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的理由》读后感
《酿酒的理由》是台湾着名女作家、中文教授张晓风先生倾力写就的一本散文集。正如酿酒独酌是日常生活中一件极风雅的事,这本散文集就是借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写出了细致入微的所思所感、写出了诗情画意的浓浓趣味。酿酒的理由就是品味生活、感悟生活的理由。一篇一段、字里行间,处处洋溢着对生活的热爱与感恩,对人生的品悟与思考。
张晓风先生的文笔承袭了女作家细腻温婉之长,摒弃了无病呻吟、内容肤浅之短。她的散文主要自日常生活中的平凡事物取材,但角度新颖、视野宽阔,甚少矫揉做作,多抒真情实感。严谨中流露生趣,平凡中自有精致,婉约中透着大气。她善于从人们司空见惯、不曾注意的一景一物中挖掘生活的真味、深刻的哲理。她用一颗多愁善感的心从那平淡无奇的一言一语中感知人情冷暖。初读张晓风的文章,心动于那诗意盎然的文字;若再静下心来细细品悟,便会惊叹于那些用笔墨代替欢笑与泪水留下的印痕,那些浮华褪去后,绵长静好的岁月沉淀下来的真知至理是那样的深入人心:“爱的反面不是恨,是漠然。”一语道出在时光无情的冲刷下,人情易逝,缘分易尽,喜怒悲欣的情感在无限短的心路上终将无可奈何地走向尽头。
张晓风先生具有深厚的文学功底,文风浓艳绚丽,精于用典,擅作比拟,情感丰富,华美而真情的文字令你陶醉,在你内心深处激荡出经久不绝的共鸣,但不会让你有一丝一毫堆砌辞藻的感觉:她将一刹那间沸腾、燃烧起来的山景春色比作一场不期而至的画展,她将绕水青山比作花瓣,把在水上醉心赏景的自己比作花蕊,她天马行空而又无比贴切的比喻和想象最令人拍案叫绝她行文构思巧妙,前后呼应,流畅自然,宛若天成。叙事抒情的内容紧绕主题、环环相扣,喻理点题的结尾字字珠玑,入木三分。材料的安排,叙事的结构无一不经过一番别具匠心的构思,通篇文章却绝无雕琢的痕迹,浑然一体。《从你美丽的流域》她把自己献出的涓涓血流作为一条与自己牵挂的城市所紧密相连的纽带,文章的脉络里同样涌动着一股自我奉献的热忱。她将《枫桥夜泊》这首千古名作,在原诗的基础上加以合理的想象。将诗人张继落第后的悲苦与凄凉用感性而细腻的笔触镌刻在纸上,写就一篇散文名作《不朽的失眠》。无论何种文风,张晓风都能用一支生花妙笔驾驭自如。篇篇精妙绝伦,篇篇隽永深刻。她,在“散文”这篇广袤的天地上,笔耕不辍,耕耘出满园香葩。
说了这么多,相信余光中对张晓风的评价也是我对她文章的感受吧“张晓风不愧是第三代散文家里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这支笔,能写景也能叙事,能咏物也能传人,扬之有豪气,抑之有秀气,而即使在柔婉的时候,也带有一点刚劲。”让我们走近张晓风,走近她柔婉而刚劲的文字,走近博大而蔚美的散文世界吧。
山东青岛市南区第三十九中学初一:许仲健
《重装任务》观后感
很多电影,看完了就是看完了,顶多内心稍有感触,为某个主人公唏嘘一下。特别是美国大片,追求的不外乎是精彩绝伦气势恢弘的打斗场面,给看官们带来成堆成堆的感光刺激,然后曲终人散,以后再次谈起,也不过是“啊,我看过……那个,超打…”
《重装武器》作为一部美国大片,自然也缺少不了这样的武打镜头,但能使它脱颖而出的则在于它的内涵,什么内涵?——“我们为了什么而活着”这一沉重的哲学命题。
故事发生的时间锁定在一场虚构的世界核战争后。在这场人类的大浩劫之后,为了寻求人类不至于被自己毁灭,政府开始推行一种奇异的设想。给每个人注射一种麻痹情感神经的药物,使人们不再拥有感情,变成一堆行尸走肉,所有不愿意抛弃感情的人都被称为情感罪犯,会被处于极刑。政府建立了庞大的国家机器来维持以感情为牺牲带来的所谓的和平,而约翰·普莱斯顿则是这个政府的忠实“看门狗”,军事部门高级官员。他摧毁一切书籍、音乐、画册和其他所有的艺术品、工艺品,并将一切抗令不抛弃自己感情的人杀死,甚至于自己的同僚派彻吉。而原因仅仅是,派彻吉非法藏有一本书籍。
在约翰·普莱斯顿眼里,一切都只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没有喜欢与不喜欢之分,因为他没有任何感情。直到在一次行动中,约翰遇到了敢于向他挑战的玛丽·奥布赖恩。玛丽向约翰问道:“你为了什么而活着?你感受过吗?”约翰此时迷茫了。又一次偶然的机会,约翰失误将麻痹药剂打碎在地,他却鬼使神差地没有去补拿一瓶。这一天,约翰发现自己居然会被雨后的彩虹所感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约翰开始秘密停止注射药剂。他去执行任务的时候,开始被那些情感罪犯的眼神所震撼;他竟然偷听了贝多芬的音乐,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心中萌动……
从不愿杀死一只小狗,到帮助情感罪犯们逃走,最后去暗杀最高统治者,帮助情感罪犯们企图摧毁麻痹药剂生产工厂,以停止药剂的供应以恢复人们的情感,一切都已势不可阻。约翰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情感,从救下小狗的那一刻开始。
事实上,影片中所有只要动过感情的人,没有任何人能再次将感情抑制。因为,那是势不可阻的感情。
约翰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了什么而活着:为了为了去感受这世界,为了爱。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高统治官本身却是个没有抛弃感情的人,这无异于一个不信教的人却天天给人说叫一样可笑和虚假,同时又似乎在通过这么一个反面角色来暗示着我们人性与情感的伟大。
最终,无情感的世界秩序被摧毁。不禁让我想起一位作家的话:只要人还有情感,文学就不会消失,艺术就不会消失。在此,我想在后面加上的是:生命就不会消失。
影片也带给了看官们一定的忧患意识,不禁让我们自省:难道我们真的会发展到这种地步,这一天真的会来临吗?我但愿,也坚信,这一天永远不会来临。
这又让我想起中国神仙体系里的那些没有七情六欲的神仙——怪不得明间有“只羡鸳鸯不羡仙”这么一说了。
你看,连古人都知道情感的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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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所以的理由心中总有一个问题让我困惑,不断寻找它的答案:生命之所以存在的理由,是什么?那天,天气很暖,风很凉。我坐在中央公园的长椅上看书,风儿轻轻吹动着我额前的刘海。突然,一个稚嫩的声音打乱了我的思绪:“大姐姐,你在看书吗?”我抬头,是个小女孩,扎着双马尾,大约七八岁的样子。那双水灵灵的眸子里闪烁着光芒。“是啊。”我微笑着回答她,女孩也报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迈着轻盈的步伐坐到了我的身边。“大姐姐可真幸福啊。”我微怔,转头看了看她。女孩低着头,马尾辫无力地垂在肩上,她的声音有些悲伤。“兰儿也很想去上学,然后认字,能像大姐姐一样自己看书,而不是让妈妈读给我听。”她叫兰儿?我微微皱了皱眉头:“那兰儿怎么没有去上学?”听见这句话,女孩把头埋得更深了,长长的深褐色刘海遮住了她的眼睛,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医生伯伯说,兰儿有病……永远也不能去学校了……”心中一震,我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才七八岁却超越了同龄儿童年纪的女孩。兰儿抬起头,清澈的眸子里突然闪烁着希冀的光芒:“呐,姐姐教我认字好不好?兰儿今天好不容易才可以出来玩呢!”看着兰儿幼嫩的笑脸,我怔怔的点头。我不知道为何要答应这个萍水相逢的女孩,也不知道为何看到她会心痛,人性固有的善良本色狠狠撕扯着我的心脏。也不知过了多久,风开始变冷,一丝阴霾漫上天边,我这才惊觉已到了日落西山之时,我教了兰儿整整一下午。“大姐姐,你怎么不讲了?兰儿在听呢。”我一瞬回神,看见兰儿正用充满疑惑的目光望着我,换上一副大大的笑脸:“没事,接着讲。”正当我想接着讲下去的时候,却传来了一声呼唤。“兰儿!”是个中年妇女,盘着头,朝长椅这儿奔来。“妈妈!”兰儿跳下长椅,兴奋地冲妇女挥手。“兰儿,你怎么在这儿玩了那么久都不知道回家?”妇女一过来就抱起了兰儿,眼中充满无奈的宠溺。“好了,我们回家吧!”“可是这个大姐姐还要教我认字呢!”兰儿的语气有些失落,她恋恋不舍的看着我。我冲她浅浅的微笑:“明天姐姐还会在这儿等你的,兰儿明天再来让姐姐教你好不好?”“真的?!”兰儿黯淡的眼眸突然亮了起来。“当然是真的。”兰儿狂喜的跳下妇女的怀抱,冲上来抱着我欢呼,然后跑开,转过身冲我挥手:“姐姐,明天见!”“对不起,小妹妹,兰儿今天麻烦你了。”妇女冲我歉意地笑着,声音有些悲伤,“兰儿这孩子就是这样,无论如何都不放弃学习。”“对不起,请恕我多嘴,兰儿她……患了什么病?”虽然我知道话出口可能会让这位母亲伤心,但我还是问道。“先天性心脏病。”妇女轻轻的说,我浑身一震,呆在原地,书从手中滑落,“再见,今天真的很谢谢你。”妇女转过身就去追兰儿。我的四肢好像僵硬了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直到有什么东西浸湿了我的脸。一摸,泪?我的心中好像被人狠狠撕扯着,兰儿眼中对生命与知识的渴求,一下一下的撞击着我的心脏。第一次,我为一个陌生的女孩流下泪水,第一次被震撼的这样彻底。那天,天气依然很暖,风依然很冷。生命之所以的理由,在我的心中绽放了一颗小小的花蕾。镇一中初三:张瑜10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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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上海的理由我喜欢上海,我对上海的爱是无法取代的。我喜欢上海夜的神秘,喜欢上海昼的喧嚣,喜欢上海食的美味,喜欢上海人的热情,喜欢上海人的温暖……我喜欢上海,因为黄浦江两岸的夜色。在浦东滨江大道看浦江两岸的夜色,别有一番滋味。那里一度非常幽静,可以听到江水拍岸的声音,灯火阑珊却又遥不可及。更愉悦的是可以乘着摆渡一趟趟地来回欣赏美景,和黄浦江夜风拂面一起让人感到别有风情。 我喜欢上海,因为扑朔迷离的马路。令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夜晚热闹的四川北路、永远书香横溢的多伦路、灯火通明的曲阳路、静谧无人却有卡车隆隆作响的四平路、清幽不输淮海的山阴路……我喜欢上海,因为这里给了我一种久违的温暖,我不是上海人。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带着我和姐姐来到了上海。初到上海时,我还是一个羞涩的女孩。在我的眼中,觉得周围人的目光有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不敢出门,我怕那些人的看自己的目光。就这样持续了两年。我十岁了。我家来了一位新邻居。她叫小康,她改变了我的看法。那天是星期六,我正在家里写作业。我遇到了一道难题,家里也没人教我。我的脑海里想到了问小康。可是因为我胆小,也怕她会说我。所以我依然闷在家里。“咚咚咚”咦?爸爸妈妈那么快就回家了。打开门一看是小康。我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怔在原地不动。小康看出了我的情绪变化,先开口说:“我是你的邻居,我看你老闷在家里,这样你会的抑郁症的哦。”我尴尬的说了声“嗯嗯”。小康说:“有原因哦,交个朋友嘛,我知道不就是什么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呀,敞开心扉,遍地都是朋友。”我明白了一些,兴奋的对她说:“对呀对呀,我有一道题不会,你能教我吗?”小康高兴的说好呀好呀。之后我们自然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小康是我在上海的第一个好朋友。她让我看到了上海人的热情,看到了上海人的温暖。或许历史让北京拥有很多传统,从建筑、文化到民风、民气,它敦厚朴实,方正而稳重,但就像护城河常年干旱一样,它缺乏灵气和妩媚;而深圳确实非常年轻,它极具有活力和朝气,开拓而勤劳,但作为一个城市,它没有沉淀,也就没有了精神世界所需要的归属感。我喜欢上海,不仅因为它的高度变化越来越快,也不仅对它独有的故乡情怀。走在邻家里弄,属于上海的最初的那块砖、那片瓦承载着的上海的历史正在向我招手微笑,邻家阿婆的酒酿桂花圆子煮好了,扑鼻的香味让我看见了旧时夜上海中的祥和温馨;被上海吸引的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小小岗位上燃起一个个小太阳,汇聚成巨大的能量让整个上海与时俱进。 上海是一座极具现代化而又不失中国传统特色的都市。外滩老式的西洋建筑与浦东现代的摩天大楼交相辉映;过街楼下的麻将老人,弄堂里的足球少年;群众小剧场的沪剧、滑稽戏,大剧院的交响乐、芭蕾舞;老饭店的本帮佳肴,杏花楼的广式粤茶,红房子的法国大餐。这一切的一切无不成为我喜欢上海的理由。10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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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理由不喜欢他很真实,不会虚伪做作。 他驾驭得了浪奔,也完全适合顺毛。 他可以很帅,也可以很萌。他皮肤白的让人嫉妒,身材好的让人羡慕。他对粉丝们很好。他紧张了就会吐舌,不自主的眼睛向上看,就像在翻白眼。他在舞台上小动作很多,弄弄麦,看看其他队友,弄弄戒指,就是不看镜头。他超爱喝水,会借着鞠躬的机会放水,也会借着鞠躬的机会拿水。他更爱喝奶茶,看到有人手里拿着奶茶就两眼放光。他舞蹈功底很好,但在舞台上总是会紧张,会放不开。他笑起来眼睛眯成月牙,可爱的要死。 他皱眉成了一种习惯,让人总误以为他不开心。他会在其他国家自我介绍时害羞,忘词。他画上眼线就是一个妖孽,不画就是小清新乖宝宝。他是团宠,是团里的忙内,也是团里的老大。 他诚实得连内裤的颜色都会回答粉丝。他也会照顾人,他会递纸巾给仔锅问他需不需要擦汗。他会像大哥一样搂着哥哥们逛街。他是最年轻的吴诗心,中文不好韩文也不好的吴白久。他是牛奶诗的创始人,也是12345678班的作者。 他是瓜子脸的代表,却可以一秒钟变包子。他用哥哥的ID买裤子,却被粉丝扒得干净。他会给卖家评论裤子有点紧,会好好穿的。他一年前还是175,一年后就181了。他会突然袭击自家官网,进行刷屏,导致官网瘫痪。他是波点控,帆布鞋控,也是帽子控。他是队里的大胃王,却吃不胖,从不进行体重管理。他笑点高,经常放空。他是傲娇货,会耍小性子,却让人越来越爱,讨厌不起来。他是小学六年级吃炒年糕被星探发现的天生的爱豆。 他穿什么都好看,是人型衣服架子。他会上网搜集专辑销量情报,第一时间告诉哥哥们。他爱犯迷糊,跳着舞竟然忘了上升降舞台。 他会在签售会上告诉哥哥们那边有他们的粉丝在叫他们。他有着四年的练习生生涯,他很努力,很认真,很辛苦。他怕说错话连累大家,所以发言前总要先看看哥哥们,得到肯定。他会为了粉丝们注意形象,不想让大家失望。他会感谢歌迷们为他拍的照片,会说真的好好看哦,还设为电脑桌面。他会很听话的跟在哥哥们后面走,一个听话的小忙内。 他会在打歌节目休息空挡,给楼下的歌迷们扔纸条,写着我爱你们。他在演出前总会自己练习好多遍(即使是卖萌)。他看到鹿晗就会很高兴,还教他卖萌。有时会搂着鹿晗的脖子说:“儿子,晚安。"但不论怎样,他就是这样一个特别的存在。他会在凌晨还去练习舞蹈,只为呈现更好的舞台。世勋染过的发色不完全整理。黑→红→深棕→亚麻棕→金黄→草绿→银灰→灰白→粉色→紫铜→金黄→银灰→彩虹→ 灰粉→粉色→银白→白黄粉→彩虹→粉色→黄白橙→银灰……打了省略号是因为这种发色实验还会持续下去,他只有19岁,出道两年,发型颜色却不下20种,他头皮痛却依然染发,他说,只要粉丝喜欢就好。还有很多很多,都是我们所爱的那个他。他是独一无二的吴世勋。他还是个94年的孩子。我们爱他!We are one!10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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