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
知己
好久没有写作了,还真的有点怀念这种感觉。其实写作也蛮好的,可以把自己心里所想、和想说的对一尘不染的白纸倾诉,它会认真的倾听你的倾诉、不会有一丝的不耐烦、也不会有一点的私心;其实才是我最好的朋友,难道不是吗?
其实有时真的想大发一场脾气,把心里的不满全部发泄出来;有时真的想大哭一场,把心里的委屈全部释放出来;有时有种莫明的烦燥;有时真的希望有位知己,把心里的想法与追求都讲给她听并共同探讨。
现在我真的能理解古代文人的一名话,那就是:人生求一知己足已。因为知己就像白纸一样,她不会不耐烦、也不会有私心,他们之前有共同的话题与语言,有共同的爱好与追求……
其实我也好想有一位知己,因为那种感觉真的很好;因为他是一个完全了解你的人,当然你也是了解他的;他们在彼此的面前可以畅所欲言、可以肆无忌惮、可以共同探讨彼此的爱好、可以实现彼此的追求;有时闭上眼睛想想,这真的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其实我最羡慕的还是杨贵妃与唐明皇,他们真的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知己与夫妻;我是一个喜欢历史的女孩,所以在同龄里根本找不到与我有共同语言的人。我喜欢历史,我喜欢春秋战国、喜欢三皇五帝、喜欢三国、喜欢水浒、喜欢红楼……但我更喜欢唐玄宗与杨贵妃。
有人会认为玄宗与杨贵妃之间根本就是错误的,因为杨贵妃使玄宗名声扫地,因为有她使得君王不在早朝;但在这里我不得不为她辩白,杨贵妃与玄宗之间是有感情的。从他们同坐一席共尝“合欢实”、从一骑红尘妃子笑、从与贵妃一见钟情后的形影相随、从寿王妃到女道士再到贵妃、从她穿的衣报的刺锈、从两次被遣回娘家、从她们在长生殿里的誓言、从霓裳羽衣曲到霓裳羽衣舞、从马嵬坡之难后玄宗的游月宫;无论是其中那张画面无非都是对他们爱情的描写。
那么夺儿媳的臭名又能说明什么呢?虽然命运的结果他们无能为力,但他们的相遇决不是一个错误。相反我非常看中他们两个,我最瞧不起的还是寿王李瑁。同是男子汉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他所做的无非就是忍耐,跟本没有争取的一丝表现,我想杨玉环跟了他也是不会幸福的吧?但她与玄宗就完全不一样了,玄宗为她做的种种、改变她的身份,让她做女道士也是使杨玉环心理的道德上的疑虑得到缓解;才真正地接受他的爱,也是无非就是对她的尊重。如果不是对她有感情,那他大可不用这样做;直接霸占,谁也不会拿他怎么样,因为他是君;这样的例子历史上比比皆是。玄宗之所以对杨贵妃如此醉心,主要是两人在感情上、志趣上的情投意合,而她也无非是被一位执着的男人所感动。杨玉环也是一人聪明的人,玄宗有一次与李白下棋;只见李白大大咧咧地说:“现在认输,可以体面地给您一个平局,过一会儿,可就悔之晚矣!此时,杨玉环凑了上来,一看皇帝要输,故意把怀中抱着的哈巴狗儿撒开,放狗搅乱棋局:“哎呀,这小东西,怎么说跑就跑啊!李白大为不满:“娘娘怎么放狗搅局呀,鹿死谁手马上就要昭告天下了……”一抬头,却被杨贵妃的美艳惊倒,一时诗兴大发,遂拈来一首赞美之。李白如此的狂妄,玄宗出于爱才之心,没有加罪于李白,这使得杨玉环更加敬慕唐玄宗。而杨玉环这一举动无非加深了玄宗对她的爱意。
据史书记载,玄宗生性风流,在位时虽然嫔妃众多,但大多数只是博取他一时之欢的玩物,能够博得他的真情的女人很少。他只对极少数女人保持着专一的感情。但作为一代帝王能做到这一点,感情还是比较专一的。纵观玄宗的一生,除了与之患难多年的王皇后外,使他长久忠情的女性仅有武惠妃和杨贵妃。自王皇后爱衰之后,武惠妃一人专宠近二十年。然而史书并未记载武惠妃有多么美丽,她死时已40多岁,用现在时髦的一句话来说“女人四十豆腐渣”。但玄宗仍伤感不已,长久的郁郁寡欢,后宫三千佳丽竟无一人能让他摆脱心中的寂寞惆怅。在武惠妃死后的第三年,他认识了杨玉环。也许是杨玉环与武惠妃有某些相似之处,让他一见钟情。在此后的十几年,与杨贵妃形影相随,直至杨贵妃死后,还始终占据着玄宗生活的全部。可见,玄宗并非只求美色,而是一个非常重情的人。有人说玄宗之所以爱杨贵妃,那是因为贵妃的貌美,说玄宗看重是色、是欲。事实上,在杨贵妃与玄宗一同生活的十五年间,玄宗也确偶有拈花惹草,但对杨贵妃一直是比较专一的,可以说将其全部的感情、爱心都寄托在她身上。杨贵妃虽姿色出众,但后宫中的绝色佳人并非没有,何况玄宗已年过花甲,情欲的追求已非昔日可比,他之所以对杨贵妃如此醉心,主要是两人在感情上、志趣上的情投意合。据说玄宗非常喜欢《霓裳羽衣曲》,贵妃对此曲似乎心有灵犀,表演的非常出色。每当贵妃起舞《霓裳羽衣曲>,玄宗就兴致勃勃地击鼓伴奏,两人配合的非常默契。两人还亲自教梨园弟子演奏此曲。可以说是音乐这根红线将两人有着共同兴趣和爱好的人牢牢的拴在一起,才使两人有了坚实的爱情基础。
玄宗与贵妃虽是帝王与妃子的关系,但从日常生活的点滴中,可以发现,他们象一对和睦相爱的夫妇,更象热恋中的少男少女。有一年宫中的橘树结了许多柑橘,玄宗发现其中有一个“合欢实”(即两个柑橘长在一起)。他欣喜万分,与贵妃一起玩赏,并说此橘似通人意,知你我心心相印,固如一体。然后同坐一席共尝“合欢实”。他们完全沉浸在两人相爱的喜悦中,他们欣赏和分享“合欢实”的情景如一幅画映在你我的脑中,难道还要问,他们是什么关系吗?《开元天宝遗事》也记载着玄宗与贵妃温柔缠绵、相亲相爱的故事。一次玄宗酒醉,两天后方醒,醒后他拥着贵妃同赏牡丹,并摘折一枝与贵妃交臂相闻,玄宗说:“不惟萱草忘忧,此花香艳,尤能醒酒。”
据史书记载,杨贵妃曾两次被遣回娘家。第一次是天宝5年,即杨贵妃被册封的第二年,贵妃因嫉妒触怒了玄宗,被遣回娘家。贵妃被赶出宫后,玄宗忽然感到人去楼空,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孤独感和空虚感。玄宗茶饭不思,还动不动就对左右侍从乱发脾气。随即就令人将御膳送去,当夜将贵妃接回宫中,从此对贵妃更加恩爱。第二次是天宝9年,贵妃因违背玄宗旨意,被遣送娘家。后来贵妃认为自己骄悍不逊,有些过分,便剪下一绺头发,让人带给玄宗并说:“有罪当死,身上的一切都是皇上恩赐,只有头发可以献上报答皇恩。”玄宗大为感动。通过这两次,两人之间那种难分难舍的感情又更深一层。按照皇家惯例,后妃触怒圣上,只能在宫中处治,重则斩杀,轻则囚禁或被打入冷宫,从不见有送回娘家的。玄宗却开了这个特例,如同寻常夫妻吵架一样,留下了回旋和好的余地。由此可见,玄宗并非视贵妃为玩物,他们能象普通夫妇一样互相迁就。两人之间的感情超越了帝王与妃子的关系,可以说,玄宗是将贵妃当作伴侣、妻子看待的。
《怅恨歌传》载:天宝十载秋,七夕之夜,玄宗与贵妃凭肩而立,因仰天感牛郎织女重逢的悲欢场面,密誓要世世结为夫妻,言毕,抱手呜咽。这就是白居易《怅恨歌》所写的“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莲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在七夕之夜,对天起誓,足见爱的至深,情的至诚。说明他们生死与共超乎寻常的爱情的确是存在的。
安史之乱,造成了历史的遗憾,却也造就了一段爱情佳话。对贵妃的死,玄宗耿耿难忘。甚至问仙访道,以求与贵妃相见。可以说,玄宗在风蚀残年的最后时光,都是对贵妃的深深思念、中度过的。对于国难,就贵妃本人而言是无罪的,但对降临到自己头上的灾难,她只能为情献身,更是为国扑难。对于贵妃的死,玄宗是负有很大的责任的,但事到临头,也是被迫的。他只能无奈地说”贵妃是无罪”。回到长安,玄宗让画了贵妃的像挂在殿中,朝夕与之相伴。对于宫中的一草、一木、一房、一院都令其触景伤情,睹物思人。玄宗也就是在这样孤独伤感的思念中,日渐衰老,几年就追随贵妃而去。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虽然杨贵妃与唐玄宗的爱情终以悲剧结尾,但他们毕竟曾经拥有过,只不过这份爱,降落在帝王世家,使它多了几裹朦雾。他们的爱情悲剧,千百年来文人墨客感叹不已。在危难关头,不舍贵妃,即舍江山,熟轻熟重,玄宗自然知晓。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玄宗对贵妃的爱。用今天观念来看,在国家危难的关键时刻,当功与私发生冲突时,玄宗这种舍小家保大家的无私精神,更显出其伟大。
唐玄宗是一位有作为的皇帝,他接手的唐朝无疑是个烂摊子,但他都一一化解了;他开僻了开元盛世,他使唐朝走向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鼎盛的时期;他使得那时的中国万国来朝;他是中国历史上了不起的皇帝,他与兄弟的感情非常好,在他的身上从未上演过试兄杀弟的悲剧。晚年的他因为对他所统治的局面有所满足,同时也遇到人生中真正的知己,他重用安禄山;最后导致爆发了安史之乱。有人把安史之乱的责任全部归于一人或是玄宗、或是杨玉环、或是李林甫、或是安禄山。但我却认为这个责任不能归于任何一个人,因为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承担这个责任,这对他们都不公平。如果玄宗能像唐太宗一样独具慧眼,那么也不会免除张九龄任用李林甫,更不会重用安禄山与杨国忠了;如果杨玉环能你见樊姬一劝谏楚庄王一样劝谏玄宗,那么之前玄宗的如果将不在是如果了;如果安禄山有一点忠义之心,如果李林甫能像魏征一样讲谏玄宗;那么历史上将不再会有安史之乱的出现。太多的如果,但如果有一条实现了,那么历史将对这位有所作为的君王做出如何的评价呢?大概更多的人也不会说杨玉环是红颜祸水了吧!
我真的对把责任全部推到女人头上的人十分不解,都说女人是红颜祸水、祸国殃民;就像说西施亡吴一样,那么试问当时吴国的人在做什么,难道都死绝了吗?就眼看着西施来亡他们的国吗?那么我在试问又是谁亡了越国呢?是谁亡了秦二世了呢?难道也是杨贵妃吗?历史上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但为什偏要把一个连君王与臣子的七尺男儿汉都不敢承担的问题留给一个小女子承担呢?
可见后人对他们的评价是多么的荒廖,是多么的不可理喩,难道不是吗?可我就是喜欢他们,看好他们;因为他们的爱情至少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他们之间的爱情基本上是纯洁的,很象今天的男女一样,使得唐玄宗只爱她一人,正所谓“三千宠爱集一身”,甚至到了“后宫佳丽皆失色,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地步。可见唐玄宗对她的倾心程度。虽然命运的结果他们无能为力,但他们的相遇决不是一个错误。有些事情不一定要那么完美的,因为缺憾也是一种美,有时它胜过一切完美……真是这份缺憾造成了历史的遗憾,却也造就了一段爱情佳话。
我也一直在等待,等待我的玄宗,等待属于我的长生殿……
初三:wacymzjl0839
感恩的心
我们每天生活在母亲的爱中,却又常常身在爱中不知爱,身在福中不知福。我有个同学还会小嘴一撇:“我们哪里有什么母爱?”我们有时觉得自己的母亲不理解自己,可是我们对母亲,了解多少呢?对他们每天的劳作了解多少呢?我们是否理解妈妈的唠叨呢?我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天,弟弟在郊游时,被尖利的石头割破了腿,到医院包扎后,几个同学送他回家。在家附近的巷口,弟弟碰见了妈妈,于是他一边中跷起缠着绷带的脚给妈妈看,一边哭丧着脸诉苦,以为会收获一点同情与怜爱。可妈妈并没有安慰他,只是简单交代了几句,身自己走了。弟弟很伤心,很委屈,也很生气,他觉得妈妈一点也不关心他。在他大发牢骚时,有个同学笑着劝道:“别生气,大部分老娘都这样,其实她很爱你,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不信你看,等会儿你妈妈走到前面拐弯的地方——她一定会回头看你的!”弟弟半信半疑,其他同学也很感兴趣,于是他们不约而同的停了脚步,站在那注视妈妈远去的背影……
妈妈依然笃定地一步步向前走去,好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她回头,可是她走到拐弯处,在她侧身拐弯儿的刹那间,妈妈象不经意似的,悄悄回过头来,很快地瞟了弟弟他们一眼,然后才消失在拐弯后面……
虽然这一切都只发生在一瞬间,但就打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弟弟的眼里还闪着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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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在遇到困难时,有你耐心的帮忙;在遇到烦恼时,有你无怨的倾听;在遇到开心时,有你陪伴着欢笑;在遇到挫折时,有你衷心地陪伴;在遇到麻烦时,有你无私的帮助;谢谢你,我那知己。有你在我身边,我放心极了。初三:流光飞逝1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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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无意间,看到两句诗: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甚是喜欢,似与多年未见的朋友偶遇,有一种亲切感,温馨感,愉悦感。梅花横斜,点缀千万。其中自不乏娇艳,妖娆者;而赏心者却只有那么三两枝。可是,这于赏梅者而言,早已足矣。赏梅之乐,似乎也莫过于此。倘若千朵竞放,竟无一枝赏心,那么,纵然那梅再娇,再艳,再妖,再娆,似都与己无关。一切只因,你不赏心,我不心怡。梅如是,人亦然。所不同的是梅只能被赏,而人却能互赏,赏我心者是你,你赏心者有我。触目茫茫人海,高矮胖瘦千万人,如果赏心只有三两枝,那听起来多少有些唐突,有些冷绝,有些伤感。窃改“有”为“需”,自以为佳。赏心只需三两枝,这样,赏心者有三两枝也好,有千万朵也罢,我们只需三两枝,不必多,勿嫌少,三两枝,足矣。两个人,彼此赏心,既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温暖。假如你的生日除了父母之外,几乎没有人知道。而就在你生日那天,突然有个人——或是多年未联系的旧友,或是昨天刚结识的新朋,打电话祝你生日快乐。在那一瞬间,你是否惊讶于你的生日日期,他(她)如何得知;你是否能够想象他(她)为能获知你生日日期而做出的种种努力;你是否会抚手瑶琴,把他(她)当作你一生的知己。假如你终日寡言,心事只能对文字倾诉。在周围所有人说你或清高,或老实,或木讷的同时,有个人突然对你说:其实,你有一颗火热的心,你心中充满了爱,爱每一朵花,爱每一棵草,爱每一个人;你不是不爱说话,只是不擅表达而已,与清高,与老实,与木讷毫无关系;就像一个精美的cd别人听不到它优美的旋律,与质量,与品牌,与价格毫无干系,一切只因,还未曾按下“播放”的按钮。当你听到他(她)这些字字都触动你心弦的话语时,你是否会给他(她)一个深深的拥抱,轻轻地对他说,我的心,只有你懂;你是否会与他(她)相视一笑,伸出手,说,来,跳一支舞。假如你被误解,在每个人都对指指点点,对你冷嘲热讽,甚至漫骂羞辱时,在你千解释万解释都毫无作用,在你伤心悲泣、痛不堪言时,有个人突然对你说:我相信你;你不必解释,解释有时是多余的,因为懂你的人不需要它,不懂你的人更不需要它;而我,懂你。听着他(她)的安慰,你看到了他(她)眼中流露的坚信,触摸到了他(她)手中浓浓的关怀,感受到了他(她)心中传递的温暖。你是否会怀疑他就是那个能听懂你琴音的钟子期;他就是那个送别你时沉吟“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王摩诘;她就是夜为你挑灯披衣,昼为你校订批阅的脂胭斋。你是否会热泪盈眶,忘记了说声谢谢,只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张爱玲说的那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想,如果是我,我会的。我会把他(她)视作一生的知己,我会与他拥抱,我会和他跳一支舞,我会热泪盈眶地对他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尽管这与爱情无关,尽管这纯粹是友谊,但为他(她)值得,值得与他相携一生。并且,百世。亘古。永恒。因为,我知道,无论我再活多少年,无论我再交多少朋友,这世上,她是唯一的她,惟有她懂我,我的孤单,我的寂寞;错过了,我将再也,再也找不到,另一个她了。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需三两只。不必多,多了赏不过来,毕竟,年华易逝,岁月易央;勿嫌少,少自有少的情趣,寒冬飘雪之时,邀三两赏心之友,或品茶吟诗,或踏雪寻梅,亦别有一番风味;三两枝,足矣。倘若,上苍有意,再能与之偕老,相期期颐,那实为三生有幸也。1200字以上 高中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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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窗外的大雨拍打着玻璃,仿佛下一秒这玻璃就会碎掉,我伫立窗前,望向窗外,心里烦闷压抑的情绪几乎让我疯掉。我已经在家呆了半个多月了,自从十五天以前我的脚受伤以后我就没出过屋子,没有同学,没有老师,我的生活仿若一潭死水,没有波折。“咚咚咚咚”“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将我从多愁善感中拽了出来。接着便是”砰砰“的敲门声。”谁啊“我不耐烦的去开门,心里咒骂这个不解风情的人。”是我,林子寒“熟悉的声音自门外响起,”子寒“我快步去开门,门开了,我也楞住了。三天前子寒要帮我补课,我推脱不了,只好答应。今天下大雨,我本以为子寒不会来了,可没想到-----子含混身湿漉漉的,尽管拿着伞,可看样子全用来遮她手上的书包了,她刺猬样的头发服服贴贴的盖在额头上,水珠不断沿发丝向下滑落,嘴唇冻的青紫,不断打着喷嚏,衣服裹着她的身子,不停的打着哆嗦。我赶忙让她进屋。“雨这么大,不来也没关系的,我不在乎这一天”“不行,还有十几天就考试了,功课补不齐怎么办,快,我拿来了几套卷子,做做看。”“那你先把水擦擦,不然会感冒的。”我望着她忧心重重的说“好,那你快做卷子”我望着子寒的背影,心头涌上了一阵感激之情,子寒和我是几十年的朋友,吵过架,拌过嘴,但彼此却一直在惺惺相惜,谁也离不开谁。“怎么还不学习,还有100多天就中考了,你成绩要是下降怎么办?”子寒站在门口,一边用毛巾擦头发,一边劝戒着我。“子寒,你对我真好!”“傻丫头,我们是好朋友嘛!”“子寒,我成绩上升了耶,我进前五十了耶!”我搂着子寒欢呼,“真的?”子寒紧紧抓住我的肩膀,“恩”我用力点头。“太棒了”子寒兴奋的直转圈,脸上洋溢着的幸福与快乐比我这个当事人还多。“子寒,你真不愧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有了子寒,也许真的填补了我心灵上的空虚,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友情,是一段现代版的高山流水!!6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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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友谊,那心灵的神秘的结合者,生活的美化者,社会的巩固者,是千百年来诗人、文人赞美的对象。有的友谊是属于知己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阿方,便是我的知己。阿方,是我对他的称谓,也算是个绰号吧,他这个人很大度,为人很随和,这是我所比不上的。阿方与我都很喜好文学,和他在一起,总有说不尽的话语,道不尽的言论,与他相识似乎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触,初次见面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许真是一种缘吧。爱好上的志同道合,便使我们成了彼此的知己。他很爱看书,知道的也很多,我不时的有些问题请教他,他总是风趣的一一为我解答我心中的困惑。有时他也会找些写作上的问题与我讨论。每一次的交流都会使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我们彼此帮助,共同进步。他很喜欢文学,自诩为天才,以至于他的语文成绩好,其他科目也就是一般般啦,大概是天才都有这种通病吧。老师曾经不止一次苦口婆心的告诉他不要偏科,但他却似乎其他科目有种反感,上课时总是无精打采像丢了魂似的。老师也不止一次的K他,可他还是像原来一样,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我和他虽然有共同的爱好,但在所欣赏的历史人物上,却截然不同,我很崇拜项羽,而他却更敬重刘邦,有时还会互斥起来。大约是去年冬天吧,在一节历史课上,老师讲到了楚汉之争,自然谈到了刘邦和项羽。在老师的讲课过后,我便和他又扯上了刘项之争。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自然只有自己知道。他干咳两声,便开始了美誉刘邦,批判项羽言论,说:“刘邦的大度与项羽的心胸狭隘形成鲜明的对比;刘邦虽曾败于项羽几十次,但毫不气馁,垓下四面楚歌,不就让那自高自傲的项羽溃不成军么?本可以走,却要留下来牺牲,这不明摆着他是个白痴么?”我一听立刻火冒三丈,气的吹胡子瞪眼,不甘示弱的反驳道:“项王是个有情有义的英雄。鸿门宴不杀他那是项王对他的大善;不过江东那是无言以对江东父老,是他灵魂的驱使;那刘邦小贼是个小贼,把楚军的思乡之情变作赢取胜利肮脏的筹码;拿自己的妻子当做逃命的挡箭牌。”关于楚汉之争这个问题,关于刘项这两个人,我们几乎天天,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在争论,但是也不肯让一步。大概项王和高祖也想不到,数千年后,还会有我们两个无名小辈为他们在这喋喋不休的争论吧。我和阿方进行了许多次关于刘项的争论,但这种争论并未影响我和阿方间的友谊,反而使我们之间的友情有了更加坚固的基石。琴棋书画,我和阿方占了两样。这书说完了,咱就来说说棋。“这下棋呀,可以修身养性,陶冶情操,舒筋活血;有病下棋治病,没病下棋健身……”阿方又在那里说那下棋的好处。我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向他挑衅道:“你是否敢于老夫苦战三天三夜,来一决高下,PKPK呀?”我似乎是胸有成竹,他不慌不忙的摆好象棋,等着我去应战。我漫步走去,还在自吹自擂,夸下海口要杀他个片甲不留。人生如棋局,阿方可真是真人不露相,一个“当头炮”,让我大吃一惊;又一个“闭马温”,让我的嘴张成了“O”型:紧接着,一个“闷宫”,让我大白天竟看见了流星;这样被他三下五除二的收拾了。我像一滩烂泥似的瘫在椅子上,被他那行云流水似的阵势吓得目瞪口呆,精神恍惚,刚才神采飞扬,趾高气昂的神态,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只好灰溜溜的抱头鼠窜了。阿方,他自称“洒家”,他的文章也如“洒”一般舒畅,但不空虚,也不乏幽默。他也很爱唱歌,嗓音的一丝沙哑透着一丝深沉严肃,他最爱唱《水手》,唱的很好,像郑智化唱的,听起来很愉快。岁月如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真是天妒知己呀,与他有其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他转学了,我们之间一学期的缘分尽了。他走了也许今后在也听不到他的歌声;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关于刘项间的争论;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在一起高谈阔论文学的岁月;再也见不到他那行云流水的棋盘。他走了对某些老师来说,走的只是一个几门功课不及格的班级累赘;对某写同学而言,走的只不过是一个随和的朋友。而对我来说,走的那是一个知己,一个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的弟兄。秋是萧瑟的,冬是凄凉的;春,是沉默的。感伤之际,不禁吟诗一首,纪念那逝去的知己岁月;往事如烟能留几许在心间月儿注定我要和斜阳话别岁月如水何时能不说再见苍天注定你要和我诀别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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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静啊雨静风静停住沙沙作响的秋叶刹那凝滞碧空的流云心谭不是平静的风景而是无声的死寂只有你那灵犀的目光如夜落桃花坠入我的心河泛起涟漪50字 初三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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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原来,并不那么深入“同”心!一阵接一阵的讨论声给我受伤的心再狠狠割上一刀。鲜血顺着伤口一直流,一直流……并不痛,并不苦,失去了知觉,一阵酥软,并不能预知接下来的伤痛……一直令周围朋友高兴、快乐的东西,此时此刻。却变成伤害自己的毒药,无声无色无味,就这样,一点点渗进我的五脏六腑,吞噬着我的灵魂,把我弄得“四不象”!知心的朋友一眼能够看出我的不妥,知道我的伤心,理解我的痛苦……虽不能亲口安慰,因为不想更多人为我担心……纸上传来的阵阵温暖的问候、安慰、关心、理解,使我噶伤口慢慢愈合,成为一个美丽的伤口,一个留着幸福感觉的伤口……我很想肆意的流泪,很想放肆的流泪,可不想破坏再朋友心中那个活泼、开朗、热情、乐观的形象。一旦破坏,便不能再变回原形,即使有幸变回原形,那也只是一个躯壳,没有灵魂,没有温度、没有感情,给不了朋友快乐了……偷偷的流泪,没人知道,那也寂寞、孤独……想有朋友围着,陪着,一起敞开心扉,坦诚相对。那我便满足……本来列在知心名单上的那些人,此时,很想把他们从上面抹掉,不留痕迹,当没存在过……除了她们两个,我并不知道谁值得我真心去对待,因为其他并不了解我……她们,平凡,可却珍贵!她们是站在我肩膀上的天使,保持着我的平衡,不让我倒下,一直陪着我到世界末日那天……但也不准她们就此离开我……讨论我的很多,也感谢这堂痛苦的课,令我看清谁能做我一生的旅途伴侣……朋友,我收到了……500字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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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知己我的身边一直有一位对我真心诚意的朋友,但无知的我却一次又一次的去伤害她,失去她,但是就因为她那颗真挚的心彻底让我醒悟过来,也许她的姿貌非常普通一般,也许她是一个安静的小女孩,也许她犹如墙角的一束小小的野花并不那么引人注目,但她却用她的言行把我从黑暗的迷途中拯救回来,她就是我一生中最珍爱的伙伴、朋友——潘梦婷。那个傻傻的女孩,她的心灵是十分纯真的、善良的,当我一次次去指责她时,她总是用最天真迷人的微笑来回敬我;当我一次次去欺负她时,她却从不知反驳我、排斥我,总是把苦往肚子里吞。你们说,像这样的好朋友,我怎能不开心?梦婷,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骄傲最幸福的一件事,因为你的到来,让我的世界变得更丰富多彩,让我的生活生机勃勃。温岭市松门小学南门镇一小五年级:江弘煜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百度搜藏人人网3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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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知己我的姐姐叫张宇,别想歪了,此张宇非彼张宇,她可是一种学神级的人物。使她不得不成为我妈妈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今年她14岁了正在上初级中学二年级,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常常扎成一个活泼的马尾辫。她非常爱学习。要问我怎么知道的?那我得说几个经典事例来说服你一下!就比如今年的大年初一的时候,普天同庆,红灯笼,红对联,红鞭炮声声声为不绝耳。我在那又蹦又笑地庆幸新的一年的到来。可唯有姐姐,她在院子找了一个亮一点的地方开始认真复习读书,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久久不能自拔.这时你看看我的姐姐,阳光映照在姐姐的脸透出粉莹莹的颜色,像涂了一层胭脂是的。一身喜庆的红羽绒服再配上一条加厚的牛仔裤,也许她自己并不知道自己已在我的眼睛中成为一道能激励我学习的美丽风景线。如果说姐姐一年当中能与我一起去奶奶家有60天的话,至少有45天她在学习。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姐姐这样努力学习,终于获得了成功。最近一次考试总排名,姐姐排到了全班第一。有一次,姐姐期末考试有很大的退步,姐姐为了排名不顾形象地放声大哭了起来。一滴一滴懊悔的眼泪,先饱满了姐姐的眼眶,然后一滴一滴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落到了那张写满了排名的纸上。这就是我的姐姐,一个爱学习求上进的好姐姐,她一直是我心中的榜样,我要向姐姐学习。六年级:张蕊5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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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的慰藉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谁人知。铮铮铁骨,血汗柔情,却又清新脱俗,孤芳自赏,一位集多重矛盾于一身的诗人——纳兰性德,然而我更爱他的表字:容若,纳兰容若。掬一杯清酒,唱一曲《凤求凰》;折一枝腊梅,吟一曲《点绛唇》。茕茕一人,追求遗世独立的清冷,却又渴望一知己。卢氏的出现为纳兰的生命增添了不少光彩,奈何知己难求,红颜早逝,纳兰的魂魄亦随风飘散……曾几何时,我的内心亦如那坚硬的磐石,未曾转移。在我眼中,周围的人和事都不能引起我的注意,同龄人所聊的话题不能与我产生共鸣。虽然也尝试过融入他们的圈子,但实属委屈自己,于是又回到自己的世界之中。一个人的世界其实挺好,不必介意别人的指点,也不会有人注意到你所做的一切,安安静静的,一切都褪去污浊,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一切美好如初。我的世界不愿被人打扰。可是你又是怎样做到的,如此悄悄地便闯入了我的世界,我的大脑也没有对你发出排斥的信号。你就像一把钥匙,轻而易举地开启了我内心那生满铁锈的大门,我的世界便迎来了第一位来客。与你相处得越久,我渐渐地发现,你我是如此地相似,我仿佛找到了另外一个自己。我和你都有相同的爱好:爱听古典音乐,爱看清新的文学……只有在你面前,我才会释放一个真正的自我。与你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那么舒适,惬意,就像在一个清爽的早晨漫步。你广交良友,在你的带领下,我周围的朋友渐渐变多了,我的世界因你而改变,我的内心因你而变得明媚。我很庆幸我们的友谊在初中就开始,与纳兰相比,我也许比他幸福多了?!有这样一位知己,夫复何求。庄子感性而惠子理性,两位性格不同的哲学者却能成知己,碰撞出异样火花。虽然价值观不同,有时难免会发生争执,但惠子驾鹤后,庄子曾说:“自从先生死后,我没对手了,没有谈论的对象了。”可见惠子是庄子平生惟一的挚友。就如同我和你,虽然有时我会向你耍脾气,但你却一如既往地包容我。你是我最珍贵的知己。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珍重了,我的知己。广州市第六中学高一:张颍雯8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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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知己相识满天下,知音有几人?我在世上已度过了十二个春秋,结识了千千万万个朋友,但只有一位陪伴我度过了小学六年阶段的同学:丽华,她才是我真正的知己。她衣穿打扮讲究,十分整齐干净,也许这就是另一种美的观念!她一直当了六年班长了,她是管理班级的能手,待人和睦,性格温柔,心地善良,学习方面更是大家的好榜样了,给同学老师们留下了深刻的好印象。不仅同学看好她,而且学校也十分重视她,她参加了不计其数的比赛:舞蹈比赛、区的语文竞赛、阅读大赛……她多才多艺,是个惊人的才女!然而她并不因为自己的引人注目而居高临下,我们却一直友好相处,患难与共,从来没有一句的怨言!记得一次语文测验,我发现里面的阅读题与《阅读训练》其中一篇文章完全雷同。我激动极了,阅读题整整的25分啊,我基础题已经是没问题的了,作文也不在话下,那么阅读题得满分,第一这“宝位”非莫属我不可了。于是,我不假思索地等老师不注意时,马上翻开那本书的标准答案,尽情地抄啊抄。也许,这也是太冲动了,也许是我第一次吧,我可没想到后果就这么做了。因为,分啊分,是我的命根子,虽然我阅读也是不错,但为了确保正确率,我就不顾一切地作弊了,觉得这是好时机。当老师批改试卷后,我的阅读做得天衣无缝,阅读分全都掌握在我的手掌,那一个红红的勾,使我乐滋滋的!好景不长,丽华看穿了我,揭开了事情的源根。我担心了,如果丽华把这消息传出去,我就糟糕了,因为我在老师同学心目中,一直是个尖子生。但这次我居然作弊了,我的名誉肯定会直线下滑,怎么办?我十分地忧愁,但没想到,丽华却假装不知这件事,和平时一样,十分羡慕地说:“你太棒了,阅读全对啊!你进步的太惊人了,我向你探讨点方法,可以吗?”她的语气是如此的诚恳,带有点恳求,我脸红了起来,低声咕噜:“其实嘛,其实我的成绩是不真实的。”她并没有像别人一样追问我原因,只是脸色不变,说:“不过你以前的阅读也是挺棒的,机会有很多,别担心。靠自己慢慢地爬上顶峰,虽然走得慢,但你从不会后退!”她这些话,就像一缕缕阳光,温暖了我的心,吹开了我心中的阴影。因为她的话没有给我任何的打击,却能让我从糊涂中醒悟过来,走上一条真正的路。人生是多姿多彩的,不仅是自己创造出来的,里面也有知己的付出!8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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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知己我在这世上度过了14个春秋,交了无数个朋友。虽说朋友有很多,可知己却只有一个,她就是和我一起走过小学六个春秋的同学。她长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炯炯有神的,迷人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她的特长是体育,60米短跑和跳高是她的强项,每次比赛,她都能把这两项的桂冠拿来。班上的同学羡慕得不得了。她学习成绩也不错,从一年级到六年级,她不是三好生就是表扬生。她还有一手好字,无论是钢笔字还是毛笔字,她都是一等一的,可以说是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宽宏大量,不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记得有一次,我们约好一起去诸暨玩,可那天我家有事,我就没去,害她白白等了我一个早上。我想,明天去上学她一定不理我了。第二天,我忐忑不安地来到学校,等着她的责骂。她问我:“你昨天为什么不来?”我回答她我家有事。她沉默不语,我想:暴风雨要来临了!谁知她说“是这样啊,没事的,我们以后再去吧。”我听了这句话,那不争气的眼泪就掉下来了,我被她这种同窗挚情所感动,我握着她的手说“你是我永远的知己!”她还很搞笑,每次和她在一起,没有悲伤,只有快乐,我们一起讲笑话,一起去锻炼身体,无论到哪里,都可看见我们的身影,都可听见我们的欢笑!45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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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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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一直认为,没有知己的人生是有缺憾的,好像一出戏没有了花旦,也像一个美妙花园无人观赏。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想,如果能有一两知己的话,会比较幸福;如果有更多知己的话,那人生会更加理想。当然,不能以知己的数量衡量人生的幸福指数。我想说的是,有知己不一定幸福,没有知己一定幸福不到哪去。没有人知你,懂你,关心你,爱护你,就成了孤家寡人,再美好的东西也只能“孤芳自赏”;也许你可以自处,但自处的人生还是少了一些滋味,好比汤熬的不够火候,没有了靓汤的特质。知己,就是一个知你懂你的人,可以跟你分享很多东西的人。它的定义很广,范围也广,可以是你的兄弟姐妹,也可以是你的师长或密友。很多人会把知己局限在好友里,我觉得,做知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只要你觉得他可以读懂你就可以了,或者你跟他有共鸣。在知己面前,可以展现完全放松的你,一个纯粹的你,天真的你抑或脆弱的你,不必顾忌任何东西,不必掩盖什么痛楚。知己能读懂你的每一个眼神,了解你的心理和举动,是爱人和朋友都无法替代的贴心人。在孤独和寂寞时,给你安慰和关怀,在失意和彷徨时,给你鼓励和信心。是能够陪你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在人生路上风雨同舟的患难之交,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心灵“守护神”。知己难求,难求知己,知己不是能求到的,求只能是一厢情愿。知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你能由着性子去找知己吗?显然是行不通的,很可能你就能被人骗了。知己相得是缘分,是两个人不知不觉相互走进彼此的心中,长驻在灵魂中。风一动,声一止,便涌上心头,回味无穷。爱亦悠悠,恨亦悠悠,都不能轻易抹去曾烙下的印痕;喜也罢,怨也罢,都不会轻易忘却曾令人心颤的声音、曾令人心动的倩影。古人知己当首推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近代之榜样蔡锷小凤仙,千古名流传佳话。人常说:“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只因真正的知己,是须彼此交流,相互倾诉。它是一种默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即刻意会。知己无不牵动彼此的视线,无时不刻左右着彼此间的心感心境。彼此关怀、彼此关心、彼此关注,关心所喜,为他欢乐,关怀所伤,给予抚慰,关注所恋,体贴支持。彼此发展、提高;彼此前进、完善。知己像冬日里一抹阳光,能驱散心头的阴影,注入新的活力。知己像雨天中一把小伞,为伊人遮风挡寒。知己像花开时节的小溪,洗涤风里的尘埃。知己是一副良药,精神的良药。有些愈合不了的伤口,有了知己的呵护,也许会慢慢好了;走不出的迷糊,有了知己的鼓舞和爱护,也许会很顺利地闯出一条路。朋友好得,但知己却难得,知己并非天天相聚,时时守望。知己是离别后的牵挂,相聚时的醉于真情。知己更应该重友谊,末及爱情。彼此间可数繁星、看夕阳、醉彩虹、觅春意、闻花香,那是对友情最有力的注脚。有的时候会感到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人是哪样遥不可及,想诉说的时,却是哪样难,一个人每日在各方面辛苦和忙碌着,人与人表面上是那么接近那么谈笑自若的,但内心中却是那样荒凉那样寂寥!内心中也会有风风雨雨的,也渴望拥有一个避风雨港,人的一颗心是最难读懂,恰恰有的时候俩个从未曾相识的人心会一下子走到一起!彼此聆听着彼此的心声。所以人在凡尘,怎无知己?也许,知己是前世无垠的企盼?也许,知己是今世情爱不老的执着?知己是朋友中的经典,是人海中的精髓。一笑一叹,一言一行,只有知己能贴切地解读。无需赘言,无需诠释,那种相互间的意会,只有两个字:默契。知己不必拘于形式,不必因为责任的担负,而去维系一个必要的议程。它无需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不象恋人间的大悲大喜,不似情侣中的缠绵扰人。偶尔的相聚,在轻叩慢谈中,曾经凋零的希望,会摇曳起新的希翼;曾经失落的情感,会得到熨帖的安抚;曾经获得的成功,会获取真诚的祝贺。即使分离天涯海角,知己间的问候,总能穿过时间的隧道,在不经意间降临。知己不需要甜言蜜语,真实自然即可,它不是暧昧,而是名正言顺的好朋友。人逢知己千杯少,酒逢知己不言醉。欲把心事付瑶琴,弦断有谁听?人生如得一知己足矣!如果有知己,那是我的幸运!如果没有,那也是公平的!因为,没有人必须去理解你啊!1200字以上 高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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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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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一直认为,没有知己的人生是有缺憾的,好像一出戏没有了花旦,也像一个美妙花园无人观赏。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想,如果能有一两知己的话,会比较幸福;如果有更多知己的话,那人生会更加理想。当然,不能以知己的数量衡量人生的幸福指数。我想说的是,有知己不一定幸福,没有知己一定幸福不到哪去。没有人知你,懂你,关心你,爱护你,就成了孤家寡人,再美好的东西也只能“孤芳自赏”;也许你可以自处,但自处的人生还是少了一些滋味,好比汤熬的不够火候,没有了靓汤的特质。知己,就是一个知你懂你的人,可以跟你分享很多东西的人。它的定义很广,范围也广,可以是你的兄弟姐妹,也可以是你的师长或密友。很多人会把知己局限在好友里,我觉得,做知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只要你觉得他可以读懂你就可以了,或者你跟他有共鸣。在知己面前,可以展现完全放松的你,一个纯粹的你,天真的你抑或脆弱的你,不必顾忌任何东西,不必掩盖什么痛楚。知己能读懂你的每一个眼神,了解你的心理和举动,是爱人和朋友都无法替代的贴心人。在孤独和寂寞时,给你安慰和关怀,在失意和彷徨时,给你鼓励和信心。是能够陪你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在人生路上风雨同舟的患难之交,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心灵“守护神”。知己难求,难求知己,知己不是能求到的,求只能是一厢情愿。知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你能由着性子去找知己吗?显然是行不通的,很可能你就能被人骗了。知己相得是缘分,是两个人不知不觉相互走进彼此的心中,长驻在灵魂中。风一动,声一止,便涌上心头,回味无穷。爱亦悠悠,恨亦悠悠,都不能轻易抹去曾烙下的印痕;喜也罢,怨也罢,都不会轻易忘却曾令人心颤的声音、曾令人心动的倩影。古人知己当首推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近代之榜样蔡锷小凤仙,千古名流传佳话。人常说:“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只因真正的知己,是须彼此交流,相互倾诉。它是一种默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即刻意会。知己无不牵动彼此的视线,无时不刻左右着彼此间的心感心境。彼此关怀、彼此关心、彼此关注,关心所喜,为他欢乐,关怀所伤,给予抚慰,关注所恋,体贴支持。彼此发展、提高;彼此前进、完善。知己像冬日里一抹阳光,能驱散心头的阴影,注入新的活力。知己像雨天中一把小伞,为伊人遮风挡寒。知己像花开时节的小溪,洗涤风里的尘埃。知己是一副良药,精神的良药。有些愈合不了的伤口,有了知己的呵护,也许会慢慢好了;走不出的迷糊,有了知己的鼓舞和爱护,也许会很顺利地闯出一条路。朋友好得,但知己却难得,知己并非天天相聚,时时守望。知己是离别后的牵挂,相聚时的醉于真情。知己更应该重友谊,末及爱情。彼此间可数繁星、看夕阳、醉彩虹、觅春意、闻花香,那是对友情最有力的注脚。有的时候会感到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人是哪样遥不可及,想诉说的时,却是哪样难,一个人每日在各方面辛苦和忙碌着,人与人表面上是那么接近那么谈笑自若的,但内心中却是那样荒凉那样寂寥!内心中也会有风风雨雨的,也渴望拥有一个避风雨港,人的一颗心是最难读懂,恰恰有的时候俩个从未曾相识的人心会一下子走到一起!彼此聆听着彼此的心声。所以人在凡尘,怎无知己?也许,知己是前世无垠的企盼?也许,知己是今世情爱不老的执着?知己是朋友中的经典,是人海中的精髓。一笑一叹,一言一行,只有知己能贴切地解读。无需赘言,无需诠释,那种相互间的意会,只有两个字:默契。知己不必拘于形式,不必因为责任的担负,而去维系一个必要的议程。它无需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不象恋人间的大悲大喜,不似情侣中的缠绵扰人。偶尔的相聚,在轻叩慢谈中,曾经凋零的希望,会摇曳起新的希翼;曾经失落的情感,会得到熨帖的安抚;曾经获得的成功,会获取真诚的祝贺。即使分离天涯海角,知己间的问候,总能穿过时间的隧道,在不经意间降临。知己不需要甜言蜜语,真实自然即可,它不是暧昧,而是名正言顺的好朋友。人逢知己千杯少,酒逢知己不言醉。欲把心事付瑶琴,弦断有谁听?人生如得一知己足矣!如果有知己,那是我的幸运!如果没有,那也是公平的!因为,没有人必须去理解你啊!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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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知己!深夜,月光,蝉鸣……回忆的时间,想到了她,她,她们。鲁迅对瞿秋白说过:“人生有得一知己足矣。”我一直很向往这种君子之交,向往那种默契,向往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渴望知己,我想任何人都有过这种想法吧,希望有个人懂你,懂你的悲,懂你的喜。所以,交友,我一直想保持一个理智的态度,理智的寻找,寻找心中的那个人。直到遇到她,那个温柔而又倔强的女孩。和她,不是那种一见如故,慢慢懂,慢慢了解,到最后的轰轰烈烈……我一度以为,会和她走到最后。可是,没有注意,这场友谊,不仅仅是两个人。最讨厌不理智的人了,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那样。很伤心呐,那种心情。明明就很珍惜,明明不想放手,明明那么痛苦,却还要装作不在意,要对她冷漠,因为,不想再有交集。现在发现,自己,还很幼稚呢。娅说我善良,呐,算识人不清吗。我,其实很卑劣吧。三个人的友谊中,如果不是三个人的情感程度相似,那么,必有一个人会退出,我,只不过自愿做那人而已。我不是圣母,从不愿委屈求全,我渴望那种纯粹的友谊,而不是每天虚伪的微笑。可是,当看到她发来的一条条短信时,还是有种心痛的感觉。她算懂我的吧,她说和我一起很快乐,也很危险;她说我们的友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她说她现在发现,我比那人更重要……可是,再后来,她说,我永远不会为你哭泣了…呐,我是不是很任性,她说她和人打赌,只要我和她说话,她便同我说话。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呢,我这个不知道赌约的人,却3个月没和她说一个字。本来,我和那人的决裂,和她没有半点关系。很想,很想珍惜,想留住这个朋友。不过,如果我抓住她,那人会很尴尬吧,会很孤单,会像,以前的我。于是,决定放手,两个人的手,一起放掉。只是,我那自以为是的放手,伤害到的,有多少人呢?不希望她们和我一样,每天每天的一个人;不希望她们和我一样,半夜在床上偷偷哭泣;不希望她们像我一样,独自面对陌生的熟悉……可她却说,你自以为是的把我推向她,想过我的感受吗?我怔住了。她说,我们还可以回到从前的,只要你点头,你释怀。傻孩子,回不到从前的,回不到的。因为,你无法放开她,我无法接受她。那层隔阂,永远存在了。活该吧,我。但是,连我自己都诧异,只是遗憾,却不后悔!其实,很难抉择呢。两个人,一个我这辈子都希望珍惜,一个此生都不想再有交集。接受,意味着全部接受;拒绝,意味着全都拒绝。彷徨,犹豫,挣扎……最终的选择,或许,对我,对她们来说,才是最好的。曾想过,这次过后,自己可能再也不会相信朋友这种东西了。可有一个人,自始至终,对我不离不弃。她说,不管你和她们的关系怎样,我永远站在你这边;她说,反正我不会离开你;她说,我们不是朋友,是知己……原来,自己渴望的那份纯真的感情,一直都在身边,只是我没发现。我开始回忆,和她的点点滴滴。我们有着相同的爱好,总在宿舍里其他人怪异的目光中相谈甚欢;总是异口同声地说出同一句话,然后相视一笑;总是感伤着彼此的感伤,分享着彼此的欢笑……只是和她的相处,只有在宿舍,在夜晚;只是那么多时间,我的目光总聚集在另外的她们身上;只是,她有她的朋友,我有我的同伴……所以说,我们是知己啊!她笑着对我说。朋友会离开,但知己不会,因为,知己,很少很少,甚至,只有一个。对啊,我都忘了,她是我的知己!现在,我已经重新组成了小团体。但知己,仍只有她。另外的她们,也相处得很好。只是她对我说,少了你,我们,少了很多欢笑。这不重要,不是吗?虚伪的欢笑和没有欢笑,其实一样吧?我是这么认为的。只是,很奇怪。在人前,和我以前关系很好的她,却从不言语;和我泛泛之交的那人,却仍对我微笑。或许,友谊和爱情一样。太深刻的感情,当分手后,对方都会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和我们关系不错的人都很疑惑,大概当模范朋友出现裂痕甚至再不相处时,都会感到疑惑吧。同桌问我,和她们关系一直很好,怎么会闹成这样?我笑而不语。有些事,自己知道,就可以了。那人,自始至终没有问过我,为什么决裂,我和她也没有提起。其实,我想要的友谊很简单,唯一且必须的条件是:不抛弃我…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