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度山伯爵
法利亚长老和邓蒂斯继续在挖地道,正当他们要把地道挖通,准备出逃时,长老得了可怕的痫厥病,邓蒂斯好容易把他救活过来。长老看邓蒂斯诚实可靠,便告诉他一个藏金窟的秘密。他说,他原先是罗马红衣主教斯巴达的秘书,而斯巴达是罗马贵族中最高贵、最富有的贵族。教皇和皇帝凯撒•布琪亚要图谋他的财产,便邀请斯巴达去赴宴,在宴会上把他毒杀了。但斯巴达去赴宴前已有预感。他把大宗财产埋藏在地中海基度山小岛上,并把埋藏地点密写在一张纸上,以便让其当军官的侄子将来去挖掘。可是,他的侄子同时被杀害。教皇和皇帝派人抄没斯巴达的家产时,并没有发现这张遗嘱。有一次,法利亚长老因点灯,从祈祝祷书上取了一张纸(平时当作书签用)去引火,发现那张纸被火一烘显现出密写的字来。他赶快把火扑灭了,但纸已被烧去一半。法利亚长老根据剩下的一半,研究出这宗宝藏的埋藏地点,宝藏价值高达一亿三千万以上。法利亚长老交代邓蒂斯一旦他死了,这批宝藏便让他一人去挖掘。
不久,法利亚长老再次发作痫厥症,死了。按当时监狱的习惯,犯人死了要把尸体装进麻袋运出牢外。这就给邓蒂斯提供了逃走的机会。他从地道走到法利亚长老的牢房,用小刀割开麻袋,把长老的尸体拉到自己的牢房,给他盖上自己的衣服,让看守认作是自己。然后他钻进尸袋,再把袋口缝上。邓蒂斯本想黑夜人们将他运出牢外埋葬时,他突然从尸袋中钻出逃走。万没料到,当他被掘墓工人搬出牢房时,掘墓人却在麻袋上缚了一个三十六磅重的铁球,一人抬脚,一人扛头,喊声“一、二、三”把他扔进了大海,进行海葬。幸好,邓蒂斯是个好水手,他在海中用小刀割开了袋口,浮游到附近的一个小岛上。在那儿,他遇见了一艘走私船,他得救了。
邓蒂斯十九岁入狱,逃走时是三十三岁,他在狱中整整度过了十四个年头,当他回想起这一切时,他眼睛里射出了仇恨的光芒。他重新对他的仇人发了一个“他在黑牢里发过的誓言,誓必要向他们作不共戴天的复仇”。
邓蒂斯决定先到基度山去挖取宝藏。刚好那小岛是走私船的中途停泊站之一。邓蒂斯假装到岛上打猎,跌折了肋骨,要求单独留下来。走私船开走后,他便按照红衣主教遗嘱中的记载去寻觅宝藏。宝藏埋藏在第二个岩洞中的一只铁皮箱子里。里面满是金币、金块和数不清的钻石。邓蒂斯喜出望外。联想到他有这么多钱,可以对他的敌人发出多大的打击力量。他决定“回到生活中,回到人群中,到社会里去重新获得地位、势力和威望,而在这个世界里,只有钱才能使人获得这一切--钱是支配人类最有效和最伟大的力量”。邓蒂斯乘船到了意大利热那亚,并在那里买了一只游艇。他把游艇开到基度山运载宝藏,然后又开到马赛,去探听他父亲和未婚妻的下落。但在马赛,他失去了一切亲人:他父亲死了,美茜蒂丝在十年前已出走了。
我的同学
我们班有一位同学叫丁逸如。虽然外貌看起来显得普普通通,可他的优点非常多,比如爱帮别人、朗读大声等等。
记得有一次,我突然觉得肚子非常痛,仿佛有根针在肚子里穿来穿去,后来就呕吐了。她看见了,急忙送我到医疗室找校医。校医让我休息了一会儿,又倒了杯暖暖的白开水让我吃药,慢慢地肚子不痛了。
她朗读得非常好,也很有语感,当她在读书的时候先把书竖起来,然后,就开始读了起来。她读得十分大声,似乎连隔壁班的也听见了。每到早晨,她就和另外一个同学走上讲台,带领着大家把学过的课文读一遍。
我一定要向她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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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今天早上起来把《基督山伯爵》的下册读完了。以前在学校里学习写作文,写读后感是必学的内容,可我却一直没能领会写读后感的要点,所以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很空洞。可能那时候年纪小吧,读了很多内容,却只是走马观花的随着主角的命运经历了一段曲折的剧情,这些剧情离生活差得太远,所以根本联想不到一块,也就没有太多感想可以写。《基督山伯爵》这本小说我是第二次读,距离上一次已经超过五年了,感触也大不相同。整本小说贯彻始终的是一种天道轮回,善恶有报的宿命思想。以至于在读到下册的复仇剧情时,我的脑海中闪现的是杨子饰演的白玉堂那个经典的QQ动态表情: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绕过谁!接着一道闪电劈下来,我开始莫名其妙的哈哈大笑。除此之外,法利亚长老也教给读者一件事:在逆境中,要坚持和忍耐,不断地学习提升自己,等待机会到来。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场景,是男主角的初恋情人美茜蒂丝,和她的儿子阿尔培。在小说中,这对母子是除了摩莱尔一家和法利亚长老之外唯二的两个善良人士。阿尔培虽然不是美茜蒂丝和喜欢的男人所生的儿子,但她的母爱却非常纯粹,最后这种高尚的感情保护了阿尔培的生命。他离开马赛去参军时,美茜蒂丝一直望着他所乘的船到看不见为止。我想到我可爱的老妈,每次到火车站送我的情形,忍不住流下眼泪。每次我乘电梯到上层的候车室,渐渐看不到老妈在火车站门外向我挥手,我都会扭过头去流泪。我是一个很软弱的人。其实爸妈很厉害,能够在陌生的城市呆这么久。他们都不是南京人,却在这里一直生活下去。他们可能也和我一样,经常有想要回家的念头,可是他们碰到任何困难都从来没有退缩过。相比较之下,我就弱爆了,碰到些困难就打退堂鼓,觉得讨厌一切人一切事,好想把一切都扔掉回家拉倒。我为自己这种不坚定的念头,时常觉得羞愧。如果基督山伯爵可以做到在那么不利的环境中,依然坚持活下来,并且再回到人世上进行复仇计划,把所有的仇人一个个毁掉,那么阿尔培也相信自己可以在放弃了马瑟夫伯爵的财产之后,靠自己的奋斗白手起家。那么我也一定可以克服自己的软弱,努力把事情做得更好。8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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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读后感花了2星期的时间看完了2年前买的《基督山伯爵》。当初喜欢这个是因为看了其改编的电影后,才有想读它原著的冲动。现在上班时间较多,所以拿起来好好看了一遍。整个故事的发生就想一场暴风雨,整部书的前3/4都是为最后的1/4做铺垫,就像暴风雨来临前滚滚的黑云和密不透风的气息。而基督山花了近10年来苦心经营的复仇大厦在短短不到1年里就完成了它的使命。大仲马对整部书的严密性还是把握的相当好的。《新基督山伯爵》电影的编剧则叫让人接受和简单,让人看后很满足。道格拉斯、维尔福和费尔南都死了,梅赛德斯最后也和爱德蒙在一起,而艾伯特却是基督山的儿子。最后,基督山一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拥有着数不尽的财富。《基督山伯爵》原著故事情节则复杂的多,穿插了不少的人物与故事,而这些人物与故事则又是为主线来服务的。也许过于庞大的人物系统,导致了最后故事结局的牵强。具体就不细说了。总之,整部书还是不错的。说说书与电影结局的差别吧:费尔南自杀了,梅赛德斯一个人孤苦的活下去,艾伯特参军了;维尔福一大家子的亲人全死后,疯了;道格拉斯全家散了,自己也出逃了。基督山伯爵发觉自己的复仇所带给别人的痛苦把自己也给震惊后,最后决定饶恕了道格拉斯的一死;马克西米利安和自己心爱的瓦伦蒂娜在一起了;伯爵也和海蒂成为归宿。关于德·莫塞弗(费尔南)一家。自费尔南在法庭上身败名裂后,书中说费尔南见到基督山伯爵原来是爱德蒙·唐泰斯后回家自杀,我刚开始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参过军、背叛过无数人、心思缜密的人会选择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从一个人的成长经历来说,像费尔南这样的人是不会轻易就自杀的。后来回想起那时的他地位尽失、众叛亲离。这才明白:他们的社会文化就是——荣誉比生命更重要。这就不难理解梅赛德斯愿一个人孤苦地活下去,艾伯特明白真相后,像伯爵道歉并取消决斗,并最后改姓投军。而我觉得这个故事中的梅赛德斯是最可怜的,一个被命运作弄的善良的女人,正如她自己所说的关于基督山伯爵,自经历过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后,他就把自己变成一个上帝派来人间的复仇天使。为了复仇,“让肉体适应最剧烈的运动,让心灵适应最残酷的打击,训练手臂习惯于杀人,训练眼睛习惯于看人受折磨,训练嘴巴习惯于对最可怕的场景微笑。”最后当他的仇家一个一个家破人亡后,或是当他受过折磨的心满足后,便以一个虔诚的基督徒的身份像上帝忏悔。故事本身很好,好人必将有好报,坏人终究逃不了上帝的惩罚。但这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故事却是让人有些害怕。这种苦心经营的复仇似乎让我觉得比一时的贪欲、恶念还要可怕些。就犹如被折磨致死比一抹脖子要痛苦可怕些。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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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2)名着是人类文化的精华,更是书中的精品。阅读名着,如同与大师携手,可以增长见识,启迪智慧,提高语文能力和文化素养。阅读名着,就像与知识拥抱,可以分别优劣,提高精华,净化人们心灵和尘世污浊。读书对一个人的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力,它完全可以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向标,当然只限于好书,比如我现在要向大家所介绍的这本佳作-《基督山伯爵》。之所以选择阅读和推荐它,是因为有以下几点原因:1、经典之作,为后世所流传。2、权威之作,经几大名人所鉴赏。3、题材奇特之作,让人为之一惊。《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水手唐太斯因维尔福、腾格拉尔和费尔南多的联手迫害而致入狱的事,在狱中他饱受折磨,而经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巧妙的逃出狱中,而幸运的成为了基督山伯爵,而那三个人也分别成为了司法、金融和政界的头面人物,基督山伯爵对此展开了报复的故事。这部小说问世已有一个半世纪之久,尽管如此,他至今仍然在世界各国流传不衰,成为名垂千古的佳作,被公认为世界通俗小说中的扛鼎之作。小说的主人公唐太斯,他是一位英俊潇洒并且卓而不群得人,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在被人陷害入狱的时候,仍然刚正不阿,坚持着无私的正义。在狱里,他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并积极的寻找逃出狱中的机会。但是逃出狱后的唐太斯,我并不开中他的做法,因为我认为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们应该抱着一颗宽容的心对待某事、某人、某物,即使他做乐再大的错事,自会有上天来惩罚他,正所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这部小说的情节曲折离奇,险象跌生,出乎想象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因此,它扣人心弦,让读者难以释卷,实在是不足为怪。小说的情节安排的曲折离奇,跌宕起伏,同时繁而不乱,环环相扣,充分显示了大仲马作为杰出小说家和剧作家的想象天才和结构能力。在这部小说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唐太斯越狱的情景,它是全书最能予以人以生活启示的部分,因为它向我们诏示了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人活着不能没有希望,生活的斗争不能没有智慧,阳光下的温暖,铁窗外蓝天下的自由,正因为这种生的希望使他挺住了,并且成功了。如果唐太斯没有被复仇所蒙蔽,我想他应该会过得很舒服,抱着淡定豁达的生活态度,如水一般清澈,却如水一般坚定,永不止息。如果唐太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认命般的想要在牢里度过自己的残生,我想他的生活肯定是另外一番风景。跳出圆圈的枷锁,创造新颖的风格,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的选择。唐太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不管他的命运将会怎样,我都衷心的希望他,能够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总之,是希望和智慧使唐太斯得以重生,得以为基督山伯爵,得以完成复仇计划。所以说,希望和智慧是维系机遇和努力,获得成功的纽带。10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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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0)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以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1000字 高三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