
“没事的啦……你没事就好了。”少年见她没事,也松了一口气,然后从他自己的背包里拿出纸笔,很认真地问她:“你能告诉我我做的腌鱼哪里不好吗?”
“……”小公主无语地看着他,脸色真的不好看。
不知道遇上这个人是幸还是不幸,这个人看起来瘦小的身材却能背动有他半个人高的大背包。背包里除了必需品以外就是水和腌鱼,还有几双臭袜子。小公主满头黑线的看着他,他摸着脑袋笑着解释说,沙漠里没有什么水,所以没办法洗衣服。
他自己介绍说,他是来自一个很偏远地方的小渔村,除了爱吃和做腌鱼以外,基本什么都不会。大家嫌他麻烦处处挤兑他,他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离家出走的时候带了很多“装备”。在外漂泊了六个月,学到了不少东西,自己能照顾自己。不会给她添麻烦!
唔……或许会添麻烦的是她。
他这六个月来几乎什么地方都去过了,自认为地球是方的,因为他刚开始迷路在沙漠,走了两天才离开了渔村附近。虽然被小公主吐槽这理由和地球是方的有什么关系,但是他还是很乐观的说了“没关系”。他报告自己这六个月来学会的东西,并告诉小公主,他走过的地方,除了他们的渔村靠着一个极大的湖泊,其余地方基本上都是沙漠。小公主所说的树林和瀑布什么的,他从未见过。
“是吗……所以你才这么黑啊。”小公主眼神暗了暗,知道梦想破碎不再来。她努力笑起来,耳朵已经适应了左耳进,右耳出,她习惯了少年存在,开始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有趣。
两个人在一起长途旅行,希望得到全世界的模样,寻找全世界的风景,在漫天黄沙中,伤过再笑。或许两个人在一起,再艰难的旅行都能进行下去。或许两个人在一起,再艰难的旅行都不觉得累。或许两个人在一起,再艰难的旅行也能笑的开心……
这旅行,终有终点站。
但是谁说了,终点到了,我们就要分离?
手挽手走进同一座城堡,深深刻下我们幸福的模样。
小小的家经营起来够甜蜜,也够痛苦。时光走过几十年,容颜被时间换了几张脸,青春已经不再复原……
然后,我们小小的故事,迎来它的结局——
终于一切安定,小公主听他说自己父母的事情,并说要将自己的父母接过来照顾他们,她想到自己的双亲。怀念的泪,缓缓流下……家的方向,已经被她弄丢了。
她和他一起去接他的父母,一路上她的目光常常望着远方,回忆记忆中已经模糊的小小城堡。爸妈现在还好吗?他们想我吗?他们现在……
远方的一个黑影让她定住,那是一个熟悉的轮廓,刺痛她的内心。她紧张又激动,有些不敢相信。毕竟在沙漠中,海市蜃楼,都是有可能的。
但是她还是飞奔而去,不顾后面他的追喊。
她不愿意错失这次机会,如果那是真的,可能这将是此生最后一次机会。有机会见到……
……爸爸?妈妈?
她接近了,那真的是她幼年的家。她记忆终会变成三种颜色的灰白墙,美丽的花园,漂亮的房间……但是现在,已经残缺不堪。处处长这荒草的模样,刺痛了她的眼瞳。
在曾经花园的榕树下,有着两方矮矮的坟。坟上刻着她不敢去看的名字。
她失魂落魄地走到坟前,一下子跪下,毫无预兆地开始痛哭,开始释放她所有的思念裂开的模样……
他追了上来,猜到了她为什么痛哭,一起跪下来陪着她。
这么一跪,就耽误了一下午的时间。
晚上,他们不得不在破旧的城堡内休息。他给妻子披上毛毯,抱住还没缓过来神的她。这个打击,对于离乡多年的人来说,真的太大。
“是谁啊……”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城堡的黑暗处传来,就好像没人住的废弃城堡里的鬼魂……
“!!!”她突然反应过来,似乎听到了什么熟悉的声音,再一次丢下丈夫跑向声音的地方……
丈夫跟在后面没头没脑的。
她来到熟悉的房间,房间里有着微弱的火光,她看见自己童年时的老人。老人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现在是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我是……”她说不出话,眼泪哗哗地掉下来。
“小公主?我就知道你会回来……”老人笑笑,抬起如柴的手,似乎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说道……
“小公主啊……你现在知道世界的美丽了吗?……你当年跑出去,你的父亲因为担心开始郁郁寡欢,你的母亲整日流泪……你知不知道……你的父母都是在担忧中死去的……你的父母死了之后,你才开始交好运的啊……都是你的父母保佑了你……你……你……”
说到一半,老人的气开始喘不过来,她赶紧上前去帮忙,却发现这是无用功。她已经老了,要走是谁都留不下的。最后老人在她的手心里写下“上楼”两个字,便垂下了胳膊,断了气。
小公主的泪不停掉下来,转过身看到丈夫站在旁边,她让丈夫好好安葬老人,她自己上楼去看一看。
楼上有不少房间,但是都被封住了。唯一一扇还能打开的门是她自己小时候的房间,她打开门一看,发现自己房间的墙壁是蓝色的,而自己的影子就站在蓝色的墙上。她站到影子面前,影子不会说话,她找来各种道具,摆出各种模样,开始向她讲述自己要说的故事……
小公主决定出走的那天晚上,影子犹豫了。影子看着小公主离开城堡越走越远,自己却放弃了离开的想法,静静在小公主的房间等待被发现。第二天早上,公主的母亲来到她的房间,自己亲自收拾着女儿的东西,脏了洗,脏了打扫。然后国王来了,问母亲公主走了吗?母亲说“是”。母亲说,公主就像他们以前一样,对外面的渴望让她离开家,谁都留不住她的脚步。她担心如果知道了外面世界是怎么样的,她会不会失望,会不会哭泣。饿了,累了,冷了怎么办……他们不可能永远养着她,孩子终究会离开家。她真心希望孩子会过得很好……
谁知道她一去不归,让父母在担心里日渐憔悴。唯一的安慰,是影子每天报告给他们的信息。其实影子也很纠结到底要不要告诉他们小公主的真实状况,然后影子选择了不说谎,那或许对他们而言是雪上加霜。影子也想不到,他们会那么早离开……
第一次,她看到了影子哭泣的模样……也是啊……她的父母,也是她的父母……
她的一去不回,让这一切,变成悲剧……
真的是……当父母以后才知道父母心。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他的渴望,也一起越来越大……她究竟该怎么说,才不刺痛这份渴望……她的悲剧,让她害怕了。
她的丈夫搂着她到孩子面前,告诉他,外面的世界很残酷,但是很美丽。残酷到漫天黄沙,美丽到愿意为此沉沦……
外面的世界,对于觉得痛苦的人而言,那是地狱。外面的世界,对于享受的人而言,那是天堂。如果你能找到别人和你一起分享快乐,那你就会更加快乐。没有什么艰难的事,我们一起,快乐永远都不会离去……
她听了,笑了。告诉他,外面有山川大海,有青草绿荫,如果你能看得见,它们永远都不会枯萎。
谁知道那个古灵精怪的小孩,长大后会告诉他们,他想要创造更多的绿洲。把沙海变成森林,带来水源丰沃土地。他会从一颗小小的树苗开始……
高二:陈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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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里的小公主(上)_2000字
她出生在那小小的城堡,每天面对的是城堡里空荡荡的死墙。城堡里灰白的墙总是随着日升日落变换着不同的颜色,从阳光的金黄色变成夕阳的橙色,最后落幕变成寂静的蓝色。蓝色落下来,她告别所有人的“晚安”,走下床来站到墙面前。影子黑黑的,随着她走动而变化,像是一个跟着她的无声的人。
她和影子来到阳台上,正是夏季,风吹来还带着暖意,就算是穿着单薄也不会很冷。她站在阳台上,踮起脚尖向前方眺望。她看到墨绿色深夜的花园,浅绿色飞虫的荧光,夜晚明亮的火灯……还有一睹挡住所有更多视线的高墙。
墙黑黑的,吞没她的影子,覆上她的墨色瞳孔,染黑她的想象与渴望。
那墙的对面是什么呢?从小时候她就一直抱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不能到外面去呢?她每次这么问,得到的回答都是笑着的透明谎言。为什么我要等待长大?长大可以出去吗?长大就能明白吗?
好像一个游戏。他们的谎言暴露得不用遮掩,明明知道是谎言,那一次次诉说的简单,她一次次听得焦急,再多的语言和情绪,全部都是无用的空白。好像纸一样的谎言,破碎了的纸片,飞散一片,遮掉她无法看见的答案。
他们总说,长大后你就会明白。
我怎么明白,去哪里明白?!
我想要明白……
她闭上眼,心里对未知的渴望蔓延,从小时候开始的渴望,发疯一样生长蔓延透了她的心扉。
这时候,蓝色星空上的一颗星星,从天上划过,降落……
“小公主,小公主……”
一个人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将她从一片黑暗中叫醒。她揉着眼睛醒来,发现外面阳光明媚,鸟儿的声音无比欢快——盛夏的早上来到。
“小公主,你看……”一个女仆半鞠躬,手划开一线,为她引出了一个老人。
“恩……什么?……”她揉着眼睛,早晨刚刚睡醒的睡意还未完全散去,迷迷糊糊地,只看见一个老人,披着满是沙子的披风。
“小公主,这个人会告诉你关于‘高墙’外面会是什么……”
“真的?!”她听到了她一直想听的答案的可能,近在眼前,触手可及。她不仅失礼打断女仆的话语,还失态飞奔下床,抓住老人的手,急切地问出了让人数都数不过来的问题。
“你先别急,让我坐下,慢慢给你说……”老人声音沙哑,走路需要拐杖支撑,坐下来都要喘几口气。她甚至都觉得这个老人可能说不完就会断气。
老人坐在椅子上歇过来气后,开始用她沙哑的声音讲述外面的世界……
老人说,外面的世界要比城堡里美丽,她见过全世界的模样,看过小河、溪流和瀑布,贯穿漂亮的森林和土地。老人说,她看到的世界有新鲜的空气,有扑面而来的水汽,面朝大海,能看见夕阳落下升起的家。老人说,她能触摸到的世界美丽而缤纷,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特色,各异的美丽,差异的缤纷。老人说……
老人说,补完了她残缺的渴望。满足的渴望,新生出渴望,绘成她的梦想……
她深信梦想是五颜六色的美丽。
她深信,自己已经长大,她明白了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美丽。
——“我一定要亲眼见一见。”
她想。她的渴望变成梦想,梦想的力量像洪水,汹涌澎湃起来不讲任何道理,拥有跨越任何困境的力量。她甚至为此做好了准备,宁愿抛下任何绊脚的东西。
于是,没多久,得知了外面世界是如何缤纷美丽的她,收拾好了东西,趁着夜幕,逃离了城堡……
夜深得模糊了她的视线,她脚下的土地,竟然是软的……
这就是外面的世界吗?感觉好不一样……
小公主带着欣喜的心情在软的土地上奔跑,她觉得跑得越远,她就越可能自由。直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划破夜的深沉,为她的道路第一次点亮了灯光……
她忽然停了下来。脚踩着沙子,雪白的衣服上,嵌满了泥沙。
她忽然发现,她从来没见过这里。不仅没见过,那个老人也从来没说过。她明明说这个世界是美丽的,但是她现在脚踩沙子,四周茫茫都是黄沙。老人说过,这个世界美到让人无法呼吸,但是她只见到了无边无际的沙土,风飞扬起来,模糊的更是前方的路。老人说过,世界的美丽,是无法用言语描绘详尽的,置身于天堂最美之地。她看见的,她感受到的,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她是被骗了吗……
她的一滴泪水,无言地滑过脸颊的干燥,滴落下来,润入沙土,无声……
泪滑过之后,她笑了笑,擦干了眼泪。她相信老人不会骗她,她默默走在沙漠之中,任听风咆哮,任忍太阳照,任夜晚多寒多冷……
她一步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过后被风吹净。风卷起的沙,凌厉地刮过她的身体角落,像刀片一样,疼痛得无法言说。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累了。炎炎太阳底下,她最后一点体力被耗尽,一下跪在沙子上,然后躺倒。无法小心,从沙堆上滚下来,弄得自己脏兮兮的,狼狈不堪。
她无言地笑,也不知走了多久,城堡早就已经在路上看不到了,前面是茫茫黄沙,后面是望不尽的沙。她那梦想的五彩缤纷,在耳边碎裂,那流不尽的黄沙散落在心田,污染了她内心的净水。
或许这样结束也好,她至少证明自己能走那么远……看不到全世界,漫天的黄沙,就是她所能得到的全部。
哈……她的全世界和老人的全世界,真的是一样的吗?
老人看到的,会不会是她双眼模糊后的想象呢?
高二:陈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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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_3000字十六七岁的花季雨季,会让我们的内心发生巨大的改变,而往往来说,我们内心的是不愿意跟其他人说,那么,不如来试着将它写出来,让更多兴趣相投的小伙伴来一起阅读。我,想逃避所有的东西,不管是快乐还是悲伤的,我只想逃避。现在的我太过轻浮,太过弱小,无法给任何人承诺太多,因为我不确定我是否可以做到。我只想就现在这样安安静静的生活,不想被困于某个黑暗的困境,那么窒息压抑的黑色空间会让我喘不过气,我真的无法承受那么重的压力。我宁愿就这样,平平静静,我只想逃避,去逃避一切我所能逃避的事情。真的对不起,内心已被许许多多的事情苦扰,现在的我,不能许下诺言,我只有给你们更多现实的行动没虚幻的未来我无法控制,也控制不了。所以,就让我选择逃避,好吗?让我活在当下,逃避我能逃避的一切吧!诺言太重,许下的诺必须实现,我只有给你们现在,而无法确定的未来,只有一片空白。等着我去谱写!——紫沬(榕儿)高二:刘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00字 高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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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病_30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米特小镇略微脱离相聚不远的路加城,有自己的社区政府和服务中心。米特镇中心偏东方有一处小教堂,奶油棕色的外墙漆由于长久未复修而有些剥落。教堂住着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他叫法厄同,古希腊神话中的太阳之子。他不留着胡须,却微笑得迷人。他每日在教堂祈祷、教唱诗班少得可怜的女孩念祷告祈福的歌。“神是如此的爱着我们…“when i look back,use Garden is a dream to me.It was beautiful,surpassingly beautiful,enchantingly beautiful;and now it is lost and i shall not see it any more.(当我回首往事,伊甸园于我就好像一个梦,那是一个美丽的梦,美丽得超凡绝伦,美得令人销魂;可现在,梦境已经消失,我再也不会看见它了。)[夏娃日记]”哦,是的。法厄同笑着纠正孩子们如鹿一般奔走的音,又低下头去弹钢琴。我或许需要小提琴,以后,或者将来。法厄同想。与此同时,法厄同的小儿子正抱着膝盖坐在小教堂后的台阶上。他叫特洛亚。忽然一阵风吹过,他抬头,看到暮色也同浅色披风,从天边的太阳滑落到梧桐树的臂膀上。忽然的,他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狡猾的缝,然后拍着手蹦蹦跳跳地进了磨坊。“妈妈,我明白父亲需要什么了!你听我说……”“哦……亲爱的特洛亚,你可要同我保证,要把这个惊喜保密,明白吗?”母亲微笑着放下手中的黄豆,用手轻轻摸着孩子柔软的头发。晚上,特洛亚抱着这样一个美好的梦睡下了。他梦到在父亲圣洗日的时候父亲的微笑,略微的勾起嘴角……真迷人。第二天醒来时,父亲已经敲过晨钟。“好孩子,该去上学了。”“不,父亲,我不愿意上学。我宁愿在教堂后面背成段的圣经。”“可以回来以后再背的,孩子,你现在需要上学。”特洛亚宁愿一个人,因为他一直是一个人。生活在光明中,若被孤立,就会畏惧黑暗。如果一开始就是在黑暗中,就不会丝毫留恋光明。特洛亚说,学校就是光明的地方。即使光明,是并不一定舒服的。不、不是的。法厄同的神职使他的生命一团糟。在米特镇,没有人相信上帝的存在,信上帝不过是大城市里有钱人与极穷人挥霍乞讨的地方--法厄同是不被需要的啊。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如果父亲不受到欢迎,那么他的孩子也注定是懦夫。在这样一个小镇。而那些唱诗的姑娘,也是穷孩子,她们又爱唱歌。其中一个穿墨绿色长裙的姑娘就是如此,她爱唱歌,爱舞蹈。她同特洛亚一般的年纪,名字是法厄同取的,苏拉。她的眸子是墨绿色的,微笑时美丽得如同湖面荡漾开的涟漪。她棕色的微卷的长发有时绑着蝴蝶结,在她舞蹈的时候它也会跳动着,就好像是苏拉赐予了它生命,也带着它飞舞。苏拉,她爱着的是法厄同。没办法不爱的。“导师,我的一切都是你所给的……包括名字。所以,我爱你。”她说。“你还太小了,明白吗?”法厄同摇头,拍拍苏拉的肩膀,“你只有十五岁,同我的儿子特洛亚一般的大。”法厄同又笑了,他低头似乎是询问着:“小苏拉,你明白的。”苏拉的初恋似乎就这么结束了,在米特小镇的暮钟声里化成了风,飞走了。特洛亚坐在教堂的台阶下,他听到了。于是他很快告诉了别人。因为父亲是母亲的,不能被苏拉抢走,不是吗。如特洛亚所预料的,这种话在小镇总是传得最快的。“小苏拉爱上了法厄同。”“不,法厄同一定是不忠了。不定苏拉是他的女儿……我倒是要瞧瞧!”“法厄同就是那个微笑迷人教士啊,他怎么会这样做?”“哦!真是米特镇最可耻的事情!”……特洛亚没有想到,父亲是因为他而被镇长关起来,要求反省。而苏拉整日坐在钢琴旁哭泣。当她出来买面包时,身旁的人如同躲避瘟疫一样躲开她。当她走到路口,又被小孩子们扯着墨绿色的长裙,脱下她的黑色布鞋。(注:少女失去鞋,在德国包括很多欧洲国家中意味不贞。)特洛亚没有上学,只是远远地跟着苏拉。“请、请给我一份面包。我…”苏拉踮着脚尖举起手中的硬币。“喔!这不是小苏拉么?”老克姆达眯眼看着女孩摸摸下巴,“不如你跟着我好了,那个穷教士又无法给你最好的面包和牛肉……你说呢?”“你胡说!我没……”苏拉瞪大了湖水一样绿色的眼睛。“那你这个裙子是如何破的?你的鞋子又是被哪位偷去了的?哈哈!别告诉我是你半夜剪碎了它们!”老克姆达的手伸向了苏拉的肩膀,揉了两下,“面包算送给你好了小苏拉!”苏拉拍掉了面包,后退两步,然后跑开了。她一定哭了。特洛亚摇头。对不起,苏拉。对不起。特洛亚带着面包去镇长那里去看望父亲,父亲原本就消瘦,又更加瘦了。“父亲,对不起。”“傻孩子,说什么呢!”法厄同温柔宽和地微笑,“愿主宽恕,你说对吗?”特洛亚从镇长那儿回来,他温习了功课后又去看母亲,母亲正在织着袜子。“母亲,冬天快来了。”“嗯,所以衣服需要多一些、袜子要厚一些。”“如果,一针织错了,又该怎么办?”“哦…我们拆开他们,然后重新织好,不是吗?”“可是…如果无法重新来呢?母亲,如果是说错的话语,如果是犯罪了……怎么办?”特洛亚头埋得很低。母亲笑着放下手中的针,然后说:“可以要求上帝宽恕你,人都是会错的。很多错误都会很快被人们忘记,只要真心忏悔,会得到神的原谅的。”特洛亚点头,他告别了母亲,带着剩下的牛奶和面包去了教堂的钢琴房。她依旧在哭,光着脚丫,裙子如同被泥浆汲过一般。“苏拉,不哭了,好吗?”苏拉立刻从角落跳起,躲到钢琴后面。她擦干了眼泪,然后站出来。“谢谢你,特洛亚……你是好人。”特洛亚觉得心里堵得慌,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苏拉。第二天,特洛亚到学校,学校的一个男孩子沮丧着脸说家里的猪死了。特洛亚哼了一声,他知道那个男孩子就是老克姆达的宝贝儿子,心中替苏拉开心了一下。放学后,特洛亚再去看苏拉,她正在钢琴房里跳着舞。法国德彪西的[moon light]回荡在钢琴房中,苏拉旋转着圈,微微抬着下巴。特洛亚第一次发觉苏拉是这么漂亮,她灵巧得如同舞精灵,骄傲又自如。“苏拉……”特洛亚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么多余又平凡。特洛亚摇头,跑回了磨坊。第三天,特洛亚垂着头打着哈欠上学去,母亲依旧织着袜子。“哦,小特洛亚,因为你的提醒我才发现袜子出了线头呢!亲爱的,路上要小心。”“特洛亚,你明白么,今天不用上学了!老克姆拉的猪病死了,老克姆达和小克姆达都急得发高烧呢!”多德从教室走出来。“哦…为什么又不用上学了呢?”“因为大城市里面来人参观咱们特米镇,校长被要求让老师们做向导。”“唔…这样啊。”第四天,一群民兵踹开了教堂的门。“喂,米特镇出了瘟疫,要被封镇,你们若是有病的呆在家里别出来惹麻烦。”“啊!瘟疫!…我的父亲呢?那么我的父亲呢?”特洛亚急忙跑过去。“滚远些,不要靠近。”民兵踹开特洛亚,“你那个犯禁忌父亲,或许就呆在牢狱里面不能出来了吧。要明白,学校学生们的剩菜里分给老克姆拉的猪饲料也有部分被偷卖给了镇长的狱卒……老克姆拉的猪死干净了,又换了老克姆拉一家!那老头平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民兵类似发牢骚,又再次踹远特洛亚,“你同你父亲,不定会把晦气带给我…滚远些!”民兵走了,特洛亚揉了揉摔疼的胳膊和屁股,苏拉从钢琴房的房门后面跑出来扶起他。“没事吧,特洛亚?”“你让开,不要靠我这么近!”特洛亚瞥开头,又想了想,“还是谢谢你了苏拉,我只是在担心我父亲。”“会没事的…法厄同会没事的。”苏拉安慰着,“因为他是好人,不会死的。”“嗯,我明白。”第五天,已经有二十个人出现了高烧的症状了,父亲依旧没有消息。第六天,镇长逃跑了,父亲回来了,带着迷人的微笑。第七天,教堂内挤满了祈祷的人,他们或者躺着,或者站着。第八天,米特镇已经死亡超过二百人。他们做了共同的梦,自己变成疫病患者,高烧、舌根溃烂、流口水、皮肤鳞片状脱落……第九天。“相信神是爱你们的…“愿神指引我们救赎之路“愿神启发我们美好品德“愿神使我们恒于正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耶和华手握光电乘云万千“命各星宿运行燃亮漆黑高天“他使火山吐焰,拿融岩作炎剑“划割出山河只手分开海与天“他将光阴锻炼成无穷尽的线“从那空间滑行从未有起点终点“我们是神的儿女,踏着现实,仰望希望……”第十天,疫情开始减退。特洛亚和苏拉提着水和面包奔跑着送给别人。依旧封镇,不允许医生和商人进入,不允许镇内病人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镇的人……”“哦,他们是妖怪!”“没错!上帝怎么可能存在呢!不过是法厄同的诡计罢了。”“全镇的人,即使是博士们也没有这个救人的能耐!是他们让我们无辜的亲人死亡的!”“对!烧了法厄同!”窗外,特洛亚的面包篮掉在地上。他顾不得捡起,跑回了教堂。第十二天。“亲爱的特洛亚,你明白的,是他们的善良觉醒了,所以才会得到上帝的救赎啊!又如何会伤害你与母亲呢?”法厄同微笑着,左手抱着苏拉母亲赠予的小提琴弓,右手替它揉上松香。“父亲!”特洛亚跺起脚,“你为什么要相信他们!为什么要救他们!他们非但不会感谢,还会杀了你啊父亲!”“小特洛亚,你还太小了,是啊,所以你才不能明白。”法厄同将提琴置在左下巴,轻轻勾起右手的弓。他闭着眼睛,微笑着。一如的迷人。第十三天。法厄同被人们绑在城门的未达河旁。“法厄同,你还有什么需要说的么!”“恶魔!善良慈悲的米特镇人将同意你死前最后一个愿望。”“你的夫人与小小情妇……”一阵讥笑,“我们同意你选择一个!哈哈!感谢我们吧!”“苏拉?”法厄同皱眉问道。“嗯,法厄同,我在。”苏拉低头,绿色的眼睛满是忧伤。“苏拉,你一直喜爱小提琴的声音。”法厄同轻轻点头,“你母亲在生下你时去世,她便是优秀的小提琴手。”“苏拉,我今天要为你拉你母亲最擅长的[梦幻],你要认真的听。”法厄同低头解开了绳锁,解开背上的白色布包。他取出小提琴,闭上眼睛。如若我拥有法力,我愿意记录下那一幕,记住法厄同的琴声和苏拉的旋转。但是,善良的你们要明白,琴声只能感动有灵魂的人。米特镇的人们不耐烦地打断了独奏,他们举起火把,扬言要烧了这个恶魔。“宽恕你们……愿主,宽恕你们!”法厄同睁开眼睛,眼泪留了下来。[完][后记]第十五日。特洛亚、母亲,法厄同以及苏拉。他在一条木船上,任船漂流。哦,今天是法厄同的生日,母亲送给他一副手套。“虽然说,本意是织袜子……”“亲爱的,我喜欢。”法厄同微笑着看着她。“你明白吗法厄同,我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苏拉咬着下嘴唇摇头叹气。“小苏拉,”法厄同笑着说,“你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你。小孩子身上的奶香让我想到这是上帝的花房。”其实,这是一部悲剧小说。传教士由于流言被无知的野蛮人关进囚笼,而当灾难降临,那些人信仰传教士,依赖着他。然而,当灾难过去后他们重新甚至更加虐待传教士。最终他们在河边乘船离开了米特镇。事实上,本来是想让米特镇在他们逃跑后被外镇的人民烧掉的。毕竟有过瘟疫的小镇,在没有提供任何医生的前提下一定还是存在问题的。可是,我觉得太残忍了。毕竟用火烧了那么多生命==其实,无知的本身就是一种瘟疫。[落林笔至]南通市第一中学高二:陶欣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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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葬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故事梗概:姐姐从小喜欢海,她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姐姐与姐夫结婚前几天大吵了一架,然后勾出姐夫以前的很多感情纠葛。。。我在CD店里遇见的少年,暗恋的姐夫,出车祸而死的姐姐……【一】我我是一个人来的,海浪拍打着礁石,海风润湿了我的双眼,浩瀚无言的海,还有成群的海鸥。姐,我来看你了。我轻声说。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姐的样子——长发,会笑的眼睛,总是喜欢穿素色衣服。我俯下身把海水拍在脸上,仿佛是我姐在抚摸我。我沿着海滩一直走一直走,远处有个人影,渐渐的,凸显轮廓。【二】姐姐从小就喜欢海,她常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让她的灵魂在海里,与海共存。那个时候姐姐很疯狂,她不仅收集海的照片、看关于海的电视,而且一直计划的要到海边去玩,去听听海浪的声音,踩在沙滩上,和小螃蟹捉迷藏。我姐比我大七岁,她为人善良谦逊,从来不喜与人吵,凡事也总是让着我。24岁的时候姐交了一个男朋友,我叫他姐夫。到了差不多的时候,两家人家长都说结婚了好了,那就结婚吧。但是就在要结婚的前几天,他们大吵了一架。那晚我没有睡着,耳朵贴着墙,听我姐和姐夫在隔壁吵架。姐夫说:“痕,你要相信我,我和她真的没什么……”“凭什么相信你?姐姐有些自嘲的语气。难道我相信你的还不够么?”姐夫沉默。姐姐说:“姜,我们都要结婚了,你就不能和她断了来往?”“你也知道,我对她是有愧疚的……现在,我只是见了她一面而已,并无其他……”“好,既然你那么想见她,那你现在就去见吧。”姐姐冰冷的语言。姐姐是爱他的,因为爱的刻骨,所以才那么在乎。我听见姐夫走了。走之前,他说“痕,等你冷静下来了,我再来找你。”然后是关门的声音,和姐夫有些沉重的脚步。姐姐房间里的灯,长久都开着。我瞄了眼时钟,十二点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作祟,我居然想去找我姐夫,一种很强烈的冲动。没多犹豫,穿了鞋子,披了衣服就去找我姐夫了。我并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去我们经常喝冷饮的店里——店早已打烊,我又去麻辣烫的铺子,他也不在,我走了好几家店,才从一家咖啡店的外面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我走到里面。“姐夫。”我叫他。“你怎么来了?”他的语气,似在批评。“我只是想来看看你。”“都这么晚了,快回去。”他的语气,没有表情。“乖,听话。”我却是坐下了。“知道你心情不好,姐夫,向我倾诉吧,保证保密。”……许久,他帮我叫了一杯牛奶,我不依,我说要咖啡,他说“小孩子喝咖啡不好。”他啜了口咖啡:“二丫头,你应该是听见我和你姐吵架了吧……她说的那个女的,是我认识你姐之前的女朋友,那个时候,也是我一时冲动吧,她怀孕了,本来怀孕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学校里却是传的沸沸扬扬的……迫于无奈,学校把他开除了。”他一口把整杯咖啡灌下。我盯着姐夫,这个老实的好人,他必然不会在大学时做那样的事,他必定是隐瞒了什么,或者,是被人诬陷?我没有继续胡思乱想下去。“昨天,那个女的说她肚子疼的厉害,可能是之前人流留下的后遗症。于是我陪她去看病。在医院,却被看感冒的你姐打个正着,于是……”“去哄哄我姐吧。”我也有些沮丧了“她心很软,哄哄她就没事了。”“会的”他说。一连几天我姐夫都对我姐言听计从,他保证绝对不会有下次,在我和我姐夫的劝说下,姐姐才终于消了气。【三】大学的时候姐夫是当之无愧的的校草,班里很多女生都暗恋他,但是他一个都不喜欢,直到他遇见了苏寻。苏寻是那种瘦长又不失气质的女人,她和姜同是轮滑社的社员,冰雪聪明的她一开始就装作不会溜冰,让姜去扶她,有时候甚至故意跌在姜的怀里,一来二去,姜对她也有了感觉。这之后两个人隔三差五的约会,一起出去玩,参加社团活动,一起去陌生的地方散步。但是苏寻的父母并不同意她和姜在一起,姜在苏寻家帮着洗盘子的时候母亲把苏寻拉到了房间里,说这样的穷小子她也敢要?母亲又苦口婆心地说了很多,苏寻听不下去了,到了外面拉起姜的手就走。后来,苏寻迫于无奈和姜提出了分手,那天姜好和苏寻两个人在包厢里喝酒,姜先是不解地大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分手!”接着猛灌啤酒,苏寻坐的离姜很远,扭过头默默地哭。后来的事姜都不知道了。直到两个月后苏寻过来找姜,满脸焦急。她说,她怀孕了。她说了那次酒醉后发生的事。姜默默地接受了,他陪苏寻去医院,其实并不是姜让苏寻怀孕的,他们分手之后,苏寻又找了个男朋友……姜却一直蒙在鼓里。【四】我是在CD店遇见他的,宋陌。只是因为一同等了刘惜君的专辑《贝壳风铃》。“你拿吧。”看见另一双手,他礼貌地退出了。“不……还是你拿着吧,过几天,就应该会进货了。”我谦和地笑笑。“其实刘惜君很多歌我都很喜欢,尤其是这首《贝壳风铃》,甜美的嗓音,人又漂亮。”宋陌付了钱,和我边走边聊。“诶,你有去过海边么?”未等对方回答,便又开口“MV里的海边,超美的……”“有两三年没去了。”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才第一次遇见宋陌,但是脑子里却又像存了他无数的影像,他的眼神,有种说话不出来的柔和,忍不住把心里所有的秘密都像他倾吐。“其实,我一直都想去海边。”我似是喃喃。到了分岔路口,他说“周芷,很高兴遇见你,我走啦。”他把CD塞进我手里,“BAYBAY。”“诶?”我想跑过去换给他,可他的背影像风,一下子就飘出了我的视线。【五】姐夫与前女友分手也有两年了,他的哥们都劝他再找一个,他却摆摆手“这种东西,强强求不来的,看缘分。”谁知道,缘分真的被他遇着了。姐夫和我姐的相遇纯属偶然,一群人在KTV里唱歌,我姐的歌声优美,一连唱了好几首,是当之无愧的麦霸。一下子就吸引了姐夫。打听到我姐在学校附近的KFC打工的时候,姐夫也去打工了,姐夫为人老实,也不是特别聪明,他只会帮我姐端端菜、拖拖地、有送外卖的话他也帮着去送。关怀备至是必须的,感冒了去看她,给她送饭。因为帮我姐买学习资料而跑遍整个镇。慢慢地,我姐也喜欢上了这个温柔妥帖的男子。他什么都会——会做一桌子美味的菜、会处理伤口、会逗人开心,吵架了也必定是他先让步。当然,我姐跟我姐夫也有吵架的时候,那个时候姐夫会打我姐的电话,我姐问“干嘛?”他只是用疼爱的口气说“我想听听看,你还在生气么?”“没了没了。”姐姐不耐烦地说。“那给我笑一个。”“不笑。”最后姐夫逗的我姐笑了。他们顺利地和解。当然也闹过分手,记得闹得最僵的一次是我姐不接他电话、不回他短信,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晚上我姐把手机开机,满满的都是姐夫的短信,47条!类似于“不要分手了好么。”“你回来。”我姐当场就被感动了。后来又和好如初。【六】周六书店里有小四《幻城》的签名售书活动,我被人群拥着往前挤,现场热情洋溢的气氛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周芷!周芷!”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我拿了书挤出来。“呼,人真够多的,差点没被挤死。”“周芷,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他挠挠脑袋“接下来我要去麦香村,不知道能否请你喝一杯?”“额……当然可以。”宋陌给我点了一杯哈密瓜奶茶,一上来我就哧溜溜地吸掉大半杯。“渴。”我抱歉地对他笑笑。“对了,你给我讲讲海边的故事吧,你什么时候去过来着,两三年前?”“恩,那个时候我阿姨他们在青岛做生意,于是我也去那里玩了,海水很清,海边的沙子踩上去感觉很棒。”之后宋陌执意送我回家,我没有推辞。路上宋陌一直讲话,讲很多有趣的事,我笑点很低,被他逗地差点岔气。“其实。”他望着我“你笑起来挺漂亮的。”我被他说的很不好意思,匆匆地摆手告辞。【七】记得姐夫刚来见我父母的时候,我还是很排斥的,姐夫话少,吃饭时基本是你问我答的形式。“姐,你怎么会看上他。”我不解地撇撇嘴。“以后你就知道他的好了。”她莞尔一笑。以后凡是姐夫在我家,我都会使唤他,买零食啦、修电脑啦、修电风扇啦,各种维修他都会,甚至家里的保险丝烧坏了他也会换,完完全全像是这个家的男主人了。当然,姐夫对我姐更是好的没话说,每次的菜里都是我姐爱吃的菜,不让我姐洗碗炒菜,我姐说一他绝不敢说二。后来我也渐渐接纳这个男人了。周六,姐工作,姐夫就会开摩托车,驾着摩托车带我到外面兜风。风里,他的声音故意很大。去吃什么,二丫头。他和别人一样,叫我小二,或者二丫头。其实我不喜欢那个称呼,根本不喜欢。去喝冷饮。我大声回答他。秋天诶。他的语气,开始迟疑。不,我就要吃。现在的我怀疑,那时候我任性到不像十七岁。我总是问我姐夫很蠢的问题,比如说,姐夫,你很爱我姐么?是。有多爱。很多。会一辈子在一起么?是。现在才明白,所有的话,都是空话。承诺无论多重,都会褪色。我低头吃刨冰。秋天里吃刨冰果然是个正确的选择,很爽,冰到我的舌头泛白。关键是有姐夫心疼的看着我。姐夫总是爱指责我,和我顶嘴。他老是以一个长者的身份,说,二丫头,你怎么又只考了刚及格,二丫头,你怎么没参加作文赛,二丫头……让我觉得,他比我妈还啰嗦。可是我就是喜欢这种啰嗦,你说我多奇怪。如果哪一天他不骂我,我就像全身痒痒了般难受。姐夫厨艺很棒,总是他料理厨艺,我和我姐就一起下象棋。我姐总是让我,她知道我输了,又会发脾气的。我总是在十分钟内,赢我姐,然后她一脸的怏怏,说,下次,下次一定赢你。姐夫的厨艺很棒。尤其是清蒸鱼。在之前,我是不吃鱼的,小时候被鱼刺卡过喉咙。可是姐夫逼我。不,是食诱我,他的清蒸鱼,百米内就能闻到芳香。往往我在楼上写作业,闻到一缕缕的清香,就知道姐夫的鱼出锅了。有时候甚至还没出锅,我就缠着他要鱼吃。他点我的鼻头,小馋猫。姐夫总是给我买很多零食,虽然嘴上他说多吃零食不好,但他还是应我的要求,给我买薯片,果冻,牛奶。再吃下去,没有人会喜欢你的。他总是这么说。有你和我姐养我啊。我吸下一个果冻。想得美。你一笑。我的生日,总是你精心策划,请同学,布置,买蛋糕,你弄得井井有条。这样的姐夫,怎能让人不喜欢。【八】“宋陌,你带我去哪儿?”“去了就知道了。”是画展,与“海有关的画展,各种海的姿态展现在我面前:汹涌的、平静的、低沉的……一一在我面前浮现。我不禁惊叹画家精妙的画笔,居然可以把大海描绘的如此生动,写实。这个时候我的电话突π地响了,我笑着接起,越听脸色越凝重“好的好的,我马上过来。”“我姐出车祸了,我得去医院看她。”我撂下这句话便走。“姐姐!姐姐!她怎么了……”我几乎是喊出来的,我的泪止不住了,全家人一脸焦急的的在急诊室外。“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姐夫,他开着轿车载我姐去婚纱店,却不料,左边一辆大卡车飞来……他昏迷了,而姐姐,受了重伤……“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打他,似乎在宣泄心中的不满。是,我恨他。亮起的急诊灯似乎在暗示“凶多吉少”。“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全家人人失声痛哭起来,姐姐脸上、额上都是血,可她还是那么美,我的姐姐,从小让着我的姐姐……姐姐走了,永远地走了。我哭了整整两天,往事一幕幕不断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想念我的姐姐,想念夜晚帮我泡热水袋,帮我削苹果的姐姐……姐姐葬了,是海葬。父母也知道我姐深爱着海,知道她喜欢海葬,于是把她的骨灰撒向了大海。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我愈来愈沉默……我与宋陌联系越来越少了,他打电话来,我挂掉,他来找我,我躲着不见……也很少见到姜了。中考如期而至,我状态不好。果然,我只考进了职高。我在班里独来独往,不怎么说话,也不爱笑,有男生追我,我从来不予搭理。我什么都不想了。姐,我只是想去看看你。一个凄清的周末,我一个人买了去海边的车票,独自踏上征途。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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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天已经晚了,路两旁的树叶繁密了起来,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积满水洼的泥路上,脸上不小心被几滴新鲜的雨水滴到,凉凉的。拨开灌木丛,把脚探进去,我来到了她的墓前。我抬头望了一眼天边,还好,晚霞还没有散去。我记得奶奶林淑珍跟我讲过,她是喜欢看晚霞的,至于为什么,她却没有跟我讲明。有时候林淑珍会搬把小竹凳坐在门口,呆呆地看着西面。我很好奇她到底在看什么,于是我也探出头朝东面望去,无奈除了一片毫无特色的云彩和坠落下去的夕阳外,再无其他。而林淑珍却是看的出神。随着天幕颜色的流转,她脸上的表情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有时直到天空被灰色笼罩以后,她才缓过神来,拎起了小竹凳往屋里走。林淑珍是村里出了名的大嗓门,她的话,隔了好几排房子,对面依旧听得一清二楚。林淑珍正是用这种高分贝的声音,每天喊她的孙子回家吃饭。很多时候,我和弟弟陆俊会嘲笑林淑珍走路像企鹅一样。真的,她走路两脚岔开,因为肥胖,又走得摇摇晃晃。林淑珍长着一口龅牙,说话时总是夹着一股口臭,每每见到她,我们都心生厌恶。林淑珍又在下面喊陆俊吃饭,叫了一遍又一遍。陆俊在房间里玩游戏,懒得理她,林淑珍就晃悠着她肥胖的身子挪到我弟弟的房间,“哗”地抢过他的游戏机“去不去吃饭你!”陆俊其实不怕她,但还是跟着她下楼了。每当陆俊下楼以后,不论看见什么菜,开头往往都是一句“唉,又是这些菜。”一脸无精打采。林淑珍早已经帮他盛好了饭,满满一碗压到他面前,接着问他“小囡,那你要吃什么?”“我什么也不要吃。”陆俊的语气里充满了敷衍。我正在楼上玩电脑,林淑珍喊我下去,让我给陆俊煎两个荷包蛋。我一脸无可奈何,支上锅给陆俊煎荷包蛋。陆俊对荷包蛋的要求还特别高,蛋黄一定要是生的,筷子一钉,嫩黄的蛋液要可以流出来。煎好以后陆俊下来吃饭,刷刷刷干掉一碗饭,米粒四溅也不顾,抹抹嘴巴道一声“我吃饱了。”就上楼了。我曾经见到过林淑珍追着陆俊满村子跑揪他回家吃饭的情景;还有八九点钟陆俊在小伙伴家玩硬生生把他“喝”回家的场面;或者有时候对陆俊是好话说尽,只为了求他喝下一碗感冒药。林淑珍宠孙子也是出了名的,陆俊不要吃饭,她可以走半个小时的路去镇上,给他孙子买烧卖,或者特地去路口的小饭店给他买炒面,总之是想尽各种办法让他吃下饭。对于这些,我真的无话可说。农村老太婆重男轻女,她把陆俊当宝了。冬天,林淑珍摸黑起来给陆俊熬粥,然后再艰难地爬楼梯,上来揪陆俊的左朵。也难怪,陆俊的左耳比右耳大,也许就是被林淑珍给揪大的。不知道是否都讨厌林淑珍,或许是出于各自的原因,我和陆俊总是站在同一战线上。八九月份,我和陆俊心血来潮去“偷”番薯,想烤来吃。可是不巧,那天林淑珍也闲来没事,正好在田里逛悠,我们没挖几个,就被她撞见了。她不由分说,捡了一根桑条就追过来,我和陆俊吓的飞跑起来。林淑珍晃悠悠地追在我们后面,她把桑条扔掉,跑起来。我甚至能想象的到她似跑非跑,身躯晃晃悠悠的情景,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想笑。我和陆俊急冲冲地跑到一个小伙伴家的房间,小伙伴问我们怎么了,我们气喘吁吁地答不上来。我们在小伙伴的房间里呆了很久,有听到“俊俊”和“依依”的叫唤声,我们知道林淑珍在下面叫我们,可我们就是不回去。直到天色暗了下去,肚子咕咕叫了,我才过去拉陆俊的手“走,回家吃饭去!”当我们到家的时候,林淑珍瘫坐在门前的竹椅上,看见我们到了,立马腾地站起来,我们以为她要开始骂了,谁知道她只是轻轻地说了句“饭给你们烧好了,去吃饭吧。”林淑珍的嗓子有些哑了,是那天傍晚喊的。我和陆俊却在心里骂“活该!”林淑珍哑着嗓子跟我们讲话,我们却没有任何怜悯之心。每当蛙声起伏,阴雨连绵的时候,我们便知道,林淑珍要去上坟了。林淑珍往往是几天前就已经准备好上坟的东西了:水果、糕点、鱼、肉、金元宝以及佛柴。林淑珍念佛柴前总是会吃素一个星期。念佛的时候林淑珍手里拿着佛柴,前面点着线香,在香烟缭绕中念“阿弥陀佛”。她从早上念到傍晚,有时都忘记了吃饭。在下着绵绵细雨的天气,我们终于去见了去世多年的爷爷。爷爷的坟是在一片很偏僻的桑树地里。踩着细软窄小的田梗一直到底,走到桑树地再探身往里,才终于见到爷爷的坟。才不过一年,坟周围的野草相比去年又茂盛了许多,一簇一簇毫无规律地生长着。林淑珍小心地在坟前的地上铺了布,然后把水果糕点一字排开,她还开了一瓶黄酒,在小盅里一一满上,对着坟冢说“老头子,嘴馋了吧,来点酒,以前你最爱喝了。”林淑珍颤颤兢兢地拿出佛柴,划了根柴火,可是雨夹杂着风,把火给熄了,她又点一根,又熄了。我和陆俊过去给她挡风,火才勉强着了。佛柴在林淑珍手里燃烧着,一点一点倾到手心,我拍了拍林淑珍的手“奶奶,放手啊!”她才楞过神,把佛柴丢到旁边。林淑珍在坟旁边呆坐了很久,像是陪着爷爷一样,我们喊她走了她也不应,只是说“再待一会,再待一会。”“总有一天,我也会死的。等我死了,你们就把我和老头子葬一块儿。这样,我也安心了。”“俊俊啊,我就盼望着你快点长大,等你长大了娶了媳妇,有了娃,我也就可以安心的走了。到时候带你娃去看看你爷爷,他一直就盼着见一面娃娃呢。”上坟回来之后。我觉得林淑珍有点神志不清了,她比以往更加啰嗦,而且全是这些“死不死”的,不吉利的话。她好像是累了,不再用大嗓门喊陆俊吃饭,也不揪着他喝药了。林淑珍开始念佛。她只吃素不吃肉,从早到晚不停地念佛,念很多佛。我问林淑珍,她为什么要念这么多佛,她不说话。后来我也不再问。林淑珍就这么念了四五年佛,她在房间里摆上观音菩萨,放上香炉插上香,跟着其他老人一起出去念佛。在这四五年里,陆俊和我迅速的成长着。他发育了,个子一下子拔高,我们都读了高中,在离家稍远的一个城市。每次回家林淑珍就放下佛,招待我们吃好吃的,不是糕,就是糖果,我们也不推辞,有就收。但是我们没有想到身体这么好的人会一下子病危。那天回家没见到林淑珍,爸爸跟我们说“你奶奶突然晕倒在房间里了,上了医院才知道,有这么严重的病,以前都没有发觉……”我们去医院看望了林淑珍,林淑珍的脸上满是褶皱,头发也灰白凌乱,长久没有打理,她的两颗大门牙突出。病房里林淑珍还是在说话,声音虚弱虚弱到一碰就会碎“我就知道我活不久了,日子到了就是到了,逃不过命。”父母、我、弟弟,轮番守候着林淑珍,怕她真的会突然去了。可是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过。这就像林淑珍所说的。林淑珍去世是在一个清冷的早晨。我还靠在病床边,半梦半醒之间,就被慌乱又嘈杂的声音惊醒。我抬起头来,爸爸的眼睛潮红,声音涩涩的“依依,你奶奶,走了”。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扑上去,想去试探林淑珍的鼻息。我相信她还是有生命的,她身体这么好,前几个月还在家里念佛,笑眯眯的拿出糖果来给我吃。但是,她的早已没有鼻息了,她的身体也已经没有了热度。她再也不可能起来跟我们说话了。她真的,走了。我无力地把头垂了下去,埋在双手里,我感觉到内心忽然空了,被硬生生地挖去了什么。要火葬之前我们清理林淑珍的的遗物,我们在她床底下发现了很多很多佛,堆成了一座小山。我们想象不到,林淑珍花了她多少的时间多少心血去念这些佛。爸爸还在林淑珍的抽屉里发现了两个护身符,被手帕包裹得很好,爸爸把它拿到了我的面前。这两个护身符很是熟悉,但是我真的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这不是奶奶以前要给我们的两个护身符吗?”陆俊拿在手里细细地看。我想起来了这是林淑珍给我们念的护身符,可是,我们都嫌老土没有要。内心忽然涌起一股悔恨,我以前对林淑珍不好,总是欺负她、笑话她,其实我是想得到她的宠爱,可是她却只重视弟弟。现在仔细回想,她对我们的宠爱其实是一样的,只不多弟弟比我小所以她更加关心而已。我把平安符戴进了脖子里,小心地藏好。林淑珍被葬在了城南公墓里。在林淑珍下葬的那天我们把林淑珍这几年念的佛全部都捧了出去,装在大大的麻袋里,足足装了三大麻袋。我不知道林淑珍为爷爷念的,还是为她自己念的,不过她念佛的时候自然是好的心境,祈愿平安圆满。我们把麻袋里的佛一点点倒出来,堆成一堆,在林淑珍墓边的泥地上点燃了。火光窜起,而那“阿弥陀佛”也久久不曾弥散,火光里我似乎看见林淑珍年轻时的模样,她恢复了年轻貌美,拉着爷爷的手,沐浴在一片金灿灿的晚霞当中。后来爸爸把爷爷的尸骨也迁过来了,就葬在林淑珍旁边。看着遗照上爷爷奶奶安详的样子,我们似乎心安了。经历了人生的大波大浪,最后回归平静,而又能和当初所念的人在一起,我想林淑珍,应该是满足的吧。我望着墓前的林淑珍,照片里的她还是那么年轻,我伸出手去拭了拭她照片上的灰尘。雨后鸟鸣清脆的啼在我的上空,火红的晚霞在天空烧了起来。我不敢看天空了,我感觉到那片晚霞烧到了我喉咙里,火辣辣的,呛得我眼泪也出来了。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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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公主_3000字从前,有一个强大而又神秘的国度——昆蒂娜。它跟别的国度不一样,这个美丽富饶的国度立在云端上。所有人都向往它,因为这样他就能获得一次实现愿望的机会。但在去往这个云端国度的路程又是那么的困难,去到过那里的人少之又少。可凡事皆有意外,当人人都在绞尽脑汁的想如何才能登上远端国度的时候,有一人正在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着,她就是莎碧娜。她住在一个普通的小镇上,谁也不知道她从何而来,只知道一天晚上,一颗流星划过灿烂的星空,第二天早上,便发现一个女婴躺在村口边的小山坡,正哇哇大哭。村里的巴奈特夫妇一直没有孩子,便收养了这个女婴,并取名莎碧娜。转眼十六年过去了,莎碧娜也从哇哇大哭的小女孩变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是那样的美,美得像一首抒情诗。她全身充溢着少女的纯情风采。她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以及长长的、一闪一闪的睫毛。像是探询,像是关切,像是问候。最引人注目的是她那瀑布般的金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她又如此温柔体贴、心地善良、勤劳踏实,总是以灿烂的微笑来对待所有人,只要见到她那美丽笑容,就会觉得有一缕温暖的阳光洒向周围。镇上的所有年轻小伙无一不爱慕她,都希望自己能娶到这么一个美丽的妻子。这天,莎碧娜正在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边洗衣服,阳光透过树叶,洒在水边上,腾起一层薄薄的雾。忽然,一个女孩急急忙忙地奔了过来,看到莎碧娜,便像疯了似地跑了起来,开口喊道:“莎碧娜,你父亲生了重病,医生说已经活不过一星期了!”“什么!”这句话仿佛一道闪电,让周围的阳光失去了温暖。顾不上溪边的衣服,莎碧娜匆匆忙忙地赶到了家里。床边围着一群人,都是满脸泪痕。“让开!让开!”莎碧娜高喊,人群主动让出一条路。“爸爸,”莎碧娜跪在床前握着她的父亲巴奈特冰凉的手,早已泣不成声,“爸爸,莎碧娜已经来了,你不要玩这种小把戏了,快睁开眼睛,不然莎碧娜会不高兴的……爸爸。”“女儿……我的好女儿……放心吧……你父亲这个强壮的身体扛得住……这点病算什么……咳咳咳…..咳咳咳……”巴奈特本想坐起来,安慰一下女儿,没想到这一小小的举动却使他病情加重,剧烈咳嗽起来。“爸爸,你不要说了,好好养病。”莎碧娜眼泪再一夺眶而出,晶莹的眼泪滑过她那洁白细腻的脸颊,竟显得如此脆弱。忽然,埋头痛哭的莎碧娜抬起头来,仿佛想到了什么,她直起身,问道:“请问谁是医生?”“我……”艾布特缓缓的举起了手。莎碧娜快步走到艾布特面前跪下,说:“你一定能救我父亲对不对?对不对?”艾布特摇摇头,说:“除了去昆蒂娜,那个云端王国,你别无选择。”“昆蒂娜,云端王国,昆蒂娜……”莎碧娜喃喃道。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莎碧娜抬起头,眼中闪着坚定的光芒:“我,莎碧娜,一定会登上云端王国!”当众人回过神来时,莎碧娜已经冲进了房间,收拾行李了。巴纳特夫人站在门边,满脸泪痕,眉头紧紧地锁着:“莎碧娜,你确定吗?”“妈妈,你不用说了,虽然我不是你们的亲生女儿,但我已经下了决心,我要救爸爸。”莎碧娜答道。巴奈特夫人知道,这次女儿是必去无疑了。她用十分无奈的语气说:“好吧……假如你想去昆蒂娜,你必须要找到善良之戒和勤劳之钻铸成天使之翼,才能飞向云端。传说中,有着善良的心以及勤劳的双手的人便会找到它们。我也只知道这么多,其他的只能靠你自己了。”“嗯,我明白了,妈妈。妈妈……再见……。”“再见,我亲爱的女儿,莎碧娜,”说着,她亲了亲莎碧娜的额头,“一定要平安回来!”莎碧娜上路了。没多久,莎碧娜看见一只小鸟落在地上,便轻轻地捧起,检查了一下它的身体。“哦,我可爱的小鸟,你的腿在流血。”莎碧娜从裙子上用力撕下一块布条,把小鸟的腿包扎起来。“飞吧,飞吧。”说着将小鸟轻轻一托,小鸟飞向了蓝天。莎碧娜站起来,继续赶路。接着,在一条小溪边,莎碧娜又看到了一条鱼,它不小心跳到了岸上。“哦,我可爱的鱼儿,这里不适合你,快回去吧!”话音刚落,莎碧娜将鱼放进了小溪,鱼儿欢快地游向了远方。莎碧娜走了很久很久,准备到草坪上休息一会儿。一个白色的小东西映入她的眼帘,那是一只受伤的小白兔,旁边,还站着一群眼睛发出饥饿的光芒的猫。“哦,我可怜的白兔,你怎么这么调皮,跑到这儿来,瞧,这些猫会吃了你的。”莎碧娜赶走了野猫,摸了摸吓坏的白兔。受到惊吓的小白兔感到温暖,不再发抖。莎碧娜看着山边的太阳,知道天快黑了,便放下白兔,继续去赶路。莎碧娜希望在天黑之前找到一个小村子,借宿一天。但太阳已经下山了,还没有找到。“瞧,那是什么?”莎碧娜看见一束灯光,“有户人家!”莎碧娜高兴极了,快步走到那户人家的家门前,敲了敲门,开口问道:“有人吗?”声音十分清脆,像山里的百灵鸟。“有。”一丝苍老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请进来吧,年轻人。”莎碧娜推开门,走了进去。“老婆婆,你好。我叫莎碧娜,想在这里借宿一晚,请问可以吗?”莎碧娜礼貌地问道。“可以。”背对着莎碧娜的老婆婆开口道。莎碧娜开心地笑了:“谢谢!请问我睡哪里。”“楼上。”莎碧娜看着黑沉沉的二楼,觉得十分怪异,但又没办法,鼓起勇气上了楼。“哇,好大的房间。”莎碧娜用灯照了照,没想到楼上这么宽敞漂亮。这时,老婆婆那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不要动任何东西。”莎碧娜答应了。第二早上,莎碧娜起床,发现周围的环境都变了:地板变成了金子,普通的被子变成了鹅绒被,房间比原来更大,一切都变得华丽无比。莎碧娜还没缓过神来时,一个美丽年轻的女子款款走来。“请问你是谁?”莎碧娜警惕地问道。那女子微微一笑,说:“我叫贝芙莉,就是你昨天见到的老奶奶。”“什么,你是那位老奶奶。”贝芙莉点了点头,说:“我是守护善良之戒的天使。五百年来,许多人想要得到善良之戒,但都没通过三个动物的关卡,你是唯一一个。”“什么,怎么这么简单的关卡,只有我一个人通过。“莎碧娜十分吃惊的问道。“唉,十分简单。那些人不像你一样,拥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心里只有财富、地位什么的,根本不会注意那三只可怜的小动物。既然你通过了,那么,这善良之戒便属于你。”说着,她手中的魔杖一挥,一个散发着绚烂光芒的戒指已经飞到了莎碧娜手中。“如果你想获得勤劳之钻,就要通过我的姐姐贝莱兹的考验。加油!”话音刚落,贝芙莉就离开了。莎碧娜整理好东西,再次上路。莎碧娜已经获得了善良之戒,心情非常好,连走路也是一蹦一跳的。这时,响起了清脆的讲话声:“你可以帮我打扫屋子并做饭吗?”莎碧娜转头一看,发现那是一个很可爱的小男孩,“我叫艾伦,爸爸妈妈出去了,没人陪我,你来帮我好不好?”莎碧娜本想赶路的理由拒绝他,但又对上他那美丽的眼睛,觉得于心不忍,答应了下来。一到那个艾伦的家里,莎碧娜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到了,这屋子哪像人住的,给狗住,狗都会嫌弃吧。可莎碧娜只有一丝的犹豫,马上开始打扫屋子。太阳累了,渐渐下了山。“呼,终于打扫完了,真累啊!”如今,艾伦的家里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哦,还要做饭!”莎碧娜刚坐下,又马上去做饭。不到一会儿,香喷喷的饭菜便被送上餐桌。莎碧娜叫艾伦吃饭,没想到出来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还没等莎碧娜问,他就抢先一步开口道:“我就是艾伦。我是贝莱兹的属下,特地来考验你的。恭喜你,通过了考验,成功获得勤劳之钻。现在你把善良之戒给我,我帮你铸成天使之翼。”莎碧娜将善良之戒交给了艾伦,艾伦将它铸成了天使之翼。莎碧娜看着天使之翼,眼泪夺眶而出,“爸爸,你有救了!”莎碧娜带着坚定的心,戴上天使之翼,飞向了云端。终于,莎碧娜登上了昆蒂娜。因为这里已经很久没有客人了,莎碧娜一上来,昆蒂娜所有的居民都十分欢迎她,想让她见到了国王和王后,将她带到了城堡内。莎碧娜很害羞,所以一直低着头见国王和王后。国王和王后看着一直低着头地莎碧娜,说:“你可以抬起头吗?”莎碧娜抬起头,水蓝色的大眼睛,洁白的皮肤。国王和王后看到着张脸,心颤抖了一下。因为这个女孩和王后竟十分相似。“你从哪里来?想要实现什么愿望?”王后温和地问道。可惜女孩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一个晚上,一颗流星划过一个普通的小村庄,第二天早上,我便出现在村口边的小山坡上。后来,巴奈特夫妇收养了我,但巴奈特生了重病,快要死去,我想救他。”“你什么时候出现的?”皇后的声音竟有些颤抖。“十六年前。”“孩子,我们是你的爸爸妈妈啊。!”“你们是我的爸爸妈妈?”“是啊,我的傻孩子。当初,有人想要进攻我们的国度,我和你爸爸怕你受到伤害,你一出生,名字都没取好,就被送到了陆地上,准备等你十六岁的时候接回。现在,我们正四处打听你得下落,没想到,你自己上来了。哦,我可爱的女儿,你叫什么名字。”“爸爸妈妈,我叫莎碧娜。”莎碧娜已经激动地哭了,十六年了,她终于找到了自己亲生父母。“来吧,孩子。一起进来聚餐吧!”正当莎碧娜进去的时候,她脑子里闪过巴奈特这个名字。“爸爸妈妈,你们可以救活我以前的父亲——巴奈特并给他一个孩子吗?”“可以,我的孩子。”只听见云端国王碎碎念了几句,便说道:“好了,一切问题也没有了。”“谢谢!“莎碧娜扬起一个灿烂的微笑,享受着曾经梦里的场景,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走向幸福……六年级:周钰蔓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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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山上的公主_3000字从前有个人,他在山那边有一座牧场,牧场里有个谷仓,他就在那里储藏干草。可最近这两年干草却比往年少了,因为每个仲夏节①前夕,正是牧草长得茂盛的时候,牧草就被什么东西一夜之间吃了个精光,好像来过一整群羊似的。这种事发生了两次,这个人无法再忍受了,于是他对儿子们(他有三个儿子,小儿子名叫辛德拉德)说——每个人都必须在仲夏节的夜里去谷仓里睡一觉,看守草地的那个人一定得留神,不能再像过去两年那样,让牧草莫名其妙地被吃光了。 老大很想去看守牧场,他说,他会好好看着牧草,不要说人和虫了,就是魔鬼也弄不到一根草。天黑了,老大走进了谷仓,躺下来睡了。半夜里,外面传来一阵隆隆声,就像地震一样,墙壁和屋顶都晃了起来。老大一下子跳了起来,头也不回地拔腿就跑,结果,这一年的谷仓就跟前两年一样,空空如也。 到了第二年仲夏节晚上,父亲又对儿子们说,他不能就这么年过一年地任凭牧草被吃个精光,他们当中必须有一个人去牧场好好地看守。于是,二儿子自告奋勇地去了。他也像哥哥一样,走进谷仓,躺下来睡了。到了晚上,外面又传来隆隆声,接着是地震,比去年仲夏节夜里还震得厉害。年轻人听到声响,吓得没命地跑了。 第三年,轮到老三辛德拉德看守牧场了,临走前,两个哥哥嘲笑他说:“得了,叫你去看守牧场真是找对人了,你懂什么,只知道坐在草灰边上烤火!”不过,辛德拉德没有理会他们。到了晚上,他走进牧场,来到谷仓,躺了下来,大约过了半个钟头,隆隆声又响起来,听起来十分吓人。辛德拉德想:好吧,要是情况不会更糟的话,我还受得了。过了一会儿,隆隆声又响了,大地也震动起来,谷仓里的干草在小伙子周围飞舞。辛德拉德想:要是情况不会更糟的话,我还受得了。但是,第三次地震和隆隆声传来了,这一次来得非常猛烈,小伙子还以为墙壁和天花板都要被震垮了。 不过,这次响动过去以后,周围一切都立刻归于平静。辛德拉德想,我敢肯定,这响动还会再来。不过,它却没再出现,一切都那么平静。于是他躺了下来,没多久就听到仓门外面有马吃草的声音。他悄悄地摸到虚掩的门口,想瞧瞧到底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响,只见门外有一匹骏马正在吃草,他还从来没见过这么高大、肥壮的好马呢。马身上还有铜制的马鞍、笼头和一副骑士的盔甲在闪闪发光。辛德拉德想:哈哈,原来是你吃光了我们的草,以后可不许你再吃啦。于是,他赶紧拿起火镰,朝马扔过去,那马无力逃脱,非常驯服地听凭小伙子摆布。他骑上马,驾着它跑到了一处只有他知道的地方,把马拴了起来。回到家里,哥哥们又开始嘲笑他,问他情况怎样: “哈哈,你在谷仓里肯定待不了多久!” “我在谷仓里一直睡到太阳出来,而且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辛德拉德说,“天知道是什么把你们吓成这样。” “得了,我们很快就知道你到底有没有看守牧场了,”两个哥哥答道。他们来到牧场,发现牧草安然无恙,跟从前一样又长又密。 下一年的仲夏节到了,情况还是这样:两个哥哥害怕去看守牧场,而辛德拉德去了。同去年完全一样,先是传来一阵隆隆声,接着大地震动起来,然后接连重复两次,但这三次都比去年厉害得多。等一切都平息了,辛德拉德又听见仓门外有嚼东西的声音,他轻轻地摸到虚掩的门口,发现墙边有匹马在吃草。这匹马比去年的那匹更高大,更肥壮,马背上也装着马鞍和笼头,还有一整套骑士盔甲,但全是银制的,闪烁着美丽的光彩。辛德拉德想:原来是你吃光了我们的草,以后可不许你吃了!于是他拿起火镰朝马扔去,火镰飞过了马的鬃毛,马立刻变得跟绵羊一样老实。辛德拉德骑上马,驾着它来到安顿第一匹马的地方,把马拴好,然后就回家了。 “没猜错的话,这回你又会告诉我们你老老实实地守了牧场的吧。”哥哥们又嘲笑他。 “是的,我确实是这么做的。”辛德拉德说道。于是两个哥哥又来到了牧场,发现牧草安然无恙,跟从前一样又长又密,但这并没有让他俩对辛德拉德好一点儿。 第三年的仲夏节又到了,两个哥哥还是不敢去看守牧场,因为他们被当年仲夏节前夜躺在谷仓里听到和看到的情景吓坏了,可辛德拉德去了。这回他遇到情况跟前两次一样:地震了三次,一次比一次厉害,最后一次把辛德拉德从一面墙上摔到了另一面墙上,然后一切都平静了下来。他静静地躺下不久,又听到了仓门外有嚼东西的声音,于是他悄悄地摸到虚掩的门边,又看见一匹马在吃草,这匹马要比前两匹马更高大,更肥壮。马背上也装着马鞍和笼头,还有一整套骑士盔甲,但全是黄金制成的,闪烁着金色的光彩。辛德拉德想:哈哈,原来是你要吃光我们的草啊,以后可不许再吃了!他拿起火镰就朝马扔去,火镰越过了马背,那匹马好像被钉在地上了一样,一动不动地站着,听凭辛德拉德的摆布。于是,他把马骑到安顿前两匹马的地方,然后就回家了。两个哥哥还是嘲笑他:“看得出来,你昨晚仔细地看守了牧场,可不是嘛,你看上去像是梦游了一晚呢!”可辛德拉德没有理会他们,而是叫他们自己去看。他们来到牧场,果然看到牧草安然无恙,跟从前一样茂盛。 这一年,国王的女儿要出嫁了。国王宣布,谁要是能够骑着马登上玻璃山顶,公主就嫁给谁。这座玻璃山就在王宫附近,不仅很高,而且光滑如冰。公主将会坐在山顶上,在膝上放三个金苹果,谁爬到山顶,拿到苹果,谁就可以娶到公主,还能得到半个王国。国王不仅把告示贴到了国内的每一座教堂里,还贴到了其他许多国家里。公主非常美丽,不管谁见了她,都会疯狂地爱上她。不用说,各国的王子和骑士都想得到她,以及半个王国。他们纷纷从世界各地赶来,穿着光彩夺目的服饰,骑着气宇轩昂的骏马,个个都认为自己一定能得到公主。 指定的日子到了,玻璃山下挤满了骑士和王子,还有来看热闹的老老少少,他们都想看看谁能娶到国王的女儿。辛德拉德的两个哥哥也去了,他们怎么也不愿带弟弟去,因为他在地里辛苦劳作,浑身又脏又黑。他们还说,要是让这个呆子跟着他们,别人一定会笑话他们的。 辛德拉德说,“好吧,那我自个儿去。” 当两个哥哥来到玻璃山下时,骑士和王子们正试着骑马往上爬,他们的马都跑得汗水直淌,却没有一个成功,因为马蹄一踏上玻璃山,就立刻滑下来了,连两码都爬不远。这并不奇怪,因为山坡像窗玻璃一样光滑,像墙一样陡峭。可是,每个人都想得到公主和半个王国,他们骑着马不停地爬着,滑着。到最后,所有的马都累得直吐泡沫,再也爬不动了,他们不得不放弃。国王见此情景,正想宣布让他们第二天再来,那时说不定情况会好点儿,这时突然来了一个骑士,骑着一匹人们从来没见过的好马。他身穿铜盔甲,马鞍和笼头也是铜的,这一切都光彩夺目。别的骑手都劝他说,不要白费力气了,爬不上去的,但他不听他们的话,骑着马径直朝山上奔去,似乎丝毫不费力气。就这样,爬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路程时,他掉转马头下了山。公主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英俊的骑士,当他骑着马往山上爬的时候,公主坐在山顶上想:哦,我多么希望他能爬上来啊!见他掉转马头时,她扔给他一个金苹果,正好滚进了他的鞋子里。骑士下山后就骑着马离开了,他的马跑得非常快,谁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当天晚上,国王把王子和骑士们都召进宫里,好让那个爬上玻璃山的人把公主扔给他的金苹果拿出来。但是,没有一个人拿出金苹果来。 也是在当天晚上,辛德拉德的两个哥哥回到家中,开始谈论爬玻璃山的事。他们说,最开始,没有一个人能爬上甚至是两码的距离,可后来来了一个骑士,穿着铜盔甲,马鞍和马笼头也是铜做的,老远就能望见他那闪闪发光的盔甲和马饰。他上到玻璃山的三分之一时,觉得一次爬这么高已经足够了,就掉转马头下了山,不过要是他还想往上爬的话,一定可以爬上山顶的。像往常一样坐在烟囱边的煤渣里的辛德拉德说:“我多想见见这个骑士啊!”“亏你说得出口!”两个哥哥嘲笑道,“不过,你看上去的确应该跟这号大人物站在一起,这样一来,你就更像一头肮脏的畜生了!” 第二天,两个哥哥又准备出发了,辛德拉德又求他们带他一起去,看看谁能爬上山,但他们说什么也不愿意,说他太丑太脏,没有资格去。“好吧,好吧,我自个儿去。”辛德拉德说。就这样,两个哥哥撇下弟弟,来到了玻璃山下,王子和骑士们又开始登山了。这回他们给马装上了粗糙的马蹄铁,可这无济于事,跟前一天一样,马蹄一上去就滑了下来,仍然没有一个人爬上去哪怕是一码的距离。马都累坏了,再也爬不动了,他们只好再一次放弃。 国王见此情景,正想宣布让他们第二天再来,好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但是他突然想起,最好再等一等,看看那位穿铜盔甲的骑士这天会不会来。可是,他却没有出现。正当大家翘首以盼的时候,一位骑士骑着骏马跑来了,那匹马比铜盔甲骑士骑的那匹马还要好。这位骑士穿着银盔甲,马鞍和笼头也是银制的,从很远的地方都能看见它们闪闪发光。别的骑士又叫他不要白费劲了,但是他不听,径直朝山上奔去。这回,他比穿铜盔甲的骑士爬得更高一些,爬了三分之二的路程时,他也掉转马头下了山。公主看见了他,觉得他比第一个骑士更好,于是就坐在山顶,盼着他能爬上来。当她看见他掉转马头时,她把第二个金苹果扔给了他,金苹果滚进了他的鞋子里。他一下山,马上就离开了,他的马跑得非常快,谁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晚上,王子和骑士们又都被召进宫里,去见国王和公主,但还是没有一个人能拿出金苹果。 辛德拉德的两个哥哥回家后,又谈起了爬玻璃山的事,谈起人人都骑马往上爬,却没有一个能爬上去。“不过最后,”他们说,“来了一个穿银盔甲的人,他的马戴着银马鞍和银笼头,噢,他可是爬上去了!他骑着马上到三分之二的时候,就掉转马头下山了。公主把第二个金苹果扔给了他,真是个好小子!” “噢!我真想见见他呢!”辛德拉德说。 两个哥哥嘲笑他说: “是啊是啊!他身上的盔甲就比你旁边的煤灰亮那么一点点,你这又脏又黑的家伙!” 到了第三天,情况还是跟前两天一样。辛德拉德想跟哥哥们去,可他们说什么也不带他去。他们来到玻璃山下观看爬山,还是没有一个人能爬上一码远。人们都等待着那位穿银盔甲的骑士,但他一直没有出现。过了很久,一位骑士骑着一匹人们从来没有见过的骏马出现了。他身穿黄金盔甲,马鞍和笼头也是黄金做的,一切都光彩夺目,大老远就把人们看得头晕目眩的。别的骑手都被他的英姿飒爽惊呆了,但他们还是劝他说,不要白费力气了,爬不上去的,但他不听他们的话,骑着马径直朝山上奔去,三跳两跳就爬上去了,似乎丝毫不费力气。公主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到了山顶,并从公主的膝盖上拿走了第三个金苹果,然后又掉转马头下了山,人们还没来得及跟他说上一句话,他就消失在他们的视野里。 晚上,两个哥哥回家后又谈起了白天的事。最后,他们谈到了穿黄金盔甲的骑士,说:“他可真是个好小子!世界上可再也找不到这么了不起的骑士啦!” “我多想见见他啊!”辛德拉德说。 “得了!他身上的盔甲就和老跟你做伴的煤灰一样亮,你这又脏又黑的家伙!”两个哥哥嘲笑道。 第二天,国王和公主又把王子和骑士们都召进宫里,好让那个爬上玻璃山的人把公主扔给他的金苹果拿出来。客人们依次来到国王和公主面前,先是王子,后是骑士,但还是没有一个人拿出金苹果来。 “一定有人拿到了金苹果,”国王说,“我们都亲眼看见骑士上了山顶,拿走了金苹果。”于是,国王下令,要全体臣民都到他的王宫里来,他要查一查,是谁拿走了金苹果。臣民们一个接着一个都来了,但还是没有人拿出金苹果。就这样过了很久,辛德拉德的两个哥哥也来了。他们是最后两个人,国王见他俩也不是,就问还有没有人没来过。 “有,我们的弟弟还没来过,”两个哥哥说,“不过金苹果决不可能在他手里!这三天他一直都待在炉子旁边。” “顾不上这些了,”国王说,“既然每个人都来过了,让他也来一趟吧。” 于是,他们只好让辛德拉德去见国王。 “你有金苹果吗?”国王问道。 “我有,这是第一个,这是第二个,这是第三个。”辛德拉德说着从口袋里把三个金苹果全都掏了出来,然后他脱掉破外衣,露出了一身光彩夺目的黄金盔甲。 “只有你才配得到我的女儿和半个王国。”国王说。于是,王宫里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辛德拉德娶到了国王的女儿。婚礼上,每个人都很快乐,尽管他们没有爬上玻璃山。要不是必须得离开的话,他们现在还在那儿狂欢呢。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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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_3000字西边缀着几点疏星,头顶镶着一半残月,天朦朦亮,夜的黑影总也舍不得散下去,前后未闻一声鸡鸣或是狗叫;却分明瞧见饭馆门前有忙活着搬运一车海鲜的司机和正摆弄着擀面杖的人家,耳畔传来隔段时间就会自觉放出的汽车喇叭声——“嘀嘀”,实在受不了它。楼上是有几处灯光的,偶尔透过那不大透明的大窗子能发现一两个人影,但看不清楚里面,也真不知在干些什么,或许是在梦游,或许是无法入睡罢。这即是小城镇一天的开篇,谈不上华丽,只是有点儿不寻常罢了。昨夜还听隔壁小寡妇家在自语:“你瞧天好黑,路也是!一直在那儿走,也没个头。”小寡妇不爱开灯,说是怕犯忌讳,在家只得摸着黑,旁人笑她的迂,她才不管这些,倒还省了不少电费钱,每月领来为国捐躯的丈夫的抚恤金。小寡妇已经将近四十岁了,也没个孩子,她不敢再找,因现在靠死去的丈夫可一辈子无忧无虑,再找就难说了。这时楼下卖早饭的三爷出动了,店前厚厚的卷闸门使劲一拉便可轻松打开。三爷的店很小,两三个桌子,八九个座位;但卖得东西不少,有油条、油饼、韭菜盒子……每天来得人也多,常常是一上午都没停过,大多是常客。人多的原因再简单不过,一是好吃,二是这地儿方圆几公里只他一家有得早餐卖。三爷却也讲理,放的油不多,总比别处的人家卖得贵些,不许讲价;不错的,物以稀为贵。也没人敢同三爷讲价,三爷的吝啬是出了名的。前两年刚开店时一根油条上落了苍蝇,买油条的年轻人要求换一根,三爷说啥也不干,只认钱。年轻人吓唬三爷,扬言要砸店,可三爷当年也是道上的人,怎能被后生唬了去,依旧不给年轻人换,最后年轻人急了,丢下一句骂他祖宗的话扬长而去。但年轻人也实在丢人,过不了几天又乖乖的来买早餐了。刚叔是三爷店里的常客,每天都要来吃上几根油条和一个油饼,专要油多的。三爷嘴上答应,暗地里其实给的还是那个量,从没变过。刚叔每次都不忘要求,但是不管给多给少他不知,还是老老实实地吃了下去,不曾抱怨过。这不,说着话刚叔就要来了。黑夜才刚要散去,渐渐有三两个一齐走的路人了,噢,原来是学生。他们辛苦没错,但居然还有说有笑的,真羡慕那股新鲜味儿,什么都不用怕,逆来顺受也罢;也有例外,这孩子像是一二年级的小学生,一边揉着眼睛一边打哈欠,就那么不停地走着,不去管会碰到什么。学生们碰见刚叔会主动上前打招呼,因刚叔是中学对面一间文具店的小老板,为人老实,待人和善,但也常遭人两面三刀地算计。隔壁几间文具店的老板视财如命,看他老实,净欺负他;他倒是真的不以为然,对谁都推襟送抱。“你们好!辛苦啦!好好学习。”刚叔喊口号似的向学生们招手,却忘记了看路,被绊了个踉跄,差点摔个底朝天。虽然总对学生们说好好学习,但自己真不知学习何用,只是从小人人都对自己这样说。几天前开始热了起来,刚叔在店外摆好冰箱,卖起了冷饮,由于卖的有自己的绝活“珍珠球”(一种类似于冰淇淋的冷饮),十分受欢迎。常常学校一放学店门口就人山人海,结果别家的生意全没了。有次排队的人实在太多,一直排到了隔壁的隔壁,别家果真受不了,联合起来冲过去把刚叔的家伙什全给砸了,还对着刚叔一通乱骂。学生有些都看不过去了,而刚叔只是把东西一点点的拾了起来,并没有说任何话,还朝着他们赔笑。你说这理儿找谁去说?刚叔还真是一切都看得开。当晚刚嫂就与刚叔吵了起来,刚嫂怪他无能,骂他“没用的东西”、“丧家的”,把刚叔脸都挖出了血,赶出家门,丢了床被子,叫他在外过夜。刚叔苦笑,滋味只有他自己心里明白,他不爱闹,只想安安稳稳过日子。媳妇不让睡家里头,那就在外过一夜,总有回去的一天。只是一直对刚嫂骂他的几句话耿耿于怀,这罪名本不该他受,他又怎能没有在意过,仅仅不形于声色罢了。刚叔的店招常客喜欢,别家都装修得花里胡哨,他那儿只是一间毛坯房,看着就没胃口;有常客大概是因为他的忠厚和那些摆放得整齐划一的文具罢。去过的都喜欢,没去过的都不感冒,因此店里生意总是不尽如人意。别家人的早餐是洋面包和咖啡,他十几年来只爱油条和豆浆,日日如此。刚叔已经到了三爷的店门口,低着头走到三爷旁边。三爷没有正眼看他。他摸摸头,犹豫片刻后,小声开了口:“爷,还是两根油条、一杯豆浆,饼就算了。”“算了?买不起吧?你看你那怂样,一点也没个精神。在外怕,在家也怕,你那泼皮的媳妇就给了你这点钱?我倒真烦得说你。”三爷扯着嗓子大笑,像是要全天下人都知道一般。刚叔没开口,只是脸色开始红润起来。“原来也懂得羞!”三爷又挑衅道。可很快没了下文,刚叔不爱接话,只把该讲的讲完,然后任人宰割。店里三张桌子每张都有一两个空位,刚叔找座位时大家都面目狰狞地看着他,仿佛惧怕他抢了自己宝贝一般,五个手指攥得异常的紧致。刚叔来到一桌就犹豫一番,又走向下一桌,踱来踱去,最终找了个相对安全点的位置,那桌坐着一个穿着十分烂漫的女孩。因为只有她在对着自己笑,刚叔特别中意能对自己笑的人,他打心底里觉得笑是高贵的,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神圣表情;而且身处如此之囧境,能笑得出来的人,一定是值得珍惜的人。女孩扎有漂亮的马尾,头绳很特别,是带水晶的那种,正配这一头乌黑的秀发,端正的五官,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一个小鼻子以及樱桃模样的小嘴巴,整张脸上找不出一丝不和谐的东西,光溜溜的。那副天真婴孩般的样子叫人看着心里直痒痒。此女便是五妹,五妹倒也不是什么女孩了,已经要到而立之年,不过就是长相太年轻,心里边也天真,没什么心眼。所以才被那负心汉耍来耍去,叫人心寒。五妹是中学的英语老师,教过的学生都称她“校花姐姐”,可见她是多么的美,若天仙般。五妹刚跟前男友分手没多久。最开始在一块儿的时候,男友待五妹很好,接送她上班,还十分浪漫。特别叫五妹忘不掉的是一天夜里她发高烧,男友背着她就往医院赶,那天还下着鹅毛大雪。在男友背上的时候真的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生机勃勃,连雪花都是甜甜的,即使发着烧,也早已忘掉痛苦。五妹几乎认定眼前这个男人就是可以做自己一辈子依靠的人,于是那之后五妹把一切都给了他。可不知打什么时候起,男友整天对她发脾气,再也不曾有当初的温柔,弄得五妹每天都要以泪洗面,后来她才从别人那儿得知男友爱上了别人。知道这个消息时五妹连轻生的念头都有了,坐在楼顶上发愣。但幸好有她的天真烂漫和对从前的他的爱,爱他倒不如成全他,五妹默默地决定和男友一刀两断,从此不再有牵连,谁都不再欠谁,虽说自己吃了大亏。这是何等的逆来顺受?真不敢想象。从这点来看,五妹与刚叔是该同病相怜的。“亏得你敢坐这儿,让我好找,你的油条和豆浆,把钱结了吧。”三爷左手捏着两根后刚炸好的油条,右手提着一杯离口还有三四公分的豆浆就来了。前面那桌人又朝他要豆浆,他却似乎没有听到,一门心思只顾结账。刚叔接过油条和豆浆,放在桌上,小心翼翼地从上衣口袋掏出几个硬币,仔细数好后递给三爷:“喏,三块。”说完赶紧把剩下的钱又数了一遍,放回了口袋。不愧是生意人。刚叔与五妹虽说命里有缘,但坐同一桌却说不出话来,两人各吃各的,别桌都聊得热火朝天,气氛骤然尴尬起来。这时忽有两只苍蝇飞了过来,围着刚叔团团转,搅得他心神不宁,最后实在忍不住,两手一挥、一拍,把两只苍蝇一起打死了,结果苍蝇的血准确的溅到了刚叔手掌心上。一旁的五妹见了鬼似的大叫——“啊!”扭头过去哭着要刚叔把血洗掉。刚叔把手弄完干净后五妹才渐渐安静下来,用迷离的眼神望着刚叔。“怎么了,小姑娘,怎么怕成这样?”刚叔迷惑不解地问。“我怕血!从小就是这样,见不得血。”五妹颤抖着说。“这是为何?家里人都这样吗?”尴尬的气氛终于这样解开了。“我打小就这样,听娘说是那鸡血害得。有一年娘要去买鸡,不让我去,怕吓着我,可我好奇,死活跟着去,正好看到了他们杀鸡,结果就成这样了。”刚叔想起每次去买鸡时的场景,“真的是,上回我去市场买鸡,我都不敢看他们杀鸡,简直令人发指。但我也虚伪,尽管这样子不忍心,照样还吃得下去。”刚叔接着说,“那十几只鸡关在一个笼子里,有的在挣扎,嗷嗷直叫;有的认了命,呆在那不动声色。然后屠夫拽出一只,那只立刻就听话了;其实它们最懂事,下场却比那些攻击人的野鸡惨得多。屠夫一刀下去就切中要害,脖颈被先切开,血‘唰唰’的溅出来。当时我背过脸去不敢看。完了之后那鸡还在地上抽搐,真配得上一名勇士。我实在想象不出来它那时正遭受着多大的痛苦,但总是要认命的,最后孤零零地躺在血淋淋的地上,一声不响。”两人竟哽咽了起来,似乎都是在抱怨,又似乎都是在掂量自己的一生。“罢了,罢了!好生活命吧。”刚叔拍拍五妹的肩膀。五妹笑笑:“是得好生活命,我早想明白了,但还是害怕,这改不了。倒是无需管我,哭哭啼啼地叫上几声就没事了。”两人完全不了解对方,竟在这互相安慰了起来,这便是那命运相通的力量?正说着,一个穿破烂牛仔裤、光膀子、留有一头“小黄毛”的男孩冲了进来,打破了这异样的氛围。这男孩叫常儿,常儿在中学上着学,他和五妹都是三爷的房客。常儿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小混混,有天不惹事心里就不舒服。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师找爹娘谈话。他深知远在外地的爹娘十分不容易,不想让他们操心。常儿身边有一大帮他所谓的兄弟,整天跟在他屁后面转,感情非常深厚。但那天他们打架被学校教务处逮到,大家都说是受常儿指使,常儿本来没有参与,有苦说不出,最后叫学校停课两天用来反省。这不,两天时间到了,今早他却起来晚了,眼看就要迟到,这才急忙冲进来。“爷,给你两块,赶紧给我两个油饼,我急着上课。”听见没,常儿再厉害叫三爷一样得叫“爷”。“好咧,拿去!”三爷得意地答应道。常儿拿着油饼就一溜烟似的跑走了。五妹看了看时间,都快七点了,也告辞去上课。刚叔看着五妹像小孩儿一样跑去上课,不由得在那一个劲儿地叹息,似乎是在说:“造化弄人啊!”小城镇从早晨七点多开始就已经忙碌了起来,各种嘈杂的声音接连不断,有发动机声、喇叭声,还有街上叫卖“豆腐脑”的,人听着好不舒服,有时真想赶紧找个地洞钻进去。交通是个难题,也是个特别之处。小城镇的人们大概已经习惯,愿意等,愿意不顾生命危险窜来窜去……突然听见前面路口一声大叫。估计是又出什么事故了,走在路上的刚叔漫不经心地想。却又远远看见路边停着两辆已经有些损坏的摩托车,一旁就有两人在吵架,你不让我,我也不让你。这在刚叔眼里早已司空见惯了的,哪天碰不着呢?刚叔早已学会避而远之,不像年轻那会儿就会管闲事,结果落得自己一身的不是。五妹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长吁了口气。你问为什么?一路上碰见好多同事,五妹笑着对他们一个个地打招呼,结果他们反应最热情的也只是说了声“你好”,这就没下文了,五妹实在想不出还能接点什么茬。这下弄得五妹真想快点走出这个小城镇,却又怕丢了这份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心想还是早点断了这念想;但又害怕起来,怕自己早晚会被他们同化了去。那该有多凄凉。忙活了一大早,五妹回家。刚到家不久,常儿也到了。五妹看常儿眼肿着,知道他准又惹事了,一番沉默后,出于同情,心想劝劝这孩子。“常儿,你不怕死吗?”“当然怕,怕得很!”这话惊了五妹,“那你为什么天天惹事?不惹事就不会了啊!”“我也想啊,我也想做个好学生,可陷进去了就难出来了,我不去找他们,他们就来找我,我真的没办法!”沉默,又是沉默!望着这个还存着一脸稚气的大男孩,五妹真的说不出话来了。听完他的话,像是做了一个长长的噩梦,只有唏嘘——“是啊,我们都陷进去了。”中午街上又没多少人,也是,那么大的太阳照着,换谁也受不了。五妹上床准备午休,可怎么也睡不着;仿佛每天都是这样,先前逼着自己赶紧睡着,又辗转反侧,一会想到又要忙一下午,一会想到不知这样的生活何处有个头——这些烦恼对于五妹这样乐观的人却起了作用?何等荒谬!但还是要睡的,累倒了便由不得自己了。常儿上学路上碰见一个要饭的老头,倒不是没手没脚了,无病呻吟般:“学生,给点钱啊,以后上大学啊!”常儿呵呵一笑,给了就上得大学了,那还要学校有什么用?再说我又不是什么上学的料子。正要撒手而去,忽然看见往日的兄弟朝自己走来,常儿像见了鬼魂似的,连忙掏出五块钱给老头,转身就和兄弟们说笑去了。学校大门外便是国道。傍晚放学时正值高峰期,几千号学生一齐慢吞吞地从学校大门挤出去,门口那段国道被整个霸占了起来。学生们谈笑着过马路对面吃饭,并无避车之意,司机早已看不惯他们这副自大的模样,也肆意地穿梭来往,各式各样的喇叭声呼呼直响。罢了,多半是出不了事的。傍晚一过,夜又要深了,小城镇正苦等明天的如期而至。高一:岳强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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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游鱼_3000字一我一拐过街角,就看到那个卖艺人。远远地,隔着人群,我一眼就瞧见了他那顶黑礼帽,在晌午暖洋洋的街上,格外扎眼。他用一种沙哑的、怪里怪气的嗓音吆喝着:“小小鱼缸,排兵布阵。鱼随旗走,旗收鱼歇……”我停下那只正准备迈向学校的脚,站住了。“只看一眼?”我同自己商量。“快来看哪,金鱼走阵……”唉,那沙哑的声音又在喊我呢!于是,我三挤两挤,来到人群的最前面。圈里正中央,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了一个大鱼缸,里面有好多红黑两色的金鱼。奇怪的是,这些鱼全都伏在缸底,一动不动。“鱼死了吗?”我把眼睛凑近鱼缸,想看得清楚些。卖艺人把我向后推了推:“往后站!往后站,小孩!”看围观的人差不多了,他从一个袋子里拿出一面小黑旗、一面小红旗。这时,我看到刚才还在缸底一动不动的鱼,好像得到了什么指令,都精神抖擞地游了起来。人群渐渐安静下来,大家的眼睛都盯着卖艺人和他的鱼。卖艺人站在那儿不动了,卖关子似的。我等得有些急了,正想催催他,这时,只见他的两只手分别举起两色的小旗。奇了!再看鱼缸里的鱼,迅速站成了两队,红鱼随左手的红旗站到了左边,黑鱼随右手的黑旗站到了右边。人群骚动起来。我大气也不敢出,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时,卖艺人开始摇动左手红色的小旗。啊!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鱼缸里的那些红鱼,全都游起来了!渐渐地,卖艺人手里的小旗快了起来,只见那些红鱼也跟着游得快了;旗子慢下来,红鱼也随之慢下来。当卖艺人收起小红旗,再看那些红鱼,又像表演一样,伏在缸底一动不动了。人群里有人叫起好来。接下来,卖艺人又摇动小黑旗。不用说,黑鱼们同样博得了大家的喝彩。正在这节骨眼上,我感到一只手掌落在我的脑袋瓜上,“小家伙,怎么还不去上学?”声音听上去好像是香蕉园的顺顺爷。他是姥爷的老伙计。我顾不上回头,只摆了一下脑袋,挣脱了那只手,继续不转眼珠地看表演。接下来表演达到了最高潮。卖艺人两手摇动起黑红两色旗,再看缸里的鱼,红鱼和黑鱼交插穿行起来。它们乱中有序,不慌不忙,一步一步踩着鼓点。啊!怎么看怎么像是姥爷故事里讲的排兵布阵。表演完了,我还站在那里发呆。真是奇妙啊,太奇妙了!卖艺人开始收钱。我把两毛钱放在他的铁盘里,眼巴巴地问:“还有表演吗?”卖艺人说:“有啊,还想看吗?”我抬头看了看太阳,它悬在头顶,还早着哪!于是,我又接着看了第二场表演。看完觉得还不过瘾,正当我再看第三场时,卖艺人却拒绝了。“不啦,孩子,你还是自己留着吧。”他把手插到裤兜里,脸转向了别处,“我觉得你该上学了。”我怏怏地收起了那两毛钱,反身出了人群,向学校走去。刚走到校门口,就听到一阵响亮的钟声,我心想,不好,正赶上上课。可是,当看到迎面涌出来的背着书包的同学是,我才知道,我想得太美了——学校已经放学啦!二回家的路上,我满脑子都是卖艺人和他的那些金鱼,想快点见到姥爷,跟他说说这事。于是,就拐到姥爷每天喝茶的茶坊。茶坊老板举起一只肉乎乎的胖手指着街上,说:“撒开腿,像兔子一样往前跑,我敢说不出两分钟,你就追上你姥爷啦。”哼,我才不会那么傻!我一跑,街上的人还以为我又闯了什么祸呢。一进家门,屁股上就挨了妈妈一鸡毛掸子。“又野到哪儿去了,不上学?”我明白,准是老师来过了。屁股很疼,可我的心里更疼!等着瞧吧,等我……等我练就了功夫,背着鱼缸闯荡世界,让她连个影儿也看不着!不过,我会给她寄钱的,我把卖艺赚的钱成麻袋、成麻袋地寄给她,让她又难过又羞愧!这样想着,好受多了,心里头那个模糊的念头却越发清晰起来。我趴在鱼缸边看了一会儿金鱼,又在抽屉里翻腾着找剪刀和纸,想鼓捣两面旗子。“惹你妈妈生气了?”这时,姥爷不知打哪儿冒了出来,站在门口问。我一看见姥爷,立刻高兴起来,正想跟他聊聊呢。“姥爷,您见过‘金鱼走阵’吗?”“啥玩意儿?”“就是——”我晃了晃模糊了一半的小旗,“你一摇小旗,鱼就跟着游……”“啊,你说的是‘金钱排队’吧?姥爷来了兴致,进屋坐下,”你打哪儿知道的?“我今天在街上看人家表演了……就忘了上学。”说到这儿,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现在还有人玩这个?”姥爷有些半信半疑。我连说带比画,把下午卖艺人的表演给姥爷描绘了一遍。“想不到啊,我还以为早就绝迹了呢!”“你看过,姥爷?”“噢,看过。我那时候还小呢,跟你这么大——”姥爷比了比我的头顶,“当时迷得很,人家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有一回,我跟着人家走出三四十里地,天黑了,才想起该回家了。可哪里还找得到家?我就找到一个麦秸垛,挖了个洞钻进去,睡了一晚……哦,好多年没见喽!”姥爷两手平放在腿上,抬眼看着房顶。他一说起过去的事,就爱这样,好像不这样,就想不起来那些事似的。“我们家的金钱如果训练训练,也成吗,姥爷?”姥爷一听就乐了,他看了看我手中的小旗,笑呵呵地眯起眼睛,点点头:“这倒可以试试。”我很高兴。他看上去还挺有兴致哪!有那么一会儿,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一刻我们与孙俩沉浸在同一个梦里了。我还想和姥爷说书这事,可是,窗外树上一阵啾啾的鸟鸣,把姥爷给叫走了。走到门口,他又回过头来,压低声音说:“可别让老师再找上门来了!”三我现在可是个大忙人啦!放学后,我不在街上转悠了,匆匆赶回家,一头钻进自己的小屋,不到妈妈来喊吃饭不出来。在饭桌上,姥爷以一种少有的热心劲儿,时时打探我的工作进度,这让我尚还羞于公开的计划不得不明朗化。他还不失时机地给我提点小小的建议,比如,你如果想驯化鱼,先要和它联络感情啦,有规律地喂食啦,等等。有姥爷给我撑腰,我爸我妈即使不乐意我干这事儿,也没办法。再说,我现在不再街上瞎转悠,也不三天两天地挂着彩回来了,这让妈妈省心多了。对于爸爸,我曾私下里答应他:等学成以后,我会适当地给他一个助手的职务,让他和我一起晃荡江湖。男人就应该四海为家,老呆在一个地方多没劲儿!他听了高兴得呵呵大笑,边笑还边搓手。头两天,我的热情像锅里沸腾的水,“噗噗”地向外冒着水汽。尽管两只金鱼一眼都不对我瞧,我仍信心百倍,干劲冲天。接下来的几天,我使出全身的能耐,一会儿甜言蜜语,一会儿又百般威胁,那俩鱼却根本不理我这茬儿,自顾自地在水里悠闲地游来游去。我瞪着鱼缸里的鱼,只有发呆的份儿了。晚饭时,姥爷又问我的工作进度,我都懒得说了,埋头往嘴里扒饭。妈妈说:“看看,我不是早就说了吗,三分钟的热度……”爸爸一个劲儿地冲妈妈使眼色,不让她再说下去。我都看见了。老爷说:“孩子,甭急!什么事都一溜顺,那就没意思了。是不是?”姥爷洪亮的大嗓门,透着那么一股子权威劲儿。爸爸也在一旁提醒:是不是先让鱼记住旗的颜色?我一听,有道理,两种颜色一齐冲着鱼们晃,弄得人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莫名其妙才怪呢。应该把它们分别放在两个鱼缸里,鱼缸上再贴上各自所属的颜色。对,就这样!说干就干,我把饭碗一推,跑了。只听见妈妈在身后嚷嚷:“还没吃晚饭呢!”四一天,我在街上碰见顺顺爷。“喂,孩子,你的鱼会跟着旗子游了吗?”我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心说姥爷也真是的,怎么什么事儿都到处嚷嚷啊!这下,镇上的人还不全都知道了?顺顺爷说:“这事不能着急,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心急看不到鱼排队。”最后一句把我给逗乐了。“好好干吧,孩子!”没走出几步,他又回头叫住我“哪天,到你三叔那儿(顺顺爷的小儿子),让他给你挑几条好金鱼,就说我说的。”我一听高兴坏了,差点没蹦起来。这下可好了,没准儿,问题就出在这金鱼身上。“谢谢爷爷!”“写啥!等你练好了功夫,别忘了你的顺顺爷就行了。”过了两天,玻璃店的两个小伙计送过来一个大鱼缸。我看到标签一栏写着姥爷的名字。“挺贵的吧,姥爷?”“没多贵。孩子,练吧!”顺顺爷送的两黑两红看上去精神极了,神气活现地在鱼缸里上下乱蹿;有时,它们还会冷不丁地给你来个目光交流,看的你心里一哆嗦。一比较,才发现我们原来那两条金鱼,实在是笨头笨脑呢。我以极大的热情投入了新一轮的训练。一次,一条黑金鱼竟跟着我手里的小黑旗走了两个来回。我兴奋得不敢大声喘气,心跳得像青蛙的心一样快,并暗暗地为它鼓着劲儿:“好,好极了,就是这样,对……”可是,当它和另一条黑鱼游了个脸对脸后,就再也不肯配合,互相追着玩去啦。更多的时候,我气得哇哇大叫,恨不得给它们一拳。一次,我竟忍不住把手伸到鱼缸里,按着一条鱼,想手把手地教它。唉,这哪里是我在驯鱼,明摆着是它们在驯我!现在,妈妈每次看到我和那些鱼在一起,就开始叹气:“又较劲呢!看着吧,这些鱼迟早会被你折腾死!”想不到,这话很快就灵验了。一天早上,我被妈妈从被窝里揪起来:“快去看看吧,金鱼自杀了!”我反身下床,跑过去一看,一条黑金鱼孤零零地躺在地上。我的心像是被猫抓了一下。蹲下来,小心地用手碰了碰它。冷的,僵直的。我傻愣愣地看着地上的鱼,想不出昨晚这里发生了怎样的一幕。没过几天,一条红金鱼也从鱼缸里跳出来,落在桌子上,死了。“可怜的鱼,忍受不了你的折磨,才寻了短见。”妈妈把那条漂亮的金鱼托在手心,难过地说。我趴在床上,呜呜地哭了起来。院子里,妈妈在埋怨姥爷:“就不该鼓励孩子做办不到的事。你看怎么收场吧!”我感到姥爷走进屋来,他坐在床边,用那双砂纸般的手掌,一下一下拍着我的后背,安慰着我:“别难过,孩子,哪天看到那个卖艺人,咱们向人家请教请教……”五姥爷一早就走了。几天了,我早上起来,就不见他的人影了。妈妈说,他一早就背上干粮和水壶,走了。“这老的、小的,也不知中了什么邪……”妈妈嘀咕着,看样子对我们意见大啦。姥爷去寻找那个卖艺人了。可是,世界那么大,他到哪儿去找啊!路过茶坊,茶坊老板叫住我:“你姥爷好几天都没来了……我儿子今儿上午在城里看见他,正在街上转悠呢。唉,这老家伙。”我没吭声,转身走开了。我想等晚上姥爷回来,告诉他,我再也不折腾那些鱼了。可是,我还拿不准,这样一来,姥爷会高兴呢,还是不高兴?那天放学后,我走到广场上,看到姥爷正坐在钟楼的台阶上。我走过去:“姥爷,你怎么还不回家?”姥爷说:“在这儿坐一会儿……姥爷觉得有些累了。”姥爷看上去真的累了,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和我说东说西,只是远远望着广场上面鸽子灰的天空,用那锉刀似的手指头,有以下没一下地刮着膝盖。我忽然发现,姥爷老了,他的头发一根黑的都找不见了。那天,天都很晚了,姥爷还没回来。妈妈让我和爸爸去街上找一找。我们最后在湖边的亭子旁找到了姥爷。只见他躺在一棵凤凰树下,睡着了。在他的头上、身上,落满了红艳艳的凤凰花瓣。爸爸把姥爷轻轻地背在身上,往回走。我拿起姥爷的水壶,跟在后面。晚风习习地吹着,空气中飘荡着豌豆花香。我听见姥爷在爸爸背上嘟哝着说:“我梦见好多红色的鱼,跟着我游啊、游啊……”初二:梦里游鱼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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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小说:粉红公主梦_3000字我叫蓝子怡,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中等生,我喜欢和女孩有任何关系的东西:童话、幻想、包括公主。一天早上。“大事事事事事事!今天中秋话剧开始选角!”偶们班的麦克疯又发疯了。“啊?!是吗?耶耶耶!!!”“#¥&@*!,#~/#@!”没意思,她们总是这样唧唧歪歪的。中秋话剧,无疑又是一个王子和公主的庸俗到不能再庸俗的故事,虽然我很清楚,自己也喜欢——公主童话,但我知道,这种想法是庸俗的。我草草两笔,画出一个美少女形象,两眼空洞,望着“美少女”发呆。唉,我只能依靠这种“变相”的方式安慰自己。“喂喂,蓝子怡你参不参加啊!”小班杨千寻问我。“哦,这样啊,我当个侍女吧。”“你说伊莎贝尔啊,这种角色,可有可无,你愿意当,我就记上你的名字了。”这时一个想法突然像闪电一样划过我的心头:万一演不好怎么办,出洋相怎么办,杨千寻要责怪我的。“算了。”我说,“我就看你们演吧。”看完话剧后,我不得不说还是我们班的话剧最吸引人,郎才女貌的演员,加上大众型的编排,完全就把人的眼球吸过去了。我真羡慕杨千寻,她演的薇薇公主真的很好耶,蕙质兰心。衣服不光穿的抢眼、面貌不光好看、连一言一行都透着贵族气息。迷倒无数男生……我呢,虽然面貌好看,又有什么用呢,得不到任何人的青睐,除了我姐姐蓝子梦。而王子呢,是我们班的数学尖子顾一鑫,他演的王子勇敢帅气,特别是最后谢幕的时候,气宇轩昂,令人赞叹。唉,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苗,而他们呢,一个语文才女,一个数学尖子,一对金童玉女,绿叶衬红花,惹眼得很。我真是一个笨蛋啊!班长的嘲笑“哎呦,蓝子怡,你一定很伤心吧,薇薇公主多好啊!可你呢,真可惜,你虽相貌不错,可还是败在我手下了,好可怜哦!”杨千寻又来嘲笑我了,自从上次中秋话剧开演后,我的心情就一直不怎么好,总是乱发脾气,搞得连我姐都有点怕我了,人心惶惶的。我们班那群“狗仔队”知道我心情不好,还和我说什么“你活该”之类的话故意来气我,有时候我真想跳楼,与其在这里受他们折磨,还不如了结了。放学后,我独自一个人来到窗台前,发着呆,看着杨千寻和顾一鑫他们有说有笑走出校门的背影,我心里无比的忧郁。唉,杨千寻和顾一鑫就是天生的一对,我算什么呢?一个过客而已吧。“嗨!想什么呢!”这时,一个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搞怪大王“林子寻。”“你想什么呢,不会还是中秋选角吧?”“你说呢。”我没好气的看着他。叮铃铃——我的手机响起来了,又不知道是哪个烦人鬼给我打的。“喂,什么事啊?”我有气无力的拿起电话询问。“你好,你是蓝子怡吗?”里面是一个温柔的女声,甜腻腻的。“是啊。”我搞不清她葫芦里卖什么药。“哦,我是顾一鑫他妈妈,明天是他的生日,他想让你去参加他的生日聚会。”啊?!是真的?”我真怀疑我没听清楚。“嗯。明天早上九点。我们家。”里面的女声依然甜腻腻的。“谢谢。”我心里真是千分万分感谢啊,终于能让我扳回面子了。“不用谢。”嘟——嘟——他妈妈挂了电话,里面尽是嘟嘟的忙音。“走吧,”搞怪大王,去吃安慰餐。我已经有些等不及了。生日宴会,不可思议的爆发早上,顾一鑫家里好热闹。“给你,这是我送给你的小泰迪熊!”杨千寻从一个大手提袋里拿出一个足有半人高的泰迪熊。”“顾一鑫,这是我从北京买的果脯,送给你。”“%¥!·¥*&¥#/,#。”“#¥%…………&@!”唉,他们送的礼物都那么好,我看着手提袋里自己绣的百花争艳十字绣,心里不禁伤心起来,我就想一个木头人一样,他们好像就把我当空气一样。这时,顾一鑫喊了我一声:“蓝子怡,你送的是什么啊?就剩你一个没说了。”我连忙擦干眼泪,“哦,我送的是一幅十字绣,绣的是百花争艳。”我展开绣布,里面花团锦簇,引得其他人赞叹不已。“你绣的好漂亮啊!你肯定花了不少功夫吧?里面层层叠叠,把我看得眼花缭乱。”“@#¥@1,&**!”……我有些受宠若惊,我微笑着扫视每一个人,突然,我发现了一幅高傲、轻蔑的眼神,那肯定是杨千寻。“哼,你们就以为她那么好啊,告诉你们,她只是个普普通通“贫民”而已,你们就对他这么器重。真可笑!”杨千寻轻蔑的说,“我问你,蓝子怡。你出过国吗?你有公主权杖吗?你住过别墅吗?你爸爸妈妈有在美国买的别克吗?你中秋话剧当过主角吗?你肯定没有吧,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是、贫、民!告诉你,别和我斗!你斗不过我的!”我感到心里有种力量想爆发,“杨千寻,别以为你是富豪门家就可以伤害别人!我问你,你知道童话有多少种吗?你知道公主的裙子是什么花纹吗?你知道一个城堡多大面积吗?不,你不知道,你永远不会相信童话,你只知道当主角,出风头、给别人炫富,伤害人家,你虽然有公主权杖,是!你有豪车,是!但你知道吗?你和同学相处几年,究竟得到过什么呢?得到过的,就是同学们对你的埋怨!”“说得好!”大家异口同声的说。“哼!蓝子怡,你就不怕吗?我要和我爸爸妈妈说,让你们不得好下场!”“你吵不过,就拿你爸爸妈妈来做挡箭牌,你爸爸妈妈有钱。但是,他们绝对会站在我这一边的!”“哼!走着瞧!”杨千寻摔门而去。“说的太好了!”大家又是异口同声。我突然觉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就爆发了。嘻嘻。“哼!蓝子怡你等着瞧吧!我不会给你让步的!!!!!”节日大比拼“哼,我不会输给那个“贫民”的!蓝子怡,你等着瞧吧!哈哈哈,我会让你输得很惨、很惨,很悲催哦!让你和我斗,这就是报应!”杨千寻自从蓝子怡在生日会上惹怒了她之后,就一直这样。现在又恰巧碰上区节日话剧选拔,她的气焰就越来越大。“哎呦,头儿别那么生气,有我们几个帮助,你怕什么呢?”这是杨千寻的死党之一——夏梦“是啊是啊!有我们两个帮助,就是给头儿两肋插刀、如虎添翼啊!”另一个死党林欣说。叮铃铃——请各位同学到大型多功能室集合。可恶!广播又响了!换衣间里,“@#%¥1&*“”@#¥%!@¥。蓝子怡,我能帮你看下衣服吗?”林欣装作好心的样子。“嗯,好啊!正好我有个事。”“谢谢!”我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落入了杨千寻的圈套。“不用谢。”林欣依然友好地说。“哼,蓝子怡,等着瞧吧,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林欣,怎么样?”杨千寻走过来。“嗯,一切顺利!就交给老大你了!我先闪了。“杨千寻从林欣手里拿过剪刀,咔嚓咔嚓几下就把我辛辛苦苦做的礼裙剪破了。回来后,我一眼就发现了被剪烂的礼服,我往旁边望望,林欣已经不知去向。怎么办啊!马上就到我了,必须先想个办法才行。我焦急地寻找着合适的材料。突然,我发现了储物柜一角有一个大箱子,走过去后,发现里面有一个废旧的白色天鹅绒窗帘布。我灵机一动,干脆就用这块窗帘布做一个礼裙吧。说干就干,我找到了几个会针线活的女生,又到前台找了一些线,不一会儿,便做好了一个绝美的礼服。纯白的天鹅绒是外套,剪破的礼裙裁下一些后就是内衬,窗帘上的流苏就是腰带,再找几根羽毛别在肩上做装饰,一位尊贵的淑女诞生了!外场,杨千寻正穿着她在巴黎量身定做的名牌服装,引来评委们一阵点评:“这孩子,长得真好看!长得不仅好看,衣服也好看,听说是在巴黎定做的呢!”走下台后,杨千寻得意地望了一眼换衣间,她认为,我肯定没衣服穿了。“请六十四号选手,蓝子怡上场!”广播里响起播音员甜死人不偿命的声音。我从容地走上场,没有一点畏惧。场下的评委全惊呆了。“天啊!这孩子怎么这么漂亮!衣服是在哪里定做的?简直天衣无缝!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别致的设计!”“@33¥!#¥#&%¥”杨千寻恼火了,“怎么可能!她,她不可能做出这么完美的礼服,不可能比我好!”“头儿,你放心,我准备了水枪,完全可以让她当众出丑!不过,水枪的水可能不足。不管了,先让她出丑再说!”杨千寻夺过水枪,按下扳机,噗——,水珠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线。这突如其来的场面把我吓了一跳。只见晶莹的水珠不偏不倚的打在我的头上,我认为,我肯定完了,便不怀任何希望了。“哦!天啊!”只见观众席里传来一阵阵惊呼。原来,水珠很少,打在我头上的时候比较圆,加上舞台灯光灿烂,水珠就变成了一个完美的装饰品,犹如锦上添花。“不,不,不!这不可能!我们想毁掉她,没想到,还把她锦上添花,不!!!”贵宾席里,传来杨千寻一阵阵竭力斯底的尖叫。就这样,我经过杨千寻的“帮助”下,过了选角初赛。分悬一线“气死我了!哼!那个“穷人”,居然没被整倒,反而得了第一!!!哼,别以为你了不起,我不会让你有好果子!”杨千寻又在班里闹。“头儿,大事!选角要统分了!”夏梦消息真够灵通,又把最新消息说了出来。杨千寻嘴角露出了一抹得意的微笑。下课后。“给你吧,这是我送你的礼物。我爸爸在瑞士买的巧克力,花了几百多块钱。这在市场上可是买不到的。还有它,这是在法国买的饰品,很贵哦!”杨千寻来到了统分室,对统分员说。“你带这个……干什么?”统分员有点疑问。“我知道,你很想要这些,对吧?其实也不是不行,就看你同意不同意。这是要等价交换的,如果你帮我把蓝子怡的分数降下去,我的分数提高些,这些东东就全归你了。”杨千寻得意的说。“要要要!!!我好想要的!!!我愿意帮你,只要这个归我。”统分员见“钱”眼开。眼睛瞬间变成星星状。杨千寻把礼物放在桌上,迈着轻盈的步伐走了。目光转回教室……“蓝子怡,服装分:六十分;面貌分:七十六分;舞台效果分:六十一分。”我听到我的分数时,瞬间呆掉了,怎么可能?我和伙伴们精心缝制的礼服,怎么才的这么点分啊?不可能!“杨千寻,服装分:九十分;面貌分:九十三分;舞台效果分:九十五分。杨千寻把脸朝向我,轻蔑的看着我。我一下站起来,“不可能!肯定是有人从中作梗!我不会的那么低的分!”“哎呦,统分员的统分结果肯定没错,你放心吧。”杨千寻轻蔑地说,又朝统分员使了个眼色。“是啊是啊,我们算过五遍的,肯定对。”统分员也附和着说,但是,我明明发现她脸上有一种难过的神色,好像想和我说这不是我想干的。这时,一个人站了起来,“这的确不是蓝子怡的实际得分,我选角时在场,肯定是有人故意贿赂统分员!”我朝那里看去,居然是他,看来我终于有一丝希望了!话剧开演“是她!真的是她,”顾一鑫只见他不紧不慢地说。蓝子怡说:“统分员计的分是错的,杨千寻说:“统分员计的分是错的,”“既然这样,那就让大家来给你们打分吧。打面貌分和服装分就行了。”“不!统分员白雪她的口算可是我们班最好的了,再说,她算了五遍,肯定没错,不必再测。”杨千寻急忙阻止。“那听听大家的意见吧。”“好——!”大家异口同声的答道。沙沙沙——到处都是钢笔写字的声音。“白雪,你口算好,帮我把大家的分一起算出来,看看谁的高。”顾一鑫依然那么沉稳。“95+99=194,@#1%^*&……蓝子怡,总分:一万一百零一分。杨千寻,总分:五千分。”“不可能!他们冤枉我!我才是最好的!!!”杨千寻气得几乎发狂了。既然,蓝子怡得分多,说明……白雪肯定是受到了杨千寻的贿赂,才把蓝子怡的分打得这么低……既然这样,我宣布:蓝子怡饰演今年话剧《静谧孤独》主角!“顾一鑫庄重的宣布,白雪在那一个劲的说“对不起”,杨千寻气的说不出话来。灯光闪耀,音乐响起,话剧正式开演!只见我穿着一个美到极致的蓬蓬白纱裙,像迎春般灿烂、像荷花般优雅、像牡丹般华丽、像百合般单纯……我几乎不敢相信,这就是我!台下,嫉妒到眼红的杨千寻气不打一处来,只见她又阴险一笑,她丢了一块石子上去,我刚好从这里经过,被绊倒了,杨千寻正等着看笑话呢,我灵机一动,把台词改了:“你愿意和我许诺一生一世吗?我愿意长跪不起等待你的回答。”杨千寻的阴谋落空了,气得咬牙切齿,她朝“侍女”夏梦使了个眼色,整她!夏梦心领神会,便趁我不注意,丢了个石子打在我的膝盖上,我控制不住,便“扑通”一下跪倒了,我急中生智说:“我们就在这里拜天地,以示情缘天长地久。”夏梦还想再施一计,但话剧演完,只好无奈不惩。多亏顾一鑫让杨千寻计划落空,否则轮不到我演主角了。这次真是有惊无险啊!爱神悄然而至某天早晨。“那个……蓝子怡……我……”一向伶牙俐齿的顾一鑫居然不敢面对我!不敢想象……顾一鑫丢下一个粉红色的信笺,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就已经不知去向了。“呦,蓝子怡,情书啊!帅哥逃跑了,”哈哈!“快看看里面写了什么!!!”女生们呼啦啦一下聚过来,调侃道。我打开信笺,里面清秀苍劲的字立刻赫然呈现我眼前:亲爱的蓝子怡:你最近还好吗?我自从上次话剧表演后就一直忘不了你,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一首诗。凝脂般的皮肤,如湖水般的眼睛,百合般纯净的心灵,犹如……犹如女神般美丽。令我不敢直视。如果,我们能在一起……该多好。“呵,很好吧,哼!你才不配拥有顾一新呢!傻瓜一个!你们也跟着起哄,都不看看,谁才配,就她?哼!傻瓜!一群傻瓜!”杨千寻又摆出了贵族大小姐样子。唉,她总是这样,瞧不起我。“通知!下午毛笔字考试,请大家带好笔墨纸砚!”麦克疯在讲台上大喊。下午,“同学们,都带了笔墨纸砚了吗?”“带——了——老师,”“我没带……”杨千寻站了起来,没想到上午还气势凌人的杨千寻,现在柔弱的像根小草。“老师上午怎么说的?没带,就罚抄第三课课文《把我的心脏献给祖国》五遍!明天交!“啊——”大家一片唏嘘。这时,我站了出来,“老师,杨千寻不是有意的,我能证明,她中午没回家,所以情有可原。”杨千寻望望我,不同的是,这次她的眼神里好像没有了轻蔑和不削。“老师,你可以看,杨千寻的手机里有她妈妈给发的短信。”“#¥¥2@21^4“”%31¥@¥¥4@#!……”老师忧郁了一会,“好吧,这次就原谅杨千寻一次。”大家瞪大了眼睛,杨千寻居然从自己的对手那里被救了回来!放学后,“蓝子怡……对不起。我以前实在太不好了。对不起,我现在才知道,你才是当之无愧的主角。给你吧,这是我出演薇薇公主时候的粉色公主裙,以前是我不好。”杨千寻垂着头,道歉着。“我们都是好朋友,共同帮助共同进步,”我和气的说。“不说了,我得感谢你,这件裙子,就给你吧!”说完,她把那件粉红公主裙塞给了我,头也不回地走了。阳光下,杨千寻的头发泛起了一层绒绒,其实仔细看,杨千寻也有可爱的一面哦!1200字以上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