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让我懂得了守信450字

书,让我懂得了守信

450字 三年级 书信

“守信”,对于刚入小学的我来说,可再陌生不过了。那时,在我看来“守信”是大人们之间的事,与我们小孩子无关。可是,这种无知的想法持续不了多久,就被改变了。

那天早上,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我和小红约好下午一起去公园玩。可是没料到,天气如孙猴子的脸——说变就变。早上还是太阳高照的,下午就大雨倾盆了。

我望着窗外豆大的雨滴。担忧地想道:到底要不要去公园与小红赴约啊?万一不去,怕让小红在公园中白等我,心里会愧疚的。可是去的话,怕小红没来,让我白跑一趟。我在房间中踱来踱去。心里还安慰道:外面下这么大的雨,小红一定不会来公园的。嗯,一定是这样的。

紧接着,我便打开电视,按起动漫来看,可是当我看着一个个搞笑的动漫时,心里却笑也笑不起来,脑子里一直浮现着小红在大雨磅礴中等我的情景。

我又看了看手表,已经到了赴约的时间,这时,我的脑子里出浮现出一本刚刚看过的书——《诚信是最大的财富》,脑子里闪现出一个个关于诚信的内容,我猛地一惊,现在的我岂不是跟故事里不守诚信的人一样吗?我顿时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惭愧地低下了头。我有何资格让小红在公园里白等我,而我却心安理得地呆在家里看着电视呢?

我立刻站起身,拿把雨伞就往外冲去。雨水把我的衣裤浸湿了,而我却浑然不知,我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雨蒙蒙中······

离家出走

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曾经,我们天真的小脑袋里常常涌动一阵又一阵的冲动.离家出走,可以只为了一个爸爸不给买的变形金刚,也可以为了一根妈妈不让吃的棉花糖.稚嫩得让现在的我们觉得

异的想法,却确确实实在我们的童年存在过.而现在,十三四岁的我们离家出走,又是因为一种什么理由

--序

天空灰蒙蒙的,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还有穿街走市的一群群花男绿女,都对我敬注目礼.甚者还 了一枚一角硬币过来.“叮”的一声,硬币开始三百六十度的旋,过后准确的躺在我的身前,在晨光照耀下闪闪发光,似乎在讽笑我的狼狈无助.唉,谁让她老在我身边罗嗦来罗嗦去呢

..脑子里不由想起了一个小时前的景象.

“沫沫,上学的路上骑自行车别骑太快,小心车辆来往。。。很危险啊。还有坏人,以后我送你

..”

“沫沫,早上的早餐够营养么,合不合口味呢

..你有什么想吃的就跟妈妈说哦”

“沫沫…”

本来就够烦躁的我扔下手里的书,夺门而出,破天荒的顶了一句:“够了!你干吗老来烦我

我不用你管!”走出大门的一刹那,余光看到了那个女人惊讶的神色,让我想起枪声响起后,被吓得呆楞的小动物,我不知道用可笑来形容合不合适。

想想看,这大概是我懂事以来第 次跟老妈闹翻吧。记得第一次是八岁的时候,妈一心想让我做名气质女,给我报了个芭蕾班,经过一天的“地狱式”训练,娇气的我便坚持不下去了,回了家又哭又闹,我以为我妈会听我的,就像每次我想吃棉花糖妈都答应一样。但我错了,妈这次表现出异样的执着,执着得让我惧怕,毕竟这是妈第一次逆我的意愿,无奈,只好坚持,并在妈的栽培下成了一名典型的乖乖女,虽然内心无限抗拒。

手腕上的粉水晶冰冷冰冷的,却好象要比我的体温要高些。这是伯伯从巴黎寄回的生日礼物,八岁时的,也就是开始将自己改装成乖乖女的那年,被妈妈牵着去邮局领包裹,邮局的阿姨还递给我们一张明信片,妈妈轻声念出上面写得拙 的中文字体:“沫沫长大了,不能再当个野丫头,粉水晶是伯伯的祝愿,要乖,听话。”而我只是抬头看着明信片上白蓬蓬的小云朵,咬着手指,然后扯扯妈妈的衣服,“妈妈,沫沫想吃棉花糖。”

就这样,在阳光的拥抱下,我在路边静静坐了很久,回忆了许多欢乐与难过,记忆中喜与悲的界限是八岁那年。其实,也不是说八岁后没有开心过,只是总不能按自己的方式去想,去做,去活。

身边一切都在喧闹,嘈杂一下一下的撞击我的耳膜,烦躁的揉揉头发,抬起的手上戴着的手表告诉我,我已经成功的出走了2个半小时,这离我出门时意志坚决地许下的五天,还差得很远,但肚子已经开始妥协,毫不客气的叫起来,我想起自己今天还没吃过一点东西,身上一个钢蹦都没有,至于那枚可爱的硬币,还是让它躺着吧。平时出门何尝带过钱呢,有妈在身边,想要的东西总会被我幸福的抱回家。那些不喝凉茶的人,总说我有着公主般的幸福。

冷风嚣张的肆虐穿行在我的四周,不禁把自己抱得更紧了。冬天,对我而言,一向不是隐忍寒冷的季节,因为冬天,我会窝在自己的房间里,翻着那些可爱的文字,一口口的喝掉整杯的雀巢奶茶,然后用奶茶香味的口腔,舔食妈给我准备的棉花糖。有时候,真的觉得棉花糖可以幻化成世界万物,棉花糖放久了会溶成一滴滴糖浆,人过几十年会死掉,一段曾经海誓山盟的爱情,甜蜜得一些时候,也会变得乏趣无味。这也许就是人性的脆弱,本质的脆弱。当时间研磨过去的时候,仅存的是什么,不堪一击随风散去的又会是什么?恍惚间看见一对母女经过,稚嫩的声音欢快的响着:“妈妈,沫沫想吃棉花糖。”好熟悉的声音“乖,妈妈这就给你买。”沫沫,棉花糖。我么?那是小时侯的我跟妈妈么?因

而放大的瞳孔促使实现沾上了她们的一举一动,那个女人紧了紧牵着小女孩的手,像呵护幼崽一样把女孩带过了马路,还有那个小女孩带着谗样的可爱吃相,女人看着女孩,那种幸福的眼神,好美。渐渐的,随着棉花糖,在视线中一点一点的晕散开去,直到最后,消失不见。

仿佛那些流失的记忆从那刻开始一点点的充斥我的思绪,那个女人对我的百般呵护,那个女人对我的娇宠疼爱,那个女人的嘘寒问暖,好象全部全部都记起来了,可恶,居然有种想哭的冲动。还来不及遏制自己对那个女人的罪恶感,两行泪就轻轻的滑了下来,顺着脸庞,勾勒出完美的弧线。现在的我,好象要比刚才竭力控制泪腺的时候还要平静,缓缓的擦干净泪痕,站起身来解放自己坐了几小时的骨头。

我听到有个声音说:该回家了。

我想,在青春期忤逆的阶段里,犯一个小小的错误,是上帝可以原谅的。也许,上帝自己也曾离家出走过,在同样的季节,同样的地点。我知道,最后,他也回家了。每个孩子,到了最后,都是要回家的。因为,那个叫做家的地方,有个爱自己的女人在期盼着自己的归来,那种幸福感,是多少棉花糖也不能顶替的。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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