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文化
自己生来是个与书做伴的人,多半因为父亲是个十足的书迷。
他看的书太多,《三国演义》他真是倒背如流的,《水浒传》也差不多,但除了这些,他最常看的还是武侠小说,并非金庸,而是古龙,当然,金庸的他也看了不少。
我当时也就在一堆武侠小说里挑了本《绝代双娇》,我确实也不是个好学生看完没啥感觉吧,有的话就是佩服古龙的想象力,天,他怎么就能想得出这样的事,太恐怖了,他的存在,我估计比小鱼儿这人物还要奇迹。
看书,我这人很奇怪的,很多人都会说我屁股一着地就碰小说,没错,小说是我的世界呀,离不开的一种东西,当然也不是没时都想看的,有时心情原因,也会好几个月没看,当然心血来潮时,哪怕第二天是期末或者择优考,我也会捧小说到十一点多。当然,一切是在老妈不知的情况下,她以为我认真学习呢,呵,对于她对我的信任,我十分感激。
人最伟大的莫过于能把心中所想的用文字来让别人感受,当然,这不是凡人所能做的。当然,你也许会觉得我这话太重了点,我自己没这么想,因为确实世界上的作家不计其数,但是,读者想的和他想的完全相同,那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可能。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确实,作者你说了那么多,也许别人会感动,会支持,但不代表他们想的就和作者你本生想的一样,他们会有自己的理解,如果哪个读者看完你的文字,想的完全和你写时的感受相同,那么就是个奇迹了。
反过来说,其实不是说做不到这一点就不是好作家,其实好的作品,好的文学,并不一定要做到这样,只要你的文字能感动人,给读者一些本来没有的收获,那就好了。《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当然受他感动的人不计其数,但感动的对象是不同的,因为伽西莫多的纯洁,爱斯梅达拉的善良,当然还有可怜的克洛德,我十分同情他,当然我也相信作者写这个角色不是来批判他的,我们都因为他而感到爱最残忍的一面,他是个爱的牺牲品。
而似乎每位作家,都有着与别人不同的经历,像三毛、李敖一样性格怪癖,或者像卡夫卡一样悲壮。有时从这些“作家”的人生中,我们便可以看到另一个世界,一个能打动人的神话。
没有哪个伟大的作家是个“平常人”,当然也没有哪个平常人能做出如此伟大的事业――文学创作。
无论是那位经历了文字狱的苏东坡,还是那位能用封建王朝的生活容纳西方思想的徐光启,甚至那位西湖名妓苏小小……这些中国历史中的灵魂型人物,无不是用自己独特而又辉煌的生命写着人类的文字,创造人类的思想!
余秋雨说苏东坡是一种文化,从他身上我们能道出人类世世代代的哲理,包括一切和他有关的人和事,就在他被送进监狱的途中,他想结束生命的那一刻,又有多少人能想出文化这个词以及东坡本生的文化――是上帝救了他,救了中国一代文明,一味文化。
而近代文学中,像奥斯特洛夫斯基、高尔基、托尔斯泰这样的大文豪们,又是另一种文明,另一味文化。
俄国的文学,与中国文学有着很多相同之处,也许是因为两国的人文思想较接近,他们生活在一个战争的年代,当然与中国的封思想内战是不同的,他们是一种世界思想战争,但是,也许只有在战争中,才能写出如此气壮山河的灵魂之作吧。他们用生命在诠释着思想,诠释着文明。
而又有另一种文学,就是畅销书作家们的文化。他们也许说不上是一种文化,但是,他们是没有高尔基他们一样的思想界的影响力如此之大,但是,却有更多年轻的灵魂去感受他们,甚至依恋他们。像日本的春上村树,美国的西德尼,中国的郭敬明。
有人会说他们的文学思想或许不够成熟,有鸟瞰世界的视野,却没有纵横世界的气概,有对生活的深思,却没有对生命的慷慨。
但是,毕竟这些文字鼓舞了很多年轻的生命。毕竟现在的孩子都是寂寞的,读到同样寂寞伤感的文字,总十分有共鸣感。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会去关注的是畅销小说,畅销书作者,青春偶像作家,而谈到巴尔扎克、马克吐温,莫泊桑、雨果以及谢尔顿这些文化代表人物时,总会停住脚步,因为这是时代变了,他们认为这些文字跟不上时代,老土。
但我认为,文学和音乐一样,没有时代,没有风格,只有共同的诠释――感动。
钱海燕说过:“作者的任务就是写作,写完了,我的任务也就完了,至于读者你能不能接受,那是你的事,你喜欢,我很高兴,你不喜欢,也是自己的事,我不赞成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什么联系讨论,我认为没必要。”钱海燕的话让我看到了一个真正放得开的作者,心是如此豁达。
读者,也许我们是该深思深思文化了,既需去领略雨果的深沉爱恋,也该去领会三毛的人生观念,也少不了谢尔顿的宗教思想,也不能没有郭敬明的青春忧伤……
文学是多方面的,请你在读书是,把这些文化都品一品,如果领略不了,看看《文化苦旅》,看完会明白:一个民的文化,离不开历史和现实。
――一个没资格谈文化的“放肆”小子记于看完《文化苦旅》的夜晚
文学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扞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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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心态如果生活是一盘菜,心态就是菜中的调料,它决定你的生活是否有滋味。如果生活是一首歌,心态就是歌中的旋律,它决定你的生活是否美妙动听。如果生活是一幅画,心态就是画中的色彩,它决定你的生活是否绚丽多彩。黛玉,你为谁愁如果不是你总想着自己是外孙女,而想祖母待自己的好;如果不是你总念“明年闺中知有谁”,而想宝玉对自己的好;如果不是你总叹春去太快,而想夏季更美。其实,你哪会那般消瘦?宝玉说:“女人是水做的。”你就是一个。亦有人说你是山上一棵草的化身,那草边是用泪浇灌的。或许少洒些泪花,你应该更美。园中的人都懂得找乐,春光烂漫是,别人围着蝴蝶翩翩非,你却偏偏要葬花,把所有的快乐都埋葬了。你忧伤地望着窗外纷乱的花瓣,为何不回头,宝玉正在深情地望着你。你原来诗压群芳,却因终日郁闷,孤芳自闭,才华难显,其实你可以更快乐呀!陶潜,一直快乐吧那一句“不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结束了你的官涯,却迎来一片悠然的新天地。“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是的,你知道环境不可变,但可以改变自己。你回去了,回到了该属于你的那份恬淡闲适中了,虽然日子清贫,“道狭草木长”收成亦不好,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一种别致的情趣不是美于一切的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你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但仍记得要好好过每一天,“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这有是一种怎样的豁达与坚定啊!你选择田园,选择清贫,亦选择了自己。其实,生活就该多一分快乐,多一份自信,多一点自由,多一些平和。虽然有时“人生在世不称意”,但可“明朝散发弄扁舟”。摆正你的心态,让你的生活更有滋味,让你的生活更美妙,让你的生活更精彩。6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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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文学的清澈湖水可以沉淀我们烦乱的思绪,带给生活以安静;文学的美丽花园可以美化我们荒芜的心田,带给人生以芬芳;文学的灿烂阳光可以温暖我们冷漠的心灵,带给世界以和畅。文学让我们回归纯真。夜阑人静,天籁无声。这时你才能卸下沉重的面具,拆去心国的栅栏,在《林清玄散文》的温馨海洋中自由游弋。他解读的寒山寺的钟声让你与张继一起超越人生的苦难;他品位的鸣沙山的倩影,教你像沙粒那样脚步轻盈地积聚;他咀嚼的峨眉山的攀登,令你如晓月般大爱无疆。林清玄娓娓道来,我们来得及勒住疾驰的人生快马的缰绳,停憩回首,整理纷乱的发丝和思绪,畅饮玉露琼浆,沉稳前行。林清玄细腻描述,我们有机会透视人生的喧嚣,驻足沉思,捆紧松散的行装和热情,补给动力能源,继续征程。心灵在此情此景中憩息,我们会认真地审视自己,在生命的源头,我们听到一声悠然的脆鸣。文学的纯美世界净化了俗世的心灵,生活每天都可以卸去装饰,我们用鲜活的内力去浊存真,还现实一个婴儿般本真的面目,于是,你我真诚相依,烦恼遁去。文学让我们皈依宁静。月隐星现,露重风情。这时你才能正视裸露的良知,走出世俗的樊篱,在梭罗的《瓦尔登湖》荡舟。静谧中,游鱼有序走来,他们不挤不争,令追逐名利的我们汗颜。沉醉中,风从远处而来,轻盈抚摸,慰藉疲惫的身心;强劲吹拂,拭去物欲的污浊;看梭罗湖边垂钓,让你脱身俗务,乐为自然的灵光浸润;品梭罗诗意生活,叫你滤去杂思,甘为自然之神点化。湖水的澄澈、环境的幽雅、小路的朴拙,都在讲述生活的初衷和生命的意义。心灵在此情此景中憩息,在我们灵魂的深处,真正读懂了淡泊和宁静。文学的高雅气息充满了你我的心胸,生活中便不会有尔虞我诈、矫情呻吟,我们的心灵可以轻松释放,不必设防;君子仰之,小人斥之,于是,你我敞开心扉,不再有心灵的疲惫。文学让我们校正走向。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叮嘱我们停下匆忙的脚步而回味求学的纯真;沈从文的《边城》诱导我们洗尽凡尘而醉心于民族风情和自然山水的无穷韵味;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引领我们挣脱名缰利锁而静品平凡人生的真谛。。。。。。心灵在此情此景中憩息,在我们情感的深处,真正融入了清醒和睿智。用心泉熄灭如火的嫉妒,用心泉冲尽如尘的虚荣,生命就获得了无限的轻松,生活就会像中学生般的阳光。倘若你是一个迷途者,文学会给你真诚的指示和指导;倘若你是一个因暂时的成功而忘乎所以者,文学会让你保持着缄默的品性。身体的疲惫可以在舒适的卧室中休憩后得以祛除,心灵的疲惫可以在文学的阔大宫殿中,经过大师的谆谆教诲和循循善诱,我们的内心进入深度的憩息后烟消云散,之后,我们会虔诚地俯下身躯,汲取精神养料,去走好明天的路。10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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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思维・畅想高二了,分班了,突然很有感触。回忆高一走过的日子,发觉自己真的失去了很多很多,却也得到了很多很多,我知道,成长是需要代价的。我属蛇,像蛇一样,要经过一次次的蜕变,才会长大。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有风清云淡的时候,但我知道很多东西在我们可以理性面对的时候就会发现它们实际上并非有我们当时所想的那么重要。高中的生活是紧张的,很多家长都希望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埋头读书。我父母也是一样,但我更觉得我们应该在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的同时,放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过前提是一定要把握自己,否则以后就一定会感到得不偿失。516班给我的影响真的很大。韦冰雨,一个很大方的女孩,她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帮人解决困难,她对每一个人都很好,而且与每个人都相处得很好。李希伟,我亲爱的哥哥,他对我真的很好,他很多零食,他经常带给我糖,牛奶,水果。他知道我不吃晚餐,就跑去给我买了鸡蛋;火腿肠。他对我很好的,很多人都这么说,哥哥成绩很好,其实他是很勤的,他真的会很专注的做某件事情。他喜欢一个女孩,他会给那个女孩带很多东西,蛋糕,饮料,晚饭……那个女孩真的很幸福,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嫉妒过她,我或许嘴上说“哥哥不爱我了”,但是我从心里却从来没有这样想过,真的,哥哥,我知道你是真的对我好。哥哥很忧郁,他总是写很多的诗,像郭敬明一样,写忧郁的文章。曾经有一段时间,哥哥经常站在外面的走廊,我知道他心情不好,但我却帮不到他,看到他这样我心里真的不好受。也许,我的忧郁症有一部分来源于我哥哥。陈美燕,亲爱的姐姐,第一次见她,觉得她很冷漠,而且很淑女,我想应该是没有什么事可以影响得到她吧,但其实她也有着很多的烦恼。我把自己的心里话都告诉她,从不后悔。李燕强,一个有点儿孩子气的男生,他说我是他最好的异性朋友,他会跟我讲心里话,或许我不会跟他讲心里话,但是我真的把他当朋友。刘万莉,一个暴力狂,但是跟她在一起总会很开心。潘颖,是给我在性格上最大影响的人,她很热心,在很多方面都帮着我,在心理上,她比别人成熟,也比较懂得处理事情,在这一方面,我感觉很受益。我之所以最后写阿颖,是因为我构思了很久,却还是找不到一些语言来表达。也许是我的能力有限,也许是文字已经表达不出我对她的感觉了。与人交往时,大家一定要好好相处,好好配合,否则就会觉得很累。无论对事对人都不要太相信自己的感觉,因为有时感觉是会骗人的。所以到现在我都不敢确定大家在我脑里的印象是否就是真实的你们,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相处得是否融洽。处事一定要有心机,但也一定要脚踏实地。看事情永远都别太简单,真的。既然决定了要做一件事情,就一定不能小看它,要认真把它办好,不要就是玩玩那么简单随便。任何时候都没有必要大动肝火,记住即使心里汹涌澎湃,都不要表现得太激动,因为很多事情你回想起来就会觉得真的没有必要那么激动,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只是,这时间会是多久,因人而异,因心而异。不要奢望大家都喜欢你,总会有对你不满的人。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己的自尊,但也要学会不轻易伤害到别人,说话做事都要有分寸,该硬时硬,该软时软,学会做多面人其实是很有必要的,不要认为这是虚伪,不过有时虚伪也是很有用的,以后出到社会,会更加认识到这一点,人多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容易践踏自尊的地方。朋友,亲人固然重要,但不要就为他们活着,不要总为他们去改变自己,不用要求自己做个太好的学生,觉得自己还对得住别人和自己就行。要相信人都有真诚的一面。但不要太轻易就觉得谁可信可靠,因为同时每个人都会有自私的一面,别太过依赖别人,要学会凡事靠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可以一直陪着你。可能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长久的东西,但回忆却是一辈子的事情,如何让回忆变得美好这也是一门课程,该停留在过去的就让它停留在过去,很多东西,我们一直想拥有,可是过去和未来之间的落差也会使它变质的。要学会把握好现在。《左耳》给了我很深的感触。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书中的主人公,小耳朵一样,想学坏,但总会有来自四面八方的力量阻碍着。自己注定了不能学坏。同时,小耳朵的坚持也给了我很大的力量。吧啦,她敢爱敢恨,虽然命运坎坷,却也最终坚强的留在大家的心中。从此,我也喜欢上了绿色眼影。不知学坏是否真的很难,或许是我太天真了,学坏的人也不是一身轻松的,每个人都有烦恼与压力。我自己不能逃避些什么,根本就逃不掉。能做的就是心中怀着一份坚持。小耳朵与吧啦的友谊深深的烙在我心中,我也曾经渴望自己拥有一份这样的友谊,但现在我想,或许我已经找到了。小耳朵――李珥,真是个漂亮的名字,我也有一个漂亮的名字,党宁,我是真的很喜欢我的名字,我想我以后也会活得很精彩的,心中永远的“木子耳”。拼拼凑凑组成了上面杂乱的文字,或许自己的记忆零散,或许自己的思想杂乱,又或许是自己的文彩不好,但我竟然也写出了这么多。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写了这么多,也许是因为长时间的压抑吧。现在我总算明白为什么伤感的人总是喜欢写犹豫的文章了,伤感的人喜欢孤单,因为这样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空间整理自己的思想,去想想自己的得与失,那么写字也就成了他们唯一的表达方式了,不要以为孤独仅仅是人生的不幸,塞尚说:“孤独对我是最合适的东西,孤独的时候至少谁也无法来统治我了。”他说出了孤独的真正价值。认识的一些人总是很忧郁。就像四叶未明,喜欢三叶草的四叶未明,她的文字总能把我感动得一塌糊涂,而我却不知道我的文字能否有这样的本事。之前,我是不屑于80后的,可现在自己也胡思乱想到了这种地步,但我还是不会接受那些利用华丽的辞藻,卖弄才华,亵渎文学的某些80后写手的。写了这么多,我很累。现在我不得不停止我的思绪,等我有了力气,我还会继续写下去的……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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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害怕・对愁眠“喜欢一个人是为了快乐,而不是为了悲伤。”我依偎在莫莫的身边,哭泣着听她说。她温柔而怜惜地看着我,却给不了我任何的帮助。看看窗外,落叶纷飞。这个我诞生的季节,见证我成长的季节。为什么总是蒙上凄凉的阴影,为什么总是引起刹那的忧郁?我是秋的女儿,有夏天未尽的热情、开朗,有冬日临近的冷漠、孤独。叹一口气,抹掉最后一滴眼泪。我扬起脸,看着莫莫的眼睛,像小孩一样傻笑。她眼中的我是任性,不可理喻,却又难以割舍的。她说我是她手中唯一的一支钢笔,调皮不听使唤,扔了却又写不出她恋的文字。只因为爱远多于恨,她选择了最大的宽容。这就是我和莫莫的友谊,不需要理由,只想粘着对方。“放弃吧,这是我最后一次语重心长地劝你。”莫莫没有附和着我傻笑。她显得严肃,目光有一点点锋利,似一把剑,在我面前徘徊,却迟迟不敢刺中我,但折射出的寒气就已经让我战栗了。我低下头,没有像以前那样爽快地回答她。这是一段沉重的记忆,我抛弃了它很多回,可它好像有犬的嗅觉,每次又忠实地找到我。于是一次次的“放弃”都以失败告终。我嘲笑过自己的无能,鄙视过自己的无知,忽略过自己的无奈,可还是无济于事。岁月流逝,早该消失的记忆,却沉淀得更加清晰。秋日的阳光时而明媚。时而冷清,像极了我的性格。我时常被这样的阳光所迷惑,那次也不例外。和冷箫相遇,是在秋末一个清爽的早晨。已记不清自己的目光是怎样驻留在他身上了,只记得他一身的米白,让我感到刺眼、眩晕。我被这样的感官刺激俘获了。在接下来的日子,生活由空白过渡为米白。老师手中挥舞的粉笔,面前静静躺着的书本,手中缓缓运转的walkman,天空悄悄飘过的云朵,莫莫为我挑选的窗帘......一切与白色有关的东西,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时时拨动我的心弦,让我惶惑不安,心神不定。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思想,只好任它们满满地溢出,漫无边际地流淌。我只是一个躯壳,灵魂早已颠沛流离,不见踪影。我陷入了极度的困境,痛苦不堪的时候,还是莫莫的手伸向了我。她替我缕缕零乱的短发,很狡猾地问:“你好像很不对劲呦。”她努力在我游离的目光中寻找答案,“连我都要逃避,看来你真是没救了。”我沉默着,俯视窗外空旷的操场。忽然,一身米白闯入我的视线,醒目得犹如天边唯一的一朵浮云。心悸像涟漪般地扩散,一圈比一圈大。我贪婪地注视着他,莫名其妙地说:“莫莫,明天你穿一身米白给我看,好吗?”我能感到当时莫莫皱起的眉头和诧异的目光。“原来你是为了冷箫!......”我堵住了自己的耳朵,因为我知道我堵不住莫莫的嘴。后来,莫莫一再问我为什么,我始终摇摇头。其实我一直都不知道理由,这是我认为最可悲的一点。莫莫有些嘲笑地说:“你不是很独立很个性吗?怎么也会被世俗的早恋困扰。”我拉起她的手,触到自己的脉搏:“感觉到了吗?我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甚至渺小的生命而已。”我们注视着彼此,会心地笑了。“寄天地于蜉蝣,渺沧海之一粟”生命的卑微早已被瘦诗人们吟唱得如此精准。在如水的人潮中,谁知道怀揣着青涩爱恋的人就是我?又有谁知道毫无觉察的他在哪里?我喜欢独自坐在透明的落地窗前,暖一杯同样青涩的柠檬,看熙熙攘攘的人群,来来回回,擦肩而过。思考这些单纯的问题。偶尔品一口柠檬,体味那一股清香滑入喉咙、沁入心脾的惬意。然后留下半杯的遗憾,默默地转身离去,夹杂在人群中,消失在街道的尽头。莫莫对我这样的单独行动总是不满,她抱怨到:“我坐在你对面又不煞风景。”她总是把话说得很委婉。看着她委屈的表情,我心怀愧疚地拉着她,狂奔着穿过人群,气喘吁吁地坐在我喜欢的位置。莫莫好奇地张望,若有所悟地说:“这儿真的很不错,怪不得会让你着迷。”“呵呵,你不怪我了吧!”“怎么不怪,你应该早点带我来的。”我瞥了她一眼:“知足吧,天天在一起你不烦呀。”莫莫摆摆手诡异地说“我不烦,是你烦我妨碍你独自伤感了吧!”我又一次无话可说。莫莫对我的了解多于我自己,她善于从我的眼睛里找到她想要的东西。“暗恋,不是个明智的选择。要么你去找冷箫,要么你抹掉自己的回忆。否则,你永远都笑得不开心。”还没等我插话,她又接着说,“你不用等他,他喜欢别人。非常喜欢。”莫莫故意把“非常”两个字咬地很重。这句话不出乎意料,却让一再逃避的我不得不重新面对。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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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乱静中有乱,乱中有静,此为天地之常规。——题记一空间的转换,白或黑的云在空中不断漂移,四季随树上的叶子由绿变黄或黄变绿。错综复杂的公路上行驶着光速般的车,发出杂乱无章的熟悉的声音。我就生活在这座城镇上。每每在早晨看到在保险公司旁的老太太练着哼哼哈希柔中带刚的太级拳时,我总会对生活的又一次开始而感到愉悦,脚也会用劲地踩单车。看着教室里讲台上的女领读,我总想着要是换作是我,那会是一副多么富有阳光般的朗读。在我的领读下,窗外的白光会映在我们的脸上,宛如一幅极为朦胧的美画。我知道某某傻就坐在某一个被人群淹没的座位里。在这个小镇里读书,会比较轻松自由,我可以在课堂上胡说八道,甚至于八道胡说亦可。优生也好,差生也罢,大家在一起就像一锅大杂烩,什么样的人都有。二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使自己静到极点好好地看会书。但脑袋里输入系统像是有所损坏,怎么也看不下去,仿佛叫你家的猫从远过来,它偏偏不过来,就得气死你,我心里真有点烦。烦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在我的耳畔总是萦绕着唾沫横飞的说话而成的噪音(在这里特别补充一下,我班人口是全年级最多的,也因为这样,让我终于相信了中国确实有十三亿人口这一事实)。然而最烦的是:即使人口再多,我还是无聊至极。在高一时,我总是以为我还是在初中。因为高一那时我对班上同学都不熟,因而也带给我一种错觉:高一的同学是暂时的,他们是随时会消失的,而初中的同学则永远是我的同学。在念高一后半学期,我才慢慢醒觉。哦!原来初中的同学和高中的同学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阶级不同而已。我是一个内向兼外向的人,也可以说成时而内向时而外向,不过要相信我是个正常人。内向时,见到女孩子就了解到:啊!原来上天生女子是用来吓我的,使我害羞不止,口吃不止。外向时,再次见到女孩子又了解到:呀!21世纪的女子真如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个个都是女中豪杰,以后很有可能成为巾帼英雄,我得向她们讨教讨教,听听她们讲讲玉女心经。从我“这滴水”慢慢融进到这个大群体,是需要历史原因和现实条件所影响的。历史原因就是我校的硬件设施真是太糟糕了,以致使我们都挤进在这间很小的教室里。然而现实摆在眼前,我们人太多了,只好彼此都挤上一挤,也能提升我们的宽容程度。教室里,我的同类们都说话了,我难道要当哑巴吗?当哑巴是要吃亏的。不过我确实当过哑巴,记得老妈的记述,说我很奇怪,五岁时才会开口说话。我不知道这是天才的预兆,还是蠢才的预兆,后期发觉我是个聪明人,应当是个天才。三又坐在座位想静到极点看会书的我,已经是在读高二了。高二好啊!我们的教室就是在高二时从一楼搬到二楼,那里能让我们望到对面初中生的无限风光。正如某人所说,读书就是为了能更上一层楼,这话倒不假。我是一个怀旧的家伙,望到对面,我就想起了我那充满活力的初中生活。初中三年,我是那么自由那么快乐。我可以跟同学结群屁颠屁颠地到杂货店买吃买喝的,再狼吞虎咽地干掉食物,然后在上课铃响之前赶回教室。这样循环不止,日子过得很是滋润。偶有运动,我们都很狂热。记得有一回,上体育课,老师叫我们自由运动。不知是哪个人,弄到了一个篮球,于是大家组织队伍打起球来。其实大家都不会打球,一看便知,为了抢到球,犯了如“走步”、“双带”等等的篮球规则。幸亏我还略知一二,对他们进行一番“篮球教育”。不过大家打着打着就记忘了规则,“不择手段”地去抢球,连我也一样。大家都玩得很尽兴很快乐,也成为我回忆初中的美好的一个碎片。虽然初中与高中须读的时间是差不多的,但我觉得我读高中比读初中的时间要快得多。这不,写字间,就已经站在高中的半山腰上。我像个老者一样,经常对朋友说:这个星期又要过去了。然后用感慨式的语气补充一句:真是太快太快了!四高二这学期一过,就是高三了,毋庸置疑,那是个繁忙的季节,所以我特别珍惜现在这个能玩乐的时间。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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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人生在这个地球上生活的人们,每天只可能看一次日落,但他们仍然拥有在不同地方看落日的自由,这或许是部分人漂泊的理由。离去,使事情变得简单,人们变得善良,像个孩子那样,我们重新开始。就像游戏,和人生。“原来过关就好”当我再次向老妖抱怨的时候,她终于发飙了,“你每天来到学校用同一种语气同一个表情跟我说什么没天走同一条路线看同一片风景闷都闷死了,哎,现在你没闷死我先烦死了。”说罢便自顾完她的文曲星去了。可我仍不屈不挠地:“我也不想啊,可是这样真的很无聊拉。”在我不停地嘀咕下,老妖终就抬起头了,惨了,老妖的两只妖眼睁地滚圆,似乎一不小心就要从眼眶以超光速射出来。正想闪人,老妖猛就变成一副可怜相,可怜兮兮地说:“大姐,您放过我吧!我好不容易打到最后一关,现在又死翘翘了。”“啊?不是吧,你在玩什么?”我一把抢过来。“哗,俄罗斯方快?你几岁了,还在玩这种低级游戏?”老妖一脸不屑“哼,少来了,你能过几关啊?”“那你就看看啊!”“喂,这里,那边,这,不是这拉,那儿还空了一个……”“嘿嘿,怎么样啊?”我扬起头,狠狠地对着老妖挑了挑眉。“不公平,我堆的那么整齐,你的?简直是千疮百孔,哪有道理你赢嘛!”“这就叫做,相貌决定一切!”哪有这样的事啊,不公平,不公平……”老妖还在无休止地嘟囔着。“我看你是白修炼这么多年了。”“你只是碰巧吧,干吗那么得意啊。”“是!碰巧!”我把“是”拖的老长。“喂,为什么啊?”我歪着大脑袋,吧嗒的问:“想知道啊?”老妖点了点头“嗯”。“好吧,看在你如此诚恳的分上,我就告诉你:你以为你是工程师还是什么,你堆那么整齐有谁看啊,没有人会夸你,还有,你能过关就好了,要那么好看干吗?……”我抓住机会狠狠地踩了她一顿。还没等我完全从那段话中回过头来,老妖竟然比我更凶地嚷了起来:“要我说你也不怎么样,只会教训人,自己还不是一样,你只要到学校就好了,干吗老是走同一条路啊?贪它风景好吗?还每天在我面前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楞了一下“对喔,只要位移对就好了吗?”“呵呵,老妖姐姐,谢谢哦~!”说罢在老妖脸上重重的亲了一口。“你干嘛啊,恶心死了!老妖用手在脸上狠命的檫起来……“啊,救命啊!”“我们把世界看错了,”累死了!一回到家我就摊在床上,顾不得床单被汗水浸湿了一的片。唉,活的那么累到底为什么啊?……醒来已经11点多了。打了个滚便迅速起身梦游似的在房里来来回回绕了几圈,看到台灯下面压了张纸条:女儿:妈看到你睡着不忍心叫醒你,起来的时候,冰箱里有菜饭,微波炉热热就可以吃了,妈要值班了。别学习太晚啊!妈留我把纸条扔到一边,以比刘翔还快的速度冲了个冷水凉,然后抓起一个三明治胡乱地塞进嘴里,拿了瓶冰水,开始又一天的埋头苦读。见鬼!以前做过的一条题目,现在做了N遍却怎么也做不出来,一气之下把书全扔到地下,摊开双手倒在床上胡思乱想起来了,我才高一耶,用得着搞得好象明天就要高考一样吗?……嘟,嘟,嘟“喂?”我抓过床头的手机口气很不好的说。“是Cream吗?”电话那头的人儿迟疑地问。“废话,不是我是谁啊?”鲨鲨大概被我吓傻了,没出声“有什么事啊?”“啊?哦,我……我是想问你作文题目是什么,可我现在想到了,没事了,拜!”“呵,那条大白鲨铁定又想我帮她写作文”。本想把手机扔到一边却突然想到Esy帮我打的贪吃蛇记录还没破呢!便支起身子靠在床上,饶有趣味地玩起了游戏。刚开始的时候,畏畏索索,不敢靠近障碍物,所以每次都是饶来饶去,结果撞上自己的身体死掉。没想到死过几次后,竟重生了,也总算明白什么叫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抢了几只还没长牙的小老虎后便开始耀武扬威了,然后一头撞在墙上,又死了。经过几翻的死去活来,终究还是赢了。看过那一闪而逝“你真棒”的画面后,笑了笑,又开始我的挑灯夜读了。“就说他欺骗我们”早上,天气很好,太阳温柔得快成了月亮,我贪婪的吸取阳光的温度,我猜我那时的样子肯定比葛朗台看到一大堆金子从天上掉下来的时候更加开心百倍。心里暖融融的,仿佛是阳光移民到了我身上。夏天有这样的天气是再好不过的了。这么好的日子又难得是星期天,可千万别浪费了。我一边盘算着去什么地方,一边已经换上一套休闲服。随便理了理头发就出门了。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就停了下来,觉得地心引力好象增大了许多。偌大一个城市我竟停在家门口不知去哪。我索性掏出一枚硬币,就让所谓的宿命决定一次吧!嗯,正面向右反面向左。向左,向右,向右……几次过后,竟来到一个死胡同,呵呵,这就是我的宿命?好强的我按奈不住那份冲动,双脚一蹬,手攀在墙上。天呐!是一片竹林。住在这里那么多年了,我从来就没听说过这里有竹林。我翻了过去,哗!这里的风景和《小石潭记》的环境真有得一拼。原来天黑到一定程度,星辰就会褶褶生辉。就像毛毛虫的末日,我们称之为蝴蝶。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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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幸福传说在遥远的威廉古堡,住着一类蔓延在黑暗中的生物。他们有着诡异的红色双瞳,锋利而充满寒邪之气的牙齿。他们永生,永远在脸上绽放着年轻美丽诡奇的笑容,苍老与他们无缘;他们害怕阳光,阳光会像锋利的刀刃,刺进他们的眼睛,然后美丽的红色就会慢慢地褪色,直到他们灰飞烟灭。就是因为他们所背负着的命运枷锁,永远不能爱上同族以外的其它生物,注定了他们悲剧的结局――不可改写。特拉秋拉,他们的名字,像孩子一样简单;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吸血僵尸,像黑色曼佗罗花一样无法洞悉,不可猜测。“可以爱,但必须不能爱上特拉秋拉以外的其它一切,那么,你就会得到永生幸福。”在吸血僵尸一族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我将那把锋利的短刀一点一点地插进我的身体里。我怕痛,我的手在颤抖,我的身体在颤抖。我的身体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喷出一些还冒着热气的稠粘的鲜红色液体,那叫做血吧。不时迸进我的眼中,并激烈地灼伤着我。泪,不停地流;我,不停地笑,近乎抽搐。是鲜红色的,不一样......不一样,真的不一样的。然后我抬起头,看见那个我爱的男子正向我奔来。真的不一样的,那个我爱的男子流淌着宁静忧伤的冰蓝色的血。因为,因为,他是特拉秋拉――传说中的吸血将僵尸。而我,一个人类,却爱上了一个吸血僵尸。不知是可笑还是可悲。他的脸,在深邃的黑夜里是多么好看。只要注视着他那双深红的瞳子,从此就会被紧紧吸引住,愿意一直跟着他走。无论多远,无论脚下踩烂多少双好看的鞋子,都会毫无怨言,直到苍老,直到死亡。真的,佑,我愿意一直就这样跟着你走,做你身后那个摆着小花碎裙,留着刘海留着齐肩头发,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我并不奢求什么,我只要你咬一口,只要一口,马上......马上......好了!我眼前一黑,大概昏过去了。梦中,我和我爱的佑,在茫茫黑夜中不停地奔走。我送他他最深爱的黑色曼佗罗花。他低下头看着我,他的头发落在我的脖子上,冰凉而且湿润。我看着他笑,傻傻地幸福地笑。他一次又一次呼唤我的小名,甜蜜而惆怅:依依――依依――依依......天地为媒,山海为证,他的嘴唇轻轻地贴在我的嘴唇上,承诺给我永生的幸福。我永生了,我们都永生了,真的。我们在黑暗中紧紧拥抱彼此,直到气喘。我们希望以同样的姿势彼此拥抱直到永生。我一直都期待着,每一刻都热切地期待着的,脖子上那冰寒刺骨的一瞬间。佑,我心爱的男子,给我永生吧,让我一直陪着,爱着你。慢慢地我醒了。我下意识地摸摸脖子,没有,没有钻骨的小洞。我的心莫名地有钻骨的痛,纯纯的痛。他不喜欢我的血么?“为什么?”我大声地撕喊着。用手,用仅存的力气撕他的衣服,捶他的胸膛。没用的力气,见鬼去吧,让我去死吧。“不要这样,我的心会很痛的。”他捉住我的手,好大的力气。佑俯下身,用舌头去舔我的伤口,但却对那滚烫的鲜血毫无兴趣。怎么了,我的血腥味不够浓吗?“为什么不咬我?咬我啊,那样我们就可以永生相爱,永生幸福了。难道......难道你不爱我?”佑抬起头。我在他眼睛里看见我痴迷疯狂空洞的眼神。“不,我爱你。正因为如此,我不希望也不愿意你承受我每天所承受的煎熬、痛苦。我不能见阳光,无法感受它的温暖亲切和煦;不能触摸十字架,无法想象它是那么高贵那么尊严那么神圣;注定永生,永远不老,永远不死,永远躺在棺材里思考:哪里有新鲜的血?”“不,我爱你!我愿意这样,我会努力尝试,我想我能,我想我一定能!”我的眼睛哗哗哗地流着泪,就像我胸口流着的叫做血的液体,哗哗哗......佑使劲地摇头。他把头埋在我怀中,他也哭了,特拉秋拉哭了,像一个孩子般毫无顾忌。我们再一次在黑暗中相拥,不同的是我们都哭了。“佑,你知道吗?为了你,我爱的人,我愿意付出任何沉重的代价,什么都可以,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了,只要你。咬我好吗?”我发觉我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了。“这样子何必呢?我们可以爱一生啊,你这一辈子,让我们用尽全部的爱,轰轰烈烈地爱一场,决不后悔。不好吗?”“不要不要,那我老了,满面皱纹或我死了以后呢?你一样会爱上另外一个比我......比我......更......更漂亮的女子的!”我气喘着,大口大口地贪娈地呼吸者空气。我知道,我就要离开你了。“佑――我――”“依依,依依!你很痛苦,对吧?我不忍心啊!”“不忍心――不忍心,你就咬我啊,这样......这样我就不痛苦了!”我用我最后的力气撕喊着。“依依,你听我说,我是不会咬你的。我知道你就要死了,你就要离开我了。我舍不得你,但咬你并不是解救你的最好办法!”我看见佑眼睛里涌动着的黑色的潮水,对不起,我让你痛心了。“你就要走了,有一些话我一定要在这辈子跟你说。你知道吗,对于我,你就像是阳光,是十字架,让看到光明,感到温暖。我不会咬你,但我发誓我会一直等你,这是我爱你的方式。无论多么久,无论多么远,无论你是谁,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来到你身边见你。如果你一微笑,我就知道,你就是那个我一直等着的人,永生的爱人。我会等着你每次的轮回、新生,然后长大,再然后我们相爱一生。一旦你死了,我也回重新开始另一世的等待。只要你不曾忘记我。好吗?”我含泪地点点头,看着眼前那个我爱他他也爱我的男子。“佑,我累了,我想睡了。等我哦,记得要等我,这是你说的。我们勾勾手指吧!”“好好好,就这样说定了。就这样在我怀里安心地睡吧!”佑轻轻把我抱起。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我想我一定是带着幸福的微笑走的。因为我知道,那个我爱的男子,那个承诺永远等我给我永生幸福的男子,就在前方等我。一定会的,一定会的!!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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