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的谬误
??易中天先生在《品三国》中,经过精心的文字推演和人物性格分析,推出了曹操只所以成为乱世奸雄,是“逼出来的”结论,然稍加推敲便不难发现,这一论断纯属错误。
??易先生认为,《三中演义》中曹操闻许邵评自己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后,“操闻之大喜”是肤浅语,因为“‘大喜’只有一个意思,就是高兴,兴高采烈去当奸雄,好象曹操立志要当奸雄似的。这就不真实,也肤浅。因为世界上没有从小就立志要当奸雄的人,奸雄都是逼出来的。”在这段话里,易先生要阐明的观点有三个:一是“曹操并非立志要当奸雄”,二是“没有从小就立志要当奸雄的人”,三是“奸雄都是逼出来的”。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前面两个观点的正确性是毋庸置疑的,即曹操并非立志要当奸雄,世界上确实也没有什么从小立志要当奸雄的人,但易先生以此为论据得出的第三点看法,“奸雄都是逼出来的”则可笑至极。奸雄固然不是人立志要当的,但也恐非是逼出来的,至少曹操本人的奸雄称号就不是被逼出来的。
??易先生之所以得出这样错误的结论,原因有两点:
??一、混淆了语言上的概念
??易先生通过对“奸贼”、“奸雄”、“枭雄”三个词在语义上的分析,从而认为“奸雄就是‘奸猾而有雄心’。奸雄者,奸诈而又豪雄也。”,这样的解释明显是把“奸雄”曲解成了“奸猾的英雄”了,既然是英雄,那还非得用“逼”才能去当的吗?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易先生自己恐怕也如同饥饿的人见到了面包一样,并不用什么“逼”的手段,自己就乐而愿之的趋之若骛了,这岂不是自己观点的反证?况且,奸雄本义是“指用狡诈手段而谋取大权的野心家”(《新华词典》),是贬义词,根本不象易先生所理解的那样。如果易先生能遵循其本义而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似乎更有些道理,但遗憾是的,易先生却把一个重要的概念进行了自己主观上的曲解,从而导致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二、忽视了曹操本人性格上的固有弱点
??易先生自己也承认,曹操是一个“奸诈奸猾”、“心胸狭窄”、“小人嘴脸”……的人,这是曹操的本性,这样性格的人,让他去当“奸雄”还用得上“逼”吗?我看反倒是让他做一个安分守己的英雄应该用“逼”的手段才对。
??易先生自己也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曹操的“奸雄”是逼出来的,我们看一下是否如此。
??第一个例子是:易先生认为曹操从小就奸猾,是一个远近闻名的“问题少年”,并且举了《三国志》裴松之注引《曹瞒传》中原话说,曹操少年时“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坏小子,那我们就要细想一下,就是这样一个纨绔子弟,让他做“奸雄”还用得上“逼”吗?我看不用,他还不得乐颠颠地做啊!
??第二个例子是:曹操“游荡无度”,叔父实在看不下眼了,便常常提醒曹嵩应该好好管教一下他这个儿子,为了对付叔父,曹操便想了一个欺诈的手段,即类似于“狼来了”的故事,使得父亲不再听信叔父之言,从而自己可以任意的胡作非为。大家想一想,一个连自己父亲、叔父都欺骗的问题少年,本身不是就很“奸”吗?正如易先生自己所言,“青少年时代的曹操,是一个典型的公子哥儿,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鬼点子和坏主意层出不穷。”既然如此,我们就不难看出,曹操的“奸”是与生俱来的,是因其性格本身固有的“奸猾”弱点发展的必然结果,决非外界环境逼迫使然,所以曹操做“奸雄”是被“逼”出来的纯属无稽之谈。
??回过头来我们再从“奸雄”二字的正确释义以及结合曹操本人在政治舞台上所耍的权谋机变、狼子野心上看,他的“奸雄”也决非是“逼”出来的。“奸雄”指的是用狡诈手段谋取大权的野心家,曹操在创业过程中的任何一个行为不都恰恰验证了这一点吗?他的那些非正常手段,不正是他最终取得霸业的根本条件吗?这期间他做的哪一件事又用得上“逼”的手段了呢?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
??易先生本人所说的一切论调,根本无法证明他所提出的结论,反倒让我们从中找到了反击的突破口,是根本就无法自圆其说、大错特错之语。
我的小学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不知不觉中我已到了十岁。蓦然回首,用心去搜寻流逝的岁月,我惊诧于一个个有声有色,有笑有泪,哭笑不得的瞬间,它们构成并丰富了我的小学。
五岁时,我“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时间似长江水滚滚流逝,四岁那年,我进了小学。五岁时,在东风小学一(2)班的某个角落里,有一个“一问三不知”的我。现在我还记得在一节语文课上老师亲切地问我:“你知道周总理的故事吗?”我站起来摇摇头回答:“不知道。”老师又问:“你能复述一下这个故事吗?”“不知道。”我还是回答了这三个字。“你回答一下课后第三题?”“不知道。”现在回想起来,我还常常一个人捂着嘴笑。其实那时我“不知道自己不知道”。
七岁时,我“不知道自己知道”。两年的时间在快乐的“不知道”中飞逝。在三(2)班了某个角落里,坐着一个“怀疑自己”的我。老师站在讲台上,眼光总在四处快速地“浏览”。一次,老师问道:“哪位同学能概括出课文中农民的特点?”我想出了自己的答案,可手刚举起来,我又犹豫地放了下来。心想:算了吧,还是乖乖地等老师的正确答案。答错了,多丢人啊!当老师公布标准答案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的答案几乎与老师的一字不差。那时的我为什么如此不相信自己呢?现在我才知道,那时的我“不知道自己知道”。
九岁时,我“知道自己不知道”。在五(2)班教室的某个角落里,坐着一个大胆发言且有时还会“滔滔不绝”的我。这一年里,我几乎是千方百计地抓住老师提问的每一次机会,且把每次机会都当作一次“挑战”。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机会越多,就越能证明我的知识在不断地丰富。更关键的是回答出一些高难度的问题之后,我会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欣喜感和满足感。在我的骨子里,有了一种“无畏”。我始终相信:做什么事情都不能畏畏缩缩的,只有敢于尝试,才能赢利更多的成功几率。那时的我“知道自己不知道”。
今年我十岁了,虽然我的年龄依然是班里最小的,但我已从原来的“小不点”长成了“大姑娘”。六年级的我“知道自己知道”。在课堂上,我总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可对于自己没有把握的事,坚决不做;对于自己不能准确回答的问题,坚决不举手。因为现在我在面对一个问题时已经知道自己是“不知道”还是“知道”了。
再过半年,我的小学就结束了。回想起如梦如幻的我的小学,我欣喜地发现:原来我们每个人都是在“不知道”和“知道”中一天天慢慢地长大的。
六年级:刘俐杉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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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的谬误??易先生在“品三国”中把曹操品出了一个“可爱的奸雄”的结论,观点上固然新颖、大胆,很容易引人视听,但逻辑、情理上却实在说不过去。纵观《品三国》一书,在情感上易先生对曹操的投入是很大的,因而在行文中或多或少地加入了个人的主观主义情感因素,也可以理解成这样:为了使自己喜爱的曹操更加令人喜爱,无形中把曹操主观情感化了。其实我倒觉得不如把“可爱的曹操”说成“可爱的易先生”,因为他为了曹操的可爱而强说可爱的观点着实让人觉得“可爱”。??只所以反对这个观点,倒不是鸡蛋里硬挑骨头,而是读书中一念之间闪现出来的一丝火花。??我在“易中天的谬误(二)”中曾对“奸雄”一词作了解释,即奸雄指的是“用狡诈手段谋取大权的野心家”,这个词在感****彩上是褒是贬不言自明,所以用“可爱的”一词来修饰“奸雄”二字本身就违反逻辑和常理,如果可以这样用词的话,我岂不可以随便就说出“可爱的强盗”、“可爱的杀人犯”、“可爱的卖国贼”……了。如果是这样,我的脑袋恐怕早被打爆了,即便不爆,也早已被骂人的话语淹死了。回过头来说,现代汉语语法规则是很奇妙的学问,因而其中就语感色彩来说,有“贬义褒用”、“褒义贬用”之说,有人也许会说,如果从这个角度理解,易先生还是对的,但你仔细想一想,是“可爱的”贬用了呢?还是“奸雄”褒用了呢?恐怕都不是。??另外,还得从曹操本人性格上说,他这个人虽然有聪明、坦率的一面,但其本性中固有的奸诈、狡猾、心胸狭窄的因子仍是其主要特点,回想他一生中所作的每一件事,除了欺瞒、狡诈、凶恶、狠毒外,还有什么“可爱”在他身上显现出来了呢?杀弥衡、杨修、崔琰,逼死y ù(打不出这个字),一辈子干的就是滥杀无辜的恶事,如果你连这个都觉得不能说明问题的话,你再看看他打着为父报仇的旗号,大屠徐州之事,你还能说他“可爱”吗?而其他诸如“挟天子以令诸侯”、“晋魏王加九锡”,极尽篡权之能事,难道这也是“可爱”吗???在易先生看来,曹操本人一生中固然有上述恶行,但实际上也是做了几件令人佩服的事,比如“临终遗言”,与曹操生前所做所为确实是迥然不同的,但仅凭生活中几件“欺人”的所谓“善行”、“善举”,就把曹操说成是可爱的,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毕竟在曹操身上,污点是多于优点的,“凶残”是多于“可爱”的。800字 高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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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的谬误??易中天先生在《品三国·一决雌雄》中详细的介绍了袁绍、曹操的官渡之战,并且仔细的分析了袁绍最终失败的原因,同时也指出了当时寄寓在袁绍身边的刘备在战争的关键时刻离开袁绍的原因,即“刘备预感到袁绍要失败”,所以才离开袁绍,试欲转投刘表。这里易先生恐怕犯了一个错误,即把刘备看成了一个胸无大志、甘于寄人篱下的投机分子,亦或是随着局势强弱而随风倒的“墙头草”,因而才有了这样的错误结论。??事实上并非如此,刘备离开袁绍也并非是预感到自己的“老板”要垮台,而自己要另谋出路,而是另有原因的。??毋庸置疑,刘备在三国时期是一个风云人物,更是一个英雄,他的心中有着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政治目标,暂时的寄人篱下只不过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当机会来临时,这条“龙”还是要腾出深渊,这只“虎”还是要冲下高山的,从而才能大展身手,逐鹿中原,乃至问鼎天下,开创出属于自己的王霸之业。而袁、曹官渡之争恰好就为刘备提供了一个再好不过的锲机。众所周知,袁、曹是当时中国北方、乃至整个中国最为强大的两股势力,一个是“挟天子以令诸侯”,一个是“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天下”,这两股势力如果处于相对平静的状态时,其他势力,尤其是像刘备这样毫无资本的弱小势力,是根本没有机会在他们的严密统治和监视下生存的,也就更谈不上什么开创绩业。然而袁、曹一旦相争,他们的统治势力势必相对宽松,这就给了刘备、孙权这样弱势群体以建功立业的可乘之机。正如易先生所说的一样,“刘备在政治上是很敏感的”,所以袁、曹刚一交战,他立即感到,机会来了,也是自己离开袁绍的时候了。所以他离开袁绍的原因并非是他预感到袁绍要失败,而是要为自己抓住一个对自己来说颇为不易的机会。在这种想法下,袁、曹之战到底谁胜谁负已不是他关心的主要问题了,他真正关心的则是自己怎样才能在这个混乱的局面中开创出自己的霸业。相反,他内心里恐怕会希望袁、曹之战最好不要过早地分出胜负,拖得越久越好,最好打成个两败俱伤,只有这样,这两股看起来牢不可破的势力才会对他开创绩业构不成威胁,他创业成功的机会相对也才会更大,又怎么会因为袁绍要失败而离开他呢???正因为刘备是一个英雄,心中有着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政治目标,加上刘备本人“政治上的敏感”,善于审时度势,所以才在袁曹之战的关键时期离开了袁绍,从而开始走上了自己的“创业”之路,袁、曹之战谁胜谁负也绝对不是他离开袁绍的真正原因,真正原因则是局势给了刘备施展才华、拓展空间的舞台,刘备要抓住这个机会,所以他才会当机立断、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袁绍。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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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的谬误??易先生在《品三国·鬼使神差》一集中罗列了大量有关看似曹操胸襟广大的材料,并进行了自己主观上的深入分析,最终得出了曹操是一个具有“非凡的气度”的人的结论。同时也进一步指出,正是因为这种“气度”,“使他战胜了一个又一个敌人和对手”。从内容上来看,这话似乎有理有据,无可辩驳,但如从结果上看,则能看出,曹操并非是一个有“气度”之人,易先生所说的曹操的气度,恐怕也是一种虚伪的气度。??我们先从材料上看,易先生认为曹操有着“非凡的气度”是从以下二个材料中得出的,一、其北征乌桓胜利后,回来大奖战前劝他不要征乌桓的人,理由是他在征乌桓中遇到了不可想象的困难,战争的胜利纯属侥幸。易先生认为这是曹操善于扬人责已的品质,因而有气度。二、是曹操收降曾反叛他,并杀死了他儿子、侄子以及爱将典韦的张绣,并命他为扬武将军,封列侯。能够接受敌人,有气度。??我们重新看一下这两个材料,曹操大封劝他不要北征乌桓的人的真正用意是什么?难道真象易先生所说的那样是从曹操内心里发出的扬人责已的“气度”之举吗?其实不然,曹操自己也看到,自己在北征乌桓中遇到了不可想象的困难,战争的胜利是一场侥幸,在这种侥幸的心理下,他岂有不偷偷擦了一把冷汗而暗自庆幸之理,对那些劝他不要征乌桓的人岂有不感激之理,在感激心理之下,他也并非一定要“责已”,但“扬人”则是必须的,因为从长远看,他离实现自己一统天下的理想还远得很,因而不得不注重对谋士或人才的利用,重奖这些人正是为了让所有的人才在他今后的统一之路中,放心大胆,不遣余力地为他出谋划策,甚至对他提出不同的反对意见,以便他在做决策时能够尽量做到谨小慎微,滴水不露。说到底,这是他人尽其才的一种策略和手段,而并非真正能说明他是一个有“气度”的人。而收纳张绣一事更是说明不了他是有气度的人。当时的曹操虽然具备了一定实力,但也尚未达到天下归心的程度。为了收买天下人才之心,“曹操实在很需要一个机会,来展示自己的博大胸怀和高尚情操,很需要一个典型,证明自己的容人之量和仁爱之心。”,“而要争取人心,就必须有一个宽容大量的气度和既往不咎的政策,哪怕是装,也要装得像回事。”,“而张绣此时送上门来,真使他喜出望外”,所以他不但不会斤斤计较个人恩怨,反倒会拿张绣做个榜样,向天下表示他的宽宏大度和以德服人,极尽笼络之能事。所以收张绣只是他装装样子,做了点表面上有“气度”的事,但他骨子里到底怎样想的,我们就不得而知了,这个材料也证明不了曹操有“气度”。而反过来看,却恰恰能证明曹操是一个心胸狭窄之人,因为从结果上看,“曹操树的这个样板,后来似乎也遭到了报复。八年后,张绣随曹操北征乌桓,还没到地方就死了,死因不明。”,易先生自己也分析这恐怕是曹操的主意,至少是他授意曹丕这样做的,要不然老爹树的样板,儿子就敢这样给弄死了?何况曹丕为了自己的前途,还得顺着他老子的心思,还敢给自己找不自在?而且易先生本人也认为“事实上,曹操这个人的报复心是很重的”,但忍了八年和二十多年后,张绣及其后人全被逼死,成了当时的一桩冤案。这还能说明曹操有气度吗???不但如此,那些反对过曹操,给曹操穿过“小鞋”的人,在曹操身边干了多年后,到了曹操功成名就之时,不是都被莫明其妙的直接或间接的杀了吗?就连杨修的才华在他嫉妒的心理之下,性命也未能幸免,而孔融、弥衡、边让、崔琰等人的下场不也说明了一切吗?更有说服力的一个例子是,仅仅因为荀yǜ和荀yǜ提出的“奉主上以从民望,秉至公以服雄杰,扶弘义以致英雄”的“三大纲领”,“全方位地遏制着曹操的个人野心”,把“曹操管得死死的,使他终其一生都不敢取现任皇帝而代之,悍然称帝。”,阻碍了曹操的称帝之路,当他“在自己野心膨胀的时候,对他们产生了怨恨。荀yǜ被逼自杀,毛介也下了大狱,差一点儿死掉,这样怨恨心、报复心极重的一个人,又怎么能说他是一个有“气度”的人???所曹操那些表面上的“气度”,在事实上是曹操给自己戴上了一个假面具,硬充心胸广大“装”出来的,而在其人性层面上,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虚伪的“气度?。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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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本无天籁之声,易则旷世奇贤。——题记心跳乱了节奏,云舞九天,天色变,心归于一,则我“易”了心中的情感,那天地也为我变色。俗话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在人们看来本质的东西确是难改,不过本质上的过错也有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古之“易”,今之谓曰:“改变变通”。一个人如果犯了错误,认为客观原因占主导,但是否看见自己本身的错误呢?在我们漫步在那历史的森林中时,随处可见古代文人墨客有惊世才华却不得志,那是因为他们高洁的本身不适合俗世凡尘。这乃是“易”的另一种,他们也在“易”,可他们易的是凡尘俗世的庸俗。材料中的枭本来声音不适合唱歌,不被世人所接受,那是因为它本身的粗俗让世人所不爱。所以它应该易其声,则其为贤。古有伟大之人李太白不易自己豪放俊逸的风格而不被世人看重;只有孤月赏他的旷世奇才;再有苏轼三谪之后,更有他“易”其当时之世的想法,这更加体现了他“易”世之雄心。他用他高洁的节操来感染世人,世人却不为他所“易”,这就属世人心中污浊之深,以致不能“易”其心志。古代中也频见惊世之人归隐深山。故有陶潜不能“易”其心中爱菊之高洁,而自己却又不能“易”世人之浊污之心,所以他踏着“易”世的失落,寻找到了那一片属于他自己清心寡欲的天空。所以陶潜属于那种在污浊之中寻找到高洁的隐者。心中的天空是随心而易的,要不然不会有俞伯牙之难懂的琴声。不管你面对多好的外界环境,如果心中的环境一片狼藉,那么天上的每一种色彩将成为灰色。本无天籁之声,易则旷世奇贤,说的是应该让自己随时处于变通之中,随时有改变错误的思想,就会成为旷世无双的奇才。如果心中的烟云笼罩,则要“易”心成阳光明媚的天空,如果天空中有乌云阴霾,那则要“易”心于碧海蓝天之下,总之“易”时海阔天空。心归于自然的色彩,如果抱怨没有明月的夜空,你将失去满天闪烁的群星,易之则成为众星拱月之势;人处于形色的世界,易则成为旷世奇贤,再易则……天色变,我心易。750字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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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易凋零草易生纵观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每个人的人生截然不同,不同的人生造就了不同的性格,不同的观念。对于同一个困难,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和解决方法。从古至今,社会上的伟大人物举目皆是,他们靠着自己坚定的信念,不羁的灵魂,战胜重重困难,创造出了一个个令人羡慕的伟绩。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以谦虚面对社会,默默无闻。使我们明白人生在世,须低调,须谦逊。很喜欢苏舜钦的一句诗:栽培蔚伐须勤力,花易凋零草易生。种花要靠辛勤栽培,不然杂草丛生,花就容易凋零。花的美丽,都是在辛勤培育下展现的。每天早晨,晨曦初露时,我总会站在窗前,将崭新的万物尽收眼底。我曾有个疑问,万物为何如此美丽多情?或许是晨露的滋润,或许是阳光的照耀……大自然果然神秘莫测,竟能创造出如此美丽的生物,也正是大自然的恩赐,才使得它们免受饥渴,茁壮成长。草,是一种普通的植物,在世界各地,随处可见。但普普通通的它,却成为无数作家诗人的写作题材。因为它拥有无与伦比的坚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赞颂了它生命的顽强;“晴日暖风生麦气,绿阴幽草胜花时。”表现了它蓬勃的生机。我想,苏舜钦所说的杂草是指各种困难罢了。人生如戏,变化无常。刚才还是阳光明媚,一瞬间便乌云密布。诚然,每个人都渴望成功,出人头地,可就在顺心的努力中,突然出现一些繁琐的困难,令人措不及防。若想顺利地度过这个关口,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拥有坚强的意志,如此,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因为,我们明白:--栽培蔚伐须勤力,花易凋零草易生。也许,我们可能无法阻止一些必遇的困难。但,我们坚强!高三:花芊羽5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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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易逝,青春易老韶华易逝,青春易老,当青春不再的时候,我们仍会为自己曾有的那些体验而倍感充实,因为“纯真季节”是人生中最透明最易感也最美妙的时光。它,如一块白纱,轻轻地将世间的“黑暗”给抹得无影无踪,不流一丝痕迹……而在我认为,“纯真季节”犹如一色色五彩的颜料,把原本单调的生活点缀成一副惟妙惟肖的人生之作。“粉色”的纯真粉色代表着纯洁的美丽,在我记忆中,就有过这样一位“粉色”的同学,她长得一点儿也不好看。甚至因为丑,而使自己的心灵也变得脆弱起来,在班上经常有人故意刁难她,使她总在许多双不怀好意的目光中显得分外尴尬,但我却不知为何总非常敬佩她。她笑的时候总爱抿着嘴,既腼腆又羞涩,和毫无顾忌放声大笑的女孩相比,竟多了一种宁静和不一样的“美”。直到有一天,她兴冲冲地把我从教室里往外拉。我们走过芳香四溢、流光溢彩的花坛,跨过绿草如茵的草坪,来到了教学楼后的土地上。这是块被遗弃的荒地,因为它丑陋而光秃,很少有人来这。我不解地看着,大约过了一分钟,忽然一股芳香犹如暖流一般扑鼻而来,是那样温柔,是那样让人沉醉。我不自觉地往角落里看了一下,原来是一些不起眼的油菜花,正当我看着入迷的时候,她微笑着和我说:“瞧,多美的花,她们从不开在最显眼的地方,她们从不奢求赞美,但她们渴望能在角落里好好地生长,给人们带来一丝又一丝的温暖。”听完她说的话后,我终于明白,做人不求要多美,但,无论如何,都要美得纯洁,我看着那株油菜花,思绪万千……“蓝色”的纯真人们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透明纯白的眼睛令我舒坦;游移不定的眼睛让我惶恐不安;还有一种眼睛,它幽深而不见光亮,似乎蒙着一张布,扯不断,掀不开。我十分害怕有这样的眼神来看着我。但我却真的遭遇过那种目光。在大班文艺汇演上,我以出众的表现获得了众多人的羡慕与祝福,但却唯独有一个目光十分不屑,上下地打量着我,似乎对我充满了不满。我一开始也是不以为然,但在今后的时间里,她每次做算数都会比我做的快,每次写单词都要比我写的多,我慢慢察觉到,她对我不是普通的不满,而是一场“战争”我们俩更是隐形的“对手”。直到毕业,她跑过来对我说:“谢谢你,是你让我有了向上的动力,不是因为你我可能不会这么努力。快毕业了,我也希望你在小学时期能够更加顺利,学业更加进步!”说着她对我笑了笑,拍拍我的肩便走了。从她的笑容中我看出了她对我的信任与鼓励,望着他欢乐的背影,我把我们之间的敌意瞬间变得灰飞烟灭,我想,这应该就是最美好的友谊了吧,她如同蓝色一样充满着希望和谐。也许,这样美好的结局正是我想要的吧。就让我和他的友谊一直像蓝色一样美好……“纯真季节”如一颗种子暗暗的播种在每个花季少年的心中,也许你还未发现,但它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默默地在每个人成长的角落中生根发芽,包含着激情和梦想悄然绽放,成为一朵纯真之花。就让我们的“纯真之花”开放在自己美好心房中,绽放在我们美好“纯真季节”里,就让“纯真之花”成为我们“纯真季节”里最亮眼的风景吧。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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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老子虽然我明白为什么要将《周易》和《老子》两部书合在一本出售,但我这里简单说明一下,《周易》和《老子》两书虽然道理相通(儒道释哪一个不是相通),可是这两者实际无什么关联,《周易》起于周天子(或者更早)占卜所用,《老子》疑为长耳学生所传,差上个三四百年,几个朝代更替,若说有联系,两书不过是后来的五斗米教(也可以理解后来的道教)引为经典说学,拿来用之。所以在这里还是分开说还好。虽然周易解说在市面流传数百上千个版本,每本都数百页纸桨,但实质周易内容大概为七八页足已承载。全书分为六十四卦,每卦卦首有一句话,一卦有六爻,那就是一卦有七句话。这便是周易原始版本,后来儒家学子又点评一番,便有《象说》,加上后面的解释应用,这便成现在周易的基本结构。江湖术士将周易说得神乎玄乎,其实说白,这只不过是本占卜之书,和西方塔罗牌其实在异曲同工,区别所在塔罗牌,一卦只有正反两爻,而周易有六爻,由出生到成长,到落叶归根,起起落落,好的卦象不尽是好事,坏的卦象也未逢生机。不单止占卜,也蕴含中国哲理,一件事下来千百种理解,便成为象。这是不是很像老子呢。木心先生说过,老子要深读,离骚要浅读,大概意思老子不深读,只了解其皮,活脱成为一忽悠人士,离骚呢,太忧伤了,变为一个忧郁青年,自寻短见便不好。老子全书一共为八十一章,全书核心或者是一个自然生长的道理,有物化为于无。儒家讲究于造材,用。就是一棵树打造一件家具,它便成为有用的,人也一样,学习科学知识,应用于社会,便成为有用的人。所以儒家里,出的是圣人,因为他们服务于社会。而道家呢,出神仙呗,神仙才不理众生死活,任其自然生长,世间烦恼事这么,理得几多,不如乐得逍遥,所以你们现在看诗圣杜甫和诗仙李白的画像,杜甫总多哪么几条皱纹,怎么?愁出来的,而李白呢,他才不理这么多,他要举杯,他要邀明月。这并不代表他不关心世间,只不过世间于他为小事。无用之用,方为大用。老子说:道,可道也,非恒道也。我理解为,道并不是道不清说不明,而是干嘛要说清,说清有何用,而为其何用,有意思么。只不过是你太固执罢了。8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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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与难向朋友说好听的容易,说她不爱听的很难。帮助告诉别人怎么做容易,身临其境并知道如何去做很难。分离容易,相聚很难。今朝有酒今朝醉容易,每天保持有个好心情很难。想事情容易,做事情很难。伤害容易,恢复很难。你心中有她容易,她心中有你很难。拥抱握手容易,真正了解别人内心世界很难。挥霍容易,得来很难。束缚容易,自由很难。1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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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易石林深处汩碧泉,淡绿浅藏朵红花。幽幽亦固悠心雅,如木落地易安家。50字 高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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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天绿纱裙 白羽扇珍珠帘开明月满长驱赤火入珠帘无穷大漠 似雾非雾 似烟非烟静夜思 驱不散风声细碎烛影乱相思浓时心转淡一天青辉 浮光照入水晶链意绵绵 心有相思弦指纤纤 衷曲复牵连从来良宵短 只恨青丝长青丝长 多牵伴 坐看月中天100字 四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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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易园安阳易园,春夏秋冬各个季节,都如一幅画一样美丽,美丽的让谁都想来这里参观。春天的易园就像人间仙境一样美丽。大门正前面,有几个花坛,花坛里种着各种各样的花,其中白玉兰最引人注目,它那细细的枝条,支撑着它那洁白无暇的花瓣,一阵微风吹来,它犹如美丽的少女在清风中翩翩起舞,漂亮极了!它淡淡的清香使人神清气爽。夏天的易园,炎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人们来到易园就纷纷向太极湖走去。太极湖的水真静呀,静的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太极湖的水真清呀,绿的仿佛那是一块无暇的翡翠。避暑的人们停止了蒲扇的摇动,驻足在桥头栏边,是那样的惬意和幽闲。秋天的易园像是被画家泼上浓浓的红色油彩。淡淡的夕阳之中,红叶如花,秋果挂满枝头,游人徜徉其间,仿佛在细数着自己一年的辛劳和成果,脸上洋溢着满足的微笑。冬天的易园像冰雪的世界,太极湖结了一层厚厚的白冰,岸边垂柳的枝条上粉妆玉砌,孩子们在这晶莹剔透的世界里,溜冰、堆雪人、打雪仗,留下一串串清脆的笑声。我爱我们美丽的家乡—安阳,我爱他的美好的四季,爱他的鸟语花香,爱他的硕果累累,我希望我们的家乡变得更加美好,每一天都有变化!450字 四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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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的美景清晨,仿佛是一张墨不多的素描,淡雅而又纯朴。在薄薄的晨雾中,隐约可见绿树的绰约风姿,那一片生机勃勃的劲草,更是绿的耀眼,绿的鲜明,如同寡淡的清水溶入了一块方糖后的滋味,让人心醉。清晨又是新的一天的使者,她来了,驱散了黑夜,慈母般的降临人间,轻轻的从东边揭开了笼罩在大地上的浅褐色的绫纱。然后,又轻轻的,温情的唤醒了群山,唤醒了大地,唤醒了甜睡的生命,使天地顷刻间万象更新,一片光明,大地苏醒了,那么迷人,那么柔媚,像摇篮里初醒的婴儿在稚气的睁着水灵灵的大眼,滴溜溜的望着唤醒自己的母亲,那么天真,那么乖巧。清晨唤醒了新的生命,为大自然带来了无穷的生命力。太阳终于出来了,光芒像一个调皮的娃娃,在乳白色的雾气中一闪一闪的。白衣舞女似的薄雾在阳光的作用下,慢慢隐去了。远方的房屋,树木逐渐露出了身躯。夜幕徐徐的从空中垂下来,窗外,镰刀似的月亮斜挂在夜空。天幕上,繁星点点,像是黑色幕布上缀着的宝石。一缕缕清谈的月光,从窗户里直透到床前。月亮透过班驳的树隙丝丝丝缕缕的挂下来,在地面上铺了一层碎银。每一片树叶都似乎静静的侵在牛乳里。清风阵阵,给人们送来了一丝凉意。每当这是,树叶就发出"沙沙沙"的声响,像在窃窃私语,又像在编织着美丽的梦。草丛里,各种不知名的虫子"蛐蛐","唧唧"的唱着歌儿,此起此伏,组成一部和谐的乐曲。我想,这是它们在开音乐会吧!这就是那淡雅而又纯朴的清晨,金光万道,红日东升的正午和月色朦胧,繁星闪烁的夜幕!指导老师:王小青评语: 本文语言生动,用词准确.550字 初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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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园春色春,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是一个鸟语花香的季节;春,是阳光和煦的季节。春天,是四季的开始,是一个新的进步阶段。在春天,我们可以享受鸟儿的啼鸣,享受草地的清香,享受土地的甘甜,享受花儿的浓香,享受春天中的喜悦!来到易园,便看到花盆里的几朵黄色的花儿,花心为黑色,黑色中间是花蕊,花蕊冒着小小的黄尖,伶人、可爱。这无名的花儿开的妩媚,开的娇艳,开的那么美。一大片的花儿醉倒了我们,它们那样迷人,亭亭玉立的、固执的立在花盆里。草坪上,草已经冒出嫩绿色的小芽,那样可爱,用手抚摸,软软的。远远望去,绿油油的嫩芽遍布山坡,中间相间着褐色的草坪,美极了。接着往前走,便到了湖边。湖边的草坪更美,小草已经长得有一寸高了,虽高且不硬,甚是柔软。躺在这样醉人的草坪上,闻着淡淡地草香味和泥土的清香味,是多么惬意的事啊!坐在湖边的石头上,淡淡的微风拂过脸颊,真是到了春天,风儿也是软绵绵的。湖中,水浪在阳光的照耀下,似金似银,晃的耀眼。一艘艘小船在这样的水中踏浪,伴随着水的波浪,慢慢地驶向前去。一幅和谐的画面使我闭上了眼睛,开始了享受……享受之后,便接着往前赶。看到了大片大片的树木,有一棵小树,甚是美丽:火红的叶子,一层连着一层。不曾想到,春天刚到,便有如此生命力富强的树长出来叶子,而那叶子是我见到的最美、最红的叶子。往前踏去,两棵、三棵、四棵……远看,似一片火红的枫叶;近看,似一层层精细的工艺品。如此的春天,怎能不喜欢?往前走,看到了假山。爬上假山,远眺,整个易园竟尽收眼底。红的放肆,绿的迷人,闪的耀眼……这美丽的颜色组成了一个易园中的春天。春天好似一个小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新的醉人、新的妩媚!春天在哪里?春天在易园里!易园春色,我喜欢!700字 初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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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易中天一开始我就很关注易中天,从他讲“汉代风云人物”的时候开始。我记得我听到的第一讲是说韩信的成败之谜。当时他穿着很土的暗黄色西装,头发有一些微卷,有时看上去乱哄哄的。不像现在讲三国,穿着挺括的中山装,理着貌似很低调的“发型”。那个时候他说,司马迁描写刘邦听到吕后说“韩信被我杀了”的时候用了“且喜且怜之”五个字,很生动很形象,不用脱下鞋子或跪在大家面前就已经能让所有的观众都理解了。我看了很久的“汉代风云人物”,讲完韩信后,“百家讲坛”播了一段刘心武的“揭秘红楼梦”,我就等啊等,终于又等到了易中天讲刘邦。那个时候,我狂热地向我的同学们推荐看“百家讲坛”,还和几个好朋友说好一起去考厦门大学。我还去网上查看,易中天到底是中文系还是历史系的教授,查到是中文系的,于是就立志要考厦大的中文系。我搜集了很多资料,向爸爸妈妈证明说厦大的中文系在全国是多么多么的好。由于我能拿到厦大的加分,考取希望非常大,但那时离高考还有很多时日,只是心中的一个理想。那时,易中天并不有名,电视台总是把刘心武的节目放在周末而把易中天放在周一到周五播。由于我要到校读书的关系,我总是看不到易中天的“汉代风云人物”,很郁闷。想要买碟片,但是网上只有刘心武的碟片。过了很久,听说有书卖了,就到书店里找。先去那家名叫思考乐的书店,电脑里查出来有两本存货,但是谁也不知道易中天是谁。我要求许多思考乐的工作人员帮我找,他们每个人跑上来先要问好几遍书名和作者名,然后一脸茫然地在那么多的书架里寻觅,很辛苦的样子。在思考乐实在找不到,我又到港汇五楼的新华书店,电脑查询结果还是只有存货两本。从来没有人去买这本书,只进了两本,搁在某个角落里。我又发动工作人员帮我找,那里的书分类比较清楚,于是终于找到了。28元的一本书,我那个时候毫不犹豫就买了,后来发现好贵。到了高三,那是五月份,易中天到上海图书馆做演讲,还有半个月不到就要高考了,我却义无返顾地冒着压力来到上海图书馆的四楼多功能厅。门外人山人海,排着不成形的队伍,被警卫拦住。我爸爸出示了记者证,警卫才放我们两个人进去,排队的人看到有人进去,于是一阵骚动。不大的多功能厅里,挤得都是人。过道里也坐满了人,连走路也没有空处落脚。最后连台上也坐了人,只留下一小方块空地给易中天站着,他的背后左右,也都是人,站的坐的都有。爸爸看到这个场面,半开玩笑地说:“中国文化有救了!”主持人上台说:“我们对大家表示道歉,以后像易中天这样的超级教授,我们一定安排更大的场子。”引来一片叫好。事后,爸爸和图书馆馆长聊起这事,馆长说平时这样的公益文化讲座虽然不收费,但从来就坐不满,今天实在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人。馆长也高兴,也说中国文化有救了。其实现在看来,并不是这么回事。只是从那次以后,我知道易中天红了,突然地就红了。也是在那次,我对易中天的看法有了改变。在听讲时,我张望周围的观众,有穿拖鞋来的,有穿睡衣来的,许多是失业的“4050”,不管易中天的什么举动什么语言,都会引来一片盲目的叫好声。我在人群中很茫然,坐在地上两个多小时,动弹不得。在他接受记者的提问时,有一个记者问:“许多人没有看过三国,而盲目喜欢您,您对这个现象有什么看法?”这正是我想问的。我不相信那些穿拖鞋穿睡衣的大妈们会看过三国。而易中天似乎对记者充满敌意,他很不友好地回避了这个问题,把提问的年轻女记者搞得很尴尬,然后带着胜利者得意洋洋的微笑示意主持人找下一个人提问。当有人问到“有人觉得您对曹操的褒奖过多,您有什么解释”时,他更是突然地恼羞成怒,像与人吵架的小孩,对着记者说了一通文不对题的话,大致是说:“你带录音了没有,你能保证我说的话你都记住吗……”居然还引起了现场的叫好声,仿佛一帮喜看别人出洋相的混混。而当有人问起很专业的问题时,他总是回避说:“由于时间关系,我现在不能回答你的问题。下一个……”结束散场的时候,我听见两个年轻女生在说:“从来没有一个人是我在现场看过他之后转而讨厌他的,易中天就是。”是的,在现在一般情况下,看到自己的偶像只会因更深的了解而加深对他的喜爱,而易中天在现场的表现,让人难以将其与“教授”两字联想在一起。作为曾经那么为他的学问所折服的一个人来讲,我唯一能为他找到的解释是,他也许吃过记者的苦头,所以对记者心存介意。然而我无法对他回避热心观众的专业性问题这一行为做任何解释。于是我想到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讲45分钟的三国要在家里准备5天。”当时他是为了说明他的认真,而我是不是可以斗胆把这理解成是肚子里墨水不多的表现。我不是存心要攻击易中天什么,毕竟我不是被他弄得很难堪的记者,也没有与他正面有过冲突。在今年书展上大卖的《易中天品三国》,我也很虔诚地买了,《品人录》《大话方言》《帝国的惆怅》等等我也都买了,他的书我几乎是收集齐了。我还是会看他的书,学习我应该学习的东西。只是心里很矛盾,我那天亲眼见到的易中天,始终在我看书的时候跳出来,于是书也变得不怎么好看了。也许人突然成名了是需要一个过程来学会和媒体打交道,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学会在公众场合的言行举止。我不管人们怎么来抓住易中天把他归结为一种现象,也不管人们对历史的真实与不真实怎样进行着唇枪舌战,太多的谩骂与赞赏都是毫无意义的。我只想看最初的易中天,一个眼睛里没有杂念,只抱着对历史的喜爱与探索,在讲台上讲课的易中天。在漫天飞着不明飞行物的今天,我是一个虔诚的怀念者,执著再执著。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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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职业。每每提及,心中总会油然而生一种敬佩,感激的情怀。在我的心中,有这么一位老师。他并没有站在三尺讲台上,做着教书育人的工作,也并没有在背后默默奉献。与其相反,他站在灯光璀璨的舞台上,接受众人目光的洗礼,和一些嘈杂的质疑的声音。在他身上笼罩了一层被人们称之为“明星”光环,一种让人觉得遥不可及灼目的光。经久不息的掌声与呐喊,无疑是最好的见证。生于湖南,长在京城。称呼他为老师也着实让人发笑,因为他年龄再大也不过十四,普通的初三学生;如果非要冠以他一个这样的称呼也并不为过,毕竟他同时还是所在舞社年龄最小的公开课老师。无意间点开MV,并没有被他所吸引,还觉得名字好拗口。易烊千玺。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深入地了解,才发现他是一个拥有那么多闪光点的人。易烊千玺,一个出生在千禧年的十四岁少年。说起话来京腔苏苏的,丹凤眼,嘴角还嵌有两个浅浅的小梨涡,梨涡浅笑,着实醉人。琥珀色的眼眸似乎充满了秘密,有种说不出的明澈,下睫毛边缘的卧蚕更是又给人添了几分亲近感。他宛若那埋藏于某处的黑曜石,不是一展现就那么引人注目,却充满神秘与魅力,并且稀少,很好奇,他学那么多才艺累不累?好奇,学舞十多年总是新伤叠旧伤有没有想过放弃?更好奇,他有苦为什么不说,只是向自己的玩具小熊倾诉?抛开家人和学习,常常独自一人乘飞机来往于各地之间,就算是暑假也只有两、三天回家的时间。每天面对最多的不是闪光灯就是媒体,媒体镜头中的他总是不苟言笑,给人一种高冷的感觉。但一提到弟弟,就像加了特效一样,duang~duang~duang~的,恐怕没有人插话他就能说到地老天荒,笑意都显现于眉眼之间。私下和队友一起疯,和楠楠一起耍,身上倒是多了一种这个年纪该有的活泼与阳光。睡觉时喜欢抱娃娃,还喜欢凯蒂猫,但死活不承认自己的少女心;和队友在街上耍疯完全不顾“偶像包袱”掉到地上;追男神同款自拍表情,追女神同款自拍手势以及冲天辫发型,并和队友组成了“冲天辫style”……更别说考试希望考进全级前五,最后却得了个第一,在节目里队友向别人说自己,说是偶尔一次。实在无力吐槽,除了最后一条是谦逊,剩下全是一直躁动的猴子的真实内心写照。红红火火,恍恍惚惚。练舞受的伤,流的汗,从来没提。每次练舞练到深夜,带三套衣服,每次跳完衣服都像水洗了一样。不觉间,就这样过了十年。家里的一叠叠证书,一块块奖牌,还有那规规矩矩摆在玻璃柜里,甚至全球性的奖杯,是他参加大大小小的比赛获得的荣誉,贴满奖状的墙壁也见证了他的付出。站在诺大的舞台上,聚光灯的灯光不偏不倚的停留在那个小小身影上,少年美好的不像话。他跳了偶像的《good boy》,无论音乐的节奏急促还是充满童趣他的舞步都切换自如。三分钟的舞毕,他以90°的鞠躬向台下的观众表示感谢。耳畔好像又响起那么一句话:青春就是即使一边受伤,也要一边学坚强。这是他对青春的理解——坚持。“如果你们真的喜欢我的话,就是不要去打扰我的家人。”无奈又有丝恳求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这是他第一次说出让粉丝不要再这样做的话。从小到大,他受到的别人的质疑不在少数,甚至发生户口本曝光的事情,他也只字未曾埋怨。如今,粉丝打扰到了他的家人,他一口气说出一大段话,心里想的只是想让粉丝远离他的家人。没有人知道他受了多少委屈,说这段话又是犹豫了多久。他只祈愿自己的家人可以过平静的生活。这是担当。他有个弟弟,是个弟控,也很关心粉丝。签售会结束时,粉丝大喊不要回北京,准备下台的他回头微微一笑并招招手。有粉丝问,弟弟会叫哥哥了吗?他说还不会,只会叫多多,粉丝又说,等会叫了,发微博好吗?他说,好!快一年了吧,微博里:二十二个月,终于会叫哥哥了。“我亲爱的粉丝们,你们很漂亮,我爱你们。”他对粉丝的关心经常体现在细节中,处处都在。主持人说,做全才很辛苦的,他说,习惯了,爸爸妈妈希望。有记者问,现在还会不会跟爸爸妈妈撒娇,他说,我已经过了撒娇的年纪了。在队友中考时发博鼓励,凌晨练完舞立马更博,给队友送生日祝福。他把孝敬给了父母,把宠爱给了弟弟,把关心给了队友,把友好给了同学,把感谢给了粉丝……趋近于完美的少年也有着他苦不堪言的过去。黑历史——Tell me why。如若见到真人,在没有购买保险以及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请勿轻易尝试唱它,并伴随一系列动作。往事不堪回首,一切只怪少轻,做错此等事。悔兮。“那有什么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他不是老师,也不是学者,只是一名普通的初三学生。却在他身上感受并学到了太多,坚持,努力,隐忍,微笑。未曾有那个好运气见到一面,只能依靠网络和电视去了解。五岁出道,如此已经过了十年。他中间经历了什么,我不知道,也并没有尝试去知道。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看法。感恩,积极向上,乐观的精神。对人彬彬有礼,分寸拿捏,行为谈吐,都表现出了与这个年纪不相符的稳重。(其实内心还是住着只美猴王,台下时常暴露他猴子的属性。温文尔雅,不骄不躁,举重若轻。十四岁的少年似一泓湖,晶莹透澈。倏忽,一块石子掉入水中,抨击心底,惊起一层涟漪。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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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易逝,容颜易老永远到底有多远?究竟多少人问过?多少人回答过?是明天?还是一辈子?又或是人们说的永生永世?或许有些人觉得答案就是其中之一,也或许还有其他的答案,又或许原本就没有什么被称之为永远。在夏季的清晨里,听着一首陈楚生的“容颜”。就这样又一次做了个怀旧的人,不是恋上了这首歌,只是敲动了心底那层许久不曾拨动过的记忆。那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看不清是欢喜或伤悲。很不错的句子,美得让人忍不住陷入记忆,去祭奠那张远去的容颜。那些远去的青春年华,开始在漂荡的歌声中重现,仿佛一切都在昨天,可为何我却早早的更换了容颜。时间不会静止,岁月却是越来越老,那么多的人随着时间变迁,更换了容颜,多少红颜渐次老去,当你以为过程很是缓慢,只是瞬间的回首,便已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或许这也算是所谓“覆水难收”中的一种吧!永远,有多远?生怕有一天,会将一切遗忘,在那几度更换的容颜间,曾路过一些人的生命,是否还会留下一些浅浅的痕迹?那些个很旧的美好时光,那一张梦里不变的容颜,搁置一隅。曾经的你,现在的我,只是这两个格格不入的空间,却是沿着两条不同的轨迹渐行渐远…清晨的阳光,从来都无需约定,就这样不期而至。空气中的清凉,布满肌肤,一呼一吸,开始享受夏季难得的舒爽。抬头,仰望着这片天空,没有一丝杂质,蓝得让人开始忧郁,同样的这片蓝天下,多少繁华更换了旧物,可我始终记得有一张未曾更换过的容颜,从遥远的记忆,缓慢的走进,那林间小道,斑驳的树影,零星的光斑,还有那小道边的长凳,是否已成了彼此心中永远不会终止的牵挂?仿佛一切都已远去,一切又还没有结束。回眸探看,沿途的风景,还记得多少容颜?曾经陪伴的人,还剩下几个?有时候真觉得人生是一种粉刺,人们不辞劳苦,忙碌一生,到最后,还会有几个人陪在身边?还会有多少人记得你那几度更换的容颜?每一段缘分的开始,就伴随着一个故事,都是意义非凡,令人寻味。韶华易逝,容颜易老。我一直以为,人们生在这世间,就免不了在人世应景。或是,命中注定;或是,顺其自然。尽管有些东西不想去接受,然而人们却不得不履行,甚至是无法推卸的使命,只因为荏苒时光,却没有不变的容颜。流水过往,一去不返。得意之时,时间却如白驹过隙,还没好好的感受,美好就消失的不见踪迹。失意之时,却觉时光缓慢,今天与明天的距离是那么的遥远。或许只有人们在闲淡的时候,才会奢侈的度过时光,甚至会掰着手指头细数日子的流逝。“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生有太多的无奈,不会所有的真心都会有人珍惜,不是所有的爱情都会得到祝福,这个世界,爱情有很多,可是结局却未必都会圆满。每一天,很多人都在邂逅,很多人遭遇离别,酿造成不同的故事。有唯美,或是凄美。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平坦与坎坷,悲伤与欢快,相聚月离别。回首过往,那张单纯的容颜却是越来越远,期间所经历的岁月,只是满目荒凉。韶华易逝,容颜易老。走过了昨天的千山万水,其实也想好好停靠安歇,平静的心坦然告别,只想给自己一张没遗憾,没有苦涩的容颜。或许,时间也是一种良药,在你觉得力不从心的时候,不如把一切都交给时间,它会将一切淡化,让你不知不觉间从这个故事走进另一个故事。又或许,时间也是一种毒药,在你认为今生的遗憾,来世可以弥补,今生来不及演的戏,来世还可以再度演绎,给不起今生的人,给自己找了一个来生的借口,给自己的今生编排一场遥不可及的梦,没有实在的安慰,于心,何忍。时光如流,几度容颜。在最青春的年纪遇到你,给彼此留下最好的容颜,才不算辜负自己。如果今生有趣,那么今生便已足以;如果今生无味,那么何须来世?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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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中的一天“啊……”我打着哈欠,从梦中苏醒了过来。我昏昏沉沉地走到床边的一排按钮,共有五个,第一个是白天模式,第二个是夜间模式,第三个是自动模式,第四个是无人在家,第五个是请勿打扰。我看都没看,熟悉地按了一下第三个按钮,这时,房子就像被刷新了似的,全都动了起来。床迅速地整理床单,然后便缩回墙壁里,很节约空间;昨天晚上还没来得及收拾的垃圾,也被“吸尘地板”打扫干净了……就在短短的十秒钟内,屋子像魔术般变得干干净净,别人来了肯定认为这是一座新屋子呢!我刚准备去卫生间,就听见一声亲切得问候传来:“早啊,我亲爱的姐姐!”我转头一看,原来是我的妹妹珍妮走过来了。她是个人造机器人,但长得非常漂亮,无论是相貌、性格、语言习惯等都非常像人类,人品甚至比真正的人类还要好呢!我把她看作我的妹妹并取名叫珍妮。“早啊,珍妮!”我也对她打招呼。“我还没睡醒呢!”我不耐烦地嘟囔着。“过一会儿就会好了。”珍妮温柔地说。我们一起刷牙洗脸,我们各挤了点“水晶牙膏”,它的作用和以前的牙膏差不多,但效果要好得多。洗完牙后,牙齿白得雪亮雪亮的,口里有一种很清凉的感觉,让人感到十分舒适,并且不会让病菌去伤害牙齿。随后,我们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我用命令式地语言对电脑说:“打开电脑,看最新的电视剧!”话音刚落,屏幕上立刻显示出了最新的电视剧,我和珍妮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电视剧来,感觉非常方便。突然间,我发觉妈妈不在家,就问珍妮:“妈妈呢,她又去干嘛了?”“她说是去办事了。”珍妮说,“我们先吃点东西吧!”说完,她又对“万能桌”说:“来两份丰盛的早餐!”过了几秒钟后,桌上就有了两份香喷喷的早餐。“正好我的肚子也饿了,我开动了!”我的衣服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用餐服,珍妮的衣服也一样。珍妮吃完后,就又开始关心我:“姐姐,你吃饱了吗?”她像妈妈一样慈祥。“恩。”我对她笑了笑,“那我们现在干嘛呢?”我知道珍妮一定会马上答“出来,虽然我不知道她会说什么。“去看梦幻电影城看八维电影吧!”珍妮果然马上想到了主意。“我们把衣服换换吧!”说完,我们各自想好要穿什么,然后按了一下手背上的隐形按钮,衣服就换好了。当你不喜欢这样的款式或颜色时,就可以利用相同的方法随心所欲地更换衣服,在这件衣服的里外都会有一层隐形纤维,它可以感受到气温的变化,来调整衣服里的气温。还可以利用隐形纤维感应到你所做的事情需要什么样的衣服,自动更换成那件衣服,很舒适,不用感觉到太热或太冷。我回到床前,轻轻地按了一下第四个三角形按钮,身上还带几粒“百味蚕豆”,是为了避免中途不会饿肚子。一出门,“多功能汽车”就在眼前,但是这并不是“已经出去了”,还要通过一条隧道才算“已经出去了”。我们关上“新型防盗门”,它有指纹、密码等防盗功能,只有指纹和密码都是对的才能打开门。我们坐上车,车自动开始行驶。很快,我们就通过隧道,来到城市的中心。空中的汽车来来往往,川流不息,但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因为这些车子都是“无人驾驶”的。在市中心还有许多高楼大厦,一幢大厦最少有四十多层呢!我对车子说:“去梦幻电影城。”“已锁定。”车子说。“珍妮,我们看什么电影呢?”我思索着。“看看吧,”珍妮说,“搜索梦幻电影城正在上映的电影。”瞬间,一个虚拟的屏幕,上面写着:(注:100卢币=500元)片名 时间 票价《E.T.》100分钟100卢币/人《恐怖世界》150分钟100卢币/人《人生遥控器》120分钟100卢币/人《穿越时空》120分钟100卢币/人“你想看什么?”珍妮总是让着别人。“就看《恐怖世界》吧!”我胆子大得很。“好!”珍妮爽快地答应了,她点了一下“买票”,又点了一下“双人”,便把200卢币送进虚拟屏幕中,接下来两张电影票就呈现在眼前。“梦幻电影城已到,请下车!”车子客气地说。“你停在停车场吧!”我说。随后,我们走进五号厅观看电影。看电影时,是一个人单独一个房间看。椅子会动,如果电影里地震了,椅子会不停地晃动,就像地震一样。如果你感到不舒服,就按一下椅子上的红色按钮就会停止播放,而且都是“八维电影”呢!在播电影时,有许多惊险的地方,椅子不断地晃动,有时我都有点害怕了呢!看完电影后,我马上去找珍妮。“怎么样?很惊险吧!”我迫不及待地问珍妮。“恩,非常惊险!”珍妮也很激动。我拿出两颗“百味蚕豆”,给了珍妮一颗,说:“快吃吧!你一定也饿了吧!”然后,我又对“百味蚕豆”说:“辣味!”珍妮也有气无力地说:“巧克力味。”顿时我的“百味蚕豆”变成红色的,而珍妮的变成了咖啡色。我们把“百味蚕豆”吃了下去。我情不自禁地赞叹道:“够辣,真好吃!”这时,车子来了。它客气地说:“请上车!”然后,我们坐上车回到家中。“你们回来了呀!“一进门,就听见有人在说话。我一看原来是妈妈。“玩得怎么样?一定很好。看了《恐怖世界》,还吃了美味的蚕豆,对吧?”妈妈一口气把我们发生的事情都说出来了。我听了大吃一惊,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发愣,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我结结巴巴地说:“您……您是怎……怎么知道的?”妈妈笑了笑,说:“看看你手上戴的表就知道了。”我看后才知道,妈妈一直用这个“功能表”来知道我的行踪。“妈妈是怕你们不知去向才这样做的。”妈妈笑着说,“快进来吧!”不一会儿天就黑了,结束了快乐的一天。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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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易主一:苍天无道建安五年(200),孙策卒。孙权继位讨逆将军,封吴侯。周瑜以君臣之礼侍孙权。时权仅十有九。“军师,已经连续奔跑了几个时辰,再这样下去,战马受不了啊!”太史慈对于我的命令虽然坚决执行,但是仍然保持着疑问。“太史将军!省点力气,我们早一刻到吴郡,伯符就能多一点安全!全军听令!如果一匹马跑累了,就把它扔在野外,换另外一匹!只要能到达吴郡者均有犒赏!”“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吴郡救主公,但是到达吴郡就能够有赏金的话,大家的干劲也会相当高昂吧。”我这种鼓励只能暂时激励了大家的士气,我也不知道这种士气可以持续多久。这个星象……必须加快行程!伯符!你可不能先死掉了!不然的话……东吴争霸天下的路途,就会有一扇门死死挡住!我一个人推得话,恐怕要推很久……月光渐渐暗淡下来,因为诧异而抬首的我心中一惊。从刚才的星相来看,应该不会下雨才对!难道有人要逆天行事?一袭金光,从九天瑶池带着直捣黄龙之势直劈而下!泥石飞溅。借着那瞬间照亮这个世界的光彩,我清晰地看到一个……人影……出现在大路之中。所有战马都如石破天惊而腾身立起,见状跃起的太史慈不但平稳地落地,而且在半空之中接住了我。“周瑜大人,太史慈将军,你们似乎已经走的够远了……”那个人影的声音,听起来有着一种说不出的落寞的味道……彷佛他所做的,不是阻挡了上百人的骑兵队,而只是在自家庭院里发现了几只蝼蚁。“还不够远呢……中!”太史慈蛮横地打断那个人影的话,并且在黑暗中借助自己的嗓音掩盖拈弓搭箭的声音。随着他的“中”,借着天空狂舞的银蛇光芒,我看见那根箭矢穿透了那个人影的喉咙,但是,那个人仿若未觉。“不愧是与小霸王齐名的太史慈将军,好在于吉我已经不在三界之内,跳出五行之中,这种凡间的凶器,对于吉我是没有作用的。请你们回去吧,不要逼我……替天行道!”那个自称于吉的人负手而立,但是天空中乱舞的道道银蛇都像是为了应正他的实力而聚集在他的身边慢慢流转,此人与这自然之力相聚在一起,如鱼得水。“这个是?”超自然地非人之力!“操纵自然之力的非人力量?”凡人只有献祭才能够短暂地获得的非人之力!一片惊讶之声,我没有听到,我听到的只有于吉的声音,彷佛在我耳畔轻吟。“周瑜大人,您出门之前,没有回过家吧?”“快点回家吧,小乔夫人难产,恐怕难以延寿。”“周瑜大人,你本有阳寿七十六年,但是我没有想到,你的师傅竟然也将这种逆天行事的邪法也传给了你。如果你用一次的话,你的阳寿就会减少二十年,为了孙伯符,值得吗?”“当然值得……”右手握拳高举,朵朵火花无端绽放,地狱红莲瞬间就开满我的身旁。“原来军师也会这种操纵自然之力的非人力量……”江东的骑士们在退后的时候,也不忘记牵走自己的战马,为我和于吉开辟出一个扩大的空间。一场凡人不能插手的,非自然力量的战斗!“周瑜大人,人生早有天定,就算是这种逆天行事的邪法,也只有二分之一的几率可以改变而已……毕竟,你要改变的可是天道!”乱舞的银蛇轻巧地避过我操纵的霸道之火焰,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地跳到我的身前,几朵火花无端出现,瞬间吞噬了那几条逼近我的闪电。至于我的火焰,于吉也只是挥挥手就把那种东西驱散了。掌握自然之力的凡人,他永远可以保持他想要的状态,这种人没有谁能够凌驾于同类之上,但是如若心境不稳,则立刻会落入万劫不复之境地。“我知道我要改变的是这个天道!因为苍天已死!”“黄巾余孽!”于吉惊讶着我的身份,万丈天雷无端肆虐,刺痛了我的眼睛,虽然生理反应想要闭上,但是我倔强地瞪着眼睛。但是我可不是什么黄巾余孽,教我这种东西的人也不是。我只是曾经陪着师傅一起去听了张角道长讲的黄巾道义而已,那时候,我就记下了黄巾道义,因为我隐隐觉得它有用。血正慢慢从我的眼里流出,还没有离开我的脸庞就已经化作了缕缕青烟,空气中缓缓弥漫着一种淡淡的腥味。“如若苍天未死,为何饥民遍野?为何瘟疫肆虐?”火焰护体,燃烧着我的生命。“因为天子无能,权臣贪婪。”闪电攻势未减,万丈豪雷压得我胸闷。但是必须忍耐!为了反败为胜。“如若苍天未死,天子怎会无能!如若苍天已死,天道还有何用?”火焰重新沸腾,燃烧了那山、那水、那树,舞动的火舌妖魅而贪婪地吞噬着勃勃生机。“……”于吉所在之处,则到处都是燃烧着的一切,大地、天空、以及风。“你的力量,只是来源于自己的执念,而你,我想也只会死于这种执念之上。”“这种执念,没有错!伯符就是我的天!”火蛇翻滚着庞大的身躯,于吉并没有反抗,只是站在那边慢慢地说,从容不迫,彷佛燃烧着的并非自己。“你错了,这片江东才是你的天!”这是那个人,留在这片凡尘的最后一句话。来自地狱的红莲,还真是贪婪呢……我用手捂住自己不断流血的眼睛。“上马,极速穿越这条火海。”“军师,你的伤势……”“没有关系,我给贪婪的异界献出了二十年的生命,二十个时辰之内,有火的地方,我就能够看到一切。”轻轻伸出右手食指,漫野的火焰慢慢地围绕过来。今天的这一切,是吉兆仰或是凶兆?今天燃烧着的,是阻挡我救下伯符的障碍?还是……孙吴继续扩张的路途?伯符!你的生与死,就是这一切的答案!二:似水流年我们的行程还是晚了一步。在距离吴郡还有半个时辰的路途时,斥候在密林里找到了伯符的尸体。真不知道被箭矢贯穿了脑袋还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伯符这个傻瓜。为什么你临死的时候还是在笑呢?为了你的粗心大意?还是为了你弟弟的终于长大?或者是,你终于可以放下一切,到那个世界的父亲的怀抱中?总之,那天枫树刚刚萌芽,而你的鲜血就将嫩绿的枫叶染成了血红。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度过没有伯符的第一个月,懵懵懂懂地第一个以君臣之礼拜服孙权,陪着他去江东各城阅兵,陪着他私访各城士族、平民,也陪着他返回了建业。我当爹了,是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很像小乔。小乔瘦了,虽然已经补了一个月,但是面色仍然有些病态的苍白。虽然她嘴上说不必以她为念,她看着我笑的时候仍然像以前一样温暖,但是她琴音告诉我,她似乎有些生我的气。毕竟我在孩子出生的时候迟到了,孩子第一个看到的不是自己的爹。作为道歉,我从军中抽空回家就陪小乔弹琴,或者一起带着孩子们出游踏春,有时候大乔也会让伯符的孩子们一起出去,孩子们在田野里笑得很开心,然后小乔卧在我怀里也是一样。几年后,大乔走了,安安静静地离开这个世界,她睡得很安详,带着对挚爱的人的思念,她终于决定前往彼岸的世界去寻找伯符,伯符也会开心吧。在曹操统一了北方准备南下的时候,太史慈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那一年,锦帆贼之主甘宁带着水贼回到了孙吴,带着杀害孙策和孙权的黄祖之人头。据说凌统在暗里和甘宁打了一架,结果却没人能知道。从那以后凌统就更加卖力地磨练自己,而甘宁成了孙吴水军别动队的首领。因为甘宁回来了,他有时候也常常把我拉到演武场练武,放下了几年的剑又重新拿上,感觉还真不错,虽然累了些。后来曹操攻破新野,荆州望风归顺,刘备屯兵江夏,诸葛亮正忙着从江夏赶过来筹划孙刘联盟抗曹的事。江东的文武百官正忙着争吵究竟是战是降。总之,赤壁之战前,江东发生的就是这些事。建安十三年(208),久未征战的江东再次弥漫了硝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年伯符和大乔合葬的坟上,枫叶特别火红,有了点血的味道。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