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笔与繁笔
一部《水浒传》,洋洋洒洒近百万言,作者却并不因为是写长篇就滥用笔墨。有时用笔极为简省,譬如“武松打虎”那一段,作者写景阳冈上的山神庙,着“破落”二字,便点染出大虫出没、人迹罕到景象。待武松走上冈子时,又这样写道:“回头看这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真是令人毛骨悚然。难怪金圣叹读到这里,不由得写了这么一句:“我当此时,便没虎来也要大哭。”最出色的要数“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写那纷纷扬扬的漫天大雪,只一句:“那冒正下得紧。”一个“紧”字,境界全出,鲁迅先生赞扬它富有“神韵”,当之无愧。
以上是说用简笔用得好。同一部《水浒传》有时却又不避其繁。看作者写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鼻上一拳,“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眼眶际眉梢又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绛的,都绽将出来”。第三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从味觉写,从视觉写,从听觉写,作了一大串形容,若是单从字面上求简,这三拳只须说“打得鲜血迸流,乌珠迸出,两耳轰鸣”,便足够了。然而简则简矣,却走了“神韵”,失掉了原文强烈地感染读者的鲁智深伸张正义、惩罚恶人时那痛快淋漓劲儿。
字面上的简不等于精练,艺术表现上的繁笔,也有别于通常所说的隆B逞甘呛芙簿烤?返模惺比从幸獠捎梅北剩?醵?劣诮柚亍隆薄!渡缦?gt;里写“我”早年看戏,感到索然寡味,却又焦躁不安地等待那名角小叫天出场,“于是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生唱,看不知什么角色唱,看一大班人乱打,看两三个人互打,从九点多到十点,从十点到十一点,从十一点到十一点半,从十一点半到十二点,然而叫天竟还“没有来”。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有谁像这样来说话、作文,那真是碌搅思?恪H欢?谡馓囟ǖ幕肪场⑻跫?⑵?罩?拢?逞赣盟?幢硐忠恢指丛游⒚睢⒛岩匝源?男睦碜刺词盏搅饲苛业囊帐跣Ч?
刘勰说得好:“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无论繁简,要是拿“无可削”“不得减”作标准,就都需要提炼。但是,这提炼的功夫,又并不全在下笔时的字斟句酌。像上列几个例子,我相信作者在写出的时候并没有大费什么苦思苦索的功夫。只要来自生活,发诸真情,做到繁简适当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顾炎武引刘器之的话说:“文章岂有繁简耶?昔人之论,谓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若不出于自然,而有意于繁简,则失之矣。”
现今,创作上有一种长的趋向:短篇向中篇靠拢,中篇向长篇靠拢,长篇呢,一部、两部、三部……当然,也有长而优、非长不可的,但大多数不必那么长,确有“水分”可挤。作品写得过长,原因很多,首先是对生活的提炼亦即艺术概括的问题,但艺术手法和语言表达的欠洗练也是不容忽视的一条。简而淡,繁而冗,往往两病兼具。有的作品内容确实不错,因为写得拖杏累赘,读起来就像是背着一块石板在剧场里看戏,使人感到吃力、头疼。而读大师们的名著呢,却有如顺风行船,轻松畅快。
感此,提倡简练为文,重议文章繁简得失这个老题目,也许并不算得多余。
观《举起手来》有感
观[举起手来]有感
今天,我们去电影院看电影。一路上大家谈论着这次放什么片,有说有笑的,气氛自然也十分活跃。
到了影院,才知道这个电影叫[举起手来],是抗日战争中的一个故事:两个大学生掌握了日本人的罪证,找到追杀,一个不幸身亡,另一个把罪证放在衣兜里。被追赶的走投无路,藏进木箱里。木箱里有一个金佛头,日本鬼子想用火车把它运到日本。几个八路发现后,消灭掉了车上的鬼子,把木箱藏到一个小村镇,好心大叔救出大学生,鬼子进村后,村民齐心协力保住了金佛头,还保全了日本鬼子的罪证。表现了村民的爱国精神和人们对侵略者的无比愤恨。揭示了一个真理:在非正义的战争中,胜利终归属于正方。
到了影院,才知道这个电影叫[举起手来],是抗日战争中的一个故事:两个大学生掌握了日本人的罪证,找到追杀,一个不幸身亡,另一个把罪证放在衣兜里。被追赶的走投无路,藏进木箱里。木箱里有一个金佛头,日本鬼子想用火车把它运到日本。几个八路发现后,消灭掉了车上的鬼子,把木箱藏到一个小村镇,好心大叔救出大学生,鬼子进村后,村民齐心协力保住了金佛头,还保全了日本鬼子的罪证。表现了村民的爱国精神和人们对侵略者的无比愤恨。揭示了一个真理:在非正义的战争中,胜利终归属于正方。
虽然好心大叔让我敬佩不已,但那两个小男孩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两个小男孩,机灵活泼,几次把鬼子的计划给弄糟,这两个小男孩,在门内设陷阱,把日本鬼子大的晕头晕脑,东倒西歪。如此的小,才不过五六岁,就这么懂事,会动脑,日本鬼子打晕,我不禁得翘起大拇指来了。
“邪不压正”坏人总不会得意,总会被打倒,而好人,事事有好报,所以不能做可恶的坏人,只能做好人。
再回去的路上,走的仍然是那条路,仍然是那么多人,却静了很多,同学们好像在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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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笔与繁笔》读后感读好的文章,总感觉如饮醇酒,不忍释手又畅快淋漓。每一个布局,每一处转折,都会觉得恰到好处,不能损益。而击节叹赏之余,又总会奇怪:同样是写文章,同样是练了许多的笔,为什么有人似信手拈来,随意之间就能四平八稳,而有人苦心构思,千锤百炼之后仍会显得拙劣生硬呢?事倍功半.付出艰辛却没有任何结果,再没有什么事比这更令人懊恼的了。不甘心之下,于是更勤地写,更勤地练,但出来的东西自己更加看不顺眼,比原来还要干涩,还要生硬。于是产生了泄气之后的怀疑,认为可能是自己的焦急破坏了自我判断的平衡;然后就让别人来看,来批评,可是我得到的是同样的答案。可能在彻底的失落之后,人反而容易冷静下来。把练笔找出来,平心静气、客观地再看一遍,确实,有许多结构和语言都不是不标准,也不是不规范,但是总觉得像石像脸上的微笑,想尽力显得妩媚却有那么重的人工斧凿的痕迹,笑也笑得低硬。这是为什么呢?我没有不用心啊,相反呕心沥血地去想某一段落应该有什么样的中心,句段之间又该怎样地起承转合。难道这是用心太过的错?一刹那间,头脑中仿佛有一道灵光闪过。我的失误,恐怕真的在于太过于在乎如何写得好。文为心声,虽然是写在纸上的,但最终还是像在对别人说话,有一个假想的对象才能把自己所思所想表达出来。这样,心里的想法才应该是重要的。没有如涌的文思,也就没有语言篇章在了。古人讲“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文章的真谛,大概真的在天然二字。就是心无挂碍地去想,在思绪喷涌而出的时候自然会随笔而下,一泻千里,这其间自然会流杨连贯,不会再有生硬滞涩。而如果先想形式如何,杂念当前,自然也不会有意义在了。看来,作文与做任何事都一样,还是要应“一颗平常心”的那句老话。随兴而至,笔触心言,有了自然亲切,便自然会有其动人之处了。7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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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笔“跳舞笔啊!跳舞笔!快显现你的本领,帮助我吧!”小白兔蹦蹦跳跳地说。打开了作业本,等着笔来帮她做作业。这被在一旁的妈妈听见了,生气地说:“快做作业,笔哪会帮你写作业,不做作业就直接说嘛,何必要瞎扯这些谎言呢?去,回房间做作业去。”小白兔无奈极了,只好回房间去做作业。拿出了笔开始硬着头皮做起作业,可是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因为啊她上课在开小差,所以老师讲的她一点都没听进去。她做数学作业时,不管怎么想都不会做。她就用她那两颗洁白的大门牙在笔头上轻轻摩擦着,咬着笔头沉思着,仿佛思考得十分认真。突然,她被一声尖叫惊醒了。“别咬我,别咬我!难道你不知道这样咬我会咬疼我的吗?”“你是谁。”小白兔吓得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脸色苍白。“你为什么要吓我,你到底是谁啊?”这时,手中的笔突然动了,挣脱出了手掌。“我是你的笔:跳舞笔”。那声音温柔而雅地说。‘‘原来是跳舞笔啊!那我本来叫你,你干嘛不出来。反在这时候出来,我的心肝都快被你吓出来了,拜托你下次出来的时候先告诉我一声,不然我真会被你吓出心脏病来的。”小白兔拍拍胸脯,让自己不要害怕了。跳舞笔说“因为刚刚你妈妈在旁边我不能出来,如果把你妈妈吓坏了怎么办,而本来看你那么认真做作业,我就不敢出来打扰你,就睡着了。但我在做梦的时候感觉头很痛就出来了,谁叫你咬我的头。我的头现在还痛着呢。这次就算了,我宰相肚皮里能撑船,大人不计小人过。要是下次你还咬我,那就不可饶恕了。”说完,跳舞笔就开始帮我做起作业来。只见它这么一叫:小菜一碟顿时响起了悠扬的乐曲,如山泉从幽谷中缓缓流淌,又如瀑布从悬崖上奔驰而下,伴着音乐的节奏,笔扭动的时快时慢。乐曲终止,作业完成。我捧着写着工工整整的字的作业本,欣喜若狂。嘴里有说不出的甜蜜。因为有了跳舞笔,每天晚上的作业,到了早晨就被老师贴在了墙壁上,不知引来了都少人羡慕的目光。一晃,就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了。教室里充满了紧张的气氛,其他同学都认真地读着书,唯有小白兔在哪里沾沾自喜。心想:有了跳舞笔就什么都不怕了只要装装样子给老师看就行了。她得意杨杨的望着窗外,显得无拘无束、清闲自在。开始考试了,同学们都开始审题了,小白兔还在那说话。当老师说时间只有10分钟的时候小白兔才开始写。可这时跳舞笔不听话了,小白兔对着它低声的吼叫着,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小白兔只顾着喊,却没发觉已经收卷了。因为这样小白兔交了一张白卷伤心得痛哭流涕,同学们往日对她的羡慕一下子就收了回去,给她的是藐视的眼神,没有人再和她玩了。这时跳舞笔说话了“:对不起,我只会写作业,范围之内。”小白兔从此以后决定靠自己的努力取得好成绩开始奋发向上。她在垃圾桶旁扔掉了跳舞笔,而正好被坏猫凯莉捡去了,最后落了和小白兔一样的下场,而小白兔则用自己的努力取得了名副其实的第一名。10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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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笔畅谈曲终了,人已散。正如张宇的那首《曲终人散》一般。不再是十二年前了,也不再是《曲终人散》那样简单了,有时真的会发现,歌唱完了,心也凉了,听到李宇春那首《和你一样》是才发现,是伤感,真的,就仅仅是伤感。其实也对,谁能忘记过去一路走来陪你受的伤呢?这些年,每天都在受伤,却从未遗忘。漫漫人生路,回忆起来,却是无限伤感,不是委屈,只是伤感,突然,会感觉眼里有一把锋利无情的刀在一刀一刀地割着,连血带肉的往下掉,流进嘴里才知是咸咸的泪,其实有些时候,我也会累,也会想在没人的地方悄悄落下几滴泪。如果我问你:“上帝再让你选择一次的话,你会选择做男孩还是女孩 ?可惜没人问我,如果真的有人问我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要做一个男孩,不为了什么别的,只因为我的性格,真的。如果我是一个男孩子,我一定是一个水一样阴柔的男孩,可我不是,可我是个女孩,那么,我会选择做一个如同铁一般坚毅的女孩。每次唱歌,我从不压低自己的声音,因为,那是虚伪的,我要做一个真实的自己!想哭就哭,爱笑就笑,其实我到现在才发现,不,应该说是才明白:刻意的伪装其实是最虚伪的,金星说过:“我不相信眼泪。”其实是的,眼泪并不能代表什么,但是,从心中流出的泪,却是最圣洁的。如果说到伪装,我也会。我会用很好的方式去伪装自己的内心深处,可我不,我不愿意去伪装自己,伪装,其实更能体现你的心。如果有人再问你:“在学校里,如果你想哭,你会哭吗?”答案只有两个,要不就是“会”,再者就是“不会”,如果放在从前,我也许会选择后者,没有为什么,只因为一个理由,那就是:“我不虚伪!”哭完了,可以再站起来面对!如果说到伤感,我经常会。不因为我是多愁善感的人,只因为我感情丰富吧!其实说到伤感,不一定非要流泪,只要自己心中懂得就行了。如果有人继续问你:“你听歌或者看电视哭过吗?”那么,我要坚定的告诉你:“我哭过!”哭过那又怎么样,只有伤感。“谁在最需要的时候轻轻拍着我肩膀?谁在最快乐的时候愿意和我分享?那个忘记过去一路走累陪你受的伤,谁能预料未来茫茫漫长你在何方?”这是一首歌《和你一样》的歌词,说句实话,刚看到歌词我就很伤感了,只是伤感。如果说“伤感”,我自我认为“伤感”一词的意思是:“别人的一句话或一个表情打动了你的心,使你被感动。”不管我说的对或不对,总而言之,谈到伤感,我就是这样理解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的一生不可能完完美美,但需要面对,弯下腰,把它捡起,把那撒落一地的心,捡起再拼上,那么,前方一片光明。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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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之笔是昨夜梦的经历吧,我刚刚梦醒!朦胧中,母亲在练书法…… 母亲在闲暇时喜欢练书法,久而久之,就练得一手好字……我又见到了母亲的那支笔。那笔只是普通的羊豪,笔干笔直,顶端的毫毛因长年浸黑而变得乌黑干涩,而这支笔陪伴妈妈很长时间。刚开始,因为我年纪小,手还不稳,写出来的字总是歪歪扭扭,横不平,竖不直,字也一个大一个小,十分难看。我看着我写的字,有些丧气,把笔拍在桌上,赌气地说道:“毛笔字太难了,我不学了!”母亲笑了笑,说:“这么快就放弃了?”说完,母亲扶着我的手握住那支笔,带着我的手在纸上书写。“写字时要静下心,写之前还要想清楚每一笔要怎么写,写在哪里,你写之前没有思考这些,所以写得不好。”我握着那支笔,母亲带着我的手,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一个“木”字出现在纸上。母亲的手很轻,掌心暖暖的,我的手被握在里面感觉很舒服。我看着这个字,心里思考着母亲的话,有些惊讶,没想到书法有如此高超微妙的道理。我开始学着静下心,跟着母亲认真学书法。我握着笔,跟着母亲的笔,无须沟通,无须触摸,却能在笔画间了解对方,在一笔一画间书写整个世界。恍恍惚惚我上初中了,学习的任务比以前重,大部分时间我都在房间学习,母亲还是照常练字,只是她知道我学习任务重,不会再叫我出来和她一起练字。有时,母亲练完字后,会静静地看着我,眼神中充满了理解,还有一丝无奈,然后轻轻叹一口气,开始收拾笔墨。其实这一切我都注意到了,只是我没有心思去练字罢了。有时周末我有难得的空闲时间,我就会和母亲一起书写书法。每当这时,母亲脸上带着微笑,眼神都和以往不同,多了些许的光彩。练完后,我们将纸挂在墙上,互评哪个字好,哪个字的笔划角度大了等,母亲也会将他这一周的书法复会和我说,每当这时,妈妈和平常大相径庭,才会发现妈妈这么善谈,她仿佛要将她练书法的体会,一姑脑的告诉我。可我有些不耐烦,有一句没一句地回应着。母亲注意到的态度的敷衍,眼神有些失落,不在说话了,变得沉默了。现在想起来,真是惭愧啊!初二下学期时,因为要进行生物、地理会考,我每天很晚才睡觉。母亲不知是怕我害怕(我胆子小),还是默默鼓励我。夜深了,她还在书书房练书法,陪伴着我。每当我休息时,就发现书桌上放着一杯温牛奶和一份小糕点,这是母亲为我准备的。我喝着牛奶,望着母亲书写的背影,眼角湿润了。后来我读到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时,书房里妈妈的背影,便也就分外明显,永难磨灭了!现在,我学习任务更重了。但我还是会找时间练书法。那支笔妈妈也不用了,但也舍不得丢弃,毕竟陪伴了妈妈很多年。朦胧中,妈妈仍拿着那支笔,握着我的手教我书法,在笔画间勾画整个世界,指引我的人生。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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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伴人生有一支笔,已经与我渡过的两个春秋。时光通过指纹磨蚀了它身上的些许漆印,但依旧留存着买回时的模样。那是一支铅笔,那种替芯的。自从它加入我的笔筒,便成为了我最长使用的一支笔。高一的时候,学习并不紧凑,因此在那学习的间隙,我拥有了许多的爱好,其中的一项便是手绘——也就是绘画。最开始用的是那种要削的铅笔,但损耗速度太快,便换成这支铅笔。高一的时光,在那时看上去很漫长。高考离我们还远,我们感觉不到紧张;对于刚上高中的我来说,深感高中的新奇,觉得高中必将是一段有趣的时光。课堂上老师孜孜不倦地向我们灌输知识,而我也像老师所期望的那样,将知识一点一点地装入脑海。有时老师讲到重要的知识点,便会叫我们用笔画起来,钩出来。有时我会用红笔,有时会用黑笔,但用得最多的还是那支铅笔。但我并不是个真正意义上认真听讲的好孩子。有时感到无聊,便在一边的草稿纸上开始画画。随着笔头在空中一摆一摆,在草稿纸上勾出一笔一笔的线条。但那时我的绘画技术并不咋地,所以画出来的画并不好看。同桌有时看了会说:“vgly!”但这并没有打击我的信心让我的爱好就此沉船。高一时的考试不多也不少。每一次考试前,我都只有临时抱佛脚,考完后便鬼哭狼嚎,然后在低落的心情中用这支笔画画。上学期,成绩起起伏伏,但基本没有进步也没有退步。虽然这样,但知识却是越来越多,以及日益增长的画技。然后就分班了。分班后的我来到一个新的班级,新的面孔并没有怎么使我感到不安,更多的是新奇。很快我就熟悉了周围的一群人。不久后的一节晚自习,他们传着一幅圆珠笔作品画,并问我这画怎么样。我说了句还行,带着些不服气,但心里却是佩服。没有想到班上竟然有这么会画的人,或者说我一直认为在班上只有我会画画。我拿着那支铅笔,在纸上随便勾了几笔,发现自己的笔触和线条实在是惨不忍睹。好在后来的第一次考试中我找回了平衡感,然后继续跟随着时间的脚笔,渡过一周周的学习。那支笔依旧没什么变化,最多算掉了点漆。座位也经过了几次调换,最终还是确定下来,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变过。新同桌还算是个面善的人,也挺好的,体型有些厚重。然后在蝉鸣声中,我们从高一的教学楼搬到了如今的教学楼。我带着这么一支笔,开始了高二的学习。已经不再有高一新奇感的我,恍然如同老师所说的老油条一个了。在摸清了众老师的一番性格后,我时不时在“现在不努力高三就会后悔的”谆谆教诲中,我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跟随着学习的进度,缓步前进。时光果然如众人所言一般飞快流逝,高二上学其结束了,下学期也快过一半了,学习依旧波澜不惊的继续着。但一回首,发现,怎么就过去了那么长时间?眼睛一闭一睁,过去的是一天;思绪一念一转,飘过的是一段历程。在日益加速的时间中,是什么一直随着我?有一支笔,已经随我渡过近两年的春秋,且将与我渡过剩下的一年多春秋。都说高三是会枯燥乏味的,但我想,有这么一支笔,应该不会那样吧。1000字 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