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史
一天,在无意中,我发现了这样一幕:吴懿芸一边怒气冲冲地责骂一些男同学,一边紧紧搂着一个正在低头哭泣的女同学,而受责骂的男同学的脸上渐渐浮现了不屑一顾的表情。看到这一幕,我就像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一天,在无意中,我发现了这样一幕:吴懿芸一边怒气冲冲地责骂一些男同学,一边紧紧搂着一个正在低头哭泣的女同学,而受责骂的男同学的脸上渐渐浮现了不屑一顾的表情。看到这一幕,我就像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吴懿芸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同学,连组长也不是,怎么能来管这些同学的纠纷呢?那些班长呢?这时,我听到了一些围观的同学的议论:“看看那吴懿芸,自以为是地管他们,真有病!”原来,那个正在哭的女孩子先去惹一个男孩子,一些男孩子就起哄,那个女孩子就哭了。天哪!明明是那个女孩子不对吗!吴懿芸怎么可以这样不明是非来骂人呢!那么她这个人岂不是也会在别人面前摆出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那么和这种人交朋友又有什么意义?就算是她最好的朋友也会心里经常难受。
有一天,我在跑道上无聊地走着,忽然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我赶紧竖起耳朵听。这时,只听见一个男孩的声音在骂吴懿芸白痴,接着又听见一些声音在不住地骂吴懿芸。我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百,然后匆匆地跑了。
经过一番深思熟率,终于下定决心要把吴懿芸这个朋友给"
out"掉了。所以,我和她就渐渐地分开了,最后,形同陌路。一次最让我能割舍,最能放弃的友谊。我一直没有后悔过,反而庆幸我割舍得早。
野餐的乐趣
夜里,我躺在软绵绵的床上,想着明天的野餐好不好玩,时间过的真快,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第二天,我哥哥早就开着车来接我们了,一路上我们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道路两旁,绿树成阴,田野到处一片金黄,过了一会儿就到了目的地,我们洗菜的洗菜,捡柴的捡柴,各有自己的事情。
饭菜煮好了,我们就吃了,有的在吃青菜,有的瞪在锅旁,一动不动,吃得津津有味,各有各的姿态,今天的野餐真好吃,一定会成为我彩色的回忆。
相似题目
-
我的朋友史有一次,老师叫我们自己来导演一个小小话剧,由于邓婉婷那时生病了,我只能让吴懿芸来担任“女主角”。她表演得很好,所以我和她慢慢地成为了好朋友。一天,我们两个在跑道上慢悠悠地散步,忽然,她说了一句让我大吃一惊的话:“你是不是跟邓婉婷很好?你不要和她在一起,全班人都讨厌她。”怎么会?全班人都讨厌邓婉婷!她看着我吃惊的模样,微笑着跑开了。渐渐,我发现吴懿芸说得没错,邓婉婷的确是个人人讨厌的坏学生。我慢慢地疏远了她,因此,吴懿芸成为了我推心置腹的好朋友。可是,我竟然发现吴懿芸比邓婉婷更讨厌!一次,我带了一个橘黄色的漂亮护腕上学。一个同学一直看着我的护腕,我便大方地脱下护腕给那个同学带上。可当那个同学高兴地看着手上的护腕时,吴懿芸看到了,就三下两下地剥下那个同学手上的护腕,快速地递给我:“你以后不要把东西给别人带着,不然别人就不会还给你的!”“哪会怎么厉害!?”我小声嘀咕着。她就像我妈妈一样,甚至比我妈妈更严。可是下午,吴懿芸竟然笑嘻嘻地脱下我手上的护腕,说她想带带看看。我当然没有给她,她却说:“我们两是一对好朋友,借借吗!”天哪!哪有这样的人。我的心里又沉了沉。400字 五年级 叙事
-
我的朋友史当老师将我介绍给全班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我。这对别人来说应该算不了什么,但那时,我是一个文静内向的女孩,对陌生的人都十分害怕。我小声地介绍完我自己,便羞羞答答地坐到了座位上。当我低着头,默默地听着老师讲课的时候,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女同学一直朝我看。我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的时候,我的目光和她的目光碰到了一起。我俩对视笑了笑,就这样,她成为了我来广州后的第一个朋友。她叫——邓婉婷。我俩的兴趣爱好也有一些相象:她喜欢喝牛奶,我也是;我喜欢无拘无束地开开心心地在空地上奔跑打闹,她也是。她是一个夸张开朗,热情奔放的快乐女孩,而我这个爱沉默不语的女孩在她的带动下,也变得活泼开朗。并且,她有时还能猜出我的心声。当我们在空旷的体育场上打闹时,我觉得我们俩是于伯牙与钟子期——知音啊!可是,不久,我们这一对好朋友,就被拆散了。那是因为我又认识了一个朋友,她的名字叫——吴懿芸。350字 五年级 叙事
-
我的朋友史我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下坐在双杠上,不禁回想起以前的美好时光,挂念着以前湖北的好朋友,那一张张欢乐的脸庞。“怎么了?不开心?”一个清脆的声音映入耳帘。我过头,看到一张可爱的胖胖的脸,原来是黄晓楠。她是我们学校的“大明星”!她曾经获得过全国小提琴大赛的金奖,每次学校搞什么联欢会都有她的小提琴独奏。在我们班上,她还是班长呢!“怎么不说话?难道我是外星人吗?”她俏皮地对我说。“哈哈!没有,你把我吓着了!”“恩!可能吧。你的胆子太小了!”“对呀!你可是熊心豹子胆哪!”“所以,你以后,要多吃些熊心啊,豹子胆之类的,不然,你老是这么胆小,怎么行!”“真以为把我吓着了,骗你的!”“你!我要吃了你!豹子来了!”说着黄晓楠就扑过来,我俩笑成一团。此时此刻,眼前的黄晓楠不再是那个在舞台上尽情地拉小提琴的女孩,在舞台上的她,好遥远,而现在,却仿佛没有距离。很快,我和黄晓楠成为了推心置腹的好朋友。因为她的热情使我渐渐融近了这个陌生的班级,我的成绩也渐渐地提高了,我和黄晓楠的友情也丝毫没有变。但是,她的妈妈为了让她考进著名的星海学院中学区,而星海学院是两年一次招生,所以,黄晓楠跳级了。我们见面的次数少了,但我们依然是好朋友。450字 初三 记叙文
相关推荐
-
我的好朋友史小辰我有一位好朋友,名叫史小辰,白晰的脸蛋,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炯炯有神,透出一股灵气,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笑眯眯的。 他爸爸妈妈虽然不是医生,可他和我一样喜欢看有关医学的书,在他家书柜里摆满了医学书,他一和我谈起医学上的知识就说个没完没了,什么脑开刀、致病因素、肠系膜淋巴结炎、腹膜透析等等,他都知道。有时候我还说不赢他呢!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和史小辰到爸爸医院听手术讲座,来听讲座的都是医生和教授。这时,只见李医生走上台,手术讲座开始了。李医生问:“在阑尾化脓或发炎的情况下该做什么样的手术?”还没等医生们回答,史小辰就举起手来,几位医生用惊奇的眼光望着他,李医生笑了笑说:“史小辰,由你来回答吧!”史小辰站起来,认真地说:“应该做根治手术,在手术过程中要用一两大黄,0.5克芒硝、青霉素、四环素药水。”李医生来到史小辰跟前说:“非常好,值得表扬!”这时,医生们说:“这小孩子真行,将来一定有前途。”我也举起大拇指说:“史小辰,你真棒呀!”接着李医生又提了个问题:“溃疡性结肠炎的手术该怎么做?”医生们纷纷议论,我右思左想老是想不出来,史小辰想了想,再次把手举起来,但一会儿就把手放下,一会儿又举起来,几位教授也先后把手举起来,最后,史小辰坚定地把手举起来。李医生用赞叹的目光望着史小辰,说:“史小辰,你再回答一次吧!”于是,他站起来满怀信心地说道:“肠造瘘用于肠穿孔,肠梗阻或有肠瘘者,病情极差,不能忍受肠切除,作肠造瘘,作为分期手术的第一期,结肠部分切除后作肠吻合,适用于病变局限者,如病变累及整个结肠和直肠,须作全结肠,直肠切除!”医生听了说:“好,非常好呀!我们用掌声鼓励他!”啪啪啪的掌声响起了,史小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讲座继续进行。 讲座结束后,医生们都摸着他的头说:“你这小子真行!” 想起刚才在讲座室的情景,史小辰只是小孩,但对医学的知识掌握得那么牢,这跟他平时勤奋好学,喜欢看医学书是分不开的,他真像个小医生。 我的好朋友―勤奋好学的史小辰,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700字 六年级 写人
-
我的阅读史我那永远散发着阵阵松木清香的“古董”书架上,满满的放置着一本又一本的书,它们新旧不一,但都记录着我的一段段阅读史。那时的“小人儿书”,永远都是我难以忘怀的记忆。那些已经有些残缺不全的“小人儿书”上,印满了一幅幅动人逼真的图画。虽然现在,我早已经把书中的故事给忘记了,但是我知道,正是这些有着历史印记的“小人书”,叩开了我童心的大门,教会了我许许多多处事做人的方法和道理。第一本让我真真正正感受到名著魅力的书是……是意境纯美的《老人与海》。《老人与海》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迈的老人,以捕鱼为生。老人憔悴消瘦,而且他已经很久没有捕到鱼了,但他毫不气馁,始终不肯放弃努力,面对人们的冷落与取笑,老人不但没有感到难过沮丧,反而更加坚定与自热搏斗的信念。倾力的付出换来了丰硕的果实,老人用自己的成绩证明了自身的价值。在故事的最后,老人遇到了一群凶悍的大鲨鱼,鲨鱼残忍强悍,抢走了老人捕来的全部的鱼。老人依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终于打败了鲨鱼。虽然老人失去了所有的鱼,但我认为老人才是这场海上恶战的胜利者。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去拼搏,去奋斗,也许不一定会永远胜利,但你是充实的。这在我的成长道路上,可以说是一条很宝贵的人生哲理,我也愿意将之作为我的座右铭,激励自己不断前进。再有就是《西游记》,只要一提起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人们总是津津乐道。孙悟空多谋善断,济困扶危,恤孤念寡,在取经途中对一些危害人民的妖魔绝不放过,多次为民除害:在比丘国降服白鹿精,救了一千多个小孩子的性命;过火焰山时千方百计去借能灭火降雨的芭蕉扇,既为西行开辟了道路,又解除了当地人民的困苦。由于师父的误解,他几次被赶走,但是他人走心在,充分表现了他对师父和取经事业的无限忠诚。正因为如此,几百年来,孙悟空在人们心目中始终是一个可爱的神话英雄,也是我崇拜的偶像。我之所以对他满怀无限的崇拜之情,并非简单地因为他拥有着神通广大的本事,更重要的是他的那种人格魅力,个人觉得孙悟空集智慧与能力于一身的真英雄,虽然脾气急躁了一点,但是遇事之后总能冷静思考寻求对策,西行之路漫长而又充满艰险,他肩负的责任最为重大,一路上不怕苦不怕累,甘为马前卒为师徒几人保驾护航,面对师父的责骂与惩罚、师弟的嘲讽冷落、依然坚守着自己的使命,能屈能伸,乃真丈夫也。读过这部书之后,我似乎明白了为何它能够位列四大名著之中,也曾想像孙悟空那样,坦然面对各种苦难,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将它们一一解决。我的阅读史,有众多经典来装点,在我的记忆里,它们如一帘幽梦,留下阵阵芬芳。1000字 六年级
-
我的读书史望着满柜的书,我心中暗暗想:读过的书,绝不会成为过往云烟,他们会化作甘雨,滋润着你的心田,使生命之花绽放。满柜的书,折皱的页角,悄悄地记载着我的读书史。记得刚学语,母亲便领着我诵读《三字经》。我读得十分起劲,“咿咿呀呀”仿佛不会疲倦。那时的我将读书当作一种游戏,并不懂也弄不懂其中的玄妙。读书兴趣的种子在萌芽。五六岁时,我无意间取出书柜的一本书,饶有兴趣地翻看了起来。那是一本《成语故事精编》,我费劲地理解书中文字的意思,对照着插图揣摩,读不明白就放弃,接着往下翻。夜幕悄至,母亲叫我去吃晚饭,我才不舍得将它归回原位。饭后,我放弃了最爱的动画片,默默地“潜伏”在书房里……这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成语就是囫囵吞枣,铭记于心对此的一句标语:“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要细细地用心去品读。”看了这个故事后,我当真一字一句,慢慢仔细地阅读接下来的故事,学会了耐心,也尝到了读书的滋味。上小学后,随着熟识的字词越发得多,读书的视野也拓宽了不少。我喜欢读一些有深度的文章,例如《朝花夕拾》;痴迷于林清玄先生淡淡的、雅雅的散文;曹文轩先生的系列纯美小说,也让我为之沉醉,也为之落泪;安徒生的童话二年级读了,六年级时再读,越是发人使人深思;那些冰心先生的小诗一品再品,翻来覆去,净化了心灵,也是一种美妙的享受。其实,这时我心中的芽也在一点一滴“散步在别人的知识与灵魂”中慢慢得到滋养,渐渐绽开花苞,由内而外而外散发一缕芳香——宁静而充盈的书卷气。伴着书香我渐渐向初中。我欣喜得知,学校每天设有一节阅读课。我惊慌不定的心终于平复下来。紧张的寄宿制生活中,倘若没有书籍,我又何从激发自己前进呢?我不敢想象。闲暇时,捧一本《骆驼祥子》,翻开序章。此刻我才发现,读书早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那心中的花少不了书籍这方沃土!书读得越多,我越会觉得自己太浅薄,迫不及待去寻觅、去探索、去了解那些我不知道的广袤世界。我会继续前行,让单薄的心沉淀于书香,持一卷在手,去塑造一个更具气质的自己,让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灿烂!800字 六年级
-
我的读书史回望自己的成长之路,书时时刻刻陪伴着我。打三四岁起,书就开始接触我的人生。每个晚上,我总求母亲讲一个故事给我听。母亲实在无暇费神为我编故事,就为我买来一套绘本。我如同饿狼,贪婪地翻阅这些绘本,一遍又一遍。真正感兴趣的却是那些图片,不是文字。爷爷知道我喜欢看有图的书,特地为我买了部连环画——《三十六计》。一部六册,一面一图,看得我不亦乐乎。到了一年级,我开始读童话。大段文字而没有插图的书我多少有些提不起兴趣,但也硬着头皮读下去。我慢慢发现了童话的独特趣味。小学中高年级是我读书的高峰期。我接触了小说,迷上了漫画,涉猎了散文,品读了名著。小说大多数短篇的,几乎一周一本,其余时间大多用于追漫画《海贼王》和《火影忍者》了。散文看的不多,只看了三毛的一些代表作。名著也就是四大名著而已,且《红楼梦》还没看完。但除此之外,大明的历史倒是钻研得很透彻。我去市立图书馆借《明朝那些事儿》,共七册,按顺序总借不到,只好借到哪册读哪册,如同拼拼图一般。不过,东拼西凑,还是看完了。《史记》原文也略读了些,多半是看些“列传”和“世家”以及情节生动、人物形象鲜明的章节。此外,我接触了关于科学的第一本书——霍金的《时间简史》,还兴致勃勃地钻研了引力波和中微子,了解了宇宙大爆炸和夸克。等到初中,散文照样看,依旧看得很少。我迷上了悬疑小说和科幻小说,又在市立图书馆断断续续读完了七部《哈利波特》,之后迷上了刘慈欣的《三体》。此书一度在中国大火,据说堪比美国的《沙丘》。我买下全套,发现名不虚传,达到了人类的科幻小说新高度,而且书中大量引用科学知识,显得非常真实,给灵魂以震慑。从听妈妈讲故事,到自己读绘本,再到读散文、看小说、追漫画、阅名著,书陪了我十年。读书会让我不再孤独,不再空虚,开拓了视野,充盈了思想。就让我在喧嚣的尘世里,寻一处宁静,品一杯清茗,伴一窗幽然,持一卷在手,让书继续陪伴我吧!750字 六年级
-
我的家族史“文革”年代,政治动乱。谁把自己父母、兄弟都批斗了,谁混得就高人一头。那是对我爷爷的人生影响最大的一段时期。14岁那年,他从太原来到这里,成为了一名人民解放军。1976年,他来到广西,越战前线。所幸很快就回来了,并和奶奶(也是一名军人)组成了典型的革命家庭。1978年,我的爸爸出生了,同年,大姨奶也生下了我的大伯。两个表兄弟就要好地成长在一起。对了,我家是在孟良崮战役里,随军搬来的,爸爸和大伯在警备区长大。爸爸至今一些举止、作风都与这些影响分不开。在大伯和爸爸正值上学的年纪,爷爷奶奶转业了。奶奶被分配在远洋海运,而爷爷凭着在部队的职务,在港务局当了一个小领导。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一家人面对着新时代的滚滚铁轮,不知何去何从。只记得那天夜晚,天幕被月光晾地微凉。后来的故事更有意思,这也是我们和大姨奶两家命运的不同选择。大姨奶和大姨爹都在解放军第149医院当干部,一直在吃部队的这碗饭,觉得特别踏实有保障,因此也早早地给他们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大伯,规划好了这条路。同时,大姨奶也终于打通了当兵入伍的“最后一公里”,有了两个名额。她在那个梅雨时节的早晨终于下定了决心,想让我爸爸和大伯一起去当兵。但爷爷奶奶由于在部队里并不是什么大领导,并没有尝到部队生活的太多好处,并且转业后早已适应了大国企的生活,只希望孩子平安地陪在自己身边,因而拒绝了这个建议。后来我爸爸按部就班上了大学,但这是后话了。大伯当了兵,随部队去了南京,考了军校,留在了部队。后来他遇到了伯母,他们结了婚。这又另一段故事了。命运这条适合放手搏一搏、冲个浪的激流里,总是充满了不确定性。命运,四十年后的花火,四十年前的火花。650字 六年级
-
我的成长史第一章上轩村的生活我出生在1993年9月29日的夜晚。从我出生那天起,这个家庭可就忙开了。为了给我起个好听的名字,大家可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爸爸说叫“江茜”。妈妈一想,如果用普通话叫,就成了“江西”,别人还以为是外地人呢。于是,妈妈说在中间加个“金”字,叫“江金茜”。妈妈把意见告诉大家,大家一致同意。我的童年是在上轩村度过的。上轩村是温岭市箬横镇的一个村庄。小时侯,爸爸在部队当兵,妈妈在家里开了一个零食店。我清楚地记得,每当夏天来临,妈妈总会买许多冰棍来卖。而我就常常偷吃。店里的柜台上放着一部电话机,因为村里有许多人家里没有电话机,有人打电话进来找人,就要有人去叫人,所以每次电话铃一响,妈妈就叫我去喊人。久而久之,我便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嗓门”。小时侯的我最爱玩警察捉小偷的游戏。有一次,我当“小偷”,飞快地向前跑。“警察”在后面紧追不舍。一条清澈的小河出现在眼前,旁边是绿油油的菜地,我“无路可逃”。眼看“警察”就要追上来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跑进了菜地,把菜苗踩得东倒西歪。后来,也不知怎么回事,摔了一跤,被“警察”捉住了。第二章我也怕鬼那时,我才五岁。在大家的眼里,我是一个活泼开朗、大胆的女孩子。确实,我天不怕,地不怕,什么妖魔鬼怪,我也不怕。大人们给我讲鬼故事,反而听得津津有味。我还常常给伙伴们讲鬼故事,他们听了,个个吓得直发抖,我却一点也不怕。可是有一次,我趁奶奶不注意,把老母鸡刚生下的鸡蛋偷走了,跑到河边洗鸡蛋。这时,邻居老爷爷叫了我一声,我转过头来,跟老爷爷打了一声招呼。一不留神,鸡蛋没拿住,从我手里掉了下去,我马上回过头来,鸡蛋就不见了。我想起爸爸讲故事时说河里有个河妖。“难道河里真的有河妖?”“不对,世界上哪有妖怪?”“可鸡蛋怎么会平白无故消失呢?”脑海里的两个黑白小人吵了起来。我起先半信半疑,后来越想越害怕,转身跑回了家。晚上,人们进入了甜蜜的梦乡,我却躲在被子里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老想着河妖的事。自从那次以后,我也开始怕鬼了。以前,妈妈问我要听什么故事,我总说要听鬼故事,嘴里还喊着“我才不怕鬼呢”。可现在,我却不敢听。如果夜晚妈妈出去了,我独自一人在家,窗外有什么风吹草动,我总会以为是妖怪来了,吓得钻进被窝。第三章到内蒙古去六岁那年的春天,爸爸从部队回来了,还带来许多水果给我吃。我一见到爸爸,就扑进他怀里。爸爸对妈妈说要到内蒙古去。为了一家人能在一起,妈妈答应了。我高兴极了,一个劲地喊着:“到内蒙古去啦,到内蒙古去啦……”兴奋了一夜。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被妈妈叫醒了。我们一家人乘车到了火车站,买了火车票,坐在候车室静静地等待火车的到来。不一会儿,由远而近传来火车的长鸣,爸爸提起箱子,妈妈抱着我走上站台。我们检完票,走上火车,火车长鸣一声起程了。它载着我们越过丛林,跨过山川,穿过村庄……我坐在窗边,观赏窗外美景。一座座高大的山肩挨着肩,手拉着手。满山遍野都是参天的大树、千姿百态的花朵和青青的小草,仿佛是一幅美丽的风景图。火车经过一个村庄,我看到家家户户升起的袅袅炊烟和与我年龄差不多的小伙伴正在追逐、玩耍。最使我开心的是火车每经过一个站头,都会停留一会儿。爸爸就带我下车买吃的,什么瓜子啦,什么玉米啦,还有烧烤等等,我总是那么喜欢吃。2天2夜后,火车到站了。我们走出火车站,再乘汽车到爸爸的部队。从车窗往外看,是一片荒凉的山丘。顿时,我哭了起来。因为我离开了家乡,离开了亲人和伙伴,到了遥远的内蒙古,难免有点伤心。第四章在部队里我从小就是一个电视迷,看到电视上的战士穿着绿色的军装,手持枪,迈着整齐的步伐向天安门行进,威风凛凛,我多么羡慕啊!我还一直以我的爸爸是一名军人而感到自豪,所以我希望自己长大后也能成为一名军人。今天,我就可以看看部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啦?我们下了车,走进了部队。部队是由兵营、仓库、机场组成的。我们上了三楼,走进一个房间,住下了。没过几天,我就熟悉了那里,和战士们成为了好朋友。白天,爸爸去工作,妈妈在房间里织毛衣,我就偷偷跑出去玩。我想起爸爸告诉我仓库里停放着几架战斗机,让我别进去。我从来就没见过战斗机,偶尔在电视上见过几次,真想亲眼看看。于是,我来到仓库前,真是天助我也,门竟然没关。我走了进去,仓库里到处堆放着钢筋,每个房间都上了锁,只有另一个门口开着,门口真的停着一架战斗机,好漂亮啊!我终于见到战斗机啦,以后回到家乡,我也可以跟伙伴炫耀炫耀。部队后面有个果园,种着许多果树,一年四季都有水果吃。在部队里,我这个电视迷也没落下一场电视剧。那时播放的电视剧是>。下午七点钟,我总是第一个到场,打开电视机,观看电视剧。第五章结交好友在部队住了几个月后,由于某种原因,我们搬到了家属区——一个大院子里。院子里住着十几户人家,每个房间只有10平方米大。房前是一片空地,长期住在这里的人们在空地上种了许多蔬菜瓜果。中午吃完饭后,院子里可热闹啦!大人们坐在屋外晒太阳,小孩子们就在菜地里玩捉迷藏。不一会儿,我就加入他们的行列中去了。渐渐地,我们便成为了好朋友。他们带我到院子旁的绿地上摘果子。绿地上长着许多棵参天的大树,其中有一棵大树上长着果子。他们像敏捷的猴子迅速地爬了上去,坐在树叉上,使劲地摇着树枝,那果子就纷纷地掉了下来。我抱住树干,往上爬,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爬上去。他们见我爬不上去,就让我和另外几个伙伴在地上捡果子。一会儿,我们就捡了一篮子。爬上树的伙伴爬了下来,我们把果子平分,每人都分了一衣兜。虽然果子很小,但是却很甜,我们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在那里,我也常遇到倒霉事。比如爸妈出去了,我忘了带钥匙,被关在门外,哭着等到他们回来的事就常常发生。不过,比这更惨的事就是我们到离院子不远的部队里玩,我看见一个跳马,就坐了上去。谁知,这跳马里有个蜂窝。一下子,蜜蜂成群结队地飞了出来。我们撒腿就跑,成群的蜜蜂嗡嗡地追了上来。我们难逃一劫,每个人都被叮了一个包,真惨哪!第六章回到家乡一年后,我们回到了家乡。爸爸被分派到石塘工作,妈妈也找到工作,我进入太平小学读书。在这里,我认识了亲爱的老师和同学。老师教我们识字阅读,教我们做人的道理。我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真快乐。五(2)班江金茜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
我的浪费史外国人说:“中国为什么穷?吃的呗!”是的!浪费是中国穷的最好解释......我的童年是在浪费中度过的......小时侯,我是家里的命根子,传宗接代全靠我了,因此,我便成了家中的小皇帝。想干啥干啥,想吃啥吃啥,快活的很啊!当时,我每天都要买好多的好吃的,可我才7.8岁啊,能吃多少呢?而且我买的东西都很贵的,我父母不喜欢吃零食,所以很多都浪费了,钱也打了水漂!!!!!!!直到有一天,我的浪费终于因为一件事停止了:那天......我和妈妈走在回家的路上,那时已经是正午了,我们的肚子都饿的“咕咕”叫,我们来到了一家商场〈由于已关门而忘了叫啥了〉,我嚷着要吃雪糕喝冰水,然后去KFC大撮一顿。我们准备进商场时,我看到一个人,他破衣烂衫的,恶心极了,大夏天还穿着老土的棉袄,我怀着疑问看这他时,妈妈告诉我说:“午午,你可不要学他,他是个流浪汉,小时侯不好好学习,才成这模样的,每天捡饭要饭......”当我看着他一口一口,津津有味地吃从垃圾桶中捡来的饭时,我吐了,吐的满地都是:鸡块,炒面,龙虾肉,蟹黄......我长大了,已经是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了。我这天,爸妈不在家,哥哥奉姥姥之命前来照顾我,我可不浪费东西了哦!哥哥手艺真差劲啊!只会煮个方便面,还糊了,我晕~~~~~~~~我们只好到外面吃了......“哇,好饱啊。”我和哥哥满足的吃着唯一的菜-过油肉。可我们准备付帐时,向后一看,哇!!这两人......真......真是太奢侈了,你知道吗?他们要了一桌子的菜啊!够我们哥两一个星期的伙食了!爆炸龙虾王,海参蘑菇,烤全兔,龙须面〈拿鱼胡子当作料做的〉......好有钱啊!一看就是一个人想升官而请的客,只见他们没吃多少,便放下一挞钞票扬长而去!垃圾!人啊!水啊!饭啊!浪费我呸!!!!!!!!~~~~~~600字 五年级 叙事
-
我的“读书史”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这句话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制的。像泉水滋养小草,像阳光抚摸大地,书无时无刻地滋润着我。小时候,初识文字的我特别爱看一些故事小说。那时,我只注重书中的故事,那些情节常常弄得我又哭又笑,时而开怀大笑,时而眼泪花花;时而为之感叹,时而低头沉思,好像我不是一个旁观者,而是书中的人物。读书给我带来了天马行空的想象和许多有趣的想法,这使我总能写出一波三折、于总不同的文章。这些作文常被作为范文当着全班同学朗读,这无疑是读书给我送来的好处。长大一点儿后,我已不满足只看那些不出名的小故事书了,那些语言优美,字字珠玑,出神入化的著作又勾住了我的魂儿。我不再只关心书中的情节,我会思考书中的人为什么有这样想法?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局?为什么……这样一个有一个问题让我不断琢磨。同时我也学会了字斟句酌,没遇上一个好句好段,我都会想想他们为什么好,在这儿又有什么用途。这样更深入的揣摩让我收获了更多的知识。每次写作文时,平时积累的好词好句和写作手法全都从沉睡中觉醒了,争先恐后地跳到我的作文本上来。老师在改作文时,在我的本子上又圈又点,之后还向同学们读一遍,并反复强调写得好的地方。当大家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时,我心里乐得开了花。我知道,这里边读书的功劳占最大。当然,读书不仅能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还能使我悟出许多道理。有一次,我和同学们闹矛盾了,而且还整整持续了三天的冷战。在冷战期间,我读到了一本关于友谊的书,里面一个又一个感人的友谊故事使我禁不住泪花。合上书后,我心想:书中的友谊经历了多少考验啊,可我们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变成了这样,还成什么样子!于是,我立马向那位同学道了歉。后来,我们俩互相取长补短,让我由衷地感叹:若不是读了那本书,我就可能失去一个益友了。我和书的这些故事正应了高尔基的那句话。书籍,就是一个个阶梯,使人进步,通向人生的光辉。四年级:张菁晶700字 四年级 叙事
-
我的明星史我很羡慕当明星的,我知道当明星第一个条件是要长得漂亮。一天,我萌生了当明星的想法。我开始画起妆来,我先用红颜色的蜡笔当口红,均匀地涂在嘴唇上,又拿来了黑色蜡笔当眉笔,把我的眉毛画成了弯弯的柳叶状。然后找来粉笔末,往脸上一抹。好像还少些什么?对了,还要挂上项链,我翻箱倒柜,把妈妈的项链找了出来,挂在脖子上,我想,还需要长头发,怎么办呢?正好,妈妈有一套很长的假发,我立刻找到戴上,最后,万事俱备,只差高跟鞋了,我选了一双妈妈刚买的高跟鞋穿上,打扮完毕。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我情不自禁地大喊道:“我张洁是大明星了!”妈妈听到了我的喊声,急忙跑了过来,看到我这个不伦不类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我还以为我很美呢,于是在房子里走起模特步来,当我走到镜子前时,我惊呆了,这是我吗?简直是妖怪,我赶紧一溜烟地跑到卧室里,赶快把妆卸了下来。怎么样,可乐吧?哈哈哈。350字 四年级 叙事
-
我的换牙史“叮",我的一颗乳牙掉进了碗里,我忙把它放在我的宝贝盒子里。宝贝盒子里全是我换下来的牙齿,看到这一颗颗小巧玲珑的乳牙,我不禁想起了第一次换牙的情景:那天,我正在刷牙,突然刷到一个像小石子一样的东西,拿也拿不掉。于是我向妈妈展示了一下这个在我嘴里安家的“石子”,妈妈说:“这是新牙长出来了,得把旧牙拔掉,不然会影响新牙生长的。”“不去拔行吗?”我乞求道。“不行。”妈妈摇摇头,“一定要拔。”我心里凉了半截,后悔告诉妈妈这颗"石子”。第二天,妈妈带我去口腔医院。我看到了许多奇形怪状的器械,吓得全身发抖。医生先给我打了麻醉药,麻醉药的感觉怪怪的,接着他在我的牙齿上碰了一下。“好了,拔好了。”医生说。我起身一看,果然有一颗牙“躺”在桌子上。“原来拔牙这么简单。”我不再怕拔牙了。“可可,吃饭了!”妈妈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我连忙跑了过去,边吃边给妈妈展示我那颗快要冒出头的新牙。300字 四年级 叙事
-
我的阅读史我十分喜欢看书。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喜欢的书也不停的更换。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给我订了《幼儿画报》月刊。因为里面的内容有趣,字多半我都认识,还有里面的图画也十分好看,人物也提起了我的兴趣,每次拿到之后爱不释手,刚拿到一本就看完一本,睡前再让妈妈读两个故事。上了一二年级,这书就看不过瘾了。一面才几十个字,一下子就看完了,翻都翻着累。那些书就给了妹妹。我又读起了四大名著的青少版和《笨狼的故事》。这些书的一个章节也不长,语言很通俗易懂,还配有彩图,我有空就看,导致有一次失手把一本书掉进了洗脚水里……又到了三四年级,我开始看四大名著原版和《明朝那些事儿》。虽然原版用的是文言文,但十分好懂、内容更多。不过《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后面的结局太残酷,我只看过一遍。有时热血沸腾,有时暗骂小人,十分精彩。《明朝那些事儿》揭露了官场的险恶和一个王朝的兴盛衰败,让我感触良多。而且语言幽默,也不觉得非常严肃、古板、无趣,补充了不少历史知识。现在,我在看《重返狼群》。狼女经过九死一生,把狼儿子送回了狼群,让我感动。书里狼女对狼儿子的真情流露,还有苦中作乐,都让我印象深刻。为了保留小狼格林的野性,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深入草原,最后还顺带野化了自己。其中有些问题十分深刻,引人沉思。狼女真情把格林养大,格林也回报狼女,让我感动。我期待着以后会看什么书,那些内容是不是也会让我有不一样的奇遇呢。5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
我的阅读史拿破仑有他的战斗史;海伦·凯勒有他的奋斗史;华罗庚有他的钻研史……虽然,我生命的油灯还未尽,也要在此小论我12年来年阅读史。出生伊始,自然不会识字读书,所以也不宜多提。在爬行、走路、哭喊、含糊地叫家人等等一系列变化中,5年刷地过去了,我也在爸爸妈妈的薰陶下“呀呀”地念着卡片上画的动物名称,什么“猴子”呀、“老虎”呀在日复一日的朗读、记忆下也逐渐烙进了我的脑袋,其它一些什么“蔬菜”、“工具”也走入了我的生活,这便是我最初的阅读。此后,便在妈妈的怒呵下上了幼儿园。然后,便是6岁了,虽不懂得小学的音韵,却也全认得书本上大大小小的字。于是乎,看腻了图片,就抱着哥哥一年级的破书,跳过枯躁的“a、o、e、I、u”,看起大字课文来了,那时,一个小小的孩子抱着本书趴在床上和门外疯狂的孩子们,到也相映成趣。再到7岁,就背各老师送的书包,屁颠屁颠地上学去了。在小学,亲切的班主任送来的一本本小书,便成了我小学六年里的宝。从》格林童话》到《山羊不吃天堂草》,再到后来的《朝花夕拾》、《繁星春漾》,一本本书令我徜徉其中。再往后就是现在了,虽然学业要紧,但在睡前,空闲还是会掏出一本书来,放松身心,卸下一天的重负,捧起书。书架上一本一本或破旧,或崭新的书,也许不多,却铭刻着我短短的阅读史。2下一页@_@我是分割线@_@我的阅读史550字 初二
-
我的读书史书是我们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塑造我们灵魂的工程师。它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无限广阔的海洋……认识的书我从呱呱坠地就好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一开始只知道那是一种“不干净”的纸,上面不知道给谁弄了许多东西,有黑黑的,红红的,总之不知道是些什么,没办法让我看清楚。真是的,光滑洁白的一张纸就这样给弄得脏兮兮的,一点也不好看。当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字,但是我还不认识它们。慢慢地,我开始学着用它们和别人说话,也在纸上写它们,其实那时候只能叫“画”它们。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意思,也感觉好笑。讨厌书上小学之后,开始觉得书这个东西还有点“神奇”,可是慢慢就有些懒散了,觉得读书浪费时间,还不如把这些时间用在玩上。可好景不长,随着年级的逐渐增高,书堆也开始慢慢增高,父母从开始的不干涉政策转为“霸权主义“,面对这“书山”,和父母的霸道,真感觉无聊又无奈啊!讨厌它!喜欢书上了初中之后,终于摆脱了家里的《唐诗宋词》、“四大名着”、《外国诗词大全》……真高兴,可以真正的“笑傲江湖”了,可由于同学们的影响,从当初的解脱变成了现在的想学习,总觉得不能在同学们面前当文盲,开始是《唐诗宋词》,后来就……由于我这个嗜玩如命的乐天派,这些书就没有一本完完全全被我读完过,真是悲哀啊!但至少知道我喜欢上了它,“这个有些脏兮兮的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的不干净的,以前令我不高兴的东西”。结尾在书中,我得到了李白的“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杜甫的“一览众山小“的雄壮豪迈……你呢?550字 初三 书信
-
我的奋斗史拂去心灵的尘埃,静静的闭上眼睛回想曾今走过的那漫漫人生路。捧书四顾心茫然自从踏入茫茫人世间便注定了风雨路三千里的流浪,我这个忧郁的女孩始终独自一人走在远古的荒漠心中不免有几分孤独之感成绩的不理想让我变得沉默压抑。双手捧着书却打不起精神嘴里一直在吟着一句“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我惧怕苦难,所以躲在角落不敢前行。我,不战而败。此刻奋斗对我来说似乎没有了意义我已变得麻木,我不再期待下一秒的到来因为我并不能好好的把握青春。现在的我已在学习与梦幻的压力下低下了近乎颓废的头,又怎能看见天际那一闪而过的曙光。对未来我也不在期待。长风破浪会有时然而当我拖着疲惫的双脚走回家时我才发现母亲花白的头发和父亲清瘦的身影早已成为一副绮丽的风景。那一刻,我备那辉煌的画面所震撼。我也应此而幡然醒悟:即使冰塞川也应该奋斗下去。因为我明白奋斗不一定会有收获,但放弃就一定意味着失败。也许独行会有更多的风雨更多的坎坷,也许幕下那个身影会越来越沉寂,但我不因该放弃我也不会放弃。让我坦然的面对生命中的黑暗,把苦恼抛在脑后,我要在心灰意冷是给生命一个坚定的承诺:拒绝放弃!然后继续踏上未知的路途。之后当我再次子进家门是我会因双亲的笑脸而激动的落泪。此刻深情i的吟上一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你听子在川上约“逝者如斯夫”别在犹豫,赶快振作精神用汗水书写青春。550字 初一 散文
-
冷史曾经我也那么骄傲,天真地认为自己就是清高的代名词。每每走过教学大楼,都会有人在后面指指点点:“瞧!那就是哪个有点姿色就耍酷的女人,其实也不怎么样吗,傲什么傲!”诸如此类。而我早已习以为常,冷漠地看着形形色色的脸孔伴着形形色色的脚步,穿杂在形形色色的生活之中,即使,我的眼睛也是有色的。的介入纯属偶然,她的一句“我想跟你做朋友”让我看清了自己是何等得孤傲:相处了一年的教室,我认得的只是老师、书本、文具。哼!多么得可笑。我答应了的请求,因为她的眼中有着威慑的光芒,那种坚定没有怜悯,没有嘲讽。那天,我“怕”了她。以后的日子,似水平淡说,我不是孤傲,而是一种畏人的气质。没错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因为所有的书都说过,命运数字为“7”的人天生就有一种艳丽的气质。可笑的是,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却对星座百般看重。书上说,天秤座是一个众星捧月的星座,凡是有她身影的地方,必有众人的身影。对此,我不以为然,但星座书却看了一本又一本……因为没有人知道,我内心深处,有着对友谊深深的渴望。我想要口若许悬河,想要建立自己的社交圈子,但当我与他们说了几句话后,我才发现,我与他们是那么得格格不入。世界,抛弃了我。看过《荒岛余生》后,我完全没有感觉,但却很向往那种生活。我知道我到了极点,因为同性的鄙屑,异性的畏……一直就这样过活过来,但却不愿见我这样,硬拉着我进了她那个所谓的圈子,然后我就认识了终于有一天,我站在镜子前时,我才发现,我找到了一件我丢失很久很久的东西,那就是,笑容。550字 高二 记叙文
-
1.0