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本是一种富贵病_1200字
坦白的说,我是个穷人,而且穷得叮当响。所以对于恋爱这东西,自然是只能仰慕不能亲近的。
恋爱,本是一种富贵病,患这种病的人需要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假若穷人患上这种病,有可能就变得更穷了。不仅是物资上的穷,更是思想上的穷。富贾还好,情人节买个钻戒,七夕送条白金项链,生日送辆车,这些于他们,也就几根毛罢了。
我不能否认爱情的力量,但恋爱归恋爱,跟爱情是有一定差距的。而如今,在这物资世界里,那力量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物资的基础之上的,于感情上,也就一小部分作用。对于这点,连学生都能透彻的领悟到。
我身边的例子数不胜数。这里就只举两例了。我有一朋友,他原本很“富有”,一表人才,清纯到跟女生讲句话都会脸红一上午的程度,学习也顶尖。而终有一回,他染上“恋爱”这富贵病,从和女生讲句话都会脸红到在公共场合跟女生亲吻也不害羞,成绩由顺数到倒数,其间所经历的精神折磨更不必多说。怨只怨那女的太花心,常常气得他欲哭无泪,或者说他眼睛太不亮了,辨别不清人性。还有一女朋友,是女性朋友。她原本是个学生,后来跟了一社会小混混,那混混天天在外赌,基本上天天向她要钱,而后又分手了,她也变得一贫如洗。在好学生眼里她已经不是学生了,一文不值,也无脸再去面对自己的父母,最终决定一死谢罪。所幸她家不是建设大厦,也就两层。结果摔断一条腿,她变的更穷了。
当然,我不是说所有人都象上文中提到的“负心人”一样。
庆幸的是,我那两个朋友在患病后还会“沉没”。更可怕的是,有些人根本不会在意这些。撞了车,调头就走,也不管车被撞成什么样了,或者被撞的东西被撞成什么样了。这是可悲的。
有一回,我几乎患上这富贵病。自认为“爱”上了一女孩。我跟她的关系发展还得从一顿夜宵说起。一天我肚子疼的厉害,躺在床里跟她发短信,我说我都这样了还跟你发短信是不是该奖赏点什么啊?她居然爽快的说请我一顿夜宵,我高兴的不得了。不幸的是,第二天东家就换成我了。原因是我把一空牛奶盒放她帽子里了,以前常跟她开这样的玩笑她丝毫不介意,不知为何她这次会感觉到大失面子,所以我那顿就糊里糊涂的没了,还得赔上一顿。
那是第一次跟她出来,讲话还不至于会尴尬,能畅所欲言,还能嬉戏打闹。之后接触就更频繁了。我终于相信了日久会生情这理,以前还跟我一朋友争得面红耳赤。我对她产生了一点好感,睡觉时居然会想她。更糟糕的是,后来我连上课都会想她。甚至她的一言一行都能影响到我的心情。
幸而后来不知为何她跟我疏远了,于是我就趁着陷得不深连忙拔了出来。我们又恢复了以前的普通同学关系。
所以我说我几乎染上了这富贵病。我若染上,我相信我会变得更穷的。
我倒庆幸自己是个穷人了,因为穷人更不容易患这病。至少在变得富有之前不容易患上。因为穷人大都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如何变得更富有。
恋爱是一个过程,其间要花费一定的物资和一大笔时间,也许发条短信就一两分钟,但“积土成山,积水成渊”这道理,相信只要是地球人都知道。而且恋爱还要花费很多心思,例如女朋友生气了要想好怎么去哄啊等等。难道这些不是昂贵的“医药费”吗?
所以,在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财富“之前,千万不要轻易去碰这东西。
我学会了骑自行车
如果你要问我最拿手的本领是什么,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骑自行车。
记得有一次在家看春晚的时候,有三个摩托车手表演着“悬空动作”,第一个摩托车手骑着摩托车在高空玩了一个后空翻,第二个在空中离开了摩托车,第三个在空中来了个完美的360º大旋转,我又羡慕又无奈,羡慕的是他们的动作很酷,无奈的是我是小孩不能骑摩托车,于是,我就下决心要学自行车。都是车,长得也很像嘛!
一个星期天,我闲着没事,就把自行车搬到小区里,我原本以为骑自行车很简单,于是就一跃而起跳到自行车上,可是还没等我坐稳,就人仰马翻了。这时,妈妈回来了,我叫她帮我扶着,我终于跨了上去,我踩着脚踏板,开始前进了,可是还没走到一半,我就又四脚朝天地摔了下去,妈妈说:“自行车歪向哪边,你的身体就跟着歪向哪一边,千万不要歪向相反的那一边。”我照妈妈说的话去做,终于没从自行车上摔下来了,我加快了速度也没掉下来,我终于学会骑自行车啦!
通过学骑自行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你坚持去做就没有学不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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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善成为一种习惯_1200字毋需慷慨激昂之语,不用惊天动地之举,举手之劳助他人,细微之处现善心。让行善成为我们的一种习惯,我想,世界会因你我变得更温暖。行善贵在坚持。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生活中,有的人因善小而不屑为,有的人因善要常为而不能为,有的人因善要付出而不愿为。殊不知,行善就在我们身边。“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当她看到客车撞向学生的那一刻,毅然决然地伸出了双手,她推开的是两个鲜活的生命,挽救的是两个家庭的希望,唤醒的是这个社会的良知与善心。我想,那一刻,张丽莉应该什么都没想,什么也都来不及想。都说人生没有彩排,可即便再面对那一刻,这也是她不变的选择。那是一种人性的本能,更是一种让人肃然起敬的习惯。吴斌,一个普通的客车司机,驾驶客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意外遭受金属片袭击,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拼尽全力停车、开门、打双闪、疏散乘客。诚然,生死瞬间的那一刻,他不可能纠结于是先自救还是先救人,那一连串的动作,与其说是选择,毋宁说是一种本能,更是一种让人为之动容的习惯。我们都是苍穹下奔碌于浮世的小人物,我们的行善无法像盖茨夫妇消灭天花病毒那样一挥而就。我们都有自己的一颗善心,中学生、律师、清洁工、公交车司机,没有谁的善心更高贵。正如布鲁斯所言“英雄可以是任何人”行善可以流露与举手投足间。对人以会心的微笑是善,公交车上让座是善,甚至与落单的老人闲聊,这些都是行善的体现。当然,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时下,确有善举被误读,行善惹风波的新闻。南京彭宇案首开先河,江苏南通的三轮小贩反诬救助自己的公交车司机,广东佛山的跌倒老人反诬救助自己的热心狱警……这些,确实让行善者心寒,让欲行善者心冷。但是,这并不应该成为我们拒绝行善的借口。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相继被车两次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默然离去。重庆南坪一80岁的老人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同学们,难道我们就因为一次噎住就再也不吃饭?难道我们就因为有人在街上被高空坠物砸中就再也不出门?难道我们就因为一朝被蛇咬而十年怕井绳?不,我们不能。公理自在人心,浮云不可能遮住艳阳,当然也不可能更不应该遮住我们的善心。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的接班人,我们应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一切美德的基础就是善,善是生命的最强光,心存行善之心,去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看到老人摔倒了就勇敢的去扶,你要相信世间并不总是伤害好人;看到有困难的同学就耐心去帮,或许你只是花了一部分课余时间,却能让善行的种子生根。让行善成为一种习惯,不需要多么惊天动地,只要我们有一颗正能量的心,随时随地都可以行善。高一:胡锦昀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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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优秀当成一种习惯_1200字这一次,你考了班里第一名。你自问自答:我优秀吗?应该挺优秀的。或者你没有这么问过,也不是这样回答。但当你在放任自我的时候,或者说当你不知不觉有放任自我的想法的时候。优秀似乎成了一种负能量的东西:它让你知道,我现在是优秀的,我已经很好了。大学里说:“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说呢:人之其所优秀而辟焉。有一种人,他们放大甚至无限放大自己的优秀,把优秀当作自己固有实则没有的本能,他们把优秀看作自己炫耀的资本、放任的凭仗;第二种人,他们把优秀分成阶段,把自己的优秀在对比中缩小。把优秀用来醒目而不是用来麻痹大脑、模糊双眼。如果你把优秀当成结果,把它当成一种标签,认为马云是优秀的、毛泽东是优秀的、孔子是优秀的,那你未免流于庸俗,甚至最后,连这种浅表的优秀也不能够维持了。不过,如果你能静下心来想想优秀的本质,那我想你一定是个优秀的人。什么叫优秀的人?拙见是把优秀当成原因而不是看作结果的人。我现在成功了,有成就了,并不说明我是一个优秀的人;我现在还没成功,没有荣耀,也不表明我不优秀。评价人们是否优秀的标准应该是看他是否追求优秀,是否把优秀看作自己努力或是成功的正解。然而这些并不是真正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你是否有一颗足够清醒的头脑、足够坚定的内心来落实进行一场优秀的长期追逐。心态的方面如上面所讲,这个问题则是回答另一个方面;你的优秀是否是或将是暂时的。这似乎和上面的说法有所出入。一个没有真正追求优秀心态的人,他的优秀是不会长久的呀。不错,这里的优秀是暂时的,我想说明的是懂得优秀是什么样的优秀的人所存在的问题。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道理大家都知道,难得方面有时候是不在于道理的。物质的世界过于喧哗,往往使我们的精神受到这样或那样的污染。大多时候,我们内心有正确价值观的指引。但我们的美好的东西,会因与外界的形色接触,逐渐扭曲。这种扭曲的大小,因人而异。(注一下,这里我不是提到性善论的问题,而是说,无论是本性的善,还是后天养成的善,都会受到世俗的影响。)我们自认为的正确的优秀也会发生变异。或是良性,或是恶性,不得不说决定权在主观。尽管好恶都存在,但好的浸润与坏的腐蚀,却是你自己选择进入的。打一个并不恰当的比方:你家的自来水里有一些毒素,然而你经常选择喝的是学校或是公司里的水。所以你得病的可能很小。你接受教育,喝的心灵鸡汤让你的心态趋好,让你的精力集中到优秀上;你做了坏事,听了恶言,则优秀容易麻木,心态日渐变态。当你已经被腐蚀,结果是:你在玩着游戏、刷着空间、看着电视剧,并且自认为我要追求优秀。更多的人,习惯把优秀推迟到以后。父母、老师劝导的时候,往往就会有一种自我的意识:别急,我懂得,还用你们说?想想的话,真是不得不说,一个悟字有多可贵。成功与不成功,就是看你在那一路上是否坚持走向优秀,或者说,你在那选择的一霎那,是否坚持优秀。“你优秀的人比你还努力,那你努力有啥用?”你被这句话腐蚀掉了吗?你的努力不是给他人看的,你的优秀最终目的也不是向他人显露。请做那个追秀优秀的人,不要流于世俗,最后跟大家分享一句话:“最怕你一生碌碌无为,却还安慰自己平凡可贵。”一片小文,略书拙见。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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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本书_1200字我的奶奶住院了。一日,母亲因工作繁忙便叫我去医院照顾奶奶。我有些惊诧、不解,也有丝丝不愿。我儿时是外婆把我一手带大的,就像一棵葱郁古树一样,把我护的死死的,不让我走出她树下的阴影。于是,我与奶奶,便形如陌人。不满的去了医院。病房里,是白色的床,白色的窗,还有床上白色的人,看着莫名的让人揪心。床头柜上的电子仪,伴着深深浅浅的呼吸,上上下下的,偶尔传出几声短促的低鸣。从未见过如此虚弱的奶奶!像是一件易碎的玻璃制品般。各种大小的玻璃瓶里的液体,顺着两旁数根粗粗细细的长管子流入奶奶体内,她的脸色惨白透着病态,双眉紧蹙,全然不见平日里的安详。渐渐地丝丝恐惧、不安和心疼爬上我的心头,恍然才见我已悄悄长大,而你已慢慢老去。不知过了多久,你走了进来,悄然无息的。你不施艳粉,一身普通的粉色护士服,乌发被高高的束成马尾,帽上缀有红十字标记,纤细的手中捧着一个蓝色的文件夹,专注地写着,不闻不问,冷若冰霜。“病人擦身擦过了吗?”你开口,声线清冷,平静无情。我一惊,赶忙挪开视线,迅速从椅子上跳下来,低着头,手不自然地扯着衣裳,木木的站着,不知什么办才好。你抬头看了我一眼,眼中平静如止水,不语。我尴尬的挠着头发,额间冒着细密的汗珠,脸颊泛着红,双脚来回摩擦,最终只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你,像是陷入绝境迫切地想要逃离一般。然而,你只如雕塑一般站在那里什么也不说,只是严谨的查对着病人的信息。无奈,我如岸上濒临死亡的鱼儿,不再挣扎着想要摆脱命运的枷锁了。慢慢地蹲下身子,从病床下拿出脸盆,又在柜子中找出毛巾,拔出木塞,慢慢倾斜着倒入热水。我伸手小心地去拿热水中的毛巾,才碰到,你不适宜的声音响起:“要温水。”我一愣,反应过来后,不满的瘪瘪嘴,手里却是不停下地加冷水,小心地试过水温后,才拿起毛巾拧干,整齐地叠好,起身准备擦拭。隐晦地看了你一眼,只见你慢慢走过来,又轻轻地把与临床隔绝的帘子拉上。我恍然,飞快地低下头,暗骂自己粗心。别扭地伸出手,笨拙地擦拭着奶奶的肌肤。它干燥的皮肤上布满了黄褐色和浅棕色的斑斑点点,深深浅浅的皱纹像是老树的皮那般粗糙,青绿色的经脉在黄色的皮肤下若隐若现。这岁月的痕迹让我分了神,手下的动作越来越慢,越来越慢。突然,手中一空,我愣愣的回过头,疑惑的看着身边的人,不解。你依旧什么也没有说,把毛巾在水里浸过后,熟练地拧干,麻利地为我奶奶擦拭着,你的眼中依旧静如止水。我转过头,才发现,原本被你一直捧在手中的文件夹此时正随意地躺在床尾,懒洋洋地,倒是让人觉得是一本无用的本子。阳光的金粉,透过白色的窗洒了你一身,粉色的你在这一片光辉中显得有些如梦如幻。帽上的红十字在暖阳下,像是被赋予了生命一般,鲜艳夺目。这一刻,冰冷如霜的你似乎笑了,像是初春化雪那般温暖人心。你一名白衣天使,用责任与奉献践行着医院的宗旨,你起始于辛劳,收结于平淡,虽面冷,却带着炙热的爱心。不求回报只求奉献是你心中的骄傲,不理会别人的眼光只以一颗赤心待人是你处事的风格。你是清贫的,又是富足的,曾经的你留下一份温情,一个微笑,一本难以用金钱衡量的书。初二:徐诗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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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是一种岁月_1200字每次回到家里,总想解读母亲的深情厚意。她的每一次眼神与每一次问候。都会勾起我无限的思绪。早在去年寒假临近期间,母亲便隔三差五的打电话来询问我的归期,等到我把日期准确告知以后,母亲才安下心来,并祝福我一路平安。这么平凡的事情。似乎不值得牺牲笔墨,可是一等我回到家后父亲告诉我,母亲在我回家的那天差点得了风寒。原来,母亲盼儿心切,每当听到有人从门口经过的脚步声就打开房门,出来看看,几次三番下来,母亲并未见到我的身影,可她不灰心,索性坐在家门口等待我的归来!那时已是寒冬天气,而那天又正巧下雨,冷风刺骨,寒气逼人,向来怕冷的母亲竟然无视环境的恶劣-------,听着父亲的讲述,我沉默了,并非无言,可一时,叫我说什么才好呢?我望了望正在厨房忙碌的母亲,突然感悟:母亲其实就是一种岁月。是的,母亲是一种岁月。从幼苗长成参天大树的岁月,从江河向大海的岁月,从沙漠走向绿洲的岁月,也是从苦难走到幸福的岁月。在这些岁月里面,究竟包含着什么,包含了多少,我想,纵使最伟大的诗人也无法抒写出诗篇,最优美的音乐也难以表达得淋漓尽致。我只知道,随着岁月的流逝,我慢慢地由幼年长到了童年,再从童年长成了青年,也告别了花季、度过了雨季,现今的我正如日中天;我也知道,这种岁月值得我时时回味,值得我用一生来感激!母亲是一种岁月。因为在人世间忍受最多苦难、咽下最多泪水、包容最多无知、体贴最多心灵的是母亲,是伟大的母亲。岁月无情,而母亲有情。小的时候,当别家的小孩起早摸黑起来放牛的时候,母亲却叫我起来上学;长大后我成了壮小伙子,而别的伙伴都纷纷背起了行囊南下打工,母亲却嘱咐我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本该在毕业后好好孝敬父母,可母亲还是一如既往地支持我、鼓励我争取继续深造的机会。岁月的流逝总是无情的,它夺去了母亲的青春,还在母亲的额头刻下沧桑的印记。这是怎样的一种岁月啊,我把她解读成爱的象征!母亲是一种岁月。因为岁月没有轮回,也不着边际,而母亲的爱正是这样的浩无涯际。母亲有时甘愿做一根甘蔗,任凭儿女吮吸着甘甜的蔗汁;母亲有时又是一座大山,用坚实的臂膀抚平儿女的创伤。母亲为了我的将来,曾两度搬迁:从农村搬到城郊,再从市郊搬到市中心,而唯一的理由是为了我读书方便。此时此刻,我不由得想起了“孟母三迁”的故事,也顿时明白,这种母爱其实更是一种拯救。它拯救孟轲于顽劣的孩童之时,将他引向知识与思想之路。它是人类的摇篮,也是引导人性至善至真的北斗。即使人性的堕落如高山滚石,母亲也会用她的身躯拦住,并用爱心去鼓舞它、激励它、并陪伴它远离深渊,重新攀登。当然,这种浩无涯际的母爱,也是女性自身的拯救者。当她为世俗所诱或为生计所迫而丧失本性时,当她囿于环境沉湎于声色犬马而难以自拔时,只要她想到儿女,想到要做儿女的榜样,想到儿女决不能过自己这样的生活,她就会升腾起战胜自我的力量,从善从真从美。虽然我成不了像孟子那样伟大的人物,但是我的母亲,乃至普天之下的母亲,都可以与孟母相媲美……母亲是一种岁月。岁月如歌,母爱无限……12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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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一本书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父亲是工地上的工人,他只读完了初中,他说自己是个粗人。十年前,我恨他,恨他的理由太多太多,他当着我的面把一元硬币放进我的书包,又悄悄地拿了出来,害得我在幼儿园里因为钱丢了哭了一上午;每次压岁钱都被他收了,我只有看着其他朋友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他天天逼着我学习,每天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其他同学尽情玩耍。十年的日子就这么匆匆过去,渐渐的我发现父亲是一本蕴含哲理的书,虽然在当时觉得他做的不对,但是经过时间的淘洗,自己冷静下来仔细思考会发现他说的很对,通过那件事更让我认识到这一点。那一天晚上我拿回了那张考的很差的试卷,他又是火冒三丈,我又说是试题太难,太多,时间太短,他又说:“同一个老师教的,考同一套试卷,别人考得好你却考不好,你又是在找理由。”最后,他叫我第二天到工地上体验生活。第二天,我来到了他再熟悉不过的工地,先咬着牙干了一上午,虽然挺累,但我就是不想在他面前低头,心里还不地说:“切,有什么难的。”中午过了,天气热得像发了狂,仿佛从天空中射来了数之不尽的利箭,箭头上都带着火苗,炙烤大地。看着那毒辣的太阳,我心里不时打起退堂鼓。又想起昨晚他那眼神,我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刚把砖搬完,有得去和灰,干了好一会儿,只有一个感受:喝进去的是水,出来的全是汗,至始至终都没想过上厕所。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全身的疲惫战胜了倔强的性格。终于……我对站在高高架板上的父亲说:爸,我去上个厕所。“看着架板上的父亲,一身皮肤黝黑,在烈日下更显得红得有些发紫。一件白色体恤杉,心口湿透大半,头上顶着一顶草帽,额头上的汗珠不时滑落到地上一眨眼就干了。他看了我一眼,只是点了点头。于是我便离开了。过了好一会儿,父亲没见我回来,便下了架板找我。他摘下头上草帽,微微扇动着。他走着走着,一不小心踢倒了一块砖,惊醒了熟睡中的我。但我只是闭着眼还不想起来。父亲见了我,本想叫醒我,欲言又止,然后又转身离开了。后来,就听见了父亲和工友的谈话。“那孩子上哪去了?”“孩子毕竟是孩子,干了一会儿就到一边打瞌睡去了。”“对了,怎么想起让孩子体验生活来了?”“昨晚又因为考差他和我吵了一架,他说学习有些难,所以就让他来了。”“相信他来了这一次,以后再也不想来了。”“我也希望他以后别来了,有哪个父母没事让孩子来受苦啊。就是希望他以后能有点出息,别走我这条路。‘’”是啊是啊,想我们当初干这个工作,还是累得腰酸背疼的。为了养家糊口,还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躺在一旁的我听见了父亲和共有的谈话,仿佛如梦初醒,脑海里浮现出和父亲一起走过的日子,原来他小时候那样对我是因为他爱我,并不是我想的那么可恨。十年后,我渐渐的发现父亲并不是一个工人,他是世界上最好的教育家,他不善言词,只会用行动来证明他所说的,来证明他是爱我的。他是一本蕴含哲理书,教会了我许多,他让我知道了“节约一分钱比挣一分钱更容易”。他让我知道了“失败者找理由,成功者找方法”。他让我领会到“世界上没有谁喜欢吃亏,但所有的人都喜欢吃亏的人”的真谛。高一:第一篇12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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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是种幸福的痛_1200字独倚窗前,思绪如流云般,远离尘世的喧嚣。回忆便在此时展开,如画一般。一、草地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家门前有一片草地,正如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对这片草地印象如此深刻。自然而然的对那片草地便成了我们这群小鬼头的“战场”。它至今仍保留着“战争”过的痕迹,瞧,那枯草上的斑斑黑点,仿佛在香路人哭诉它的悲惨遭遇。每有空闲,我们总召集在一起商议行动,或是拔掉枯草做成草弹相互掷来掷去;或是赛一场别开生面的野蛮足球;或是就地取材挖陷阱做恶作剧。每每此时,我们总是没头没脑,无忧无虑,肆无忌惮地傻笑,只为这种纯粹地快乐,纯粹地单纯,纯粹地心情。现在回想起来有点心酸,有点想笑,但再也笑不出原来的味道。“战争”过后,我们意犹未尽却不得不回家“补充能量”,一个个像印第安小野人一样一路狂欢。踩着这片承载着我们天蓝时代回忆的草地,犹如审视着一幅岁月的地图,载上面追寻时间的印证,又如同踏着平川,给人宽广与舒畅。二、电视童年的我载外面的世界活得很精彩,可一旦回到家里便是我的落寞的时刻。孤独的我躲载孤独的角落孤独的看动画片。常常一个人一看一通宵,于是酿成了今天加入“眼镜族”的大祸。我仿佛已融入到动画片中,和卡通人物一起哭一起笑。一看就沉迷于其中,忘乎所以,仿佛进入无人之境,直到上眼皮和下眼皮“打”的不可开交时,还不肯罢休。边看边喝可乐,嚼薯片,无忧无虑的样子。就像《漂流者》(《castaway》)中喝排球结下友谊的查克一样,电视也成了我的小伙伴。三、水库城市里找不到天然的水库,于是我喜欢回到乡下。尽管那里的风光不一定旖旎,但那里有属于我的自由空间。清清的水,蓝蓝的天,欢快的竹筏,溅起的每一滴水都让我兴奋不已。整个水库仿佛笼罩在一层淡淡的水汽中,我为这种朦胧的感觉沉醉。那榆阴下的一潭,不是水库,而是天上的明镜,镶嵌在绿野间,倒映着年少的梦。一提起水库,我就想起乡下的伙伴,就像鲁迅和闰土的感情一样,他们都拥有水一般澄澈的心,那是自然真实的流露,不加任何修饰,一点也不像参加假面舞会的城里人。我经常把脚丫伸进冰凉的水中,趟水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当水的俩意从脚底的每一丝神经传到大脑,我就像接到某种未知的讯号一样。每当我回想童年时,那水库便没有理由,如同西欧电影的经典象征性镜头一样,一次又一次地闪现。这种情形一直延续着,以至于最后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是因为回忆童年而想起那水库,还是因为水库而想起童年。四、同学“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亏遒。”每每抚摸着昔日的毕业照,这几句词便在我耳畔回响。的确,那段日子在过去的生命中显得如此珍贵,全因为有你们得存在。现在身处新的环境中仍试图在新同学身上捉老同学的影子,但是一个生命是不可能轻易被替代的,更何况是曾朝夕相处、并肩作战的同窗。我真想试着回到过去,但人总试要跳出回忆面对现实,所以我们只有流泪喜悦的翻过这一页。不紧想起刘若英《后来》中的一句话:“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错过了就不在。”最后套用泰戈尔的一句诗:“无论你们走到哪里,我的心总何你们在一起;无论黄昏时的树影有多长,它总和树根连在一起。”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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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本无字书生活一本无字书在这个世界上有二种书,一种是被誉为“人类进步阶梯”的有字之书;另一种则是“生活”这本无字之书。也许你会感到奇怪,每本书都有字,无字的怎么能称得上是书呢?有字的书给人以启迪和教益,而生活也是如此。因此,生活可以称得上是一本“无字的书”。一窗明月的夜晚,远离了纷繁喧嚣的尘世,是是非非的人群,一书在握,热茶一杯,静心读了下去,渐渐便觉茶香满口书香满纸,尽可以刘伶醉酒,放浪形骸——开心处开怀大笑,伤心处黯然伤神,激愤处拍案而起……。仰观苍天,俯察大地,一种腋生双翼的感觉油然而生。精鹜八极,思接千载,神游古今,可以大方无限,咫尺千里,豆芥巨观缩龙成寸。自由自在晶莹剔透的灵魂啊,分明已化作奔月的嫦娥。读书时,就知道“书”这个名词。真正知道书的意义在逐渐成长中悟道的。之前,我迷上了那花花绿绿的图书,那美丽的画儿配上一段美妙的文字,让人真真实实地置身其中,那些故事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有的只是一个单纯的世界,像《葫芦娃》、《狼来了》、《哪吒》等。这些图书真是极其吸引人的,我看过一套《三毛流浪记》的图书,幼稚的我只会看着笑,哪里会知道什么人间冷暖之类的词啊。到上学之后,书接触多了,但大部分都是教科书,说句老实话我并不爱读书,只是为做个好孩子而努力地读那些枯燥无味的教科书,拿了第一,得到父母和老师的称赞就可,无所谓爱不爱书。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接触那些叫做“文学”的书,我也并非刻意想读的,只是当时特别渴望语文老师多拿自己的文章在班上读感到特别的自豪。我为写好作文也只是多读作文书而已。可见同班同学不只读作文书,还知道很多什么名著,大家通常会说:“哇!你看的书真多!”于是我借了今生第一本所谓的名著,叫做《苦儿流浪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了。我第一次觉得一本书竟可以有这么动人的故事情节,看到不愿放手。从那以后,本不是很有钱的我,倾尽自己所有的零用钱去买了那些名著之类的书,一买来便迫不及待地一口气看完它,我像一只埋头在书堆里的鸵鸟,在那些美妙的故事情节里痴迷忘返。它们真的有这种魔力。什么《小王子》、《小公主》、《伦敦塔》、《海蒂》等这些书简直看痴了我。可当时我的父母并不那么开明,认为看这些书影响学习。所以我养成偷偷看书的习惯。拿本教科书挡在课外书上一样看得津津有味,后来我又接触了另一类型的书,像自传、杂志、侦探小说等。有一次,拿到别人的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令我好多天没平静下来,连做梦都在探案。总之,有书就是好看,生吞活剥,杂着一塌糊涂,那时总缠着人家借书。后来我发现,看过的书再看一遍,又是一番滋味,也使我明白一本书光看故事是不够的,再看多几遍就有另一种境界。这种境界是混杂在读书中悟到的。我第一次发现书的美妙到现在已使我对书有了另一种诠释。一本书因它的文字有了内在的精神,灵魂因为它外在的美,使它成为一件美妙的艺术品。我对教科书又有了另一种见解。数学就像一本侦探书,需要一步步推理,那些横写的英文字母就像向我诉说一个美丽的故事。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再大些时,我爱看《红楼梦》虽然不大懂,但它本身就是一种美,我常喜欢一个人拿上一本书在阴凉的树阴下消磨一天的时间。现在我的书架上已有了许许多多的书,看着增加的书,一丝甜蜜流过我的心里,是这些书给了我人生那么多的顿悟。朋友们,为了生活得更加充实,生活得更加美好和幸福,让我们每个人都来用心地把生活这本无字的书读懂、读透吧!1200字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