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证明,只要记得
见过这样一类男孩子,手臂或者肩上刻有一个歪歪斜斜的“爱”字,赫然,醒目,令人惊悚!追问原因,他们都曾经为稚嫩的爱情伤害过身体,算是海誓山盟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厌恶这样的行为,即便是爱得无法形容。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岂能随意损害?真正的爱,是不需要虐待自己。她若真心,自会珍惜你的一切。
爱,是珍惜,是心疼,不是伤害。
常常会在风景秀丽的山顶峭壁旁,看到:某某到此一游! 实在是令人不爽,甚至厌倦。你在旖旎的风景面前如此低俗地写下自己的名字,想证明什么?你来过,让他人记得吗?其实,没有人会记得你。就如寺庙的一尊佛像背面,有人用刀子刻下自己的名字,荒唐至极!在佛的掌心里,你就是肮脏的灵魂。
世间繁华,你可以俯瞰;佛的静洁,你可以虔诚膜拜。 只是,你的“证明”恰恰证明了你的愚蠢。
看到朋友的微信上有这样一个故事:女人因为一次交通事故成了植物人,丈夫照顾了20多年,不离不弃。别人问他,你这样做为啥?她又体会不到你的爱。他微笑说道:“怎么会没人知道呢?我自己知道呀!这还不够吗?”天哪!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动人的话。生活中,我们倘若爱一个人,恨不的全世界都知道,以此来证明爱的力量有多伟大。
把最深的情藏在心里,经年以后拿出来翻阅,依然是清香迷人!无需证明,我记得就行。
某一日,我在空间写下这样的句子: 很多时候,我们想念一个人都希望对方能够知道,那样想念似乎才不枉然。其实,最美的想念无需别人参与,可以无拘无束,任其在思绪里飞跃,从秋到冬,从早到晚……
很多好友各抒己见,谈论了自己的看法。不同的人不同的经历,只是我更倾向于那种含蓄而深沉的爱情观——不证明有多深刻,只要自己记得。
年轻时候的我,也傻傻地为爱情写下满满的日记,厚厚一沓,放进带锁的夹子里,不让人翻阅。就像当年的琼瑶小说一样,把爱挂在嘴边,甚至笑话那些没有爱情基础就结了婚的女人。后来,那些日记居然成了我的心理包袱,稚嫩的誓言,拿文字做证明,抵不过光阴的流逝,对于如今深爱的人是不是一种伤害呢?
想想自己多么愚蠢,还不懂爱的年纪,竟然敢如此狂言。当真正到了懂爱的时候,却变得寡言。早知如此,何必拿所谓秘密的日记本来证明自己的爱情观呢?于是,焚烧,算是给过去的青涩岁月一个祭奠吧!
去乾陵的时候,见过武则天的无字碑,一个女皇不向世人歌功颂德,偏偏留一块无字碑,让世世代代去评论。这等气概,当真是稀缺?不证明自己,世人却牢记住了她。
经常看到别人空间的留言:来过,留下脚印。这个人似乎只是这一句,并没有看过文字,更没有任何评论。想来在众多的粉丝里,他想用留言证明自己来过,不然会被淹没在茫茫的人海中。想法很好,只是此举真的能被记住吗?有些怀疑。其实,无需刻意,值得记住的一定会被记住,若只是不重要的记忆,不如就此别过,风轻云淡,留一份自然最好。何必向陌生人吃力证明自己的来过呢?
偶见,街上白发苍苍的老人拥抱惊喜,原来他们是小学的同学,五十多年不曾谋面,还记得当初彼此的样子,这不令人感动吗?
岁月的刀子在脸上刻满皱纹,你还记得他穿开裆裤时的容颜,友情至深,没有证明,只是记得。
和很多女性朋友一样,我也矫情过,去一个地方似乎不拍几张照片就不能证明自己来过。甚至没心情看风景,只顾着照像了,左一个右一个,怎样美丽怎样来。回去以最快的速度发至微信,得到一群同事朋友的点赞,完事了。原来,我只是为了证明我去过一个地方呀!太过招摇,终究还是不懂成熟。
看着内敛的爱人,从不发这些东西,起初笑他的木讷,后来渐渐明白无需证明,只在心里记得就是境界。
究竟我能记住谁?谁又能记住我?曾经写过一篇文字《你来过,我记得》,引起不少共鸣。是呀!我的记忆力很好,你来过,我都有印象,无需你刻意。而我,若干年后不再继续书写文字,谁还会记得我呢?
照片会风化,岁月会腐蚀屋瓦,再美好的东西百年之后也是锈迹斑斑,唯有内心的风光才不会失去。我无需你们证明什么?就淡淡的下去吧!若是深情,你会记得我;若是情薄,你就忘了我。
那些灯火阑珊的夜晚,我敲打着安静的文字,让它们从沉睡中苏醒。一敲便是数个小时,因为有你们的阅读,我甘愿辛苦。当好友找我做广告的时候,我犹豫再犹豫,最终还是没有免俗。我知道一定程度上,我辜负了那些喜欢我的网友。
按照一个文友的话来说:她们狠狠地喜欢你!因为喜欢,所以失望。
满满的评论和问候,我也不会刻意去为你们做感谢,因为早已记在心里,无需证明。今后的岁月,依旧在文字里,与你们共煮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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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雪花飘爱,漫天藏忧我积攒了满满地记忆。埋入冬日深深得雪中。放下你,放下爱。而雪花依旧片片飞舞,依旧可以忘记悲伤。--题记雪花纷飞,谁的情思飘落一地?期待许久的雪花终于飘落了,静静地立在窗前,看着窗外雪花纷扬、雪片飞舞,飘飘洒洒,好美,伸出一只手,让雪花轻盈地、悄无声息地飘落到手心,若有若无的惨白,指尖跳跃的冰凉,定格此刻的记忆。我的心里萌发无法平静的思绪,犹如零散纷扬飘落的雪花……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一份倾心倾世的相遇,一句不离不弃的誓言,就这样飘然而逝。我在想念、想念我们莫名其妙的相遇,想念我们开心的那些日子,你都还记得么?至今,我依然无法忘记当年那些悠悠往事里的爱情。那像是一株会开花的树,生长在格格不入的城市。在霓虹灯下开花,在不见星月的夜空下枯萎。忘不了与你的相遇,忘不了你对我的温柔,更忘不了你的微笑。静静的,静静的就这样一直站在相爱的地方,久久不肯挪动离去的脚步,是因为太爱,还是因为太想?也许,遇见你,在雪花纷飞的季节,注定了我的悲伤。爱上你,在柳絮飘飞的季节,演绎了我的忧伤。只是,我依旧在期待你的到来,依旧在深深的守候,这样也许可以让我走出一段长长的旅程。因为想找到你,纵使寒风凛冽,我的心,也会因为想到你而感到一丝温暖。低头,一片积雪。茫然,恍惚你的背影消失在地平线。窗外,大雪依旧在纷飞,把整个北京盖上了一层白纱。雪可以那样纯洁,静静地、无声地、真真切切地飘落着我心中的爱,心中的思念,心中的守候。那年的冬天,温暖如春,因为有你。今天的冬天,白雪皑皑,独守一座空城。是喜,是悲?雪花如絮,谁的忧伤漫天铺盖?一个人独自徘徊在雪地里,置身于飞雪中。雪花,一片紧跟一片,一团追着一团,直坠人间。向我飘来,落在发梢。是啊,雪花永远是冬日的精灵,她的出现让沉睡的梦燃起希望,思绪随着雪花飞舞,在冬日凛冽的寒风中,她的舞姿是如此优雅。不知怎地,看着这样的雪景,看着云朵洒落的泪花,心却不知飞向何处?翻滚的思绪,一瞬间,思念开始伸展,如万千藤条缠绕在心。看着大地白茫茫的一片,那洁白无瑕的颜色,不带任何杂质,是我的喜爱;空中,飘飞的雪花如那柳絮,又似梨花落满地。纷乱的雪花,如我之相思般飘飘洒洒,编织着我的记忆。而我的思念,始终在空间里流转,找不到停靠的岸。回望身后一串重叠的脚印,那纯白的雪痕下,有着隐约的半帘忧伤。我多想,在这样的雪地里有你陪我印上幸福的脚印。记得,那天在雪中,你对我说你要离开的的那一瞬间,就把曾经所有的梦都破灭。我却在,仅仅苟延残喘的回忆里湿了眼,还紧紧拥抱着你给过的誓言。就这样,一直不肯放弃对你的等待,紧紧守住旧爱留下的余温,是因为太傻,还是因为太恋?那些,等待苍老了谁?那些,柔情眷恋了谁?那些,往事蹉跎了谁?记忆,清晰而明亮。转身,一转眼成了回忆落入沉思里,支离破碎看不见完整,往事洒满一地;依稀,看见那张笑脸;伸手,是冰冷的空气和失落的心情。原来,你一直都是我最深的牵挂。原来,你一直都是我放不下的人。原来,想你早已成为了一种习惯。我还是记着你侧脸笑的模样,依然记得你为我暖手的情景。只是,那年的冬天,有你的陪伴,我欣喜若狂。今天的冬天,你却离我而去,让我伤心欲绝。夜的凄凉,谁的残殇弥漫天地间?伴着夜幕,雪花依旧在纷飞。这是一个思念的季节,满天的飞雪盘旋着恋人的思绪,蘼离而凄婉,默默地纷飞了永恒。昏暗的灯光下,看着缺角的照片,消失的风景重现。记忆蔓延着,再一次让回忆窒息。每一朵雪花飘下的时候,每一次烟火燃起的时候,我的每一份思念也在悄悄的传送。那年的冬天,我为你开启那尘封已久的心门,准备陪你繁华落尽。今天的冬天,我却让它冻结成冰,开始冬眠。看着窗外的的雪花,轻盈的从我眼前飘然而落,它用它的柔情记录着那段似水流年的往事,在城市路边昏暗的灯光下,抬头向上看去,分明都是你的身影,灯光下它们闪着光徐徐落下,湿润的路面分明写的是对往日的记忆……那份晶莹剔透的冰凉让我彻悟,你已经离开,而我必须重生。大地渐渐厚重,已经变得模糊,一如我昨日的忧虑,在岁月的光芒中,悄然隐退。《雪花飘》一直在重复着放着,听着熟悉的歌声,挣扎着感觉。绕着仅仅剩下的一点点空间,占据着悲寂心间。不愿意去想,不愿意去看,不愿意去感受,不愿意去……。一直抵不住透亮的痛。好多好多的思绪在那里滞留着。夜色暗了路人稀少,我却在风中摇走了多久还要多久,才能够找到依靠这样的事我们都已经走过了不少这样的心你能够体会多少雪花飘了迎风飘渺,心也在风中烧这样的你这样的我才能够相互依靠这样的心我们都已经承受起多少暮色之中方向却无处寻找雪花飘吧假装着自在逍遥话到了嘴边欲言又止别说了好不好,走就走吧别管我心情多糟这样的时候总不忘说声祝你幸福安好雪花飘吧假装着自在逍遥话到嘴边欲言又止别说了好不好,走就走吧别管我心情多糟记得来年一起笑看风中的雪花飘这是一曲伤怀的歌曲,诞生在冬日而随时间流淌。思绪不断阻挡着回忆播放,盲目的追寻仍然空空荡荡。是喜,是悲?已是无从感知。雪花飘爱,漫天藏忧。等待下一个飘雪的季节,等待一个与我一起看雪花纷飞的女子!在我剩下的时光里,陪我安静老去。1200字以上 高一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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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纠结坊间传闻,人文与科学是同宗堂兄弟。一次,两人共餐,期间,飞来一只苍蝇,两人均按兵不动。弟弟皱起了眉头,端上显微镜,放大镜,杀虫剂,电蚊拍认真地研究着这只生物带了多少细菌,是否为新型流感的罪魁祸首。正欲诛之,哥哥忙阻,脱口而出小林一茶的俳语“不要打哪,苍蝇正在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两人皆默然不语,不时有乌鸦飞过,啊……啊……啊……言归正传,古语说得好:“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已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鹰击长空,科学之光轰然乍现;鱼翔浅底,人文之火燎原成势。左转拥抱光明,右转享受温暖,怎么选?聪明之人常想一石二鸟之计。“熊掌与鱼不能兼得”,谁说的?首先,得看这是什么熊的掌,哪条河的鱼,冥想,如何下箸。自人类社会摆脱神学的桎梏,荒芜废墟上就站立起一个意识形态的人来。西有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中有西周礼乐文明,儒家仁义传播,都有些殊途同归的“大我”意味,人类懂得了“我为什么是个人”了。同时,随着愚昧文化站不住脚跟,人类敏锐的触角便伸向未知的领域,以“小我”的姿态寻找“扬我”的突破。新发现,新技术,新成果开始出现,科学世界丰富起来,人类又懂得“我怎样成为一个完备的人了”。正如人文为兄,科学为弟,这不涉及出生时间,而只关于性格特征。一般,兄长较沉稳,弟弟好开拓。如此“一半海水一半火焰”的构成,才能以闲趣之心看这哥俩儿,因为无论怎么说,基本价值的探讨是无用的。铺开来讲。听“散落在我园里一地的星星”,吟“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这般内敛于心的描绘总给人一种空的感觉。空,相对于实,是另一种现实,它是破碎,回旋,若有若无的,看不见又易贴近本质的现实。哲学本就是在绿色迷宫中发出的天问,就像龙应台描绘的沙漠玫瑰一点点展开,无论诗文词赋都凝结出一种精神来,融合出一种美感来。以人写人,以景衬人,恨不得叹一声“人,真美”,这位兄长了不得,翩翩少年,犹唱秋月春风。“秦王的扫六合,虎视何雄哉”,一朝兴起,剑指天涯,科学又颇具恢弘气度,通过具象的创造,以强有力的姿态推动历史的发展,奏响雄浑磅礴的黄钟大吕,不禁令人汗颜。由此可见,掌是烈火烹调之掌,鱼,是清水初涤之鱼,依就口味不一下箸仍叹奈何,重口味与小清新的轨迹,真是不能相濡以沫便相忘于江湖。潜在的分歧与本质的对立是不可回避的,难道我们就要这样看着一支血脉分崩离析,甚于反目成仇吗?人文失去了科学,踏入流俗化的漩涡。老庄一流俗,乃白云观骗铜子的道士;易学一流俗,乃街头卖卜的江湖客;佛学一流俗,乃祈财求子的三姑六婆与蠢和尚。再者,八级地震袭来,瘟疫肆虐,不是洒几滴泪,叹声一程便“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若是科技大楼全变成自由女神像,人也就失去了自由。想来,理乱不闻的书生变成措置咸宜的社会改造者,实属痴心妄想。科学抛弃了人文,人就不再是人,而只是键盘上横陈的空格键。开拓发展,为了谁?谁也不知道。在《绝版的周庄》里书写过凄美的答案:“石板,小树,慢慢沉下去……走出一位苍髯老者或纤秀女子……现在,太容易出现幻觉。”朱光潜先生说“蜂子孵蛆心理太重”,只管诱人类我类我,单面锣鼓打不成闹台戏。比方我喜欢谈国事,就藐视你读书,是无聊且无品的。撑起中国地脉还要生旦净丑俱全。就像中国的鲁迅先生,以文人之身行革命精神,内敛与外向结合,唤醒沉睡的雄狮。西方的雪莱、罗素、卡莱尔,其独立的胆与实,凭着一腔人文精神生成的敢为人先的革命精神:救世从长远。就连爱因斯坦也在《自由与科学》中提到:“科学的发展还需要另一种自由,内心的自由,它是大自然赋予的一种礼物,个人追求的一个目标。”谁又能说这毫无美学价值。其实,生活就是这样。人是不凡的,因为人能登上制高点;人又是平凡的,因为一山更比一山高。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在我们手中。人文,使看不见的被看见。看到艺术的距离,看到愚昧背后的生存状态,生存状态背后的无可奈何。看到贫穷粗鄙背后的一种原型的最值得尊敬的痛苦。科学,使未发现的被发现。仰望星空,探索起源;脚踏大地,富国利民。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到思想道德建设,从科教兴国到文化强国到美丽中国,我们一直在实践着。、人文用以蔽体,它裹挟一切,抚摩一切;科学用以饱肚,它充饥集力,长足发展。人不能为了吃饭而裸体,那是裸奔的疯子;人不能为了光鲜而绝食,那是挨饿的傻子。远离疯子,拒绝傻子,只是一介凡夫俗子,只是一味平凡生活。在回望与前进中交织融合,衍生出高于生存的生活。所以,无需纠结,一只苍蝇毁不了一个世界。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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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你还记得吗?谁给过你温暖,谁给过你依靠,谁让你感动,让你哭,让你笑。那些都是开在记忆深处最美的花儿,我们将永远不会忘怀。那么,你有最好的朋友吗?有个人的一颦一笑都深深映在我的心底,挥之不去。在这里,暂且叫她Angel,我想,世界上再不会找到一个人能像她那样好,让我那么接近光明,那么的快乐。她是光我永远记得那个寒冷的晚上零丁闪烁的星光。那几天父母出差,而我放假在家,便叫了Angel来陪我。一连几天,天气冷的像空气里都结满了冰,爱踢被子的我,却没有感冒。知道那个普通的晚上,我做噩梦悄悄醒来,却发现Angel眯着眼睛把被子又盖到我身上才又躺下沉沉睡去。那么冷的天气,她却还起来给我盖被子。一定不止这一次了吧,顿时鼻子一酸,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流着,我看着天边最明亮的星辰,星星就像被打了一圈毛边,这将会是我看过最美的星。我生活中的温暖实在不多,所以请原谅我的容易感动。就算是一点点温暖,也像黎明前的一缕晨光啊。在我要去很远的地方读书的那一天晚上,睡得迷迷糊糊时发现她睁眼注视着我,我没有睁眼,感觉到头正枕在她瘦瘦的手臂上。她侧着身轻轻摩挲着我的脸,慢慢叹息了一声,才躺了下去。其实我知道她舍不得,却不肯说。可是,因为父母的离异,我没有办法拒绝去外地读书,我不得不走。那一晚我没有再睡着,心底明明有一个声音叫嚣着:我不想离开,不想离开我的家乡,不想离开她。我却没有再出声,只是划过脸颊的泪出卖了我。她就像一道温暖明亮的光,穿破可怖的黑暗来寻我,叫我怎么忍住不靠近呢?飞蛾扑火,人人都说飞蛾很傻,他们不懂那一瞬间的热烈温暖,对那只小小的全身冰冷的飞蛾来说,是一种多刺目的光芒,多热烈的光明。我愿做那只小小的飞蛾,为她灰飞烟灭。大雨里的拥抱在我走的那天早晨,下着大雨,我们微笑着挥手告别,就像一场郑重的仪式。上了车,我望着Angel立在原地的背影,那么瘦的身躯,她呆呆的站在那儿,仿佛从未走动。突然,她的手滑到了她面前,我知道,她哭了。这一刻再也忍不住我的难过,眼泪那么沉重,很快地坠落下去,我甚至能听到它们砸落地面发出“砰砰”的声音,看到它们因沉重溅起的水花。我迅速拉着车门跑下了车,不顾母亲在后面急急的呼喊,雨水和泪水混在一起,我已经分不清了。Angel拿着的伞在这一刻滑落在地,耳边有着雨滴落地发出的回声,整个世界好像只有我奔跑的脚步声。我奔向她那么义无反顾。我们拥抱着哭泣直到彼此都蹲在地上,我怎么会舍得离开她,离开这美好的光明。偌大的天地间仿佛只有小小的我们,大雨笼罩着这里,我们哭得声嘶力竭。最后我站起来,给了Angel紧紧地一个拥抱,那么用力。然后我决绝的走向车里,我只感觉到一阵彻骨的寒冷。她在后面喊着:“不要走,你不要走,我舍不得你,你不是说我难过你都会在我身边吗?你骗人!”我没有回头,眼泪顺着雨水流进衣服里,心似乎都被冰冷的雨打湿。那么短的路程,此刻有万丈之远。我几乎挪不动步伐,吃力的走着,眼里心里全是她带着痛的眼眸和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我曾承诺过陪你一起看日出日暮,我们要一起去旅行一起去看最爱的鲸鱼,也曾说过要陪你哭陪你笑,我们要一起快乐到老去,直到白发苍苍,也可以回忆那美好的过去。此时,我被母亲拉到车上,车子开始启动。我用力回头看着你的背影,隔着黑色的巨大的雨幕,你模糊的背影,努力的努力的想要记住你的背影。再见了。再见了。再见了。我们最后还在一起你曾经看过日出吗?一缕微小坚韧的晨光,打破浓重的黑暗,然后更多的光努力着用身躯演绎最绚丽的舞蹈,那么窒息的美丽,万道霞光铺设在微白的天际,铺设在眼底。它在与黑暗做着最艰辛的斗争,青蓝紫红黄橙,那么多鲜艳明媚的颜色,组成最艳丽的图画,不管多久,都会深深记住,那种壮丽奇异的美丽。我终于完成了我的承诺,陪着Angel看了日出。是的,我们并没有失散在茫茫人海,我们的故事还可以继续。那天凌晨三点我们像两个小疯子奔向海边,有些冷冽的海风打在我的脸上,看着她被霞光笼罩着的侧脸,那么不真实。我们留在沙滩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脚印却提醒着我这不是梦境。我们不要再分开,不用海誓山盟,不用郑重承诺,我们不会再被人群分散,世界那么大,小小的我们彼此取暖。海岸上还回荡着我们的快乐。Angel,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从稚嫩走到成熟,从少年走到暮年。有了你,黑暗不足挂齿,因为你就是我世界里唯一的光源。我愿为你白骨铺路,只为让你生活在无尽的光明之中。谢谢我黑暗的世界里,有你不离不弃的陪伴。我愿为你倾尽一切,只要你过得比我好。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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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要忘记我常去的店铺有三家,一家是买电影海报的,我正在收集《黑客帝国》全套海报。一家是叫“野营者”的衣服铺子,那里的卡其布裤和大汗衫,穿着很舒服看起来也很酷。还有就是“音乐故事”碟片行,我喜欢这家店在进门的地方挂了十几幅试听的大耳机。这几家店老板都有点懒洋洋的,他们不会打扰你。别看我顶着一头鲜橙色的头发,其实我有点胆子小啦,只要被一双眼睛盯上一小会,就浑身不自在。这一点上,我有点像鼠类。不过整天过着不用出地铁的生活,我觉得真的慢慢变成一只鼹鼠。我有点向往童话里鼹鼠先生那种的生活,拥有两个卧室三个米仓,冬天在暖和的起居室里抽雪茄。喔,他多半是个自得其乐的单身汉。然后有一天,来了一个拇指姑娘,袖珍美丽,楚楚可怜,单身汉的心里忽然起了涟漪……哗啦啦的吊扇下,我十指大动,狼吞虎咽。老妈给我准备的绿豆芽拌冷面和冬瓜番茄汤,爽口又凉快。“倍贝要来看你。”老妈给我盛第二碗冷面时,突然迸出一句话。我一下停止咀嚼,两三根沾着厚厚一层花生酱的面条挂在唇边。“我有什么好看的,真是的!”“呦,”老妈瞟了我一眼,“你们小时候不是很要好的吗,睡觉都要挤在一张床上的。”“哦~”,我几乎是呻吟了一声,放下筷子,没心思再吃。那一年倍贝3岁,不足一米,净重却超过20公斤。那一年六岁的我午睡正香,被一种奇怪的声音吵醒,那种声音怎么说,噢,如果一只小老鼠会抽水烟,多半就是那种声音。我睁开眼,看见倍贝酣睡的胖脸蛋,一只手捏着我的右耳朵,小猪一样打着呼噜。同时,一条沉沉的小象腿毫不客气搁在我肚子上,让我不能动弹半分。我看见一屋子大人,我家爹娘她家爹娘全都屏住呼吸,一脸欣喜倾听那头小猪的呼噜,好象那是最美妙天籁。我腿发麻,耳朵痒痒,奋力要坐起来。四双大手登时一齐过来死命把我摁住,“求你呀!”倍贝妈妈轻声哀求我。“乖乖,忍一忍噢。”老妈把风扇开大了安抚我。我只好仰面躺着,一动不动。倍贝最讨厌别人弄醒她,只要被吵醒,就尖叫大哭暴跳,循环往复不知疲倦。只有倍贝睡着的时候,这世界上才会有太平两个字。严重肾病、大量激素、手腕手背针孔累累,小小年纪一天天发胖,一夜夜失眠,也是蛮可怜的。某个中午她闹累了,不知怎的爬上了我的床,捏着我的耳垂一瞬睡神悄然敲中了她的前额,这一觉睡得从未有的香甜安静。大人们发觉,我大大的耳垂,居然是倍贝最灵验的安眠药。那个痛苦不堪的夏天,我成了被倍贝睡眠绑架的犯人。倍贝老妈免费敞开供应我冰淇淋、可乐、薯条、冰镇西瓜……我狠狠大吃特吃,直到肚子凸出象小轮胎一样,可以毫不费力招架小象腿的分量。她对着我呼噜,我对着她更响地呼噜,终于她败下阵来,放过我的耳垂,背转身体去睡。后半个夏天,我们背对背午睡,两个老妈悄悄推门进来,看得热泪盈眶,“真像一对小天使呵!”几年后,倍贝肾病痊愈,没有了同舟共济的理由,本来就处得别扭的倍贝爸妈选择了分手,倍贝跟着老妈搬去了厦门外婆家。两家老妈做了十几年的死党,临别抱着哭成一团。剩下两个小胖子面对面呆呆站着,我下意识摸摸耳垂,倍贝“腾”跳过来,死命捏住我的耳垂,她尖尖的指甲抠得我好疼,我想也没想,重重给她来了一脚,她痛得蹲下来,哇哇大哭。这时火车要开了,“啊——”倍贝叫得象汽笛,被她老妈拖进车厢。“明天就来了,你去接倍贝噢!”老妈打开水龙头洗碗。“要接你去接!”“听说高考没考好,整天在家憋着,和家里人玩自闭,她妈都愁死了!”我的声音被哗哗的水声挡住了,老妈没听见。电话响了,我接起来,是倍贝妈妈。“是嘉杰吧?不,不用叫你妈,我有话要和你说。”“……我们横劝竖劝,去玩吧,出去透透气,到哪里都可以。我们在地图上圈N个地方,她好象没有看见一样……最后,总算开口了,‘我要到上海,找嘉杰哥哥玩。’”除了忙不迭答应,倍贝的老妈舅舅外婆他们还能做什么呢。“秀芹呵,就让她出来散心好了,交给我们你就放心吧。这孩子,折腾得你也苦呀。”老妈甩干两手,急急从我手里抢过电话。“有的孩子,生来就是麻烦的,要是我不操心,还有谁来操心她?”倍贝老妈很响地抽泣着,我在一旁听得清清楚楚。好吧,只要让老妈们开心,接就接吧,我会让她开心的。“嘉杰,那把你那头黄毛染回原来的颜色,还有,”老妈一样一样拿出白T恤、牛仔裤、白色跑步鞋,“到时候把这些换上。”“干什么?”我有点傻了。“我和她妈妈一直跟倍贝说,你在同济大学念建筑系……”“你不知道,你一直是倍贝的榜样和动力。唉,要不是最后一门她发挥失常,我们神不知鬼不知的就成功了!”老妈吞吞吐吐地讲。我愤怒地叫起来,“不干!”情愿被倍贝的小象腿压得肚子发麻,情愿被倍贝捏着耳垂直到脖子发酸,就是不愿意假模假样装大学生。“嘉杰,求你了,就装这一回,倍贝答应看过你以后,回去就参加复读。”“我受够了,从小到大,你们不由分说,总拿我做她的陪绑……”第二天,我出门上班,埋头在那里穿好鞋,抬脚就走,没有象平时那样说一声, “妈,我走了!”关门的一刹,听见老妈在那里自言自语——“是我们连累你了,可是倍贝真的很可怜呀……”“彩虹兄弟”是名副其实的,七个发型师头顶七种眩目发色,老大鲜艳的粉红色,阿二的我进口橙子一样的鲜橘色,阿三麦子一样的亚金色,阿四孔雀羽翎上的翠绿色,阿五的迷彩绿酷得没法说,阿六的宝蓝走到哪里哪里亮,个子最迷你的阿七则顶着一头高贵的深紫色。每天一开铺,我们排成一队,赤橙黄绿青蓝紫齐刷刷鞠躬,一起喊“欢迎光临”,效果真是弹眼落睛,年轻的顾客MM没有不开心尖叫的。“你要染黑发?”兄弟们笑得嘻里哗啦,“还要剃那种干干净净的短发,呕——别吓人啦!”“染不染?!”我大吼一声,他们表情定格几秒种,马上乖乖围上来,刮风一样忙碌起来,咯吱咯吱推来小车,套围脖、调药水,七手八脚在我头上忙开了。我注视着遮住额头的飘逸刘海纷纷扬扬落在地上,注视着橙色一丝丝一绺绺被抹去,作为我的标志,店里的客人们都亲切地叫我橘子哥哥。两个小时以后,我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像校园民谣里的男生,如果再夹着一叠书和讲义,就可以象蓝天白云一样清爽了。兄弟们围着我,好像对他们手下的作品张口结舌,橘子色的董嘉杰变成了一个穿着校服的乖乖男生,和五颜六色的他们特别不搭调。“我出去一下!”我背上老妈给我准备的双肩运动包,想赶紧溜。“喂,是为了一个女孩吧?”深紫色的阿七最先沉不住气“不,是妹妹。”“是不是要去见她开心得昏头啦,妹妹难道不是女孩吗?”他们齐齐笑我。我愣一下,真的想象不出倍贝现在大女孩是什么样子,那个多病的爱发脾气的有捏我耳垂怪癖的胖小姑娘的印象蛮横地占据了我的整个脑海,怎么也挥之不去。“这个妹妹厉害呀,嘉杰为她什么都舍得豁出去的样子……”他们啧啧啧的,一脸羡慕。耳垂一阵发烧,是拇指姑娘真的要来了吗,她肯定是骑着龙卷风来的吧,要不,我怎么连一头漂亮橘色头发都被连根调换了呢?“都不是!”我粘粘糊糊说,“只是好多年都没见的一个老邻居,小时候胖得要命!”“哇,还是青梅竹马。放心啦,女大十八变,她准保变成一个漂亮女孩了!”“兄弟,好运啊!”他们一人上来捶我一拳,一个个装着要流口水的样子。“好、好运!”我口齿含糊应着。一边赶紧着走出店铺。不知为什么,虽然是走了无数遍很熟捻的路,我两只脚绊来绊去,一路走得心神不定。徐家汇地铁通道有十三个出口,人群像旋涡一样,一团一团被吞没,又一团一团涌进来。我从13号通道走下去,一两分钟路程可以走进美罗城的出口,跳上一段斜插的楼梯就可以看见太平洋数码广场大门.面对大门左右两边是长长的楼梯,随着楼梯走上去就是美罗城.我在美罗城选了一个柯达数码相机,很早就一眼看中的,只是钱一直没攒够。我一有空就去看,害了单相思一样,好像它是随时被人抢走的心爱女孩。因为倍贝来,老妈慷慨补足余额。没想到倍贝让我如愿以偿,我第一次对她有微微的感激。不买完相机我原路返回,沿着长长的楼梯下去。我把背包转到胸口,像袋鼠那样。新买的数码相机装在左侧的小袋子里,呀,尼龙搭扣有点松,正想着要把相机转移到更保险的地方,手机响了,是倍贝妈妈。“倍贝要来看你,这个念头她悄悄攒了很多年了,可我这个做妈妈的都一直没有满足她。她考上初中的时候,我正好失业,学费都凑得好辛苦,结果她傻傻等了一个暑假。等她考上重点高中了,你妈妈答应带你来厦门,倍贝欢天喜地翘首盼望,没想到你没参加高考把家里搞乱了。我们对倍贝说,你考上了同济,和一帮同学旅行去了……高中三年,我们一直用你的口气给她写信,和她约定‘三年后我们在同济校园见。’我这个女儿,谁的话都听不进,唯一就把嘉杰哥哥当作天上的星星一样仰望……”“我,天上的星星?”我感到吃惊,“她、她怎么会有这种念头呀?”“倍贝有很多怪念头,也不跟我说。不知道这次她会不会跟你说?”犹豫了一会会,她又说:“嘉杰,阿姨知道很为难你,不过,尽量不要让倍贝失望好吗?”“好。”挂了电话,我呆立在那里想,到底有多少年没见倍贝了呢?我开始数数,结果十个手指都动用了,还不够。天,我们竟然有十三年没见了。天,难道我真的懵懵懂懂做了她十三年的完美偶像?这十三年里,倍贝的这个完美的偶像哥哥都干了些什么呀?武侠书、网络游戏、女孩、还有每天守在校门扣敲诈的坏孩子……一点点从优等生下滑到底层,开始厌学偶而逃学高考前干脆玩失踪……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像油星子一样漂来浮去,直到我挥舞着银光闪闪的剪子,女孩们长长短短的秀发在我指尖轻舞飞扬,我才觉得好起来,我才觉得心定了,我才觉得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生活了。只是现在我又慌了,我不知道怎样去扮演一个完美偶像,一个优秀的哥哥。倍贝、倍贝要来了……我习惯性摸摸左侧那个小包,肚子一阵抽搐,小偷动作真快!搭扣松了,小包洞开,数码相机……没啦。我停下来,看着周边那么多人,每一个都很正常的样子,每一个都漠然地各走各路。报警吗?到派出所也只能是登记一下,然后等着偷我相机那个小偷哪天倒霉被抓在局子(这种机率比较低)。即便小偷招了,而那些警察已经不知道怎样联系我这个无关紧要的受害者了。这样的失窃太多了。倒霉的时候,我真希望自己是在做梦,我的600万像素的全自动数码机呀。“我看见是那个人拿走的!”有人拍我肩膀。和我比起来,他足够瘦小,戴棒球帽,嗓子细细的,指着前面一个彩条汗衫的男人说。“你肯定?”我像抓住一根从天而降的救命稻草,他重重点头。我飞一样跑上去,一把揪住彩条汗衫,“嗨,把相机还我!”“什么呀什么呀?!”对方嘴很硬。“装什么蒜,快交出来!”我急了,暗暗握紧拳头。“谁看见我拿啦?”彩条汗衫的贼反过来推我,我的手眼看要松开了。“我看见的,就是你拿的!”棒球帽男孩拍马赶到。“不还给我我马上报警!”我胆子陡然壮了喉咙也响了,一边搂住他的脖子,另一手摸他的口袋,什么都没有。有人围观了,我大喜,“帮我打110,他是小偷!”没人帮我,我看谁,谁就扭头走开。“我来打!”还是那个棒球帽。围观中那么多壮年人,最瘦小嗓子眼也最细的那一个,偏偏是最勇敢的一个。一个穿红T恤的跑过来,“不要喊了,还给你就是了!”另外方向有两个人跑过来,我还没反映过来,手里数码相机.傻子都知道是遇到小偷团伙了,见好就收吧。我把相机抓在手里,没来得及对棒球帽男孩说声谢谢就飞快地奔向太平洋数码的门里。我已经闻到了危险的味道,而且知道哪里比较安全。据我对这里的了解,每天这里有无数的小偷和骗子及乞丐,知道最起码商场里有保安。这一点上,我的确很像鼹鼠。我进了在商场门里开始往回看,那个男孩他、他居然浑然不觉,左转上了去美罗城的楼梯……“完了完了!”我在门里跺脚,我预感会发生什么了,那是一段公共区域,好多路口可以跑路,如果报复一个人之后,这里是最容易逃窜的地方。我蒙起眼睛,可是还是忍不住在指缝里张望,果然,三四个人跑上去包抄,一语不发开始揍那个男孩。男孩一下摔在地上,他太瘦了,被几双大脚踢来倒去,好象几条大狼狗舌头下的一根孤零零的小骨头。那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后退,这中间有我。我们任由那几个人拳打脚踢.而我,居然感觉腿微微软着,抖着。N年前,我也被一帮人打得一败涂地,第二天开始乖乖交钱,每天交每天交,直到口袋里不剩下一毛钱,远远看见校门,腿微微软着、抖着,心里想,要是能挖一条地道避过他们该多好,就不用挨揍也不用逃学了。也许就是从那时侯,就暗暗埋下了做一只鼹鼠的愿望吧?形势越来越怕人了,男孩背包被打掉,背包里的东西飞了一地,嘴里出血了,帽子也飞了,一头什么、什么散开了?是乌溜溜的长发,他、她难道是个女孩?!哈哈呜呜,他妈的鼹鼠,懦弱!下作!怪不得拇指姑娘一天也不想和他呆,毫不犹豫骑在鸟背上远走高飞。一股血冲到脑袋,我一脚踢开门,冲上去开打,我抓住两个人打,拳打脚踢,还用双肩包乱砸乱吼。第一次,我看起来有种连命都不要的狠劲。那几个人对我有所顾忌,撕扯着对打着渐渐有点心不在焉了。猛然,寒光一闪。“死定了!”我浑身一激灵,跌坐地上,闭紧眼睛。“起来吧,呸!”一口带血的唾沫吐在我脚边。我用胳膊夹住脑袋,一直在发抖。“不过是把没开刃的刀!”女孩“啪”把刀身摁进刀槽,声音像一根银针,又细又冷。打人的小偷们各自跑了,眨眼消失在徐家汇地铁站的N个出口。我捏着手掌,有点擦伤,看着女孩擦去嘴角的血,她的手指那么细那么白,我的心一抽一抽的。她她是个女生,为了我被人殴打的时候,我却在第一时间里扔下她一个人逃跑。虽然后来又回来了,最后,还是靠她救了我。我想找条缝钻下去,鼹鼠的本性又开始发作啦。她无声地迅速地捡起散落一地的东西,太阳镜、矿泉水、钥匙包、防晒水……我帮她拣起笔记本,掉出一个扁扁的小纸包,露出一张黑白相片一角,我顺便瞟了眼。“不准你碰!她叫。“让我看看!”我呼吸急促,抽出相片的大部分。“啪!”她打开了我的双手,包相片的纸一下被打飞。女孩把包背起来,转身上了电梯。“对不起!”我转身拣起那张纸片,看了一会,跟着跳上电梯,她看着我,高高在上,眼神里有一丝轻蔑,“你最好别跟着我!”“你要不要医院看一下?”“我们要不要到去警署备案,就这样放过他们了?”……电梯冉冉上升,我低声下气,亦步亦趋跟着求着。她把头摇了又摇,很坚决。电梯一先一后把我们送到地铁出口,靠近港汇广场喷泉的那个出口。“我在这里等人!”她抱起双臂膀,对我抬抬下巴,全然一副驱逐的意思。“你应该通知你的朋友到商场里去等,这里也不安全。”“要不,我陪你到他来好吗?”我的警告果然起作用了,她说,“对边站着,离开我远点!”好吧,好吧,我照办。我偷偷看了她一眼,又一眼,简直不可思议,她怎么可以这样瘦呢?不知过了多久,她掏出手机。“算了,坏蛋,”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我先给打电话吧。”我悄悄把手伸进裤袋。号码摁到一半,她忽然停下,“不行!”“怎么啦?”我很友好地问。“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我坐车去看他,他也坐车去看我,我们插肩而过,谁也不知道。我到了车站,没见他,他原来在我们家那里的车站,我哭了!”“这不算糟糕。”我嘟囔着,“还有更糟糕的事,他一看见你就逃掉了!”“P!”她飞快地摁号码,然后放到耳边听,半分钟后,“关机!”再拨再拨在拨,终于她放弃了,“乌鸦嘴!”她要哭了。地铁口的雨丝织成了雨幕,空气热乎乎潮兮兮的。“请你吃甜筒好不好?”我满头大汗又小心翼翼问。我们小跑着穿过宽宽的虹桥路上的斑马线。凉快的KFC里,我们吞下了两个老北京鸡肉卷,三对辣鸡翅,一大包蘸足番茄酱的薯条。填饱肚子,才进入最后正题——吃甜筒。她的吃法很怪,喝了一杯滚烫红茶舔一口冰凉甜筒,乐不滋滋说这种吃法叫“一半火焰一半海水。”“就算哥哥不来,我也不怪哥哥!“哥哥?”“谁叫我到了感情空白期才想来找他,老天爷也会怪我没有诚意吧?”“空白期?”我楞了。她低下脑袋,“喜欢上第一个男生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冲到最近的商场里,买了一条超短裙,粉红点点的,芭比娃娃的风格,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可惜他是韦小宝,认了一个又一个妹妹,还对我说,我不要女朋友只要妹妹。“第二个男生超帅,长得像蓝正龙噢。而且他好高,我的羽毛球挂在树梢上,跳呵跳够不着,一只长长的手臂轻而易举就摘下来了。我回头看到他一笑,露出峡谷一样又长又深的酒窝。“可惜他是最自说自话的B型血的男生,考高中的时候,他一把抢过我的志愿表,代我填了和他一模一样的学校。可是我想考的是幼儿师范学校。“难道你不想一直和我在一起吗?就这么决定了!”他甚至不许我穿露出膝盖的裙子,理由是我的膝盖象凹凸不平的土豆。“高一那年我过得水深火热……”说着听着,外面也雨过了天晴了。“想不想到交大看看?”我又提议,“几步路就到。““我哥哥在同济念书呢。”她好象特别念念不忘。“那要跨过大半个城区呢。”“喔,这样呵。”她失望,又无奈。“等我一刻种!”我一跃而起,以百米冲刺速度赶回店里,兄弟们纷纷“慷慨捐捐车”,老大还画了地图给我。当她看见两部神气漂亮的跑车,除了惊讶,还有开心,“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呀?”在心里我对她说,“因为我是你哥哥。”嘴巴上我在讲,“因为你见义勇为!”打从第一眼看见那张黑白照,一对小胖子,一个捏着一个的耳垂,一个腆着胖肚皮坦然承受着一个的小象腿,酣睡得象一对小天使,亲密无间的小天使。我就知道她是倍贝。我的心就跟着一半是火焰一般是海水。一路轮子滚滚,倍贝眉飞色舞哇啦哇啦说她哥哥,为她赴汤蹈火,对她无微不至的哥哥。为了让她睡觉腿搁着舒服,六岁的哥哥毅然把自己的肚子吃成轮胎,而且,捏着他的大耳垂,她真的好舒服好安心。为了她喜欢听小猪储蓄罐里沉沉的钱币声,七岁的哥哥把压岁钱统统换成硬币。和她一起陪狗妈妈生小狗,她不管不顾睡者着了,八岁的哥哥整晚先后抱狗宝宝到狗妈妈面前喝奶。每只狗宝宝喝奶的时间足足要1小时,结果使他足足蹲了6小时,等她醒来。哥哥已经连路都不会走了。为了她说哥哥要跑第一名,这样她就可以在他第一个冲到终点的时候给他送饮料擦一头汗,很拉风的。十岁的哥哥半夜起来,在家里附近的无人的天桥上没命地练折返跑。甚至为了她说我将来要住在哥哥设计的漂亮楼房里,哥哥去考了同济大学……我越听越迷糊,那个完美的哥哥真的是我吗?里面有多少被大人逼迫的,多少是我真的干过的,又有多少是倍贝自己的想象呢?“我喜欢过别人,也被别人喜欢过。甩过别人,也被别人甩过。只要哥哥一直在我心里,给我温暖,给我力量。我想要一种有干净单纯的感情。”倍贝的黑眼睛严肃起来,“除了哥哥。我在任何一个男孩身上都没找到身边的男孩可以来了又走,哥哥,永远只有这一个,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哥哥了!”我感动,心虚,同时心里愈加不安、难过。总之,乱糟糟的一团。无论如何,事情总得给个收场。或者,我可以继续扮演同济的优质男生,不过,逃跑的开场实在糟糕。“听着、听着,”我清清嗓子,“假设、假设我就是你哥哥……”“你?”她目不转睛看着我,她的眼神挠挠得我脸上痒痒。我的心窜到喉咙口,答案呼之欲出了。她的黑眼睛扫了我一眼,再一眼。我的肚子里仿佛有是么东西在作怪,我腿肚子发软我、我都骑不动了。这样没出息的家伙“扑哧!”她的手指划到我下巴的位置,“你不是的,你下巴上没有星星!”“星星?”“你还记得么,我不肯在幼园里睡中觉,呜啊呜啊呜啊哭个不停,老师烦透了!拎起我的洋娃娃阿金朝外面丢,洋娃娃落在围墙顶上。你爬墙给我去取,下来的时候磕破了下巴……?“再说,哥哥是不会扔下我逃跑的。不过,总算你良心发现。”她拍拍我肩膀,安慰似地说“谢谢呀,听我讲了那么多胡话,陪我骑了那么多路。”我的手在口袋里,那张纸,那张曾经包着一对甜蜜酣睡的小天使的纸片,慢慢、慢慢地揪成一团,连同上面的倍贝的字——哥哥,我想要去看你。不知道你还认不认得我。你买一个甜筒给我吃好不好,如果你还觉得我算是一个漂亮妹妹,我们一起骑单车去好不好?如果你已经长得很高了,哥哥我很想踮起脚尖,用指尖摸摸那一块小星星。那是我留给你的纪念,好让你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如果别的女孩因为这不喜欢你,那么我会偷偷高兴的,就把这块疤疤留给我好了,这个哥哥本来就是我的呀……”我的心也跟着被揪得皱皱的。妹妹,我没脸认你啦!所有的勇气都消失。我不是那种疤痕性的体质,下巴上的疤痕一年年在变淡。在我16岁的那年无数小小的胡须穿过光滑的表面,倍贝以为长着星星的地方,那颗勇敢的星星,莽撞的星星,深情的星星,已经永远消失了……我和她之间,那颗星星也已经远走高飞了。看见马路对面的同济校门了,倍贝的眼睛发亮起来了。好象有个高大的男生在校门里一闪而过,“哥哥!”倍贝灿烂地笑着,忽然加速,飞驰过马路。迎面而来一部摩托车,他们、他们结结实实撞在了一起……万幸,摩托车的速度比较温柔还好,短暂休克以后,倍贝在医院里醒来。除了手臂和小腿上几块擦伤,她看上去没什么不妥。“头部的伤的确只是外伤。”医生说。“会有什么后遗症吗?”老妈还是一个劲地问。一个男人吵吵闹闹进来问医生什么时候轮到他做电疗,打断了他们的交谈。“你早做完了,可以走了!”“骗人,你们想让我白交钱不干活对不对?”医生耐心地让他过来,指给他看胳膊上的针孔,男人这才安静下来,喏喏地退出门去,“对不起呵,我怎么一转身什么都记不得了?”“看到了吗,短暂性失忆?”医生说,“这个人是在楼梯上一脚踩空。”“你好。”“你好。”倍贝很安静很礼貌地对着我笑。“看到了么,这对小胖子就是我和你呐。不过,现在我们都变得很瘦,分开以后的日子都有点糟糕吧?不知道你现在还愿不愿意叫我嘉杰哥哥?我没有去考大学,我的胆子也一直基本上象鼹鼠那么小,不象豹子一样血性啦。不过我会做头发,什么样的发型和颜色我都能搞得漂漂亮亮的……”我的手指在黑白照上很用力地指指点点。唉,她好象根本没在听哎,脑袋很沉醉地一晃一晃。我轻轻拨开她鬓际的长发,正塞着MP3耳机呢。“什么歌呀,好听吗?”她起劲地点头,主动拔出一个耳机交给我。我们一人一个耳机,我听到高低错落三个女声,是最受女孩们欢迎的SHE——记得要忘记/我提醒自己/你已经是人海中的一个背影/长长时光/我应该要有新的回忆。人无法决定会为谁动心/但至少可以决定放不放弃/我承认我还是会爱着你/但我将永不再拆封那些记忆。“唱得好!”我心痛着,却同时是暗暗喜悦着。妹妹,把不快乐的事情都忘记了吧,最后留在脑子里的总是你愿意记得的。就如同你的手不能拎很多的袋子,不然你会神经紧张,因为很可能丢锝一塌糊涂。所以就只选择留下快乐的袋子吧。“哥哥!”忽然。一个热热的身体趴在我背上,指着三个小妮子SHE中的头发最长的Slina,“我要染这种粉红色,棉花糖一样的红色,可以吗?“噢!”我幸福地应了一声,心都要跳出来啦!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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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要微笑天空里优雅的飘过一片落叶,泛着绿意的红色,映着夕阳,有种惨淡的消残……独自站立,迎面扑来的是晚霞的光辉,渐入思绪的氛围,我开始思索……有爱的无知,有恨的稚嫩,有情的迷茫,有仇的苦闷……还有很多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酸甜苦辣,阴晴圆缺!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想过好多好多,有关于人生的,关于生活的,关于爱情的,关于朋友的……只是,这些想法,都不曾向世界宣布过,更不曾将它们变成文字。而,我却不想这些那时那刻让我们觉得很有道理的文字无声无臭的消失,不想让自己的思想总是日同当今的社会一样随波逐流,——我更不想让无形的思想经受有形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世态炎凉!所以我决定,在自己思考的刹那,将瞬间飘于脑际的文字记下,然后在晚霞飘渺、落叶飞扬的寂寞黄昏将其跃然纸上。每个人都曾这样思考过:人为什么活着?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在哪里?当我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承认,我沉默了——不是因思考而沉默,而是因无言而沉默,因为,我确实不知道,我确实无法回答,甚至,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毫无思路!刚开始,我有些耻辱感,因为这是一个并不深奥的问题,甚至说,对于一个沐浴了好多年阳光的人而言,这应该是一个早就想过的问题,但——我无法回答,因为,我从未想过!可是,很快,我就不在感到惭愧,开始变得冷静。因为,之前我问过好多人,不乏有中年人,老人,可是,他们对这个问题不是含糊其辞,就是像我一样我无从回答。于是,我开始把这个问题不再归属于“问题”一类,而是定义成“思想”。屏幕前的你,是否也开始迷茫了呢?不必自责,更无须惭愧。让我们一起慢慢的对其展开讨论。毕淑敏曾对人生的意义进行过一次演讲,他说,人生本没有意义,人活着,努力着,奋斗着,然后才给人生加上了一个意义。我不敢说他说的对,但我也不敢贸然的就说,他说的正确。我认为人生本身就是很有意义的,只是有些人能够很快的明确自己过活的意义,然后去实现它;而又有些人自始至终也没能够自己一生所要明确的方向与目标,于是碌碌无为,于是一事无成!前者就是我们所说的成功者,或者是扪心自问而心中无愧者,后者呢,往往就成了杞人忧天的失败者。但可悲的是,当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是否成功的标准,不再是你是否为社会做过多少贡献,是否自由、快乐,而是你是否有足够的钱,有足够的面子,有足够大的权利!我们当然不能改变这些,或者,只能接受这些,因为这是社会,而我们,毫无疑问的,只能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我们每一个人,不管是年轻人还是中年人或者老年人,我们都曾经年轻过,曾经青春过,在这段人生的黄金阶段,我们有梦想,有激情,有憧憬,有不息。但光阴从来都不会为了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而停留哪怕只有一秒钟的时间。于是,走过青春,于是不再梦醒,不再有激情,不再憧憬,有于是,成了一个甘愿平庸的人,——总还有些人说那是平凡!从睁眼看世界的那刻起,一直到二十年后的今天,自己经历过的,正是最值得人留恋的那一段——幼年,童年,少年,青年~期间,经历过酸甜苦辣,经历过爱恨情仇,经历过离合悲欢。或许,这能增强一个人的意志力,但我认为,我收获最大的,却是从中学会了用长远的眼光思考一件事情。比如——你曾经失恋过吧。或者说,你可能失恋过吧~失恋后的你如何了呢?当然,我的前提是你曾经用一颗对待爱情虔诚的心去爱过某个人,而最后却因为某种原因,他或她离开了你。你是否痛苦过,或者撕心裂肺过?你是否为他或她的无所谓怨天恨地过?如果有,请继续往下看吧。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相遇其实是冥冥中的一种缘分在引导,无论相遇的两个人之前是尽在咫尺,还是远在天涯,只要相遇了,就是缘分。缘分就是刻意寻,寻不到,不经意间却偶然的相遇。而爱恋是相遇之后的相识,又相知,是缘分的升华,如果你能真正的理解,那么,你就不必去刻意的关注爱的结果,因为,亿万万人当中,你们两个相遇,相识,再到相知已经是幸运加幸福了,那真的是一种天赐的礼物,哪怕你再爱他或她的时候,她或他不爱你!你想想,当我们对一个男生或者女生说要让他或她永远幸福的时候,他或她是多么的幸福!现在,他或她要离开你了,因为至少她认为,只有离开你,她才会更加幸福,而曾经信誓旦旦要给他幸福的你,为何还要阻止他的离开?放手吧~但失恋终归是失恋,失恋不要失态。不要忘了,在你看来,你始终是那个最爱他的人,始终是保护他,关心他的人,尽管她离开了你,甚至尽管她伤害了你,你还是要想想你曾经说过的话,因为,你首先要成为一个诚实且遵守诺言的人,或许,这对你很不公平,但却必须这样做,因为你爱她,你没有错,错的是她,她选择了离开你。而你要让她明白她的错,就要好好的默默的爱她,让她最后明白,最爱她的人,依然是你。所以,没必要伤心哭泣,没必要让恨意刻骨铭心。失恋也不要失志。你要明白,你生活的全部不是爱情,爱情没有了,也并不代表你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你依然有理由保持旺盛的激情与自信,你依然要继续的在人生的道路上奋力拼搏,只有那样,你才会引起世人包括她的注意。失恋的人,永远不是失败的人,但失恋后,失意又失志的人才是最失败的人。面对失恋,我们的态度,或许只有像张小娴说的那样才最好:鞠躬离场,微笑道别。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