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一吹就失忆_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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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噩梦中无数次惊醒时,才使我明白,现实比噩梦更恐怖。
孤单凄凉到北风吹雪花飘的季节,自己独自走在马路上,寸步难行。
当我将层层面具摘下来又戴上时,我笑的哭了,生活就这样,没有什么的。
一系列美好都过去了,可望不可求的是我的心真累了。
2012的到来把我推到明白的顶峰,明白了很多,明白了没有梦的未来会破碎。
这个世界,人生这场戏,我只来客串一场,匆匆来,匆匆往,不争不抢。
习惯了有你的日子,喜欢倚在你怀里,胡思乱想一些有的没的。
有你很知足,有你的日子不孤独,所以有你不怕那一些谣言。
北风吹,我会失忆么,失忆时,我只愿记起你,记起有你的一点一滴。
生活让我支离破碎,哭笑不得的相信奇迹,面目全非的向前走着……
或许不该如此悲伤,如此自卑,如此低贱……
不能怪任何人,只能怪自己,怪自己傻,怪自己把坏人错当好人。
恨自己,对你不够好。恨自己,对你不够温柔。恨自己,低贱的讨好别人……
曾经居然如此不堪回首,如此不堪一击,那么亲爱的,请忘掉它好么。
让我昂着头前往好不好呢,即使前方没那么光明,即使路没那么顺利。北风一吹请让我失忆好么,忘记那一切好么,忘记曾经好么……
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辞掉一切,好好活下去,好好活下去……
人生有苦有甜,吃够了苦总会出来幸福,何时起,我爱上了自己。
爱上了这个美好的社会,没有人能改变你,只有你自己。
匆匆的来,何时又要匆匆的去,必须好好的活下去。
北风一吹就让我们彼此相爱,彼此偕老。
北风一吹就失忆。开始新的生活。
山东省长清第一中学高三:夕陽下私奔
小镇回望_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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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了面无表情的匆匆穿过这里的街巷,我沉默,她比我还要沉默。
四季的变换不过是衣服增了减了,黑夜来的早了晚了。太阳来过,雨雪来过,翻新的路面旧了。小屋旁的植物不管不顾的疯长,角落里的野花兀自开的肆意。
我不爱这里,她太冷漠了。
我快乐的时候,她就一动不动的凝视我;难过的时候,她全是灰败的颜色。我逃离似的来去匆匆,害怕她的任何一种表情。每每翻过写故乡的文字,我总是简略读过。因着羡慕别处的湖光山色,总会想:若是我写故乡,要写什么。
这样的问题纠结很久,得到的答案却是去了外面就知道家的好。在外的人都说,上学不要离的太远,会想家的。
我不相信,匆忙的来回在学校与家之间,铆足了劲儿想要远远的离开这里。
这里太普通了,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不知道有多少的她在。它小气,而且土。拥挤的农贸市场里杂乱的声音和难闻的气味,十字路口永远有闯红灯的车,超市里的东西总是那几样还落了灰,排档门口的地上是冲不掉的油污。
我讨厌写“家乡”,不知道她有哪里值得我想念。不得不应付这样的题目时,就胡乱的写下这里还能上得了台面的几处景点和几个故事,合上本子,自己都不愿意再看一眼。简单得像是旅游指南上不带感情的几句介绍。
都说故乡情,故乡情。我却从来没有感到过。
偶尔听见外地来的人说这里空气真好,山清水秀。心里全是不置信,还有不屑。大约是他们没去过更美的地方吧,不然怎么会觉得这里好?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我能想起的全是她的不好。
所以选择旅行,去看都市彻夜闪烁的霓虹和纸醉金迷的繁华。
城市里的街道是宽阔而且崭新的,很少能见到垃圾。路上没有三轮车,只是偶尔在集市看见小贩用。林荫道旁的树木很大,遮住半个街道。那里的商店很漂亮,售货员会礼貌的说欢迎光临……那里什么都好,那里可以买到家乡没有的,那里的食物有新奇的感觉,那里的公园很大风景很好。
可是我为什么会觉得不习惯呢。我不习惯他们说话的调子,不习惯售货员语气里的疏离,集市上很多人围在摊子前,可那是他们的热闹,和我隔着道不明的距离。
隐隐的声音提醒我,你不属于这里。
是啊,我还不属于这里。
那就回家去吧。
家…家有什么好?
回去了就知道了。
每个疑惑都得到这样敷衍的回答。
疲倦的旅途,车窗外有飞速闪过的树影,心里还有失落,就回家了。也许只要住在城市里,就不会感到那个城市的疏离了。
回去的时候已是傍晚,太阳挂在那里,收敛了刺目的光,就要掉下去了。夕阳的颜色旧旧的,和小镇一样旧。大约是目光是有温度的,我偏头看见菜市场路口边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冲着我笑。
“这么早就放学了呀。”我愣了愣,因为疲惫,说不出话来,只是摇了摇头。
然后我竟然不自觉的笑了,抿着嘴,欢乐还是不停从心里溢出来。那声音轻易触动了我,那种家乡特有的腔调,太亲切。我背着包慢慢的走着,不去想这场旅行。夕阳下的街道是温暖的,吆喝声是温暖的,连叫骂声也是熟悉而亲切的。我看着远远的路口,想起小时候总是站在那儿等妈妈下班,是现在这个时间……那时候我还爱着这里呀。
远处的山峰上原来有个小屋子,我顺着思绪抬起头,视线却被建起的楼房挡住了,于是皱了皱眉。这里的景致变了太多,新的旧的混杂在一起,又可笑又丑陋。她一点都比不上那座城市,是的,一点都比不上。
但是,我爱她。因为脚下的路是踏实的,心是安定的。我不用担心搭错车迷路,不用思考就知道每一条街道伸向哪里;我不用换着自己不熟悉的腔调和每个人对话,生怕别人听不懂;我不用四处找寻旅馆,因为不远处就是家了。我可以放下紧绷的神经,回味这里发生过的故事。她没有像那都市让我惊叹或者感到刺激,她只是静静的缓缓流淌的河,带着记忆绵延不息。我看见她是笑着的,笑着迎接归来的孩子,那种温暖藏在血液里,是这里的水土留下的记号。
越爱和时间斤斤计较的人,越不容易懂得身边事物的珍贵。或许我应该放慢脚步,仔细的看看这里。
有一天我离开她的时候,一定不是逃离的方式。或许等我怀念这里,记下的恰好是曾经讨厌她的理由。
我的根在这里,我的生命刻在小镇的生命里。
我可以走进任何一座城市,却走不进那城市的血液里,她也有一群叫她故乡的孩子。而我这个远道而来的客人,她的礼貌始终带着疏离。
泾县中学高三14班高三:ahz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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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爱我叫西露雅,今年16岁,因为15岁生日,去买蛋糕,出了一场车祸,导致我失去了15岁之前的记。从以前的性格开朗,到冷如冰山,不过还好,有一个知心朋友。她叫欧若莉雅,她和我现在的性格完全相反,我不是很喜欢说话,而她却话很多,是一对好搭档。失忆之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喜欢看小说,可是妈妈却说要好好学习,不能看小说。辛好,我以全级第一的名誉,考上了重点高中安迪斯,妈妈才收起了话。我还将欧若莉雅拉进了小说圈,有空的时候还一起讨论小说,而且运动力超强。起来啦!快要迟到啦!人家莉雅都来等你啦!听到这句话,我飞快的整理好,吃完早餐,就下楼了。我跟莉雅打了声招呼,露出微笑。“哟!这表情真是千年不见!”听到这句话,我立马收起了笑容,面无表情地走到她身边,说:“走吧。”“哦”我真是服了她,刚刚还这么坏,现在又变的这么乖。唉!变得太快了吧!安迪斯学校门口的女生真多,好像在等什么人似的。我不管这么多,直接到宿舍,“这行李箱太沉了。”欧若莉雅埋怨到。“谁叫你不做运动,活该!”不过,她也说得对,的确挺沉的,里面有十分之一是衣物,十分之九是小说。好不容易才把行李箱抬上去。没想到,莉雅竟然忘了累,非要拉我着到校门口,我的天啊!走到门口,发现那些女生还在,莉雅也看到了跑上去问,一个女生说:“你们是新来的?”“是的。”“你们是为了双子王子来的吧,我知道,最近白娜雅团长非常严,你们新来的只能排后面去,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你”莉雅瞪着那个女生,“算了,去就去!”莉雅忍住气,跟着我走到后面。“双子王子,早上好。”那所谓的双子王子出现了,突然我的头很晕,“莉雅,我的头很晕,我们走吧!”“啊!你没事吧?”“当然有事啦,带我回宿舍。”“哦”突然眼前一黑就晕过去了。五年级:紫晴细雨6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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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琴家里那架橘红的大提琴,寂然的站在窗台前,仿佛已站了一千年。今天,我重新揭开蒙在琴上的军绿色琴套,那琴套有如记忆的帷幕一般无声地拉开,上面的灰尘犹如岁月这场戏中琴儿的怨言。还记得第一次听交响乐,当大提琴独奏声响起时,那异样的声音仿佛从北国的冰天雪地中飘逸而出,每一个音符都透露着人内心中的深沉与清纯,好似春天的落叶、夏天的冰雪、秋天的桃花、冬天的芙蓉,总带给人以不同寻常的感觉。正是这样的琴声为我的生活挥洒出了瑰丽的彩虹。从此,黄昏,周末,我便怀抱与我等高的大提琴,独坐窗前,用生涩的手指,在弓弦间捻出断断续续的音符。窗外艳红的夕阳,像喝醉的画家,不仅自己满脸通红,还把绿树、小鸟涂抹成一片醉红。于是,一首还不怎么流畅的天鹅从我手中响起,一只纯美无比的天鹅从我的心中飞出,直飞向高邈的云端。那一瞬的定格,永远的留在了记忆里,伴着我痴痴的微笑。后来上了初中,每天大量的功课,将我变成了夜夜挑灯的“作业机器”。我已无暇顾及大提琴了。对于它,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我们渐渐疏远了、陌生了……只是,偶尔夜半人静时,我会听到琴儿站累后的一声叹息。我整日介为我摇摆不定的成绩奔波着,仿佛是在黑夜里的沙漠中等待曙光和寻觅清泉。我知道想找回从前独坐窗前的日子很难,因为我不是天才,我无法兼顾这一切。琴依旧,只是人难久。世间万物有得必有失,而我是注定为了大学梦而不顾一切。如今,琴就在我身后,窗就在我身旁,可是心却离它们好远,陌生好多。我轻轻地拿起琴,颤抖的左手按在琴弦上,想寻回一丝过去的影子,当我僵硬的手连连按错音时,我怅然明白:现在的天鹅同样离我很远,因为我的大提琴病了,它失忆了……600字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