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秋思女子是也1200字以上

吾,秋思女子是也

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用好友琪琪的话来说,我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我会在老师转过身写黑板是扔上一块橡皮,却会在老师转过身之际偷偷埋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我会在老师做了调查后追问元凶时,大义凌然地举出右手(我从来不举左手,因为我一直坚信男左女右);我会在老师教训得我唾沫横飞的时候,很突兀地顶上两句,且绝对一开“腔”就打死人;我会在老师觉得我不是个乖孩子,要我请家长时,下定决心,下次一定丢个铅球!

我叫秋思,很诗意的名字,很容易让人想起什么“燕支黄叶落”“小桥流水人家”之类的诗句。可偏偏就是我这个名字太有古味了,以致于我们初一学的那个什么《十五夜望月寄杜郎中》里的那句“不知秋思落谁家”而让我们班那些哥们儿想入非非。我生来就一古典美女的瓜子脸,再加上细眉小眼,乍一看,还真有几分古代闺秀的庸懒与书卷清韵。可我的性格与我的名字和相貌完全呈反比,由于我老爸老妈技术上失误,始终还是没把我培养成个笑不露齿移步青莲的淑女。

我是一个很潮流的女孩,就二十一世纪而言,似乎形容我们这种小青年的词语就只有“潮流”与“俗气”。且不谈美或丑,光看词语的褒贬,傻瓜都宁愿当前者。我喜欢把头发削得很碎,但不喜欢过多地去侍弄我的头发,因为我的发质很好,细,且直,倒是省下了一笔做离子烫的钱。我喜欢穿饰有很多很夸张的口袋的牛仔裤,衣柜里高领毛衣永远要比其他装束多得成呈几何趋势。我不会刻意去把自己包装得很时尚,我喜欢简单的美,顶多就是一条牛仔裤套件高领毛衣就够了。

多数时候,我的性格是开朗的。我喜欢社交,交朋友是一种快乐与艺术——至少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幽默,很大方,而我从不会谦虚,我觉得,谦虚过度了,就是虚伪。我很有主见,因此,在那群要好的姐们儿里,我很自然地充当了头。久了,好象我说话就成了颁圣旨一样,对于一些事情,我要有些不同意,那件事99%都夭折。我很珍视友谊,这种微乎奇妙的缘分。我会用真心去对待我的每一个朋友,让他们快乐,这好象是我的责任,可能也因此,在他们面前,我永远都是那个快乐的我,从来不哭,这已经固执地被我认为我没眼泪腺。记得有一次,我跟老师又火星撞地球了,对于此类的“星际大战”,也算是屡见不鲜了,可偏偏那个老师刚好最近更年期,脾气比火药还火,算我那天倒霉,把这根导火线给点着了。那一次,我被请了家长,差点被停课。回去的路上,好友琪琪一直陪着我,我一直低着头走,一句话也没说。走到小路时(小路是我回家的一条捷径,很偏僻,但为了方便,我常常从那绕回家),琪琪拉住了我。她说:“思,不高兴就哭出来吧,我知道你憋着难受。”我只是停下了脚步,没说话,也没哭,只是心里很堵,堵得难受。琪琪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礼品盒,塞到我手里,她说:“思,为什么我没见过你哭。”然后她转身走了,我别过了头。我知道手里的是什么,是一个很漂亮的许愿瓶,我和琪琪一起在礼品店看到的,我特喜欢,琪琪就说我生日的时候送给我,还开玩笑说买来装我那比钻石还珍贵比陨石还难得见的眼泪。那天,刚好是我的生日。晚上我回到家时,很想哭,可我始终还是忍住了,我拿了张纸,龙飞凤舞地写了几个字后,把纸塞进了瓶子里,然后,我很释然笑了。

写到这里,我有点写不下去了,因为,上面那件事,让我想起了许多的过去。我是个喜欢回忆的人。有人说过,回忆是种无病呻吟,可我觉得,我只不过是通过回忆的窗口,看到了最美丽的风景。也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我会表现出稀罕的恬静与沉默。

写下这篇文章,只是想介绍一下自己,因为自己是小荷的新成员,还请大家多多关照!也希望通过这篇文章,交一些与我性格相符的朋友。请各位前辈们多多指教,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吾之手,子勿执

650字 初一 散文

吾之手,子,且勿执。

风凌乱,日徜徉,溪水长流,叶落一地金黄灿烂。

吾深知,此刻,已是一个过往之时;吾深知,此地,早已不存何其意义。

只是,吾还念,年年念念年轮流,吾还思,暮暮朝朝暮色连叹。

子之手,吾不可执;自,吾之手,子不可牵。

故地重游,难免一番感慨在心间,不知,子又身在何处,心,沦落何方?

叶飞舞,哪是当年茂密葱绿、活力万千的景象?那番苍凉、这般凄苦,子,可曾遇见?

满地仓惶,一世失落,那金黄色何其夺目,吾之睛早已黯然失色,珠连串,掉落然埋没于这金黄之间。

吾不可念子,吾已为人妻。

吾不再念子,只是心中难耐,那份徘徊的情意。

回眸莞尔,却是只有那番仓惶了,子可还回来一见吾?了却吾最后的心愿?

袖中抽出,那支匕首锋间沧利,似是比这满地金黄还要夺目。

子,还会出现么?

吾不知。

手握匕首,轻轻在这满地沧桑脆弱中起舞。

子曾赞此舞吾跳起轻盈曼妙,令其忘却一切。现在,子还能看到么。

略有金黄被吾洁白的裙摆扫起,环绕在吾身间,这般场景,该也是如此妙吧。

一舞终了,吾却支撑不住,跌倒在地,环视此景,裙摆洁白,叶落灿烂,如此相配啊,只有那把匕首……

吾苦笑嫣然,笑容愈发娇艳,却是挡不住那份凄苦。

匕首轻轻划过右手腕,白光闪过,好似裙摆的颜色。

鲜艳的血色渲染了整个世界,渲染了金黄灿烂的大地,渲染了洁白如斯的衣裙。

吾,仿佛甚么也记不起了。吾,终于可以安静了。子可也高兴么?

风凌乱,日徜徉,溪水长流,叶落一地金黄灿烂,且,似是子还在身边。

吾之手,子,且勿执。

华丽丽哒分界线

暖子写的这篇文很动人咧。

81扔鸡蛋啊、很痛啊。

这篇文讲的是一个古代深闺女子,已经有了心上人、

但是迫于那是封建社会的压制。

她被强迫嫁为人妻、按捺不住心中的思念又无法相见。

她逃了出来、

就这样来到他们常来的地方、自杀了、

唉、很俗套但是很凄美的文文呢、

咱认为、这样的文,被咱一写、

也很凄美了呢、

况且、咱又用的是高级哒古文形式、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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